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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增值服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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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增值服务

第1篇:财产保险增值服务范文

“这将是一款限于游戏领域,为玩家提供增值服务的创新产品”,这是目前关于全额宝的确切消息,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但鉴于史玉柱近年来在金融领域动作不断,业内人士似乎很不情愿地认为它不是一次巨人集团进军互联网金融的尝试。

就在巨人网络推出全额宝的消息传出不久,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承认了产生于互联网的比特币的合法地位,虚拟世界的金融体系已不可抑制地外溢到现实当中,谁能说圉于网游世界的全额宝就不能建立起一个虚拟的金融投资帝国,并且在未来的某一天连通到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呢?

巨人网络表示,全额宝随着8月16日上线的《正途2》推出试行,《正途2》玩家的所有消费可自动存入全额宝账户中,使沉淀资金实现保值、增值、游戏新区再次消费等功能,而全额宝也有可能推广到巨人旗下的所有游戏当?中。

否认进军互联网金融

余额宝的成功让互联网金融显示出强大的长尾效应,到8月15日上线仅仅2个月的余额宝规模突破200亿元,平均每笔投资仅仅1900多元,让业内惊呼它完成了传统金融机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紧随着大热的余额宝推出,人们不由得把全额宝向互联网金融的方向解读。但在巨人2013年第二季度财报电话会议上,巨人总裁纪学锋明确表示,巨人没有互联网金融服务计划,全额宝只与网游消费有关。

其实细想就不难理解他此番表态的缘由。全额宝作为一款基于游戏虚拟财富管理的产品,如果涉足互联网金融还存在法律障碍和相关牌照的限制。以余额宝为例,开展网上销售货币基金的业务就需要第三方支付牌照以及基金交易许可牌照。目前来看,巨人公司还没有申请支付等牌照的动作,而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他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向本刊记者表示,全额宝与余额宝完全不同,“游戏中的虚拟财富就像Q币,是只可进不能出的”,我们可以用现实的货币购买游戏服务,但是在游戏中赚得的虚拟财富不能兑换成现实货?币。

用户在支付宝中充值之后,支付宝中的人民币仍然属于用户所有,但是游戏的虚拟货币一旦充值,这部分真实货币就成为网游公司的收入,如果用户要将虚拟货币兑换为真实货币,实际上是在减少游戏公司的运营收入,因此大部分游戏公司都不允许用户兑换。

曾经呼喊出“得屌丝者得天下”的史玉柱眼看着余额宝实践了自己的豪言,把沉淀在电子商务中的零散资金瞬间转化成了巨大的基金销售额。那么,在网游中同样存在着巨大的现金流,为什么不能转化成一种投资呢?

《2012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年度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网游玩家人数总计已超过1亿人,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超过600亿元,如此庞大的资金量,如果玩家能够通过网游中的类存款增值服务进行资金管理,每年将会产生巨大的投资收益,这对游戏公司和玩家都是极有吸引力的事?情。

在面对本刊记者“你相信全额宝只会限于提供游戏中虚拟财富的增值服务”的问题时,卡拉卡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孙陶然就反问:“游戏中的虚拟财富最初不也是现实货币投入产生的吗?”

有IT法律专家表示,把游戏中的虚拟财富的收益返还给用户并非没有变通之道。只要游戏公司变换形式,把用户充值后法律上属于游戏公司的钱自己拿去投资,再以向用户赠与虚拟财富或其他形式服务的方式把投资收益返还给用户即可。

其实一直以来,游戏玩家都通过游戏论坛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虚拟货币和装备的交易,游戏公司不能直接开设交易平台,并不表明玩家不能把虚拟财富变现。

挡不住的虚拟世界

君合咨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近年来史玉柱在金融领域的投资活动频繁,不仅涉及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巨额股份的买卖,还参与到民生电商的发起成立,很难想象这位网游界大佬不会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的热潮中来。

基于支付宝业务成功的余额宝更是激发出了一大群来互联网金融淘金的各路“宝”,如苏宁易购推出的易付宝也正式进入基金产品销售领域,此外还有财付通、微银行、京东支付等各路大同小异的演绎。

那么由此推论,全额宝也可以从网游的虚拟世界出发,发展出一套互联网投资管理的体系,吸引广大的游戏玩家在这里储值投资,让玩游戏不仅可以赚钱盈利,也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巨人网络今年与易观国际联合的一个报告显示,我国“屌丝”人数达5.26亿人。深谙“屌丝”经济的史玉柱怎能不对游戏世界中这块投资生意寄予重任呢?

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被认为是全额宝无法进入互联网金融的重大障碍,但是我国目前已经发出250多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如果需要,无论购买还是自己申请恐怕都不是什么难以逾越的障碍。

在第十二届互联网大会上,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就在讲演中指出,现在证明支付不是银行特有的业务,而未来在网络上,人与人之间都可以做支付,第三方支付的概念也会被突破。

据外媒报道,8月份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裁定由开源的P2P软件产生的电子货币比特币是一种货币,投资比特币的投资者构成了金钱投资。这是世界上首次给予虚拟币以现实货币的合法身份。

在此之前,比特币早已开展了在网上购买产品和服务、进行外汇交易、成立对冲基金炒作等与货币无二的功能,甚至有慈善基金接受比特币作为捐赠。

虚拟财富外溢到现实世界已成为难以阻挡的趋势,就像在国内早有游戏玩家通过买卖装备赚钱,并把它当成一种职业。

今年,腾讯牵手平安保险推出首款面向个人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险业务,5173也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共同推出虚拟财产险业务。虚拟财产成为被保险对象说明,虚拟财产的价值已经逐渐被社会认可,对于虚拟财产的服务、估值也开始被金融界重视,并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

有专家介绍,虚拟财产的价值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得到法律的承认。如中国台湾法务部门曾做出解释,确定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物和账户都属存在于服务器的电磁记录,而电磁记录在刑法欺诈及盗窃罪当中均以动产论。这实际上明确了玩家在网络游戏中获得的虚拟财物具有财产价值。

