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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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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概念

第1篇: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

关键词: 营销30;品牌传播;泛自媒体;消费者生成内容

中图分类号: 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13)06-0001-04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使营销和品牌传播的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菲利普(科特勒总结对过去营销60年历史回顾与研究的成果,出版了《营销革命30》一书,提出了营销环境已经经过以产品为中心的营销10时代,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20时代,迈向了以人文精神为中心的营销30时代。营销环境即品牌传播的环境,新的营销环境下品牌传播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本文将基于营销30时代网络环境的变化,从消费者行为和品牌传播的过程对品牌传播的新特征进行探讨。

一、营销30与品牌传播之理性思考

菲利普(科特勒将世界营销历史分为三个时期。在由工业革命推动的工业化时代,营销活动以产品为中心,营销的目标是销售产品,此谓之营销10时代。在由信息技术推动的信息时代,营销活动以消费者为中心,营销的目标是满足并维护消费者,此谓之营销20时代。随着能够帮助个体和群体保持互联互动的新浪潮科技的兴起,营销正迈入以人文精神为中心,以让世界变得更美好为目标的营销30时代。

菲利普・科特勒认为营销30时代是一个营销行为深受消费者行为和态度变化影响的时代,它由合作营销、文化营销和精神营销三部分组成。社会化媒体的兴起给用户参与营销作品的创作提供了途径,是合作营销的技术支持。全球范围内经济和文化交流过程中的摩擦与矛盾呼唤文化营销。注重精神需求的创意阶层的崛起迫使企业注重人文精神的营销。

唐・E・舒尔茨在《整合营销传播》一书中提出,“整个营销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在与消费者沟通,让消费者了解这些产品的价值以及它是为什么样的人而设计”。同时,属于营销流程中的广告、公关、促销等营销手段都是不同形式的沟通传播。“甚至当产品售出之后,售后服务也是一种传播”。基于沟通在营销与传播中的重要性,唐(E(舒尔茨认为“营销即传播,传播即营销,二者密不可分”。[1]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社会化媒体使得品牌主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和全面。高效的沟通愈加使得营销与传播的概念趋向融合。余明阳教授将品牌传播定义为:“品牌所有者通过各种传播手段持续地与目标受众交流,最优化的增加品牌资产的过程”。[2]营销即传播,新的营销环境下品牌传播也有了新的定义。笔者认为,营销30时代的品牌传播就是生产型消费者将自创的内容通过泛自媒体与独立的精神个体进行沟通,以实现品牌价值最大化的过程。

二、营销30与消费者行为模式的演进与变化

在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的营销10时代,品牌传播的目标是引发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以维护顾客关系为目的的营销20时代,品牌传播的目标是引发消费者的购买和分享行为。在营销30时代,品牌传播的目标是在引发消费者的购买和分享行为的同时使消费者对品牌产生价值认同,使消费者与品牌,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一种价值关系。与之相对应,在不同的营销环境下,消费者行为模式也随之变化。

1898年,美国学者E・S・刘易斯提出了AIDA营销传播模式。该模式经过后来学者的补充发展为AIDMA模式,即注意(Attention)、兴趣(Interest)、欲望(Desire)、记忆(Memory)和行动(Action)。该模式表明广告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首先必须引起消费者的注意,然后引导他们产生兴趣,并激发消费者产生欲望,最终才能促成相应的消费行动。这也是营销10时代品牌传播效果产生的基本模式,品牌传播的最终效果是使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本电通公司在2004年提出消费者的行为模式正在从传统的AIDMA转变为具有网络特质的AISAS模式,即注意(Attention)、兴趣(Interest)、搜索(Search)、行动(Action)和分享(Share)。该模式中两个“s”(搜索和分享)反映出新的营销环境下品牌传播活动对消费者行为变化产生的效果。在营销20时代,网络使消费者在对企业品牌传播的内容产生兴趣后的搜索和分享行为的发生变得便捷,企业品牌传播的最终效果不仅仅是使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更会产生推动企业品牌二次传播的分享行为。

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发展,笔者认为:在营销30时代,消费者对企业品牌传播的反应模式已经演变为AIVSA模式,即注意(Attention)、兴趣与互动(Interest &Interaction)、价值认同(Value)、分享(Share)、行动(Action)。当消费者注意到品牌信息后,会根据自己的兴趣与品牌进行互动。互动的结果既可能是对品牌价值观形成价值认同,也可能是对既有品牌传播内容的分享或消费者原创内容的生成与分享。行动一方面指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另一方面也指消费者参与到品牌传播运动中去,进行下一轮的品牌信息的创作与分享。与营销10时代的AIDMA模式和营销20时代的AISAS模式相比较,AIVSA模式强调了在社会化媒体环境下,品牌价值观对消费者行为的整合能力。AIVSA模式下的消费者行为是一个动态往复的过程,该模式得以持续下去的核心是消费者对品牌的价值认同。

三、营销30时代品牌传播的新特征解析

(一)传播主体:Prosumer(生产型消费者)

在营销10时代,受传播技术和媒介的限制,企业品牌传播的方式相对单一,广告传播和销售传播是品牌传播的主要方式,广告公司和品牌主是企业品牌传播的主体。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传播手段的日益丰富,企业品牌传播的方式更加多元化。公关传播、事件传播、体验传播等新的传播方式层出不穷。在强调整合传播的营销20时代,能够整合各种传播资源实现一致性传播的专业化的营销传播机构取代了传统的广告公司,与品牌主一道成为品牌传播的主体。但在社会化媒体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人拥有自己的自媒体,任何营销传播机构或品牌主都不可能控制这些自媒体的传播活动。因此,在营销30时代,品牌传播的主体是掌控自媒体的生产型消费者。

世界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其2006年出版的《财富的革命》中首次提出了prosumer(产销合一者)的概念。所谓的产销合一者即是为了自己使用或者自我满足而不是为了销售或者交换而创造产品、服务或者经验的人。随后,菲利普・科特勒在《营销革命30》中也指出:“在参与化的时代中,人们在消费新闻、观点和娱乐的同时也主动创造他们。新浪潮科技使得人们从被动的消费者变成了产销者(生产型消费者)”[3]。可口可乐公司 CMO Joe Tripodi也曾明确提出了“从消费者被动形成对品牌的印象到消费者主动表达对品牌的感受”的新营销理念,强调与消费者合作共同创造品牌传播信息。甚至可口可乐的Facebook粉丝主页都是由消费者发起的。在营销30时代,借助社会化媒体,消费者能够创造出比品牌主页更多的关于品牌的信息,品牌传播的主体不是传统媒体而是自媒体,品牌真正的拥有者不是品牌主体而是消费者。

