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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2
一、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将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和传统金融业的结合对传统金融产生了具有变革意义的影响,这源于互联网的精神,即"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是存在区别的,其区别不单单在于各自的金融业务的开展所采取的媒介不同,更主要的区别在于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能够深刻理解互联网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互联网金融工具的存在,使传统的金融业务具备了金融信息透明度更高、金融主体参与金融业务更加广泛、金融主体与金融中介的协作度更灵活、传统金融业务中间成本更加低廉、金融工具的操作更加便捷等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显著特征。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日新月异的发展并且和传统金融的日异紧密结合,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
2015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中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支付市场规模,在2015年支付市场规模为9.22亿元,这主要是归因于中国电商的高速发展。其他市场规模如下表所示:
市场规模类型单位(亿元)
基金销售规模超过6000
财富管理规模 100
网络小贷规模 5000
P2P网贷市场 1000
众筹规模 100
金融机构创新市场 2000
在以上的市场规模中,其中基金销售规模和财富管理规模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好的,其可用资金规模是逐渐扩大的。另外,我们通过比较也可以看出,众筹市场和P2P市场在我国就目前来说仍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大力支持,随着我国传统金融业对互联网越来越重视,可以预见,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规模在将来的金融市场上的占比将会越来越大。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内部和外部的原因,也存在一些风险,值得我们关注。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自2013年开始还比较短,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还不够成熟,还没有细化,所以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从事金融活动必然有风险,互联网金融也属于金融的范畴,其也不会改变金融的性质和本质。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是存在风险的,这就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的加强管理,从而促使互联网金融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
1.技术方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的支持,其大量业务均是通过设计的电脑程序和软件来完成的。所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可靠性和管理的安全性就成为了互联网金融最应该主要的技术风险。这种技术风险首先体现在计算机系统的内部,互联网金融运行过程中的系统瘫痪、磁盘破坏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造成了互联网金融运行的不安全性。其次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还体现在计算机运行环境方面,诸如网络黑客的攻击、传输故障、外界病毒的入侵等。当然,其技术方面的风险还表现在客户身份泄露和伪造方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客户身份窃取客户的金融财产。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技术方面的风险愈演愈烈,这与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计算机技术支持是分不开的。技术风险的存在为金融主体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2.法律方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我国针对互联网金融立法的滞后性而导致的交易过程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法仍然主要集中于传统的金融业务,如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而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金融法规则比较少,我国也仅仅在2015年7月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与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的势头明显是不匹配的,还缺乏与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金融主体身份确认、互联网金融合同确认等相关细则,这就使得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的确认缺少相关的依据,这就使得互联网金融交易产生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成本。影响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信用方面的风险
传统金融中的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履约的可能性,而信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表现的更加明显。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最大特点是其虚拟性,这不仅体现在金融服务机构上,更体现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上。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性一方面使得金融机构可以借助于互联网开设虚拟的经营网点和分支机构,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例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同时互联网的所有交易业务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进行的,交易双方并不面对面的交易,使得交易者的身份确认难度加大,也增加了金融信息交易的不对称性,从而加大了信用风险。就目前而言,我国相当一部分金融交易者对于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的疑问,更多的就是来自于对信用风险的担心。
4.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互联网金融机构不能随时应付客户提现的不确定性,这主要是由互联网金融的期限转换功能不佳所造成的。在互联网金融中,也存在资金的长短期的问题,若互联网金融机构长短期资金期限错配出现问题而不能应付客户资金体现需求的话,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应运而生。例如:互联网很多的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是长期的,而其负债则是流动性比较强的短期资金,一旦流动性较强的负债不能按期偿还的话,就可能会存在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三、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
1.进一步加大互联网技术投入,提升互联网金融运行的内外部环境安全性
为了防范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首先应加强互联网技术的研发工作,开发安全性能更好、系统运行更加安全的互联网金融运行系统,从而从源头上降低互联网技术风险。同时应提高互联网金融运行环境的安全性,对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系统和数据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防范黑客攻击。最后应对客户的交易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采取信息备案制,防止客户信息的泄露。
2.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工作
法律法规是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运行的重要举措,国家应该在2015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具体细则,制定严格的互联网金融准入和管理制度、互联网金融退出制度、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相关细则等。同时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在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基础上尽可能发挥协会的作用,使互联网金融能够在国家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基础上健康的发展。
3.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制度
由于互联网金融运行的虚拟性,使得信用体系的建设在互联网金融运行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而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与互联网金融运行的发展不相匹配的,经常见诸于报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跑路“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互联网企业诚信问题的思考。为了加强和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诚信度,首先应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诚信记录,再次基础上确定其信用等级,为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者提供参考。其次要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信用公开,从而形成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的信息对称性,降低交易成本。最好要建立第三方信用体系评估机制,定期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信用评定,对于信用评定较低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引进退出机制,以此来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意识。另外一个方面,我国也应大力培育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信用意识,建立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使信用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石,以减少互联网金融运行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4.重视投资者风险教育
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才刚刚开始,它的风险暴露不充分,还在集聚之中。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义务向金融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这样才能使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一是推广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普及。互联网金融理论中存在着很多的专业词汇,互联网金融参与者对于其含义和意义很难理解,这就需要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基础知识的宣传,可以利用比较形象的漫画、宣传片等借助于网络、纸介媒体、电视、手机等媒介进行通俗易懂的普及,帮助互联网金融主体能够对互联网金融的知识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二是树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意识教育,让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了解互联网金融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从而树立风险意识。三是推动组合投资、分散投资等多元化的投资技巧。降低投资风险的有效的方法是组合投资和分散投资,互联网金融投资方式的多样性为投资者进行组合投资和多元化投资提供了机会,投资者可以选择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将资金投资于多种多样的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中去,从而减低互联网金融投资的非系统性风险。
总之,互联网金融在为我们带来投资便捷、获得收益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存在的风险问题,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注重其风险管理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2]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3(10).
[3]杨群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研究[J].金融科技时代,2013(07).
