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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标准规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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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标准规范

第1篇:人防工程标准规范范文

关键词:人防;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R852文献标识码: A

高技术条件下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对信息更加依赖,指挥和协调需要信息来作保障,只有信息及时、准确,才能有效地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近年来,各人防重点城市的信息化建设有了较快发展,已具现代化水平。但是,还存在着认识不够、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标准、不能互联互通等问题。笔者认为,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加快人防信息化建设,不是可搞可不搞,而是事在必行。

面对新军革的深入发展和信息化战争的严峻挑战,人民防空的信息化建设虽然已经起步,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思路还不完善,有些地方还在走不应该走的弯路。为此,我们必须认清信息化的本质,把握信息化战争的特点,确立并坚持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人防信息化基本概念

“信息化”概念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成熟于20世纪70年代。所谓信息化是指信息和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产生的广泛程度,信息化的基本特征是: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一体化。

国家信息化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国防及社会各个方面应用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加速实现国家现代化的过程。

人防信息化是指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着眼信息化人民防空的需要,以信息技术及其成果应用为动力,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指挥自动化为核心,通过对各种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和利用,对人防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形成战斗力的各个环节,全面进行系统的改造,最终实现建设信息化人防、提高在现代高技术战争条件下人民防空能力的过程。其本质是对现有人防体系的信息化变革,包括信息系统建设、装备信息化建设和战场信息建设。其根本目标是以信息化系统和装备为主要手段,以信息化人才为主体,用信息网络把各种人民防空要素联为一体,能充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实现数字化、小型化、知识化、高效化的人防队伍。信息化人防必须具有全方位信息收集能力、大容量信息传输能力、智能化信息处理能力、联合组织指挥能力。

二、人防信息化的基本特征

人防信息化的基本特征主要是:涉及范围的全局性、参与对象的广泛性、技术应用的渗透性、资源利用的共享性、发展水平的跨越性、建设过程的长期性。

人防信息化建设涉及范围的全局性是指人防信息化是一个庞大、复杂、动态的系统工程,是由一系列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涉及人员、装备、环境、体制编制、指挥方法、人防理论、教育训练、社会情况及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

人防信息化建设参与对象的广泛性是指人防信息化涉及指挥、控制、信息接收、信息处理、办公、训练等各个方面和环节,人防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提高人防的整体信息化水平,单一领域的信息化,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防信息化 。所以,人防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全局性工作,必须在统一领导、全面规划和整体推进下才能完成。

人防信息化建设技术应用的渗透性是指人防信息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在信息化建设中,信息技术会逐步运用到编制体制、教育训练、日常管理、组织指挥等各个方面。

人防信息化建设资源利用的共享性是指信息化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能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人防信息化建设必须采取资源正确、安全、实时的互通共用,达到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将任意形式的信息送到任意的信息需求者手中。

人防信息化建设的跨越性是指在人防机械化改造尚未全部完成、人防指挥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为跟上时代步伐,采用跨越式方式进入信息化。

人防信息化建设的长期性是指人防信息化建设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从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军队信息化需要30年左右时间,其他国家需要50至7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种长期性是由国家经济、信息化发展水平、人才结构等多个方面决定的,是客观存在的,必须有长期建设的思想准备。

三、人防信息化建设尚需解决的问题

适应打赢信息化战争的要求,组建人防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是我国人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建设人防信息化平台,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规划先行。信息化的显著特点是网络功能和系统效能,必须统一规划,搞好顶层设计,分级形成一个完整的层级链体系,达到系统、要素、结构、层次的最佳组合。就人防系统而言,应由国家人防职能部门主导,统一制定全国人防信息化建设规划。在国家规划指导下,各级制定本级的规划,并按规划分步有序实施

(二)体制统一。战术技术体制统一、应用开发平台一致,是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硬条件。这就需要国家人防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人防信息化建设有关标准规范,作为行业标准颁布执行,为各级人防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提供统一的依据。

(三)网络互联。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基础,需要整体设计,联合共建,优先发展。

(四)软硬并重。坚决克服重硬件建设、轻软件研制开发的倾向,通用软件的研制开发由国家人防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有关科研单位攻关,在此基础上,地方各级人防部门组织自身需要的专用软件的研制开发,做到统分结合,使各类软件形成整体配套的系列产品,硬件和局域网络由各级人防部门自建,防止不顾经济能力一味贪大求洋,坚决杜绝各行其是在一个单位内建几套系统的做法。

(五)资源共享。要建立统一的人防信息数据库体系,抓好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和编入,强化信息资源在人防系统内的使用,提高信息化整体水平。

第2篇:人防工程标准规范范文

Abstract: The incomplete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protection is one of main reasons for making safety accidents, and the using of standard protection products can prevent safety accidents and enhance the level of safety management. In view of the research on standardization and stereotypeof safety protectionisless, this paper makes clear the definition of the standardization and stereotypeof safety protection, research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makes a suggestion for improvement.

关键词: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管理

Key words: standardization and stereotypeof safety protection;protectionproducts;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4-0048-03

0 引言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其从业人员数量众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生产环节流动性大,导致安全事故频发。通过大量施工安全事故分析表明,施工安全防护不完善,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以建筑安全防护研究为突破口将是研究建筑安全问题的一个直接有效的方式。

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一直是政府积极倡导和推行使用的,近年来,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的使用面越来越广。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的应用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由于使用和管理的不规范,安全事故也有发生。如何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作用,还有待研究。

1 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的定义和关系

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尽管得到广泛认同和应用,但目前尚无统一完整的定义,因而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的应用、管理也不尽规范。

依据《辞海》及相关研究资料,可明确安全防护的定义。安全防护是指做好准备和保护措施,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受保护对象处于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和损失、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

实际操作中,安全防护可分为一般规定、标准化、定型化三个层次。安全防护一般规定是根据工程经验或相关规范定性要求所实施的安全防护,是较低层次的安全防护,项目现场使用广泛。对于安全防护标准化和安全防护定型化,通过座谈调研、资料查阅等手段,可明确安全防护标准化和安全防护定型化定义。

安全防护标准化是依据的标准,计算、设计而实施的安全防护。标准可以是方案和规范。安全防护标准化可靠性高,是较高层次的安全防护,正在推广。

安全防护定型化一般是在标准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程现状,对标准化中可以定型化为产品的内容,依据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生产和推广应用。安全防护定型化产品一般先有企业标准,然后再有国家标准。安全防护定型化是安全防护标准化的终极发展目标,有待进一步推广。

安全防护标准化与安全防护定型化既有区别,也有交叉,具体如表1所示。

2 国内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现状及不足

从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具体实施现状三个方面展开。

2.1 法律法规

目前对安全防护标准做出规定的国家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文章从个人装备、个人意识、防护措施和管理程序四个方面进行梳理,发现有如下不足:

①个人装备方面:个人劳防用品的提供方,是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不够明确。②个人意识方面:对作业人员无罚则,缺乏约束力,而对作业人员获得安全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的权利的保障措施也不够完善。③防护措施方面:安全措施费以合同总价按比例计算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足;没有明确施工单位因设计、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时的安全保障的追加权利;采购、租赁的定型化防护设施的质量难以控制。④管理程序方面: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责任都有描述,但其相互关系诸如建设单位和各方的关系、总包和分包的关系、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关系,不甚细化明确。

总体而言,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的主体责任均有系统描述。只是对于建立完善安全防护的责任体系,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仍需进一步明确。

此外,责任主体的确定、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一些具体措施均存在较多计划经济痕迹,未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特征,在具体操作中也有一些困难和限制,需要通过调整完善一些C制和手段来弥补。

2.2 技术标准

这里的技术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安全防护的技术标准分为防护产品国家标准、通用标准与技术专项标准等三类,如表2所示。

安全防护的三类标准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各有不足,具体如下:①产品标准偏少,未涵盖目前市场已应用的所有防护产品,如:产品化的移动登高平台、上下通道、电梯井防护等;②通用标准规定的内容几乎涵盖了对各位置作业的静态防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但忽视了防护的动态管理、同步防护和预设防护;③专项标准对于通用标准的呼应较为缺乏,大部分专项标准对搭设和拆除安全防护本身可能产生的风险缺少具体分析和规定;④缺少直观的,指导性强的标准图集。

