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公路;监理;存在问题;改变;对策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公路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2. 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有项目时才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只有解聘。监理人员的职责宽泛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由于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监理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则不断地降低工程监理费。整个监理行业也进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3. 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4. 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4.1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监理仅限制于公路工程施工阶段
项目的前期工作一般由业主操作,进入实施阶段,对监理和施工同时招标,监理单位无法参与到施工招投标工作中来,从而影响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招标工作是业主单位操作,监理未参与对施工单位的招标,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就可能存在承包人与业主有亲密的关系,当遇到的承包人不服从监理时,监理若采取监理手段,承包人很可能绕过监理,因此会造成很麻烦的后果。
二、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人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监理人员的职责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整个监理行业也进人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三、监理工程师权利难实施,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作用十分小,甚至没有,特别是计量支付是监理权利得以落实的主要支撑,被业主给予承包人的大量借款而架空,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缺乏促进措施和有效约束进行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偏少素质偏低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素质偏低,对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只好事事上报、请示,影响了工程进度。严重的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留下隐患。
五、解决方案
(一)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其次,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工程监理合同一经签订,监理费再往上调时很困难,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往往是暂估,最终工程结算,都突破暂估数最少在20%以上。而且工程监理的内容也比委托时增加,但监理费却调不上去,工程监理单位付出了有偿技术服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有偿回报。建议工程监理企业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加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对涉及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条款要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工程监理范围增加,投资突破合同签订的暂估数,监理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按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
(二)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的下属,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对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监理工程师应表明自己的意见,若意见不能统一,须形成正式的文件记录,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无论何种原因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如要监理补办手续,监理应拒绝。
3.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业主对监理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产生矛盾。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形成备忘录。共同做好记录,要参加人员签字备案。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三)建设工程监理不应当仅仅定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我国是在1988年开始实行建设监理制的。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按照当初的定位,工程监理可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然而监理制实施十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实施阶段的施工阶段,定位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在这两个阶段中,监理的重点应放在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中的设计阶段。因为只有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正确即对项目建设做出科学的决断,才会优选出最佳投资建设方案,才能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若项目决策失误,对不该建设的项目进行投资
建设地点选择错误、或投资方案确定不合理等,不仅会直接带来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浪费,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严格审核上。工程设计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拟建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控制造价的关键。如何使设计方案更具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以及对整个设计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达到控制设计图纸质量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却把监理的重点放在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物形成阶段)。特别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来不及熟悉设计文件、地质勘探报告以及业主的意图,给监理工作带来不利。造成业主对监理认识上和实施中的困惑。
施工质量至关重要的施工招标阶段,大多数业主均没有请监理单位参与的意识,在注重最低价中标能带来一点实惠的思想支配下,会因对承包商选择的失误,给工程建设带来诸如质量低劣、工期拖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而给业主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从管理理论和方法的角度看,建设工程监理等同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工程监理企业所能提供的服务也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合理的监理企业结构应当是:既有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又有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含招标、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还有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四)大力推进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
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目的是实现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化。目前监理企业层次不分明,大的不强,小的不活。中间层次则需提高质量和水平。监理企业规模和结构应与建设工程规模和结构相协调。因此,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关键是解决综合类大型和专业化小型企业的两极发展,即是向代表行业水平和实力的企业集团或大企业方向发展,使其成为能够与国际咨询顾问公司相抗衡的中国大型骨干监理企业。另一极是按照专业化、小型化的发展方向,通过采取多样化资产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形成独具特色,规模适度、专业性强、机制灵活的小而专、小而精、小而活的充满生机及活力的新型监理企业。多数监理企业可以加大改制改组力度,努力搞好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逐步发展成为专业类监理企业。通过资质引导、市场准入和政策扶持。鼓励这类企业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分工要求,加快内部组织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向专业类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振,公路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探讨.公路交通技术.2006,(2).
