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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
日前,为规范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精神,福建省结合实际出台了《福建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自2013年10月18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福建省城镇参保人员,若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非工伤保险范畴的伤病,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但由于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由参保人员在医疗终结后,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提交导致疾病证明、第三人不支付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或第三人追偿。
参保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不纳入《办法》的实施范围。
(小 林)
福建省人社厅调研组赴漳州调研社会保障卡
建设情况
8月下旬,福建省人社厅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和福建省医保中心组成的调研组由信息中心李念超主任带队,对漳州长泰县社保卡发放缓慢等情况开展调研,省医保中心康建设副主任参加了调研工作。漳州市人社局朱云龙副局长、市医保中心陈坤福主任、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洪永福副主任陪同调研。
调研座谈会分两场进行,一场座谈会于22日下午在长泰县人社局召开,长泰县人社局、县医保中心、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中国银行长泰支行领导和具体经办社保卡的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会上,参会人员就社保卡发放缓慢问题展开讨论,深入分析了社保卡发放缓慢的原因、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分工、落实各环节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以确保社保卡尽快发放到位。第二场座谈会于23日上午在漳州市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漳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医保中心、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机关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就业培训中心的各主任和信息科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继续就解决社保卡发放进度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同时李念超主任还介绍了今后我省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的总体思路,提出构建信息化建设的“六个平台”――社会保险统一的业务平台、全省统一的数据平台、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社保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平台和设备交换平台,通过平台建设为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李念超主任在调研中强调,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是人社部门的职责所在。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提高保障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最终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重要途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保障卡发放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康建设同志在调研中指出社会保障卡建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相关各部门应协调推进,明确任务和分工,落实措施和责任,想方设法尽快把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参保群众手上,要为群众解决最为迫切、最为实际的问题。
(漳州市医保中心)
今年以来,泉州、福州等地扎实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负担,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的水平和质量。
根据泉州市《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泉州市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高额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即进入大病保险。具体补助标准为: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补助比例为50%;5~10万元(含10万元)的,补助比例为60%;10~15万元(含15万元),补助比例为7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获得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支出,不向参保人员另行收取大病保险费用。
根据福州市《关于建立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规定,2013年1月1日起福州市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福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万元以内,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参保人员个人无需另外缴费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保费全部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支出。
(福州市、泉州市医保中心)
漳州市启动厦漳泉社保卡同城结算体系
继厦门和泉州之后,7月中旬漳州市正式启动实施厦漳泉社保卡同城结算体系,依托全省联网信息平台,漳州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在厦门和泉州就医购药实时结算,无需办理任何其他手续,也不影响原有医保待遇享受。社保卡“同城化”结算给厦漳泉三地参保人员,特别是给经常往返于三地的人员带来了较大的便利,这也标志着厦漳泉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同城化”的初步形成。
(漳州市医保中心)
厦门市:首批45家乡村卫生所正式纳入医保
服务体系
日前,厦门市社保中心与来自岛外四区的20家基层卫生院签订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医保服务补充协议》。自此,厦门市乡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正式拉开序幕。
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厦门市一直致力于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并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逐步摸索并建立出一套保障基本、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持续发展、管理服务一体化的全民医保体系,并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誉为“厦门模式”,率先全国开启了全民医保的序幕。与此同时,通过建立由各级医院、社区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医疗服务网络的立体化提升,使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轻松享受“家门口”的医保服务。2010年,厦门市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的统一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水平。为了方便农村居民在家门口的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能刷社保卡就医,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联合财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200多家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指导验收,确定了首批45家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卫生所通过宽带实现了与社保信息系统的实时连接,纳入医保服务体系,农村居民凭社保卡象在大医院一样方便的就医并实时结算医疗费。
镇卫生院对乡村卫生所的人员、业务、药械、信息机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乡村卫生所主要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行零差额销售。
乡村卫生所担负着农民群众健康保障的重要责任,不仅为农民群众就近看病取药提供方便,更因乡村医生“土生土长”的地域性特征,更适合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因此,乡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据了解,首批45家乡村卫生所将于国庆期间开通医保连线,届时农村居民也可以同其他城镇居民一样,持社保卡到卫生所看病就医,享受国家基本药物优惠的政策。
(林 微)
福安市全力推进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征缴
福安市医保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挖扩面资源,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深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多次深入永辉超市、宴情酒楼、远东华美电机有限公司等企业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发放宣传材料,努力使各单位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召开企业员工座谈会。与东方康宁超市等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解读医疗保险政策。三是多次与劳动监察联手到企业督促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为员工参保。2013年1~9月,非公企业扩面72家,职工1428人,征收医疗保险费428.37万元。
(福安市医保中心)
尤溪县扩大门诊特殊病种 提高补偿限额
2013年度的尤溪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扩大到27种,补偿比例和年度限额作了调整,参保人员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3年起,终末期肾病补偿不设年度封顶,16个病种补偿比例调整为80%,11个病种补偿比例调整为70%,年度封顶调整按恶性肿瘤和器官移植抗排斥调整为3万元;重性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和儿童听力障碍调整为2万元;慢性心功能不全和肝硬化补偿限额调整为1万元;糖尿病、结核病、不孕不育症、慢性肾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脑卒、帕金森氏病和肌无力为5000元;高血压、支气管哮喘、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年调整为3000元;类风湿关节炎为2500元,胃或十二指肠溃疡为2000元。
