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民间融资渠道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民间融资渠道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民间融资渠道

第1篇: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体制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1)01-0031-07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小企业日益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增长和GDP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瓶颈,而融资难题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相关学者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大都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宏观政策适用不公、融资外部环境制约、正规金融的信贷约束等外部因素,也有信息不对称、企业自身治理机制、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内部因素。如李新华(2010)分析了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认为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因主要包括: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经营风险高;中小企业的规模和信用水平低下,制约其融资能力;缺少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融资成本高等。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因主要有:金融机构体系的缺陷、资本市场的发育不完善、信用担保环境恶劣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在制约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内外部因素难以克服的情况下,造成相当多的中小企业转向对民间资本的依赖。

然而,现实中民间资金供需通道不畅,民间融资还处于地下状态,其不规范性和自发性特点导致资金供给不稳定、融资规模相对较小和附带人情债等诸多弊端,特别是其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也容易产生金融风险(嘉思瑶、宋若峰,2009)。加强对确立民间融资合法地位,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的研究,既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燃眉之急,也是确保经济增长的最有效办法。在本文中,笔者试图从体制要素分析着手,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与民间资金对接渠道,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供理论支持。

二、将民间资金纳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仍是中小企业当前发展主要障碍

1、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虽多,但可利用渠道狭窄。当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可以说是多元化(如表1所示),有商业信用融资、银行渠道融资、股权融资、国际贸易融资和政策融资等近40种系统性融资方式,每一种融资方式中又有很多类具体产品。但现实是符合这些融资方式约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少之又少。当前中小企业普遍采用的融资方式只有系统性的金融机构贷款、民间借款、内部集资、租赁等方式,可有效利用的渠道不仅少而且狭窄。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低,间接融资比重高。因为证券市场的高门槛,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发展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融资已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据统计调查,有65.7%的企业融资主要是依靠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企业的权益性融资占33.3%,其他来源融资占16.4%,债券类融资最少,仅占1.8%。我国中小企业外源融资比例相对不足,直接外源融资渠道缺乏,还是主要依赖于金融机构贷款进行间接外源融资。

3、对银行借款依赖性强,但商业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满足。当前的资金供给体制下,商业银行仍是企业资金主要供给者,但作为最重要的外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银行借款在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较低,银行也很少对中小企业提供长期信贷。从贷款余额分布上看,贷款重点支持了大企业和大项目,而占据中小企业较大的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从金融机构或得到贷款比例相当的低。从全国来看,2010年上半年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4.67%,中小企业新增贷款1.9万亿元,占新增人民币贷款的41.3%。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乡镇企业为例,近十年来中小企业每年获得的贷款量银行系统贷款比例持续下降,私营及个体企业贷款比虽有上升之势,但依然较低,两者贷款之和占总贷款额比例不足10%。所以金融机构贷款不足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缺口依然较大。

(二)民间资金实质上已构成中小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

中小企业旺盛的资金需求强烈地刺激了民间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而民间资金的富裕也使这种需求的实现成为现实。由于城乡居民闲置资金多,投资渠道少,为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大量民间资金涌向中小企业成为现实。截至2010年8月末全国储蓄存款余额28885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3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为16.24%;2009年8月末储蓄存款余额为248502.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234.91亿元,增幅为24.08%,两年同期相比降低7.84%。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民间资金流向的趋利性。2008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储蓄存款总额虽呈增长趋势,但储蓄存款增加额与增加速率都明显回落。

以中小企业高度密集的江苏省为例,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因为流动资金的不足而从民间信贷市场获得资金。2009年民间投资完成11746.2亿元,同比增长26.9%,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62.6%,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在江苏,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了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兴办医疗机构,政府还引导民间投资进入交通基础设施、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等。

(三)民间资金投资主体与中小企业有着共同的发展欲望且功能互补

民间资金投资主体和中小企业有着共同的发展欲望。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民间融资方式天然就具备了服务中小企业的个性特点,具有天然的契合性。正规金融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表2分析了民间金融、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特征的契合性。

表2的分析表明,民间融资作为部分金融空间缺位时的一种过渡形式,其广泛性、渗透性优势在与正式金融的交叉性和交替性的关系中足以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成为中小企业依据资金可得性与经营特点而形成的一种不可或缺的融资渠道。

三、当前制约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体制原因分析

民间金融的天然属性与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正规金融的资金供给不足,解决信贷“市场失灵”难题,是市场经济的一种自然选择,也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自主性选择。然而现实是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与社会民间资金总供给相对宽裕之间的矛盾突出。而深层次的原因是民间融资深受体制上的歧视,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

1、民间金融本身运行不规范且保障缺位。从本质上看,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就是一种金融制度运行的困境(马方方,2001)。中小企业融资难本质不是技术上的原因而是制度上的原因(周兆生,

2003)。首先,民间金融仍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没有专门为民间融资服务的信用评估机构,没有规范的评估程序与方法,缺乏应对担保风险和损失的措施。其次,直接建立在以私人关系为核心的文化观念之上的民间融资,缺少如正规金融一样的信用保障制度,往往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派生出的契约约束关系较为脆弱性和人际关系约束具有超强性,掩藏着巨大的道德风险、经济风险与社会风险。再者,民间金融信贷操作不规范,缺乏资金流向引导机制、严格的监管制度以及妥善的担保机制。

2、缺乏法律外衣保护,民间金融在实际运行中遭遇诸多法律困境。国家虽已出台了涉及民间金融的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但不系统、不细致。一方面,没有一部专门的民间融资法规对民间融资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多数分布在各部门法律之中(郑侠,胡孙法,2009)。现有涉及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等都没有随着民间融资的日益公开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存在许多不合理、不协调、相互冲突的地方,民间融资缺乏统一、协调的法律依据。而最新的关于民间金融具体工作指导,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等并没有得到落实。另一方面,民间融资的法制建设滞后。未明确民间融资的管理主体,没有设立专门的审批部门。对于民间金融与非法吸收存款借贷的概念界定模糊,民间金融的法律性质和合法地位不明确,因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绝大多数未经批准,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的民间金融遭到法律打击的可能性大。当前的民间金融保护法律存在明显的缺陷,已无法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相吻合。

3、民间金融监管乏力且指引不足。民间融资作为一种游离于正规机构之外的信用行为,长期以来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对其管理制度缺失、措施乏力。国家尚未对其形成制度性的调查统计制度(廖鹤琳,彭育贤,向莉,2006)。现有的分业监管模式下,监管不力主要表现在:(1)监管主体不明确,责任履行不到位。人民银行、银监会、法院、公安等部门尚未实现信用信息互通,联动监管。(2)监管对象集中于对申请主体的审查,而民间金融监管力度不够,忽视对民间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动方向和运行态势的分析,民间金融处于中间模糊地带。(3)监管内容重合规性监管,忽视风险性监管,监管不全面。(4)监管力度侧重正规金融和监管手段侧重于形式上的现场检查而非封闭性的现场内部监管。(5)监管法律缺乏衔接,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困境与部分法律相互冲突。(6)监管服务上对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缺乏足够的融资信息帮助和融资指导。

4、民间金融利率偏高且约定不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民间金融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而现实是民间融资行为中高息现象比较普遍,容易引发民间融资主体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第一,虽然司法解释中作了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规定,但合同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合同利率的最高限额;第二,法律对于超过所规定利率的民间高利贷行为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第三,外循环的民间金融资金不被货币当局统计观测和监控,在不受国家宏观调控与监控的条件下,当期银行间市场资金面紧张,民间融资利率水平保持稳定上升趋势,高利率情况下长期负债的中小企业发生违约的概率高,从而阻碍了民间资金的可持续流通。

