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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刚是新医改的亲历者。他在担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期间,组织实施了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孙志刚的主导下,仅在基本药物制度领域,安徽就引发了两场革命:一是推动基层综合改革,二是创新了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安徽打出的这套“组合拳”,通过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推动基层综合改革,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形成了在全国颇具影响力的基层医改“安徽模式”。
2010年底,孙志刚调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并担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1年,他的足迹遍及全国28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到一地,都要深入县、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基层医务人员、患者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
经过艰苦的“攻坚战”,中国医改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基层医改取得了“四提高、一降低”的成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左右提高到70%左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保障标准大幅提升。从2009年全国人均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2009-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95亿元。投入的标准城乡统一、逐年提高,实现质的飞跃。服务项目不断增多,受惠人群持续扩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硬件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人员编制普遍增加、素质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基层医务人员队伍结构优化,待遇增加,活力增强。基本药物价格明显下降,基层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30%左右,破除了基层医疗机构几十年“以药补医”历史。
这“四提高、一降低”使“看病难、看病贵”的痼疾已经从基层开始“消融”。
《财经国家周刊》:这一轮医改提出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你如何看待这一原则?
孙志刚:“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在推进医疗改革,但各国国情不同,改革的路子也千差万别,有完全可以照搬的模式。”孙志刚告诉《财经国家周刊》,我国最大的国情是,人口众多,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薄弱,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得到较好的保障,这些就决定了我们只能根据中国的国情逐步趟出适合自身的改革路子。
出于上述考虑,新一轮医改提出了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强调从保基本起步,优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等需求;从强基层入手,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从建机制着眼,为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这体现了我国卫生事业改革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创新,符合国情、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律,沿着这条道路探索下去,医改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财经国家周刊》: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数量多,全国有五万多家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在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医改三年来,在基层医疗投入和改革的总体情况怎样?在基层是如何构筑“底网”,又如何保证“底网”不破?
孙志刚:基层是近三年财政着力投入的重点,对基层医疗的投入,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之举。经过三年的建设,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软硬件”都得到明显加强,在国家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软肋”状况已初步改变,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和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基层的“网底”功能开始显现,人民群众就医方便、可及程度得到明显改善。
这三年改革,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最多、建设规模最大、条件改善最明显的时期。
在农村,三年来,中央投资430亿元,支持了2233所县级医院、6200多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5万多所村卫生室的建设,投入160多亿元用于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并且重点投向中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农村。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基本实现村村都有卫生室、乡乡都有卫生院、每个县都有达标县级医院的目标。在城市,中央投入41.5亿元,支持了238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可及性不断提高。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本次医改在全国层面推行的一项全新制度,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意义十分重大。
2011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科医生制度框架和主要任务,要求到2012年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制度实施以来,启动了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专项规划,首批支持127个基地建设,安排3.6万多名基层机构在岗人员进行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1万多名,主要进行全科医学教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探索得到推广,目前已有41.5%的城市在辖区内推行社区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和家庭签约医生服务。
根据基层医改的实际,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会同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及时下拨乡村医生和基层化债补助资金,既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筑牢了网底,也卸掉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包袱,确保了综合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经过三年的强基固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也开始转变,开始从“重治轻防”向“预防为主、防治并重”转变,从提供专科服务为主转变到专科和全科诊疗并重,从与大医院无序竞争转变到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有序就医,从坐堂行医转变到主动上门服务。为促进上述转变,政府在财政资金上给予充分保障,在人员编制上充实队伍特别是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得到明显加强,由原来每个机构1-2人增加到4-5人。许多村医有一半的时间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服务模式的转变,将有效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到应有的功能定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朝着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财经国家周刊》:有人担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果“只能输血,不能造血”,改革的成效将很难持续。因此,打破了原来“以药补医”的利益链条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的建立情况如何?
孙志刚:新医改不仅仅是加大了投入,更主要的是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保障百姓基本医疗卫生公共产品的供给。同时始终注重把增加投入与建立机制、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投入促改革,以投入换机制,而不是固化旧有机制的利益格局。
“以药补医”机制运行了几十年,错综复杂,根深蒂固,破除这个旧机制要选好突破口,设计科学的转换路径,使新旧机制实现平稳对接。
目前,基本药物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使得基层医疗卫生部门不能靠卖药赚钱,一下切掉了以药补医的链条。切断这个利益链以后,乡镇卫生院若要想运行,必须进行综合改革,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才能够使得基本药物制度落实。
2011年2月,副总理在全国医改会议上明确要求,要以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为抓手,把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作为改革的主攻方向之一。2011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卫生部召开加快推进基层医改动员大会,要求各地力争在同年9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吹响了基层医改总攻的号角。
找到了突破口,改革迅速推进。2011年7月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覆盖;2011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并主要建立了五大运行新机制。
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政府在投入和监管方面的责任得到落实,医务人员编制比改革前增加了60多万。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实施“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的用人新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建立了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制,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竞争机制。改革前后相比,基层医务人员人均工资水平普遍得到提高。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推出了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六方面创新举措,规范药品招标采购秩序,大幅降低了基层药价。长效性的补偿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明确为依靠财政投入和医疗服务收入两个渠道,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
《财经国家周刊》:您认为,新机制的建立对整个医改有哪方面的影响?
