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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雅昌最新研究报告,2014年春拍中国书画板块成交率比2013年春拍、2012年春拍分别降低3%和4%。
行家陈老板经营书画10余年,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要是不急用钱,就可以把画先放着等机会,如果急用就要降价卖了。”他告诉记者,目前市场的抛货情况严重,“但是抛也没有用,很少人敢接盘。”而他在两三年前已经开始陆续抛货,目前手上只剩下一些只藏不卖的书画、油画,其他“普通货”和“炒作货”早已抛光。“现金为王,我持有大量现金在等待机会。”
藏家急用钱抛售书画
“到处都有人在问要不要画。”周先生说:“现在市场确实出现大面积抛货,藏家不愿意收货,而是观望,他们通常采取在拍卖拉高价再出货的方式。不过,大部分买家对市场失去信心,不敢随意接货。”
“经济不好,企业出现资金困难了,之前出于投资的心态买入的书画只能抛售。”在周先生看来,大部分买家都不是作为长线投资而是投机,心态决定了结果。
另一方面,书画市场炒作过火,有暴涨自然会有暴跌:“历朝历代以来,中国书画的价值都没有以一年涨多少来衡量的,都是遵循长久收藏、物以稀为贵的规律,而现在却大批量生产和人为炒作,自然会导致市场的失常。”
而更多的业内人士认为,反腐对艺术品市场影响巨大,甚至大于经济环境的作用。“餐饮、奢侈品行业都不行了,艺术品不可能独善其身。”周先生说。
不过广东精诚所至拍卖行总经理陈绮雯认为反腐对书画市场影响顶多只有两成:“对北方市场影响大点,对南方比较小。”她认为这种变化是理智的,因为靠礼品市场来养活艺术品市场终究不长久,还是要回归到艺术品本身。
大家名作流拍
书画市场明显走弱
书画市场的走弱在今年春拍中已经相当明显。内地书画春拍行情没能如愿出现亿元拍品,连五千万元以上成交的也十分罕见,而春拍古代书画行情则更加低迷,在北京保利、中国嘉德等国内顶级拍卖行举槌的古代书画拍卖专场,历来在艺术品市场上具有较高号召力的大家名作最终流拍。
据雅昌研究报告,书画市场份额由2013年春拍的53.71%滑至50.62%,成交率同比也减少3%。从2000年起,中国书画拍卖成交率大多保持在50%以上,从2011年秋拍开始,这一数值跌破50%,便一直未能重返原先的水平,不仅如此,2014年春拍中国书画板块成交率比2013年春拍、2012年春拍也分别降低3%和4%。
广东省文物艺术品行业协会副会长楼钢认为,目前的抛售有两种情况,一是当代艺术这一块,自2010年已经位于“深水区”。2011年尤伦斯退出中国艺术品市场,说明国际庄家已经不看好中国当代这一块。另外,他认为部分“抛售”是“兜售”行为,因为有的人根本没有货在手,而是想空手套白狼,浑水摸鱼。
“市场价格确实有些回落,但不是崩盘,市场也还没到全面抛售那么严重的程度,只是有一些藏家把部分藏品用于套现。”陈绮雯称,一部分收藏者在收藏几年后拿出一些藏品用于套现,但不是大批量抛货。出货的大多数是对书画市场看不透的收藏者,而且出的货是以当代为主,近现代、古代书画仍被惜售:“目前艺术品市场最大的变化是成交量减少,高价拍品难成交,而且成交了收款也有困难。”
有市场人士认为,中国书画面临危机可从藏家专场频频出现看出:“藏家们也赶出货。”不过陈绮雯有不同的看法:“大部分原因是收藏者年纪大了,子女不太喜欢书画,所以藏家要处理好藏品。另外一种是先人留下来的藏品,后代进行处理。第三种是同一藏家专场是几个藏家合起来构成的专场。”也有收藏者认为这是拍卖行自设噱头的方式。
业内:
好东西开始露脸
藏家既然急于出货,为何拍卖行却总是强调征集难?陈老板认为,“藏家心里有个底价,当时100万元入的货,拍卖行出价20万元就想征集,能征到吗?反过来,拍卖行叫价100万元的画,买家也无法接受。藏家私底下卖100万元的货,经过拍卖行就要卖125万元,现在怎么可能还有这种行情”。
以上结论源于财务管理公司美林 (Merrill Lynch)携手咨询公司凯捷 (Capgemini)于今天公布的《2008年全球财富报告》(2008 World Wealth Report)。该报告调查了全球顶级富豪2007年的消费习惯。凯捷和美林将“高净值人士”(HNWI)定义为金融资产至少达到100万美元的人士,其中不包括收藏品、消费品、耐用消费品和主要住宅。“超高净值人士”(U-HNWI)至少拥有3000万美元的金融资产,其中也不包括上述变量。