第2篇:财产保险增值服务范文

1、两千元以下小额车损案件,无需提供发票

2、两千到一万的车损案件,定损完成后直接赔付到账,发票后补。

3、在推荐企业维修车辆,可享受“维修价格无差价,修车质量有保证”的服务承诺。

4、万家机构遍布全国,随时随地为您提供服务。

5、可通过客服电话,微信公众号,理赔专线,客户经理多渠道极速报案。

6、责任明确的车损,人伤小额事故,现场协助快速一站式处理。

7、双方均为人保客户,无需报交警,各修各车,直接赔付。

8、异地出险,就地理赔,享受全国标准理赔服务。

9、联手交警,司法鉴定,法院等单位搭建专业平台,提供定责、纠纷调解等一体化事故处理服务。

10、大灾事故,启动理赔应急机制,快速接受报案,施救,定损,修复车辆和赔付。

11、理赔夜市、工作日延长至21:00,全年无休,人保理赔服务不打烊。

12、独有科技检测工具,可为客户车辆的制动,转向,安全等关键系统提供免费、急速精准的检测。

第3篇:财产保险增值服务范文

过去,机动车辆保险从条款到价格甚至保单格式都是由保险监管部门“统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各家保险公司在价格上进行恶性竞争,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降低。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当时车险市场高回扣、高返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车险市场秩序。现在,我国已加入了WTO ,保险业开放进程加快,众多外资保险公司相继进入中国,车险继续保持“统一面孔”显然已不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者的需求。

为了使车险市场化改革顺利稳妥地在全国推开,中国保监会于去年10月在广东省进行了车险费率改革试点,即在车险条款统一不变的情况下,车险费率可由保险公司自主制订并报监管部门审查备案。改革试点实行近一年来,多数保险公司在广东的车险费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调,但保费收入仍略有增长。这表明,费率放开对车险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车险市场化全面推开也是完全可行的。

对保险公司来说,车险市场化正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大好时机。谁家的产品更经济实惠,服务更细致周到,更符合消费者需求,谁就能在市场上抢占先机,争取主动。但是,市场环境宽松并不一定就带来源源业务,保险公司还需要练就过硬本领。例如必须降低经营成本,必须具备快速理赔能力,必须增强市场洞察力和创新能力等等。

第4篇:财产保险增值服务范文

关键词:保险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

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6-0024-02

党的十报告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市场经济发展方式论段中多处提及“创新”二字,如“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更多依靠管理创新驱动”、“推进金融创新”,以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我国保险业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行业规模、市场地位、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都有显著提升。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得益于改革创新,以创新促转型、以创新促发展,是我国保险业目前面临的紧迫任务之一,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才能在保险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一、创新的重要意义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1.创新是保险公司积极应对新形势的必然选择。当前,从自然形势看,我国正处在自然灾害频发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还将上升,对保险公司来说,防灾和风险选择的要求更高;从经济形势看,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外贸船运等行业仍复苏困难,中小企业继续在泥潭中挣扎,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经济环境总体看不利于保险业发展,企业对价格更加敏感,为此,财险公司必须要适应新形势,敢于不断创新,争取在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国家财险公司未积累多少成熟的发展经验,其他国家的发展模式也不适合我们,我们只有自己埋头苦干,不断探索,通过创新找出一条符合我们中国特色的财险公司发展之路。

3.创新能确保财产险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业务发展能力与水平不能满足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我们必须创新思维,努力推动和促进公司业务良性发展。

4.创新是解决保险公司发展中遇到问题的手段之一。面对矛盾和问题,必须依靠创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面对复杂多变的各类复杂问题,只有通过创新,才能有效应对,迎难而上。

二、保险业创新发展新要求

一是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城市化进程加速迫切需要保险新制度;二是市场调节机制已基本形成,对保险行业服务保障提出了新要求;三是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消费愿望更加强烈,需要提供配套的保险服务和保险产品;四是保险业自身发展和国家政府赋予保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创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关于对财险公司创新的若干建议

(一)创新思维

中国有句古话:“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时。”只有不断更新观念,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创新思维,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2013年中国人寿工作会议上,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提出,要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深入推进中国人寿科学发展的总战略,全方位谋划、全领域推进创新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发展潜能,走出一条中国人寿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并提出了产品与服务、科技、资源整合与渠道、市场定位策略、盈利模式、体制机制六大方面的创新要求。只有进行思维创新,我们才能在各个领域不断地进行各个方面的创新。只有我们有了创新的思维,我们才能发展,才能不断利用生活中的条件进行实际物质创新。所以创新思维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及我们个人或团体的创新发明中尤为重要。

(二)产品创新

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的特色少,主要还是盯在传统的险种上。在国外,责任险被高度重视,占比较高;在我国,各产险公司责任险占比很低。近来频发的自然灾害事故也唤起保险公司对责任保险的思考。

1.积极建立总、分支公司上下连动机制的研究机构。保险产品的研制和储备是营销战略中极其重要的一环,也是营销组合的基础。总公司应通过加强电子商务、综合金融等产品创新搭建公司整体的技术开发和服务创新平台,以满足基层公司选购保险新产品的需要。分支公司一般都比较了解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因此,保险公司应定期收集保险新产品需求信息,并结合基层公司调研结果,推出适合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还要建立产品创新机制,为保险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产品。

2.注重险种配置,更多设计一揽子保险。险种配置可考虑责任险与财产损失险、责任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家庭财产组合产品,建安工程一切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节约投保人成本,既可以降低费率,保户又可得到全面的保障。

3.加快保险产品的创新。一是加快各类责任保险产品开发速度;二是积极开发航空航天等高科技保险产品,为我国的自主创新提供风险保障;三是建立国家巨灾风险管理制度,使家财险可以附加地震保险,开发的新产品以国家与保险公司共担巨灾的保险制度为基础;四是推出满足高端客户需要的各类险种;五开发时间周期短、单次购买的出行意外险;六开办增值服务子女教育险等;七是推出各类一揽子综合类保险,如火灾、责任等捆绑,采用一个综合费率;八是针对打工者群体,推出工作和出行的定额意外险等。