[2]肖河,苗彦军.公路监理市场现状及整改建议.改革与探讨,2006,(4).
【关键词】公路;监理;存在问题;改变;对策
【Abstract】In this article, the current domestic highwa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 of an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to change the current situation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Highway; Supervision; Existing problems; Change; Countermeasures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公路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2. 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有项目时才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只有解聘。监理人员的职责宽泛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由于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监理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则不断地降低工程监理费。整个监理行业也进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3. 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4. 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4.1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其次,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工程监理合同一经签订,监理费再往上调时很困难,然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往往是暂估,最终工程结算,都突破暂估数,最少在20%以上。而且工程监理的内容也比委托时增加,但监理费却调不上去,工程监理单位付出了有偿技术服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有偿回报。建议工程监理企业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加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对涉及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条款要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工程监理范围增加,投资突破合同签订的暂估数,监理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按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
4.2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由于涉及的单位较多,监理法规不健全,行政干预,施工等单位对监理认识的肤浅,监理队伍参差不齐等原因,在监理工作中总会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尤以监理与业主的矛盾最为突出,影响更大。如解决不好,必然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旦签订,其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监理合同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的解除和撤销。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应具有其独立性,业主或施工单位均无权干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合同关系很难实现,监理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转贴于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分别对待。若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第二种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报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第三种情况只要业主不要求监理工程师补办手续,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如要监理办手续,监理应拒绝。
(3)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业主对监理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与监理发生矛盾。这类事情发生在业主与监理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监理或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执行后又认为投资太大,害怕承担责任。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的同志参加,应共同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认为较重大的问题依据合同必须请示业主。请示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业主签字留存。其目的是使业主重视,更重要的是作为此后备查。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不容忽视。
4.3建设工程监理不应当仅仅定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我国是在1988年开始实行建设监理制的。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按照当初的定位,工程监理可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然而监理制实施十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实施阶段的施工阶段,定位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在这两个阶段中,监理的重点应放在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中的设计阶段。因为只有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正确即对项目建设做出科学的决断,才会优选出最佳投资建设方案,才能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
若项目决策失误,对不该建设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或建设地点选择错误、或投资方案确定不合理等,不仅会直接带来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浪费,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严格审核上。工程设计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拟建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控制造价的关键。因此,在设计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控制设计概算不超项目估算,如何使设计方案更具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以及对整个设计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达到控制设计图纸质量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却把监理的重点放在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物形成阶段)。
由于业主认识上存在错误,致使监理的阶段范围单一,监理水平得不到有效的发挥,监理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对重、大型工程项目,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来不及熟悉设计文件、地质勘探报告以及业主的意图,给监理工作带来不利。造成业主对监理认识上的不足和实施中的困惑,与政府的相关政策出台不及时不无干系。如建设部2001年才出台施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仅就施工阶段如何做好监理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对决策阶段和设阶段却只字未提。给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实际操作带来极大的不便,造成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监理无”规“可依,工作开展较困难。
即使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至关重要的施工招标阶段,大多数业主均没有请监理单位参与的意识,在注重最低价中标能带来一点实惠的思想支配下,会因对承包商选择的失误,给工程建设带来诸如质量低劣、工期拖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而给业主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作为我国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建设监理企业,其实质是按照基建程序,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协助业主做好工程项目管理。从管理理论和方法的角度看,建设工程监理等同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工程监理企业所能提供的服务也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合理的监理企业结构应当是:既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又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含招标、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还有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Abstract: To strengthen the quality control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is a necessary means to avoid economic losses caused by highway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ble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quality problems in highway construction and proposes appropriate measures.
