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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自我评价1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节俭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进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使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取得了必须的成效。现将20__年建筑节能工作评价如下:
一、基本情景
1、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
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建设能源节俭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资料,建筑节能工作经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从而到达节俭能源资源的目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为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建工科、城建科、房管科、人教科、计财科和审图公司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建设系统资源节俭工作。
2、制定建筑节能有关规定文件,使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建设厅、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汕尾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汕尾市“十一五”期间建筑能耗降低指标计划和年度目标职责制考核办法》和《汕尾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等文件,为建筑节能工作供给了制度保证,从而有效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3、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坚持把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严格按照《节俭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每一个环节,把建筑节能作为法定资料严格把关。对不贴合建筑节能标准的设计图纸,一律不给予经过设计审查,对未经过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不给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中,质监机构加强检查监督,发现不按图施工建筑节能的,责令改正,对未实施建筑节能的建设工程,则不能经过竣工验收,且不给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4、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
为节俭资源和保护耕地,建设资源节俭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局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促使有关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对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不给予退还专项基金。
5、认真开展20__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xx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我局及时转发省建设厅的《通知》,并对全市开展建筑节能自查工作进行认真组织和部署,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景进行自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200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节能标准的情景进行自查;质监部门及施工、监理企业对2007年1月1日以来报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情景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贯彻实施情景进行自查。
在这次建筑节能自查活动中,有关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广东电网汕尾供电局南区营业综合楼等7项设计项目进行自查,质监部门及施工、监理企业对红海大酒店商住楼等3项施工项目进行自查。从自查情景看,有关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上能按照《夏热冬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节能设计和审查。施工企业能按规定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监理企业进行审查签认,质监部门能按《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规范、标准进行监督。
在理解省建设厅建筑节能检查组检查中,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得到省建设厅检查组的肯定,认为比20__年有所提高。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建筑节能意识不强,部分建筑的设计、施工未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有关规范标准。
2、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尚没有充分体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缺乏实施建筑节能的进取性和动力,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主要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和专业人员的努力,社会认知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3、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不够,缺乏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和技术。
三、20__年工作措施
我局将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培训有关技术人员,加大对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使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
节能工作自我评价2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俭型社会,实现全市“十二五”节能目标,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关于分解下达成都市20__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照节能减排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落实,情景评价如下:
一、工作成绩
20__年我镇地区生产总值单位能耗同比降低4.2%,规上工业单位能耗值同比降低4.5%,成功的完成了节能降耗目标。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节能减排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加大节能减排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确保群众权益,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实施,为开创我镇“十二五”环境保护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三、总体思路
我镇成立了以__为组长,__为副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__任办公室主任,并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按照目标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逐级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我镇技能减排目标职责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和企业职责,发挥节能政策导向作用,确保实现年度节能目标。
四、具体措施
(一)对全镇范围内的单位和单位规模以上工业进行了摸底清理工作,我镇现有企业:水电站4家,建材保温材料厂2家,再生橡胶加工企业1家,机械加工10家,食品加工企业3家,酒厂1家,鞋厂1家共计22家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我镇规上企业__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今年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用于技改项目和增置节能降耗设备,极大地减少了工业生产电力消费。
(三)根据温江区节能降耗要求,我镇推广使用节能灯5000余只,极大地改善了传统灯泡耗电量大的情景。
五、重点整治
(一)严把新增服务企业备案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全年目标管理,建立镇、村(社区)、业主三级备案管理制度。
(二)杜绝新增任何有污染工业企业。
(三)加大危险废物,污染企业的监管整治力度。(四)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五)关停了家具厂等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六、强化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一)经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加大了对节能减排的宣传力度,增强全镇人民的节能减排意识。
(二)加强了群众举报案件的受理,及时查处,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确定专人负责节能减排行动工作,按时报送信息。
七、20__年工作计划
20__年将继续对镇域内落后生产企业、污染企业按计划进行关停,继续推广节能降耗措施,为我镇生态环境的提升、田园城镇建设、节能减排和低碳创立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节能工作自我评价3
根据__县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益为核心,以建设节俭型机关为目标,认真搞好节能减排工作,现将今年县城管局节能减排工作自查及评价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提高节能工作意识
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管理和领导。我局根据上级要求,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汪元林担任,副局长邹厚龙、罗文霞、田从位任副组长,局办、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局办主任具体分管节能工作,节能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定期召开的局办公会议上进行管理教育并落实。
