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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是一切不正常、不正当的因素,邪气是邪的一部分,主要指六气异常以及疫疠之气等外感因素。两者可以独立于人体而存在,也可以进入人体,成为可能导致疾病的因素,即致病因素,邪(邪气)进入人体是致病因素,未进入人体不是致病因素。未导致疾病的致病因素不是病因,已经引起疾病的致病因素是病因。
Abstract: Pathogeny indicates all irregular and abnormal factors, the perverse trend is one part of pathogeny, mainly pointing to the six abnormal kinds of natural factors and such exopathy as pestilence. Both can exist separately of the human body, also can enter the human body, becoming pathogenic factors. The perverse trend is the pathogenic factor too if it goes into the human body, otherwise not. Those not causing disease are not pathogenic factors, but they are causa morbi if causing disease.
Key words: causa morbi; perverse trend; irregularity; TCM basic theory
笔者曾以“浅论中医病因、邪气、邪的概念及相互关系”为题,对中医病因、致病因素、邪气、邪的概念及相互关系进行过讨论,认为致病因素是可能导致疾病的因素,病因是导致疾病的原因;邪气是六以及疫疠之气等外感病邪,不能泛指一切致病因素,邪泛指各种致病因素[1]。另外,笔者在掘文“关于中医病因致病相对性的商榷”[2]中提及邪气、病因、致病因素三者的概念与关系,认为“比较一下邪气、病因、致病因素的概念,我们不难发现,三者所描述的都是致病因素,仿佛这三者是同一的。而事实上,这三者是有差距的,根据笔者的理解,致病因素包含的内容较广泛,包含了所有的邪气与病因,也就是说邪气与病因是致病因素的一部分。而病因是已经引起疾病的,也是已经进入人体被人体感受的致病因素。邪气可以是已经引起疾病的致病因素,也可以是未引起疾病的致病因素,可以是已经被人感受的致病因素,也可以是未被人感受的致病因素。而且,中医论述邪气时主要是指那些不易被人察觉,看不见摸不着,或者是害人无声息的致病因素,如六、七情、饮食、劳逸等等,很少包括外伤、寄生虫之类。可见,邪气与病因都包含在致病因素之中,两者有交叉,有相同和有不相同的地方。根据这个理解,在论述邪气与病因的概念时,不能笼统地称之为‘又称致病因素’、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只是说:“是致病因素的一部分。”今日复习之,觉得似仍有不当之处,尤其是“邪泛指各种致病因素”与“邪气与病因是致病因素的一部分”之命题,有欠妥当,故再论之。
1 病因、致病因素、邪气、邪的概念
1.1 邪与邪气的概念
“邪,不正当,不正派。如邪说;改邪归正。《书·大禹谟》:‘去邪勿疑’。邪,中医学上指一切致病因素为邪。《急就篇》卷四:“灸刺和药逐去邪。”。“邪气,中医学名词。指六以及疫疠之气等外邪。邪气和邪的含义,有所不同,邪气一般指外感病邪,而邪则既包括外邪,又统指一切致病因素”。[3]这里《辞海》对“邪”与“邪气”的概念作了定义,并对“邪”与“邪气”的概念作区别,这种区别,笔者完全认同,但论及概念时,似有些疑问,笔者认为,邪属不正当、不正派,从中医病因学说的角度来看,邪则应以认为不正当、不正常的的因素,也就一切不正常的因素称为“邪”。而邪气则是“邪”中也即一切不正常的因素当中那些不易被人察觉,看不见摸不着,或者是害人无声息的因素,而且一般指外受之因素,如六气异常、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过度等等,很少包括外伤、寄生虫之类,故邪气不能泛指各种致病因素。
1.2 致病因素与病因的概念
致病因素,顾名思义,即是导致疾病的因素。病因,六版规划教材《中医基础理论》认为,“所谓病因,就是指引起疾病的原因。”同时又指出:“病因又称为致病因素”。七版规划教材《中医基础理论》认为,“凡能导致疾病发生的原因,即是病因,又称致病因素。致病因素多种多样,诸如六气异常、疠气传染、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度、持重努伤、跌仆金刃、外伤及虫兽所伤等,均可成为病因而导致发病。”而笔者认为,病因,顾名思义,就是指引起疾病的原因。《医学源流论·病同因别论》:“凡人之所苦,谓之病;所以致此病者,谓之因。”十分明确地阐明病因是引起疾病的原因,即人有病,导致这个病的原因称为病因。
两者的概念严格来讲,以中医病因学说或中医发病学的角度看,病因与致病因素两者都已经涵盖了正气的因素。一个疾病的发生与发展,关系到人体的“正”与致病的“邪”两个方面,是由于“邪”作用于人体,引起邪正相争,导致机体阴阳失调、脏腑组织损伤和生理功能失常的结果。而且在邪正斗争中,通常“正”起决定作用,“邪”至多只是导致疾病的因素,并非导致疾病的原因,也正是这一点,使得致病因素、病因与“邪气”、“邪”有了明显的不同。
2 病因、致病因素、邪气、邪的关系
病因、致病因素、邪气、邪是中医病因学说乃至发病学中十分重要的概念,也必须予以界定,其关系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历代中医名家鲜有论述者。
笔者以为邪属不正当、不正常的因素,这些因素存在于人体以外,也可以进入人体成为可能导致疾病的因素;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引起人体疾病,而成为致病因素乃至病因。邪气存在对于人体尚有一定的相对性,六气变六(六气异常),必须是变化异常,超过了一定限度,即太过与不及,非其时而有其气,以及变化过于急骤,而且又碰上了人体正气虚弱,进入人体,打破阴阳动态平衡,导致人体疾病发生,变成了六,而对人体正气旺盛,体质强之人,邪可能进不了人体,它仍是六气,甚或进了人体,未能打破阴阳动态平衡,未能导致疾病发生,也只能作为一种致病因素存在于体内。