(三)服务创新

坚持服务创新,就是要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不断开发保险服务项目,扩大保险服务范围,积极创建特色服务,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我国产险公司成立的历史短,保险产品无论数量、种类、保障范围等与国外保险公司无法比,现代保险公司主要在服务方面比创新,谁的服务好,就能赢得客户,掌握市场的先机。财险公司应搭建客户识别系统,应细分客户类别,在对客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应特别关注优质客户群体,使其在公司体验到VIP的服务和待遇,努力培养VIP客户的忠诚度,为财产险公司积累优质的客户资源,打造出公司的服务品牌,使财险公司在未来的竞争处于不败之地。

1.产险公司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现代财产保险企业应从单纯的经济补偿机构向风险管理、信用投资综合型金融机构延伸。产险公司除了提供一流的保险产品以外,还要根据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国外产险公司在服务延伸服务上已取得了较大的创新。我国的产险公司通过在承保和理赔环节的前后端服务,努力得到客户的认可,赢得客户,如国寿财险公司推出的《理赔五个一承诺》,使广大保险消费者更清晰地了解理赔环节。以上表明,中国保险业已向“服务时代”迈出了坚实一步。

2.通过服务留住优质客户。财产保险公司中的优质客户是财产险保费收入的重要支撑和利润的重要来源,优质是各家保险公司竞争的重点,留住优质客户等于留住了企业的生命。要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创造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如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秉承“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遵循“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企业宗旨,恪守“创新、拼搏、务实、奉献”的企业精神,把“与客户同忧乐”作为企业价值观,中国人寿用自己的企业文化去感动客户,赢得客户;二是为优质客户建立系统服务配套升级计划,并为优质客户配备客户服务经理。

3.实施服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在车险理赔“互碰自赔”机制基础上探索推行“代位求偿”机制。

4.建立客户差异化服务体系,推广差异化服务项目方案,完成客户差异化服务体系框架搭建。

5.如中国人寿全面落实《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纲要》,组织完成窗口服务人员上半年星级考试,积极应对雅安地震等灾害、广泛举办客户节活动等,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形象。

(四)营销方式的创新

随着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保险公司日益强大起来,为了促进业务,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赢得客户,降低销售成本,保险公司应采用灵活的营销策略,不断鼓励激励业务人员增加保费收入,营销方式应不断创新。

1.重视银保合作。目前,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往往是集团公司,有自己的银行,通过银行来推销保险产品,法国60%以上的保险业务来自银行。德国、英国等国家20%的业务来自银行。我国一些地区银行发展较好,通过银保通,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紧密联系,成为承办金融业务、代办保险综合金融机构。但在一些地区,银保合作还停留在初级阶段,银行业务比重还很小,主要原因:一是保险公司方面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品种少;二是与中小公司合作的大多银行代办业务还采用跑单形式,未与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对接,这样的机构严重影响了银行代办业务的积极性,销售收入受到限制。可以尝试以下创新:一是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发双方共赢一体的金融新产品,如香港全部银行对按揭物业均要投保火险,投保途径可以是经银行代办或向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二是实行银行与保险的联网,从银行直接可以实现真正的代销产品。

2.电销、互联网销保单。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采互联网直销、手机直销、电话直销、电视购物等方式销售保单。如与通信公司联合销售家庭财产保险卡,还可与银行合作并推出“银行卡”的系列保险计划,通过上述自主渠道销售可节省营销费用,提高工作效率。这样对于客户来说,购买保险产品操作简便、快捷,可节省时间。通过科技创新积极推动电销应用新系统、销售支持系统建设,进一步深化车险理赔技术平台建设。

3.大力发展车商销售。销售支持系统应上线运行;应与车商建立总对总合作关系,努力拓展一批总对总重点客户项目,应将车商保费收入纳入考核,绩效挂钩。

四、结论与展望

保险公司初期解决了生存力问题,后期要想解决好后发力和持续力问题,最有力的支点就是创新。创新是推进继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应对产险行业发展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创新就是公司发展最大的红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大的保险公司应更加注重管理基础,不断地进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保持公司稳健经营;中小型保险公司应在经营合规的前提下,继续加快网点建设步伐,迅速扩大保险人员队伍,保持公司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险创新是一个系统性的综合工程,保险公司应通过不断推陈出新的创新方法和手段,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确保在激烈的保险市场上健康发展。

第5篇:财产保险增值服务范文

车险的销售阵地正在悄然转移。传统的中介销售与新兴的电话销售正在服务、价格、质量等方面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博弈。

截至2010年6月初,又有将近30家财险公司向保监会递交了车险电话销售牌照的申请,数量比2009年猛增了近三倍。如果这些申请全部获批,加上已下发的牌照,绝大多数的中资财险公司都将获得电话销售车险的资格。

一家中型财险公司的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销售的井喷,电话销售车险价格的优势,以及平安车险电话销售盈利的示范作用等多种因素,促使财险公司把电话销售车险当成了扭亏盈利的“救命稻草”。

虽然新销售渠道方兴未艾,但是产品同质化,售后服务滞后等旧疾依然是车险业扭亏的掣肘。

战场转移

6月1日,就职于北京某地产公司的小曲从朝阳区的一家4S店提到了自己预定的奥迪TT。办完手续后,他果断拒绝了4S店销售员热情推荐的车险。

小曲的选择并非个案。该4S店销售员对记者表示,车险的销售量已经大不如前,主要原因是价格上没有优势。

车险业务是财险类公司的核心业务,可以占到财险公司业务量的70%左右。但是在2008年前,有70%的车险业务是通过中介和4S店实现的。这成了车险亏损的症结之一。由于车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保险公司大打价格战,争先提高了给中介的返点。

根据记者掌握的数据,2009年之前,保险公司给中介的返点一般在20%左右,有些甚至更高。与此同时,由于修理厂、中介公司理赔,保险公司面对假赔的风险常感到无能为力。

中介手续费一路向上,车险赔付率居高不下,由此导致车险综合成本率也直线上升。截至2008年,国内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综合成本率为106.7%,平均利润率竟成了-6.7%。

“有段时间是做多少亏多少。”上述财险公司高管说。即便如此,财险公司也不愿放弃车险业务。因为车险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和大量的现金流。而如果财产保险公司放弃了这一市场,其影响力将面临大滑坡。

