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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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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

第1篇: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范文

关键词:化学实验室 试剂 仪器 安全管理

化学是一门实验性课程。学生只有通过实验操作才能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但是,化学实验具有危险性。化学实验室的中心工作就是确保仪器、设备、药品的状态正常,安全可靠,以满足实验教学需要。因此,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师生生命、学校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不容忽视。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规律性,不是偶然和难以预料的,往往由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因素造成。我们对安全问题绝不能存侥幸心理,应针对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现状,深入探究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一、加强建章立制,依靠信息化手段规范安全管理

1.运用制度化手段加强安全管理

建章立制是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的前提条件。加强建章立制,首先要确保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此,学校要制定并实施《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化学实验室学生实验规则》、《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仪器和试剂的立账登记制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化学试剂使用规则》、《借用仪器制度》、《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规章制度》等。同时,还要制订、填写《学生实验通知》、《学生实验记录表》、《演示实验记录表》、《学生实验进度安排表》、《药品器皿使用损耗登记表》、《仪器损坏记录表》和《危险品使用记录表》。通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填写表册,对危险品室、仪器室、药品室、实验准备室、学生实验室实行技防、物防及人防相结合的立体式安全防范措施,使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管理

为了实现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提高效率,消除隐患,在工作上,应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手段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技术将实验室中设备、仪器、药品、资料等各种涉及安全的资源进行信息化处理的辅手段。在该系统内,建立实验室明细账,按总账及仪器编号顺序一物一页记账,详细登记仪器的品名、规格、产地、来源、数量和金额。同时,在计算机上实验指导书、挂图等材料,播放一些耗时长、不易成功的实验录像。这样,既简化了安全管理工作,又为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提供便利,提高效率。

二、存放仪器试剂,讲究安全、有序、合理、美观

摆放仪器、试剂的总要求是:分室存放、安全有序、科学合理、整齐美观。

1.安全有序、科学合理、整齐美观地存放仪器设备

1.1在仪器、设备保管方面,应在结合性能、高矮、大小、轻重等方面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遵循分类编号、依类定柜、依号定位、柜内分层、层上定点、每柜设卡、纵横整齐、存放有序、取用方便等九项原则,进行合理分类、编号,按总账顺序依类分柜科学存放。对于特殊仪器,实行专柜存放。

1.2两种定位标签张贴于仪器柜上。一是柜门定位标签。在用碳素墨水书写,张贴于柜门上方左或右侧的定位标签上,要注明柜内仪器的名称、数量、规格、编号。二是分类定位标签。国家教育部要求把仪器分成9大类:0—计量仪器;l—通用仪器;3—模型;4—标本;5—挂图;6—玻璃仪器;7—药品;8—其他实验材料和工具。入柜的仪器要按上述分类,用较明显的分类定位标签固定在仪器柜上方。通常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陈列,一经定位不得轻易变动。摆放时要做到:同一品种纵向排,不同品种横向摆,附件跟着主件走,前端整齐后不齐。同层放同一种仪器不可堆叠挤压,须呈梯状排放在一起。

2.安全有序、科学合理、整齐美观地存放试剂药品

管理人员应按以下三个要求贮存种类繁多的化学试剂药品:一是按贵重品、腐蚀品、易挥发品、易爆品、易燃品、剧、麻醉品等方面属性,严格区别化学试剂药品的性质。二是先按固体、液体试剂药品分类,后按有机物、无机物、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方面属性再次分类,分别按类按序整齐排列,造册登记。三是主动地根据各自性质采取差异性措施,科学、合理地把各类化学试剂药品存放在由耐腐蚀、避光、防尘材料制成的贮存柜。贮存柜应摆放在远离明火且消防器材、设施完备的安全位置。首先,使用具有密封塞或加盖后蜡封的容器保存易受潮、易挥发、易氧化、易变质、易失水风化和易吸收二氧化碳的试剂。其次,避光保存见光易氧化、分解、变色的试剂。再次,在远离火源、阴凉通风的位置分别专柜单独存放腐蚀品、易燃品、剧、爆炸品等,同时,对于这类药品中的危险品,应内存于保险柜,双锁管理,建立一览表和领用登记册,严格控制取用量,并回收和保管好剩余部分;在低温干燥的位置保存高活性试剂。值得注意的是,不得把灭火、防护方法与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在同一柜或储存室内。实验室操作台上,只能放置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许超量存放,多余的试剂须在规定的贮存柜中贮存,用剩余的试剂不得倒回原试剂瓶。

三、按规程严管理,规范地推进化学实验教学过程

1.精心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

1.1实行岗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应通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讲座、事故案例分析会、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教师教辅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具有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教师教辅人员应明确实验工作中的职责范围或行为规范,熟悉实验和安全器材的名称、规格、构造原理、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要求以及实验的名称、目的、步骤,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事故防范技能和实验操作能力,为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实验,确保实验安全创设前提条件。

1.2先编号,后排位,确定实验器材和各组各个同学在分组实验时的位置。

1.3实验室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要把事故的隐患消除在实验进行之前。因此,实验开始前,教师教辅人员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学生实验守则》、《化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规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充分了解安全注意事项和实验操作规程,增强规范、安全操作和爱护仪器的意识。同时,要求学生服从指导,不得随意改变实验计划、步骤和试剂用量等。若要改变,须征得同意。另外,指导学生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并做好记录。

2.按规程进行实验并做好应急措施

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教师要精心组织,上好每一节化学实验课。教师教辅人员首先要熟练利索地进行操作演示。在演示时,既要有条不紊地按规程操作,又要简明扼要地讲解,引导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在让学生对实验装置、操作步骤、实验现象与初始状态进行对比思考,获得深刻印象的同时,确保实验安全。为此,应设立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仪器专柜。教师演示实验用的自制教具、试剂、仪器和学生分组实验所需的试剂、仪器分开存放,并分别贴上相应标签。在进行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师生都要采取戴手套、面罩、防护眼镜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经常注意装置有无破裂、漏气和化学反应情况等。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实验中所用的有毒、易爆、易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失散。

3.实验后物归原处

在做完实验后,应及时把所用各种仪器等如数收齐,放回原处,以备再用。这样,就能相对延长教学仪器的使用寿命,避免浪费。

参考文献

[1]国家教育部.中学化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 2000,(6) P1—P24

第2篇: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范文

关键字:实验室;安全管理;桌面演练;应急预案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6-0280-04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科学实验和实验教学的基本场所,随着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不断增长,为了满足科研教学的需求,高校实验室资源开放度日益提高,实验室流动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以及实验室场所的研制,给实验室安全工作带来越来越多的挑战,提高实验室安全这一课题迫在眉睫。

一、实验室安全桌面演练的目的和特点

桌面演练是一种圆桌讨论或演习活动,演练人员针对演练情景中的相关问题,以无时间压力的口头讨论方式说明应对办法,目的是各级应急部门、组织和个人在较轻松的环境下,明确和熟悉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提高协同配合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虚拟训练的优势是完成在实际训练中无法执行的训练任务,训练成本低廉,可进行重复训练,训练过程安全,训练形式生动逼真,可调动训练积极性,为非消防人员提供了有效的训练手段。