【关键词】金融风险;风险规避
“金融风险”是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使资金、财产、信誉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一家金融机构如果发生金融风险,其带来的后果往往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生存构成威胁,还有可能会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遭到破坏,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进而引发一系列危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稳定关系着经济的稳定,社会的稳定。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和与世界接轨,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种类越来越多,程度也日益加重。为了使经济能够快速稳定的发展,促进社会稳定,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成为了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
一、金融风险的成因
造成金融风险的原因有很多,笔者认为,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
1.金融环境差是形成金融风险的外部原因。在我国,政府对金融的控制、干预十分严重。在计划经济时期,银行遵照国家的指令办事,作为政府的“出纳”,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银行已经随着时代的发展转变为商业银行,需要拥有自己经营的自。但是,一些政府强制商业银行贷款,直接干预银行业务的现象还是十分严重的。另外,企业对信贷资金依赖性强,约束不强的现象木有根本改变。企业需要扩张,需要从银行借入大量的资金,长期依靠银行贷款维持企业运转。但又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还债能力不强,对于银行而言,就产生了恶性循环。
2.金融机构自身没有形成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是形成金融风险的内部原因。从目前金融机构运行和管理的情况来看,其内部控制的机制十分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权力与权力之间不能有效的互相制约,使得贷款质量下降。另外,金融机构重量不重质的习惯已经形成,大多数金融机构工作者为了完成当月的任务,为了自己的利益,冒险违规经营,更是从内部加大的金融风险发生的几率。
3.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不强是形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随着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向市场化转变,金融风险问题也原来越显现出来。然而,人们旧时的观念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不理解金融风险的破坏性甚至完全没有发现金融风险的存在,使得这些人放松了对金融风险的警惕性,忽略了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从而在投资融资的过程中过于盲目、肆意妄为,给不规范运作、不规范的金融企业有了可乘之机,埋下了形容金融风险的地雷。
二、金融风险的分类
按照金融风险的来源不同,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上的各种因素如利率变动、汇率变动、股票价格变动、商品价格等的变动所导致的导致金融资产价值变动的风险。这些市场因素对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并且市场风险对于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所造成的风险也是不同的。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违约而导致财产损失的可能性。这种违约既可能是主观、故意的,也可能是客观、无意的,前者如有钱不还,后者如无钱可还。但无论如何,信用风险在金融市场上还是比较普遍的。除了传统风险以外,随着网上银行的发展,网络金融交易中产生的信用风险已经越来越突出。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而导致财产损失的可能性。所谓金融资产流动性降低,通俗的讲,就是原来的东西不值这么多钱了,或者以原来的价格卖不出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无法换取现金等价物来偿还债务,从而会造成一系列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由于物价的上涨,同样金额的资金,未必能买到过去同样的商品。这种物价的变化导致了资金实际购买力的不确定性,称为通货膨胀风险,或购买力风险。
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性。举例来说,你拥有的某只股票某一天出现了涨停,你想全部卖出变现,可是由于线路繁忙怎么也成交不了,等到第二天重新卖出时股价已经回落,这就是一种操作风险。
三、如何防范金融风险
形成金融风险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那么我们就着眼于这些最根本的原因,从源头防范和治理金融风险。
1.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健全金融法制和体制。使得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融防范的意识淡薄,金融机构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放贷要求,不规范经营,最后形成了数不胜数的坏账。所以,我国的金融机构一定不能因为盲目追求利益而不惜降低放款标准,要有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要加强金融机构人员对金融风险防范的意识,切勿因一己之私,酿成大祸。另外,我国金融管理相关部门还应该加紧步伐,建立和健全金融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健全的金融法制环境,以抑制不规范经营的发生。
2.加强监管力度,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加强监管力度,首先应该加强金融机构背部控制的力度,加强行业的自律建设要对所属成员定期进行业务检查、财务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各级金融机构必须经过授权才能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置,未经授权不能擅自越位。要实行分工控制制度,确保授权授信的科学有效性,建立对风险的局部分割控制。另外,还要求我国改变单一的监管方式,实行多样化的,与全球金融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监管方式,以应对新型的金融风险。
3.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和健全我国的金融风险预警熊,掌握金融运行的动向和脉搏,预测其稳定期和危险期,能够提前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的工作。设立独立的金融风险管理部门,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检测和监管,定期进行风险等级的测量,并对发现的风险进行治理。
4.控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调整银行资产负债比。控制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不良资产,强化金融机构资金平衡的能力。调整银行资产负债比,使银行的资产结构想健康、平衡的方向发展,增强资产流动性。另外,强化信贷款里机制,建立有利于提高贷款质量的放贷标准和放贷机制,杜绝不规范经营,减少坏账的发生。
5.政府要当好“有形的手”。作为政府,必须能够有快很准的决策,准备定位,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的管理而非强有力的管制。减少不正当干预的手段,退出金融市场,使得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能够得到自。建立和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外部环境。
四、结束语
一个国家的金融业对整个经济、社会、政治的稳定都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发生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将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问题,了解和分析当前国内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通过深化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在制度上和实践上预防金融风险,需找化解的对策。中国加入WTO以后,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和世界金融市场直接对接的时刻已经不远,面临的风险因素也将从国内扩大到国际方面。所以,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李秀昆.略论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金融风险的化解和防范[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7.
[2]周水金,张能斌. 当前金融风险的成因与对策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1997(07).
关键词 房地产估价 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牵一发而动全身。同时房地产也是最容易产生泡沫经济、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业,因此,作为联系商业银行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纽带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估价体系的健全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房地产抵押贷款估价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有力工具
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1)》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9.35万亿元,同比增长27.5%,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0.5%。鉴于房价攀升和房地产信贷规模较大的情况,央行强调需要关注房地产市场波动带来的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价格下跌和房地产信贷下降以及银行信贷损失等三大潜在风险。由于银行贷款长期向大企业和重点行业集中,银行的经营风险正在上升。如果房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对银行的信贷资产价值与抵押品资产价值产生双重影响,使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
建设部、央行、银监会曾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前,应当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因为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的评估价格是确定贷款额度高低的最重要依据,每一笔贷款的审批都要以估价报告为前提。如果房地产抵押价值被低估,抵押物的担保作用就得不到合理的利用。相反,价值高估则会带来房地产信贷风险,持续性的价值高估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危及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房地产估价作为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过程的中介环节,在防范金融风险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只有科学合理的把握好估价环节才能维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房地产估价防范金融风险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比较法带来的问题
房地产估价的三大基本方法为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估价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工作。建设部1999年颁布的《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因此,市场比较法在实际操作中应用的最广泛的估价方法,但是在房地产市场繁荣甚至过热的阶段,使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容易增加金融风险。
市场比较法的原理是将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的修正和调整,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其一般化的公式为:
评估价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或评估价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数额
市场比较法的本质是以近期的类似房地产交易价格为基准进行的估价。当房地产市场过热、交易价格持续高于实际价格的合理范围时,依据此方法估算出的抵押物价格必然也会高出其真实价值,同时毕然的使银行扩大了贷款发放额度。当房地产市场实现了理性回归,房地产交易价格重新回到合理区间时,抵押物的实际价格也逐渐显现出来,此时已经形成了银行信贷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将来的大量呆账、坏账。
(二)估价的时点性与融资的长期性相矛盾
