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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护工程管理
重点加强检查与督促工作,尤其是注重抓好春运、雨季及风季节的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在市处一、二季度公路检查中分别被评为表扬单位和先进单位。
1.做好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是年初的首要任务,对此,我段上下高度重视,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在关岭路段设立观察点,日夜关注冰冻雪阻情况,认真落实抢通各项准备工作。尽管今年没有遇到大的暴风雪,但因我县地处山区、道路情况复杂,路面冰冻及冻塌现象仍多有发生,为此,我段组织人员加强对主要路段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了春运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强化日常养护,大力改善路况。养护工程科以抓好日常养护管理为工作重点,狠抓全面养护。针对公路基础差,抗灾能力弱的实际情况,着力在改善路容路貌,提高路况质量上下功夫。如雨季公路养护管理中,我们及时要求养护公司挤出经费投入到路面病害处理当中,确保塌方倒坎等都能及时予以清理和修复;针对今年“韦帕”、“罗莎”等超强风的影响,我段有效组织抗抢险救灾工作,做到有重点,有目标,明确抢险主要路段和修复时间表,全力以赴保畅通,使公路损失降到最低,病害得到及时有效地处治。另外,我们还组织人员对公路进行不定期巡查和季度检查考核,通过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养护职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全年公路路况稳定,平均好路率为:国省道71.22%,县乡公路51.16%。
3.完成年度公路大中修计划,主要工程为:104国道水泥板块修复13500平方米(投资182万元),边坡整治1处3000立方米(投资12.39万元);62省道科大线路面整治11.583公里(投资957万元),边坡整治9处502米(投资209.17万元);县道大线、培线中修16.645公里,投资520万元;县乡道公路安全保障设施共16条线,实施钢质波形护栏34424米,墙式间断防撞护栏8667米,投资556.5万元;60省道危桥(洪畴桥)加固改造,投资49.8万元。
4.公路绿化方面,于4月底完成年度公路绿化补种植计划任务,共补种植苗木102328株、藤本植物2000株,完成104国道新城过境段中间绿化带新种绿化里程1.84公里。种植的苗木规格符合要求,成活率为96.4%,保存率为98.5%。
5.根据上级要求,我们认真做好各类统计图表的填写、上报、汇总、审核工作,不断对养护公司进行统计业务指导,发现问题时,及时指出并加以改正。同时能及时布置、督促、检查站组统计人员做好各项原始资料记录和交通量观测工作。
6.今年8、9月份,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抽调人员分别对全县乡道以上公路的163座桥梁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调查人员放弃休息日,冒着酷暑,早出晚归,按期完成了外业数据采集及内业资料整理和计算机数据处理工作任务。
二、公路路政管理
1.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每月组织全体队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每季组织一次队列训练,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有关培训,全年共8批53人次。今年3月,邀请专业摄影师就如何拍摄照片、摄录现场等进行了讲解和模拟;8月中旬,邀请市支队领导讲授施工路段安全监管知识,以提高路政队员业务素质。大队还对中队建立了目标考核制度,签订各项责任状,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市规范化路政中队考核标准》要求,不断加强和规范中队的内业和外业管理。在去年一中队规范化中队建设达标的基础上,今年9月,路政大队二中队、三中队也被市公路处评为规范化中队。
2.抓好日常路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公路路政巡查制度》、《市公路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提高路政巡查效率,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国、省、县、乡道等各线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至11月底,路政大队共上路巡查3032人次/252,张贴通告5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0余次,拆除违章建筑34平方米,清理堆积物9465立方米,拆除非公路标牌276块,整治马路市场25次。共查处路政案件135件,其中行政处理案件111件,收取公路损坏赔(补)偿费147379元;行政处罚案件24件,罚款56600元。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均达100%。办理行政许可9件,代市公路处受理国省道行政许可22件。每月主要工作以图片宣传的形式上墙公布。
3.标志标线管理。完成对辖区公路桥梁、通道及隧道限高标志的全面调查和整改完善工作,共整改限高标志14块,新增18块;按照国道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化管理实施标准对104国道进行调查整改,拆除不符合规范的标志牌8块;对辖区内9条县道公路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完成基础资料整理,准备2008年初开展招投标和安装。另外,我段研制的新型模塑标志牌也已获得成功,并开始在省内外各地安装推广应用,影响很好。
4.公路红线控制
年初与公路沿线乡镇政府签订协管责任书,提高沿线乡镇政府协助做好路政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掌握动态,对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和非公路标牌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尽可能把违法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严把行政审批关,落实便民原则。如对于横跨公路埋设管线等许可项目,路政大队在经过实地踏勘及对申请人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后,对可以利用涵洞或采用顶管技术埋设管线的,鼓励申请人尽量不要开挖公路,这样,既为申请人节省了开挖公路需缴纳的赔补偿费,又减少了施工对公路造成的损坏和通行安全的影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5.认真抓好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工作。做到早准备,多宣传,勤检查。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宣传车上路等方式,做好公路规费征收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车主的主动缴纳意识。积极与县交警大队协作,开展联合整治活动。至11月,共征收拖拉机养路费73.95万元,摩托车养路费134.85万元,按时完成县局下达的征费任务.