邪气一般指外感之邪,是邪的一部分,这部分邪主要是指那些不易被人察觉、看不见摸不着,或者是害人无声息的邪,如六气异常、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度等等。邪气既是邪的一部分,也与邪一样,可以存在于人体之外,也可以进入人体成为可能导致疾病的因素;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引起人体疾病,而成为致病因素乃致病因。邪气与邪一样,其存在对于人体也有一定的相对性。
邪与邪气都可以独立存在于人体之外,也可以进入人体成为导致疾病的因素即致病因素,如果最终引起疾病,则又成为病因。
致病因素,顾名思义,即是导致疾病的因素,它是邪(包括邪气)在一定条件下进入体内,潜伏在体内的因素,它在一定条件下,打破阴阳动态平衡,导致疾病发生时,就成为病因,一种致病因素在不同的个体内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的疾病不是唯一的,可能是几种病机不同的病证,譬如体质不同,从化不同,病证不同,几种致病因素可能同时存在,导致疾病时可能是一种致病因素的作用,也可能是几种致病因素的作用,最后导致某一疾病的发生,这时这一种致病因素或几种致病因素加上体质因素,就成了病因。
而病因,根据《医学源流论》“人之所苦谓之病,致此病者谓之因”[4]、“凡能导致疾病发生的原因,即是病因”[3]的论述,病因是已经引起疾病的,也是已经进入人体被人体感受的因素,与邪(邪气)可以是已经引起疾病的因素,也可以是未引起疾病的因素,可以是已经被人感受的因素,也可以是未被人感受的因素明显不同,致病因素是已经被人感受的因素,没有体质变化的因素,也可能不会导致疾病的发生,有了体质变化的因素,才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而且,对疾病来说致病因素是多元的,而病因相对是比较单一的。邪包含了邪气、致病因素与病因,进入人体的邪气有可能成为致病因素,只有致病因素才可能成为病因。邪气与致病因素有交叉重叠之处,邪气与病因也如此。
3 结语
如上所述,邪是一切不正常、不正当的因素,邪气是邪的一部分,主要指六气异常以及疫疠之气等外感因素。两者可以独立于人体而存在,也可以进入人体,成为可能导致疾病的因素,即致病因素,邪(邪气)进入人体是致病因素,未进入人体不是致病因素。未导致疾病的致病因素不是病因,已经引起疾病的致病因素是病因。
中医学由于产生的时代久远,使用语言的差异,引用的是古代哲学,概念表述与今人不同等等原因,中医学中有许多概念表述是不确切的。《素问·调经论》云:“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之邪,严格意义上讲,或许解释成致病因素更为贴切些。
【参考文献】
[1]张光霁.浅论中医病因、邪气、邪的概念及相互关系[J].河南中医学院学报,2004,19(3):8.
[2]张光霁.关于中医病因致病相对性的商榷[J].中国医药学报,2004,19(7):404.
关键词:中医基础理论;PBL;教学改革
PBL(Problem Based Learning,基于问题的学习)自1969年在医学教育中应用以来,目前已成为国内外较为流行的一种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一经应用便展现出与传统教学模式所不具备的巨大优势。PBL模式理论强调把学习设置到真实的、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学习者围绕着问题结合成小组,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问题、获得隐含于问题背后的知识,从而形成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1]。PBL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组讨论式教学。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提供获取学习资源的途径和学习方法的适当指导,让学生解决真实情境问题。PBL教学是一种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教学原则相吻合的教学模式[2,3]。我国近几年来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十分提倡“PBL”这一教学理念。
1.PBL教学法在中医基础理论课程中的应用
教学对象选择与分组:选择中我校2010级中医七年制专业不同方向(传统中医方向、中医方向)的教学班级,对七年制传统中医方向30人中医基础理论课程采用PBL教学方法,每5人一组,共6个小组;中医方向110人采用传统授课方法。两个班级所用教材均为孙广仁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中医基础理论》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
课程教学章节的选择:中医七年制传统中医方向在课堂讲授完绪论、中医学的哲学基础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后选择五行学说;藏象学说在讲授完藏象的概论及五脏中的“心”的前提下,进行其它四脏脏及其六腑;病因学说中讲授完风邪之后的其它邪气及其七情、痰饮、瘀血等内容,进行PBL教学法试用。于学期末进行理论考核和PBL教学法教学效果问卷调查评价分析。
编写新的教学大纲:应用PBL教学模式进行教学的成败关键是要尊重客观规律,制定适合于学生的PBL教学的教学大纲。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医基础理论》教学大纲的要求,列出难点、重点及必须掌握的知识点,针对学生的知识背景,拟定部分思考题与教学案例,并在应用前期提供少量辅导材料。
编写教学案例:为了使PBL教学达到预期的效果,与教研室的有关教师多次研讨,制定PBL教学的具体案例,病例中的问题具有劣构性。每个病例都有学习重点,且有不同的临床症状和检验结果,涵盖相应的课程内容。每个病例后面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了许多相应的引导性问题,以引导学生进行课外的自我学习、资料查阅和准备讨论提纲。
编写教师指南:因教师水平的差异可能会对案例的理解不同,为避免对问题理解的差异及其对讨论内容引导的不同,针对引导性问题和学生可能提出的疑问,编写教师参考指南,对每个问题提供了参考解决方案。
