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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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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政策

第1篇:城乡建设政策范文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过程异化

中图分类号:F3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1—0039—04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跟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区)和拟用于城镇建设、农民居住区建设的地块(新建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的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建新拆旧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用地布局更加合理,集约化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土地整理工作。作为国土资源部出台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进一步盘活了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缓解了城乡用地供需矛盾,受到各地的普遍欢迎。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某些地方“增减挂钩”发生异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及成效

近年来,为加强耕地保护,国家出台耕地占补平衡办法,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占地的数量,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充的耕地要在数量和质量上与原有耕地相当,并要求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对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最终达到既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缓解城市建设用地扩张对农用地的压力,又实现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的目的,其本质是“占补平衡”的创新。2006年国土部开始在全国五省市开展试点,2008年又增列19省市为试点。试点政策的出台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政策的不断完善与创新下,拓宽了建设用地空间,保护了耕地,提高了耕地质量。

各地在试点过程中,因地制宜,探索了不同的增减挂钩模式。从实施主体来看,主要有政府主导、市场主导和农村集体自主运作等类型。所谓政府主导,主要指由政府统筹管理和组织,负责项目立项选址、规划编制、方案设计、资金筹措、工程督办和项目区验收等。项目实施企业作为具体的执行单位,负责拆旧区农民安置和新建区工程。所谓市场主导,是指政府通过提供优惠政策,运用市场机制来引导企业参与项目实施,企业通过投资、拆旧和安置,获得项目用地, 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只是监督、引导、协调和服务。农村集体自主型运作,指新区建设和旧地复垦都由农村集体组织依据政策自行控制的模式。政府主导型是目前全国各地比较普遍的模式,市场主导型也有一定比例,农村集体自主型运作的情况相对比例较少,一般对农村集体的经济实力要求较高,同时村民要充分了解政策,对改善居住环境具有较强的意愿。从具体的实施方法上看,又有四种:第一,就地城镇化。主要是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或县城郊区,其主要做法是将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统筹规划,通过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居民点整理后,周转出的指标全部用于城镇建设,而原拆旧区转化为城市社区,农村居民相应转变为城市居民。第二,场镇扩展。实施范围在小场镇及周围的农村,主要做法就是引导场镇附近农民向场镇集中,通过整理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场镇建设,壮大地方小城镇规模,并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第三,拆村并村。将几个居民点分散、居住条件不好的村落整合,通过规划选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几个村落的居民合并到相对集中的一处或几处居住。第四,整村搬迁。主要指在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山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通过增减挂钩将所有农村居民点进行复耕,选择地理条件较好的新区重新规划建设,节约的用地指标用于发展城镇建设。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执行中取得了以下较好成效。

1.缓解了城市供地紧张的矛盾。当前国家对各地城市发展中年度用地指标有严格的规定,导致各地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用地瓶颈制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满足大的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下,将挂钩的指标用于城镇建设,既不占用地年度指标,也不占用规划期内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有效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压力,为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提供了用地支持。

2.推动了统筹城乡发展。长期来,我国大多数农民习惯于自然院落形式分散居住,村庄建设大部分是以农民自主建设为主,由于未经过科学规划指导,村庄布局不合理,制约了农村的发展。通过增减挂钩,整体规划,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有效解决了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缺动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缺渠道”、新农村建设“缺资金”、城乡统筹“缺抓手”的问题,有效地推动了农民向城镇和新村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有力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3.促进了集约节约用地。通过增减挂钩,有效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对原有散乱、废弃和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农村居民点“小、散、乱”现象有所改善,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共用设施建设,降低了人均用地标准,节约了大量土地,同时通过建设标准化的田间地块,整体改善土地质量,促进土地利用的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全国已试验的增减挂钩试点调查,旧村庄整治后一般节地在50%左右。刘彦随等通过高分遥感影像调查,认为全国64万个行政村330万个自然村通过综合整治,近期增地潜力可达757.89万公顷,约合1.14亿亩,而若能保障转移进城人口全面小康住房用地需求,并实现快速城镇化发展后农村人口、产业、用地相对集中,我国农村综合整治远期增地可达992.16万公顷,约合1.49亿亩。

4.撬动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众做周知,我国实现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受农村土地及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法律法规的限制,农村土地所有权人主体的问题、运行管理问题、权益保障问题缺乏具体的政策办法,农村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尚不能充分实现合理的市场化价值,市场化流转还存在一定的障碍。而增减挂钩则通过合法途径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整,对建设用地进行流转,对耕地保护提出措施,对农民权益进行保障,对低效使用土地进行整治,成为推动土地资源向土地资产、土地资本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成为撬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导火索”,对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提升农村土地资产的价值,让边远农村共享城市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下一步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等有重大促进和导向作用。

二、综合评估滞后使“挂钩”实施面临异化风险

作为一项解决工业用地、城市发展用地供需矛盾的工具性措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从开始试点就受到各地的普遍欢迎,同时由于对增减挂钩的具体评估缺乏统一规定和实施细则,导致部分地方在“挂钩”过程中前期调查评估不够,中期监管不力,后期验收不规范,从而使“挂钩”效果出现偏离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风险。

1.重前期申报不重中后期评估验收,耕地占补平衡运行面临异化风险。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文件的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要严格按照前期调查评估、中期监督管理、后期验收评估等环节实施,要重视征求农民集体和农户意见,对涉及权属调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摸底调查,编制《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报告。要求加强监管,整治项目自立项批复之日起时必须完成复垦整理工作。项目实施后要进行严格的数量、质量评估验收。而目前部分地方增减挂钩的实际运行中,耕地占补平衡存在被异化的可能。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实占虚补”风险。有些地方只注重“占”,不注重“补”。新区建设工作热心,拆旧区复垦工作滞后,难以按规定时间归还台账,导致被占良田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用地,而补充或新增耕地却迟迟得不到落实。二是“实优虚劣”风险。一般而言,城市周边土地相对平缓、肥沃,水源、地质条件较好,而偏远农村地区可能位于高原山区或土质较差的丘陵山地,同时又是原有宅基地、砖瓦厂或其他建设用地,复垦成为与城市周边耕地质量一样的良田相对较难,在耕地质量上有可能形成用质量较差的替换质量较好的风险。三是农地“非农化”风险。由于土地整理成本相对较高,而纯粹的农业生产缺乏比较优势,不少地方土地整理以后,不是用来进行农业生产,而是进行一些“非农化”的经营牟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四是耕地“非粮化”风险。在各地的土地整理以后,即使仍然从事农业生产的,也有不少地方更倾向于种植花木、蔬菜等经济作物,而不是单纯的生产经济效益相对较差的粮食。