百万富豪和十亿美元级富豪的消费方式因地区而异,这一点并不令人吃惊。欧洲和拉美的富豪把大部分钱花在艺术品上,而美国富豪则最看重旅游以及游艇、喷气式飞机和汽车等奢侈收藏品。
亚太地区的富豪将大部分钱用在玉石、珠宝和手表上,而中东富豪则每样都涉及一点:他们将财富按相似比例分配到该报告中所谓“喜好投资”的几个种类中(用外行的话说,就是把钱花在从旅游到时装再到艺术品等奢侈品上)。从奢侈收藏品到消费品――如衣服、手提包和葡萄酒――再到旅游和配饰,中东富豪并不偏爱某一特定的喜好。
该报告还列举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北美的百万富豪人数仍居全球之首,为330万。但在2006-2007年间,北美的百万富豪人数仅增长了3%,而中东的百万富豪人数则增长了33%,达到40万。亚太地区的百万富豪人数为280万,较2006年增长了7.7%。凯捷财富部门负责人 Ileana van der Linde 表示,到2012年,亚洲的百万富豪人数将居世界之首。
这些数字意味着全球消费与市场份额的转移。总部位于纽约州 Slingerlands 的 Reach Advisors 总裁 James Chung 指出,全球销售奢侈品和奢侈体验的企业现在必须将注意力转向东方国家。Reach Advisors 是一家集中关注占美国人口0.5%的最富有人群的营销战略与研究公司。随着美国市场的日益不景气,那些已经在新兴市场立足的企业(包括历峰集团和 LVMH)的季度业绩将实现增长。2008年5月,瑞士奢侈品巨头历峰集团宣布其会计年度利润增长了18%,达15.7亿欧元(合24亿美元)。2008年4月,法国联合企业 LVMH 宣布其第一季度营收为40亿欧元(合62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38亿美元(按当时汇率计算为51亿美元)有所增长。
Chung 说:“在美国,个人奢侈品行业的竞争已经结束了。并不是人们不消费,而是他们在消费时看重的是内在价值,而不是因为它是一项5年后会增值的不错的投资。他们不会试图与地位相当的人攀比。他们消费只是为了让自己或家人享受。”
对于那些将高净值人士和超高净值人士作为主要客户的企业来说,目标很明确,即将重心转向东方国家,否则只能等待灭亡。
规模巨大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12月20日在北京《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3)》(金融蓝皮书)指出,2012年前三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已累计发售23858款产品,远超2011年发行量总和,报告估计,2012年全年的发售量将不低于3万款,募集资金规模流量不低于20万亿元。
据了解,中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起步于2004年,当年12家商业银行发售了133款产品,募集资金规模不足500亿元人民币;2011年,共有94家商业银行发售银行理财产品20270款,募集资金规模流量不低于16万亿元。
报告称,作为中国新兴的财富管理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募资规模已远远超过中国同业如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募资规模的总和。
产品创新
2012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就逐渐趋缓,预期年化收益率也全面下降,市场上多数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均在5%以内,预期年化收益率在5%以上的理财产品开始变少。下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进一步降温,数量和收益均出现大幅下降,尤其10月份以后,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已降至4%左右,甚至有不少3个月期以内产品的收益率下滑至3%以内,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虽然收益水平直线下滑,但2012年银行理财产品在设计上则出现不少创新,信托类、结构性、类基金产品等不断增加,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也逐步引入银行理财产品,优先劣后分级产品更加丰富,动态管理类产品也逐步增多,挂钩的品种也更加丰富。特别是最近发行的一些跨年理财品,年收益率又重新站上“5”时代。
