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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盘盈固定资产 新旧会计准则 会计处理
一、新旧会计准则下盘盈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差异
旧会计准则下,盘盈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新会计准则下,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具体差异如下:
旧会计准则下,企业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在向上级部门报经批准前,应按上述确认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在报经批准后或期末结账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根据《企业会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即把发生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事项作为前期重大差错来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分析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编制相应会计分录。在向上级部门报经批准前,分析确定引起的前期重大差错影响数,并编制三笔会计分录进行调整。第一笔:按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第二笔:按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第三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差额结转到留存收益,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第二步,调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第三步,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信息。
二、新旧会计准则下盘盈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差异的重新思考
由上述可知,新旧会计准则的处理有本质的区别,但笔者通过多年的教学经验及实务经验,认为新旧会计准则下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各有千秋。
(一)旧会计准则下,将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营业外收入”,违背了会计真实性原则
旧会计准则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应计入当期损益。其会计处理较为简单,便于操作及理解,但容易被企业当作调增利润的手段,造成企业利润波动较大,会计信息失真,违背了会计真实性原则。因为在会计实务中,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之一,由于客观因素如自然升溢等造成固定资产盘盈发生的概率极小或甚至是不可能的,一旦出现盘盈,大多数是企业发生财务舞弊行为,即出于人为虚增利润的目的而造成的。
例1:2012年12月28日,东方晓旗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年底财产清查,发现了2011年未入账的八成新的一台生产用的机床,该机床的市场价格为100 000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假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发行股票数额100 000万股。旧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1.盘盈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前:
借:固定资产 8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80 000
2.盘盈固定资产期末结转(报经批准后),转为营业外收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8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80 000
营业外收入作为损益类账户到期末时要结转到“本年利润”中,是企业总利润的一个组成部分。当企业实现利润时,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法人之间进行利润分配,形成国家的所得税收入,分给投资者的利润和企业的留成利润(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不同项目。最终将导致企业所有者的财产损失,显然不符合资本运作规律。
(二)新会计准则下,将盘盈固定资产一律视为前期会计差错,有点差强人意
新会计准则把盘盈固定资产视为前期差错,认为应通过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来处理,其会计处理比较复杂。按前例,新会计准则下,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分3个步骤:
1.固定资产盘盈时:
借:固定资产 (100 000×80%)8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 000
2.计算调整应交纳的所得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 000
3.调整留存收益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0 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000
贷:盈余公积 6 000
新会计准则下的上述做法,笔者也心存困惑。
困惑一:
众所周知,前期会计差错即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信息(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在设计财产清查的会计处理时应当遵循持续经营基本假设。当假设企业每年都能够进行严格的盘点清查时,就意味着上年度也进行了严格的盘点清查,上年所有的实物盘盈都被发现并且已经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本年发现的实物盘盈与上年度没有关系,全部是本年发生的,该假设对固定资产盘点盘盈盘亏也应一样均适用,如果从这一点来考虑的话,固定资产的盘盈不应计入上年,而应计入当期。
困惑二:
追溯重述法适用于重要性的前期差错更正,对于非重要性的前期差错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更正,前期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
如果企业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价值较小,属于不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根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重要性原则,则不需进行追溯调整,应当将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计入当期损益,但究竟如何进行核算新准则和应用指南上都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其账务处理可参照旧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反映清查处理的过程。
(三)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有争议
旧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资产的估计价值损耗后的所得,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新会计准则没有对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众多会计专家认为,由于新会计准则更注重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在资产计价中的运用,而旧会计准则规定的入账价值正体现了这一做法,因此,新会计准则下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可以参照原来的规定处理。
上例,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时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8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80 000
上例,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时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8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 000
争议:
笔者在教学过程发现相当一部分教材认为以上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是太合理,认为“固定资产”科目反映的应是固定资产取得的原值,应当用原值作为入账价值,即按同类或类似固定的市场价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有磨损,应把该项资产的估计价值损耗记入“累计折旧”科目里进行反映。比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方正生教授编著的由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的《会计学基础》的P240中例13-14的做法。
这样,上例中的固定资产应是100 000元,累计折旧应是20 000元。详细做法如下:
上例,旧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时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0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80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上例,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时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10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 000
累计折旧20 000
三、总结及建议
总之,笔者认为新会计准则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相对比较合理,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相关、可靠的信息。但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在使用新会计准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时需注意两点:
第一,判断差错造成的所属期间。如果当期差错造成的,应在当期改正,既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也不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错误的科目;如果确定属于前期差错的,根据前期差错的处理办法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即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处理。
第二,判断是否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如果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必须按新会计准则下规定的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即采用三步骤会计处理方法,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如果企业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价值较小,属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则不需追溯调整,应当将盘盈的固定资产价值计入当期损益,其账务处理应同旧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反映清查处理的过程,即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注:本文系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22400440132)
参考文献:
1.王玉晓.现行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之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上旬刊),2009,(10).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建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分别自2013年1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针对“现金盈余或短缺、实物资产盘盈”,“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两种会计制度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但笔者认为,依据相关法规,两者会计处理应当趋同。针对“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盘盈、无形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制度中并没有相应的会计处理规定,笔者提出了解决方案。
一、现金盈余或短缺、实物资产盘盈
