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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深化工程设计改革,引进竞争机制,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勘察设计水平,缩短设计周期,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均应按本办法进行设计招标:
(一)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市区广场、主要道路两旁和重要风景区的建筑物;
(二)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 扩建、技术改造的工业、市政工程等项目。
有保密或者其他特殊要求的项目,由主管局提出申请,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后,可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设计。
第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投标办)具体负责设计招标投标日常工作。
第五条 市招投标办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方面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进行招标项目的登记;
(三)审核招标投标咨询服务单位、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小组的资格;
(四)核准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
(五)协助建设单位聘请有关专家;
(六)调解决标中的分歧;
(七)处理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 建设工程设计的招标投标,招标单位可申请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招标投标工作程序:
(一)招标单位组织招标工作小组;
(二)招标单位向市招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
(三)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经市招投标办核准后,自行招标信息;
(四)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出参加投标的书面申请;
(五)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八)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标书;
(九)投标单位将投标标书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送达招标单位;
(十)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决标办法;
(十一)开标、确定中标单位;
(十二)招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八条 招标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总承包单位。
第九条 招标单位组织的招标工作小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委托的人参加;
(二)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预算、财务和基建管理人员参加;
(三)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帮助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也可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咨询服务单位招标工作。
第十条 实行设计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经过有权审批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设计任务书;
(二)具有规划管理部门划定的工程建设地点、平面位置和用地红线图;
(三)有符合要求的市区(1:500)或者郊区(1:1000)地形图,建设场地的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或者有参考价值的建设场地附近水文地质详勘资料,原料、燃料、水电、通讯、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有设计要求说明书;
(五)招标工作小组已成立。
第十一条 设计招标按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性质,可采取一次性总招标、分单项招标、分专业招标等形式。
设计招标一般应当采用设计方案招标,其中有条件的工业、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也可采用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实行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后,可不再实行设计方案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经市招投标办核准后,应当按下列方式进行设计招标:
(一)公开招标: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或者其他形式招标信息后,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申请设计投标,经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后,领取招标文件参加设计投标;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3个以上有资格的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参加设计投标;
(三)指定招标:由市建委指定若干个设计单位参加设计投标。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要求;
(二)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设计任务书及其他文件的复印件;
(三)项目说明书;
(四)合同的主要条件和要求;
(五)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的内容、方式和期限;
(六)组织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的时间和地点;
(七)投标、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八)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十四条 招标单位向市招投标办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必须同时附送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的名单。市招投标办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应当在7日内审核完毕。逾期未答复的,视作同意。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经市招投办核准后,招标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其内容。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六条 凡持有本市建设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和领有本市勘察设计临时许可证的外省市设计单位,均可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参加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
第十七条 参加设计投标的单位可独立投标,也可联合投标。
第十八条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送达投标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单位名称、地址、所有制性质及其隶属关系;
(二)建设工程设计证书复印件及承担任务的范围;
(三)单位简历、技术力量及主要装备情况;
(四)近年来承担主要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质量情况。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的标书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其内容包括:
(一)标书综合说明书。
(二)建设工程方案主要设计图纸,包括:
1、总平面图;
2、首层、标准层、非标准层、顶层等平面图;
3、立面图;
4、剖面图,其中,主要剖面图不少于2个;
5、公共建筑要有着色透视图1份和建筑模型1只,居住小区要有小区规划模型1只;
6、工业项目还须有工艺布置图。
(三)主要的施工技术要求。
(四)工程投资估算、经济分析和主要材料用量。
(五)设计质量达到的等级和设计周期及其保证设计进度的措施。
(六)设计收费金额。
(七)工业项目要提出达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方案设计,包括采用的工艺路线,主要设备的选型、物料、热量平衡,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体布置等。
第二十条 标书内容须齐全,字迹须清楚。在规定的地方加盖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委托的人的印章后,密封送达招标单位。标书一经送达招标单位,不得更改。开标前,标书不得启封。
第二十一条 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报送标书数量一般为12套。招标单位需增加标书数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投标单位可酌情收取成本费。
第四章 开标、评标、决标
第二十二条 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开标、评标至确定中标单位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应当在15日内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二十三条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主持。评标、决标会议由评标小组主持。
第二十四条 评标小组人员由招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人员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重要程度等情况确定,一般为7至11人。投标单位和投标方案设计者不得参加评标小组。招标单位邀请有关专家有困难的,应当委托市招投标办指定。
市招投标办应当在接到评标小组名单之日起3日内审核完毕。
第二十五条 开标须在市招投标办、投标单位和有关单位参加下公开进行,当众启封标书,并由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的标书、投标单位名称及其印章进行编号和有关保密处理后,送交评标小组人员评审。评标小组人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第二十六条 投标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一)未密封的;
(二)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图文和字迹模糊、辩认不清,内容不全或者粗制滥造的;
(三)未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委托的人印章的;
(四)逾期送达的;
(五)除事先说明外,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开标会议的。
第二十七条 评标须按技术先进, 切合实际,安全适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好的原则,结合设计方案优劣、投入产出效率高低、设计进度快慢、设计单位的资历和社会信誉、设计收费金额高低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确定。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决标由评标小组成员表决确定,评标小组成员因重大分歧不能确定中标单位时,由市招投标办调解。
第二十八条 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设计,应当按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原则收费;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15%。
第二十九条 对参加投标而未中标的单位,由招标单位通知其领回投标标书及有关资料,同时根据编制投标标书工作量大小和技术难易程度,付给未中标单位1000元至1万元的标书编制补偿费。标书编制补偿费的具体金额由评标小组确定。标书编制补偿费在工程管理费中列支。
对中标单位的标书编制补偿费可在设计费结算时一并付给。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在决标后,招标单位以总投资额的0?2‰,向市招投标办缴纳设计招标管理费,管理费在建设项目管理费中列支。
设计招标管理费主要用于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发生的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市招投标办应当在年终编制收支决算报表,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中标单位使用未中标单位的技术成果时,须征得未中标单位的同意,并实行有偿转让。转让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 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单位应当按市招投标办的要求填写综合报告和报表,报市招投标办备案。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市建管办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应当招标发包而未采用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提请规划管理部门不发建筑执照,并可处以承发包合同价1%至3%的罚款,但最低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因招标单位责任在开标前造成投标标书泄密的,对其处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并责成其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分;
(三)招标单位或者投标单位借故收受回扣的,对收受回扣单位处以回扣费5倍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投标单位在投标中恶意串通、哄抬压价,扰乱招标投标秩序的,对其各处总投资额5%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并取消其1年以下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单位在投标中不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或者有隐瞒、虚报单位资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令其退出投标,并取消6个月以下的投标资格;
(六)招标单位违反本办法自行招标的,对其处总投资额5%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四条 招标单位擅自改变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或者因招标单位责任在开标前造成投标标书泄密,给投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投标单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 对犯有行贿、受贿等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外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由市建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逐步组织实施。
关键词: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
Abstract: The pile position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structure of underground parts, belongs to the concealed work, has a direct influence the use of pile foundation quality is good or not for the upper part of the body structure. Bearing pile and pile is widely used in all kinds of foundation pit excavation, strengthen the pile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is more and more importance is attached to the technical personnel of the. Ensure that the pile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should strengthen its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take control measures to correct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the pile, the successful construction of the main project tasks. Therefore, in order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pile foundation can meet the engineering requirements,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is very important.
