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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通运输经济,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动态评价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of the benefit of investing in transpor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economic benefit of investment transportation of evaluation method to dynamic evaluation method is given priority to, static evaluation method is complementary, for actual traffic transportation project investment options laid a theoretical foundation.
Keywords: transportation economy, the evaluation index, evaluation method, the dynamic 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F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投资是指为达到预期目的而投放资金的行为,是一种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投资是每个社会从它的社会总产品的积累资金和补偿资金中拿出一定的份额从事监理生产和恢复生产,以实现社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扩大再生产的经济活动。
投资效益分析也叫效益成本分析,它是通过各个备选项目或备选方案的全部预计成本和全部预期效益的现值的比较,从而作为决策者进行评价备选方案的一种方法。由于社会资源的有限性,投资效益分析的着眼点在于“优选”。
1运输投资经济效益概念
经济效益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取得的劳动成果与消耗和占用的劳动之比。用公式表示见公式(1)。这里所指的消耗或者投入,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投入,从价值的角度看,表现为一定量的资金消耗投入。成果或者产出,则是可以看成是形成的直接成果,比如说竣工的项目、生产能力或者工程效益等等,也可以是产出的最终成果,如产品的产量、利润、国民收入等等。
(1)
对公式(1),当比值为正的时候为正效果,反之为负效果。正比值越大,经济效益也越大。可知,投资经济效益反映了人们投资活动预期目的的实现程度,是对投资规划、决策和投资实施、回收进行的检验和评价,可作为投资活动优化和失误的量的尺度。
2 交通运输投资经济效益评价的特点
交通运输项目包括铁路、水运、公路、民航和管道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它的经济评价具有下列特点:
(1)运输项目前期投资大、建设期长、网络效益高、收益主体广、外部效果显著。
(2)运输项目经济评价已改以经济效益费用分析为主,有经营收入的项目需要进行财务分析,重大的交通运输项目必须进行区域经济与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3)运输项目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改善网络结构、扩大网络运输能力而产生的正常运输量、转移运输量和诱增运输量所引起的节约运输费用、节省运输时间、减少交通事故、降低设施设备维护养护费用、改善运输服务质量等方面。
(4)运输项目的饿区域经济或者宏观经济影响效益主要体现在改善路网结构、促进资源利用开发、推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
3交通运输投资经济效益的评价方法
我们按照投资经济效果是否考虑费用和收益的时间因素,可分为静态计算和动态计算两种方法。静态方法不考虑费用和收益的时间因素,动态方法考虑。动态方法计算特点是要考虑项目整个寿命期间资金投入和产出时间不同所带来的经济影响,即前述的时间因素的影响,以保证所有价值计算都建立在等值可比的基础上。
(1) 静态评价方法
以往的投资项目效益的评价一般都采用的是静态评价方法,就是不考虑时间因素的影响。静态评价计算方法计算简单、省力、直观,可对时间较短的简单项目或者可作为复杂项目的初步判断、估计阶段。但是静态评价方法的缺点是不能够反映整个建设期以及寿命期间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也不能够反映整个经济活动中资金的时间价值。
(2)动态评价方法
相对于静态法来说,动态评价方法即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所谓资金时间价值,就是计算资金的利息。动态评价方法考虑了投资项目在整个建设期及寿命期间资金投入和产出因时间不同而带来的时间因素影响,它使得所有的价值计算都建立在等价可比的基础之上。
4交通运输投资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
静态评价方法采用的指标主要有单位投资、单位成本、利润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产量、单位耗能、静态投资收期以及投资效果系数等等。
由于交通运输投资经济评价中主要以动态评价为主,笔者下面主要介绍动态方法的评价指标。动态评价法评价交通运输投资项目的效益,主要指标包括有净现值、净现值率、平均年费用指标、必要运费率、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等。
(1)净现值(NPV)
净现值是指按照行业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社会折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折现到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它是考虑项目在计算期内盈利能力的动态评价指标,表达式为:
(2)
其中: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i――社会折现率;
n――计算期。
若NPV≥0,则表明该投资项目能获得净盈余,投资项目可接受;反之,说明投资方案不可取或需要改进。利用净现值可对多方案进行必选,净现值最大为最优方案。
(2)净现值率(NPVR)
净现值率又称为净现值指数,是指净现值与投资现值之比。计算公式为:
(3)
其中:NPV――净现值;
Ip――投资方案的全部投资的现值
净现值率说明投资方案单位投资所获得的超额净效益。它的值越高,说明该方案的投资效益越好。因此,以净现值率进行方案比较时,以净现值率较大的方案为佳。
5 结论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相互依存、紧密相连。交通运输经济投资效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重大。如何有效合理的安排交通运输经济投资,选择有利投资方案,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贡献。本文介绍了投资效益的方法和评价指标,为正确选择投资效益大的方案奠定了理论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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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马继烈.交通运输与经济发展的相关关系山[J].综合运输.1998(5)
【关键词】 营运资本; 过度投资; 投资效率; 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4-0018-05
一、引言
营运资本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959家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末存货总额刷新1.14万亿元历史高点的背景下,如何有效评估企业营运资本管理效率、优化营运资本管理路径,成为化解产能过剩、激活存量资本的重要实践入口,也是当前经济转型背景下,激发实体经济资本循环效率、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着眼点。
通过回顾现有研究成果,笔者发现,有关营运资本管理的研究实践基本涉及以下几方面:第一,营运资本的概念及其管理内涵(杨雄胜,2000;王竹泉,2007);第二,营运资本(需求)的决定因素分析(Chiou和Cheng,2006;Nazir和Afza,2009);第三,营运资本绩效指标(如CCC)与企业业绩的关系分析(Deloof,2003;Teruel和Solano,2007);第四,营运资本策略激进度分析(袁卫秋,2012);第五,营运资本需求的动态调整分析(吴娜,2013);第六,基于营运资本的财务预警分析(李梁坚等,2013)。
尽管上述研究分析了营运资本的静、动态管理特征及波动规律,营运资本与经营业绩及财务风险的关系,但有关企业营运资本是否存在最优规模、是否存在过度投资、是否会冲击企业固定投资效率等问题鲜有文献进行系统研究。然而,对上述问题的解读却能揭示营运资本自身的管理效率及其与企业固定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从而将营运资本的管理内涵和研究边界从企业“风险管理”拓展至企业“效率管理”,并为全面反思营运资本管理价值提供方法与视角。为此,本文第二、三部分将构建检验营运资本是否存在最优规模及是否存在过度投资的实证模型,从而为解读营运资本自身管理效率提供实证逻辑;第四部分将构建附加营运资本平滑作用的投资效率检验模型,从而为刻画营运资本对投资效率的影响作用、揭示营运资本管理价值提供实证思路;第五部分则提出未来研究方向及与之匹配的教学框架。
二、对营运资本是否存在最优规模的检验设计
本文采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差”来衡量企业净营运资本规模(NWC)。在企业财务管理实践中,NWC通常作为衡量短期偿债能力与短期流动性的指标,从NWC的组成结构上看,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存货、净商业信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如金融资产)。
首先,就存货而言,企业通常会出于平滑生产等动机而保持一定的存货规模,尽管这一规模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冲击,但以S-s策略为代表的存货管理框架证明了企业对存货的管理过程应遵循一个基本的管理边界,即存货管理存在最优规模(Kahn,1992)。
其次,就商业信用而言,Emery(1987)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商业信贷存在一个最优水平,在该水平下,商业信用净投入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吕晓燕等(2011)也发现企业盈利能力与商业信用规模呈非线性关系,即随着商业信用的扩张,风险与收益不断背离,企业盈利能力反而受到更多的风险约束,因此,商业信用投资也存在一个最优规模。
最后,就现金而言,权衡理论认为存在最优现金持有量,Faulkender和Wang(2006)证明了现金持有的边际价值会随持有量的增加而递减,即公司的现金持有应存在最优水平。
上述三方面从侧面证明了净营运资本(作为上述要素的总体变量)的管理过程也必然涉及一个如何在成本与收益之间权衡的过程以及由该过程所决定的最优水平。然而,上述预期仅是对理论逻辑的反映,但对于企业现实管理实践而言,是否也能满足这一预期呢?换言之,如何从实证角度来验证营运资本确实存在最优规模呢?为此,本文通过借鉴营运资本决定分析(Nazir和Afza,2009),提出如下用于检验最优规模存在性的实证模型:
TQit = ?琢 + ?茁1TQit-1 + ?茁2NWCit + ?茁3NWCit2 + ?茁4SLGit +
?茁5SIZEit+?茁6LEVit+Ind+?滋i+?着it (1)
模型(1)中,TQ表示托宾Q,通过企业“市场价值/账面价值”来计量,该变量用于企业投资机会;SLG表示销售增长率,企业成长性;SIZE表示企业规模,通过营业收入的自然对数来计量;LEV表示财务杠杆率,通过负债/所有者权益来计量;Ind为行业虚拟变量,用于分离行业差异;?滋i则表示个体异质性。模型(1)的检验方式如下:若企业净营运资本水平(NWC)与托宾Q之间呈倒U型关系(即?茁2为正,?茁3为负),则说明企业营运资本管理过程也满足存在最优规模的预期,且倒U型的拐点反映了最优规模的位置。
三、对营运资本是否存在过度投资的检验设计
由于营运资本各个组成部分的流动能力并不相同,因此,笼统地分析其投资效率,容易造成方法论偏误。为此,本文参考王竹泉等(2007)的分析,将营运资本按照流动能力划分为两部分:经营性营运资本(ORWC)和流动性营运资本(LRWC)。其中:
ORWC=(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薪酬+应付税费+其它应付款)
LRWC=(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短期借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息)
由于ORWC更能反映企业经营状态,因此,本文有关过度投资的检验设计也集中于ORWC。在借鉴Kaplan和Ruback(1995)及Kieschnick等(2006)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通过求解企业净现值最大化问题来得到最优ORWC的边际价值等式,并利用这一等式构造用于检验是否存在过度投资的实证模型。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净现值计算法可知:
PVF(0)=CASH(0)+■■
其中,PVF(0)为当期公司价值,CASH(0)为当期现金资产的价值,CCF(t)是需要经收益率调整的各期资本现金流。上式可进一步表示为如下形式:
PVF(0)=CASH(0)+
■■
上式中,OCF表示经营性现金流,且OCF=REV-EXP+OTH。其中,REV表示净收入;EXP表示产品销售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税费之和;OTH表示折旧与摊销;INVL表示固定资产投资;INVORWC为经营性营运资本投资;INVNFA表示净金融资产投资,即LN(净金融资产期末存量-期初存量)。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规定及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本文最终按如下方式定义“净金融资产”(NFA):
NFA=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四项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期应付款。
由上述定义可知,INVNFA包含了INVLRWC。
为简化分析,假定现金流以恒定速率g增长,于是得到如下等式:
PVF(t)=CASH(t)+
■,
其等价为:PVF(t) = CASH(t) + OCF(t + 1)■ -
INVL(t+1)■-INVORWC(t+1)■-INVNFA(t+1)■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存在如下等式:
E(PVF(t)/X)= ?茁0 + ?茁1CASH(t) + ?茁2OCF*(t)+ ?茁3INV*L(t) + ?茁4INV*ORWC(t) + ?茁5INV*NFA(t),其中:
OCF*(t)=OCF(t)■,INV*L(t)=INVL(t)■,INV*ORWC(t) = INVORWC■,INV*NFA(t) = INVNFA(t)■
根据上述逻辑关系,可构建如下实证模型:
PVF(i,t)=?茁0+?茁1CASH(i,t)+?茁2OCF*(i,t)+?茁3INV*L(i,t)+
?茁4INV*ORWC(i,t)+?茁5INV*NFA(i,t)+?着(i,t) (2)
其中,经营性营运资本投资(INVORWC)的边际价值可通过下式表达:
■=■■-■=■-1■=?茁4
由于价值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0,等价于■=1。因此,最大化条件下,?茁4=0。当?茁4
四、对营运资本如何影响固定投资效率的检验设计
(一)营运资本管理影响企业投资效率的微观机理
Fazzari和Petersen(1993)的研究表明,一个频繁波动的投资过程,会使企业承受高昂的调整成本,从而降低企业投资效率。因此,厂商总是努力维持稳定的固定资产投资路径,降低投资波动。但融资约束很可能阻碍这一目标的实现。因为,具有融资约束的厂商经常无法通过合理的成本,借助外部融资抵销掉现金流短缺所导致的固定资产投资波动,然而,即使是具有融资约束的公司,也可以通过调整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来抵销现金流冲击对固定投资的影响。例如,厂商可以使用流动资产为短期借贷作抵押,也可以通过加速商业信用及存货周转来降低净营运资本需求并释放短期流动性,从而稳定固定投资,降低由固定投资过度波动所导致的效率损失。
综上,由于营运资本投资与固定投资具有现金流竞争效应,因此,企业释放营运资本来缓解现金流约束行为(即营运资本平滑效应)的存在,为避免过度的固定投资波动提供了调节机制。换言之,营运资本平滑机制的存在,有助于企业降低调整成本,提高投资效率。
除上述理论逻辑的支持外,现有文献在实证上也广泛证实了营运资本管理与企业经营绩效(Garcia-Terual和Solano,2007)以及股东价值(Kieschnick等,2009)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从而间接证明了营运资本平滑效应对企业价值与企业投资效率的调节与促进作用。
(二)有关营运资本影响企业投资效率的检验逻辑与实证设计
参考Chen(2011)、靳庆鲁等(2012)的研究设计,本文采用“投资―投资机会”敏感性来表示企业投资效率,并通过营运资本投资与投资机会的交叉项来检验营运资本对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效应,具体实证设计如模型(3)所示:
Iit=?茁0+?茁1CFit+?茁2ROEit+?茁3?驻NWCit+?茁4?驻NWCit*ROEit+
∑Controls+?滋i+?着it (3)
上式中,I和CF为经总资产调整后的固定投资与内部现金流;ROE为净资产收益率;?驻NWC为NWC的年度增长率;∑Controls主要包括:Size(规模)、Age(上市年龄)、Lev(杠杆率)、MB(市值账面比)、Ind(行业控制变量)。模型(3)中各回归系数的意义如下:
?茁2为固定投资对投资机会的敏感性,该敏感性越高,说明投资机会的变化越能有效地被反映到投资水平上,这意味着企业或者减少了对投资机会的遗漏(如融资约束得到改善),或者减少了那些不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支出(如问题得到改善),但无论属于上述哪种情况,?茁2越高都意味着企业投资效率越充分。
?茁3表示营运资本对固定投资的平滑水平,参考Fazzari和Petersen(1993)的实证分析,平滑效应若存在,则?茁3应显著为负,从而说明固定投资与营运资本投资具有资本竞争效应。
?茁4为营运资本投资与ROE的交叉项系数,它表示营运资本对投资效率的扰动作用。
模型(3)的检验方式如下:首先,?茁3应显著为负,即平滑效应显著成立。其次,?茁4应为负,即企业平滑水平越高(?驻NWC越低)则“投资――投资机会”敏感度越高,投资效率越充分。此时,平滑效应对提升企业投资效率具有正的影响作用;反之,则具有负的影响作用。
五、对上述研究过程的拓展分析与教学框架设计
在现实营运资本管理实践中,企业营运资本投融资决策的制定往往更加复杂。因为,营运资本管理决策不仅取决于企业自身的财务条件及成长性条件,还与外生的宏观经济周期及宏观经济政策紧密相关。以营运资本平滑效应为例,平滑水平的高低往往与货币政策的松紧具有较强的负相关性。货币政策越宽松,企业融资约束程度往往越低,此时,为缓解现金流约束而释放营运资本的平滑效应也就会相应地降低。可见,营运资本管理决策不仅需要考虑企业内生因素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外生条件的调节作用。因此,其管理决策最终将是内、外生“能动性”双重影响下的结果,需要将宏观因素纳入微观财务行为的研究过程,即需要构建综合的宏微观综合研究框架来刻画企业营运资本管理逻辑。
图1结合营运资本平滑效应,描述了上述综合研究框架的基本结构。
■
事实上,可以将上述研究框架视为一个教学框架,其中,“营运资本平滑”为主要教学(研究)线索,“货币政策”与“计量分析”作为两个教学(研究)“切面”,二者被“织入”到主干教学(研究)结构中来。与传统平面化的教学结构不同,学科之间不再单纯呈现为一种“独立式结构”,而是通过切面化设计,实现了“二维交叉结构”。本文将这一教学(研究)方法称为切面式教学法,该方法强调“横纵”不同类型知识的“交叉性”。有关“切面式”教学(研究)法的概念及其应用案例分析,可参见于博(2013)的分析。
切面式教学(研究)的难点在于:如何寻找不同理论体系之间的交叉点。在本例中,就是如何寻找“营运资本平滑”与“货币政策切面”及“计量分析切面”之间的关系逻辑,前者将为交叉研究提供理论逻辑与实证思路,后者将为交叉研究提供具体方法支持。
图1中,织入点①用于描述货币政策与营运资本平滑的理论与实证关系;织入点②则用于描述研究过程所涉及到的计量分析方法。与织入点①相关的实证模型如下:
Iit = ?茁0 + β1CFit + ?茁2ROEit + ?茁3?驻NWCit + ?茁4MPt +
?茁5MPt*?驻NWCit+∑Controls+?滋i+?着it (4)
上式中,MP表示货币政策(可通过人民币信贷增速或M2增速来计量),其与?驻NWC的交叉项系数能够检验宽松的货币政策是否对营运资本平滑具有缓解效应。因为,若缓解作用存在(即宽松货币政策能够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来有效降低营运资本平滑水平),则?茁5应为正,即正向影响代表平滑效应的?茁3,而?茁3的升高恰恰说明平滑程度的降低(因?茁3为负)。
与织入点②相关的计量及统计方法如下:
由于营运资本作为企业内生投资决策不可避免地具有内生性特征,因此,在模型(4)的估计中,需要采用IV/2SLS或IV/GMM来实现,这部分体现了主干结构与计量切面的交叉。同时,考虑到不同融资约束水平(分组)的企业在应用营运资本平滑策略时,很肯定存在系统性差异,即存在基于融资约束分组的异质性特征,故可通过One-Way ANOVA及Tukey’s HSD等方差分析方法,对营运资本投资(即?驻NWC)的行业异质性及融资约束分组异质性进行差异检验,从而将统计分析纳入计量切面,并应用于研究实践。
提供上述综合研究框架的意义在于:该研究框架并不需要涵盖每个切面所涉及的庞大知识体系,而是只需抽取出与主干研究结构(图1中的纵向结构)能够形成交叉的研究内容(即“织入点”),并把不同“织入点”连结而成的研究线索作为研究重点。由于这样的二维结构更强调主干结构的核心地位,而主干结构通常具有“问题导向”特征,即每个主干问题通常都围绕特定经济问题或管理问题(本例中为营运资本平滑效应)而提出,所以,综合性研究框架在解决现实经济问题方面往往具有更清晰的目标、结构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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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调水工程;投资分摊;费用分摊;产生机制;两部制水价
中图分类号:F407.9;TV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1683(2014)06-0167-06
1 研究背景