参保人在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经主治以上医师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并经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凭申报材料即可向县医保中心申请确认。门诊特殊病种经确认登记后,参保人病种用药符合补偿范围规定的可按政策比例补偿,且费用计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理赔范围。
截至9月中旬,尤溪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已累计补偿13460人次,补偿437.94万元。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政策的调整,提高了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减轻了医疗费负担,切实让参保人员得到实惠,进一步发挥了医疗保险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功能。
(尤溪县医保中心 魏观)
漳平市医保中心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暗访
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不断提高定点药店的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医保中心的工作目标。
【关键词】铁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问题分析;对策建议
0 引言
济南铁路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于2005年1月实行后,为职工解决了一定的困难。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补贴范围、列支项目存在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为了规范管理,适应铁路改革发展需要,要完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基本情况介绍
1.1 济南局自2005年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实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解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济南局自2005年首次制定《济南铁路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至2007、2010年两次修订,各类人员的医疗费报销程序不断被细化,目前执行的是2010年修订后的《济南铁路局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1.2 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以来,经过多次待遇调整,使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水平稳步提高,职工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水平不断降低。目前,一个医疗年度内,退休人员超过属地大病(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助100%,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比例在90%以上。
1.3 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全局统一政策,参保单位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的4%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1.4 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利用济南铁路局补充医疗保险管理系统,部分参保职工(在原济南铁路医院住院职工)的医疗费用实现了同步一次性结算。利用社保信息系统还实现了全局各级医保管理人员信息互通共享,简化了报销手续,规范了报销过程。
2 新形势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缺乏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基金的管理、支付还存在运作风险。现有的补充医保制度中对特殊人群的个别条款,由于没有经过准确的测算,医疗费用的报销起点、报销比例以及报销封顶线的制定缺乏科学性,致使补充医保基金的运转缺乏良好的制度基础。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以药养医、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开“大处方”,“小病大医”诱导消费的现象,医患之间存在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非理性决策和“道德风险”。加上企业医保管理部门无法介入医疗服务的全过程,无法对医疗服务的合理性进行认定,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能力薄弱,这些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医疗费用大幅度上涨,也使得医保基金控制乏力,导致企业成本逐年攀升。
2.2 对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全自费费用没有补贴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只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三大目录外的药物和治疗,由参保人自付。虽然存在极少数人过度治疗的现象,但是在治疗过程中有些药和治疗必须的,不得不用。如患非霍金氏淋巴瘤的职工,化疗时就需要用利妥昔单抗(美罗华针)针治疗,此药价格昂贵,化疗一次的费用需要2万多元。由于此药属于自费范畴,基本医保不予报销,企业补充也不能给予补助,职工的负担很重。
2.3 与工会“三不让”中的互助医疗补助资源不能形成共济机制
工会“三不让”中互助医疗的住院补贴政策虽然比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力度大,对职工住院支付的高昂医药费能起到真正的补助作用,但对患特重疾病的职工产生的大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三不让”都没有补助政策,两家政策没有起到互补作用。
2.4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重医疗福利,轻健康福利现象
目前,企业的健康福利主要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单位没有利用健康体检对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使职工养成健康的生活工作方式,降低疾病的发病率,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
3 完善铁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基金风险控制
首先,要在制度上把控,科学分析与准确预测,制定的政策要科学合理,对基金备付能力设置上限、预警线、下限、风险极限。其次,要加强基金风险的内、外部控制。在基金风险的内部控制上,要重点建立有效制约的运行管理机制,按照待遇审核权限,优化流程,严格执行初、复审制度,实行大额费用集体审核制度。密切关注重点范围、重点群体、重点项目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产生,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对违规骗保的要给予必要的处罚,防止冒用、盗用、滥用等。在基金风险的外部控制上,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定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检查。
3.2 目录外费用适度保障
由于参保人员负担较重的主要是自费药品和材料费用,因此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助不应仅限定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内,建议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对治疗必须的自费药品和材料纳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助范围,真正解决职工实际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
3.3 合理控制保障水平[3]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完善政策时不仅要考虑降低职工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同时也要考虑补助要起到合理分担的作用。根据多层次保障后住院实际负担、目录外费用负担、个人账户支付情况以及个人收入情况(即个人缴费基数)计算综合负担水平,年终根据综合负担情况设置补助起付标准,低于该标准的不予补助,防止补助水平过高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之后再按累进式阶梯补助方法设置补助比例,综合负担越重补助比例越高,以集中资金减轻重病职工负担。各类保障基金累计不宜超过总医疗费用的80%,即个人实际负担宜在20%,否则将削弱个人分担机制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作用。
3.4 整合资源,提高共济能力
建议将工会“三不让”互助医疗的住院补贴项目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源进行整合,提高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补贴力度。工会“三不让”中的互助医疗基金应主要针对特困职工和患重大疾病职工的医疗救助,而不要用于泛泛的住院补贴,把住院补贴归口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这样即能起到给职工雪中送炭的作用,又可起到节约资源,提高共济能力的作用。
3.5 发展体检与预防保健项目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企业福利,不仅仅是医疗费用的承担者,更重要的是要成为职工良好的健康消费生活、工作方式的引导者。要转变福利管理形式,树立健康管理、预防为先的理念,将管理的重心转移至健康管理上来。通过建立一种良好的企业医疗健康文化,提供现金保健计划等健康管理工具,为职工提供医疗帮助等预防为主的健康福利,引导职工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不健康行为,帮助职工规避发生慢性病的可能性,减少疾病的发生率,提高职工健康水平,降低职工医疗费用发生率,从而控制医疗成本,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总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既要尽量照顾绝大多数参保人员的就医利益,又要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既要切实解决重特大病人员的生存需要,又要发挥好社会安全网、稳定器的作用,因此,不断完善企业补充医保政策是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促进铁路和谐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东进.统筹与分担 最基础最关键的机制[J].中国医疗保(下转第326页)(上接第258页)险,2012,5(4):7.
