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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建:提升学生民主与法治意识
檀传宝教授指出:“公民教育在内容维度上必须展示民主与法治的精髓和实质,以培养现代公民的民主法治精神。”学校通过自主创建社团这样一个实践过程,使学生自发地了解,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法治,体验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民主与法治意识。
1.组建新社团
学生社团的建立首先基于学生个体的内在需要。《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社团章程和管理条例》(后简称《章程》)中明确规定:社团是学生自发或自觉地凭借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兴趣爱好和各自特长,在学校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引导下,按照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而组织建立起来的学生群体。共同的兴趣和爱好成为社团接纳成员、开展活动的纽带。
当然这样的意愿也并非是毫无约束的,必须遵循集团的社团章程。根据《章程》第三章有关社团成立方面的规定,凡我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但发起人应有10名以上,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这条规定本意就是强调团体意志而非个人意志,要让个人的意愿在群体意愿中得到体现。
因此,每个新的学生社团都必须严格完成申报审批程序,进行社员招募和理事会选举。其中有一个程序缺失或有问题,社团便不能成立。学生们想要创建一个心目中的新社团,首先必须自发学习《章程》,了解《章程》中有关社团建立的条款,然后团结其他志同道合的人,共同策划申报材料,实践人人都能创建学生社团的权利。
2.自愿加入或退出已有社团
由于初中学生在校只有短短三年时间,这给保持社团组织的稳定性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同时,社员的更替也会不断给社团输入新鲜的血液。社团一年一度的招新是社团建设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关乎其兴衰的重要活动,关系到社团是否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同时也影响着全校的社团文化氛围。十三中教育集团所有的社团都会在每年9月针对全体初一新生进行招新活动。《章程》第八条规定:凡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在籍的学生,承认并遵循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社团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学生加入社团,必须向该社团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并征得同意,方可吸收为该社团的正式会员,一名学生在一个学年内只能参加一个社团。同样,学生也可自愿退出社团,但必须要遵循《章程》的规定。
《章程》第十七条规定: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校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校团委审定后实施。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的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的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校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杭州市十三中教育集团社团成员登记表》,交校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社团正式成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并及时告知班主任。
二、自治:让孩子充分享有权利的同时感受责任的重要
远大理想的孕育、高尚情操的萌生、良好习惯的形成都离不开学生的亲身实践。让学生自主管理社团,实现社团管理的“自治”是让孩子们提前体验民主社会,增强权利与责任意识的有效途径。社团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共同讨论并确定共同遵守的规则,不仅让孩子们享受了自主管理社团事务的权利,又增强了他们对规则的认同感和执行的自觉性,有利于体验认识规则的价值,从而培养他们遵守公共生活规则的责任意识。
1.各社团严格按照集团章程和各社团自己的章程对社团进行规范管理,突出民主议事规则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要求,学校或教师不能以学生能力不够等任何理由去肆意干涉社团的管理与运作。鉴于中学生还是未成年人,对社团管理欠缺经验等因素,教师可以作为管理顾问,在学生提出问题或遇到困境的时候给予帮助。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学生才是社团真正的管理者和主体。学生群体自主制定《社团章程》,自主管理社团。
学生社团都是由学生申请、在团委批准和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在社团的运作过程中,教师有意识地放手让学生自主管理,给予学生充分的自主管理权,引导学生选择伙伴形成团队,选定社团的发展目标,自主分析现状,自主分析原因,自主制定对策,自主组织实施,自主评价总结。通过社团活动课的开展,使每位学生有机会在社团中锻炼自己,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位置。
2.搞好社团负责人的民主选拔和进行民主素质的培养
社团负责人由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不得由教师或领导指派。整个选举过程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流程进行。社团的领导者实行民主选举,培养了学生平等、竞争意识,增强了学生的耐挫折能力;社团实行民主管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权利与责任意识。学生社团成立和活动的开展,为更多普通的同学提供了直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机会,大大提高他们民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
社团成员大多来自初一、初二年级,通过宣传大会招聘新社员,社团的负责人由社团成员推选产生,社团活动由学生做主,不受指导老师约束,按照学生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开展活动。事实证明,初中学生有能力管好社团、管好自己。
