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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粮食产业;外资;进入路径;外资空间布局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7-0272-04
引言
供应链理论拓宽了传统的物流范畴,并与价值链理论相融合,将生产、加工等环节均纳入其中进行系统考量,其中的产业安全问题尤其受到理论界的普遍关注。1990年以来,供应链管理的思想、理论和方法从制造业向农业领域延伸,先后出现了关于农产品供应链和粮食供应链的研究。Kennett(1996)等最早提出粮食供应链概念,并以面包用小麦为例分析了小麦质量等级管理有利于加强小麦供应链中的垂直合作。Hobbes(2003)等进一步指出粮食供应链垂直合作有利于协调种植者、经营加工企业和决策者的利益。Soha(2005)等认为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粮食供应链,影响宽泛的粮食产业、食品产业的战略联盟,且供应链内各方需维持经常性有关共同目标对话。而Madoff(2006)较早的观察到,发达国家大型农业跨国企业对全球的农业和食品生产的垄断力量在逐步增长,它们通过合并、收购、知识产权控制和生产专业化等方式,对其他国家的农业产业实施以少数发达国家为中心的垂直一体化战略,逐渐控制了从原材料供应、核心加工到最终销售的全部农业和食品生产链条。Davis等(2007)则指出,以利润为导向、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世界农业一体化生产体系,其结果是导致发展中国家出现普遍的农业产业安全危机。Xi Wa(2008)认为,这将剥夺千百万人口的生存权和饮食权,并将成为发展中国家未来产生政治经济网。国际行动援助组织也指出,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对农业跨国公司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其对发展中国家农业以及全球小农造成侵害。显然,构建粮食供应链已成为国家层面上较为通行的做法,但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粮食供应链已威胁到发展中国家粮食产业安全,并引起国外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因此,发展中国家必须构建以自身为中心的有利于保障粮食产业安全的粮食供应链,才能走出在“中心―边缘”结构的金字塔式“世界体系”中的边缘化阴影。
一、外资在中国粮食产业链渗透的状况①
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为外资进入中国粮食等比较弱势的产业提供了机会,四大跨国粮商都制定了在中国市场扩张的战略计划,确立了“全面布局―控制产业链―控制价格”的经营战略,建立了从种子化肥等生产环节到运输仓储等流通环节的整个上下游全产业链的控制,最终在行业内确立了垄断地位(见下页表1)。
以ABCD四大粮商为首的跨国粮商近些年来加快了对中国粮食产业链渗透的脚步,四大粮商值得是ADM、邦基、嘉吉、路易达孚跨国巨头。它们在全球市场垄断了大豆和玉米等80%以上的农产品贸易,包括中国在内,粮食产品的定价权都几乎由它们掌控。
现今,四大跨国粮商展开对中国市场的开拓和渗透,对中国粮食生产的上下游产业搭建已基本形成。四大粮商的在华主营业务和所占的市场份额(如下页表2所示)。
从下页表2四大粮商在华的业务布局中可以看出,外资粮商进军中国粮食产业的地域分布,也即为空间布局,而外资进入中国粮食产业的空间布局从广义上来看,可细述为以下三点:
1.从大豆产业的深度掌控到中国粮食产业的全面冲击
整个大豆产业和大豆市场由于在国内最早被全线开放,导致如今外资对大豆产业的牢牢控制。据有关部门做出的数据统计分析,现在国内的油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加工能力的控制力已经占到了69%和84%。外资对中国大豆企业的控制现已形成了在南美地区种植大豆―中国购买大豆―美国销售大豆的一个全球战略布局,通过此方式攫取了高额的利润。
通过对图1的分析读出,中国大豆与2008―2012年的四年间,进口量正在持续增长,中国也从的大豆种植大国慢慢向世界大豆进口大国转变,国内的大豆市场上所销售的大豆,已由大约2/3的总量是从别国进口而来的,国内80%以上的市场都被转基因大豆生产所占据。中国的大豆进口总量获得了突破于2012年,达到了4 300万吨,拥有81%的国内大豆市场占有率,对于食用油的市场定价,国产大豆已彻底失去了发言权。基于此,国内大豆油的销售渠道终端和整个大豆产业链条现已被企业外资资本所完全掌控。