2.补偿标准不一和新村建设规划缺少评估使农民增收、农村建设面临风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的初衷是解决城乡合理用地问题,同时也是推进和落实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战略的一条有效路径,可以通过建设用地指标的流转将城市发展成果转移到农村,使城市资金通过一定的方式支持农村建设。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四方主体,即政府、企业、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国家有关部门在房屋拆迁和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上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收益分配标准,有些地方工作做得好的,农民不需花费太多就可以搬到新区或新村。而也有少数地方将增减挂钩的补偿标准参照传统征地补偿,据国家有关资料统计,被征土地征用费的收益分配比例,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农民仅占5%—10%,造成农民利益受损。另一方面,新区或新村建设规划评估不足,导致新建集中区在具体使用时,不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造成较大生活成本。如有些地方只是考虑让农民集中居住,但却未考虑农民饲养牲畜的习惯,新建区未规划牲畜饲养空间,导致新区建成后农民入住率低。也有的地方不考虑文化风俗习惯,导致新区建成后,原有村落长久形成的历史非物质文化丢失或遭到破坏。

3.挂钩项目与相关规划缺少衔接评估使农村用地面临结构失衡风险。规划编制质量不高,规划滞后,规划意识不强,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发展和建设无序的症结之一。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是要变无序为有序,提高农村用地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前期申报工作必须强调统筹规划,即以科学规划为引导,严格按照土地使用规划,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序进行。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为了尽快解决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的压力,在增减挂钩项目选址上只顾眼前,不顾长远,随意划地,导致挂钩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与城乡规划不协调,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一级类用地的结构缺乏科学规范的引导和控制,使三类用地在数量、质量和空间秩序的组合方面面临错位、失衡的危险,难以实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新型城乡形态的战略目标,各种争地矛盾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4.置换土地质量缺少评估使国家粮食安全面临风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根本要求,是国家规定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本底。目前各地在增减挂钩后,对新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估还需要更加严格,形成更为完备的标准。尽管表面上通过增减挂钩,一些地方在耕地总量上保持大体平衡,但实际上新复垦的耕地要形成较好的生产力,还需要多年的精心培育。各地挂钩过程中存在劣地换良田现象,补充耕地的质量与被占用耕地的质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实际上是耕地在减少,与耕地占补平衡战略“使存量耕地产出能力总量不下降”的初衷不符合。表面上耕地面积没有减少,但实际上粮食产量下降,这种情况一旦成为普遍现象将严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三、科学实施增减挂钩政策的对策建议

1.坚持统筹规划,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政府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地方城市发展需求水平、城市土地利用绩效水平、城市的战略地位等重要因素确定每年进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的总量。按照统筹规划的要求,把拆旧区和新建区作为一个整体放到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中进行科学定位,统筹考虑市县域城乡空间、产业布局和农田、生态保护,形成城镇和村庄相互衔接、架构合理的城乡形态。要分区域明确产业结构、人口密度、复垦耕地标准、环境保护等要求,建立统筹产业发展、新区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文化保护等的综合规划评估体系。强化项目规划的实施与监督,规划编制、审查和监督要适当分离,以便规划严格执行。

2.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推动农村建设用地优化配置。明晰农村产权关系和权能,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这是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基础。要在技术方面对确权工作进行规范,坚持实测确权,在管理上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维护和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控制宅基地房屋建设强度,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机制和农村房屋产权流转、交易、处置机制。

3.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和责任评估体系。在严格执行规划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农民在土地非农化和增减挂钩过程产生的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明晰建设用地作为一种商品的价值构成要素,在补偿标准方面要综合考虑区位、自然生产力、开发成本、机会成本、复垦成本、预期收益、社会保障价值因素等。建立专业、权威的评估机构,科学估算土地价值的合理区间,将其作为监督土地交易市场正常运行的依据。明确土地使用权交易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土地转换之后续工作的考评与监督依据。

4.建立项目区招投标和规范化管理机制。在项目区挂钩实施过程中,严格依据条件实行项目区招投标管理。如在增减挂钩试点中对土地复垦整理可以采取项目法人制、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财务请拨款制和报账提款制等。严格控制周转指标规模,规范管理,不得违反规划扩大试点范围,避免借农村土地整理过快扩张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在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过程中,既要注重耕地的数量不减少,又要保证整理后耕地的质量不降低,要做好耕地质量评估检查。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的双向互动和协调运行,对缓解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而如果不重视“挂钩”过程中的综合评估和管理,则一项好的政策也会异化为侵害农民权益、造成国家粮食安全的隐患。因此,探索制度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设计,对进一步科学实施增减挂钩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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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赵伟霞,杨小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9):88.

[2]张兴武.试析农村宅基地问题[J].科技信息,2008,(7):323.

[3]刘洪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理论界,2011,(5):36.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Z].明电〔2004〕20号.

[5]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Z].国土资源部令第33号.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Z].国发〔2004〕2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Z],国土资[2006]269号.

[8]崔岩.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点思考[J].国土资源情报,2011,(5):2.

[9]李昌平.土地“增减挂钩”与农民“集中居住”是大势所趋[J].商务周刊,2011,(5):24.