发力黄金
随着2012年黄金价格的一路飙升,银行也看中了其间的“商机”,纷纷推出与黄金相挂钩的理财产品。有数据显示,上半年挂钩黄金的理财产品有111款,这一数字已经远远超过了2011年全年的黄金类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工行、中行、招行等中资银行成为今年以来挂钩黄金类理财产品的发行主力。
黄金类理财产品又分为看涨型和看跌型理财产品,并大多嵌入了对金价走势的保守预期,多数产品在投资收益中也设定了最低投资收益等。尽管黄金类产品在发行量上是突飞猛进,但由于国际金价飘忽不定的震荡行情,让这些理财产品很难适应,到期的理财产品中有半数以上的理财产品踏空,并没有实现最高收益。
锁定中长
随着银监会叫停银行1个月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以来,超短期理财产品逐渐没了踪影。进而被各银行发行的各种期限的开放式滚动理财产品所代替,此类产品也因灵活的投资期限以及不错的投资收益受到投资者的喜爱,超短期理财产品也逐渐淡出了投资者的眼线。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上半年,1个月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发行量为663款,远远低于2011年3250款的发行量,这其中也多为银行发行的开放式滚动理财产品。随着产品收益率的一路走低,短期理财产品的位置也逐渐被中长期理财产品取代,甚至有银行逐步停售了部分期限较短的开放式理财产品。与此相对应的,中长期理财产品也加快了发行节奏。
专属新庞
专属理财产品成为业内外新宠。2011年网银理财产品就已经受到了银行的重视,此类产品最大的优势在于时间比较自由,对多数没时间跑银行的上班族来讲更加便捷,可以不受银行营业时间的限制,也省去了排队的烦恼,在产品的收益上也较普通产品较高,此类产品一经推出往往就被抢购一空。
基于此,上半年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网银理财产品的发行节奏。网银理财产品也渐渐成为各银行争夺的主要战场之一,无论是大型商业银行还是地方性城商行,都纷纷推出了网银专属理财产品,大银行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都将网银专属产品形成了固定的发行时间,基本在每周都有一系列的网银专属理财产品发行。
此外,2011年只有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两家推出了夜市理财产品,在2012年上半年,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深发展银行以及华夏银行也先后推出了夜市理财产品,收益高、起息快再加上更合理更人性化的时间安排,使该产品一经推出便掀起抢购热潮。
另类投资
另类理财产品投资逐步增加。近年来,各家银行的“另类理财产品”品种越来越丰富,以高档酒、茶叶、艺术品等为投资对象的另类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自2007年面世以来,5年间日渐升温,投资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的艺术品、红酒、白酒,扩展到普洱茶、手表、古董陶瓷、钻石,甚至挂钩二氧化碳排放权、全球水资源指数等新兴概念和火腿、门票等投资标的种类日益繁多。
