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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省工作,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全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性规章《湖南行政程序规定》,并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和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法治政府建设“湖南模式”。根据《规定》,政府部门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等方面的决策,一律要进行听证。据此,湖南省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制度。数据显示,自2008年以来,全省共举行听证会500余次,有效推进了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今年,湖南省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根据湖南省《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规定,该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按照《工作安排》要求,省直部门至少要举行1次以上听证会,市州级政府一年至少要举行5次以上听证会。同时,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6月30日,湖南省政府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进一步全面规范了咨询论证的范围、组织、方式、程序、专家的权利义务等。
案例内容
6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正式印发。《办法》规定,湖南省政府作出编制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教育医疗等重大措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先经过专家咨询论证。
“智囊团”如何组成
为推进民主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湖南于2005年和2008年先后成立了两届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其中,第二届咨询委员会有委员52人,任期从2008年9月至2013年省人民政府换届时止。这三年来,各位委员在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编制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积极开展咨询研究,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按照上述《办法》,今后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咨询论证的专家,原则上就从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部门咨询专家库选定。部门咨询专家库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要求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力和知名度。
论证九类决策、五项内容
根据《办法》规定,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的重大行政决策包括: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等九类。专家咨询论证的方式包括集体论证、小组论证和个人论证。必要时,可面向社会招标,由中标的咨询机构或专家开展咨询论证。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为特别重大行政决策和一般重大行政决策。《办法》规定,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特别重大行政决策时,要组成不少于7人的院士专家组。论证一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要从专家库中随机确定或者选定3名以上相关领域的专家,保证参加论证的专家具有代表性和均衡性。
专家应从正反、利弊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全面论证。内容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经济社会效益研究;执行条件研究;对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影响研究;其他必要的相关因素研究。专家的论证意见将被归类整理,连同采纳情况一起,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承办单位应将咨询专家论证意见的可靠程度和决策实施效果记入专家信用档案,作为续聘或解聘依据。
严格执行“谁决策、谁负责”
为了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在此前印发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中已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停止执行;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相关链接
安徽出台意见规范市县政府行政决策
6月10日,安徽省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政府行政决策的意见》规定,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特别要邀请各利益相关方代表参加听证,保证听证参加人具有广泛代表性。
《意见》要求,凡是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发展规划和有较大影响的重要政策,涉及公共利益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应列入风险评估范围。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此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关键词] 知识型员工 成本――收益模型 流动决策
知识型员工是指“掌握并运用符号和概念,利用知识或信息工作的人”。这类员工一方面本身具备较强的学习知识和创新知识的能力,另一方面能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工作的效率。由彼得.德鲁克对知识型员工的定义可以得出知识型员工的三个典型特征。一是人力资本含量上的高密度性型,知识型员工大多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有较高学历,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应蕴含较高的人力资本量。二是知识型员工人力资本的独特性。知识型员工所拥有的知识、技能、经验等智力资本的独特性,对企业具有较高价值。三是知识型员工的高流动性。知识员工较强的竞争力、追求自我增值的动机决定了较低的组织忠诚度和较高的流动意愿。
知识型员工的这三个典型特征是研究人力资本流动的前提。前人从人力资本流动资产角度对知识员工的流动决策行为作了很多有重要的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伊兰伯格的成本――收益流动决策模型。由于人力资本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以及二重性,即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的属性,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知识型员工的流动决策进行分析和探讨,结合知识型员工的典型特征对流动决策模型进行相应的修正完善。
一、基于成本――收益的员工流动决策模型
1.流动决策模型的提出
伊兰伯格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表述了员工的流动决策,将员工自愿流动当成一种投资看待,即劳动者为了在未来一个时间段内获得收益而在流动时承担这种投资的成本。他认为,员工是否流动取决于预期流动的净收益现值和心理成本的总和。若流动净收益现值大于流动成本和心理成本,便会发和流动。决定净收益(流动收益除去流动成本)的现值就是对劳动者的流动起最决定作用的因素。
2.模型的适用性
当代西方经济学关于员工流动研究成果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人力资本视作可以通过投资来获得预期收益(为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带来自身收益)的资本,就资本而言无论是人力资本或是物质资本,对二者的投放都是为了取得预期收益,在这一点上是没有区别的。但是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总是有区别的,由于人力资本的特性(即主观能动性和随意性),流动的前提是为了获得自身的收益,基于成本―收益的流动决策模型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提示了员工流动的基本原理,从流动收益的角度分析了员工流动的决策过程,对于研究员工的流动提供了理论借鉴。
3.模型的局限性
该模型认为流动是否产生取决于两个先决条件:一是目标工作状态能提供比目前工作状态更大的收益;二是目标工作与目前工作的收益差足以抵偿人才流动的直接成本。满足这两个条件,流动便产生。该模型的局限在于:它是建立在一般员工流动决策的基础之上,由于知识型员工相对于一般员工的特殊性,所以,第一,该模型考虑了流动的直接成本,认为,只要流动的预期收益大于流动成本及心理成本, 流动就会不断发生,没有考虑知识型员工在原始人力资本投资后,为满足知识更新而继续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连续性;第二,没有考虑到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快,人力资本的无形损耗等因素而导致的人力资本加速折旧。
二、基于人力资本特征的知识型员工流动决策模型的建立
1.新模型的基本假设
在伊兰伯格的流动决策模型的基础上人力资本特征的知识型员流动决策模型,假设如下:(1)拥有人力资本的知识型员工是理性经济人,如果流动能实现自身的人力资本收益最大化,知识型员工都愿意流动。(2)完全竞争的人力资本市场是存在的。(3)人力资本的信息是充分的。
2.人力资本流动决策模型的修正
(1)人力资本流动决策模型修正的理论依据。