第2篇:城乡建设政策范文

一、发展创意城市在提升城市竞争力中的作用

构建和发展创意城市是实现城市功能转型、改善城市环境、增加城市文化含量、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径。

1、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发展创意城市的核心资源是创意。创意产业的兴起与迅速发展,既为城市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新的动力,也给知识经济时代的城市功能转型创造了契机。据有关统计表明,创意产业1美元的产值可以带动国民经济4000美元的产出,对GDP增长有极大的贡献作用。对于一些自然资源并不丰富的城市来说,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出现能源紧缺与环境污染问题的城市,通过大力发展创意产业,建立节约型社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无疑是个明智的选择。

2、改善城市环境。根据美国著名学者Florida教授的研究,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但是人力资本中那些敢于创新、富有创造力的人群才是创造的主体,对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而这群不同于工人阶层与服务阶层的群体就是“创意阶层”。创意阶层在职业的区位选择或居住空间选择时,对于舒适优雅的人居环境具有强烈的倾向性,也就是说,一个城市的硬件设施配置齐全,生活环境越舒适便利,越能吸引创意阶层。而企业为了能得到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也会跟随着创意阶层来到这些城市。当一定规模和数量企业聚集起来形成产业集群后,就会产生“创意产业”。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有深厚的文化基础,所以在发展过程中不需要城市的大拆大建,而是利用具有本土特色的创意资源,营造创造性、个性化的城市环境,创意产业与城市历史文脉的结合,不仅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得以保护,而且创意产业园区等的建设运营,能极大地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因此把创意产业融入到城市规划当中,可以加强创新氛围,改善当地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增强民生幸福指数。

3、增加城市文化含量。城市文化是城市发展的动力、创造力的基础,城市的持续发展与城市文化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城市文化的发展可以增加城市持续发展的各种社会、经济以及文化价值,同时有利于降低可持续发展的成本。利用城市文化资源,尤其是特色文化,树立城市品牌,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发展城市的旅游业,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大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创意城市强调的就是以文化创意推动经济发展。创意经济造就的品牌,不仅能集中体现创意主题的文化见识、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想象力,而且这种品牌更适合创造人们生存发展的良好文化生态环境,满足人们对于物质文化的追求。

4、提升城市形象。进入21世纪,随着城市间竞争的加剧,城市形象竞争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城市品牌竞争的重要方面和手段。城市形象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良好的城市形象,能够迅速提高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部资源和资金的流入;良好的城市形象能够增强市民的责任感,提高市民的道德素质和个人修养,能够创造和谐的人居环境,放大城市的价值,提升城市品牌竞争力。城市形象要获得公众的认知和认同,城市必须要塑造独特的个性,反映出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特质。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既可以是劳动力、资本和资源等生产要素,也可以是自然环境等享赋。通过文化创意,对这些要素可以起到去劣存精、精致强化等作用,使其竞争优势更加突出。

二、建设创意城市的对策分析

1、从城市自身情况出发,进行科学的品牌定位。霍普斯根据历史发展进程,总结出四种类型的创意城市:技术创新型城市;文化智力型城市;文化技术型城市;技术组织型城市。技术创新型城市,多为新技术得到发展或者甚至技术革命的发源地。一般是由一些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即所谓的“新人”,通过创造既相互合作又专门化分工并具有创新氛围的城市环境而引发城市的繁盛。文化智力型城市,与技术创新型城市相反,这类城市偏重于“软”条件,例如文学和表演艺术,通常都是出现在现存的保守势力和一小群具有创新思维的激进份子相互对峙的紧张时期。主张改革的艺术家、哲学家、知识份子的创造性活动引起了文化艺术上的创新革命,随后形成了吸引外来者的连锁反应。文化技术型城市,这类创意城市兼有以上两类城市的特点,技术与文化携手并进,形成所谓“文化产业”将互联网、多媒体技术与文化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文化技术型城市将会有一个黄金般美好的未来。技术组织型城市,是在政府主导下与当地商业团体公私合作推动创意行为的开展。人口大规模聚居给城市生活带来了种种问题,比如城市生活用水的供给,基础设施、交通和住房的需求等。这些问题的原创性的解决方案造就了技术组织型的创意城市。

一个城市的定位要根据自身条件、周边环境、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自身发展的目标、路径以及品牌个性。一般来说,城市的定位首先要考虑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是什么,其次要考虑社会公众对定位的认同度如何,最后要考虑自己的优势在哪里。

2、促进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完善城市产业价值链。建设创意城市,提升城市竞争力,内在要求就是促进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完善城市产业价值链。我国创意产业起步较晚,现在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企业之间存在着相互封闭现象,缺乏有效的交流和互动。政府应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引导和服务,尽快改变资源分散的状况,以重点园区为中心,发展创意产业集群,完善产业价值链。一方面做好创意产业园区的规划。不仅在招商引资时就注重引进企业、单位的产业性质,注重产业链的建设和完善,还要完善园区周边的医疗设施、教育文化、娱乐休闲等服务配套设施,以便给创意阶层提供舒适、便利的创意环境。另一方面为园区创意产业发展提供非营利性的公共服务平台,改善创意产业发展的环境,推动园区内部企业之间的互动,挖掘创意产业的集群效应和竞争优势。

3、升级城市软件。城市要吸引创意阶层就必须为其提供能够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环境,创意环境应该由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共同组成。

(1)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宽容的社会氛围。首先,创意城市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各地方政府应加大环境设施投入,比如说要有整洁、干净的城市面貌、一定比例的城市绿化面积、一定数量的标志性建筑和富有地方特色的建筑等等。还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的交通通讯设施,以便为创意人才提供舒适、安全、便利的居住空间。其次,创意城市要有良好的人文环境,在城市拥有丰富的大学、研究所、剧院等文化设施的环境中,不仅是艺术家与科学工作者需要开展创意活动,一般的民众也应该有能够享受艺术文化的充裕收入和自由时间,通过提升城市整体的文化修养水平,达到提高城市开放竞争力的目的。另外,创意城市需要宽容的社会氛围。多元文化的并存是创意城市得以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积极因素,创意阶层在宽容的社会氛围下,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多元文化的相互理解,而是人与人之间互动频繁,建立超越工作范围的联系,激发多元文化相互理解、共享信息、交流、整合,从而鼓励民众改变原有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地思考,促使创意源源不断地产生。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意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和运用能力。但是,我国的各种产权制度还不完善。首先,完善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依靠的是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缺乏针对创意产业的专门法,要激励创意产业的积极性,有必要尽快制定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扩大到电子游戏、动漫等新兴产业领域。而且,在制度和规则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要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以便与国内外创意城市交流与合作。其次,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的互动。创意城市的政府要考虑到创意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活动中,提高行业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全社会化的服务体系,提高创意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转化率。再次,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严厉打击盗版、假冒和剽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创意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创意成果及时进行保护。