房地产估价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具有时点性,即主要是对估价对象在当前的价格状况做出判断,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发放期限比较长,大部分属于中长期贷款项目,如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房地产市场的扩张和收缩从长期来看总是沿着“复苏-繁荣-衰退-萧条”的周期循环往复,呈现出规律性的波动。以日本为例,20世纪60年代后期~70年代前期和80年代后期经历了两次周期性波动。由此推断,在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偿还期内会经历数个房地产经济周期。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发放的抵押贷款,容易以高于抵押物长期均衡价值的估价结果确定贷款的发放额度。一旦房地产市场开始进入衰退或萧条时期,抵押物的市场价格就会低于当初的估价结果。此时如果借贷方无力按期还款,或者理性违约,就可能冲击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成为金融风险的诱因,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三)估价机构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中处境尴尬
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中,银行、评估机构和贷款客户三者缺一不可,但三者的关系却非常微妙,既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又相互利用、相互不信任。三者的关系中,银行在贷款前处于最有利的地位。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为银行抵押贷款的发放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因此银行需要估价机构对贷款客户进行审查和监督,以此保证自身资金的安全性。估价机构作为促成银行和客户联姻的纽带,其作用是很重要的,但在实际中,估价机构往往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一方面,要尽量满足客户所提出的种种要求,因为客户是估价报告的买方;另一方面,要兼顾银行的利益,因为估价报告要经过银行的审查,不合格的估价报告会被银行拒绝,这也可能造成银行对该估价机构的封杀。银行、估价机构和贷款客户三者博弈已经成为估价行业公开的秘密,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国情和制度方面的因素,但是这种局面却使估价机构丧失了其原有的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原则,自然地加大了银行的系统风险。
(四)估价师素质参差不齐
在抵押估价事务中,估价师出具的抵押估价报告是银行给贷款方提供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银行在估价结果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向贷款方提供贷款,因而估价师或估价机构应该对贷款负有相当的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估价师或估价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一旦贷款方违约,银行收回抵押物并对其进行依法拍卖时,银行可能会因为估价值和拍卖金额相差太远而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然而估价师或估价机构并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银行一般也不会把评估机构告上法庭。
三、完善房地产估价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措施
(一)在估价时重视收益法的运用
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收益法的本质是不仅仅考虑当前的市场形势,更重要的是对未来的市场走势和收益状况的把握。运用收益法评估抵押物,就能够很好的克服市场比较法的缺陷和估价的时点性问题,测算出估价对象的长期合理价值,有效地防范可能在较长的贷款期发生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甚至在泡沫已经产生的情况下,运用收益法得到的估价结果往往会比市场比较法更接近该房地产的内在合理价值。
(二)银行应加强房地产抵押贷款估价的管理
银行应加强对估价报告以及估价机构的审核。我国的银行对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尚未建立有效的审核制度,对评估结论的内涵和价值定义缺乏充分的了解和分析。银行的信贷人员无法对不恰当的估价报告作出正确的判断,一般只能简单的以评估值的固定折扣确定贷款额度。因此,银行的信贷人员有必要对房地产估价的理论和实务有所了解,在贷款审核中能够对估价报告合理与否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估价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在估价机构内部为减少面临的风险设置的一系列保证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银行在房地产贷款过程中,有必要了解和拥有估价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资料信息,指定资质高、信誉好、服务水平好的估价机构,并与估价行业实现资源共享,为防范风险创造条件。
(三)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建设
一是房地产估价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房地产估价检验标准。随着房地产抵押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估价机构的抵押估价量也迅速增加。但是许多估价机构服务质量低劣,出具不负责任的估价报告,其重要原因就在于估价成果质量检验制度的缺失。由于客观标准的缺失,银行很难追究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因而加快制定和完善房地产估价检验标准应成为估价行业主管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二是加强估价行业协会的统一建设。虽然房地产估价师有自己的行业协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但就整个房地产估价市场来说,却是由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分头实施管理,相应的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土地估价师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学会各行其政,多头管理,从而使估价标准难以统一,使我国估价理论和估价方法难以与国际接轨。由于各部门的估价标准和估价程序不统一,这样就容易造成对同一标的物的估价结果差异较大,使得房地产估价的权威性弱化。因此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强行业协会的统一建设。
三是杜绝行业垄断行为,提倡公平竞争,切实保证机构的独立性。当前的房地产估价市场中,相当一部分估价机构是由当初的政府机构脱钩改制成立的,这些估价机构在完成股份制改革后仍然与原单位保持暧昧的关系,通过这层关系估价机构能够相对容易的获得估价业务,甚至垄断市场。估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该尽快通过完善制度,杜绝行业垄断,提倡公平竞争,促进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估价机构等有关各方的良性互动。此外估价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协会方面还可以通过建立地区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库来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3-0074-03
一、金融创新风险的内涵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为追求宏观效益或微观利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而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1]金融创新风险是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供给主体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者是创新收益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即由于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二是金融创新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即由于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而使实施受到阻碍或实施效果严重偏离预期的可能性。这两种风险之和,即为金融创新总风险。[2]
1.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一是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而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从而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创新的工具等扩大了货币乘数。这些都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二是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一方面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除了对传统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还需要对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表外风险随时都能转化为真实的风险,对于表外业务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三是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
2.金融创新风险的构成。金融创新风险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风险:一是设计风险。即由于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二是市场风险。指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这里的市场价格,主要是指基础资产的价格。三是信用风险。指衍生交易的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四是流动性风险。指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市场上找不到适当的对手,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将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风险。五是操作风险。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六是法律风险。指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合法律规范,交易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七是声誉风险。指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创新工具交易的机构或交易中的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金融创新风险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其中市场风险占据主体地位,它与其他风险相互紧密联系。比如,在衍生产品交易市场上,某种衍生产品的价格波动越大,交易主体无法履约的可能性越高,因而信用风险也就越大,同时,市场风险越大,交易主体把衍生产品合约在理想的价位上脱手的可能性越小,流动性风险也就越大。同样,其他风险也会对市场风险产生影响。比如,操作风险的增大会提升衍生产品合约价格波动的幅度,从而增大市场风险。总之,金融创新的风险体系,是一个由多种风险交织在一起的彼此制约的复杂链条。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对策
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之下,我国民族金融业面临激烈的挑战和竞争。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提高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能力,是新形势下我国金融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1.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性金融监管合作机构一直在积极地探索有效的风险监管办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金融风险监管规则,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防范风险的措施,以构造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机制来防范风险。
(1)有效的监管形式的安排。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被确定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我国银行开始涉足基金业务。2006年10月,保险机构获准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为了满足跨领域金融创新的需要,我国的金融监管可尝试设立国家金融管理局,实行跨行业、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监管,将金融监管权统一起来,为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2)建立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监管者要有效履行金融监管职能,除了主体法律体系外,还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对立法环境尚未成熟、近期不易立法的有关金融行业,先制定过渡性的暂行条例。
(3)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在条件成熟时建立金融监管信息中心,专门从事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保证信息共享的长期性、稳定性、安全性,达到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目的。