[2]康洽福,周灵,王兆鑫.不同医疗待遇群体医疗服务利用分析[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134-139.
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在体制上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但就高校而言,其医疗保障体系仍处于转型期,近几年,我国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北华大学于2005年教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包括在职、退休及集体职工,100%参加了保险,但这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制度和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面对工作中也存在的问题,谈几点高校医保工作的浅见:
1现状与问题
1.1国家现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曾解决了广大职工看病就医的一些基本问题可谓功不可没,但这种由国家和单位大包大揽的“免费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其弊端日趋显露,各级财政和企事业单位不堪重负,医疗资源浪费现象日益严重,医疗费用增长过快,覆盖面窄、拖欠职工医疗费用等问题日趋严重,已逐步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因此这种福利型的医疗保障制度难以为继,非改不可的地步,再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制度只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费用,所以享受几十年的免费医疗的职工难以接受自己要花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的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定的留恋及对新制度的不满。
1.1.1个人承担的比例太大,保障水平较过去有所下降:参保人员住院“门槛费”(起付线)过高,个人账户比例过少,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职工住院个人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700元),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初次起付标准的20%递减,实际执行中医院、企业、职工普遍反映这一标准过高,加之治疗过程中自负项目多,超出参保职工的个人支付能力。
1.1.2重管理:轻服务 基金过多沉淀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个人医疗账户反馈比例低,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6%)的30%划入个人账户,即个人工资总额的1.8%,吉林市划分的比例是45周岁以下,46周岁以上两个档次,分别以个人缴费工资额的2.3%(含个人缴费)和2.5%(含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费的3.4%计入个人账户,个人不缴费,以47岁的参保职工为例,其月工资为3000元,一年仅800元,尚不足一次重感冒的治疗费用。
1.1.3大病界定不科学:定额结算标准低 每年住院上限为4万元,即使其余费用由商业保险部门承担一定的比例,但个人还是承受相当比例的费用。
1.1.4慢性病申请手续繁琐:吉林市规定的慢性病病种有:肺心病、肺结核、高血压病二期、三期 、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消化性溃疡等。如申请办理慢性病的患者,需提供住院诊断及各项检查作为依据,这样无形中增加了参医者的经济负担,对于异地患者(如北京市),申请办理慢病(如糖尿病或高血压),也需要提供住院诊断才能审批,像这样的慢病在北京是不可能住进医院的,患者本身患病却不能享受此待遇,这就要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以满足不同情况的患者需求。
1.2高校现状 (学生医保)
1.2.1教职工医保情况除外:由于学校为省属学校,靠省里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工资支付,而学校向医保管理部门缴纳统筹费用逐年递增,但是学校收入不增加,每年缴费约700余万元,给学校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造成缴费滞后,致使资金不能及时转入到个人账户,影响退休职工和慢病患者治疗并产生矛盾。由于学校近3年内还款任务繁重,更增大缴费难度。校只好为降低缴纳统筹基金,在每年核算基数时,以求降低核定基数,即降低申报工资额,必然导致减少了对个人账户的转入比例。影响教职工享受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保障。
2对策与建议
为了缓解退休教职工的经济压力。不断提升医保对教职工保障作用,学校如何采取对策,就显得十分必要,随着人口老龄化,高校中退休职工人数增长较快,但总体收入低,且医疗费用逐年增长,而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逐年上升,仅靠基本医疗保险显然不足,因此,我们本着为参保教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原则,对离休干部、工伤人员和特殊照顾人员实行了相应的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并建立和实施了大病互助基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参保教职工提供了重要的补充医疗保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补充形式:
2.1参照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参照统筹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按照人均工资向医疗保险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由保险机构对其进行操作管理,对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补助。
2.2商业补充保险。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定额的保险费,在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来操作管理的补充保险。
2.3职工互助的保险。是由工会牵头经办的本着自愿的原则,个人缴费向商业保险公司参保,如参保人发生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基本操作程序和相关规定予以补助。
2.4学校自筹资金,负担特殊保健对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指定的医院,向其支付一定的费用,对工伤人员及享受待遇的保健对象,按国家的政策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2.5建议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有效发挥渠道的作用保证医保工作的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和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本着对参保者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医保工作应该接受社会监督,省市医保上级主管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特别是转诊、异地慢病 的申请政策有待改革、建议在不同城市委派具有三甲以上的医院对慢性疾病的诊断。
2.6降低参保患者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减轻参保教职工医疗费用负担,一是适当提高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划转比例,个人缴费的2%以外,学校缴费的基数应尽量保证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计算,也可按年龄分多几个档次,如35岁以下的职工划入工资的0.5%(加上个人的2%就等于2.5%);36-45岁的划入1%;46岁至退休前划入1.5%,退休人员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划入。
3管理与服务
3.1做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与咨询,包括医保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待遇水平、经办程序咨询,结合学校具体情况,起草学校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3.2建立教职工医疗保险数字化管理平台。设计展开数字化管理平台。设计发展数字化管理软件,并与学校其他信息库共享,及时更新。汇总上报全校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办理新增人员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转移,核算全校参保人员的年缴费基数,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实现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作为学校缴纳本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依据,也为教职工医疗保险宣传、服务提供便捷的管理手段。
3.3服务措施。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大病及慢病申请、异地医疗关系申请等,费用报销,领取、发放个人报销医疗费,办理特殊情况人员药费报销等工作。学校设立医保科、各个校区设专管员负责参保人员的医疗费报销及相关事宜的办理工作。