切实抓好本单位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工作。我局注重从抓思想教育入手,围绕“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注重科学合理,完善节能措施,树立循环经济观念,结合办公的实际情景,开展了节能宣传教育,深入基层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本单位干部中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节能降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开展了节俭一升油,全体干部开展了节俭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活动,让节俭、勤俭的传统美德深入人心,节俭光荣,反对浪费。6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低碳生活知识竞赛”,7月,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秦立斌给城管系统进行了“倡导低碳经济,享受绿色生活”知识讲座。6月12日至6月18日,城管系统开展了主题为“绿色办公、低碳生活”节能宣传周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了挂节能宣传标语,在办公楼张贴了节能宣传画。经过局机关工作会议对全体干部的多次宣传教育,提高了全体干部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识,节能减排逐渐构成了自觉的行动。
二、加强节能监督预警,注重节能工作管理
近年来我局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要求,实行水、电、油消耗分项计量,每季度、年度按时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能源消耗。建立月分类统计台帐、季度统计报表的节能统计制度。
为维护机关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机关日常工作顺利进行,在我局制定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局节能减排要求: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空调、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饮水机、碎纸机、照明灯、电风扇等用电耗能设备是否关掉,督促和提高我局工作人员节能减排的意识。同时,对公务车车辆油料按指标进行核算计量,严格控制了车辆的行检,降低了油耗。办公室、楼院的节电、节水管理也实行了上班时间科(室)人员负责制,下班时间部门领导和值班人员检查管理制,杜绝了长流水、长明灯、不关机等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节能工作措施,努力实现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一)推行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
进一步完善办公网络建设,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化。充分使用网络办文办会,减少公文数量,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注重会议实效;对工作流程进行再造整合,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加强对水电、办公、会议、车辆等经费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二)开展节能改造,降低水电消耗
抓好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使用节能装置,或设备。进取推广高效节电型灯具,今年机关投入1800元对办公室所有日光灯更换成led节能灯,使我局耗电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公车管理,降低车辆耗费。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燃油定额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从严控制购置大排量公务车。严格管理车辆耗油和维修成本,实行了“一车一卡”加油制度,车辆油耗和维修成本不断降低。
(四)减少公务费用开支,注重新建项目节能
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制度,耗材实行专人管理,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差旅费、交通费实行定额管理,超支不补,节余留用;提倡简短通电话,减少私人电话,杜绝在办公室使用公话聊天。
今年,局机关用电、用油、用水支出比2009年节俭2.1%,公务接待和会务费用去出比去年节俭4.8%。
四、20__年节能减排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搞好节能减排工作,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推动节能减排。加强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倡导办公室空调每一天上班晚开一小时,下班提前关一小时;倡导电脑、电视、饮水机等电器下班及时断开电源,营造“人人讲节俭、事事讲节俭、时时讲节俭”的良好氛围。
选取了北京、江苏、山东、辽宁、宁夏等5个省份,对其各自在节能减排工作上的主要措施进行分析。其中,北京、江苏属于低能耗区域,山东、辽宁属于中度能耗区域,宁夏属于高能耗区域。通过对5省份节能减排工作分析,可以比较清晰的看到,各省围绕节能减排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北京市。“十一五”以来,北京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比重持续上升,2011年北京市第三产业增加值12363.1亿元,比2010年增长8.7%,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0.9∶24∶75.1变化为0.8∶23.1∶76.1,低消耗低排放的绿色经济特征初步显现;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实施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企业的退出及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累计推动180多家“三高”企业退出,首钢石景山厂区钢铁主流程、焦化厂、化工二厂等搬迁调整或全面停产;实施一批工业、交通场站、重点用能大户节能改造工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居住建筑严格实行75%的节能设计标准,落实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引导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江苏省。江苏省通过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抑制较高的能源消费刚性增长势头,第二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约为一、三产业的5倍,力争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48∶48;遏制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耗能增长偏快势头,推进煤电“上大压小”、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突出加强钢铁、水泥、石油、化工、造纸、纺织等六大高载(耗)能制造行业的能耗控制,提高能源准入门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节能工程,限制过度用能;推广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优化运力结构,使用替代燃料。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逐步实施建筑用能定额管理,开展能源统计、能效公示和能源审计,发挥节能示范和导向作用。3.1.3山东省。山东省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粮食总产达到4335.7万t,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2万亿元以上,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4429亿元,2010年,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9.1∶54.3∶36.6;推进结构性减排。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大幅度提高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加强行业综合治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速高消耗、高污染企业退出市场,通过优化结构,从根本上实现总量减排;拓宽工程减排领域,支持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逐步提高工业污染物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收费标准,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实行政府绿色采购,鼓励社会绿色消费。辽宁省。辽宁省把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全面实施工业“五项工程”,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年产值超千亿元的工业产业集群,全面提高工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全面开展辽河、大小凌河流域生态环境集中整治,禁止河道滥采滥挖、滥建滥排,全面恢复河滩地生态,实现水质状况进一步改善;完善大伙房、观音阁等水库上游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辽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和海洋污染防治力度。宁夏。宁夏高耗能产业主要集中在电解铝、钛合金、电石、碳化硅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在工业,难点在节能。严把高耗能项目准入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加强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切实降降将过高的工业能耗;对铁合金、电石、碳化硅等高耗能行业启动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部分高耗能行业限产、停产,对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目录的产品产能组织提前淘汰,立即关停;全区电石年产量将严格控制在244万t以内,钛合金年产量控制在84万t以内,对能耗增速大于增加值增速的地市和行业企业实施限产,严格控制能耗增长。