(二)传播内容:CGC

CGC(Consumer Generated Content),即消费者生成内容。是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用户生成内容这一数字网络概念在营销传播领域的借用和演变。消费者生成内容强调的是消费者原创的与品牌或消费者有关的内容,为品牌网络传播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传播的内容通常由传播主体制作传播。在传统营销时代,品牌传播的主体是以广告主和品牌主为代表的品牌传播机构,品牌传播的内容由这些品牌传播机构创作或外包创作。不管传播内容的创作者是谁,这些内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为品牌主的意志服务。在营销10时代,品牌传播内容多以介绍产品功能特征为主,在营销20时代则在传播产品功能的同时,突出企业和产品的定位,维护品牌与消费者的情感联系。而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发展,在营销30时代,品牌传播的内容已不再由传播机构主导生产,更多的是以消费者自创的娱乐性、公益性内容为主。

据用户创作内容(UGC)型业务研究专题报告(胡海波,2008)显示:UGC具有个性化、强调创意、弱利益驱动、内容的随机性四大特点[4]。消费者与品牌的价值关系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价值认知、价值认可、价值认同、价值共鸣四个阶段。要使个性化,随机性且不太受利益驱动的UGC为品牌传播服务,品牌主首先要使消费者对品牌价值产生认同和共鸣。这也与菲利普・科特勒提出的营销30时代需要用价值驱动营销是相契合的。据可口可乐大中华区副总裁白长波估算,全球范围内有关可口可乐的在线内容中,10%―20%来自可口可乐公司,其它80%都来自网友。消费者对可口可乐品牌信息的创作和传播热情,从本质上说是源自对可口可乐品牌价值观的认同和共鸣。

(三)传播媒介:泛自媒体

在营销10时代,企业品牌传播的媒介是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户外等传统大众媒体。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到企业品牌传播中。在营销20时代,企业品牌传播的媒介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增加了数字杂志、移动电视、网络媒体、触摸媒体等数字媒体。而移动社会化媒体的广泛运用使得企业品牌传播的媒介极度丰富。在营销30时代,品牌传播的媒介不仅包括了传统媒体和数字媒体,还包括社会化媒体,手机APP等极具包容性的泛自媒体。

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最先提出自媒体概念。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传播途径。被媒体及营销业界称为“中国品牌营销第一人”的梁先生对自媒体的概念进行了延伸,提出了广义上的自媒体的概念――泛自媒体(Pan Self Media),即个人或组织在自己掌握的渠道上自己的信息。泛自媒体的定义涵盖了原来的自媒体概念,在整个范围上获得了极大的扩展。在社会化媒体中植入品牌信息,社会化媒体就是自媒体;将品牌信息生成二维码,二维码就是自媒体;在购物袋上印上品牌LOGO,购物袋就是自媒体。正如传播学家麦克卢汉所说:“媒介即信息”,在营销30时代,一切能够传递品牌信息的媒介都能成为企业品牌信息的接触点,都是企业品牌传播的媒介。信息即媒介,信息即内容。

(四)传播对象:独立的精神个体

在营销10时代,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市场商品供给不足,消费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在这样的一个卖方市场中,品牌传播的对象是有相似的消费需求的消费者。面向大众化的受众的品牌传播是大范围标准化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为了扩大销量,品牌营销开始注重差异化,营销的对象是具有个性化消费需求的,品牌传播开始针对不同的消费者选择不同的传播方式开展品牌传播,品牌传播的对象出现分化。在营销20时代,品牌传播的对象是有不同需求的分众。

麦肯锡咨询公司的调查报告显示:企业经营所面对的市场正日益转变为低信任度市场。菲利普・科特勒也指出,营销30时代消费者之间水平化的信任关系正逐步取代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垂直化的信任关系,消费者对彼此的信任要远远超过对企业的信任。因此,营销30时代的营销是消费者以价值为中心向其他消费者展开的营销,营销的对象是独立的消费者。与此同时,品牌传播也以品牌核心价值观为中心展开,品牌传播的目标已经突破经济价值和顾客价值上升到社会价值,品牌传播的对象是相互独立的精神个体。这些精神个体虽相互独立,但又具有共同的特征。他们都是品牌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者和追随者。

(五)传播效果:分享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在营销10时代,品牌传播是面向大众的一对多的单向传播,传播效果是一次性且不易测量的。广告界都赞同,广告费用的80%―90%是浪费的,但却不知道被浪费在哪里了。营销20时代的品牌传播虽开始面对分众进行一对一的双向互动,但由于技术的限制,品牌传播的效果依然没有得到改善。有了社会化媒体和生产型消费者的参与,营销30时代品牌传播的效果具有了分享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许多国内外学者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对社会化媒体做了不同的定义,但这些定义中有一个共通点就是社会化媒体是一种型的媒体。以博客、SNS、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社会化媒体不仅是消费者分享个人信息和群体信息的渠道,同时也是他们比较和讨论品牌信息的重要场所。社会化媒体的分享性使信息的方式由B2C转变为B2C2C。品牌信息一旦引起了社会化媒体用户的兴趣,就会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

随着云时代的到来,大数据为品牌传播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持。大数据技术对品牌传播最大的意义不在于对庞杂的数据信息的掌握,而在于将这些原始数据经过专业化的处理后生成能够指导品牌传播的数据库。将物联网技术、LBS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相结合,为品牌传播信息的采集、处理、和追踪全过程提供支持,就能极大地提升品牌信息传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在针对性和精准性的基础之上,品牌传播的实效性也得到了保证。

四、结语

在营销30时代,随着消费者个人意识的觉醒和以社会化媒体为代表的泛自媒体的日益多元化,诞生了生产型消费者这一新的消费者群体。生产型消费者有强烈的表达自我的愿望,他们在对品牌认同的基础上进行品牌信息的创作与传播。这种品牌认同主要表现在对品牌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泛自媒体和物联网、LBS、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品牌传播中的应用,使品牌传播的渠道更加丰富,也使品牌传播的效果更加具有分享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企业在了解了新环境下消费者行为变化和品牌传播的新特征的基础上开展品牌传播活动,才能使企业品牌传播更高效。

参考文献:

[1]唐・E・舒尔茨.整合营销传播[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

[2]余明阳,朱纪达 品牌传播学[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第2篇: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