(4)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是防范创新工具交易风险的第一道关口。监管当局对准备上市的创新工具,各种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交易所会员及经纪人资格的批准等都要严格审查,把握交易风险和交易总规模,控制金融创新风险,确保金融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5)监管的市场化,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法。穆迪已为全球超过1000家银行发出评级,其中包括已开发市场和新兴市场银行。信用评级运用于金融监管之中,一方面评价金融机构的业绩,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具有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利用评级指导金融机构的投资和经营活动,以提高资产质量,限制不慎投资经营活动。主要是利用信用级别限制被监管的金融机构的投资范围,根据信用评级决定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将信用评级与信息披露结合起来,将评级与市场准入挂钩。
(6)建立高效的金融创新风险预警体系。借鉴发达国家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结合我国金融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特征,从宏观层面可分为三个层次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如图1所示
图1 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2.金融创新主体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创新风险防范,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1)表外业务的管理。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能力等确定表外业务占全部资产额的比例,并把握好表外头寸。同时,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要分开管理,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和核算,及时发现表外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
(2)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总部要对海外分支机构规定业务范围及各类业务的规模和审批权限,加大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资金流动的管理力度。2004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而导致巨额亏损,最后不得不接受重组。中航油事件充分表明,总部对于其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构建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创新。
(3)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设计。实践中几乎所有关于衍生金融工具其监管的建议性文件都突出强调内部控制制度在衍生金融工具监管中的核心作用。建立和完善创新金融工具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创新金融工具交易中董事会、管理当局以及具体操作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交易员及其主管,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二是应建立足以监控、管理和报告创新产品交易风险的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明确不同层次的报告制度。三是应选用具有高素质的交易人员,并明确界定交易员权限,包括其职责范围和交易限额。四是实施全面的内部控制与稽核。[3]创新业务风险管理规则和程序是内部控制总体框架的延伸,内部稽核人员对风险管理过程和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有效发挥内部监管职能。
3.行业自律组织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对于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在强调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要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监管的作用。衍生产品品种众多,交易过程复杂,交易规模庞大,监管部门很难对于所有的交易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监管当局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市场交易主体自律管理的积极性。2000年5月的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成立,实践证明CBA在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国际协作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的国际监管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二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
(1)国家之间的协作监管。全球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创新工具的交易、金融组织机构、金融创新业务和金融创新市场都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这样,一方面增加了一国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对本国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监管的难度;另一方面,一笔业务或经济纠纷也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监管法规能否共同协调的问题。由于金融创新的风险带有国际性质,其监管不是某个国家的事情,它关系到本国乃至全球的金融安全,因此,在此方面加强国际协作更加重要。
(2)国际组织的监管协作。开放经济条件下单个国家金融监管的失灵使得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成为必要。从20世纪80年代起,各国监管当局开始进行国际合作。在银行监管方面,在国际清算银行的主持下成立了“银行规则与监管实践委员会”,即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的建立,开创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先例。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是由各国证券与期货监管机构所组成的证券监管国际合作的组织。1994年成立的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IAIS),通过为各会员国提供磋商平台,以提高保险领域的监管标准。
参考文献:
[1] 屈小博.我国金融创新的困境与对策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位论文,2005.
关键词:物流金融;风险分析;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F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0-0067-02
1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开放与发展,大量中小企业为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其资金实力薄弱、融资难等问题使之抗风险能力脆弱,生命力低下。因此银行金融机构为了满足日益增大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为它们量身定做了一种新型融资模式-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和金融业因各自发展需要而相互融合后的产物,是指在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过程中,由物流企业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的与物流业务或者储存货物相关的贷款、投资、租赁、抵押、贴现、保险等衍生金融服务。物流金融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涉及到了三个主体,分别是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和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物流金融在以其及时性、创新性等特点影响下,在现代物流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 物流金融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物流金融在我国来说,还属于一个新兴的金融物流产品,不为广大从业人员所知,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2.1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由于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业务收益和风险承担程度不对等,导致某一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损害另一方收益的可能性。一方面,而在日常经营中,银行只能把监管货物的任务委托给物流企业,自己无法亲自监管,所以在货物的实时监管、数量盘点、质量保障以及风险收益上,银行与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不可能对抵押物的进出与每笔业务进行详细的审核与监管,就会造成物流企业为了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给银行造成一定的损失。例如物流企业可能会对抵押物进行反复多次不正当的抵押、流转甚至卖出。另一方面,物流企业作为担保人,虽然拥有货物作为抵押,但是也不可能对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货物价值等做出全面恰当的评估,所以就会存在融资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融资资金,从而隐瞒企业和货物的真实信息,使抵押物的真实市场价值无法抵偿银行贷款和利息,物流企业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2.2 经营风险
由于物流金融是近年来才出现的物流与金融相结合的衍生性新业务,所以无论从经营理念、制度规范、人才储备,还是从技术水平、操作模式各方面讲,尚不完善,对参与其中的三方都存在很多漏洞与风险。
首先,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物流金融业务在我国开展的时间较晚,规模也不大,目前开展这项业务的也只有国内为数不多的几家金融机构。所以商业银行在物流金融信贷业务方面的经验不足,贷款工具设计、资金筹集、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等方面技术相对落后。而且物流金融结算业务涉及大量的金融创新和网络结算,这对商业银行原有的金融技术、人员配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银行如不能在这些方面做出相应的提高,那么面临的操作风险将不可忽视。
其次,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我国目前很多第三方物流企业实力弱小,技术水平低下,管理制度也不完善,仓库的信息化程度也不完备。所以不规范的操作和缺乏完善的监控技术,势必会导致抵押物变质、损毁或丢失,造成安全监管风险;另外当前很多物流企业员工素质不高,对质押品的评估不能准确、公平、公正。
最后,对于融资企业而言,在运营过程中,如果因为物流企业操作不当导致抵押货物损毁或丢失,或者由于货物市场价值贬值等原因,造成利益减少的风险,对于融资企业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而且也会在商业银行的心中造成不好的印象,从而增加了以后再融资的难度。
2.3 抵押物风险
由于抵押物的各方面情况变化不一,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在选择抵押物的时候,选择不当。选择了市场需求小、不易储存、价格变化大、流动性差的货物,从而导致当融资企业无法正常偿还贷款,银行需要拍卖抵押物时,抵押物的价值贬值或者无法正常变现。二是由于国家政策改变、经济环境变化、汇率变化、替代品出现、商品价值贬值等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降低,融资企业或银行的利益受到损失。三是由于物流企业在保管货物期间,对货物的性质认识不清,保管设备使用不当,温湿度控制不力,防偷防盗机制落实不到位等等原因造成抵押物的损失,影响变现。四是银行与物流企业的评估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对抵押物的合法性和其价值变化缺乏及时有效的判定,从而导致利益受损。
2.4 法律风险
因为物流金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尚短,目前我国还未出台与物流金融业直接相关的专门法律来规范业务操作和处理相关主体的法律纠纷,只能参考诸如《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很多不法分子会利用法律漏洞来谋求私利,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搞坏市场秩序。另外由于物流金融业务涉及到的主体比较多,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就很容易产生各种法律纠纷,而现行法律可能对此约束力较小,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物流金融在我国的长远发展。
3 物流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随着物流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显现,物流金融作为衍生性、增值性产品,受到了相关人员越来越多的重视,所以如何规避物流金融过程中的风险已成为重中之重。
