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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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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

第1篇: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范文

关键词 医疗废物 管理 医院感染 环境保护

产房是医院产生医疗废物的重点科室,每天可产生大量的废物。血液、胎儿附属物等医疗废物污染性强,且污染面积大,清洁消毒难度大,我院非常重视对产房医疗废物的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现汇报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2010年1~12月我院产房实施分娩400例,收集胎盘、死婴、检查手套、产垫、大棉枝等医疗废物共820kg;生活垃圾45kg;助产士被血液、羊水喷溅达40多人次。产房废物主要包括:①医疗废物:注射器、针头、输液器等;②感染性废物:血液、胎盘、羊水、死婴、检查手套、大棉枝、冲洗液、产垫、产包布等;③被污染物:产床、胶单、被单等;④部分生活垃圾。

实施方法:加强培训管理措施。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市卫生局相关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成立了由业务院长、后勤院长、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层负责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明确,制订各级人员的工作要求,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如《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医护人员自我防护制度》、《登记及消毒隔离制度》,制定的制度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管理意义;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与暂存;医疗废物的危害;职业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医护人员是参与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关键[1],科室指定感染小组组长,指导工作人员按要求分类、收集及运转,准备各类容器,并注明废物种类,定位放置,要求保洁员对医疗和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

严格自我防护、分类收集和运转:助产人员接生时戴帽子口罩,穿隔离衣,隔离衣外穿底层不透水外层吸水好的一次性接生衣,衣袖套进手套内,脚穿一次性鞋套。衣服溅到血液或羊水时清洗前先浸泡消毒,皮肤受污染时先用消毒原液反复擦洗;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医用废弃物、特殊废弃物,并分别放置。设置3 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及容器[2],使用的污物袋采用坚韧耐用不漏水的可降解胶袋。接产前应认真检查容器连接是否妥当,有否漏水;产床先用大胶单包好,再用一次性不透水的产垫套好备用。接产时使用一次性产包;对有传染病的产妇安排在隔离产房分娩,助产士接生完毕把所有废物分类处理,统一收集转运;梅毒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产生的医疗废物用双层不漏水红色袋子密封盛装在专用桶里,并在包装袋外按要求注明物品名称及产妇床号、姓名、接生者、日期,同时做好登记以便查对,并统一密封运送焚烧;各类废物待污物装满 3/4时封闭袋口;所有垃圾容器每日做清洁消毒处理,各种输液(血)器注射器针头、采血针、留置针针芯、玻璃安瓶、缝合针、刀片、备皮刀等集中放置锐器盒内,利器盒每日更换,盒内盛装的锐器不撒漏,不能刺穿利器盒,注明“损伤性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运输销毁过程中避免损伤工作人员,降低血源性疾病传播的机会,做好自我防护,提高防范意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接触医疗废物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口罩、帽子、乳胶手套,发现手套破损应及时更换;收集和运送废物时要做好防护措施。每天运送医疗废物的运输车和容器及时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擦拭消毒。

结 果

由于组织制度健全,注重培训和强化法规意识,监控措施完善,工作人员在处理产房废物时有章可循,使我院产房医疗废物能规范管理,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通过医疗废物管理的学习实践、强化培训,工作人员严格自觉执行标准预防,杜绝血源性疾病传播的同时也降低了医务人员被感染的职业风险,减少因医疗废物引起的医院感染发生。

通过进一步完善产房医疗废物管理,达到产房清洁、消毒、隔离的目的,使母婴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防止疾病传播同时防止环境污染,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讨 论

产房是控制和监测医院感染的重点部门,医疗废物管理是感染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产房医疗废物中有大量的血液、羊水和会阴冲洗液,流动性大,容易泄漏,处理时必须按规定严防二次污染。工作人员必须正确认识产房医疗废物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在产妇生产前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看化验单,对确诊传染病者或可疑者均采取隔离分娩,并做好交接班工作;进行各项操作必须做到一人一物防止交叉感染,按规定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对产妇产生所有污物进行规范化处理,彻底切断传染源和传染途径。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类、收集、登记、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回流市场危害社会。在实施过程中,每天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并称重、登记、双签名,具体做好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的工作对控制医院感染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第2篇: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范文