3.4做到管理信息化、服务人性化。医疗保障虽然不属于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激励因素,却是增加职工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因此做好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工作作为一种福利,对于吸收和稳定人才、保障人才健康的功能,规划符合高校特点的健康体系的同时,做到周到细致的服务,认真学习,严格把握政策,满足不同层次各级保健对象的需求,确保工作的进度和工作质量。
3.5管理与服务。高校的医疗保障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对于高校建立更加科学和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于推进高校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1]毛圣昌.发展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探讨.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2:218-220
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同样像城镇人一样面临着工人失业、养老住院、突发疾病、误伤工伤、生育等风险,所以传统的农业社会的医疗保障方式已经不适合现在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保障方式与风险的不匹配不仅仅给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样也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的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健康是人类的发展目标之一,所以在农民工外出打工所面临的风险中,健康保险问题也尤为突出,虽然现在进城的务工人员大多数是正处于青壮年时期,但是他们的平均健康状况还是不容乐观,而且多数的流动就业人员处于非正规的企业中,恶劣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对其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由于多种因素,目前,经济欠发达的盱眙县,农民工参保意识不强,参保数量不足。据不完全统计,盱眙进城的流动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险覆盖率只有23.4%,对进城农民工设计一套完整的医疗保障制度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农民工医疗参保率就显得极其重要而且十分必要。
2、当代农民工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1当前医疗保险存在盲点。
从目前的形势情况来分析来看,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是城镇医疗保障的盲点,虽然从就业的职位看,他们不再是从事农业劳动生产的农民,但是由于我国实施的户籍管理制度没有根本改革,所以从他们的身份上看仍然是农民。我国是以分级财政为基本特征,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始终对外来务工人员起排斥作用。虽然他们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却很难的享受到城市的发展成果,尤其是城市的福利政策成果。以往以来,农民工都在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之外农民工在患病时没有享受相应待遇的权利。
2.2医疗保险对部分农民工的意义不大。
在现在的中国,农民工的经济还是比较有限的,一旦患上大病,那么后果不堪设想。从新型合作医疗推行至今,全国参加人数已经达到里8亿多人,覆盖了全国农村人口的91.4%,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的经济压力作用,但是对于患大病的农民来说,目前的医疗报销比例还是很低,有时候还不能够及时报销,负担仍然很重。这就体现了医疗保险任然存在这弊端,所以各个医疗卫生机构应该积极努力的设计出合乎合理的适合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措施。
3、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相关建议
3.1健全医疗机构体系。
想要农民工的医疗保问题得到解决,首先必须健全与农民工医疗保险相关的配套机构,所以就需要卫生部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等多个部门建立多方协作机制。在这个整体机制中,在农民工医疗问题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发展中,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可以依据自身优势来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形成一种能相互互补的态势,进而能快速有效的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在各个部门协调合作同时,还要健全农民工医疗保险法。
3.2为农民工树立法律意识。
法律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医疗保险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的形式来强制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医保费用的义务,从法律上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资金的管理和运营,这样就能杜绝基金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除了这些,还要加强农民工自身的医疗保险意识,现在的许多农民工对医疗保险的意识比较薄弱,对其认识有限,他们仅限于眼前,认为当前身体健康就不愿意缴纳医疗费用。拒绝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活动,所以,国家应该大力发展传播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和必要性,增强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和权力观,对他们做好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常识和普及工作。
3.3相关部门加强在此方面的宣传力度。
加强相关部门对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监督力度,所以首先我们要建立健全的保险基金的监督机制,要求其建立并完善基金的开支记录制度和基金的存储制度。对每一位农民工的每一例病症都能够按照程序管理办法进行报销,并且及时的向当地群众公示管理记录,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同时,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类民间组织以及大众媒体也应该在监督工作上有所作为,应该做到形成一起监督、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公开监督和政府监督的内外合作监督体系。加强领导组织在此方面的作用,不断的对政策进行完善,确保整个机构的正常运转。积极的宣传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各部门要积极的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
4.结束语
(一)医保覆盖面逐年扩大,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截止到年月底,我市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07596人、89646人、40853人;今年前11个月“三险”新增扩面人数分别达到11022人、19149人、2879人,共征收医疗基金、工伤基金、生育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分别为12453万元、1008万元、453万元、1161万元,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数。今年前11个月,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市参保患者提供医疗保险服务86.78万人次,其中门诊84.64万人次,住院2.14万人次,共支出医疗保险基金991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5440万元,个人账户4463万元),大病支付1085万元;工伤基金赔付1442人次,支出75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使用466人次,支出169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到年11月底统筹结余1770万元,累计统筹基金滚存结余3178万元,个人账户沉淀结余3587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累计结存合理,抗风险能力较强。
(二)不断探索医改难点,多层次医保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年市政府出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市城镇社会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市困难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准入标准》、《市大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这些医保政策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妥善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以及慢性病参保患者长期吃药打针的问题,缓解了大病参保患者因病致贫、因贫看不起病的困境。为适应经济发展水平,我市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支付上限和核销待遇。
