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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分配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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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分配方案

第1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

江赛春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融学硕士。6年基金研究从业经验。主要从事中信基金评级、基金业绩评价、投资价值分析、基金投资策略等相关研究。

记者:基金分红的本质是什么?对基民的利益到底有何影响?

江赛春:基金分红的实质是把一部分的基金资产转换为红利,投资者可选择红利再投资或者现金分红,对投资者而言只是所持有的部分资产转换一种形式。如果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那么基金分红对投资者没有任何影响。如果投资者选择现金红利,那么对基民利益的影响取决于分红的时机:如果分红后股市出现下跌,基金净值也下跌,那么分红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损失,有利于投资者;反之,如果分红后基金净值仍然上涨,那么实际上降低了投资者收益。

记者:分红对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影响有何不同?

江赛春:对开放式基金而言,现金分红是否有利于投资者。取决于分红时机和随后的净值走势。但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则有所不同,分红后封闭式基金折价率会出现明显上升。如果折价率快速攀升,那么由于折价率回归的要求,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很可能会补涨,这就是所谓分红套利效应;单位分红金额越高,分红套利效应越明显。因此一般而言封闭式基金分红是有利于投资者的,分红金额越高越好。

记者:选择哪一类基金能获得持续稳定的分红,实现利益最大化?

江赛春:基金的分红来自于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因此根本上来说,基金分红潜力取决于其净值增长,即投资管理能力。选择投资管理能力强的基金能够使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但基金是否稳定分红还取决于基金契约,某些基金定期分红,而某些基金分红频率不高。

记者:如何看待一些基金“有红不分”?

江赛春:基金是否分红并不是判断基金是否值得投资的主要标准。如果基金的投资能力强,有红不分的基金长期来看还帮助投资者最大程度地获取了投资收益。当然在特定市场情况下,如熊市下,如果基金有红不分则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记者:频繁分红的基金是好基金吗?

江赛春:净值增长率是判断基金投资价值的唯一标准。某些基金频繁分红,但复权后的净值增长率低,那么一样不是好基金;相反,某些基金长期不分红,但累计净值增长名列前茅,这种基金仍然是优秀的基金。

记者:目前监管部门对基金分红有什么规定?投资者应该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江赛春:2009年4月的《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对基金分红进行了细致的规范,《指引》包含了5大条款,如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在设计带有分红奈款的基金产品时,应当在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基金公司在上报产品的同时,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相关内容,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应栽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以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同时对分红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应不超过1s个工作日。

第2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

1 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模型构建

财务风险客观存在,大的财务风险会给企业带来损害。在不可承受的财务风险发生前,通过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模型,适时地测试财务风险,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化解,防止损失发生。

(1)对上市公司的作用。定期或适时地测试财务风险,发现财务风险达到预警级别或向不可控发展时,及时启动财务风险响应机制,控制风险的发展,防范较大损失的发生。

(2)对债权人的作用。由于上市公司的财务资料和影响财务风险的一些因素都是公开的,所以,债权人也可以利用掌握的资料,对债务人进行风险评估。在发现债务人财务风险处于较高级别时,必须停止继续向债务人提供债权,并且在适当条件下,可采取回收债权、设定担保等方式,保证资产不受损失,维护正当权益。

(3)对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的影响。在发现上市公司面临较严重财务危机,及时发出预警,责令上市公司采取适当措施,化解危机。防范对证券市场造成冲击,防范对股民等弱势群体的伤害。

(4)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模型构建的方法和程序。本文参考多元线性判别模型,借鉴各银行系统信用等级评定方法,充分研究与财务风险相关的企业活动与因素,提取出体现财务风险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因素,并对财务风险的影响予以量化,设定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综合分析;通过研究,设定风险预警标准;确定企业面临的风险高低。并验证构建的财务风险预警模型的可靠性。上市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模型构建程序是对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相关的活动与因素进行分析;进行风险因素识别;财务风险衡量指标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模型构建。

2 上市公司与财务风险相关的活动与因素分析

2.1 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密切相关的活动分析

(1)投资活动。投资活动,既包括实物资产投资,也包括金融资产投资。上市公司主要的投资活动有:购建长期资产、企业并购、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买债券等全融衍生工具。

(2)筹资活动。上市公司的主要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筹资、发行债券筹资、授行商业本票筹资、银行借款筹资、商业信用筹资、融资租赁筹资。日常经营中的预收应付款项、民间借贷等。

(3)经营活动。企业主要的经营活动包括:购买原材料、生产加工、支付职工薪酬、产品销售、回收账款等。

(4)收益分配活动。上市公司收益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净利补亏后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使用。投资分红:应付优先股利:按利润分配方案分给优先股东的现金股利;应付普通股利:按利润分配方案分给普通股东的现金股利;转作资(股)本的普通股利:按利润分配方案分派给普通股东的股利。

2.2 与财务风险相关的因素

与财务风险密切相关的公司因素及其中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公司本身、投资人、管理者、员工。公司所处的金融环境,对公司能否按预定目标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至关重要。公司本身: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公司生产的产品、劳务、服务等产出物与社会生活的关联度,公司的规模,公司的社会形象,公司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等,都对公司的融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关系到财务风险。投资者:其在公司股权中所占比例,投资者个人素质,公司董事会构成结构,投资者的形象,都可能影响公司筹资。管理者:其素质、从业经验、管理团队的合作、管理团队以往的业绩,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会影响到公司的财务风险。员工:其技能、平均年龄、对公司期望值,甚至居住地等因素,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关联到财务风险。

3 财务风险因素识别

3.1 投资中的风险因素

(1)投资构建长期资产:会冻结资产的流动性,导致短期到期债务清偿能力下降。

(2)企业并购的风险:并购后经营业务是否与业务相融或相关,是否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此外还存在以下风险:

①经营风险:权利证书。包括权利证书不存在瑕疵。是否存在违章经营尚未处理事项;是否存在重大经营合同;是否存在重大经济纠纷尚未解决事项。②债务风险:债务有三种现时债务且已反映在账表中;现时债务未反映在账表中;或有负债。③税务风险:现时已发生且未处理的偷逃税款;过去有偷逃税款行为但尚未被税务机关发现。④资产安全。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等。上述风险可能造成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甚至破产,而并购投资除转让股份外无法回收,造成资金损失。这种决策失误对公司的影响很巨大,会导致许多公司的破产。

(3)投资股票、债权、期货等:这部分投资会暂时冻结流动性,同时,如果对证券市场不熟悉或投资失度,损失的风险也很大。

3.2 筹资中的风险因素

企业筹资:分为股权筹资和债权筹资。上市公司的股权筹资主要是发行股票,其他方式为债权筹资。若公司的筹资能力无限大,公司就不会发生财务风险。而因客观环境与企业实际情况所限,不会有哪一家公司有无限大的筹资能力。

(1)发行股票、债权、商业汇票筹资。它们的最大缺陷是过度发行会导致分配率的降低,影响购买者的信心;过度发行还可能造成后续发行的失败,影响公司的再融资能力。

(2)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筹资。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筹资的风险包括: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不能按时取得借款的风险。

(3)融资租赁筹资。融资租赁筹资的风险主要是租赁物毁损或灭失风险。

3.3 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经营活动作为企业的主要活动,面临经营风险。企业主要风险是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两大风险相互作用,互为前提。由于还款来源为企业的销售收入,经营风险大的企业,产品销售不畅,回笼资金不及时,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造成债务违约。

3.4 在收益分配中的财务风险

无法及时筹集投资所需资金的风险;虚盈实亏,过度分配的风险;降低企业偿债能力的风险;股价下跌影响企业再筹资的风险。

4 上市公司相关活动中的财务风险因素衡量指标

(1)投资中的财务风险因素衡量指标。主要是投资限制了流动性,可用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来衡量,投资带来投资收益或损失,影响到利润总额,进而影响到利润率。

(2)筹资中的财务风险因素衡量指标。股权筹资主要影响公司的股本,进而影响所有者权益,所以,可用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来衡量。债务筹资的主要财务风险是到期不能筹集到期望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例,要取得贷款除贷款主体必须合营外,核定贷款额度和信用等级还要考察公司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的指标。

(3)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因素衡量指标。经营活动的财务风险主要是销售收入过低回笼现金不及时,与之相关的指标为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现金流动负债比。

(4)收益分配中的财务风险因素衡量指标。收益分配影响到企业净资产,衡量指标为资本保值增值率。

第3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

摘 要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财务风险是客观存的,想要完全消除财务风险及其影响是不现实的,但是可以有效地预测与防范,把风险降到最小。本文从资本运动过程的角度,从四个方面分析其表现形式及原因,找出防范对策,从而达到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目的。

关键词 财务风险 表现形式 原因 防范对策

企业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所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企业的财务风险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中,从资本运动过程的角度可将其划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

一、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

1.客观性。财务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客观存在,我们无法消除它,但可以通 过技术手段来应对风险,减少风险。

2.全面性。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无论是筹集资金、资金运用,还是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中都会产生财务风险。