孙志刚:经过三年的建设和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和软件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功能定位发生很大变化,服务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重要的是,基层医改凝聚了共识、坚定了信心、锻炼了队伍。
目前正在推进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明显缺陷,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问题一:
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引入积累制的个人账户,不符合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其一,医疗保险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共济,个人账户的设立显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互济功能。
其二,个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是随机性的,不可能先积累后消费;引入积累制并不符合医疗需求规律。从国际经验看,除新加坡外,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中引入个人账户。况且,新加坡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主要用于住院治疗中的个人自付部分;而在中国,却要求个人账户支付平时的门诊费用,这种“大病统筹,小病自费”的制度设计,违背了“预防为主”的医学规律。
问题二:
现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将绝大部分少年儿童、相当一部分老人以及其他无法就业的人员排除在外。这导致如下结果:一是上述人群的医疗需求难以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个人及家庭面临的医疗风险难以化解,从而带来经济、社会方面的消极后果。二是在一部分人有医疗保障而另外一部分人没有医疗保障的情况下,无法避免体制外人员以各种方式侵蚀体制内医疗资源的问题。
问题三:
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及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解决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约束问题,以至医疗服务费用仍无法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维持资金平衡就成为医疗保险自身的难题。在实际操作中,就是强调参保者享受的待遇与缴费紧密挂钩,不能缴费甚至不能及时缴费就无法享受相关保障待遇。长此以往,医疗保险事实上就演变成自愿参加的,且只有具备缴费能力才能参加的“富人俱乐部”。在无法控制服务提供者行为的情况下,有关制度转而将控制重点改为患者,通过起付线、封顶线、多种形式的个人付费规定,实施对患者的全面经济限制,以至于能够进入该体系的参保者,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另外,现行医疗保险设定的统筹层次过低,以至于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实现风险共担。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不同类型人群中,也存在保障标准上的差异,影响到制度的公平性。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到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和实际效果,继续推行下去的难度很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缺陷
在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急剧恶化、恢复传统合作医疗制度普遍失败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于2003年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思路,明确提出了政府增加投入的责任。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制度设计原则上依然存在明显的缺陷。
问题一:
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并需要按年度交纳费用。这事实上就设定了一个费用门槛,以至于最贫困的农村居民,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必然因为缺乏交费能力而无法参加。这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需要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明显矛盾的。另外,自愿参加的制度必然形成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群体区分,难以避免体制外人员对体制内资源的侵蚀问题。
问题二:
政府的补贴与自愿参加相结合。由于自愿参加必然形成对经济困难群体的排斥,能够参加的是农村中相对富裕的群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参保者的财政补贴,就变成了一种典型的逆向转移支付,加剧了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不平等,违背了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对贫困者进行转移支付、以缓解社会不平等的基本原则。
问题三:
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投入绩效。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大病”的。从医疗卫生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干预。
问题四:
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一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缺乏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同步支撑,以至于不得不突出对患者的约束。制度设计中也引入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做法。这些做法对于维持资金平衡是有益的,但对患者过分严格的约束特别是过高的患者自负比例必然会导致参保积极性的下降。
问题五:
缺乏组织能力和管理成本上的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组织。实施费用发生后,以县为单位集中审核、报销。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已经很低了。但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人口,且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合作医疗面对千家万户,县政府是否有足够的组织能力,管理成本有多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关做法也需要进一步商榷
近年来对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还涉及其他一些内容,部分做法和思路也值得质疑。
一是医药体制改革问题。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消费者在药品消费方面缺乏足够的选择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要想保证合理用药和药品价格的合理性,规范医院和医生的行为是关键。从国际经验看,基本着眼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政府干预严格控制药品的生产许可、质量标准、使用范围和价格;二是切断医院、医生收入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联系,实施医药分开。中国的医药体制改革却逆向而行。政府对药品生产许可、质量标准、使用范围及价格的管制日益放松,形成了药品产生和流通的过度竞争局面。与此同时,医院、医生收入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联系却不断增强。其结果是:医院、医生与药商同流合污,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选择和使用药品,操纵药品市场,药品价格失控、低性价比药品驱逐高性价比药品、伪劣药品泛滥以及药品滥用等问题愈演愈烈。面对有关问题,近年来一个比较明确的改革措施是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图以此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交易关系。以此作为政策重点的问题在于,药品流通方式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单纯通过流通体制改革,不可能全面解决药品使用与价格方面的混乱;更突出的问题在于,有关政策将招标采购的主体定位为医院。作为利益主体且作为医生个人利益的共同体,医院仍必然以其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选择,有关问题和矛盾不可能解决。
二是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问题。近年来,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问题日益得到关注,一些部门开始探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这种探索的出发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针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必须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同步推进。单独推进医疗救助体系很难达到良好的效果。原因之一是在大部分社会成员都享受不到制度化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只针对部分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医疗资源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原因之二是无法回避的贫困陷阱及群体矛盾问题。对最贫困的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后,贴近贫困线的家庭和个人就有可能因为疾病问题而沦为最贫困者,而自然产生救助要求。因此,救助范围不得不逐步扩大,直至制度无法支撑。
未来医疗体制的改革方向
一、结合中国国情,明确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目标定位。
在所有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一个无法回避的基本矛盾是: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而社会所能提供的医疗卫生资源则是有限的。从这一基本矛盾出发,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以及不同的医疗卫生需求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换句话说,必须首先解决保障谁和保什么的问题。
上述问题的解决方式有三种选择:一是优先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所有或大部分的医疗卫生需求。二是对所有社会成员按照实际需求提供均等的、有限水平的服务保障。三是优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此基础上,满足更多社会成员更多的医疗卫生需求。
第一种选择的优点在于便于操作,将医疗卫生需求作为私人消费品,购买与服务方式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即可。这种选择的最大问题在于其会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公平问题,整个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也会很低。中国近年来的改革实践及其后果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这种选择应当彻底放弃。
第二种选择的优点是可以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以及医疗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其主要的问题在于管理和操作上都非常困难,中国的现实情况也不可能接受这种选择。
相比之下,优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此基础上,尽可能满足更多社会成员更多的医疗卫生需求是较为合理的选择。尽管这种选择也有不足,但毕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实现对全体公民健康权利的保护,大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而且也便于操作。
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目标定位选择,不仅关系到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很大。如果中国能够尽快建立一套保证所有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广覆盖的)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一是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社会环境的改善必然有利于经济增长;二是对国民基本健康的有效保护必然会降低疾病负担,减少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强化国家竞争力;三是可以大幅度提高居民的生活预期,刺激消费并带动宏观经济的增长。
二、必须合理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和干预方式。
基于医疗卫生资源有限性与公众医疗卫生需求无限性的矛盾,还有一个原则性问题必须解决:一定要合理地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和干预方式。这不仅直接关系到医疗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也关系到社会公平问题。选择的惟一标准是使有限的医疗卫生投入获得尽可能大的增进国民健康的效果。选择的基础则是在不同的医疗卫生干预目标、干预成本和效益(增进国民健康的效果)之间进行比较。
不同的医疗卫生干预环节,对不同类型疾病的治疗,对同一类疾病不同人群的治疗,以及对同一种疾病不同治疗手段的选择,在成本和效益上都有很大甚至是巨大的差别。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干预重点和干预方式上的选择尤其重要。首先,应当突出公共卫生服务;第二,在疾病治疗方面,应将医疗资源集中于成本低、效益好的基本临床服务;第三,对于那些按照现有技术可以取得较好治疗效果,但成本非常高昂的临床服务,在现阶段不宜广泛提倡;第四,必须彻底放弃那些成本高、效益极差的临床医疗服务;第五,应注重选择更加适宜的医疗技术路线。