3.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机制,规范物流金融业务
为了规范和促进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物流金融法律法规,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完善行业的准入资格、行业管理办法及操作指南等制度,逐步建立物流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可以建立由中央人民银行、政府、物流协会等多方组成的协调机构来指导物流金融业务操作、规范行为、进行违约惩罚、规避风险。
3.2 合理规避道德风险,加强合同管理
合理规避道德风险,应当是多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首先,政府应积极完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物流市场体系,完善防范物流金融融资风险的市场环境,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制度以供社会各方来参考。其次,银行要优先选择那些资产规模较大、信息化水平高,有监管和偿付能力的物流公司和融资企业进行合作,尽量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没有偿还能力所造成的道德风险。而且银行要建立完善各种评估机制,对客户建立资信档案管理制度、客户信用分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事前防范,事后控制,降低风险。最后,物流企业一定要通过合同来保障自身权益。在选择融资企业时,应该进行调研,选择资信良好,有偿债能力的融资企业,并且与融资企业之间签订好合同,要明确物流企业承担的是抵押品的监管和保管责任,不应对货物价格及抵押品权属的真实性负责。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出现法律纠纷后的赔偿等事宜,通过法律手段来降低自身的风险。
3.3 建立契约式战略联盟,完善违约惩罚机制
银行、物流企业和融资企业是三个独立的主体,彼此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利益冲突,所以要减少这种冲突,就要使之结成契约式战略联盟,地位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成为利益共同体。与此同时,要着重完善违约惩罚机制,对于参与物流金融业务的违约方处以高额罚金,用罚金的数额要足以抵消其违约收益,来达到抑制违约、积极履约的目的。当然,对于那些长期严格履行契约规定和努力工作的企业,联盟应建立合适的声誉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手段对其进行激励,以维护物流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
3.4 完善信用体系,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要避免经营风险,其中一个方法就是由商业银行、物流企业和融资企业三方共同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在这个信息平台上面,融资企业和物流企业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做到信息透明公开化,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对于业务的实时监控,减少由于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和经营风险所造成的不必要损失,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监控来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竞争力。
3.5 改善物流企业硬件设施,整合资源
对于经营风险和抵押物风险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物流企业的软硬件条件不足造成货损,所以要避免这部分风险,就需要提高物流企业的硬件设施,整合物流资源。要建设符合标准的仓库等物流设施,选择高效率低耗损的物流设备,为货物的存放提供良好的环境,保证货品的安全。对于那些硬件资源不充分的物流企业,可以与其他物流企业联合,实现资源整合。要加强货物的在库管理,提高温湿度控制,减少货损。
3.6 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内部管理机制和人才的可持续发展是保障物流金融长远发展的两条重要措施。员工的素质将决定物流金融的风险,由于物流金融是一种交叉性的新型产品,所以同时具有金融和物流两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相对较少,因此无论是银行还是物流企业,都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加大这两方面的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三方企业都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引入合理的风险防范机制。统一规范管理,制定专人进行负责,完善岗位责任制度。例如银行要严格信用审查制度,建立风险预警系统;而物流企业应该要加强货物出入库管理,做好货物盘点,空自仓单的领取、批准和发放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防止虚假仓单的出现。
4 结束语
物流金融的出现对于第三方物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对银行增长利润,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也有重要作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三方组织应该正确识别存在的风险,从软硬两个方面来防范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参考文献
[1]艾东.中小企业物流融资风险管理探讨[J].上海金融,2005,(12).
关键词: 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化解
一、区域金融风险的定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本身具有高风险的特点,区域金融风险是介于宏观和微观之间的一种中观金融风险,它是指一国内某个经济区域内金融系统所面临的的风险。金融风险是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源,区域金融风险是整体金融风险爆发的导火索,区域金融风险一直是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区域金融风险通过各种关联因素影响区域经济的正常发展,集聚到一定程度会演变成全局性的金融风险进而引发金融危机。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开放的前提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转的一个基本要求。
二、我国区域金融风险的成因剖析
1金融机构重规模轻效益的发展思路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作为企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也是利润最大化,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各金融机构普遍采用扩大规模的手段来获取更大的利润。金融机构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发展模式使得机构规模在扩张的同时,也增大了区域金融风险。我国加入WTO以后,金融业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国外金融机构所带来的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为了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国内金融机构加快了引进国外金融工具的步伐,加大了金融创新的力度,但是国内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金融监管的手段并未得到同步提升,导致某些新业务的引进不但没有成为新的利润来源,反而成了金融风险新的发源地。
2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体制不健全
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现阶段相当数量的金融机构缺乏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以商业银行为例,内部控制度不健全表现在对贷款和对外交易支付的授信管理方面,会计核算制度及内部稽核制度不健全,部分银行不按照规定筹措资金,无序竞争,违规揽储,有些不按规定经营资金,挪用资金进行炒股,炒楼等,导致一些分支机构资金在高风险领域运作,极易给银行带来巨大大金融风险,甚至引发区域金融风险。
3“影子银行”体系风险
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地下钱庄,小额贷款机构等各种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功能,却没有受到与银行同样的监管,被称为“影子银行”,由于监管“真空”的存在,部分影子银行存在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的现象,如利用高息吸收社会资金,再以更高的利息贷出,赚取利差,由于一些公司规模小,运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差,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的《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规模大致为27万亿元,占银行业资产比例为19%,很容易银行系统性风险,2013年6月银行“钱荒”事件就是影子银行典型的风险信号。
4金融监管存在缺陷
我国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这种制度使得各个监管机构更注重各自系统内部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而不是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由于监管机构之间的立场和角度不同,缺乏协调配合,容易出现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二,金融监管法律的不完善,虽然我国建立了金融监管法律框架,但缺少与之对应的实施细则,执行中可操作性较差,实际中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三,金融监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缺乏,难以满足金融业监管的需要。如近两年兴起的P2P网贷平台,由于目前没有准入门槛,没有行业标准,没有外部监管,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整个行业良莠不齐,卷款跑路事件频发,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5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的不适当干预
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的不适当干预是导致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地方政府获得了大量的权利和财政利益,其经济行为对区域金融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不当的政府干预不仅会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会增加金融风险。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自觉地将自己至于资金配置的中心地位,强制银行信贷向国企倾斜,导致银行信用活动脱离了效率原则,也是导致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的重要原因,事实上,由于重复建设等导致的银行不良资产在整个不良资产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主动干预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盲目审批项目,扩大投资,这些投资往往资金量大,期限长,有些地方政府将商业银行视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对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很少考虑,导致投资效率低,同时加大了债务风险,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随着地方政府融资贷款还债高峰期的到来,今明两年地方债到期量达42万亿,部分省份到期债务高达60%,2014年是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最重的一年,以上行为都增加了区域金融爆发的风险。
6经济政策给不同区域带来不同的影响
发达地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经济发展走势与我国的整体走势保持一致,因此,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时更多的是以经济发达地区作为参考,但是由于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在同一层次,使得单一的经济政策对不同地区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对于发达地区可以通过成熟的金融市场,多样性的金融工具等手段迅速调整金融活动,化解风险以促成经济的良性发展,相反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由于金融市场不健全,金融工具单一等原因,在经济活动的运行中无法及时有效的化解经济政策造成的不利影响。因此,在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的格局下,单一的经济政策可能是造成欠发达地区经济风险的形成和累积的原因。
三、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区域金融风险指在一定地理区域内,由于一些金融机构的不当经营活动而导致的整个区域的金融机构出现风险的的可能性。2010年浙江温州民间出现借贷危机,2011年河南连发三轮担保业挤兑潮,2012年鄂尔多斯房产泡沫爆发等事件凸显了我国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不足,这些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严重扰乱和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1区域金融风险的双重性
