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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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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

第1篇: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范文

关键词:优化;基础设施 ;资质结构;探索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企业新特级资质成功就位已逾半年,基础设施领域除了在投资领域和传统业务领域能够正常推进外,在铁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等新领域的市场开拓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公路、市政行业参与传统竞标的成功率也没有明显提升。究其原因,一是国家政策面的基本建设形势影响,政府有效投资不足;二是从业人员自身的市场开拓潜力尚未充分发掘,市场开拓力度不够;三是企业本身基础设施类资质结构缺陷并未因新资质的成功就位而弥补,市场参与度有所不足。本文就企业基础设施类资质结构优化方案进行了探索。

2、企业进行资格结构优化的前提:

首先,企业近年来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发展非常迅速,企业投资能力、资金实力、科研成果、业绩积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已初步具备了母、子公司基础设施资质全面升级的基本条件。

其次,新特级资质的成功就位,巩固了企业在国内基本建设市场的一流地位,但主项资质的定位仍然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对于铁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等新行业而言,主要解决了政策层面的行业准入资格,用以参与铁路、水利等新行业传统市场竞标(投资除外),仍然在操作层面上存在着资质、人员、业绩等暂时难以逾越的门槛,需要企业通过资质结构升级与优化加以破解。

第三,企业基础设施类总承包资质目前仅有1个公路壹级、3个市政壹级,与行业优势企业相比,无论是数量上还是专业上,都处于绝对劣势,用以角逐完全由概率决胜的基础设施传统招投标市场,其结果可想而知,从企业基础设施的市场布局和长远发展角度考虑,资质升级与优化势在必行。

3、基础设施领域资质优化目标:

首先,局争取双特级,“房建特级+公路特级”(“市政特级”不宜作为重点,多余业绩可用于各子公司全面升级),保证超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铁路)投标的参与资格:

局重点升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数量不超过5个的限制条件下,可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平移到某子公司。

其次,子公司基础设施行业资质全面升级为壹级,完善专业承包资质结构,作为局资质的重要补充:

一公司、二公司、四公司、上海公司的基础设施资质全部升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专业匹配需求,逐步规划并完善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壹级”、“体育场地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壹级”等相关资质;三公司要充分利用参与投资水利水电项目的机会,重点发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资质。

第三,成立交通工程专业子公司:

保证局公路特级申报成功的前提下,尽快成立交通工程专业子公司,完成“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申报,避免部分业绩过期作废,保证局在基础设施领域资质结构最优化、综合竞争力最大化。

4、资质优化准备工作:

第一,在局范围内分专业、有计划、有组织地汇总、疏理与资质升级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和相关规定,为资质升级与优化做好理论准备;

第二,结合局区域布局和专业化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资质升级与优化方案,明确各法人子公司资质升级优化的时间节点和费用预算,为资质升级与优化做好方案和费用准备;

第三,根据资质升级与优化方案,制定关联区域(专业)公司法人结构的改制或重组、人员结构优化、专业设备与技术资源配备计划等,为资质升级做好制度与技术准备;

第四,由局统一协调,各法人子公司分头负责,确保各项新资质尽早就位,为局资质整体升级做好组织准备。

第五,资质升级可结合正常升级、业绩平移、内部重组、外部兼并等手段,快速高效运行。

5、资质优化的关键要素分析:

第一,资信能力:

局注册资本金12.9亿元,净资产25.83亿元,近三年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达10000万元以上;近三年银行授信额度均在10亿元以上,以上条件均达到“双特级资质”标准。

第二,从业人员:

局层面已注册一级建造师255名,其中基础设施领域86名,包括公路专业41名(满足“特级+壹级”)和市政公用专业30名(满足“特级+壹级”),注册人员和专业人员均已满足资质升级要求。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特级资质要求具备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已进行有针对性的疏理,基本具备特级资质申报条件。

第三,科技实力:

局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申报时,已经具备相应条件,目前并有一定提升。

第四,关键工程业绩:

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2003年初至2012年底):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212.79公里(未含二级公路42.43km),累计修建高级路面566.93万平方米(其中公路路面378.6万平方米,市政道路路面188.33万平方米)以上,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公路桥梁8座,累计完成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6个。

——满足公路施工总承包“特级+壹级”各1个资质要求。

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03年初至2012年底):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90公里以上,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30公里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30公里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30公里,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5万平方米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5座,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总承包项目5项。

——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要求。

⑶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2003年初至2012年底):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206.2公里(未含二级公路42.43km),累计完成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合同额6亿元以上。

——基本满足2个公路路基壹级资质要求。

⑷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2003年初至2012年底):累计修建高级路面566.93万平方米(其中公路路面378.6万平方米,市政道路路面188.33万平方米)以上,累计完成高级路面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满足2个公路路面壹级资质要求(考虑部分业绩交叉,可当年申报1个,一年后申报1个)。

⑸桥梁工程专业承包(2008年初至2012年底):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100米的特大型桥梁10座,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6亿元以上——满足2个桥梁壹级资质要求。

⑹隧道(2003年初至2012年底):独立承担过单洞长1000米以上的公路或市政隧道工程施工;到2013年5月份,已完成公路(市政)隧道长度12.8公里(单洞)。

——满足2个隧道贰级资质要求。

⑺土石方(2008年初至2012年底):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100万立方米或5项以上50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施工(1个土石方壹级的标准)。