目前,中国无论是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设计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上,都将“大病统筹”作为医疗保障的重点。这种办法得到很多人的认同:大病由于治疗费用高只能通过医疗保障制度来解决,小病则因治疗成本低可以由个人和家庭自行解决。这种思路看似合理,事实上却根本行不通。如果所有的大病问题都可以通过社会统筹来解决,则意味着公共筹资与个人筹资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可以解决所有人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基本现实。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制度设计,基本结果只能是以牺牲大部分人基本医疗需求来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大病保障需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无法实现。另外,医疗卫生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很多疾病特别是部分大病的发生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对很多大病的治疗和控制是成本很高而效益却很低的,将保障目标定位为大病,也不符合效益原则。
将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集中于公共卫生以及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与控制是无可非议的选择。但有几个问题需要强调。第一,这种选择主要是针对政府责任而言。如果部分社会成员有特殊医疗需求,而且其个人和家庭力量抑或其他筹资方式(比如购买商业保险等)可以承担相关费用,这种需求应予以满足。第二,常见病、多发病与大病的界限不能简单以治疗费用的高低来区分,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第三,对于部分治疗成本很高、治疗效果很差甚至无法治愈的大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可能放弃治疗,合理的治疗方案是采用低成本的维持性措施来尽可能减轻患者的痛苦,实施临终关怀。
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选择问题上,除了要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确保选择的合理性外,应当对所有社会成员进行理性思维教育。不少疾病的发生、演化属于自然规律,是人类现阶段无法抗拒的。即使不存在资源约束,以高投入且很多情况下以增加患者痛苦方式来对抗自然规律是缺乏理性的。
从中国的情况看,尽管卫生资源与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很大,但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整个国家的经济能力以及卫生投入能力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如果能够很好地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充分发挥资源投入的健康效用,全民的健康状况比计划经济时期有更大幅度的改善是不成问题的。
核心问题是强化政府责任
基于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 无论是基本保障目标选择还是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选择,靠市场都无法自发实现合理选择,出路只能是强化政府职能。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取得巨大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也在于此。政府的责任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功能,二是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在筹资方面,首先要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公共卫生事业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这一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除此之外,在一般医疗领域,基于个人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及个人经济能力的差异,政府也必须承担筹资与分配责任,这是实现社会互济和风险分担的前提,也是实现合理干预目标的基本条件之一。
在一般医疗领域如何发挥政府的筹资和分配职能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从国际经验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通过政府一般性税收筹资,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二是政府组织实施社会医疗保险计划,对国民提供医疗保障。两种筹资和保障方式各有利弊。考虑到中国国情,尤其是考虑到中国二三产业尚不发达,工薪劳动者占全社会劳动者的比重较低,政府直接投入可能更加便于组织和管理。
在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方面,一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域布局,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及发达地区集中,以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二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层级结构,大力扶持公共卫生及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高端集中,这是实现合理干预重点选择的基本条件之一;三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服务目标,突出公益性。四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价格,确保公众能够得到优质服务。
如何更好地实现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干预,是另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首先,如果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体,无法保证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其次,目前很多人崇尚的个别西方国家的非营利机构主导模式,受文化传统、法律和制度基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中国也行不通。合理的选择可能还是由政府直接举办多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特别是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机构。对于公立机构可能出现的效率低下问题,可以通过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给予改善。迄今为止,多数发达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仍以公立机构为主体。
对未来医疗卫生体制的设计
一、打破城乡、所有制等各种界限,建立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
建国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建设,一直是分别城乡、分别所有制乃至分别就业状态来组织实施的。这种制度建设方式已经落后于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在未来的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还能够从根本上扫清传统医疗体制对劳动力流动、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等形成的障碍。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可以真正增进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此外,过去只针对少数群体的保障体制所难以解决的体制外侵蚀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二、划分医疗卫生服务的层次和范围,实行不同的保障方式。
为了合理的分配医疗资源,有必要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三个层次。
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向全体社会成员免费提供。
在基本医疗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手段的基本医疗服务,以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体实施方式是,政府确定可以保障公众基本健康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政府统一组织、采购并以尽可能低的统一价格提供给所有疾病患者。其间所发生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财政承担。为控制浪费,个人需少量付费。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需自付部分可进行减免。
对于基本医疗服务包以外的医疗卫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统一的保障,由居民自己承担经济责任。为了降低个人和家庭的风险,鼓励发展自愿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保”。政府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础上,为职工购买补充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也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参加多种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
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的界限划定,尤其是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包括药品和诊疗项目)的确定,可以依据医疗服务领域对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经验,并结合政府和社会的保障能力来确定。
制度建设初期,基本服务包的范围可控制得小一些,随着经济增长和政府投入能力的提高,再逐步扩充服务包的内容。
三、构建与目标体制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既然在公共卫生问题上政府要承担全部责任,为了便于工作上的统一组织与协调,最好由政府直接组织的公共部门来提供相关的服务。从中国目前的情况出发,基本医疗服务也应主要由公立机构来提供。鉴于公共卫生事业和基本医疗服务之间的紧密联系,二者可以采取合一的体制。这样做,可能更加符合医疗卫生自身的规律,突出预防为主,实现防治结合;同时也可以避免多元服务体系并存带来的资源浪费。
非基本医疗需求属于私人消费品,至少在现阶段如此。因此,主要靠市场化的方式来提供服务。在这一领域,可以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但是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还是需要保留一部分承担非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高端公立医疗机构。其作用之一是在服务价格方面发挥导向作用,二是在技术路线选择方面发挥导向作用,三是仍需要承担一些相关的政府职能。例如诊疗新技术的推广、新标准的示范,以及特殊时期的应急医疗服务等。
公立医疗机构由政府直接举办,其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此类机构不得有营利目标和行为,收支要严格分开。对于只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政府应确保投入。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转费用来源以服务收费和政府投入相结合,可以有盈余,但盈余应当进入国家预算收入并用于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立机构的医务人员为公职人员,但需通过合同聘任等方式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由政府统一规划。其中,只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可以参照政府行政机构的管理方式;承担非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在确保政府基本意志得到贯彻的前提下,给机构以更大的独立性。
营利机构完全按照企业方式运作。政府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资质条件、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实行全面监管。
非营利医疗服务机构按照一般非营利机构的模式运作。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盈余只能用于事业再发展。政府给予相关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同时进行全面监管。
四、全面推进医药分开。
按照以上制度设计,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前述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等问题应当可以彻底杜绝。政府工作的重点应主要集中于非基本医疗领域,特别是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主要的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医药合谋问题。
五、建立并逐步完善筹资与组织管理体制。
基本政策框架、服务内容和标准由中央政府来确定。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领域,保持全国大体均等的水平。但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涉及千家万户,具体的组织实施责任还是要更多地依靠地方政府。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以县级政府作为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比较适宜的选择。
为了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事业的均衡发展,实现服务的公平,筹资责任应以中央政府为主,各级政府合理分担。可以考虑由中央政府承担医务人员工资、基本药品和诊疗手段的采购费用,而诸如医疗设施的基本建设等费用,则主要靠地方政府来承担。地区间的财政能力差异问题,可以通过强化一般性的财政转移支付来逐级解决。
为了尽可能做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财政上需要做出相应的安排。例如,调整中央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医疗卫生支出;适当调整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收入比例;中央财政设置专项预算科目用于补贴落后地区的医疗卫生费用等。长期来看,则应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调整中央、省、县级政府之间的收入比重;设置专项税收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同时根据按保障目标测算的人均费用标准和各地(县)的人口数量,核定各地(县)的基本医疗服务总费用,列入中央财政的年度预算,并按季度通过省级财政直接拨付给县级执行机构。