①人力资本投资的预期收益性。狭义的人力资本投资包括为形成人力资本直接发生的教育培训费用――直接成本,和为其所放弃的收入――机会成本或间接费用两部分。广义的人力资本投入除狭义的人力投资部分外,还包括维持人力自然再生产的一切费用,与劳动力市场流动实现人力价值的迁移费用,即自然再生产成本和人力市场交易成本。资本的本性就是在生产、流通过程中追求利润,人力资本的理论分析同样是以盈利为前提的,它假定人们以完全理性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投入成本和未来收益进行分析权衡,并在收益率分析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人力资本由一定的费用投资转化而来,对人力资本的预期收益是人力资本投资的结果。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投资成本,人们才会选择投资。
②人力资本的投资与收益具有时间价值差异性。人力资本的时间价值差是由于人力资本从投资到收益在不同时点上产生的价值差额。人力资本投资和再投资不是短期内可以全部转化为使用价值,也不是短期内可以产生投资收益,从投资到未来收益有一个很长的时间段过程,根据资本的时间价值理论,必须把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才能与投资成本进行比较。投资时间点的价值并不等于未来收益时间点的价值。
③人力资本的“二重”资产属性。人力资本既具有“流动资产”的属性又具有“固定资产”属性。人力资本的流动资产属性是目前关于人力资本属性研究中所共识的。但是,人力资本是否属于固定资产呢?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在使用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的含义,人力资本的“固定资产”的特征表现为:一方面,在正常情况下人力资本的使用年限将超过一年至几十年;另一方面,由于人力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以其自身性能为生产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始终不会改变其原有“劳动力”的形态,因而人力资本具有“固定资产”的属性。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是随着生产加工的进行而逐步损耗减少的,因此,人力资本价值也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断被损耗和磨损。
通常意义上,这种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有两种情形: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作为“固定资产”的人力资本由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对人力的损耗即对人的肌能及体力、脑力的支付而自然产生了有形损耗,同时,由于知识更新、技术进步、观念创新等致使原有形成的人力资本价值损失而形成了人力资本的“无形损耗’。人力资本的这两种“损耗”与物质资本一样都需要进行价值补偿,这个价值补偿是通过折旧的形式来实现的。
④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性。人力资本投资的具有风险性。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的变动程度,它主要指无法达到预期报酬的可能性。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各种资源、劳动与一定量的物质资本相结合所产出的产品,必须在实现其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过程后,才能获得超出投入成本的利润。在这一转化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相对于物质资本来说,人力资本投资周期长,其投资收益的时期更长,则意味着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性大。首先,人力资本依附于人本身,人的身体风险存在;其次知识的时效性决定了人力资本的时效性,由于知识的价值服从负指数分布,随着时间推移,科技的飞速发展、知识的快速更新使原有的知识技术变的相对落后,人力资本的价值加速递减。最后,从人力资本的价值实现来看,增加“流动成本”和“心理成本”使原有的期望收益变现的“离差”增大。所以,人力资本的风险性使得拥用人力资本的主体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尽快收回投资成本。
(2)知识型员工的流动决策模型。贝克尔通过对接受教育年限的不同,比较了不同年龄阶段的收入状况,得出了不同年龄收入曲线分布,年龄收入曲线表明:第一,人力资本的存量越高,收入将会越高;第二,人的收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变化。通过对贝克尔的教育年限及年龄收入曲线,员工收入在达到一个峰值后,即大约在55岁以后,收入呈下滑趋势。
①假定人的工作年限到55岁结束。从人力资本的投资来看,投资的成本包括原始投资和工作后继续不断投资两部份,总投资成本由知识积累阶段的原始投资和后期连续投资两部。从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来看,收益主要表现55以前阶段,根据贝克尔的成本收益均衡理论,不考虑人力资本折旧的情况下,总的收益要大于或等于总投资成本(知识积累的投资成本及工作后连续投资的成本)员工才会产生流动意愿。
②首先,由于人力资本具有固定资产属性,因此,必然存在损耗,只不过,这个损耗表现为科技发展使得原有形成的人力资本价值损失而导致的人力资本“无形损耗”,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知识型员工,要以折旧的形式提取折旧费。其次,由于人力资本具有风险性,且周期长,回收的风险性越大,人力资本的总投资成本不变,但成本的回收年限缩短,因此,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知识型员工必然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形式,通过缩短回收的年限,加速提取折旧费。
通过折现,人力资本折旧后的现值为:
③若当前工作收益低于预期收益,产生流动意愿;当预期目标工作收益大于当前工作收益和流动成本之和,流动会不断产生;随着年龄的增长,流动机会成本增大,流动会停止。因此,修正后的流动净收益模型为:
对该模型进行整理后:
其中,Bjt为t年时从新工作(j)中所获得的收益:Bat为t年时从原工作(a)中所获得的收益,T为在(j)工作上的预期工作时间(用年限表示);r为贴现率;Cjt为人力资本继续投资后从新工作(j)中获得的新收益,Cat为t年时人力资本投资后从原工作(a)中获得的收益,Caj为在流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效用损失,S为从第1年到第T年这一时期中每一年净收益贴现值的总和。
三、结论
根据模型;得出以下结论:
1.若:产生流动的意愿。
2.若:流动产生。
3.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知识型员工,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只要,流动就会发生。
该模型是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对知识型员工的流动决策行为进行分析和解释。第一,在流动决策中,员工除了受经济因素、年龄结构,性别特征,流动距离等条件的影响外,还要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制约。第二,当流动收益大于流动成本,流动发生。但流动并不是无止尽的,当员工流动到达一定的阶段后,由于流动的机会成本偏大,流动不再发生。
参考文献:
[1][美]彼得・德鲁克德鲁克日志[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1
[2][美]伊兰伯格:现代劳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
[3]曾国平刘渝琳:人力资本涵义的新认识[J].商业研究2003.(9)
关键词:行政执法;问题;解决对策
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其多项职责都涉及到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主力军,也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工商局承担着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概括起来说,工商局在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和做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环境的日益变化和法律法规的滞后等问题,工商局的行政执法的工作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行政执法遇到的问题
(一)执法范围模糊不清
尽管有关的规章制度或者法规法条中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各部门的职责予以了明确的界定,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对于一些领域问题难免会涉及两个部门之间甚至于多个部门之间的交叉甚至于空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总是会出现新的问题和任务,而这个新问题看似之前就有了规定,但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管又或者不属于哪个部门,这时候却又模棱两可了。这就会导致更多的问题出现:(1)造成部门之间工作任务的推诿,导致行政管理相对人无处可寻求救济途径;(2)造成部门之间的管辖的争议;(3)即便协商好了由哪个部门具体来管辖,却因为范围的不明确导致行政相对管理人怀疑和质询,又或者导致执法部门人员工作的畏首畏尾。
(二)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弱
由于中国行政体制的根深蒂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有时仍是逃不开地方政府的干预。人们貌似形成了一种"有事找政府,有事找法院"的观念,却很少会找工商局来解决纠纷问题。但是不得不说,即便有的人找工商局来寻求救济途径,工商局行政执法部门却也会感到"力不从心",执法手段匮乏,执法手段的单一导致一些强制性行政措施难于实施,这就使工商执法的力度大大减弱。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因为各种问题导致行政执法人员"不敢""不能",有时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也会导致行政相对管理人的"无理取闹",这样的境况自然会导致工商局作用的减弱。
(三)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的不齐
近几年工商局新人的数量越来越少,坚持在岗位的多是富有经验的"老员工",而"老员工"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慢,因此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他们仍然采用原来经验和方法去工作。殊不知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老方法越来越容易被质疑甚至于不被接受。另一方面也有许多被调入的人员,但他们从来没有接触到过这种工作,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知道怎么与人"打交道",因此,这一部分人在办案过程中往往问题不断。这就会导致许多人开始不信任工商局的能力,对其执法的权威自然也就会置之不理或者发起挑战,导致工商局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矛盾不断升级。