区域金融体系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双重影响。区域金融的发展目标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符合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因此区域金融风险受到国家经济风险的影响,会因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生风险。同时,区域金融体系是发展地方经济的支撑,与地方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地方政府会按照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规划,区域金融部门必须予以配合,因此区域金融体系的双重性使得区域金融风险具有复杂性。
2区域金融风险的外部传导性强
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区域间的资金和商品的流通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使得金融风险在区域之间具有更强的外部传传导效应。一方面,区域内积累的金融风险能够较好的向区域外扩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风险,另一方面当周边区域发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发展也会受到较大的冲击。这就要求管理者在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时将区域经济放在开放动态变化的经济环境中,关注周边区域及全国的金融发展形势。
3区域金融风险的突发性
全国性金融风险的爆发通常会有多个经济指标同时恶化,大量机构同时陷入经营困境,单个企业的金融危机一般不会导致全国性的的金融危机。但是区域金融体系化解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少数企业的经营恶化就可能引发区域性的金融危机。因此即使在整体经济发展良好的情况下,区域金融危机也可能爆发。
四、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策略
1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应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的首要目标是使区域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本地区的金融系统运行现状,从而做到风险事件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应以金融统计数据为依据,以信息技术为基础,首先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选取既能够体现稳定性,一致性,适应性特点,又能够反映预警对象的指标,并且能够随经济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调整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既要包含宏观层面的指标如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财政收入增长率,利率,汇率,进出口增长率等,又要包含微观层面的指标体系,如地区存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地区证券交易额变化率,保费收入变化率,地区财政收入支出变化率,地区GDP,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通过健全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区域金融运行进行监控,及时向监管机构发送警报,使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从而保障区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建立金融机构破产制度
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也必然要求有一套完整的市场机制,包括市场准入机制、市场监管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这是任何竞争性行业都应该存在的制度,金融领域也不例外。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是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迄今尚未建立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应尽快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条例》。
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金融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地区金融和社会稳定,保障地区经济安全,应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快速有效、稳妥处置”的原则,做到及时反应,认真负责,措施得力,高效低成本。领导小组应及时收集金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做好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加强对区域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同类
监管,及时发现和改正违规经营行为,增强员工贯彻执行各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一,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进一步完善贷款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贷款操作程序,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掌握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交易背景等,对放贷后客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骗贷行为。第二,引导金融机构切实落实内控管理制度,控制操作风险,对贷后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跟踪管理,防范贷款企业资金链断裂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第三,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第四,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经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把风险消灭在萌芽时期。
5建立区域金融创新合作机制
由于区域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可以使区域金融风险通过区域间联合监管化解掉一部分,通过建立区域间信息沟通和共享,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具体可以采取一下措施:第一,建立金融风险监控协会,联系区域内各家金融机构,定期召开交流会,共同探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成功的经验,加强业务交流。第二,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使各自所获得的信息量更多更及时更准确。第三,要加强相互监督,制约机制,金融监管是人民银行的职能,各金融机构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检查监督,对于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稳定的违法行为予以检举和制止。
参考文献:
[1] [ZK#]李嘉晓;秦宏;罗剑朝论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商业研究2006,(19)
[2] 孙颖区域性金融风险剖析[J]统计教育2007,(3)
[3] 陈宏论如何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J]财会月刊,2010,(2)
[4] 纪阳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8)
[5] 林宏山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研究与思考――以漳州市为视角[J]福建金融,2013,(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风险
自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来,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资本市场的持续深化,我国金融体系逐渐步入正轨,建立了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实现了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而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成为金融领域最引人瞩目的潮流之一,并深刻影响着传统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方向,商业银行的审计重心随之改变,由此也对商业银行审计风险的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概况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有机结合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的金融功能,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服务体系,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实质。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区别于传统的金融模式,它是与银行的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完全不同的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从本质上来讲它仍然是一种直接的融资模式。但是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比较的话,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量大、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业蓬勃发展,并迅速成长。在2013年之后,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我国大量出现,互联网金融的业务体系也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互联网理财、互联网贷款、互联网保险等诸多互联网金融产品走入人们生活之中。据蚂蚁金服公布的余额宝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底,余额宝的规模增至6207亿元,其规模已经相当于一家国内中型银行的规模。另外,互联网金融综合运营成本低,以小微客户为主要客户群体,并且注重客户体验,对客户的粘性较强,服务范围广,潜在客户群体广阔。蚂蚁金服的数据显示,2015年余额宝用户中,农村地区的用户规模同比2014激增了65%,数量占到整体的15.1%;发达城市新用户中,外来务工人员占比上升至一半以上;90后取代80后,成为互联网理财中坚力量。
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不可谓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加速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2015年提出的“互联网+银行”计划,为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这一时代大背景下的变革指明了出路。与此同时,这些改革也使商业银行的审计面临新的挑战。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现状及成因
(一)风险管理的变革带来的审计风险。风险管理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从安全控制、信息共享、流程管理等方面入手,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扩宽了风险管理的数据源,重检并规整了内部IT整体框架,实现了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的升级与完善。银行也逐步从传统的追求利润的粗放经营模式,向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
在对银行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考虑到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的特殊意义,要求审计人员要对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和模式有整体细致的把握,评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因此,要求审计人员了解并熟练运用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这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各种风险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给注册会计师识别和评价风险因素带来了困难,使得审计人员在考虑与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相关性时难以确定相关的风险因素。这也给评估风险范围和程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带来的审计风险。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直销银行应运而生。《2016中国直销银行市场专题研究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3月1日,已有55家商业银行推出直销银行服务,其中81.8%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60%以上的直销银行以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及存款产品为主要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扩展理财业务的主要渠道。而直销银行多选择移动端及PC端作为推出渠道。