(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基金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制订完善了门诊稽查、住院跟踪管理、转诊转院审批等制度。依据《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了对医院医疗行为、医护人员违规行为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控力度,从源头上堵塞了医保基金流失漏洞。在基金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认真做好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建账、支付、审核等基础工作;三是改进和完善与定点医院的结算办法,强化医保基金营运管理;四是加强对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的监控。尤其是做好对统筹基金的支出管理及监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二、职工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单位和职工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不愿为职工参保,而许多劳动者不敢提医保的事,担心被解雇;二是个别企事业单位转制后,无力为职工参保;三是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但范围只局限在管理和生产骨干层面,少数企业甚至隐瞒用工人数;四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参保不合算;五是许多职工不了解医保政策,不清楚参保的权利和义务,对医疗保险待遇期望值过高,有些职工因此断保或不愿参保。
(二)参保单位比例不尽合理。财政负担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参加了医疗保险,而企业则参保不够。目前我市应参保而未参保的职工人数占到了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多,仍有少数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
(三)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仍有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政策凸显出了“真空地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只能报销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也只承担参保人员因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对非工作期间引起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不予赔付。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于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解决,致使少数家庭因此致贫、返贫,给社会、家庭带来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四)医保关系缺乏异地转移接续机制。民营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性质不稳定,工作流动性相对较大,参加本地的医疗保险后若流动到其他地区时,其医疗保险关系无法转移,因而享受不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五)医保监管部门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沟通合作互信不够。尽管我市医保工作总体上已步入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管理轨道,但客观的讲,在实际工作中,医、患、保三方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距离改革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这既有政策方面的因素,也有自身发展的因素。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之间存在的矛盾,是制度体制问题。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主要是通过协议的方式相处,协议条款公正不公正、公平不公平、合不合情理,缺少一个由多方参与的职工医疗保险监督沟通机制。
三、对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到基层,晓喻到群众,努力提高企业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认识,增强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医疗保险。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普及医保知识,使各单位负责职工医保工作的人员、医保对象及医务工作者都熟悉医保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共同推进医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修改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早日出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以提高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保障范围。
(三)突出重点,加大扩面力度。要着力做好改制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扩面,力争使所有的城镇职工都能够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在制度框架上,坚持大的原则统一,探索适合不同人群的保障方式;在管理服务上,加快医保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减少医保基金的征收环节,缩短单位缴费到进入医保专户的时间,保障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及时核销,推动医保服务的社会化和便民化。要加大《劳动合同法》实施力度,体现职工医疗保险的强制性,杜绝企业参保的随意性,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
关键词:医疗保险;过快增长;原因;对策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改革逐步走向成熟,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农村,主要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城镇则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随着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的扩大和待遇政策不断调整,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全面推开后,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对医疗服务需求和利用程度得到快速释放,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过快增长的趋势难以遏制,成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一、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过快增长的主要原因
1.医疗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后,实行了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对于促进参保人员的就医观念和就医方式,增加费用意识,保证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医疗负担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基本医疗保险还处于“低水平、广覆盖”的初级阶段,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特慢病人门诊医疗保障度不够,住院病人定额支付标准较低,个人账户的作用不如预期,医疗结算方式不够完善等。2.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在过去的20多年里,医疗卫生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但都不甚理想。1992年9月,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的大背景下,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卫生部根据这个文件按“建设靠国家,吃饭靠自己”的精神,要求医院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这些政策刺激了医院创收,弥补了医院收入不足等问题,但同时也出现点名手术、特殊护理、“药方开出了电饭煲”等现象,在给患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更好治疗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发挥,许多医疗机构从此走上了“重视效益而忽视公益”的道路,出现医疗服务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责任事故频发,医患关系紧张,“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3.医疗消费水平逐年提高。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也逐步增强,寿命也逐渐增长。通常老人健康状况较差,患病风险较高,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就较大。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医疗费用相应增长。医疗新技术、新设备、新药品的推出,原来价格低廉的检查、药品逐渐退出市场;医疗检查结果“互认”推行难,重复检查情况严重,换家医院就要重做一套检查等现象还很普遍;部分医院还做一些针对性不强的检查,不分青红皂白给病人开高档次药品、治疗,甚至诱导病人门诊大量开药和出院大量带药,导致医疗消费水平逐年提高。4.医疗保险基金存在流失与浪费。由于参保人员保险意识商未完全形成,出现冒名顶替诊疗,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等行为;有些医院为了创收,出现“小病大治,大病久治”等现象。这些行为和现象其实质是在“骗保”,直接侵犯了医疗保险制度和其他参保人的利益,增大了基金的不合理支出,降低整个基金的承受能力,使原本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待遇的人得不到应有待遇。再加上一些医院乱收费、药品虚高定价、乱收费、乱检查,医生开大处方、多用高新仪器检查等现象,进一步加大了医保基金的流失与浪费。