二、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立法的滞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的发展,目前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了。许多工商局的执法工作人员在面对具体的现实问题的时候,受到滞后的法律法规的束缚根本不敢突破。即便是要求执法部门要解放思想,执法人员仍是会担心是否要承担责任的问题或者考虑他们的做法是否会侵犯行政管理相对的具体权益而不敢大展拳脚。因此,领导的讲话和政府的文件这时候却比法律法规的效力还要高,执法工作人员往往会把领导的讲话和指示当成"圣旨"去执行和实践,这种做法无疑又会对法律的权威造成了相当的破坏。
(二)公众的法律意识的落后
尽管经过社会普法力度的加大和一些法制频道的推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但是这也仅限于对部分国家机关能力的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以渐入人心,但是由于社会公众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了解甚少,以致于对工商行政执法不理解、不支持,必然造成工商执法难度大。同时在加上地方政府本位主义的干预,有些地方政府大局观念淡薄,只顾局部,不顾全局;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在错误观念的指导下,面对社会公众的请求却会越权帮忙解决问题,规避法律,这也就导致了人们有问题还是只会找政府的风气一直盛行,这无疑对工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
(三)传统执法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在公民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以及整个市场的飞速变化的今天,工商局的行政执法方式并没有跟进时代的步伐和潮流做出及时的变化和发展,业务能力的停止和执法方式的落后使得行政执法的权威日益受到挑战。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加大了推进依法行政的难度。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工作人员应对能力有限,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只好采用习惯的传统方法执法。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效能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针对所出现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强化普法宣传,加深社会公众对工商局职能的了解,明确社会公众向工商局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伴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已经成了不可阻挡的趋势,但是即便法律意识提高了,也仅仅止于皮毛。因此必须要加强宣传工作,明确工商局的职能,明确其能行政执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地位和权力,让社会公众对其产生信任感,在发生问题的时候能够想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敢于找工商局来帮助解决争议,这无疑会增加工商局行政执法的机会,也会更有力有效的解决更多的争议,为法院,为政府减轻工作负担,真正的发挥起工商局的职责。
(二)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减少并杜绝地方政府主义的干涉,谋求政府理解和支持。如上所述,行政管理相对人往往是因为工商局"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而转身寻求政府的帮忙。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与地方政府的支持密不可分,但是这种干涉无疑是只注重了眼前利益,考虑到要为人民服务而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的做法,但是这种做法会混淆了工商局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责,也会使人们淡忘了生活中还有工商行政管理局这样的一个机构。因此要减少地方政府的干涉,明确有的事情就是要找工商局,而工商局的有些执法工作有时也要积极寻求政府的支持,只有这样才会更好的帮助社会公众解决困难,既要明确职责,又要互相配合。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建立起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因为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空白,会导致行政执法人员无法可依,甚至于即便有法律条文明摆着,也不敢大展拳脚,反而要反复的寻求上级领导的指示,而这又会导致出现指示比法律的效力还要高的现象的出现。因此要杜绝这种现象,必须要紧跟时代的脚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及时立法。
(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就必须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一是一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利用考核的方式来进行检验;二是要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对招录人员的吸引力,为其注入新的活力和血液,放宽政策,提高待遇,这样工商局就会有较强的适应能力面对新的问题和困境。同时要严把行政执法队伍进人关,针对不同的执法岗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层次提出不同要求,努力改善和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
近年来,全国工商体制改革成果卓著,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也以此为契机,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发展。但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工商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还需要加大努力,加强改革,提高工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使其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工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依法行政工作制度[EB/OL].道客巴巴.
[2]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EB/OL].道客巴巴.
[3]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EB/OL].豆丁网.
关键词:独立学院;考证考级;价值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5-11-11
基金项目:2012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应用型导向下独立学院实行考证考级与学分互换的研究与实践”(2012JGB245)。
近些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推进,大学毕业生逐年递增,学生面临的就业压力也越发严峻。
尤其是我国的独立学院,其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相对较差。为了提升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能力,独立学院应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考证考级制度。然而,当前我国独立学院在职业资格考证考级方面依旧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对于职业资格考证考级在独立学院中的推行情况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独立学院职业资格考证考级的重要性
在我国教育体制日臻完善的背景下,当前我国的职业资格考试类型比较多。相对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而言,独立学院学生的就业能力较差,所以独立学院大都非常重视职业资格考证考级制的推行,部分独立学院甚至还会将这些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学生学分的评测依据,从而不断提升独立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使他们可以在日益激烈的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笔者经过几年的研究发现,当前我国独立学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学生经过系统培训后能获得一些基本职场技能,经过相关部门的职业资格认证即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可以促进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明确社会岗位对于本专业的技能要求,为学生的毕业就业提供必要的保障。与此同时,独立学院通过职业技能考证考级增强了学生将学习内容与社会工作岗位要求相结合的能力,可以帮助学生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更好地应用于实践应用中,增强学生对于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独立学院职业资格考证考级中存在的问题
1.职业目标不明确
当前我国高等院校校园中遍布各种宣传职业资格考证考级的广告,独立学院也不例外。只要走入校园中,在广告公示栏以及墙壁等部位均贴有大量的考证小广告,不管院校所设置的专业包括哪些种类,所贴的宣传广告大都涵盖了我国当前社会上全部热门行业,这给计划考证和正在考证的同学造成了较大的冲击,造成一定程度的选择困难。