(一)组织开展桌面演练的目的

1.评估新制(修)定的应急预案或程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检验应急组织之间的接口是否有效衔接,信息渠道是否顺畅,提高应急人员的信息处理能力;

3.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响应职责和程序的演练程度,提高应急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

4.让演练工作组熟悉应急预案,让参演人员熟悉应急程序,为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做准备。

(二)桌面演练的特点

1.操作简便,易于组织。桌面演练主要是各级指挥与协调人员参加,协助演练的其他参与人员不多,因而组织工作比较简便容易,准备时间比较短。

2.影响面相对较小,桌面演练一般在室内或相对封闭的空间内进行,而且由于不需要实际调动应急力量,所以其对社会公众的影响较小。

3.成本低、风险小。桌面演练需要准备的演练器材比较少,其需要花费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相对较低,出现意外风险的可能性也较小。

二、实验室安全桌面演练的内容设计

实验室安全桌面演练内容设计要体现培养注重实验室安全的态度与价值观,养成注意安全的习惯。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需要通过完善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让安全管理贯彻教师和学生在校工作、学习的始终。

(一)内容设计范围

根据实验室的性质不同,结合高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和制度的建设,注重实验室的硬件配套设施,制定严格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各项制度行之有效。

(二)基本安全知识要求

1.事故现场应急工作原则:“生命第一”,以救援人员优先、以防止事故扩大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先。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控制事故危害和范围。

2.事故第一发现人职责:

(1)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立即以大声呼叫方式向现场人员报警,并马上通知本单位实验室主管领导、校园110及社会急救电话,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情况、人员受伤情况等;

(2)在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住当前局势,防止事故继续恶化,及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3)应急电话:校园110、86836110、报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

3.事故单位及各职能部门职责:依据《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桌面演练参考内容设计

(一)填空题

1.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四大工作原则分别为(谁主管谁负责)、(快速反应)、(生命安全第一)、(各方面无条件配合)。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重症需抢救者首先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拨打(校园110),随后立即上报(校领导)或(值班校领导)或(值班中层干部),值班室电话为(86834415),该领导负责前期指挥和处理。

3.中心处置突发事件中,其中第三条原则为:明确责任、分级控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4.中心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中,对于报警方法,除装有自动报警系统会自动报警外,根据条件可分别采取下列方法报警:①(使用室内消防箱内的火灾报警启动按钮报警)、②(使用电话校内报警86836110)。

5.拨打119报警需说明(起火单位)、(起火物资)、(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及电话。

6.中心配备的灭火器为(干粉)灭火器。

7.对于电气火灾可使用(二氧化碳)、(1211)、(ABC干粉)等灭火器材。

8.对于扑灭油料库的火灾可以使用(二氧化碳)、(1211)、(ABC干粉)、(沙、土)等灭火器材。

9.发生火灾时,如果楼梯已着火,但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以裹湿(衣裤或湿被)从(楼梯)快速冲下。

10.发生火灾时,如各种逃生之路均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洒水),以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发出(求救信号)。

(二)判断题(2分/题)

1.触电事故类型分为电击事故和电伤事故。(对)

2.空气干燥的情况下触电事故比较多。(错)

3.多个大功率仪器不得共用一个接线板;不得多个接线板串接;空调必须有专用插座,不得通过接线板连接使用。(对)

4.电气检修时,应在配电箱或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对)

5.在潮湿或高温或有导电灰尘的场所,实验时应该降低电压供电。(对)

6.静电有三大特点:一是电压高;二是静电感应突出;三是尖端放电现象严重。(对)

7.电器着火时,必须立刻使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错)

8.在充满可燃气体的环境中,可以使用手动电动工具。(错)

9.二氧化碳灭火器适合扑灭钾钠镁铝等物质的火源。(错)

10.身边有人严重触电,应当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紧急抢救如人工呼吸,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对)

(三)选择题(2分/题)

1.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C)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

A.1mA B.5mA C.10mA

2.下列哪种灭火器不适于扑灭电器火灾?(C)

A.二氧化碳灭火器 B.干粉灭火器

C.泡沫灭火器

3.下列哪些是预防电气火灾的基本措施?(D)

A.禁止非电工改接电气线路,禁止乱拉临时用电线路

B.做电气类实验时应该2人及以上在场

C.从工作现场清除易燃易爆材料

D.以上都是

4.使用电气设备时,由于维护不及时,当什么进入时可导致短路事故?(A)

A.导电粉尘或纤维 B.强光辐射

C.高温环境 D.潮气

5.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C)

A.无电 B.也许有电 C.有电 D.也许无电

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下列哪个措施不正确?(A)

A.使用静电防护毯 B.带防护手套

C.使用漏电保护器 D.穿绝缘鞋

7.安全电压是指保证不会对人体产生致命危险的电压值,工业中使用的安全电压是多少以下?(B)

A.25V B.36V C.50V D.110V

8.实验时,电源变压器付边输出被短路,会出现什么现象,直至烧毁?(D)

A.电源变压器有异味 B.电源变压器冒烟

C.电源变压器发热 D.以上都是

9.电线接地时,人体距离接地点越近,跨步电压越高;距离越远,跨步电压越低。一般情况下距离接地体多少,跨步电压可看成是零?(B)

A.10m以内 B.20m以外

C.30m以外 D.50m以外

10.以下有关实验室用电的注意事项中,不正确的是(C)

A.实验前先检查用电设备,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后,先关仪器设备,再关闭电源

B.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或遇突然断电,应关闭电源,尤其要关闭加热电器的电源开关

C.电源或电器设备的保险丝烧断后,可以用其他金属导线代替

D.不得将供电线任意放在通道上,以免因绝缘破损造成短路

11.机床、钳台照明,不得超过的安全电压是(B)

A.24V B.36V C.110V D.220V

12.氧气瓶与明火的安全距离是(C)以上

A.2M B.5M C.10M D.15M

13.下列情形中,属于工伤范围的是(D)

A.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情形

B.自残或者杀的情形

C.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形

D.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4.因事故导致较重的外部出血时,应(C)

A.清洗伤口后加以包裹

B.用药棉将流出的血液吸去

C.用布料直接包裹,制止出血

D.直接涂上止血剂,不用包裹

15.火场中,防止烟气危害最简单的方法是(B)

A.跳楼或跳窗逃生

B.用毛巾火衣服捂住口鼻,低姿势沿疏散通道逃生

C.大声呼救 D.钻到阁楼、床底、衣柜内避难

16.消火栓分为室内、室外两种,颜色为(D)

A.绿色 B.黄色 C.桔红色 D.红色

17.使用干粉灭火器时,人应站在(A)

A.上风向 B.下风向 C.无一定位置

D.根据个人喜好

18.为防止高温中暑,多饮以下哪种饮料最好(D)

A.纯净水 B.碳酸饮料

C.白开水 D.淡盐水

19.被困在电梯中,首先应(C)

A.将门扒开脱险

B.从电梯顶部脱险

C.电话求救或高声呼喊

D.不要发声,保持体力,等待救援

20.对电击所至的心搏停病人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法,应该每分钟挤压(A)次。

A.60―80 B.70―90 C.80―100 D.100以上

(四)简答题(10分/题)

1.如何将低压触电者及高压触电脱离电源?如何对触电者进行现场急救?在发生触电后实行救护措施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请问,距离你所在工位最近的灭火器在什么位置?是哪种灭火器?如何使用?