关键词:方寒大战; 自媒体; 伦理; 沙利文案

2012年春节期间,方舟子和韩寒之间展开微博大战,就韩寒是否一说,展开激烈辩论。方寒大战瞬间掀起轩然大波,网民中间迅速形成了两大派,围观者越来越多。论争的结果还未最终出来,但是论争的过程,却引发了我们诸多思考。多年前的沙利文案,是新闻学上绕不开的经典案例,而如今的方寒大战是否可以带给我们同样的思考。在信息传递越来越迅捷的时代,自媒体在传播信息时,究竟要注意什么?自媒体的伦理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1 沙利文案及其影响

1.1 回顾沙利文案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正值美国民权运动时期,种族之间矛盾非常尖锐。1960年3月29日这一天,马丁路德金的支持者们在《纽约时报》策划刊出了一份政治宣传广告《关注他们的呐喊》。该文指责官员们采取非法手段破坏民权运动,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马丁路德金,虐待示威人士。但是这篇文章对事实有所夸大,比如增加了马丁路德金被捕的次数、修改了虐待事件的具体细节。

这则广告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还是激怒了地方政客。警局负责人沙利文认为这则政治广告在暗指他违宪。故而起诉《纽约时报》犯有诽谤罪,要求赔偿50万美金。初审法院裁定《纽约时报》诽谤罪成立,该市其他政员也先后提起诽谤诉讼。这意味着《纽约时报》将支付300万美金的赔偿金,彻底破产。在两审败诉之后,被索赔逼至绝境的《纽约时报》奋起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力挽狂澜,宣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维护了媒体、公民批评官员的自由。

1.2 沙利文案的影响

沙利文案终结了美国关于煽动性诽谤的观念。由此,美国的言论自由得到进一步发展,更多的批评性意见得到保护。在自由辩论中,错误在所难免,如果因为害怕犯错被诉诽谤,那么会严重制约和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不利于批评意见的发展,那如此下去只会让社会的发展失去媒体的有效监督。

沙利文案,使得诽谤诉讼不再是挟制媒体的政治利器,这极大地增强了媒体信心。当然这一判决之所以会是这种结果,是因为被诉的一方地位特殊,因为《纽约时报》是媒体。媒体履行批评官员的职责,如同官员恪尽管理社会的职责一样。这一点对于媒体来说,责任重大。

第3篇: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

关键词:新媒体;自媒体;关系

引言

随着互联网与传媒行业的快速发展,新媒体与自媒体在21世纪的风头已经盖过传统媒体,然而在实际使用中,两者却存在令人尴尬的局面:新媒体与自媒体混淆。因此,对自媒体与新媒体的定义进行梳理,辨析两者的关系成为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这对新媒体与自媒体显示作用的发挥有重要意义。

一、新媒体的与自媒体的定义梳理

新媒体比自媒体出现的更早,关于新媒体的定义研究有很多的说法,在传媒界也没能够对新媒体的概念进行界定,因此认为通常将新媒体成为“一个混乱的概念”。随着新媒体的以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自媒体逐渐出现,而当自媒体出现后,新媒体与自媒体概念的较差使得混乱新媒体概念混乱现象更加突出。为此,通过对新媒体与自媒体概念的梳理,希望可以对两者之间的界限进行划分,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两者的效益。

(一)新媒体的定义

“新媒体”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P.Goldmark)提出,当时,戈尔德马克将新媒体制作电子录像,随着美国传媒界对新媒体这一概念的继续研究与深入,新媒体在全美乃至世界广泛流行。

我国对新媒体这一概念的研究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80年代,根据现有最早的英译译文,推测我国最早出现新媒体这一概念是在1978年,此后,关于新媒体的译文以及研究受到传媒行业的普遍关注。90年代后,我国电子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传统传媒业依托网络技术的便利,也逐渐朝新媒体方向迸发,新媒体因此逐渐成为潮流,而后,我国传媒界也尝试对新媒体的定义进行界定,在2000年,吴征就对新媒体的定义进行了阐述,他认为可以将新媒体定义为交互式数字化复合媒体。

进入到21世纪,各传媒学界与传媒领域的领导者也对新媒体的定义进行了研究与概述,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所谓新媒体就是一个新的概念,是相对而言的,比如广播相对报纸就是新媒体,而电视相对广播也是新媒体,我们今天所接触的新媒体是通过计算机处理后的信息并通过网络形式传播的一种媒体形态”。而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控股有限公司执行主席吴征则认为,新媒体只是在表达形式上与旧媒体不同,其实在本|上新媒体与旧媒体没有什么不同。其中对新媒体概括比较全面的是宫承波在《新媒体概论》中的阐述,他汇聚了国内外学者对新媒体的定义,是目前国内比较认同的有关新媒体概念的阐释,文中对新媒体的界定为:所谓新媒体,指的是利用现代数字基础、网络基础以及移动通信技术,并借助现代互联网、无线通信网以及卫星的渠道进行信息传播,而以电视、电脑、手机为接受终端,向用户传播视频、音频、连接游戏等的信息或娱乐服务的一种传播形式的总称。

综合国内外学术界对新媒体的观点,可以发现,虽然学者所给出的新媒体在角度上有很大的区别,使得概念的形式多样,但是都指出新媒体是继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的新的传播形式,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借助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高科技产品与技术,形成新的传播手段。

从旧媒体到新媒体的转变上来看,如果将新媒体的作为区分传统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显然在概念上会显得比较宽泛与粗糙,但是由于新媒体本身发展的较快,且各方观点不同,因此将其定义进行统一规范也就无从下手。所以,传媒工作者为了充分利用新媒体,就将以互联网与手机为载体的媒体形式。

(二)自媒体的定义

自媒体这一概念最早由“博客”形式创始人丹.吉尔默与2001年9月提出,在自媒体博客中,吉尔默提出了“新闻3.0”的想法,在他的理解中,将新闻1.0概括为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而新闻2.0则可以称作为新媒体,新媒体3.0就是以“博客”等互联网传播形式为趋势的自媒体。从这一概念上来看,自媒体出现的比新媒体晚。此后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出版了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联合提出的“自媒体”报告。

吉尔默在博客中对自媒体的定义分析中,将自媒体称作草根新闻,并对自媒体的作用和前景进行了阐述,2003年,博客这种形式在互联网上出现,人们能够在任何时间、地点文字、图片,并且能够将其分享给他人,因此,博客也风靡全球,受到人们的追捧,媒体研究人员对自媒体这一概念谈论越来越多,随着互联网技术与移动通信的快速发展,自媒体的功能与作用在不断发生改变。