制定具体实施步骤:PBL实施过程要求各个学习小组针对相关问题自学教材,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查阅相关资料,做读书笔记。讨论课前将教学案例及问题发给学生,让学生查阅资料,预习相关的知识点,自学总结,准备小组讨论提纲。小组成员之间可相互讨论;小组讨论后,推荐1名代表参加大班讨论。大班讨论时,由每组推选的代表讲解,本组其他成员可及时补充,其他组成员在该组讲解之后,可以进行提问。最后,教师搜集一些带有共同性的问题,总结讲解、概括归纳本次课的重点及难点。此外,课堂讨论前,教师应随机地检查学生的预习笔记,了解学生的主动学习情况。课后,教师根据学生讨论中的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地做出评定。上述PBL教学法实施的步骤概括为:提出问题—学生自学—小组讨论—大班讨论—教师总结。
2.PBL教学法教学效果的初步评价
理论考核评价分析:PBL教学方法组平均成绩78.4士9.8,传统授课法组平均分73.8士10.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2074,p=0.0289
PBL教学法教学效果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调查主要包括课堂气氛、学习态度、学习兴趣、理解接受、主动学习、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方面。结果显示,课堂气氛方面,PBL教学法组90.0%学生感觉课堂气氛活跃,较系统讲授法组(67.3%)明显改善;学习态度考评如听课状态、课堂纪律方面,PBL教学法组(83.3%)较传统教学方法(76.4%)有改善;学习兴趣方面,PBL教学法组(83.3%)较传统讲授法组(77.3%)学习兴趣有所提高;在知识的理解接受方面,PBL教学法组76.7%学生能较好地分析案例,较传统讲授法组(71.8%)有所增强。另外,PBL教学法组在自主学习、独立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分别为80.0%、87.0%和73.3%,较传统教学法组60.9%、72.7%和58.2%高。可见,PBL教学法较之传统授课法展现出了较大的优势。
3.讨论
中医基础理论是是阐释和介绍中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思维方法的课程。由于中医学发展的历史跨度大,以及现代人文环境的影响,使得当代学生对中医基础理论相关问题的理解,或者在如何正确学习中医基础理论的认识上容易产生较大的偏差。在实际教学中学生则普遍感到该课程概念多而陌生,内容抽象,理论深奥,信息量大,难以深刻领会所学内容。针对以上特点,采用PBL教学方法,可以使抽象的内容变得形象具体,深奥的理论更浅显易懂,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该门课程的兴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PBL教学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模式,对师生的互动合作、探究学习及自身观念、态度和行为上的改变有着重要意义。当然为了更好的推进和实施PBL教学方法还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总计经验,如要更加深刻的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学习特点,为学生提供参与的机会;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鼓励与引导学生更多的参与其中;鼓励学生提问,及时指导学生在认识上出现的偏差;注重教学形式的合理运用,实现在参与中发展。通过PBL教学方法的应用与实践,我们已初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且适合于传统型中医方向的中医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模式与方法,初步建立了PBL教学方法中“教”与“学”的效果评价机制,这必将对PBL教学法在中医基础理论课程中的推广应用提供借鉴与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Chan LC.Factors affecting the quality of problem-based learning in ahybrid medical curriculum[J].Kaohsiung J Med Sci,2009,25(5):254-257.
【关键词】七情; 中医病因和病机; 情志疗法
祖国医学理论将人的心理活动称之为心神,“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的活动是由“五神”“五志”表现的。所谓五神指神、魄、魂、意、志,为五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素问•宣明五气篇》),五脏又生五志,“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由五志生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
1 情志与五脏的关系
人的情志与内脏有着密切关系,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曰:“心在志为喜,肝在志为怒,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此五脏五志之分属也。”张景岳《类经•疾病类》中曰:“喜怒思忧恐惊悲畏,其目有八,不止七。然情虽有八,无非出于五脏。”
2 情志失调与疾病发生的关系
怒、喜、思、悲、恐、忧、惊是人对外界刺激的正常反应,但长期、强烈、持续的情志刺激,一旦超过机体的调节能力,则可导致脏腑气血紊乱,阴阳失调而发病[1]。
