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理财入门方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高等数学 互联网 互联网理财 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高速发展,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不仅仅局限于聊天、游戏、购物和新闻。2015年互联网理财作为互联网与理财双领域的新型发展模式,突破传统理财的时间和地域的限制,降低了理财的准入门槛,丰富了普通大众的理财渠道。以迅猛的速度冲击着人们的生活。虽然收益高、流动性强,但也出现一定弊端。互联网理财的设计、发展和评估无疑与高等数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何将高等数学知识运用到互联网理财方面对我们进一步发展只有从被动转为主动,才能轻松掌控我们的生活。
一、互联网理财的优点
首先对于消费者来说:互联网理财能够打破传统理财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用排队等候,只要点几下手指就能迅速解决问题;大大降低群众理财本金,大部分人都能够参与进来,互联网理财的存取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跨地域的额外费用,可以说这是全球性的。对于运营商来说,互联网理财能真正做到实时查询,实时监控,24小时全天服务,更方便管理;网络管理大大的节省了提供服务的成本。
二、互联网理财的风险
互联网理财市场利率的增长和下降不是一成不变的,任何一种理财软解的收益都与货币市场的收益都息息相关,并不是单独独立出来的,由此我们可以说互联网金融肯定随货币市场的波动而波动。当然有人选择了互联网理财方式就一定有人放弃了银行理财方式,所以说,互联网理财的竞争是多因素的竞争,不只有横向的同款理财软件之间的竞争,还有纵向的与银行理财方面的竞争。所以,这样会接受多方面的压力必然存在风险。就像股市一样,货币基金也是有风险的,但是作为普通用户来说,在不知情会有亏损的前提下,一部分在遇到亏损的情况会很难接受甚至于经营的一方发生纠纷。据资料记载,在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上,并没有明确指出能否购买基金。那么,在市场监管系统不严格情况下,如果某一理财软件此时开发购买基金的功能打球的话,一旦监管部门被查出那么此类理财软件不但不能独善其身,甚至可能有被取消使用的风险。
三、高等数学知识在互联网理财中的应用
经过查阅资料分析,运用统计学的原理进行互联网金融模型建立,结构方程模型是社会学领域定量分析重要的研究方法,对各种因果模型可以进行有效鉴别、估计和检验。结构方程模型包含了测量指标、潜在变量、残差变量间的关系,进而获得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直接效果、间接效果以及总效果。
(一)协方差矩阵
结构方程模型的核心概念是变量之间的协方差,公式如下:
其中(X,Y)=E[(X-E(X))(Y-E(Y))],E(X),E(Y)分别为变量X,Y的期望值。
(二)结构方程模型
由测量模型和结构模型组成。前者反应了单个变量与一组测量指标之间的相关关系,后者反应潜在变量(包括外衍潜在变量和内衍潜在变量)之间的关系。公式如下:测量模型:X=μxξ+δ,Y=μyη+ε。其中X为测量指标所构成的向量,μx为测量指标X的因素负荷量,ξ为外衍潜在变量,δ为测量指标的测量残差;Y为内生变量所构成的向量,μy为内生变量Y的因素负荷量,η为内衍潜在变量,ε为内生变量的测定残差;结构模型:η=γ1ξ1+γ2ξ2+...+γnξn+ζ1。其中η为内衍潜在变量;γ1ξ1+γ2ξ2+...+γnξn+ζ1为外衍潜在变量和内衍潜在变量之间的回归系数;ξ1,ξ2,...,ξn为外衍潜在变量;ζ1为残差值。
此外,互联网理财方法并不是独辟蹊径,它与现有银行理财模式方法是互通互融的。比如在偿还银行贷款个人理财中有广泛的应用EXCEL财务函数,也可以应用到互联网理财的手段中。长用的EXCEL财务函数有:函数PMT(利率,供款期总数,贷款金额)、函数PV(利率,期次,每月供款额)和FV(利率,每期金额,现值金额)。函数PMT主要用于计算一定银行利率下的每月供款额;函数PV主要用于计算一定银行利率下的每月供款额现值;FV主要用于计算一定银行利率下,每月实际还欠银行贷款的总金额(即尚未偿还的总金额)。
四、结束语
在互联网理财大浪潮的驱动下,能够顺应潮流并在其中远航才是正确的明智的做法。用高等数学的知识来驾驭互联网理财方法只是我们为我们自己选择的一条更为稳妥的道路。本文从几个不同的方面对互联网理财进行分析并着重对高等数学知识进行的介绍为的就是更好地参与到互联网理财的行动中来,并乐在其中。通读全文我们一目了然互联网的弊端并不少,这就更需要我们擦亮眼睛去理智做出判断和选择。我们期待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浪潮里来,发掘更且实有效的方法,为生活添姿添彩。
参考文献:
所谓“飞单”,就是财富管理机构的销售人员在获得订单后,为利所趋,不将订单交给自己所在的公司完成,而是将其“飞”到其他公司做,从中牟取高额提成。这在第三方理财行业内已是屡见不鲜。华夏银行的“飞单”噩梦让数家参与其中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至今还心有余悸。
日前,恒天财富也卷入“飞单”漩涡:恒天先是从华侨银行挖到一位理财产品客户经理担任财富中心团队的负责人,此后便借用在华侨银行工作的关系,向银行客户兜售第三方的信托理财产品。利益被侵蚀的华侨银行得知此事便一纸诉状,将恒天财富“请”上了法庭。
事实上,这仅仅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更多的“飞单”游戏正在如火如荼地上演着。据知情人爆料,某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理财师,在产品发行之前,会先让银行理财经理“报数”——即可能卖出的金额。产品进行销售时,就直接把销售提成先给银行理财经理,根据情况“多退少补”。
“这个理财师所做的工作就是每天开车去各家银行网点送钱。”上述知情人告诉记者。
飞单之“祸”不仅令客户的投资风险不断地积聚,更动摇了他们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信任。“有些理财产品风险大,并且监管环节多处空白,如果通过不规范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做‘飞单’销售给我们投资者,最终受害的只能是不知情的投资者。”一位第三方理财客户愤怒地抱怨道。
不仅如此,由于“危机四起”,飞单之祸也惊动了监管层。近日上海银监局向在沪银行业机构发出风险警示通知,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在与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业务往来的过程中注意四类风险:首先要注重声誉风险、客户信息安全风险、非正常资金往来风险以及员工“私售”产品风险,对于“飞单”现象的指向性非常明显。
重赏之下必有飞单
存在即合理。飞单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利益驱动。就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第三方理财师所介绍的,“一般从信托公司拿产品,我们大概有1%的销售佣金,公司再将其中的30-40%分给我们,然后我们与银行理财经理分佣。”有时候为了获得客户,理财师不得不与银行理财经理“平分秋色”。不过,由于有银行大量的优质客户作为保障,也让理财师把业绩完成得很“漂亮”,与银行理财经理默契实现“双赢”。
“即便是‘分得一杯羹’,对于银行理财经理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中融信托某信托经理介绍,“以300万信托销售额为例,如果在银行完成指标的基础上,银行客户经理的收入不到3000元,而为第三方理财拉一个‘飞单’,佣金收入就有两万多。”将近十倍的收入差距,让不少银行理财经理按捺不住。
也正因此,银监局对商业银行明确提醒:“有第三方理财机构发送邮件或短信给银行理财经理,宣传代销其产品的高佣金,引诱银行员工‘私售’。”监管层如此劝解暴露了这种现象的猖獗,在利益面前,许多银行理财经理纷纷“铤而走险”。
“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的产品飞到了保险公司、券商等机构,但其中占比最大的还是银行。”北京方鑫汇投资管理中心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赵鑫说,“第三方理财机构借银行理财经理的手进行代销,一般返点都比较高,有些小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甚至能给到理财师佣金的60%。”
也有个别产品开发设计机构会同时在商业银行机构和第三方理财机构销售产品,并让两者相互知晓,在高额提成的诱惑之下,客观上极易诱发商业银行销售人员去做“飞单”。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飞单”风波的频频出现,主要缘于银行自身的管理也存在诸多漏洞。“比如高端客户想买保险产品,不少银行员工自己都不知道帮客户配置什么产品,只能介绍给其他机构。”理财88网创始人夏文庆告诉记者,银行的理财产品相对比较封闭,客户经理有时也缺乏相应的信息,这成了“飞单”给其他机构的动因之一。
不仅如此,“目前银行和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产品销售是上级一级一级往下压,其考核指标是以产品的销售业绩为标准,而不是根据客户需求为导向。”夏文庆介绍,这种氛围让理财师变得急功近利,不择手段地寻找突破口。
“不管黑猫白猫,只要能出单就是好猫。”上海陆家嘴一家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渠道部负责人张齐(化名)说,由券商、保险公司乃至其他第三方理财公司飞到他们机构的单子占了50%,其中占比最大的还是银行机构。
“由于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都掌握在银行理财部门的手里,对于缺少客户资源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而言,无疑是‘肥水’一泓。”赵鑫认为,不少第三方理财机构选择不择手段地开发银行的渠道,银行理财经理则成为他们借力的“抓手”。
因此,在不少第三方理财机构看来,“如果理财产品的风险可控,我们客户又有相应需求,银行客户经理也愿意介绍给我们,这是很正常的事。”上海一家知名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理财师赵可(化名)如是说。
“由于第三方理财领域处于刚发展阶段,当前的准入门槛很低,既没有监管,注册也不需要牌照,经营还处于法律空白中。”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孙东升认为,制度的缺失使得不少第三方理财机构只想着“捞一票走人”,因此飞单成了重要的创收手段。
提高违规成本有用吗?