北京市。北京市能源利用率位于全国首位,万元GDP的能耗由2005年的0.792t标准煤明显下降,年均下降26.59%,下降幅度位居全国首位,绝对值全国最低,是全国唯一连续5年完成年度目标的省级地区;北京市能源结构优质低碳化调整成效显著,煤炭消费比重大幅降低,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开发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高达3.2%。能源结构调整对碳排放强度下降贡献约11%。江苏省。江苏省在稳定煤炭生产、增加煤电供应的同时,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优化能源结构。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28.6万kW,加快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发电机组建设步伐,60万kW及以上机组占比由“十五”末的12.8%提高到46.2%。燃煤电站供电煤耗由350g下降到322g,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g。125MW以上燃煤机组(总容量4318万kW)纳入在线监控,系统投运率由2006年的60.2%升至97.9%,脱硫效率由51.4%升至93.4%,平均排放浓度由952mg降至130mg,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由2005年0.923t降至2010年0.734t,累计下降20.45%,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削减13.4万t。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分别占75.44%、15.52%、3.54%和5.5%;可再生能源占3%。到“十一五”末,非煤发电装机并网规模达到1024万kW,5年净增700万kW,占全省发电装机的比重由7%升至15.9%;太阳能光热利用建筑面积达到6887万m2。电力消费结构继续优化,服务业和居民用电占比上升。山东省。山东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化低碳理念,逐步实现能源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消费低碳化。广泛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及浅层地温能等新能源利用,推进太阳能光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限制高能耗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制度,加快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推进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能耗2000t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在各类工业园区推广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余气利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城市、县城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制定能源计量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完善节能产品检测体系。强化企业节能管理创新,完善能源管理师制度,构建能源管理体系。贯彻能源效率标准,对家电产品和照明产品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鼓励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辽宁省。辽宁省稳步推进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十二五”期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400万kW以上。宁夏。宁夏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广泛开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鼓励低碳产品消费。北京市。北京市2007年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2010年制定《北京市节能减排奖励暂行办法》,在国家发改委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各地后,北京市发改委与各个企业分别签订《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等机构,加强计量、统计、标准、监测、监察“五位一体”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利用新技术推动节能,发挥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作用,积极推广清洁煤等成熟减排技术,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工程,推广阳光校园、沼气联供、垃圾填埋气发电应用,支持电动汽车在公交、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推广二级及以上能效产品,实施淘汰白炽灯行动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推进节能重点工程,政府机构率先启动节能改造工程,加大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力度,累计推广节能灯3200只,在全国率先实现居民家庭、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推广工作的基本覆盖。江苏省。江苏省出台《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监测和工作预警实施办法》,对减排工程实施缓慢、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地区和单位,依照规定及时预警,开展应急控制;加强脱硫脱硝项目管理,确保新上燃煤电厂100%配套建设脱硫设施,推动既有燃煤电厂和热电企业加快脱硫设施改造步伐,实现100%脱硫,对脱硫设施投运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燃煤电厂和热电企业,及时扣减脱硫电价;“十一五”以来,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建成投产,核电、风电等新型发电机组陆续投运;特高压电网装备快速发展,电网自动化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3MW双馈式海上风机设备实现批量生产,2.5MW直驱式海上风电机组研制成功并顺利下线,风力发电机、高速齿轮箱、回转支承等关键部件产量占全国50%,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光伏制造领域,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产量分别占全国的50%和70%,形成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山东省。山东省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围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产业链接等技术开发应用等重点领域,总结推广30个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设一批示范工程,组织实施100个重大项目,大力推广100家循环经济试点经验,建立30个生态工业园区,积极发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设备、轮胎、机床等再制造产业。辽宁省。辽宁省大力推广地源、污水源、海水源等供暖新技术,以及清洁燃料开发使用,启动实施乡镇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十二五”时期,辽宁将继续依托重点节能、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资源再生利用等工程,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及环保材料与药剂,加快建设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辽宁(铁岭)静脉产业、沈阳、大连、鞍山节能环保成套装备、沈阳静脉产业、大连绿色低碳环保、辽宁(丹东)环保、朝阳节能环保除尘设备、铁岭开原循环经济、盘锦市环保等产业基地。宁夏。宁夏建立并实施了节能降耗预警机制,根据自治区出台的《2010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2010年宁夏不再审批、核准、备案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新建、改(扩)建的“两高”项目今年内不得试产、投产。
提高节能减排效率的建议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监察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定期公布我区各街道、能耗情况;加强对各街道和列入我区的重点用能企业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各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办事处应于每年月日前向区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区政府节能办。区直有关部门和列入我区重点用能企业应于每年月日前向区政府节能办提交上年度推进节能工作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其他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街道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企业应于每年月日前,向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推进节能工作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各街道节能主管部门于每年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连同企业自查报告报区政府节能办备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各街道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全区年万元GDP能耗比年下降12%。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要求,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优化升级带动转变,立足节约能源推动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积极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引进先进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重点要以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益为重点,积极发展国际贸易、金融、会展等生产型服务业;以满足人民需求和方便群众生活为中心,加快提升商贸、餐饮、社区服务、旅游、娱乐、生活消费型服务业;大力发展信息、科教、文化等知识型服务业,进一步加快以服务经济为主的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高技术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推动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壮大高技术产业总体规模。同时,充分利用国务院支持建设海西经济区的优势,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进一步优化我区产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高耗能项目,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为从源头上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新上的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以及生产过程中高耗能和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严格生产条件审查,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