5、民间金融市场信息披露缺失。Stiglitz和Weiss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与信息经济学一致认为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引发中小企业融资供给约束的主要原因。同样,制约民间资金流向中小企业的关键性因素也包括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其一,民间金融基于人缘、地缘、血缘的建立基础决定了信息生产与传递以私人方式进行,具有区域范围的局限性。超越范围后双方都无法及时掌握资金供需信息,是造成这两类经济体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其二,部分地区也在政府支持下构建了有形或无形的融资信息平台,但多数侧重于“银企合作”以促进中小企业与正规金融机构在融资项目和资金供需信息上互通有无为目的,并没有不受区域限制的专门以传播民间资金供需动态的信息平台。

总体来看,中小企业民间信贷通道不畅通的根本症结是体制原因。政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将其着眼点放在体制上,通过体制保障、政策协调和资本市场体制创新等措施,为克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条件。

四、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管理体制建设思路

体制严重制约着民间金融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的作用发挥,即便存在充足的民间资金供需,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渠道也并不畅通。因此,必须从体系的完善与机制的改进人手,以体制服务于民间资金供需双方,以体制促进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与民间资金供给渠道的有效对接。

(一)完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法律规范体制

1、明确民间金融法律地位,严格界定非法融资与民间融资界限。民间金融合法化是民间金融发展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有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姜旭朝,邓蕊2005)。对于合法民间融资给予法律保障与政策鼓励是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与民间资金供给渠道有效对接的首要前提。第一,对于已具规模,机构完善,财务健全,管理规范,没有被非法行为所利用的民间金融形式进行合法化;第二,对于将资金用途定位于正当的盈利项目上,不是用于信贷或维持骗局循环骗贷的民间资金运作纳入法律保护范围;第三,对于综合考虑相关税费,以银行基准利率为准则进行合理经营流通,而非以获取高利贷价差为目的的民间金融活动界定为合法行为。

2、修订落实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是促进资金成功对接的外部保证。一方面,以现有的法律架构为依托,适时调整不合时宜的法律规范和国家政策,协调统一原有的涉及民间融资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制订适应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规范发展专门法律法规,对以下内容作出规范:明确界定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行为的合法地位和主体资格;既要有对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统一借贷流程与操作规范,又要有分门别类制定的各种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行为细则;规范引导民间资金流向与投融资重点;制定规范的合同条款,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利率的法律有效性,明确融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构建民间资金市场化的利率体制

民间融资是市场驱动下微观主体创新的产物,符合是市场机制的要求,要实现资金需求与民间资金供给渠道的有效对接,须打破临时性的利率制度安排,建立相对独立于正规金融的长期利率完全市场化与合法化的制度安排。第一,只要民间金融市场不存在失灵现象,民间资金供求方的行为不违反市场规则,政府就可以逐步取消利率管制,推动民间金融利率市场化。第二,民间金融主体可以在银行基准利率下于可控的范围内由自主决定利率的高低。扩大民间金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通过民间金融借贷双方及双方内部相互博弈与竞争,将有限的可利用民间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达到最优。第三,在利率政策设计上给民间金融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利用利率杠杆引导民间资金回流,将中小企业可用资金合理分布于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之间,扩大民间金融规模效益。

(三)构建供需双方资金市场和信息市场体制

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有形或无形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信息披露平台,为民间资金和中小企业进行有效的信息对接和业务合作提供良好的机制,减少因为民间资金供需信息的不对称引发的资金供需对接阻力,提高民间资金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的成功率。一方面,建立有形的为民间金融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管理机构。机构负责对民间资金供需情况、双方信用情况、企业违约信息、现行利率等及时更新与,为强化民间金融的信息透明度提供外在的硬约束。另一方面,建立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信息网站,将民间金融机构交易平台延续到无形的网络,通过网络资源非排他性地将民间资金供给信息传递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信息网络平台兼具信息、搜索与匹配功能。通过这一平台,民间资金供需任何一方都可以迅速、精准、批量地找到可交流与沟通对象;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贷款额度、利率、速度与条件比较选择民间资金组织;民间资金供给方可以通过对中小企业违约信息、担保状况、信用等级、可接受利率进行查询,高效率的进行开拓业务、熟悉业务、控制风险和锁定目标客户。网络平台的构建以最低成本的信息源实现民间金融信息流通机制,从而有效地提高成功率、降低成本、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特民间金融监管体制

保持政府部门适度干预,建立健全以中小企业民间金融审慎监管为重点的外部监管体系,将中小企业民间金融纳入银监会建立监管网络。一是,指定专门机构建立针对民间金融的监测体系。将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行为纳入国家金融监管范围,定期进行民间金融的信息采集与数据收集,在监管体系内加强对民间融资资金规模、性质、利率、流向和风险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引导民间融资纳入国家金融监管正轨。二是,确立合适的划分标准实施分类监管保障中小企业以合法有效的民间金融。通过政策引导放宽合法民间融资机构准入规则,并对民间金融组织提供专业化建议以及技术帮助;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并对其违规行为和不稳定因素加以规范降低金融风险。三是,下放监管权到地方政府,将官方监管与信贷主体的自律监管、市场方的外部监管有机结合,扩大民间融资行为的监测范围,加强对民间金融活跃地区的监测,定期采集相关数据,全面掌握民间金融运行情况。

(五)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组织创新机制

任何融资活动都要有组织载体作支撑以融资产品做营销,适应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特点的组织形式与产品创新是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与民间资金供给渠道有效对接的必要条件。第一,在民间金融尚未成熟入轨阶段可以协调地方商业银行办理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委贷。具体而言就是着利用银行已有的信息库调查借款的人财务状况,贷款投向及资信状况,为民间资金供求双方牵线搭桥。银行根据委托要求贷前寻找匹配的资金需求者,贷中监督民间资金的使用,贷后协助贷款回收,管理借贷双方的账户,但不承担贷款风险。银行帮助中小企业在可接受的利率的范围内得到发展急需的资金,同时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第二,加快民间金融组织创新,以民间资金相连的社会关系网络为基础,组建行业或地域内部的民间融资机构,延伸与提升借贷双方资金供需链。在一个银行业垄断情况下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吸纳民间资本,以此抑制社会关系的随意性与负面性,拓宽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入股融资担保机构公司、典当行、创业贷款协会市场参与主体的形式提供资金,在国家制定相应的鼓励和规范政策下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投资领域创建合法化的民间投资基金或风险公司。

(六)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风险防范体制

控制在小范围内的民间金融业务可提供的信贷资金无论是规模上还是期限上都非常有限,易产生较大的关联性风险。构建完善的民间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保障中小企业民间金融通道的安全有效尤为重要。一方面,加强民间金融供给的风险防范。一是,建立针对民间金融组织的风险评级制度,根据民间金融总体风险的大小实行差别担保金制度;二是,建立包括风险识别、评估、预警等一系列风险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事前备案制度,通过事前审核控制引导社会资金的理性投资,比事后风险弥补更经济;三是,对涉及金额巨大的民间资本融资活动进行重点监管与维护,保障民间金融秩序的安全有效。

另一方面,抓住民间资金链条的社会资本属性,审慎提出对融资对象的要求。一是支持借贷在固定双方之间重复多次发生,而不是为了贷款利润选择信用不好的融资者。支持融资在多重社会关系中重复博弈,加强借贷风险信息的及时沟通,而不是为求速度盲目的选择融资方。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强调第一还款源,要求提供抵押品。贷前借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以及强势社会关系对借款人的身份、信用、还款源、抵押形式要详细核实和分析。理清民间资金供需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风险纠纷的法律诉讼责任与义务。三是,限定资金使用范围,控制融资规模。立足于以民间资金供给者提供资金满足需求者特定融资需求的民间融资功能的准确界定。在缺少法律强制执行的条件下,民间资金供给者要对融资使用情况以及规模明确限定。在双方可承担的范围内进行借贷即便发生违约风险也可及时弥补。