我国对自媒体的研究也出现的比较早,但是大多数都是根据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的研究报告进行的定义拓展,在自媒体定义的认同上,传媒界普遍认可一种观念,那就是自媒体是具有交互性的,也就是在自媒体中,每个人都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通过现代互联网,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二、新媒体与自媒体的关系辨析

通过对新媒体的定义进行分析,可以明确新媒体是继传统媒体之后的一种新的传媒形式,是媒体发展的重要方向,然而随着自媒体的出现,新媒体与自媒体由于都是借助现代互联网与高技术手段进行传媒过程,这导致在实际使用与研究过程中出现两者定义混淆的局面。所以,为了更好的区分新媒体与自媒体,根据两者定义上的差异,对两者的关系进行辨析,有利于两者更好的发展。

(一)新媒体与自媒体并非接续关系

接续关系,指的是将自媒体定义为继新媒体后的有一种新媒体类型,关于自媒体是新媒体这一接续关系最早的认可者就是“自媒体”概念提出者丹.吉尔默,在其“新闻3.0”的想法中,提出媒体发展的趋势是“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的过程,在这一发展链条下,自媒体显然作为新媒体的接续。

在自媒体刚提出的一段时间,这种观念比较流行,很多研究者也将吉尔默的新闻发展方向作为思路,并且人们也认可当时比较流行的博客形式,将其作为新媒体的接续。但是从新媒体与自媒体的发展上来看,两者显然不是接续关系,因为新媒体是以现代互联网为基础的传媒形式,涵盖的传播面非常广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自媒体也逐渐出现,两者在信息传播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共同点,就是两者都是借助现代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进行的传播活动,吉尔默所阐述的自媒体与新媒体是接续关系事实上只关注了两者的差异,却没有认识到两者在互联网背景下所具有的共同属性。

此外,从本质与技术背景上来看,新媒体与自媒体也有很大的相同之处。不管是自媒体还是新媒体,两者在本质上都是媒体类型的一种,都注重对受众的主观质量感受,并且都希望通过挖掘受众的需求来不断提升自我吸引力,两者同属一个传媒背景,并且在资源挣脱方面日趋激烈。此外,新媒体从报刊、电视、广播等演变之路可以发现,新媒体的出现不依托传统媒体,而是现代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因此人们很容易区别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而自媒体却不同,它和新媒体产生的条件相同,其演变并不是跨技术的,而是在新媒体的基础上衍生的,为什么现代传媒人员会将新媒体与自媒体两者混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新媒体与自媒体两者都是在互联网科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媒体形态,两者不存在技术鸿沟,因此新媒体与自媒体并非继续关系。

(二)新媒体与自媒体并非等同关系

将新媒体与自媒体等同,事实上就是将两者概念混淆,既在定义上将自媒体看作新媒体,这也是目前传媒界混淆两者的原因。例如,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主编在有关自媒体的研究报告中,将新媒体的定义归纳为“反思利用最新的鞑ナ侄危尤其是现代互联网、收集自媒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形式,都是新媒体”,这一概念阐述事实上将新媒体与自媒体进行混淆。然而事实上,两者却存在清晰的界限。

从上文对新媒体与自媒体定义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两者虽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却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第一,传播主体不同。新媒体的传播主体主要施工传统媒体的传播主体演变而来的,新媒体的传播方式也仅仅是“点到面”的传播过程,并非针对某一个体。而自媒体却更加大众化,传播者与接受者由于都可以是普通民众,因此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既可以是“点到面”的传播,也可以是“点到点”的传播,比如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工具,人们可以将信息分享给制定的好友,因此在传播上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然而,这种变化也并不能理解为自媒体是新媒体的一种接续,因为两者虽然在传播主体上有所不同,但是新媒体与自媒体却都是依托互联网这颗大树进行散枝的。第二,自不同。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传播手段不同,但是新媒体与自媒体的传播手段却相同,然而由于两者传播主体不同,所受的约束也不同,与传统媒体相同的是,新媒体在信息传播上与传统媒体有着同样的约束,这是因为新媒体的传播者主要是正规的传媒结构,并且其“点到面”的传播方式要求新媒体在传播过程中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避免向民众传播错误的观点。而自媒体却不同,由于其亲民化的特征,因此比新媒体拥有更多的自与话语权,民众可以通过构建自己的自媒体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来张扬自我个性,并且还能够实现传播者与接收者的互动,因此,在自方面,自媒体要比新媒体有更大的自。

通过对新媒体与自媒体的描述,可知两者有并非等同关系,而是存在个性上的不同。

(三)自媒体与新媒体是从属关系

自媒体既非接续关系,也非等同关系,究竟两者存在何种关系?笔者认为,自媒体与新媒体是从属关系,既自媒体是新媒体大树上的一个树枝,并非全新的物种。对两者关系进行具体分析,总结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自媒体属于新媒体,两者在技术背景上无区别。和新媒体演变方式不同,自媒体的演变更加顺利,自媒体的演变充分接触新媒体演变的经验,在数字科技与网络技术基础上不断发展与壮大,并且每一次互联网革命都会形成新一轮的自媒体形态。吉尔默所阐述的自媒体实施上都是建立在新媒体所依托的网络技术背景下,当时将博客视为自媒体的主要形式,但是随着互联网以及手机通讯的快速发展,微博、微信等降博客蚕食殆尽,从博客到微博到微信,虽然自媒体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是其所依托的技术背景却是永恒不变的。

第二,新媒体概念中涵盖自媒体,但是两者不等同。在所有关于新媒体概念的定义研究中,有几个概念是被公认的,比如美国《连线》杂志提出新媒体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又如“数字化、互动式是新媒体的根本特征”。而如果将自媒体的定义进行梳理,可以发现,新媒体的定义中其实涵盖了自媒体的定义,在区分两者的定义中,传媒学者往往认为两者只在传媒主体上有所不同,既新媒体与自媒体的传播主体由传媒机构变为普通大众,然而这种主体变化并不意味着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只能说两者是一种涵盖关系。随着传媒行业对新媒体研究的不断深入,新媒体在概念上既包括专业传媒机构“点到面”的传播过程,也包括普通大众主导的“点到点”的自媒体形式,因此将自媒体作为新媒体大树上的一个枝丫,两者属于从属关系。

三、结语

新媒体与自媒体作为当前广泛使用的传媒形式,使信息交流更加便捷,由于两者在技术背景与本质上存在较大的区别,因此在实际使用上两者经常会出现混用的情况,但是从两者的定义以及媒体属性上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两者有清晰的界限,只是一种从属关系,对两者的关系进行辨析,能够使两者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锦宣. “新媒体”的定义及其内涵探析[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07:28-29.