在财险公司挣扎于亏损的泥潭时,平安车险电话销售的盈利给整个车险市场带来曙光。

平安公布的数据显示,该公司的电话车险保费收入从2007年开始,连续三年增长超过100%,在车险总保费中占比从2007年的4.4%增至2009年的14.4%。并且2009年平安的电话车险率先实现了1.5%的盈利。

平安车险盈利的示范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为了争夺车险电话销售的市场,有牌照的保险公司已经把电话销售车险作为未来业务的主打。尚未拿到牌照的公司趋之若鹜,纷纷申请。

麦肯锡研究数据显示,2010年,美国电话销售和网上销售的保费收入将达到总保费的25%~35%。受汽车销量走高的影响,中国车险电话销售也将进入井喷时代。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2010年的电话销售车险市场规模将可能超过100亿元。

2009年,中国先后有11家保险公司放弃观望态度,申请了电话销售车险牌照。2010年,又有30多家公司蜂拥申请电话销售牌照。车险的销售模式悄然发生变化。

电销诱惑

车险销售模式的转移,主要来自传统销售模式价格优势的丧失。

2009年,为了扭转车险亏损的态势,财险行业曾制定了车险自律公约,严格限制了给中介的返点,商业车险手续费最高为10%,交强险手续费最高为4%。并且保监会也对车险返点作了严格的规定。保监会规定,中介销售的车险折扣新车只能打九折,如果第一年不出险,第二年购买可以打七折。一时间,中介销售的车险失去了价格的优势。

但是电话销售车险却是“风景这边独好”。由于电话车险属于保险公司的直销模式,省去了中介费用。保监会在《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与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电话投保商业车险,价格可优惠15%。保险公司还能直接掌握大批的客户资料。而此前,保险公司能得到的只有保单和保费,客户的真实资料掌握在中介手中,这也成了中介套在险企头上的“紧箍咒”。

在电话销售车险的强大攻势下,中介逐渐失去了往日的优势。

2010年4月,上海最大的车险中介――车盟从众停业。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最新的《2010年一季度保险中介市场报告》显示,车险已经被挤出了业务收入的前20名。

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些中介公司表示正在尝试救援、送油、拖车、换胎等售后服务。但是受资金、人员配备等因素的限制,中介公司转型之路困难重重。

风险几何?

尽管财险公司纷纷转向电话销售,但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小觑。

保监会财险部的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监会对电话销售的平台、人员配备、售后服务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

另外,电话销售车险平台的搭建需要巨额的前期投入,并且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才能产生效益。而由于电话销售车险还是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不少车主对这一购买渠道并不熟悉,所以前期的市场推广也需要大量的宣传费用。以平安为例,其前三年在电话销售车险的宣传中投入了上亿元。

“只有将成本控制的30%以内,才有可能盈利。”平安车险部的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如果成本控制不住,车险业务可能将面临着新一轮的亏损。

第6篇:财产保险增值服务范文

关键词:代位求偿;保险消费者权益;效率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2月28日

2012年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了《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其中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可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标志着“无责免赔”条款将成为历史,将我国的车险改革向前进一步推进。然而,在目前我国车损险代位求偿机制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一、车辆损失保险代位求偿的理论基础

(一)体现损失补偿功能,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代位求偿权制度能有效补偿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所受到的损害,使原来受到的不确定的损害转化为确定的保险费,同时禁止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利用保险制度获得超过其损害的补偿,维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作,充分实现保险制度目的。在代位求偿权的制度设计中,以保险人支付被保险人保险金为条件,保险人可以代位被保险人行使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权,从而避免保险人和第三人谁应负责的争执,加快理赔时间,从而迅速恢复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经济状况,实现了保险制度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害,维系人们经济生活安定的保险目的。代位追偿将从根本上解决无责方索赔无门的困境,使得无责方的损失能够得到迅速补偿,充分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

(二)转变保险公司经营理念,提高保险行业形象。我国的车损险代位求偿机制尚不完善,短期来说,如果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利将意味着承担起更多的责任,自身偿付能力、财务稳定和内部控制将面临挑战。但是,从长远来讲,将提升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保险行业的服务水平。无论是将追偿收入冲减原赔款支出,还是计入保险公司的利润,都将会改善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将利润的着眼点放在投资业务上,忽视了承保业务的潜在利润。车险是构成了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主要支柱,代位求偿正是维护保险公司正当利益的有效途径。保险公司应该回归理性的经营,应当重视承保的独立盈利理念。对于整个保险行业来说,保险公司转变服务理念,重视售后服务,解决理赔难问题,缓解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最大化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车辆损失保险代位求偿制度问题分析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可以降低保险人保险给付总额,从而降低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降低也就意味着减轻了社会上广大投保人的负担。由保险人进行代位求偿,如果追偿收入在赔款支出中的比例能够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那么追偿收入将对费率的结构产生一定影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将强化第三方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减少保险赔款基金的支出,降低实际的赔付率,影响历史累计赔付数据,从而间接地降低纯保费,体现对所有被保险人的公平性。从实践上来讲,在复杂的追偿环境下,追偿失败增加了保险赔偿基金支出,增加了历史的累计实际赔付数据,间接地促使保险费的上升,同时追偿成本的经营和坏账风险的增加势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成果,使得保险公司没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或基于对于利润的追逐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损害了作为风险分担者的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降低了代位求偿制度的效率。

(一)被保险人消极配合,损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的协助是能否追偿成功的关键。我国的保险历史较短,被保险人保险法律意识淡薄。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引起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导致保险人的权益不能实现。被保险人消极配合,增加了代位求偿的成功难度。被保险人会觉得向保险公司求偿比向有责方求偿要容易得多,消极地履行自我追偿的责任。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前,由于过失没有保护好有利的证据,最终致使追偿失败。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之后就回避配合保险公司行使权力,消极地履行协助义务,加大调查取证的难度。

(二)行业统一规范缺失,追偿成本增加。在我国,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的保险公司在向第三方进行索赔之时,常常需要消耗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首先,增加重复查勘成本;其次,保险公司很难获得有责方的真实信息,需要借助调查机构,加重工作流程;再次,由于保险行业没有统一的定损标准,有责方通常会对无责方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金额提出异议,进而以此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大多无法协商一致,只能诉之法院,增加诉讼成本;最后,即使胜诉,通常涉及代位追偿的金额比较大,第三方没有赔偿能力或者“抵赖”拒绝执行,增加财务成本。