(3)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在建设创意城市的过程中,综合素质较高的文化创意人才是关键所在。有关的统计资料显示,纽约创意产业人才占就业人口总数的12%,伦敦为14%,东京为15%,而上海不到1%。针对目前创意人才结构性匮乏问题,一是考虑人才引进战略。我国的创意产业起步较晚,为了高效快捷地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可以构建比较完善的创意人才引进机制,通过资金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吸引海外从事创意职业的优秀人才来华工作。二是依托发达的教育体系,与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注意产、学、研的紧密结合,通过在相关高等院校设立相关专业等方式,将学生的培养与就业联系起来,既能大力培养具有高度敏感性和创新能力的创意产业设计、策划和制作人才,又能满足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同时,要注重推进现有人才走出去,打破传统的培养模式,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意人才。三是重视科技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全民族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失业者二次就业的问题是所有资源枯竭城市和地区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都不可能回避的问题。创意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注意引进高端人才,做好后备人才管理,而且要重视储备人才的升级转型,不仅要对待业者进行必要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而且要做好创意产业企业员工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全民族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使人才结构能更好地适应产业结构的变动。

4、扩大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融资困难是困扰我国创意产业发展的难题之一。为改变我国创意产业的发展中遇到的投资主体相对单一、投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这可以从几方面来实行:第一,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意产业发展基金。比如设立由政府或行业协会主导的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专门为那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扶持。第二,鼓励金融保险行业加大对创意产业支持力度,比如说确立针对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及信用评估标准。第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放宽社会资金进入创意产业。由政府制定相关的引导基金资助资格和限制、扶持条款,根据城市产业经济的发展趋势和方向,通过优惠政策鼓励相关机构重点资助和扶持,有步骤、有重点地引导相关产业不断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慧敏:创意城市的创新理念、模式与路径[J].社会科学,2010(11).

[2] 厉无畏:迈向创意城市[J].理论前沿,2009,6(4).

[3] 胡彬:创意产业促进城市发展的内容与途径[J].城市问题,2007(7).

[4] 吴贻永:城市发展的关键——城市文化[J].城市问题,2000(5).

[5] 王晖:创意城市与城市品牌[M].中国物资出版社,2011.

[6] 彭靖里、马敏象、安华轩:中国城市形象塑造的发展现状及其展望[J].中国软科学,1999(2).

[7] 倪鹏飞:中国城市竞争力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第3篇:城乡建设政策范文

[关键词]民间议题 媒体 公共政策 媒体市民社会

一、市民社会议程的出现

通常来说,社会民众对公共政策的意见表达,可以分为直接管道和间接管道。间接管道指民众通过正式管道(例如选举)与非正式管道(透过政党、利益集团和大众媒体)等方式进行表达;直接管道则包括投书、游说、请愿、游行示威,以及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和公民投票等方式。

在传统的

2.媒体市民社会为何形成

如果说,媒体市民社会对于民间力量的 发展 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何处于转型期的ngo与媒体之间会形成这样一种媒体市民社会机制?为何ngo如此依赖媒体,而媒体则在新闻生产中选择了对ngo更为有利的方式?从宏观层面看,

3.媒体市民社会的潜力

在现有的制度架构下,媒体市民社会表现出了一系列的潜力:

第4篇:城乡建设政策范文

关键词: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价值;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城乡规划的理念与特征

城乡规划理念的提出距今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且随着每代人的不断完善和修改,让现今的城乡规划理念不仅越来越独立,也完美的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完美结合到了一起。城乡规划的实施者是政府部门,因此城乡规划的规划前提是能够符合基本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具体的城乡规划过程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城乡规划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仅体现在对空间布局形式的规划上,同时对人口密度,经济发展和城乡未来经济蓝图也有很大的调控作用。可以说城乡规划就是为城乡建设的基础规划服务,合理的城乡规划能够帮助城乡建设达到最优化发展。城乡建设的好坏不仅影响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与城乡民众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城乡规划的质量还需要靠公众的积极参与和严格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最优化城乡规划实现对城乡建设的合理布局。

2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价值

2.1对空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乡规划要能够实现改善人居环境、协调空间布局、加强规划管理、带动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改善目标。从上条法规中可以看出城乡规划不仅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同时又是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保证。过去的城乡规划通常都是通过加大城市化规模的方式来提高城乡GDP增长,但是规划配置的欠合理性往往让城乡规模建设不能很好的与城乡发展相协调。且政府对地方土地的过度重视也让目前城乡规划的实际效果与规划本质完全背道而驰。为了实现城乡的合理建设,保证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合理资源配置的城乡规划建设对城乡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2解决城乡两极化的最佳途径

目前国内城乡建设中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城乡两极化严重,这种两极化主要体现在城市用地市场化和农村用地自给化两方面。简单的说,城市在自身土地规划建设过程中已经逐步向着统一化和整体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农村在土地资源利用上却较为随意,很多规划计划都难以实施。这种两极分化不仅延缓了农村经济建设,同时也加大了城乡发展的差距。因此合理进行城乡规划,尤其是土地方面的规划不仅能够协调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同时也能够使两者的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2.3为宏观调控提供支持

新城乡规划法中进一步强调了城乡规划的作用和法律地位,并要求所有单位和个人均需按照法律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建设,听从统一的规划管理。从新城乡法规也可以看出现今的城乡规划建设已经消除了城乡建设中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例如以往政府因更换人员而对城乡建设部署进行大范围调整使各种资源无端浪费的现象就不会出现,因为新法规中明确指出,只要是程序的正常规划,就不能随便修改,即使需要修改,修改程序和修改制度也异常严格。