区域调水是解决水资源分布与需求不匹配、区域性缺水的重要措施之一。调水工程投资费用分摊是确定调水工程项目开发规模的基础,是分清调水工程各受益地区和部门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大小的重要前提,是调水工程水价测算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查、核定调水工程水价的基本依据。在工程规划设计阶段,水价是判断调水工程财务可行性、影响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工程运行阶段,水价是影响调水工程收入、协调供水方与受水方关系的重要纽带。
根据以往的调水工程经验,调水工程的成本和供水价格往往高于当地水源工程的成本和供水价格,如果完全采用按水量计算水费的单一制水价,受水区用水户往往会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优先使用当地便宜水源,尽量少用外调水源,这样就会产生调水工程的供水量比设计值显著减少、售水收入比预期收入显著减少等问题,从而导致调水工程财务运行困难。鉴此,国内外普遍采用两部制水价解决上述问题[1-4]。
早在20世纪末,叶永毅[5]就对我国早期调水工程的经济风险问题做了深入调查分析,21世纪初也有一些学者对引黄入晋工程的经济问题做过调查分析[6-8],其均对调水工程实际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经济问题与财务风险提出过诸多建议。但在近年来的水价测算工作中,人们很少关注影响水价的各种要素的时间变化过程以及各项成本费用的产生机制,往往造成测算水价比工程运行后实际成本明显偏低、运行初期发生超预期财务困难等问题。本文将根据调水工程各项成本费用的产生机制和水价要素的时间变化过程构建相应的投资费用分摊和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力图使计算结果更合理、更符合实际。
2 调水工程的投资费用分摊方法与步骤
调水工程的供水成本主要由投资和运行费两部分构成,前者是供水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及递延资产摊销和长期贷款利息净支出;后者是工程运行期间每年需要支出的经常性费用,包括原水费、水资源费、工资福利费、工程维护费、管理费、动力费、流动资金短期利息净支出和其他费用等,这些费用受取水量、供水渠长度、管理方案等影响[9]。调水工程的供水投资费用分摊包括地区分摊和部门分摊两个层次,在实际操作时,可先进行各受益地区之间的分摊,然后将各受益地区分摊的投资(费用)继续分摊至该地区的各受益部门,也可根据需要先在各受益部门之间分摊,再将各受益部门分摊的投资(费用)继续分摊至该部门的各受益地区。
水价要素是指水价中所包含的各种组成成分,亦可理解为水价构成要素,如投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等。对于一个具体的供水工程而言,这些要素均是随时间变化的,因此供水水价也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在投资费用分摊与水价测算过程中,应当体现这些水价要素的动态变化过程,从而使分摊过程与测算过程更符合实际情况。
2.1 投资分摊
2.1.1 投资分摊原则
投资分摊应遵循“谁受益,谁分摊”的原则,只为某一口门(行业)服务的专用工程投资由该口门(行业)独立承担;同时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口门(行业)服务的共用工程投资由这些口门(行业)共同分摊。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某些行业不参与某些投资费用分摊的情况。例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农业供水工程为非盈利公益性项目,不考虑贷款,全部为资本金,因此农业用水只分摊资本金,不分摊贷款和建设期利息,由非农业供水分摊剩余资本金以及全部贷款与建设期利息。
2.1.2 投资分摊方法
各口门的投资分摊一般可按各口门的分配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进行。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在调水过程中存在的输水损失,可看作各区段的“专用工程”,其投资应由这些区段上的口门自行承担,因此投资分摊宜采用毛供水量[10];其次,在我国以往的调水工程实践中,供水量往往在工程运行若干年后才能达到设计供水量,而运行初期供水量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因此投资分摊宜采用调水工程正常运行年份的多年平均可调水量(一般为设计供水量);最后,由于工农业供水的保证程度不同,在进行投资分摊时就不能单纯按照工农业用水的毛供水量进行分摊,而应该按照考虑供水保证程度后的加权水量进行分摊。供水投资分摊的步骤为:(1)划分工程分项或区段;(2)核算各分项或各区段的工程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建设期长期贷款利息;(3)确定各分水口门的毛供水量与加权水量;(4)确定参与各分项工程投资分摊的口门与投资分摊比例;(5)投资分摊;(6)结果检查。各步骤中涉及的计算公式有如下。
式中:I为调水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总额;Ii为第i个工程分项的固定资产投资额;m为工程分项总数。
式中:CWj为第j个口门的加权水量;Pk为第k个行业的供水保证率(认为同一行业在不同地区的供水保证率是相同的);Wj,k为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的毛供水量;s为行业总数。
式中:AIi,j,k为第i个工程分项分摊至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t为参与第i个工程分项投资的口门总数。
式中:AIj,k为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所分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自此可得到不同口门不同行业的投资分摊比例。
用同样方法在各口门非农业供水间分摊建设期长期贷款利息。分摊结束后应对计算结果逐一检查,确保分摊结果正确。
2.2 费用分摊
2.2.1 各种费用的产生机制与分摊原则
调水工程各项成本费用的产生机制是不同的。例如,折旧费是由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应按分摊的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分摊;水资源费是国家为了保护水资源,体现水资源价值与有偿使用原则而向用水户或用水单位征收的费用,一般来说仅与毛供水量有关;工资福利费是从事供水系统生产维护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其执行标准与地方工资福利水平有关,而人员数量与岗位要求则受工程规模影响较大;工程维护费是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大修理费与日常维护修理费,通常按照审核后的固定资产原值核定[11],也与工程投资规模直接相关;动力费是工程维护运行期间实际消耗的原料、燃料、辅助材料、动力等费用支出,目前主要指调水过程中因提水产生的电费,与提水量和提水电价直接相关。由此看出,调水工程各项运行费用的核算与征收过程是由其费用产生机制决定的。因此在进行调水工程费用分摊时,应该结合各项费用的产生机制,按照不同的标准逐项分摊,而不能简单地利用供水量数据进行分摊。
与投资分摊原则相同,费用分摊也遵循“谁受益,谁分摊”的原则。例如专为某一调水支线提水而修建的提水工程,其在运行期间的电费就应由这一调水支线上所有口门共同承担,而与其他口门无关。
2.2.2 费用分摊方法
在进行供水费用分摊时,应根据费用的类型与特点,利用不同方法进行分摊。费用分摊的步骤为:(1)确定运行费用构成与计算基准,选取计算参数;(2)计算运行期每一年的各项费用与总运行费;(3)根据各项费用的产生机制确定分摊标准;(4)确定参与各项费用分摊的口门(行业)与费用分摊比例;(5)费用分摊;(6)参数复核与结果检查。涉及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t)为运行期第t年的总运行费;Ci(t)为第t年第i项运行费;m为运行费总项数。
式中:ACi,j,k(t)为运行期第t年的第i项运行费分摊至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的部分;Bi,j,k(t)为第t年第j个分水口门第k个行业在分摊第i项运行费时的分摊比例。
式中:Fi,j,k(t)为运行期第t年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根据第i项费用的产生机制确定的分摊变量依据,譬如毛供水量、固定资产投资额或其他费用;n为口门总数;s为行业总数。
分摊结束后应对各项运行费的计算参数重新复核,确保在国家相关规范的允许范围之内。此外还应对计算结果逐一检查,确保分摊结果正确。
3 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
3.1 不同行业水价测算的政策要求
根据国家经济政策以及用水户的承受能力,水利工程供水实行分类定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供水对象分为农业用水价格和非农业用水价格;农业用水价格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非农业用水价格在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和依法计税的基础上,按供水净资产计提利润,利润率按国内商业银行长期贷款利率加2至3个百分点确定[12]。
在实际操作中,也可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13]给定的供水工程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即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标准核算非农业供水利润。
3.2 两部制水价与单一制水价的关系
单一制水价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供水工程所采用的水价体系,其有利于从整体上衡量和判断工程的供水水价是否符合国家水利产业政策对准公益型项目的要求,是否能够抵偿成本、正常缴纳规定的税费和达到供水企业最基本的盈利标准。两部制水价是为解决以往调水工程水价机制不合理、工程实际售水量远低于预期售水量以及工程财务运行困难等问题而提出的水价体系。两部制水价与单一制水价的关系是:先计算单一制水价,再计算两部制水价。即:在预期售水量的基础上,由合理的单一制水价确定供水工程合理的盈利水平和预期售水收入;以这个合理的盈利水平和预期售水收入不变为前提,两部制水价将售水收入即总水费分成了与各年实际售水量无关的基本水费和与实际售水量有关的计量水费,水价也分成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两部分。
3.3 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
调水工程两部制水价测算应遵循的总原则是:(1)由于政策规定不同用水行业的供水利润率不同,不同行业供水应分别测算两部制水价;(2)每个行业供水的基本水费与计量水费之和等于按照该行业供水的单一制水价和净供水量计算的总水费;(3)每个口门每个行业的基本水费与计量水费之和等于按照该口门各行业单一制水价和净分配水量计算的总水费;(4)每个行业所有口门应缴水费之和等于整个工程该行业供水应收的总水费。
两部制水价中将总水费划分为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有多种方法。本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水价核算规范的规定划分[12]:两部制水价包括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基本水价按补偿职工薪酬、管理费用和50%的折旧费、修理费的原则核算。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以外的其他供水生产成本、费用以及计入规定利润和税金的原则核算。