失去控制权的大豆产业,也为跨国粮商进入中国食品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其控制的跨国粮商植物油终端销售渠道,并通过面粉厂、米厂等一系列基础原料的的生产加工体系的建立完善,对中国的粮食行业形成很深的影响。跨国粮商布局中国的化肥市场,嘉吉公司在中国山东地区投入全资设立公司进行化肥生产和销售,在云南地区也通过与国内企业的合资设立化肥公司,在种子研发,先锋推出了首个玉米品种335,迅速掀起抢种狂潮,吉林省扩大种植面积,以玉米种植面积目前吉林省的10%以上;2012年,美国能源部在东北城市沈阳设立的以服务农业贸易的中心市场揭开了帷幕,到目前为止,美国之后中国农产品对中国已经进入了核心粮仓的战略布局。
2.从单环节到全球粮食供应链整合的竞争
在全球市场的粮食流通领域,外资粮商从21世纪初的试水摸索阶段,到如今已有成熟的战略化体系,大量外资粮商巨头开始在各个粮食国家建立公司,形成对国家粮食的侵占与掠夺。他们利用先进农业技术和先进的粮食贸易服务体系,逐渐对粮食市场形成一定垄断地位。如今,外资粮商的运作模式已经实现了全球化的运营及各个环节利润的实现,在整个粮食供应链市场都实现了全球覆盖。
下图2所示的粮食供应链运作模式图是为现今四大跨国粮商的具体运作模式:
在图2所示的粮食供应链供应模式的运作下,外资跨国粮商在中国粮食产业的扩张能力已经不能被轻视。如益海嘉里粮油公司,其建立了从粮食的收购到粮食的仓储,最后对粮食进行加工和销售的全环节的市场控制:
在粮食的收购方面,益海嘉里粮油公司通过事先与农民签订合同,然后有保证的进行订单式收购,以水稻的收购为例,益海嘉里在2009―2011年,共收购了28万亩的水稻种植田;在粮食仓储方面,益海嘉里在吉林、辽宁及山东等地建立了多个粮食仓库。粮食加工方面,河北、山东、广东、福建等地及诸如新疆、湖北和四川、黑龙江等粮食生产大省,都有其独资或合资运营的加工企业,其从事粮食贸易加工的办事处已遍布全国各地;粮食销售方面,金龙鱼食用油所用到的基础粮食作物的销售量以占据市场份额的30%~40%,远远超过中粮等国有企业门下的销售量。
国外粮商对于大豆粮食作物的扩张与侵占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跨国粮商很重视对大豆粮食作物对于油料生产的重要地位,因此加大对大豆粮食作物企业的链条的控制,从而逐渐在中国食用油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也逐渐赢得了大豆价格定价的话语权。
3.从“小试牛刀”到中国粮食产业话语权的日益蚕食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环境总体情况的愈加开放,在此过程中减小了在粮食产业中对于外资粮商进入中国市场的诸多限制,跨国粮商在取得大豆定价权后,开始基于此开展产业链食用油和粮食加工环节的入侵,数据显示,中国有70%的油加国外土壤或植物的一家合资企业,80%大豆压榨的跨国粮商控制能力,中国目前排名在大豆加工行业前端的公司,大多是外资企业,中国已经基本丧失大豆产业话语权。随着WTO后过渡期的结束,跨国粮商逐渐进入我们的食物收购的企图通过竞争,2010年抢夺粮食市场价格夏季跨国粮商中原“抢粮”仅仅是个开始部分。跨国粮商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全面侵华的食品供应链的运作模式先进,损害我们调节食物的能力,而进一步削弱食品行业的话语权。
对于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上的发展战略和目的,相关学者和部门也逐步开始意识到中国粮食产业链安全的重要性。中国海关总署曾在21世纪初就做出批示,指出要对外国粮商在中国粮食产业的入侵加以警惕和防范,但并没有引起注意,外资粮商开始在国内对国有粮库进行大程度大面积的收购,当地政府在此过程中也乐意看到收购后带来的经济的短暂提升。如在东三省,益海粮油就看好当地丰富的农业资源,对盘锦市粮库、绥化市粮库等进行了收购,依托粮库提供的丰富资源,进行食品的加工。
随着中国粮食系统的改革推进,粮库的运营日益维艰,跨国粮商抓住这个机遇,通过资本的注入,解决当前粮库运行困难的问题,从而获得粮库的粮食存量。同时,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为跨国粮商对于粮库资源的侵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粮食供应链安全视角下产业竞争力提升建议
1.建立WTO规则下的粮食产业保护体系
应对农业各个行业特点及对外资的并购情况做出一个综合性的考虑,以法律政策来规范和约束外资并购行为,制定《外资并购产业政策法》,对《粮食法》进行完善,对外资粮商的国内企业设立的标准,企业资本结构和其主营业务等基本资料,以及市场垄断经营行为的审查处罚等进行明确,对外资粮商的国内经营做到法律化监管,使得对外资粮商的管理能够做到有法律依据可以参考。对于外资粮商的国内投资行为应做出评估,只有在获得相应部门的评估过后才能获得审批,除此之外,针对越来越严重的外资对国内粮食企业的并购行为,应对其特立专门的部门和机构对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来判断外资的并购行为是否会影响到国内粮食安全的稳定与发展。