三、加强六大领域节能
切实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和民用、政府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以冶金、化工、建材、纺织、食品等重点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强节能管理,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节能“五新产品”,降低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积极推进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测)及能源审计工作。建立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重点用能企业应在每年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审查、汇总、分析,并于每年2月前上报区经贸部门进行复核。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和节能诊断活动,查找与标杆企业之间的差距,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电源点,改善电网结构,减少输电损耗,加强电力生产环节的节能控制和管理,提高电力生产运行可靠性及经济性,降低能耗和线损率。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标准和规范,开展项目建设;推广应用节能建筑技术、节能建筑材料和产品,加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力度,发挥节能示范项目带动的作用,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车辆淘汰制度,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加强运输市场节能管理,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农产品加工生产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开展零售、餐饮、宾馆饭店节能试点。加强政府机构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照节能标准改造公共机构空调、照明、电梯等系统,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用品;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推进公共机构节电、节油工作,加大LED、太阳能等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区6家重点耗能企业“十一五”完成节能量1622吨标准煤。
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研发支持,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十大节能工程,加强节能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应用研究,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绿色照明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等方面应用与开发。支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的节能技术,推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节能“五新”产品应用;加强台技术交流与合作,借助“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等各种项目推介平台,加大节能产业招商力度,大规模寻找、选择、推介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鼓励企业加强节能自主创新,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驱动、服务支撑,全面提升企业节能自主创新能力。每年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项目3项。要加强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咨询、设计、评估、诊断、培训等节能专业服务机构和节能服务市场,发挥社会节能专业服务机构的技术、人才、信息、融资等优势,开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形式的节能服务,推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认真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载体,以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为示范,以实施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为抓手,有效降低废弃物排放量,逐步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化工、印染、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纺织、钢铁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单位产品耗水量定额管理,完善考核体系;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强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促进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对化工、纺织、鞋服、建材、机械、冶金、建筑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推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提高材料利用率和产出率;积极调整原料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积极推广竹材并寻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对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减少对新木材的需求;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减少过度包装,推广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处置的包装,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禁止过度包装。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进一步推广利废墙材产品、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墙板等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废旧物质的回收管理,鼓励企业使用再生资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物资,加大对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电子产品的再生利用。积极推动风能、太阳能、沼气、生物柴油、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每年组织实施省、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2项。
六、完善节能政策措施
一要继续完善促进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支持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示范工程、公共平台、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财政、金融、价格等手段,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法制有效保证的机制,推进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二要继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政策。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达5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按照节能量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服务机构,其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经项目验收合格,按照投资总额给予适当的补贴。循环经济项目按技术先进性、投资强度、示范带动性和效果给予适当的奖励。三要认真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配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与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四要鼓励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加大力度,做好我区企业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工作,推动我区备案的节能材料和产品在我区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申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积极参与政府节能采购活动;完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继续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扩大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列入国家节能产品、设备清单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鼓励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提高节能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五要加强政银企合作,强化金融机构与节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沟通,及时、有效地对接节能、循环经济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建立金融支持节能与循环经济信贷投资分类管理制度,重点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重点行业节能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企业、示范项目建设、节能与循环经济公共平台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对鼓励类项目,按照信贷投放原则,简化贷款手续,实行利率优惠,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六要实施节能、优化水电、提高高效洁净机组负荷率,提高水能利用率。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优先安排高效、污染排放低的机组发电,保证热电联产、余热、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的发电机组并网运行。