对不同行业测算水价时,首先根据该行业分摊的成本费用、还贷、税费、利润、供水量等水价要素的变化过程,逐年或逐阶段试算整个工程该行业的单一制水价和总水费;然后按照两部制水价的测算方法,根据整个工程的单一制水价和各项费用测算逐年或逐阶段的两部制水价;再根据各口门分摊的成本费用测算每个口门该行业的的单一制水价和口门水费;最后根据口门的单一制水价、水费和各项成本费用,测算各口门的两部制水价。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式中:Fk(t)为运行期第t年整个工程第k个行业的总水费;CFk(t)为第t年整个工程第k个行业的总基本水费;MPk(t)为t年整个工程第k个行业的综合计量水价;NWj,k为第t年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的净供水量。
式中:ACFj,k(t)为运行期第t年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的基本水费;CPj,k(t)为第t年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在该行业供水成本费用分摊中的比例。
式中:AMPj,k(t)为运行期第t年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的计量水价;AFj,k(t)为第t年第j个口门第k个行业的水费。
4 实例研究4.1 工程介绍
产芝水库调水工程位于山东省境内,工程任务是利用大沽河干流中上游的产芝水库与北墅、高格庄水库水源联合调度,配合相应工程措施向青岛市的即墨市、城阳区和崂山区供水。工程总投资为50 786.01 万元,含建设期利息2 662.46 万元。工程建设期为2012年-2013年,设计2014年通水,设计供水规模为3 650 万m3/a,扣除输水损失后的净供水量为3 467.5 万m3/a。从上游至下游四个分水口门的净分配水量分别为:华山水厂730 万m3/a,黄家山水厂1 095 万m3/a,江家庄水厂1 095 万m3/a,大桥水厂547.5 万m3/a,全部为城市用水。预期供水量过程是:运行期前两年的供水负荷为设计供水规模的50%和75%,从第三年开始供水负荷达到100%。还贷期为2014年-2020年,运行期为2014年-2043年,计算期为2012年-2043年。该工程的系统概化图见图1。
4.2 投资分摊
本文只研究由该工程调水至各自来水厂分水口门的供水成本与原水水价,不进行城市供水行业细分。根据各口门的毛供水量分配比例并利用式(1)至式(4)对工程投资进行分摊,分摊对象见表1,分摊结果见表2。
各口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分摊比例为:华山水厂12.4%、黄家山水厂27.0%、江家庄水厂37.9%、大桥水厂22.7%。
4.3 费用分摊
产芝水库调水工程的供水水价由供水成本、利润和税金三部分构成。供水成本包括折旧费、运行费和贷款利息,其中运行费包括水资源费、原水水费、燃料动力费、职工薪酬、水质检测费、维护修理费、管理费和固定资产保险费等。根据各项费用的产生机制,各口门间的分摊方法是:折旧费、贷款利息、职工薪酬、维护修理费和固定资产保险费按固定资产投资分摊比例计算;水资源费、原水水费、水质检测费和管理费按水量分配比例计算;燃料动力费先按照各加压泵站计算,每一泵站的燃料动力费再在服务的各口门间按照净供水量进行分摊。各口门的供水成本分摊结果见表3。
4.4 水价测算
该调水工程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其中所得税以供水毛利润为计提基准,其余税金均以增值税为计提基准。为了控制水价的短期涨幅,以较低的利润水平进行水价测算,运行期平均所得税税后利润占平均净资产的百分比按商业银行长期贷款利率加2个百分点计算,即净资产利润率为9.05%,同时以计算期内供水工程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的要求验证供水利润水平的合理性。水价测算结果见表4。
经过测算,基础方案和贷款方案的运行期平均净资产利润率分别为9.09%和9.06%,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分别为6.44%和7.08%,说明两个方案的价格水平是符合相关利润率水平规定的。
基础方案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水利产业政策与水价测算规范测算出的水价结果,调水工程完全依靠售水收入补偿供水成本、缴纳税费、偿还贷款并考虑合理盈利。该方案有些年的价格水平很高,实际上较难被接受,并且各年水价不同,现实中也不可能每年都进行价格调整,可操作性较差。为此,本文设计了一套改进方案,即短期贷款方案。此方案并非严格依据当年成本确定当年水价,而是将运行期划分为若干阶段,每一阶段采用同一个水价。若某年资金不足,就采用短期贷款补充,上年借下一年还,不够再借。2014年和2015年分别借款2 851万元和1 068万元,2016年-2020年平均每年还贷847万元(包括短期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本付息总额5 083万元。该调水工程的单方水成本与水价的变化过程见图2。表4显示短期贷款有效降低了运行初期各年的水价,前两年分别降低了31.5%和11.3%。
如果不考虑包括还贷约束在内的水价要素的变化过程,直接按照达到设计供水规模的情况计算,该工程在整个运行期的单一制水价均为4.40 元/m3,两部制水价中的计量水价为3.66元/m3,分别比基础方案第一年的价格低48.4%和49.7%。供水企业和政府物价部门看到这样的水价测算结果,会比较乐观,但是在该工程的实际运行初期一定会非常被动。
5 结语
投资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是决定调水工程投资费用分摊结果合理与否的关键因素,更是保证调水工程水价测算结果可靠性、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前提。在调水工程实际运行过程中,工程供水量、供水成本费用以及相应的税金通常是变化的,因此投资费用分摊和水价测算都应该体现此变化过程。本文提出的投资费用分摊和两部制水价测算的方法,在分摊时考虑了各项投资费用的产生机制,保证各受益方得到更加合理的分摊份额,提高了分摊结果的可接受性;成本费用和水价测算时,反映了水价要素的动态变化过程,给出的水价更符合实际,特别是提前揭示了运行初期显著的高成本、高水价问题,更有利于有关方面预先准备应对策略。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并没有涉及水价的可行性论证问题,而合理的水价制定还应考虑受水区现行水价的衔接、受水区用水户的水价承受能力、物价动态变化等诸多因素。如果调水工程的水价明显高于用水户同期可接受水平,则必须准备足够的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否则说明该工程的建设时机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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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投资、造价审核、控制、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占了很大的份额,这就要求包括政府机构的建设单位等业主对建设工程的投资进行控制,在这个过程中,有项目取舍、设计方案、施工阶段等等方面的决策控制,但不管哪一方面的控制,都与造价息息相关,如果工程造价出现偏差,就会对领导决策、设计方案、施工方法的选取提供错误的依据。工程造价审核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常用且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所以对建设工程造价审核是很重要的,现笔者对造价出现偏差原因和审核方法,谈一谈看法。
一、工程造价计算偏差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①工程造价编制工作是一项智商技术工作,受编制人员的工作技能、工作经验,工作经历、工作态度影响较大;
②现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大部分都由中介服务完成,但中介服务机构往往相互竞争比较,追求多利润低成本;极易影响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
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挂靠经营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工程造价成果的质量;
④在工程建设市场,不同的经济实体在最大限度追求各自经济利益,而且目前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及工程造价人员不良行为举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不很健全,工程造价计算时常有高估冒算的现象。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对工程的设计阶段的投资概算、施工招标阶段招标控制价、竣工后工程结算价的严格细致的审核,一定程度可以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工程造价审核的方法及应用特点
①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或总价比较高的分项工程作为审核重点。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减少,效果较佳。此方法一般适应工程概算和工程招标控制价等造价的审核。
②对比审核法:在分析已有预结算资料或参照有关资料数据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用来审核工程造价的方法,此方法主要用来审查工程投资估算和概算,包括量和价的审核。
③分组计算审查法:就是把预结算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部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就能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此法主要用来审查工程概算或预算工程量。
④筛选法是统筹法的一种,通过找出分部分项工程在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当所审查的预算的建筑标淮与"基本值"所适用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但解决差错问题尚须继续审查。
⑤ 全面审核法: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费率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此方法一般花费时间和精力较多,主要用于工程结算的审查。按中价协的工程结算的编审规程,工程结算的审查应采用全面审查的方法:即对全部工程量和单价及其他费用依据相关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三、如何做好工程造价审核工作
①对审查人员的要求:首先从事工程造价审核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工程预算经验,熟悉相应工程专业定额及其构成情况,单项定额所包含应完成工作内容;掌握工程造价计量计价规范;了解建筑材料市价格;要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熟悉各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和流程,这样才能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进行准确计价,熟练运用各种造价审核方法,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当今工程建筑中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大量出现;作为工程造价工作者跟随时代脚步,始终保持学习状态,掌握工程建筑领域新的知识,了解新材料价格信息。第三,做为一名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和国纪法规,自觉提高廉洁防腐意识,主动提防外来的诱惑,在工作中坚持纪律原则。