发生现金盈余或短缺,盘盈的实物资产这类经济业务时,行政单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1、当现金盈余时,借:库存现金;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其他收入(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贷:其他应付款(属应支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部分)。2、当现金短缺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库存现金。待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借:经费支出(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应收款(属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贷:待处理财产损溢。3、当实物资产盘盈时,借: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资产基金―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
事业单位在发生现金盈余或短缺时并没有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1、当现金盈余时,借:库存现金;贷:其他收入(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贷:其他应付款(属应支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部分)。2、当现金短缺时,借:其他支出(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应收款;(属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贷:库存现金。3、当实物资产盘盈时,(1)存货盘盈,借:存货;贷:其他收入。(2)固定资产盘盈,借: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盘盈(含账外资产)可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暂行入账,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处理。因此笔者建议,事业单位现金盈余或短缺、实物资产盘盈时,在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先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批复、备案后再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
二、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事业单位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1、报经批准前,借:待处置资产损溢,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贷: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报经批准实际捐出、调出时,借:其他支出(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而行政单位并没有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1、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借:资产基金―存货;贷:存货。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3、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无形资产,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贷:无形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因此笔者建议,行政单位在申请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 进行过渡核算,报经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三、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盘盈,无形资产盘盈盘亏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资产盘盈是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无账面记载,但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盘盈、存货盘盈、有价证券盘盈、对外投资盘盈、固定资产盘盈、无形资产盘盈、往来款盘盈等。资产损失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有账面记载,但不归本单位占有、使用或丧失使用价值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盘盈,无形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也没有规定无形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因此笔者建议,1、事业单位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盘盈,将盘盈结果上报时,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其他收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盘亏,将盘亏结果上报时,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无形资产。报经批准后,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2、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盘盈,将盘盈结果上报时,借:无形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盘亏,将盘亏结果上报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无形资产。报经批准后,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作者单位: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2012年12月19日
[2]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财库[2013]218号,2013年12月18日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处理变化
**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要求上市公司于**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中央国有企业于2008年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通过新旧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比较,来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以期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更加准确的操作。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
**年11月2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需要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而**年2月15日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则改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不定期一个会计年度。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有以下两点变化:
1.1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
这一修改变更了原制度中关于生产企业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需达到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设备单位价值需达到500元以上的价值量判断的硬性标准,将更多的判断自交给企业。更有利于发挥企业管理资产的能动性。
1.2使用时间要求发生了变化
新旧准则的“使用寿命”均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但两个文件的区别在于: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由原来的“超过一年”变更为“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也就意味着,有些设备虽然使用寿命未到一年整,但跨过了一个会计年度的,也可以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例如,某企业某年八月一日购入一台设备,按旧准则规定,它的使用寿命需达到或超过一年,即至少到下一年的八月一日止才能将这台设备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但按新准则规定,这台设备的使用寿命只需超过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可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二、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变小了。新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则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也就是说,在旧准则里面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畴的这两类资产在新准则里面不再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畴。所以我们认为,较之旧准则,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上是缩小了的。
三、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发生了变化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可分为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方面。初始确认是指取得固定资产时入账价值的确认;而再确认则是固定资产取得后对后续支出、重估价等的确认问题。这里所说的固定资产计价,只是指对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的确认。固定资产原则上应以原值计价,即以取得固定资产并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我们说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取得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在旧准则中,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要求按照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算。但新准则对此的规定则是,如果有公允价的,按公允价值入账,只有在没有公允价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方法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变大了。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旧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旧准则的这一规定,不用的机器设备是不提折旧的。但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旧。此外,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寿命及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但新准则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发生了变化
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1旧准则对弃置费用未充分考虑
但新准则对某些行业的固定资产预设了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旧准则原来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新准则在考虑弃置费用的前提下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财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科目。要特别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只有电厂等特殊企业才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wWw.gWyoO
5.2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变化
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是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处收入”科目。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旧准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解利润的可能性。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举个例子:某企业于**年7月8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6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s].**.