七、加大节能基础建设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和今年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强节能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节能监察(监测)执法力度,强化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二要组织重点耗能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建立能源测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企业内部节能计量核算工作。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用能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对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加强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积极推进和指导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单位GDP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体系,落实能源统计公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单位)能源管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统计制度和重点耗能企业的月报制度,积极推进企业联网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能源统计职能,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配强能源统计人员。四要建立和完善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成立节能中心,配备专职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配备完善节能检测设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人员,拨出专项经费,配备完善节能检测设备,提高节能服务能力。组织开展节能监测,实施节能诊断,发现节能潜力,为企业提供能效管理和优化改进方案的咨询服务。四是建设、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要明确承担节能管理职能的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八、开展节能宣传培训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关键词】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问题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要求,现绝大部分的建设工程均需进行招标。投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基本上由二部分组成:一是商务标;二是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是技术标里的主要内容,在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中赋予的分值占总分值的30%左右。施工组织设计以施工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是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承包商承揽工程的一个主要途径是通过投标的方式达到中标承接施工任务,企业为生存、发展,必须提高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重视程度,因此要想在投标中取胜,必须重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一)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二)符合本企业实际施工条件的需要。
(三)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
(四)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二、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建立投标小组。公司可专设投标部,也可遇有投标时临时组建。不管怎样,要做到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且水平过硬,素质要高。在人员构成中,技术标中也要注意有懂工程造价的人员,因为施工组织设计将来在工程结算时也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制定投标文件编制全过程策划书,落实人员职责分工。在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后应及时进行踏勘现场和外业调查,了解工程所处的地理周边环境,审阅图纸,将有疑问的问题统一在答疑会上提出。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已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内容赋予了不同评分值。投标人应按评标办法中的项数在目录中列出,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完善其它没有分值的项,使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更加全面。目录应做到标题明确、清晰、详略得当,便于查阅,达到先入为主的效果,使评委专家一目了然。
(一)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此项在现有的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里并没有给予评定分值,但作为一个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此内容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要对编制依据和工程概况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编写。
1. 编制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所列举的标准规范必须为有效版本,作废的应剔除,要求编写人员要熟悉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另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能用到什么标准就写什么,不要把所有规范均列入;(2)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招标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及企业标准;(3)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
2. 工程概况
主要按招标文件及图纸进行编写。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主要情况、各专业设计简介和工程施工条件等。工程主要情况应包括:工程名称、性质和地理位置;工程承包范围和分包工程范围;招标文件或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重点要求;各专业设计简介应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及设备安装专业设计。
(二)施工部署
施工部署是对整个建设项目全局作出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安排。施工部署由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客观条件不同,其内容和侧重点会有所不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确定工程开展程序、拟定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任务划分与组织安排,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分包情况、流水施工段的划分,机械、人员等的总体部署。
此项内容是概括的说明,不必详细写出,因后面将有更详细的说明,后面几项的内容要与施工部署所叙述的一致,相辅相成。
(三)主要施工方法
此项要根据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进行编制,包括基础、主体、屋面、装饰、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等内容。要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描述清楚,并与图纸内容相对应。例如:基础工程中的土方工程,要写明是机械挖土还是人工挖土,如是机械挖土,所使用机械的类型、型号,是大开挖还是挖沟槽或者基坑,是否放坡,地下水情况如何,如有地下水,如何降水,土方是否外运,如果外运,运距是多少,所采取的运输机械,装土的方式,这些都要一一写明,因为现在商务标都是工程量清单形式,如果后期工程结算有争议时,有时会以此施工组织设计作为结算依据。
(四)材料用量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及检测仪器配备情况
1. 主要工程材料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进场时间,包括各施工阶段所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工程施工主要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的配的配置应根据施工部署和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包括各施工阶段所需主要周转材料、施工机具的种类和数量。
2. 依据施工方法做出机械设备配备表
上面两个表格不仅是用于指导施工,在进行竣工结算时,也是需要的参考资料。例如,在结算时,审核单位和施工单位就施工时所使用的机械是自有机械还是租赁的机械争议不休时,为了说服对方,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此时就可以根据上面两个表格来解决争议,根据施工单位目前剩余机械和拟用机械的数量不同就可以判断出所使用的机械是租赁来的还是施工单位自有的。可见,施工组织设计对于结算也是起到关键作用的。
3. 依据工程特点做出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如经纬仪、水准仪、万能表、温度计,检测尺、试模等,仪器要能满足工程的使用。
(五)劳动力计划表
按工程施工阶段进度计划所拟定投入的劳动力制成此表,施工阶段包括基础、主体、屋面、装饰、水电安装等。工种可分为瓦工、木工、钢筋工、电工、焊工、架工、油工、机械工等。