[2]张美玲,罗忆. 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传播特点和优势分析[J].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1:45-49.

[3]邓新民. 自媒体:新媒体发展的最新阶段及其特点[J]. 探索,2006,02:134-138.

[4]张骁. 自媒体的分类和发展路径研究[D].北京印刷学院,2015.

[5]吴潮. 新媒体与自媒体的定义梳理及二者关系辨析[J]. 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4,05:33-37.

第4篇: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

这里讲的“粉丝经济”,指的并不是追星消费。而是指在互联网社交年代,有些人把“双方互动’的概念偷换成了“单方相思”,并以此大做文章。

所谓的“粉丝经济”是旧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是互联网社交的官僚主义,看似新颖、创新,其实是观念陈腐的人发明的“伪概念”,根本经不起实践和推敲。

面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它终将成为一个笑话,接下将展开详细论述。

互联网将是最具平等、自由、开放等精神的平台。它发展的越完善,人类的本性就呈现的越立体。我们先来回顾下中国互联网社交的三个阶段:

1、论坛社区时代——版主占山为王

从2000年开始,互联网发展迅速,国内开始出现各种论坛社区,即BBS论坛时代版主占山为王,享有推荐权和置顶权,其个人意见掌控了一方舆论。我曾先后担任过天涯社区、凤凰网、猫扑的版主,常能感到一种被簇拥的特权感,天涯社区曾在2010年达到顶峰,当时中国互联网的热点事件80%来自天涯,然而盛极必衰。这种以回帖和站内信为主要方式的社交,必将被新事物所取代!

2、博客微博年代——自媒体自掘坟墓

论坛传播虽然内容为王,但传播方式原始,就是不断的发帖和跟帖。于是这种以“围观”和“奔走相告”为传播方式的自媒体平台产生了,博客和微博,这时就形成了一个新的概念:自媒体。然后有了“大V”。所谓“粉丝经济”也是在这个阶段形成。

拥有了粉丝,就可以给粉丝推送广告,最先抓住微博机会的人都发了一笔横财,但也自断了后路。本质原因在于:不少微博大V为了赚钱,接广告毫无原则和底线,而在内容的制造方面毫不在意,这就是自掘坟墓。别人关注你,是为了获取价值,而你不仅不能带来价值,还不断推送广告,那我就屏蔽你!

微博的先进性无非两点:一是转发实现了迅速传播;二是可以直达个体,这两点确实是社交的突破。但微博发展到最后,必然导致言论不平等。明星放个屁也会一群人抢着闻,百姓家里着火也无人问津,这就违背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平等。所以下一个时代到来了。

3、微信时代——平等、沟通、多元化

再小的个体,也有自己品牌。微信带着这样的口号横空出世。微信的繁荣代表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这又是一个崭新的社交时代,微信将“粉丝”改为“好友”,强调了沟通的平等,强化了个人生活。但微信发展起来之后,有人开始用经营微博的方式经营微信,开始鼓捣朋友圈。他们先包装一个噱头,然后四处张贴小广告,引来了很多好奇的人的围观,于是就对外宣传其粉丝多少多少人,开始以大咖自居,有办培训的,有写书的,有做产品的,有拉帮结伙的等等,成了敛快财的工具,朋友圈被搅和的乱成一团,让很多人忍无可忍。

4、互联网社交回归本质:沟通,让一切皆有可能!

互联网瞬息万变,“一对多”的扁平社交模式已经成为过去,“一对一”的线性沟通模式全面到来。最重要的不是你跟多少人打过招呼,而是有多少人真正的信赖你。而这些信赖你的人,每个人又拥有一定数量的信赖者,一直往下发展下去……这就是你的社交链,它决定着你的个人价值。这就是社交裂变,是一条狭长的社交链,其蕴含的商业潜力将更大!

第5篇: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

【关键词】自媒体 发展 信息传播

一、自媒体的概念

作为网络世界的新兴事物,自媒体(We Media)也成为“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Shayne Bowman和Chris Willis(2003)认为自媒体是普通人民通过数字技术在互联网上形成的一种新的提供和分享新闻和事实的途径,是可以发送各种心情及事件的载体,如各种微博、论坛、社区、博客和推特(Twitter)等,民众可以通过这些载体自我亲身经历或亲眼目睹的事件。早在上个世纪,传播学家McLuhan就提出了“媒介即讯息的相似理论”,随后美国新闻学会(The American Press Institute)的媒体中心出版了由Shayne Bowman(2003)与Chris Willis(2003)两人联合提出的“We Media”研究报告,对于“We Media”下了十分谨慎的定义:“We Media”是一个普通市民经过数字科技与全球体系相连,提供并分享他们真实看法、自身新闻的途径。这份报告认为“We Media”改变了长期以来的新闻传播模式,我国著名新闻传播学者喻国明(2016)将这种特征概括为“全民DIY”。代玉梅(2011)认为,界定在互联网媒介环境下以人为传播主体的节点是通过数字互动媒介接受和发送信息的媒介用户。在自媒体时代,每个用户都可以发言、评论,都可以实现“节点共享”。

二、自媒体的特点

自媒体(We media)重点还是在“We”,大致有三个方面。

(一)多样化

自媒体的传播主体来自各行各业的民众,因此相对于传统媒体的局限性来说,自媒体具有覆盖面广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传播者对于新闻和事件的整体性、把握性、及时性要强于他传播。

(二)平民化

自媒体的传播主体主要来自于社会底层,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他们对于事件的解读和间接更公平、公正,人人都有话语权。

(三)普泛化

只要拥有数字终端,并且有网络连接,自媒体能保证每时每刻向民众提供所需要的资源,进一步缩小了人与人的距离。

当然,当今社会的自媒体还拥有许多缺点,由于自媒体内容产生缺乏他律,所以在内容的把关方面掌控不够,有些团体或个人为了自身利益的实现,虚假信息不断流出,降低了公众对一些自媒体的言论的可信性;一些营销号为了博取眼球夸大其词,断章取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恪守底线已经成为自媒体用户必须面对的头等大事。最后,自媒体维权也频频出现,由于引用他人原创而不标明出处发生的纠纷也可以造成不良影响,而维权则需要大量时间、金钱。总之,自媒体现在还尚未成熟,它的日后维护建设道路还任重而道远。