对于进入中国经营的跨国粮商巨头,应对它们进行强有力的监管,以相关法律对其国内的投资经营行为进行约束,使得农业产业运行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我们应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应加强对外资审查的力度,对跨国资本在国内粮食行业的投资应进行相关的限制。其次,应对WTO下的外资粮商的经营制度进行完善。最后,应对外资粮商的并购行为进行完善,对于国内的重要粮食产的外资经营投资,进行安全审查,制定相应政策和法规对跨国粮商的资本流向进行引导,既坚持国际贸易制度下的对外开放制度、同时又基于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考虑,对国家粮食关键领域进行关键调控和宏观指导。
对于粮食产业的收购价格,应该按照国际市场的价格水平对其进行合理地提高。对于农业外资利用的安全性评判,应根据产业风险预警体系中的相关准则进行判定。尽快地制定出符合中国粮食市场的实际情况的公平竞争体系。中国农业产业受传统经营模式的制约,导致其产业集聚效应不强,加上《反垄断法》对于外资监管的有关规定并不完善且难以落实,所以需要对中国粮食市场的反倾销法案做出完善,对农业产业的市场结构做出明确分析,完善和健全中国农业市场的竞争机制,从而对外资粮商的国内市场投资行为做出规范。
2.以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粮食产业核心竞争力
对粮食生产的科技体系方面进行研究与创新,对于科技创新应坚持在原有科技设施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创新,或者在科技的基础上对于外来先进科技理念和技术加以学习和借鉴,着重对于粮食仓储和粮食物流运输、粮食加工技术和粮食的现代检测技术及粮食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对于科技创新应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成本投入,比如加强人才资本的投入和科研经费的投入等等。对于粮食的加工,应注重对其的技术研发和推广,能够较快较显著地促使粮食产业化水平的提升。对于农业资源的保护方面,应积极探讨诸如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等的节约型农业技术建设途径,形成对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从而促使农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3.积极推动中国粮食供应链参与国际分工
要想改变“边缘区”的“世界体系”分工角色,使粮食产业集团面向世界,必须提升对于国际竞争力参与的积极性,对于粮食供应链为重心的产业安全发展的构建应特别注重,要坚定不移地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粮商跨出国门经营粮食产业的发展,在合理对国际市场进行扩张的情况下逐渐发展壮大成为国际粮商巨头的一份子。与此同时,要对走出去的企业灌输品牌概念,树立品牌意识,将龙头企业与品牌的做大做强有机结合,将品牌和产品驰名中外从而使粮食安全得到有力的保障。
4.打造粮食产业联盟体系
目前,多个著名国际粮商如ADM、路易达、嘉吉等都已形成了世界范围的全产业链模式,因此,中国粮食企业在新的竞争时期必须进行策略调整和战略转型,实行对全产业链的控制。目前有一个很大的风险存在于中国粮食市场:只有储备,却缺少其他环节的控制。中国粮食企业在生产管理和加工运输方面都无法挤入世界先进水平行列。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粮食储备公司是中储粮,控制了中国最大的粮源,然而对粮食加工业务却鲜有涉足:中国最有影响力的粮油生产商是中粮集团,加工业务较为完善,却不能掌握粮源。由此可见,中国粮食企业必须联合、兼并才能在竞争中有立足之地。
在全产业链管理的粮食生产模式中企业要在全过程控制粮食生产。不仅提供食品,原料,而且还成为综合运营商的食品加工,配送,采购和储存,应该通过交流和分享,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更高价值的集合内每一个相互依存的因素相关联的相互依存的经济特征。因此,企业应要求运营效率和整个产业链,成本控制和产品为核心的质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唯一能够控制形成整个产业链巨头企业,以形成竞争力的各个方面,才能与国际粮食巨头竞争、抗衡。
参考文献:
[1] Kennett.N.(Ed.).World Agriculture:Towards 2010[M].Rome:FAO,1996.
[2] Hobbes.Feeding and Fueling China in the 21st Century[M].World Development,2003,26(8):13-29.
[3] 李孟刚.中国产业安全报告:产业外资控制研究(2010―201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4] 王守臣.中国农业的发展与粮食安全战略的选择[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