3.不确定性。财务风险主要是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关,管理得当,就能将引发危机的因素在事前一一化解,财务风险便会得到抑制;否则,财务风险便会不期而至。

4.收益与损失共存性。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风险越大,收益越高,反之越低。

二、财务风险的表现及成因

(一)筹资风险

筹资活动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起点,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行情瞬息万变,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容易导致决策失误,管理措施失当,从而使得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此产生了筹资风险。企业融资渠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所有者投资,另一类是借入资金。对于借入资金,企业在取得利益的同时,也面临着可能丧失偿债能力而产生的收益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

筹资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利率波动导致的企业筹资成本加大;筹集的资金高于平利息水平,成本较高;经营风险;外汇风险等。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有负债形成的风险具隐蔽性,也会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

(二)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对未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可能会遭受收益损失甚至本金损失,从而影响企业获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风险。具体表现为:投资项目不能按期投产,无法取得收益;或虽已投产,但出现亏损,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降低。投资项目并无亏损,但获利水平很低,利润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投资项目既没有亏损,利润率也高银行存款利润率,但低于企业目前资金利润率水平。

投资风险产生的原因有:投资决策机制不健全,投资决策随意性大,决策失误及盲目投资;缺乏风险意识,没有严格审批可行性报;对投资成本及项目建成后的成本费用和效益过于乐观估算,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认识不足。

(三)资金回收风险

财务活动的最终目标是资金回收,只有充足的资金才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企业产品销售的实现与否,要依靠资金的两个转化过程,一个是从成品资金转化为结算资金的过程,另一个是由结算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这两个转化过程的时间和金额不确定性,就是资金回收风险。

资金回收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应收帐款不能按时足额的收回是造成资金回收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企业营销人员的自身素质差,客户缺乏诚信,企业对营销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致使应收帐款风险产生。另外,存货流动性差,占用了企业大量资金,企业还要为保管这些存货支付大量的保管费用,影响资金周转率,带来了资金回收风险。

(四)收益分配风险

收益分配是企业财务循环的最后一个环节,包括留存收益和分配股息两方面。留存收益是扩大投资规模来源,分配股息是股东财产扩大的要求,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企业如果处在高速发展阶断,必然要添置大量资产,需要用税后利润来扩大生产规模;但如果企业利润率很高,而股息分配又低于正常水平,就可能影响企业股票价值。所以,在收益分配上不考虑资本结构问题,就会造成企业收益分配上的风险。

收益分配风险成因:由于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和会计方法的不当,尤其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时期,按照现行的历史会计模式就必然存在虚减成本、虚增收益的问题,不但使企业提前纳税,而且可分配利润也偏高;另外,在分配收益时,分配的时间、形式和金额的把握不当是收益分配风险产生的生重要原因。

三、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基本措施

1.加强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处理机制。运用科学方法对财务风险进行客观有效地分析,坚持谨慎性原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风险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

2.建立和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系统,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企业应设置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以防范因财务管理系统不适应环境变化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3.理顺企业内部财务关系,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理清内部各种财务关系,明确各部门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及应承担的职责,做到权责分明;在利益分配方面,应兼顾企业各方利益,以调动各方面参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积极性,从而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

4.建立合理的资本结构。财务风险本质是由于负债比例过高导致的,因此企业应该设计合理的资金结构,保证谨慎的负债比率,避免到期无力偿债或资不抵债,创造健康的融资环境,从而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二)加强企业财务风险防范

1.筹资风险的防范

(1)优化筹资结构,建立合理的的筹资规模。选择最优的筹资结构,合理的的筹资规模,不但能够降低筹资成本和减少财务风险,而且能够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偿债信誉。企业筹资过多,易导致资金闲置。企业负债过多,会增加企业经营风险;若筹资不足,将对企业投、融资计划等造成不利影响。

(2)选择最佳的筹资时机,确定合适的筹资期限,制定适宜的筹资方案。利率变动对筹资风险有一定的影响,企业应随着利率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的筹资决策,根据融资的目的来选择合适的筹资期限,短期融资或长期融资。

(3)提高资金的使用率。企业筹集资金大多数都是用来投资,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测项目的报酬率等都是为了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因此,只有加强企业对资金的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率,才能有效的降低风险。

2.投资风险的防范

(1)分析投资环境,确定适当的投资规模。企业投资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预测投资行业的竞争程度和前景,选择适当的投资项目;预测本企业能够占有的市场份额和市场需求。规模投资能够化解投资成本风险,增加市场竞争力,降低投资风险。

(2)投资多样化。多样化经营能够分散风险,企业应从区域和行业的多样化角度来考虑分散投资风险。利用不同区域的特点和优势可以转移风险,通过的对不同行业的投资,也可以分散风险。但要注意根据自身的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做出合理的判断,不可盲目投资。否则,不但不能分散风险,反而会带来更大的风险。

(3)将风险进行转移。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财务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如将某种特定的风险转移给具有丰富经验技能、拥有专门人员和设备的专业公司去完成;在对外投资时,企业可以采用联营投资方式,将投资风险部分转移给参与投资的其他企业;对企业闲置的资产,采用出租或立即售出的处理方式,可以将资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承租方或购买方。

3.资金回收的风险防范

资金回收的风险主要是应收账款不能按时足额的收回造成的,减少应收帐款的坏帐率,及时回收货款就是控制资金回收风险。企业为了使产品顺利出手,避免积压,会使用赊销等手段,增加了资金回收的风险。企业不但要从提高自身产品质量,生产适销对路产品,降低产品成本,加大广告宣传等角度避免存货积压,更要对购买方的财务状况、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客观的分析,合理利用折扣折价方式促进货款的及时回收,加速资金回收率,减少资金回收风险。

4.收益分配的风险防范

收益分配风险的防范,主要在于企业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会计核算办法。在不侵犯企业的利益、投资者的利益和企业长远利益三方面利益的基础上,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确定适当的收益分配额度。如果企业正处于资金紧缺时期,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对外分派,应注意金额不宜过大,否则必然会大大减低企业的偿债能力,影响企业再生产的规模。

综上所述,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完全消除是不现实的。我们不能一味追求低风险甚至零风险,但是可以把财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内。所以,我们要树立风险意识,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对财务风险加以防范。

参考文献:

[1]朱望生.论企业财务风险.会计学会.2002(10).

[2]黄锦亮,白帆.论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财会研究.2004(06).

第4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

目录应列明各个具体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基金契约正文

一、前言

(一)载明订立基金契约的目的、依据和原则。例如;

1.订立基金契约的目的是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契约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基金契约的依据是《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3.订立基金契约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说明基金由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

说明中国证监会对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基金没有风险。

说明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三)说明基金契约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四)说明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基金契约所发行的基金单位,即成为基金持有人,其持有基金单位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契约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基金契约当事人

列明基金契约当事人的主要情况。例如,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组织形式、实收资本、存续期间等。

(一)基金发起人

(二)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基金全称)

(二)基金类型(例如契约型开放式,契约型封闭式)

(三)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

(四)基金单位每份面值和发行价格

基金单位每份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五)基金存续期限

自基金成立之日至基金终止之日。

四、基金单位的发行

说明任何与基金单位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单位。

(一)基金单位的发行时间、发行方式(例如上网发行)、发行对象。

(二)基金单位每份发行价格××元,其中每份面值为1元、发行费用为××元。

(三)基金发起人认购的份额

(四)基金单位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订明封闭式基金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的数额限制(例如:认购数额为1000份的倍数;最低数额、最高数额);开放式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和持有的数额限制。

五、基金的成立和交易安排

(一)基金成立的条件

说明基金成立的条件,并说明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二)基金不能成立时已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成立后的交易安排

如为封闭式基金,说明其成立后可以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上市及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时间。

如为开放式基金,订明其成立后申购与赎回的下列事项:

1.申购和赎回场所:列明申购和赎回场所。

2.申购和赎回开始日:说明自基金成立××日起开始申购和赎回。

3.申购和赎回申请方式:说明基金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的方式,例如,书面申请。

4.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例如,说明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机构应以收到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5.申购和赎回数额:订明有关基金申购、赎回的数额约定(例如:基金申购、赎回的最低数额;申购、赎回数额为1000份的倍数)。说明基金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

6.申购和赎回价格:例如,说明以申购申请日的前一日或赎回申请日的后一日基金单位每份净资产价值为基础计算每份基金单位的申购或赎回价。

7.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订明申购和赎回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赎回款项的支付期限,并说,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以申请赎回的基金持有人(赎回人)为受款人,将赎回款项支付给赎回人。

8.赎回后的变更登记:说明基金持有人进行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及时办理变理登记。

9.赎回款项延期支付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说明出现巨额赎回、不可抗力以及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情形,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后可延迟支付赎回款项。

(1)巨额赎回的发生:订明巨额赎回发生的情形。例如:在一个营业日的基金单位赎回价金总额扣除当日申购基金单位价金总额的余额超过依《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比例所应保持的现金及国债总额,即发生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订明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例如:出现巨额赎回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后,暂停计算赎回价格,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并以合理方式处理基金资产,以筹措足够资金用以支付赎回款项。