财富管理行业“飞单”之毒越来越深。随着诉讼案件不断涌现,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警觉。为了保持金融服务机构的信誉,不少业内人士也开始探索“飞单”的“解药”。
有不少专家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国外较为成熟的第三方理财市场。夏文庆指出,国内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杜绝方法。虽然他们也有飞单的现象,但是违规的成本却十分高昂。“一旦发现,他们的行业协会会对此进行制裁,相关理财师很可能在业内就再也找不到工作了。”他认为,国内的银行以及第三方理财机构应该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要提高违规成本,不能再让“飞单”肆无忌惮。
与此同时,“目前银行和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服务质量没有评估指数,只是看销售了多少产品。”夏文庆介绍,管理制度的不足,容易滋生“飞单”心理。“现在保险公司建立了对于客户的回访制度,如果银行和第三方理财机构能有所借鉴,也能改善他们只是销售产品的状态。”
一、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存在弊端
(一)银行理财产品现状 银监会要求银行在报表附注中必须披露中间业务各项余额等信息,但并没有给出中间业务的分类标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各银行都侧重于突出自身的优势项目,详细披露自己经营好的中间业务,避免暴露自身的劣势项目或者容易产生问题的项目,例如某些信贷资产出表类理财产品,这造成了银行间的可比性不高,也失去了通过会计信息披露来暴露风险的机会。此外,对于年报别提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统计,结果如下表1所示。
从表1中可以看到,对于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各家银行均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有详细的披露,具体的信息的有理财产品的种类、收入金额、增长情况等,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也有对其估价方法的说明。
对于理财产品的表内列示,只有中国工商银行有较为详细的披露,明确地在财务报告中出“理财产品”的明细科目,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均有所披露,让报表使用者更加直观的了解该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和风险情况。六家银行在利润表中均列示了“手续费与佣金收入”一项,其中,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还列示了该项目的明细科目,将“理财产品收入”单独披露。此外,只有工行、中行、建行对于中间业务进行分类,但分类结果各不相同。
(二)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约束力 以下是监管指标对普通信贷业务与理财产品的适用方法,详见表2。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由于表外核算的理财产品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而当前的监管体系的计算项目大都以资产负债表项目为准,由此产生了当前监管体系对理财产品约束力较小的情况。
银行是风险和利益的统一体,而银行监管的目的就是通过各种手段让银行放弃部分利益来预防风险。在现行的监管规则下,受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约束,信贷业务的扩张遇到了瓶颈。与此同时,理财产品却在监管约束少的优势下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也埋下了很多的风险隐患。更有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攫取利润,利用理财产品的监管漏洞转移信贷资产。
(三)银行理财产品会计规则存在的问题 目前,理财产品的记账规则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以此产生了会计实务中四种处理方法的局面,各银行针对模糊的会计规范,采取最有利的记账规则处理理财产品,违背了会计可比性和可靠性的信息质量要求,也为监管工作、会计信息使用者带来了困扰。因此,理清理财产品的经济实质,确立正确统一的记账规则迫在眉睫。
(四)银行理财产品表外核算的弊端 (1)理财产品销售的不负责行为。当前银行销售的代售类理财产品并不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进行核算,造成了银行对于其销售的理财产品不负责任、不受约束、不考虑风险的“三不”行为。在 2008 次债危机的教训当中,国外银行也承担了这样的角色,将风险极大的次级抵押债券销售给社会公众,却定位于第三方中介机构不愿对其风险进行相应的管理,很容易让弱势的社会民众蒙受损失。此时,可以通过会计规则的修改让代售类理财产品的风险纳入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当中,对其迫使其销售理财产品的同时更加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状况,有选择性的推荐给社会公众, 这无疑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良性发展都是有益的。(2)理财产品金融监管失效。当前银监会的监管体系主要围绕信贷资产监管展开,对于表外理财产品的监管约束力少之又少。因此,利用理财产品逃避监管的方法层出不穷,主要体现在:银行可以利用理财产品转移“信贷资产”出表,逃避监管。(3)披露内容规范过于简单。而我国对这些缺乏明确的规范,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计方法一般只进行原则性的说明,并没有要求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风险等模型进行分析。对于理财业务的收入和支出,只简单的提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的总额,而没有更详细的说明。
二、银行理财产品会计处理及监管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的确认标准,在银行同购买者签订理财合同的时候,法律事实成立,表明债务债权关系存在。在实际活动中,银行对理财资金的投向拥有控制权,由银行亲自履行投资行为,符合“拥有或控制”的条件。如果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客户已经发生付款行为且付款金额确定,符合“流入或流出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第二条规定。足见,代客理财的金融产品符合会计确认标准。综上所述,可以对自营类理财产品进行表内核算,设立“理财资产”和“理财负债”科目,纳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核算。
对自营类理财产品,应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表内计量,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表外披露。如果表内核算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各银行代售类理财产品内容差异较大,很难找到产品相应的市价,则只能按照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此时,违反《会计法》按照事实记账的精神。采用历史成本记账,应按实际收取的金额计入“理财资产”,并按交付信托公司的资金计入“理财负债”项目,类似保险公司的会计记账方法。考虑到理财产品投资一般风险大、波动性大的特点,在小范围内的价值波动并不需要银行担负责任,因此,可以在表外对其公允价值进行定期的披露。
(二)银行监管部门对理财产品的会计披露要求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不断发展壮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中间业务的规范法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它是一部对中间业务初步规范的法规,明确提出了允许商业银行开办中间业务,并详细说明了包括中间业务的准入条件、申报办法、中间业务在内的相关内容,要求各银行加强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定期向人民银行报告中间业务的统计情况,并提出了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其证券业务。2007 年 7 月,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该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以真实、准确、完整、可比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银行在报表附注中必须披露中间业务各项余额等信息。2010 年 8 月,银监会编报《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72 号文”)下发,要求在 16 个月内,商业银行在《通知》之前发行的存量表外信贷资产都要转入表内,并按照 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2011 年 1 月,银监会又修改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应当将衍生产品具体内容介绍和风险尽可能详尽的告诉投资客户,并且在财务报告中必须以明显的方式进行披露
(三)财政部对理财产品的会计披露规范根据财政部 2002 年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商业银行应该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和风险头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根据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应当披露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重要会计政策主要包括:(1)公允价值相关信息。包括确定公允价值所采用的技术和采用该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数额。(2)企业应当披露与金融工具有关的收入、费用、利得或损失。(3)企业应当披露与各类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例如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等。(4)企业应当按照类别披露已经逾期或者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信息。包括该资产的期限分析、减值时所考虑的因素等。(5)风险信息。企业应当披露其金融工具的流动性风险,包括其到期日分析等,也应当分析其市场分析,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等。
根据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应当披露或有事项的确认条件、初始和后续计量时的金额。主要涵盖以下内容:在报表的附注中,应当披露预计负债的种类以及产生原因、期初期末的余额、预期补偿金额;或有负债的形成原因及财务影响、获得补偿的可能性;重要的未决诉讼与仲裁。
(四)从决策有用观看会计信息披露规则的必要性首先,为了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的利益,需要改进理财产品会计信息披露规则。由于理财产品的高创新性使得存款者很有可能对其运作方式和风险难以了解,而其高风险性又决定了理财产品出现问题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购买理财产品的消费者很有可能蒙受损失。如果银行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更多的信息,则可以帮助购买者更好的做出购买决策。其次,为了上市银行投资者的利益,需要加强理财产品风险信息的披露。股票投资者通过财务报告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而理财产品所埋下的隐患和风险会对整个银行未来发展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财务报告中对一年中投诉率最高的理财产品进行披露,并汇报理财产品相关的法律案件情况。再次,为了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需要加强理财产品会计信息披露。银监会的监管目标促是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因此,监管部门通过对社会公众普及财务报表的查阅方法,并对理财产品会计信息披露加以约束,可以协助公众深入了解银行业务,这对于银行的健康发展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如果可以把表外理财产品纳入到表内核算或者更加详尽的披露理财产品信息,则可以起到约束过度金融化的作用。将表外理财产品纳入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其资产和负债,可以使其受到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指标的硬约束,也能够按时进行减值准备,防范风险。出于各种指标的限制,银行也不会肆无忌惮的发放该类理财产品,损害购买者利益。
三、银行理财产品会计信息披露政策建议
(一)银行理财产品会计信息披露制定原则 本着维护银行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存款人利益的监管目标,设立会计信息披露规范的以下原则: (1)重视对理财产品会计信息的披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加强单独对理财产品的披露; (2)确认理财产品会计信息披露的目的, 是为社会公众、投资者、银行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者服务。
(二)银行理财产品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第一,从购买者的角度出发,在附注中单独披露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情况。设立存款者关心的理财产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收益情况和风险情况三部分。基本情况介绍本年度理财产品的种类、数量和基本形式,披露本年度新增类型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披露各类理财产品总体收益率,收益率前十名和后十名理财产品的名称及收益率情况;风险情况披露报表日理财产品公允价值情况,对于亏损较大的产品进行单独情况说明。第二,从监管的角度出发,在监管报表中设立理财产品评估指标。从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设立理财产品发展评估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收益情况和风险情况三个部分。基本情况包括数量、产品类型以及今年新增理财产品的内容介绍,并对各类产品的销售增长率进行披露;在收益情况中,披露理财产品的利润率信息;在风险情况中,披露收益后十名的理财产品名称、收益率和原因,列示当前持有的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对其中有重大风险的项目进行披露。