过去城乡法规的制定与执行者都是政府,过去的城乡法规只侧重行政权力与管理方法的维护而忽视公民与法人的权益保护,这导致旧城乡法规出现监督薄弱,专制性强的特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城乡法规在修改过程中加强了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的内容,着重强调了社会公众、立法机关、上级部门对规划权力的监督。同时也将群众参与、职能部门参与和定期评估总体规划等多个事项列为法定程序。这种监督机制的强化为城乡建设中的合理规划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上级政府对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提供了支持。

3提高城乡规划质量的措施

3.1扩大城乡规划的“广度”

扩大城乡规划的“广度”是强调规划中的多视角切入。多视角切入不仅可以从多元因素考虑规划的合理性,同时也能够切实统一多学科的与多价值观之间的合作,从而为规划提供更宽广的思路和更科学的规划方法。另外城乡规划影响到城乡发展中的经济发展、伦理建设、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各个方面,若单纯以规划的角度进行城乡规划不仅不能够统筹城乡建设全局,同时这种狭隘的规划思路也会影响到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多视角切入的规划方式能够对规划目标与规划难题双管齐下,结合城乡的现实发展为城乡建设提供更科学、全面、周密的规划思路。

3.2突出公众的监督权

城乡规划的主导和执行者都是政府,但是单体的思想和规划很难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协调性。另外城乡规划中牵涉到的不单单是政府,还有公众、开发商等多个主体,要想让各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上能够达到协调统一,城乡规划建设之路还应当靠社会各阶层的积极参与和交流。因此城乡规划中政府应当集思广益,鼓励群众和社会各基层积极参与进城乡规划的过程中,这样不仅能够解决原有城乡规划中专制性强、监督薄弱的问题,同时公众的参与也能够减少规划中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分歧,减少规划实施中的矛盾激化。

3.3重视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

过去的行政规划的城乡规划制度的研究仅将焦点聚集在规划部门本身,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获得的权限也仅限于特定的行政组织结构,这直接导致城乡规划编制仅为规划部门“服务”而忽略了其他部门的职能利益。因此很多城乡在规划在实施时往往只是规划部门一头热,其他职能部门都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这使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过弱。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调动其他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城乡规划制度还应当积极做出调整,注重多部门的利益协调,通过主动引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的方式让与规划有关的部门都能够各司其职认真积极的参与进规划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让规划真正发挥对城乡经济建设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

3.4重视规划的政策属性

规划编制是技术与公共政策的双重结合,且规划成果不仅是城市建设的未来蓝图同时也是城乡建设管理的依据。规划编制的过程不仅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也是建立规划目标、指导实践规划政策制定的过程。为了真正实现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规划过程中还要加大对落实配套政策实施和实践保障措施方案的研究,从而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

4结语

城乡建设中分歧最严重的是土地问题,城乡规划中最重要的突破口也是土地。因此在城乡过程中政府应当抓住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这一关键点,从改变土地结构、居民生活环境、住房环境等多个方面实现对城乡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奠下基础。

参考文献:

[1]郭巍.王迎节.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作用.建材与装饰.2012.(19).

第5篇:城乡建设政策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思路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就不断的进行城乡的规划建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城乡发展取得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城市与乡村不断地融为一体,实现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大趋势,城乡规划建设初具成效。然而要更好的实现城乡规划建设的发展,这里离不科学的方法与合理的规划策略。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建设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城乡规划建设的优化思路。

1 我国城乡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科学理论作指导

我国当前的城乡规划建设中,对于城乡开发建设比较随意,只是将利益放在眼前,缺乏大局观念,不能将所做的工作都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不能正真做到城乡与区域的协调发展、科学结合。在规划的过程中,往往由于较短一段时间利益的诱惑,造成缺乏科学合理的理论作指导,导致城乡建设中基础设施不完备,空间布局不合理,功能性不强。例如,一些布局规划不合理会导致产业区和人口聚集区过于分散,不集中的现象。

1.2 城乡规划发展不能相互协调

在城乡的规划发展中,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资源因素等等都是在规划过程中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在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很难充分将这些因素全部考虑在内。将这些问题全部统筹协调实施起来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的。就目前从我国城乡规划的所开展的工作来看,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的。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城乡发展的极度不平衡,在城乡规划建设中,任然将重点放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忽略了乡村的规划与发展,造成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主要针对城市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加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的投资环境不断进行改善。然而对于在乡村规划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还远远不够,规划建设的力度还是向城市有所倾斜,造成了乡村基本设施的建设存在一定问题,从而引起乡村经济的发展缺乏足够的活力。正是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城乡规划出现一定的失衡,两者存在一定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1.3 我国法律体制不完善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带来的影响

目前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的法律制度是以《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为主要的法律依据。过去由于城乡二元分治,不利于统筹发展。在我国城市化的过程中,在经济规律的影响下,大中城市不断地取得了优越的发展条件,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在客观的条件下以城市为导向,规划更加偏重于城市,从而进一步导致城乡差距加大。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对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有深刻影响,造成城市与乡村不等的对待。由于不同的法律和法规,开展的各项规划建设活动不可避免地加剧这种二元结构,不利于城乡统筹规划发展。法律对此制度的规定还是空白,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城市规划法》有很多内容是关于编制方面的问题,然而在对规划管理方面、操作程序方面、监督检查方面、和法律责任方面存在较少的规定,不是十分细致。对于一些建设单位而言,鉴于违法的机会成本远不高于守法的机会成本,这样就产生了违法建设行为的频频发生,严重损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对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思路

2.1 城乡建设问题的整体看法

我国地域广阔,在区域的整体发展和区域发展的城乡统筹方面都存在着十分不平衡的现象。而这种不平衡会对国家的进一步现代化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尤其是城乡统筹发展,更是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严重影响着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文通过就是分析如何解决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提出优化思路。

在改革开放时期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就受到了广泛关注,并且到今天已经出台过很多相关的政策并取得了些许进步。但是,在我国对于城乡发展一直采用的是二元规划策略,对二者间的发展统筹与发展协调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很明显《城市规划法》只是用来规划城市建设的,而城镇及乡村规划建设用的《管理条例》与之毫无关联。而这两套政策还在影响着城乡统筹工作的实施。2007年《城乡规划法》的出台,打破城乡建设的呆板局面,把建设工作引向高速。