三、自媒体的数据

在自媒体时代的大背景下,不可否认,国内现在最火热的自媒体便是微信和微博两项信息技术,来自新浪微博(2015)和腾讯微信(2015)官方数据显示,这两项技术所搭建的信息交流平台目前用户均数以亿计。微博(Weibo)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其更注重时效性和随意性。根据2016年微博的第三季度财报,Useit知识库进行了整理,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9月30日,微博月活跃人数达到2.97亿,较2015年同期相比增长34%,其中9月份移动端在MAU总量中的占比为89%;9月的日活跃用户达到1.32亿,较去年同期增长32%,影响力迅速攀升。微信(Weche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为智能终端提供及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也可以共享流媒体内容的资料的社交插件,根据腾讯的2016年微信数据分析:截至到2016年第二季度,微信已经覆盖中国94%的智能手机,月活跃用户达到8.06亿,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超过20种语言。此外,个人品牌的微信公众账号总数超过800万个。其中,61.4%的用户每次开微信必刷“朋友圈”。可以发现,微信已不再是最开始那个简单的“APP”,它正从一个“应用”,进化成一种蕴含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驱动力的“现象产品”。

四、自媒体的发展前景

自媒体在现代传媒地位中占据越来越高的比重,Bill Gates曾经宣称,报纸还有40年的生命。预计未来几年,自媒体产业的总体市场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作为最主要的信息平台,营销推广平台、社交应用平台,微博、微信两项信息技术的使用人群将以更加快速的方式增长。另外,日后自媒体的一些数据也会被应用于预测一些现实生活中的事件,如推特(Twitter)信息曾被成功用来预测股市走向,微博信息还被用来生成地震和各种流感流行的早期警告。

企业和商家也在其中看到了自身的利益,对于企业来说,公开的信息披露使得投资者更加了解企业的情况,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匹配程度,以往的传统媒体只是注重于报道知名度高的企业的信息披露,而小公司则无法享有这个权利。自媒体的出现改善了这种情况的产生,除了传统媒体,公司还可以通过在自媒体来传播自己的公司信息,这能很大地弥补传统传播媒体的局限性。自媒体使得公司扩宽了信息披露的渠道,而如何利用自媒体更好地提升企业自身价值也会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之一。由此看来,自媒体的日后发展范围十分广泛,对于企业的影响也将成为其发展的有利推动因素之一。

五、自媒体发展的应对策略

在舆论导向方面,应积极支持自媒体发展,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就其的不足做好应对措施。对于以上提到的知识产权以及网络安全等问题,应从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入手,加强对自媒体信息内容的管制,减少假新闻、标题党等缺陷,提供一个真实良好的网络平台环境,一旦查处假新闻,通过罚款等方式使其承担社会后果,增强自媒体言论的可信性;加强维权意识,加大对抄袭行为的管制,使民众愿意提供言论共享,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要有一段艰辛的路要走。

六、结语

自媒体通过网络以及当今数字技术,正在以核裂变的速度快速向前发展,随着上网人数的增加,自媒体也渐渐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流,对于其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然,自媒体在日后也会衍生出很多对于其他行业的影响,包括对公司行为的改变、人类行为的影响等,对于自媒体的探索也会不断充实传媒方面的学术研究。

参考文献

[1]刘文静.国内新媒体文献研究综述[M]新闻研究导刊,2016:Vol.7 No.08.

[2]邓新民.自媒w:新媒体发展的最新阶段及其特点[J].探索,2002,(2).

[3]代玉梅.自媒体的本质:信息共享的及时交互平台[M]云南社会科学,2011,(4).

第6篇: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

从此次会的内容来看,这是一次战略转型。古永锵称,合一集团计划在未来三年,投入百亿元现金和资源支持网生内容,即用户自发上传、基于网络生产的视频内容,同时推出三大计划:新人计划,产生10万个拥有千人粉丝团的自频道;万万计划,产生1万个月收入过万的自频道;巅峰计划,产生100个估值过亿的自频道。

可以看到,内容是合一集团押宝的重心。不对。确切的说,扶持视频自媒体将是合一集团未来的战略重心。

显然,这是一个大胆的赌注。当下,虽然视频自媒体概念很火,但发展已有三四年的视频自媒体行业还并没有出现“质变”的征兆,有的只是一两个“明星”内容。换句话说,这个行业还处于一个漫长的“量变”过程,把视频自媒体定义为“终结者”,还为时过早。所以,合一集团宣布自己将要从传统视频媒体平台转型为视频自媒体内容平台,这个故事有点悬。

不可否认,内容对于视频媒体平台而言,是决定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但是,这里的内容并不是独指“自媒体”内容,而包括“纯媒体”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从这几年视频网站竞争发展的轨迹来看,决定其竞争优势的,恰恰是各大视频网站重金购买的“纯媒体内容”。例如,合一集团自己很早就与ITV、Shine、FremantleMedia(FML)等英国主流制作商达成合作,部署英剧版权;搜狐视频累计引进的美剧就已超过百部,其获得的《纸牌屋》、《生活大爆炸》等美剧的独播权,使美剧成为其特色标签;腾讯视频连续两季斥资,独家揽下《中国好声音》的播放权,使其网站流量大涨......

相反,视频自媒体内容虽然各大视频网站也有布局,且也有一些自媒体节目获得业内关注,但真正上升到“竞争力”层面却还有很大差距。以优酷和乐视网为例,从2013年开始,其很早就高调布局了视频自媒体。2013年,优酷率先推出了由高晓松主持的脱口秀节目《晓说》,获得了很好的反馈,节目有一期的网络总点击量突破了1亿大关。但是,除此之外,能形成类似影响力的节目少之又少。典型的,有明星,无“效应”。这种现象,接连发力自制内容的乐视网即是佐证。据统计,乐视网有90%的流量均是来源于外购版权内容。

诚然,虽然自制节目的价值得到了一定认可,但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能否成为视频网站主流,担当核心竞争力,这还是一个疑问。

平心而论,自制内容对于视频网站来说,性价比虽然更高一些,但总体来说,发展还非常不成熟。张朝阳的说法似乎印证了这一点,他表示,搜狐视频不会制作大型综艺节目,影视剧、综艺节目以购买版权为主,自制为辅。虽然自制内容性价比相对较高,但专业制作团队的内容更精致,版权和自制内容并不矛盾。这种策略被张朝阳称为“多条腿走路”。同样,即使是乐视网,也并未透露过加大自制内容的比例而逐步缩减版权购买比例的计划。COO刘弘还曾对媒体表示,“我们不是说要缩小版权购买的比例,而是减少对性价比不高的电视剧作品的购买,有些很烂的剧,它也在电视上播出,虽然价格也比较低,但是我宁愿拿这笔钱做自制剧,带来的流量是它的几十倍、上百倍。”