为了确保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稳定,必须改进各级财政的预算制度,对公共预算中的医疗卫生科目实行分账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相互挤占和挪用。此外,可以在中央和省两级建立专门的医疗卫生基金,以应付各种不时之需。
六、新旧体制的衔接方式。
一是现有医疗保障体制与目标体制的衔接问题。关键是保证目前享有较高水平保障的社会成员的实际待遇水平不发生明显降低。出路是为他们提供补充保障。例如,对政府公职人员以及其他获得过医疗保障承诺的国有经济部门的中老年职工等,可采取由政府统一提供附加商业医疗保险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企业职工,则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加商业性大病医疗保险。
二是对现有医疗服务机构的分类改革问题。对现有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只能是“抓小放大”,同时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责任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应通过对现有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二级以下的公立综合性医院、以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医院为主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改革、调整、合并形成。对目前三级以上的大型专业性或综合性医院,则应进行分类改革,部分改制为营利性机构,部分改制为非营利机构,还有一部分应继续保留其公立机构的性质。
七、对有关体制设计可行性的简单分析。
对于这样一个“全覆盖”的制度设计,可能的担心来自筹资能力问题。我们认为,从整个国家的经济能力看,这一担心没有根据。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所造成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的救助体系和应急运行机制,利用各类救助资源,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灾害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区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台风、潮汛、浓雾、冰雹、暴雪、强寒流等气象灾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满足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不发生因灾饿死、冻死人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如下:
1、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原则。自然灾害的救助由镇政府牵头,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所在村、社区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立刻上报镇政府、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灾情排查和救灾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办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灾的有关手续从快、从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基本情况
*区*镇地处*市东郊,东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临钱塘江,北依*笕桥机场,总面积16.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9034万,辖区下辖10个社区、4个行政村。全镇四级救助圈困难家庭270户,各类残疾人员462人,精卫病人198人,辖区有各类学校5所,辖区单位100家,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设施完善,是一个高新技术开发、商贸发达、人口密集的镇。
四、启动条件
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干旱、暴雨、台风、潮汛、浓雾、冰雹、暴雪、强寒流等气象灾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五、组织机构
根据灾害程度,对应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按照分工开展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和查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抢险保卫组、接收捐赠组、新闻宣传组、监督检查组等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查灾核灾组。由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沈国法同志任组长,各村、社区民政干部为成员。主要职责:全面了解救灾预案、转移安置点及救灾物资储备情况;依据水利、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研究,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伤病、死亡和失踪人员情况,道路、桥梁,水塘、河岸堤坝、学校、医院等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查灾结束后,应及时写好全面的查灾报告。
2、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主任戚福水同志任组长,党政办、社会事务办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医疗卫生组。由镇城管计生办主任龚玉香同志任组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爱卫办、红十字会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4、抢险保卫组。由镇综治办主任俞德坤同志任组长,*派出所、交警中队、人武部、巡防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资发放、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5、接收捐赠组。由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沈国法同志任组长,镇社会事务办及村、社区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根据灾情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闻宣传组。由镇党政办主任戚福水同志任组长,文化站、工会、妇联、共青团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灾情及救灾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
7、监督检查组。由纪委副书记毛展宏同志任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统办及各村、社区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应急准备和反应
(一)各有关部门应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或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段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督促,制定危险地域群众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的应急预案。
(二)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由镇根据灾情统一进行调拨和安排。镇城管计生办要掌握好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的数量及分布。镇其它部门要备足备齐灾区群众日常所需的物资,协调落实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做到反应快、拉得出、调得动。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各部门应快速反应。
1、村、社区应迅速调查核实灾害、灾情,及时将灾害发生的具体地址、灾情等信息上报镇及相关部门。
2、镇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3、向上级报告灾情,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援,按规定举行灾情会。来源于:
七、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保障
(一)要把救灾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上年度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标准),落实应急资金及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二)镇财统办根据灾区损失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分配方案,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使用、发放工作。
(三)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统办等部门要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并将公示的有关材料报区民政局,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八、应急响应
(一)一般自然灾害响应流程。在接到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的信息后,镇社会事务办应在3小时内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尽快派遣工作组,及时进行灾情核实,两天内将灾情报告上级民政部门。
(二)重特大自然灾害响应流程。镇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信息后,镇党政办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安排应急款和救灾物资到灾区,安置灾民生活。灾情稳定后,在两天内将灾情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九、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一)预警预报和信息共享
1、镇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区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及时了解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区科技局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区国土资源分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区农业局的农业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等各类信息。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镇、村(社区)应做好应急准备,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1)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组、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口粮救济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村、社区对于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镇社会事务办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镇社会事务办在接到村、社区报告后,在3小时内完成审核及灾情数据汇总工作,向区民政局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村(社区)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将灾情向区政府、区民政局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村、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并向镇社会事务办报告。镇在接到村、社区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区政府和区民政局报告。
3、灾情核定。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财统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查。在此基础上进行会商,核定灾情。
4、台帐管理。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灾区的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来源于:
十、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1、镇社会事务办对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在灾害受损较重时,根据灾民困难程度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求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灾民的基本生活救济。
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镇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款。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1、村、社区应迅速核定灾情,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镇城建办、社会事务办在规定工作日内将因灾倒塌房屋等损失情况报区民政局。同时,组织开展重建工作。
2、卫生防疫部门帮助灾区救治伤病人员,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必要时派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3、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应的救灾资金和物资,做好灾区各类公益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一、更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改革,是一项极为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对改革中一些关键环节如何把握,直接关系医改成败,关系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关系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保障。