②建立完整的工程造价审核流程制度,让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审核时应有严格的初审、复核、终审、送审方确认的制度。工程造价编制的缺陷可以在工程造价审核时可得补正,但工程造价审核时的缺漏或疏忽,可能相应造成工程建设资金缺口或工程建设投资的失控;尤其是国家计划工程或贷款建设工程易造成工程中途停工,导致工程发承包商间结算价纠纷或施工时劳资纠纷,产生不良后杲。笔者曾亲身经历过两个政府工程建设中因工程预算编制和审核时漏项误算造成资金缺口,导致工程施工停工,施工工人工资纠纷。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明确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根据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影响力大小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通过企业合并方式取得被投资方股权的情况(即拥有控制权),以及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控制力极低(即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无公允价值,笔者称之为四无投资)的情况。权益法适用于投资方对合营企业(即共同控制)和联营企业(即重大影响)的投资。成本法将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看作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投资方的股权投资价值与被投资方的净资产没有直接联系。作为投资方而言只有当与被投资方发生实质往来时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因此成本法下投资方会计核算流程可以概括为三步:初始投资成本确认;当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确认收到现金股利。权益法将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看作一个整体,投资方的股权投资价值与被投资方的净资产密切相关,投资方根据被投资方净资产总额的变化进行会计处理,其核算流程可以分为六步:初始投资成本确认;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当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时确认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当被投资方除损益外其他原因导致其净资产总额发生变化时的处理;当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的处理;确认收到现金股利。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或等于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不需要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调减初始投资成本,并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存在的问题
1.权益法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既不确认为商誉也不作其他任何处理,违反了实质重于形式和可理解性原则。权益法下不确认商誉,主要原因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规定,企业只有在非同一控制下进行吸收合并时才能在投资方(即合并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商誉。对于因控股合并形成的商誉应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而不能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反映。实际上现行会计准则在本质上承认权益法下商誉的存在并直接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账中,只是在会计处理时不单独作为商誉资产确认和计量而已。但在非同一控制下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所做的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分录中明确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总额的作为商誉确认,反之作为营业外收入。该笔抵销分录实质上就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原来的成本法转换成权益法时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很明显,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权益法对商誉不作任何反映,而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权益法却确认了商誉,两者同是权益法,处理方法却不一致,可能会误导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
2.权益法对于初始投资成本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本身存在矛盾。权益法对于初始投资成本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存在的差额是否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不对商誉作任何处理而确认了营业外收入,认为是被投资方对投资方的一种捐赠,就相当于对于同一枚硬币不认同其有正面而只有反面一样,掩耳盗铃。同时在现行会计核算中,未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下设置明细项目单独反映被投资方在整个交易中作出让步的事实,信息不够透明。
三、改进措施
1.增设“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和“营业外收入———投资受赠利得”明细科目。为了与企业合并准则中对于商誉的会计处理保持一致,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单独作商誉确认,但应该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并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商誉”明细科目,同时期末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这样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就可以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商誉、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四个明细科目来全面地反映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作为一个整体的特殊关系,与笔者总结的权益法会计处理的六个步骤相匹配,而且与准则中就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确认营业外收入的做法保持一致。同时通过设置“营业外收入———投资受赠利得”明细科目反映投资方在交易中所获得的投资优惠。
2.增设“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和“营业外收入———投资受赠利得”备查账簿。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尽管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最终需要转换成权益法,因此需要在合并日计算初始投资成本(即合并成本)与享有的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长期股权投资———商誉”或“营业外收入———投资受赠利得”备查账簿中详细登记,期末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这样处理能真实地反映出投资方通过控制有权决定被投资方的财务政策和经营政策、与被投资方作为一个整体的经济实质,同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方便将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并且可以直接通过备查账簿取得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分录中商誉或营业外收入的数据。
3.案例剖析。下面笔者借助案例来详细剖析改进后权益法核算的简便性与优越性。
案例1: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支付8000万元现金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并派人参与了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其中股本10000万元,资本公积5000万元,盈余公积为1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0。A公司与B公司在投资前没有任何关联。分析:投资方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第一步: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000;贷:银行存款8000。第二步:调整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日A公司应享有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30000×20%=6000(万元)。A公司支付对价大于应享有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2000万元(8000-6000),根据改进后的方法虽不单独作为商誉确认,但需要在“长期股权投资———商誉”明细科目反映,因此调整初始投资成本的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商誉2000;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00。改进后的方法增加了第二步调整会计分录,尽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没有变化,但明确地将商誉反映出来,有利于会计实务人员的理解,管理人员也可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商誉”明细账清楚地发现被投资方的价值,以便制定科学的经营政策和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被投资方的价值,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案例2:承案例1,假设A公司支付现金为5000万元,则A公司需要作如下会计处理:第一步: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5000;贷:银行存款5000。第二步:调整初始投资成本,确认捐赠利得=6000-5000=100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0;贷:营业外收入———投资受赠利得1000。改进后的方法对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进行了调整,两者保持一致,使权益法会计处理逻辑性增强,便于理解。