五、结语

第2篇: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非传统融资渠道;比较

中小企业虽然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无论是国外的中小企业还是我国的中小企业,无论是初创阶段的中小企业还是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融资难问题的困扰。一般表现为融资难度大、融资成本高、融资风险多等特点,而我国中小企业则体现为融资四大难,即中小企业贷款难、银行放款难、直接融资难、风险投资难。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成为中小企业研究的重点。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早已备受关注,成为国内外研究的一大热点。但多集中于融资结构、金融体系、传统融资渠道、政府作用等方面的研究,对于非传统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渠道)的研究则处于起步阶段,且大都只提出了简单的思路。对非传统融资渠道的研究可使中小企业在解决融资问题时,根据自身条件和客观经济环境灵活地选择融资渠道,改变思路、另辟溪径,也可以作为传统融资渠道的必要补充。

一、传统融资渠道与非传统融资渠道的划分

研究中小企业的非传统融资渠道,就要明确在中小企业的所有融资渠道中哪些是传统融资渠道,哪些是非传统融资渠道,也就是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进行划分。

一般存在历史较长、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占中小企业融资额的比重较大的融资渠道为传统融资渠道;而存在历史较短、只有较少数的中小企业采用、大多数中小企业还不是很熟悉、一般占中小企业融资额比重较小的融资渠道为非传统融资渠道。非传统融资渠道也通常被称为创新融资渠道、非主流融资渠道、非典型融资渠道等。本文对融资渠道进行划分,不可能包括所有的非传统融资渠道,只是就笔者认为比较有代表性的融资渠道进行划分与分析,之后的比较与适用性分析也以此为准。传统融资渠道与非传统融资渠道的划分,如表1所示。

二、非传统融资渠道比较

(一)融资成本的比较

从融资成本高低的角度来看,非传统融资渠道可分为四类。

1.融资成本较低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融资租赁、票据贴现融资、国际贸易融资和产业政策投资。其中产业政策投资的融资成本几乎为零,是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渠道。

2.融资成本较高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国外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融资、产权交易融资、引进风险投资、买壳上市融资、流动资产管理融资、资产典当融资和IFC国际投资。

3.融资成本正常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知识产权担保融资、杠杆收购融资、投资银行投资、境外上市融资。

4.融资成本不易确定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补偿贸易融资、项目包装融资、高新技术融资和BOT项目融资。

(二)融资风险的比较

从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高低的角度来看,非传统融资渠道也可以分为两类。

1.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较低的融资渠道是融资租赁、产权交易融资、杠杆收购融资、引进风险投资、投资银行投资、境外上市融资、流动资产管理融资、票据贴现融资、资产典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补偿贸易融资、高新技术融资、BOT项目融资、IFC国际投资和产业政策投资。

2.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较高的融资渠道是国外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融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买壳上市融资、项目包装融资。

(三)融资操作复杂程度的比较

从中小企业融资操作的复杂程度来看,可将非传统融资渠道分为三类。

1.操作复杂程度较低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国外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融资、产权交易融资、流动资产管理融资、票据贴现融资、资产典当融资和产业政策融资。其中民间借贷融资、票据贴现融资和资产典当融资是操作最为简便的融资渠道。

2.操作复杂程度较高的融资渠道是融资租赁、知识产权担保融资、杠杆收购融资、境外上市融资、买壳上市融资、补偿贸易融资、项目包装融资、高新技术融资、BOT项目融资、IFC国际投资。

3.操作复杂程度一般的融资渠道是引进风险投资、投资银行投资和国际贸易融资。

(四)资金使用是否存在限制的比较

从资金使用是否存在限制的角度分析,可将非传统融资渠道分为三类。

1.资金使用不存在限制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国外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融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产权交易融资、引进风险投资、投资银行投资、境外上市融资、买壳上市融资、流动资产管理融资、票据贴现融资、资产典当融资、IFC国际投资、产业政策投资。

2.资金使用存在严格限制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杠杆收购融资、国际贸易融资、项目包装融资、高新技术融资、BOT项目融资。

3.不能按此标准分类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融资租赁和补偿贸易融资。

(五)融资渠道适用范围的比较

从非传统融资渠道适用范围大小的角度分析,可将非传统融资渠道分为两类。

1.适用范围较广,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可以采用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国外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融资、融资租赁、流动资产管理融资、票据贴现融资、资产典当融资、产业政策融资。

2.有较多限制条件,适用范围较窄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产权交易融资、杠杆收购融资、引进风险投资、投资银行投资、境外上市融资、买壳上市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补偿贸易融资、项目包装融资、高新技术融资、BOT项目融资、IFC国际投资,具体如表2所示。

三、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制度和金融制度的不断创新,非传统融资渠道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广阔的融资空间。非传统融资渠道中有很多不为大多数中小企业所熟知的低成本、低风险、限制条件少、适用范围广的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尹宏.淘金中小企业板[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第3篇: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成本;分析

伴随着极其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我国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先后实行从紧、适度宽松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与此同时,小、微型企业因融资渠道不畅和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而倍受社会广泛关注。为此,笔者以湖北省十堰市为例,对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与成本进行了实地调查分析,试图揭示其现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方法与样本数据描述

㈠调研方法

调查采用问卷、座谈和个别访谈方式进行。本课题对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进行了简略梳理(见图1)。为较客观反映十堰市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及成本的一般状况,样本企业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共发放问卷104份,回收104份,有效问卷101份。

㈡样本数据描述

1.样本企业所有制实现形式

101家样本企业中,股份合作企业10家,占9.9%;联营企业12家,占11.88%;股份有限公司19家,占18.81%;有限责任公司47家,占46.54%;其他各类企业13家,占12.87%。

2.样本企业行业分布

分行业来看,汽车零部件行业27家,占26.73%;涉农行业24家,占23.76%;电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家,占6.9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家,占4.95%;医药企业5家,占4.95%;房地产8家,占7.92%;商务及科技服务企业7家,占6.93%;其他行业18家,占17.82%。

3.样本企业规模分布

按照2011年7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01家样本企业中,小型企业57家,占56.44%;微型企业44家,占43.56%。

4.样本企业资产负债率

在“2011年9月末企业资产负债率情况”选项中,选“30%以下”的有14家,占13.86%;选“31-50%”的有34家,占33.66%;选“51-70%”的有44家,占43.56%;选“71-90%”的有9家,占8.92%。

5.样本企业资金状况及融资特性

在对“目前企业总体资金状况较去年同期相比”的回答中,有49家选择“紧张”,占48.52%;33家选择“持平”,占32.67%;19家选择“好转”,占18.81%。在对“企业最希望的融资方式”的回答中,有68家企业首选银行贷款,占67.3%。而企业的债务融资又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占全部负债的53.4%。

二、十堰市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与成本现状

㈠企业融资渠道现状

1.内源融资是基础,但基础较薄弱,后劲不足

问卷显示,“2010-2011年企业筹融资渠道”选项中,“留存盈利、折旧、定额负债转化为投资”的81家,占101户样本企业数的80.2%,其投资额4.41亿元,占到样本企业融资总量的14.12%。如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迁址以扩大经营规模,投入1亿元,其中0.4亿元来源于自有资金。据了解,十堰市2011年1-9月小微型工业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虽然有所增长,但利润出现下滑,同比下降6.69%,亏损企业数同比增长3.6%,企业效益有所下滑。