具体化实验室安全桌面演练设计在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中一定要有细化的具体应急措施,这样才能避免失真,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让人看了后知道为什么要做,怎么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等。实验室安全桌面演练与更新通过桌面演练,能够提高师生的理论素质和实战技能,并在实际演习中找出不足和缺陷,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保持实验室安全预案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也要定期评审,并根据各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订。

四、结束语

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平安校园工作的重要部分,也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笔者认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珍惜生命,以人为本”的原则基础上,加强桌面演练,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师生预防和处理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是高校发展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金海萍,阮俊,冯建跃.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方式和内容的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3):185-197.

[2]刘照同.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探讨[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5,(4).

[3]温涛,刘鹏,苏洪,刘有军,栗卓新.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9,(09).

[4]徐建斌,赵涛涛.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状与对策研究[J].实验室科学,2009,(04).

第3篇: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范文

Abstract: Computer is a tool to foster student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actice. And computer experiment course is a strategically method for fostering students’ practice ability and creative spirit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refore, present educational reform and education for all-round development ne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tworking management for all laboratories and experiment education, which can screw up managerial effectiveness and qualities. Through analysing the university computer laboratory equipment and experimental teaching networking management’s situation and significance, probe into the design of networking management system function module, consequently summarize a set of efficient and scientific management methods which is Web-based.

关键词: 计算机实验室设备;设备;实验教学管理;网络化管理

Key words: facility in computer laboratory;equipment;management of experiment education,;networking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P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0-0153-02

0引言

计算机实验室不论在现在或将来在高校教学、科研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而计算机实验室的设备与实验教学管理又是实验室管理中的最重要的基本任务,设备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实验教学的科学管理,又能起到对设备合理使用、充分利用,提高设备的投资效益。但经对一些高等院校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及计算机实验教学管理现状问卷调查发现,现阶段计算机实验室的设备及实验教学管理存在很多问题,管理状况不尽人意。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发现,造成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模式陈旧(还用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落后形成的。这种陈旧的管理模式,已既不能适应当前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也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要求了。因此,高校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及实验教学应实行网络化管理,以此提高设备与实验教学的管理质量、效率,为当前的教育改革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

1高校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及实验教学管理现状

计算机实验室是高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也是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因此,各高校为了满足教学、科研的要求,非常重视计算机实验室设备(计算机实验室设备主要是计算机)的更新及增加,设备的管理工作越来越繁重,但管理模式还是以传统的重行政轻技术的管理模式。经对广州市内及周边的高等院校(调查对象:211高校3所,一般本科高校3所,专科院校5所,共计11所)的计算机实验室设备的常规、技术、经济、网络管理问卷调查发现,设备的常规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效率较低,还没有实现网络化管理的占75%,管理质量不尽人意。如很多高校的计算机设备的台帐登记不够详细,设备相互调剂时,帐目不做调整或调整不详细,使用、维修维护情况不做记录,不建立技术档案,设备的维修维护情况缺乏监督,设备的使用信息无法及时向师生、社会。在设备生命周期内由于信息资料的短缺、材料整理困难,难于对设备进行评价、监控,造成设备的投资效益较低。

在对一些高等院校计算机实验室设备管理现状调查的同时,也对这些高等院校计算机实验教学的管理现状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是: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质量管理等),调查结果显示62%的高校的计算机实验教学管理还没有完全实现网络化管理,以至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质量管理过程中,由于信息不能共享,资料的缺少,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问题,已影响到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了。根据调查显示,实验教学每学期教学任务与实验教学的安排大部分学校都是由教务处来安排,每位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都已知道所承担的课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但很少知道实验室设备的软硬件环境指标,很多任课教师是在每学期开学上课时才发现所需的软硬件不符合实验课程的需要,而要求重新安装软件。软件的安装或更新是需要时间的,而计算机实验室又有别的教学任务,不能随说随装。因此,由于任课教师与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沟通的延迟,至使实验室设备的管理不到位影响到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于做到设备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之间,与教学管理部门之间,与师生之间,进行信息共享,难于实现对设备及实验教学管理的“监督”,减少设备资源的浪费,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各高校已建立了校园网,高校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及实验教学管理的网络化管理所需的硬件条件已具备,因此,只需考虑开发一套管理系统软件,通过校园网就能实现设备及实验教学的网络化管理了。

2高校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及实验教学网络化管理的意义

高校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及实验教学网络化管理是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管理,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具有不受时空限制及具有人机交互的特点,而且能把学校内部的各部门实时联结在一起,互通信息,避免信息的延误,使各管理部门及师生们随时随地掌握设备管理与使用及实验教学信息的动态,因此,设备的网络化管理,可实现设备的静态实物数据(如设备的台帐等)、动态使用数据(如实验名称、内容、专业、机时(学时)、使用时间、维修记录、完好情况、设备利用率等资料)等在网上实时交互,保证了实物数据与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为设备的效益评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资料,实现了对设备的实时监督,充分发挥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在教学、科研中的重要作用。实验教学的网络化管理可实现教学信息、教学资源的共享,使教师、学生及实验管理技术人员随时了解到实验教学的管理、实施及实验室的动态信息,并及时做出反馈,从而有效地提高实验教学管理的效率及质量,促进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实现素质教育具有现实意义。

3高校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及实验教学网络化管理系统模块功能的设计

由于各高校的校园网已开通,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及实验教学网络化管理系统应作为子系统并入校园网,使学校各职能部门联结在一起,以便互通及反馈信息,互相监督,共同发展。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系统维护、修改、扩充的方便及互不影响,因此,本系统设计为模块化,总结构如图1所示:

3.1 计算机实验室设备管理部分各模块的功能

3.1.1 设备的常规管理包含有:设备实物数据、使用数据管理两部分的内容。实物数据的管理包括有静态及动态数据。静态数据: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动态数据:设备的购买申请、购买论证、验收及保修文件,设备的放置位置、调整及报废手续办理等。使用数据管理包括有:实验名称、内容、专业、机时(学时)、使用时间、设备的评价及利用率等。静态数据及使用数据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写。动态数据由设备使用单位及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填写。通过本模块的管理,有效地保证计算机实验室的设备的账、卡、物相符,做好设备实物数据及使用技术档案的记录,准确、及时地接受、处理和反馈信息,确保各数据的独立完整性、动态准确性,完成设备管理系统工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工作最繁杂的一环,为其他层次的管理夯实基础。

3.1.2 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包含有:固有资产管理办法、设备管理人员职责、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实验技术人员及一般值班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规则、学生实验守则、教师实验守则、校外人员实验守则。“规章制度是一个集团为了实现共同目的,要求它的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法则,也是这个集团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章程,它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强制性。”[1]可见规章制度具有一定“法”的性质,因此,这些规章制度应是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由设备管理与使用部门根据国家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方针、政策、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共同协商制定,以达到在设备和实验教学的管理中,“发挥着授权、定责、协调、控制、监督、奖惩等管理职能的作用。”[1]对实现设备和实验教学的科学管理,完成计算机实验室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