2.3 实施现状

根据对施工项目的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将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的具体实施现状按照个人防护、个人意识、防护措施和管理程序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①个人装备。

个人装备主要是指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经费来源方面,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实际操作中资金来源于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装备提供方面,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实际操作中个人防护装备有用人单位提供,也有用工单位提供,还有总包提供和作业人员自己携带进场的情况。但除安全帽、安全带等通用装备外,对《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中要求的大部分个人防护用品提供较少。

个人装备质量方面,法规依据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实际操作中,开工前统一购买的第一批入场个人装备一般质量较好,各类证件齐全,随着各类分包的流动和作业人员的更替,个人防护装备的质量很难得到有效控制。

装备使用方面,安全帽使用普及度高,其余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较为有限。

②个人意识。

个人意识的具体实施表现主要体现在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对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章制度的遵守上。法规依据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实际操作中遵守相关标准和规章制度,以及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主要依靠个人自觉。

③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主要包括依据相关标准规范搭建的保证作业安全的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部分作业无法进行有效防护时采取的补救措施。

经费方面,法规依据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二条以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能做到专款专用。实际操作中挪用行为较少,但由于概算很难与实际施工情况完全匹配,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背景条件下。所以对于部分项目存在安措费不足的情况,法律法规并未说明可以追加,而施工单位考虑到自身成本,防护措施可能会不足。

在实际施工中部分项目或部分部位做到了定型化防护,部分做到了一般防护,部分防护缺乏。

④管理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安全防护管理实行“总包负责制”。安全防护缺失或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总承包负责。实际操作过程中,在安全防护的管理方面,由于人员限制,总承包不能保证现场各处的监管力度。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是现场作业的执行者,很多情况是由于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失误或违规导致的事故发生。由于“总包负责制”的责任追究针对总包,分包单位对于安全防护的现场管理不能引起重视。

此外,对于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责任划分实际操作中比较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安全防护的管理方面均需提供劳动保护,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防护和劳保用品,用工单位提供作业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实际操作中既有用人单位提供保护,也有用工单位提供,也有均未提供。双方经常会有责任不明的情况,致使安全防护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

定型化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法律法规依据较为缺乏,目前工程实际中有关定型化防护产品的管理较为混乱,产品的生产、购买、维修、管理及报废没有明确的法律和规范,制度不健全。

总体来看,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法律法规规定的各方具体职责不够清晰,所以在实际工程中产生了多种操作模式,从而导致责任不明、管理实施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此外,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内容,也存在落实不到位以及监管不严的情况。

3 建议

根据现阶段国内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现状及不足分析,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法律法规方面,定型化防护产品化和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应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定型化防护的质量控制及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部负责定型化防护购置、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共同协作,保障定型化防护产品的市场化。

技术标准方面,产品标准相对独立,对通用标准和专项标准,应该是先由通用标准对所有作业的安全技术防护进行规范,再在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专项标准中对通用标准的规范规定进行呼应和落实,便于具体施工过程中的使用何现场检查。同时技术标准应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确保作业时已有防护。

具体实施方面,针对相关各方提出以下建议。

①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时作合理性判断,鼓励安全生产防护费用与工程特征、工期和人工投入相匹配的施工单位中标,并将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②施工总包单位应对各分包单位进行进场交底,明确本工程安全防护;明确总包与分包之间防护设施使用、维护、周转、拆除、报废的职责及分工;提供通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和防护措施,并加强协调管理。③专业分包单位应对其作业人员,实施安全防护交底;提供专业施工涉及的个人防护装备及防护O施,加强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体检。④劳务单位应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⑤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不得擅自拆除和随意挪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冒险作业。

4 结语

文章结合调研、座谈和法律法规梳理,定义了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理清了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体实施三方面的现状。针对不足提出了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产品推广使用和管理的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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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人防工程标准规范范文

关键词:人防工程;火灾特点;消防设计

Abstract: space is relatively closed, underground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evacuation escape relatively complex, the fire protection for underground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puts forward a new difficulties, is also the focus of the underground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have been discussed repeatedly. According to the underground fire risk and structural characteristics of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discusses the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underground civil air defense project,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fire protection division, safety evacuation, automatic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smoke control design, make it achieve the goal of safe use.

Keywords: human engineering; Fire characteristics; Fire protection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地下人防工程的大量投入使用,虽然缓解了城市地面空间不足的压力,但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防范上的难题。就火灾发生的扑救和疏散来看,地下人防工程的结构复杂,容易给人们方向辨别上带来困难,从而加剧人员疏散的难度,容易发生群体受伤事件,救援实施也较地面建筑困难得多。因此,地下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尽力从防范的角度人手,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和财产损失的产生。

一、地下人防工程的火灾特点

1.易发性

由于地下人防工程内部一般比较潮湿,易加速各种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层、接点老化,容易发生短路、局部电阻过大等问题。而地下建筑往往依靠强制通风,且通风不良,当电气线路局部短路或电阻过大时积聚的热量不易散发,容易引发火灾。另外,地下建筑往往疏于平时管理,易燃易爆气体容易累积,一些隐患不易被发现,所以与同类型的地面建设相比,地下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大。

2.隐蔽性

地下人防工程单体之间,一般都是相互独立,几乎为全封闭的体系,地下、地上不易相互沟通。有些地下建筑层数较多,与地面高差达到数十米,一旦地下发生火情,地面上的人员很难及时发现,往往贻误扑救战机。

3.热量难散失,火势蔓延快

据统计,火灾时地面建筑约有70%的烟、热通过门、窗洞口排出。地下建筑相对通往地面孔口面积小,其四周包裹在基础、土壤中,起火后不易散热,易使温度骤升,较早的出现"爆燃",可燃物在高温下顷刻间燃烧并造成火势扩大。

4.有害气体浓度高,危害大

地下人防工程内发生火灾时,各种有害气体积聚相对封闭环境之内,无法扩散,致使建筑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在火灾后的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5.人员疏散困难

(1)地下人防工程出口少,通道窄,疏散距离长,特别是多层、深埋工程,到地面高差大,安全疏散十分困难。

(2)能见度低。一般地下人防工程不能采用自然采光,而人工照明的照度较低,只要发生火灾或断电,地下建筑内一片漆黑。当疏散距离超过30m时,如无向导不易走出洞口。

(3)烟气的影响大。地下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烟气遮挡光线,影响人的视线,且烟气中含有大量的CO等有毒气体,直接危害人员安全。

6.扑救难度大

(1)地下人防工程内火源、起火点在火灾初期难以发现,当发现火灾时已蔓延扩大,且火势大小无法直观判断,致使消防灭火方案缺乏可靠依据,使灭火手段的实施带有盲目性。

(2)通讯指挥困难。地下人防工程对各类无线电信号屏蔽作用明显,在很多地下火场只能依靠人传递信息,速度慢,差错多。

(3)烟雾和交通影响灭火工作。由于地下火场有害气体浓度高、温度高,在火灾时通风系统停止工作,空气中氧气含量极低,消防人员难以接近火源灭火。

(4)灭火设备和灭火场地受限。对于地下人防工程,水枪的铺设路线受到很大限制,有些地下商场面积达数万平方米,当局部发生火灾时,扑救十分困难。

二、地下人防工程的消防设计

1.防火分区设计

严格按规定的面积划分防火分区,控制防火分区的面积,主要是为了控制火灾范围,减小火灾损失。地下人防工程的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应大于500㎡,这是由地下人防工程安全疏散困难和火灾扑救困难的特点所决定。由于划分防火分区对平时的使用带来一定的限制,有时用途希望防火分区面积再大,可根据规范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使防火分区的面积扩大到1000㎡,局部设计时增加的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或用防火卷帘加水幕保护进行分割。设计防火卷帘时,水幕喷头喷出的水幕不单要保护防火卷帘的帘板部分,而且应包括帘板上部的金属卷帘传动结构及其墙体处安装卷帘的预埋部位,这样可以防止由于长时间的高温使砼结构爆裂,造成卷帘的整体脱落。划分防火分区时水泵房、厕所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2.室内装修的设计