2.银行贷款是首选,且增幅明显,总量超三成

据金融统计监测数据,截至2011年9月,十堰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含票据)达到145.87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47.2%,较年初增长29.3%,比全部贷款增速高13.1个百分点。同时,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33.1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15.5亿元。从监测数据来看,抵(质)押贷款占小微企业全部贷款的65%以上。

近年来,十堰市国有商业银行重新布点,创新金融产品,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进驻,信用社改制,乡镇实现基础金融全覆盖,拓宽了小企业融资渠道。如工行开展应收账款池融资、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农行先后推出汽车产业集群授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贷款担保模式、国内保理等融资产品,信用社开展联保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银行表外信贷等深受小微企业欢迎。

问卷显示,2011年1-9月在银行有贷款的小微企业共84家,占样本企业数的83.17%,贷款额占样本融资量的32.27%,超调研样本融资总额的三成。由于2011年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增长快,银行贷款满足率受利率定价水平和信贷规模控制影响,反倒呈下降趋势,但仍在74%以上,与货币政策调整正相关(见图2)。

3.民间借贷活跃,方式多样,小微企业参与度超七成

本次问卷将民间借贷分为企业间借贷、企业向个人借贷、民间票据融资、网络借贷、“准金融机构”融资、其他等六类。问卷统计显示,在调查的101家企业中,2011年通过民间融资获取资金的有78家,占77.23%,其中:企业间借贷(含票据贴现)40家占39.6%,企业向个人借贷65家占64.36%,网络借贷4家占3.96%。民间融资额达到13.96亿元,占调研样本融资额的44.69%。如某工贸有限公司,2011年1-9月除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差额承兑、占用客户资金外,还向其他企业借贷700万元,占其融资总额的21.72%。

4.“准金融”融资是补充,其增幅远大于银行贷款增幅

据金融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9月,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达到4.66亿元,较年初增长497.4%,比上年同期多增3.38亿元,比银行贷款增速高468.1个百分点。

从样本数据来看,2011年1-9月,小微企业在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贷款的分别为1.02亿元、0.64亿元,较2010年同期增幅都在300%以上,融资满足率分别为76.9%、81.4%。而同期样本企业的银行贷款增长20.86%。调查了解到,民间中介机构贷款有其优势:发放速度快,手续简便,最快的仅用3个小时,最慢的也只需3天,且贷款条件相对宽松,很多是保证贷款。

5.融资渠道趋于多元化,但仍属起步阶段

问卷显示,2011年小微企业通过私人股权投入(PE)、风险投资(VC)等非公开权益融资渠道的有2家,占1.98%,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个百分点。其投融资额为0.06亿元,占到0.19%,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如某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12月成立,2011年1-9月投融资0.05亿元,即为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风险投资。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快速增长,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渠道也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快捷方式。问卷中,信托贷款占到样本企业融资量的1.92%。

从图3来看,银行融资渠道占比三成左右,民间借贷占比超过银行贷款占比。从问卷统计情况来看,微型企业越多,银行贷款渠道占比趋小。

㈡融资成本现状

1.综合融资成本表现出持续的较高水平。

调查以100万元融资额为例,得到样本企业2011年主要融资渠道的加权平均成本。其中:企业间借贷、典当行融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企业向个人借贷和银行贷款的加权平均成本分别为30、26.24、19.68、18、8.94万元。问卷了解到,4年间,民间融资利率基本上在月息2.5%徘徊,2011年加权平均利率比上年高出5.6个百分点。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通常在基准利率上浮30%左右,也比大中企业贷款利率高。问卷得知,2011年小微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最高利率为12.05%,最低为7.22%,加权平均利率较2010年同期提高3.11个百分点。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普遍存在,且总体仍呈小幅走高态势。

2.银行信贷规模受控,“排队”等贷加大企业成本。

2011年以来,企业通过银行融资,因银行受信贷规模控制,普遍需要排队,并看企业资质和项目好坏,耗时一般在3个月左右。许多急需流动资金的小微企业望而却步。何况很多小微型企业难以达到银行要求的信用评级。

3.融资中介费用太高,企业反映最强烈。

问卷中,有76家企业认为“融资中介费用过高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很大”,占75.2%。小微企业在办理银行贷款的过程中,面临直接或间接收费的单位和部门多,诸如财务咨询、保险、担保、资产评估、审计验资、抵押土地评估、抵押房地产评估、环评报告、信用评级、产品设备质检等10多项费用。如某粮油有限公司,2009-2011年间先后三次获得银行贷款,办贷中,抵押土地、房产分别按评估额的15%、3%支付评估费,同时支付了咨询费、担保费、保证金(还款后退还企业)、审计验资费和其它费用,收费项目占贷款额的2.16%。

4.融资成本高低与融资渠道可得性成正比。

问卷得知,企业间借贷、典当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企业向个人借贷、银行贷款的满足率分别为85.6%、81.4%、76.9%、75.1%、74.53%,融资成本高低恰与其融资渠道满足率成正比,即满足率高,成本高,反之满足率低,成本较低。问卷反映“银行贷款门槛高、手续繁多”的占94.5%,而反映“民间融资便捷”的占97.03%。分析影响成本的因素,内源融资主要看各类投资机会,内部集资、参股增资一般参照银行利率提高百分点,银行融资主要看企业信用等级、抵押物价值和中介不确定性收费,民间借贷则主要看企业人脉、景气度和市场引导。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㈠融资成本高企,挤压企业利润空间

从101家企业的调研样本看,48.57%的企业因为租赁经营,土地、厂房不能作为抵押物,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抵押又不足值,难以从银行贷款。为满足生产资金急需,不少小企业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利率一路高走。2011年,企业综合成本上升14.5%,利润率从上年的5.7%下降到3.5%,平均减少2.2个百分点。一些企业反馈,订单下滑15%-20%,明显是从6、7月份开始的,而往年这个时候正是生产旺季。

㈡缓解一时之需,民间融资风险值得关注

企业反映“银行无规模,贴不了现”的占样本企业数的38.4%。仅从样本数据来看,有34.74%的企业通过民间融资这个途径获取了资金。然而作为一种非主体的融资模式,有其内在缺陷。民间融资缺乏监管,其借款利率一般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期限较短,也只能缓解企业一时的资金紧张。当前区域经济形势相对走弱,小微企业盈利能力有所降低,偿还到期的高额利息压力加大,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倒闭在所难免。

㈢融资综合成本抬高,折射出宏观调控难度加大。

2011年以来,中央对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政策倾斜。银监会从6月份开始以“差异化考核”激励商业银行为小企业服务,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等。尽管如此,银行的政策倾斜也仅仅是照顾了少数的优质小企业客户,而且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和抵押并没有放松。房地产行业近年受国家调控限制,企业融资多以自筹、民间借贷为主,成本趋高,但需求不减,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投资品市场甚至是高利贷市场。

㈣ “准金融”受限,很难满足众多小微企业资金需求

特别是微型企业,本身规模小,对资金敏感度高,很多选择短频快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但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自身条件不足,不吸收公众存款,其在银行融资额度为资金净额的0.5倍,因而能够发放的贷款总量有限。再者,目前准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一套规范健全的风险控制系统,也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端口,想及时了解客户信用情况非常困难,这势必加大其经营风险。