(三)会计信息基础上改进金融监管规则 (1)利用会计信息加强监管。会计的本质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记录企事业单位真实的经济活动。因此,本文在对理财产品会计处理规则(包括记账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改进过程中,始终秉承事实记账为第一原则,让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更好的体现在利益相关者的面前。
将自营类理财产品入表后,计入“理财负债”科目中,下设二级科目为“银信合作产品”、 “衍生金融产品”等, 以更清晰地对不同性质代客理财的金额进行列示。针对不同性质的自营类理财产品,金融监管部门应分别对待:一是银信合作类自营类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本质是委托贷款,应视同普通信贷业务,并纳入贷款的监管体系当中,也对其进行存贷比监管、资本充足率监管、贷款减值准备监管等。二是金融工具类自营类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本质是代客投资金融工具类产品,如果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且低于保本额时,应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防范风险;如果是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出于对声誉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防范,应按“理财负债”余额计提一定数量的拨备。通过拨备的管理让银行对于理财业务的开展更加谨慎。
(2)会计信息之外的监管规则改进。理财产品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合理性有待商榷。银行作为合同的制定方,试图通过免责条款的设定来保护自身的利益,但对购买者的权益造成了威胁。虽然合同上的免责虽然并不意味着法律上的免责,但让银行有恃无恐,销售不负责任的理财产品。因此,监管部门应对理财产品合同进行相应的监管。一是监管部门应对银行止损政策、客户赎回等条款介入管理,用干预的手段保障购买者的权益。针对每类理财产品,出台相应的止损办法,避免理财产品亏损过大;对于处于亏损期的理财产品,如有客户需要赎回的,应给予适当的退出机制。二是监管部门应对理财产品总体的收益率应予以监测,约束银行夸大收益率的行为。银行对于每一款理财产品均设有预计收益率,预计收益率与实际收益率之间肯定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从大样本角度来看,所有理财产品的实际加权收益率应与预计加权收益率之间相差不大。如果相差过大,则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银行有夸大收益率、隐瞒风险之嫌。三是对代售类理财产品设置准入门槛。该类产品不满足入表核算的条件,因此只能在表外进行披露。但为了防止银行不负责任的销售金融产品,金融监管部门更应该注意防范,对其所售产品设置审批制度或者准入标准,以减少社会公众的损失,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保障银行业的声誉不受影响。
参考文献:
就书的编著者而言,他们不仅大多是我本人熟悉的天津市社科界的朋友,更是在各自领域卓有建树的专家学者。专家学者撰写科普著作,是一件值得十分提倡的大好事。在近现代科技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大学问家中热衷于科学普及工作,撰写科普书籍的,有过不少。其中,让我印象很深刻的,当数美国现代行为主义心理学大师斯金纳(B. F. Skinner)。他曾经写了一本小说《沃尔顿第二》,宣扬自己的学术观点。这部小说当时成了美国的畅销书。学术研究专家撰写科普读物,可以最为科学地传播科学知识,也能反映出作者本身的功力。天津市社联组织了这么多的专家参与到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中,出版了9本科普书籍,学者们如此认真撰写科普著作,都令人赞佩。
就这套书本身而言,也让我觉得亲切。看后收益良多、打动我的心灵的,有三个方面。也可以说,这三个方面就是这套书的三个特点。
第一,这套书的选题具有广泛的社会生活针对性。为使这套系列科普图书更加符合当前科学与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与文化相互融合、协调发展态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编写组选取了法治社会建设、城市环境美化、未来城市发展、科技文化知识、家庭财产管理、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以及人们关心的社会生活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题材。这些选题本身,就从基本内容上保证了这套系列科普图书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能充分体现引领性、通俗性、时代性、针对性等特点,让广大市民更多领略科学精神的力量和科学知识的魅力,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第二,这套系列社会科学普及图书,每本书选取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内容颇为丰富精彩。
《心理疏导》一书顺应人们对心理保健与日俱增的需求,对民众生活中常见的心理问题进行了分门别类的介绍,并提供了颇具自学价值和可操作性的解决办法。该书内容丰富,适用对象广泛,涵盖青少年、大学生、工作职业、婚姻家庭、老年人,以及其他人群等六个方面,列举了不同群体中最具代表性的心理问题,很适合读者根据自己的情况有选择地阅读。
《食品安全》一书的内容不仅包括安全食品的分类与等级、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动物源食品的卫生安全、植物源食品的卫生安全、动植物中的天然有毒物质及控制、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的相关技术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消费者如何利用产品溯源选择安全食品等一些食品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也包括食品安全的社会影响及其治理、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机构及职责以及我国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消费者监督维权、公民的食品安全教育等方面知识的介绍。在广大市民特别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今天,该书内容的实用价值十分明显。
《家庭理财》一书以推广现财思想,普及科学理财方法,培养健康理财心态为主旨,对家庭理财进行了“科普性和系统性”的介绍。全书以“泛理财”思想为主线,对家庭理财的基本内容,包括储蓄理财、债券理财、股票理财、股指期货理财、房产投资理财、黄金与艺术品理财、教育投资理财、个人保险理财、纳税理财等内容的进行了全面的介绍。该书主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理财理念,针对家庭理财过程中存在的诸多误区,侧重对家庭理财的主要方法、家庭理财风险及防范等进行了探讨。并指出家庭理财的要点也在于:兼顾理财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三大原则,使理财能够长期并持续地为家庭和自己生活服务。
《网络生活》一书立足于社会各层面人群的不同需求,从认识网络、应用网络、网络文明与安全等不同角度,向社会大众介绍当前流行的“网络生活”。从内容上看,该书区别于同类书籍的重要特色在于,在如何落实网络安全,如何践行网络文明等方面均有专门章节进行介绍,积极引导社会大众在学好网络、用好网络的同时,文明上网,安全用网。
《环境美化》一书把环境美化的知识和技术融合在一起,围绕环境美化,介绍了环境审美知识和环境健康常识、传授了环境美化技术,并专门叙述了如何培养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行为。该书采用宏观微观结合、软件硬件并重的写作方法,涵盖了区域、城市、社区、建筑组团、单体建筑、居室等不同层次的环境美化问题。每一个层次则是既涉及规划、建筑、基础设施、景观等硬环境,也涉及了生态、卫生、文化等软环境。
《智慧城市》一书从城市发展和信息技术发展两个视角引出“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既有“智慧城市”缘起的分析,又有“智慧城市”理念内涵的详细介绍;既有国内外典型智慧项目和智慧城市建设案例介绍,又有未来城市发展趋势,即“智慧地球”的展望,是一本较为全面介绍“智慧城市”这个全新概念的科普书籍。
《法治社会》一书在呼唤法治、信仰法治、恪守法治的同时,通过盘点近年来的法治事件,让公众感觉到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法律的身影越来越活跃,法治的力量越来越彰显。该书在对近年来中国的法治生活进行观察的基础上精选了一些标志性的事件,分析了这些事件本身及其背后揭示的法治意义。这些内容有助于读者提高法治意识,努力做到既遵守法律又能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
《科技文化》一书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探讨了科学、技术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文化语境;分析了科学技术的文化与价值内涵问题;介绍了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关系;还分析了科学、技术与社会问题的关系,包括了科学教育问题,科技发展中的伦理和生态问题等,对科技的文化含义做了实际解读。近年来有关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有一种“人文化的转向”,《科技文化》一书对于宣传科学文化、从而实现“公众理解科学”具有现实意义。
《社会保障》一书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由来与模式、社保基金监管、社保立法和社保运作方式等方面介绍了制度的运行,并重点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保障等方面介绍了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该书把民生热点问题与权益保障相结合,针对当前与个人权益紧密相关的诸如“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深化医疗保险改革”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凸显了该书的实际应用价值。
第三,作为社会科学知识普及读物,“科学与文化”系列科普图书在写作上也特别符合知识普及的要求。虽然作者都是专门领域的研究专家,但是他们能够站在读者的角度去进行写作。例如,《心理疏导》一书语言通俗,所提供的心理自助方法切实可行,充分考虑到了读者的阅读习惯和需求。同时在文中穿插趣味阅读、心理测试等内容,增强了可读性和趣味性。《网络生活》一书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常见且最新的网上娱乐与生活的各种知识:从初级网络入门讲起,内容涵盖对网络知识的基础介绍,搜索引擎等上网冲浪知识,利用QQ、E-mail等工具进行网络通讯,博客、微博等网络社区交友,网络购物、休闲娱乐等网络时尚行为等等,给广大民众更好地利用网络进行娱乐和生活提供了可行的帮助与参考。《智慧城市》一书文笔优美,用大量的排比句和梦幻般的语言向人们描述的 “智慧城市”非常令人神往。智慧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等都是一些非常专业的信息技术术语,一般读者看来会有天然的距离感,而作者另辟蹊径,用清晰简单的图形示例把这些术语的内涵演示出来,既满足了大多数读者的阅读偏好,又不容易有理解偏差。《家庭理财》一书采用了不少家庭理财的经典案例,对理财的手段、内容、时机把握等进行了分析。书中附录对投资与理财格言、警句,家庭理财小常识,经济学小常识,家庭理财常用公式,现代主要经济(财务、会计、金融等)词汇及缩略词进行了介绍,有利于广大读者理财时使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创新
1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1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1.2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1)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2)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1.3适应变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3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
3.1分业经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3.2金融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3.3银行自身业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专业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4.1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政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政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4.2要加大理财市场的培育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
4.3要提高理财人员的整体素质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4.4要加快金融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怀筑.个人理财[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2]徐燕.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7,(1).
[3]程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9).
[4]刘建,陈建文.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1).