3.1.3 实验室的软硬件环境包含有:各实验室的计算机的硬件指标介绍、所有软件名称及版本介绍、软件预约安装等。本模块信息由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填写。本模块的信息为实验课程的安排提供了依据。由于每门计算机实验课程对设备的硬件、软件环境的要求不一样,因此,实验课程安排人员可依据设备的软硬件信息,合理地安排各实验课程,合理地安排各实验室的使用,使每门实验课程的教学都得到最佳的软硬件环境支持,保证了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本模块的信息有助于师生科研、计算机技能训练等设备的选择,使师生们易于找到适合自己工作、学习的设备,充分发挥了设备的软硬件性能,提高了设备的性价比,提高了设备的投资效益。

3.1.4 设备的维修维护情况包含有:设备正常运行记录、损坏记录、预计维修维护完成时间等。本模块的内容由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填写。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每天可根据“设备的使用日志”及“教学日志”模块中提供的信息,进行对设备进行检修,判断设备的好坏程度,并及时处理,把检修情况记录在案,以便师生们根据设备运行情况选择设备上机,以便上级管理部门及师生们对管理工作的监督,从而有效地促进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设备正常运行时数,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

3.1.5 设备的使用日志包含有:各实验室的值班及技术管理人员在岗的时间表、实验室设备每天的运行情况及环境卫生情况的登记等。值班及技术管理人员在岗时间表由实验室主任安排,如有变动,及时更改,这有利于师生们在遇到实验室不能正常开放,设备不正常运行时,知道找谁解决。实验室设备每天的运行时间及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由值班人员登记,这些信息有助于对实验设备的管理质量评价、效益评价。

3.2 计算机实验教学管理部分各模块的功能

3.2.1 实验教学任务包含有:各专业计算机实验课的教学任务指导书、每学期全校计算机实验课的课程表、各计算机实验室的任务安排表、调课及预约管理等。这些信息由教务处与计算机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供。师生们通过游览这个模块的教学任务指导书、课程表,了解到各专业自入学到毕业整个学习期间所开设的计算机实验课及各课的开课时间、地点、时数、任课教师等,使师生们尽早做好教学、学习计划。

3.2.2 实验教学资料包含有:各计算机课的实验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电子教材、素材、作业、实验报告、教学动态信息等。模块中的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电子教材、素材、作业布置、教学动态信息是由各实验课程的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完成作业、完成实验任务后撰写的实验报告分别提交到作业、实验报告子模块中。教学资料、信息的网上,使教师和学生不受时空的限制,随时随地查阅、学习。作业、实验报告的数字化、网络管理,有助于教师的实时批改及信息反馈,学生及时纠正错误,从而有效地提高学习效率。同时有助于教学管理部门对实验教学的内容、组织、质量进行监督、评估、督促,从而促进计算机实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3.2.3 上机管理包含有:班级信息管理、上机实时管理。班级信息管理子模块中的学生个人信息先由技术管理人员录入,并要求学生在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办理上机证,在每位学生的上机证中贴上条行码,班级在上机实操时,对每位学生的上机证的条行码进行扫描,就能把学生本次上机的信息录入,如学生的考勤、所用机就能登记在册,从而完成学生考勤的实时管理、计算机实时运行情况的管理。上机实时管理子模块是对师生课余时间上机的管理。师生课余时间上机时通过擦上机证,可把本次上机的始止时间及使用的计算机登记在册,如学生需付费,系统会自动扣除上机费用(上机前先把费用预付)。从而实时、准确地完成班级上机信息及师生课后上机信息的管理。

3.2.4 教学日志包含有:教学信息登记,如:此次实验课的应上课时、实上课时、缺上课时、缺上原因、补救方法、实验内容、机器运行情况、机房环境情况等。这些信息均由实验课程任课教师填写。这个模块的实时信息,有助于教学管理部门对计算机实验课任课教师的工作态度的了解,起到对教师工作态度的约束,促进其工作态度的认真、负责。

3.2.5 师生之家在一模块里,师生可以在“留言”板进行留言;以学生身份注册的用户可以在“答疑”栏提出学习中的问题,而以教师身份注册的用户则可以对问题进行答疑;在“讨论”栏中,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可以实时、尽情地讨论、交流。

4结束语

高校计算机实验室设备及实验教学全面地实现网络化管理是高校工作管理的发展趋势,是高校提高设备及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必须应用的方法手段,但新的管理方法如何更有效更科学地实现,需要我们的不断探索完善才能形成。

参考文献:

[1]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概论[M].哈尔滨: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2007.

[2]梁斌,孔维宏,黄炎波,程智.网络教育软件设计与开发[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6.

[3]彭伟利,王增才,张小印.高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全程化管理[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9,26(1):162-164.

第4篇: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范文

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能掌握熟练的操作技巧的“双师型”教师,是高校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实施的必要保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要有一支实践技能过硬的专业教师队伍。各高校要鼓励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积极参加国内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各种技能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如国内律师资格职业证书、会计资格职业证书、高级护理师资格职业证书等。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还要力争通过权威认证机构授权的国际证书考试,并获取证书。如美国CISCO的CCNA、CCNP认证考试、加拿大注册会计师认证考试(CGA-Canada)、美国项目管理专家认证考试(PMP)等。各高校要增加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使教师能有时间手把手地指导学生,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鼓励高水平教授参与实践教学并对实践教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培养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2加强实践教学的硬件建设

实践教学的硬件建设应从实验条件方面(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实践教学方面(包括课程实验、课程设计、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2.1实验条件方面

实验条件的完善、实验设备的齐全是保证实践教学的必备条件之一。完善的实验条件要注意加强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开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几个方面。(1)实验室建设各高校要重视实验室的整体规划、实验室建设任务。实验室建设得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层次,最终影响到学校的发展和招生情况。学校领导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实验室建设任务,加大对实验室投入的力度。高校分管实验室的校(院)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调研工作,倾听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意见,哪些实验室应该建,哪些实验室不应该建,要充分论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盲目建设。高校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应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实验设备利用率较高的实验室倾斜,下拨的资金不能挪用。以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建设为突破口,并为重点学科实验室购置知名厂家的一些高端仪器设备,从而提升实验室的整体实力。要整合各学院(系)相近学科实验室,该合并的实验室一定要合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实验室设备利用率[4]。(2)实验室开放实验室的开放是一种新的实验教学模式,是高校实验室改革发展的大趋势。实验室的开放能够有效地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潜能[5]。实验室的开放需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首先,制订一系列不断完善实验室开放管理和运行制度,(如《关于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开放安全管理规则》、《实验室开放的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方法》、《事故责任与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等等),以确保实验室开放秩序和规范管理。其次,学校应增加开放实验室运转资金的投入,用于仪器设备维护、补充开放实验所消耗的材料,以及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补贴等。实验室也要利用自身的条件和资源对外开放,获得一些经济效益,来缓解实验室经费不足状况。再次,对现有实验指导教师及时提供进修和培训的机会,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保证实验室开放正常顺利地进行。学校还应从政策上保证实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实验指导教师待遇。(3)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基地是承担实践教学、实现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重要场所,又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根本保证,是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要加大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投入力度,依照制定的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加强校内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校内实训基地,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加强各单项实训与部分综合实训的第一场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必须采用校企互利互惠、双向受益的“双赢”合作机制建设,进行有组织、有章程的管理,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6-7]。学校应积极主动寻求校外大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作为共建教学基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行挂牌制,与合作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2实践教学方面