一要坚持公益性质。医药卫生既是公共产品,也是商业产品,具有公益和产业的双重属性。30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走了不少弯路,主要教训就是公益性让位于产业性。多年来,我国财政用于卫生的支出占GDP比重和公共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世界各国中都处在较低水平。政府投入水平低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方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过度市场化倾向,另一方面公立医院实行鼓励创收、以药养医的政策,这些在客观上导致了看病难、看病贵。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如果一个家庭总的自费医疗支出超过了非生存必需支出(即家庭总支出减去食品支出)的30%,就意味着发生了“灾难性医疗支出”。照此估算,在我国,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有病不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如果公民的健康需求表现为一种“缺乏支付能力而又必须满足的需求”,政府就有义务基于人道主义精神,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予以解决,即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领域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这是公益性的主要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等方面,也始终贯穿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对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
二要坚持政府主导。必须看到,医疗卫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有其特殊的发展规律。30年来,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创新很多但也积弊不少,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政府把本该承担的很多公共医疗卫生责任推给了市场,造成医疗卫生行业的价值扭曲。新医改坚持政府主导,就是为了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我们坚持政府主导,不是排斥市场机制,而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由政府保障公平,让市场确保效率;我们坚持政府主导,也不是实行政府包办,而是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推动形成一个合理有序的竞争格局;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更不是政府只管不办,而是继续加强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确保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实施强有力的救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是政府不能推卸的重要责任。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实行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遵循的重要原则。对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
三要坚持人人享有。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医学技术已经发展了几千年,而有组织的医疗卫生制度才出现100多年。医疗卫生制度设计是重要社会政策,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模式。而能否让国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衡量这个制度好坏的重要标志。我们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指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国家、社会、个人能够负担得起的,投入低、效果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它既包括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也包括采用基本药物、使用适宜技术、按照诊疗规范提供的急慢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人人享有”的本质含义是“公平享有”,任何公民,无论年龄、职业、地域、支付能力,都享有同等权利。作为一个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口大国,要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没有公益性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支撑,是根本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发展道路的基石。对此,我们必须坚决落实。
二、增强机遇意识,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加快发展
发展是时代的主旋律,机遇是发展的加速器。我们不但要善于从专业的角度看卫生,还要学会从经济的角度、社会的角度、民生的角度看卫生,牢牢把握发展机遇,从更高起点上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紧紧抓住扩大内需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加快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医改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3年内,各级政府将为此投入8500亿元。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超前谋划,主动工作,竭尽全力地争取国家支持,千方百计地用好政策、管好资金、建好项目。要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开展工作。加强组织推动,使我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的支持资金。要围绕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准备参加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的招投标,争取有更多的吉林医药产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围绕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工作。对全省县级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排队,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抓紧提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大力加强各类传染病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等专业医院建设,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要围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开展工作。认真开展疾病预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职业卫生、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流感、狂犬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管理。要围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试点,争取项目投资,争取扩大财政预算基数,享受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等优惠政策,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探索新路。
三、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我们要坚持防治并举、城乡统筹、中西医结合、医教研衔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着眼让老百姓“少得病”或“不得病”,积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从“重治疗”向“重预防”的转变。五六十年代的赤脚医生制度,对改变当时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和落后的卫生面貌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世界卫生组织称之为中国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事业发展史上的一项创举。今天,我们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进行一种全新的建构。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高卫生投入绩效的最重要手段。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及时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防控、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不断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和可及性。
二要着眼让老百姓“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大力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努力解决“看病难”。要合理布局城乡公共卫生资源。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强化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覆盖。要搞好医疗机构间的诊疗衔接。逐步实现农村村卫生所、乡镇医院和县医院,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和中心医院的资源共享、有序衔接,鼓励患者使用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使用符合需求的医疗设施。要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素养。更加注重对乡村医生和城市社区医生的培养,积极引进、吸收乡村和社区“留得住、用得上”的适用型人才。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认真解决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问题,建立同公益目标相适应的医生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体系,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方便群众就医。
随着社会对医生的职业化要求越来越高,医学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医学生的职业素养教育,按照医生职业化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进行教育和改造,同时在医学教育中加强人文素养教育,促进医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尤为重要。从而使医学生既有扎实精深的专业学科知识和精湛的医疗技术,又有深厚广博的人文社科知识和高尚的医德医风。
一、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背景
职业素养是指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是在职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包括职业素质和职业修养。医学生的职业素养是为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的需要所具备的医学专业知识、临床实践技能、医德修养和人文素质。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在《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中提出: 医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质、医学科学基础知识、沟通技能、临床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等七个方面。《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确立了“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的原则、病人自主性原则和社会公正原则”为医师职业精神的三个基本原则。医学教育最终目的是要培养具有优良医德医风、高尚道德情操、精湛医疗技术和广博人文知识,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医学人才。职业素养是医学生成长的根基,需要学校与社会协作加强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使其成长为履职尽责、精业勤业、让人满意的医务工作者。
二、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现状
1.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具体内容有待进一步明确,教育体系不够健全。一是医学生对基本职业素养的认知,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而与时俱进。二是医学院校开设的人文课程偏少,课程设置缺乏系统性、规范性,与医疗行业要求相一致的理论教材和实践经验不足。三是我国当前对于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的培养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注重理论教育,缺少有效的多形式的实践途径。
2.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的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等对于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没有形成完善的教育制度,也缺乏相应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很多高校开展医学职业素养教育工作,却存在许多问题,如教师自身的职业素养有待提高,流动性大,开设的职业教育课程理论讲授多,实践技能培养少,导致医学生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临床技能、动手能力差,不适应社会对医务人员的需求。