三、自评:让学生学会自律和自我监督
社团自行设计内部评价机制,做到每次活动有签到、有记录、有计划、有考核。每月召开社长例会,协调了解各社团活动课的开展情况。每学期根据社团过程管理、作品展示、活动成果体现等对社团活动课进行考评,一方面对自主参与各项活动的频率和质量进行量化统计,另一方面测评社员的发展轨迹。通过这一过程性的评价机制,不仅激励了全社团的活动热情,而且使每一个社员都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我发展的方向,为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依据。
各社团每学期末组织全体社员召开“社团之星”评比大会,由候选人发表2-5分钟的自我介绍后,全体社团成员及指导老师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投票选举,当场唱票。每个社团每学期原则上评出2名“社团之星”,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最后由学校团委审核通过并记入学生档案。评选主要考虑参加社团活动出勤率高,积极主动,愿意为社团自愿服务,且坚持一个学期以上社团活动的成员。“社团之星”纳入学校初三保送生加分项目之一。
一、加强以美德教育为主线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提高学生文化修养、文明素质的讲座、报告、座谈、宣传、展览等主题活动。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如举行升旗仪式、缅怀革命先烈。
3、“五四”组织学生开展团日、歌咏活动。
4、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帮助大家结合自己的人生目标和自身的资质条件自主性地选择参加有主题的课外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各个方面的素质测评。
5、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生中开展 “创建文明校园”活动。
6、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勤工俭学,提倡人文关怀,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贡献与索取的关系,树立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学生从对经济的关心引向对人的存在价值和精神需要的关注。
7、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
二、加强团员发展工作,指导各团支部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意义深刻的支部活动。
1、保持合理的团青比例(团员总数占学生总数的90%),继续加大团员发展力度,规范入团手续,严格把关,作到工作细致、手续齐全、效果明显、择优入取以确保团员的质量。
一、行规工作
由于在上一学年开学初始我们就在行为规范这个环节上加大力度,不仅是做了详尽的计划、分析,更是一直保持高度的重视。因此我班在行规方面一直表现良好,并以此优势评为示范班集体。同样,这一学年还要保持下去。除了在同学们遵守校规班规的基础上加强学生自主管理外,还要严抓两分钟预备铃、午自修及两操,确保班级常规行为分的领先地位。
1. 两分钟预备铃、午自修:班级有时比较吵闹,为此,出台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依然实行,值日班长及各个干部再加大了兼管力度,使情况进一步改善。
2. 两操:广播操曾是我班的薄弱环节,因为我班以女生居多,所以做广播操力度不够,失分过多,但我们绝不松懈,体育委员将负责和做不到位的同学一起练习纠正;至于眼保健操,我们要继续保持。
3. 迟到早退:步入高三,必然由于学习的繁重导致学生迟到的现象发生,我们仍将严格执行提早到校制度,以7:20分为准,并采取迟到做值日生的惩罚办法,杜绝迟到现象,这样,也能对收发作业及早自修的正常进行起到了有效的保证。
4. 卫生工作:我班一向实行的是“三扫”,由女生包干的制度,虽为高三学子,我们对待今后的轮扫、值勤也将尽心尽力,不愧“示范班集体”的称号。
5. 午饭:午饭分餐是由男生包下的,使午餐时间井井有条,将继续保持。
6. 值日班长制度:上一学年拟下的由班干部轮流担当值日班长的计划在一学年的试验下,锁定了两位较为负责的干部担任这份工作,本学年依然如此,让她们在老师不在的情况下管理好班级。
二、学习工作:
高三学生要以学习为主,从分班到现在我班的学习成绩不理想,但仍在不断取得进步。为使进步的良好势头保持下去,我班应在学习工作上制订完善的计划,多多努力。
1. 收交作业工作。
收交作业是每天的固定工作。也是营造良好学分风的基础。我班要求每一位同学都配合好课代表的工作,每天在7:20前到校,并把作业交到各排小组长的手上,待小组长收齐后再交到各科课代表手中,每位课代表需十分负责地记录作业的收交情况,并在7:30之前将作业送到办公室。
2. 学习互助中心
学习互助中心从班级成立以来就一直开展活动,本学年依然由各科课代表任中心成员,负责起与同学互助的责任。
我班的语文学习互助中心,由语文课代表负责,分单、双周进行活动,单周进行课内古诗文及文学常识的默写工作,双周则进行集体古诗词鉴赏活动。我班在语文老师的协助下集体编纂的一本《古诗词鉴赏集》依然可供同学日常翻阅和学习互助中心活动时进行集体鉴赏。
数学学习互助中心活动的开展,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习题量,并定期进行小测验。
英语学习互助中心的活动内容也将由讲解语法变为阅读与默写生词,以此增加同学的英语词汇量。
政治是我班必修科目,政治学习互助中心依然以背诵基本概念和了解时事为主。
三、团组织、文艺工作小结:
本学年,我班将坚持每两周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形式丰富多样,内容积极向上。包括1名非团员同学在内的全班同学都要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大家一起讨论,一起参与,共同提高。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不断提高同学们对团章的认识。每隔1次团组织生活,就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深刻理解团的性质,明确团的任务和目标,使团员保持先进的积极的思想,紧密地与团组织联系在一起,使非团员同学认识团的性质、任务、目标,积极地与团组织靠拢。团干部要认真地组织每次团组织生活,起到带头作用。
2、积极开展读书看报活动。由于我班是政治班,不但平时需多读书看报,还要联系所学的书本知识,因此团干部应结合“两会”精神,组织团员学习讨论,充分认识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发展目标。
3、志愿者服务队活动一直是我班特色,我班曾与共和新路敬老院结成对子,每周双休日安排部分同学坚持去那里志愿为孤老服务。通过为孤老打扫卫生,陪孤老聊天等活动,我班同学与孤老之间产生了亲戚般的感情,同学们都把孤老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由于“非典”的突如其来,我们不得不中断了这项活动,但同学们都表示愿意在“非典”病毒过去之后,继续为孤老们服务。因此,本学年我班还将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孤老们服务。 共2页,当前第1页1