关键词: 施工设计;质量控制;管理;监督;验收管理
Key words: construction design;quality control;management;supervision;accept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4-0159-02
0 引言
公路施工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是整个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控制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机制,实施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高水平运行。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理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尺度。坚持按规范办事,一切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明确质量控制程序,正确掌握现场质量控制办法和质量缺陷处理方式。
1 公路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1 没有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任何一项工程的施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其是工程顺利施工的有力保证。我们现在在施工前的工作准备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施工材料准备不足,施工时跟不上施工进度需求;②机械没有进行施工前维保,致使施工时设备故障频发,严重影响施工进度;③工程资金不能及时到位;④公路设计有缺陷,与实际有误差,没有进行事先的实地考察。
1.2 对工程出现隐蔽质量问题进行隐瞒,不上报、不重视 在公路施工时,经常在先期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在后续的施工中能够进行掩盖,等施工整体完成后,在表面的检查验收时是无法发现的,这样就就给以后会发生事故留下了最大隐患。
1.3 施工中质量检查工作不认真,没有很好的控制工程的质量 质量控制是保证施工整体优质完成的重要保证,具体控制不好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没有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资格认证;②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没有质量检查资格证;③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
1.4 工程施工没有请专业的监理公司对施工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督 施工监督管理也就是工程的监理工作,我们国家现在的工程监理部门,多数都是事业或企业编制,在有限的人力、财力和收费标准又低的情况下,无法把质量监督管理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都是过重于形式走走过场。由于原材料质量的验收,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安全要求等等的质量监督不到位,致使出现了许多“豆腐渣”工程,每次都是出现重大问题后,才会去惩罚,太流于形式,而忘记了监理的职业操守。
2 公路施工中质量控制的预防治理措施
2.1 施工前应该做好的工作 ①完善健全施工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②建立施工各个岗位和岗位责任人岗位职责;③对施工所使用的所有设备进行施工前的维护保养,并做好设备故障的备选预案;④施工人员上岗前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从个人素质到专业技术进行系统的培训,让施工人员都清楚的认识质量是施工好坏的重要保证;⑤施工前对工程的原材料从质量到数量要严格把关,任何施工的原材料都要有正规厂家的合格证、化验单及质量检测报告,这样就可以把工程质量事故从源头就遏制住。
2.2 加强施工队伍管理,提高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施工队伍往往是最落后的,施工人员多是老的传统方法,由师傅手把手的教出来的,只会一些基本的公路施工技术,这对现代高质量的公路施工要求是有很大距离的。所以我们施工队伍的管理,首先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从个人素质、施工技术及施工质量,从个人管理到团队配合等方面由浅到深、由易到难,逐步的把我们的施工队伍建设成一个具有现代化的、高技术的、高素质、高质量意识的一流施工队伍。
2.3 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公路工程设计质量与施工工程质量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在工程设计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①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必须满足设计需要,我们在采购时,设计所选用的各种材料,都要符合各种标准要求。②看路基、路面、桥梁和涵洞等各种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结合单位自身条件,看施工装备能否满足设计要求。③主要部位的结构构造要合理,主要结构的设计在强度、稳定性方面要准确。④图中尺寸、坐标、标高、轴线、各种管线要准确无误,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必须完整、齐全、清楚。⑤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2.4 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管理 制定严谨的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检验员有认真仔细、严格审查、按标检测、坚持原则的管理意识。在施工现场在质量的管理上,配备专职的、有高素质的质量检验员。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控制管理,严格的按照施工的设计来施工,时刻检查工序的质量和进度,搞好每一道工序之间的控制和衔接,自觉的接受各种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以保证施工质量保持在受控状态。对现场施工中的原材料严格把关逐一检验,同时还要对施工各项质量,要按工程合同中对原材料的要求标准,确保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一定要严把质量关,按照设计的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
2.5 加强施工监督管理 我们施工除了我们本身施工企业自己在施工中的各项质量控制管理外,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还要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现在的工程监督管理都是由工程监理公司来完成,在工程立项时,我们一定要找一个管理信誉好、水平高、专业强的工程监理公司,好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通过高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监理人员,对工程的现场管理、沟通合作、施工技术、安全管理、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全局控制的多个方面进行系统、科学的监督管理,而确保整体工程的工期可以按期完工,质量达到优秀,成为真正的精品工程。
2.6 工程验收管理 编筐编篓全在收口,工程的最后验收也是不容忽视的一关。这里所说的工程验收管理,是指施工企业自查验收。公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必要的严格的工程自检,然后再上报建设部门、监理部门以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审核,确认公路的施工质量是否合格,公路能否交工。这个过程一定要严格、认真、仔细,要高于工程验收方的标准,把工程还存在质量隐患及时的发现,及时进行正确的整改,一定在正是验收前把质量存在的问题彻底处理完成,确保工程达到优质。
3 结束语
在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过程中,还涉及许多的因素,不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相关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把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队伍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最后的验收竣工阶段都要严把质量关,管理要到位,技术要到位。公路不论长短,工程不论大小,都要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控制公路施工中影响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严格的执行道路计划和质量管理制度,把在施工质量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扼杀在萌芽中,只有公路质量提高了,我们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实力才能整体提高,公路施工队伍才能更加强大,真正的做出百姓放心的优质工程!