要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在大学生人才培养中的地位,认真做好大学生在课程实验、课程设计、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并要建立实践教学量化考核标准。(1)课程实验课程实验是配合理论教学而设置的,大学生除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具备娴熟的实验技能和严谨的科学精神。课程实验应及时地把新仪器设备、新操作规范、新实验步骤及新技术等反映到实验教学中来,通过开设各种不同类型的课程实验,培养大学生实验技能,提高大学生课程实验熟练程度及实验技巧,增强大学生的学习动力。课程实验应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设备、实验步骤、结论等,要尽量减少单一性、演示性、验证性的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实验[8-9]。例如,计算机操作系统这门课程“不同Windows操作系统互访的实验”,首先要查找资料,通过查找资料知道不同操作系统不能互访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如:Guest来宾用户被禁用、相关网络服务未启动、操作系统自带的防火墙没有关闭等),找到原因后设计、制定课程实验方案,根据实验方案完成仪器设备的连接、设置等实验操作步骤。(2)课程设计课程设计是在理论教学和课程实验完成后,根据课程的内容、特点及要求设计出的综合性创新实验,是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设计应用。课程设计这类实验要注意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能力和参与科研的能力,经过这种全过程的课程设计锻炼,大学生的动手能力、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都有很大提高。比如园林效果图制作设计,在完成这一设计任务的过程中,首先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测量,跟业主进行交流,征求业主意见,看业主有什么特殊设计要求等,第一手资料收集回来后,进行数据整理、归纳、构思,查找有关园林设计资料等,用画笔勾画出园林效果草图,拿出设计方案,最后在计算机上用CAD、Photoshop、3dsMax等3个制图软件进行相互配合画图,一幅精美的园林效果图就呈现在眼前。(3)专业实习专业实习要结合本专业课程教学,定期组织安排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让学生带着本专业的任务、要求参加实习活动,实习任务结束后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写出一份实习报告,总结实习后的收获体会。实习报告的内容要包括:实习题目、实习目的、实习内容等,任课教师要给每一个实习学生写出评语,点评学生实习情况及实习报告内容不足之处,让学生珍惜和重视专业实习。通过专业实习能巩固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技能。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的面要广,要充分体现该专业的应用和对口,如:园林专业学生要到园林绿化公司或到城市规划设计院实习,法律专业学生要到律师事物所或到司法局实习,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到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公司等相关部门去实习。(4)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全部教学计划达到该专业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完成学业对所学专业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检验[10]。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能体现学生的专业知识扎实程度、知识面宽窄、思维方式等方面,它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选毕业设计课题(论文)应注意以下几点:①要体现本学科的特点,和本专业要有紧密的联系。②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和指导教师及时沟通,征求选题建议。③选题要围绕本学科的理论、发展和最新的话题去研究、去探讨写论文,写出亮点来。④选题要便于学生发挥,突出主题,进而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学生要查阅大量的资料,要对资料进行分析和综合优选。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进行论文答辩,查找不足,及时纠正。

3结语

第5篇: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安全”①,在各类辞典中通常解释为平安、保护、保全、稳定、无危险、不受侵扰、不发生事故等义。有学者综合公共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哲学等学科理论,将“安全”概括为“生活在特定自然、社会环境中的人的各种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到保护,尤其是法律保护的平安、无危险状态;其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抑制、消解;其权利受到侵犯,能够得到救济;其侵犯行为能够得到处罚、矫正;安全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1]根据这一灼见,笔者将“校园安全”定义为:在校园这一特定公共环境中学习、研究、生活、工作的学生与教职员的权利(尤其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以法人形态运行的学校②的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不受威胁、危害、侵犯,从而得到实现的稳定状态。换言之,安全是将主体的法定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的进路。显而易见,学生安全在高校校园安全中居于核心位置:一则学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立足点,二则学生群体在学期间生活在校园之内。

高校以提供专科以上层次的全日制高等教育为目的,具有规模大(校园面积广、师生人数多)、开放性强、管理复杂等特征,时时刻刻面临着校内外各种不利因素的威胁。笔者将其概括为以下四种:一是高校在管理上的漏洞甚至严重的失职;二是高校校园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场所与公共设施,不可避免要面临由校外渗透、侵入的隐患和威胁;三是学生安全教育不足,忧患意识和法律意识缺失;四是社会整体治安恶化所造成的冲击,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部分地区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对校园造成了波及。

诚然,学生安全管理活动是实现高校教育、科研职能的重要前提,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实践。然而,我国相应的法律资源却不容乐观:一方面,由于立法进程缓慢,③直接针对校园安全的立法成果仅上海市2001年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未涉及高等教育阶段)、四川省政府2002年制定的地方规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④、教育部2002年制定的部门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寥寥几部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⑤,以全国性、高位阶性为特征的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缺位;另一方面,虽然《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中亦有部分规范可供适用,但是因为其分散性、间接性,并不足以应对纷繁复杂的现实所需。一言以蔽之,制定一部专门的《校园安全法》势在必行,高校学生安全管理则理应是其重要篇章。因此,笔者将对高校学生安全管理活动进行法理分析,然后在这一基础上尝试完成相应制度的建构。

二、高校学生安全管理的行政法理分析

(一)学生安全管理活动的公共行政性质

1.学生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

“公共”,含有不特定(或多数)、共同性、社会共享性等要素。通常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重大生产安全,公共生活安宁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安全”[2]。显然,高校学生安全符合这一界定,属于公共安全范畴。有学者深刻地指出,“公共安全就是秩序的一种良性状态”[3]。而“秩序(order)”,是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4],与“无序(disorder)”、“混乱(chaos)”相对应。众所周知,秩序由制度来进行设定与维系。因此,安全对秩序的依赖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学生安全管理对制度资源的需求。

2.学生安全管理属于公共行政范畴

公共行政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组织、管理与调控活动”。[5]公共行政的特性在于以下五点:[6]一则以公共权力为基石,二则指向公共事务,三则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亦即具有社会共享性的共同利益),四则具有公开性与程序性,五则具有服务性与非营利性。一言以蔽之,提供公共产品是公共行政的旨趣,管理是公共行政的发挥功能的路径——行政从本质上来说正是组织(社会共同体)为达成共同目标而进行的组织与管理活动,此点在法学界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中得到广泛承认。具体而言,学生安全管理活动是政府、高校以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高校内部规章为准据,为维护学生群体的人身、财产等各种权利,所采用的各种措施之总和。依据大陆法系对公共行政的分类,学生安全管理活动属于秩序行政(德语ordnungsverwaltung),而秩序行政是“最典型、最传统的行政类型。这种行政是在维持社会之秩序、国家之安全及排除对公民及社会之危害”[7]。