4、不断分析总结提高。我班将根据一段时期活动,分析和总结团的工作,听取同学们提出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进行分析讨论,好的要发扬,不足的克服,并对表现优秀的团员在团内给予表扬,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在团内给予批评、教育、鼓励,提高团员的是素质。
一、中学生社团面临的问题
1.中学生社团缺乏正确的导向
社团是社会团体的简称,指的是由群众自发组织的非正式组织。由于中学生社团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发组织起来的,许多社团没有发展愿景,缺乏长期的发展规划,有的社团活动往往是低水平的简单重复,活动层次不高,更没有远大的目标,更谈不上理想信念的培养以及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
2.中学生社团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
中学生社团大都是由学生会自行管理,校团委进行指导,多数社团活动都是由学生自行策划、自行组织的,而由于中学生对事物的认识比较粗浅,组织活动的经验不足,加上团委会的老师因事务多,指导不到位,没有建立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使得一些社团管理松散,活动流于形式,社团成员参与面不宽,大大影响了活动效果,以至于一些社团成员不愿参加活动,甚至退出社团。
3.中学生社团活动缺乏可持续性
由于中学生社团是由学生自发组织和参加的,限于组织者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在中学生社团中,社团成员的角色意识和参与意识普遍不强,较难形成一股合力;由于中学生社团是非正式组织,社团对其成员没有较强的约束力,人员大量流动的情况比较普遍;由于中学生社团在自身建设上,机构不全,分工不明,活动的开展往往比较随意,计划性差,不少活动流于形式,导致中学生社团的发展没有可持续性。
4.社团活动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内涵
社团成立之初,同学们信心百倍,底气十足的要“干一番事业”,随着活动陆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尝试了一番,没有了新点子就不再吸引人了。同时也有部分学生抱着娱乐休闲的态度加入社团,当社团的活动满足他们的需要时就积极踊跃,当活动不适合他们的口味时就退出。社团活动形式单一、内容空泛、缺乏内涵、重形式翻新轻文化底蕴、重娱乐效果轻素质提高,必然使得社团由轰轰烈烈逐步走向默默无声。
5.社团缺乏教师有效指导
中学生还是未成年人,在学识、管理上还没有多少经验,需要老师适时的指导与帮助。相对于文学社、化学社等与学科关系紧密的社团,指导教师一般邀请学科教师,而对于大部分与学科无多大关系的社团如摄影社、京剧社、礼仪队等,则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辅导。社团要么自己联系校外指导老师,要么自己摸索,这都是社团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在学校没有对社团给予足够重视的情况下,指导教师是凭职业道德义务为学生服务,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指导工作无保障。而目前,各学校均未对指导教师进行过培训,完全由指导教师自己摸索经验,也未对指导教师工作状况、效果进行过评价。
二、改善中学生社团建设的策略与思考
1.确立良好的社团导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由于中学生社团是学生自发组织,自愿参与的,因此开展的活动往往仅限于娱乐目的,而对于担负着教育使命的学校而言,这些由学生自发组织起来的社团是否有正确的导向,能否发挥教育功能则显得至关重要。在每个社团成立之初,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学生提出有成立该社团的意愿,通过在学生中进行调查摸底,对社团主题的价值进行探讨,以及对核心会员的考察之后,才正式宣布成立,并纳入学校社团统一管理。使社团主题具有良好的导向性,要求加入社团的学生必须视该社团的工作为己任,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理想奠定了实质基础。
2.建立规范的社团管理制度,提高学生的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规范的社团管理制度,是保证中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一个没有规范管理制度的社团,就好比是一盘散沙,管理混乱,运作无序。学生社团需要在德育处和团委的直接指导下,依托校学生会社团部来管理,制定一套比较完善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成立申请制度、社团活动定期总结、每学年社团纳新制度等等。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将学生社团的有关制度固定下来,并且能在学生会干部更迭的传送带中,每届每个学生社团都要总结社团管理的经验,为下一届社团部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3.提升社团文化内涵,发展社团创新能力
社团的活动具有吸引力,才能使社团长久运营。娱乐性是许多社团具备的特征,为吸引更多同学参与,许多社团喜欢在形式上做文章,花样不断翻新,内容却经不起推敲。开始会得到众人的追捧,但活动过后索然无味,久而久之便失去了参加的动力。社团若想长久保持活力,必须提升文化内涵。
4.加强中学生社团自身管理
作为社团本身,不断完善自己、练好内功,是社团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大动力。完善健全的规章,使社员分工明确、日常管理有章可循,又能调动社员积极性,提高社团凝聚力和活力。为保证社团顺利发展,社团内部应制定适合本社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社团章程,细化纳新、出勤、例会、权力、义务、干部选拔、考评、奖励、总结等方面内容,通过活动使社员熟悉了解本社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伴随社团活动的开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社团制度也要不断作调整,在实践中修改完善。
总之,社团建设是在摸索中前进,希望本文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从而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真正发展。
——大学团组织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主题:
师大情,做你的青春追梦人
二、活动目的:
学风玉律无形树,校纪金科有影台。万卷园丁书满腹,千盘桃李志夺魁。美丽的校园、悠久的校史将伴随你度过四年的春夏秋冬,为了更好的让大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同时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激起同学们的热爱之情。培养同学们的团队精神,学院积极开展团组织活动,加强学生爱校热情,弘扬师大精神。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
四、活动地点:
西北师大10c510、701、西操场、排球场
五、活动流程:
1、活动准备:
(1)开展团学例会,积极调动团干部投身工作中,头脑风暴想出有利于大学生知校史、明校训的活动;
(2)准备活动所涉及的团徽每人佩戴、团章及团歌伴奏;
(3)知识问答,做好问答题的准备工作以及收集相关视频,校领导讲话内容等。
2、主题活动设计:
(1)校庆专题片:带领团学干部前往10c510观看校庆宣传片,进门需检查团徽佩戴情况,团学负责人向大家讲述有关建校的过程,同时放映西北师范大学宣传片,让同学们多角度,多方位看到不一样的师大。
(2)知识竞答:由团学负责人找出对校史、校训、校规掌握较好的8名同学展开知识问答竞赛辩论赛,由主席介绍相关代表,由代表宣读挑战词,滚动问答题,由14级全体新生作为观众给予双方不同表现力分数。活动意义在于不仅让团学更好感受校园文化,也能让新生看见学姐学长身上存在的对师大浓浓的感情。
(3)参观校博物馆:由11级学姐作为志愿者带领14级旅游管理班、空中乘务2班同学于3月28日到学校博物馆观看师大所保留的珍品,涉及书卷、生物等自然、文学方面的物品。让两个不同方向的学生说出感受,从他们的眼中看师大。
(4)享受权利、履行义务:3月28日带领14级卓越班、空中乘务3班、13级旅游管理班、酒店班分为四组前往西操场、主干道、排球场、篮球场进行清理义务,主要捡垃圾、收废J、除小广告等让大学生更好的知道在享受校园蓝天白云美的同时,履行保护卫生的责任。
(5)表彰日:制定问卷打分,将团学干部、党员(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获奖学金同学名字列出,交给老师进行打分。对于平时值班情况、积极态度等给予确定分值放在学院公告栏上进行表彰,让更多同学了解到尊敬师长等美德,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改进,共建最美的师大校园。
(6)低碳环保,绿色达人:调查问卷设计,考虑到生活中琐碎的环保,由12级酒店班负责设计及监督,例如关盘行动,步行等对学院14级空中乘务4班2男3女、11级旅游英语班3女、12级空乘3班2男1女、13级空乘2班3女1男,学院团委老师,书记两名老师都进行调查,用比例算出是否做到校园的低碳环保,让大家更好的知道师生共同低碳,建造最美校园于4月底公布结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审计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实用于集团总部和所属全资公司,各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集团审核后执行。控股公司参照执行。第三条集团设立审计部。有条件的集团所属全资公司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在征得集团同意后可设立审计部或审计人员。审计部门负责对集团所属全资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对控股公司的审计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集团审计部可向所属公司派驻审计人员,参与所属公司的审计工作。第二章审计职责第四条集团审计部在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领导下独立工作,向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报告工作。下属公司审计部在所在公司领导下,接受集团审计部的指导或委托,定期向集团审计部报送审计计划和工作总结。第五条审计部门对下列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
一、参与投资、合作、参股、收购、兼并、承包或租赁经营项目的风险及效益的评审。
二、财务审计:1、财务规章制度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2、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效率性、经济性、合理合法性;3、参与所属公司的合并、分立、撤销、权益转让等清算事项;4、经济责任及经营业绩的考评;5、各级经营班子中的主要经营者(专职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6、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三、工程审计:1、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实施全过程审核,包括方案、设计、概(预)算、招投标、合同的签订、施工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施工进度付款、竣工结(决)算的审核等。2、参与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比选,编制工程概(预)算,对拟建项目建设成本作出合理的经济评价。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及材料价格,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的编审工作。4、参与工程招投标,对招投标程序和工程承包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5、审核中介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结)算、标底。6、审查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前,审计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费用或造价总额、结算方式、进度款支付等条款进行审查。7、核实影响工程造价的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8、参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监控,工程进度付款应经审计人员(未设审计人员的公司,由公司指定人员)审核签字同意后才报主管领导审批付款,否则财务部门可以拒绝付款。9、审核工程竣工结(决)算,未经审计部门审核或授权审核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结算手续。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与维修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室外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其工程及附属设施、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等的规划、勘测、设计与施工安装各项活动。