几天前帮友人看一部情感小说稿,几度唏嘘感喟。谈及白璧微瑕之处,我告诉友人,女主人公的初恋情人,一个极端自私懦弱的猥琐胖子,写得有些脸谱化了。友人同意我的看法,但同时透露说,全书中唯有这个人物是离原型最近的。
原以为最贴近现实的却被指失真,我感受得到友人语气中透出的挫折感。我们习惯了把爱情想象得很美好,也习惯了编织出风花雪月的故事把爱情讲得很美丽,然而当我们试图走近真实生活时,却发现内心深处的那种软弱无力。
写虚易,写实难。我告诉友人说,“真正有力量的作品,关键人物的形象应该是立体的,鲜灵活现的。你笔下的胖子已形成了自己眼中的刻板印象。你以为读者应该很明白了,可大家接受的只不过是你提供的不充分的信息。而且最大的问题可能是,你自以为已经很了解这个胖子,可事实上并没有那么深刻地认识他。”
其实理财与写作也有相通之处。各种主流的理财方式和工具,本刊均已反复讲过,然而当我们再一次拿起银行理财产品并试图进一步挖掘时,却发现离市场越近,我们的心态越战战兢兢。如果把它比作一次情感小说写作,我们应如何阐释投资者与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的“爱情”故事,如何解读“爱情”之殇中那个“极端自私懦弱的猥琐胖子”,又如何为“爱情”旅途增添亮色并走向幸福美满结局?
也许结果并不尽如人意,不过我们仍然希望展现给大家有关银行理财产品尽可能的立体与真实。
在所有的金融机构中,与我们联系最紧密和最受信赖的无疑是银行了。存贷款要到银行;交水电煤气上网费,首先想到的是银行;电子银行、银行卡、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推陈出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将银行与我们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走进银行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而银行理财产品则是各种理财工具中最受老百姓青睐的形式之一。
要理财,到银行
当代银行业的发展已有数百年历史,暂不论关于银行业起源的金匠版本说还是汇兑商版本说谁更正确,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存、贷、汇是传统商业银行的最基本业务。然而随着个人理财业务的兴起和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壮大,这种情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20世纪70年代后期,资本市场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给美国银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也为银行理财业务的发端与拓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与国内理财服务市场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2004年可以称作是中国理财产品市场元年,2月2日,光大银行首开先河,发行了内地第一款外币理财产品――阳光理财A计划;10月,光大银行推出国内首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光大阳光理财B计划,一种收益比定期储蓄利率更高的理财方式出现在人们眼前。由此,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理财业务的大幕正式拉开。在光大银行之后,招商、华夏、中信、民生、兴业等多家股份制银行纷纷跟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在稍晚时候开始推出各自的人民币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到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它的分类方法很多,最常用的基本分类即按标价货币分类和按收益类型分类,分别见图1、2。
从委托投资期限上看,银行理财产品还可分为超短期产品(1个月以内)、短期产品(1~3个月)、中期产品(3个月~1年)、长期产品(1年以上)以及开放式产品(可以每天或者在约定的日期申购、赎回)。
除了售卖自己的产品之外,依托其广布的物理网点和庞大的客户存量优势,银行理财先机尽占,基金、信托、外汇、保险、黄金等其他投资方式纷纷借道入驻,银行已俨然成为“理财产品超市”。
打招牌,安全稳健
股市跌跌不休,基市萎靡不振,楼市扑朔迷离,金市前景难料,艺术品市场泡沫再起……与此相对应的,却是CPI的持续高位运行,这让许多持资待投的人备受煎熬。但如果你在街头找一位大妈来问,大妈可能告诉你:愁什么愁,买银行理财产品呀。
老百姓为什么如此信赖银行理财产品?在存贷款业务占绝对主导的时代,银行最大的特征是具有极高的信用形式,银行信用往往与国家信用联系在一起,因此安全可靠,值得信赖。银行理财业务则从存贷款业务脱胎而来,安全稳健是其主流产品的主要特征。
设计初衷追求稳健
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初衷是风险收益水平界定于定期存款与股票之间的多样化投融资工具,即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比股票低,收益比同期限同币种的定期存款高。
保证收益类产品是最符合这个设计初衷的产品,它的预期最高收益水平的设置有两个基本参考指标:同期限同币种的定存利率水平和同期的物价水平。如图3所示,2011~2012年一季度,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大约超越同期限、同币种定存利率0.3~1.1个百分点;从时间上约滞后CPI指标6个月,并且随着近期通胀水平的降低,去年年底以来已经超过了同期CPI。
通过设立门槛以隔离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本质上是金融投资产品,并不是储蓄存款。是投资就必然有风险,理财产品购买者不但要承担产品风险,还要承担“买者自负”的风险。即使是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这与银行传统的储蓄业务有着本质的区别。
为了加强风险匹配能力,银行理财产品通常设定了不同级别的准入门槛。2011年10月9日,银监会正式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将理财产品的风险分级与销售直接挂钩。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
固定收益产品中表现较佳
目前国内可以投资的固定收益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基金、货币基金、分级基金A端、投连险固定收益类和类债券股票等。从下表可以看出,2008~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仅次于一级债基,风险波动状况仅次于货币性投连险和货币基金,在固定收益产品中综合表现更佳。
看产品,风险也有大差异
收益率高于定期存款,总体风险水平不高,流动性也不错,这是许多人爱死了银行理财产品的理由。但银行理财产品众多,在差异中带来了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可能放大了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绝不是俯首可摘的牡丹,也可能是长了刺的玫瑰,这几年出现的“零收益门”、“负收益门”就是明显的警示。
保证收益类产品:定期存款的良好替代
无论投资结果如何,到期银行均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及固定收益。投资者购买了这类产品,就意味着与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到期还本付息的理财合同,并以存款的形式将资金交由银行运营,银行在固定期限里,将募集资金集中并开展投资活动。由于产品投资于协议存款、商业票据等特定领域,且客户没有提前赎回权(但银行有),使得产品有封闭操作的便利,有助于提高产品收益。
图3已表明,保证收益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大约超越同期限、同币种定存利率0.3~1.1个百分点。想必有不少投资者会问:有了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还要定期存款做什么?其实,这个收益的取得是以一定的流动性丧失(客户没有提前赎回权)和风险的增加(银行提前赎回的风险和利率风险等)为代价的。
此类产品适合手中持有大笔现金、对本外币理财产品不甚了解但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取保守收益的投资者。
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有保证地追求浮动收益
是指产品到期后,向投资者保证本金安全,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担的一类银行理财产品。这类产品在保证本金的基础上争取更高的浮动收益,投资者在存款的基础上,向银行出售了普通期权、互换期权或奇异期权,因此得到普通存款和期权收益的总收益。
收益通常有3种情况:零收益、达到预期收益率以及零至预期收益率水平中间的收益。目前市场上还出现一些保证最低收益率的产品,即产品到期后,最差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获得最低收益率。一般情况下,最低收益率为活期储蓄利率,目前的情况为0.50%。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的“保证本金安全”,仅是针对于持有到期或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而言,如果客户提前赎回,则本金可能发生损失。另外,如果是外币产品,该类产品也不保证兑换成人民币后的本金安全。一般认为,银行在此类产品中,不仅扮演了资金管理人的角色,而且扮演了担保人的角色――以保证担保的形式为投资者担保投资的本金安全。
此类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水平均略高于保证收益类产品,流动性也略强(可赎回),较多受到经常持有大笔流动资金同时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取稳健收益的投资者青睐,如中小企业主等。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需要一定风险承受能力
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收益水平向投资者支付收益,并不保证投资的收益和本金安全的一类银行理财产品。目前市场上出现了部分保本的理财产品,比如90%保本,这类产品到期后最差的表现为投资者只能获得初始投资额90%的本金。
【关键词】银行理财;风险控制;监管体制
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理财产品成为了企业融资和居民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其2007年规模仅为8190亿元,在2008年已急剧攀升到3.7万亿元,完成了翻倍的增长。截至2012年底,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已达7.6万亿元,已高于我国流通中现金的总额,相当于同期我国存款总量(91.95万亿元)的8.3%。但是,这样的增长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如何认识这些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已经成为了一个紧迫的命题。
一、理财产品风险来源的理论分析
理财产品除了常见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之外,机构采用不适宜的运作模式和缺乏相应的内控制度会导致理财产品出现“内部风险”。而同样,不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则也会导致“外部风险”的出现,这两种风险使得产品创新缺乏必要的约束,造成监管真空,影响着理财市场的稳健发展。
(一)理财产品的内部风险分析
1.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风险