Key words: pile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中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升温使得人民对于物质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加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尤为重要,公路工程建设也不例外。在建设过程中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既定准则,适应市场经济给工程建设所带来的变化。近些年来,招投标办法的具体实施为我国在工程建设中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带来了新鲜的气息,但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勘察设计阶段招投标的实施却相对于施工阶段起步要晚得多,加强这一阶段的招投标实施相当重要。
政府采购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勘察设计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吸引众多的勘察设计单位投标,为一切有能力的勘察设计单位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招标人也可以从众多的勘察设计单位中挑选一个比较理想的机构为其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服务。
1、公路勘察设计招投标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党的十召开后,党和全国人民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含勘察设计在内的工程咨询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在投资建设领域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工程咨询理论和方法的创新关系到科学发展观在投资领域的贯彻落实,对于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工程建设上我国实施起来的招投标程序也需要不断的加强和完善。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需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的类型有明确的规定: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符合公路建设项目下列条件之一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的;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不进行勘察设计招标,但要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部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同时,在加入WTO后,我国的公路交通行业必须遵守国际的通行标准,实行全面的、实质性的开放政策。勘察设计咨询业除了要符合一般服务型行业的共性承诺外,还有着自己特有的一些规定与要求,比如:自2001年12月起,中国境内允许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与国有企业或私有企业成立合资、合作企业,逐步放开外商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成立外商独资公司;在中国境内从事勘察设计等相关工作的建筑师、工程师和企业都必须在本国的相关行业进行过合法有效的注册。鉴于此,我国的公路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这一阶段招投标程序、方式和效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我国公路勘察设计行业尽快适应国际社会的要求,提升我国这一行业的从业水平和竞争力。国内公路勘察设计单位也应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国际招投标中,熟悉行业规则,这样才能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有规可循,造就一批人才,才能有效地提升同外国企业竞争中的自身实力。
公路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有效实施,有利于保证和提升勘察设计的质量,有利于保证和缩短工期,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了招标和投标的相关条件,招标人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活动选定勘察设计单位;投标人是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具备规定资格,响应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组织。这样明确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合法的科学的程序,使得工程能够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避免了诸如“三边”工程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投标过程中的市场竞争力,保障了勘察设计的质量。
同时,投标企业之间的竞争,为了获得最后的工程合同,必然会提升自己的工艺水平,谨慎选择设计方案,不仅要考虑设计的美观、技术的可行,还要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避免以往由于竞争机制的不健全而导致的缺乏创新,套用过去与之相似的设计方案。当然,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应熟悉招标人的招标程序,对招标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深入了解项目的背景、招标人情况、资金来源、外部环境等条件等。这对于编制好投标文件,提高中标率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对中标后的勘察设计质量也是有所保证。
工程设计是整个建设项目中的调节技术与经济的关键,对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建设项目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相关信息显示,工程设计是对项目投资干预最大的阶段。在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中,初步设计阶段所占的比重能达到75%-95%,技术设计阶段次之为35%-75%,而设计费却才占整个工程造价的1%左右,从中可见勘察设计的重要性。
2.进行勘察设计招标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2.1科学化、合理化的评标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具有以下的特征:①勘察设计相关的工程咨询服务具有智力服务的特点;②勘察设计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勘测者不可能像施工那样做出精确地估价,它是一种服务性质的工作;③勘察设计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比较繁琐,如需现场踏勘、收集地形图、地质图、水文资料等,周期较长而且需要垫付的资金较大;④有的勘察设计需要特定的知识产权来支持,这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基于以上特点,勘察设计招投标不能像施工招投标那样,定标往往以投标报价作为主要标准,而是不宜以服务费用的报价高低作为主要评价因素。因此勘察设计项目使用的评标方法一般应为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报价、投标人的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工程勘察设计评审打分因素一般包括:
(1)投标报价;
(2)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的信誉;
(5)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6)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7)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8)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9)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2.2 评价标准应细化、量化,并合理确定分值
如何最终确定最优的勘察设计单位对于整个项目来说是尤为关键的一步,因为标准的制定将最终确定是什么样的单位获选,对以后资金、工期和质量的有效控制相当关键。对于评价标准要尽量做到细化、量化,并对每一个细化的条件或标准给予恰当的分值分配,这有利于最后结果的比较,从中选取最优的设计单位。细化量化的主要标准有:组成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进一步划分为从业人员的职称、工作能力,工艺技术、设备管理以及日后问题的解决能力等。
2.3 将评选过程制度化、透明化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由有关部门的专家名册或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为了确保在评标过程中无暗箱操作、违法乱纪现象的出现,要加强对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力度,对于标书的编制和标底一定要实行保密措施,严防外泄;对于评标人员的选择必须符合随机性原则,评标过程严格服从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对于投标企业,严防地域歧视、部门歧视,做到对待任何投标企业都一视同仁,评选过程客观公正;对于任何违反相关标准的招投标企业,都必须处以严格的处罚,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3.结束语