四、公司领导交办的事项。五、其它需要审计或调查的事项。第六条审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各公司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第三章审计权限第七条审计部门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审计业务的有关资料时,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第八条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责任给予配合和协助,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第九条审计部门有权制止违反国家法规及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制止无效的,可通知其行为责任人的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集团审计部有权检查和纠正集团所属公司审计部的处理行为和审计结果。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条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制度、公司相关决定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审计项目的内容,组织审计小组。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十一条公司在发生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事项时,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公司未设审计部门的,直接报集团审计部),审计部门根据工程规模、性质确定安排工程审计:1、所属公司审计部自行组织审计的,审计结果报集团审计部备案;2、上报集团审计部安排审计;3、经集团审计部和建设项目主管领导同意,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审计结果报集团审计部备案。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审计时,建设单位应提供规范齐全的相关资料。否则,审计人员有权要求补齐或拒审。审计业务结束后,参与的审计人员应予签名,经授权人审核并签名认可后,报建设项目主管领导审定。主管领导对审计结果有疑问的,可要求审计人员作出解释,或退回重新审计。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对专项的财务审计结束后,应当向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报告或审计结果,审计报告或审计结果报送审计部门前,可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第十三条审计部门根据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审计结果,对审计事项作出审计评价、或出具意见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向被审单位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或作出审计决定。第十四条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收到财务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次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将执行、采纳的情况向审计部门报告。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次日起十日内向集团审计部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对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提请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处理。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审计档案,按照集团行政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妥善保管。第五章奖罚与责任第十六条对故意拖延、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对不遵守本审计制度各项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的责任人,按其后果及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第十七条审计人员应严格执行职业操守规则。审计人员如对审计资料不认真审核,或故意拖延审核,导致公司经营、工程进度构成影响和妨碍的,或审计时不坚持原则,、循私舞弊、造成损失、浪费和严重后果的,经集团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责时,为维护公司利益作出突出贡献的,集团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执行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审计部负责解释。
一、加强以美德教育为主线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提高学生文化修养、文明素质的讲座、报告、座谈、宣传、展览等主题活动。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如举行升旗仪式、缅怀革命先烈。
3、“五四”组织学生开展团日、歌咏活动。
4、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帮助大家结合自己的人生目标和自身的资质条件自主性地选择参加有主题的课外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各个方面的素质测评。
5、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
6、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勤工俭学,提倡人文关怀,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贡献与索取的关系,树立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学生从对经济的关心引向对人的存在价值和精神需要的关注。
7、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
二、加强团员发展工作,指导各团支部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意义深刻的支部活动。