2.1 情志失调直接累及脏腑而致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与《素问•五运行大论篇》均曰:“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由此可见,失调的心理变化成为病因,直接影响脏腑功能而致病,情志过激可损内脏,不同性质的情志过激可损及不同的内脏。
2.2 情志失调可致气机紊乱而致病所谓气机是指气在人体中的基本运动形式,气机的正常运动构成了人体的生命活动,情志异常不仅可直接伤及脏腑,还可使机体气机升降失常,从而引发多种病证。
2.2.1 过度愤怒可使肝气失于条达,疏泄失常,横逆上冲,血随气逆,并走于上,临床可见面红目赤,青筋怒张,呕血,甚至眩晕卒倒[2]。正如《素问•生气通天论篇》所说:“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
2.2.2 狂喜过度导致心气涣散,推动血流作用减慢,使心神失养,出现心悸不寐,精神不集中,重者甚则失神狂乱,大汗淋漓,气息微弱,脉微欲绝[2]。
2.2.3 过度悲哀,可致肺气耗伤,宣降失常,出现垂头丧气,意志消沉,叹息不止,少气不足以吸等症状[2]。《素问•举痛论篇》曰:“悲则心系急,肺布叶举,而上焦不通,荣卫不散,热气在中,故气消矣。”
2.2.4 过度恐惧致使肾气不固,气陷于下,可出现二便失禁,坐卧不安,甚则遗精。突然受惊使人气机逆乱,气的升降出入失常,导致心神不定,临床常见惊悸、不寐、痴呆、神志错乱等[2]。如《素问•举痛论篇》曰:“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
2.2.5 忧思虑过度伤心脾,导致脾失健运,心神失养而出现胸脘痞满,食减纳呆,健忘,心悸等症[2]。《素问•举痛论篇》曰:“思则气结思则心有所存,神有所归,正气留而不行,故气结矣。”
2.3 七情内伤,气机逆乱,津液运化失常而生痰瘀七情损伤使脏腑气机逆乱,进一步影响津液输布和血液运行,而化生郁痰;又可因情志失调,五志化火,炼液成痰。情志失调所致气机不畅乃生痰之源。同时,气滞则必然导致“瘀”,痰、瘀可相互渗透,相互为患。如《灵枢•百病始生》篇云:“若内伤于忧怒,则气上逆,气上逆则六腑不通,温气不行,凝血蕴里而不散,津液涩渗,著而不去,而积皆成矣。”痰邪形成后,可随气机之升降,而无处不到。《类证治裁•痰饮》曰:“痰随气升降,遍身皆到,在肺为咳,在胃为呕,在心则悸,在头则眩,在背则冷,在胸则痞,在胁则胀,在肠则泻,在经络则肿,在四肢则为痹,变幻百端。”
3 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换
中医学中的心理治疗思想日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事实上,在古代中医里并无“心理治疗”一说,更多的称之为“情志致病”并采用相应的“情志疗法”治疗。中国古代情志疗法主要是用五行相克理论来表述情绪之间相互制约关系的经典提法,其基本原理是脏腑情志论和五行相克论的结合,将人体归纳为五个体系并按五行配五脏五志,然后利用情志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来进行治疗的心理疗法,即运用一种情志纠正另一种失常情志。因此,它在心理治疗方法上独具特性。
五行相克理论认为,五行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制约的相胜关系,即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黄帝内经》具体论述了情志相胜心理疗法的基本程序:喜伤心,恐胜喜;怒伤肝,悲胜怒;思伤脾,怒胜思;忧伤肺,喜胜忧;恐伤肾,思胜恐。
3.1 喜伤心,恐胜喜喜为心志,喜甚伤心气,可致嘻笑不止或疯癫之症。治之以“祸起仓卒之言”或其他方法使之产生恐惧心理,抑其过喜而病愈。
3.2 怒伤肝,悲胜怒怒为肝的情志表达,过怒则肝阳上亢、肝失疏泄而表现出肢体拘急、握持失常、高声呼叫等症状。治之以“恻怆苦楚之言”诱使患者产生悲伤的情绪,有效地抑制过怒的病态心理。
3.3 思伤脾,怒胜思正常的思虑为生理心理现象,但“过思则气结”,可使人神情怠倦、胸膈满闷、食纳不旺、脾气郁滞、运化失常。治之以“污辱斯罔之言”激患者盛怒以冲破郁思,使患者重新改变心理状态达到治疗的目的。
3.4 忧伤肺,喜胜忧悲忧皆为肺志,太过则使人肺气耗散而见咳喘短气、意志消沉等症状,还可由肺累及心脾致神呆痴癫,脘腹痞块疼痛、食少而呕等,治之可设法使患者欢快喜悦而病愈。
3.5 恐伤肾,思胜恐过度或突然的惊恐会使人出现肾气不固、气陷于下、惶惶不安、提心吊胆、神气涣散、二便失禁、意志不定等病理变化。可用各种方法引导患者对有关事物进行思考,以制约患者过度恐惧或由恐惧引起的躯体障碍。其实这就是一种认知疗法,通过树立正确的认知来治疗心理疾患。
总之情志内伤导致疾病发生受到体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先天和后天因素。人先天所具有的某些解剖和生理特征,与后天环境的作用逐渐形成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造成了心身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归等方面的不同倾向,过激或过久的情志刺激必须作用于特定的心理素质和生理功能状态才能发病[3]。换言之,对于七情是否致病及其所致疾病的种类、转归、预后等,均与社会、时间因素、个体心理素质的强弱、个性及其对实践的认知评价系统有密切关系[4]。而情志致病理论不仅是中医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5],更为现代心身医学奠定了理论基础。情志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均有极其重要的影响,现代医学研究证明,情志因素所引起的生理变化可涉及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多个系统和器官,若持续发展则可引发各种疾病。因此,研究情志致病的病机对临床诊治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孙广仁.中医基础理论.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4:78.
[2] 郭霭春.黄帝内经素问校注语译.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326.
[3] 邢玉瑞,张喜德.中医七情病因学说研究进展.陕西中医学院学报,2002,25(4):63-65.