另外,当前独立学院中学生选择考证考级大都随大流,盲目性比较大,很少结合自身的学习情况和职业取向来客观评定自己是否需要考证考级或者考证考级的方向。比如,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大都喜欢报考经济师考试、报关员资格考试和会计上岗证考试等几个考试类别,他们大都不知道以后这些证是否对工作有用,只是看其他同学考,自己也就去考了,盲目性非常严重;又如导游证书考试的门槛比较低,大多数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可以考,所以这也使许多学生均要“一探究竟”,尽量争取多考取一个资格证书,从而致使许多独立学院的学生在毕业的时候,他的手里会有许多资格证书,但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却不一定有用。
2.时间规划不合理
有很大一部分学生认为考取资格证书是他们在毕业后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关键,甚至还有学生认为,只要自己取得了资格证书,就等于找到了工作。在这种片面认识和心态的引导下,学生会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职业资格考证考级上来,尤其是所考证书不是本专业的跨专业学生更是将大量时间与精力倾注于考证上。
但是每个学生的学习时间非常有限,如果他们将学习时间都放在职业资格考证考级上来,那么势必会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即便他们能够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等级证书考下来,但他们自身的专业知识匮乏,实践技能水平不高,这也势必会影响他们后续的发展。因此,这种本末倒置的考证想法要坚决摒弃。
3.考证指导不科学
社会上考证考级培训机构众多,培训机构是以培训为目的,他们只关注利益,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考证考级不做深入分析。
独立学院在引导学生考证的过程中的指导工作不科学,只将我国教育部门针对各项考证考级过程中的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技巧等传输给学生,却忽视了对学生是否该考证或者考证该考哪个方向等方面的引导,所以这种考证指导方式缺乏科学性。
当前大多数独立学院的考证考级指导教师本身的社会阅历和专业知识比较匮乏,尽管对当前社会中考证考级现状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但是他们所讲解的内容也大都局限于教材的理论层面上;鉴于现实条件的限制,技能培训也不多,加上老师也未必有考证考级的经历和考取了相关的证书,所以他们无法合理地引导学生开展资格考证考级工作,指导工作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独立学院职业资格考证考级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1.明确职业目标
明确的职业目标是独立学院学生开展资格考证考级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具备科学、明晰的职业目标,学生才可以在学好各项专业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时间、精力和能力来合理培养和发展自身的专业能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从而为以后的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然而,职业目标的确定是一个比较繁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学生循序渐进。
职业目标的确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自我评估。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能力、性格特征和心理特征等方面的因素来合理评估自己的能力,确保自身定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社会环境。对于我国近期及未来一段时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以更好地制订职业生涯规划,确保自身所考职业资格证书和等级证书的实用性。最后,在职业要求方面,独立学院学生需要详细分析和了解职业的特点、相关职业对于专业知识和技能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当前职业及未来一段时间薪酬与福利待遇以及未来职业的发展趋势预测等职业信息,从而在结合自身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自身的职业目标。
经过上述几个方面的分析,学生基本上就可以客观地评价自身的职业目标,有利于确保所确立职业目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比如,以经济学专业学生为例,在校期间所需学习的课程有几十门,其中的两三门即可决定学生未来就业的一个发展方向。该专业中性格比较外向的学生,且作为学生会干部,具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就可以朝销售类职业方向努力。而如果是性格比较内向的学生,但具有很强的责任感,办事谨慎,就可以朝会计类职业方向努力,可以在闲暇时间多阅读财务类方面的书刊和报道,并可以尝试考取会计上岗证,这样可以全面确保独立学院学生考证的明确性。
2.合理规划时间
当前我国独立学院中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对于考证考级缺乏清醒的认识,这致使他们将学习的精力过度放在了考证考级上来,却忽视了平时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水平的提升,导致他们即便考取了有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实际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专业技能水平也不高,这种本末倒置的学习方式严重影响了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因此,为了增强学生考证考级的科学性,就必须指导学生合理规划考证考级的时间。
独立学院各专业任课教师需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考证考级与实际主修课程学习之间的关系,避免因对考证的片面认识而忽视了“正业”的学习。独立学院的管理人员需要为学生合理设置一些教学计划,确定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将职业资格考证考级部分的考试内容贯穿到教学过程中,以使学生可以在听课的基础上提升考证能力,也可以避免他们将过多的学习精力放在考证考级上,做到学以致用。
3.加强考证引导
加强考证和考级工作的引导工作,以确保学生可以切实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来开展工作。独立学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努力。
(1)对于本学院所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适当调整。通常而言,教育部门对于独立学院的各专业分别提供了课程设置、学时设置、理论教学内容、实践教学内容以及相应学分的分值等的参考,这些可以是独立学院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切不可将其作为固定不变的法则来执行,否则只会限制学校各项专业教学效果的提升。所以独立院校必须结合自身教学的实际课程安排来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改革,以确保教学计划适应本院校本专业学生的学习。
(2)做好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几乎所有的高校在学生进校之日就给学生做了职业生涯规划的培训和指导,但毕竟面对的学生人数太多,加上学生还未真正接触高校学习生活,也没有机会接触到社会岗位,因此对未来的职业选择还未确定,对岗位任务的认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学校必须在学生在校学习的中后阶段加强规划指导,促使学生不断地修正目标,不断地努力,在学习中锻炼实践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3)通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来提升学生选择职业资格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独立学院的教育只是学生高等教育中的一个组成环节,部分学生甚至会在毕业后继续进行深造,所以学生必须切实落实好在这一阶段的专业知识学习。
在加强专业实践教学、推行职业资格考证考级的过程中,学校需要重视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方面内容的传授。这就要求独立学院从整体上来把握不同学生的学习取向,为他们提供丰富的职业资格选修课供其自由选择,并对各种课程制订对应的学分,只要求学生修够一定的学分即可,从而有效地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可以确保考证考级的质量。
(4)独立学院要合理选择职业资格项目。独立学院必须要求学生对于资格证书有一个科学的认识,使他们切实意识到资格证书并非是越多越好。独立学院需要严把职业资格项目关,结合社会经济的需求和专业特点,尽量选择那些社会信誉好、企业比较重视的职业资格项目来让学生选择,从而确保学生考证考级的有效性。
另外,独立学院可以实施校内考证策略。当前我国已经有一大批独立学院开始实施“校内考证”的措施。比如武汉工业学院一次性投入了大量的教育资金在校内建立了数控铣床、数控车床、数控线切割机床和数控加工中心等多个实验工程实训中心,并配备了多座完善的数控仿真实验机房来供教学使用;又如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武昌理工学院等独立学院也均加大了校内考证力度和硬件设施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从而可以为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极大的便利。以上做法既可以确保教学硬件满足日常教学活动需要,也可以为学生的考证考级提供极大的便利性,从而逐步提升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强相关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优势。
4.提高师资队伍专业水平
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使学生可以学得一技之长。而独立学院的任课教师是开展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丰富度直接关乎学生考证的质量。因此,独立学院必须积极引进那些专业知识扎实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还可以聘用一些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骨干到校任教,不必局限于教师的出身,从而确保授课教师的整体质量。