1、保持合理的团青比例(团员总数占学生总数的90%),继续加大团员发展力度,规范入团手续,严格把关,作到工作细致、手续齐全、效果明显、择优入取以确保团员的质量。
2、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团史、团章、尤其是团员权利和义务学习,要求各入团积极分子要把理论学习付诸与行动,真正在广大学生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3、要求各团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督促各支部精心策划,力争组织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丰富团支部大多数学生的课余生活。
4、各团支书对支部开展的活动要做出总结。
三、加强对学生会工作及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
1、本学期将重点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增强学生干部的意识观念,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使他们尽快适应团的各项工作,并使团的工作焕发生机和活力。
2.建立完善的学生干部监督评判体系及考核制度,以增强其责任心,促使其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认真做好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4.大力扶持我院学生社团建设,加强对其指导与投入,规范管理,把学生社团建设成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四、以文化素质教育为主线,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展现高雅艺术、弘扬民族文化的活动,其目的是要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健康向上、富于时代特色的校园文化,以文化熏陶人、塑造人、感召人,全面提高同学文化修养、文明素质,文化品位,树立校园文化新风尚。
1、举办各类竞赛活动,如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英语作文比赛、象棋大赛等。辩论赛
2、举办各类文艺活动,如五四文艺演出、迎新生晚会、圣诞晚会、元旦晚会、歌咏比赛、主持人大赛、校园k歌大赛、舞林比赛、宿舍k歌等。
3、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如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羽毛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
4、举办各类社团活动,如女子篮球协会成立女子校篮球队
话剧社搞话剧演出
吉他社搞校园吉他比赛
红十字协会走进福利院为孤寡老人服务
英语协会组织英语角
梧桐雨文学社出杂志《季风》
男子篮球协会与学生会举办篮球联赛
漫画协会举办首届校园copyplay
书法协会组织书法大赛
语言交流协会与学习部共同搞辩论赛
国学会组织学习古代孔子文化
五、实做好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好黑板报、橱窗,尤其是广播等宣传工具。
2.加强对校刊《季风》的指导,使其真正成为广大同学喜爱的刊物。
3.进一步完善团委网站建设,在网上开辟团工作新的空间;
七.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撰写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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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___________
2021年个人第一季度挂职工作总结范文
在___和领导的关心下,我有幸得到由团中央___的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锻炼的机会,__月__日,我前往共青团___州委报道,随后奔赴共青团布拖县委,并担任团县委副书记,挂职至今已有两个月。挂职期间,工作、学习、生活均得到学校、团州委、___布拖县委、县政府等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挂职工作非常顺利并取得良好效果,现总结
一、端正挂职态度,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州共青团和县委___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共青团工作理念的科学内涵。
1、我深知挂职团干的形象不仅代表个人,更重要的是代表派出学校的整体形象。所以我认真遵守工作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到自重、自警、自励,自觉遵守挂职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治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完成___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挂职期间我深深地感受到:基层团委,特别是县域共青团是锻炼青年干部的大熔炉,只有珍惜机遇认真学习,才能在思想政治素质、思维方式、工作能力等方面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才能达到学经验、开眼界、长见识、提素质、拓思路、交朋友、增才干的目的。
2、深入学习,提升自身理论素养。深入学习《团省委基层共青团工作指导手册》、《共青团___大报告》、《团章学习读本》、《挂职工作指导手册》、《布拖县__五发展规划纲要》等___本书籍和近___份文件,很快融入了县域共青团工作和当地工作重心。
在团县委___的帮助下,熟悉了布拖县___以及乡(镇)社情,并与县级相关部门在工作上进行配合,初步融入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禁毒防艾等工作。
二、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勤奋务实,主动融入工作。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负责简报撰写、新闻稿、活动方案起草、文件起草、发言稿撰写。先后制作《布拖县关于成立应急志愿者的筹备方案》、《祖国杂志社和___州关工委领导一行到布拖采访和指导工作》、《省关工委莅临布拖指导工作网吧专项汇报》、《县委常委、___部长在九都乡慰问仪式上的发言》、《布拖县团建工作调研问卷》等___多项工作。
三、深入基层,调研基层团建,慰问孤寡人员。
在团县委的___下,__月__日,前往布拖县拉达乡特尔村走访慰问了艾滋病致孤家庭和贫困家庭,给他们送去了棉被、书包、慰问金等;__月__日前往九都乡中心校参加关爱孤儿捐赠仪式(___张棉被、___张床单等物资);__月__日和__日,分别前往乐安乡、九都乡发放桌子、凳子、棉被等,物资价值达___万元。
四、融入关工委工作,做好___安排的相关工作。