资金池-资产池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以债券、票据、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信托融资计划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产品,持续性的募集资金,通过动态管理模式保持资金来源和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模式。其特点是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也就是在资金形成较大的规模效应后,通过灵活的流动性管理对资金进行期限错配,实现盈利,提高资产管理的主动性。而我国现今采用这种模式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和规模占比达到90%,为我国投资者创造了巨大的收益财富。但是,“资金池”模式运作的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一个“庞氏骗局”,从而造成银行风险。首先,在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确实存在一些短借长投的资金错配现象。我国大部分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足一年,一般只有数月甚至数日,当一些短期融资被投入到长期项目,一旦面临资金周转问题,有些银行就会通过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来偿还到期产品。如果资金链断裂,流动性风险敞口就会暴露出来。其次,期限错配还可能会造成银行的亏损风险。比如许多银行会选择在年底突击发行一些债券型理财产品吸引存款以满足存贷比考核,但是由于这些理财产品的存续期明显短于中长期高收益债券的存续期,从而造成期限错配。当理财产品到期,发生大批赎回债券套现,则会造成债券价格下跌,引发价差损失。尽管银行方面会事先安排以约定价格回购债券,确保理财产品收益符合预期,但是由于各家银行的议价能力和对冲价差损失和利率损失的能力不同,亦有可能由银行用自有资金来承担部分亏损。第三,这种“资金池-资产的运作模式,信息透明度低,资金投向模糊,投资者难以获得关于理财产品投资标的的具体情况和盈亏状况信息。因为一部分理财产品资金做不到与投资项目的一一对应,所以资产本身的风险在投资人和筹资人之间很难界定清楚,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可能需要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保本型产品的收益。而且产品无法分账管理,实现单独的成本收益核算,也就难以检验产品设计的合理性或缺陷,不利于银行资产管理能力的提高和经验的积累。
2.理财产品的管理风险
除了以上所说的银行理财运作模式造成的风险之外,理财产品本身设计也存在诸多缺陷,同样会引发投资风险。
首先,产品投资标的投向过于集中,导致风险分散效应不足。在同业竞争异常激烈的大背景下,各家银行纷纷推出了大量高收益的产品吸引客户。一般的标准债权资产显然不能满足这些产品对收益率的要求,所以银行被迫持有大量高风险,流动性较低,而名义收益率较高的非标债权资产,特别是信托贷款。以中信银行的非标债权资产超标问题为例。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中信银行持有非标准化债权类产品规模为1515亿元,占其整个理财产品总规模的64%。这样的理财资产布局会导致风险积聚,违背了理财业务对安全性的要求。一旦银行对这些项目的风险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银行可能会出现重大亏损,对银行资金、信誉都造成极大的压力。
第二,银行的定价机制受制于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价能力仍有待提高。如今,我国银行缺乏对衍生品的设计和定价能力,一般依赖于外购的交易系统,在交易复杂产品时需向外资银行询价,丧失定价权,其中蕴含极大的风险,同时易使产品同质化[1]。而且我国的基准利率仍旧没有最终实现市场化,无法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风险估值。当缺乏市场机制作用下产生的基准利率,如伦敦市场的LIBOR和香港市场的HIBOR,银行就无法形成和完善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不同产品的风险溢价的定价体系,产生风险和收益错配的风险。
第三,我国金融机构在QDII业务方面的经验不足,人才缺乏,技术仍很不成熟,这样使得中资银行容易出现管理风险,对投资者造成损失。中资银行系QDII已经出航7年,大部分仍在亏损,其中招商银行发行的海外寻宝系列之招引商品指数投资理财组合理财计划亏损最大达32%。归根到底,是三个原因造成的:(1)从业人员本身没有足够的国际资产管理经验和技术。无法正确判断国际经济形势,也无法根据形势变化灵活做出资产布局调整,进行有效的风险对冲。(2)产品设计单一。很多银行QDII都是100%单一挂钩境外公募型股票基金,无法对投资工具进行甄别筛选,并设计出均衡的投资组合,缺乏产品管理主动性。(3)受限于自身国际化水平,对国际市场的规则缺乏了解,没有话语权。相比之下,外资银行在人才培养机制,与其他资产管理专业机构合作深度,网点分布以及产品设计经验方面优势明显,能为客户提供全面深入及时的QDII理财建议。以渣打银行为例,纵观2012年全年到期的银行理财红榜,渣打银行的两款QDII产品居于前两名,最高一款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为27%,收益最低一款产品实际收益率为18%。这些都是与外资银行丰富的产品设计和管理能力密切相关的。
3.银行理财的影子银行风险
“影子银行”是通过银行贷款证券化进行信用无限扩张的一种方式。对欧美来说,主要是围绕证券化推动的金融创新工具,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影子银行却与理财产品联系最为紧密。根据央行的一份内部报告显示,我国的影子银行统计体系囊括商业银行表外理财,证券公司集合理财,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证券投资基金等[2]。尽管我国尚未有官方的影子银行规模统计数据,但是根据社会普遍估计,我国的影子银行规模大致在20万亿-30万亿的区间范围内,接近我国GDP的50%,已经成为金融系统中不可忽视的力量。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和信托贷款,股权投资,定向资产管理等银信,银证合作渠道的联接,将银行资金从表内转移到表外,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放贷行为,帮助银行规避存贷比,资本充足率和存款准备金等监管约束和限制。
这样的行为,从整体上,增加了金融系统性风险。一方面,影子银行改变了金融体系的融资结构。根据资料显示,我国银行新增信贷在社会总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不断下降,从2002年的92%下降至2012年11月的54.75%,下降了近37.25%。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实现了投资者和融资者的对接,将金融体系的内部风险通过理财产品更大比例的传导给了广大的投融资者,加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敏感性。另一方面,理财产品一般都投向与银行有业务联系的项目中,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将表内的风险分散出去之后,却又通过银行的担保,信用增级或贷款担保等业务,使得风险又重新回到了表内。导致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风险隔离墙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具体来说,当信托和券商沦为银行理财业务的通道,就已经妨碍了这些行业的正常和稳健发展。以银信合作为例,银行常用的一种手法便是通过“双买断”,即即期买断远期回购的协议,使出让方将信贷资产转出资产项下,同时受让方也因为回购协议的存在,不将该笔信贷放入自己的资产项下,从而使得信贷资产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上“失踪”,达到将信贷资产转移至表外,规避信贷规模限制的目的,使央行流动性管理失效,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造成巨大威胁。第二种形式是银行之间互相购买对方的理财产品,实现“对敲”。这种模式的运作主要是依靠信托公司从A银行里购买信贷资产然后打包成信托计划再卖给B银行,从而B银行便持有了A银行信贷资产为标的的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B银行亦可以进行反向操作。这实质上也是一种把信贷资产从表内转出表外的操作,通过交叉持有对方银行的信贷资产,反而增强了银行间的联系,进一步扩大了风险。而且还容易产生另一种风险,即信用风险[3]。在实际操作中,买入方很难对贷款做到逐笔的严格审查,看重的还是交易对手的信誉,但是这并不能作为风险防范的措施。一旦资产包里的信贷资产出现不良状况,买入方难免会遭遇损失。而且,交易可能涉及多方银行和信托公司,使得交易更加复杂化,风险界定,计量和监测都会成为很大的难题。信托公司在其中都只充当业务通道,收取低廉的牌照费,并没有提高信托行业自身技术水平,不利于行业发展。
(二)理财产品的外部风险
1.分业监管体系导致监管失位,缺位
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监管体系,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政府机构集中监管、交易所一线监管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自律监管组成监管体系。这样的监管体系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能够有效控制各自监管对象的风险。但是随着我国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快,现行的分业监管制度已经难以应付如今的局面。像理财产品这样的结构型产品,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领域,其监管难度大大增加,很容易造成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的出现。另外,我国监管部门间主要的协调机制是“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一行三会”列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这样的沟通协调机制,往往无法及时发现风险并风险提示,产生的决议也多停留在总结经验和教训上,对即时出现的问题无法快速的产生解决方案,最终易造成监管的滞后性。
2.债券评级虚假,产品风险提示的功能减弱甚至丧失
债券型理财产品,风险低,且具备不错的收益,广受一些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欢迎。特别在月末或者年末,银行为了满足存贷比考核,通常会发行类似产品来高息揽存。而该类理财产品为了吸引客户和方便销售往往要求投资的债券具备良好的信用评级,所以很多债券评级机构看到债券市场投资需求旺盛,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包括调高公司偿债能力或增加抵押物估值等)将一些A级别,A+级别或AA-级别的债券提高到AA级别,满足银行理财产品债券投资标的的信用评级要求[4]。截止的2012年9月末,共有150余家债券发行人评级被上调,城投类发行人评级上调最多,高达42家,且还没有一家城投被降级。这些周期性行业能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地方融资平台险象环生,以及面临国家种种产业政策限制的情况下逆势上涨,评级结果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中债估值存在明显差距,缺乏评级调整的有力依据,其真实性、合理性和可靠性不得不令人怀疑,失去了风险评估的功能,造成市场混乱。
二、风险控制现状
2009年,在国家信贷规模管制下,部分银行为了突破国家限制,盲目增加了大量信贷资产类的理财产品,通过信托和券商等渠道发放贷款,市场投机心理也随之大增,风险暴露,危害到了银行业的经营安全。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部门密集地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市场进行规范和限制,以期市场能回到健康有序发展的方向上来。
(一)对客户进行细分,设置不同的业务准入门槛
鉴于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监管部门从投资范围和产品认购起点等角度出发,引导商业银行调整理财业务定位,加大客户细分力度,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5]。