当前社会对医学生的职业素养要求越来越高,高校必须高度重视医学生的职业素养教育,在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竞争力。医学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医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重要性,医学院校应把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教育,激发学生的职业兴趣,创新教育方法,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三、人文教育在医学生职业素养形成中的意义
医疗卫生行业是民生关注的焦点行业,除了“看病难、看病贵”外,还有医德医风建设、医患矛盾突出、医务人员职业素养缺乏等。所谓医生职业化,就是要求医生承担一些原则性很强的责任,其宗旨是:病人利益优先,个人利益居后,病人主权,社会公平。医生的职业化是医患关系的核心要素和本质所在。然而,现代医学人文教育的缺失,是造成当今诸多医疗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我国的医学教育过分关注专业知识教育,忽视人文素质教育,临床医学生只关心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愿花时间学习人文知识。 由此导致,有些临床医学生人文素质较低,人文精神缺失,不能转型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
医学兼具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属性,并且是一门人文性很强的学科。因此,营造浓厚医学人文环境是医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必然趋势。在医学教育过程中融入人文教育,提高临床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培养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良好的职业素养的医学人才,使临床医学生提高竞争力,更好地融入社会,成功就业。这不仅是一项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实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同时对促进我国医学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四、培养临床学生职业素养的有效途径
1.适应时展,将人文思想与医学教育相结合
贯彻科学性与人文性相结合的医学教育原则,形成以拓宽专业口径、增加创新适应力、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以医学专业教育为基础、以通识教育为主体、以养成教育为目标,确立科学的人文教育思想体系,培养临床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高尚的道德品质、不断创新的精神、敬畏生命、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真正实现临床医学生素质教育的目标。
2.创新培养方式,在实践中培养临床学生的职业能力
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方式,增加与职业培养相关的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按照行业标准,将医疗行业的工作流程引入校内实训、临床见习、专业实习三个关键环节。实践教学中,让学生在准职业教育环境中进行实践培训,把职业规范内化为自身职业素养,渗透到思想中去,转化为爱岗敬业的意识。提高医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鼓励医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使他们亲身感受和体验人文精神,达到培养临床医学生的创新能力、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人文教育目的。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开展县乡镇(街道)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改革,农村基层卫生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建成比较完善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驻村医生巡回医疗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
——基本建立“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所有建制乡镇(街道)都有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基本建立“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级”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促进均衡发展,从制度上提高城乡医疗资源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基本建立“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每万名农村居民根据省定标准配备医生,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生不少于2名,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生机活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的卫生人才支撑要求。
——基本建立“数字化卫生”。构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集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双向转诊等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以为城乡居民健康服务为宗旨,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为中心,遵循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集中社会各方力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县居民提供。
坚持“统筹发展、突出‘三基’”原则。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科学配置卫生资源,把握基层基础基本重点,向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倾斜,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倾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创优”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调动和激发城乡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全县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机制创新、资源共享”原则。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功能整合和柔性流动,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运行效率。
坚持“立足县情、协调发展”原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基本医疗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做强龙头医院、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细驻村医生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做强龙头医院。县人民医院加强肿瘤省级龙头学科建设,并力创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县中医院力创三级乙等中医院。两家县级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国家基本医疗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医学检测结果互认制度,减轻患者负担。开展与上级医院多种形式的对口合作,全面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
2.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120急救中心和储血点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3.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加快我县“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三年计划”的推进和落实,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南岩、镜岭镇、新林乡、巧英乡等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计划,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设施的配置和更新,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率达90%以上。加快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明确其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定位,积极推广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中医药治疗,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六位一体”服务。
4.做细驻村医生制度。实行驻村包片制,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实行“定时、定人、定点”的驻村医生巡回医疗制度,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实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新机制
1.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按照省编办《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明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性质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按上级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万服务人口13-15名为标准核定,按规划设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对人口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可适当增加编制。
2.开展县乡托管试点。沙溪镇卫生院和东茗乡卫生院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托管,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服务区域、服务对象不变,财政补助政策不变。实行人、财、物和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并从技术支持、人才培养、设备利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管理、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提高被托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合理整合医疗资源。根据功能定位,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外科、产科等医疗资源逐步纵向整合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特色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全而不强。充分发挥县级综合性医院检验、影像资源优势,探索建立临床检验中心,实现优质资源的柔性流动。
4.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逐步实行一体化管理。健全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随访有档案的“五有”制度;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和考核“六统一”管理,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进程。
5.实行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及时将急、危、重病人送到县级医院,治疗后进行康复时再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县、乡镇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6.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统一采购价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使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县得到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员培训,委托定向培养临床大专社区医生10名以上。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岗卫生人员每3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1次,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岗人员每年培训1次。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县级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乡镇卫生院每年要有10%的技术骨干到县级以上医院进修半年以上。
2.探索建立卫生人才管理新机制。积极探索县乡卫生人才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对乡镇新招聘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分专业安排在县级医院规范化轮训一年,再输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对城乡基层社区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要转岗分流,解除聘用关系。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至少服务半年以上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及技术骨干到县级医院培训制度。同时,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3.进一步健全对口支援制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县级医院要在与上级医院建立协作基础上,充分利用上级医院各方面优势,加强自身建设。同时每家县级医院与2至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促进乡镇卫生院发展。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准备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部署阶段(今年3-5月):根据省医改精神和省卫生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发改、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沟通与衔接,确定具体操作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今年5-11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各项工作。