许多地下人防工程火灾伤亡大的原因是由于装修用了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辽宁阜新歌舞厅火灾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目前要求地下人防工程室内装修材料不燃化,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特别是火灾时温度上升最快的顶棚和墙体上半部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地下建筑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建筑中内墙软包面积不得大于墙体面积的10%或超过该房间的顶棚面积,其厚度不得大于15mm。有时从实际设计,出于装饰及特殊功能的需要,吊顶内除采用了不燃材料如混凝土,石膏,岩棉制品外,考虑满足豪华装饰及特殊功能(保温,吸声)的需要,内部装修采用了纤维板,胶合板等有机材料作为顶棚的装饰材料,则必须经过阻燃处理,达到防火要求。地下人防工程装修材料的发展趋势应向耐燃、低发烟、低毒的高分子方向发展。

3.安全疏散设计

安全疏散设计是地下人防工程防火设计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它的核心是保证建筑内的全部人员,在允许的疏散时间内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安全疏散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人员的安全。

(1)正确确定疏散时间

地下人防工程发生火灾后,人员能够安全疏散主要取决于两个时间:一是火灾发展到对人物构成危险所需的时间,即安全疏散时间;一是人员疏散至安全场所所需的时间。如果人员能在安全疏散时间之内全部疏散到安全区域,便可以认为安全疏散设计是合理。目前国内计算建筑物人员疏散时间的方法主要是出口容量法。地下人防工程允许疏散时间一般认定在3分钟内。根据设定的安全出口宽度和总容纳人数,当计算出的时间不大于3分钟,可认为疏散设计为安全,否则就要改变疏散设计。

(2)设计足够的安全出口数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当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时,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出口。当一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安全出口数量和位置受条件限制时还可设计避难走道。

(3)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

安全出口之间应按不同的方向分散布置,但同向布置时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对于较大的防火分区,人员较多,为了避免疏散时出现拥堵的现象,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水平距离应小于5米的要求太低,工程防灾结构设计标准规范中关于两出口间最小距离规定为至少为该建筑物或其服务区域的最大对角线的1/2。如500平方米的防火分区,最好的情况是正方形,两出口间最小距离要求也是15m以上。所以对于较大的防火分区,人员较多,两出口最小间距应大于15m。

4.应急照明设计

火灾发生后,电源就切断了,就使室内陷入了一片黑暗,虽然消防法规定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在火灾紧急情况下有引导人员疏散的责任,但是在火灾发生并快速蔓延的情况下,很难做到这一点,这时应急照明就发挥了作用。在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地面或靠近地面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而且指示标志要带有中英文和图案;疏散方向标志等应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及其公共转角处等部位,并宜距室内地坪1.00米以下的墙面上,其间距不宜大于15米;火灾疏散照明灯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应急照明的备用电池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安全出口标志应设在安全出口处,其位置宜在出口上部的顶棚下或墙面上。疏散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是不能互相代替的,因为两者所起的作用和作用时间是不一样的,疏散照明灯安装比较高,发挥作用是在火灾初期,而随着火灾的发展上升的烟气将其遮挡,这时只能靠疏散标志灯,它对人员匍匐逃生前进有积极的作用。

5.火灾警报装置的设计

地下人防工程的人员多,噪声大,有时发生了火灾而没有及时通知室内人员,错过了疏散的时间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地下人防工程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特别是在卡拉OK厅及其包房,应当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保证在发生火灾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6.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地下人防工程发生火灾后,升温快,人员疏散困难,主要立足于建筑物内部灭火设备的自救。最基本的灭火设备是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消火栓的设计

设置消火栓时必须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的任何部位而且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米。为了避免发生火灾时消防安全出口堵塞或关闭,消火栓没有发挥应有的灭火作用,其保护范围不能跨越防火分区。消火栓应设计在明显易取的地点,出水方向宜与设计消火栓的墙面垂直,栓口离地坪高度宜为1.10米且应有明显的标志,与室内装修材料的颜色区分开来,同一公共娱乐场所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并且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米。当消防用水量大于10L/s时,应在室外设置水泵结合器,并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并有明显的标志。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和扑灭建筑初期的火灾是非常有效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喷头类型的选定和安装位置的确定。

A.喷头类型的选定

地下人防工程最好选用快速响应喷头,因为快速响应喷头的热敏性能明显优于标准响应喷头,在火灾初期其感温元件就能较好吸收热气流热量。在相同的条件下,快速响应喷头将超前开启,将对更小规模的初期火灾实施喷水,减少开启喷头数量,降低灭火用水,降低了火灾烧毁与水渍污染的损失,但是大部分进行室内装修时都采用具有装饰作用的下垂型喷头。

B.喷头的安装位置

喷头的安装位置是否得当直接影响了灭火的效果,对封闭吊顶而言,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mm,并不宜大于150mm;当楼板、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0.5h的非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300mm。

许多地下人防工程设计了网架或栅板类通透性吊顶,这样就会出现了不正确的安装方式。首先是将喷头直接安装在网架或栅板类通透性吊顶下,闭式喷头是靠火灾中产生的热量来开启的,当安装喷头的室内吊顶是不通透,发生火灾时,在吊顶下的高温对流层很快就能达到300mm, 闭式喷头安装在此范围就能很快启动喷水。但是如果喷头安装高度大于300mm时,由于喷头的周围热量聚集较慢,加上屋顶和金属架的吸热作用,将降低喷头开启速度,特别是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机械防排烟系统共同作用使用时,排烟系统将聚集在屋板下的热流及烟雾排出,就更难使喷头及时打开,起不到有效灭火作用。因此采用网架或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地下公共场所不应将喷头直接设在网架或栅板下面。根据规范直立型下垂喷头距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边墙型喷头距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的要求,对于设在网架下的喷头距顶板也不应超过以上的距离。其次将喷头直接安装在网架或栅板类通透性吊顶内部的顶板下也是错误的。这种情况会由于网架或栅板对经过喷头溅水盘射出的水流分隔、反射和阻挡,减弱水流的强度,也会使水流在保护面积内无法均匀分布,达不到规范的要求,特别是网架上悬挂了一些装饰物,更影响喷头的灭火作用。

7.防排烟设计

地上建筑发生火灾时烟气上升人员往下层逃离,烟气在垂直方向的扩散流动路线与人员疏散活动的路线相反,当人员逃到着火层以下的地方就比较安全,地下建筑则不然。烟气上升人员往上层逃离,人员在垂直方向上的疏散速度大大低于烟气上升速度。如果人员在水平疏散中对火灾的反映迟缓,或心理紧张,或认不清疏散方向而延误了时间,是十分危险的。因此防排烟设计是十分重要的。

地下人防工程中有时为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可将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设计时应将通风空调系统按排烟系统的要求去设计。注意烟气不能通过空调器、过滤器,排烟口应设有防火阀(作用温度等于和小于280度)和遥控自动切换的排烟阀。钢制风管的壁厚要符合排烟管道要求,一般不小于1.5mm。并且风管的保温材料包括胶粘剂必须采用不燃烧材料。

三、结束语

近年来,地下空间利用率日益攀升,无论是旧人防工程的再利用还是新建高层建筑的地下空间规划.都以功能性为主,多为地下商业街和停车场之用。在消防设计问题上,要充分结合各种功能不同的建筑特点,针对人流量和空间利用的特点来设计适合实际需求的消防措施。通过对各种功能性建筑的深入研究,遵照防火规范、规章的要求,建立起完善的火灾防护和预警系统。

参考文献:

[1]叶瑞标等,《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火灾烟气防治》公安部上海消防科研所.