案例3:承案例1,A公司又于2011年1月1日取得B公司40%的股权,支付现金13000万元。假设2010年B公司的净利润为0,其净资产无任何变化。分析:由于2011年1月1日A公司合计持有B公司60%的股份,因此应采用成本法核算。会计处理为:第一步:首先将2010年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进行调整,即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转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借:长期股权投资8000;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000,———商誉2000。同时在“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备查账簿中登记首次投资形成的商誉2000万元。第二步:确认追加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13000;贷:银行存款13000。同时计算追加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13000-30000×40%=1000(万元),在设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备查账簿中再登记新增的商誉1000万元。这样截至2011年1月1日A公司合计因投资形成的商誉总额为3000万元[(8000-30000×20%)+(13000-30000×40%)]。
案例4:承案例2,假设2011年A公司净资产无变化,仍为30000万元。2011年末A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其长期股权投资与B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分录为:借:股本10000,资本公积5000,盈余公积15000,商誉3000;贷:长期股权投资21000,少数股东权益12000。其中商誉直接根据备查账簿“长期股权投资———商誉”中的金额3000万元填列,不需要通过该抵销分录借贷金额相抵或其他方法进行任何计算,可以真实地反映A公司在投资B公司过程中为取得商誉所付出的代价。反之,如果投资获得的是营业外收入,则记入“营业外收入———投资受赠利得”科目的贷方,其数据直接根据备查账簿“营业外收入———投资受赠利得”的金额填列。
四、新方法的优势
1.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可理解性和相关性的原则,能真实地反映出投资方通过投资多支付的代价(即商誉)和少支付的代价(即投资受赠利得)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实务操作和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主要有两种情形:(1)投资方最初对被投资方持股较少,不足以控制、共同控制被投资方,也不足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故采用成本法核算;后因增持股份能够对被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从而由原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2)投资方最初可以控制被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后来将所持股份部分转让,转让后与被投资方之间由原控制关系转为仅能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需要由原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上述情形所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涉及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下面运用列表分析法进行具体解析并通过模拟案例进行操作演示。
二、列表分析法在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的巧妙运用
(一)投资方因增资达到共同控制被投资方或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时需要转换。转换日,投资方对发生实质变化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对最初持有股份和新增投资进行相应处理。
1.调整最初持股部分的账面价值。首先,投资方将原始投资日投资的入账价值(以下简称原始投资成本)与同日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对应份额(以下简称原始权益份额)进行比较,当出现情形②时需调整原始投资日的投资成本。具体见表1。
其次,调整原始投资日后至增资交易日之间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原始投资日后至增资交易日之间,因被投资方发生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投资方应按照原始比例所分享(或分担)的对应份额对其投资账面价值作相应调整。
属于被投资方实现净损益的对应分享额(以下简称原始净损益分享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同时对自原始投资日到增资交易当期期初的部分,计入留存收益;而增资交易当期期初到增资交易日之间的部分,确认当期损益。属于被投资方因净损益以外其他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应份额(以下简称原始其他权益分享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详见表2。
2.调整因增资引致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增资交易日,投资方应对比新增投资成本和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相对于新增部分的对应分享额(以下简称新增权益份额),具体见表3。
例1:2013年1月1日,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用货币方式出资8 500 000元获得永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公司)的股权,占永泰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2%。永泰公司在投资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总额均为55 000 000元。因阳光公司对永泰公司既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也不能施加重大影响,故采用成本法核算。阳光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计提。
2014年4月1日,阳光公司再次以货币方式增加投资,增持永泰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15%,当日永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8 000 000元。至此,阳光公司能够对永泰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应转换为权益法核算。自2013年1月1日-2014年4月1日,永泰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28 040 000元,其中,2013年度为22 800 000元。假定永泰公司从2013年年初以来尚未分配现金股利,不考虑阳光公司和永泰公司的内部交易。解析如下:
1.2014年4月1日,阳光公司首先调整最初持股12%部分的账面价值。
首先,列表分析原始投资日投资成本是否需要调整,见表4。
阳光公司无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数额,但应将原成本法有关明细科目余额转为权益法下相应明细科目余额,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永泰公司(成本) 8 5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永泰公司 8 500 000
其次,对永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在2013年1月1日-2014年4月1日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额33 000 000元(88 000 000-55 000 000)对应于原始比例12%的分享额3 960 000元作相应调整,具体处理见表5。
根据表5的计算和分析,阳光公司应综合调账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永泰公司(损益调整)
3 364 800
――永泰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595 2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73 6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462 400
投资收益 628 8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5 200
2.2014年4月1日,阳光公司对新增投资成本的调整。
(1)假定阳光公司以货币出资20 600 000元,分析见表6。阳光公司应按新增投资成本20 600 000元直接入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永泰公司(成本) 20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600 000
增资后,阳光公司从投资整体角度来看,对永泰公司投资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总价值为9 300 000元(1 900 000+7 400 000)。
(2)假定阳光公司以货币出资11 200 000元,分析见表7。阳光公司对增资成本应作如下调整入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永泰公司(成本) 11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11 200 000
营业外收入 100 000
(二)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投资丧失对被投资方的控制,转为只能实施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时,需要转换。投资方应对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账面价值作如下调整:
1.调整剩余长期股权投资(按剩余持股比例)的原始投资成本。投资方在转销处置部分的投资成本之后,对比剩余投资成本和原始投资时按剩余比例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对应份额(以下简称剩余股原享有权益份额),详见表8。