此外,独立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灵活的办学机制来践行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比如优胜劣汰的专兼职教师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学校教师的专业水平。最后,院校可建立专职任课教师培训机制来全面提升院校的整体质量,同时还可以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改善他们的福利待遇,从而避免优秀教师的流失,培养一批既有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
总之,随着当前我国高等院校的持续扩招,每年的大学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多,人才市场的竞争越发激烈,特别是独立学院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切实推行职业资格考证考级来增强院校毕业生的就业优势。本文重点就当前职业资格考证考级在独立院校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策略进行了探究,以期更好地指导院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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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加强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再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并规范运行;行政监督机制比较健全、资源有效整合、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被社会基本认可,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满意。2014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依法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的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社会管理职能和在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规章制度,实现公共服务的法定化、规范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进程。
(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全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协助政府管理社区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商会互动合作机制,加快制定培育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协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中的作用。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逐步将决策咨询、标准制定、行业统计、行业规范、资格认证等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社会事务性、公益服务性等工作,转移或委托关社会组织承接,并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原则,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管理的事项,做好衔接、指导和监管工作。
(五)继续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部署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率、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行政审批网上公开运行率均达到100%。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探索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继续提升、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探索行政合同、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调解等柔性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完善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方式。大力推动行政管理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联动。
(六)积极构建完备的政务公开体系。加快以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政务应用中心、信用信息中心为核心的电子政务中心公共平台建设,构建主动服务模式下的智能化政务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充分、有效。扩大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参与和监督,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医疗、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办事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加强政府与市民的网上互动,继续办好市长信箱、区长信箱。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准,健全完善群众评议、专家评审、专业机构测评结合的电子政务评价体系。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七)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听取意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率达100%。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的依法组织听证率达100%。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报告等配套制度。
(八)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事先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涉及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决策事项要重点实行预测预防。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九)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重大行政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每年选取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抓好政府制度规范化建设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统一由区政府登记、编号、公布的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实施;所有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众监督的机制和程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应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十一)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全面规范规范性文件评估机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年后,由主要实施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周年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的重要依据。已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变动的,或已施行满5年的,或社会关注度高、公众提出较多建议的,实施部门应当进行评估。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机制,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需继续实施的,重新确认公布。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应用机制,完善行政裁量权具体工作规范,积极探索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领域的自由裁量权。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预警执法、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十三)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全面推进、网上运行、权力制约、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健全权力运行领导和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建设与管理。完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机制,将网络终端向街道拓展延伸,全面实现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监督、救济等各项权利的网上运行全覆盖。
六、切实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
(十四)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档案,强化层级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重大决策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其他公共利益事项的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十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府决策、行政执法及报告工作和接受人大质询等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自觉执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要公布处理结果。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用好网络问政平台。建立常态的政民网上互动机制和快速反映机制,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