财政部2012年2月颁布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财务规则》”);2012年12月颁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2013年1月印发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作者就以上准则及制度的变化及部分业务中会计处理浅谈自身几点看法。
一、新旧财务准则、财务制度主要变化
总括新旧《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相比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引入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二)建立了“费用”要素
考虑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些采用权责发生制,有些采用收付实现制,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非纯粹的收付实现制,为增强准则统驭性,新准则将旧准则中的“支出”要素修改为“支出或费用”。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与后续计量的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普遍提高,原规则固定资产标准明显偏低,新规则将普通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由单价500元以上提高到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新准则首次引入了折旧和摊销要求,新制度创新设计虚提折旧和摊销,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四)基建及财政投入的核算
新规则、准则在资产构成中增加了“在建工程”项目,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
二、部分经济业务的思考
(一)新会计制度对资产损溢的会计处理
1.“待处置资产损溢”只核算存货、固定资产盘亏,而盘盈并不通过该科目核算。即当存货、固定资产盘亏时,应先转入待处理资产: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存货―材料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待处置资产损溢、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经批准予以处理时,借:其他支出;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当存货、固定资产盘盈时,则借:存货―材料;贷:其他收入;借: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待处置资产损溢”应该既包括“损”也包括“溢”。 新《会计制度》增设的“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的是待处置的财产价值和损溢,处置的财产既然包括盘亏,那也应该包括盘盈,因为只要清查财产时发现账实不符(不论是盘盈或是盘亏) ,就应该先对账面数字进行调整, 然后尽快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即存货盘盈时 借:存货―材料(产成品);贷:待处置资产损溢―材料(产成品)。
查明原因经批准作相应会计处理,如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可借:待处置资产损溢―材料(产成品) ;贷:其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时,借:固定资产;贷:待处直资产损溢―固定资产,待查明原因作相应账务处理,如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借:待处直资产损溢―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2.“待处置资产损溢”只核算存货、固定资产盘亏而库存现金的余缺并不通过该科目核算。“待处置资产损溢”中的资产应该既包括存货、固定资产,也包括库存现金。即货币资金盘盈时借:库存现金;贷:待处置资产损溢―现金溢余。待查明原因作相应账务处理,如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作借:处置资产损溢―现金溢余;贷:其他收入。货币资金盘亏时,借:待处置资产损溢―现金短缺;贷:库存现金,待查明原因作相应账务处理,如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借:其他支出;贷:待处置资产损溢―现金短缺。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入账价值
关键词:资产清查;审计;管理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八,有些单位往来款项较多,有些款项账龄较长,本次清查审计中未能取得所有往来询证回函,建议今后清理往来款项,对挂账时间较长款项及形成坏账损失的款项及时取得发生损失的相关证据,报财政部门申报损失处理。
第九,对损毁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作损失处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对已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取得报损材料及批复文件做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1]闫向军.从清产核资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良资产[J].中国农业会计,2006,(01).
[2]刘国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政与发展,2006,(05).
关键词:资产清查;审计;管理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八,有些单位往来款项较多,有些款项账龄较长,本次清查审计中未能取得所有往来询证回函,建议今后清理往来款项,对挂账时间较长款项及形成坏账损失的款项及时取得发生损失的相关证据,报财政部门申报损失处理。
第九,对损毁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作损失处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对已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取得报损材料及批复文件做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1]闫向军.从清产核资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良资产[J].中国农业会计,2006,(01).