四、对策建议

㈠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要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制度改革,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一是鼓励以发起设立而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真正创造出小微企业对股权融资市场,特别是私募股权市场的需求,激发创业投资热情。二是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场外交易市场,健全各类产权交易的中介机构和组织,促进小微企业股权流通,推动小微企业股权私募市场发展。三是创造条件发行集合债、集合票据和企业债,分类选择不同的融资工具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从国外情况来看,发达国家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通的资金中,债权融资比重一般要高于股权融资比重的数倍有时近10 倍。

㈡创新信贷产品,增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

一是管理创新。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组织体系和考核机制,特别是扩大县级银行低风险信贷业务及优质客户信贷审批权限,推行“信贷工厂模式”。二是服务品种创新。帮助小微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探索开展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特点的贷款保险制度。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创新。推行小微企业综合授信额度,允许企业在有效期和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㈢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研究开办央行支小再贷款

中小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具有信息、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其资产规模决定了它是小微企业理性的融资伙伴,且银企融资关系的持续时间与银行规模负相关。与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要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如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主要对中小企业债务提供保险,并向信用保证协会融资。对于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的银行机构,人民银行可研究开办中央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业务。

㈣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规范民间融资秩序

监管部门应完善监测体系,同时制定相关法律予以规范引导,有效发挥民间融资灵活的资金配置功能,并积极鼓励其对小微企业借贷。对于民间融资机构要进行区分,正规的要将其纳入体制内管理,给予较大的自主空间,不但不增加额外运作成本,还要在税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但对于不合规民间融资机构则要严厉查处。民间融资机构应通过行业内的资金互助形式进行资金融通,这样还可以促进区域内或行业内的上下游企业及相关企业共同发展。对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考虑放松设立指标审批,积极鼓励增资扩股,同时加强日常监管。

参考文献:

[1]张炳申.21 世纪亚太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与支持系统研究[M].暨南大学出版社,2000.

[2]王峰娟,安国俊.集群融资――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下融资困境的新思路[J].中国金融,2009,(21).

第4篇: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关键词】民间力量 微型企业 融资

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也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更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加强民间力量在微型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一 我国微型企业融资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微型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我国整个经济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角色。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升级转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政府非常重视微型企业的融资问题,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微型企业的政策和措施,也取得一定的积极成效。例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等。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着重强调要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2012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努力缓解融资困难。其中,要求政府采购中需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微型企业,对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另外,政府还要求扩大技术改造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微型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建立和完善微型企业分类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制度;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微型企业管理水平等。

但由于发展规模小、发展波动大和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微型企业所能利用的资源有限、市场占有份额低,在市场竞争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融资困难等问题仍很突出。2011年12月,广东省中小企业局、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在第四届成长型企业投融资高峰论坛论坛表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据我们今年度100家销售在20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融资情况抽样问卷调查显示,有资金需求但获得银行授信支持的目前还达不到1/5。”2012年,由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与交通银行合作完成的《2012复旦大学—交通银行中国中小微企业成长指数报告》对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现状和未来发展作了全面调查和研究。调查结果显示,微型企业的亏损比重显著高于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亏损比重高达10.6%,是中小型企业的5~6倍。亏损率水平的差异反映了微型企业经营状况相对较差,这也使得金融机构更难为微型企业提供服务和支持,从而导致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融资难度较高。如何进一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率、促进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是十分迫切的问题。

二 我国微型企业融资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起来,微型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金融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发展不足、信用缺失导致的原因,加上微型企业存在行业分散、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抵押担保缺乏等状况,使得金融机构开展微型企业金融服务需付出更多成本。

1.微型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我国微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狭窄,主要是依赖业主投资、内部集资和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尽管风险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也被使用,但总体而言,这些融资渠道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内源融资渠道(内源性权益资本融资渠道和债务资本融资渠道);二是外源融资渠道(直接融资渠道、间接融资渠道和政策性融资渠道)。对于微型企业而言,内源融资方面,自有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对于外源融资而言,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通过间接融资获得的资金有限,民间融资也有待规范。而一些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解决资金缺口,在间接融资不畅、直接融资艰难的情况下,要么靠自我积累,要么向民间高息借贷,因此,多数企业达不到融资的目标和效果。

2.微型企业融资能力较差

从企业层面来看,微型企业融资难与其自身缺陷有关。微型企业往往缺乏抵押担保等基本信贷资料,有的小企业是“家族式”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信用等级较低,结算大多采用现金交易,银行账户流水非常少,银行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现金流。另外,一些微型企业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同时与微型企业信贷配套的抵押、担保、评级等制度还不完善,而金融机构从信贷资金安全性考虑,严控风险,导致审贷环节严格,使获得贷款的难度加大。与此同时,一些微型企业增长结构不合理,相当一部分企业过去是高耗能或高污染企业,这类企业受国家政策冲击,被关停并转后一直难以转型,还有一些企业经营战线拉得太长,顾此失彼,这也是造成资金链紧张的重要因素。

3.银行业面对微型企业融资的压力

第5篇: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融资难 现状分析 主要问题 解决路径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282-02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概述

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1)自有资金。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并毋须偿还的那部分资金。同时根据规定,为防止财务杠杆率过大带来的财务风险,房地产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比率必须大于20%。(2)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3)银行贷款融资。银行贷款融资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向银行借款以筹集所需的资金,是目前国内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4)房地产信托。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发挥专业理财优势通过实施信托计划筹集资金,对房地产信托资金进行处理和运用。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一定的收益。(5)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6)民间中介融资。融资中介开展业务的形式主要是作为资金的中介,用各种来源的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承担一定的放贷风险,并收取利息,也就是俗称的高利贷。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我国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已在世界经济大国中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房地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占了很大比重,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房地产业的开发资金需求量庞大,这使得融资对房地产而言相当重要,可以说,房地产融资是房地产项目成功的基础。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呈现出如下特点:

1.自筹资金稳定增长。

通过表1可以看出,2009年房地产企业通过自筹方式获得资金总额为17949.12亿元,2010年自筹资金总额为26637.21亿元,2011年自筹资金总额为35004.57亿元。2010年自筹资金总额比2009年增长了48.40%;2011年该值比2010年增长了31.41%,自筹资金环比增长速度放缓。依据表中数据计算可知,2011年自筹资金占了资金来源总额的41%,2010年利用外资占了资金来源总额的37%,2009年该值占资金来源总额的31%,连续3年自筹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的比例在不断上升,但不会上升太快。可见,自筹资金处于相对稳定的增长状态。

2.民间融资成房地产融资新渠道。在一系列宏观紧缩政策接连出台的大背景下,近期我国民间资本借贷异常活跃。它们借助信托、典当、私募基金、贷款中介等各种金融形式,成为银行收紧短期贷款之后的新的资金来源。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估算,2003年全国民间借贷总规模即达到7405亿一8164亿元。至2011年,民间借贷规模持续扩张。有机构的研究报告认为,中国民间借贷市场总规模超过4万亿元,约为银行表内贷款规模的10%一20%。因此,民间资本的兴起,给正处在宏观调控下的我国房地产开发行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当然,也清楚地看到,目前我国民间资本进入信贷市场的渠道还不畅通,有些民间资本的运作还不规范,民间资本成本还比较高(一般为10%以上),民间融资仍然无法满足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对资金的需求。

3.房地产企业股权及债券融资难度大。房地产企业股权债券融资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直接融资手段是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房地产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相比有很高的安全性,其资金回收速度快、流动性强,所以国外大多数企业都更偏向于债券融资,债券融资的金额能够超过4到11倍量的股权融资。但在中国的房地产债券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债券融资总额远远低于股权融资的金额。目前,中国的真正的房地产债券发行的规模是非常小的,债券市场是不完善的,债券发行程序不标准,债券评级的准确性、可信性有问题,这影响了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资金比例大小。