公路工程勘察建设阶段招投标的实施是与国际工程建设行业接轨的关键一步,不仅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而且更加有利于中国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实力的提升,开阔企业的视野,增加企业的发展机会。因此,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当积极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去,在与国际同类企业的竞争中发展自己,使得这一制度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交通部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
【 abstract 】 along with the market economy perfect and state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state to increase the sound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bidding effort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rket will gradually moving towards the ordering and standardization. In engineering bidding for the concret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rule-based, the artificial factors eliminate to a minimum, eliminate unfair competition mode and behavior, reflect truly competitive openness, fairness and justice.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
【 key words 】bidding; management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类相关企业也在迅速发展。所有企业都把业务量当做企业发展生存的“咽喉”,这就导致了建筑市场不可避免的形成“甲方市场”,业主发包时,对工程价格进行压级压价,导致施工队伍中的层层转包,施工中的企业垫资,工程竣工后的工程款拖欠等屡见不鲜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干扰了建筑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管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的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质量的水平。因此根据当前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的实际需要,需要尽快编制一个符合设计特点,统一规范,又具操作性的建筑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前招投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目前市场经济开放的深入发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新的形势发展中应运而生,但由于招投标制度的立法不尽完善,建筑市场尚且不健全等因素,至今招投标工作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1、假公开招标的问题
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前暗中敲定施工队伍后,随便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有的施工单位以利益分成、转包工程等好处相许,拉拢其它施工队伍前来作陪衬,以达到自已中标的目的。
2、不公平竞标
少数领导变着手法插手招标工作,越权包办工程招投标;有的招标机构等中介组织行为不规范,办事讲人情、讲关系;有的评标人员素质不高,打关系分、感情分;有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3、投标资质审查中的问题
一些施工企业在资质问题上弄虚作假,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甚至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
二、招投标的优势
1、平等性:招标方应为所有投标者提供同等条件,让投标方展开公平竞争。招标投标是独立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和规范的程序进行,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 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
2、竞争性:招投标的核心是竞争,按规定每一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投标,有选择就有竞争,这就形成了投标者之间的竞争,他们以各自的实力、信誉、服务、报价等优势,战胜其他的投标者。此外,招投标之前,招标人与投标者之间也展开了竞争,招标人可以在投标者中间进行择优选择的让其参加投标。
3.开放性。正规的招投标活动,必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或者网络上上刊登招标公告。这一举动就打破行业、部门、地区、甚至国家的界限,在最大限度的范围内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者前来投标,进行自由的竞争。
三、加强管理,最大化发挥设计招投标制度的优势
综上所述,招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但我们要是想最大化发挥其优势,必须从管理手段入手。只有加强管理,才能提高招投标市场的有序发展。
1、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标投标法规,依法治乱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产物。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就要求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有一套完整的法制体系来约束各方。目前国家颁布的各项相关法律对抑制建筑市场的不良行为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必须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招投标的行为 。严格对建设、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做到有量化指标的详细规定。要授权招投标管理机构,根据量化的规定,严格审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乃至项目经理部的资质。建立高层次的程序法律,明确各自权力。对建设工程甲乙双方、招标办、评委、工商、监察、公证等有关部门的权利、义务责任以法律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以增强法律意识,便于依法查处 。
2、设立执法队伍,强化工程项目执法监察
之所以造成建筑市场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一方面是法律不健全,无章可循;而在更多时候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要清除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不报建、不招标、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就必须在健全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强化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设立综合性的执法队伍。从法律上、管理上加强对这些行为的查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手软,并配合舆论宣传,予以曝光,持之以恒地加强动态管理和完善招标投标等关健环节的管理
3、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投标补偿问题
由于工程设计属于咨询服务业,企业在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技术文件中已包含很大的智力付出,可以说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已是重要的设计成果,但一些业主在投标时使用别人的设计方案,出现骗取设计方案的行为,设计企业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成为当前制约设计招标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所以,迫切需要出台相应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以及规定可操作性的投标补偿办法,以促进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5、强化评标过程监督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过程手段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成所需的建造价格,即该工程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形成无形资产和铺地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建筑工程造价则指的是发包工程的一种承包价格,即承包合同上所标注的合同价。通过招投标,投资人和施工方共同认可所形成的一种市场价格。工程造价管理就是运用科学的技术原理、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中技术与经济、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为提高投资效益提供借鉴。
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过程
工程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整个过程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如果不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盲目进行设计、施工,则可能会造成一些无法挽回的损失。建筑工程计价是一种从粗到细、由浅到深的过程,建筑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之间是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具体表现在:
项目决策投资估算阶段
项目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了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决策内容是工程造价高低的基础,决策深度影响投资估算精度。只有遵循科学、合理的方法充分掌握与工程相关的资料,深入施工现场,仔细分析研究,才能提高投资估算精确度,充分发挥其控制工程项目总造价的目的。投资估算会有一定预测和浮动,为此在进行投资时一定要估计充足,充分考虑项目的投资风险、社会风险和自然风险。
工程设计阶段
工程项目立项后,工程的设计也就成了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初步设计情况基本上决定了工程项目的规模,而设计概算编制出的多少也就决定了工程项目的最高限额,施工图之后编制出的施工预算则初步确定了工程计划价格(工程计划价格是投资方筹资的依据)。合理确定工程计划价格,通过设计招投标选出设计方案,运用价值工程论,经功能和价值分析,运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手段,提倡设计竞赛、优化设计方案,利用限额设计和“四新”技术从而节约工程成本。
工程施工阶段
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用合理的标底来衡量投标者的报价,严格审查投标者报价,对中标者更要加强审查,在此基础上通过谈判确定合同价,体现合法、诚实、公平、信用和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定价的原则。这些都将有效地规范承发包双方的价格行为,让工程价格趋于合理。施工中要严控工程设计变更,其中包括设备、材料的选择,控制施工单位索赔,合理进行进度款的控制,有效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结算是建筑合同履约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工程款的拨付和承发包双方经济利益。此阶段要重点做好对施工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规范双方行为,尽量避免和减少争议和纠纷,维护承发包双方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竣工决算是造价咨询机构严格的审计程序审查工程实际造价,审查投资使用情况,工程实际造价是否超过概算价,工程总投资是否在投资估算范围内。
二、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相关手段
1、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招投标是为了最终能够签定工程承发包合同,而在此合同中,合同价的执行与监督是承发包价管理的重要工作。工程结算是合同履行的关键,直接关系工程款拨付和承发包双方经济利益。
建筑工程主要依靠工程合同来约束承、包双方的各类建筑市场行为。各方都有相对独立的生产利益,为了自身的发展必然会追求各自最大经济效益,这种相对立的关系让双方相互制约、监督,保证了对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的控制。然而,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和管理工作就显得愈发重要。政府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企业进行自主报价,市场定价,充分利用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保证竞争公平有序。有关建筑主管部门和造价咨询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协调、监督,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加强对合同管理,规范工程承发包、设计、勘察、建设监理等招投标,严格监督招、投标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建立合同审查、考核制度;严审标底,监控评标和定标过程;加强对合同履约跟踪监督;加强对工程支付、合同价与结算方式的管理;保证合同准确、严密、全面、有效和严格执行;强化承发包双方合同意识,提高合同履约率,做好仲裁与调解,减少争议和纠纷损失,提高投资效益。
2、进行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建筑市场主体中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全过程监控工程经济活动,分为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阶段概算、施工阶段预算、竣工阶段结算等编审。工程造价咨询作为一个中介服务,应合理、公正、负责地进行咨询服务,主动参与工程各阶段,收集、积累工程建设、市场价格等信息,发挥沟通、控制、服务、监督作用。咨询单位进行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等服务,避免了计划与建设脱节,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咨询对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作用体现为: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协助业主进行投资决策,增强其相应的风险意识,制定投资目标。
在设计阶段,协助业主做好勘察、设计单位的选择,签订工程合同并组织实施。设计完成后,参与工程设计及工程概预算审查,对工程计划价格的确定、资源的优化利用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施工时,协助企业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准备和招投标文件的发送,对投标书进行协助评审,编制标底,提出决标办法,协助建设方与施工方签定合理的工程承包合同。开工后,加强施工合同监管,督促施工方严格按工程承包合同及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合同文件的整理,着重控制此阶段所可能新增的费用,避免结算纠纷。
在竣工阶段,依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计价标准进行结算审查,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正确处理好合同价款及有关工程索赔事宜,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通过严格的审计把关,签审并提交工程决算审核合理性报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
3、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工作中要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建设单位按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和市场价格,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采用实物编制法,能充分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和实际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有效地避免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不正当竞争,鼓励施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最终控制工程造价。
结论
企业充分运用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格和工程信息,从自身情况出发,自主报价,能够有效地做好投资的使用、控制好工程造价、取得最佳投资效益,让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能够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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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静茹.论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现状及造价控制[J].江西建材.2011(02).
高校基建工程的特殊性,有别于其他民用基建工程项目,其具体特点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性质为财政投资。目前中国高校90%以上均为公办高校,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都作为国家的公用事业投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批复或立项批文中资金来源一般为财政拨款。
(2)基建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规模少则几万平方米,多则几十万平方米,可见其投资规模。
(3)基建工程投资决策较为简单化。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管缺位,导致不少高校基建项目投资决策,仅少数几个人说了算,决策有失偏颇。
(4)建设项目专业人才队伍及内部管理机构建设缺失。众所周知,高校的工作重心为教学科研,高校的基建处要承担专业性极强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由于人员编制的限制,往往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缺失,导致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效率低下,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或造价损失。基于以上特点,如何控制好高校的基建工程造价,就成了摆在高校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就是在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组织、技术、经济等措施,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和所批准的概算限额内,以有限的资金,确保工程项目高质量、低造价、短工期完成,从而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和控制的关键,在于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
2.1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是投资行动的指南