积极筹备《祖国》杂志社和___州关工委领导在布拖县关工委工作座谈会,___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原___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读纶等省关工委领导莅临布拖工作汇报会,受团县委领导派遣作为获奖___代表参加纪念___关工委成立__周年暨表彰大会等。
五、工作的感受:
1、团的基层工作必须务实;如果务虚,基层工作开展无从进行。
2、县级团委工作的开展,有自己的工作运作方式,那就是调动一切社会资源的能力。
3、必须发挥市州团委在支持、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做到信息的上传下达。
六、未来工作目标:
1、系统介绍经验。搭建学校与县级团委的联系沟通,注重利用本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切实推动当地团的工作全面发展。
2、推动重点工作。制定布托县乡镇团委情况调研问卷,配合县级团委班子成员,推广乡镇、街道团的___格局创新,努力推动农村团建载体创新,力争在落实全团和全省重点工作上取得成效。
3、挖掘基层典型。深入基层、深入青年,把全部精力放在促进基层团建工作上,挖掘___个不同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基层工作典型,特别是团的重点工作领域的典型,分别形成1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
4、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工作微博,通过微博谈感受,寻思考,及时对挂职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与所在县级团委书记共同向团中央、教育部递交___篇书面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年来开展了哪些工作、如何推动县级团委和基层团___的建设和工作、如何协调资源支持基层团___工作、探索出了哪些好的经验、有何心得体会以及对县级团委工作的客观评价等。
[关键词] 财团法人 财团财产 信息公开
财团法人制度是大陆法系民法上的一种重要制度,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民法均明确规定财团法人,但是目前学界对于营利社团法人的探讨较多,而对于财团法人制度的专门论述则颇为少见。本文旨在对财团法人的财务与运营做一个法学上的简单探讨,以期能起抛砖引玉之效。
一、作为一种财产管理手段的财团法人制度
通常探讨财团法人的制度价值,主要是从捐助人的主观意志的角度来看的,认为财团法人制度有助于实现捐助人意志的永续。如果换一个角度思路或者会更加清晰――从财产管理的手段这样一个角度来看,财团法人制度其实就是一种消极的财产管理手段。如果我们把捐助人捐出的财产理解为“本金”,那么财团法人就是通过一笔数额比较巨大的“本金”,将其投资于一些能够产生稳定收益的事业,由于风险很小甚至是零风险,因此收益率与投资于高风险的营利事业显然不能相比,但是由于“本金”足够巨大,导致所产生的收益足以维持实现财团目的所需开支。由于“本金”的投向风险很小甚至没有风险,因此“本金”可以长期存在,也就可以长期产生收益,也就能够维持财团目的特别是持续性的目的永续下去。财团法人的财务制度就是确保这一笔财产不被投资于高风险的营利事业,也不被他人侵占。财团法人的一切制度设计都应该围绕着这一思路来进行。
有的立法例(日本)的态度稍微放松一点,那就是把捐助财产分成几部分:不可动用的基本财产和可以动用的基本财产,可以动用的基本财产又分为可以投资于营利事业的财产和不可以投资于营利事业的财产。所谓“不可动用”的基本财产主要是针对货币的,如果是其他的动产或者是不动产的话是不能变卖、不能处分的,但并不是不能使用、出租。
二、财团财产的安全性
财团财产的安全性对于财团的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财团财产的安全性,必须要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
1.捐赠财产的规模应该与财团的目的相适应,以便可以预见捐助财产用于投资可以获得的收入能够满足实现财团的目的之需。
2.财团的财产应该参照日本法上的做法,规定不能动用的财产以及可以动用的财产以及可以用于营利事业的财产。特别是对于财团设立之初由设立人捐助的财产,其安全性比财团设立后获得的财产对于财团的存续的意义更大,因此,关于基础财产的管理运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本金确定可以收回;(2)可以获得适当的收益,但应该以安全、确定可行的方法为之,一般而言,应该以中长期的定期存款、国债、不动产特别是土地等为宜,而不应该投资于市场价值波动太大的股票、黄金等,或者投资于客观评价困难的艺术品、古董等。
但是,企业财团与一般的财团不一样,其设立人捐助的财产本身就是以设立人所持有的某一个大企业的股票的形式存在。有一些大企业家设立企业财团的目的就在于保持企业股份的相对集中。之所以不选择将股份转让给自己的子女是担心子女不善于经营公司或者子女因为其他方面的个人财务困难导致出让股份,则家族企业的控制权势必落入他人之手。此时即使财团的财产的主体表现为企业的股权,因而其价值容易变动会导致潜在的风险,仍然是允许的。因为维持财团财产的安全性不可能通过违反财团的目的的方式进行。
对于非以维持企业的股权集中为目的且捐助章程中没有禁止财团将股份转让的企业财团,即使财团的最初财产主要表现为企业股份,那么在兼顾财团的收益的前提下应该逐步加强财产的安全性,即将一定的股份转让而以所得资金投资于定期存款、国债及不动产。许多国家关于公益法人的法律都限定公益法人持有某一个企业的股份的最高限额。例如第一章已经介绍的,日本规定的最高比例是21%,而日本大部分企业财团持有企业的股份不超过10%。
3.公益财团法人从事营利事业有两点要求:(1)营利事业必须是为达成公益事业所必不可少的,是辅助公益事业的;(2)营利事业中仍然应该排除高风险的事业,例如炒卖股票的投机行为。财团基础资金不是股份而在财团运营过程中投资于股票市场,是绝对不允许的。像我国最近暴露的天津大学作为一个事业单位,竟然由个别校领导决定动用一个亿的资金委托他人炒股,最后股份被他人用于质押融资并遭受重大损失,显然是一种罔顾财产安全性的行为。特别是在我们国家股票市场仍然发展有欠健康、规范的情况下,公益法人贸然进入股市,更应该坚决禁止。法律应该规定一些公益财团绝对不能从事的高风险事业,还应该列举规定一些需要主管机关许可才能实施的行为。
4.法律应该规定财团应从每年的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保留下来,以平衡由于通货膨胀导致的财团财产购买力的下降。为了乐观的、有把握的获得收入而非收入的最大化,允许财团法人审慎地变换投资是有益的。
5.财团有条件的话应该实行严格的预决算制度,这样可以使财团的运营更好的量入为出,减少大规模负债的可能性,以免财团债务缠身,导致债务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多。原则上财团法人不应该大量举债来扩大自己的业务规模。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在某一个预算年度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导致财团在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例如国家利率的调整或者对利息征税等。此时财团为了维持运营可以向金融机构借款。但是,借款的前提是不会危及到整个财团的长期运营。如果借款之前并没有明确的且实际可行的还款计划、或者借款本身并非必要或者用途、金额不适当、或者借入对象及利息等借入条件不适当、或者长期反复借贷等,往往很可能危及整个财团的财务安全。这一点应该受到主管机关的严格监督。