与此同时,“互联网+银行”计划给银行的跨业经营提供了便利。传统的银行业务不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越来越多的银行通过新设或者并购的方式形成子公司,涉足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业态。另一方面,也有越来越多的银行成为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子公司。
直销银行等一系列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往往不是很明确,对于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缺乏统一标准,相关的信息披露也没有明确要求。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不断深入了解新产品,对其风险和收益做出评价的同时,考虑如何合理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对被审银行的会计处理方案进行判断。
而商业银行的跨业经营也使审计工作的组织难度加大,对于那些控股多个金融业态的商业银行,注册会计师不仅要考虑被审单位业务是否符合各个行业的监管要求,而且要考虑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这是对注册会计师综合服务能力的巨大挑战,也加大了商业银行的审计风险。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用带来的审计风险。“互联网+银行”的模式促进了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改革与升级。为了做好资源挖掘,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了解客户消费倾向与习惯,预测客户行为,为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更加系统化的支持。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大背景下,推出多种跨业业务,银行不得不同时使用多种不同的业务处理系统。此外,直销银行多采用线上业务办理,打破了传统银行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民生银行的线上客户数据显示,超过80%的客户选择通过移动终端使用民生直销银行,超过40%的客户选择在下午进行投资理财,甚至有3%的客户会在凌晨打理资产。直销银行的产生使银行网点虚拟化,为客户与银行提供了便利。
传统商业银行的有非常清晰的审计线索,因为所有的经济业务都用文字记录,有凭证可查。但是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资料全部实现了电子化及会计业务处理的程序化和自动化,传统的审计线索被中断。而多种业务系统的运用,也给注册会计师在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选取审计对象和方法审计方法带来了诸多困难。而计算机信息系统如果对一些新业务处理功能欠缺或者运行不稳定,这往往是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的高风险区域。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时聘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通过以上对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业务所面临的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变革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变革要求注册会计师对风险管理要有深入全面的了解,所以,审计人员应加强对风险管理有关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熟练掌握风险管理的相关技能。注册会计师也要在工作中对风险管理这方面多做总结,得出经验,才能在识别和评价错报风险时有的放矢。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已经超出了注册会计师通常了解和掌握的范畴。在这样的情况下,聘请风险管理专家有助于审计人员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评价,做出合理的错报估计。另外,聘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时也要考虑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审计组也要对聘请的专家实行严格管理,专家也应遵守相关审计规范,保持职业操守,保守工作机密。
(二)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策略。商业银行庞杂的分支机构和繁多的业务品种相较于其他行业而言,为注册会计师带来了较高的审计风险,特别是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不断创新,更是增加了审计的风险。因此,更需要审计人员以风险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对高风险领域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商业银行行业性的普遍风险以及被审单位的特别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以便对财务报表的高风险区域进行识别和评估。在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除了需要关注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还要考虑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领域。
同时,注册会计师要保证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充分贯穿审计过程始终。审计人员要以风险评估为前提,时刻围绕高风险领域开展工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全程高度保持严谨的职业怀疑态度,并且要根据测试结果不断调险评估结果。在审计完成阶段,注册会计师要对所有审计发现结合审计风险进行判断并得出适当结论,及时就发现重大错报风险领域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三)配置专门的信息技术审计团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用为商业银行的审计增加了新的风险。因此,为了能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需要对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全面了解,以便更好的规划和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计算机信息系统特有的复杂性和高技术性,使得对其的了解和评价建立在相当的专业知识积累基础上。因此,在商业银行审计团队中,配置专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人员,以便对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正确性以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和评价,配合财务审计团队,为审计程序的实施建立必要的基础和支撑。
四、结语
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体现出的新的形态,在对其开展审计业务时,为了规避新的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从提高自身专业素养,聘请专家,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引入专门的信息技术审计团队等几方面入手,对审计风险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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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房地产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金融是指房地产资金的融通,包括住房金融和土地金融。狭义的房地产金融是指与房地产投资及开发经营相联系的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和房地产金融资产投资活动,即为房地产业及相关部门筹集、融通、清算资金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所有金融行为。从服务对象上划分,它包括为房地产业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经营等活动服务的“房地产业金融”和为居民的住宅建造、购买、维修、装饰消费等活动服务的“住宅金融”两个主要部分;从服务内容上划分,它包括房地产资金融通、房地产资金转账结算、房地产保险、房地产信托等业务,其中又以房地产资金融通业务为主。
一、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概念及分类
(一)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概念
房地产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资金的筹集、融通、清算等金融服务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承担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分类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由于借款人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导致房地产贷款本息不能按时收回甚至无法收回的风险。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困难、资金周转不灵或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甚至破产倒闭而无力还款,以及借款的住宅消费者失业、收入减少、意外支出增加、死亡等原因导致无力还款。
2.流动性风险
由于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现金和随时能转换为现金的其他资产,以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满足客户提取存款要求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有的是原发性的,即资产结构中的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现金和国库券等不足以应付提款需要,又缺乏及时融入现金的手段和渠道,导致流动性不足;也有的是继发性的,是由信用风险带动的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金融中人多以房地产作借款的抵押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贷款银行要处理抵押房地产从中求偿,如果卖不掉房地产而使银行缺乏现金来应付提款等需要,也会形成流动性风险。
3.资产负债结构风险
由于房地产资金融通中资产结构通常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如果金融部门的负债结构中以活期存款为主,就可能形成流动性风险;如果负债结构中多一些公积金存款、住房专项储蓄存款等来源较稳定的成分,结构风险就能缩小。
4.资产质量风险
如果贷款中质量差的贷款(逾期不还的无力偿还的和无法追索的等)较多,贷款银行就面临效益差的风险,房地产金融中的资产质量风险与借款人信用有关,与宏观经济形势有关,也与具体的贷款业务处理有关。
5.利率风险
如果存款利率上升,或者贷款利率下降,或存贷款利率同向变动但利率差缩小,都可能带来经营效益方面的风险。房地产资金融通尤其是住宅金融的期限往往较长,在长时期中利率变化越频、越大,利率风险也就更大。
6.通货膨胀风险
由于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才是实际的利率,在名义利率不变时通货膨胀会使实际利率下降,甚至可能为负数,就使银行面临风险。固定利率下的通货膨胀风险一般比浮动利率下的大,因为后者往往随通货膨胀而上浮,如果贷款利率固定而存款利率浮动,银行的通货膨胀风险就更大,房地产金融的长期风险使其通货膨胀风险也较大。
7.汇率风险
如果外汇升值本币对外贬值,以外币计价的债务负担将加重:反之,则以外币计价资产将实际减少。外汇买卖、外汇收支中也有风险,当房地产金融中借有外债或引进外汇时,也会面临外汇风险。
8.其他风险
房地产金融中还有其他风险,如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经济效益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业务操作中其他失误带来的操作风险,业务办理过程没有全面注意法律条文导致法律风险、国家政策变动的风险、房地产资金转账结算中的风险、房地产保险中的风险、房地产信托中的风险等。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成因
(一)房地产市场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
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房地产市场利益主体多元化,主要包括土地供应方、各级政府、开发商、银行、投资性住房和自住型住房需求者等。多方利益主体在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尤其在房地产行业实现市场化之后,房地产价格与每一个利益主体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一方面房价高涨让消费者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不仅为房地产开发商贷款也为一般的消费者提供了按揭贷款服务,这无疑将风险再度集中于银行信贷。再者,各级政府也在房地产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需要在收益与风险间寻求平衡。因此,房地产市场中各方利益主体的博弈决定了房地产金融风险。
(二)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还很不完善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还是相当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制订。