另类理财产品一般是为高端、小众人群所设计,其投资金额门槛相对较高,基本都是银行的财富管理中心为高端客户打造的。这类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虽然普遍较高,但与其挂钩的产品的价格走势比较独特,价格波动非常大,比如艺术品和酒类投资市场都出现过暴涨暴跌,因此投资风险也会被放大。另类投资产品投资标的价值波动在所难免,投资者收益极有可能受损,对于另类投资产品的合同要仔细阅读,了解可能会出现的风险,谨慎投资。
银行理财十大另类投资品
一、12月4日,华侨城A推出了“欢乐谷主体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11月底,工商银行推出首只投资发酵火腿的银行理财产品“巴玛典藏发酵火腿理财产品”,再一次燃起另类投资的兴趣。
三、食品行业进入银行理财产品的视野始于酒类。目前食品类理财产品数量最多的亦属投资酒类的理财产品,包括白酒、红酒。
四、普洱茶投资热潮又催生了投资普洱茶理财产品的诞生。
五、最初的另类理财产品,是从艺术品投资开始的。早在2007年,民生银行就将不同时期的中国书画作品作为挂钩标的,推出“非凡资产管理艺术品投资计划1号”。
六、古董陶瓷也成为了银行另类理财产品的座上客。
七、千奇百怪的理财产品还有深圳发展银行于2007年8月曾推出国内首款与二氧化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聚财宝”飞越计划2007年6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与“聚汇宝”超越计划2007年6号美元理财产品。
八、2011年,招商银行首推私人银行“全球搜钻平台”。
“服装是一门生意,不是艺术。我们不是艺术家,我们是服饰供应商。服装不是挂起来展露的,是拿来卖的。――嘉柏丽尔・香奈儿”幻灯片上,投影着这样一句话。
这是上海当代艺术馆“文化香奈儿”展的开幕讲座,说这句话的主人在当时估计不会想到,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她的服装,也挂起来展露了。
爱讲故事的香奈儿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句话,我把它抄在了本子里。”张丽欣说道。
两个月前,她在上海浦东机场看到了这个文化香奈儿展览的大幅海报,当即,她就决定要去观看展览。在此之前,刚工作不久的她一直希望能拥有一个香奈儿的黑色经典款挎包。“可是去年夏天它又涨了4000元。”张丽欣无奈道。在她最初看的时候,是18000元。“买不起包,展览还是看得起的。”这个上海女孩希望通过这个途径来接触她喜爱的奢侈品牌。
3月15日晚9点30分,为期两个月的文化香奈儿展谢幕,张丽欣赶在那一天,又去了一次上海当代艺术馆。很显然,她已经被这个品牌展现出来的文化与艺术所深深吸引。“就像在听一个古老且美好的故事。”确实,奢侈品最适合讲故事,而文化名人加上美的极致追求便是最好的脚本。
此次文化香奈儿展共分为5个主题,400件从全球各地精选的展品中,有100件是从国家级博物馆或私人收藏借展,包括诗人尚・考克多与勒韦迪手稿、画家毕加索与达利的手稿,以及与香奈儿传过绯闻的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的乐谱《五指》。
“由此可见,奢侈品牌非常喜欢与艺术家和艺术展结合。”TOP MARQUES奢侈品展策展人,博锐会展总经理盛磊对《小康》记者说道。在他看来,奢侈品本身就不能离开艺术元素。
确实,奢侈品和艺术的结合由来已久。
1983年,圣・洛朗先生在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举行了时装史上的第一场时装展览,奢侈品牌举办艺术展的风潮自此掀起。这种展览的主旨大多是回顾品牌自身历史和经典设计,顺手扶植新兴艺术家,或与艺术本身联姻。
2000年,乔治・阿玛尼在自己出资赞助的纽约古根海姆博物馆举办了自己公司成立25年的作品回顾展,不过,这在当时被视作商业行为。时尚评论家Cathy Horyn就撰文抨击前者利用博物馆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给自己打广告,“毫无任何价值可言”。
逐渐在中国盛行的奢侈品展
不可否认,奢侈品的艺术展还具备着商业属性。要不然,为什么随着奢侈品在中国的发展,在本土举办的奢侈品展览越来越多?