2009年7月6日,银监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银监发[2009]65号文”)其中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应科学合理地进行客户分类,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其相适应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应将理财客户划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并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标明所适合的客户类别;仅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得向无投资经验客户销售。”这一划分可以引导银行改善自身的客户结构。通过设置投资门槛,阻拦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客户盲目投资,然后加速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来满足风险承受能力较高,投资经验丰富的高端客户的需求。
除此之外,在特定投资标的的准入门槛方面,2009年12月,银监会又再次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银监发[2009]111号文)第六条针对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的投资者推出了更细致的投资准入门槛。银信合作产品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或具备权益类特征的金融产品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应执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具体见图三。毕竟权益类的产品投资期限长,特别在股市低迷,IPO受限,市场资金流动性紧缺的环境下,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必须加以规范限制,避免过度投机,加大市场的波动性。
(二)限制理财产品投资标的种类
各银行为了在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往往不得不将投资标的瞄准更高风险的金融工具,比如高收益债,信托贷款和未上市企业的股权等。为了限制银行理财资金过度集中于高风险的投资品种,银监会在多个文件对投资范围作出了限定[6]。比如在65号文中就规定,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标的市场公开评级应在投资级以上;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上述规定的出台,明确的界定了产品设计的安全边界,有利于银行加强自身的风险控制管理,减少风险的积聚,促进理财产品回归稳健的道路。
(三)加强对信贷类理财产品的管制,控制表内风险表外化
信贷类理财产品是近几年银监会重点打击控制的业务之一,银监会对于信贷类理财产品的调控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信贷资产的来源;信贷资产的真实转让;信贷资产的信息披露;信贷资产的质量。运用提高该类理财产品业务成本,沟通成本的方法对该类理财产品进行限制。
首先,银监会严禁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理财产品受让本行的信贷资产,如在111号文第五条中就明确提到“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堵塞了银行以此种方法将贷款资产移除表外的路径。
其次,银监会要求严格履行信贷资产的转让手续,实现风险,会计文件,从属权利的对接。比如,在111号文件第四条中就提出“商业银行应在向信托公司出售信贷资产、票据资产等资产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产的全套原始权利证明文件或者加盖商业银行有效印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移交给信托公司,并在此基础上办理抵押品权属的重新确认和让渡。如移交复印件的,商业银行须确保上述资产全套原始权利证明文件的真实与完整,如遇信托公司确须提供原始权利证明文件的,商业银行有义务及时提供。信托公司应接收商业银行移交的上述文件材料并妥善保管。”对信贷资产真实转移做出了手续上的明确规定。在113号文件中第六条也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相应的担保物权应通过法律手续予以明确,防止原有的担保物权落空。”进而督促信贷资产从属权利的转让,如股票质押、应收账款的质押的抵押权变更手续。加大了银行和信托之间转让信贷资产的成本,压缩该类通道业务的利润空间。从风险真实转移和会计程序的角度出发,明确了信贷资产受让方和出让方应履行的法律手续和义务。
第三,针对信贷类理财产品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回购协议,致使信贷资产从交易双方或三方资产负债表中“消失”的现象,银监会也做了重点的说明和限制。比如,在113号文件第四条作出过说明“禁止资产的非真实转移,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转出方自身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禁止资产转让双方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协议等方式规避监管。”该条例对银信合作,银证合作等通道业务中暗含三方,四方的协议进行了围堵,大大提高了违规的成本,但具体的效果,还在于政策的执行力度和行业的自律性。
最后,注重信贷资产转让后管理。以往信贷资产转让后,经常会陷入管理权责不清的境地。转出方认为信贷资产已经转出,无需负管理责任。信托公司认为自身只是作为“通道”存在,不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监测,过分依赖银行的评估。受让方往往又因为回购协议的存在,而忽略对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所以在11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应严格遵守资产转让真实性原则。转出方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完全转移给转入方后,方可将信贷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转入方应同时将信贷资产作为自己的表内资产进行管理;转出方和转入方应做到衔接一致,相关风险承担在任何时点上均不得落空,转入方应按相应权重计算风险资产,计提必要的风险拨备。加强了信贷资产转出后的管理责任,明确了风险管理的委托关系。
(四)加强对非标债权资产理财产品的管理
2013年,银监会推出《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俗称,8号文件),对未在银行间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顿。
第一,银监会要求提高产品运行的透明度,规范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在八号文件第二条提到“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这样的政策有利于各个产品进行独立的风险测试,便于风险控制和监管。对通知印发前不合规的产品追加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带有一定的惩罚性,通过加大新增该类产品的运营成本,督促银行进行业务转型。
第二,细化了银行风险提示的内容和义务。在八号文件第三条提到“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透明度,和保证投资者合理的知情权,有效防止投资标的在盈利,理财产品却在亏损,银行拒绝或无法提供相应解释说明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也降低了银行模糊理财产品投向,利用风险溢价错配,滥设产品的几率。
三、经验借鉴
近几年,我国正处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过渡期,以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工具,正在逐步打破行业间的隔阂,加速金融资源的整合和业务的交叉合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自由化、全球化所带来的风险也在不断积聚,给我国的金融体系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7]。我们可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在这些方面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各种解决方案的优势和弊端,最终选择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
(一)国际宏观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显而易见,分业监管的体制已经无法适应如今的形势,一方面是理财产品创新不断冲击旧有的监管体制,导致监控效果的下降;另一方面,现有的监管体制也限制了理财产品创新的活力,约束了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成熟。所以,我们要积极借鉴国外监管体制的有益经验,努力推动我国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市场发展相适应[8]。
1.美国的多方监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现行的监管体制,实质上是在原有分业监管的前提下加强了各个金融机构的协调和综合,是机构型和功能型监管模式的混合体。从机构监管角度上来看,美国采用的是“双线多头”的金融监管模式。“双线”即指监管中有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条主线。“多头”是指有多个机构共同履行监管职责。从功能监管的角度上来看,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联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ETC)和州保险监管署都是功能监管者,它们的主要职责是对市场和产品进行监管而非是对产品或市场的使用者监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美国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混业经营采用的是伞形监管。由美联储居于“伞顶”作为基本监管者,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人主体进行监管,对金控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稳健经营做出全面评价。金融控股公司的其他子公司则仍沿用分业监管模式。
笔者认为,美国的多重监管模式有着其他模式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1)可以充分发挥机构间的竞争优势。监管机构间因为存在竞争压力,推动各机构提高效率和业务水平,增加企业造假成本和贿赂成本,降低监管机构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2)美国的监管制度实质上是混业监管和分业监管的混合体。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针对性,对不同市场的机构和产品之间的差别有清晰的认识,比如SEC和CETC各有分工。另一方面通过伞形监管,由美联储牵头,可以有效协调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统一各机构的监管标准,政策和文件手续,向所有机构提供详尽的数据库,通过信息共享降低信息成本,也可以检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但是,在次贷危机以后,美国这种模式的缺点也被无限放大。①只注重对微观风险的监管,而忽略了宏观式的监管,未能察觉系统性风险的发生。②重复监管提高了监管的准确性却造成了监管的低效率和高成本。③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机构之间的竞争逐渐大于合作,博弈成本增加。对于某些产品存在监管权责不明,而对于另一些产品又出现了监管空白。