此处的难点在于对高校行使行政权力的理解。在我国,行政主体既包含国家行政机关,也包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高校虽然在《民法通则》中被明确为事业单位法人而非机关法人,但是因为其行使着来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行政管理权力,所以是一种授权行政组织,从属于行政主体范畴。高校在行使这些行政职权时,处于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此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性质。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指导案例[8]也明确支持了这样一种定性。考察世界范围内的立法和法律实践,将高校作为行政主体实为普遍。例如,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常将高校(尤其公立高校)定性为公营造物。而公营造物(德语anstalt,简称“营造物”,亦译为“公务法人”、“公法设施”、“公共机构”等)是国家或地方为达成一定的公共目的,依据法律或由法律授权,结合人与物,使其能持续提供一定给付而设立的一种组织体。其通常具备法人身份,属于公法人⑥中的一种,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自然享有行政主体资格。

故此,将学生安全管理活动定性为公共行政实属必然。换言之,学生安全法制位于行政法系统中,有关学生安全管理的法律问题可运用行政法原理进行诠释。

(二)学生安全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校园为平台,并依据主体的不同,运用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模式,可将学生安全管理活动中的各组权利义务关系⑦提炼如下:

1.高校与学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高校与学生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实质。学生被某一高校录取后,取得该校学籍,在此基础上以学生身份⑧与该校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总称为在学关系。高校基于安全保障的需要,对学生实施管理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无疑是在学关系的重要部分。大陆法系普遍认为,在学关系是一种营造物利用关系,从属于特别权力关系范畴。“特别权力关系”是源于19世纪时德国的一项著名公法理论,意指基于特别的法律原因(如军人之于军队,囚犯之于监狱等),在一定范围之内,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享有概括命令的权力,而行政相对人则具有高度服从义务的一种法律关系。具体而言,传统理论将“特别权力关系”与“一般权力关系”相对应,后者是公民与国家之间行政法律关系的常态,以公权力行使受到法治原则控制为特征,而前者则与此相反,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紧密型持续关系”,既排除法律保留原则,又剥夺司法救济手段,行政主体还可以通过内部规则的方式对行政相对人的自由权利做出限制乃至实施惩戒,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具有不确定性。可见,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中的“特别”二字,绝非特别优待反倒是特别限制之意。该理论对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对我国大陆地区教育行政领域而言,虽无特别权力关系之名,却有特别权力关系之实。

二战之后,由于各国不断践行实质法治国的原则,特别权力关系被认为是“法治国的裂隙”而被修正,呈现出三方面的改变:[9]一是范围缩小;二是涉及基本权利者,必须有法律依据(亦即,承认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的原则);三是许可提起行政争讼。然而,在学关系仍应当认为是一种特别权力关系,而非一般法律关系。因为“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一般行政关系相比毕竟有着特殊之处,该领域中权利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紧密程度比较高,双方之间存在的‘紧密型持续关系’是客观事实”[10],所以我们并不能对客观事实视而不见而全盘否定之。当然,对于学校行为涉及学生基本权利或者重大利益的,应当遵循法律保留、正当程序、司法救济等原则。这样一种修正后的特别关系理论为国内外许多著名学者所赞同,并被改称为“特别法律关系”、“特别公法关系”等[11]。

经过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可以为规范我国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起到指明进路的作用。华东师范大学郭为禄教授将在学关系中高校对学生的行政管理关系区分为学籍管理关系与日常管理关系:[12]前者是涉及学生身份等重大权益的管理,即高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以行政法为依据,对学生实行学籍管理行为而形成的管理关系;而后者是不涉及学生重大权益的管理,即学校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由此形成的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笔者赞同这样的划分,并且进一步指出学籍管理关系的实质是高校教育权力⑨与学生受教育权之间的关系,而日常管理关系的实质则是高校行政权力与学生的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这些权利处于受教育权的辐射地带。虽然,归根结底“受教育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并不是源于学生的受教育者身份,但是因为受教育权的影响,在相较于其他公民时仍会有所区别。在这样的语境之下,高校与学生所发生的安全管理关系理应属于日常管理关系中的一种,在特殊情况下亦可与学籍管理发生联系。需要指出的是,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并不否定在一定情况下,学校与学生之间可以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学生利用学校的食宿、洗浴设备,在学校经营的商场超市内购物消费等。因为此时学校并非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而学生也完全是基于普通公民的身份而不是受教育权主体的身份与之发生关系,两者处于平等地位,所以是一种民事契约关系,并不属于笔者所说的在学关系范畴。

(2)高校的职权与职责。根据《教育法》第28条,学校有权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和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之规定,笔者提出以下见解:

第一,高校拥有根据学校章程,制定关于学生安全管理的规则并且贯彻执行的职权。并且,学校在制定规则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时,应集思广益、尊重广大学生的参与权,遵循正当程序。

第二,当学生严重违背本校安全管理规则,从而危害学校、同学、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权利时,甚至达到严重违法、犯罪程度时,高校对其有联结学籍管理、课以处分的职权。但是,开除学籍、劝其退学的实施应当审慎,并且不得与法律相冲突,以免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权这一重要的宪法权利。

第三,职权二字对学校而言,既意味着权利(权力),也意味着是不可放弃的义务——因为职权与职责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3)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一,在本领域内,学生拥有的实体权利主要是人身权与财产权,这两者都是宪法、民法上予以确认和保护的重要基本权利。财产权无需赘述。人身权是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各种权利的总称,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具体而言有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不受侵犯权、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权。前述六项人身权利与校园安全的密切关联并不难以理解,此处需要强调的是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我国高校往往以传达室的方式来进行信函传达,学生的信件往往会先经过学校传达室,再转至寝室楼或者所在教学单位,管理紊乱、程序复杂,今后宜加强相应管理,保护学生通信方面的安全。

第二,既然高校有制定安全规则,并且在此基础上有对违规学生进行惩戒、乃至与学籍管理进行联结的权力,则学生也必须拥有下述相应的程序性权利:一方面是参与安全规则制定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对于学校所作的惩戒有获得救济的权利,不涉及学籍关系的惩戒有权提起校内申诉,涉及学籍关系的惩戒则既可进行申诉还应当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三,基于前述,学生还应履行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这也是《教育法》第43条所明确规定的。

2.其他各组权利义务关系

(1)政府与高校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对高校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监管职权。此时,政府居于行政主体地位,高校居于行政相对人地位。政府所作的监管,可以通过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⑩三种路径来实现。总之,高校对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管行为,负有接受、配合之义务。例如,公安消防部门对高校的校园消防设施、消防状况进行检查、指导。

(2)政府与学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学生实施安全管理的主要是驻校派出所。作为行政主体的驻校派出所通过户籍管理和日常治安维持而与学生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危害校园秩序的学生,派出所有进行行政处罚的职权。

(3)高校、政府与来访人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我国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学校保卫处与驻校派出所合作完成。二者可以依职权采取登记、检查、守卫等措施,防止校外不良分子进入校园。外来人员在学校开放时间、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入校,进入校园后应遵守法律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三、高校学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及其制度建构