【关键词】 七情病因;发病机制;医学心理学
中医认为,七情致病不同于六,六致病是从表入里,都从外感,故有“外感六”之称。而情志致病,病从内发,是内伤疾病的主要致病因素,故称“七情内伤”。其致病特点:一是直接伤及内脏,病由内生,故又称“内伤七情”;二是主要影响气机,使脏腑气血失调;三是情志波动,导致病情加剧和恶化。笔者尝试对七情致病心理学机制进行探讨,现介绍如下。
1 七情是人的心理现象
心理学是关于人的心理发生、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人的心理所反映的是客观现实,而客观现实是产生人的心理现象的源泉。七情是指人的喜、怒、忧、思、悲、恐、惊7种情志变化,是人类对客观事物反应的情感体验,即对外界客事物反映的态度体现和个体感知外界信息、事物、事件与机体内环境(心理、生理系统相互作用)产生的情绪情感反应,属正常的心理活动范围。它是通过人体对内外环境中信息的摄取、分析、加工、整合所产生的内心体验,表达了对客观事物好恶的不同态度。“好”、“欲”可产生喜乐的积极的情绪反应,“恶”可产生悲、怒、恐等消极情绪反应。这种情绪情感体验或自我感受于内,或通过五官肢体活动表达于外。七情也即心理现象的内涵,属认知活动范畴[1]。情志活动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状态,但情志的过度兴奋或过度抑制会形成病态的基本心理条件,而成为人体致病的重要因素。
中医以五脏为中心概括人体生理病理的联系与变化,将人体情志变化分属五脏。从中医学的历史沿革来看,历代医家临证诊治均十分重视患者病变的心理作用,如《素问·天元纪大论》谓“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思忧恐”。其中忧附于肺,惊附于肾,说明对外界环境的所致七情变化,是五脏的生理活动所产生,如喜为心之志、怒为肝之志、思为脾之志、悲为肺之志、恐为肾之志等。又如《内经》较详细论述:“凡欲诊病者,必问饮食居处,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精气竭绝,形体毁沮。暴怒伤阴,暴喜伤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又说:“怒伤肝、悲胜怒;喜伤心,恐胜喜;思伤脾,怒胜思;忧伤肺,喜胜忧;恐伤肾,思胜恐。”《素问·灵兰秘典论》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强调心是产生情志活动的生理基础,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和主宰。说明心理接受外界刺激,主司人体精神意识思维活动,故又有“心主神明”之说,包括情绪情感反应。其实,情志活动作为心理活动的一部分,均为脑的机能[2]。
上述所论虽没有现代医学心理学的完备形态,却充分肯定了人的情志活动是心理现象的具体反映,阐明了人的心理因素与病理变化之间具有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值得指出的是,作为认知,情绪情感反应的七情及其太过或不及而致病的七情病因,虽只列出7种,但应将其理解为对人体情绪情感体验的概括。现代医学心理学、生理心理学认为,人类的情绪变化是复杂的,有快乐、愤怒、悲哀、恐惧4种基本情绪及在此基础上组合而成的复杂情绪,但总体上可分为正性和负性情绪情感反应,前者如喜、乐、愉快、恬静、满足感等,后者如怒、悲、恐、焦、烦、痛苦、内疚、厌恶、敌对、挫折感等。这些因素过极尤其是负性情绪太过,即可单独或杂合致病。
2 七情致病的病理生理机制
2.1 相关机理
中医七情病因学说认为,人对外界刺激的情绪反应过激、过量、过大超出了脏腑调节负荷的承受力时,即可成为致病因素,使心理活动处于应激状态。应激状态持续时间过长、作用过久,即可致自主神经系统机能失调,使机体某些器官出现器质性损害。现代生理心理学研究表明,心理应激持续状态,使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系统机能活动增强,导致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儿茶酚胺类“加压”素分泌增多,这些物质长时间作用心血管系统,容易导致心脏过重负荷,造成心脏器质性损害,损伤脏腑,扰乱气机或耗损正气,气机紊乱、阴阳失调而引发各种心理或心身疾病,并产生一系列躯体和心理症状。中医认为,五脏与七情相关,不同脏腑对七情致病有一定的易感性,如喜则气缓,喜伤心;怒则气上,怒伤肝;思则气结,思伤脾;悲则气消,悲伤肺;恐则气下,恐伤肾等。由此可见,对于七情是否致病及其所致疾病、转归、预后等,均与个体心理、个性性格特征、对事件的认知评价系统(中介系统)水平高低及调节系统的功能、个体对事件的承受能力有密切关系。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心理是人脑的机能,脑是心理的器官,人的心理的产生(包括情志活动)是由客观的事物刺激作用引起的。中医理论大多把脑髓功能归属于脏腑学说,认为“心主神明”、“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素问·无节藏象论》)、“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素问·灵兰秘典论》),强调心是产生心理情志活动的生理基础,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和主宰。