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民间融资方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融资方式 资本结构 最优选择
长期以来,企业融资一直是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而这一难题却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尤其是自2010年以来,随着通胀高涨,银行信贷逐渐收紧,我国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凸显出来。这一问题受到了世界各界的关注。在2012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他特别强调指出,关于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积极采纳,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逐步引导和释放民间资本的市场活力,支持商业银行提升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但由于信贷配给、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渠道比较单一。同时高成本的民间借贷也使得许多中小企业望而止步。而发债、IPO融资、信托以及股权融资等模式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门槛较高。
一、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融资结构分析
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背景,造成我国融资渠道狭窄,以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比较单一。就股权融资而言,在发达国家占据比较重要地位的风险基金和公众资金在我国发展非常缓慢;就债务融资而言,我国中小企业所得到的信贷资金种类也非常单一;就资本负债率而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最明显的特点为企业的资本负债率总体上高于一般水平,内源融资占全部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2/3以上,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最大来源,而来自于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比例很小,融资渠道单一。
(二)财务状况分析
首先,资金结构分析。根据中国中小企业2010年抽样调查报告,我国中小企业对融资的需求比较迫切。在被调查的企业中,35.4%的企业表示有很大的资金缺口,急需融资;38.1%的企业表示略有资金缺口,需要融资;只有26.5%的企业表示没有资金缺口,无需融资。在需求的资金类型上,中小企业最需要长期投资资金。在被调查的企业中,59.1%的企业表示主要需要长期投资基金,36.3%的企业表示主要需要短期流动资金。
二、企业的融资方式及问题
目前,我国可供中小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多达二十多种,如银行借款融资、民间借贷、商业信用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融资、建立担保公司进行融资等,我们主要讨论以下几种融资方式。
(一)银行借款融资
银行贷款是一种最为正规的融资方式。由于中小企业的市场淘汰率远远高于大中型企业,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选择这种方式来贷款的话可行性不是很大。在这个时候良好的银企关系可能会提供一定的便利之处。其次,由于银行贷款手续繁复,审批时间过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从民间融资。数据显示,近三分之二的企业从未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
(二)民间融资
这种筹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合集资金将其贷放到生产流通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其利率杠杆灵敏度高,资金滞留现象少,手续简便,提高了资金使用率,是一有效集资途径。但该方式的利率相对较高,一旦企业出现重大的问题使得无法偿付时,出现的问题将会是非常棘手的。另外由于其具有“地下”性质,能够使中小企业在获得融资的同时保持其经营的私密性。因此民间融资能够成为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
三、融资方式的选择与建议
最优融资方式的选择是通过融资结构衡量的。融资结构,也叫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本的价值构成及其比例,最佳的资本结构就是使股东财富最大或股价最大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反映了企业债务与股权的比例关系,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偿债与再融资能力,决定着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是企业财务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在融资方法的选择中应该注意以下原则:
(一)规模适当原则
企业融资规模受到注册资本限额、企业债务契约约束、企业规格大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企业要认真分析生产经营状况,采取一定的办法,预测资金的需要量,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方式。这样,既能避免因资金筹集不足,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又可防止资金筹集过多,造成资金闲置。
(二)筹措及时原则
企业在筹集资金时必须熟知资金时间价值的原理和计算方法,以便根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筹集时间,适时获取所需资金。避免筹资过早而造成资金投放前闲置或筹资滞后错过资金投放的最佳时间。一般来说,期限越长,手续越复杂的筹资方式,其筹款时效越差。
(三)来源合理原则
资金的来源渠道和资金市场为企业提供了资金的源泉和筹集场所,它反映资金的分布状况和供求关系,决定着筹资的难易程度。不同来源的资金,对企业的收益和成本有不同影响。因此,企业应认真研究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市场,合理选择资金来源。
综上所述,企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筹措资金,?都不是“免费的午餐”。对于银行借款融资方式,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授信审批权限,扩大和健全对实体企业“绿色审批通道”名单和准入,提高效率。对于民间进行的融资活动,我们不宜简单地禁止,而应加以规范,将其纳入正式的金融体系等。如今,商业信用融资也是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而且比起银行苛刻的条件和繁琐的手续,这一融资方式对于经营周期相对较短、企业信息不够透明的中小企业来说更加有效,值得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
参考文献:
[1]赵选民,尹晓娇.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分析.2013,(3下).
[2]刘峰,叶凡.论资本结构[J].专家论坛,2013,(1).
在持续国家投资拉动内需的背景下,以及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家基本建设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投资方式也在不断创新。由于政府投资项目是以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为投资主体的项目,所以它具有与一般投资项目不同的特点。通常理解,政府投资项目应该大多数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即主要提供非盈利的为社会大众所需的项目。也会涉及一些虽盈利却难以收回投资或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如何对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进行融资,融资方式途径、渠道方法等的创新,也是摆在不同时期、不同市场环境、不同项目上值得探讨的热点话题。
1.对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界定
1.1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
政府投资项目,就是以政府为投资主体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的项目。依据项目产品自身的特点及市场环境不同,我国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分成两类:(1)基础性项目,即体现在社会经济领域,包括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设施的建设,这类项目仍属经营类项目范畴,建设后有长期、持续、稳定的收益,项目自身虽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但由于不能通过市场自行有效调节,所以需要政府参与投资。根据基础性项目的特点,这类项目在管理上有条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法人不仅负责项目筹划、设计、建设实施、还要承担部分资金筹措、投资控制直至生产经营管理、归还贷款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2)公益性项目,即体现在社会公共领域,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党政机关、政法和社会团体等项目,这类项目是为社会发展服务的,建成后由有关单位无偿使用,难以产生直接的回报,所以由政府作为单一的主体投资建设。
1.2公益性项目及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特征
1.2.1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属于纯公共物品,作为纯公共品,它不能通过向受益者或使用者收费获得经营收入,故其建设资金以及建成以后的运行、维护费用,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和以政府财政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其投资是非营利性的投资;投资主体为政府,长期以来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公共物品的提供者的责任。
1.2.2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特征
通常,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即:(1)资金来源基本由财政收入支付;(2)投资不能产生微观的财务效益;(3)这种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使用上是无偿的。这三个特征就决定了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不同于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2.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中的实际问题分析
一般来说,公益性项目投资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财政资金,具有无偿性的特点;同时,与资金来源的特征相对应,大部分公益性项目的使用也是无偿的,免费向全部社会成员提供服务。但是,城市经济建设的加快使得整个城市往往会对公益性产品的需求大幅上升,而公益性项目的特点又决定了其投资主体只能是政府。从一些城市公益性项目投融资的实践来看,公共品的生产供给主要以财政融资为主,市场融资所占比例很小,这种融资结构决定了公共物品的生产设施管理不是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而是由政府投资、政府拥有、政府运作的公共事业。以事业性为主体的发展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防止私人垄断,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难以满足公益性项目的巨大投资需要,而在现行财政体制、金融体制下,政府又不能利用银行信贷和发行债券来筹集投资资金,公共物品的生产供给严重落后于国民需求,导致供需矛盾加剧,严重影响社会福利水平的快速提高。而且这种模式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是导致现有公共物品的生产机构运作效率低下、人员冗杂、创新不足、技术革新缓慢、腐败浪费等问题的重要因素。