——满足至少3个以上土石方壹级资质要求。

⑻爆破与拆除(2008年初至2012年底):承担过B级以上的大爆破工程2个(含硐室爆破、露天深孔爆破、地下或水下深孔爆破),A级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或拆除爆破或城市控制爆破工程2个。

——爆破工程师人员数量满足后即可申报1个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⑼交通安全设施(2003年初至2012年底):承担过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

——长度暂不满足,1年后可以满足一个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⑽城市及道路照明(2008年初至2012年底):承担过10KV以上变电站、配电室(含电缆及线路)安装工程3座,容量160KVA以上的变压器安装工程,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照明工程,具有2路以上电源且可自投自复的照明工程,设备投资在30万元以上(不含土建及电缆、线路部分)的照明工程(满足三项即可)。

——基本满足1个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⑾体育场地设施(2008年初至2012年底):承担过单项工程占地面积50公顷以上,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18洞以上高尔夫球场,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及全国田径锦标赛主体育场地(包括合成面层和沥青基础)设施,4.5万人以上体育场田径场地(包括合成面层和沥青基础)设施,4500人以上体育馆(包括游泳馆和冬季项目体育馆)体育场地设施,6000平方米以上的合成面层网球、篮球、排球场地设施,单项工程造价800万元以上的体育场地设施(满足四项即可)。

——基本满足1个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⑿水利水电总承包和河湖整治专业承包:三公司1年后可以考虑。

第五,机械设备:

申报特级资质已取消设备要求;但申报壹级及以下资质有专门的设备要求,工程局目前的设备配备情况基本能够满足各项主要资质申报条件,但需进行认真的疏理与调配工作。

企业资质现状与优化目标分析

略...

7、企业资质结构优化后的市场竞争力

首先,公路(或市政公用)特级资质升级成功,企业将具备直接参与铁路市场投标资格。铁路建设投资逐年常态化(年均4000~5000万亿左右),适合作为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之一;铁路项目评标规则采用合理低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开标前抽签确定),取消了综合评估法和抽签中标法,对于铁路行业新进企业而言,参与投标并获取中标的机率相对提升,行业突破机会增加。

其次,公路(或市政公用)特级资质升级成功,企业在公路行业有望实现“特级+壹级”资质格局。公路市场竞争力大大加强,中标机率提升一半以上,并具备了参与超大型公路建设项目的市场竞争资格。

第三,子公司市政公用资质全面升级,全局基础设施类总承包壹级资质数量将大大增加。企业在市政公用领域的市场参与度、覆盖面大幅提高,有利于提高市政公用建设市场占有率及局部市场的竞争优势。

最后,企业实现“双特级”资质,将与“投融资带动总承包”发展战略双轨并行,优势互补,进一步加快企业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拓展步伐;同时,对标国内建筑业企业特一级资质分布现状,企业资质级别将会排名所有建筑业企业并列第二位,顺序第十二位(目前全国81家特一级企业,仅中建股份为“三特级”,北京城建、上海建工、中铁一局、中铁二局、中铁建工、中铁航空港、中铁十六局、中交二航局、上海宝冶、中国五冶等10家建筑施工企业为“双特级”),企业品牌将真正挤身于国内建筑业超一流行列,资质结构更加完善,市场布局更加合理,结构转型更具实效,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8、结束语:

在城镇化全面快速发展的当下,建筑施工企业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作为以建筑为主业的总承包企业,在做强做大本业的同时,积极推动基础设施资质结构整体升级,不仅是企业基础设施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对企业品牌形象的升级、市场竞争实力的增强和盈利水平的提高有着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第2篇: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范文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质量是建筑行业永恒的主题,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核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健全和发展。一是在组织体系上实行了政府监督、第三方认证、企业自控的管理体制,并建立了相应的省、地市、县级管理机构;二是在管理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法规和规章;三是推行了建设监督制。改变了过去靠行政命令进行项目建设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的有效控制,转变了政府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

2、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特点

2.1政府监管越位、缺位、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不严、管理意识和法规意识偏低。有些建筑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建设单位的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即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和节约成本,给建筑工程留下很多质量和安全隐患。

2.2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施工队伍专业水平不高、施工经验不足,大包大揽一些力所不能及的项目及盲目转包。

2.3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不按行业规范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开发企业、工程施工企业回避有资质的竣工验收机构的验收,以自检代替竣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处于验收的主导地位,没有监督机制的制衡,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4部分施工单位企业内部管理薄弱,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专门从事质量监督验收的专业人员,或者有专业人员但没有强有力的控制权和质量否决权,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

2.5施工企业人员素质偏低、责任心差、施工人员流动性过大、责任界线不清等因素都是影响建筑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2.6建筑材料的质量是从源头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一些施工企业有意识的在不同程度上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偷梁换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降低成本。

2.7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法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管理。市场行为不规范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突出表现在:无证或越级设计与承建;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工程层层转包或以包代管;建设单位在招标中肆意压价,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多个企业施工,管理混乱、各自为政,严重的影响工程质量;施工企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筑市场需求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构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

3.1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①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②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③切实做到现场检查;④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3.2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及时调整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针对结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反映多的屋面、外墙渗漏通病,实行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制度。

3.3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3.4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质监机构、人员的考核制度