(3)巨额赎回价格与款项支付:订明巨额赎回价格的确定及款项支付的时间。

(4)巨额赎回的报告与公告:订明巨额赎回发生时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

(5)不可抗力及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情形。

10.申购和赎回费用:订明申购、赎回费用的标准。说明申购、赎回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由申购人、赎回人承担。

六、基金的托管

说明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持有人名册登记、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决策、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目标

例如,说明投资目标是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说明基金只能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中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三)投资决策

订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

(四)投资组合

说明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订明股票、债券的投资分别在基金资产中的拟占比例;

订明选择不同证券构成投资组合所依据的原则。

(五)投资限制

列明依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的投资事项。

八、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权利,例如申请设立基金等。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义务。例如:公告招募说明书;在基金设立时认购和存续期间持有符合规定比例的基金单位;基金不能成立时及时退还所募资金本息等。

九、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权利,例如运用基金资产、获得管理人报酬、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等。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具体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义务,例如:

1.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资产;

5.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6.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单位每份资产净值;

7.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8.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9.按规定向基金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2.依据《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

13.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4.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5.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6.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7.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18.其他义务

十、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权利,例如:获得基金托管费;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等。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义务,例如: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保管基金资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托管人的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帐户,独立核算,分帐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帐户设置、资金划拨、帐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入托管基金资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以基金的名义设立证券帐号、银行帐户等基金资产帐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或基金单位价格;

9.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10.建立并保存基金持有人名册,并负责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和登记;

11.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报表和记录等15年以上;

12.按规定制作相关帐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3.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4.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5.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6.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7.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8.其他义务。

十一、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持有人的权利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权利,例如:取得基金收益;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监督基金运作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等。

说明每份基金单位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持有人的义务

列明《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义务,例如:

1.遵守基金契约;

2.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十二、基金持有人大会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由、召集方式、通知、出席方式、议事内容与程序、表决、公告及其他相关事宜。

(一)召开事由

订明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事由或情形。

(二)召集方式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及召集方式。例如: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应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主要发起人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订明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四)出席方式

订明基金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例如:现场开会或书面开会的方式,如采取书面开会的方式应说明是否需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的议事内容和程序。

(六)表决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等。例如:基金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单位有一表决权,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说明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七)公告

订明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十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列明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例如: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50%以上基金单位的基金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的。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列明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例如: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50%以上基金单位的基金持有人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中国人民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的。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订明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的提名事宜。例如: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决议:说明基金持有人大会应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说明新任基金托管人应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应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说明原任基金托管人应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退任,原任基金管理人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退任。

4.公告:说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更换后应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四、基金资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具体列明基金资产总值的构成。

(二)基金资产净值

列明基金资产净值的构成。

(三)基金资产的帐户

例如,说明基金资产以“××(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基金专户”名义开设基金专用帐户,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资产的处分

说明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资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资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除依据《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资产不得被处分。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一)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

例如,说明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客观、标准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增值、保值。

(二)基金资产估值的事项

说明估值日、估值方法、估值对象、估值程序、暂停估值的情形等。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列明基金费用的种类。例如,基金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上市年费、证券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用、持有人大会费用、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二)基金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支付方式

订明基金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支付方式,并说明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说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四)税收

说明基金、基金持有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税的情况。

十七、基金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说明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说明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说明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订明基金收益分配的基本比例、分配次数、分配时间、分配政策等。例如;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取现金形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

(四)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的对象、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说明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公告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订明基金的会计年度、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制度等。例如:基金的会计年度为自公历每年的5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30日;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帐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说明基金应独立建帐、独立核算。说明基金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帐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二)基金审计

说明基金管理人应聘请与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独立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订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办注册会计师的程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必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说明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

说明一个基金会计年度内的信息披露事项必须固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告。

(一)基金的年度报告与中期报告

说明基金的年报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日内公告,中期报告在基金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的30日内公告。

(二)基金的临时报告与公告

说明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发生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及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

列明可能对基金持有人权益及基金单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例如:

1.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

2.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4.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主要业务人员一年内变更达30%以上;

5.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事件;

6.重大关联事项;

7.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重大处罚;

8.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9.基金上市;

10.基金提前终止;

11.其他重要事项。

(三)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说明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每月至少公告一次,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每周至少公告一次。

(四)基金投资组合公告

说明基金的投资组合每三个月至少公告一次。

(五)公开说明书

说明开放式基金成立后,应于每六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告公开说明书,并应在公告时间15日前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开说明书公告内容的截至日为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公开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金简介;

2.投资组合;

3.经营业绩。具体列明最近三个基金会计年度各年度最高、最低、年末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单位每份资产净值,最近三个基金会计年度各年度基金单位每份收益分配金额、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及会计报表。基金成立不满三年者公布基金成立至今的前述情况;

4.重要变更事项;

5.其他应披露事项。例如,最近三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工商、财税等有关机关的处罚,如果受到处罚,应详细说明。

(六)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载明基金定期公告、临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和公开说明书等公告文本的存放地点和查阅方式。并说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一)基金的终止

具体列明出现《暂行办法》规定的基金终止的具体情形。

(二)基金清算小组

1.基金清算小组成立时间:说明自基金终止之日起××日内成立。

2.基金清算小组组成:说明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清算小组职责:说明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清算程序

订明基金清算的程序。例如: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清理;基金资产的确定;基金资产的估价;基金资产的分配;基金清算的期限等。

(四)清算费用

说明清算费用的来源及支付方式

(五)基金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说明依据基金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清算费用后,按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清算的公告

订明基金清算过程中的公告安排

(七)基金清算帐册及文件的保存

说明基金清算帐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二十一、违约责任

(一)说明由于基金契约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基金契约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基金契约当事人双方或三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或三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说明当事人违反基金契约,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

基金契约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二十二、争议的处理

说明基金契约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基金契约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基金契约中的仲裁条款(如果采取此方式,可在基金契约中订明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基金契约当事人没有在基金契约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三、基金契约的效力

(一)说明基金契约经三方当事人盖章以及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基金契约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该基金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之日。

(二)说明基金契约自生效之日对基金契约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三)说明基金契约正本一式××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份外,基金契约每一签约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说明基金契约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散发或供投资者在有关场所查阅,但应以基金契约正本为准。

二十四、基金契约的修改和终止

(一)基金契约的修改

1.说明基金契约的修改应当经基金契约当事人同意;

2.说明修改基金契约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契约修改的内容应经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3.说明基金契约的修改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基金契约的终止

1.基金的终止。说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基金:

(1)基金封闭期满又未被批准续期的;

(2)基金经批准提前终止的;

(3)因重大违法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2.基金契约的终止。说明基金终止后,应当对基金进行清算。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批准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契约方能终止。

二十五、其他事项

二十六、契约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发起人(章)基金管理人(章)基金托管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5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

关键词:商业地产;协同效应;形成机制;增值机制;利益分配机制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10-0028-05

一、问题的提出

商业地产从规模和形态上划分主要为底商、百货商铺、购物中心、主题店、SHOPPING MALL和商业街。商业地产相比较住宅类地产,其特定的属性是稀缺性、流通性、升值保值性、金融性、品牌性,它的开发投资具有投资规模大、利润率及开发风险较高、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笔者所研究的地产与零售企业间的协同形式主要有两种:“地产大鳄+商业巨头”战略联盟模式和控股企业的“地产+商业”运营模式。

(一)“地产大鳄+商业巨头”战略联盟模式

“地产大鳄+商业巨头”战略联盟模式是指地产商在开发商业地产之前,就先与知名商业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地产商在受让土地后、规划前,充分考虑项目商圈的市场需求,并与一家或若干家商业企业确定合作关系,在开发过程中,让这些商业企业参与相关的规划工作,最终使整个开发经营在投资估算、商圈分析、市场定位、业态组合、经营收益与风险控制等多方面更合理、更科学。

(二)控股企业的“地产+商业”运营模式

该模式中地产商与商业企业同属一家母公司,是在同一平台下的产业整合。这种模式立足于长期的可持续发展,从整体上保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对地产资源与商业资源进行高度整合,在运营中进行专业协同、全程一体化管理。

二、地产与零售企业间协同网络的形成机制

(一)地产商与零售商之间协同网络的概念界定

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地产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协同网络,在很大程度上是指地产企业与零售企业如何在调研、策划、开发和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联接。因而可以这样来定义地产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协同网络,即:彼此独立或在同一母公司旗下的地产商和零售商在协同交互过程中,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相互联结所构成的相对松散但具有共同利益指向的联合体。

(二)地产企业与零售企业协同网络的形成机制

地产企业与零售企业之间是基于利益关系而相互联结的。汤普森曾给出了互倚性或互依性(interdependence)①的概念,以表明联结的动因,即,地产商和零售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互依赖、相互需求的作用,这样才能保证他们之间彼此的联结可构成网络。借鉴霍基和安索利教授对企业间建立关系的动机的研究,在此笔者从地产商、零售商以及整个商业地产项目三个不同角度,对协同网络形成的具体动因进行归纳。