[2]刘国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政与发展,2006,(05).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
2001年11月2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需要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则改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不定期一个会计年度。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有以下两点变化:一是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这一修改变更了原制度中关于生产企业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需达到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设备单位价值需达到500元以上的价值量判断的硬性标准,将更多的判断自交给企业。更有利于发挥企业管理资产的能动性。二是使用时间要求发生了变化。新旧准则的“使用寿命”均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两个文件的区别在于: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由原来的“超过一年”变更为“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变小了。新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则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在旧准则里面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畴的这两类资产在新准则里面不再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畴,较之旧准则,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上是缩小了。
三、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发生了变化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可分为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方面,初始确认是指取得固定资产时入账价值的确认;再确认则是固定资产取得后对后续支出、重估价等的确认问题。固定资产原则上应以原值计价,即以取得固定资产并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取得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在旧准则中,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要求按照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算;新准则对此的规定则是,如果有公允价,按公允价值入账,只有在没有公允价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方法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变大了,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旧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旧准则的这一规定,不用的机器设备是不提折旧的。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旧。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寿命及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新准则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发生了变化
1.旧准则对弃置费用未充分考虑。新准则对某些行业的固定资产预设了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旧准则原来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新准则在考虑弃置费用的前提下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财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科目。要特别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只有电厂等特殊企业才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
2.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变化。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参考文献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企业对制度的执行没有切实的保障,使得去也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规范,严重的甚至会发生资产盘亏、流失等现象。企业如果不能对资产进行定期的盘点,资产不能按计划来采购,资产台账得不到建立,调拨手续得不到完善。以至于资产的修理、维护、报废没有确切的规章制度可循,管理中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就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对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如果没有责任追究制度,就会使固定资产的管理长期混乱,影响企业的整体效益。
(二)缺乏清查盘点
由于传统体制的影响,很多企业较为重视固定资产的使用,而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控制工作比较忽视,没有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的制度。有一部分企业对清点对账的工作长期缺乏,没有有力的监管措施,账面资产与实物无法对应,有物无账、有账无物的情况都比较多。而且某些闲置的资产得不到充分的挖掘和利用,不能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益。
(三)缺乏科学的核算机制
对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主要体现在按月进行计提折扣之上,其核算方法一般采用的是直线核算法。这种方法对于一些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的企业来说,具有简单明确、易操作的优点,然而对某些刚刚兴起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这种方法无法把该企业固定资产运行的成本和现状准确的反映出来。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初期投入的资产较多,其技术和设备的更新换代比较快,使用传统的直线核算法来进行计提折旧会出现很多弊端。
(四)内部审计和监督力度不够
有效的审计和监督机制,可以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完整和良好运行,使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运行的更加有效,以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然而目前有很多企业没有重视企业内部的监督审计工作,缺乏健全的内部监督审计机构。其审计缺乏执行的力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得不到保障,其审计人员也存在着业务水平较低的情况,对固定资产的监督审计工作的进行无法保证。
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采购审批制度。企业在采购一般资产时,要依据共开招标的采购制度来实施,采购大型设备还需要应用采购论证制度在购买之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该进行当地市场的调研工作,测算本量利,然后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者提交可行性的报告,管理领导小组应该对其进行认真的研究,从性能、效益等各个方面对购买此大型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尽量做到盲目采购的杜绝。
2.出入库验收制度。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应该进行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配备人员实行专职管理,责任到人。还应该建立固定资产的保管账,对出入库单制度要严格执行,对资产的增减及时反映。财产的调入、购置等均要登记在入库单上,资产的领用、出借、调用都应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凭借单据领取资产。对于资产的出入库,保管人员应及时登记在账目之上,一堆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反映。
3.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制度的建立,是企业进行设备经济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资产维修制度,以制度为根据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把设备的修理和维护结合起来,利用好企业有限的财力人力物力,来对更多的设备做好修理维护。这样既能保证设备的运转正常,又可以减少修理的支出,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4.盘盈盘亏处理制度。有的企业由于其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无专人保管,使得财产被当作废物丢弃或者流失,造成资产盘亏。有的企业在入账之时只把盘亏的固定资产入账,而在资产盘盈之后不入账,造成了收支结余的减少。因此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盘盈盘亏制度,出现资产的盘盈盘亏之后,应该对原因予以及时的查明,对不同的原因和情况作出针对性处理。