队伍建设方面,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贯彻实施该意见,应当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的个人执业资格。可借鉴公务员制、警员制等做法实行质监工程师制度,对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条件要严格要求,今后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技术注册资格,方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建立监督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技术精良的质量监督队伍,使其具有较强的技术判断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3.5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第3篇: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范文

论文摘要:建筑工程亦作房屋建筑工程,作为建设工程的重要组分,是指对房屋、建筑物以及其附属结构的设计、建设、优化或改造以及维修。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建筑业也在向着更高层次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更加深入,科学项目管理方法也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我国建筑市场目前的发展趋势要求建筑工程项目具备科学的承包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的建筑项目承包管理体系,也是完善我国建筑市场所必须采取的必要手段。本文将对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管理的方式进行讨论。

1建筑工程承包管理项目及其特性

项目具有独特和唯一的特性:项目的独特性和唯一性体现在任何项目所处的时间、地点、环境、参与的人、目的均各不相同,他们因项目而临时联系起来。项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都十分明确。任何项目都具有明确的目标,即为了完成某一独特的产品而服务。项目的各个组成部分彼此间相互影响、相互约束的同时又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所有项目都是在有组织的背景下产生的。项目的发展并没有固定例子。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大量变化是任何人都无法预见的,所以项目的不确定性成为了项目的显著特征。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是:①相对于其他的项目而言,建筑工程参与人数众多、造价高、复杂程度高,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时间长;②项目进行中项目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变数较大。因此其不确定性程度高、不确定性程度很大,也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③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已有一定的时间,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正由粗放型向现代项目管理转变,但与国外先进的管理尚有一定差距。

2建筑工程项目承仅的基水模式

由于项目的差异性,国际上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的模式多种多样。但一般来讲都基本满足以下七种模式或依据以下七种模式演变而来的:

(1)全过程承包方式:承包方承担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交付使用验收为止的项目全过程的承包。

(2)投资、设计、施工、经营一体化总承包:由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投资,承包商不仅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施工全过程实行总承包,而且建成后还经营几年或几十年,然后再转让给业主。

(3)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即建设项目由承包商贷款垫支,并负责规划、设计、施工,建成后再转让给业主。

(4)由某个承包公司牵头,组织民间财团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某个项目的许可,并负责具体实施的模式。

(5)联合承包方式:由几个承包商组成联营体进行工程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6)设计、施工总承包:即从勘察、设计开始,进行施工全过程到竣工验收为止的总承包。

(7)施工总承包:承包方只对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实行总承包。

3建筑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方式

3.1按承包内容的不同划分

按承包内容的不同分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总承包和对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进行总承包。

发包方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建设单位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方式。建筑工程的承发包中采用总承包方式,更适用于那些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门技术力量,难以对建设项目实施具体的组织管理的建设单位。也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科学管理、专业分工的基本要求。

3.2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划分

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单独承包和联合共同承包。

单独承包是指承包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单独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模式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

联合共同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承包某项建筑工程的承包形式。《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建筑工程,几个承包商可以组成一个联营体作为承包商。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承包商的所有原则,同样适用于联营体。”由几个承包方组成联营体进行工程承包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般适用于大型、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对这种利用联合承包的方式进行项目承包有以下几方面优势:①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联合投标可以减弱相互间的竞争,可增加中标的机会;②一方面由于工程标的额大,联合承包可减少承包风险性,为产于承包的承包商都能争取到更多的利润。另一方面联合承包方式也有助于企业彼此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企业谋取更长远的发展。联合承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一般是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才采用联合共同承包的方式承包,避免了杀鸡用宰牛刀的人力、物力、才力的浪费;②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有利于引导共同承包的各方积极地组织项目实施的过程;③企业应当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包工程,这也是我国对承包方资质的基本要求。 转贴于  4承包方的主体资格管理

承包单位的主体资格(又称建筑企业资质)是指企业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流量、技术装备等能力。对于建筑承包单位,我国法律规定除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对于承包单位企业管理方面也有相关严格的要求。

4.1承包单位承包工程依法取得资质后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业

建筑工程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其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国民经济水平。将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按其所具有的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并规定其只能在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是完全有必要的。首先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其次,不同的建筑工程对工程承包单位的资金、技术、管理水平的要求也不同;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要求越高,对承包单位的资金、技术、管理水平等条件的要求也越高。

4.2承包单位资质管理

当前建筑市场中有些无资质或者低资质的企业、包工队与资质等级较高的施工企业搞“假联营”等形式,以资质等级较高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企业的资质等级是由有关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承揽工程能力、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总量、技术装备等企业基本条件来确定的。因此承包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具体规定如下:①不得超过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②不得以其他的企业名义承揽工程;③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5分仅和转仅的管理

5.1分包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将其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根据《建筑法》中的相关规定:总承包单位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必须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的范围必须合法。为避免因层层分包带来的偷工减料,责任不清等现象,减少中间层次,我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2转包

建筑工程转包是指承包方不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倒手转让给他人,不对工程承担技术、质量、经济等法律责任的行为。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转给其他承包单位,往往是以牟利为主要目的。但是以赢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转包行为的要件。我国《建筑法》中规定:转包往往建立在发包人对承包人工作能力的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特别是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制定的合同,发包方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一系列严格程序后,择优选定中标人作为承包人,与其订立合同的。

第4篇: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范文

本文结合笔者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对建筑管理的基础,建筑管理的方法,以及加强建筑管理的相关措施进行了简要探讨。

关键词:建筑管理;基础;方法;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area of each department construction scale has been expanded.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the find found, and in some areas have redundant construction, and in some areas the waste of resources, and areas spares no expense, make some and local not adapt to the luxurious buildings, these are all building management weakening, the benefit of a kind of expression of bad ideas.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author's working practice in recent years,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foundation, the building management method, an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related measures are discussed briefly.