项目一经决策就确定了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项目决策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是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总投资的限额。可行性研究不仅要评价项目的可行性,更重要的是确定项目的合理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高校特别是高校基建管理部门,作为建设工程的投资方和管理方,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体。选择有实力经验丰富的可行性研究咨询机构,并直接参与可行性研究及项目决策,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作为高校基本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正确地决策是设计的依据,直接关系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和投资效果。因此,正确的决策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
2.2工程设计是影响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据有关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占建设工程费用的不足3%,但在正确的决策条件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75%以上。长期以来,往往忽视设计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安排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管理的关键环节。一个优秀的设计,不仅应布局合理、外观美丽、结构安全、功能齐全,更重要的一项指标就是经济合理。在实践中,如何加强设计管理,真正做到设计控制工程造价,需要有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①进行设计招标,将设计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把工程设计推入市场,由市场决定。同时,推行限额设计,不但在技术指标上优胜劣汰,而且在经济指标上作比较,到达对投资的有效控制。例如,福建江夏学院的体育馆工程设计方案,就是从投标方案中再进行多轮投票产生,并报校委会确定,真正选择技术经济指标较为合理的设计方案。②引入风险机制。在设计合同中,明确设计单位和个人,不仅要对设计质量和安全负责,同时需对设计造成的浪费、投资超额也承担相应责任。③引入惩罚机制的同时,引进奖励机制。使设计人员真正参与到工程造价控制中来。
3工程招投标是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措施
3.1全过程控制下的招投标管理
工程招投标已成为我国建筑市场招标、择优、低价选择投标人的主要方式。特别是2003年7月1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全面推行实施,逐步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部门动态监管的机制。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学校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标中标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契机,做好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采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施工企业确定统一的投标报价平台。施工企业参照消耗量定额,结合本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和市场材料价格自主报价。同时,包含了相应的风险费用。评审时,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最低价中标,有利于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也为建设单位选择技术管理水平先进的施工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当然,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一般不设暂定价,直接由市场竞争确定价格,以利于节约投资。
3.2招投标中的工程合同三控制措施
招投标阶段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施工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主要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合法性,减少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维护双方利益,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主动措施控制。
4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
施工阶段是项目的真正实施阶段。即由蓝图变为实体,是工程项目资金投入最为密集的关键阶段,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
4.1加强进度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项目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均有合同工期,尽量避免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工期拖延引发的管理费、人工费等费用支出越多,施工企业必然向你索赔。工程若不能按期交付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估量。特别是高校,学生人数是根据招生计划来安排的,若工程项目无法按时交付使用,学生无法入住教学,未能正常开课,其后果不堪设想。保证工程进度,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措施。
4.2严格工程变更签证,随时掌控工程造价
施工过程中引起的变更签证原因很多,合同签证必须把关把严。严禁通过变更签证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应实行“分级控制,限额变更签证”制度。首先,应建立健全工程变更签证制度和程序,学校基建工作管理办法,对变更和签证有专门的制度规定。凡超过1万元不足5万元,需经过基建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凡超过5万元的变更签证项目,需提交学校管委会通过。工程变更签证,总额控制在预算造价的3%以内。对于必须的变更,须由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确认。现场签证项目,学校还规定必须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代表、监察审核人员共同审核确认。
4.3合理确定材料用量及价格,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材料费用在工程造价中占有较大比重,一般在60%左右。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由于设计深度或工程变更原因,往往要求对部分材料价格重新确认,这就要求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密切关注市场行情,掌握材料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透彻理解合同内容,把握好材料设备质量价格,做到以质定价,为控制投资把好关。对于材料定价,学校的具体做法是专门成立由审计、监察、基建、资产、监理组成的材料调查小组,深入市场,以质论价。准确了解市场动态,掌握不同规格、型号、厂家的具体价格,把好材料价格的控制关。
5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保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按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所进行的竣工结算审核,是竣工验收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经程序和重要手段。为有效地将投资控制在一合理范围内,学校积极探索跟踪审核模式。施工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等需内部初审,再由外部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在监理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必须先由监理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再由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终审。工程结算审核重点应放在如下几个方面。
(1)审查合同条款。首先,审核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是否竣工验收合格。这样可防止不合格工程或未竣工工程列入结算审核内容。其次,审查合同中的计价方式具体是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中的哪一大类,再进行细化。再次,逐条审核合同中的各条款,特别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计价定额、结算办法、取费标准、优惠条款等等。
(2)审查工程量。一是审查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必须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逐项审核,同时注意签证的正确性。
(3)审查定额或清单套用和单价必须合理。定额套用须正确并防止重复套用。定额换算不得因特殊原因任意修改、补充,补充定额,不得同时套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专业定额。对定额缺项不得任意高估,应结合实际进行折算。
(4)密切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建设项目工期跨度一般较长,要适度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可能性较大。特别是近几年,人工费、材料费的变化幅度较大,调整在所难免。法规变化或政策性调整,必须严格按合同中规定的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办法执行。工程项目该核增即行增加,该核减必须核减,以便准确计算结算价款。