以政府财政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无论是在融资渠道还是在融资方式上均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这导致一些城市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中存在一个非常普遍、非常突出的问题,即在项目建设期内政府可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预算外专项建设资金)往往难以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
3.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的创新方式
在现在的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的实际中,现实做法是:为弥补公益性项目建设期内的资金需求缺口,改变公共品的生产供给过多依赖于政府财政的局面,政府必须设法以自身的财政信用作保障,在建设期内集中地从其他渠道,如国内外银行或民间投资者等,筹集建设资金。然后在项目建成后的一段时间内,再用财政资金慢慢地向银行偿还贷款或向民间出资者支付投资回报。
现在,全国各地的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越来越多,也造成了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方式的多样性,政府吸引投资的渠道也越来越丰富,本文下面仅仅推举论述两种方法,以供交流。
3.1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方式
此方法中:(1)定义、特点和适用条件。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方式是指在无未来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下,政府代替公益性项目的所有使用者向政府性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以项目补偿费形式拨付财政性资金给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其项目收入,项目建设单位再以政府的项目补偿费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申请贷款。其主要特点是:政府没有直接向银行贷款,也没有直接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没有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贷款的第一责任主体不是政府,而是项目建设单位。其适用条件包括:项目本身不具备收费条件或不产生未来现金流;项目是一种人人受益的公共工程,尤其是城市路桥,河道改造和治理和城市给排水系统等市政基础设施;以政府财政资金的拨付作为项目建设开发的收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政府授权或新建的政策性公司或事业机构。(2)该融资方式的理念。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方式意味着给无未来现金流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赋予了经营的理念。政府成立的项目公司虽然是政策性公司或事业机构,但是政府本着经营项目和资产的意识,代替公益性项目的所有受益人以小部分财政资金作为项目的使用费,赋予公益性项目未来现金流,从而使得项目公司能够以这部分未来现金流申请到银行贷款,筹集到的银行贷款资金。而在原来的政府直接投资方式下,政府的投资资金必须全部利用财政资金,而不能利用银行贷款。
3.2以政府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主动投资方式
此方法中:(1)基本定义和适用条件。①基本定义:在无未来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下,政府面向非政府投资主体,采用公开招标或磋商交易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投资主体在政府授权的经营期限内建设,开发,管理或维护该公益性项目,获得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作为项目报酬,当授权经营期限已满,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②适用条件:项目是不具备收费条件或不产生未来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是非政府投资主体,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项目投资主体不仅承担项目的投资,还承担项目的建设、开发、运营、管理和维护等;政府向非政府性的项目投资主体支付财政资金作为项目补偿费,以此来获得非政府投资主体开发经营的公益性项目;非政府投资主体以来自政府财政资金的补偿费作为项目建设、开发、运营或维护的收入;必要时政府还得有部分政策优惠或支持,加大吸引民间资本主动投资的激励。(2)主要特点。①本身的主要特点: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不必直接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各种风险,也不必以财政资金直接出资,还不必为项目投资总额负债,从而有利于政府降低财政风险。政府只需在授权期限内较为平均地支付补偿费,这也有利于政府平衡财政预算和管理预算外资金。对于项目投资主体来说,这种投资方式具有稳定的项目收入,比较适合于稳健型的非政府投资主体,此外,也有利于协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②以政府的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投资主动投资方式与BOT方式的不同点:第一:前者适用于没有经营收入或不具备收费条件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而BOT只适用于经营性或具备收费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发电厂,收费公路和桥梁,城市污水处理等。第二:在前者的方式下,由于项目本身不产生未来现金流,所有项目的建设开发,运营维护等费用最终还是要有政府承担。在BOT方式下,项目投资主体主要以项目自身资产和未来现金流作为资金偿还保证,对政府没有或者只有有限的追索权。③以政府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投资与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的区别。第一,项目建设单位的性质不同。在前一种方式下,项目建设单位是非政府投资主体,但包括国有企业。在后一种方式下,则是政府性质的政策性公司或事业机构。第二:资金来源不同。在前一种方式所吸引的资金是主动投资的民间资本。在后一种方式所吸引的主要是银行机构的质押贷款。第三:具体环节有所不同。在前一种方式下,还存在非政府投资主体在授权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转移给政府的过程。(3)以政府的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主动投资方式的理念探索。能够推行该种项目投融资方式的重要原因在于政府有了一种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的代建和有偿回报的意识。政府作为单一投资主体又无力完成投资规模和满足城市建设发展对公益性项目的需要,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引进非政府性的民间投资,由民间投资代建公益性项目,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但是,公益性项目本身并不产生未来现金流,这就需要政府对民间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付出有偿回报。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单因素分析;模糊综合评判;主成分分析
本文受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资助(KJ2007A077)和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资助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企业融资效率评价的数学模型
(一)模糊综合评判模型。总体上,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分为两大类: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具体而言,权益性融资包括自我积累和股权融资,债务性融资包括银行信贷、债券融资和民间信贷(武巧珍、刘扭霞,2007)。因此,本文将从上述的六个因素分别对这五种融资方式单项因子的融资效果优劣进行初步排序,得出表1。(表1)
表1列示了各种融资方式单因素下的初步排序,反映的是同一因素下企业的选择顺序。结合表1中的数据,我们给各种融资方式取值,得到表2的不同融资方式的隶属度。(表2)
已经确定了权重集,计为A=(0.10,0.25,0.20,0.15,0.20,0.10),并且由表2得出了各种融资方式的单因素评价矩阵,将它们分别与权重集进行模糊变换,即得模糊综合评价模型:B=W×R,运用软件得到最终排名依次为:企业积累、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民间信贷、银行信贷。
(二)主成分分析模型。不同融资方式融资效率评价体系中涉及众多指标,指标间的相关关系会造成评价信息的相互重叠、相互干扰,难以有效、客观地分析各评价向量的相对地位,使层次分析法计算造成较大误差。因此,考虑利用主成分分析法,通过对指标值进行正交变换,过滤掉指标间的重复信息,来增加综合评价的准确性。
1、指标标准化处理并构造实对称矩阵。该融资问题模糊矩阵中的六个指标属性一致,需要消除量纲,采用极差变换来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运用公式Dn×n=Yn×p(YT)p×n构造我们所需的实对称矩阵。
2、实对称矩阵Dn×n的特征值、特征向量。Dn×n利用Y=(Y1,Y2,…,YP)T构造的实对称矩阵,通过主成分方法求解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依据主成分正交变换的原理,计算获得的不同融资方式实对称矩阵的正交系数矩阵。
3、主成分的贡献率与累计贡献率。由Var(Yk)=k=tr(∑)Var(Xk)可知,k=Var(Yk)/Var(Xi)描述了第k个主成分提取的X1,X2,…,Xp的总(分散性)信息的份额,称为第k个主成分Yk的贡献率,第一个特征值1=10.3162,它的方差贡献率为90.26%>60%,显然这个主成分能够解释6个评价指标的大部分变差,故把他们当作评价不同融资方式融资效率的主成分。
再用MATLAB求解得表3,各融资方式融资效率按第一主成分得分排序如表3。(表3)
二、模型比较与分析
我国现正处于一个资金相对短缺与资本市场不完善的时期,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所有中小企业面临相同的融资难题,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同融资因素对其影响程度也不同,因此对各种融资方式不同隶属度进行一定范围的调整,使模型得到进一步推广,调整后的模糊矩阵如表4。(表4)
分别运用模糊评价和主成分分析中的两种评价方法,对表4进行处理,得到结果表5。(表5)
通过结果的分析比较发现,由于存在主观赋权,或存在判别规则单一等缺陷,当调整隶属度,使模糊矩阵在可行范围内发生变动时,用模糊矩阵判别法所得到的结论发生变动,因此难以在实际评价应用中作为一个统一的、广泛认可的评价模型。而主成分分析法则表现出了较好的鲁棒性,有效地减少了因为个体偏好所引起的偏差,使决策、评价的结果更加贴近客观实际。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Freeman C.The Economics of Industrial Innovation[M].Second Edition,Frances Printer,London,1982.