Keywords: building management; Foundation; Method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管理的基础

1 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

当前,我国政府确立了社会发展的新思路一一科学发展观。新的发展观更加注重社会“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因此,“以人为本”也是包括建筑行业在内的管理的根本依据。管理实质上是对被管理者的行为一种有意识的控制和调节。“以人为本”是企业管理的根本之道,同样也是建筑管理的基本原则。

2 安全至上的管理底线

安全至上是建筑工程活动中贯彻“以人为本”的逻辑结论。如果工程不安全可靠,那么建筑管理中的价值就无法实现。企业管理者要自觉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等措施,施工作业时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增强工人安全生产意识,以避免安全事故。

3 创优工程的目标

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大力提倡优质工程评选活动,为建筑施工企业减轻评优成本,通过鼓励创优工程来促进行业技术及施工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可提升民生幸福指数和对政府满意度指数。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建筑行业的座右铭。质量第一所体现的是价值取向,百年大计所体现的是行业精神,因为质量符合标准或优质的建筑工程是工程安全的直接前提和基本保障。

4 精益求精的施工手段

要使建筑工程安全可靠,质量优质,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管理者必须做到对工程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一项建筑工程的落成少则一年,多则几年甚至十几年。建筑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几十个环节上百道工序中,任何一个环节管理出现问题都要影响到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筑管理方法探索

1推动建筑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更应通过服务于企业,消除束缚企业结构调整的政策障碍和

体制,进一步研究行业结构调整新的方式和途径。

2 进一步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法

应当建立市场监管的“预防”机制,积极营造社会化的监管体系。随着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提出,政府与社会各层面通过合作、协商、听证会、网络媒体平台民意调研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其本质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从而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认可。实际上从长期的角度而言这种社会监督更高于政府监督,它不仅包括对政府监督之退出领域的监督、政府监督对象的再监督,也包括对政

府监督自身的监督。

建立合理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由于政府在以往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其淡出传统的行业管理的同时,必须重视通过一种有效的退出机制保证行业发展的稳定,国家推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对政府退出机制的有力补充。除了正在逐步培育的完整的建筑企业体系外,也包括培育和加强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逐步把部分以往由政府设置的

市场准入过渡为行业准入,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依法加强政府监管

和行业自律。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诚信建设。应把政府管理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相结合,从各部门的具体业务入手,通过信息网络技术,重组、规范和优化行政流程,既可以加大政务透明度,又可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3 运用市场化方式改革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模式,提高投资质量

随着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国家投资将退出一般的经营性、竞争性领域,重点保证公共服务领域的需要,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政府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如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进行项目管理或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制,既可以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更好的优化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项目建设本身的经济性,又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化的力量为政府服务,把政府从具体的技术性、专业性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改革

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方式将为行业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建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认为,推行招标投标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势在必

行。这样既可以强化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又可以发挥建设银行统一调剂

资金的作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对于招标、投标工程,一定要在国家统一计划和监督下,由发包单位通过招标这一途径,择优选用设计、施工单位。不论是来白哪个地区,不论施工单位的隶属关系如何,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竞争投标。凡在招标部门主持下承包施工任务的建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技术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接受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另外,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也是加强建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一

般来说,从事建筑安装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独立组织生产和进行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

2有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工人

3有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生产机具和流动资金

4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和经济核算办法,能独立进行经济核算;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的手段和设施.

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的资质级别分为4个等级,而每一级都有相应的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机械设备、流动资金及企业经营规模的要求。我们要认真执行各项资质审查的条款,

坚决杜绝越级承包和非法转包。建设市场管理和质最监督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同时建设单位应有规划部门签发的建审许可证和正式完整的设计图纸。对于施工企业要检查是否按级别承包,在施工中,主要建筑材料的来源有无合格证,施工现场有没有完备的施工机械,工程质量监督应设专职人员,对每项分部分项工程要精心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参考文献:

[1] 李铁涛,李洪亮.建筑管理措施分析[J]. China’s Foreign Trade. 2010(24).

[2] 焦丽波.浅谈工程建筑管理中的成本管理[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1(02).

建筑管理相关问题的探微

迟长勇

大连三寰地产有限公司 辽宁大连 116000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设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在建设过程中找们发现,有的地区搞重复建设,有的地区大量的浪费资源,还有的地区不惜工本,搞一些与本地区不相适应的豪华建筑物,这些都是建筑管理弱化,效益观念差的一种表现。

本文结合笔者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对建筑管理的基础,建筑管理的方法,以及加强建筑管理的相关措施进行了简要探讨。

关键词:建筑管理;基础;方法;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area of each department construction scale has been expanded.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the find found, and in some areas have redundant construction, and in some areas the waste of resources, and areas spares no expense, make some and local not adapt to the luxurious buildings, these are all building management weakening, the benefit of a kind of expression of bad ideas.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author's working practice in recent years,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foundation, the building management method, an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related measures are discussed briefly.