1. 地产商角度

(1)高投资收益率

(2)弥补零售商业经验的欠缺

商业地产与住宅地产相比之所以难度大,关键在于商业地产开发商不具备商业零售的经验和思维模式,而零售企业尤其是零售巨头更擅长于商圈分析、市场定位和业态组合,这样通过与零售企业建立协同网络,由商业零售巨头参与前期市场规划,明确目标客户可减少各种资源的浪费,使地产企业的资源效用最大化。

(3)招商在前,提高有效出租面积,避免返工成本

大连万达购物中心,建安包括税费、管理费等,不算精装,平均每平方米为3 000元左右。之所以如此低成本,原因就在于设计阶段与进驻的各店对接好,没有无效面积,大堂、电梯、卸货区的位置都是反复计算好的,所有面积都能产生租金。不同的主力店都有不同的载荷、高度、卸货的要求,只有通过协同招商在前与主力店进行技术对接,才能提高有效出租面积,避免返工成本。

2. 零售商角度

商业地产尤其是SHOPPING MAll,综合了多种业态组合,由此迎合了零售商发展的需要,同时零售企业尤其是零售巨头倾向于与地产商进行合作,利用地产商开发地产的优势快速扩张,而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集中释放在零售经营中。

3. 整个商业地产项目的角度

(1)降低交易成本

对于整个商业地产项目而言,地产商通过与商家的结盟,可以相互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宣传力度,从而在整体上大大降低各个战略联盟伙伴最为关心的宣传、采购、管理、信息、营销等成本,使联盟企业的外包成本与交易成本之和远远低于企业自营成本,从而获得比其他商业地产项目更大的优势。

(2)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通过与各商家结成的战略联盟,将各个联盟企业的资源结合起来,提供一揽子服务,一站式服务,多种业态所带来的多种交叉消费刺激也产生了范围经济的效用,因此商业地产项目中协同各方(零售商家、娱乐、餐饮等)也都分别获得了收益,从而达到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三、地产与零售企业间协同网络的增值机制

笔者前面分析了地产商与零售商之间协同网络的形成机制,但协同网络是否能够带来增值呢?在此笔者将以价值链理论为基础来分析地产与零售企业间协同网络的增值机制;波特③认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活动分为基本活动与辅助活动两个部分,这些活动一起创造了利润;但对于笔者研究的地产商和零售商间的协同问题,由于对象的具体和特殊性,品牌管理在两者协同网络中的价值创造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只有对波特的价值链理论进行改造,才能够更全面地说明地产与零售企业间协同网络的增值机制。

笔者对波特模型的改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本活动中加入品牌管理;二是基本活动中加入沟通管理。由此,基于价值链理论的地产商与零售商协同的增值机制可用图1表示。

在图1中,一条箭线表示地产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协同活动,地产商与零售商之间在这些基础价值创造活动与辅助价值创造活动中存在关联关系,而这种内在的关联通过协同共享就可以产生增值。如果地产商与零售商在价值创造上不存在关联,两者也就难以通过共享而产生协同效应。笔者认为两者共存在以下6对共享活动单元(见表1)。(1)企业基础设施:地产商通过与零售巨头签订长期加盟协议可起到“保底”的作用,从而也在财务上协助了零售商。(2)品牌管理:加入协同网络的地产商和零售商如果都有强势的自有品牌,那么通过品牌叠加就会产生增值。(3)沟通管理:商业地产由于规模庞大、回收期长、参与商家多,只有保持良好而及时的沟通才能保证其他增值效应的顺利实现。(4)内部后勤:地产与零售商通过共同进行信息收集、市场调查、商圈分析并最终明确业态组合,可以有效地降低后期的商业风险,增加成功的概率。(5)运营:这里所指的运营是指生产运营,也就是地产项目的建设;由于不同的零售业态对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不同,包括载荷、层高等因素。(6)市场销售:地产商通过招商引入加盟者,而零售商实际也需要通过招商找到适合自己的商业地产项目,实现共赢。

四、地产与零售企业间协同效应的利益分配机制

在这里,笔者将具体运用动态合作博弈模型从理论上证明两者协同产生的收益可以在地产商和零售商之间合理分配,两者的利益是耦合的。

(一)动态博弈模型的构建和运用

假设地产商和零售商分别为博弈的两方,双方都是理性且信息是完全的。这时当地产商准备开发商业地产项目时,其战略选择有两个(m1和m2)。m2表示不改变原来的开发模式,继续采取先开发后招商的模式,由地产商自主进行建筑设计、商圈分析、市场定位和业态组合,在地产项目建成后再进行集中招商(租赁或出售产权);而m1表示地产商放弃以上这种开发模式,转而准备采取先招商后开发的模式。而如果地产商选择了m1战略,零售商家也有两种选择(n1和n2),表示拒绝加入与地产商的协同网络,n1则表示加入协同网络,共同参与商业地产的策划。不同战略组合下双方预期的收益分别为(Xp,Xr)、(Yp,Yr)、(Zp,Zr),其中p表示地产商在各种战略组合下的收益,r表示零售商在各种战略组合下的收益。现在地产商先行动,双方的博弈可以借用决策树的表示方法,用两阶段的动态博弈来表示(见图2)。

在以上地产商和零售商的收益中,Xr=Zr,其中Xr是地产商仍旧沿用过去的自主开发的战略时零售商的收益,而Zr是地产商构建了协同网络但该零售商没有加入时零售商的收益,这两种情况零售商都没有参与其中,所以可认为两者相等;其次Xp与Zp的关系包括了大于、小于和等于各种可能在内,但不影响地产商和零售商的战略选择,因为只要Yp>Xp,Yr>Xr,那么对于地产商而言,构建协同战略的选择有可能获得比不构建时更大的收益,因为Yp>Xp;而对于零售商而言,显然由于Yr>Xr=Zr,零售商必然选择加入协同网络,那么这时(m1,n1)构成该博弈的一个“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m1n1是双方都满意的均衡路径。

因此以上达到纳什均衡的关键就是,Yp>Xp和Yr>Xr两个条件同时得到满足,也就是通过构建协同网络建设商业地产项目,不仅使得协同后的总收益大于不协同两者各自收益的简单加总,而且地产商和零售商协同后各自的收益也都大于不协同各自的收益,使得地产商和零售商都从协同中获取利益,真正达到利益的一致,利益的耦合。那么为了证明Yp>Xp和Yr>Xr,下面运用合作博弈的原理和方法进行论证。

(二)合作博弈模型的构建和运用

1. 一般性的博弈模型④

一般性的合作博弈模型由2个基本要素构成:q局中人集合和特征函数。

(1)局中人集合

设在一个联盟中由n个利益独立的企业构成,用集合N={1,2,…,n}表示,根据合作博弈理论,假设每个企业的生产活动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即不考虑每个企业内部是如何具体核算,则每个企业被看作一个局中人。

(2)特征函数

n人合作博弈的收益特征函数是指定义在R(N)上的一个实函数X,其中X(S),?坌S?奂N表示联盟S所创造的总利益。X(i)表示第i个局中人不加盟可以获得的利益。Yi表示第i个局中人最终可以获得的利益。这里需要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就是联盟所产生的效益一定大于单个人独立所创造的效益,即能够给每个人带来更大的好处。要使该合作能够成立,利益特征函数需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式表示联盟S1和S2单独行动时的总收益一定小于他们之间合作的总收益,否则合作不可能成立。(1)式是合作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2)式要求该合作分配收益应满足个人理性要求;(3)式体现了合作联盟的理性要求;(4)式是合作经济效益的要求,即总收益应在n个参与人之间完全分配。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收益分配方案的解被认为在n人合作博弈(n,c)中是稳定的。对于合作博弈可以证明,凸博弈的核是非空的。因此当收益分配合作博弈满足凸性条件时,利用Shapley值的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3)联盟企业的收益分配

基于Shapley值的收益分配方法可以用来计算在不同情况下多边收益分配协议。Shapley值计算过程如下:令X为特征函数,i为任意一个局中人,假设X(0)=0。S代表参加联盟的局中人集合,N为局中人集合。因此,分配到局中人i的费用可以用夏普利公式表示为:

其中,设Xi为第i个局中人从中获得的分摊,i=1,2,…,n。

2. 地产商和零售商之间的协同合作博弈分析

(1)若干假设

假设一:模型中只有一个地产商和一个零售商⑤。

首先,对(8)和(9)进行简单的变换,容易知道,它满足(7)式的要求。其次,由(6)可知,X(p,r)?叟Xp+Xr结合(8)和(9)可知,Yp?叟Xp,Yr?叟Xr,由此证明了前述动态博弈中的假设条件,因此地产商和零售商的协同合作是可以给双方都带来更高收益的。

现实情况也正是这样,“大连万达”首先与“沃尔玛”结成战略联盟,与“沃尔玛”一同进行商业地产的前期策划,一方面为以后的招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沃尔玛”进入国内的速度和竞争力;新的协同模式的建立摆脱了商业地产招商难、协调难以及经营难的问题,为商业地产的开发开创了新的思路,也同时摆脱了其他中小型零售商低成本恶性竞争的困境,重新获得了竞争优势。

五、数值算例

为进一步说明问题,在此笔者用一个数值算例来论证地产商和零售商协同给双方带来的利益增加(见图3)。

假定协同合作时联盟创造的总收益为10 000元。不协同时,地产商独自开发可以获得的收益为5 000元,零售商租用己开发好的地产可以获得的收益为3 000元。利用(8)和(9)可计算得到Yp=6 000元,Yr=4 000元。由6 000>5 000,4 000>3 000,可知其满足条件(2),即个人参与约束。由6 000+4 000=10 000,可知其满足条件(4)。另外,容易看出,其也满足条件(3)。因此,基于Shapley值的求解方法,满足合作博弈的必要条件。基于Shapley值的利益分配方案可以维持联盟的稳定,同时给协同双方带来更高的利益。

注释:

①THOMPSON G, FRANCES J,LEVACIC R, MITCHELL J. Market Hierarchies and Networks the Coordination of Social Life[M]. London: Stage, 1991.