(二)注重折旧管理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手段之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手段较为多样化,有产量法、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工作小时法等方法。平均年限法是目前大多数企业所采取的折旧方法,其优点为核算简单,一目了然。然而对于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加速折旧法是一种很有效率的方法,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增加成本费用,起到税收挡板的作用。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初期,其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应该多提些折扣,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以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实现加速收回。固定资产使用了较长的时间之后,随着效率的降低,其产生的效益也减少,应该减少其固定资产折旧费。这样能够符合收入与成本实现配比的原则。
(三)强化清查力度
企业应该做到对固定资产的定时清查,至少做到每年盘点,确保账、物的相符,以便对资产的运营效果进行客观的分析。通过对资产的清查,来及时发现和填补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发现亏损和盈余等问题应该及时对原因进行查明,作出妥善处理并进行改进。在实际的工作中,因为企业的人手不足、资产分布面广、工作任务较为繁重等原因,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的工作容易流于形式,这也是为什么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违规现象得不到发现的原因。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领导应该对盘点工作参与指导,对各方面的关系进行协调,落实制度的要求,注意到细节。对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进行清除和整改,保障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审计和监控力度
审计工作为企业健康和持续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部门既要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清查、购置工作,还要负责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审计,以提高资产营运的收益。做好对固定资产是否充分利用、有无账外资产、有无固定资产流失现象的审计工作。要切实解决企业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保管不善、浪费闲置等问题。必要时,可以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来进行审计工作。
摘 要 固定资产准则的颁布,对财会工作有了很大的影响,给会计职业判断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重新树立准则的管理意识,注重准则的整体布局,掌握会准则操作规则,把握准则的变化趋势,以期更好的适应当前的财务工作。
关键词 固定资产 准则 财务影响
当前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固定资产领域内必须遵循的准则,它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披露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对固定资产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财务工作产生了影响,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一、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的功能
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最重要对象和内容就是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最重要的劳动资料,支撑企业价值的创造。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是通过固定资产显现的,是企业可以长期使用的不改变其实物形态的主要劳动手段。固定资产的核算,除设置 “固定资产”账户外,还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分别用以反映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以及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固定资产价值体现在现有其原值与折旧、减值准备的差额,体现了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及其客观存在的价值,因而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账面价值标示出来,确保提供真实可靠的价值信息。
二、准则主要变化
较先前适用的《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准则有显著的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确认。准则取消了对单价的规定。将固定资产重新定义,取消了不合理的将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论文格式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的规定。对固定资产确认进一步细化,界定了单项固定资产认定方法,同时首次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备品、备件以及维修设备等纳入固定资产范畴。
2.初始计量。准则在遵循固定资产计量的实际成本原则下,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增加了弃置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对于企业在资产废弃时承担的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义务的支出,以现值计算确定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3.后续计量。增加折旧年限的限制,将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纳入折旧工作当中。细化后续费用的确认,对于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否则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固定资产减值一旦提取,在该固定资产处置前不得转回。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终,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定期复核。
4.处置。在调整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上,可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同时对细化固定资产被替换部分的终止确认。
5.披露。准则新增加了信息披露的内容,除了披露有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原价、折旧、 减值等常规的信息外,还要披露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事项。
三、对财务工作影响及对策
新的准则的变化,对会计职业判断带来了挑战,对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学习,认真应对。
1.确定标准,界定范围。固定资产单价标准的取消,以及一项固定资产中的主要组成部分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可以分拆列作单项规定资产的规则。在单价标准上,应坚持生产经营中主要劳动资料的原则,会同管理部门联合确定;在固定资产分拆上,应坚持不同组成部分寿命、提供经济利益方式的差异原则,必须会同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等联合确定。
2.体现使用价值,明确入账价值。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主要体现为生产能力,是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增加的来源不同,其原值的确定方法和内容也不尽相同,但主要是实际成本与公允价值两类,后者又主要是弃置费用的现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中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未来弃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弃置费用折现率成为其中的难点。对此,在准则允许范围内,可以联合有关技术部门、管理部门确定初步方案,再咨询有关金融专家予以确认。
3.调整账面价值,提高判断水平。固定资产原值确定后,折旧、减值以及定期复核成为影响账面价值的三个直接因素,均涉及到会计职业判断。可收回金额又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种计量方法。在方法选择上,应遵循净额法优于现值法原则, 以尽量提高减值计量的可靠性;在所选择方法的操作上,净额法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更多的需要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的参与,现值法中各期现金流量与折现率的估计,更多需要企业管理层的支持;在所选择方法的影响上,应着重关注减值提取后不得转回对企业业绩、风险、 形象、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在坚持客观性基础上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
4.鉴别后续支出,计量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确认与计量直接关系到当期损益的计量。更新改造比较容易鉴别,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通常是为了保持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一般应该费用化。而有些支出则要遵循原则是,增加该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入量或提高固定资产使用价值的支出,应该予以资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