(一)主要机构

目前,校内负责学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为保卫部门与学生工作各部门;校外负责学生安全管理的主要机构为政府警务部门。详细而言,保卫部门是我国高校专为保障校园安全而设立的部门,校内与之配合的是由学生处(学工部)、院系党团组织(含学生辅导员)所共同构成的学生工作部门系统,校外与之协同的则是政府警务部门。因此,如何优化组织模式、厘清各机构职权与协作关系是《校园安全法》中所应完成的制度建构。

(二)制度建构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是事前预防机制、危机处理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的结合,这是《校园安全法》所应体现出的三个层次。机构问题正是机制问题的源头。

1.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与辅导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条与《消防法》第6条分别课以了学校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和校方安全教育的义务。秉持这样一种安全教育精神,《校园安全法》既要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与深入,还应在其他方面进行拓展。笔者认为以下内容不可或缺:

第一,应以建构校园安全文化为一项重要原则,学生安全教育是其实现路径。可将保卫部门明确为高校安全工作的核心机构,强制要求各校通过章程以及其他管理规则的方式,对本校的学生安全教育事项进行规划,具体包含机构、时间、场合、方式、内容、次数下限等。

第二,有关治安、消防、自然灾害等的教育,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会同政府警务部门进行。有关公共卫生(包含急救)的教育,由学校保卫部门组织,安排校医院(设立医学院的学校可安排医学院或附属医院)或会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有关文体竞技的教育,由学校保卫部门组织,安排体育、舞蹈院系进行。有关教学科研安全的教育,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

第三,健全学生辅导制度,特别是心理辅导制度。由学生处(学工部)负总责,对因遭遇困难而产生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积极干预,避免违法、犯罪、自我伤害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校园警察与保卫制度

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2001年对全国58所特大规模高校(3个校区以上、管辖人口3万人以上)的统计资料[13]显示,这58所高校共发生刑事、治安案件l1725起,平均每校202起,查破刑事治安案件4986起,占立案数87%。其中公安机关查破573起,占立案数l0%,有3l所高校,公安机关的破案率为0。高校保卫部门查破4413起,占立案数77%。公安机关破案率与高校保卫部门的查处率为1:8。这一资料揭示出现行校园治安管理体制无法胜任实践:一方面,我国长期存在着警力不足的困境,实践中广泛设立驻校派出所,然而派出所的警力编制与高校师生人数、校园面积相形见绌;另一方面,虽然高校保卫部门承担的职责基本同于公安机关,但是保卫部门并无公安机关那样的执法权(尤其是刑事案件)和专业技能,导致违法、犯罪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打击。因此,笔者提出以下立法建议:

第一,建立专门的校园警察机构,增强校园警力。具体而言,在大学城、规模较大的高校直接设立专门的公安分局,原各校区设立下属派出所,并在重要地点设立警务室。同时,鉴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派出所行使的刑事侦查权较小,《校园安全法》可对校园派出所的刑事侦查权进行必要扩大。

第二,厘清高校保卫部门与校园警务部门之间的权责和协作关系。高校保卫部门的职能为:负责学校安全教育,负责聘用和管理校园保安队伍,负责校园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代表学校、师生联系沟通校园警察部门。校园警察则拥有校园及周边地带的执法权,可以采取安全措施预防、制止、处理校内外发生的各类不法侵害。

第三,出于弥补警力不足的必要,为聘用校园协警提供制度保障。校园协警的门槛设定应较校外协警的门槛为高。协警并无独立执法权,而是校园警察的辅助力量。

四、高校学生安全管理的具体维度及其制度建构

从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的角度出发,可将学生安全从本质上划分为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两种维度。这种划分固然满足了逻辑上的周延问题,但失之抽象,不能直接联结影响学生安全的现实因素,对于解决实际问题较为不利。考察实践,学生安全主要与学校活动、寝室生活、校园设施设备、校园交通、校园卫生五者相关。因此,可暂将学生安全划分为学校活动安全、寝室生活安全、校园设施设备安全、校园交通安全与校园卫生安全五种具体维度。尽管这样的划分在逻辑上并不周延、也无法涵盖全部现实问题,然而对其进行探讨并总结出相应的制度建构策略,无疑具备“重点突破”的积极意义。

(一)学校活动安全及其制度建构

1.问题分析

学校活动分为教研活动和课外活动两种。两者均直接涉及学生的人身安全:

教研活动是高校提供高等教育资源、完成行政给付任务,实现公民受教育权与学术自由的直接体现。在教研活动中,存在着因参与者违规、失误而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能性。教研活动安全的重要性,对具有实验危险性的各类自然科学专业和体育、舞蹈专业学生不言而喻。2012年2月15日,南京大学化学实验室便发生了一起甲醛泄露事件11。

学校所组织的课外活动,虽非学生作为受教育者的本职,却对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人格完善意义深远。由于课外活动本文由收集整理以文体竞技为普遍形式,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风险不容忽视。目前实施的《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为解决这类纠纷提供了一定思路。该《办法》第9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第12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然而,在实践中如何认定一项课外活动是否由学校组织,并藉此厘清学生与学校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实属不易。现通过一个典型案例12进行解读:

某医学院的临床医学系组织“迎新”篮球赛,由临床医学系负责比赛场地和比赛管理事宜(包括聘请精通篮球运动的学生担任裁判),在比赛过程中一名球员因抢球意外遭受重伤。事后,高校主张本次学生伤害事件不属于校园安全事故,理由为:首先,篮球运动属于对抗性、风险性的体育竞赛;其次,临床医学系本身并不同于体育系或公共体育教学部,篮球运动不属于其教学内容;再次,迎新球赛属于学生与学生之间联谊的文娱活动,高校学生作为成年人,应自己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比赛造成的民事侵权责任;最后,临床医学系所起的作用是提供场地、后勤和组织观众的服务,并且已尽到管理职责,何况球员受伤纯属意外而非另一球员恶意违规造成。故此,学校只愿意提供人道主义的补偿,而不承担赔偿责任。伤者不服,现提讼,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依赖目前的《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该校主张虽有过分为自身开脱责任之嫌,却并非于法无凭、毫无可取之处。

2.制度建构

(1)教研安全制度建构。立法授权相关组织制定出可操作的专业规范(特别是实验规范、实践规范),明确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学生的各自职责,特别是对教研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措施要有详细规定。任何学校均负有贯彻执行规范的义务,教育行政部门也应负有检查监督的义务。前述实验、实践规范本身虽然不属于“法”的范畴,但是法律却课以相关行政相对人遵守的义务和行政机关保障实施的义务。同时,立法还应赋予各高校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专业规范,通过本校内部规章进行相应细化补充的权责。高校所作的细化补充规定不得与前者相冲突,补充规定的内容应包含学校如何组织有关教研的纪律教育活动,包含时间、场合和方法等,既针对学生也针对教职人员。教研活动的开办过程中,以此强化教师、实验人员岗位责任感和建构学生的教研活动安全文化。

(2)课外活动安全制度建构。根据前述案例,笔者提出三点立法建议:

第一,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并非学生意思自治的个人行为,而是体现着学校意志,应与教研活动同等对待。该受伤学生并非由于自行约定的体育锻炼行为而致伤。其比赛由院系组织(实践中可表现为院系的团总支、学生会),带有明显的“官方”色彩,应认定为学校活动。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作为教研活动的拓展,学校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和责任。原因在于,高校是实现公民发展和人格完善的公共机构,开办第二课堂、组织课外活动是兴学的必要,而课外活动也是考察一所高校办学状况的重要指标,在实践中无法避免且应当鼓励。本案中的体育活动虽非临床医学系的办学内容,但仍系学校活动之一环、符合高等教育宗旨,如完全由学生承担风险,既不公平也不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进步。学校确实无过错的,承担无过错责任,对学生所遭受的损害进行较低限度填补即可;由受损学生以外的其他学生、第三人恶意造成损害的,应由他们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所谓“学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学校已履行相应职责”过于原则性、抽象性,所以《校园安全法》的法律条文在吸收其要旨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具体化,要求此类群体性课外活动应经过学校严格的筹备、组织工作,并得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像本案中的篮球赛,还应强制要求必须聘请体育系或公共体育教学部的专业师生担任裁判,并且应有校医和指导老师在场,活动前还应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第三,对于学生纯粹出于私人意思而使用学校设施、设备进行课外活动的,如网球场、田径场、游泳馆及其设备,学校也应在开放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进行安全监管,否则仍应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第四,对“校园”的解释应适当延伸。教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有可能发生于本校校园以外,此时应将“校园”的范围进行适当延伸,而非针对狭隘的地理空间。

(二)寝室生活安全及其制度构建

1.问题分析

寝室生活既涉及学生的人身安全也涉及财产安全。在我国,学生在高校校园内通过集体住宿方式生活(较为例外的是博士研究生,他们的寝室一般为单人间)——寝室既是学生的个人空间,又带有一定的公共色彩。较常见的问题有公寓管理人员或学生违反学校寝室管理规定私自接纳外来人员造成财产被窃,以及学生在寝室内进行饮酒等禁止性活动从而引发斗殴等。

2.制度建构

虽然学生寝室缺乏作为私人独立空间的色彩,但是将其视为临时住宅、予以保护却十分必要。住宅不可侵犯,乃是公民神圣的宪法权利。提升到这样的高度,将有利于实践中制止其他学生、教职员工、外来人员的不当闯入。诚然,高校强制分配宿舍、禁止学生在学期间校外居住在实践中属于常态。然而,此点对于基本上是成年人的高校学生群体,尤其对于学校离家很近的学生以及年龄较大的研究生群体是否必要?窃以为,离家较近的学生应当有选择住家的权利;对于年龄较大的学生而言,强制住校则很可能会冲击他们的婚育权。因此,在《校园安全法》中应当明确规定:学生有权自主选择住校与否,高校拥有对住校生实施寝室安全管理的职权并承担提供寝室安全保障的职责。

(三)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及其制度建构

1.问题分析

高校是一个浓缩的社会。无论是教学楼、公寓、运动场等公共设施,还是教研用的仪器、设备,都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消防安全是设施设备安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鉴于国家已为各种校园设施、设备设立了详细标准,同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第1、2项也规定了学校对维持设施设备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故此,笔者不再赘述,将笔墨集中在其未作详细规范的一类特殊情况上:校园施工所引起的安全问题。

校园施工者大都是从校方的建筑招投标中中标后承包下来的,作为施工者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高校之间存在一个建设工程合同,但这一合同法律关系仅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承包方与学生之间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承包方因施工侵犯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时,施工方与学生之间就发生了侵权法律关系,此时的学校是否需要对施工方的侵权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8、89、91条有关物件损害责任的规定,学生因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施工方承担侵权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但是,实践中的困难在于现实中,施工方与承包方往往不是同一个主体,并且学生对学校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难以了解。此时,作为与侵权法律关系双方中“桥梁”的高校理应有所作为。

2.制度建构

应规定高校在校园施工期间负有以下义务:

首先,学校有义务将工地设为,防止学生进入。建筑材料也应放到学生难以接触的固定位置;其次,有危险性的工程,应避免在教学期间进行,而是利用寒暑假进行;再次,如果发生学生受损事件,学校必须作出积极回应,及时与承包方联系。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承包方的必要信息,避免学生无法找到适格的侵权主体,从而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校园交通安全及其建构

1.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高校校园的开放性日益增强,在校园中穿行的学校公车、教职工与学生私车、途经校园的城市公交车、校外来访车辆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在阴雨天气、上下课期间,道路转弯处和食堂等地点。2010年河北大学校园内发生的李启铭交通肇事案13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2.制度建构

第一,设立财政专款,用以加强校园交通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改造。该工作由学校会同交通部门和城市建设部门来完成。内容包括:拓宽人行道、划分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与人行道,设定各道路时速限制;设置警示标志和校内红绿灯;在十字路口、教学楼、食堂、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段设置斑马线、减速带和人行天桥,必要位置可实施单行道和道路封闭。

第二,基于前述校园警察与保卫制度的建构,由校园警察和保卫人员切实承担校园内的交通管理,在一定路段设置交通岗亭,并对停车场和校门实施重点管制。同时,各校必须根据自身情况依法建立一套校园交通事故处理的应急处置机制。

第三,鉴于目前我国对中小学校车安全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高校也应予以同样注意,此点对拥有多个校区的高校尤为重要。

(五)校园卫生安全及其制度建构

1.问题分析

校园卫生安全包含食品、药物、医疗、疾控四个方面。食品安全??映的是校园食堂和校园商店,食堂、商店依据与学校签署的协议而进驻校园,在经营过程中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因此受到合同和法律的双重规制;而药物、医疗和疾控则??映的是校医院。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过程的不断推进,校园卫生安全监管的两大难题也日益显现:

一是食物中毒事件不时发生。由于资本具有逐利性,学生食堂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学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例如2010年3月30日,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43名学生在本校第三食堂内面馆吃完面条后,有39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现象14;二是校医院运行状态堪忧。校医院广泛存在着规模小、经费少、技术和物资差强人意的现象,然而,校医院在实践中却往往承担着本校学生医疗保健、卫生检查和疾控工作的重任。2003年初,我国爆发的“非典”疫情,更是对该问题提出了挑战。

2.制度建构

在本领域,我国制定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三部法规与规章。因此,《校园安全法》中所需的立法工作是整合这些立法成果,并与《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进行衔接和补充。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根据行政区划,高校的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应列为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可以考虑为行政检查次数设立下限。

第二,通过立法为各高校校医院的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按照校区数量、校园面积、师生人数,对校医院的规模特别是医务人员编制设定下限,其中多校区的高校可设立数个校医院,针对地理位置偏僻、本区域内医疗条件较差的高校还应增高其校医院的设立门槛;授权各校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本校的医务资源配置,包括校医院位置、诊所和医务点地规划,规划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二者的监督管理;明确校医院进行疾病防控与组织校园卫生检查(含学生寝室和开放性场所)的职能,以及在突发校园伤害事故时紧急救治伤员的职责,对于设有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学校,还应实现校医院与它们的衔接。

第三,赋予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一定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包括听取学生意见、与食堂、校园商店的运营者进行磋商、沟通卫生行政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