研究七情致病的病理生理机制,对五脏与情志各有相应的内在联系,不同的情志活动可通过不同的脏器体现出来,如心“在志为喜”、肝“在志为怒”等,对五脏六腑之间又与情志有着统一的内在联系,在这种联系中,“五脏六腑,心为之主”。中医认为,七情致病的因素与各脏腑之间的病理关系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与整体性,如情志所伤往往首先伤肝,致肝气郁结,失其疏泄;继则横犯于脾,胃气失和,故出现情绪不宁、善太息、胸肋胀满、胃脘不适、食少纳呆;若气郁化火,火扰心神,则出现心烦不安、失眠多梦、心悸气短等心理生理病理变化和症状;久则耗气伤阴,亏虚,累及于肾,致肾虚不足诸证;若肾失滋润而动,肺失清肃而气逆,致肺肾阴虚证象,故临床上常可见肝脾不和、肝火犯肺、心脾两虚、心肾不交、脾肾阳虚、肺肾阴虚等兼证。可见,七情致病任何一脏都可累及他脏,它们之间的生理病理机理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
2.2 社会环境因素
人脑是产生心理情志活动的器官,但心理情志不是人脑生来就固有的,而是人脑对外部的客观事物的反应。只有外部客观事物的刺激作用,形成心理情志正常或异常主观反映。
中医对生活事件引起情志致病很早就有系统的论述。如《素问·移精变气论》云:“当今之世,忧患于内,苦行于外……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也。”《素问·疏五过论》说:“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精气竭绝,形体毁沮。”说明了心理社会因素、环境因素致病的作用。外部刺激事件作用于个体时,由于个体对应激事件评价系统(中介系统)的差异,其所产生的结果不同。同一事件对不同人所造成的精神损伤也不同。
外因导致七情变化多是由社会生活环境,条件作用于个体而诱发的。从性质上讲,七情致病可大致分类两类,即积极性质的生活事件(也称“正性事件”)刺激多引起正性情绪情感和消极性质的生活事件或负性事件刺激多引起负性情绪情感。后者太过对心身健康危害较大,前者太过对心身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临床所见七情致病除对五脏系统有特殊的易感性和亲和性外,也可见七情的两种以上情志杂合致病。如《内经》中常将“悲哀愁忧”、“怵惕思虑”并称,而致一个脏腑受病或多个脏腑同病,如心脾两虚的心悸、失眠、肝脾气血郁结的肿瘤等。又如,《景岳全书》就曾论述:“阴寒直中之证……惟流离穷困之世多有之。若时当治平,民安饱暖,则直中之病少见。”若遇剧烈境变、意外刺激、所求未遂、事有疑虑、过度操劳等亦可引起情志变异,造成内伤疾病,如心“在志为喜”,喜于欲遂,一旦获得久欲求之而突如其来的喜讯,常可使人大喜若狂,或惊喜如呆。再如肝“在志为怒”,怒则气逆,因事怒甚悖愿而爆发,以致伤肝染成重病或由此而暴卒者屡见不鲜。
2.3 心理因素
七情致病的心理因素在于不同人格特征类型产生的不同结果。同样的生活事件刺激作用于不同的个体,有时可引起不同程度的或相反的情志反应。这就是七情引发的不同心理因素作用结果。《素问·评热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的发病观,对于七情致病的内因,即人格特征及其对外界刺激的认知评价在心身疾病中的重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太阳之人(火形人)为阳气之极者,具有心静开朗明快、喜悦乐观的性格特点,但情绪波动较大,阳气有余,易于极乐生悲,对各种刺激反应强烈,故对因“怒”致病是有明显的易患性。少阴之人(木形人)属于阴形人、阴气偏重,其性格多深沉、悲观、多忧多虑易生思虑之情而发肝郁之证等。
在心身疾病的发病过程中,某种人格特征易发展成为某特定的思想和行为模式,而这些因素又易促进某类疾病的发生。如胆汁质型者的特点性情急躁、易怒、易患高血压病;性格内向忧郁、多愁善感之人易生思虑忧伤易患失眠、心悸等神经衰弱和神经症。
总之,心理社会因素是导致七情太过而引发多种心身疾病的重要的心理因素,这就要求心理和医护工作者临证仔细深入地了解分析生活事件以及心理因素,包括人格特征、认知模式对患者的影响,才能把握主动,这对于心身疾病的临床诊断、治疗和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3 七情致病的心理学机制分析
从医学心理学角度分析,七情致病的机制与生物、理化因素致病的发病机理一样,只不过病因是心理、社会因素,病理生理过程与生物医学相同。七情致病的发病机理在于个体接触内外致病因素刺激后,由于个体中介机制的差异,对于刺激导致的情志太过产生心理应激,应激反应持续存在引发机体器质性损害并伴有临床症状[3]。应激过程是否进而使某些器官器质性损害,与个体对该刺激的承受力、抵抗力和耐受力有关。就象病源生物因素作用个体时是否能引发疾病与个体免疫力有关一样,个体免疫机制完善,机体免疫力强,就不会引发疾病和出现临床症状,反之就有可能致病。正象《素问·评热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的发病观。如七情致病的内因,与人格特征等不同的心理水平和其对外界刺激的认知模式不同,其产生的结果也不同,该发病机制过程已为现代医学所证实。
【参考文献】
1] 李心天.医学心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4.