“我们是在2005年进入中国的。”盛磊回忆道,那时,来自摩纳哥的大型奢侈品展TOP MARQUES正好赶上中国奢侈品消费市场剧变的时代。
自那以后,奢侈品巨头们在中国举办艺术展的路上越走越远。艺术成为了与奢侈品核心价值最为接近的表达方式。
2009年5月,“路易・威登创意情感展”在香港艺术博物馆举行。一系列路易・威登珍贵的古董行李箱及划时代的旅行袋、历年经典的跨界合作系列,以及2008年四位艺术及文学领域的创作人为路易・威登各自执导的十分钟原创故事短片等展示了这个来自法国的奢侈品帝国是如何与艺术相融合的。
2009年9月,先后于巴黎小王宫博物馆、纽约大都会博物馆、伦敦大英博物馆等世界顶尖博物馆展出后的“卡地亚珍宝艺术展” 终于走进了中国北京故宫博物院。展品包括为温莎公爵夫人打造的猎豹胸针、专为文坛巨匠让・考克多定制的法兰西学院院士剑等346件传世珍品,以及23件设计手稿、石膏模件和彩色胶片组成的珍贵文献。
2010年世博会期间,佛拉格慕把自家制鞋坊带到园区意大利馆,向游客们展示其在做鞋方面的深厚功力。同年秋天,“缝制时间――爱马仕皮具展”以中国上海作为世界巡回展的首站。
《纽约时报》曾指出,在艺术家与时尚的合作中,艺术的注入可为品牌带来年收入上亿美元的进账。
“从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不大的香奈儿包价格如此之贵,看完展览后,忽然明白了。”张丽欣发自内心的感触不知道投合了多少急于在中国市场大肆拓展的奢侈品牌。在没有了贵族阶层支持的今天,历史、文化、艺术等“软元素”成了奢侈品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以艺术之名推销梦想
“现在,尽管中国市场还不那么成熟,但是它在逐渐发展,向日本靠拢。”盛磊说,他前不久在日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那个奢侈品行业已经成熟的国度里,最受欢迎的是个性化的、带有艺术风格的、限量的产品。而这番景象,也正逐渐在中国渗透。
3月9日,麦肯锡了《崛起的中国奢侈品市场》调查报告,调查显示,中国内地2015年奢侈品销售额将达270亿美元,成为世界最大奢侈品市场。届时,中国内地奢侈品销售在全球市场中占据20%份额,取代日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市场。
麦肯锡的这份报告是根据2010年对17个内地城市1500多名消费者进行的调查撰写而成。报告还发现,奢侈品消费者即使花大价钱也愿意购买优质名牌产品,但是他们的购物行为比较理性。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安宏宇说:“有些奢侈品消费者会把他们的奢侈品看做一种投资工具。有人说,他们宁愿购买价值持久的奢侈品,因为它们的价格不会跌,甚至还会涨。”
无疑,产品的升值降低了人们花费大量金钱购买的内疚感。而升值的基础则基于很难用金钱去衡量的艺术。“当一件奢侈品因为具有独特艺术风格和艺术特点而变为艺术品,它的增值空间就无法估量了。”盛磊说道。
以艺术之名推销梦想,让艺术成为品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促销手段。对于不甘于用降价、促销等营销手段来使品牌本身身价大跌的奢侈品,与艺术结合无疑是最好的营销手段,至少,它还会提高身价。
内容摘要:加大税收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力度,对我国经济转型及实现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政策目标有着重要意义。本文考察了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税收政策的总体现状,分析了现行税收政策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最后从宏观和微观视角提出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关键词:文化产业 税收政策
我国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一)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税种简析
基于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我国既有针对整个产业的,如[2003]105号文件;也有针对微观文化市场主体的,如财税[2001]92 号、财税[2002]22 号等文件通知。从我国目前对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来看,优惠环节涉及生产、销售、进出口等;优惠方式包括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税率优惠、税基优惠与税额优惠等。优惠税种包括我国现行大多数税种。除少数几个税种之外,其他税种都与文化产业存在程度不等的关联。
具体来看,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几个税费只涉及文化产业的部分行业。例如,对由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宣传文化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车船、土地,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承担国家指定任务而造成亏损的文化单位,经批准,免征经营用土地和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虽然以上税收规模较小,对文化业的影响也相对较弱,但对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起到一定作用。而营业税是绝对多数服务业都缴纳的税种,财税[2005]2号文件规定,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增值税除了涉及、生产、批发和零售、信息传输等外,还涉及其他文化产业的混合销售问题,企业所得税则直接影响文化企业事业单位的收益。综合来看,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影响文化产业发展的最主要税种。
(二)从服务业相关税种看文化产业的税收规模和占比