②Ansoff I H. Implanting strategic management [M].USA: Prentice Hall International, 1984:81.

③波特・迈克尔:《竞争优势》,陈小悦译:华夏出版社,1998年版,第92页。

④参考自让・梯若尔和朱・弗登博格合著的《博弈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⑤作此假设只是为了便于简化问题。

参考文献:

[1]安德鲁・坎贝尔.战略协同(第2版)[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弋亚群,刘益,李垣.组织资源的协同机制及其效应分析[J].经济管理,2003,(16).

[3]邱国栋,白景坤.价值生成分析:一个协同效应的理论框架[J].中国工业经济,2007,(6).

[4]傅元略.企业集团财务资源协同管理效应的度量[J].中国工业经济,2003,(9).

[5]韵江,刘立,高杰.企业集团的价值创造与协同效应的实现机制[J].财经问题研究,2006,(4).

[6]孙国强.关系、互动与协同:网络组织的治理逻辑[J].中国工业经济,2003,(11).

第6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

关键词: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1现阶段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投资决策随意性大。在我国企业,不顾自身的能力和发展目标,热衷于铺新摊子、盲目投资,造成严重亏损的例子比比皆是。2001年2月27日,猴王集团破产申请案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随即猴王A也加入ST行列,这可以说是盲目投资、无序扩张带来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在经营上取得一系列成果后,猴王集团推出了所谓的“三百”方针:建一百个企业,开一百家商店,搞一百个公司。很快,集团所属企业达100多家,而且横跨几十个行业,其产品除著名的猴王焊条外,还包括玻璃酒瓶、啤酒、柴油、柴油发电机、金刚石、甚至钢琴等,简直无所不包。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企业在进行一项投资之前,都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只有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基础上,当投资项目产生的未来各项收益的净现值之和大于投资项目的现行成本时,即投资项目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正时才值得投资。猴王集团盲目追求外延式扩张及所谓多样化经营,未经深入调查研究便乱上投资项目,走向破产也就不足为怪了。可是,像猴王集团这样的情况在我国企业中屡见不鲜。

(2)在筹资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够发达,企业筹资手段尚不够丰富。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资本市场的了解还比较匮乏,对资本市场的运转、资本市场的理论缺乏研究,在筹资时较少考虑资本结构和财务风险等,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有些上市公司面对高达90%的负债比率无动于衷,甚至更有一些上市公司纯粹是为了圈钱而筹资,根本不考虑什么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它们拿今天的筹资款还昨天的债,那明天的筹资款还今天的债,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日趋恶化,最终受害的是广大股民。猴王股份获准上市后,公司一位高层领导曾说:“证券市场究竟是哪位高人发明的?我真的好好感谢他!以前借钱还要还,现在一上市就有那么多钱,可让我怎么花”可见其对资本市场的无知。

(3)在收益分配上较少考虑资本结构问题。这里讲的收益分配是指在扣除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企业职工的报酬以外的利润分配。企业在存续期间内实现的利润,要在企业和所有者之间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分别形成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所有者权益。股利分配政策不仅影响与企业相关的各方面的利益,而且与公司的筹资问题资本结构问题密切相关,涉及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在我国,由于企业为了长期稳定的发展,一般较注重资本积累,而不倾向于导致企业现金流出的现金股利分配方式;较注重企业的经营成果即利润指标,而对股票价格关心较少,从而在收益分配上与国际惯例差别较大。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股利政策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大多较少分配现金股利,代之以配股或送红股的分配方法,这就在有意无意间助长了证券市场上的投机气氛,从而不利于投资者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不仅如此,我国企业股利政策的制定也往往无章可循,股利分配方案朝令夕改,令投资者无所适从。

(4)在流动资金方面,我国企业也存在很多问题。流动资金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账款、存货等,其特点是流动性大、周转期短。在现金管理上,我国企业往往不能确定理想的现金余额或者对理想现金余额的确定缺乏正确的核算方法,从而影响现金周转。现金具有普遍可接受性,其流动性最强而获利能力最弱,现金持有过多,会降低企业的投资收益;现金持有过少,出现现金短缺,又会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在存货管理上,我国企业往往倾向于持有较多的存货,存货储备量较大。大量的存货占用了企业大部分经营资金,如果企业销售状况不佳,企业资金周转就难以为继,再加上存货储备要发生管理成本,存货储备时间过长会发生变质过时成本,这些都会使企业财务状况更加恶化。在应收账款管理上,我国企业片面追求销售业绩,而忽视应收账款的规模状况。企业持有应收账款过多会降低企业的经营收益,影响现金周转。过多的应收账款也给企业带来了各种成本,如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和坏账损失成本等。

2财务管理的改进措施

(1)改变陈旧观念,从思想上重视财务管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的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一直未能很好分开,财务管理从属于会计工作,“财务管理跟着会计核算走,会计核算跟着领导意志走”,财务管理的内容也仅限于应于营运资金管理。在许多学者认为财务管理一取代生产管理成为企业管理核心的今天,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加入WTO后将促进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接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生存压力将迫使企业调整和改变过去陈旧的管理观念。为此,企业应自上而下形成重视财务管理的风尚,重视财务预算、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紧紧围绕企业目标,从全局上把握企业经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层次。

(2)加强流动资金管理。流动资本管理包括现金管理、存货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等。加强现金管理主要是在国家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做好日常收支,加快现金周转速度,控制现金持有规模。针对传统上我国企业往往倾向于持有较多存货,占据企业的资金,增加管理成本的情况,我国企业可引进最佳订货批量模型,加强订货提前期、保险储备量的控制,降低存货成本。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销售一成为企业间交易的主流方式,因而应收账款管理始终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企业必须改变只注重销售业绩,忽视应收账款的控制状况,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注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工作,并提高信用分析能力,控制应收账款规模,防止坏账的形成。

(3)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企业的生产经营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技术不断进步的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必须不断研制出更新、更好、更受顾客欢迎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中立足;一个企业如果不能发展,不能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就会无情地被淘汰。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投资,投资决策是企业所有决策中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决策,投资决策失误是企业最大的失误,一个重要的投资决策失误往往会使一个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要避免盲目投资的倾向,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对我国企业而言,主要是做好以下两点:首先必须明确投资是一项经济行为,在进行投资决策是要克服“政治”“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要从客观经济形势出发决定是否投资。其次,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还应搞好投资项目的各项预算,充分考虑到投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做好投资项目现金流量预测。只有充分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价值的投资决策才是教科学的投资决策,才能取得良好的效益。加入WTO给我国企业跨出国门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在充分做好投资项目预算、风险与收益均衡分析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进行国际投资将给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国际投资方面,我国的宝钢、海尔已先行一步,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梅刚,理财为本——诗遣造聚宝之盆[M],北京:中国物责出版社·2004,(1)

[2]李剑锋,公司财务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6)

[3]王佩琦,企业财务管理[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0(10)

[4]张纯,财务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3)

第7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

【关键词】 财务风险; 成因; 防范

一、前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企业理财环境发生急剧变化,我国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同时财务风险对我国企业造成的危害性程度也日益加深。而良好的财务风险管理有助于企业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生产经济环境,有利于稳定企业财务活动,加速资金周转,实现资金安全性、完整性和赢利性。由于我国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缺乏对财务风险的整体性研究,因此,进行全面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既是完善企业经营管理的必然要求,又是财务风险管理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财务风险涵义与类型的理性认识

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造成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在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几乎每一环节的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种风险转变成为损失,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降低。因此广义的财务风险除了包括狭义的筹资风险,同时还涵盖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及收益分配风险等。

企业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因筹资活动而引起的收益不确定性以及到期不能偿付本息的风险。借入资金均严格规定了借款人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和还本付息金额,如果借入资金不能产生效益,导致企业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就会使企业付出更高的经济和社会代价。因此,借款筹资的风险,表现为企业能否及时足额地还本付息。