(六)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应分别做出公司及项目部的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及组织机构,并列出项目部的人员配备表,包括项目经理,技术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档案员、取样见证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保证质量的措施要与施工方法相对应。
(七)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措施
此项应做出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及组织机构,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工程施工现场是各工种立体作业,人员密集、机械材料集中,存在多种不安全因素,因此必须制定严密、细致的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并编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应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内容。
(八)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环保已成为国家的一项政策,各相关部门也要求要进行绿色施工。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现场要确定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项目环境管理目标;建立项目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源配置;
施工现场主要环境因素有扬尘、噪声、光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根据上述因素制定对策,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九)施工进度计划
依据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做出施工进度计划,可用网络图或横道图绘制。现在多用软件进行编制,节省了大量时间,调整、修改方便,但应注意各工序的穿插及工序关键节点应符合要求,且合理。网络图的绘制应按《网络计划技术》GB/T13400.1-2012、GB/T13400.2-2009、GB/T13400.3-2009及《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JGJ/T121-99执行。
(十)施工平面布置图
平面布置图应按比例及标准图例进行绘制,可做成大图然后折叠装进标书。
图上应反映:工程施工场地状况;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改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布置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十一)冬季和雨季施工措施
此项内容不是每项工程都有,要根据工期而定,并注意什么分项工程是在冬季或雨季施工的,要与自己安排的工期相一致。如土方工程没有在雨季作业时就不能写在雨季施工措施里了。
(十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措施
所投工程看看有没有用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且勿生搬硬套。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中规定了什么算是新技术,应对照此标准进行编制,防止不是新的写上了,一定要注意“新”字,应查阅资料有证据证明是“新”时才可写。
(十三)技术难点及解决方案
此项视工程特点及所处环境而定,看看有没有难点,并针对难点做好相应的措施加以克服解决。要注意不要自己认为难的便是难点。
四、结语
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由于编制时间受限,所以要想编制出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收集资料,同时要做到与工程报价相结合,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工程招标中分厘必争,因此在实际投标中,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有效统一,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给工程中标以有力保障,为业主提供一个客观地反映工程实际,又具有新意,能引起业主好感的施工组织设计。
参考文献
[1]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7.
一、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三重”工作
(一)积极争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城区污水处理项目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批复及地质勘察、规划、厂地测量、土地勘察定界、项目初步设计、苗木清点等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土地预审、划拨等前期工作,力争及早列入省上计划并适时开工建设;城区供水管网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评审、批复和地质勘察的基础上,近期完成了项目初步设计并由县发改委审查并转报省发改委,争取及早下达投资并开工建设。
(二)加快进度,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按照今年实施的大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河道北岸电缆沟开挖、穿线管敷设及检查井建设,完成园路、人行道铺筑2880米;4座雕塑建设方案已确定,其中1座(丹霞景观)正在制作,计划7月份建成;3个亲水平台护栏已完成安装;原规划建设2个小广场,现调整为1个并正在紧张有序建设,7月底可建成;附属设施建设安装休闲座椅50个,设置果皮箱20个,安装绿化带防护栏1180米。二是计划投资430万元,对城区自由路和文化路供排水管网、路基、路面、路缘石、路灯、人行道进行改造建设,现已完成现状调查和地形测量、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即将招投标开工建设,计划8月底竣工交付使用。三是文体中心现代智能化住宅小区已完成五环宾馆餐厅及教体局器材库拆除,正在积极协调教体局家属楼、五环宾馆楼、昭武酒厂住户等房屋拆迁工作。同时,督促开发单位完成了小区建设规划编制、地质勘察及2栋6层和1栋高层住宅楼施工图设计,其中1栋6层已开工建设并完成四层主体工程,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2栋高层已完成招投标并有1栋正在准备进行桩基础施工。四是银先嘉园小区已开工建设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15917平方米。其中1栋完成主体工程,建筑面积5917平方米。另有2栋住宅楼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五是昭武花园小区开工建设住宅楼一栋并已完成主体工程和安装工程,建筑面积5124平方米,其它由于拆迁征地难度大,待条件具备时开工建设。六是按照公路部门年度建设计划,完成了国道312线城区段改扩建工程规划方案,计划结合道路改造,架设中华灯122盏,新建雨水管道4.6公里、供水管道2.3公里。现已完成改造路段现状测量和大沙河北岸新丰渠桥至国道312线公路桥1700米电缆沟开挖、穿线管敷设和1800米雨水管道敷设。七是认真实施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节能改造,对供热公司现有3个供热站和乐民小区供热站的燃煤锅炉安装了变频节能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八是多方协调,完成了宏建公司搬迁规划选址,正在开展新建厂房前期准备工作。大沙河东岸3000亩工业用地整理已完成初步规划,待审定后编制详细规划;九是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办理县第四中学开工建设前期手续,完成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办公楼、学生餐厅规划选址、施工图审查备案等手续和1、2、3号教学楼施工、监理招标、开工许可及2栋宿舍楼招投标工作等各项工作;十是配合沙河镇完成了铁路广场东片棚户区改造规划,及时办理规划选址、招投标、开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开工建设农民公寓楼2栋,并完成主体工程,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十一是督促天鹅湖花园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完成了规划编制、地质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并开工建设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其中1栋已完成六层主体施工,2栋完成基础施工,正在积极协调办理招投标等工作。另有2栋高层住宅楼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十二是协调完成了滨水东岸小区南片西兰乌光缆迁移,城区126电力线迁移正在施工,北片移线工作已确定,正在着手进行改造。在此基础上,先期对南片3栋住宅楼进行了施工图设计和初步选址放线,并开工建设住宅楼2栋,建筑面积10040平方米。十三是配合开发单位完成了滨水广场花园小区规划编制,正在进行房屋拆迁、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十四是影视广场小区规划方案已确定,指导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方案委托完成了小区建设规划编制,并完成1号楼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和基础开挖等工作,即将开工建设,建筑面积7242平方米。
(三)紧密配合,着力打造绿色宜居临泽
1.精心组织,科学编制城乡建设规划。98版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已经市规划专家会议和市规划委员会评审通过,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近期将报市政府审批。城区拟开发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现已完成滨河嘉苑小区、文体中心现代智能化小区、天鹅湖花园小区和影视广场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其它2个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按确定的方案委托资质单位抓紧编制。全县村庄和集镇规划已于2008年全部完成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把关,确保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拆建并举,商品住宅开发建设效果明显。今年我县商品住宅开发建设主要以大沙河沿岸6个新建住宅小区和银先嘉园、昭武花园续建为主,另有其他零散开发住宅,预计年内可新建住宅11万平方米,现已开工建设7.5万平方米。
3.加大投入,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完工。今年主要完成了垃圾填埋场环境观测井、垃圾收集站建设和垃圾清运、填埋设备采购等后续工程。目前,2眼深85m环境观测井和1眼深130m的生活饮用水井已完工,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及垃圾斗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现已到货。垃圾收集站已建成一座,另一座近期开工建设。