参考文献:
[1]丁俊.浅谈公路施工的质量管理与控制[J].民营科技,2011,(10):270-270.
[2]常旗,李永胜.公路施工的质量控制与管理[J].城市建设,2010,(18):119.
调研组采取“听、看、座谈”等方式,与元江县政府副县长方国铁、交通局长、公路开发公司技术管理人员、澧江镇镇长等人员座谈,实地考察__二级公路一合同段建设情况及二、三合同段的线路走向,对调整二、三合同段技术指标、滑塌体治理、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充分交换意见,形成了共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__二级公路建设基本情况
__二级公路是__市通往红河州、经河口直达越南出海口的最短通道之一,公路沿线是红河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全省热带开发的重点地区,也是红河下游红河、元阳、石屏、金平、绿春、河口及越南到昆明、西双版纳的首选路线。路线起于国道g213元江~磨黑高速公路元江联络线k8+122处,沿原元江~红河公路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改建,途径南洒村、农场煤矿,顺元江、红河而下,于k34+540进入红河县境内,经红石大桥、坝罕、红河县城北,止于土台村,全长74公里(元江段34.5公里有大桥11座1744米、中桥10座544米),设计路基宽度12米、时速40公里/小时,工程总投资控制在7亿元内。
__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相关手续齐全,元江县境内已经组织实施一个合同段的路基工程建设。20__年6月,元江县交通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云南建成“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及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的基本思路,根据20__年6月省人民政府红河州现场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扩大对外开放,深度开发热带资源,委托云南省公路职工大学勘测设计院进行__二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20__年9月,省交通厅对__二级公路工程可行性报告进行批复;同年11、12月,省国土资源厅分别对元江段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进行批复;同年12月,第一合同段12公里路基工程公开招标,10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__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4352万元的合同价中标开工建设。随后,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用地预审意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经省级部门批复实施。
20__年1月,__市交通局组织__二级公路一合同段路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整个合同段完成路基土方67.4万m3,路基石方14万m3,排水工程1.59万m3,防护工程5.5万m3,涵洞928.05米/55道,小桥42米/1座,中桥439米/3座,大桥263.03米/1座,共完成投资7530万元,未付工程款20__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九五”、“十五”期间,__市筹融资金111.5亿元,初步建成一个以国道高速公路为龙头,市、县经济干线为骨架的538公里高等级公路网,在全省16个地州市中率先实现市县公路高等级化。“十一五”期间,全市高等级公路建设贷款偿还进入高峰期,截止20__年贷款余额达16.17亿元,而各收费站点之间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参差不齐,再加上区城经济发展不足,交通流量少,收取的通行费扣除公路养护成本,仅能支付公路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的三分之二。因此,市、县区公路公司要重新贷款很困难,加之社会各项事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公路建设筹措资金愈来愈难。
筹资不足,__二级公路不能全部开工建设。20__年4月,云南省交通厅将__二级公路纳入云南省路网改造(地方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就明确省、市各按总投资3.59亿元的17.5%补助资本金1.25亿元,其余65%的投资共2.27亿元由元江县自筹解决。5年来,元江县区域经济有较快的发展,财政总收入由20__年9112万元上升到20__年的24799万元,而同期地方财政支出由21800万元增加到47115万元,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扶持投入,无力筹措__二级公路建设资金,带来__二级公路元江段34.5公里仅开工建设一合同段,二、三合同段未开工建设。
由于受市、县筹措资金不足的影响,建设工期一拖再拖。整个工程建设到位资金7330万元,其中20__年市交通局拨付工程启动资金500万元;20__年6月、20__年6月分别到位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20__年市政府承贷转借 代资本金补助20__万元;20__年11月市交通局与元江县委、政府举行__公路一合同工程所需资金协调会,县政府出资到位200万元,市交通局出资到位500万元,至20__年8月合计到位700万元;20__年2月到位中央路网改造资金2080万元。开工建设的一合同段,受资金不足、到位时间过长的影响,建设工期一拖再拖,实际工期拖至20__年1月才完成,比合同规定路基土建工程工期18个月多出36个月。
三、需要解决加快__二级公路建设的相关问题
今年4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局长座谈会议,杨光成厅长传达秦省长、刘平副省长讲话精神,要求各州市利用中央、省财政给予的支持政策(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债务的60%由中央承担,10%由省配套落实解决),抓住有利时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推迟二年,从现在计算还有18个月),研究再建一批二级公路,形成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为主框架,横贯东西,纵穿南北,覆盖全省的高等级公路交通网络。__二级公路建成后,有利于促进和加快红河流域生态防护工程建设及为沿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而且在政治上有利于加强边疆少数民族的团结,有利于国防和国际通道的建设。当前,要抓住国家、省实施扩大内需的重大历史机遇,争取中央和省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围绕__二级公路二、三合同段在今年10月份全面开工来开展工作,力争20__年12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为促进元江县、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下步,__二级公路建设应做好以下工作:
1、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加快__二级公路建设由元江县政府负总责,交通、国土资源、政财、审计等部门加强配合,明确分工,共同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建议县政府成立加快__二级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交通局负责项目二、三合同段变更设计的编制和上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作为县政府建设主体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项目二、三合同段的用地预审、初审,代拟呈报文件,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协调银行贷款,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评审。审计局提前进入工程建设审计,围绕__二级公路建设形成的债务展开工作,配合省、市级部门在20__年底前锁定__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和里程。
2、特事特办,简化审批环节。鉴于__二级公路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在下步的工作中,建议县、市纪检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__二级公路二、三合同段变更设计招标、路基路面工程建设招标的前期工作,在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前提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项目的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关键词:工程造价;设计阶段;重要性;问题分析;限额设计;控制措施
0 前言
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强调设计过程对造价的控制,同时不能忽略工程造价全过程的控制。包括工程造价编制人员对相关政策文件的理解、定额的套用以及技术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等。尤其应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要对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预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实行“一体化”管理。
1 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我国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控制。其中在设计阶段,由于针对的是具体项目设计,是从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又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使建设项目的模型显露出来,并使之可以实施。因此,这一阶段控制造价比较具体直观。在设计过程中,可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比较。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合理的设计提出意见,从而达到控制造价,节约投资的目的。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必须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即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长期以来,人们只重视在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而忽视了项目决策阶段和项目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许多人认为过高的工程造价是由于施工管理不善、浪费严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上涨造成的,而忽视了设计原因引起的工程造价上涨因素。根据项目资料统计,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 75% ~95% ;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 35% ~75%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 5% ~35%。很显然,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阶段。
2当前工程造价控制在设计阶段的主要问题分析
⑴由于设计阶段毕竟还是在图纸上进行,建设项目还没有开始施工。所以,是调整还是改动都比较容易,而施工阶段改起来就麻烦多了。人们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习惯于事后算账的做法,这样就导致有些设计粗糙,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设计概算质量不高,造成“三超”现象(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严重。
⑵当前我国工程设计人员普遍存在不问造价高低的现象。一方面设计人员缺乏相关造价知识,难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造价;另一方面造价人员缺乏设计知识,难以对设计人员提供有效的控制造价的建议,设计单位缺少这种既懂设计又懂造价的综合型人才。甚至有人认为造价越高收费越多,何况设计越保守,安全系数越大,设计标准越高,设计作品越美观。所以,设计人员对降低工程造价没有积极性。
综上所述,当前工程造价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控制现状主要表现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普遍存在;设计单位“重技术、轻经济”,没有将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业主)对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认识不够,事前主动控制少,事后被动控制多;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改变工程建设内容“高估冒算”,先压后超。
3 工程造价设计阶段的控制