企业投资风险是指企业的投资能否按期如数收回并补偿资金成本,以及能否获得投资报酬的风险。企业的投资直接关系到获利水平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旦企业决策缺乏科学性对财务将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企业资金回收风险是指企业产品出售后,从成品资金转化为结算资金,再从结算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这两个转化过程在时间和金额上的不确定性。如果企业资金流动性较差,就会造成现金流量不足,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陡升,进而陷入财务危机。

收益分配风险是指由于收益分配而给企业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收益分配风险有两个来源:一方面是收益确认的风险,即由于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和会计方法不当,有可能少计成本费用,多确认当期收益,从而虚增当期利润,使企业提前纳税,导致大量资金提前流出企业而引起企业财务风险;另一方面是对投资者分配收益的形式、时间和金额把握不当而产生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的成因剖析

目前我国有不少企业由于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从而导致一系列财务危机的发生,因而,分析和判断财务风险的成因已成为企业一项不可懈怠的任务。产生企业财务风险的原因很多,既有宏观环境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可用图1简要表示:

(一)宏观环境的复杂性和易变性是导致企业财务风险的外部原因

宏观环境是企业财务决策难以改变的外部约束条件,其涉及范围很广,包括经济环境、金融环境、法律环境、资源环境等直接影响财务决策的因素,还包括对企业财务决策产生间接影响的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这些宏观因素存在于企业之外但对企业财务管理有重大的影响。宏观环境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企业对其是难以准确预见且无法加以改变的,它的变化可能为企业带来某种机会,也可能使企业面临某种威胁,企业财务管理如果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系统环境,必然会产生财务风险。

1.金融环境变化对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一定时期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变动,对企业财务管理有重大的影响。如宏观金融利率的变化、货币政策的改变、国家信贷政策的变动、对企业信用的要求、各种金融交易的严格程度等等,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状况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导致我国许多企业资金运作越来越困难,引起企业财务危机甚至可能导致破产。

2.法律环境因素对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法律环境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但由于在关键时刻才会表现出来,平时表现得不是很直观,所以很多人并没有能真正认识它。其实,企业的各类财务活动,无一不是在各种经济法规的制约下运行的。简单地讲,只要是经济类法规都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风险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证券法》、《票据法》等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既作出了规定和保护,又作出了相应的制约。企业在制定各类经营和财务活动标准时,都必须充分考虑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一旦超越其范围就可能受到法律的干预和制裁,甚至给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

3.经济环境因素对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这里的经济环境是指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因素,如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是属于高速增长,还是属于稳定发展或是相对呆滞和收缩的时期。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需求增长较快的环境下,企业应着眼于抓住机遇,促使企业的发展,并且不能落后于同行业的其它企业,就可采取相对激进的财务战略;相反,在社会经济相对萧条时,企业就应该采用稳健的财务战略。

4.税务环境因素对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国家税务政策的改变对企业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国家的各类税款对于企业来讲是一种法定责任负债,企业不可能有较长时期的延误,一旦被确认就必须在较短的时期内支付,形成企业百分之百的现金流出,这对企业的资金状况特别是现金流形成直接的压力。其次,税务成本作为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税务筹划将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政策及其改变,都会对企业财务战略的确定造成影响。

(二)微观主体自身存在的缺陷是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内部原因

与宏观原因相对而言,微观原因是指企业特有的、只影响个别企业的因素,微观主体自身存在的缺陷是产生企业财务风险的内部原因。不同的企业其内部原因表现不同,但总的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资金结构主要指企业全部资金来源中权益资金与负债资金的比例关系,一般以资产负债率或产权比率来表示。资金结构不合理是影响财务风险各种因素最直接的体现,使企业财务负担沉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中国企业普遍存在着资产负债率较高、银行贷款过多的问题。据中国证券报报道,2007年全年190家上市公司再融资总额为3 940多亿元(已实施),平均每家公司融资额为21亿元。同时有统计资料显示,上市公司中被ST的大多是由于资本结构不合理,具体表现在长期负债占权益资金的比例过高。巨额的债务、很低的经营能力和艰难的融资渠道的共同作用,使这些公司的经营状况越来越恶劣,最终被ST。

2.企业投资决策的失误。由于企业投资决策失误导致企业投资收益率低于企业的筹资成本使得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威胁到企业到期债务的偿还,增大了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最终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其中企业缺乏投资科学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盲目投资新项目。不少企业在投资新项目之前,并没有经过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带有较大的盲目性,结果就是投资方案实施后,不仅没有给公司创造效益反而带来负面影响。

(2)盲目扩张规模、追求高速、急功近利。企业飞速发展时,经营者容易盲目追求高速。但是有的企业不具备快速发展的条件,速度过快,使企业处于资金短缺之中,形成财务风险。很多公司盲目扩张,常常不计成本、不择手段进行融资,不顾风险盲目扩大其规模,急功近利大幅度做广告,结果导致企业竞争失利,最终走向危机。

(3)盲目多元化投资,导致主业萎缩。企业为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往往开展多元化经营,以期不断开拓新市场,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本无可厚非,然而部分企业在筹资后盲目多元化投资,频繁涉足新的行业和领域,使公司资源分散,缺乏核心竞争力,结果其市场份额和公司的盈利水平、盈利能力不断下降,净利润中主营业务利润所占比重逐年减少,而其他业务利润又难以持续和稳定,最终加大了财务风险,造成亏损严重,资不抵债。

3.企业资产流动性差。由于企业偿债形式大多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企业现金流量的多少、资产的变现能力强弱直接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或者资产的变现能力差,即使一个企业有大量的账面利润,也不能说明它的收益质量高。由于在企业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与存货占绝大比重,因此只就这两个项目进行分析:

(1)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一些企业为了增加产品销量,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就盲目采取赊销方式销售产品,只重视账面的高利润,而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资金能否收回的风险问题。目前,部分客户普遍存在经济行为不规范的做法,不履行合同的规定,把拖欠货款视为不支付利息的变相贷款。因市场经济不景气,关停并转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企业催讨应收账款的难度加大,还有一些企业缺乏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或虽有制度但执行不严,销售人员只重视销售指标的完成,而不管资金回笼的情况,这样就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同时企业在赊销过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程度了解不够,造成应收账款严重失控,使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企业大量的资金被债务人长期无偿占用,就会严重影响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导致企业财务危机。

(2)企业较多的积压存货,不仅占用大量的资金,还会发生大量的储存成本,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降。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不断加快,企业原有储备的原材料、产成品等已不再适销甚至被淘汰,造成物资的大量积压。如果长期积压存货,企业还要承担存货跌价损失,从而产生财务风险。

4.收益分配政策不规范。股利分配政策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分配方法的选择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状况的判断和企业的声誉,从而影响企业资金的来源,也可能影响企业潜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如果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缺乏控制制度,不结合企业的实现情况,不进行科学的分配决策,必将影响企业的财务结构,从而形成间接的财务风险。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股利政策相比,中国企业较少分配现金股利,代之以配股或送红股的分配方法,这一方面有意无意间助长了证券市场上的投机气氛;另一方面无助于投资者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不仅如此,中国企业股利政策的制定也往往无章可循,股利分配方案常常朝令夕改,令投资者无所适从。

四、我国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很多企业都以做大做强为主要目标,而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为其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有很大一部分企业为了扩大规模,不考虑财务风险盲目通过发行债券或银行借款来进行债务筹资,盲目进行投资,盲目扩大经营规模最终导致收益下降而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一)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只要有财务活动,就必然存在着财务风险。在现实工作中,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认为只要管好用好资金,就不会产生财务风险,这种淡薄的风险意识是造成财务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企业构建的财务风险管理系统不够健全有效

财务风险管理系统是指在财务风险管理中所形成的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功能体系。构建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系统是降低财务风险的关键所在。企业对建立财务风险管理系统不够重视或财务风险管理系统构建不合理有效,企业财务系统就不能很好地适应企业所处的复杂多变的客观环境,客观环境的不利变化必然给企业带来更大的财务风险。另外,不够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系统也造成了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混乱的状况,而这一状况无疑是产生财务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针对以上对财务风险成因以及我国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本文提出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以下几项措施:

(一)客观分析评价宏观环境及其变化,提高企业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其复杂性和易变性是导致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它虽然客观存在于企业之外,企业无法对其施加影响或加以控制,但并不是说企业面对环境变化就无能为力。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应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宏观环境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探索其变化趋势及规律,并制定出各种应变措施,相机抉择,适时调整财务管理策略,改变管理方法,从而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以此降低系统因素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二)适度负债,优化资本结构

优化资本结构,确保权益资本保值增值中控制风险,在均衡中控制风险。判断最优资本结构的依据是:在这种结构下,企业的资金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一个企业如果只有权益资本而没有负债资本,虽然没有筹资风险,但资金成本较高,收益也不能最大化;如果负债资本多,企业的资金成本虽然可以降低,收益可以提高,但筹资风险却很大。因此,企业要把握好负债的量与度,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寻找最佳资本结构是比较困难的,企业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尽量做到资本结构合理化。