4.落实政策,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创业发展。随着县政府《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创业的若干优惠政策》的制定出台和大沙河沿岸新型房地产带的开发建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进城创业发展的积极性,近期开工新建的商品住宅已基本预售完毕。
5.严格执法,城市管理进一步加强。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要求和“清洁家园、建设生态临泽”城乡清洁卫生大行动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局和相关单位开展了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治理占道经营行为、美化店容店貌、拆除违章搭建设施和随意开挖道路、乱搭乱建、乱架乱设、占道施工等为重点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扩大了整治范围及重点区域,城区市容市貌明显好转。
6.主动服务,认真搞好批发市场或物流园区规划。我局已基本完成大沙河东岸整治出的3000亩工业用地建设规划,待相关部门实施批发市场或物流园区项目时,将积极配合搞好详细性规划。在专业市场整合改造和城区农资、废旧物资、汽摩销售等市场规划建设方面,我局将根据相关部门项目建设计划,认真搞好市场建设规划,并配套完善相应设施。
(四)明确职责,扎实推进产业富县战略。在建筑领域节能降耗方面,我局在建设项目开工前,从规划选址到施工图审查备案,均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节能降耗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
二、关注民生,集中力量办好实事
一是城区集中供热扩容正在编制城区集中供热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待条件成熟时,尽快实施建设;二是城乡厕所改造已在大沙河客运停车点、逸园、滨河路水滴雕塑北侧和揽月桥北侧建成移动式公厕4座,占目标任务3座的133.3%。三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各100套,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现已开工2215户,占计划1750户的126.6%,其中新建农民公寓楼15栋约693户。四是城区老化供水、供热、排污管网改造计划结合城区道路改造,改造自由路、文化路老化破损供排水管道各1.4公里,新建国道312线城区段雨水管道4.6公里、供水管道2.3公里,现已完成现状测量和施工图设计,待道路改造工程开工时实施建设;已完成供热管网改造1公里,完成投资30万元。
三、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今年,我局牵头承办和协同相关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我局高度重视,以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制定计划,及早安排布署,明确办理工作责任和办理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城建工作中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至目前,已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剩余建议和提案正在抓紧办理。:
四、多方协调,积极落实帮扶工业企业工作任务
积极协调做好电力通道规划审批和开工建设许可审批工作,经与招商局及城区供电所多次现场勘察,制定改线方案2个,长远方案投资约210万元,临时方案投资约17万元。经研究,长远方案投资较大,暂定为对天森公司线路进行局部改造,采用临时方案建设,待时机成熟后,按规划线路审批建设。
五、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虽然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住宅建设拆迁、征地难度大,影响了部分商品住宅开发进度;二是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土地预审、划拨、征用及项目初步设计等工作程序多、周期长,影响了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继续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一些因素,及早制定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矛盾协调和处理机制,明确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监督,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工程按时完成。特别是未开工的项目,要抓住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快组织实施,尽早投入使用,发挥应有效益。
从指导方针上看,欧盟和德国认为,为履行防止全球气候变暖义务,并且要为全球其他经济体做出榜样,欧盟和德国有必要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欧盟一直发言高调、姿态积极,并以提议和先锋者自居。2007年6月,由德国主持的G8峰会原则同意,到205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相比1990年将下降50%。由于《京都议定书》于2012年到期,欧盟2009年一直在积极呼吁,国际会一定要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延续《京都议定书》的实质协议;欧盟愿意适度承担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的义务。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国,德国认为,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均能减少室气体排放,但只有发展可再生能源才是长久之策。另外,欧盟和德国在指导思想上还认为,除减少室气体排放之外,可再生能源产业还能增加就业、促进关联高技术产业发展。
欧盟为各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设定目标和规划路线图,并持续开展各种支持计划。欧洲议会2007年3月规定,将202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在全部最终能源消费中的占比目标设定为20%;将所有成员国生物燃料占全部欧盟运输用汽、柴油消费的最低比率设定为10%。欧盟根据全欧总体目标为各成员国设置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202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费中占比设定为18%。按照欧委会(2007年10月)《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在欧盟层面,将从法规建设、工作框架和促进措施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欧盟法规建设。将主要着眼于协调成员国策,改善可再生能源入网条件;推动公共采购中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一体化。
(二)欧盟工作框架。包括(信息讨论平台)“阿姆斯特丹论坛”、欧盟战略能源技术规划(SET- Plan)、生物质规划(Biomass Action Plan)、欧洲智能能源(Intelligent Energy for Europe)以及多项欧盟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都能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支持。根据2008年9月欧委会欧洲智能能源工作报告《可再生能源:转变》(Renewable:Make theswitch),2005年以来,仅在“欧洲智能能源”工作框架下,就有诸如“清洁欧洲能源网(CLEAN-E)”等22个与可再生能源有关的工作项目得到开展,每个工作项目资金投入约100万欧元,其中来自欧盟预算资金占50%。
(三)欧盟促进措施。欧盟将充分利用欧盟的融资策工具,包括体制与团结基金、农村发展基金和各项欧盟国际合作项目所能提供的融资机会;欧盟还将通过征收能源税,使传统化石能源的室气体排放成本内部化;同时,欧盟还会督促成员国在费率补贴、奖励制度、绿色证书、税收减免、公共采购、技术研发等方面拓展政策手段。
二、德国以《可再生能源优先法》为核心,形成联邦促进法规体系
德国的《可再生能源优先法》,在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而优惠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则是所有与能源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遍原则。
德国《可再生能源优先法》(EEG)最早于2000年4月生效,曾经两次修订并分别于2004年8月、2009年1月生效。其前身是1991年生效的《强制输电法案》(StrEG)。2009年新EEG设定,202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费中的占比目标为30%。德国《可再生能源优先法》的基本政策方针是可再生能源优先以固定费率入网,即电网运营商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固定费率,收购可再生能源供应商的电力。同时,供电商再根据全部入网的可再生能源、传统能源成本状况,厘定电价。这样,尽管可再生能源目前成本还高于传统能源,但EEG为可再生能源提供和传统能源一道“吃大锅饭”的机会;再加上可再生能源还有其他方面优惠,其发展风险得以大大降低。
2009年EEG所修订重要内容包括:1、以提升价格为主,调整可再生能源补贴性价格标准。如将最低档可再生能源入网价格由每千瓦时7 87欧分提高到9.30欧分,其他重要调整包括,陆地风电价从每千瓦时8.03欧分上调至9.2欧分,海洋风电价从每千瓦时8.92欧分上调至13至15欧分,以后每年调低5%;光伏(PV)能电价调降至33~43欧分,2010年下降8%至10%,以后每年降低9%。2、调低对新项目入网价格每年递减速度。新项目入网价格之所以每年递减,其原因是随着生产量增加、技术进步和学习效应取得,可再生能源供应成本会下降。2009年,德国将大部分新项目价格入网每年递减的速度由原来每年规定的2%降低为1%(做出特别规定的除外)。3、对供电质量和技术要求规定奖惩机制。
2007、2008年,德国依照《可再生能源优先法》补贴电量分别为670、720亿度,补贴电销售总额分别约76亿和90亿欧元。补贴负担最终落在消费者身上。
除《可再生能源优先法》之外,德国主要促进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联邦法规包括:(1)《生物质发电条例(BiomasseV)》,2001年6月生效,2005年8月修订。(2)《能源投资补贴清单2009》,该法规于每年初修订,用于说明在府“能源投资补贴(EIA)”安排下,每年可获补贴的投资项目清单及其补贴金额。(3)《能源供应电网接入法(StromNZV)》、《能源行业法(EnWG)》,都是2005年7月颁布,2008年10月修订,前者规范供电市场参与者行为,后者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做出相关补充规定。(4)《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令(SDE)》(2008年4月生效,2009年3月修订),《可再生能源分类规则2009(RAC 2009)》(2009年3月生效)。前者规定规范联邦府对可再生能源生产的补贴;后者提供可再生能源产品分类信息,并规范依SDE法开展府补贴时,金额计算方法。(5)《能源补贴分配总规则no.1313/2007》(2008年1月生效),该法规相关条款规定对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和科研项目予以资助,以促进技术提升;《太阳能电池府补贴规则no.2009:689》(2008年7月生效),规定在太阳能光伏系统投资将部分获得政府补贴。