2.2 城乡建设问题的要求

科学整合和系统协调是城乡建设的两大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科学整合就是要在各区域形成以中心城市为联络点的大规模整合,同时使小城市得到地域和交通方面的整合,目的是推动城乡、以及小城镇城乡各方面的城乡建设的整体化。系统协调是力求区域发展与城乡发展的一致协调,达到各种资源、各种基础设施的协调建设及其应用,注意水资源、土地之源、矿产之源、人力资源等在城乡建设一体化中的推动作用。

2.3 全力完善城乡建设规划的法律法规

目前,在我国的城乡规划建设中建设中,我们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要想在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只靠这一部法律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有较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我认为可以将《城乡规划法》作为这些法律的基础,其它法律在此基础上细致扩展而成。再者,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普及《城乡规划法》。比如媒体、宣传板、活动、宣讲等。增加所有城镇乡村居民对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视程度、加深所有居民对城乡建设的政策认识。更重要的是对城乡建设人员的法律培养、纪律培养、政策认识培养、政策实施方法培养,指导工作人员要有相关的责任与法律认识,依据相关制度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政府也可以大力鼓动各界人士提出自己的建设规划策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合理性。

2.4 完善城乡建设规划的机制与体系

城乡规划建设机制如建设保障机制、审核机制、责任深究机制等机制的加强与完善是大力推动城乡建设进程的一个有效策略。保证各种建设工作在正式实施之前都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各种条件审核,使此建设符合国家建设的要求。调动周围人士对建设的监督,严肃追究每个非法建设的法律责任。对于城乡建设基础建设项目,国家应当提供法律、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推动种力量对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的帮扶。

2.5 增加对城乡建设工作的投入

城乡建设的统筹一体化,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一件立足于我国现在的基本国情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件实事。于此,立于为城乡居民服务的基础上,政府要予以重视。因此,对于城乡建设规划的各项投入必不可少,尤其是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保障。国家可以通过财政拨款,也可以通过政策优惠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的加入。基于,城乡统筹建设中农村建设落后与城镇的状况,政府可以适度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用以弥补乡村建设不足的问题,缩小城乡建设间的差距。

3结语

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关系到民生、关系到协调发展,是国家重要的一项建设工作。当今城乡建设要以深入的思考、充分的准备、广泛的号召、大力的推进解决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各个问题。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幸福的是城乡居民,幸福的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对于建设的过程可能是漫长的,但是我们选择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做好每一个汇报、踏实做好每一个工程,是每一个建设者应尽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张国贤.浅析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对乡村规划建设的推动作用[J].门窗,2012,08(6):78-83

[2] 杨贵庆.城乡规划学基本概念辨析及学科建设思考[J].城市规划,2013,22(10):53-54

第6篇:城乡建设政策范文

关键词:信息化;城乡建设;系统化

住房以及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起步,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过程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建设管理信息的水平方面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其中网上审批系统以及招投标系统和城市的地理信息系统等都已经具备齐全,总的来说较为的系统化,对于其中的各项的业务也都实现了计算机管理的方式,这就使得整体的管理水平更加的科学化以及自动化,公共服务能力得到了增强。

1住房及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发展现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 统筹城乡规划管理, 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关系到国家和百姓关心的热点和敏感问题, 涉及到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落实, 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涉及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统计上报等, 业务种类繁多, 需要借助大规模信息系统. 实现数据通信和处理。

为了能够更好的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安全质量监管、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管理、住房公积金监管、科技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实现电子政务信息化,并且符合国家电子政务系统的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政务系统, 目前运行的核心业务系统共计1 1 大类3 0多个。由于历史的原因, 这些系统是在缺乏统一规划和资金短缺的条件下,在十几年的时间里陆续建设而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政务系统” 以及“ 重点业务信息系统”, 实现对全国住房公积金、建筑市场、重点城市的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住宅与房地产市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动态监管, 无不是借助信息及网络技术展开的。离开了计算机和网络, 上述工作很难实现。实践证明, 信息技术在改变建设工作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数据集中处理与分析等方面. 具有独特优势,并取得显著成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网络、通讯、计算机等信息基础手段, 为上述业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安全的基础平台, 因此. 也是部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研究

2.1开展信息化顶层设计。信息化建设包括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化实施两个层面,顶层设计是信息化规划的具体化,是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化实施的桥梁,也是当前信息化规划的薄弱环节。随着信息化建设实践的深入发展,顶层设计思想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和重视,特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及行业多,业务范围广,信息资源丰富,业务流程复杂,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需求迫切,开展信息化顶层设计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信息化顶层设计是根据业务为基础,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为重点,运用顶层设计理论,对信息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进行统筹考虑,从全局高度,开展信息化建设应用总体构架设计。业务和技术是信息化顶层设计的核心内容,必须研究和分析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业务体制、业务职能、业务流程和业务模式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之间、省市县管理部门之间的业务关联,研究和制定包含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安全架构、管理架构、标准架构等内容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总体框架,并在总体框架下,开展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从而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2.2平台化设计理念的引入

在住房以及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的不断深化的基础上,不同行业以及不同业务之间的协调已经成为了这一领域发展的重点,对其实行平台化设计开发的理念能够从多个角度对其中的难题得到解决,从而在异构系统间的无缝集成得以高效的实现,平台化设计开发的理念自身所具有的开放性以及独立性和可拓展性、可管理性有着非常灵活的二次开发能力,在分布式的应用上能够得到很好的应用。

2.3贯彻“以管理为中心、以业务为导向,以数据为基础”的思想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的出发点和归宿为了解决实际业务管理,提高业务管理效率,业务数据既是业务管理的基础支撑,也是业务管理过程对业务数据进行处理的结果。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必须依据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业务为主线,梳理和优化业务流程,组织和管理业务数据。传统的信息化建设模式是以业务工作流为基础,强调的是业务的流转和传递,而在实际业务管理工作中,业务办理过程具有很大的反复性,并且一项业务可能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协同办理,在传统的工作流模式中只有当前业务流程的人员才能办理,其他相关业务人员无法参与办理,束缚了业务办理的灵活性,难以实现业务的并行、交互、协同办理,导致业务办理效率低下。因此,必须贯彻“以管理为中心、以业务为导向,以数据为基础”的思想,改变传统的以工作流为主的观念,以数据的流转和共享为基础,以业务办理需求为依托,强调以数据流为主,工作流为辅,实现业务协同。