二、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绝大数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条件不完整,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些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一般占总投资的19%,甚至更少。若开发商的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将会导致贷款难度加大,从而使项目停滞。

自有资金受企业自身盈利影响很大,自有资金的大小取决于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与之成正比。房地产投资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风险,所以投资者很少会对房地产业投人很大的资本,导致了自有资金难筹集。自有资金筹集不了,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就会受到很多阻碍,一些很有投资潜力并且有很大把握成功的项目,但因为自有资金不足,贷款困难,而胎死腹中。换言之,开发商就好比“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空有一身技能却不能施展。

因此,必须想出能解决自有资金问题的办法,比如使投资者相信该项目能成功、盈利能力强、值得投资、这需要企业具备很专业的技术人员,很有经验的销售人员和策划员,人力方面要求要高,并且能遇到好的项目并进行成功的策划,这样才能吸引别人来投资该项目,从而筹集到更多的自有资金。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风险相对集中

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一般有:自筹资金、开发贷款和其他资金等,最大的是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自筹资金一般是开发商的资本金,其他资金则是房地产预售回款,以及很大一部分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垫款。从这些资金来源分析来看,开发资金无疑属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其他资金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垫款,实际上也大多来自于银行对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而商品房预售回款中接近60%仍然是银行给购房人的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购房贷款。由此可见,银行信贷在房地产企业融资中起着支柱性的作用。这样的融资结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一旦银根紧缩,银行信贷开始收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链条就会出现断裂,面临破产的危险。

(三)房地产金融创新工具有限

和发达国家对比,中国的房地产金融创新工具基本都是一些传统的工具如银行贷款、自有资金、预收款,这显示出中国房地产金融创新工具薄弱。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房地产业的防范风险能力及金融服务水平,使中国的房地产金融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因此,它的创新是必要的。根据中国的国家条件和房地产业务的运作,要快速高效地发展真正的房地产金融创新工具;不断完善房地产相关法律制度,施行更加宽松的融资政策,从发达国家的融资渠道中挑选适合我国发展的融资渠道,并总结研究出中国的房地产金融创新工具,发明出品种多样化有针对性的的融资渠道,为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和建设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三、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首先要建立一个不同的市场功能以围绕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金融体系。同时,要建立健全市场体系来提高房地产企业的金融资产流动性。房地产企业建立资产流通的市场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流动性决定着房地产企业资金的变现能力和流通能力。建立流通的市场体系需要现代金融工具去实现,资产证券化和共同基金以及资产指数化等工具可以使房地产金融资产在二级市场上更容易交易和流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可以大大分散,不再集中于信贷机构。同样地,也需要建立更加专业化的市场体系来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专业化的市场体系有房地产资金管理协会、房地产贷款专业机构和房地产风险管理机构等。

(二)实施多元化融资策略

房地产融资渠道多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降低房地产融资中的融资渠道单一的金融风险,而且有利于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和金融品种的创新。因此,在银行信贷为主和完善银行信贷体系的前提下,房地产企业应积极促进融资渠道的发展,使房地产融资渠道多元化。如建立和健全我国信用评估体系,提高信用评估的可信性和有效性;完善证券市场体系,使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成为房地产融资的主渠道;积极发展房地产信托基金,完善信托行业的法律体系,充分利用信托基金的理财优势等。再如,中小房地产企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合作或合资形式实行联合开发融资模式,风险互担,收益共享。

(三)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融资中介机构

虽然由于政府出于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房地产开发融资中占很大比重的银行直接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受到了严格的限制,银行信贷融资这一重要途径被阻断,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民间资本规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而有了较大的提高。富余的资金如何合理规范地进入房地产市场也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如何突破房地产企业的现有融资困局,既疏通进入房地产业的资金渠道,又不增加房地产金融风险呢?这就要求我国建设一个完整高效的房地产金融中介体系,解决资金利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首先,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中介人才队伍是关键。他们需要掌握专业的理论和实务知识,熟悉我国市场的政策环境,能够根据本土市场特点较准确地估计具体项目的投资风险并拥有更广泛的信息来源。其次,良好的运作模式是基础。中介的本质即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的桥梁,其利润也主要来自所促成交易的佣金。因此,对于中介来说,最重要的资源是客户,必须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高效运行模式。最后,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一是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判断力和观察力。二是部门设计既要专业又要能使不同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市场研究的部门、负责财务分析和估值的部门以及主管发展客户的部门等不同业务部门的业务质量,不仅取决于各部门的独立工作效率,也取决于部门间的合作程度。

参考文献:

[1]宗涛.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可助力实体经济[N].新闻晨报,2012-01-31(A15)

[2]潘国瑾.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与果道分析[J].山西建筑,2010(4):243-244

[3]刘旦.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模式研究[J].中国房地产金融,2011(7):18―20

第6篇: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1.1融资渠道单一

我国企业家系统的调查显示,在中国企业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筹资渠道单一依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中,银行借贷和民间借贷依然是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方式。对国内企业来说,从股票市场获得私募资金及风险投资的企业比重依然较低。企业的融资情况调查显示,73%以上的企业主要选择银行贷款,而其中选择民间借贷的占55%,所以,目前国内的多数企业,其主要融资渠道依然是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两种方式。另外,还有10%的企业选择引入私人股份及引入风险投资等。目前对国内的一般企业来说80%以上的企业并没有上市计划,而准备上市、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及上市公司还没有占到目前我国企业总数的20%,且目前的上市门槛越来越高,因此,对多数企业来说只能通过一般途径获得融资。

1.2融资手续办理困难

目前,对企业筹资来说最困难的还是筹资手续,尤其是银行融资的手续办理。银行办理融资的月息较低,但其的办理手续也是最复杂的。对银行融资来说每次办理不仅需要土地证、房产证等作为抵押,还需要填写100页以上的银行审贷资料,而且还必须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对一些资金要求比较紧急的企业来说,银行贷款途径基本上不能解其燃眉之急。一些企业在银行贷款难以有效解决的情况下,只能寻求其他融资途径,但是企业利润普遍不高,各种费用的上涨导致其利润基本丧失。所以目前在国家金融形势趋于紧张的情况下,多数企业只能寻求民间借贷,但是民间借贷的融资成本明显比银行借贷要高很多。

1.3筹资平台的建构欠缺

对我国企业来说,筹资存在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缺乏筹资平台。部分企业具有良好的项目、光明的发展前途,却不能获得快速发展的原因就是企业在市场上进行融资缺乏良好的平台。平台性融资对企业筹集资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可以促进企业权益性的融资,对企业来说引入权益性融资不仅可以促进对企业的管理,而且可以解决企业融资的根本问题。

2拓展我国中小企业筹资渠道的具体措施

2.1积极扩展融资渠道

对我国企业来说,加强筹资渠道的根本路径就是积极完善多元性的融资。随着社会环境及企业经营情况的转变,企业需要不断扩大融资渠道。企业进行融资的过程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由于一般企业对产权性融资存在一定疑虑,处于中心性地位的还是债权融资。

2.2促进地方性融资

积极地促进地方性融资担保。目前对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来说主要是进行信用担保,可以从积极利用闲散资金、完善政策担保机构入手,按照合理分工、竞争有序的原则,构建积极的担保机构。另外,由于目前的行业监管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还要制定行业监管法规和制度,从法规的角度进行规范。

2.3积极建构融资性平台

第7篇: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困境 融资 发展规律

一、前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已经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现象。经济发展的模式越来越多元化,经济的主体也呈现出全方位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系中,民营经济占据了重要的部分。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我国社会正面临转型期,经济发展也将要经历由传统粗放型经济向现代精密型经济转变,民营经济具有灵活的组织形式,也拥有广阔的社会和市场资源。然而,在实际的经济市场中,民营企业的融资模式已经出现了明显的问题。