二、控制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过快增长的对策
医院完善和落实医疗制度:加强关键性医疗制度强化了环节管理,细化,完善门诊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年基础上,做好门诊工作,方便病人就诊,设立了病人康复知识宣传栏;调整门诊室的设置,增设特色门诊;在节假日,我们与媒体合作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门诊咨询:修订门诊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方便病人夜间就诊,制定门诊抢救流程及门诊应急处理程序,在门诊设立服务处,对盖章,医保政策咨询,评残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病人及家属。力求门诊工作无缝隙,零缺陷。门诊各项制度的落实正在向规范化方面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医院加强门诊质量控制: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及要求;修订门诊质量控制标准;门、急诊的工作流程;修订门诊各岗位的人员职责;制定门诊纠纷处理预案及流程;并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便随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进门诊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强化基础质量管理,提高医务人本文来自员整体素质
临床心理科是我院的特色科室,许多工作都具有特殊性,临床心理学科面临许多新知识需要我们掌握,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高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常规,各规章制度及规范以及专业相关的专业理论及医学进展要求建设心理科。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医务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与应急能力综合素质是保证基础质量的关键之一,因此,今年则重抓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及防范措施。抓医务人员有关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学习,规范各项诊疗行为。今年我院承办山东省临床心理学年会,承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精神疾病神经科学研究进展》。邀请南京市著名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张纯主任对社区危机干预工作者进行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
三,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合理收费,减轻病人负担。
医保工作的好坏,对医院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今年我院的医保工作目标就是争创诚信医保单位,围绕医保工作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与医保沟通,严格规章制度,20*年度被评为医保诚信标兵单位,补贴84。38万元。在去年获得医保诚信a级单位及门诊大病管理服务最佳窗口单位基础上,今年获得医保诚信标兵单位。今年终医保检查中也得到医保办领导的肯定。
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并贯彻好"新农合"各项工作制度及住院流程图,用药目录协议书等。在工作检查中几近满分,给予高度评价。
2,每月抽查门诊医保大病病历及住院医保病人病历,按医保中本文来自心要求及时送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反馈处理。
3,整理上报医院定岗医师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根据icd—10标准,完成精神科医保准入病种界定,并与财务科一起调整网络,启用新住院病人病种目录管理,目前运行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与医保联系处理。
4,全年新增办门诊大病650余人次,目前医院门诊大病病人已达2217人,结算门诊大病1471余人次,门诊统筹金结算5*。2余万元,比去年翻了一番。
5,安装了门诊大病证年审程序,全年共年审门诊大病证810人次,减少了病人报销的等待时间。
四,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工作
一,完善*市精神疾病防治体系,积极开展精神疾病社区防治工作
1,社区精防人员培训:组织专家对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精防人员80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管理的技术培训。
2,社区指导和建档:安排专职人员分别
负责市内四区精防工作,定期对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精防工作指导,基本做到每月对全部社区指导1次。
二,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市民的心理健康水平
1,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基地作用
20*年每周均安排了市民讲座(46次),并为参观团体进行专题讲座3次,听课市民1200余人。定期为市民进行免费的心理咨询,每周一次,全年已开展46次,咨询市民320人次。全年开展免费心理测评1320次。生物反馈治疗:120人次;沙盘治疗110余人次。到基地免费参观学习的人数达6200余人次。免费发放心理健康文字宣传材料(20种)9万余份。
2,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五进"活动
(1)讲座和咨询:已开展社区,学校,机关等讲座142场,参与市民23000余人。在社区,学校开展免费的心理健康咨询活动68次,安排专家146人次,咨询市民580人次。
(2)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10月10日邀请北京著名心理专家唐登华教授在*日报社阳光大厅举办了亲子关系讲座,参与市民500余人。
3,精神卫生科教宣传
组织专家对生活中常见的精神健康问题进行分析,点评,并对市民的精神健康知识和行为进行指导。每周固定在*人民广播电台,*早报,财经日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1-11月共开展媒体宣传430次(报纸305次,电视台8次,广播电台91次,网络26次)。面向市民发放健康折页,健康处方20万份。
三,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20*年连续举办地震救援,海上救援等危机干预演习6次,加强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提高了干预能力。20*年7月,*驻军某部发生一战士自杀事件,中心安排四名专家前往,为200余名战士进行了干预讲座,开展心理问卷调查,解答了他们提出的各种心理问题,并连续2天对30余名战士开展了个体干预。针对甲流在高校造成的心理恐慌,中心安排专家深入理工大学,恒星学院校园进行心理干预,并对*多所大学辅导员们进行了甲型h1n1流感心理防护的培训。防治甲流期间共发放心理干预宣传折页4万余份,对缓解市民对甲流的恐惧心理起到了重要作用。10月2日,受市公安局的邀请,随同市公安局领导到新疆对维稳*特警进行心理疏导。我们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是我们最大的快乐。
五,医技科室等其它:
药房,检验,特检科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窗口服务形象,树立为临床服务,为病人服务意识。药剂科抓药品质量,坚持药品质量第一,加强管理,改变既往药品盘亏现象,做到帐物相符,杜绝假劣药品事件发生,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检验,特检科爱岗,敬业,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始终以为临床和病人提供良好服务为目标,下收下送,保障临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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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 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弹利制度
一、企业参保现状和所存在的问题