(三)第三方投保率低,增加保险公司坏账风险。2011年交强险投保率为54%,如果遇到责任方没有买责任保险或保额不足的情况,保险公司追偿很难成功。2011年8月1日起,北京保险协会以行业规定的形式在北京率先开始试行代位求偿。截至2011年末,北京保险公司已受理代位求偿申请75件,预估涉及赔偿金额168万元。赔款金额尚且对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稳定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在面向全国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是个挑战。

三、完善我国车辆损失保险代位求偿制度对策建议

(一)引导无责方先向有责方求偿,增强被保险人协助义务的履行。代位求偿是我国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一项权利而并非是义务,是保险公司提供给投保人的一项增值服务。引导被保险人首先向有责方求偿,保险公司提供辅助服务。同时,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等理赔工作,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承接无责方的求偿权力,启动预追偿的模式。在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赔偿金之后,被保险人仍应该利用其对于保险事故的信息了解,配合保险人进行代位求偿,协助的义务不应该因获得保险赔偿金而截止。

(二)建立配套机制,降低追偿成本。首先,开放信息服务平台,有效利用目前各保险公司建立的“全国通赔”的服务网络,共享车辆信息,降低异地代位求偿的难度;其次,借鉴各地建立的车辆拆检定损中心的经验,建立专门的定损机构,由第三方出面,集中定损,规范经营,有效降低对于赔款金额上的纠纷,节约定损成本;最后,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代位求偿部门,挑选优秀的理赔人员和保险律师组成专业的追偿小组,加强代位求偿的专业化建设,提高追偿的效率和成功率。

(三)优化追偿环境,强化机动车所有人责任风险意识。代位求偿在发达国家相对成熟,当车辆发生事故时,车主只需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由两家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责任分配。但是,在代位求偿向全国推行之时,仍然将受到投保率低的制约。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较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率较低。只有广大机动车保险提高风险意识,主动通过保险的方式转嫁风险,才能防患于未然。只有保险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保险市场,将更多的机动车所有人纳入到风险单位中才能真正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功能。在促进车险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下,才能发挥代位求偿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作用。

(四)完善行业自律,规范代位求偿机制。保险费率不仅应该反映出保险标的损失率、经营成本,还应该包括保险行业的预期利润,从车辆损失险代位追偿的效率分析可以看出,代位追偿的实施存在降低历史赔付率的可能性,有利于减少赔款的支出。在我国保险实务中,支付保险赔款当年追偿回来的款项用来冲减原赔款,以后年度追偿回来的赔款算作追偿收入。在废除“无责不赔”条款的同时,中保协应对理赔记录进行调整,保费除了与理赔次数挂钩,还应考虑出险金额、违章情节等其他因素,至少无责赔付记录不应计入理赔次数。在保险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过程中,保险行业协会应该在对于无责赔付的记录上做出统一的规定,防范保险公司转嫁成本,以此为由提高无责赔付后第二年的保费,违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初衷。

主要参考文献:

[1]许良根.保险代位追偿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2]金涛.谈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理基础[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7.3.

[3]汪水山,陈璐.再论财产保险中代位追偿的公平性[J].上海保险,2008.6.

第7篇:财产保险增值服务范文

一、农业保险产品市场的创新

当前,国际上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分为两个主要类型:一是区域产量指数保险;二是气象指数保险。区域产量指数保险是以一个事先指定的平均区域产量(通常是县)为基础,当被保险的农作物平均区域产量低于指定水平时,确定损失补偿支付的合同。损失补偿不依赖于单个农场产量,只取决于实际区域平均产量与指定水平的数量关系。而且.保险人不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从而避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当区域平均产量低于指定水平时,那些个体产量高于指定水平的农户,能在没有损失的高产量情况下,额外地获得保险公司的损失补偿,有利于激励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气象指数保险是在一个事先指定的区域内,以一种事先规定的气象事件的发生为基础,确立损失补偿支付的合同。气象指数保险在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更有助于反映农业系统性风险。而且气象指数的农业保险不需要农场产量的历史数据,仅需要历史气象数据和准确的气象测度,这就使农业保险直接以系统性气象风险的测度为依据,而不是间接地通过产量来反映系统性的农业风险,从而为保险公司承保系统性农业风险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的创新

目前,国际资本市场上,转移农业灾害风险的金融产品已经被开发出来。一是CAT债券(catastrophebonds),它为飓风、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提供了机会,它使农业自然灾害保险更可行、更可获得。CAT债券是可交易的金融债券,使持有者在某种巨灾事件发生时,获得资本或者收益、债券息票等。由于其主要的支付依赖于自然灾害风险指数,所以CAT债券有可能作为农业损失的一种间接度量。这表明,交易是参数性的,而支付是与某种统计相联系的,概率分布可能被估计,事件可能被度量。CAT债券通常被金融机构(特殊目的的再保险人)提供给那些面临巨灾损失或想要分担巨灾损失的投资者,而这些金融机构运用筹集的资本提供再保险或者保险产品。二是气温指数期权,它是基于指数的气象衍生证券。在能源部门的收入和气候波动之间正相关的情况下,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这些金融工具,为那些收入和气候波动负相关的部门提供互换机会(像农业部门),来弥补他们的损失,从而能为少数巨灾事件提供风险管理机会(互换)和保险。

三、保险服务的创新

保险服务的创新要从保险服务过程的创新、保险服务方式的创新和保险服务手段的创新人手。保险服务过程的创新要把握以下两个环节,即是售前服务与售后服务。在售前服务中,保险机构及其保险人要向广大潜在的投保农户做到:(1)大力地、充分地宣传保险产品,使农户充分了解保险及保险产品;(2)实行“上门服务”制度,为农户设计适合的保险方案;(3)做好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的解释说明。在售后服务中,保险机构及其保险人要向其现实的投保农户做到的是:(1)建立客户回访制度,设专业服务代表了解客户对保险产品的理解程度和对销售服务的满意程度;(2)做好保险保障期间的服务,使客户“防灾减损”;(3)做好理赔服务,做到及时、充分的损失赔偿支付,使投保农户“理赔无忧”。保险服务方式的创新就是要改善服务方式,延伸服务内容,使投保农户享受到“增值服务”。保险服务手段的创新:一是积极拓展网络营销。使网络发挥保险管理平台、营销平台、反应平台、服务平台的作用。实践证明,网络营销既能大大降低人工操作所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又能增加销售机会,还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设置专线电话。利用专线电话接受出险报案、提供保险咨询、指挥调度、受理投诉、回访保户等。