3.1加强设计单位管理,提高设计和造价人员的综合素质。
目前,大多数设计人员工程造价控制重视不够。部分设计人员不熟悉本专业概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不熟悉建筑材料及其预算价格,认为这是造价人员的职责。而部分造价人员不懂设计,或者说对专项设计不精通,所谓的造价工作就是对设计图纸所提供的工程数量进行简单的定额选套,按照领导的主观意图进行“低了调高,高了调低”的过程。
为避免技术与经济脱节,设计人员就必须树立经济核算的意识和观念,克服重技术、轻经济的思想,更应克服设计一味求安全,保守造成浪费的不良倾向。对设计人员应加强专业培训和学习,使他们熟悉概预算有关知识和建材的市场价格,让他们在设计过程中自觉地把技术与经济有效地结合起来。设计人员应该对本专业的预算知识有所了解,熟悉各种建材价格和相关收费标准。尤其是在目前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会工程计量,能提供比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是设计人员必备的知识。至少,设计人员应该了解选择什么设计标准、何种规格的设备、使用何种材料会对造价有多大影响。设计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业造价工程师,对各个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跟踪控制,对不同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例如桥型的选择、边坡防护方案的确定、软基处治的类别,在符合规范、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把好造价控制第一关。
另一方面,造价专业人员也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平时注重收集积累工作经验,对造价文件做到心中有数。对每一个项目的重大设计方案进行认真的经济比选,大胆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我个人的体会就是,要做出一份造价文件并不难,但要做好一份造价文件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这是因为对造价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一名优秀的造价工程师,他必定是精通各个专业组的设计,并且对施工、监理包括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也非常熟悉。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很多的新艺技术、新工、新材料、新设备不断被运用到工程实施过程中,这就要求造价人员积极学习,不断提升自我,才能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2大力推广设计标准规范,在设计过程中总结经验。
例如,新修订的《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涵盖了《公路粉煤灰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6-93)、《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17-96)、《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019-98)等规范的相关内容,其针对目前公路路基设计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如高填深挖的界限与设计原则、边坡防护、路基压实标准、特殊路基设计等作了重点修订。修订中突出了公路路基设计的系统化理念,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景观协调的设计原则。注重地质、水文条件调查,强调地基处理、填料选择、路基强度与稳定性、边坡防护、排水系统、关键部位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综合设计。试行以来加快了公路工程的设计,有效降低了工程造价。因此,设计人员应在设计阶段充分利用相关规范,尽量采用国家、省、市级各专业部属的标准设计,并有意识地做工程造价分析,为降低工程造价积累经验。
3.3 改革现行设计收费的措施
现行设计收费标准与过去相比确实有所提高,但与国外相比仍然很低。例如在英国,设计师收费的多少视工程的难易程度不同而占工程造价的百分比为8%~9%(当然,所承担的责任比我国的设计师要大)。而我国的设计收费只占工程造价的1%~2%,而正是这1%~2%决定着工程75%以上的投资额。设计单位在这样低廉的劳务性收费条件下,不愿投入太多的人力物力来进行设计方案的最优化设计,只着眼于眼前利益。为降低成本而采用简化设计程序,减少工时投入,减少图纸数量等办法尽快完成设计。这样的情况下必然产生:简化设计程序就相应造成各专业设计成果之间发生碰撞、相互“打架”,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变更;减少工时投入则造成计算粗糙,设计错误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由于收费太低无赔偿能力,损失只能由业主方承担;减少图纸数量造成设计中的许多问题交代不清、节点数量不详,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建议提高设计收费标准,相应地承担更大的设计责任。
3.4推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是当前普遍采用的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种有效的方法,是我国控制“三超”的主要手段之一。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在保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初步设计以及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设计中不合理的设计变更,保证工程竣工结算不突破总投资。限额设计是按上一阶段批准的投资,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在设计中以控制工程量为主要内容,抓住了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从而克服了“三超”。同时,限额设计考虑了节约投资,也包含了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实事求是、精心设计和保证科学性的实际内容。可使设计单位加强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克服长期以来“重技术、轻经济”的思想。限额设计中,应做好纵向控制和横向控制两方面的工作。
3.4.1 限额设计的纵向控制
⑴初步设计要重视方案选择,其投资要限制在设计任务书批准的投资限额内,如果发现设计方案或某项费用指标超出任务书的投资限额,应及时反映,并提出解决的方法。不能等到概算编出后,发觉超投资再压造价或减项目和设备,造成设计上的不合理,给施工图设计埋下超投资的隐患。