第4篇:人防工程标准规范范文

关键词:加强;高层建筑;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9文献标识码:A

近几年,高度开发土地,为使土地高效利用,高层建筑遍及全国各地,在现代化城市中占据主体,同时高层也正成为建筑行业中的主要施工对象。大批量的高层处于在建中,超大型、超高型高层也提上日程。

一.高层建筑现阶段的自身特点及发展势态

高层建筑是城市发展的标志,是国家发展水平的象征。自改革开发以来,高层建筑飞速发展。成功的经典案例:比如,50层的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101层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等商业建筑,还兴建了大量的高层住宅。

所谓高层建筑,他的显著特点就是高。在建筑学中,把层数在超过10层的住宅建筑,楼高超过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就叫做高层建筑。层数多、体型大、混凝土方量巨、大结构复杂度高是其特点。多功能的高层建筑既要使人防面积足够、地下室容积满足停车要求,同时要考虑抗浮问题,这就要求高层建筑的地基必须有足够的承载力,直接承受基础荷载的土层要有一定深度,使持力层埋置在微风化岩层中,此外,前期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施工技术含量高、组织管理复杂、施工程序繁琐、高空交叉作业多、安全风险大使得工程实施中会存在许多内在的不确定性。

二.高层建筑在控制管理中出现一些问题

2009年6月29日,上海闵行区一栋在建的13层商品楼整体倒塌,引发业主退房潮,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失;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栋28层民宅发生严重火灾,致多人死亡。以上两实例使得大众对高层谈楼色变,使消费者购买力急剧滑坡,不想或不愿购买,失去对高层建筑的信心。高层建筑在林立于大中城市间,然而高层建筑却频繁出现问题,使得我们不得不考虑,高层建筑在系统的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偏差。

1.高层建筑质量问题

高层建筑的工程质量事故接二连三出现,而质量问题经常由于施工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不按规范施工,仓促施工一味最求进度,不熟悉施工流程,然而高层建筑技术要求高工艺复杂施工期长,一旦出现细微的漏洞会造成损失巨大,许多教训已经发生在我们身边。

2.高层建筑规范化程度不高

一些施工单位制定了规章制度,但不按制度实行只是流于表面,流于形式,完全没有落实到基层,有的只是挂于墙上,就算培训学习也只是一带而过,应付上面领导检查过后就完全抛置于脑后,从来没有系统正规的认真学习,一旦事故发生管理人员推脱自己责任,往往是一些简单问题却给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后果。

3.盲目施工,轻视安全管理

在施工建设中,工程项目多是实行分包管理,分包范围难于明确,在利益的驱动下,每个分包单位都希望承担多数工作,造成施工工序混乱,有遗漏项目。与普通建筑不同,高层建筑的施工大部分是在高空作业,对于施工技术和施工人员的素质要求高。

4.高层建筑阶段性进度管理问题

建筑行业迅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复杂众多,除了质量问题外,进度是企业与同行业者的首要考虑方面,为了追求企业获利,很多工程施工队伍把进度放在第一位,忽略工程质量,快速完成草草交差。

5.建筑材料管理不善

高层建筑比普通建筑所用的建材要多得多,如此消耗大量建材,对材料的购买和来源、运输快慢和及时供应、安全放置等等每一细小的步骤都会影响工程质量的缺陷、延误施工工期。

三.高层建筑顺利进行的管理办法

1.具有施工监管领导机构

建筑工程是一个由多工种的交叉立体作业,多件单位同时施工,管理不善必然会造成施工现场混乱,必须要有一个具有权威性的领导管理机构来及时协调和组织方方面面的问题。制定管理计划,监督执法透明化,杜绝工程浪费,监督管理与工程实施想配合,取得支持与信赖。对于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管理人员做好本职工作,起到表率作用。

2.做好前期准备,夯实基础

施工单位应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工程预案,针对高层建筑施工特点作出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的前后步骤和各专业工种作业的交叉程序、关键施工部位的监控、对常出现或易出现的施工安全问题的预防方法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建筑工程的内容众多,包括主体建造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道装修工程。这些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想要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就必须考虑到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进度控制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能否按计划完成,影响经济效益,施工过程应当根据合约的规定期限,作出合理调整,尤其是设计安全的关键步骤,不能操之过急,进度的控制应该是建立在质量之上的。

4.开拓创新,减少不必要的开销,降低成本

高层建筑越来越现代化不仅仅是传统的风格建筑也要突显个性化,而这种现代化的高层建筑需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新材料才能达到完美体现,使用先进的创新的施工技术,还能使工程快速地施工,提高生产率,保证施工质量,比如为减少环境噪音改用大口径钻孔灌注桩,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空压机机械混凝土凿桩,混凝土墙板宜用大型模板支撑模板等等。

搞好高层建筑的成本,它直接影响企业发展,由于施工本身的工期长,资金投入量,而大材料价格和设备受市场波动大,超过一半的的资金都投入到施工建材上,因此应根据施工程序的先后做好材料购买计划,分批分次购入,避免由于材料欠缺而影响工程进度。

5.制定标准规范化管理

标准规范化管理内容丰富,如安全保护、实施工序、建筑进程规范化管理,监管单位从此有依可循,有法可依。目前,工程管理的在建筑施工中的运行机制还不完善,为了健全体制整体提高素质,因此必须重视标准规划的管理。施工单位根据高层建筑的项目的具体情形编制严谨详细的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来指导施工,编制时应尽量全面将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全部考虑到,实行全程包括准备、实施、后期处理的监管,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立规范化标准,推广教育宣传工作,树立安全意识。

四.总论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建筑市场日趋扩大化,只有做好复杂、系统、细致的管理工作才能保证质量,质量就是保证企业发展的前提,不断创新增进社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安全施工也是现代高层建筑施工技术中的重要主城部分,它是一种动态的技术管理,只有持续安全管理,注重组织、设施、行为技术的状态控制,才可是高层建筑的管理上升到一新高度。

参考文献

[1]党宏斌.浅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努力方向[J].建筑安全,2007,22(4):

36~38.

[2]马新山,王刚.论房地产项目目标成本管理[J].科协论坛,2007,(12).

[3]魏烨红.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07,33(25):23l~232.

[4]周巍.房地产开发项目造价控制与成本管理研究[J].特区经济,2008,(5).

[5]田景富,郑实.建筑工程管理的质量控制要素[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1) .

[6]蒋旭.浅谈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成本指标 [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8(3).

第5篇:人防工程标准规范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县城规划区内(以下简称规划区)建设活动,加强规划、质量与安全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划区所有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办法所指的规划区是《县城市总体规划(年)》界定的范围,即东至镇马高速公路,北至东干渠,总面积16.5平方公里的区域。

第四条县住建部门负责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

县国土、房管、供水、供电、水务、环保、气象、人防、公安消防、公路、地震、林业及城关镇、水坪镇、中峰镇、龙坝镇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规划区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开发和节约用地原则。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勘查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

第二章建设规划管理

第六条县规划部门要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设计,规划区建设不得妨碍城市市容和市貌,不得阻碍交通,不得影响消防、供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等设施安全,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邻里通道,并妥善处理好给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七条禁止在以下范围进行新建、改扩建活动:

1、公路、街道、河道、堤坝控制红线区;

2、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控制区;

3、广场、园林、公共绿地及水体保护控制区;

4、政府拟征收或收储的区域;

5、已纳入改造计划,拟实施集中改造的区域;

6、基本农田保护区;

7、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其它区域。

第八条局部建设规划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配套,并符合以下具体规划要求:

1、建设工程的整体布局必须与路、桥、街道垂直或平行,禁止出现影响整体效果的夹角规划;

2、交叉路口的房屋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市政道路转弯半径视线控制标准规范;

3、建设规划实行单体规划,禁止总长超过80米的多单元连体规划;相邻多单元连体建筑山墙之间必须规划宽度不小于6米的通道;

4、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划设计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禁止城堡式、围墙式规划;

5、房屋的临街、临路、临堤面不得规划设计伙房和排污设施,不得规划设计实体围墙;

6、绿地、小区通道、停车场、天然气管网、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物业设施、休闲娱乐场地等建设内容纳入小区详细规划;

7、供水、供电设施建设纳入小区规划和单体建筑规划;

8、对于签订了建设四邻协议,但房屋间距低于最小间距及规定间距70%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得予以规划;

9、规划图中应控制单体建筑基地高程及设计高程,做到相邻建筑之间及与周边市政道路之间高程相协调。

第九条加强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

1、民用建设工程规划,由规划局依据《县规划区建设项目现场勘察初审意见表》,编制规划方案,制作规划草图,经规划局局长审核签字报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在建设现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规划部门形成正式规划方案,制作正式规划图。正式规划图由规划局局长、住建局局长签批。

2、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由规划部门依照民用建设工程的程序制作规划图。正式规划图经规划局局长、住建局局长签批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签。

以下范围的建设规划须经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签:

(1)规模小区建设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

(2)对市容市貌有较大影响的建设工程;

(3)关联环保、消防、人防、交通、水利安全的建设工程;

(4)街道、公路、河道、堤坝的改扩建工程;

(5)供水、供电设施改扩建工程。

(6)其它重点建设工程。

第三章报建程序管理

第十条县报建中心是县城规划区建设审批业务的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报建过程管理。报建业务的主要程序为:

1、受理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规划区农村村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必须先到县报建中心领取《规划区农村村民建设资格审查表》并经村支部和村委会、国土所、镇政府审查签章,向报建中心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1)规划区农村村民建设资格审查表;

(2)报建人现居住的房屋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3)报建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严禁公职人员利用本人尚未注销的农村户口身份申请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活动。

规划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和房地产企业购地开发报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1)报建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报建人法人资格证件;

(3)报建项目相关批文(原件、复印件);

(4)报建人自行制作的整体规划建设方案;

(5)投资预算方案;

(6)经招、拍、挂所获取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原件、复印件)。(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划拨用地的单位或部门可不提供招拍挂资料)

2、组织现场勘察,确认建设工程选址。由报建中心组织规划、国土、消防、环保、公路、河道、镇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人员现场勘察,进行选址前的规划、地质、环境评估和建设用地权属认定,填写《县规划区单位(个人)工程报建现场勘察情况调查告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县规划区建设项目现场勘察初审意见表》。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小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般建设项目由规划、国土部门批准选址,重点建设项目由规划部门提请分管副县长现场勘察后确定。

3、规划设计。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业主到报建中心领取勘察告知书,准备相关资料报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三层(含三层)以上的,规划部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业主提供效果图和其他资料。

4、规委会审查。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三层(含三层)以上的,由规划部门报请县规划委员会审查。

5、缴纳规费。报建中心依据县政府审批的规划方案,按收费政策核算收费金额,建设业主缴纳相关费用。

6、证件办理。报建中心向建设业主发放《规划区建设工程证件办理审批流程表》(以下简称流程表)。建设业主持流程表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意见以及环保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三层以上(含三层),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业主按住建部门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图纸审查、工程招标、墙材革新、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及建筑材料检测等手续后,持流程表并备齐施工许可资料,申请住建部门进行施工许可现场踏勘。符合开工条件的,由住建局签署《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意见,同时施工单位与住建局档案室签订《工程档案报送及服务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意见签署完毕,建设业主将施工许可资料报建工股后,持流程表到报建中心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式证件;到国土部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正式证件。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供水、供电部门不得供水、供电。

第四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1、认真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即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原有住宅占耕地面积达到140平方米、占非耕地达到200平方米的,不予批准新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村民占用耕地新建住房,家庭人口在三人以下(含3人)的按人平30平方米审批宅基地面积,家庭人口在四人以上(含4人)以户计算,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含附属设施);村民占用非耕地新建住房,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含附属设施)。超过标准的不予批准。

3、农村村民利用集体土地联户建房占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由国土部门批办《建设用地批准书》;超过200平方米的,国土部门报分管副县长审签后,批办《建设用地批准书》。

4、属于拆旧建新的,必须先拆后建。

5、申请异地建房的,必须到国土和房管部门对原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进行登记注销,拆除原有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和设施,原有宅基地交村集体。

第十三条经批准,利用规划区集体土地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总建筑面积在280平方米以内(含280平方米)的,按村民自住房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总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必须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并按总建筑面积全额缴纳各项税费,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四条已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住房,总建筑面积在280平方米以内(含280平方米)的,按村民自住房政策补办相关手续;总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必须将所占用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并全额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项税费,方可办理土地及房产证件。涉嫌违法用地的,依法予以查处,并按上述程序完备各项手续后,方可办理土地及房产证件。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宗地评估价×宗地面积

第十五条经批准,投资人改变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原土地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的,投资人须全额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按程序进行开发建设。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宗地评估价×宗地面积×60%

存量国有土地分批开发利用的,必须在首期开发利用时全额补交土地出让金差额。

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开发利用时宗地评估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宗地评估地价)×60%×宗地面积

出让金原则上不予减免,确需减免的由县政府议决。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市场。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自住房以外,任何个人(单位)不得私自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从事建设活动。对违规购买村民宅基地和不经招标、拍卖、挂牌程序购买农村集体土地的,村、镇不得签批意见,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建部门不得受理报建业务,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所建房屋的所有权证。

第十七条在规划区利用山体进行建设活动的,由开发单位向县报建中心提交申请,县规划部门牵头,实行国土、水务、林业、规划等部门联合会审并签署意见。经评估会审同意进行山体开发的,由开发单位(个人)与县环卫所签订渣土准运和环境卫生管理合同,并按标准交纳保证金,方可按程序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村民挖沙、取土、堆积渣土、填占水面及其他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必须报县规划、国土、环保、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

第五章建设工程管理

第十九条住建局要依法加强建设规划、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规划、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承担规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规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范围为规划区所有建设工程,包括国家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城市居民和农户建设工程。

第二十一条建设业主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式证件,并到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局签订临街占用和施工管理合同,按工程总造价的1%-2%交纳保证金,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向住建局建工股申请开工放线。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规划部门应全程参与建设工程规划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基础和二层结构检查验收),核查规划执行情况并签署核查意见。规划部门未出具书面合格核查意见的,质监站和监理公司不得允许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

质监部门应全程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质量、安全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第二十二条建设业主应在房屋竣工后15日内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验收;规划验收合格后进行绿化、建筑节能、防雷、环保、人防、白蚁、消防等单项验收;单项验收合格后,向住建局建工股书面申请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填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工程备案资料移交住建局档案室取得《建筑工程档案合格证》后,核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除上述专项验收内容外,小区场地、道路硬化,给排水、天然气管网、停车场,环卫、物业等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应列为综合验收项目;验收项目不完备达标的,由验收人签署限期改进意见,到期再行验收,验收合格发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建筑工程,供水、供电部门一律不得进行水、电报装,房管部门不得登记发证。

第二十三条住建部门应加强辖区内建设施工队伍(或工匠)资质、资格的审查,严禁无资质、资格的单位(个人)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对施工队伍资质、资格的审查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把关,逐级负责。

第二十四条规划区建设工程应落实“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的要求,注重建筑单体设计和功能性设计,做到户型合理、结构安全、功能齐全,建筑造型、外观色彩和空间组合具有地方特色,并与周围环境协调,体现现代宜居生活气息。

第六章房产登记管理

第二十五条房管部门依照《房屋登记办法》等法规受理房屋登记业务,同时必须配合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的管理,配合收取各项税费。对于未完善规划建设手续、未按要求提供税费票证的,给予登记控制。

第二十六条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业主备齐以下资料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资料不齐备的不予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6、测绘报告(原件、复印件);

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二层以下的房屋由县质监部门出具房屋鉴定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8、土地出让金及缴税票证(原件、复印件);

9、其他资料。

属村民自住房的,申请人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房管部门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二十七条房管部门在受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应严格审查以下必备资料;资料不齐备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和证件。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5、测绘报告;

6、评估报告;

7、土地出让金及缴税票证(原件、复印件);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

9、其他必要材料。

赠与、继承、房屋产权共有人对共有房产要求予以分割需办理转移登记的,按《房屋登记办法》办理。但必须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赠与、继承或分割”字样。

农村村民申请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房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受让人户籍身份、住房情况和购房条件。受让人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村、组)成员的无房户,可以办理转移登记,并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受让人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的,经住建、国土部门审验合格并补办相关手续、全额补交各项税费后准予按程序办理转移登记。

第七章建设收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住建、国土、房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国家和建设业主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九条所有收费一律使用财政收费票据,严禁白条收费。所收规费全额缴存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任何单位不得坐支挪用。

第三十条县内重点工程、国家公益性项目和旧城改造等建设确需减免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性收费的,由项目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或主管部门书面报县政府审批,按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意见落实。

第八章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违反上述各项许可进行建设的,由县住建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住建部门申请人民法院。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由县住建、国土、房管、环保、气象、水务、林业、公路、地震、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单位)依照各自管理职责,依法严肃查处。

第三十三条规划区涉及的各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应加强对辖区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对于个人(单位)违法占用、买卖土地及违法建设房屋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县国土、房管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手续,征用、收购、拆迁时不予补偿。