(十六)完善行政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严肃查处问责案件。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问责决定一般应向社会公开。
七、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能,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协调和解、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人民调解等纠纷解决途径之间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功能。落实省、市有关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的自觉履行率达100%。
(十八)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机制,将排查面覆盖到社会各领域和行业。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和动态应对机制,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调解在初发阶段。建立并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实现各类调解主体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加强仲裁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行政裁决等其他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
(十九)建立畅通有序的工作机制。以到2015年底总量下降50%为目标,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机制和有效解决问题的保障机制,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工作格局作用。做好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各类容易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
八、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区政府每年要向区委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十一)坚持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制度。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落实措施。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确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区政府向上级政府、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每年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二十二)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考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评议考核,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所占分值不低于考评总分数的15%,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社会评议力度,公众对依法行政工作满意度逐年提高。建立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明确重大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权责一致、客观公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评估评价制度
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夯实行政执法人员业绩档案
行政执法业绩档案充分体现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区依法行政“1家1档”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人一档、档随人走,评查案件、如实记载,定期考核、确定档次”的方法,充实为每位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就是的态度,把行政执法人员业绩档案考核结果列入局年底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凡是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业绩不合格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实现执法人员动态流动。
四、积极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进行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为社会公众有效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创造条件。系统管理员、法制监督员、电子监察员密切合作,保证登陆时间次数、校勘点,维护系统日常运行。
五、不断强化行政调解工作
城建工作的特殊性、艰巨性与复杂性,决定了局行政调解的难度。沟通部门、政法机关、街道和社区的联系,加强访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和民调对接,联合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广泛听取、搜集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主动与公民对话沟通,日常工作不留后遗症,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细化学法用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确保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今年还将邀请政法机关的同志前来授课。完成局行政执法证件网上申报换发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化动态监管。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聘请施工单位代表、人民群众担任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规范内部流程,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出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七、认真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明确案卷评查工作的内容、步骤,根据不同的行政执法种类,分别按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评查标准和评分细则,对行政执法案件文书案卷进行整理归档评查,推动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挑战;优化对策;公众参与;电子政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在陆续推进,其中主要包括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能等方面。相关管理措施的出台,不仅有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能更好服务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产生积极作用。但目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需要采取改进和优化对策。文章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并提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优化对策,希望能为实际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借鉴。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为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陆续推进。其中关键的内容包括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和制度建设、推动行政管理方式创新、进行政府决策机构改革等内容。目前这些工作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在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仍然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
1.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精简机构设置,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并明确政府职能应该在经济调整、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虽然目前这方面已经取得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机构设置有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其经济调整职能,监督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公众参与机制
在政府重大决策和项目安排方面,不仅要让政府制定有效方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还要调动公众参与热情。将决策和项目向外公开,让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方案改进和完善。但一些地方对该问题不重视,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在政府重大决策时,很多公众未能有效参与项目之中,对相关工作开展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3.电子政务建设