1 苗族医药学术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苗族医药学术的继承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第一次民族医药工作会议(1984年内蒙会议)以后,作为政府行为把苗族医药列为卫生工作的议事日程。如湘西自治州、贵州等苗族主要居住地区,组织了较大规模的民族医药调研活动,在苗族民间广泛收集医药文化资料,如抄本、地方志书及“口碑”流传资料,为苗医学术的继承工作奠定了基础。这期间,湘西欧志安先后发表和出版了《湘西苗医初考》、[2]《湘西苗药汇编》[3]专著,贵州省陈德媛等人出版了《苗族医药学》,陆科闵出版了《苗族药物集》,包骏等人出版了《贵州苗族医药研究与开发》,湖南雷安平出版了《苗族生存哲学》等有关苗医著作。另外,有关苗族医药专题著述,如《苗医疗法》被收载于《中国传统疗法》著作中,部分苗药被收入《中国民族药志》多卷中,苗医综合著述还被收入《中国传统医药概览》、《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大系》、《中国少数民族科学技术丛书――医学卷》,以及地方志卫生篇都有苗医的篇幅。在专著、专述出版的同时,20年来,湖南、贵州、云南、湖北、四川、重庆等省市的民族医药工作者在有关专业期刊杂志上发表了苗族医药学术论文近百篇,参加各级专业学术会议交流苗族医药论文300多篇。冯氏[6]从《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光盘》1982―1998年共17年间检索出苗医药文献30篇,占共检索出民族医药文献1637篇的1.83%,排名民族医药文献分布的第7位。其它数十篇有的是1982年以前发表的,有的是未进入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的,还有的刊发在有关专业报刊上。目前苗族医药文献刊发最多的刊物为《中国民族民间医药杂志》、《中国民族医药杂志》,其它杂志有贵州、云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湖北等省市的地方医药杂志或院校学报。
在苗族医药学术的弘扬和继承上,自1986年在贵阳召开了黔、湘、鄂民族医药研究协作组暨苗族医药学术研讨会以来,还多次召开省内或省际间的学术会议专题研讨苗族医药。湖南省中医药学会民族医药研究会,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民族医药专业委员会从1988年以来,先后召开了10次全省民族医药学术会议,每次会议有一定数量的苗族医药学术论文参加在会交流。通过学术会议,促进了苗族医药学术的继承与发展。2002年8月下旬,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在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召开全国土家族苗族医药学术会议,是一次全面总结和展示苗族医药科研、临床、教学与开发成果,加速苗族医药发展的会议。
2 苗药研究与开发取得可喜成果
苗族药物研究与开发工作起步较早,取得成果较多。贵州省是我国民族医药开发进入产业化最早的地区和民族医药,他们按照国家中药、新药的基本要求,“对药用历史悠久,疗效确切,基源清楚,有推广价值的苗族药,对其成方制剂从组分及依据、名称、处方、制备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稳定性考察、药理学研究、毒理学研究、临床验证研究及功能主治、用法与用量等方面进行科学的再评价,共选择收载了经再评价并载人贵州省地方标准的苗族药材165种,成方剂(仅个别其他民族药成分制剂)117种。”贵州省苗药成分剂中有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散剂、酊剂等剂型,如益肝草袋泡剂、仙灵骨葆胶囊(片)、咽立爽滴丸、乙肝散、咳嗽停糖浆、宁泌泰胶囊、伤科灵(烧烫伤喷雾剂、伤痛一喷灵等苗药制剂品种)。贵州省民族药工业产值增长比例高于全省工业发展比例和医药行业发展比例,每年以翻番的速度增长。1995年产值0.33亿元,1996年产值1.6亿,1997年产值为4.1亿元,1998年产值为7.3元,占医药行业产值的40.5%,贵州省制药企业1998年共223家,其中民族药工业72家,占32.3%。从上述资料中可以看到,贵州省民族医药工业在全省制药行业中,民族药已占主导的支柱地位[7]。据专家预测,到2005年贵州省民族医药工业总产值预计可达25―30亿元。
湖南、湖北、重庆、云南等省市的苗药开发与研究工作也取得初步成效,有的医院制剂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如湘西州龙山县骨伤科医院治疗骨伤疾病的“柏林接骨散”,凤凰县民族中医院龙玉山治疗乙肝苗药制剂,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中医院治疗风湿病的苗药风湿片(胶囊、酒)等,在临床上都有较好疗效,有进一步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
3 苗医学术理论体系及评述
苗族医药作为我国医药知识财富和重要卫生资源登上了祖国传统医药大雅之堂,这是几千年苗族灿烂文化的必然结果,也是二十多年我国苗族医药科研工作者辛勤耕耘的结果。正是他们把散在民间千百年,搁于实践水平上的苗族民间医药知识发掘、收集,并经长期的研究,将苗族医药整理成具有理论体系的苗医学。苗医理论体系,按地域大致分以下几类。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唐永江将黔东北苗族医药整理总结为:一是病因学。主要强调外毒致病,如风、气、水、寒、火等毒气侵犯人体所致疾病。其次是饮食不调,意外伤寒,劳累过度,不节,情志所伤,先天禀赋不足等原因致病。三是在疾病的命名与分类上,苗医将疾病分为经类(36经症),证类(72症)、翻类(如朱砂翻、代构翻、大能翻)等49种,胎病(12胎病),抽病(日抽、烟抽、木抽),丹类(10丹毒),癀类(巴骨癀、火癀),花类(奶花、背花等),疔类(干疔、火疔),疮类(火旋疮、乳疮等),龟类(气龟、石龟、血龟等),据不完全统计,湘西苗医、贵州苗医先后收集苗医病种约250多种。四是在诊断上,按苗医理论将一切疾病归纳为冷病与热病两大类,