Keywords: building management; Foundation; Method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管理的基础

1 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

当前,我国政府确立了社会发展的新思路一一科学发展观。新的发展观更加注重社会“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因此,“以人为本”也是包括建筑行业在内的管理的根本依据。管理实质上是对被管理者的行为一种有意识的控制和调节。“以人为本”是企业管理的根本之道,同样也是建筑管理的基本原则。

2 安全至上的管理底线

安全至上是建筑工程活动中贯彻“以人为本”的逻辑结论。如果工程不安全可靠,那么建筑管理中的价值就无法实现。企业管理者要自觉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等措施,施工作业时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增强工人安全生产意识,以避免安全事故。

3 创优工程的目标

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大力提倡优质工程评选活动,为建筑施工企业减轻评优成本,通过鼓励创优工程来促进行业技术及施工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可提升民生幸福指数和对政府满意度指数。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建筑行业的座右铭。质量第一所体现的是价值取向,百年大计所体现的是行业精神,因为质量符合标准或优质的建筑工程是工程安全的直接前提和基本保障。

4 精益求精的施工手段

要使建筑工程安全可靠,质量优质,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管理者必须做到对工程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一项建筑工程的落成少则一年,多则几年甚至十几年。建筑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几十个环节上百道工序中,任何一个环节管理出现问题都要影响到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筑管理方法探索

1推动建筑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更应通过服务于企业,消除束缚企业结构调整的政策障碍和

体制,进一步研究行业结构调整新的方式和途径。

2 进一步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法

应当建立市场监管的“预防”机制,积极营造社会化的监管体系。随着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提出,政府与社会各层面通过合作、协商、听证会、网络媒体平台民意调研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其本质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从而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认可。实际上从长期的角度而言这种社会监督更高于政府监督,它不仅包括对政府监督之退出领域的监督、政府监督对象的再监督,也包括对政

府监督自身的监督。

建立合理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由于政府在以往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因此在其淡出传统的行业管理的同时,必须重视通过一种有效的退出机制保证行业发展的稳定,国家推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对政府退出机制的有力补充。除了正在逐步培育的完整的建筑企业体系外,也包括培育和加强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逐步把部分以往由政府设置的

市场准入过渡为行业准入,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依法加强政府监管

和行业自律。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诚信建设。应把政府管理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相结合,从各部门的具体业务入手,通过信息网络技术,重组、规范和优化行政流程,既可以加大政务透明度,又可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3 运用市场化方式改革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模式,提高投资质量

随着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国家投资将退出一般的经营性、竞争性领域,重点保证公共服务领域的需要,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政府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如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进行项目管理或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制,既可以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更好的优化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项目建设本身的经济性,又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化的力量为政府服务,把政府从具体的技术性、专业性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改革

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方式将为行业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建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认为,推行招标投标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势在必

行。这样既可以强化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又可以发挥建设银行统一调剂

资金的作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对于招标、投标工程,一定要在国家统一计划和监督下,由发包单位通过招标这一途径,择优选用设计、施工单位。不论是来白哪个地区,不论施工单位的隶属关系如何,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竞争投标。凡在招标部门主持下承包施工任务的建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技术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接受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另外,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也是加强建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一

般来说,从事建筑安装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独立组织生产和进行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

2有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工人

3有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生产机具和流动资金

4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和经济核算办法,能独立进行经济核算;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的手段和设施.

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的资质级别分为4个等级,而每一级都有相应的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机械设备、流动资金及企业经营规模的要求。我们要认真执行各项资质审查的条款,

坚决杜绝越级承包和非法转包。建设市场管理和质最监督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同时建设单位应有规划部门签发的建审许可证和正式完整的设计图纸。对于施工企业要检查是否按级别承包,在施工中,主要建筑材料的来源有无合格证,施工现场有没有完备的施工机械,工程质量监督应设专职人员,对每项分部分项工程要精心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参考文献:

[1] 李铁涛,李洪亮.建筑管理措施分析[J]. China’s Foreign Trade. 2010(24).

第5篇: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范文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5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05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5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05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05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第6篇: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范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解决思路

中图分类号: F2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国工程建设基本方针之一。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工程不仅是 人们生活的基本条件,而且是各类产品生产活动的场所。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轻者造成返工和经济浪费,影响建设工程产品的正常使用功能;重者危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才能有力迫使提高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意识,才能对使用者用得更放心。

一、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意义

1、监督执法

最近几年,随着政府依法执政理念的转变以及人民群众对政府监管视角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从“行业监督”调整到“监督执法”的理念上来,政府监管由微观控制向宏观监督转变,也就是说不再停留在过去仅仅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理念上,而必须调整到依据法律法规对参建单位责任主体和人员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或程序实施监管和处罚的理念上来,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只是判断工程质量好坏、主体行为对错的依据( 实施处罚的间接依据)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则是实施处罚的直接法律依据。工程建设监督机构履行政府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2、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由于国家推行住宅商品化,房地产不断发展,商品房逐渐成为人民群众住宅的一种特殊商品,特别是随着商品房价格的飙升,有的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的积蓄才能购买一套,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被提高”。同时,由于当前法制还不是很健全,原告与被告财力又极不对称的情况下,依据合同到法院去不是原告的首选,而到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监督机构投诉成为“物美价廉”的一种渠道。据初步统计,近几年,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案件占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投诉案件的75%以上,而这些投诉案件主要依靠工程建设监督机构来受理和协调,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由于业务精通、工作尽职,政治敏感性强,极力协调处理质量投诉案件,在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节约建设资源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人民生活品质提高需要,今后若干年工程建设势必迎来更大的建设,尤其政府投资的重点、大型项目增多,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更高; 另外,开发商主导工程建设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建设质量主要由开发商主导,难以确保因相关参建责任主体因追求最大利益而牺牲工程质量; 同时,人民群众对建设工程质量维权意识更高,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建设工程执法监督的要求更高。因此,严格把握建设工程质量既是监督机构发挥更大的政府监督执法作用的职责需要,又是节约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和前提性工作。