第7篇: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

Papi酱是不是网红?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跟她一起在美拍崛起的Skm破音对此则更坦然,这位已经拥有120万粉丝的主播,在接受采访时说“前一段时间还老说不是网红,现在大家都说,那是就是,没有什么。”

网红们对“网红”概念的纠结,与自媒体兴起时的状况十分类似。2013年某家互联网巨头举办一个活动,在几十名被邀请者中,只有我和另外一位朋友是“自媒体”,一位传统媒体人当时说“别叫我自媒体,你全家才是自媒体”。事实上,2013年-2014年期间,人们对于自媒体概念都不置可否,直到2015年,行业终于认可了自媒体,微博、搜狐、百家、美拍等平台都接受了这一概念。在笔者看来,“网红”这个概念,很快就会成为跟明星一样普及的概念,网红不再被忌惮称之为“网红”,更关键的是,未来不是网红的明星,不能算真明星了。

新的定义:网红是在网络上有人气的个体

之所以Papi酱不愿意接受“网红”这个称谓,原因在于现在“网红”这个词被一些人误解了,事实上,在Papi酱、Skm破音出现之前,我印象中的网红就是拥有淘宝店、长着锥子脸、嫁给富二代的网络红人。她们有着类似的外貌,韩国包装、美图磨皮、浓妆艳抹,她们有着相似的拍照姿势,她们有着相似的日常……春节期间一个段子就体现了人们对网红的满满恶意:“朋友圈里的网红呢。怎么不发每天下午茶副驾购物DivaMyst鸡汤呢?是不是农村没网了?哈哈哈哈哈!”

现在是时候给“网红”正名了。Papi酱、Skm破音等新一代网红的出现,正在重新定义网红。我个人认为,网红就是指在网络上拥有人气的明星,人气多就是大网红,人气少就是小网红。

网红不仅限于蘑菇街等平台的美妆达人、街拍达人,不仅限于美拍等平台的短视频达人。拥有忠实粉丝的“自媒体”例如三表龙门阵、小道消息、石榴婆,是网红;具有鲜明人格特征的微博大V是网红,例如任志强,不过企业蓝V例如小米官V就不算是网红;善用移动互联网的传统明星就是网红,例如薛之谦就自嘲是网红,是段子狗,很积极的与粉丝进行互动。

传统明星靠电视媒体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包装,网红则是生长于移动互联网的物种。移动互联网的影响力已经超越传统媒体,其造星能力正在体现出来,与电视媒体“中心化”的造星方式最大不同,网红的制造是去中心化的,不需要星探发现,不需要经纪公司,不需要专业包装,通过美拍这类达人平台,每个人都有机会收获粉丝,成为网红,因此在绝对数量来看,网红群体将大幅超过明星群体,美拍超过百万粉丝的网红已经数十人,微博和微信的大V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明星经济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过去的明星,都会刻意保持着距离感和神秘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明星是遥不可及的。他们的成长经历被刻意渲染包装,他们的生活点滴需狗仔队冒着风险去偷拍,他们的最新动态必须要靠报刊、电视这些有限的渠道;他们的真容必须去万人共享的演唱会才能远观。如果有人在地铁看到了一个摇滚明星,铁定会说,哟,这个明星过气了——明星是不会坐地铁的。

这是娱乐产业不成熟的体现,或许与国内地粉丝太多有关系。在日本、香港等地,在大街上见到明星再正常不过,这些地方,明星只是一个职业。

移动互联网兴起之后,中国内地的明星经济正在悄然地发生变化。

明星越来越多:你朋友眼里的明星,你可能根本没听说过。明星网红化,类似于美拍这样的造星平台越来越多之后,现在已是网红即明星,明星即网红的新娱乐时代。明星数量正在爆发式增长,粉丝被瓜分到一个个部落。这生动反映了长尾理论:“我们的经济和文化正在从为数较少的主流产品和市场向数量众多的狭窄市场转移。”注意力被稀释了,四大天王这类家喻户晓、老少通吃的明星不会再出现了。你有你的明星、我有我的明星,才是主流。

明星更接地气:移动互联网时代,如果明星选择与粉丝保持距离,结果就是被边缘化,你不care粉丝,你要跟粉丝保持距离,不好意思,粉丝很快就会遗忘你。范冰冰热情地在微博分享她的大黑牛,Skm破音成天晒他的大金毛,这些行为从结果上是一样的:更亲切更接地气,他们也要吃喝拉撒,也有油盐酱醋,他们不过是凡人。

明星走向大众:你朋友圈就有一个网红?不要觉得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这是一个人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红的时代。明星不再遥不可及、深居简出,人们可以在真人秀见到胡军,可以在地铁碰到窦唯,可以在耳机会看到汪峰…明星正在走向大众,他们不过是芸芸众生的一员。网红更是大量渗透到人民群众中去,在饭店、在商场、在地铁见到网红,千万不要大惊小怪。前几日看到有吴亦凡在火车站被粉丝围得水泄不通不得不换乘到下一个站,不好意思,这是上古时代的追星方式,很快就会消失。

不是网红的明星不算真明星

过去,明星和网红是两个对立群体,许多明星对于“网红”是不屑的,事实上,还有一些明星甚至连移动互联网都无法接受。随着明星经济的悄然变化,新一轮话语权正在更迭:网红正在悄然取代明星的地位。接地气,大众化,善用移动互联网,均是网红的优势,卖力的表演,真诚的互动,粉丝都心服口服。

以在美拍快速崛起的Skm破音为例,其标签是高颜值男歌手,与一般的歌手不同,破破的美拍内容新颖不说,其特别注重和粉丝的互动:唱每一支歌都会和粉丝聊天,开轻松幽默的玩笑,在他唱歌时,其粉丝还会通过弹幕手打歌词,形成一种全新的互动方式。传统明星太装,放不下身段,给了网红们趁虚而入的机会——当然,可称之为借助于移动互联网弯道倒车,互联网正在颠覆各行各业,明星亦不能置身事外。

明星网红越来越多无异于一场“供给侧”改革,粉丝越来越稀缺,明星网红必须努力去争夺粉丝。在电视台假唱的明星,市场只会越来越小,明星们都必须接受要去做网红的事实,你在网络没人气,你就没有人气。网红和明星的概念越来越模糊,未来人气巨大的网红就是大明星;不是网红就不是真明星。就像互联网改变传统行业一样,如果明星不拥抱网红经济,就会被颠覆。