[2]钟田丽,弥跃旭,王丽春.信息不对称与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失灵[J].会计研究,2003.8.
[3]胡竹枝.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供求、效率与机制分析[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风险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融资难的原因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虽然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正随着国家的重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而有所好转,但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依然不容乐观。作为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方式的银行贷款融资、民间借贷融资、债券融资方面的融资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银行贷款融资现阶段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是最为主要的融资渠道,然而中小企业因“先天不足”以及家族式管理混乱、财务状况不透明而使其自身发展具有高风险性,同时因生产经营规模小所贷资金少,这与银行所追求的稳定性与高收益性相悖,故而难以取得银行的信任进而获得贷款。第二,民间借贷融资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是最为简单快捷的方式之一,较之银行贷款融资,民间借贷融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然而在带来便捷的同时,其高额的利率也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第三,债券融资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我国的债券发行实行核准制,即先批项目,再批额度,最后才允许发行债券。《证券法》对于债券的发行明文规定了严格的程序条件和实体条件。因审批程序过于繁琐,导致债券融资很少有企业问津。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首先,中小企业自身实力不足,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较差,难以获得金融机构信任。中小企业大多固定资产少、资金薄弱,银行在审批中小企业的贷款时所耗费成本与其预期收益不成正比,同时面临企业破产、贷款成为呆账坏账风险较大。其次,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失衡、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缺陷。金融危机后,金融机构加大了监管力度,权利的过分上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小企业贷款难。最后,我国中小企业担保机制不完善,法律定位不明确,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中小企业缺乏完备的担保体制机制,难以为其融资提供坚强的后盾支撑。
二、我国中小企业常见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的融资按照资金来源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主要是指所融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如企业所有者的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利润等。外源融资是指资金来自于企业外部,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直接进入证券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间接融资是指利用一定的金融中介机构来完成一定金额的融资。
1、银行贷款融资。
银行贷款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信用、提供相应的资产进行抵押作为担保的情况下取得资金的行为。作为中小企业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银行贷款融资已帮助我国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起来。
2、民间借贷融资。
民间借贷融资,即中小企业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个人或组织集资,并承诺还本付息。民间借贷融资虽程序简单易操作,却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操作不当容易构成犯罪。
3、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即中小企业通过特定渠道引入风险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转让一定比例的股权进而获得融资。股权融资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投资金无需偿还且风险由投资者独自承担,但投资者有权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4、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即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融资。债券融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占据很重要的地位,然而因我国的国情和所施行法律的情况来看,债券融资对于我国中小企业而言是有一定的难度,很难操作实行的。
5、租赁式融资。
租赁式融资是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租赁合同的主体是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三、我国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方式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1、银行贷款融资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即担保贷款方式;同时规定:“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即信用贷款方式。然而在实践操作中,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原因,很难取得信用贷款。因此,在一般担保贷款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下列风险:一是为获得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而相应地为该企业提供担保的互保法律风险。为了获得银行贷款,中小企业可能会“饥不择食”,在未调查清楚对方企业资信情况的条件下便同意双方互保。在承担自身经营风险的同时还要承担另一企业的信贷风险。二是抵押担保自身可能包含的法律风险。银行在选择抵押物时,往往会确定价值高于贷款金额的资产来确保自身债权的实现。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小企业一旦发生了不能还款的情形,法律所赋予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会加重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三是受迫保证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面对银行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小企业有时可能会被要求为银行的某些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良的客户提供担保,中小企业为了能够尽快取得贷款资金而被迫同意。四是因银行贷款程序的繁琐复杂,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采取编辑虚假的财务报表、虚报固定资产甚至通过采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同银行的经办人员相勾结来达到取得融资的目的而带来的法律风险。为了能够更加有准备地应对上述法律风险,从宏观方面来看,首先,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以政府的扶持为主,兼行市场化的运作规则。其次,应大力发展多类型的中小金融机构,如地方性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进而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银行相比较来说更容易掌握当地中小企业的信息,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最后,可以由当地政府主导建立中小企业信息信用管理平台,提供和披露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状况。确定特定且权威的评判资信状况的主体,制定评判中小企业资信状况的规则,由专人按照规定进行资信状况的评定划分。从微观方面来看,中小企业自身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企业法律文化的培养,同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策略;其次,企业内部应设立专业的法务部门,在进行银行贷款融资时互保或被要求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时应及时了解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同时可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2、民间借贷融资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民间借贷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中风险最大的一种,因为此种融资方式一旦操作不当,极有可能触犯法律、涉嫌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等刑事犯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实践中,该罪名的立案标准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存款150户以上的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在面对上述法律风险时,中小企业所能做的首先是规范自己的融资行为,在融资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行事,以法律作为行动的标杆。其次,在进行民间借贷融资时,要将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作为首要行动。在融资时切记将法律作为一切行为的准绳,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
四、结语
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形形的风险与难题,融资问题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是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可能面临的最为主要的问题,若不正视此类风险可能会严重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拓展多渠道的融资方式、正确认识法律风险不仅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治国.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5
[2]沈富强.贷款法律实务[M].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
[3]王荣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法律风险控制研究[J].经济与法制,2012(01)