二、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能否有效运行,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与提高起着很大的影响。目前,随着市场的深化和细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督体制中仍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建立和健全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其质监人员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时,有法可依,进而使工作顺利的进行。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对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处罚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总体实施起来还很困难,仍然还缺乏有力、适度的处罚依据。

2、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不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彻底实施。但是,目前由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工作中存在不少缺陷,并且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也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还存在着不少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这样势必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同时,执法不严也会导致内部腐败现象的滋生,这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一个很大的阻碍。

3、建筑工程监理机构的经费问题堪忧

经费问题也是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监理机构主要是依靠“自收自支”的方式来解决经费问题的。有的建设单位还拖欠监理公司的监理费,造成监理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的经费困难,监理公司无法正常运行,有的甚至发不出监理人员的工资,最终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受损。

4、多头管理导致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不明确

目前,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其实质上已形成了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这样只会导致关系错综复杂,政出多门,界限不清,权责不清晰等一系列的问题,不利于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统一管理、整体协调以及整体的系统运作,不利于监督管理系统的协调发展以及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5、监督系统人才素质

人才是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支柱,因此,人才素质的培养尤为重要及急切,是目前必须要快速解决的问题之一。监督系统人才素质提高了,不仅可以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的顺利进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整个企业和国家的素质水平,为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问题的解决思路

1、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切实做到现场检查;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2、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及时调整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针对结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反映多的屋面、外墙渗漏通病,实行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制度。

3、严格资质审查, 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4、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质监机构、人员的考核制度

队伍建设方面,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贯彻实施该意见,应当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的个人执业资格。可借鉴公务员制、警员制等做法实行质监工程师制度,对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条件要严格要求,今后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通过考试、考核,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技术注册资格,方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建立监督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技术精良的质量监督队伍,使其具有较强的技术判断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5、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 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总之,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 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 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 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 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 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 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戴晓军.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与管理模式[J]. 中华建设. 2008(04)

第7篇: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范文

关键词: 工程投标;具备条件;决策;编制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in our country,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 the fierce 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environment also got a lot of development, in the cours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bid is a complex systematic engineering, the project to do first to be tender well.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bidding process the essentials, the points for attention and skills.

Keywords: engineering bid; Have a condition; Decision; prepare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工程施工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建设部第89号令指出,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是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1.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该具备能独立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应当具备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参加投标项目是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所允许的;投标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纪录,投标当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等。

1.2共同投标联合体的基本条件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投标应当是潜在投标人的自愿行为,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3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损害他人利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 工程投标决策

工程投标决策是指建设工程承包商为实现其生产经营目标,针对工程招标项目,寻求并实现最优化的投标行动方案的活动。建设工程投标决策,实际上主要包括投标与否决策、投标性质决策、投标效益决策、投标技巧决策四种策略。

2.1投标选择性决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项目,承包商不宜决定参加:

(1)工程资质要求超过本企业资质等级的项目;

(2)本企业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3)本企业在手承包任务比较饱满,而招标工程的风险较大或盈利水平较低的项目;

(4)本企业投标资源投入量过大的项目;

(5)有在技术等级、信誉、水平和实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潜在竞争对手参加的项目。

2.2投标性质的决策

投标性质的决策主要体现为:保险标与风险标。保险标指承包商对基本上不存在什么技术、设备、资金和其他方面问题的,或虽有问题,但可预见并已有了解决办法的工程项目而投的标。风险标指承包商对存在技术、设备、资金或其他方面未解问题,承包难度比较大的招标工程而投的标。

2.3投标效益的决策

投标效益的决策主要体现为:盈利标、保本标、亏损标。盈利标是指承包商为能获得丰厚利润回报的而投的标。保本标是指承包商对不能获得多少利润但一般也不会出现亏损的招标工程而投的标。亏损标是指承包商在投标之前预计该工程承包活动会亏损而仍然投标(一般用于创造信誉或打开市场)。

2.4投标技巧决策

投标技巧决策主要体现为:投标报价的技巧、投标时机的把握、投标方法和手段的运用。

2.5工程投标决策的依据

(1)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招标人(业主)有无合法地位,对招标工程有无招标主体资格,招标项目业主的支付能力和履约信誉如何,以及招标项目监理工程师处理问题的政策水平、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如何等方面的情况。

(2)投标人自身的实力包括:

在经济方面:有无垫资承包能力;有无支付(被占用)一定的固定资产和机具设备及其投入所需资金的能力;有无一定的资金周转用来支付施工用款;有无支付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缺陷责任期保函等各种担保的能力;有无支付关税、进口调节税、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建筑税、排污税以及临时进入机械押金等各种税费和保险的能力;有无承担各种风险,特别是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的能力等。