2.次贷危机后英国“准双峰模式”监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针对次贷危机出现的问题,在2011年6月16日英国政府正式了包括《2012年金融服务法草案》在内的题为《金融监管新方法:改革蓝图》的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全面阐述了改革设想。在该《白皮书》中,明确提到废除三方监管体制(英格兰银行,金融服务局和财政局),重新确立“准双峰”模式。具体来说,英格兰银行下新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FPC),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机构,负责监控和应对系统风险;“双峰”分别指新设的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PRA),作为英格兰银行的子公司,负责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和新设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促进金融市场竞争,并保护消费者(见图1)。
这种模式下,首先是强化了宏观审慎监管的监控原则和目标,FPC成为一个位于监管框架顶峰的机构,负责识别,评估,监控全系统内的风险积累情况,可以对PRA和FCA发出指示,帮助英格兰银行维护和增强金融系统稳定性。其次是以法律的形式加强了各监管机构之间法定协调职责,要求其签订正式的监管备忘录并定期更新。备忘录中的条款将对机构产生法律约束力,成为政府和议会问责的工具之一。
这种新的模式相比以前的监管模式具有很多新的特点。对中国监管体系的改革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一方面,宏观审慎监管采用跨部门委员会的形式。FPC在人员组成上包括英格兰银行,FCA和财政部的相关负责人和代表,这种跨部门委员会的形式,能够全面的反映宏观和微观监管部门的需求和立场,为政策的制定和统一提供必要的资源。
另一方面,前瞻性和主动式的监管。我国现有的监管体系往往是事后监管。总是当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出台文件,要求金融机构改进或作出处罚。但在英国新模式下,PRA将大量采用前瞻性分析,通过识别企业内部的弱点,并在适当的时候主动干预,要求企业处理这些弱点,实现动态监管。
(二)国际微观定价方法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的理财市场发展要远早于中国,在产品定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相对成熟的技术。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方法称为风险预算[9],即理财客户首先明确自身可承受的风险水平,银行再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收益率报价。比如客户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银行就只为该类型客户提供保本型产品;如果客户可以承受本金10%的损失,银行就根据10%的最大损失率为其设计产品组合,并匹配相应的收益率。在此前提下,如果客户理财亏损在10%之内,责任则有客户自身承担;如果亏损额超过10%,银行则承受部分的风险。另一方面,银行也可以约定利润分成比例。比如银行可与客户约定,客户收益率在10%以内所有收益归客户所有,超过10%的部分,则归银行所有。或者把理财收益作为一个整体,按比例在银行和客户之间分成。按风险预算定价方法明确了银行和客户的责任和权益,一方面减轻了银行片面追求高收益率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银行的利润来自于客户的收益,这样的共同利益机制有利于提高银行在资产管理的过程中的谨慎性和积极性,推动银行理财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能够根据不同投资标的,以及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进行差别定价,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具备合理收益预期的产品。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新的监管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
尽管我国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实现混业经营,但是在这样的过渡时期,监管部门要未雨绸缪,从制度、法制、组织结构三个角度为防止系统性风险,产品创新和提高监管效率做好准备。笔者认为,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改革:
1.参考英美经验,对监管的组织结构进行试点改革,再逐步推广。组成一个跨部门的合作委员会,成员由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选出代表参加,对理财产品进行跨市场,跨产品,跨机构的专职监管。尽可能兼顾宏观审慎监管目标,降低协调成本,促使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实现信息的共享,相互启发。通过不断的经验积累,有利于改进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培养出一批适应新监管体制的人才以及开发出一套监管信息传输系统,实现监管的网络化,科学化。当试点获得成功时,便可逐步推广到整个监管系统中,进行监管体制的改革。
2.尽快对理财产品进行专门立法。加速产品法律关系的认定,明确风险划分和收益分成,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审查,出台,以及监管部门后续的干预调整提供法律依据,强化对银行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管理失位,失误的处罚力度。
(二)整顿评级行业,注重风险提示能力建设
由于通过科学计算得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产品评级,能够有效帮助投资者评估产品风险,进行投资分析和决策,也便于监管机构对相关机构和市场的运行状况有更清晰的了解,对管理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有着重要作用。所以如何规范评级机构执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实现评级流程的透明化,保证评级结果客观,独立,公正是下一步政策出台的重要落脚点。监管方要从信用评级机构利益独立性,过程规范性,从业人员的专业性等方面入手,对评级机构进行整顿。
我国监管机构可以从几个角度入手进行改革:
1.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的信息披露。(1)评级机构需要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布评级数据来源、信用评级方法、评级模型以及其他关键的具体说明信息。(2)没有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证明评级信息来源和评级技术科学合格,信用评级机构不得对外评级结果。(3)信用评级机构应该向公众公布信用评级机构经营的历史业绩数据。
2.加强监管立法和制度建设,统一监管标准。现在我国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管理正出于“三无”状态,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缺乏完善的评级业务认可和评价制度,缺乏惩罚退出机制。各监管部门应该相互协调,尽快推出一套统一的监管指导文件,统一监管标准。借鉴国际经验,引入评级机构评价体系,对评级机构的业务水平做出公正客观的审核,并将结果向公众公布。对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信息的执业人员和机构进行处罚,严格实施问责制。完善退出机制,对恶意欺诈的行为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厉处罚,从严执法。
(三)加强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在产品运行过程中,内部风险控制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外部约束机制的发展只是起到了监管的辅助作用[10]。首先,银行应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提高银行内控的专业化水平,实现垂直化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对银行理财产品内控的所有环节,包括决策控制,授权管理,操作控制,执行保障,监控预警,内部稽核进行统筹规划,对各环节的流程安排,考核指标制定,人员配置,组织结构,风险点评估等做出统一规定。其次、对于银行内控中经常出现的操作风险,比如银行职员违规代销产品,窃取客户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要重点监控。采用不定期现场核查,控制分行业务权限,加强资金核查,实施严格的问责制度等多种方式进行管理,重视客户的风险测评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纠正,整改,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同时要努力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理财经理的风险意识。这方面可以参考外资银行的做法。以渣打银行为例,理财客户经理每销售一款新产品之前都要参加银行内部考试,确保理财客户经理对产品的内容和风险有清晰的认识,降低操作风险的可能性。第三、银行要把国家政策和外部金融监管规定与内控制度有效结合,保证各项政策规定落实贯彻到基层。银行要根据金融形势的变化以及国家政策的调整,不断完善自身的内控评价体系,明确各层的职责要求,做好一线操作合规,二线监控复核,三线再监督和评价的内控机制,保证政策贯彻到位。
参考文献
[1]孙建坤,曹桂山,卢博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定价分析[J].银行家,2012(4):99-102
[2]张佳坚.浅析中国影子银行[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1):46-47.
[3]巴曙松,尹煜.金融衍生品的国际监管改革及其借鉴[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6):6-13.
[4]陈植.银行理财产品井喷 利率市场化重估债券信托收益率[N].21世纪经济报道,2013-1-4.
[5]杨飞.优势产品价值凸显监管新规影响颇深[J].中国城市金融,2009(9):50-53.
[6]张龙清,孙碧.监管新规下的银行理财业务:影响与发展[J].新金融,2010(3):33-35.
[7]巴曙松.金融危机下的全球金融监管走向及展望[J].西南金融,2009(10):11-14.
[8]汪涛,郭宁.金融衍生品监管模式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J].商场现代化,2008(25):373-374.
1.花时间、赔精力,逛遍全城所有零售珠宝店,累得死去活来,挑得头昏眼花;
2.相中香港市场略低的金价,耐心等候自己或同事或朋友赴港出差的好时机;
3.浏览网上商场,货比三百家,拍下最满意的,几天后快递送货上门――网上购物,有风险,也有惊喜;
4.参加珠宝拍卖会,做足功课,该出手时就出手,拿下性价比超高的拍品,刺激好玩又赚足实惠。
各项选择见仁见智,但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拍卖这个似乎很遥远的概念已经渐渐开始在我们的生活中出没。独特的交易方式、变幻莫测的拍品、出乎预料的结果,使越来越多的人被拍卖的神奇所吸引,而买进卖出间产生的差价,让拍卖不仅是精彩好玩的游戏,更成为备受青睐的理财新途径。
想要玩转拍卖,首先要学习几个关键词
1.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
亦称“英格兰式拍卖”或“低估价拍卖”,常用于珠宝、古董等收藏品的拍卖。拍卖前提是有多个买家竞争。拍卖流程是拍卖师叫出底价,买家们在此基础上增价,谁出价最高拍卖品就归谁。
减价拍卖:
亦称“荷兰式拍卖”,常用于鲜花等有保质期产品的拍卖,得名于荷兰繁荣的郁金香生意。拍卖前提是没有买家。于是拍卖师自己降价,买家们竞争时间,谁先要,拍卖品就归谁。
有底价拍卖:
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双方经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合同形式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也叫保留价),在拍卖时,若竞买人所出的最高竞价达不到底价则拍卖不能成交。
无底价拍卖:
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并不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在拍卖时只要产生最高应价,拍卖即可成交。
密封递价拍卖:
又称投标拍卖。是指由拍卖人事先公布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然后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公开开启,经比较后选择出价最高者成交。
2.佣金
拍卖不是免费游戏,但不管你是想买进还是卖出,你都可以与拍卖行约定佣金的比例。如果未作约定,拍卖成交后,拍卖行可以向你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艺术品项目中可以向你收取相当于拍卖成交10%的佣金以及图录费、保险费等费用。但如果拍卖未成交,拍卖行仍然可以向你收取一定的拍卖支出合理费用。
3.流拍
并非每一次拍卖都能功德圆满。有时在拍卖活动中,买卖双方最后未达成协议,从而使得拍卖无法成功进行,拍品未能拍出,这种现象业内称之为“流拍”。
入门级 从网购开始拍卖路
Eva 公司行政 27岁
一直以打造时尚达人形象为己任的Eva,网上购物的流程当然玩得顺溜。如今的网上购物几乎能买到你想要的一切,内衣、首饰、烤鸭、话剧门票,甚至少林寺武功秘籍。很多卖家为了积攒信用和人气,会以拍卖的形式售卖一些商品,薄利多销甚至赔本赚吆喝都是有可能发生的。Eva蜗居中琳琅满目的小什物大多为网购所得,平均入手价为市场价的70%,省钱是一方面,更让她迷恋的是和其他买家一起等候在网上相互竞拍的刺激,在那个时候拍卖的是什么东西已经不重要了,享受的就是那种耐心和技巧的较量。
《Grace》建议:
参加网上拍卖,除了要鉴别卖家信用的真伪、评估拍品的质量、坚持用支付宝这三个必需事项以外,还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确定心理承受最高价位,不要为了享受拍卖刺激而盲目追拍。二是善于利用系统自动出价功能,它会帮你省心地及时加价,这个智能工具是为你网购省钱的好方法,当然这样做会削弱很多竞拍过程的乐趣。
晋升级 拍卖会拍出的有房族
沫沫 银行职员 29岁
沫沫第一次见识拍卖会是在三年前的夏天。那时她刚跳槽,从自己租的公寓到新公司得坐一个半小时的地铁,但租期还有两个月才到期。偏偏这时洗衣机又坏了,没有洗衣机的日子简直不能过,买新的吧,又觉得搬家时懒得折腾。这时恰逢小区举行周末民品拍卖会,沫沫抱着猎奇的心态去凑凑热闹,不料拍卖现场却是出乎意料地火爆,槌起槌落间,竞拍声此起彼伏,第一次举牌的沫沫也胜利以六百大洋拍得一台八成新的全自动洗衣机,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但两个月后,沫沫并未马上搬家,因为她再次胜利地拍下了一辆二手车。报纸上刊登了一则二手车拍卖会的公告,沫沫梦想成为有车一族已久,加之洗衣机事件的成功让她深深感受到“拍卖”带来的惊喜,于是她兴致勃勃地交了保证金走进了拍卖场。拍卖场上的好车不少,可囊中羞涩的沫沫没敢下手。直到拍卖会接近尾声,一辆满是灰尘、看似破旧的捷达车让她大为振奋。这辆车车况不错,起拍价2.8万元,却无人问津。沫沫鼓起勇气举起竞价牌,结果以起拍价将车开回了家。去车行给车洗了个澡,换掉烂玻璃,再加了些内饰,看上去就像模像样了。半年后,沫沫决定搬家,她把这辆捷达开到二手车市场,没想一周之内就找到新买家,以4.2万元轻松成交,扣除佣金等各种费用,净赚1万余元。
从此沫沫便成为各家拍卖行的常客,据她透露,迄今为止已经收益逾20万。就连今年结婚的新房,也是她在拍卖会上淘的金――用她的话来讲,“划算得要命”。
《Grace》建议:
参加拍卖会,首先要了解详情切忌冲动。要知道,拍卖品一般不提供“三包”、维修、调换等服务。像珠宝、名表等高档物品也不保真,这无疑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因此一定要利用拍卖前两至三天的预展时间做好“功课”,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设定自己的最高心理价位。其次,在拍卖现场一定要冷静。特别是要按照事先制定的拍卖价格投标,一旦价格超过不要头脑过热,同时在拍卖价格接近你的预期价格时,可临时调整加价幅度,使对手措手不及。 此外,还要仔细计算买家佣金。在拍卖之前,一定要向拍卖行咨询相关的佣金标准,并在制订拍卖策略的时候,将这些费用一起算上。若是拍卖房产,除了要支付常规佣金,还有可能要承担房屋的空置管理费用、首期维修基金以及进户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这些额外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骨灰级 拍卖艺术优雅赚钱
Hattie 外企行政经理 33岁
Hattie与拍卖缘起于两年前的一次无意拍卖。那一次是好朋友的拍卖行刚开业,她纯粹是去捧场,顺手将家中一只不知道被束之高阁了多少年的旧花瓶带了去,不料花瓶一亮相便引起轰动,那竟是清朝乾隆年间的官窑粉彩花瓶,最后18万的成交价把她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但不久以后,她又听闻那只花瓶身价翻了番,再次被震撼之后,她开始把目光投向了艺术品拍卖市场。
和传统的艺术品投资者不同,Hattie并非出身收藏世家,也非学艺术的行内人,她的工作与艺术无关,她的目标就是投资然后盈利。经过了解,她发现古玩和家具类艺术品大多价格不菲,假货也多,如果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眼力很难应付得来,于是把目标集中在门槛较低、更适合菜鸟下手的现当代字画上。明确了方向,Hattie开始收集各大现当代艺术主题拍卖会的信息,耐心寻觅目标。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去上海出差时参加的一次拍卖预展会上,她一眼就相中了张大千的一幅山水画。于是她马上请了一位圈内朋友来帮自己“掌眼”,以求稳妥。朋友告诉她,这是张大千作品中较为难得的“没骨山水”,市面少见,属稀缺品种。在随后的拍卖会上,Hattie以12万的成交价购入,一年之后,她又将这幅画放到拍卖行拍卖,拍卖行定价50万,但最终成交价为83万。
当然这样的神话很难天天发生,但已混成半个行家的Hattie认为,现当代字画收藏市场大,接盘人多,容易转手和变现,收益也较稳定,平均年增长率能够保持在20%―40%之间。凭借着胆大心细下手狠的拍卖风格,两年来Hattie在拍卖场中赚得的收益,已让她跻身年收入上百万的新贵阶层。
《Grace》建议:
对新人而言,参加艺术品拍卖会比普通民品拍卖会的门槛高出许多。首先要知己知彼,充分了解这个行业的现状,在短时间内补充较完整的专业知识,才可能百战不殆,比如,你需要全面了解你打算下手的拍品背后的艺术家,他的艺术素养、艺术成就、艺术地位,他还会有怎样的上升潜力等等,他的上升潜力在很大程度上也相当于其作品价值的上升潜力。其次,尽量选择规模大、知名度高、信誉好的拍卖行,相对而言,这里的拍品质量更有保障。第三,多请教行内高手为你“掌眼”,就是辨真伪,或是跟着他们的投资脚步走,只要人家赚钱,你就也会赚。另外,不是每一次投资艺术品都能中大奖,摆正心态,等候上帝垂青。
推荐阅读
《拍卖:理论与实践》
作者: (英)柯伦柏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柯伦柏以在拍卖理论方面的卓著成就和主持设计英国“3G”拍卖方案而享誉世界,他在这本书中除了介绍拍卖理论之外,还讨论了它如何成为帮助我们理解经济学的重要工具。他提供了一个拍卖的非技术性介绍,并强调其实际应用。他还说明了拍卖在处理看上去与之无关的问题,如在产业竞争不同形式的强度、诉讼成本、甚至股票交易和金融危机等方面具有惊人的解释力。本书写作方式迷人,风格独特,使得拍卖不仅对经济学的学生非常有吸引力,而且会使任何对拍卖以及它在经济学中的所扮演的角色感兴趣的读者着迷。
《拍卖理财:拍卖投资一本通》
作者: 李沙著
也许你不知道,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你错误地把“充电”与“充值”划了等号。充电如何与工作的高绩效挂钩,是职场充电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本期《职业》杂志从职场人士中发掘出五位充电达人,担任充电达人训练营教练,告诉你用学习给职业生涯“充值”的好方法。
入门级―现学现用法
银子,记者
达人表现:部门内参加培训最勤的人
达人法则:现学现用法
成绩:加入领导的智囊团
每次培训之前,我都会先整理出一些工作中的问题,带着问题去听课,这样即时听即时借鉴,用标杆学习的方法,即时套用到自己具体工作的改进上,并即时记在笔记旁边。主动在课下和授课老师多交流实务问题,就算暂时没有什么问题,也“旁听”一下其他同学与老师的提问交流。
培训结束后,我的第一件事是整理培训笔记与零散记录下的灵感,进行区分:哪些是可以立刻实施来改善自己工作的;哪些是条件不成熟或想法不成形,需要再放一放的;哪些是需要团队配合才能实施的。
要主动担负对自己所提建议的实施责任,趁遗忘规律起作用之前,赶紧行动。
初级―日积月累法
小闷,门户网站频道编辑达人表现:我用别人坐地铁的时间来读书
达人法则:日积月累法
成绩:觅到工作灵感的源泉
我是一个喜欢充电的人,不过我充电的方式不是报班,而是阅读。我读很多跟所从事工作内容有关的书籍,平均一个月读三本书左右,多的时候达到五六本。读书时间都是在乘地铁上班的路上,见缝插针。每次读到对工作有启发的东西,就划出来,晚上回到家再整理到专门的小本上。在网上也是这样,我经常搜索与工作相关的信息来学习,用记事本文档记下摘要。虽然收集的这些信息不一定马上能派上用场,但往往某个时刻工作的灵感和改进就来源于这里。现在我觉得自己已经形成了一个良性习惯,读的东西越多,越发现自己懂得太少,学习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一有空总会自觉拿起书本。
在这个海量信息时代,阅读必须有选择地看、批判地吸收、勤奋地记录,这样学习才是高效率的。
中级―分享法
Albert,电信合资企业销售主管
达人表现:销售部门的“兼职培训师”
达人法则:分享法
成绩:被同事选为最愿意合作的明星员工
每次培训后的首要事情是把课程的讲义转发给同事,然后组织大家一起讨论,主持和主讲自然是由我这个“兼职培训师”担任啦!当然,我不能只是培训老师的传声筒,我会提出对工作中的流程、表格、文件的修改动议。曾经,我只认为这个过程是我的职责所在,可是我渐渐发现,每次分享,把培训收获再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就是又进行了一次吸收和转化,自己理解得更加透彻,用到工作中就更得心应手,也更容易得到同事的帮助和支持。
现在的我,越来越热爱和习惯分享,学习不是分苹果,给了别人自己就少了;学习是分享,不仅不会有损失,还会交换来各种好想法,让工作的改进方案逐渐完善和可行。
在这个海量信息时代,阅读必须有选择地看、批判地吸收、勤奋地记录,这样学习才是高效率的。
高级―领先半步法
Mr.吴,国有银行个人理财客户经理达人表现:八证在手,畅行职场
达人法则:领先半步法
成绩:从行政岗位成功转岗为理财顾问
我手中的八个资格证,都是从事理财工作所需要的,它们有力地帮助我实现了成功转岗。每年,我至少都会选择两门理财方面的培训课程。一边学一边运用,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差。虽然课程本身有教材和老师,但要学好,尤其要用好,不能光凭课堂上讲的那点东西,必须往下深究去学习,要像我们在学校时读课外读物那样,扩充阅读相关领域的书籍,补习一些相关的知识。
培训也需要整体的规划,要去学跟自己职业生涯设计相符合的东西,参加自己想要去做的工作需要的培训。要了解自己所在岗位、行业的发展趋势,让充电比市场前进一点点。因为职业发展是一步步地前进,中间还可能有各种影响因素,“前卫”太多反而会造成知识“闲置”,超前一年就可以了。
骨灰级―空杯法
冯燕,职业生涯培训师、辅导师
达人表现:至少每个月都做一回学生的培训师
达人法则:空杯法
成绩:整个人充满自我完善的充沛能量
每次听课的时候都抱着“接收”的心态,注意!不是“接受”。强迫自己不要急着用自己的理性标准去做判断,先全盘接收下来,这就是“空杯”的心态。因为一旦运用自己的理性思维做判断,就可能已经先屏蔽掉一部分信息了。聆听的效果很重要,要静下心来,活在当下――在这个时候就做这一件事,到了这个场合就是听课、接收。无论老师讲得怎么样,我都会记笔记,跟着老师的思路,及时地反馈、提问,积极参与活动和训练。
在培训之后写体会,一定要写到回到工作岗位后准备怎么做,这个过程本身很重要。在接下来的执行中,肯定会走样,会遇到问题,那么我一定会主动向培训老师反馈、请教,再回到工作中进行改进。
哈佛图书馆自习室墙上的训言
1.此刻打盹,你将做梦;而此刻学习,你将圆梦。
2.我荒废的今日,正是昨日殒身之人祈求的明日。
3.觉得为时已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
4.勿将今日之事拖到明日。
5.学习时的苦痛是暂时的,未学到的痛苦是终生的。
6.学习这件事,不是缺乏时间,而是缺乏努力。
7.幸福或许不排名次,但成功必排名次。
8.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既然连人生的一部分――学习也无法征服,还能做什么呢?
9.请享受无法回避的痛苦。
10.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地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11.谁也不能随随便便成功,它来自彻底的自我管理和毅力。
12.时间在流逝。
13.现在淌的哈喇子,将成为明天的眼泪。
14.狗一样地学,绅士一样地玩。
15.今天不走,明天要跑。
16.投资未来的人,是忠于现实的人。
17.教育程度代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