6结语
1.1设计质量评价缺陷
当前企业实行的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方式主要有:由政府负责单位开展工程项目质量审查评定;由设计单位自行开展内部设计质量审查;由业主单位开展设计质量审查评定。根据不同角度分析可以发现,不同的设计质量评价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建筑工程设计评价质量,但这些方式也存在部分缺陷性问题,具体表现有:
(1)有限性,其主要体现在评价时点及评价主体两方面;在多种评价方式中,通常会存在两个评价主体,且多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缺少相关利益主体,其评价结果难以反映出不同主体的目标需求和建议,评价形成的影响效果非常有限;同时部分评价是在阶段成果形成后进行的,而有的甚至是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的,设计的评价与控制力度明显不足,这就容易造成工程设计质量的评价作用难以发挥,工程整体质量难以保证;
(2)非常规性,因部分企业对于工程设计质量评价缺乏基本认识,且管理制度上存在缺陷,造成质量评价工作的随意性较高,设计单位内部评定缺少一定的常规性,且通常采用三级审查方式难以保证设计质量。
1.2优化设计管理意识不足
(1)业主因专业知识制约,很难从优化角度对设计方案提出疑义或可行性建议;部分业主经济实力较高,项目工程追求新颖,未考虑优化要求;
(2)设计单位选择不佳,部分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方案概算相对粗略,细化水平较低,难以开展综合评定;
(3)未深刻认识设计对工程投资的重要性,仅关注工程招投标环节,忽视设计方案优化对工程造价的节省;
(4)部分业主对于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和设施配置不明确,且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2建筑设计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完善设计界面管理协调机制
相关设计单位应不断完善设计界面管理协调机制,构建设计界面风险防范体系,以不断提升界面管理质量。具体采取的措施包括:
(1)业主控制的设计协调过程应建立高效的决策系统,不断改善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水平,以克服土建、设备设计与施工中存在的施工设计迟缓、设备安装图滞后难题;
(2)做好合同界面管理,确定各专业系统设计单位为界面实施工作的执行主体,各专业系统的设计单位应在设备、技术、人员和组织上提供基本界面管理条件;
(3)总体设计单位应重点开展技术管理,明确施工图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的工作要点,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条框应由投标单位严格执行;
(4)应加快建立界面管理机构,由业主开展直接领导管理,并编制工程、设计界面的具体管理办法与程序,促进界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5)加快设计界面管理的信息化发展,通过设计界面管理机构建立本机构的数据管理系统及系统管理软件,以利用结构完成对界面数据的访问,采用直观图方式反映不同界面的树状层次结构。
2.2加强建筑设计质量控制
(1)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具体要求及相关勘查数据资料进行深化研究分析,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进行设计方案大纲制定;通常情况下设计大纲可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安排各专业工程师调查资料分析为前提,进行综合讨论编制;随后将编好的大纲交由业主进行审核,最后按照审核通过的大纲开展具体方案设计;
(2)设计方案前期审查;对设计方案的前期审查主要是核查项目总体设计方案,通过与设计要求大纲的比较分析检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工程标准、概算设计是否在允许范围以内;
(3)核查施工图:施工图审核检查是工程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重要关键点,在具体审核中应加强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的标准检查,具体审查的内容应包含给排水施工图、建筑施工图、暖通空调系统施工图、电气安装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等;
(4)做好设计项目施工及竣工后的反馈:项目主管应安排各专业负责人参与技术交底工作,对技术交底过程提供意见和建议;对于施工会审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及修改意见等应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核查,并考虑相应修复或补救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竣工时,专业设计人员应共同参与质量验收。
2.3做好设计成本与进度控制
在项目投资决策完成后,项目投资控制的核心在于设计。设计概算便是只在项目获得可行性研究审核后,进入规划设计阶段时开展的概括性初始预算。其是一种综合考虑项目运行可能形成的成本费用及投资方投入资金量而具体编制的预算。通常项目前期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要占到项目总投资成本的75%左右。所以设计概算是施工图预算的造价上限,施工图预算应控制在设计概算的前期工程造价范围内。工程设计管理中需对项目进度控制的要求有:对主设计单位同分包设计单位间的关系,主设计与特殊专业设计、装修设计等领域的关系进行协调,调整施工图进度以保证其符合材料、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进度等标准;对审计进度计划及出图计划进行核查,并监督执行,防止出现因设计单位进度延迟而导致施工单位需求索赔的问题;进行设计阶段进度计划编制并控制其具体执行;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进度计划进行核查,并对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分析,制定各阶段进度控制报告及报表;制定设计阶段进度控制总结报表。
2.4实行系统化管理
采用由美国系统工程学专家霍尔提出的设计管理三维系统结构,从时间、组织、知识三方面开展建筑设计管理,克服管理中存在的集成问题。设计管路可具体分为设计准备、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阶段过程,不同阶段按照先后顺序组成了设计管理的整体过程,不同过程间相互影响、相互关联。加强不同阶段关键节点和设计任务管理的基本质量目标、概预算成本目标的控制,是确保工程最终目标有效完成的基本手段。
3结束语
Abstract: Based on the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y analysing project cost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bidding phase,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ngineering cost,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public bidding system design, to further perfect project cost control, puts forward some beneficial suggestions and control measures.
关键词:工程设计;工程投招标;工程造价;制度完善
Key words: engineering design;bidding documents;project cost;complete system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3-0108-02
0引言
工程设计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是消化吸收引先进技术、先进工艺的重要环节。建设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设计和控制工和造价的关键,本文主要讨论了立完善的工程设计招标制度相关问题。
1工程设计的现状
1.1 体制弊端现行设计体制上的弊端首先表现为协调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由于目前客观上存在的专业壁垒,概预算人员只能够借助图纸进行概预算,而对工程设计中的专业知识了解太少,甚至有的人员认为方案已经经过了设计人员的筛选,设计的造价已经是最合理的了,只要按照设计进行就可以了,至于工程造价的控制问题那是经济技术人员的事。这样经济技术人员与设计人员不能紧密结合,各做各的事,缺乏必要的工作协调,即使设计造价超标也无人采取相应的控制协调措施的事已屡见不鲜[1]。这不仅表现出来的是经济协调的欠缺,而且表现出工程管理人员的控制意识较低。现在的设计费用的计算方法是看设计的造价成本提成的,这就导致了一些设计单位为了增加利润,盲目的增加设计造价,甚至随意加大梁柱截面,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增加配筋量,结果出现了不少的“肥梁、胖柱、深基础"等设计不合理现象,最终导致了设计概算的超标现象频繁发生。
1.2 招投标中的片面性设计招标一种典型的市场经济行为,它给设计单位引入了一种相对公平的竞争机制。是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阶段为提高设计质量,进行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当一个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确定后,就基本决定了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我国的设计招投标中存在着较大片面性,目前设计部门普遍存在“重设计、轻经济”的观念,大多情况下将对设计方案的全面评估变成了单纯的“选美”,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只负技术责任,不负经济责任。
1.3 设计深度不够如果设计深度不够也会造成造价失控,举世闻名的悉尼歌剧院的设计,由于设计师在方案构思时对结构问题考虑的不够深入,竣工时的造价竟达初始预算的20多倍。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必须考虑周全,加强经济观念与成本意识,不仅善于从技术层面,更要善于从经济角度对方案进行优选优化。