在技术方面:有无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承包经验、合作伙伴情况。

在管理方面:成本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管理措施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在信誉方面:遵纪守法和履约的情况,施工安全、工期和质量如何,社会形象等。

(3)投标的竞争对手和竞争形势:竞争对手的实力、优势和投标环境;竞争对手是大型工程承包公司;竞争对手是中小型工程公司或当地工程公司;竞争对手在建工程即将完工;竞争对手在建工程规模大、时间长。

(4)投标的法制环境:

①如国内工程招标的,适用本国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②国际工程招标的法律适用以下几个原则:强制适用工程所在地法的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法原则、国际法效力优于国内法效力的原则。

(5)投标的风险:风险是指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市场的变化及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不可预见事件而产生经济损失、自然破坏的可能性。

第8篇: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范文

【关键词】建筑防水;问题;改进措施

1、认识建筑防水工程

1.1建筑防水的概念

建筑防水是建筑施工过程的重要环节,主要功能是防止建筑体遭遇水害影响其使用寿命和性能。建筑防水的作用是防止各种水源如雨水、地下水、工业与民用给排水、腐蚀性液体以及空气中的湿气等对建筑物渗透侵入,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防水设防,杜绝一切可能的水源浸入建筑物内部,防止各类由于水患导致建筑物使用灾难的事故发生。

根据施工方法不同,防水项目可被分为结构防水和材料防水。结构防水是指利用建筑结构所用的材料的紧凑性,或依赖于一些特殊的结构,如建筑边坡施工,埋设止水袋等通过阻断水的通路来达到防水的目的。材料防水是把防水材料作为防水层,然后连接到建筑结构表面和后表面的交界处及间隙,就能起到防水的作用。常用的防水材料主要包括刚性防水层的防水材料,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

1.2建筑防水工程的重要性

建筑防水作为保证建筑安全可用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工程建设量与日俱增,相应的建筑防水项目越来越多。防水工程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居住)者的人身安危,当水浸透到建筑物内部时,会产生如锈蚀结构钢筋、破坏混凝土、污染外墙和室内装修、破坏防水层等不容忽视的影响。当水渗入建筑物内部,可能造成建筑物内部电线系统漏电短路,地下室被水浸泡,直接造成了用户使用灾难。建筑水患是隐蔽、细微的,有时候甚至是不可预见的,因而防水施工任务务必须严谨细致,质量过关,不严谨的防水工程项目不仅仅是对建筑本身的破坏,更有可能会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保证建筑物不会受到侵蚀,防止建筑工程项目渗漏的发生,建筑施工防水工作者必须得知防水规范和技术方法,使用合理的防水材料,周密负责地实施项目防水工程,以确保建筑的安全使用和使用寿命。

2、建筑防水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10 年来,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的防水工程事业已经取得长足的发展,防水材料类产品品种和性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防水应用技术也有了一定的改进和提高。但对比国外发达国家建筑防水技术发展仍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实施方案不完善

部分工程施工方的设计人员对防水系统的认识不足,不能根据防水工程项目的要求亲自到现场掌握实地情况,根据不同的工程对象提出全面合理的防水施工方案,导致防水工程的质量不过关。防水工程施工方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施工方案,经过甲方,设计院,承包方及其他各方确认然后实行,只有赶工期,盲目操作,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建筑漏水。

(2)政策措施贯彻不力

为保证建筑施工中防水工程质量,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出台多部法规与文件如《建筑法》等,并制定、修订了大量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但是由于缺乏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并没有得到严格实施,工程建设实施中存在大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状况。

(3)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防水技术的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同时技术的迅猛发展,也推动了新型建筑材料的出现。但是,我国的建筑防水材料市场良莠不齐、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防水工程实施人员若对建筑材料的认识不足,使得新型材料的滥用和假冒伪劣防水材料的混淆,甚至有些质量得不到安全保证,这些防水材料的使用不仅显著降低了防水工程的质量,给项目后续的维护带来了一些麻烦,甚至有可能对建筑物的本身带来安全忧患。

(4)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社会发展和国家假设导致建筑的建设需求大量喷井式激增,但是相应的防水施工队伍并没有及时发展壮大,专业的拥有防水施工资质的施工人才更是缺乏。目前许多的防水工程师都没有经过上岗培训,也没有取得合格证,其中不乏一些使用见不得人的手段或不正当的关系来承包项目的施工人员,导致许多建筑物没用几天就有渗漏问题发生。

3、改善防水工程现状的措施

第一,严格按规范操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对于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其中涉及防水材料、防水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建筑物等各个方面。建筑防水工程设计需要综合考虑上述诸方面的因素,进行全方位评价,选择符合要求的高性能防水材料,进行可靠合理、经济适用的防水工程设计,以保证工程质量。对于工程施工的设计人员而言更应该意识到防水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在设计施工方案之前熟悉相关条文法规,了解各种建筑材料性能及特点,预估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和应该注意的问题,根据具体项目工程设计规划出合理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方案。监理部门也要认真审查,遵循防水材料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严格控制防水材料的质量和工程质量。