四、保险方式的创新

保险方式创新包括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创新和农户参保方式创新两个方面。其中,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创新即是要改变我国现行的农业保险只有自愿保险方式的状况,推行自愿保险方式与强制保险方式相结合。采取强制性保险险种的标的物可先规定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等)和养殖业(猪、牛、羊等)。而随着农业保险的发展,强制性农业保险的标的物范围再逐步扩大到其他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大田蔬菜、果树和其他养殖业。同时,在农业保险保障和服务能力较强的粮食主产区,将各种支农优惠政策和贷款优惠政策与强制性农业保险结合起来,规定从农村信用社获得贷款的农户必须实行强制性农业保险。而且在粮食主产区省份实行强制性区域化农业巨灾保险。农户参保方式创新是指在单个农户作为投保人的基础上,推行由多个农户、或一个村、一个乡乃至一个县作为一个投保人进行统一投保,以扩大承保规模,分散保险风险,同时,也为农户提供方便。

五、保险品种的创新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品种存在范围狭窄以及划分标准不细的问题,致使保险品种单一,既不能满足农户的保险需求,而且加大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保险品种范围狭窄的表现是: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而且农作物保险又主要是承保自然风险和一部分社会风险。划分农业保险品种的标准不细的表现是: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没有按照其成长期进行划分。因此,我国农业保险品种的创新要从以下三方面人手:第一,加强保险品种深度的创新。即是将保险公司承保的自然灾害风险和意外事故风险的农业保险品种延伸至农业一切财产保险和农村人身保险:第二,加强保险品种广度的创新。即是将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范围扩大到经济风险及社会风险的其他方面,如农产品价格风险,农药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泄漏等风险;第三,加强保险品种划分标准的创新。即是将种植业以及养殖业的保险标的按其成长过程细化为成长前期保险、成长期保险、成熟期保险等。或在原来的保险种类基础上,加入期限标准,分为短期保险、中期保险和长期保险.

六、保险费用补贴方式的创新

保险费用补贴方式的创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主体差异化的保费补贴,即是对不同的投保主体实行不同的保费补助标准,实行对全职农民的补贴标准高于兼业农民的补贴标准、对女性农民的补贴标准高于男性农民的补贴标准、对集体投保的农民补贴标准高于个人投保的农民补贴标准。第二,农作物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即对不同农作物的保费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实行稀有珍贵农作物的补贴标准高于一般农作物的补贴标准。第三,标的差舁化的保费补贴,即对不同的投保标的实行不同的保险费率,实行试验性标的的补贴标准高于现行性标的的补贴标准。第四,险种差异化的保费补贴,即对同一作物根据保险的风险责任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费率,如对橄榄的稳定产量补贴标准高于自然灾害的补贴标准。第五,业务差异化的管理费补贴,即对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根据其每年新增农业保险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给予保险补贴。

[参考文献]

[1]曹前进.农业保险创新是解决农业保险问题的出路[J].金融与保险.2005,(8).

[2]郭左践.中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中国金融,2006,(11).

[3]刘京生,构建多层次农业再保险保障体系[J].中国金融,2006,(11).

第8篇:财产保险增值服务范文

关键词:保险公司网站网上保险直销渠道网上保险产品保险客户服务

网上保险简介

网上保险是指保险业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的各项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网上保险业又称为保险电子商务(e-insurance),通过数字网络把保险公司、保险客户、保险辅助商、保险监管部门等参与保险活动的各方连接在一起,进行包括保险电子交易在内的全部商业活动。保险营销渠道是保险商品从保险人向保户转移的过程中,所有协助保险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机构和个人。电子商务时代的保险营销渠道是借助互联网将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也称为网上保险营销渠道。网上保险营销渠道根据是否利用中间商分为直接营销渠道(简称直销渠道)和间接营销渠道。网上保险直销渠道没有营销中间商,一种是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直接销售保险产品,比如:人保财险电子商务,泰康在线等;另一种是保险公司委托信息服务机构,如:中国保险网,招商银行网通商城等,保险公司利用有关信息与客户联系,直接销售产品。网上保险间接营销渠道指保险公司通过专业保险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作为中介把保险销售给顾客,如我国目前具有代表性的专业保险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易保网,网保等。本文从保险公司网站、网上保险产品、保险客户服务三个方面对网上保险直销渠道的发展进行分析。

创建保险公司网站域名

保险公司网站是一扇保险公司与客户交流之门,网站域名则包含了丰富的保险公司信息,它可引导客户上网,通过网络动态的、及时的、全面的向顾客传递信息,所以,电子商务系统环境下的保险公司要树立网站域名。如何让顾客知晓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是摆在保险公司面前的一个急迫问题。

首先,建设搜索引擎导向的保险公司网站,广泛地与其他网站链接。搜索引擎在引导对保险公司网站的访问流量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登录搜索引擎成为增加网站曝光率、提升网站流量、进而销售保单的重要营销模式。为了让网站在搜索结果中更容易被用户发现并点击,需要从保险网站设计阶段就开始注意适应搜索引擎的特点:认真设计适合于搜索引擎检索的关键词、指引搜索引擎去进一步分析网站的内容、尽可能多的获得其他网站的链接等。

其次,使用电子邮件宣传公司网站。据第1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显示:用户经常使用的网络服务功能首位是电子邮箱,占85.6%,通过电子邮件得知新网站的比例为28.3%,可见,从网络用户使用最多的网络服务来宣传网站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此方法关键是获取准客户邮件地址,可通过娱乐、有奖竞赛、或优惠销售等网上活动让准客户参加进来,然后定期用邮件和他们建立长期稳固关系。