2完善设计招投标制度的措施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选择优秀的设计方案,近几年来,设计也开始采用招标投标制度。虽然早在1984年,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也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够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建立相对完善设计招投标制度[2,3]。
2.1 建立完整的设计招投标制度体系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按规定必须招标而未经过招标的项目,地方主管部门不得对该项目进行行政审批;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建立健全的评标组织机构,合理的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第六,在确定中标方案后,业主有要召集设计单位各专业人员及业主单位的工程、营销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对中标方案再次提出优化意见,进一步提高设计的经济性和合理性。工程设计招标是从多个具有工程设计能力的设计者中选择一个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设计质量高、工程造价合理、设计费用低、设计时间短的设计者。通过工程设计招标,工程设计者通过竞争获取设计任务,这就要求他们对工程设计必须从设计质量到工程造价进行全面优化,拿出最优秀的设计来同其它竞争者展开竞争。这既能节约设计费用,又能提高设计质量和降低工程造价。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变为算着画,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2.2 实行设计方案和工程造价相结合的设计招投标方法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行业引进了竞争机制,实行了招标投标制度。目前我国的设计招投标主要是从功能、技术、外观等角度来评价设计方案的优劣,而较少考虑方案的经济指标一工程的造价,这显然做不到工程造价的控制。同时,现行设计费计取方式不甚合理,这是因为目前设计费的多少取决于工程总造价的高低或建筑面积的大小,费用本身只反映了设计的工作量,而没有考虑造价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的因素。把设计费计取方法改为:设计费用=概算数额X基本费率+(概算数额一预算数额)X奖励费率。这样,在现有收费办法的基础上,就加入了节约投资提成,当预算超概算时便扣除了一定比例的设计费。设计方案越经济,设计单位就能获利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设计单位需要在原有设计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一批高水平,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的技术经济专家,从而引导设计人员为业主节约资金而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在设计招标时把节约工程造价作为一个重要的评标依据。推行设计方案和工程造价相结合的设计招标及设计费计取方法,可以促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不仅在建筑造型、使用功能上动脑筋,而且要在如何降低工程造价上下功夫,激励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控制好工程造价。
2.3 设计单位应建立各种建筑类型造价指标和材料价格的造价数据库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的发展,给各家设计院带来了大量的设计任务,设计院的产值是一年高于一年,各种类型的建筑层出不穷,繁荣了建筑市场,也给城市增添了一道道亮丽的景色,给城市居民解决了居住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设计单位的在设计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工作并没有跟上飞速发展的市场,没有跟上建筑设计的节拍。为了在设计方案做到真正的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有实力的设计院应该根据不用的建筑类型和不同的材料建立一套完整的造价数据库。这样有利于设计院的技术经济专家在设计过程中应及时对投资进行分析比较,积极反馈投资信息,能动地影响设计。一个优秀的设计方案,既要建筑造型美观,又要造价合理,从而保证建设单位的经济效益。
2.4 加强设计过程的协调与监督首先要推进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方式。工程建设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诸多环节与周期。传统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平行发包方式缺乏在一个主体上的有效控制,协调成本高,难以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设计与采购和施工脱节,不可避免地导致采购和施工的返工,从而提高了造价。采用设计-建造总承包方式,有利于总承包商从设计、施工全过程和整体上考虑和处理问题,实现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的深度交叉和内部协调,对每个工程项目从整体上进行有效的调控。因此,推行工程设计项目经理负责制,是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得以很好实现的有效保证。设计项目经理应真正成为单位执行项目合同的授权代表,上级应赋予其较大的权利和责任,使之顺利地行使项目合同中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主持项目组的工作,协调好项目组与各专业部门的关系,有效地实行矩阵管理。
2.5 大力推广实行设计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的监理就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工作过程及设计成果进行质量、进度以及工作费用实行控制和管理,使设计单位提交满足合同需求的、技术经济指标较优的成果,并提供满意的技术服务。设计监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可靠,提高其实用性和经济性。控制设计进度和设计深度,其中对技术方案的合理性、经济性的审查尤为重要,通过此项审查,可以促使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增加成本意识。主动进行技术方案的优选与优化,是将评标阶段的成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措施。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主要工作是施工过程的监理,这对于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知道,设计是施工的灵魂,是施工的依据。保证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确保设计质量。当施工图存在明显的问题和失误时,监理工程师协调起来困难。按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程师不能直接找设计院办理洽商,施工监理工程师与设计院既不是合同关系,也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工程师说浅了,得不到设计院的重视,说深了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只能由业主去解决,业主或由于不懂行,或由于利益方面的原因,结果是不了了之,给监理工作带来一些困难。由于设计深度不够,造成专业之间不交圈,管线交叉碰撞、漏项、甩项、节点大样交代不清等设计问题,施工现场往往要靠猜图,或者凭经验施工,这样就不能准确贯彻业主和设计院的意图,亦很难保证施工质量,工地返工现象屡见不鲜。这样就造成了施工浪费,增加了工程造价。因此,设计质量对投资控制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设计监理在我国作为新生事物,还尚未普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设计监理越来越显示出其在控制项目投资、保证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重要性。相信不久以后,设计监理将同施工监理一样,作为整个建设监理的一部分发挥重要作用。而既从事监理也从事设计的监理单位必将较仅从事监理或设计的单位技高一筹,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也将得到发展和壮大,这将是一个客观的发展趋势。同时,监理单位的概预算人员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求造价管理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还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方案阶段的造价控制,不仅是造价管理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设计人员也要提高自身素质。除了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外,还要掌握一定的技术经济知识,并把经济意识贯穿于整个设计过程中,这样才会使方案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做得更好。概算部门要变被动为主动,当好设计人员的参谋。所以在方案设计阶段,概算人员应主动参与到设计工作中,给设计人员提供多种设计方案的造价指标,如各种不同基础的造价指数,以及不同的装饰材料对造价的影响指数,让设计人员做到胸中有数,以达到设计方案最优化。
3结语
投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虽然并不那么轻松,但它确实是真正体现了事前控制的思想,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的,只有当业主(建设单位)真正把控制造价的关键阶段确立在设计阶段时,才能收到投资省、进度快、质量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波,冉晓霏.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研究[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18.