三、财团法人的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的意义。财团法人信息公开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财团法人由于其特殊的治理结构,因此相对社团法人更加重视外部的监督。外部的监督除了国家机关的监督之外,还可以有利害关系人的监督,家庭财团所赡养的特定家属就是其利害关系人;而公益财团的利害关系人应该是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也就是社会的公众。向社会公开财团的信息,可以对财团董事、监事的行为形成一种制约或者说监督。
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财团的信息,还可以消除社会公众对财团的不信任和怀疑,这样有助于改善财团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并且持续地形成公众对财团的关注,可以获得更多的捐赠款,改善财团存在的社会环境。
2.德国联邦法律和州财团法的规定。德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财团法人必须公开财团的内部信息。虽然公益组织要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根据税法的规定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但是这些年度报告不会被公之于众,国家并不强制免税团体公开关于其章程、活动、财务、官员或其它任何关于财团事务的信息。具体从事了募捐活动的人发现,向公众提供一些关于财团的信息往往有助于募捐活动的进行。而那些不通过募捐活动筹措资金的财团更倾向于对自己的信息完全保密。在对民法典中关于财团法人的规定进行修改时,有人建议在民法典中增加规定强制财团法人向社会公众公开自己的信息的条款;但是,一些持相反意见的财团法人通过在议会的游说活动成功的抵制了这一建议。所以2002年7月15日最终通过的《财团法人现代化法》并没有规定财团法人必须公开自己的信息。
某些州财团法吸纳了慈善机构制度中的两个重要发展,一是某些州法律要求财团法人根据早就在商业公司普遍存在的制度提交财务报告。二是提高了对财团法人的透明性的要求。虽然财团法人没有就其活动或财务状况向公众提供任何信息的法定义务,但一些州法要求各州必须设立公共财团登记册,财团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查阅公共财团登记册以获得财团的相关信息。
四、财团法人目的外行为的效力
现在依学界一般的观点,法人目的或者事业范围是限制法人的行为能力。法人从事目的事业外行为并非绝对无效,目前法律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无论是代表权限制说还是行为能力限制说都是在谋求对于法人目的外行为的有效性的理论解释。其出发点主要在于使法人适应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和瞬息多变性,增强适应复杂的市场环境的能力。笔者认为此一理由对于营利的社团法人在特定情况下固然多有益处,对于其他从事营利事业的公益社团法人也可以适用,但不能扩大解释推广于所有的法人。因为法人超越目的事业范围而为经营活动具有合理性的基础在于市场的复杂多变性,但这不应该成为一种常态而应该是偶然的。即使是企业法人,如果登记的经营范围是这个,而长期从事其他未经登记的事业,则显然不应该鼓励;或者企业法人从来不从事经登记的事业范围而仅从事目的外行为,更不应该鼓励。对于公益法人,如果经过核准登记的法人章程并没有法人从事营利事业的内容,则法人超越目的事业范围从事营利活动,也不应该鼓励。再次,对于财团法人,其制度价值本在于提供一种消极的制度以确保财产的保值和稳定增值,因为财产的安全性是达到财团目的的基础,所以财产的安全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考虑是否从事营利事业以补助公益事业的费用。而对于瞬息万变的市场,机遇与风险并存,特别是对于“突然出现的商机”,很难在短时间内评估行为的风险,因此对于财团财产的安全性来说是不利的。且财团目的和财团章程是由捐赠人事先确定,即使捐助人事后一般也无权要求修改财团章程。其用意主要在于确保财团财产的管理人能够完全的执行捐助人的意思或者说确保财团目的的实现。因此,财团法人原则上不应从事目的外行为。如果确有需要,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变更财团章程,以寻求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应该对于目的外行为简单承认其合法性。我们国家的民事立法似乎采民商合一主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既适用于民事主体也适用于商事主体,因此不加区分地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此规定对于企业法人以及附带从事营利事业的公益社团法人固属应该,但扩及于一切法人的做法则颇值得研究。
五、财团的终止
财团法人的制度设计虽然是确保捐助人意思的永续,但是对于许多财团来说,或早或晚总会面临终止的问题。财团终止的原因有可能是由于财务运营出现问题,也可能是目的已经实现或者目的客观上已经无法实现,或者经过若干年财团原定目的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已经变得违背公序良俗。
财团终止后的主要问题是剩余财产的归属。德国民法典第88条规定:“财团消灭时,财产归属于章程指定之人。无关于归属权人的规定的,财团的财产归属于财团所在地曾经在的州的国库,或者归属于其他依照该州的法律确定的归属权人。”日本民法典第72条采同样的观点。瑞士民法典则认为如果财团组织不健全或者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时,监督机关应该变更财团的组织或者目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将财团财产划归与原宗旨最相一致的另一财团。但不能违反捐助人的意思或者财团证书的明确规定。
意大利民法典规定了公益财团的重整制度,即在财团目的达到、目的实现不能或缺少利益、或者资金不足时,政府主管机关除宣告财团法人终止外,还可以尽可能按照创办人的意愿对财团进行重组。另外规定了详细的法人清算的规定。清算完成后法人的剩余财产,依设立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政府主管机关可以将财产分配给具有类似目的的团体。
参考文献:
[1]王名李勇黄浩明:《德国非营利组织法》[M].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2006
[2]Rolf Moller:“German foundations――the Activities and Essentials”[J],download from 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