一、样本企业基本情况
(一)样本企业概况
(二)问卷调查情况:企业融资仍以银行为主导,民间融资发展平稳,金融改革有待提速
通过对25家样本企业的调查显示:企业总体资金状况呈稳中趋紧态势,对当前资金状况的选择中有12家企业认为趋紧,12家企业认为持平,占比各为48%。企业借入资金来源中有23家企业的首选是银行贷款,占比为92%,有19家企业选择民间融资渠道借入作为融资的第二渠道,占比为76%。样本企业中18家企业借入过民间融资,其中借入渠道为股东或内部职工的10家,占比55.6%,仅2家企业选择从民间融资中介机构融资,占比为11.1%。借入资金用途多为流动资金,借款期限多为1年期以内的短期借款。有8家企业借出过民间资金,借出民间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的占比为87.5%,预防资金损失的方式多为财产抵质押、第三方担保,占比分别为37.5%、62.5%;借出资金大多能按期偿还的占比为87.5%。
企业认为缓解“两多两难”最重要的是调整信贷结构,信贷政策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倾斜,有22家企业将此项作为前三项选择之一,占比为88%,其中有13家企业将此项作为首选。企业将民间资金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牌照的发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和营造管理规范、竞争充分的经营环境作为金融改革的关键,占比分别为40%、36%、44%、28%。在推进金融改革中银行需改进改进的因素集中在信贷准入降低和下放审批权限,占比均为84%。认为规范民间借贷最迫切的工作分别是规范借贷利率至合理水平和规范民间借贷机构的运作及风险治理。72%的调查企业对民间借贷市场化的看法表示肯定。
二、中小企业对金融改革的意见
(一)推进银行中小企业业务服务方面
调查企业反映:近年来银行在推进中小企业服务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调查5市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普遍上浮20—50%,此外再加上财产保险费、财务顾问费、资产评估和抵押登记费用,企业的融资成本接近15%。同时小型企业贷款议价能力弱,银行贷款利率定价较高。如:一季度怀化市小型企业95.7%的贷款利率浮区间在10%—50%,而大型企业98%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10%—0%。二是银行信贷抵押范畴单一。银行信贷抵押仍以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为主,动产抵押比例偏低,如机械设备抵押比例在20—30%、林权抵押比例在30—40%。
(二)规范民间借贷方面
当前,民间借贷缺乏专门立法,民间借贷合法和非法的界限模糊,民间借贷的保护只能通过私人信用来维护,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此外民间借贷组织结构松散,管理方式落后,缺乏一个统一的登记监测平台去规范引导。调查企业普遍认为民间借贷较为隐蔽、风险较高,关键在于缺乏专门的民间借贷法律规章来规范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暴力催债”等不合理行为,规范民间借贷要“法制先行”。
(三)金融组织体系改革方面
近年来中西部地区通过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方式,努力推进金融组织体系改革,但离推进银行体系改革创新、激活金融市场的目标仍有差距。株洲市调查显示,由于只能以资本金和经营收益放贷,该市8家小额贷款公司中有6家公司融资比例超过100%,面临无资金可放的局面;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投向利润率较低的个体、三农和小微企业,除去税费和办公成本,行业内测算资本年回报率大都低于10%,公司增资扩股、持续经营的积极性不高。此外,民营担保公司发展遭遇“歧视”政策,和银行合作难度大。如:怀化市工行在与担保公司合作中,要求必须是政府投资或控股的担保公司。
(四)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方面
中西部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理念滞后,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策约束,民资进入金融领域的面相对狭窄。调查5市民间资本参股金融主要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扩股增资和入股新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准金融机构。二是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门槛高、起点高。如民资农村小贷公司名额受省级金融办控制并不按地方申请需求和地方融资需求来确定。张家界市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扩股,吸收社会资金入股自然人起点是125万元、法人企业起点是250万,对普通居民和小微企业而言难度较大。三是现有的民间准金融机构吸纳民间资本容量相当有限。湖南省规定:一个县级行政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超过两家。张家界市2011年4个区县民间融资总量200亿元,小额贷款公司仅2家,吸收民间资本仅1亿元。
三、政策建议
(一)对创新金融产品的建议
金融机构要为小企业量身定做信贷产品,可借鉴民间借贷“便捷”的做法,注重对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的综合信用评价,结合征信管理系统推行企业和个人信用评分,在此基础上开办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贷款。大力发展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直接融资方式,吸收民间资金,缓解小企业融资难。
(二)对规范民间借贷的建议
一是成立民间借贷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引导民间融资公开登记、并规范其合规经营,适时监测辖内民间融资的总量、利率水平、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二是健全法律法规,规范融资行为。制定《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对民间金融主体的法律地位、资金投向、融资方式、利率浮动范围、风险纠纷的处理及收益的税收调节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赋予民间融资合法地位。三是规范民间金融体系利率定价机制。要充分考虑行业利润率、企业财务成本,结合利率市场化,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
(三)对金融组织体系改革建议
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农村经济的信贷扶持。强化对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科学考核机制,结合中小企业和私营业主资金需求“急、少、快”的特征在金融信贷产品创新上有所作为。二是完善民间融资体系。构建多层次的民间借贷供需金融体系,让民间借贷更透明、更阳光。三是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在农村信用社扩股增资、组建村镇银行中引入民间资本,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增加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在金融领域的话语权。
关键词:微型企业;融资方法;路径;创新
融资是企业发展的必然渠道,可以说有资金才有实力。而且,融资、发展和规范作为密切关联的体系。因此,对新时期微型企业融资方法与路径的创新的探讨有其必要性。
一、现阶段微型企业融资现状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每个企业都需要融资,不仅是中小企业需要融资,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同样需要融资。所谓微型企业融资,主要指小型民营企业。在现阶段,我国的银行等主要的融资渠道,对大型企业、国有企业的融资贷款都有政策。可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却像是一群被遗忘的孩子,对于微型企业而言,但作为民族企业的一部分,企业在应对外企、跨国企业的挑战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爱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制约微型企业发展的资金融通方面,银行这些融资机构,迟迟没有放开融资条件。所以导致,中小企业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字眼,当然微型企业也就不例外,中小企业要扩大生产规模,购置先进设备,流动资金不足时都要融资的。
一般而言,微型企业融资难主要表现以下方面:
首先,企业本身的内在因素,大致有四点:一、财务不规范,没有资金统筹使用计划,报表失实,直接影响正常生产;二、管理不完善,计划性不强,架构不稳定,导致外界怀疑是否能够维持经营;三、税务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四、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由于自身实力的局限性,对外抗变能力较弱。这些为其自身融资带来很大的影响。
其次,银行放贷门槛高。通常情况下,在政府-银行-中小企业这个体系结构中,其最终的决定权在于银行,企业要想得到融资,必须要银行放贷才行,否则就达不到最终目的。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好的企业自然是众多银行竞争的对象,而风险大、成本高的企业自然不符合银行授信准入,银行没有必要做高成本低效益的事情。而且,对于银行来讲,每年都有业绩指标,累计下来有十几二十项,虽说现在有个人部、公司部等部门各自分担,但是每个客户经理实际需要承担五个以上的指标任务,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大部分银行都采取急功近利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小项目往往这些项目都要放在最后处理,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融资。
二、微型企业融资方法和有效途径
1.政府方面
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政策和福利,帮助企业融资,推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如在之前,政府部门作为担保,帮助企业融资,支持和鼓励企业发展,为此,可以在此基础上,政府可以适当地拨一部分补贴,在财政允许下,给予经办银行或者是采用其他有效方法,确保企业的融资。
2.银行方面
银行可以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下,加强对西方国家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引进,完善现有的管理模式。目前,我国大多数银行在贷款审查管理方面,仍旧还沿用90年代的管理模式,在审查时,一切以报表的结构为主要的参照标准,以此来确定企业的还款能力,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需要。因此,银行要加强对这一点的全面认识,在审查时,对注册会计师编制的报表进行调查和分析,完全了解企业真实实力,进而保证企业取得融资。
3.企业方面
首先,企业要对自己在市场中的发展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做好自己的各项业务;其次,企业要明确自己的市场前景,充分了解自己的市场实力,并且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目标和规划。第三,企业要尽可以地争取聘请专业顾问,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优化企业发展流程,建立和完善公司战略,构建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而为自己融资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
4.民间借贷