2.4建设综合管理平台

综合性的管理平台所包含的内容比较的广泛,其中有空间信息平台以及电子政务平台和网站管理平台等。首先就是要能够对于相关的空间信息资源进行实施共享的服务,在业务系统的应用建设方面要起到支撑作用,对于管理要进行规范,从而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把信息化的建设机制也要得到健全,从而有效的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资金上的保障。只有从多方面进行考虑才能够在住房及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的领域得到较大的发展。

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也在逐渐的加快,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基础上,政府的职能转变的速度也得到了加快,住房以及城乡建设的相关工作在当下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根据以上的相关分析探究,在这一领域希望能够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第7篇:城乡建设政策范文

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章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农户安置补偿,农民拆迁意愿征询等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拆旧地块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内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必须坚持的工作原则

首先以实际为出发点,必须符合规划原则

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地块必须是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已确定的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工矿企事业单位破产、关闭搬迁后的废弃地等,建新地块包括用于拆旧区农民安置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

规划:拆旧地块必须是相关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可整理复垦区,建新地块必须是相关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区。拆旧地块和建新地块同时要与相关县(市、区)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

其次挂钩指标按计划归还,坚持增减平衡原则

完善相关实施计划措施,严格按计划编报项目计划,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必须详细叙述其主要用途。挂钩周转指标必须专项用于建新地块,不得挪作他用,并应按照年度实施计划优先用于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安置和乡村基础设施等建设,使用后有节余的,可用于城镇建设。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项目区内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精髓

1、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

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了解增减挂钩项目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让农民群总充分认识到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真实的利国利民的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以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项目拆旧地块涉及到的农户有充分的知情权,国土部门在收集、整理项目拆旧区资源的时必须和当地的农民签署农民意愿书,征求农户拆迁意见,确保农户同意拆迁后将该拆旧地块纳入本次增减挂拆旧资源中。坚决反对强拆强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让农民的参与需求技术和制度相结合。国土部门及编制工作人员到项目区所在地就农户拆迁拆迁意愿、规划布局、工程设计与当地各方面的专家和群众进行座谈,广泛听取各部门以及群众的意见;编制小组人员深入调查,了解项目相关利益主体对项目实施的看法;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到项目的规划中来,鼓励群众多提意见,提好意见,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

2、农民的安置补偿必须依法依据

涉及拆迁户的安置房严格按国家规定一户一宅进行安置,按国家规定的占地标准进行建设。新建住房用地安排在各村闲置建设用地。建设由村委统一申请,统一安置。同时,对拆旧区拆迁农户的补偿主要以货币补偿为主,征求权利人的意见,按照征地方面的程序、规定和政府相关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人均住房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实行统规统建,并按可住房标准进行建设;配套基本生活设施,要求达到最起码的入住条件;人均配套8平方米养殖、杂物房,集中建设,分户饲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畅通的对内对外信息及交通网络等。

3、加强增减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力度,严格审批、专项使用

为确保 “增减挂”项目顺利实施,当地部门应将“增减挂”项目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设立“增减挂”专项资金,由“增减挂”项目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为了拓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资金来源,除政府资金以外,也可已开辟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多元投资渠道,可通过项目招标、合作、合资等形式,广泛吸引境内外资金的参与,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事业的发展。

4、项目区实施前后土地权属变更造册登记

土地权属关系调整是指对规划后的土地产权进行调整,其目的是既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权利,避免发生土地权属争议,使规划后的土地产权关系明确;促进社会稳定。将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土地开发整理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产权保障,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生产力,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此从以下方面开展土地的权属调整工作。

5、公众参与是增减挂钩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关键

公众参与是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人士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态度和观点,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项目的建设更加民主化、公众化,从而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更加完善,更加合理,使项目的顺利实施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进一步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长远发展。技术承担单位和国土部门、各级政府部门人员一道进行实地踏勘,充分听取当地村民的意见。发放征求意见书,逐户获取村民的对拆旧区、建新区、安置区的意见。获得项目区的基础资料,经过综合分析、整理后实施规划草案,并再次征求意见,以使项目实施规划方案更切合实情。

参考文献:

[1] 杨庆媛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析——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为例(安徽农业科学,Journal of Anhui Agri.Sci.2007.35(8):2377—2379)

[2] 林建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探讨——以江西省定南县为例(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3)

[3] 王君 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运作模式的探讨 (农村经济,2007.08)

第8篇:城乡建设政策范文

关键词:城乡建设;新农村建设;增减挂钩

前言:在经济建设的背景下,城镇化建设在不间断地推进着,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城乡之间的距离在不断增加,存在着越来越明显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将城乡之间的差距进行缩减,平衡城乡之间的整体差距,成了首要问题。但是增减挂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足,整体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这样就有很多难以避免的问题。

一、增减挂钩在我国的发展以及现有模式

1.1增减挂钩的发展

作为城乡建设的针对性政策,增减挂钩已经被提出很长时间[1]。并且有国务院下发的具体文件作为保证。增减挂钩政策首次推出时,主要是针对农村建设用地的问题,为了能够将存量进行盘活,这样一来能够有效遏制建设用地扩张的节奏,从而缓解农村用地的整体压力。在随后出台的一系列针对增减挂钩政策的文件中,逐渐将区域性试点范围进行扩大,截止到2008年,试点范围已经增加到了19个省份。针对增减挂钩政策的相关细节性条款,也正在不断细化和完善,终极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政策性支持,能够促进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使得农民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生产或者生活。这一政策不仅能够对农民耕地进行保护,同时还能够使得耕地质量得到强化,使得土地结构更加科学。