二、民营经济的金融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国经济总体上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这其中也有民营经济的功劳。然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转型,民营寂静的增长势头也有所放缓,民营经济的质量和效率虽然还是处于比较高的水平,但还达不到经济转型的要求。这就导致民营企业的后期发展缺乏持续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民营经济需要有更多的保障,融资制度和融资渠道对民营企业的转型和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就目前来说,民营经济的金融问题还是体现在金融市场制度性保障不足以及金融信用体系不完善等方面。

(一)社会金融市场制度性建设欠缺

民营企业既有大型的集团企业,也有小微型的民营企业。在企业寻求发展的过程中,融资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尽管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非常广泛,融资方式也非常灵活,但是由于金融市场的制度性建设的欠缺,很多微小型的民营企业难以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债券进行融资,很多微小企业只能通过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在市场竞争中,小企业的生存要比大企业的更加困难。从金融市场这方面来讲,由于金融市场的制度性建设欠缺,导致很多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很多瓶颈。首先,从社会经济成分来讲,民间经济在社会经济中要占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更主要的是民间经济的灵活性和流动性更加明显。民间经济对盘活社会经济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但是在我国金融市场制度建设中,缺少对民间经济进入金融市场的保障。民间经济进入债券或者股票市场的比重非常低,这就导致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缺少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柱。

此外,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是以公有经济为主,在金融市场的制度建设上,国家对公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保障力度非常大,国有企业在金融市场具有更明显的优势,因为它们能够得到银行的更多的经济支持,这是民营企业难以享受到的优良待遇。由于制度上的这种偏失,民营企业在与国有企业竞争时无法处于平等的起点,再加上市场经济和残酷性以及民营经济的脆弱性,导致民营企业在金融市场步履维艰。

(二)金融信用体系不完善

从根本上讲,民营企业在金融市场中面临的困境主要是由于金融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或许更有灵活性和生命力,在金融市场的活力也更加充足。但是由于金融市场制度限制,导致民营企业的金融信用难以与国有企业相竞争。首先,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的融资渠道是以银行贷款为主,但是由于制度保障的力度不够,民营企业面临这诸多问题,也有可能面临停产倒闭的情况,因此,银行会综合评估企业的信用,对于可能存在无力还贷的企业,银行贷款的渠道就可能就此关闭。一些微小型民营企业可能因为信用问题得不到银行的经济支持,后期的发展必然会陷入困境。其次,由于金融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微小型的民营企业在融资市场的生存更加艰难,一些民营企业无法发行债券和股票,当银行这个关键的融资渠道也被关闭时,民营企业就无法进行正常的融资,或许发展也就更加困难。

三、民营经济的金融秩序与发展策略

(一)民营企业金融秩序的阐述

民营经济在金融市场中的金融秩序主要是内源与外源两种融资方式。首先,内源的融资方式主要是由民营企业内部通过经济要素和资金进行转换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比较原始,灵活性也比较高。同时,民营企业通过内源融资这种方式能够充分运用生产要素的活力。内源融资是民意民营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它能够将企业内部的资产或物品进行转换,形成企业资金,也可以用来偿还债务。内源融资的方式由于在企业内部形成,所以具有低风险、便于管控的特点。外源融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民营企业通过吸收了社会上其他经济体的资本来源。外源融资也具有独特性,因为外源融资的资金来源于社会上的其他主体,所以资金来源更加广泛,资金的转化率更加高效。民营经济的金融秩序以内源融资为主,其次才是外源融资。

(二)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

民营企业需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也要解决持续发展的问题。因此,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是一种最有效的办法。首先,国家要建立完善的市场融资渠道,在制度上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定的保障。比如,降低民营企业的借贷门槛,加大对微小型的民营企业的扶持。其次,建立完善的信用等级制度,公开各类民营企业的信息,评价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将企业规模与企业信用分离,银行可以以企业的信用等级确定贷款规模。只有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民营企业在金融市场才能更加高效有序地进行融资。同时也能缓解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

四、结语

经济发展的持续性离不开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环境。在我国,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我国民营经济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民营经济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也日益凸显。近些年来,民营经济的融资方式也越来越灵活,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间接性的融资方式是民营企业主要采用的一种渠道,而直接性的融资方式则是补充性的渠道。总之,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信用体系的建立,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是多样化的,方式也更加灵活。

(作者单位为安徽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张茹.县域民营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6.

第8篇: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中小企业规模小,收益不稳定,抗市场风险能力弱;产业结构不合理,主要为传统产业或“两高”行业,经常成为宏观调控对象,政策性风险大;由于制度创新滞后、管理方式不科学,一部分民营企业不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上出现困难,造成产品积压、利润水平下降、内部积累减少、对补充外部资金的要求增加,但企业自身盈利状况不理想;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帐表数字不符,甚至造假帐,银行无法真实考核企业状况和贷款项目,70%的民营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在BB 级以下,企业逃避银行债务现象严重,增加了银行风险控制和信贷管理成本;融资手段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现金流的稳定无法保证,所有这一切,都制约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若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他们走出经济危机的阴霾。

一、绍兴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调查结果表明,80%的中小企业认为缺乏融资渠道是其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它们主要依靠自行融资来开办和扩张;90%以上的初始资本来源于其主要的所有者、合伙发起人和家庭;在创收后的投资中,被调查公司继续严重依靠内部资源,至少62%的资金来源于所有者或留存收扩。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融资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在外部融资渠道中又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中小企业主要依赖于内源性融资和银行贷款的方式融资,融资渠道过于狭窄和单一。

(二)融资结构不合理。这表现在中小企业主要依赖内源融资,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比重过高。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自有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近年来一直保持在50-60%以上,其他资金仅占30%多,其中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则不到3%,银行贷款大约在20%左右。各种融资方式没有达到一个合理科学的结构,形成了结构性失衡。

(三)融资成本过高。中小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融资的特点是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量小、频率高、融资复杂性大、融资成本高。又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狭窄单一和融资结构的不合理,中小企业融资只能借助于银行和内源融资,其在融资时无法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和融资渠道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资金需求的融资方式,在资金供给与资金需求间的融资的结构性失衡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高。

二、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一)创立民间直接借贷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民间借贷的支持,我们应该进行金融制度创新,放松直接融资的管制、发展民间借贷市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使之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合理、合法、公开”地发挥作用,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应在强化信息披露、严厉打击信息造假的同时放松直接融资的管制,让筹资人、投资人自主决策,为此应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开放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其中包括支持发展民间借贷市场。建立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所需的民间投资体系,将在明确民间融资的法律地位的同时为融资双方提供一个信息透明、信用程度较高、易于达成交易、便于融资监测的投资体系。政府作为市场规则与金融制度的设计和维护者,关键是设计出良好的制度,加强制度创新,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发展中小企业合作金融。合作金融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群众为改善自己的生产与生活条件,自愿入股联合,实行民主管理,获得服务和利益的一种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的特殊的资金融通形式。从合作金融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来看,其融资活动的前提是会员缴入一定货币资金,融资过程则是按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等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结果是成员获得优惠的服务和经济利益。合作金融体现的是一种自愿民主互利的合作关系。合作金融承载主体外在表现形式主要有,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合作金库、合作基金会、互助储金会、信用社的联合社、互助投资基金、储蓄贷款协会、保险互助社等。