第三十五条县住建局、国土局、房管部门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用地审批、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等手续时,要严格审核申请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确保各项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第三十六条县住建、国土、房管部门应将业务办理所需资料清单,审批工作流程,工作时限,收费项目、标准和政策依据印制成宣传册(单)免费向建设业主发放,并在县内有关媒体上定期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建设业主申请办理建设、登记相关手续,因不符合相关条件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县住建、国土、房管部门决定不予受理或不予办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或不予办理的书面通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十八条县住建、国土、房管、供电、供水、环保、气象、水务、林业、公路、公安消防、地震、人防等部门及有关镇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批、管理,失职渎职造成违法建设的,按照《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6篇:人防工程标准规范范文

关键词:住宅工程;逐套验收;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F287.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住房商品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选择购买商品住宅,住宅工程质量已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我国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百姓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质量投诉不断增加,甚至群诉群访事件时有发生。以往住宅楼的工程质量水平受限于施工工艺、管理模式及质量验收方式等原因使得住宅楼工程质量已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近几年来,为了加强住宅工程的质量管理,有效抑制质量问题的出现,减少投诉事件的发生,全国各地纷纷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的执行力度,有效缓解了住宅工程质量与市场要求这一矛盾,是目前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有效方法。

一、逐套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工作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逐套验收方案,逐套、逐项实施量测,如实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记录表》,并各自签章。全部验收后将逐套验收资料报送工程质量监督站,由监督站随即抽查并进行核实。发现逐套验收记录不完整的,逐套验收成员不符合或抽测与逐套验收记录不符,极差较大的,则认为该逐套验收无效,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逐套验收。

逐套验收应当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1)室内空间尺寸;(2)门窗安装质量;(3)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4)防水工程质量;(5)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6)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7)护栏、排烟(气)道安装质量;(8)其它规定、标准中要求逐套检查的内容。

二、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柳州市河东片区,总建筑面积6万6M2,居住户数为498户,由7栋楼组成,地下一层为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基础为筏板基础,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内、外墙均采用多孔页岩砖。外墙装修为外墙砖、部分为涂料;内墙装修为混合砂浆抹灰;地面为水泥砂浆地面;外窗为铝合金窗;入户门为安全防盗门,阳台门为铝合金落地门;户内配电箱一户一表,电视、电话线盒预埋;户内给排水管、排污管预埋。

三、质量逐套验收方案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是一项新的规定和质量管理模式,我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指导手册》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统一标准、完善方案、责任到人、逐项验收”的指导思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详细制定了逐套验收具体的实施方案。结合施工图纸、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组织编制相关验收的内容、数据、检查方法和填写的各项检查验收表格资料。以理论学习和现场样板房模拟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以往交房中最常见的质量通病,如开间尺寸偏差大、墙面开裂空鼓现象多、屋面渗漏水、入户门成品损伤等问题,统一内容、标准、时间和验收流程,将参检每个人的责任和检查内容方法和要求逐一明确,使之对掌握的内容、标准和检查方法做到心中有数。逐套验收流程为:防渗漏蓄水试验感观的检查室内空间尺寸检测水、电、门窗的检查栏杆、扶手墙面、地面、天棚屋面资料整理维修整改复验再维修竣工验收及移交。

四、验收

1、防渗漏蓄水试验及门窗检查

屋面渗漏提前24h将屋面天沟、管道根部进行蓄水,或尽量利用大雨过后第二天进行逐一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同时针对南方地区雨季外门窗渗漏较多的质量通病利用大雨过后第二天再逐户、逐樘门窗观察一次,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并检查门窗框缝隙密实和玻璃完好等情况。每个卫生间蓄入约20cm深的水;每个厨房和阳台蓄入约2cm深的水,随后逐个观察,做到无一渗漏。

2、室内感观检查

各专业验收人员对户内的感观进行细致查看,重点是:墙面抹灰是否平整、开裂,插座和开关面板、强弱电、配电箱、给排水安装的垂直水平度和门窗扶手的平整度、光泽度等是否符合要求,配电箱、开关、插座的安装牢度及光面整洁是否达到要求,重要部位(如外墙、屋面、厨房、卫生间及门窗四周)有无渗漏情况。同时对入户防盗门、各樘窗、内门的安装平整度、光洁度和启闭等进行检查。

3、室内空间尺寸检测及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检查

该项检查是工作量较大的一项检查,每组均有4人专项负责,对每户房屋首先认真实测每套室内空间的各项尺寸合格与否。随后对“六面”采取网格式全面锤击检查,当发现空鼓、脱落和各类裂缝,立即用粉笔在现场标记,并采用平面图标记方式记录在案。对空鼓、裂缝的尺寸在规范允许范围内的,现场由小组长组织讨论确定整改与否,原则上,发现的问题只要感观上有可能影响交房,我们就坚持给予及时整改。

4、通水、通电试验

排水主管及水平干管均要做通球试验,确保各户和排水系统畅通。电气试验时提前照明通电不少于2h,观察通电情况并逐回路检测绝缘电阻,同时将每个插座均进行漏电、接零、接地、相线、零线的全面核对。为确保空气开关的灵敏度,我们用一个2.5KW电阻器为负荷进行通电试验,每个开关连续启闭检查不少于10次,观察其基本功能,每个回路对照图纸进行现场复核。

5、护栏及排烟道检查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检查时两人以上合力扳动,是否有松动、不牢靠现象。排烟气道型号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和图集规定,检查接头是否存在裂缝。

6、复验

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由物业公司进行复验。经过复验和整改,最后由政府质监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和质量通病的再整改,这样反复多次的整改和验收,彻底改变了过去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的验收模式。从每一套住房按质量标准全面进行验收抓起,较好地把住了每套住房的质量关。同期相比之下,进行质量逐套验收比未进行质量分户验收交房的业主投诉和返修率下降了63%。

五、结束语

住宅工程逐套验收制度的全面推行,督促了建设、施工、监理等住宅工程参建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作用,使得质量通病大大减少,效果显著。住宅工程逐套质量验收制度的实施,对提高住宅质量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邵乘胜。浅析商品住宅的验收方法与措施【J】山西建筑,2008,34[29]。

第7篇:人防工程标准规范范文

关键词:地下室结构设计 结构布置 地基基础

引言

地下室在民用建筑及办公建筑中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高层建筑,由于埋深的要求普遍设置了地下室。地下室一般用于商业、地下停车库、人防等。地下室大部分采用框架Y构,顶板可以采用梁板形式、无梁楼板形式,基础多为筏板基础。本文结合自己的设计经历谈谈地下室结构设计中一些问题的处理方法和关键性问题的控制思路。

1.关于设计过程的沟通

设计不只是人与电脑的沟通,更是人与人沟通。当然这种沟通有对内的专业间沟通,有对外的和甲方、相关单位沟通,最终的目的是设计出合格的产品。所以设计过程的沟通是设计成功的关键,有的设计师只做自己的设计,这样是不对的。一个好的设计不是一个专业的设计,而是众多专业一起努力的结果。例如:结构梁布置直接影响设备管线的布置,所以如梁布置变化需跟设备专业及时沟通处理,避免后期返工增加没必要的工作量。同时如果设备专业管线标高、穿墙套管、穿梁套管等有调整也要及时通知结构专业修改。所以设计过程中参与设计人员要及时沟通配合。

2.地上主体建筑与地下车库的关系

地上建筑与地下室的连接主要跟二者基础埋深、相对位置等因素有关。大体上有两种即连成整体和设连通道脱开。前者主楼和地库间设置后浇带,车库作为主体的附建的一部分。优点是:流线比较直观、使用方便,可以直达地上,业主舒适度较高。从结构上又能节约侧墙长度,降低建设成本。缺点是主楼和车库间的后浇带对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较高,抗渗漏要求较高。第二种连接为通道连接,车库和主楼间设置连通道连接,交通便捷。车库往往在主楼间穿插设置,可能造成地库轮廓线多变,无形增加了外墙面积且转角多车位布置较,浪费面积较多。连通道处防水做法对施工亦有较高要求,抗渗漏较难。

3.地质勘察报告

地质勘察报告是地基基础设计的依据,设计人员应充分了解场地的土层分布、受力及变形情况。地质报告应对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条件及其危害程度;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埋藏情况、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设计人员根据地质报告选择合理的持力层,控制结构的变形和沉降。

4.净高和净宽的控制

净高直接影响结构层高,进而影响地库埋深,恰恰埋置深度是影响造价的关键因素,所以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降低层高。确定层高要充分考虑梁高、设备管线高度、使用功能要求等确定。汽车坡道、非机动车坡道出入口处净高必须认真复核,必要时梁需要上翻。净宽控制主要是单双车道净宽控制、车道转弯处净宽控制。