另外,德国所有和能源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近年的立法或修订中,都设立相关优惠和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条款。比如,德国早在1999年4月1日开始征收生态税;税费标准在2002年曾经调整;征收对象是汽油、柴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产品;这实际也有利于提升可再生能源产品竞争力。再如,德国近年修订和推出《建筑节能法(EnEG)》、《德国可再生能源取暖法》等,都有优惠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条款。
三、联邦府开展研究课题和工作计划
(一)研究课题。从1977年至今,德国联邦府先后出台5期能源研究计划,最近一期计划从2005年开始
实施。据德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BMU,简称德国环境部)所《德国可再生能源研究资金报告2008》,2008年,通过联邦环境部拨付的可再生能源研究资金总额9740万欧元;通过联邦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拨付资金总额1940万欧元;通过联邦教研部拨款1400万欧元,通过联邦教研部和联邦经济和技术部联合拨款3040万欧元;所有来自德联邦府部门资金总额为1.612亿欧元;当年,德所有(来自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可再生能源研究资金支出总额为9.7358亿欧元,联邦政府部门资金占16.6%。
(二)工作计划和项目。以下是若干项相对典型的政府工作计划或工作项目。
1、10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在欧盟1998年9月推出的欧洲“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战略框架下,德国政府宣布从1999年1月起实施“10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德国经济部为“10万太阳能屋顶计划”提供总计约4.6亿欧元的财政预算。该计划于2004年结束。此后,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规体系和促进措施渐趋稳定。
2、生物质能计划。2005年12月,欧委会宣布在全欧盟范围实施生物质能计划,并要求各成员国制定本国计划。德国生物质能计划的基本目标是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持续提高生物质能在能源供应中的比率。所采取具体措施依托现有法规体系和促进措施而展开,具体举措涵盖产量、农地、供热、发电、燃油和其他方面。
3、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可再生能源贷款项目。作为银行,KfW在贷款项目号270、271、281、272和282下,为光伏产品、生物质能、沼气、风能、水能、地热和可再生能源提供优惠贷款。
(三)倡议
1、“可再生能源出口倡议”(Renewalbe Energy Export Initiative)。德国经济技术部于2002年规划,2003年发起该倡议,目的在于帮助德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扩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出口,并对全球气候保护做出贡献。该倡议具体促进主要依托现有机构部门、法规框架而展开;德经济部每年提供约500万欧元预算资金,通过举办专业报告会、组织企业参加专业展会、赴国外商业考察、对口洽谈会等活动,帮助企业与国外企业建立联系。具体执行单位是德海外商会或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与对方发展援助项目相结合。
2、国际气候(International Climate Initiative)。由德国环境部于2008年初发起,基本操作方式是通过德国政府(环境部)出售CO2排放许可权所筹集资金,为全球范围气候变化应对项目提供资金,以推动提高能源效率、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降低碳排放。2008年,该动用资金总额1.12亿欧元,在全球范围发起近百个改善项目,涉及49个合作国家。有些项目的开展,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在配套资金和联络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这些项目绝大部分都是由德国公司执行,采用的是德国技术和产品,因此。该实际上促进了德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
四、专门机构和地方政府发挥重要作用
与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促进相关,以下专门机构和各级政府都起到重要作用。
(一)联邦政府部门。联邦环境部(BMU)和联邦经济部(BMWi)在推动立法和发起项目方面起到主导作用。
(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包括其子公司德国投资开发公司(DEG)在内,KfW为起步阶段的德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KfW大部分面向可再生能源企业发放的利率优惠程度一般在50%左右。据KfW数据,1998年至2002年间,KfW和DEG总共向可再生能源提供资金总额6.5亿欧元,这大致相当于所有德国能源项目融资总额的60%、占KfW融资业务的27%。从2003至2006年,KfW和DEG面向可再生部门融资年均总额约1.3亿欧元。2008年,KfW在全球范围可再生能源部门融资总额3.4亿欧元(还不包括对大型水电站融资),远超过世界银行对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2.8亿美元的融资总额,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融资机构。
(三)德国能源署(dena)。是联邦政府、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安联股份公司、德意志银行和德国联邦银行共同控股的一家公司,公司在操作上通过公共私人伙伴关系,为项目提供咨询和资金。在组织架构上分为通讯和服务两个板块,业务活动是围绕能源有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策划和组织宣传活动;为能源项目提供咨询和支持;通过创新、明智的理念,前瞻性地推动企业项目规划。德国能源署网站还提供欧盟和德国可再生能源政府信息。
(四)地方政府。德国州政府可能出台在本州范围使用的优惠性法规或政策,同时也会根据需要,发起某一领域可再生能源促进。如图林根州政府2007年4月颁布《2007年出租房屋现代化和维修补贴条例》;北威州2008年9月开始对住房使用太阳能实施补贴,并在2008年以法规形式颁布《合理使用可再生能源和能源计划》;巴符州于2008年9月发起“环境保护和节能促进计划”。
五、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一)可再生能源占比不断提升。如表1所示,2008年,德国可再生能源生产总量在全部能源消费总量的占比9.5%;其中,来源于水电、风电、生物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比率分别占0.9%、1.6%、6.6%、0.4%。这一占比是1998年的3倍多,已相当于2020年目标的一半多。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费、最终热能、最终燃料消费中占比情况类似,都是2008年比率相比1998年有大幅提升。
(二)近年部分可再生能源产品和设施总量高速增长。如表2选取若干近年产量增长速度较快的可再生能源产品,列举其产量在2000~2008年的变化情况,2000~2008年,风能、生物质、(太阳能)光伏发电总量的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23.3%、33.2%、67.7%,地热发电则在2004年之后,实现从无到有、迅速发展的飞跃。同时,生物质、太阳能供热总量也分别实现7.7%、16.1%的高速增长。当然,支持产量高速增长的是可再生能源设施数量的高速增长。比如,(德环境部数据)1990年年末已安装风电装机容量为56兆瓦,到2000年末增加到6112兆瓦,截至2008年末达到了23895兆瓦;而德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则从1990年的2兆瓦增加到2000年的100兆瓦,2008到达5311兆瓦。
(三)部分可再生能源产品形成强势国际竞争力。在风电和光伏太阳能领域,德国不论在产量还是在技术水平上,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从风电装机总容量上看,据《全球风能协会》所《全球风能报告2008》,到2008年底,全球总计风电装机容量120798兆瓦,德国为23903兆瓦,占19.8%,居全球第二位,
稍低于美国(占20.8%);在2008年新装容量中,德国以1665兆瓦位居第四,占6.2%;排在美国、中国、印度之后。再看2008年全球光伏太阳能新装机总容量,据欧洲光伏太阳能行业协会(EPIA)数据,德国以1500兆瓦排名第二,仅次于西班牙(2511兆瓦),远高于位居第三的美国(342兆瓦),占当年全球光伏太阳能装机总容量的27.4%。德国光伏产业和光伏技术的优势竞争力还体现在单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国际化发展上。比如,德国SMA太阳能公司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逆变器生产商;公司逆变器全球市场份额达到40%;年销售收入约12亿美元;2009年,该公司已开始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
(四)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实现室气体减排。据德国环境部计算,2008年,德国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实现二氧化碳减排总量7160万吨,通过可再生能源取暖实现二氧化碳减排总量2910万吨,通过可再生能源燃料实现减排总量830万吨,总计实现二氧化碳减排总量1.09亿吨,相当于德当年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1.5%。如果按可再生能源方式分类减排总量,则生物质、风能、水电、生物燃油、光伏太阳能、太阳能供热、地热分别占到44.6%、27.9%、16.6%、7.6%、2.2%、0.8%、0.2%。2008年,德国室气体排放总量9.45亿吨,已提前实现《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可再生能源发展对此做出重要贡献。
(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新经济增长点,促进了内需和就业。据计算,2008年德国各类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工程实际投资总额131亿欧元,相当于德国GDP的0.54%;其中光伏、风电、生物质取暖、太阳能取暖、地热、生物质发电、水电分别在工程总量中分别占47.3%、17.5%、11.4%、11.1%、8.4%、3.8%、0.5%。而各类可再生能源设施营业(能源销售)总额为157亿欧元,相当于德GDP的0.65%。其中,生物燃油、生物质发电、风电、光伏太阳能、生物固体燃料取暖、水电分别占到营业总额的22.3%、22.2%、20.4%、13.4%、13.4%、8.3%。所有由可再生能源部门运营和投资产生的营业总额为288亿欧元,相当于当年德国GDP的1.2%。200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部门雇员总数为16.05万人,2008年上升到27.8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