(三)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银行体系。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的银行,是一国最重要的资金融通的渠道,是企业最主要也是最稳定的资金来源,但是由于传统的银行体系与中小企业的特点和性质相悖,从体制上就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所以,如何在传统的银行体系之外建构一种适合中小企业的银行体系和制度,就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如建立中小企业政策型银行。

第9篇:民间融资渠道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民间金融;融资;资金供求

一、概念解析

1.民间金融。国外称民间金融为非正规金融,是指经由政府的批准并在其监管之下,游离在正规金融活动之外而存在的金融机构。而Ronald I. McKinnon在《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中指出民间金融是金融抑制情况下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被压低至均衡水平以下所形成的一种金融组织。

国内关于民间金融的界定大都是从国家监管的角度出发的,指相对官方正规的金融制度而言自发形成的民间信用的部分,是游离于正式金融体制之外,由集体或个人所从事的合法、或不合法的资金融通活动。

2.中小企业。美国的界定标准为:雇工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这种简单界定有利于不同的部门形成统一的认识。而日本当前的界定标准有两个。一是分业制定标准,对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分别制定了从业人员标准为300人以下、100人以下和50人以下。另一个界定标准则是复合标准,即符合从业人员和资本总额两者之中任一条件的企业就可视为中小企业。

国内学者认为中小企业应该定义为独立经营,形式多样,规模较小,不具有支配地位的经济单位。或者中小企业的界定可以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定量标准则主要包括从业人数、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定性标准则则是独立所有、自主经营和较小的市场占有份额。

二、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分析

1.中小企业资金供给渠道

(1)内源性融资。内源性融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结果产生的资金,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它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是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据国际金融公司调查,中国的民营中小企业,无论是初创时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地依赖于内源性融资。

(2)外源性融资。外源性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向企业之外的其它经济主体筹集资金,用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随着企业规模扩大,仅仅依赖于内源性融资已不能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于是外源性融资便成为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外源性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一种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资金融通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的双方通过直接协议进行资金的转移。主要包括股票融资,债券融资以及风险投资。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中介作用使资金盈余部门的资金流向资金需求部门的一种融资方式。最主要的融资方式是信贷融资,主要包括银行等正规金融融资和民间金融融资。

图1 企业资金供给渠道分析

2.中小企业资金供给障碍

(1)内源性资金不足。企业在创立初期对资金需求量小,仅依靠自有资本基本能够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自有资金的消耗,自有资本将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内源性融资的另一重要来源留存收益,则往往由于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下滑,因而通过这种渠道获得的资金数量极其有限。

(2)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是十分完善,中小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渠道筹措到所需资金比较困难。我国法律对股票上市的进入门槛要求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最低不得少于5000万元,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资本规模根本达不到在主板市场上市的条件。另外,我国债券市场的准入制度和不完善的市场环境也大大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3)间接融资极其有限。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中小企业最主要的外源性融资渠道是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而目前在我国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很少且发展不成熟。现有的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都是为国有企业及一些大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很难通过它们得到满足。

三、民间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行性分析

民间金融逐步走向规范化,且我国民间资金雄厚,却缺少足够的投资机会,因此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融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1.民间资本可为民间金融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我国民间金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主体的闲置资金,而且绝大部分是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我国居民向来就有节俭的传统和储蓄的习惯,因此造成巨额的社会闲散资金,从而使得民间金融有了充足的资金来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也使得民间金融有了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图2 我国民间资本增长情况(亿元)

2.民间资本投向范围狭窄。 尽管城乡居民手中闲置资金比较充裕,但这些资金在正规金融领域的投向有限。目前我国相当多的居民将闲置资金存入银行,以期获得银行利息。通过下图可以得知,把钱存放在银行就是一种贬值。因此传统的将资金投放在银行中的做法不是最合适的。还有一部分资金流向债券市场,这种投资方式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但收益率低。另一部分投向股票市场,由于这种投资方式风险较高,因此在居民投资中所占比例极低。庞大的民间资金因为投资渠道的不畅找不到出路,导致民间资本到处“游荡”。

图3 2011年下半年我国通货膨胀率与存款利率的比较

3.中小企业的发展为民间资本创造了投资方向。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很快,俨然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伴随着中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多。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受阻,使它们陷入严重的融资困境中。国家非常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民间金融发展的问题,已经出台了许多文件用来促进问题的解决。在民间资金投资渠道不畅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背景下,利用民间金融来打通中小企业不畅的融资渠道,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为民间资本寻找到一条合理的出路,达到了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赢。

四、民间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地位不明朗。民间金融市场面临最为严峻的问题就是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问题。虽然民间金融已经长期存在,但一直处于未完全放开阶段,国家也没有出台具体的有关法律法规,导致民间金融没有合法的地位。这种局面使得民间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限制,只能局限于狭小的区域发展,区域之间的资金往来较少,从而限制了资金的融通,不利于民间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而另一方面,由于民间金融市场没有法律的制约,一些非法的民间金融组织可能会“趁虚而入”,致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严重危害了社会和经济秩序。

2.市场监管不完善。民间金融市场的资金借贷活动是供求双方直接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游离于国家的监管范围之外,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的宏观调控产生不利的影响。首先,民间金融活动具有不可控性,国家有关部门难以对其监管。其次,民间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可能会影响国家货币政策实施的效果。

3.缺乏民间金融机构。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一些民间的中小金融机构,但由于受自身资金实力的限制或国家法规的制约,多数只能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从事业务,一般很少设立分支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形式单一,很难与其他的一些地方性的金融机构竞争,从整体上看,以国有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国有正规金融机构仍占据着垄断地位。

五、促进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1.赋予民间金融合法地位。我国应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立民间金融合法地位。确立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可以从两方面来着手:一是制定专门针对民间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允许民间资金进入金融市场,使其真正成为正规金融的有力补充;二可将现有法律中有关民间金融的零星法律条款整理归纳到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中,用以促进民间金融法律的形成。

2.构建多层次监管机制。政府要从国家整体金融形势出发,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以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要建立民间金融的多层次监管体系,首先应确立外部的监管主体,在明确了监管主体的同时还要确定其监管责任,使监管者各自都有明确的监管任务,做到各司其责,以免不同的监管主体之间互相推卸责任,从而造成监管上的漏洞。除了需要国家的外部监管之外,我们还要通过建立区域性的行业协会,以进行行业内的自我监督管理。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与政府部门的监管可以相辅相成,减轻行政当局的负担。

3.培育民间金融机构

(1)中小型投资机构。中小型投资机构由民营企业或个体企业经营者以合伙或参股的方式发起设立,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也可以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我国建立中小型投资机构,应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需求的特点,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发展中小投资机构时,应主要依靠民间资本的出资,但同时政府要给予积极的引导。

(2)股份制民营银行。民营银行指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的商业银行形式,企业所有制不变,仍为国有,但由私人或特定的民间组织来经营。就我国的金融现状来看,发展民营银行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引入民间资本对现有信用社、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另一方面吸收大量民间资本,建立完全由民间资本组成的民营银行。

(3)小额信贷机构。政府应大力促进民间资金参与小额信贷组织的建设。同时,促使正规金融机构与小额信贷公司联接,鼓励正规金融机构向小额信贷公司发放贷款。而事实上,民间资本参与小额信贷既促进了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又为民间金融市场的规范提供了可行的途径。

(4)社区银行。社区银行指资产少、规模小、主要为所经营区域内居民和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通过民间资本设立社区银行时,应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社区银行的准入资本金数量应该不大,以便于民间资本的进入;另一方面社区银行从本地市场吸收的资本金也应该主要应用于本地市场。

参考文献:

[1]费淑静.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2004.

[2]陈彦恺.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民间借贷[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2009(4) : 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