网红争夺广告预算更是直接抢了明星饭碗

明星有着让人艳羡的生活,一夜成名,财务自由,极尽奢华,不在话下。但明星的钱来自哪里?大概分为两部分,唱片、演唱会、电影票这类直接让粉丝给钱的商业模式,商业品牌邀请代言这类后向收入模式。从“我们还欠星爷一张电影票”可知,过去明星主要收入还是靠后者,即代言。

国外正在兴起的现象是,品牌厂商越来越亲睐找“网红”代言了。

WWD最新报道指出,知名度高的博主们,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收入保持在100万到300万美元之间,他们成为品牌们的新宠儿。网红与品牌的合作很多样:在Instagram上传一张使用了品牌衣服、鞋子、包袋的照片,就有5000-25000美元的酬劳——这是半年前价格的五倍;220万Instagram粉丝的KristinaBazan,去年10月和欧莱雅签订了7位数的合约,几乎打破行业纪录……

正是看到品牌商对“网红”们的兴趣大增,帮助网红更好商业化的机构出现了,例如拥有AimeeSong、ChriselleLim、JamieBeck、RachelParcell、JuliaEngel等知名时尚博主的DigitalBrandArchitects(DBA),主要就是为品牌提供公共关系和数字战略服务。

第8篇: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

第一个对“自媒体”释义的是谢因·波曼(Shayne Bowman)与克里斯·威里斯(Chris Willis)两人,他们于 2003 年 7 月在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对自媒体下了一个相对严谨的定义:自媒体是普通大众基于数字科技强化及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后,开始理解他们如何提供并分享本身的事实及新闻的途径。”简单而言自媒体就是利用Web2.0 技术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通讯工具自主信息的个体传播主体。同时,自媒体改变了长期以来由上而下传播新闻给受者的传统新闻传播模式,开始角色转变,向点对点传播模式改变,并称之为“互播”。

互联网技术的变革促进了媒体的变革,自媒体的诞生、兴起、发展与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息息相关。可以说,互联网催生了自媒体时代。自媒体时代有以下四个方面特征:

(一)传播技术的先进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Web2.0造就了自媒体。在Web2.0 时代,微博、微信等网络传播工具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些工具具有成本低、传播迅速等特点,任何用户可以轻易成为信息的传播者。

(二)传播主体多样化、平民化。自媒体时代,由于自媒体的创建门槛低、操作简单方便,各行各业、平民阶层都可以是自媒体的传播主体,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博客、播客和微博等媒体,表达自我、分享信息、彰显个性。

(三)可实现自发、交互、迅速传播。依托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传播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忽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移动媒体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管理自己的“自媒体”。

(四)传播平台操作简单、应用广泛。无论是Linux 系统、Windows 系统、Windows Phone系统,还是Android 系统、IOS 系统、MAC OS 系统,也无论是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还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个人智能移动终端,传播主体可以在这些多样化、广泛的应用平台上操作,注册申请,编写文字、上传音乐、编辑图片、视频,创建属于自己的网络媒体。

二、手机媒体传播模式

手机在传播过程中,不仅打破了传统大众传播主体的机构性、权威性,又具有浓烈的人际传播特点,进而呈现出了传受主体的多元交互性,并在新的传播模式中权利的分解及集中,突破了传播媒体的泛传播模式。

在“点对点”的传播模式中,个体具备发送者和符号还原者双重身份。手机用户既可通过手机获得内容和信息,又可建立用户群体之间的人际传播途径。“把关人”权力分解出无数个人传播主体,既是多元而矛盾的主体,也是分散的主体。个体之间的交流是互动的,并在信息接受者和发送者间没有其他人介入,信息发送、接收、反馈过程迅速快捷,双方的地位也是平等的。

三、自媒体下手机媒体营销策略

自媒体时代意味着品牌不是最终控制舆论的导向的话语权所有人,受众也可以制作传播自己喜欢的内容。现在我们每天面临丰富的内容,受众可以在其中进行选择。而要能获得消费者的认同,则需要采用更为灵活的营销策略。如今个性化、娱乐化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点。作为第五媒体,手机已经超越通讯工具成为了集娱乐、时尚用品为一身的智能移动终端。手机娱乐营销的实质是采用娱乐为载体,在除价格之外的渠道策略、促销策略以及产品策略上,引入各种娱乐元素,手机将不再是一个冷冰冰的产品,而是能够提供艺术与娱乐享受的通信消费品。

第9篇:自媒体时代概念范文

我身旁一位年轻男士不断地捧着他的iPhone,从王菲还未出现起就开始在微博上把现场的一点一滴“”给他的“粉丝”,他整场演唱会几乎一半时间在埋首写博,仿佛能来现场即背负着一种神圣责任,必须以此弥补他粉丝无法到场的损失。

回到家后打开电脑,我发现不仅刚出街的视频已在网上传遍,连王菲刚才只说了两次谢谢,我的朋友们都知道了。我不禁赞叹,这地球可能有另一种力量在推着它转,那就是每一个网民主宰的自媒体。

在web1.0时代,营销人整天想着做了不起的广告,企图用优化的线上和线下媒介组合,精准轰炸目标消费者。这种“对消费者营销”的模式所传播的是人们半信半疑的广告,消费者是被动接受讯息,充斥在各种媒体的广告很难区分,更难被记住。

在web2.0时代,营销应是以一个能激发消费者互动的创意概念(Big Idea)为核心,企图打造一个依消费者的生活方式所设计的自主传播平台,用“和消费者营销”的模式把商业讯息植入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或口碑的传播中。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是主动的讯息生产者和传播者,他们不但记得,而且更加相信,甚至忠实维护所传播的讯息。媒介投放的精准度被重新定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能保证讯息传播会循着最短路径找到社交网中最准确的目标,爆发几何级的传播速度。

按此逻辑,如果花x元投资品牌传播,用1.0方式在创意不突出的情形下有可能只给你1/10的回报(0.1x),而如果操作得当,2.0的方式可能产生10倍以上的效果(10X),好与坏之分,可以是1比100的差距。

因此,这个时代成功营销的关键有两个:一是如何打造一个如同王菲演唱会这样动人的故事,二是如何巧妙运用Web2.0时代的自媒体。一个动人的故事会让先知的人有动机去传播,它有三个特点,一是酷(Cool,独特性,新鲜感):王菲六年没唱,为啥现在要唱?这次演唱有何可期待?二是信(Trust,品质特优,可信赖):王菲现场演唱号称和听CD一模一样,2010年是否宝刀未老?三是真(Authenticity,真实不欺,我行我路):王菲就是王菲,她只唱歌,不多讲一句废话,她,唱完,下台;开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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