由表1可知,与服务业相关联的各税中,增值税是收入规模最大的税种,2007、2008年分别为2867.4亿元、3477.7亿元,分别占服务业总税收收入的12.7%、12.83%。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与几乎所有的服务行业相关,收入规模相对较大。2008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分别是3477.7亿元、5963.2亿元和6059.2亿元,三者收入综合占服务业总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34.9%之多。
由表2可知,从文化业在服务行业的税收收入来看,其在总行业所占比例较小。2006年税收收入为126.7亿元,占这个服务业税收收入的比例为0.81%。2007年、2008年占比有所下降,分别为0.64%、0.74%。这表明,一方面文化产业对税收收入贡献还较小,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有统计方面的原因。由于我国文化产业统计资料大部分是由文化部门提供而非通过国家统计部门获得。这种定位于“事业统计”而非“产业统计”、较多关注“实物量”统计而缺少价值量核算、缺少文化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统计内容所产生的统计偏误,在所难免。
现行税收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不足
(一)税收政策的制度性制约
文化产业税收政策水平受制于我国整个税收制度完善程度和税收征管能力的高低。毫无疑问,我国税收制度得到了极大完善,税收征管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但从“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健康”的总体要求来看还有很大距离。文化产业税收政策调整必须充分考虑我国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从理论上说,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更适合于粗放型经济增长需要。文化产业属于创意性、技术性结构产业。这就要求与文化产业相配套的税收体制应该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当前我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双高”、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服务业普遍征收营业税的现实,不利于培育我国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产业主体。而增值税类型的差异会对文化产业产生不同的影响。
1994年税制改革基于产品征收增值税、劳务和服务征收营业税,对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服务业发展形成了非常严重的制度性制约。2009年实施增值税转型后,增值税制度又面临着征税范围过小等问题。重复征收、税收负担重、出口不予退税等营业税的缺点,成为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劳务和服务业发展新的制约因素。
总体上看,我国缺乏统一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对新型文化业态的支持力度不足,部分税收优惠有失公平,优惠政策手段的运用落后,管理制度不完善。虽然针对文化产业已经有相当多的税收优惠,但大多散见于各个税种,优惠范围、手段缺乏协调配合,导向不突出、方式单一、缺乏激励等问题普遍存在。
(二)税收政策自身因素
1.增值税政策。2009年增值税改革后,增值税征收范围变得更小,而几乎大部分文化产业都征收营业税。由此可能引发以下问题:第一,对文化产业重复纳税。文化产业与一般产业比较,其资本有机构成较高,资产多表现为知识产权、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的购买和开发过程中的智力投入往往占成本的绝大部分,但是这些投入并不能获得增值税抵扣(见表3),影响了企业对服务的投入。第二,不对文化产业征收增值税使得环环抵扣的链条机制发生断裂。即使有征税成本与技术上的考虑,但文化行业增值劳务与服务环节,因为缺失了增值税环环抵扣机制,既不利于自身发展,也造成了税收损失。第三,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混合、相互不能抵扣,在导致税制复杂化同时,还加重了文化产业税负。这在影视行业和艺术品行业普遍存在。以艺术品拍卖为例,依据国税发[1999]40号文件,对拍卖行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同时如果通过拍卖公司拍卖文物经营单位同样的物品,一旦文物经营单位将其作为商品销售处理,需再次缴纳4%的增值税。另外,对于几方共同投资的影视片在进行分账时,也存在着对几方重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问题。尤其是兼有文化产业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具有行业特性的税收政策体系仍显薄弱。第四,文化行业税收政策“空白”现象值得重视。这在数字内容和动漫行业、会展业以及新媒体等行业比较普遍。在伴随着广告业发展而不再局限于单一媒体内容,公司需要从媒体购买大量节目内容时,因媒体发票得不到抵扣而背负了多余税额。目前影视制作业的承制费应属于资金往来性质,但因地税局无“资金往来发票”而只能开正式发票。研究表明,报业普遍面临着增值税销项小于进项,无法抵扣的税额逐年累计扩大的现象。税收条例并没有明确指出这部分逆差的抵扣方式。
2.营业税政策。从税目设置看,营业税对课税对象实行列举法,即不在列举范围内不征税。我国文化产业营业税不仅与体育、娱乐业混同设计,而且过于笼统、宽泛,无法适应文化产业多型态、多业态发展的趋势,且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存在着诸多抵牾。从税率设计看,营业税税率设计未能充分体现产业差别,未能突出应鼓励的文化产业,当然更不能对快速发展的文化产业型态作出相应的税收政策应对。对于“文化业”这一税目来说,文化产业包罗万象,即使同业之间也会因技术设备、服务水平及收费标准等因素而有较大差别,但都适用于统一税率,忽略了不同经营对象和盈利水平,没能很好体现国家的文化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从计税依据看,1994年税改后营业税借鉴了增值税优点,如在文化演出业等项目中实行余额计征的规定,这种计征方式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但在文化服务外包中,出现外包企业不能将支付给承包方的营业额从减税依据中扣除等现象。