⑵把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设计单位的最终产品是施工图设计,设计部门要掌握施工图设计造价变化情况,使造价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这一阶段限额设计的重点应放在工程量控制上。控制工程量采用审定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控制工程量一经审定,即作为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
⑶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实行限额动态控制。如果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需修改图纸,其它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果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都须重新采购;如果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账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改变过去造价估算、概算编制习惯套定额、乘费率、算死帐的静态管理做法,要考虑涉及时间变化的因素,如价格、汇率、利率、税率等的影响。
3.4.2 限额设计的横向控制
⑴限额设计横向控制的重要工作就是健全和加强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其核心就是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之间的有机关系。在三者关系中,责任是核心,必须明确设计单位以及单位内部各专业科室对限额设计所负的责任。为此,要赋予设计单位以及设计单位内部各科室及设计人员对所承担设计的相应决定权,赋予的权力要与责任者履行的责任相一致。并建立在考核各专业完成设计任务质量和实现限额指标好坏基础上的奖惩制度。
⑵推行设计招投标制和设计监理制,是解决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手段。我国自实行工程招投标制以来,施工招投标工作成效显著,但设计招投标存在问题较多。如评标方法不科学,压价竞争严重;投标方案不完善,造成实施阶段设计变更多。一个优秀的设计方案,其造价也是科学合理的。通过推行设计招投标制,创建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才能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使真正“技术可行、方案新颖、功能齐备、造价合理”的设计方案脱颖而出。
在设计阶段开展设计监理工作。目前,监理工作主要是在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而在投资控制的最重要阶段――建设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在设计阶段开展监理,是一种事前控制,有利于提高设计质量,减少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得到及时纠正,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出现的失误和缺陷,降低经济损失。工程监理是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的综合监督与管理。同时监理工程师往往兼具设计、施工和造价管理知识,可以在设计阶段发挥公正第三方所起的协调与约束作用,预防某些错误的发生,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将质量控制与投资控制有机地结合,使限额设计目标得以实现,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关键词: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定义和目标;存在问题;改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TM62 文献标识码:A
1 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的定义和目标
所谓的对工程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就是指工程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对一些专业化的环境监理单位进行委托或是授权,在国家相关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的环境监理合同的指引下,对工程项目所进行的为了实现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的微观性监督活动。
对工程建设项目所进行的环境监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分析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增强所有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并配合业主单位对环境进行管理;(2)监督施工单位,保证其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施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都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的,同时也应最大限度的保证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3)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中的所有环保要求都能够有效落实,并且要合理的实施监理文件以及环保设计文件中的所有环保措施;(4)编制完整的监理工作资料,保证相关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样才能真实的反映整个施工过程,从而为工程项目最后的环保验收工作提供支持。监理单位的环境监理工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到的是承上启下的作用,要将环境评价和环境验收工作有效的联接起来,并且只有形成了丰富完整的工作资料才能为后续的环境验收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
2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落实工作时,没有相关的规范标准作为依据。项目工程的环境监理单位在执行监理工作时,通常都是要依据初步的设计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以及与业主单位所签订的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等文件的,但是在这些文件中,很多环境保护的措施都脱离的实际,并且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也过于简单,没有明确的要求,这就导致了监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不能有效的约束施工单位,在惩治一些违规行为时也不是有据可循的。