企业融资,除了银行贷款这一主要渠道以外,还有向一些民间机构借贷。比如,企业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争取国家资金,也可以适当地争取一些风险投资,进而为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此外,除以上措施以外,相关部门要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解决银行等经营机构的顾虑。例如:政府可以鼓励银行发放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业务(设备按揭、应收账款等);又比如贷款规模、坏账占比、剥离、冲销、容忍度等经营指标性参数,银行是否可以结合实际需求,独立设置相关会计科目予以处理、或者中小企业贷款不占贷款规模、政府承担部分坏账等,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新时期企业融资注意事项
首先,要选择多渠道融资。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微型企业要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必须要采用多渠道融资的方式,也是目前最为可行的一种融资技巧。比如现有的融资公司,通常情况下,会根据企业的需求为企业开拓第二条、第三条融资渠道,如民间资本、海外资本等等,海外融资一般对硫磷企业的发展前景要求较高,而且在融资过程中是以一种股权融资的方式进行的,其中民间资本是一种最为常见的,不论是对于银行贷款,还是对于海外融资而言,既方便快捷,但是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为此,企业还要加强新时期下,新型融资方式的探讨,推进企业的更好发展。
其次,作为一个微型企业的老板,最主要的任务是找到资金来经营公司的业务,为此,企业管理者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避免常见的错误思维,可以从政府和社会机构的补助开始入手;二、银行和其他贷款机构所列举的风险因素,企业管理者需要做好适当的准备,业务计划、经验、教育、扩大业务的可行性等等,进而为企业获得贷款;三、提高个人信用记录,以获得小企业贷款准备商业计划书。
总结:
总而言之,在新时期下,融资难是企业发展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政府、银行以及社会各界要加强对企业融资情况的高度关注,采用有效、可行的措施,为微型企业发展获取资金,促进我国民族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小微企业 融资模式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社会经济稳健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小微企业取得一定的进步及发展。与此同时,为了满足小微企业的发展要求,小微企业的工作重心逐步向融资模式创新化转变。其中,小微企业,由我国郎咸平教授提出,指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式企业、微型企业及小型企业的统称。同时,从税收角度来看,相较于其他类型企业,小微企业的标准,主要包括:(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低于3000万元,其他企业低于1000万元[1]。(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低于100人,其他企业低于80人。(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额低于30万。
一、大数据时代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现存问题
(一)融资手段落后,融资方法单一
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1)内源融资;指企业营业积累资金、风险投资资金、借贷资金及自主资金等来源。(2)外援融资;即:间接融资,指以信用社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介,办理中长期及短期贷款的融资过程;直接融资,指以债券及股票等形式,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利用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方式的融资过程。其中,小微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高度统一[2]。一般情况下,业主极少采取直接融资方式,以商业银行贷款、借贷资金及利润积累为主要融资途径。同时,受企业规模的限制,会计制度不健全,缺乏资产抵押物,融资时效性强,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具有“频、急、小及短”的特点[3]。值得注意的是,受贷款成本及风险的影响,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率低,造成小微企业的融资手段落后,融资方法单一。
(二)融资效率低下,融资成本高昂
从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受企业规模的限制,绝大部分小微企业的信息统计流程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不仅加大社会对于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的管理难度,还阻碍小微企业正常获取资金支持。同时,小微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普遍习惯现金交易,缺少银行流水及月度财务报表记录,造成商业银行无法完成信用审核及评级。绝大部分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差,持续经营的时间段,停业及破产率高,商业银行考虑以上风险因素,提高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再加上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及登记费等,加剧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造成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向分流,逐步向民间借贷靠拢[4]。其中,民间肩带,交易及信息成本低廉,融资方式繁多,融资手续简单,特别是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少部分小微企业,以民间借贷为主要资金来源,但是,高额的利息,不仅增加小微企业的负担,还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
(三)现有的融资体系不健全
从现阶段我国企业的融资情况来看,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对于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及所有制的重视程度不足,融资体系不健全,严重阻碍小微企业的发展。一般情况下,国企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属性相同,普遍倾向于国有企业发放贷款。结合相关统计资料发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贷款坏账,均得到政府隐性帮助。小微企业,多指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一旦贷款存在坏账,其抵押资产转为国有资产,核销手续复杂,核销流程繁琐,甚至,经办人可能承担相应的借贷责任,造成绝大多数的大型商业银行减少小微企业的资金投放[5]。同时,受小微企业规模的限制,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率低,阻碍小微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大数据时代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措施
(一)大数据融资模式
大数据金融,指以非结构化数据为基础,以计算机互联网及云计算等信息化方式为依托,完成专业化的数据分析及挖掘,同时,与传统金融服务相融合,创新性开展融资的工作统称,例如: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小额贷款。相较于传统商业银行,大数据融资模式,不以企业资产负债及还款能力为标准,完成放款,而以企业行为数据为标准,准确判断企业的还款能力,完成放款,其具体流程,主要包括:(1)小微企业提出贷款申请,标明借贷金额,确认还款期限,贷款平台利用网络数据模型,了解企业的信用信息,作出信用评估,确定企业的信用额度;(2)实施监测小微企业的现今流向及交易状况,降低借贷风险;(3)利用互联网,实时监测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评估其履约有效性。
(二)点对点信贷融资模式
点对点信贷,又称P2P网络信贷,俗称“人人贷”,指企业或个人,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完成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再以P2P网络信贷平台为中介,借款人公开借放标准,投资人完成竞标,属于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例如:拍拍贷,不仅明显减少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度,还有利于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贷款利率,减少融资成本,帮助借贷双方分摊金融风险。
(三)众筹平台融资模式
众筹,指项目发起人,利用互联网传播广泛的特点,以公众力量,集中公众资金,为个人或小微企业,完成项目资金援助的融资模式。相较于常规融资方法,众筹的特点为:大量及小额,融资基础低,不再以传统商业价值为核心判定标准。
三、结语
通过本文的探究,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小微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逐步成熟,为了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及质量,加快融资模式的变革,及时分析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具备显著价值作用。然而,从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来看,受传统因素影响较为严重,仍处于粗放型阶段,现有的融资体系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融资手段落后,融资方法单一,融资效率低下,融资成本高昂,不仅加重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阻碍小微企业的正常发展。因此,要求相关技术人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转变传统理念,逐步发展大数据、“点对点”信贷及众筹平台的融资模式,增强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落实相应的金融监管流程。同时,不断增强自身技术水平,积极引进科学的融资理念,逐步转变工作重心,与现有的融资模式相结合,以便于解决在实际融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摸索出具有我国特色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更好的服务于社会,进一步为推进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奠定夯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徐细雄,林丁健.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4,06:144-148.
[2]田珍珍,李桂兰.“互联网+”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新疆社科论坛,2015,06:38-40.
[3]吴腾.普惠金融视角下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35-40.
[4]丁增稳,郑兴东,薛晓丽.互联网金融视阈下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设计[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5,01:112-116.
[5]罗丹程,杨茗涵.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研究[J].中国商论,2015,14:57-59.