3.总结评估阶段(今年12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总结向省政府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发改、财政、人事(编办)、劳动、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卫生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力量,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群众。
(二)建立财政投入机制
1.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补助。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收支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配置标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业务工作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政府主要负责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建设发展经费、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经费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列入预算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其中: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由业务收入和财政安排的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经常性收入补偿;建设发展支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支出由政府专项补助。
3.村卫生室补助。政府对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根据省定标准在建设初期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支出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按规定标准安排。
4.县级医院补助。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政府合理安排对县级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等方面。对中医、妇幼保健事业予以倾斜。
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逐步增加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今年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对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对开展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等十三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
(三)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和主要任务,建立起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一是核定工作任务,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能力、服务人口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地核定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实行绩效考核,对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居民健康状况改善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全面综合的绩效考核。三是补助与绩效挂钩,对于绩效好的机构,预算补助全额发放;对于绩效较差的机构,预算补助按比例核减,形成“干好者多得、干差者少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与管理者的积极性。
这次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王荣禄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全市2011年卫生工作,对2012年卫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会上还对2011年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各县(区)递交了2012年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再接再厉,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责任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根据我市卫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结合实际,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卫生工作者辛苦努力,各项卫生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我市跨入了省级卫生城行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卫生稳步发展,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手足口病、布病等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对食用“三鹿”等劣质奶粉的婴幼儿进行了全面筛查和科学救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卫生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事业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医疗卫生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卫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农村卫生服务水平仍然滞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能力和补偿能力还不高,社区卫生还不适应医疗服务的需要,财政投入在卫生费用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偏低,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还不适应公益性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卫生事业的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要充分看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综合实力的显著增强,拉动内需的大环境,关注民生的大政策,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和全社会生命健康意识的增强,为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发展机遇和空间。因此,我们要用更宽广的视野和胸襟来审视卫生事业、谋划卫生事业,抓住机遇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2012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是大力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用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发展。2012年1月21日,国务院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意见》和《方案》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措施、目标都阐述的非常清楚。我们在2012年工作中要认真抓好《意见》和《方案》的落实工作,并结合卫生发展实际,加快改革步伐,用改革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搞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意见》和《方案》的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意见》和《方案》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方向就是要始终体现“三个坚持”。一是要始终坚持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医疗卫生既是公共产品,也是商业产品,具有公益和产业双重属性。多年来,由于各级财政用于卫生支出较少,造成了公益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过度市场化倾向,鼓励创收,以药养医,过度商业化,客观上导致了看病难、看病贵,使一部分家庭有病不医,因病至贫,因病返贫,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在医疗上缺乏支持能力的公民,政府有义务基于人道主义精神,通过一定的制度,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方面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体现医疗卫生公益性质。《意见》和《方案》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制度体系、政策措施等方面,始终贯彻了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我们要在卫生工作中牢牢把握住这条主线。二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医疗卫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政府不能把本该承担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推向市场,必须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不是排拆市场机制,而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该归政府的归政府,该归市场的归市场,政府保障公平,市场确保效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政府不能包办、不能垄断,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形成合理有序的竞争格局。政府更不能只管不办,要继续加强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确保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能够有一支强大的公益性医疗卫生队伍,实施强有力的救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这是政府不可推御的责任,对这一点我们都要有清醒的认识。三是要坚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意见》和《方案》要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公益性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下,任何公民,无论年龄、职业、地域、支付能力,都享有同等权利,充分体现“公平享有”。我上述所讲的“三个坚持”,在今后卫生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好,并要紧紧围绕这“三个坚持”,谋化卫生事业发展,搞好卫生体制各项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抓好2012年卫生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必须要用新思路、新视野、新举措,才能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就卫生事业发展全局性的重点问题我强调几点。
(一)紧紧抓住扩大内需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机遇,加快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家《方案》明确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3年内,各级政府将投入8500亿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这一重大机遇,认真谋划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上,要科学规划,竭尽全力争取资金,千方百计用好政策,建设好项目。这次会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研究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改革发展问题,尽快确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二)要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完善提高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一是要提高筹资标准。按照国家要求,2012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补助40元,省以下财政每人补助40人,参合农民个人缴费20元。各县(区)要认真做好预算安排,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要广泛动员,提高农民参合率。目前,我市农民参合率还不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动员,提高农民参合意识,努力提高农民参合率。三是要科学测算、合理调整补偿方案。重点在提高报销补偿比例、扩大门诊大额慢性病补偿病种、完善门诊统筹补偿办法和住院病人大病二次补偿机制等方面,做好科学调整。现在实行门诊家庭账户模式的县(区),要抓紧向门诊统筹过渡,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四是要保障基金运行安全。“新农合”基金是农民的保命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基金财会管理,完善基金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基金使用审核和监管,要在保障基金不透支的前提下,年度基金结余不得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新农合”基金使用公示制度、资金跟踪管理及年度审计制度,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五是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诊疗和操作规程,健全医疗费用监测和信息公示制度,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努力防范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要以基本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点,加快发展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也是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在农村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努力争取国家项目,加大对县、乡、村卫生事业的投入,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和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乡镇卫生院建设要突出内部管理,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城市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加快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卫生服务格局。要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协作互动机制,实施有效的健康干预。要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强化执业监管,规范服务行为,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性作用。