2.根据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原始投资日后至处置部分投资交易日期间)对应于剩余比例应由投资方享有对应份额的变动,相应的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分析见表9。
例2:2013年1月1日,仁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和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40 600 000元取得腾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宇公司)60%的股权,能够实施控制,故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项投资没有发生减值损失。当日,腾宇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总额均为60 400 000元。2014年6月1日,仁和公司以价款25 800 000元将所持腾宇公司股权的50%出售给宏盛股份有限公司,当日腾宇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99 800 000元。2013年1月1日-2014年6月1日,腾宇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为28 200 000元,其中2013年度为20 500 000元。假定腾宇公司自2013年初以来没有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除净损益以外没有发生引起资本公积变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仁和公司每年均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4年6月1日后,对腾宇公司的该项投资应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解析如下:
2014年6月1日,仁和公司对腾宇公司的该项投资应作如下处理:
第一步:确认出售所持腾宇公司股权50%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25 8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腾宇公司 20 300 000
投资收益 5 500 000
第二步:将投资账面余额(剩余30%部分)由原成本法明细科目余额调整为权益法下相应明细科目余额。
1.调整剩余持股比例部分的原始投资成本,分析见表10。
2.对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之间腾宇公司发生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相对于剩余30%的仁和公司分享额的调整,详见表11。仁和公司的综合调整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腾宇公司(损益调整)
8 460 000
――腾宇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3 360 000
贷:盈余公积 615 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 535 000
我国2014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方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完全权益法的要求,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实质上的趋同。
一、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的目的和原则
(一)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的目的
在权益法下,内部交易有两种情况,一是顺流交易,即投资方向被投资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如果该交易形成内部存货,会虚增投资方的销售利润,同时虚增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存货成本;二是逆流交易,即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交易,如果该交易形成内部存货,会虚增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销售利润,同时虚增投资方的存货成本,最后还会因为权益法的原因虚增投资方的投资收益。这样就为投资企业利用内部交易创造利润提供了条件。因此,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应当从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角度予以抵销,这样可以防止投资企业粉饰财务报表。
(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的原则
对于个别财务报表而言,2014年修订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方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被投资方净损益而形成的投资收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应享有的股权的比例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例如,投资方拥有联营企业20%的股权,联营企业当年利润为100万元,内部交易利润为10万元,那么投资方只能够按照90万元的20%确认投资收益。
对于合并财务报表而言,2014年2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要求: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二、顺流交易的会计处理
对于顺流交易,从经济实质上看,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之后,如果该资产未再向外部独立的第三方出售,产生的收益是不真实的,需要对已确认的收益进行抵销;如果该资产向外部的独立第三地方出售了,此时产生的收益是真实的,可以确认收益,不需要抵销。
(一)顺流交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2013年,A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100万元的商品以15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至2013年12月31日,B公司仍未将该商品对外销售给第三方企业。A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B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B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分析: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A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实现净利润60万元,其中的12万元属于内部交易损益,在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予以抵销,抵消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00-60)×20% 88
贷:投资收益 88
(二)顺流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由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不纳入合并范围,若投资企业无子公司,则不存在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的问题。若投资企业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消除的是投资企业具体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而不是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若消除内部交易涉及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则应以“长期股权投资”代替,若消除内部交易涉及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则应以“投资收益”代替。
在投资方不编制合并报表的情况下,投资方采用单行合并的方法合并联营企业报表。因为该顺流交易的利润存在于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中,虚增的存货价值则存在于联营企业的报表中,抵消长期股权投资就等于抵消了子公司的存货。抵消投资收益就等于抵消了投资方的利润。
假设A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则其抵消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150×20%) 30
贷:营业成本(100×20%) 20
投资收益 10
在投资方编制合并报表的情况下,投资方只能采用单行合并的方法合并联营企业报表,因此不能抵消联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存货当中虚增的利润,即不能用抵消存货的方法替代抵消了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就是抵消了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能转回。而投资方个别报表当中虚增的利润却可以用抵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替代抵消了的投资收益,因此可以把原抵消了的投资收益转回。
三、逆流交易的会计处理
对于逆流交易,从经济实质上看,联营或者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之后,如果该资产未再向外部独立的第三方出售,产生的收益是不真实的,需要对已确认的收益进行抵销;如果该资产向外部的独立第三地方出售了,此时产生的收益是真实的,可以确认收益,不需要抵销。
(一)逆流交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例2.A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取得B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A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B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14年6月,B公司将其成本为1500万元的商品以2000万元的价格销售售给A公司,A公司将购入的商品作为存货以备销售。至2014年资产负债表日,A公司未对外出售该存货。B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3000万元。