关键词: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
Abstract: in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completion project decision-making and design phase,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become the focus of the whole process of management, implementation stage of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engineering bidding and contracting stage, stage of construction and completion of the settlement stag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project of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Keywords: project;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即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总和, 包括建安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工程造价投资控制涉及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 它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每个环节紧密相连。在工程项目完成立项决策及设计阶段后, 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成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重点, 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可分为三个阶段: 工程招标及承发包阶段, 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
一、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工程实施阶段,即从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提交建设方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为止。工程造价的形成先后要经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与管理、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材料管理、竣工结算等主要环节,这些环节均不同程度地影响工程结算造价的高低。在这个过程中,工程造价经过预算价、中标价、合同价、合同调整价的一步步演变,最后以竣工结算价的形式确定下来。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工程招投标环节的影响。通过招投标可以确定中标价,而合同价是在中标价的基础上确定的,如果招投标工作失误,将会造成中标价失真,无法为造价控制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甚至导致造价失控。
2、合同签订与管理环节的影响。合同价的确定,进一步精确了造价控制目标,合同条款的拟定为造价控制提供了正确的依据和原则。合同签订后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工程索赔等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确保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因此合同签订与管理环节的失控必然导致造价的失控。
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环节的影响。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投标价及合同价确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格的调整也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劣还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因此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环节的失控将会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4、材料管理环节的影响。一方面材料价格是中标价与合同价的重要组成;另一方面,材料费用在建安造价中占有较大比例,材料价格的高低决定了工程造价的高低。因此材料管理的失控也必然引起工程造价的失控。
5、竣工结算审核的影响。结算审核是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通过严格、细致的结算审核,可以确保工程结算造价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实施阶段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1、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加强合同管理
招投标制度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投标可以降低工程投资, ,缩短建设投资回报周期,直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作为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基本依据,严谨的施工承包合同与合同管理是减少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中纠纷出现次数,维护共同利益、控制工程投资造价的重要保障。
(1)严格推行招投标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招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展开招标工作时,除在招标文件中列入招标须知前附表、合同协议条款、格式、技术规范等内容外,工程量清单也须作为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纳入其中。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符合四统一的原则,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应符合招
投标文件的格式标准,依据设计图纸计算、统计和排列后,即可得出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做到客观、公正、科学,清单编制人员在编制过程中,应主动征询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对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提出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作详细分析。因此,清单编制人员应尽可能地选取熟悉工程造价专业知识,且具备相应工程设计、材料知识和施工经验的技术骨干,才能很好地保证工程量清单的科学性与准确度。
(2)认真做好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中,应尤其注意总报价和单项报价的综合评审。总报价最低不等同于单项报价最低, 总报价符合要求同样也不能证明单项报价符合要求。为防止投标人在人为控制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工程量变化可能性低的项目单价,提高变化可能性较高的项目单价,最后在竣工结算时追加工程款。评标人员必须注意单价与相应工程量的综合评审,重点分析工程数量大的项目单价。此外,项目单价与施工工艺、方案、工作内容以及施工队伍资质的综合评审,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3)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也是有效的法律手段。故此,要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才能保证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日常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补充。相关的材料要保存完整,同时建立技术档案,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索赔的发生。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解决措施
在我国,水利工程是构成水利事业的中枢和灵魂,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的地位已经越来越突出。因此,水利工程建设不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事关水利发展大局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大有提高,但一些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如何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下面,本文就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探究。
1.招投标中的不当行为
1.1 项目单位行为不规范
主要是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有违规操作现象发生。个别领导干部非法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或存在有的业主评委利用职权便利,引导或影响专家评标甚至左右评标结果的现象。有的项目单位不公开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规设置限制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达到满足自身利益的目的。
1.2 投标过程违规
一些参加投标的承包单位相互勾结,通过“私通报价、合伙投标、有偿陪标”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或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破坏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另外,还有招标机构违规操作,私下透露标底;参与评标的评委违规为请托人打高分的现象。这些行为直接导致了条件不良的或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入围甚至中标,给工程建设埋下质量安全隐患。
2.项目建设过程中较易发生的问题
这一阶段的问题主要是各参建单位在工程管理、质量及安全方面产生的问题。
2.1 建设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部分业主单位由于缺乏与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所建立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在行使工程建设管理职能过程中不能充分有效发挥作用。甚至抛开规范要求,只强调业主意志,随意性大,任意改变建设内容或压缩合理工期,协调工作不及时、建设资金不到位,因此对项目的建设产生不良影响。
2.2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在目前的一些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普遍存在人员设备配备不足、不到位,技术、管理水平不高的情况,造成质量体系缺陷,暴露出以下一些问题。
(1)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深度不足,如地质水文勘察与实际不相符合。结构设计或布局不合理,部分设计图纸直接抄袭或照搬过来,甚至都不进行必要的修改,致使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图纸的错误而频繁进行工程设计变更。
(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虽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但不能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不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却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野蛮施工、敷衍了事的办法,以牺牲工程质量和安全来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个别施工单位还出现私自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的行为,给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管理带来更大难度。
(3)监理单位存在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监理人员无证上岗,技术、管理水平得不到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多个项目,现场管理缺位,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薄弱,难以全方位全过程进行质量及安全控制。同时易受业主和承包方等方面影响,原则性不强,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独立第三方作用。
2.3 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采取了三级设置,但是中小型工程基本都由市、县一级承担,而这一级的质量监督机构还在逐步建立过程中,所以基层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完善,质量监督人员、经费不足,致使监督难以及时到位,影响了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
3.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完善监督机制
(1)规范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行为
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进行,应该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对违反者给予严厉惩处,以起到教育、预防和震慑的作用,使有意违反者不敢再越雷池一步。确保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开展招标活动。
(2)完善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
继续完善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及中介咨询机构管理办法,以制度和相应的惩处措施保证评标的公平性。加强围标串标治理,有效打击水利建设领域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招投标集中管理,建立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便于监管。加快推行网上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增强招标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程度的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使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序依规进行。
3.2 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规范行为、强化管理
要坚决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这是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参建各方的所有活动都要在这个前提条件下展开,以思想上的高度重视、行动上的高度统一协调来实现项目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