第二,完善施工方法

防水施工工程涉及到建筑物的多个层面和诸多细节,施工人员应该时要明

确防水工程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正确选择与合理使用防水材料,掌握各种防水材料的性能及其设计原则与细部构造的特点,结合实际,细化节点构造作法。如防水层就是为了防止建筑物渗漏的发生,它是建筑防水的核心,也直接关系到建筑防水工程的成败,屋面防水层的各个层面都应该符合防水的基本条件,达到施工的标准要求;而考虑到建筑的结构层刚性好,不容易变形,最好采用现浇的混凝土板,若采用早期的预制板屋面,则需要采用C20细石缓凝土填充预制板间的缝隙,还需要加少许膨胀剂;另外如果屋面板间的缝隙宽度大于30mm或者上下缝隙宽度不一样时,缝隙内需要配置钢筋,较大缝隙的一端还要用防水材料进行填充。

第三,推广使用新材料

防水材料是建筑防水工程的基础,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世界各国相继研发出并使用了很多新型防水材料。新型防水材料具有强度高、延伸率大、质轻、耐高温性能好等优异性能。这些新型防水材料的应用,不仅可以简化防水工程工序、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施工效率,同时能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了防水工程质量。目前,我国防水材料市场发展与国外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新型防水材料使用比例较低,除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推广外,建设集团和企业也应当积极配合推广使用新型防水材料,以加快我国防水工程市场发展。

4、 结语

建筑防水工程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关键项目和隐蔽工程,对保证工程质量具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各种新的建筑技术、新型建筑材料在世界各国不断涌现,为建筑防水工程领域带来了新观念、新思维和新的发展机遇。目前的防水措施虽然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远远不足以满足工程方面发展的要求。而且目前我国的建筑防水工程仍存在大量问题,比如部分企业施工前并没有完善的施工方案,使用的防水材料本身质量不过关,相应的政策法律没有贯彻和实施,监管措施没有严格落实和执行等等,这些问题将不仅影响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会对建筑使用者留下安全隐患。面对国内建筑防水行业的普遍问题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更应该(1)完善和修订施工操作规范。(2)针对不同建筑工程科学合理地设计施工方案,选择恰当的施工方法(3)在大力推广使用新型防水材料的同时抓紧研发各种新型防水材料,降低施工成本,简化防水工程工序,建造出安全、高质量的工程。

参考文献

[1] 沙国厚.浅谈屋面防水的施工技术及质量控制[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

[2] 高岭. 论屋面防水施工技术及质量控制措施[J]. 民营科技,2010(07)

第9篇:建筑资质的基本条件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挑战

Abstract: The urban planning is implemented through th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The face of the city the rapid expansion and urbanization, the increasing speed of change, traditional urban planning has been an unprecedented challenge. How to ensure the rapid advance of China's urban development along a healthy path is widespread concern about the hot new trend following from urba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and urban planning issues and the significant impact of urba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the investment environment aspects of urba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should be thinking.

Keywords: City planning; management; challenges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是党和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建设工作的重要方针。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工程,其目的是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城市的规划是一个城市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计划和目标,是城市建设的综台部署,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面对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等诸多变化,传统城市规划受到了空前的挑战。

1正确认识城市规划

1.1城市规划体制所面临的新挑战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与具体安排。城市规划是政府的一项职能,而且是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的政府职能。城市规划同时也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的学科。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设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查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主要表现在:

(1)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价值认识不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城市建设资金短缺。

(2)传统的规划管理强调的是计划性和强制性,若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管理,则投资商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容易影响投资商的积极性,若规划执法不严又容易产生各种腐败现象。

(3)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目前我们低规格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有的城市还没有独立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难以承担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协调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关系的职能。

(4)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以土地利用控制为核心的一种静态的物质规划,规划缺乏实施可行性论证和评估,造成了规划的目标过于僵化,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从而产生了较多的违法建设。

(5)传统城市规划关注的是既定规划蓝图的实现,而忽视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开发过程的调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机活动。

(6)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商对经济效益过度追求往往会侵害公众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作为城市整体利益的代表,城市规划部门难以对这类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调控,使得公众利益受到损害,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还难以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多种经济法人之间以及多种经济法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

1.2提高对城市规划管理的认识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极大地推动区域内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国际来看,伴随城市化的发展,西方国家各主要大城市都出现过交通阻塞、环境污染等为特征的“城市病”。为解决这些问题,世界许多国家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前,世界许多国家对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取得了共识,就是要从先发展、再治理的传统发展观转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现展观。国外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城市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具有多功能、多层次、高度综合的性质。因此,城市管理必须采用系统方法,从全局、整体的高度来处理和解决局部、个别、具体的问题,使各种要素得到合理配置和系统的整体优化,从总体上处于最佳运行状态。这样,城市就能够充分发挥其整体功能和作用。同时,现代城市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证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市民提供舒适、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创建有效的城市规划管理操作体系

城市规划管理上,应始终坚持“三关一跟踪”,对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有效地制止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确保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1严格把好规划选址关

规划选址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关,处于立项之前,也是最难的、在整个规划管理最具决定性的一关。当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时,首先应审核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的可行性如何、与政府的政策是否基本一致这三个基本条件,再去现场踏看,检查申报内容与现场是否一致,项目占地周边的情况是否适宜,用地范围和建筑体量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如何安排,管线的走向如何考虑,建设项目与道路红线距离等基本情况,然后作出是否同意这个项目选址的决定。

2.2抓好规划设计关

规划设计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方案中的具体体现。因此在管理实践中十分重视把好规划设计关,主要要抓好以下3个方面:

(1)抓好设计单位的资质审定。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强调要由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