三、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健全党群组织。段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女工、老协等组织活动正常。今年办理党员转正手续1名,发展预备党员2名。
2.认真做好巩固县文明单位工作,顺利通过上级复评考核。同时,积极开展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并于11月上旬通过了市文明委的第七批市级文明单位检查考核。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段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安全检查监管及整治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4.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公文质量提升年”、“路政执法评议暨市优秀路政队员评选”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效能建设等活动,严格执行县效能建设三条禁令及省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畅通民意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受理,及时加以解决。尤其是对效能网中提及的公路管理事项,都能做到立即调查,及时答复。认真做好“动态监管”和“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在县21个重点岗位动态监管半年度评价中排名第四。计划生育、人才工程、职工文化体育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5.制订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创安”活动,并已于11月份通过了达标验收。
6.继续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开展“联村联户连心”活动,,组织资助、慈善一日捐、结对扶贫捐款等共计30350元。
7.认真做好公路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至11月底,被各级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录用稿件212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40篇,市级60篇。编发《路讯》简报4期,上报政务信息69篇。
当然,今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养护经费不足,致使养护投入少,路况上不去。二是公路管理与养护体制仍不完善,制约了许多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更好地理顺公路段与养护公司的关系,促进公路养护管理顺利开展仍值得探讨。三是行政执法难,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车辆污染公路与超限运输治理,部门牵制较大。明年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全面实施《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理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及运行机制。
加强全面养护,提高路况。特别要加强对县乡道公路的路肩与边沟的整治。
加强对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管理,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继续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路政管理水平。
对照有关要求,全面整改段综合档案室,争取达到省二级标准。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全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全过程监管,依法整治各类隐患,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8、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二)专项内容
道路交通:以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等四项示范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推进“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开展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治理,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农业机械通行安全;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督促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GPS监控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建设一批事故少、秩序好、标志标线规范齐全的安全文明示范路;整治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变型拖拉机(电动自行车等);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加强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
水上交通: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船员、船舶证书打假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运输船、施工船碍航、桥梁防碰撞安全管理及饮用水源地及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登记备案工作;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安全隐患。
化工专项整治:严格化工生产企业产业政策准入门槛。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流动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南通市《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审核审批程序,加强综合审查和事前把关;加强化工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收集汇总关闭企业所达到的污染减排效果,及时汇总报送相关信息;继续完善化工行业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化工行业管理迈上新台阶。
危化品(烟花爆竹):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专家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化工生产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作业现场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擅自建设、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设项目许可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关,严格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加快推进涉及危险工艺化工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进程,提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和指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按照要求,规范日常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基础台帐,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通过新一轮换发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加大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及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或借资质从事建筑施工。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农业机械: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建设,全面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涉牌涉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等活动。
海洋渔业: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渔业船舶实行进出港签证;落实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继续深化海洋渔业“三化五覆盖”,滩涂养殖要加大整治浅海滩涂养殖生产秩序的力度,强化养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养殖单位承包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着重检查用滩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安全员的配备、滩涂养殖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事养殖生产的交通工具的安全设施配备、业主为出海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滩企业在用滩范围内设置路标和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等情况,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业主)从事养殖生产。以渔业挂靠船舶的清理,签证管理,渔船通讯、动态监控设施配备和编组结对、公司联船制度的落实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海上渔船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特种设备:重点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的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严格源头管理,坚决关闭非法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督促粘土砖瓦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高本质安全。
船舶修造(钢结构):要全面整顿船舶钢结构行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和完善各工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开展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船舶钢结构企业的定置管理、脚手架搭设、危险性较大作业等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水平,改善作业环境,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船舶钢结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江海堤防的安全管理;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确保电力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厂网协调,合理调度,保证迎峰度夏稳定供电;电力建设施工防坍塌、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热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四、分工安排
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水上交通内河由市交通局负责。
化工专项整治:由市化治办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安监局等配合。
消防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服务业发展局、安监局、人防办配合。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由市建管局牵头负责,市建设局、质监局、安监局和其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配合。
海洋与渔业整治: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市安监局、市农机局配合。
农业机械专项整治: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治安、消防)、工商、质监、环保、建设等部门配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涉及关闭非法生产企业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配合。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船舶修造(钢结构)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质监、建管、卫生、劳保等部门配合。
水利、电力、冶金有色分别由各行业领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牵头实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细化方案,周密部署(5月20日以前)。
1、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措施。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努力提高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扎实治理,全面推进(5至9月)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基层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海洋渔业生产、船舶钢结构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溃坝、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要结合9月份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挂牌整改的三级事故隐患要加强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深化成果,巩固提高(10至12月)
1、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在自纠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有关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
2、巩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成果,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联合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海洋与渔业、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消防安全、船舶修造(钢结构)、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电力、通讯、水利、冶金、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的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