作者简介:
王朝岗,男,1982年7月出生,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职称副教授,专业方向网络工程,任课课程“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设备配置与管理”。
【关键词】 中小企业; 集群融资; 民间资本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037-04
中小企业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表现为其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创造就业以及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浙江省是中小企业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为振兴地方经济和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自2011年以来,有关“钱荒”、“中小企业倒闭潮”、“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新闻报道频频出现。民建中央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中国因“贷款难”而倒闭的个体工商户就高达810万个。在金融市场上,中小企业的融资地位与其经济地位不匹配,宁波、温州许多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倒闭就是例证。
一、中小企业集群与民间融资现状
浙江省是我国产业集群化发展的典型代表,产业集群是浙江经济发展和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其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是源于“一乡一品”。2010年,浙江省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销售收入18 489.7亿元,占全省销售收入的36.3%,利润1 045.2亿元,占全省比例为34.8%。据统计,浙江省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块状经济达312个,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块状经济共有72个,浙江省产业集群不仅数量众多,实力也非常强大。浙江省具有代表性的集群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从区域布局看,浙江省产业集群主要集中在环杭州湾和温台沿海地区,产业集聚发展特征明显。从产业结构看,浙江省产业集群主要集中在工业行业,共涉及纺织业、塑料制品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28个工业门类,其中年产值超过千亿元的有5个行业,分别为纺织业、纺织服装和鞋帽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在批发零售业,浙江拥有众多全国性专业批发市场和区域性批发市场。其中,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年成交额居全国前列。总体来看,纺织和机械是浙江省产业集群的主体。
中国经济监测中心的景气指数显示,2011年第二季度,流动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比重达19.3%,中小企业融资景气指数仅为97.7,已接近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最严重时95.9的水平。当前63%的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民间借贷的企业占50%,以银行体系借款为主的企业仅占21%,银行信贷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浙江的存贷款比例占全国的10%,但是非法融资、民间融资在全国的占比也在10%以上。浙江民间短期借贷的月利率已达5%,甚至高达10%。此外,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大但渠道不稳定。
二、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方式及特点
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常用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内部融资、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商业信用和民间融资,不同的融资方式各具特点。
(一)内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企业依靠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其形式主要有资本金、折旧基金和留存收益。内部融资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也是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的主要资金来源。《浙江统计年鉴》显示,浙江省2011年限额以上非国有经济分行业投资和资金来源44 675 99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为27 033 802万元,占资金来源总额的60.51%;国内贷款5 746 145万元,占资金来源总额的12.86%;债券5 010万元,仅占资金来源总额的0.01%;外资等其他资金占26.62%。内部融资的特点:自主性、低成本、低风险,并且可以增强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在初创时期规模小、资金需求量大、经营状况不稳定,从外部融资比较困难,自有资金成为其首先考虑的融资渠道。
(二)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将部分存款暂时借给中小企业使用,在约定时间内收回存款并收取一定利息的融资。当企业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以后,企业内部积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需要向外部融资。从融资成本看,银行利率水平低于黑市融资利率,而且银行信贷合约一般由银行和企业直接谈判达成。融资成本低、灵活性强的特点使银行贷款成为中小企业向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2012年统计年鉴显示,近五年浙江省非国有经济来源于国内贷款的比例稳定在15%左右。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差等因素的制约,集群内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浙江省政协专项集体民主监督调研组“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金融环境的报告”显示,中小企业中只有不到20%能够获得银行信贷,部分企业即使贷到了款,银行也会对小企业基准利率上浮30%~50%,加上支付财务中介费用、搭购相关理财产品、存款回报等,实际的贷款成本接近银行基准利率的两倍。
(三)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融资完成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股权出让、增资扩股、发行股票等。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是私募的股权投资,这是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更有能力依靠专家理财和咨询的优势,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方向、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2012年底,浙江有119家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但对于目前80多万中小企业而言,是微乎其微的。近年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私募融资在浙江省逐渐得到发展。但对于普通中小企业而言,一方面,稀缺的通道资源成了中小企业上市的一大瓶颈;另一方面,对券商而言,同样的投入因上市融资规模不一而收益大相径庭,自然放弃盘子偏小的中小企业。
(四)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其形式主要有赊购商品、预收货款和商业汇票。相对于其他融资渠道,商业信用融资具有及时、便利、外在风险较小的好处。融资渠道较少或者流动资金短缺、企业负债率较高的中小企业选择商业信用融资渠道可以借此拓宽融资空间。
然而,商业信用融资也有一定的风险。由于受金融市场的平均利润、供求关系、融资企业财务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商业信用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较高的商业信用融资成本使企业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另外,由于受商品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影响,商业信用融资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干扰,稳定性较差。
(五)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包括借贷、集资和捐赠等形式。民间融资已经成为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是中小企业除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外的有效补充。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进行民间融资的主要形式有:直接借贷、通过中间人借放款、互助会、典当行(寄售商行)等。例如在温州,当企业无法从银行贷款时,往往采用向亲朋好友借钱的方式解决短缺资金。据估计,浙江民间资金有近万亿元,相当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增加额的30%,浙江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相当于国有银行系统融资规模的1/3强。
由此可见,发达的民间融资是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的根本出路,其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效应,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由于民间金融发端于组织化和制度化程度较低的台会和钱庄等私营金融机构,因此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比如,民间融资的法律界定模糊,借贷手续不规范,容易引起纠纷,引发一定的社会问题。另外,民间融资的发展加剧了正规金融组织信贷资产的风险,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三、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的困境及原因
浙江人极强的投资意识加上资本逐利的本性,让民间资本的扩张格外引人注目。然而,近年来高息的民间借贷使企业无法生存,非法集资以及携款外逃事件屡屡发生,温州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随着多米诺骨牌效应显现,这场借贷危机已不仅只限于浙江,还波及了江苏、福建、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资金供需主体有着共同的发展目标且又有较强的功能互补性,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中小企业对民间资本的融资交易不仅效率低下而且资金融通的成功率也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二者之间缺乏相应的对接路径、方式和一系列相配套的政策、平台和制度,就全国范围整体而言,巨额民间资本存量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之间仍存在难以逾越的屏障。