(三)提高企业的财务决策水平

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会使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使决策科学化和合理化是防范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所以企业必须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要从体制上和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集中决策和民主管理相结合,增强企业管理的透明度,使每个职工都能行使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权利进而减少决策的失误。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决策的各种因素,尽量采用定量计算及分析方法并运用科学的决策模型进行决策,对各种可行方案要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从中选择最优的决策方案,从而避免因财务决策失误而带来的财务风险。

(四)加速流动资金的周转

流动资金是一个不断投入、不断回收的循环的过程,循环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现金流量。如果企业加速资金的周转,资金闲置的可能性就会减少,支付能力加强。在流动资产中,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存货所用资金比重较大,所以,企业要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其中应收账款的存在,会减少公司大量的投资机会。因此企业要制定和选择正确的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利用编制账龄分析表,及时掌握客户所欠款项;同时企业还应完善赊销手续,建立赊账责任制,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管理方式。对于存货,由于其变现能力较差,存储过多会影响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利润的可靠性,因此企业更应该加强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加强采购、生产、销售、仓储环节的控制,以便企业及时处理呆滞积压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资金的占用。

(五)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财务风险控制机制是指在财务风险管理中所形成、用以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功能体系。构建完善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是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的关键,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基于对造成我国企业财务风险的原因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企业财务预警系统,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即从控制现金流量的角度建立短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和从综合评价企业经营绩效方面构建长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利用表1以及各财务状况的权数对企业财务危机进行预测。

2.建立财务风险的全程控制机制

(1)事前预测。即在对某一方案进行决策前,既要考虑获得的收益,又要兼顾可能发生的损失。通过对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成因进行客观预测与分析,运用概率分析、风险决策法、弹性预算,制定富有弹性和留有余地的管理措施,保障发生意外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

(2)事中控制。对财务营运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控制。通过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法,直接观察、计算、监督财务风险状况,及时调整财务活动以控制偏差,并制定出新的财务政策,有效地阻止或抑制不利事态的发展,将风险降到可控范围,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3)事后调整。首先,企业应及时总结风险管理的经验,以财务风险分析资料作为评价、指导未来财务管理行为的依据,制定今后风险管理的方向和措施。其次,对于已发生的风险,要建立风险档案,总结风险管理的经验教训,避免同类风险再次发生。

(六)采用合理的财务风险管理方法

财务风险管理方法是指企业在充分认识所面临的财务风险的基础上,采取种种手段和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和处理,使财务风险得以防范和化解。主要包括以下4种方法:

1.风险规避。企业在选择理财方案时应综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在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以达到规避财务风险的目的。比如,债权性投资如果能够使企业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企业在选择投资方案时应尽可能加以采用,因为债权性投资的风险大大低于股权性投资的风险。

2.风险分散。企业可以通过相互之间联营、多种经营以及对外投资多元化等方式分散财务风险,使不同项目、不同商品的旺季和淡季,利高和利低在时间或数量上相互补充或抵销,以弥补某一方面损失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3.风险转移。企业可以采取某种方式将风险损失转移给有关方面承担。采用风险转移的方式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风险转移的方式很多。比如,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财产保险的方式将财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在对外投资时可以采用联营投资方式,将投资风险部分转移给参与投资的其他企业;对企业闲置的资产采用出租或立即售出的方式,将资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承租方或购买方等。

4.风险自留。有些风险由于可能带来的损失规模较小,对企业影响不大。因此,企业可以采取直接承担风险即风险自留的办法加以处理。而处理那些损失较大、无法直接摊入成本的风险则可以通过自保风险办法来解决。企业需要建立一套正式的实施计划和一笔特别的损失储备或基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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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设置的农民集体所有制的社区性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财政、审计部门依据其职责,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五条村经济合作社每年年初应当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

(一)财务收支计划;

(二)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三)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四)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技术推广或其他投资计划;

(五)收益分配计划。

第六条年度财务计划应当经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主要生产资料和经营项目的承包、租赁、入股等方案和数额较大的资金筹集、支出,应当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村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应当向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报告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实行帐、款分管,支票与印鉴分管,定期核对、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禁止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

禁止公款私存、坐支现金、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

禁止多头设立帐户或者出租转借帐户。

第十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及使用保管制度。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应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定期清查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拖欠的应收款项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催收。对无法收回并符合坏帐、呆帐核销条件的款项,应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核销,计入其他支出。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第十二条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单位资产的拍卖、入股、转让、租赁或无形资产的使用许可,必须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其结果应向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产品物资登记、保管、领用制度,产品物资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各种有价证券应当建立专门的登记清册。

第四章财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的各项收入应使用各区、县(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并及时全额入账。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严格执行票据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非财务人员不得经手票据。

第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经营收入、企业上交的承包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无形资产)租赁费或使用费、投资收益等可分配收入,在弥补亏损、扣除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损失和其他支出后,应当列入当年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村属集体企业或集体资产转让所得、国家和上级单位各种拨款、捐赠等专项资金收入,不得列入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对承包集体的耕地、山林、水面、滩涂和茶、桑、果园以及养殖、捕捞等生产经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其收取承包金。

第十七条对租用集体资产(包括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收取集体资产(土地)租赁费。

第十八条对村经济合作社投资入股组建的企业,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合同、协议、章程等约定,及时收取应得的投资收益。

第十九条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和需由村统一安置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及由村出资建成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收取。

第二十条村集体资产的拍卖、转让所得,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收取。

第二十一条村经济合作社接受国家和上级单位的专项拨款,应全额入账,专款专用。

第五章财务支出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村经济合作社规模、岗位责任制及集体当年收益状况,并结合工作实绩和当地村民的收入水平,经乡、镇人民政府考核,提出建议后由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第二十三条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由村出资建成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置就业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未安置人员的生活补助。

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由村出资建成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不得截留、侵占和移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未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经济合作社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需要出借的,应当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委托依法设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方出借,并签订贷款协议和由借款方提供经济担保。

第二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计划内的支出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计划外的支出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对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凭证或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应当拒付,会计不得入帐。

第二十六条计划外固定资产的购建,必须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提出,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重大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公开招投标。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验收和基建决算审计。

第二十七条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评估,并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数额较大的投资项目,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十八条村经济合作社在年终收益分配前,应当准确核算全年收支,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方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并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会计、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职。

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村级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该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工作。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的权利:

(一)参加财务计划的编制和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

(二)检查和管理资金的筹集、使用、保管等;

(三)有权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业务;

(四)有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检举揭发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的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财经纪律;

(二)参加由乡镇组织的村会计集中办公和财务互查互审活动;

(三)参加后续教育培训;

(四)按规定准确、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时上报;

(五)对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及时整理立卷,并按规定保管年限统一管理。

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不得擅自离职。

主管会计或总会计的任免和调换,必须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市)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由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交接;在办清交接手续之前,财务人员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三十三条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及其负责人应当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违法办理财务事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财务人员实施打击报复。

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应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必须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按季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发达的村应当按月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体资产状况、财务收入、财务支出、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和财务收支预决算等。

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具体、详细。承包金、土地征用补偿费、集体资产租赁费、管理人员报酬等社员关注的重大财务收支以及计划外财务支出,必须逐笔逐项逐人公开。

村经济合作社应建立符合规定的财务公开栏,公开栏应当设置在方便社员阅览的地点。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成立以社员代表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由具备一定会计业务知识或熟悉了解村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担任,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与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同步换届。

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定期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账目进行审查,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听取和研究社员对财务管理的反映,并及时向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应予采纳。如不采纳,应当说明理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与民主理财小组的意见分歧较大的,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或由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六条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离任,必须经区、县(市)或乡、镇的农村经济审计机构的审计。必要时由区、县(市)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建议依法免去其职务:

(一)未按规定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

(三)未按规定审批开支的;

(四)未按规定任免财务人员的;

(五)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或者非财务人员经手票据的;

(六)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的;

(七)未按规定公布财务账目或者未报告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

(八)不接受审计的;

(九)票据遗失或损毁的;

(十)未按规定借入资金的;

(十一)对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凭证入帐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建议依法免去其职务;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

(二)擅自出借资金或者提供经济担保的;

(三)违反规定开支费用的;

(四)未按规定处置固定资产的;

(五)擅自决定应收款项减免的;

(六)打击报复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

(七)截留、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由财政、审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9篇:投资收益分配方案范文

【关键词】稳健性原则 财务风险 风险控制

一、稳健性原则及财务风险的研究现状

(一)稳健性原则含义

会计准则认为稳健性原则的定义为:只要是在事前可以预测到的损失及费用都应当记录并予以确认,而对于一些没有确定把握的收入则不能随意确认和入账。我国会计准则认为稳健应当是不确定经济事项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应用稳健性的基本要求就是对于经济事项的不确定性应审慎反应,在结合企业管理者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科学的分析方法做出客观的决策[1]。