3.所得税政策。文化产业所得税政策主要体现在财税[2009]34号和国税发[2008]111号等文件及补充通知中。分析以上政策法规和政策实践会发现,我国文化企业所得税政策存在以下不足:第一,税收优惠期限不符合文化产业成长周期,优惠周期过短,覆盖面窄。税法规定“三减两免”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是在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由于免征期不一样,对企业的扶持和优惠力度差距就相当明显。另外,我国税收优惠政策一般在文化企业成立初期使用。第二,政策优惠技术手段落后、方式单一。与间接优惠、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就得到优惠相比较,我国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大多实行税率优惠和税额优惠。这种税后优惠是纳税人在税基已定的前提下得到,其激励效应有限。第三,政策优惠力度、强度不够。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纳税人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对文化事业的捐赠,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际上对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一般为10%-30%,所以,可以考虑适当提高企业公益性文化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第四,政策优惠范围还有待完善。目前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国有试点新办文化企业、转制企业,非国有文化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至今仍是空白。这对于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格局的形成不利。第五,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漏洞大。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了一大批文化产业人(机构),对其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须逐步加强,以强化调节、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之功效。
4.其他税收政策。第一,目前仍存在内外有别的税种。随着车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资企业的征收,我国税制中内外有别的税种在逐步减少,明确尚存内外有别、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税种主要是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同时,外资企业不缴纳城建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内外资文化企业税负不公。第二,部分税种制度设置还不规范。例如,从与文化企业房地产相关的主要税种来看,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契税等,存在着城乡、企业与个人双轨征收,以及税负不公平问题。另外,我国文化产业税收政策还普遍存在着行业、区域等多种差别,这是导致我国文化产业区域发展失衡的主要原因。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宏观视角下的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建议
文化产业发展与其他产业部门发展的非同步性和逆向性特性,以及文化产业在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循环低碳经济中的战略定位,是制定文化税收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加快建立健全以《文化产业促进法》为统领,包括各种税收扶持政策在内的文化产业法规体系建设。应在《文化产业促进法》中规定关于税收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原则和思路,在此基础上梳理整合各项现行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以法律形式确定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税收扶持政策,最终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充分考虑我国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为主体的流转税模式和文化企业普遍征收营业税的现实,研究文化产业增值税与营业税对接、转型的政策体系设计;依据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实施差别税制,完善和细化文化产业的差别税率政策;运用税收优惠拓宽文化投融资渠道,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创新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方式,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实施激励文化企业技术创新和“走出去”的财税政策体系。
(二)微观视角下的税收政策建议