民间资本高度的逐利性导致了其流向的集中化,主要有:一是介入私募股权投资,目前仅温州市就有12家从事该投资的公司。二是参与稀缺资源的投资,浙江民间资本更加关注高收益类品种,房地产、金融、资源性行业成为首要选择。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消息,2012年一季度末,浙江156家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民间资本持股合计487.15亿股,占股本总额的74.08%。其中,包括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万向财务公司在内的40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100%民间资本持股。三是民间资本抱团开拓国内市场,积极寻求其他地区收益率相对较高的项目进行投资。四是投资于当地新兴产业,促进地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投资实体经济的收益率远低于投资金融市场的收益率,浙江民间资本逐渐向金融市场转移,这种投资方式对于浙江投资环境、产业结构调整是极其不利的。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方式中,内部融资、银行贷款、股权融资都有明确的界定和相对制度化的融资机制,而商业信用和民间融资则十分复杂。因此,如果要分析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的影响,就必须对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总量进行较为准确的测算。国际上通用的方法是对“未观测金融”(Non-observed Finance,NOF)的测度即NOF法,利用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所创造的生产总值与其所获得的贷款的不匹配程度对浙江省民间融资的规模进行测算。将贷款与GDP的比值定义为“单位GDP贷款系数”。农户和私营个体经济与全社会经济主体平均的单位GDP贷款系数的差值反映产出与融资的不匹配程度,该差值与这部分经济体创造的GDP的乘积即为民间融资总额。根据民间融资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将民间融资分为互民间融资和盈利性民间融资。对盈利性民间融资规模的测算旨在分析浙江省民间融资的逐利性,考虑到职业化民间融资主要依托中介机构或组织,可根据中介数量比例进行测算,涉及民间融资的中介主要包括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寄售商行、典当行等,对浙江省融资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分析,抽取其中5%~10%的中介机构调查民间融资规模,以估算全省盈利性民间融资规模。一般而言,企业盈利性水平越高,企业自有资金可能越充裕。因此,企业的盈利性水平有可能与企业的民间融资规模呈反相关关系。
四、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三位一体”的治理对策
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 条”)(国发〔2010〕13号),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2011年12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间融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旨在拓宽民资投资渠道,明确对民资非禁即入。同期,温州市政府还下发了《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对金融办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申报审核、年度评价,对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寄售行等民间金融组织监管,协调处置非法集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等多项职责。实际上,在治理民间融资乱象问题上,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各层面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互为补充协调。
第一,政府层面。在积极完善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结合实际,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放宽金融领域市场准入标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中小金融机构和组织,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010年12月,浙江省建立全省首个产业集群融资平台示范点――南浔木地板产业集群融资平台,通过“政、银、企”三方合作,联合探索和建立适合产业集群发展的融资机制。2012年8月,浙江省筛选推出441个总投资额达11 830亿元的重大公共资源性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商推介。项目涉及产业平台、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8个类别,总投资额为11 830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220个,100亿元以上项目26个。从大类看,产业平台类项目投资额最大,为4 375亿元;其次为交通设施类,39个项目总投资额为2 946亿元。
2012年3月,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4月,温州民间借贷中心挂牌;7月,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挂牌;11月,温州金融改革12条实施细则出台。温州金融改革取得成效,首先是搭建了一批小微企业的服务平台,比如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心、再担保中心等;吸收了一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比如推出了小额贷款公司招投标制度;出台了一批直接融资的项目。此外,还筹建了一批地方金融组织机构,创新了一批金融服务产品,形成了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同年,衢州市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民间融资参与主体的借贷行为。据统计,仅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8.5%,占全省全部投资比重的63.5%,民间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率达到71.9%。
第二,金融机构层面。金融机构通过灵活运用各种操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对中小企业集群贷款的风险。金融机构下放了审批权限,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改变了原有围绕着“大客户、大项目”的管理思路,重新设计组织构架、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定价管理等制度,充分考虑了中小企业金融业务“需求旺、时间急、频率高、额度小”的特点和要求。
比如,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以省政府确定的42个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为重点,加大了对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重点优势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向总行争取差别化信贷政策,给予浙江多个行业区域差别化信贷政策,允许信贷余额适当增长。例如,杭州、绍兴、嘉兴地区的合成纤维制造;舟山地区的金属船舶制造;嘉兴、绍兴、温州地区的纺织服装制造等。对示范区内的龙头企业、集群企业给予支持,不仅体现在信贷投入的持续和稳定性,且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再比如,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制定了《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转型升级年”活动实施方案》,支持义乌国际商贸中心产业集群示范区,近三年来累计投放超过164亿元信贷资金,并与义乌50强工业企业中的40强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以投行业务支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推出海外并购、海外并购保函、资产收购、股权收购、跨行并购等各类并购金融服务业务;推出银团贷款,已牵头组建并签订合同的银团贷款项目超过15个,总金额超过100亿人民币;作为参与行参加银团超过10个,承贷金额超过25亿人民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碳金融”支持节能环保型企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信贷工厂”模式重点培育省内中小企业。
第三,中介机构层面。中介机构类型多样,政策型、商业型、互助型担保机构并驾齐驱。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再担保机构等新型中介机构也在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底,浙江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676家,居全国第三;全省担保机构已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总额3 454.1亿元。其中,2011年全省融资新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总额1 131.08亿元,同比增长86.08%;年底在保责任余额943.87亿元,同比增长60.6%。2012年4月,浙江省首批融资租赁公司在宁波保税区顺利运作,该保税区已设立5家融资租赁项目公司,并已投入运营,租赁物标的总价近7亿元。2012年底,首批纳入浙江省中小企业再担保体系的18家担保机构与浙江省中小企业再担保有限公司在杭州签约,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于2013年伊始正式运作。
由此可见,中小企业集群民间融资不仅需要宏观层面的金融改革,消除金融抑制和放松金融管制,而且更需要微观层面的制度创新,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以及资质评定机构。不仅要加强中小企业集群自身建设,开拓直接融资渠道,而且更需要增加制度供给,积极培育良好的信用制度,确保融资效率和金融安全。
【参考文献】
[1] 许腾.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研究与对策建议[J].金融论苑,2012(11):62-67.
[2] 浙江块状经济两年谋变:散是满天星 聚成一团火[EB/OL].新华网,2011-11-28.
[3] 卫龙宝.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突破――基于产业集群发展视角[J].浙江社会科学,2011(12):43-45.
[4] 浙江省统计年鉴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5] 张鲁英. 以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为例谈中小企业融资问题[J].资本运营,2007(1):176-177.
[6] 邵燕翔. 浙江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问题探讨[J].特区经济,2008(9):60-61.
[7] 一论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EB/OL].温州政府网新闻频道,2011-09-30.
[8] 浙江地方法人银行民资持股占比超七成[EB/OL].新浪财经,2012-05-31.
[9] 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S].温政办〔2011〕157号,2011-11-02.
[10] 浙江超万亿公共资源性项目对民资“打开大门”[EB/OL].人民网财经频道,2012-08-25.
[11] 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实施意见[S].衢政办发〔2012〕153号,2012-10-02.
[12] 浙江银行业支持全省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工作[Z].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09-20.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
民营企业的定义,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民营企业是由民间私人投资,由其经营并享受其投资收益同时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民营是相对国营而言的概念,民营企业可以根据所有制划分为私有民营和国有民营这两种。国有民营企业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在我国,广义上民营企业的概念只与国有独资企业相对,《公司法》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的不同划分企业类型的,所以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这两种形式外,只要企业中没有国有资本的参与,都属于民营企业。在狭义上民营企业指的是私营企业或者以私营企业作为主体的联营企业。资金问题是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瓶颈,如何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成为研究民营企业发展必须面对的课题。
一、理论分析
在融资方面,企业所拥有的社会资本对于企业的银行贷款额度有显著的影响。张敦力和李四海(2012)从社会信任与政治关系论证了这一观点,他们的研究表明当企业缺乏政府背景或者说与政府的关系资本不密切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成功率只和社会信任一个因素有关。但当企业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取得政治背景时,企业在银行贷款融资时会更乐意利用自己的政治背景和政府资源。从违约率来看,银行基于社会信任为企业发放的银行贷款的违约率显著的地域基于政治关系和背景而发的贷款。