1.企业财务风险的理论研究。企业财务活动的全过程也就是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如果资金运动不顺畅,就会阻碍资金回收和资金价值的增值,形成企业的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内部管理系统财务关系不明晰,利益分配方面权利和职责分工不明确;二是内部财务管理缺乏有效性;三是内部经营决策缺乏科学性,管理者的主观决策很大部分的决定了企业的经营决策管理活动。风险的客观存在体现出了财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企业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和方法,预测、预防以及控制风险,尽量以最低成本确保企业资金运转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效益性[2]。因而,必须在稳健性原则的基础上,正确衡量和控制财务风险,重视财务活动的可行性研究,对将来的风险和收益进行谨慎估计,促进科学的财务管理活动[3]。

二、稳健性原则具体运用对财务风险的影响

对稳健性原则的应用就是提前预计未来不确定经济事项的风险,但是单纯的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不能减少该经济事项的潜在固有风险,稳健性原则的意义就在于尽可能预测到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做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文主要收集了五家白酒类上市公司的资料: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000858),洋河股份有限公司(0002304),贵州茅台(600519),古井贡酒(000596),泸州老窖(000568),资料包括五家企业从2010年至2013年之间的年度报告。

(一)低估资产对财务风险的影响

低估资产的价值能够充分表现稳健性原则,资产计价是指独立核算企业的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资产,不同的计价标准和方法必然影响货币表现出的资产状况。本文为了分析资产计价对财务风险的相关性,使用上市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2011年至2013年财务报告的数据,主要根据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化来体现资产计价的稳健性,研究与财务风险之间的影响。可以通过表1直观反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化。

表1 五粮液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单位:元

由表1可知,五粮液集团在2011年和2012年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都是降低的,在2013年增加了280万;管理软件方面在2012年账面价值减少;财务软件方面再2012年和2013年都逐渐增加,说明企业对财务软件方面投入增加。

(二)谨慎确认收益对财务风险的影响

企业某一段经济周期的收益金额的确认受到会计政策和确认标准的影响,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谨慎确认收益一直都是准则的基本要求,收益的确认影响企业本期的可分配利润,必然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作为一个上市公司,谨慎确定收入和成本费用是贯彻执行会计准则的基础,在分析财务风险时,收入的确认可以保证净利润金额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也可以确保企业正确的评估财务风险,并且有利于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对财务风险的影响

由于我国企业普遍地高估资产的价值,形成了资产的泡沫化,并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为了抑制由于资产价值估计不准确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财政部要求有关企业必须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表2可以清晰的看出四年来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减状况。

表2 五粮液集团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

单位:元

从五粮液集团的数据中看出,存货跌价准备都呈现了上升趋势,在保持足够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才能有效的控制财务风险。2011年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项目从四项增加到八项,证明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内容的关注度在不断增多。我国目前是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将预计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并及时计入费用,避免企业虚增利润,这种做法相对而言比较稳健。

(四)摊销期限的确认对财务风险的影响

会计准则规定的资产价值的摊销期限在不断缩短,这种缩短摊销期限的趋势在近几年的会计制度的改变中尤为突出,新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以前而言,很明显的下调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和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三、稳健性原则对不同运营活动财务风险的影响

企业的财务风险从整体内容上可以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收回风险和股利分配风险。无论是哪种财务风险,它们的集中表现方式都是资金周转不灵的可能性,严重的将会导致企业破产[4]。

(一)筹资风险

筹资风险是指由企业的筹资活动引起的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本息的可能性,其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下引起的无法偿付债务本息,即现金流出量超过现金流入量和收入低于支出[5]。

对筹资风险的分析,本文从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两个方面分析,选择五家白酒类上市公司的数据比较,表3为根据五家上市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数据所计算出的财务指标。

表3 五家上市公司筹资能力财务指标

五粮液集团资产负债率最低,其余三个比率都是最高,说明该企业负债少而且资产流动性强,相对而言,五粮液集团的筹资风险较低,证明其筹资决策及政策执行比较科学有效。在资产计价时,低估资产会拉大资产负债率,可以适当控制财务风险,在财务分析时,可以加强企业管理层对资产负债率的关注度,这样更容易做出稳健的财务决策。

(二)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对投资者未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在整个投资过程中会承受损失的风险。企业管理层缺乏风险意识,领导经常性的采用凭主观判断决策的方式,导致了投资管理失败;治理机构制度不健全,缺少完善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进而影响企业集团的发展。例如,股票价格下降,债券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房地产价格下跌等都是投资风险。

稳健性原则有抑制投资不足的作用,同样,稳健性也对过度投资有抑制作用,它能减少投资和自由现金流的敏感度,降低自由现金流较多的公司的投资规模,表明会计稳健性能够良好的抑制低效率投资。稳健性主要是对金融资产过度投资的抑制,而相对于实物投资、金融资产投资的动机等的抑制更具有隐藏性和风险性。

(三)资金收回风险

资金收回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产品实现销售的过程,目前企业的销售有现销与赊销两种情况,赊销最大的好处是能促进销售,但同时也增加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企业资金回收的风险。因此,如何正常的进行赊销而且能够避免由此产生的过高的资金收回风险,就成为销售管理的核心。

一般而言,企业对资金收回风险的分析主要从资产报酬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率等几个方面分析,表4中给出了五家上市公司在这些方面的对比数据。

表4 资金收回风险分析

资产报酬率越大说明财务风险越低,企业经营状况越好。营业收入净利润率越高表示企业盈利能力越强。从表4可以看出,茅台的四项指标都处在最高水平,说明该企业的盈利能力相对较强,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保持高质量的报酬率证明该企业避免及控制财务风险的能力越强。

稳健性原则对资金收回活动的意义就在于,在进行销售决策时,可以充分利用稳健性原则对购货方制定适当的信用标准,既不能制定过于严格的标准导致销售数量的减少也不能为了增加销售行为而降低标准,并且充分估计签订的赊销订单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收回风险。

(四)股利分配风险

股利分配风险是指利润分配方法对企业今后的日常经营活动运转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假设企业效益良好、资金周转正常,若企业能够合理分配收益,会提高企业的声誉,调动投资者积极性。但一旦收益分配方案与企业的具体要求不相符,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和再生产。

根据经济学基本理论,将股利支付的各种成本和效益进行加总,利用成本函数和效用函数,当支付股利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效用相等时,股利支付水平就达到最优状态。但是成本并不是确定的数额,它随着企业各方面情况及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而在实务操作中真正进行股利支付的定量又有一定难度。表5为四家上市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股利的数据及其股东权占总资产的比率。

表5 股利分配

表中看出茅台支付给股东的股利时最多的,当然它的股东权益所占比例也比较高。从上述的理论研究中得出,适当的股利支付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和对股利分配风险的控制,因此,对于四家企业的股利支付方案的评估还要将其与企业实际情况联系起来对比。对于企业而言,没有完全能够满足企业要求的股利支付政策,只有选择与企业相互适合的股利支付方式。

四、利用稳健性原则控制财务风险的对策

(一)正确实施稳健性原则

会计稳健性有助于抑制投资不足和投资过度,代表着未来会有更好的收益、更少的资产减值、较少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这些发现让我们对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信心倍增。要重视稳健的会计信息产生的积极作用,尤其在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和改善公司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系统,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财务重述现象[6]。

(二)运用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法

企业需要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充分考虑各种变化中的因素对决策产生的影响。比如企业在筹资过程中要慎重的选择筹资方式,债务融资虽然可以利用财务杠杆,但是若债务规模过大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隐患,因此企业要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切实于本身的条件,综合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偿债能力,采用恰当的债务融资模式,保证企业的资本结构能够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7]。

(三)建立财务预警系统

企业中应当建立成熟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的财务预警系统。该系统以企业电子信息化为基础,根据企业财务报表及其他的财务资料所提供的信息,利用经济学、金融方面的理论知识,通过设置和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在企业面临财务危机之前预先进行分析检测,确定危险指数。如果某指标接近临界值就可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尽量减少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这也是企业贯彻执行稳健性的体现。

五、结论

理论上,质量比较高的会计信息应该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对经济运行效率起到提高的作用,但是在实践操作中的影响又会因情况而定。稳健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不能高估资产和收益,不能低估负债和费用,毫无疑问它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使得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认清企业现任,理性分析和投资,使各自利益最大化。对于稳健性原则对财务风险决策产生的影响,并不是完全正相关,利用稳健性原则时,需要注意适当适量,不能只认为稳健性原则能够改善经济运营效率,在过度谨慎之后,会对资源配置效率以及决策效用方面产生负面的影响。企业管理人员应当重视稳健性对财务风险的影响,在研究企业经营环境对财务风险的影响时,也需要注意会计方法的使用对财务管理活动的意义。控制财务风险的过程中,不仅要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监控和内部控制,更要利用稳健的会计准则减轻财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张志宏.试论稳健性原则及其现实运用[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146):76-82.

[2]赵迅周.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6,(143): 83-86.

[3]刘弋雁.试论企业财务风险对经营决策的影响[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

[4]王志杰.论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J].商场现代化,2006,(27): 318-318.

[5]范红云.论企业筹资风险的根源及防范[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59-60.

[6]徐全华.会计稳健性与公司投资决策研究[D].暨南大学:徐华全,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