2.2 负责环境监理的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环境监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所以负责人员也应是复合型的专业人才。然而,我国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通常都是监理单位的人员,监理经验丰富,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却十分匮乏。还有一部分人是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他们环境保护知识十分丰富,可监理方面的素质能力却又十分薄弱。
2.3 缺乏健全的工作机制体系。不同于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环境监理工作的程序、模式、方法以及内容等体系和机制都还不够健全,也没有相关标准规范作为指引,所以实施起来较为困难。
2.4 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不强。现阶段,项目业主单位对于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项目的整体环境监理的效果,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并没有真正的落实相关的环境评价文件以及各项环保措施,而施工阶段,一线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很差,大都重视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忽视了环境保护工作,有些施工人员对于环境监理工作甚至还有抵触情绪。
3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改善对策
3.1 健全环境监理工作的标准规范,落实环境监理工作的内容。不断健全并完善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相关规范标准,这样在实施环境监理工作以及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时才是有据可循,有章可依的。国家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相关文件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制定环境工程监理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环境工程监理工作的收费标准以及验收指标等文件,这样才能为监理单位执行环境监理工作提供量的依据,这样监理单位才能够定量的考核工程项目整体的环境监理效果,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单位所落实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合理性。
3.2 培养环境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对于负责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相关人员,他们必须具备工程项目方面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同时他们更要具备环保保护以及环境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他们对于环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十分熟悉。所以,现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一批既擅于工程监理工作的又能够熟练掌握环境保护技能的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在这方面应多借鉴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环境影响评价行业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已经开展了很多年,并且其培训的制度体系已经是相当成熟的了,因此我们应借鉴其经验来推进并发展环境监理上岗的培训工作。另外,我们还应总结行业的特点,编写环境监理工作的培训教材和培训制度,形成一个健全完善的培训体系,这样相关的从业人员才能全面的掌握环境保护方面以及工程监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3.3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机制,明确其法律地位。在我国对于监理单位的环境监理工作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环境监理人员在开展工作以及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也都是无法可依的。所以,国家的相关部门应尽快的颁布环境工程相关的监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应当只局限于立法层次上,而是应将其上升到行政法规的层次上,在法律法规中通过制度的形式来约束施工单位的一系列的施工活动,这样监理单位的环境监理人员的责任也就更加的明确和具体的,他们在开展监理工作以及落实环保措施时也就是有依据的了,这样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制度的机制体系以及法律法规才会不断的健全和完善。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的定义和目标、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改善对策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仍然处于摸索和发展的阶段,但是我们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是越来越重视了,所以工程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也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当然我国的环境监理工作目前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我们应当通过采取培养环境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健全环境监理工作的标准规范等措施,做好对环境监理工作的控制和管理,在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帮助下,我国的环境监理行业也必将逐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