根据融资约束理论及理性人假设,资本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和问题的存在会导致企业外部融资比内部资金融资成本高很多,资本成本的差异会导致公司选择使用股东出资的方法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同时,伴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资金缺口会不断扩大,家族企业的股东无法负担全部的资金需要,家族企业经营者会为避免因外部融资引起的股权稀释导致的控制权转移的风险会首先考虑负债融资,但由于缺乏良好的抵押担保,家族企业在资本市场借款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家族企业在融资时存在融资难问题(刘微芳、刘静,2012)。为解决企业扩张面临的融资难,相较于其他的类型企业,家族企业愿意为构建自身的社会网络投入更多的资源,从而获得现有条件下无法取得的支持和保护。目前,家族企业通过送礼和娱乐的支出发展关系型的社会资本,从而有效的减少对潜在融资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短期负债的额度。而企业也通过社会交际,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信用,从而发展出基于信任的社会资本,如家族企业与供应商的社会资本、家族企业与投资方的社会资本等,来提高自身的企业应付账款期限,为资本的流转赢取宝贵的时间。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我国民营企业目前的融资现状,主要为以下几种:
(一)内部融资为主
由于民营企业没有国家的资金注入,需要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因此民营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很少,所以我国民营企业往往只能依靠自身的留存收益来积累资金,内部筹资所获得的资金十分有限,这样严重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根据2016年商务部对民营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所有融资方式中,民营企业的自我融资最常见,比例高达90.5%,银行贷款其次,但比例仅为4.0%,而非金融机构和其他渠道分别仅为2.6%和2.9%。由此可见,民营企业的发展太过依靠内部资金的筹措。
(二)外部融资困难
股权融资方面,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企业上市融资条件十分严格,使得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偏少。债券融资方面,由于民营企业因规模小、信用低,加上一直以来的社会偏见,投资者往往认为这种债券风险过高,不愿意投资民营企业债券,因此债券融资很难实现。
(三)民间借贷唱主角
由于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融资,因此民间借贷便成为了民营企业的救民稻草,而民g借贷快速、灵活的特性非常契合民营企业融资“急、快、小”的特点,其次是其高收益对于民间资本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特别是在我国物价居高不下,小规模的民间资金缺乏投资方向的时候,供需双方的意向造就了我国火爆的民间借贷市场。
三、改善民营企业融资途径
(一)企业方面
1、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业无信不兴,民营企业想要降低自身的融资成本以及获得更多的资金,首先要做的就是树立诚信意识,加强企业的诚信文化建设,公开企务账务,正如上文所言金融机构的融资对象更倾向于3A和2A类企业,加强信用建设除了更容易获得贷款外,企业还能有效降低自身的成本,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在美国信用销售的比例高达90%,而在我国,这个比例仅为20%,信用销售有助于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对于多数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而言这非常重要。抵制非法牟利的诱惑,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大力发展企业的诚信建设,把诚实守信提高到战略发展的高度。
2、建立民营企业协会,降低信贷融资风险。民营企业集群是指从事同一产业的企业和该产业的相关产业以及支持该产业的众多企业在地理位置上的竞争优势集合体。东南沿海的长三角,珠三角等民营发达地区就有无数典型的民营企业集群,形成集群后,企业间空间接近可有效地降低区位交易成本,但缺点是这些企业多数规模较小,企业规模小,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就意味着收贷风险大,业务量小,工作量大,这也是民营融资难的一大成因,而企业集群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在民营企业集群内,由于其经济活依赖于地方社会网络,具有相同的文化背景和一致的价值观念,因此,集群内的企业之间的信息传递效率快,成本低,可信程度高,以此为基础建立行业协会,吸纳一批优质企业进入协会,这样,一方面,协会内的企业具有一定的信誉,使得银行向其放贷的风险与成本都将降低,另一方面,协会内的企业以协会为后盾,改变了其长期以来孤立的融资地位,有利于其获得过更多的融资。但是,此模式由于其门槛过低,因此,风险较高,甚至有可能将整个协会拖垮,为了保持其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监督机构,严格审查申请进入的企业,监督其资金的使用情况,此机构最好由政府及第三方机构组成。
3、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是企业取得融资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首先,建立一套规范的财务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流程,为财务工作的有序展开提供有力保障,使得财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其次是建立内部监督体系,以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众所周知,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的症结在于企业主对财务管理的随意性,因此建立监督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最后,将完善财务制度提高到战略高度,当前我国多数民营企业主并不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这就导致了其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不重视,促使其财务管理工作由被动记账向主动管理转变。只有如此,才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为民营企业的成功融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金融机构方面
1、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的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在我国解决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的问题中的地位。首先,由于我国独特的环境,我国大型企业的首选合作对象往往是国有五大银行,中小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会选择将民营企业作为突破口。其次,中小金融机构扎根于地方,在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具有信息优势。第三,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灵活,经营成本低,相应的,也能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中小金融机构的建设,世界上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值得我国学习借鉴,在日本有专门提供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其中宝库信贷协会、信用组合、相互银行、劳动银行等,在美国,则有社区银行,其主要提供小微贷款。日美两国政府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各有侧重。在日本,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时能够得到政府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众所周知,战后日本的迅速发展其制造类企业功不可没,上个世纪日本制造业虽然经历几次转型但在国际市场中都一直保持着优势也与这些金融机构的支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美国,由于其资本市场比较完善,大企业倾向于直接融资,因而银行便开始将业务重点转向中小企业,而社区银行凭借其自身扎根社区的优势脱颖而出,在金融危机时,更是凭借储户的信任,迅猛发展。因此,综合日美的经验,我们不难创造出一个高效有序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
2、完善资本市场,丰富金融产品。在股票市场上,笔者认为我国完全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美国的纳斯达克服务的对象就主要是中小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加快二板市场和场外场的建设,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在债券市场上,如上文所言,由于信誉和长期以来的偏见,民营企业在这个市场上的发展比较艰难,要改变长久以来的偏见需要漫长的时间,国家可以在全国性信用体系建立的同时逐步将优质民营企业引入债券市场并完善市场发行和监督体制。目前市场上面向民营企业的金融产品依然比较单调,以抵押与担保贷款为主,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大力发展存货以及应收贷款融资,美国经验已经表明,通过对抵押品与资金流向的监视,能够很好地降低违约的风险。
(三)政府方面
1、规范民间借贷。如上文所述,民间借贷的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广泛性,因此政府应当正确地引导民间借贷,使其规范化、正规化,而非一味的打压。要做到正确的引导,需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民间借贷的存在时无法避免的,这一点从西方发达国家民间借贷的发展便可看出,使民间借贷合法化能使其从地下走向台面,这样更方便国家对其进行管理和监控。其次,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明确其业务范围,准入门槛,市场定位,纠纷解决方法,对其利率,资金用途等进行规定,强化对非法借贷的制裁措施,而在这方面,日美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对我们有着非常好借鉴作用,日美等国也曾一度民间借贷混乱,日本的民间借贷利息曾一度高达103%,的年利率更曾高达400%,这些国家经过长时间反复讨论与实践,最终通过“民间金融合法化”将民间借贷引向正途,使其成为整个社会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建立信用机制。我国至今尚未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信用体系,笔者建议可以先由工商,税务,环保,公安,法院等政府部T联合组建组成一个全国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导入真实可靠的相关数据,再调用银行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担保机构的的借还款记录,以此为基础将全国企业分层分类建立信用数据库,向社会免费或收取一定费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对于违法违规企业,实时更新企业“黑名单”,同时配合加强媒体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使得企业失信成本提高,再对诚信企业进行一定的奖励机制,如优先贷款权,利息减免等政策,奖惩结合,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3、大力发展各种民营信用担保机构。从长远看,民营企业的旺盛的融资需求不是数量有限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所能满足的,因此,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不同于政策机构的低效、繁琐,商业机构以追求资本回报为动机,有了这种动机,政府只要出台有效地激励政策进行引导和扶持,就可以保持其对担保行业的热情,这样一来可以减少政府承担的风险,使政府部门不会畏首畏尾,又可以避免政策机构的通病,使担保机构保持其活跃性,当然,为了防止这些机构偏离轨道,政府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政策法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4、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木无本必枯,再好的方法没有法律的支持也只是白纸一张,目前我国关于民营企业的法律依然有着很大的空缺,这样企业在遇到困难时无法可依,只能依照经验与习惯去解决,只会造成企业融资的混乱,只有通过法律明确民营企业的地位,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帮助克服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困境,使民用企业的融资制度化、规范化,这样才能真正使民营企业走出融资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