再次,使用传统媒体宣传公司网站。据第1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显示: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址大全之类的书籍和户外广告,这四种传统媒体指引用户浏览新网站的比例高达68.4%,说明传统媒体目前仍拥有非常多的受众。那么,简单、易记、便于产生联想的网站名称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公司印刷品等不断给人以视觉冲击,加深印象。

开发和推广网上保险产品

网上保险产品既要从技术上适合网上销售,又要从市场上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如果取这两者的交集,推出网上专用的保险产品必然会取得产品竞争优势。

以中国人保近期推出的“e-都市白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e-时代骄子”住宿学生综合保险为例来分析。“e-都市白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e-时代骄子”住宿学生综合保险是两款专为网络销售渠道设计的e系列保险产品。其中,“e-都市白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专为政府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设计的自助式定额保险产品,而“e-时代骄子”住宿学生综合保险是为在校住宿的大、中学生量身定制的组合式年度保险产品,不仅包括学生的宿舍内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和休学费用,还包括意外伤害、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第一,从网络渠道对象分析。这两款产品的对象分别是都市白领、在校住宿的大、中学生,其顾客定位与网络用户的年龄和职业特征相吻合。据第1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显示:从用户的年龄分布来看:18~24岁的网民比例最高,占35.5%,其次是25~30岁的网民,占17.7%;18岁以下,占16.4%;这三个年龄段的网民所占比例之和为69.6%。从网络用户的职业分布来看,学生占比例最高为32.4%,依次是专业技术人员,占12.6%,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占9.3%,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工作人员占7.4%;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的风险复杂、同质化程度低,所以不宜网上销售。第二,从保障范围分析。两款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人身意外伤害和宿舍内财产损失,保险责任简单,可网上核保,是我国目前相对成熟的网上保险经营品种。显而易见,以都市白领为对象的意外伤害保险和以大中学住宿学生为对象的综合保险既适合大量分散的网络用户,又适合网上销售。

多元化、个性化的组合险种将成为最受欢迎的网上产品。像戴尔计算机公司网上直销电脑一样,戴尔公司会按客户的电脑设计方案为其组装产品,电子商务时代的网上保险产品也可按保障范围拆散成一个个零件,由网上客户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即时将众多零件组合成客户所需要的整机。

提升保险客户服务的价值

快速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是进行网上直销的保险公司战胜竞争对手的法宝。众所周知:服务贯穿于电子商务的全过程,保险本身是一种分散和转移风险的金融服务,把两者叠加在一起的保险电子商务,必然以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目标。保险客户服务根据其功能分为两个层次:基础服务,高附加值的服务。

基础服务。保险公司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的互动优势,为客户提供在线服务和离线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的市场价值。保险公司在线服务的目标是获得投保意向信息,提供保单售后服务。保单售前,客户点击保险公司网站了解公司的背景、险种条款、投保流程、既往赔付案例等信息,之后可能向保险公司发出投保意向信息;保单售后,保险公司在线提供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报案和给付。

第9篇:财产保险增值服务范文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障碍;对策

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因素分析

推动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如此蓬勃发展的主要因素是:

(一)个人财富的迅速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中国的GDP年均增长率达到9.5%。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国家,这个速度是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速的3倍。中国的经济还将会以7%-8%的速度间增长,2020年时,按不变价格计算, GDP总量将达到38万亿,伴随着宏观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人均收入也由1978年的238.5元增长到2008年的10271元(其中最高的地区仍然是上海,为26690元),比1978年增长40多倍。

伴随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经济体制的变迁,居民家庭所积累的财富也高速增长。城市居民家庭的金融资产增长尤为迅速,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人数正迅速扩大,已经占全国总人口的19%左右,即2.47亿人,并且正在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随着居民财富的增长,富裕家庭拥有巨大的理财服务需求,理财意识日益增强。另椐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民间金融资本已经超过22.5万亿元,其中大部分得不到有效的增值服务。正是因为家庭金融资产的迅速增长,加之国民理财知识比较匮乏,客观上就需要专业的理财服务,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使资产不断保值增值。这就使得个人理财服务在中国有着强烈的市场需求。

(二) 金融创新导致金融产品日趋丰富

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加快,金融竞争在加剧,从而也推动了金融创新的加速,其突出表现为众多金融新产品、新工具的诞生。居民拥有更多的财富投资渠道,股票、债券、保险、基金、信托、外汇等各种投资产品纷繁复杂, 甚至房产、黄金、衍生金融工具和各种各样的收藏品都进入了人们的理财范围。面对日益增多和日趋复杂化的金融产品,投资者越来越希望能够得到专业化的投资指导,选择更优的投资产品,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客观上需要专业的理财服务,这就催生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需求。

(三) 人口老龄化加剧

随着中国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均寿命不断延长,加之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滞后,中国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目前,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即所谓“未富先老”,明显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养老保险体制建立才10年左右,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个人账户基本上是空账,巨大的资金缺口早晚要填补。据世界银行预测,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将迅速从1990 年的9%上升到2020年的16% , 2030年进一步上升到22% ,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明显快于OECD国家,人口老龄化将冲击社会保障体制。为了减轻社会养老保险的压力,家庭个人也必须尽早规划自己的养老问题,更多的依靠自身的积累来准备养老资金。而养老计划通常跨度很长,需要借助不少的金融工具,同时还可能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因此,养老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都需要理财专家的协助。

(四) 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税收等问题日益突出

中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社会保障体制还在不断改革和完善,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教育、住房、医疗等问题的解决日益走向市场化,个人承担的费用在不断增长,负担也不断加重。同时,各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也成为家庭和个人所必须考虑和安排的事务。家庭和个人的各类税收安排也将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要使这一系列金融安排科学合理并符合不同家庭不同人生阶段的财务状况,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关调查显示,没有理财规划的居民家庭, 绝大多数存在财务上的不合理性。因此,家庭和个人的金融安排问题越专业、越复杂,就越需要理财专家的指导与帮助。