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为各项决策提供支撑和保障。目前电子政务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不足,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存在不足,对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带来不利影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优化对策
为应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提高工作水平,结合当前新情况和新问题,笔者认为今后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
1.注重转变政府职能
新常态下,为有效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该结合新形势和新需要,从根本上推动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效率。要将不需要政府管理的事项从其职能中剥离,避免机构冗杂,结构设置不合理现象出现。依据政府部门的经济调节职能,结合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对政府部门的职能明确界定。同时还要结合行政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和实际需要,将政府部门的各项职能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人员职责,让他们有效履行职责,促进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效率提升。要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优化和调整行政管理程序,适当减少管理层次,密切上下级部门之间的联系,促进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提升,更好适应新情况和新需要。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根据新常态和新需要,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了解当地区域特点,实现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有效满足政府部门日常工作需要,并制定有机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行政管理单位基层人员编制与机构设置现状,对当地行政管理单位的机构设置进行优化和调整,合理设置工作人员,并落实责任制。结合当地工业、交通运输部门、特色产业、经济发展等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机构设置的合理性,推动行政管理创新发展。
3.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行政管理单位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时,应该重视基层调研工作。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民意调查,收集相关的数据信息资料,由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讨论,避免决策盲目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该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进行技术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提升。明确决策主体责任,推行行政问责制,建立纠错机制,减少甚至避免决策失误,让广大公众有效参与各项决策之中,促进行政管理水平提升。
4.推行政府政务公开
实行政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保障广大民众的知情权,进而将政务公开范围和程度提升到新高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内容,其它政务信息应该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改进行政部门的作风,促进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升。重点公开政府部门不正之风,容易滋生腐败环节,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也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也要公开,保证广大群众监督权,改进政府部门的作风。
5.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推动政府部门上网工程建设,实行电子政务,从而有效提升政府部门工作效率。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让政府部门快捷、高效的履行职责,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另外还要改革行政审批,减少审批环节,以方便人们生活为出发点,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服务设施,更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三、结束语为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人们的满意度,应该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从而更好适应新情况,激发工作人员热情,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管理单位的服务水平,提高人们的满意度和服务质量。
作者:龚记樟 单位:吉林省地勘局物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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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
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县围绕五个主题,营造五个环境,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1.围绕制度建设,营造自觉的学习环境。县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建立了落实《纲要》的配套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大力促进干部学法,在县电视台开设法律专题节目,在公共场所设立法律宣传点,组织干部定期到行政学校培训,把法律作为各类考试的必考内容,把法律素养作为公务员提高素质的标准,努力营造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用法律的环境,真正让每位干部把法律当成武器、准则,当成工作中的一种习惯、一种信念、一种价值。
2.围绕规范决策,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依法行政其核心是依法决策,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都要依法有据,经法制办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做到依法无据不上会,与法相悖不决策。我县修订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从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信息公开等方面,对政府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年来,共有112项政府决策征求了群众意见,特别是在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我们及时公开政府决策信息,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建设为民的法治政府。
3.围绕责任落实,营造公正的执法环境。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清理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全县确定45个行政执法单位,具体执法事项294项。先后制定了《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主体对外承担的责任确定为内部考核目标。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考评执法效果,落实执法责任,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营造了公正的执法环境。
4.围绕行政审批,营造热情服务的环境。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促进经济主体多元化发展。三年来,共清理行政许可事项633项,全县保留行政许可主体35个,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0项。建立企业设立登记、建设规划许可等8个并联行政许可制度,简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建立“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许可、限时完成、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登记等制度。全县已有28个单位采取“一厅式”办公模式,精简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时效。
5.围绕机制创新,营造积极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评奖惩体系,制定了《县依法行政量化考核办法》,对获得考核前三名的发给流动奖杯,把成绩记入考核红皮书,通过奖惩考核,解决乡镇和部门依法行政动力不足的问题,克服过错难界定、问题难发现、追究难到位的问题,由“约之有理”向“裁之以法”转变。对执法人员实行“红、黄、绿”卡管理,真正做到人人心中有数,警钟长鸣。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作为西部欠发达的县份,依法行政的历史较短,许多制度还不成熟,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决策的制度建设不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决策权的划分不明晰。目前,县级行政决策主体比较多,县委、政府在决策,乡镇、部门也在决策,甚至科室也在决策,这些决策之间会不会出现冲突,如何关联制约?行政决策权个人化倾向严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决策执行反馈机制畅不畅、决策执行情况怎么样、社会效果怎么样、过程评价怎么样等不闻不问,对一些本可以纠正的失误,竟能任其发生。