在治疗上坚持“冷病热治,热病冷治”的法则。通过望、听、嗅、问、摸、弹等方法进行检查诊断。五是在治疗上,坚持“两纲”治则,采用内外兼治方法,突出具有苗医特色的外治法。如放血疗法、生姜疗法、气角疗法、熏蒸疗法、化水疗法等二十多种苗医疗法[8]。
湘西州凤凰县欧志安以腊尔山区为中心的湘西苗医理论归纳为“英养”学说(阴阳学说),“斩茄”学说(寒热学说),“萎雄”系说(虚实学说),“生恩”学说(情志学说)等四大系统。根据以上学说,在病因上强调六种毒气(六)是致病的重要原因:一是外因“斩茄”致病,如寒热,二是“生恩”致病,如内伤七情,三是伤食致病,如小儿饮食不法等不内不外原因。在病变主证上,创立了三十六症、七十二疾的辨病之说,把人体的疾病大体上分为一百零八种。把三十六种内病列为“英症”,七十二种外病列“养症”,从疾病的分类上做到“英养”二者的辨证统一,还将临床疾病按门别类分为内病门、孺儿门、外病门、妇病门等四大门类。在诊断上,用摁、号、乃、冒四法,即观望、号脉、询问、触摸的苗医世代延续下来的诊断方法;治疗方法为内外兼治的综合疗法,传统的苗医外治法有理疗法(“巴附罐疗法”、“比叨巴疗法”等)、针灸法(针挑疗法、火针疗法、灸法等),其他苗医民间疗法(刮痧疗法、补本疗法、江滚摩保法、比叨哦疗法、胯改疗法等凹余种);在药物的分类上,早期分嘎木七(肚痛药),嘎木呱(腰病药),嘎木比(头痛药),嘎木显(牙痛药)等。后来逐渐按苗药的作用分类,按药物性味分类。如苦寒药、温热药等;在药物的立方上,采用主药、从药的立方原则,在药物剂型上,分原药样剂型、粉状剂型、酊剂等三大种剂型,其他加工方法或小剂型十余种。另外,还在卫生保健上,注重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饮食饮水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风俗。欧氏对苗医学特点归纳为“四个一家”,即早期“医巫一家”,后来逐渐形成为“医药一家”、“医护一家”、“医武一家”为一体的苗族医药学。
湘西自治州花垣县老苗医龙玉六生前将当地苗医总结为:一、事物生成由搜媚若(能量)、名薄港搜(物质基础)、玛汝务翠(结构)三大要素组成;二、在病因上,由毒、亏、伤、积、菌、虫六因致病;三、用苗族生存哲学一分为三论指导病理、诊断、治法等在临床上的应用。如病理变化的三大要素,诊断上的三考察,治疗上的三大原则,在治疗中提出16大法,49套方术,对疾病分为17病候等[10]。
其它有关苗族医药研究的专著或专题论文较多,都从不同层面较为系统地论述了苗医理论体系及学术思想。但从总体上来讲,还是欧氏、唐氏及龙氏的苗医学术思想较为系统,具有代表性,基本上勾画出苗医理论体系,为苗族医药研究做了开拓性的工作,为后来的苗族医药研究夯实了基础。因为,欧志安先生在国内苗医药界率先立项研究,首先从史学角度,纵横考证苗医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又现场调研民间苗医数百人,把发端远古,源远流长,内容广博,经验丰富的苗族药物学、诊断学、病理学、症候学、方剂学、治疗学、预防学等诸多方面进行收集整理。以《湘西苗医初考》和《湘西苗族汇编》两部著作为苗族医药学术代表作,绘出了亘古及今的苗医学蓝图。欧氏的研究成果分别公开发表或出版,并获上世纪80年代初湘西州科技成果奖。应该说是开创了近代苗医学研究的先河。尔后,贵州省的陆科闵(1987年),陈德媛(1992年),包骏(2000年)等人,先后出版了贵州苗族医药专著,是对苗族医药学术思想的新贡献,也是对苗医学术及理论体系研究的拓展和深入。
纵观我国苗族医药研究20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首先表现在学术的继承与提高上。经过二十多年的收集、整理与研究,苗族医药学以崭新的面貌展示在世人面前,成为我国民族医药队伍的娇娇者。二是将苗族医药研究与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我国的民族药物开发树立了丰碑。三是加强了苗族医药学的对外交流,使苗族医药从“养在深山人未识”,走出苗山,走进城市,为广大城乡人民服务,成为实用的卫生资源,深受患者的好评。
苗族医药研究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作为民族先进文化重要内容的医药文化的继承工作,应该还是“万里长城”刚刚迈开了第一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首先,要完善苗医学术理论体系,要把各地收集、整理的苗医学术思想或理论,通过学术探讨和科学研究,去伪存真,不断完善苗医科学理论体系。其次,在苗医的临床应用上,要掌握诊疗标准,实事求是地总结临床疗效,不要任意夸大临床效果。第三,苗药的开发利用,要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既要借西部开发的东风,搞好民族医药的开发,又要防止大开发(挖)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破坏,千万不要忘记还要给我们后代留下秀美的山川,良好的人文环境和生存空间。第四,在苗药的开发研制中,要遵循苗医基本理论和传统成方的疗效进行科学的配方及剂型的研制。设想今后苗药制剂,也包括其它民族药剂应该是“原汁原味”的民族药物及临床疗效,科学的加工及新剂型的外包装,要改变永固不变的“膏、丹、丸、散”的传统药物剂型。只有这样民族药才能正确的面对入世(WTO),才能使民族药重出“江湖”,登上世界的医药殿堂。
参考文献
1 诸国本.沉着应对,以固为进,参与竞争――中国加入WTO与民族医药的发展.中国民族医药通讯.2002,1:7
2 欧志安.湘西苗医初考.中南民族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1984,2:1-34
3 欧志安.湘西苗药汇编.长沙:岳麓书社.1990,11
4 陈德媛等.苗族医药学.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2,10
5 陆科闵.苗族药物集.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7,7
6 冯新元.民族医药文献的量化分析.中国民族医药杂志.2000,1:31
7 包骏,冉懋雄著.贵州苗族医药研究与开发.贵阳:贵州技术出版社.1999,8
8 唐永江.苗医学体系研究.中国民族民间医药杂志.199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