5.关于地下室设计的荷载

地下车库设计的荷载有使用荷载、水浮力、消防车荷载、人防荷载、景观荷载、施工活荷载等,消防车荷载不与消防车荷载、人防荷载、景观荷载、施工活荷载同时组合。同时根据结构梁布置情况、覆土深度等对消防车荷载进行折减。设计过程中需要跟景观密切配合,确定景观荷载大小和具置,不要景观荷载和消防车荷载满铺设计,这样会给设计带来较大的浪费,而且是没有必要的。

6.关于地下室结构构件的布置

地下室结构构件的布置需要根据荷载情况、使用功能合理设置水平和竖向构件。柱网的布置有大柱网、小柱网、大小柱网间隔布置等,大柱网视觉遮挡少,行车通畅,但经济性较差。小柱网可以降低层高、承载力高,经济效益明显。每种布置方法各有利弊,柱布置根据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选用合理的柱布置方式。梁板布置形式主要有十字交叉梁、井字梁、单向双次梁、主梁+厚板、无梁楼板形式(空心楼板等)等形式,不同的布置形式有各自的优点,布置应根据荷载大小、功能要求、使用要求、变形控制条件等选择合理截面及相应的布置方式。合理的截面尺寸,既要考虑规范的构造要求又要考虑合理的配筋率。比如关于防水混凝土的最小厚度要求等,同时要考虑是否满足计算假定的要求,如地下室外墙一般按上部简支下端固定进行设计,那么外墙基础厚度是否满足计算假定,弯矩是否能有效的传递。

7.关于覆土厚度的确定

确定覆土厚度应考虑的因素,项目地点的冻土深度、场地周边的综合管网与车库关系、景观种植要求的土厚、水浮力和挖深的经济性比较、人防要求等,一般覆土厚度为0.8~1.5m。

8.关于地下室抗浮和防水设计

地下室抗浮和防水是设计的关键,对后期的正常使用至关重要。抗浮设计的关键是确定合理的抗浮设计水位,用于结构整体稳定计算及结构构件的设计计算。一般情况取历史最高水位或者室外场地以下0.5m,根据荷载和地质情况采取合理的抗浮设计。既要满足整体抗浮,也要复核局部抗浮问题。地下室防水包含底板、侧墙、顶板等,有桩时桩头的防水设计容易被忽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是防水的重要环节,而监理是这个环节中控制质量的关键。

9.关于地下室基础的设计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千差万别,不同地区地质条件各不相同。地基基础设计又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基基础在工程造价中也占主要部分。地基基础设计应注重工程经验的积累,不能照搬照抄。所以设计的过程也是经验的积累过程,只有在设计中不断的提高和创新,才能设计出合理、经济的地基基础。关于地基基础主要控制如下几点:

9.1持力层的选择

需要考虑持力层和基础埋深的要求,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的前提下,基础尽量浅埋。而基础埋深又和以下因素有关: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形式和构造;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9.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设计等级,设计地基基础前应确定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不同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对地基基础的设计有不同的变形控制要求。

9.3基础形式的选择

地基基础的形式有扩展基础、柱下条形基础、天然筏板基础、桩基础等,每种基础均有自己的有点和适应范围。实际中需要根据场地图层分布、荷载情况等选择合理、合适的基础形式。地下室的基础采用无梁楼板即厚板+柱帽的形式比较普遍,其优点是结构体系简单、整体性好、节省层高、自重大有利于抗浮、钢筋板扎方便、节省砖模板、施工进度快等。

结论

地下室设计是一个复杂的设计过程,需要各个专业的大力合作配合。合理的结构布置既是安全的保障也是经济性的关键。如何把结构设计得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是每个结构设计师的最终目标。以上是本人对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一些心得和体会,可能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希望同行专家指正。

参考文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第8篇:人防工程标准规范范文

就这样一个项目,合同工期450天,居然三年的时间都没有完工交付,在临近交付的一年内,一致在抢工期。探求原因,让人不得不深思。先看看本工程参建单位当时的现状:

该项目由一家具有较大规模的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开发运营,该企业机构庞大,部门多、领导多、员工多,管理过于分散,流程环节多部门间缺乏协调,效率低,管理制度过于固化、形式化,缺乏灵活性。例如管理过于分散、不协调,表现在营销策划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当工程现场施工出现问题时,好多立即能判别处理的施工问题,因领导各负其责,缺乏有效的沟通,使大量问题积压得不到解决,阻碍了工程总体的进度计划。例如有些现场技术问题,因为公司设计部门没有及时有效的和设计院进行协调反馈,出具设计变更单,延误了工期;即使有些现场已经调整落实的实体方案,因缺乏签证设计变更资料,而得不到及时签证,降低了施工单位的积极性,也给现场管理协调带来了难度。

该项目引进了三家设计单位,因各家设计单位设计师的设计理念不同、管理模式不同,设计深度也不够,加上前期设计阶段时间仓促,施工图会审阶段过于形式化,从而好多不同设计专业诸如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通风空调专业等各专业设计阶段,未做到有效及时的沟通,从而造成,在进行工程实体施工阶段,大量交叉问题暴露,返工居多,既影响了工期,又增加了施工成本,给现场作业人员也带来了施工困难。

监理单位因工期耗时过长,加上监理合同外新增监理费用,未及时落实,造成现场监理人员匮乏,缺少责任感。本来甲方和施工方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在出现分歧时,需要监理单位出面进行协商解决的,也得不到监理的支持。相关需要监理单位进行签章的技术文件、工程资料等也大量积压,从而影响了房屋中间验收和最终的竣工验收。

总承包单位同样因为工期耗时过长或部分工程款未及时到位,出现中高层项目管理人员脱岗,分包单位缺乏有效一致管理和协调,出现了层层分包,现场施工管理混乱。项目经理不到岗,而委托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加上管理人员和班组的多次更换、有关工程材料设备、机械设备进场不及时,从而使拟定的总进度计划严重滞后,现场施工质量更不能保证。尤其给各参建方的现场管理协调带来了非常大的工作量。例如该项目的水电现状,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将现场30栋单体分半,委托两名项目副经理进行现场生产管理,同时又将水电安装肢解为四个批次分包给四家单位水电安装责任人进承包施工,而这四家水电安装责任人很少来现场安排工作,只负责提供材料,现场又安排了四个班组带班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可以想象这样一种分包模式,会给现场的甲方、监理工程师带来多大的协调对接困难、多大的工作量。要知道现场的安装工程师,不尽要负责室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进度,同时要兼顾负责室外工程,诸如要负责室外雨污水、外网强电、室外生活供水、室外消防、室外智能化、室外通信广电等基础配套设施的现场协调、管理工作,因为这些工程相对室内来讲,涉及的事业单位多、相关人员多、现场管网交叉作业多、对应的专项验收多,同时这些基础配套工程是保证建筑工程正常竣工验收,即保证房屋投入使用的一个先决条件,其功能性、安全性都不容忽视。

针对以上工程案例,同样从参建方的角度出发应该纠偏:

从甲方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角度考虑,要做到诚信、务实,选择健康有效的管理机制,摒弃多余的管理部门、提高管理沟通效率,尊重客观规律、客观事实,选择制定最优方案,跟踪落实,做好动态主动管理,及时纠偏。做好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高效配置,有效对接,诸如现场工程师可以直接对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员、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垂直相对可以向上对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对于反馈不符合预期要求的,对接本项目本部门的上级直接或间接负责人。可以说这样一种对接模式,形成了一种闭环解决问题的机制,有益于问题的圆满处理。

从设计单位的角度出发,要充分领会甲方的框架理念,现场查看掌握基础工程设计资料,充分发挥公司自身或设计师的自身优势和特点,根据项目周期、时间长短、规模等,设计阶段的有效控制,平稳快速的进行设计计算、扩大设计、技术设计到施工图设计,尤其是各专业之间,诸如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空调等设计部门或设计师之间要及时有效的做好交接和沟通,避免专业间冲突打架,给后期工程实体施工阶段埋下隐患。只要你是从施工单位走出来的,会明白现场实体做永远要比概念或理念性的调整困难、复杂、辛苦的多。