(三)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
我国市场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金融市场尤其如此,国内商业银行制度体系尚不完善,而房地产开发资金集中依靠商业银行贷款,这无疑使得房地产金融风险双倍增加。我国商业银行关于房地产的信贷形式主要有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贷款、住房消费贷款以及土地储备贷款等,因此,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都与商业银行信贷密切相关,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所以,一旦此环节中出现危机必然为房地产金融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房地产资金来源多元化是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四)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单一,没有形成完整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缺乏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机构体系,缺乏多元化、规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没有形成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尚未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
(五)个人住房信贷存在的违约风险
自我国商业银行为个人住房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以来,银行中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资产率都有所下降,有效的改善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因此银行便把个人购房贷款作为优化资产的主要途径大力发展,而没有看到个人住房贷款存在的风险。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建立,商业银行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严格的调查监控,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可能存在违约风险。
三、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如果市场约束力缺失或者力度有限,就可能因资源有限,以致个别利益主体将发展成本转嫁给资源贡献者,而资源贡献者不仅无法实现利益还要付出成本。此时的市场资源的利用率受损,整个社会成本也可能加大。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来自各个利益主体的争夺,更是来源于利益集团对于某些参与主体的市场约束力的无效,导致各个利益主体失衡,进而导致成本不断外化,而最终这种成本又是由全社会来承担的。因此对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化解应该着手于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构建,通过平衡房地产市场中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保证参与主体的相对平等性,以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对称。
(二)商业银行应加强自身管理
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防范应注重加强事前预防,而不是事后补救。在发放贷款前,一旦出现房地产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问题,就应没收其抵押资产。但是这种评估方式也属于消极的补救措施,应将风险防范的重点放在事前控制及事中控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房地产信贷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商业银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规定,而不能受利益驱使,给不符合规定的开发商发放贷款,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规律的认识,不受虚假繁荣的诱惑,进一步加速银行的体制改革、完善内控制度,并制定科学的商业银行内部考核方法,实行权利与责任合一的约束与激励制度。
(三)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
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是为了将集中在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到全社会以共担风险,主要途径是让投资者直接承担房地产业风险的市场化融资。目前适合我国房地产融资主要是将银行贷款融资转化到银行贷款、房地产信托、住房资产证券化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模式,是丰富房地产开发商和住房消费者融资渠道的主要可行方法,也是有效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途径。在成熟完善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中,房地产开发融资和个人住房贷款应该在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以及融资市场之上建立丰富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二级市场上,创新各种房地产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这样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投资者对证券化金融资产的自主购买,有效地实现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第一次分散,二级市场把集中于房地产信贷机构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再次分散到整个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者中,从而实现房地产金融分析的逐级化解。
(四)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通常只能依靠道德约束,一旦出现信贷危机受到的经济利益和法律责任约束极为有限,因此,建立个人和企业的信用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包括信用档案机制、信用调查机制、信用账户机制、信用监控评估机制一体化的系统制度,从经济法律的角度开发个人和企业的信贷行为,加大信贷违约成本从而有效降低信贷违约风险。比如,各商业银行可采用联网方式,对故意违约和采用欺诈手段骗取贷款的借款人在网上公布,并取消其终身贷款资格;而对守约的借款人则可给予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越高越容易获得贷款,而且贷款期限、利率水平也可获得更多优惠。另外,对购买别墅、购买高档商品房、购买多套住房并主要用于投资的客户,应适当提高贷款利率及贷款成数,并遏制“零首付”、“假个贷”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关键词:中小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防范
1引言
金融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金融秩序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必须加大金融体系改革,完善金融制度建设,防范信贷风险,既要加大中小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也要采取合理措施防范信贷风险。目前,我国金融正处于新常态形势下,中小金融机构面临更加严峻的经济形势,信贷风险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在强化风险管理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做出了更多的努力和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总体而言,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形势依然严峻,不良率依旧居高不下,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相关研究,了解造成信贷风险的原因,对防范风险,提高中小金融企业经营效益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当前金融形势出发,对信贷风险加剧的原因进行论述,进而提出一些防范风险的建议,力图为中小企业化解风险提供参考。
2信贷风险加剧的原因
2.1越来越大的销售压力。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上的融资手段越来越多,在正规的金融机构之外,一些类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企业也提供信贷服务,信贷客户拥有多种选择,中小金融企业受到实力等限制,营销能力薄弱竞争力不强,再加上我国总体经济态势,对资金有需求的企业越来越少,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更少,有的企业需要贷款却满足不了贷款条件,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却不需要贷款,贷款结构不合理,这都加大了中小金融机构投放贷款的难度,另外受到相关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影响,中小金融机构对市场了解不够,没有根据市场需求研发合适的产品,贷款产品不合理。2.2贷款不良率居高不下,企业不良贷款反弹。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市场萎靡,企业的销售业绩下滑,很多投放的贷款出现了不良,再加上企业盲目扩张,在取得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后,企业又通过其他渠道寻求借款,争取获得短期规模的增长,使金融机构受到很大影响。受到原材料价格和贷款的影响,企业资产缩水,中小金融机构的惜贷和拒贷,给企业造成极大的影响,甚至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贷款不良的发生。2.3信贷道德风险增加。一方面企业道德风险加大,企业透过财务信息造假,虚构合同等方式进行骗贷行为,给中小金融企业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中小金融企业内部员工由于赌博、购买股票基金、投资实体经济等原因造成资金亏损,通过与外部人员勾结进行骗贷,形成道德风险,损害金融企业利益。
3对策建议
3.1提高贷款质量。中小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发放时,必须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贷款风险控制流程,提高管理能力的科学化和专业化,确保风控能力和经营模式的相互适应,首先要做好产品定位,抓好市场机遇,大力推广市场需求的产品,不断提高信贷产品的质量和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其次要增加对客户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审核门槛,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盲目放贷,提高客户贷款质量。3.2严格信贷授权制度。按照不兼容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在组织架构中建立分离的授权审批制度,建立独立的风险制约系统,提高信贷审批的质量和效率,优化部门设置,强化岗位制约,设立专门的信贷监督岗,在实际工作中严控风险。3.3提高信贷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想提升信贷管理水平,必须成立高素质的信贷队伍,加强员工素质的培养,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竞聘上岗,规范岗位设置,形成高素质的信贷队伍,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机制,加强各个岗位的技能和知识培训,并采取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3.4全面提升社会信用。目前,社会上存在不少逃避银行债务的情况,国家和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让讲信用、守信用的观念深入人心,并通过法律法规对人民的守信行为进行约束,严惩不守信的行为,防止信贷风险。3.5加强对健康风险文化的培育。为了实现对于信贷风险的有效控制,企业应积极打造健康信贷文化,增强全体员工的爱岗敬业的意识,具体实施以下几点内容,首先,企业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中应将风险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强化对风险文化的宣传,深化员工对总体风险控制目标的认识,其次,增强中小金融机构员工的改革意识,推进金融业的改革,使其认识到自身的市场定位,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4结语
综上所述,可见,面临新的经济金融形势,中小金融机构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和减少信贷风险。一方面,中小金融企业要从自身出发,提高自身信贷体系建设,做好员工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双提升工作,同时要做好信贷客户的审查,严格控制信贷发放条件;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引导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氛围,对不守信行为要依法严惩,促进信用社会建设,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快速进步与发展。
作者:肖飞 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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