(五)金融改革和开放,使金融风险不断加大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到位、金融业对外开放度的加大,利率、汇率波动将趋于频繁,金融市场将更加具有风险性,金融资产所面临的风险将从股票、外汇等扩散到存款、贷款、债券等各种金融工具。家庭与个人越来越需要借助于理财专家的帮助做好金融资产风险管理:根据不同家庭与个人的风险偏好和财务状况,将不同收益和风险的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组合管理,合理配置家庭资产,从而有效防范各类金融资产所面临的风险,实现其理财目标。

(六)金融机构开辟新的业务领域的需要

随着金融业竞争的加剧,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业务结构,纷纷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以此获得新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个人理财在银行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中占有重要地位,比如花旗银行的利润总量中,个人理财业务贡献的利润超过50%。随着金融业的开放,国外的金融机构纷纷进驻中国,必然会将其先进的理财理念、技术、经验、产品带入中国,参与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分食个人理财业务这一块诱人的蛋糕,也必将更好地促进中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及障碍分析

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直到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商业银行才率先开展了这项业务。1997年,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成为首家成立私人银行部的国内银行,并推出了国内首个个人理财业务,客户只要在这里保持最低10 万元的存款,就可以享受到该行提供的个人财产保值升值方面的咨询服务。随后,各类金融机构纷纷跟进,个人理财这一业务逐步得到重视,并逐渐发展起来。个人理财业务在发展初期只是各银行用来吸引客户和强化客户忠诚度的免费促销手段,没有盈利目标;但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个人收入水平稳步提升,个人金融产品日益丰富,理财服务需求不断扩大,大众对个人理财的认知也普遍提高,银行业转而谋求该业务的更大发展,以期获得丰厚利润。从现有的情况看,一方面,虽然经过了近10 年的发展,但个人理财业务的成长尚未达到人们的预期,并未成为我国各金融机构主要的利润增长点;究其原因,主要是存在以下发展障碍:

(一)缺乏针对个人客户特点的业务发展方针

银行业务根据客户的不同可分为个人业务和组织业务,这两者在理财目的、产品需求、服务需求、决策行为上存在明显差异。然而,过去国内银行偏重组织业务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针对组织客户的业务模式,如今其在拓展个人业务的过程中,普遍套用该模式,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新业务方针,也就无法适应个人业务的发展需求。

(二)个人理财业务同质现象严重

目前国内银行业的个人理财业务同质现象十分严重。这一现象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分业经营政策。分业经营规定各金融机构不能混业经营,银行不能涉足只能保险、证券等其他金融业务,其拓展空间就相当有限,理财产品的种类自然单一,单一则不可避免同质化。同时金融产品易复制的特点加剧了这一现象,一家银行刚刚开发出一项新的个人理财产品,其他银行就能立刻跟进,名目虽互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相似、投资收益相当,几乎是克隆。于是现有的个人理财产品基本都是证券、外汇、基金等的投资组合,缺乏特色。对个人客户而言,这些产品的确眼花缭乱却缺少实际吸引力。

(三)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

我国社会的个人信用监管体系发展比较滞后,尚未建立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造成银行开拓个人金融业务的风险很大,也束缚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为了确保资金安全,银行在向每个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自己需首先调查确认该客户的信用历史和可信度,这样的工作大,银行的效率无法提高,可获得的利润也大大减少了;同时银行对个人客户设定的准入条件较为严苛并要求其完成繁杂的业务手续,由此也使得客户产生抱怨和对银行的抵触情绪。以上种种均延滞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速度。另一方面,参照成熟国际商业银行长期的金融实践轨迹,个人理财业务的确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必将成为未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而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也成为个人理财业务飞速发展的绝佳机遇。

三、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策略

(一)加大创新力度拓展理财业务品种

目前,国内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虽然已经多达4100只以上,但这些理财产品同质性很强,且真正适合理财服务的品种不多。所以,个人理财业务的积极创新,对于银行竞争优势的培育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是适当开发个性化、本地化的特色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具有地域性较强的特点,对本地市场需求、客户群体等情况比较熟悉,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发适合本地客户或基于本地市场的理财产品,形成自身独特的产品竞争优势。二是加强合作,走理财业务联合发展之路。商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同开发、销售理财产品,实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自身地域性网点渠道优势与具有产品研发优势的银行合作,通过代销其理财产品获益;此外,商业银行可以与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加强个人理财咨询服务人员的配备、培养和激励

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配备专门的CFP(即注册理财规划师)和服务区域,对专业理财人员应进行定期培训,以适应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专业理财人员应着重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强效的公关能力、完备的业务知识、良好的个人素质、不断开拓创新的勇气和勇于进取的精神。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繁杂的脑力劳动,所以银行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激励制度,督促员工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对员工的考核,重点应放在客户满意度、业务知识、工作绩效以及新产品开发等方面。

(三)对客户提供人性化、差别化的优质服务

个人理财服务归根到底是一项服务,所以应遵循时刻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原则,对客户提供人性化的服务。理财从业人员应多设身处地为客户考虑,尽己所能为其提供方便、快捷与舒适,一杯水、一把椅子、一副笑容都会使顾客给银行不少加分,拉近两者之间的距离,增进顾客对银行的信任度。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还应该提供差别化的理财服务。差别化服务是理财机构基于客户关系管理,在市场研究和客户研究的基础上,对客户价值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实行不同的服务手段、执行不同的竞争策略,这样有利于提升客户价值,逐步优化和形成稳定的客户群体,从而打造个人理财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提升了银行资源的利用率,进而提高业务绩效。

(四)积极推动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

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还存在着相当多的绊脚石,因此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必定要经历一段时间的摸索,边发展、边改革、边适应,但是我们相信在金融行业的共同推动下,个人理财业务一定会结出丰硕的成果。

参考文献:

[1]翟立宏.个人金融产品的特性:不同角度的考察及启示[J].经济问题,2005,(1).

[2]丁敬雯.个人金融业务:银行业创新和竞争的新热点[J].现代经济探讨,2003,(9).

[3]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课题组.商业银行收入结构调整的对策研究[J].金融与经济,2004,(1).

[4]邹群.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及发展方向[ J ]. 经济师, 2006 (10) .

[5]徐岑. 农行个人理财现状及发展策略[J]. 经济师, 2006 (4) .

[6]刘菊芹. 银行个人金融服务竞争力亟待提升[ J ]. 理论导刊, 2006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