从监理单位角度出发,要依照监理合同,做好项目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有效跟踪管理,根据制定批准的监理规划大纲、监理细则,结合批准的总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做好“三管理、三控制、一协调”。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技术咨询优势,为工程实体的推进,工程资料的完善性,出谋划策。

第9篇:人防工程标准规范范文

【关键词】消防管网;渗漏;问题;措施

消防管网漏水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引起的,对漏水检测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总结,对漏水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将有助于我们的建设单位总结、归纳管网漏水的基本规律,更好地控制管网漏水。

一、漏水原因分析:

1、管网材质性能差;使用钢管、镀锌管、灰口铸铁管等耐腐蚀性差、刚性接口等材料。

2、设计质量不佳;管道的埋深及回填材料未考虑到上方道路的车辆负荷。

3、施工质量问题;施工队根据现场情况,图方便,随意变更管道设计;回填土处理不好,甚至使用建筑垃圾;管道接口处理不好,很多阀门、消火栓长年漏水;

4、管道进出建筑物部位,未设置缓冲,建筑物沉降引起进出管道接口部位的拉裂;

5、地基、路面下沉;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原来的农田、水塘上也建起了高楼和厂房,下沉现象随处可见,由下沉引起的漏水更是数不胜数;

6、其他施工的影响;周围施工打桩、路面开挖、重车颠簸、土壤酸缄度都是漏水发生的诱因;

以上六点中,我们以管道腐蚀和建筑物沉降引起的消防管网漏水作为重点进行深入一些的探讨。

目前建筑消防水管多采用镀锌钢管,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喷淋管、消火栓管在空气中,管壁容易干噪,一般受腐蚀程度较低,十几年下来也很少出现漏水的情况,而在地下室、管道井等阴暗潮湿的环境下的消防队管网,虽然容易受到腐蚀,但由于维修管理人员可以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如除锈上漆等),出现漏水的概率也较低,最容易出现漏水现象的消防管还是埋于地下那部分。

我们注意到很多设计水施施工说明中,对埋于地下部分消防水管的防腐处理并未提出特别说明,室外消防管网一般也由建筑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在投标报价中,也没有对埋于地下部分消防水管的防腐处理的费用,监理人员也仅限于对连接部位的防腐处理进行监督检查,防腐处理只是外露尾牙和镀锌层破坏处涂防锈漆,我们城镇地区,工业生产的迅猛发展以及环境保护措施不合格,致使大量工业废水盲目排放,造成土壤的局部腐蚀性大大增强。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得管道所处土壤的腐蚀性大大增强,管道所遭受的腐蚀程度越来越严重,使得室外埋地消防管道的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管道腐蚀穿孔漏水的概率也越来越大。

另一个是建筑物、地基、路面沉降或引起消防管网漏水的情况,消防管进出建筑物后都在地下土层中敷设,进出建筑物的部位都采用的直接联接,并没有设置缓冲节,当建筑物、地基、路面沉降积累,虽然有时只是几厘米的高度,但产生的切削应力,足以撕开消防管,特别是消防管进出建筑物的联接部位,造成消防管网的漏水。

二、漏点查找与维修的困难

以上情况在我们所服务的小区中都有发生,有五个小区不同程度存在漏水现象,有两个小区消防管网漏水严重,所有的漏水点都隐藏于地下。由于管道腐蚀和建筑物沉降都是一个渐变的过程,消防管网平时有水箱进行即时补水,所以漏水情况不易发现,往往等到漏水比较严重时才被发现。

消防管网的漏水点寻找同样存在较大的困难,多数小区室外管网的竣工图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管网没有设置分段阀门,不能进行分区域排查。有的小区出现消防管网漏水严重的话,只能采用重新敷设室外管网的方法来解决。

还有一种情况是,漏水点在建筑夹层内,解决起来也很困难,夹层埋设消防水管,是在地下室与住户一层地板间,设置了夹层,用来埋设各种供排水管道,包括进出建筑物的消防管道,按常规施工这些管道预敷设完成后就被废土回填,上面浇筑一层住房的地板,而地下室顶板往往是人防顶板,这就造成这个夹层中管道一旦出现问题,有三种修复手段,一是打开住户地板,二是凿开人防顶板,三是废弃夹层中的故障管道,改由另外走向设置新管道;第一种方法因涉及住户利益,第二种方法涉及破损人防建筑,所以以上两种基本不可行,第三种方法由于新设管道往往走明管,带来对建筑外观的影响。

三、问题解决的探讨

要解决消防管网容易漏水的问题,主要还是从设计施工入手,设计要考虑土壤对埋地管的腐蚀性,和建筑物沉降等因素对消防管网的影响,管网埋设应考虑检修的方便,管网进出建筑物时,考虑设置缓冲节(沉降补偿)。施工对管材选用,埋地管的防腐处理,采用先进工艺等方法,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以使得消防管网的使用寿命延长到合理年限。

1、管材的选取

消防管道材料选择原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有关标准规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合理选用消防管材,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许多和规范中对消防系统所用管材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因此无论设计者和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

根据管材具体使用地点和敷设方式灵活选用管材,一种管材在某地是否适用,除管材自身特点之外,还取决于该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工况条件、资源特点、居民生活水平,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另外,建筑物的不同使用功能持、标准高低,也直接影响管材的选用。

一般情况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报警阀以前的管道、消火栓系统给水管,架空时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埋地时应采用球墨铸铁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报警阀以后的管道,可采用热镀锌钢管、铜管、不锈钢管及钢衬塑、不锈钢衬塑管道。

2、埋地钢管的防腐处理

关于埋地镀锌钢管防腐的方法做一简单的讲述,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中有一条,埋地或者敷设在垫层内的镀锌钢管,其外壁应该采取防腐措施,如何是埋地镀锌钢管防腐,使用玻璃丝布或者沥青漆或者是三油两布,这都是一般情况下的防腐做法,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看在哪里的土以及土壤的性质,还有就是设计的要求,如果水质不好,就应该做以加强,也可以使用环氧树脂来多刷几遍,再就是采用3层PE或者是2层PE加强型防腐层。

埋地镀锌钢管防腐的设计其实首先还是要尊重原设计,设计在没有特殊的要求是时,一般应该是三油两布,具体的做法,就是先刷一遍沥青要全面的覆盖,在缠一层玻璃丝布,在缠绕的时候要注意缠紧压实,再刷一遍沥青之后在缠一层玻璃丝布,最后在刷一遍沥青漆全面的覆盖,这样就可以了。要是用环氧煤沥青防腐钢管,就要注意,环氧煤沥青防腐形成的外壳是比较坚硬的,比较容易在管道下沟是碰伤,特别是要加强补口、补伤的施工。

3、重视连接方式与管件应用

关于连接方式,管道连接形式分为卡箍连接、螺纹连接、焊接和法兰连接。一般设计要求DN≦100时螺纹连接,DN大于100时卡箍连接。无论何种连接,一定要注意管壁厚度均应大于最低要求。各类管件和配件在管网中起到不同的作用,要重视管件的配套和配件的使用,例如压盖限位伸缩接头是由松套伸缩接头和两个限位短管组合而成。能防止管道因超量位移导致补偿接头的泄漏和损坏,波纹管补偿器习惯上也叫膨胀节、伸缩节,利用其工作主体波纹管的有效伸缩变形,以吸收管线、导管、容器等由热胀冷缩等原因而产生的尺寸变化,或补偿管线、导管、容器等的轴向、横向和角向位移也可用于降噪减振等。可曲挠合成合橡接头,用于与泵、阀门的连接、震动较大的管道、冷热变化频繁的管线。

四、总结

消防管网的漏水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解决好次问题带来三方面的好处:一是使消防灭火设施时常处于完好状态,发生火警第一时间能投入使用;二是延长消防管网的使用寿命,节约物业维修资金;三是节约宝贵水资源,我们是缺水的国家,具有现实意义。建筑问题的暴露和解决,是一个长周期的工作,我们把问题提出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要不断的加强对消防管网系统的漏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出正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有效的改善消防管网的使用性能,让建筑物的设施设备有比较合理的使用年限。

参考文献:

[1]尹胜林 顾秀平 葙兴诚《关于小高层住宅区建筑消防和生活合用给水管道系统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