作者所在的企业目前依法为全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在企业保险制度方面一直以国家及天津市的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办法为蓝本,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缴纳一直作为我们企业管理的高压线,在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员工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在社保缴费基数确定过程中,将个人全年工资性收入全部纳入其中,尽量提高员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这一做法是企业社会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的原则,从制度上引导员工正确合理看待个人职业生涯过程中的总体薪酬问题,长远考虑个人退休养老问题,最大程度上为个人储备养老金。
但目前的问题是,由于国家管理政策的整体要求和养老保险所开始的时间,造成绝大部分员工退休后养老金水平和在职时工资相比差距较大,难以顺利地完成过渡,造成员工退出工作岗位后由于收入差距造成的心情压抑和生活质量的下降,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来讲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员工看病所产生的医药费就实行了社会化管理,同时由于社会医疗事业整体调整,职工不断反映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我们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职工个人就医负担在急剧增加。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虽然也在增加,但增幅远小于个人账户支出增幅。职工反映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是真实和客观存在的。对于一些有特殊大病的员工来讲企业负担的确减少,但员工负担急剧加大,甚至使某些员工对生活失去信心,对未来失去信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
二、分析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
笔者所在的企业采用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医疗保险和弹利制度,它的重大突破在于深深地印证了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让员工拥有了主动权,尊重了员工自我需要的价值。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弹利制度势在必行,针对企业参保职工的问题,适时调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及福利政策,充分利用基本社会保险与企业补充保险政策的互补性,依靠企业补充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积极努力解决参保职工的后顾之忧,缓解参保职工的养老、就医压力,有效拉动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盘活保险统筹基金,促进企业职工队伍稳定,体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弹利制度的重要作用。
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建立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旨在补充基本养老保险不足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并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保障。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采用年金制。企业年金指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实行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由企业为主,个人为辅供款,实行积累制筹资方式。对象为企业职工,执行保障和储蓄功能。实行激励机制,保证缴费者退休后有更高的生活水平和更为充分的保障。目前较为普遍的补充养老保险操作方式一般为:企业以员工所确定的当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基础,确定一个全员的缴费比例,由此计算每位员工全年应得的企业年金,即补充养老保险。这种做法实际上将补充养老保险作为了一种基础福利,与全年工资性收入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完全相关。笔者所在的企业在补充养老保险的操作上更多体现了激励机制,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确定员工奖励梯次,每个梯次人员获得相应比例奖励,金额注入个人企业年金计划账户。这种做法相对公平一些,可以使考核优秀的普通员工获得更多收入,拉小企业内部贫富差距。但是也存在弊端就是绩效评价的公正性。
笔者所在的企业采取的是对外投保,这种方式下企业养老金的支付风险转移到了保险公司,因而它可以克服“直接承保”方式下没有第三方承担支付风险的缺点。在对外投保方式下,企业和职工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
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特点
笔者所在的企业实施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有如下特点:首先是进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门槛低,没有起付限制,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只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论是符合医限报销的支出还是自付费部分,均给予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其次是自付统计范围大,包括职工全年普通问诊、慢性病门诊和住院所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负费用。第三是补助金额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自付费用最高补助10万元,并对当年统筹累计超过20万元者给予超大额企补。最后是补助比例大,补助采取分段补助,自付医疗费累计在0~50000元,补助50%;自付医疗费累计在50001~100000元,补助60%;自付医疗费累计在100000元以上,补助70%。针对企业部分员工的特殊情况,单位特设置了爱心救助基金,专门帮助患有大病的员工,支付标准没有上限。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障形式。通过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不断修改,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比例,使享受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人数和补助金额呈现跨越式地增长,职工得到企业医疗补助的实惠。
五、试行弹利制度
弹利制度,又称为自助餐式的福利制度,指在固定的福利费用预算内,企业针对不同层次员工的个性化福利保障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实施多样化的福利项目供员工选择,使每个员工的福利保障需求得到最大满足的福利项目组合。简而言之,就是员工从企业提供的一份列有各种福利项目的“菜单”中选择其所需要的福利项目,还包括工作条件弹性化。每位职工都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福利项目,每个福利项目一一定价,职工可以根据企业福利规定,结合自己能够享受的福利总额自由选择所需要的福利项目。
弹利制度政策需随时调整,为了达到随时为每位员工提供有吸引力福利的目标,需要不断调整企业的福利政策以适应环境条件的变化。我们首先诊断福利体系是否需要改变,要看福利制度总体的状况是否有效。其次,在这个基础之上对一些福利项目做出评价,对核心福利应定期评审一次以保持其有效性。第三,我们还需要诊断员工对现有水平的满意度。因为员工的积极性与其期望有很大的关联,如果与外界的福利无法获得平衡,必然引起员工的不满和失望,从而导致劳动生产率的下降。所以应该定期将本企业的福利政策进行合理调整。
六、结语
关键词:医疗保险疾病保险问题对策
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因此,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因其关系到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便成为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简要介绍和分析,提出如何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路。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关于医疗保险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无统一的定论,对医疗保险的提法、表述及内容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从医疗保险的范围大小来看,可以分为广义的医疗保险和狭义的医疗保险。我国以往和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表面上看只支付医疗费用,但实际上通过其他制度也补偿了由疾病引起的误工费用,即是一种广义的医疗保险。我国计划要建设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向着“健康保险”的方向;但由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短期内的医疗保险只能是努力完善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所以,本文所指医疗保险,其实质即是狭义的医疗保险。在此,有必要区分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从医疗保险起步的。医疗保险始于1883年德国颁布的《劳工疾病保险法》,其中规定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限额的工人应强制加入医疗保险基金会,基金会强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应缴纳的基金。这一法令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特别是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后,医疗保险立法进入全面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待遇项目,而且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也进行了立法规范。目前,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按照医疗保险费用来源的不同,可以将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国家医疗保险时期,二是社会医疗保险时期。