2.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不适应政策统一要求。一些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前把关不严格,不按程序审批,擅自扩大权力,增加群众的义务,有的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前一段时间,某乡发文撤销2004年县计生局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引起群众上访,媒体报道,导致我们的工作十分被动,其实这就是规范性文件不规范的问题。
3.行政执法的能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县政府安排部署的行政执法事项,没有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到位,群众不满意。例如某将要到期停业的石料厂县政府要求赔偿一案就很能说明问题。石料厂有许多违法行为和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其关停过程中不作为甚至是滥作为。因为群众上访,县政府只好用变通的办法,将石料厂迁址,还没实施,却被要求赔偿226万元,这种执法现状应当引起我们的冷静思考。
4.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很多干部重视、害怕,但却不懂得依法处理案件,本应该走司法渠道的案子拿在自己手上“和稀泥”,久脱不决。对行政复议工作认识不足,对依法应撤销的案子,感到“面子”过不去,推三阻四,为难复议人员,甚至打击报复当事人,导致少数社会矛盾一再升级,甚至激化了矛盾。
主要原因分析
这些问题涉及到了我们行政机制体制的问题,也反映了我县转型时期经济社会矛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不少基层领导干部对法治的作用领悟不深,以形式主义的心态来应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认为“软的不硬”、“弱的不强”、“缓的不急”,写在文件上,说在口头上,真正依法行政是自己给自己“念紧箍咒”,觉得用法治解决问题不如用“权”解决问题管用、有效,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动摇,甚至认为法是用来“牧民”的,常抱怨群众不懂法、不守法。
2.政绩评价体系失范。怎么评价政府、部门的工作,这是个导向的问题。前几年,我们过分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追求GDP,考察工作以经济指标为依据,靠数字说话,认为这个“客观”,因此产生了急功近利的倾向,大建大进,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造成了一些发展不平衡,破坏了一些基本的管理秩序。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纠正失误的关键举措,但因为依法行政工作不好量化,许多工作短期难以看到结果,或结果隐含在其他工作成绩中,没有纳入到对干部和单位工作的评价体系中,导致干部、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性不高,“我做了工作别人看不到,等看到我调走了”,不如抓些“形象工程”来得直接、见效快。
3.保障机制还不完备。首先是人才保障不足,我县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中,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只有31名,还不到4%。许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提高靠“师傅传帮带”的途径实现,对所执行的法律原则、目的知之甚少,因此,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考虑了许多不应当考虑的因素,显失公正。其次是经费保障不足,依法行政是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需要一定的投入。如行政执法经费我们还不能完全保障,个别执法人员还得依靠“执法权”来“养活”,导致相对人有意见甚至抗法,破坏了执法环境。
4.依法行政范围不全。我国是行政管理二元制国家,党委和政府共同担负公共行政管理职能,但党的机关和组织行使公共权力行为如何纳入法治轨道的问题目前尚未完全解决,在党的机关和组织行使公共权力行为违法侵权时,相对人既难以通过人民代表机关质询,追究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也难以通过行政诉讼追究责任机关的法律责任,从而难以使相对人获得相应的救济。
基本对策
依法行政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要围绕经济发展、政治文明、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多策并举,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要把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企业和社会,不要直接插手企业事务,着重把精力用在改善投资环境上,提供优质服务上。要摆正行政机关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位置,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对一些能通过服务方式达到管理目的的,就不要动用执法手段;能通过协调、指导等“软方式”解决问题的,就不要动用处罚、强制等“硬手段”,积极探索和谐执法的新路子。
2.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创新,切实转变决策方式。要制定专门的决策制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限,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民主决策。防止“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明确规定决策的步骤、方式、时限,尤其是听证和听取意见程序,确保决策公开透明和决策民主。要完善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建立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行为,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集体和公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发挥规范作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各种通知、决定、命令,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法制机构对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施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按时限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尽快建立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凡不带密级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执行依据。
1、转变职能,加快构建服务型财政。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系大局”的行政服务意识,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行政管理模式,严肃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继续深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依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监督信息公开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2、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认真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审查、处理职责。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点审查纠正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违法不当增加当事人义务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内容,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
5、组织开展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活动。按照《市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试行办法》,规范联合执法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活动,建立完善部门协调和分工配合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处置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事项或者特殊执法情形。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依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果。
7、完善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执法进行专题视察或检查机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监督权利;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
8、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通报;健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
9、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培训,发挥好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规范行政复议案卷管理,建立案卷查询制度。
10、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