1.2增减挂钩政策的现有模式

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国在针对建设用地,进行具体的土地管理过程中独创出来的管理机制[2]。不仅符合我国国情,也体现了我国的社会特色,没有经验可循,更没有教训可以总结。在这种情况下,在增减政策体系中,并不存在标准的、一成不变的模式,需要以当地现实情况作为基础,在政策推进过程中进行摸索式前进。这样一来才能够使得政策体系逐渐完善,在实践过程中发挥应有价值。总体来讲,能够将应用模式分为以下几种:

①城郊并居型:这种类型主要针对一线城市而言,在这一地区针对城市以及农村的用地情况进行具体整理和统筹规划,在增减挂钩政策的作用下,农民居住点将会得到整理,从而使得城市建设能够得到充足的用地,并能够保障农民的相关社会权益。

②场镇向聚型:这种模式主要是针对位于小场镇附近的村落而言,在城镇规划的基础上使农民居住点能够以向场镇为中心进行聚集。在此基础上,对相关的用地进行充分利用,使得二三产业能够得到开发。

③村落搬迁型:这一模式主要是针对自然环境相对恶劣,并且频发灾害性事故地区,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针对农村居民点进行全部搬迁处理,在此基础上对遗留的用地进行利用和开发,从而能够使得交通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④拆旧建新型:这种模式针对地广人稀的农村而言,存在着大量的限制用地空间,用地资源浪费现象较为严重,在增减挂钩政策的作用下,对相关用地进行重新开垦,或者进行城镇建设。

⑤合村定居型:这种类型的特点是居民的整体分布相对散乱,并且经济条件相对落后,通过增减挂钩政策,将不同村落进行集中,进行统一规划管理,以及具体的公共建设。这样一来,农村的基础性条件将能够得到初步改善,在此基础上,促进城镇建设。

二、增减挂钩政策的内涵

2.1政策定义

增减挂钩政策具体是针对用地规划而言,针对农村用地进行具体的管理,能够在保证农村发展的基础上,为城镇建设流出充足的空间,使得在农村和城镇之间能够成立共同的项目区,从而实现对相关用地更加科学的开发和利用。这样一来,既能够使得用地发挥出高质量的耕地效果,还能够推进城镇建设,强化城乡用地的合理性。

2.2政策的本质

在我国进行具体的城镇建设过程中,需要对有限的用地进行更加科学的规划[3]。这样一来使用过程中才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好的效益,这样一来使得农村以及城镇都能够得到改善和提高,使得农业和工业能够得到同时发展。增减挂钩政策的本质是能够使得农村和城镇能够在权利上保持均等,利益上分配更加平衡,同时能够共同履行相关义务,使得城乡发展能够更加协调,更加平衡。

2.3政策的意义

在城镇建设强力推进过程中,严重威胁到了农村的用地情况,为了能够将这一矛盾进行有效化解,增减挂钩政策应运而生。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使得城镇建设得到更加快速地推进,并使得土地能够得到更加科学的运用,使得有限的土地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和效益,同时还平衡了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发展关系。

三、增减挂钩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增减挂钩政策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将农村的整体面貌进行了改善,农民开始在更好的环境中进行居住。在我国的农村地区,整体来讲面貌较为落后,缺乏相应的公共基础设施,村庄的整体分布毫无章法,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为了能够使得农村整体面貌有所改善,借助城镇化建设,来对农村相关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在此基础上,针对农村的整体局面进行统筹规划,使得农村能够得到科学布局,并能够集中力量来对农村进行开发和建设。

另外,在增减挂钩政策的带动下,农村农业得到空前发展,同时还将农作物的整体产量以及质量全面提升。伴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土地开始呈现出了差异化的开发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利用率,影响了土地经济效益的提升。在增减挂钩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土地得到集中管理和开发,使得土地开发利用成效更加显著。

结语:在进行具体的城乡建设过程中,推行增减挂钩政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将这一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进行缓解,同时增加农村土地利用率。这样一来城县之间存在的差距,能够得到很大程度的缩小,并且能够平衡城乡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得权利和义务都能够均等,从而全面建设起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廖和平,杨文婷.浅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05):10-20.

第9篇:城乡建设政策范文

在这里我以平常人的心态,参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的竞聘。首先应感谢**领导为我们创造了这次公平竞争的机会!此次竞聘,本人并非只是为了当官,更多的是为了能在国家住房建设进程中贡献出自己的一点力量,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现年55岁,任九三学社中央调研处副主任。**年获得**人民大学行政学士学位,**年获得**城市大学城乡建设硕士学拉,**年进入****院,二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研究**城乡住房建设问题。**-**年担任**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顾问,**-**担任**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一职。

今天,我来竞聘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这一职位,从理论上、实践上、组织管理上,我都有充足的理由来竞聘这一职位:

一、二十多年来,我一直着力于城乡住房建设的研究,有着非富的理论知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数篇关于城乡住房建设方面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内外学者的一致好评。

二、近十来年先后担任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顾问和副部长,对此部门的实际操作,工作程序,工作内空等方面非常熟悉。

三、这些年,在研究城乡住房建设问题时,经常深入调查,有着丰富的城乡住房问题的第一手资料,以及对国家政策在执行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有比较系统的研究。

四、本人原来出身于行政管理专业,因此对政府部门的人员组织、协调及调配有着深入的了解与研究,因此有绝对的能力来组织调配这支队伍。

当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住房问题就呈现在我们眼前,而目前我国房价虚高,让很多人望而止步。由于现在人口的流动性很大,以及人们的购买力不足,失业人员和一些低收入家庭在未享受城镇最低生活标准却又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他们的住房困难简直无法解决,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对于生活温饱型的家庭来说是无力支付房款的,政府为之提供廉租房不失为上策,在此提出“居者有其屋”之政府廉租房计划。

一、扩大廉租房享受人员的范围,把私房房客、失业人员、困难家庭成员及流动人口等一并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

二、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要求目前乃至今后都无法售出的商品房转变为廉租住房,以扩大廉租房的房源。政府可以出台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使目前大量闲置的房屋能够提供给住房困难的家庭租用。

三、政府划出专门的土地建设廉租房,提供给那些在拆迁征地过程中无力支付购房款的困难家庭,使他们能够通过正当的渠道租到合适的住房,避免在自行租房的过程中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