分析: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影响,A公司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B公司2014年净损益时,应编制以下抵消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000-500)×20% 500
贷:投资收益 500
(二)逆流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如上所述,在投资方编制合并报表的情况下,投资方只能采用单行合并的方法合并联营企业报表,因此不能抵消联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因为逆流销售所包含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只能仍然用抵消投资收益代替。而投资方个别财务报表则纳入了合并财务报表,那么对联营企业逆流销售的存货当中所虚增的利润,就可以通过抵消存货的方式予以抵消。
假设仍以例2资料为例,A公司编制抵消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
贷:存货(500×20%) 100
四、结束语
对于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内部交易的抵消,一是要区分顺流和逆流交易两种情况,二是要区分是编制个别报表还是编制合并报表。关键是理解单行合并法的实质,它是理解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顺逆流交易的突破口。
【关键词】项目投资 评价 分析
一、投资决策是指企业对某一项目(包括有型、无形资产、技术、经营权等)投资前进行的分析、研究和方案选择
投资决策具有四个特点:(1)投资决策具有针对性.投资决策要有明确的目标。(2)投资决策具有现实性,投资决策是投资行动的基础,投资决策是现代化投资经营管理的核心。投资经营管理过程就是“决策一执行一再决策一再执行”反复循环的过程。因此可以说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是在投资决策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正确的投资决策,也就没有合理的投资行动。(3)投资决策具有择优性。投资决策与优选概念是并存的,投资决策中必须提供实现投资目标的几个可行方案,因为投资决策过程就是对诸投资方案进行评判选择的过程。合理的选择就是优选。优选方案不一定是最优方案,但它应是诸多可行投资方案中最满意的投资方案。(4)投资决策具有风险性。风险就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危险,投资决策应顾及到实践中将出现的各种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变化。因为投资环境是瞬息万变的,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和客观性,是无法避免的,但人们可没法去认识风险的规性,依据以往的历史资料并通过概率统计的方法,对风险做出估计,从而控制并降低风险。
在确定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时,应用系统分析原理,从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出发,全面分析企业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的综合能力,确定投资目标。然后,从分析投资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入手,为实现投资既定目标,对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比较、论证,选择静态分析指标(投资回收期和投资收益率),以及动态分析指标(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作为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以减少投资风险,为投资决策提供坚实的基础,从而全面提高企业的投资决策效果,达到其经营目标。在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评价时,需要对产品的成本情况和市场销量以及销售价格进行预测与分析。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总的来说是由其购买动机的推动而发生的,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外部影响因素,包括社会因素、经济因素、企业因素等,另一类是内在因素,即个性心理因素。因此,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进行研究能够影响投资的实现程度。
投资决策的程序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1)明确投资目标,提出投资方案。(2)估计投资风险。(3)投资方案的财务可行性研究。(4)确定投资方案的收入现值,估算投资净现值。(5)利用“净现值法则”对投资方案作出拒绝或接受的投资决策。(6)投资方案的执行。
二、投资项目评价分析
1.投资项目评价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最关键、最重要的部分,它是一个技术分析、论证的过程。它对于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和投资结构,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实现国家对投资项目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重要措施,也是个人或其他投资主体正确进行投资决策的理论、方法和工具。
2.投资项目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技术评价、经济评价和社会评价三个部分。技术评价主要是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和原材料供应等生产条件的调查,确定产品方案和合理生产规模,根据项目的生产技术要求,对各种可能拟定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论证,从而确定项目在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评价是项目评价的核心,分为企业经济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企业经济评价亦称财务评价,它从企业角度出发,按照国内现行市场价格,计算出项目在财务上的获利能力,以说明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国民经济评价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出发,按照影子价格、影子汇率和社会折现率,计算项目的国民经济效果,以说明项目在经济上的可行性。社会评价是分析项目对国防、政治、文化、环境、生态、劳动就业、储蓄等方面的影响和效果。
3.投资项目评价的方法可分为贴现的分析评价方法和非贴现的分析评价方法两种。
(一)贴现的分析评价方法。
贴现的分析评价方法,是指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分析评价方法,亦被称为贴现现金流量分析技术。
(1)净现值法。所谓净现值,是指特定方案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与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按照这种方法,所有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都要按预定贴现率折算为它们的现值,然后再计算它们的差额。如净现值为正数,即贴现后现金流入大于贴现后现金流出,该投资项目的报酬率大于预定的贴现率。如净现值为零,即贴现后现金流入等于贴现后现金流出,该投资项目的报酬率相当于预定的贴现率。如净现值为负数,即贴现后现金流入小于贴现后现金流出,该投资项目的报酬率小于预定的贴现率。
(2)内含报酬率法。内含报酬率法是根据方案本身内含报酬率来评价方案优劣的一种方法。所谓内含报酬率,是指能够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贴现率,或者说是使投资方案净现值为零的贴现率。
净现值法和现值指数法虽然考虑了时间价值,可以说明投资方案高于或低于某一特定的投资报酬率,但没有揭示方案本身可以达到的具体的报酬率是多少。内含报酬率是根据方案的现金流量计算的,是方案本身的投资报酬率。
(二)非贴现的分析评价方法 。
非贴现的方法不考虑时间价值,把不同时间的货币收支看成是等效的。这些方法在选择方案时起辅助作用。常用的方法为回收期法、会计收益率法等。
关键词:证券投资;投资理念;投资方法
证券投资的理论往往都是在特定的市场所总结的规律,目前最多应用的投资的理念大致有以下四种:价值投资;获得分红;趋势技术投资;博弈投资。
1四种投资理念如何战胜市场
价值投资:不论是广义或狭义的价值投资,它们的概念都很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因此有广泛的簇拥,当公司盈利提升时会吸引投资者以更高的价格交易公司股票,当这种投资方法成为一种共识时,它就成为股市的规则。运用这种理念的关键在于相对于其他投资者提前精确的预测公司盈利,从而找到相对的价值低洼并从中盈利。
获得分红:这是种相较价值投资更为原始和单纯的理念,相对更容易操作和接受。国内很多投资者都是这种投资理念的支持者,策略的认同度较高所以其表现就相当不错。
趋势技术投资:这种方法成功的原因在于金融市场中的羊群效应和投资者的心理,造成的结果就是不论涨跌,趋势延续概率永远高过趋势改变的概率,用这种方法交易将像是在用自己动过手脚的筛子赌博,掷出自己需要的点数的概率要高过其它的可能,长期来看肯定是获利的。
博弈投资:是指散户、“庄”、大股东,政策这四种力量互相间的博弈。它是种完全忽略股票投资价值的方法,也是行为金融学最明显的体现,出现博弈获利空间通常的前提是强势力量发生违规,证券监管体制越薄弱,博弈行为可能的机会就越大。
在这四种理念的指导下,各自又衍生出无数的投资策略。我的理解是:这四种理念并没有对错好坏之分,基于这四种理念所衍生出的无数投资策略也是一样,投资要参考多方面的因素,这四种因素都要参考。
2关于系统的两个结论
(1)系统必须有一定的漏洞可钻,可以让投资者以某种投资方法获利,这是吸引外部资源不断流入的前提,这是证券市场生存的基础。
(2)这些漏洞有自然修补性,即不可能有大量的投资者能长期从这些漏洞中获取大量的超额利润,否则证券市场便会灭亡。这使得大多数投资者不能够获取超额利润,作为整体,投资者是向证券市场输送资源而不是获取资源,这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3巴菲特的价值投资方法与趋势投资
格雷厄姆之后,分析当前价值方法的失效导致了对成长概念的追逐,这是广义的价值投资。其中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便是巴菲特。巴菲特采用的是对企业未来长期价值的判断方法,与格雷厄姆的方法有了相当的不同,即加入了自己对未来的判断。很多人把巴菲特的成功归结于纯粹价值投资理念的胜利,得出结论说只有价值投资才是投资正道。但事实恰恰相反。以价值投资长期取胜的著名投资家寥寥无几。
巴菲特的价值投资方法在流传了这么多年以后仍然能够获得超额利润,说明一点,就是他的方法具有不可复制性,否则大量类似方法的采用就会导致该种方法的失效。在我看来,巴菲特的投资天才和超前判断力是其成功的根本因素。实际上,对真正成功的价值投资起作用的是个人的战略视角和超强判断力,这是极少数天才投资家才具有的,因此,也仅有极少数天才投资家才能够稳定的用价值投资获利。这就说明,要么大多数职业投资人和普通人理解的价值投资离真正的价值投资相去甚远,要么价值投资方法本身是个伪概念。
趋势投资也是一样,国外的期货外汇基金对自己的技术模型都是保密的,因为模型在预测走势时忽略了自身预测对于走势的影响,技术模型被更多的投资者运用之后会改变股票原有的走势,造成依靠此模型的判断越来越不准确。
4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