(四)要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开展疾病预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职业卫生、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流感、狂犬、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管理,确保我市无重大传染病发生。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甲状腺等地方病进行调查研究,找出发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地方病的发生和发展。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搞好卫生综合执法,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加强血液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血安全。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重点加强餐饮业、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卫生和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督执法,保障食品安全。
(五)要以促进医患和谐为重点,努力提高公立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国家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总的要求是:增加政府投入,落实财政保障政策,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增强公共服务功能,体现医疗服务公平。今后公立医院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重视和发展基本医疗服务,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要突出解决好“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突出优势,打造品牌,靠优势巩固地位,靠特色开拓医疗市场。要狠抓公立医院内涵建设,推进技术升级、服务和管理升级,逐步向“低成本、高效率”的质量型转变。要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探索建立以质量、效率、费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建立职责明确、权责一致、治理规范、监管有力的医院管理制度。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卫生事业深入发展
201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任务比较繁重,遇到的困难也很多,这就需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竭尽全力推动卫生事业深入发展。
(一)要把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卫生每项工作都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把卫生工作作为民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要在工作中真正承担起主导责任,应该政府办的事情,要千方百计办好,不要推给市场,推给社会。特别是在卫生投入上,要充分体现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确保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解决好卫生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关系民生的卫生事业做好。
(二)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医疗卫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需要方方面面的协作和支持。卫生部门要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善于协调,主动协调,努力拓展卫生发展渠道。发改部门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大对卫生基本建设的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健全卫生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民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农合”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人事、劳动保障、科技、计划生育、价格监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共同推进卫生事业发展。
关键词:公平;效率;看病难;看病贵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3-0047-01
1 福利经济学对公平与效率的理解
社会公平和效率一直是福利经济学关注的焦点。Moo-ey把公平定义为一种机会公平,Rawl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概念,公平的基本原则是社会选择应该站在不受特殊利益集团影响的立场上做出,抛开我们已有的生活利益,我们才有可能对社会公平的原则达成共识。我国学者黄有光认为:单纯追求效率可能导致不可接受的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在次情况下,社会就会愿意以牺牲一部分效率为代价,来提高收入分配的平等程度。植草益从规制经济学角度认为经济社会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必须考虑收入分配的公正性,经济社会要根据一定的价值判断标准,对收入分配的公正问题给予必要的政策考虑。社会根据对公平和正义的判断标准采取一些政策导向,以及参与和干预经济主体的活动是必要的。
2 医疗卫生资源的特殊性
卫生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考虑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医疗卫生事业更是一种具有公益性、福利性的特殊服务行业,也是社会经济构成的重要部门之一。瑞士经济学家的主观福祉研究显示,人们对自己的健康非常关心,将良好的健康状态视为幸福的五大重要组成部分,如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表现、生活消费能力、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友谊这些福祉参数有着重要的影响。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罗尔斯极大极小社会福利函数进一步指出社会福利水平取决于社会中效用最低的那部分人的福利水平。因此,对于医疗卫生事业来说。只有生活最差的那部分人的医疗水平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医疗福利水平才能得到提高。
3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现状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是,医疗卫生改革却严重滞后,走了不少弯路。到目前为止,改革前“看病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却又出现了“看病贵”的问题,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广大人民群众没有享受到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福利成果,导致我国社会的医疗卫生福利水平长期在较低层次上徘徊。在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发表的《世界卫生报告》中,我国在“医疗费用的公平性”这一指标上名列倒数第四;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国家医疗制度指标进行评价时,我国总体医疗制度表现仅排在144位。
4 新医改争论的焦点一看病难、看病贵
4.1 看病难症结
在中国的“看病难”,是指在大医院看病难。在小医院看病,目前看并不难。由于大医院供给不足,不能满足老百姓的基本需要。这是新医改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所以,应该说医改实施后,能否实现小病去小医院,大病到大医院,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这里有两个因素有待解决:第一个是小医院的诊疗水平当地居民是不是信任。从硬件、软件,包括医生的服务水平。第二个因素,目前的医保报销是不是覆盖到这些基层医疗机构。如果医保没有覆盖,即使这儿的医生水平不错。患者也不会到这儿来看病。因此,作为政府,应该激励大医院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或者政府让大医院的医生下到基层。
4.2 看病贵症结
看病贵是传统的“以药养医”机制造成的。此前一直实施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是扭曲的,政府财政从来都是给得很少。医院要通过其他方式去增加收入,来满足它的发展等。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坏的结果,即政府默认了医院可以利用其垄断地位去高收费、开大处方。一个解决思路就是医保付费制度改革,例如探索按病种付费。
“看病贵”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医疗保障制度没有到位,很多人没有医疗保险,看病花钱全部自己掏腰包。新医改方案有一个很重要的亮点是医保全民覆盖,现在提出到2012年三大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但现在有一个问题是医保的报销比例还是很低的。政府能做的就是把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起来,让更多的人都参加医疗保险。这是解决“看病贵”的一个思路。其实,真正“看病贵”的应该是城乡低收入人群,这是这次医改要解决的。针对低收入人群,方案提到了医疗救助制度,但没有具体的举措。低收入人群有的连每年新农合20元钱的费用都缴不起,这些人在得了大病以后就没有办法了。这是最应该解决的。
5 新医改面临的长期任务
5.1 在“量”方面仍需加大投入
政府的医改投入是否能真正切实使“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医改方案告诉我们,“为保障上述五项改革,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3年8500亿,平均每年超过2800亿,纵向对比来看,这无疑是一笔巨大并且空前的投入,相当可观。依据卫生部《2008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2006年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为1778.9亿。这意味着,今后三年政府年均卫生投入将超过2006年1000亿以上。但是,横向比较与改善居民就医的负担结构以及政府应承担的公共责任相比,这种“减轻”究竟有多明显,显然又是需要进一步推敲和斟酌。依据上述《提要》,2006年政府1778.9亿的卫生投人,仅占当年全国卫生总费用9843.3亿的18.1%(美国为45.6%,与我国发展水平相近的泰国为56.3%),而社会支出和居民个人支出,分别占到总费用的32.6%(3210.9亿)和49.3%(4853.5亿)。这意味着,即使政府再增加1000亿投入用来减轻社会和居民的支出负担,在全国卫生总费用不再增加的情况下,负担结构中居民和社会占大头、政府占小头的格局仍不会改变,而与国际普遍的负担结构状况相比,仍有距离。所以,政府有必要在国家财政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加大投入。
5.2 从“质”方面还需扩容
《医务道德》一书明确提出以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医德的核心内容,以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助为重要依据,以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为基本原则,并将此贯穿于医德观念的各个方面。同时,强调高尚医德是医务人员履行社会职责。实现职业理想的精神支柱;强调德术并举是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强调医德情感、良心和信念是医务人员进行自律和自我评价的思想基础。
《医务道德》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实行对外开放的时代要求,对医德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回答了当前医德建设中令人困惑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与当今时代要求相适应的医德建设的基本思路。同时。把医德建设看作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历史过程,现代医务道德必须在医务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趋于完善。
《医务道德》内容比较贴切现实,既有简明扼要的医德理论阐述。也有针对医务工作不同分工的具体医德要求,还引用了一些现实事例和医德警句。本书的作者大多是长期从事医务工作和医务管理的同志,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医德理论研究的积累,为本书撰稿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较好地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和理论指导实践,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