1.国家医疗保险时期。我国国家医疗保险时期的保险,按不同的对象,又可以分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大专院校学生实行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我国公费医疗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仅在部分地区以及某些疾病流行区的范围内重点实行。1952年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全国人民政府、党派、团体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措施》的规定,自此,便在全国实行了公费医疗制度。随着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不断增加,公费医疗费用呈现较大幅度增长的趋势。1965年10月颁布《关于改进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治病的门诊挂号费和出诊费改由个人缴纳,不得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1966年以来又相继出台一系列对药品的限制。1960年规定的不予报销的药品为6种,1966年时达到102种,1975年达175种,1982年又进一步规定凡标有“健”字的药品一律不予报销。总之,公费医疗制度使每个职工不论职位高低、收入多少,凡患疾病者均能享受免费医疗,解除了职工对疾病的忧虑,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健康。
2.社会医疗保险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如医疗费国家和企业包得太多,超出国家生产力水平;缺乏有效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疗保险覆盖面窄,仅能覆盖全国20%~25%的人口;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程度低;企业负担不均;劳动力流动不畅;医疗服务追求高成本,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重复建设等等。自1984年起,在政府的指导下,各地试行了一些小幅度的改革。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由此,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社会医疗保险时期。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实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就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规则,加上各种地方的地方政策法规以及试点经验,已经构成中国医疗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三、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由于目前我国处于医疗保险的转型时期,因此,医疗保险制度在医保范围、医疗保险金的筹集方式和渠道、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其突出问题主要有:
1.保险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现行的医疗保险,由于制度不统一,使得我国公民有的有医疗保障,有的则得不到保障,造成了社会不公平现象。全国医保不平衡,启动城市多,覆盖人口少;中等城市参保多,大城市参保少;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多,困难企业参保少。这与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一规定相悖。由于缺乏统一的调剂机制,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极为低下,既影响企业市场经济中的平等竞争,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也不利于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和发展
2.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由于享受人数的增加,老年职工的增多,疾病的变化,医疗技术的发展,药品和各项医疗费用的调整,各种高技术医疗设备的引进,加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对医疗需求的变化,使医疗费用开支不断增加。同时医疗费提取比例低于实际开支,使得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用比例过高,负担过重。
3.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服务机构或定点医疗保险药店的行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出现了为了各自经济效益各自为政的局面。对于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由于管理不善,部分人员乱开医疗费用或用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购买生活用品。这些现象造成了新的医疗保险腐败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减少。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对策加以解决:
1.实行“部分统筹与单位自管相结合”。即住院和大病实行统筹,同时个人也要承担部分费用,以利于从利益机制上促使单位、个人关心节约医疗费用;而一般的门诊、急诊就医由单位管理,各个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不强求统一。这个办法有几个明显优点:首先筹资比例低,统筹资金容易到位。其次有利于用好管好统筹资金。由于统筹只管易于界定的病种,操作比较简单,监管成本低,控制方便。再次在一定阶段内承认并允许不同单位的职工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所享受的医疗保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单位和职工易于接受。此外有利于各单位自管的医疗机构发挥作用,提高监管效率。
2.保费的收取可以尝试“成本倒推”,即从医院方面的医疗收入倒推算出各个单位应缴纳的保费。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简单易行,操作方便。二是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投保额与给付额相一致,即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关系。三是有利于扩大医保覆盖面,创造“多赢”格局。
3.同时设立两种形式的个人账户。(1)实际储存制的个人账户,让职工在年轻时为年老时的健康储备一定的资金。(2)现存现付制的个人账户,以鼓励职工节约统筹以外的医疗费用。此账户由各个单位自行管理,具体形式、管理办法、自付比例等都可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以上两种账户国家均付给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且都可以结转和继承。总之,既要通过调节个人自付比例来制约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又要使节约医疗费的职工在个人账户上得到适当的利益。
4.采取按标准病种定额付费(DGR)的办法,即不管患者看了几次门诊、急诊,也不管住院几天,一律按患病的种类定额付费。国际上德国搞了100多年的医疗保险,从1996年开始改为按标准病种定额付费,美国是从1983年开始的。采用此法可以避免按单元服务定额付费的大部分弊端,有利于疑难杂症的诊治;有利于医院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发挥各级医院的作用,有效地改变患者在大医院看病“三长一短”现象;有利于加强医院间的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管理部门对医疗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当然,实行按标准病种付费的测算工作是比较复杂的,但我国几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病案资料,又有国际上很成熟的经验可做参考,借助现代化的计算机等工具进行统计计算,是完全有条件将各个病种的标准费用测算出来的。
参考文献:
1.覃有土,樊启荣。社会保障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王先林,李坤刚。劳动和社会保障仲裁与诉讼。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曾宪树。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实务。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