1.改革增值税。第一,有步骤、有重点地扩大文化产业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文化产业领域增值税征税范围,可望达到减轻文化企业税负和公平税负之功效,笔者以为,应有步骤、有重点的扩大征税范围。这是因为,文化企业相关增值额信息的获取成本较高,以至于税务专家艾伦•A•泰特将其定位为“难以征税的货物和劳务”而列入征收增值税范围的。因此,应充分考虑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文化产业研究成本、创意成本巨大等特征,把文化企业购买的技术设备、知识产权(稿费、版权、专利等)等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实行增值税抵扣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究和开发的投入,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包括对于文化产品高附加值、高技术的研发。第二,对于文化企业的生产购入抵扣的处理。文化产业重要特征是,可以变成生产而非消费服务。建议对文化生产企业购买诸如专利技术等其他服务投入允许进行抵扣,鼓励把这些服务项目从生产企业中分离出去,促进文化企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此外,制定并出台有利于发展文化服务贸易和“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对文化产品出口实行更具激励作用的出口退税政策。运用税收抵免、税收饶让、延期纳税、免税等不同的财税政策,鼓励文化企业不断提高对外贸易和海外投资的比例;对进口文化产品继续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
2.调整营业税。第一,调整税目。首先调整和细化文化产业领域相关的营业税税目。其次,对文化产业发展出现的一些新文化业态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再次扩大和规范文化产业营业税免税范围和领域。为发展小城(集)镇特色文化实体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考虑对其相关主体的经营活动全部实行免征营业税政策,诱导贴近民众、民间的特色文化实体和企业的发展。第二,调整文化产业领域相关税率。税率调整应遵循税收政策与行业政策相结合的思路,在创造公平有序的营业税政策环境的同时,体现国家鼓励或支持,限制或放开,区别对待的文化产业发展意图。可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细化和调整文化业的税率标准,按照各自分类标准和业态,制定差别税率。可调高部分高档文化消费行为的税率,例如高级商务活动的经营性文化营销行为、创意行为;降低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生产的营业税税率,拉大生产与消费税率间的差异,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的生产水平。
此外,调整计税依据。本着促进文化产业分工发展和产业提升的原则,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在税收征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传统文化领域中影视服务,涉外文化服务外包和文化咨询业,如文化企业广告服务、文化会展、知识产权等行为,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
3.规范所得税。第一,清理、规范文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鉴于我国文化产业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事实,建议对其进行统一清理和规范。第二,完善既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体系,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分析评价制度。加大对企业和个人捐赠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完善公益捐赠和赞助优惠政策;扩大、优化所得税优惠领域和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和更新;充分考虑文化产业特性和规律,调整所得税优惠范围、手段和周期。第三,配合西部大开发政策,制定产业为主、区域有别的文化区域优惠政策,提升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第四,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工作,追踪研究文化企业所得税政策实践,力争使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能够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涉及到与文化企业税收政策的交叉和新的优惠政策。可考虑把具有高新技术特点的文化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15%优惠税率。而动漫企业等,可按照现在软件相关的、就低不就高原则享受税收优惠。第五,规范和强化文化艺人、文化咨询、文化策划、创意人员的所得税征管机制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征缴力度,规范和调节行业收入分配水平。
4.整理和归并其他税收政策。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经营性文化企业改制过程中遇到的相关税收政策问题。如文化企业资产评估、重组和文化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中的税收问题等,简化文化企事业单位现行不动产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建维护税,合并开征房地产税或物业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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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齐勇锋.文化产业税收政策调研报告.中国文化产业评论(第八卷)
3.贾康,马衍伟.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中国税务报,2008.12
4.董为民.国外文化产业现状、发展措施与经验.经济研究参考,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