【关键词】医疗废物;医院感染;管理;问题;相应对策

医疗废物是指由于各个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保健、预防以及其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毒性、感染性以及有危害性的废弃物品。随着社会的发展医学科学的不断改变,医疗废物的产生、管理以及对人类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已经是一个值得人们关注的问题。现行医疗机构为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安全,避免医院环境的污染,终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性,减少其对人类、社会和医务人员的各种伤害,根据国家的卫生部相关文件发文有关医院应对医疗废物做出相应的管理具体从产生、收集、包装、处置以及运转全程进行密切的管理。

1医疗废物管理在医院感染中存在的问题

1.1没有严格的对医疗废物的产生及分类进行把关,做到降低医疗废物的量,节约医疗用品资源,同时减少污染。生活垃圾要与医疗废物分开放置,具有损伤性废物应置于利器盒内,医疗废物袋和利器盒应有规定的标识。

1.2经济原因医疗废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投入人力、物力的资源,一所中等医院每年大概支付18-20万元的医疗垃圾的处理费,而且此费用逐年上升,因此就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已经是医院的一大负担。在经济利益的角度,医院对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置造成影响。

1.3科学处理医疗废物的理念滞后目前医院中一部分医疗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处置认识不够正确,对其概念不清,把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为一体,有的就当作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使医疗废物分类不符合要求或者分类不清楚。使其处置不合要求,造成数量加大,从而使医疗废物管理的难度加大。

1.4医疗废物管理不健全在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中,医院在建筑设计时缺乏有关医疗废物正确处置的设施。根据新华社记者报道,在医院的污水的有关处理,广东省有关医院,特别是乡镇一级医院,对医疗污水及化粪池的水直接排入河流或者排入市政下水道,有一部分的医院没有设立焚烧炉,医疗废物未作特殊处理与普通生活垃圾相混淆。这一类的现象在县级医院普遍存在。同时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容器、运送工具、暂时贮存地以及终末处置设施已经缺乏正确的设施或者设施完全不合要求。

1.5相应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缺乏有效监督医疗垃圾督导部门难于有效行使督导职能和责任,履行其相应权利义务,存在相互之间推诿现象。在医疗废物处置的全过程中完全缺乏监督工作,使医疗废物产生不明、分类不清、运输不好。在管理中从制度建设、人员组织以及检查监督工作等都有一定的缺乏。在医疗废物管理中没有相应的储存和处置等一系列重要的环节,无健全的专人专项管理和监督体系,因此,一些相关医疗机构对此要需采取对策。

2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对策

2.1做好从根本上完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体系从医疗废物产生的根本基础上做好分类收集把关,必须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放置,所有医疗废物都应放入黄色的废物袋或桶内,对于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培训,保证废物的正确分类处置,其他垃圾一旦放入医疗废物垃圾内后不能再取出。

2.2根据国务院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要求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组织相关的人员进行医疗学习培训,特别是医院内的医护人员和保洁人员。制定明确的责任,进行合理分工,对于医疗废物的严格执行分类,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盛装、明确标识、 准确登记和运输。抓好医疗废物的基础工作,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措施。

2.3尽快出台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实施按比例、多渠道的分摊收费法,妥善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问题进行解决;建议采用“市机关、医疗机构、患者进行按比例、多渠道的分摊的收费法”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的资金的收费来源。

2.4各级医院尽快建立相适应的医疗废物处置的实施制度完善医疗废物的储存、运输体系医疗废物的相应定点储存制度与运输单管制度,使用医疗废物进行密封运输,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的设备与设施,禁止将医疗废物露天存放,且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的时间不得过长。

2.5建议采用国际上通用的 “五联单制”规范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对医疗废弃物交接流程的每个环节就其数量内容等进行严格的登记,防止医疗垃圾不当流向对社会与遗失造成不必要的危害。另外,按照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相关原则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定期性监督检查,增加检测设施,要加强监测技术,建立关于医疗废物的监管档案。各级卫生医疗的主管机构应派专门人员认真学习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以及健全各种配套的设备,管理规定、实施规划、规范标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明确分工,规范监督系统以确保法律的执行,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者予以强制性惩罚。

总之,医院是防止疾病传播的主要场所,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环境安全为主要目的,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和危险废物处理为重点,以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为主要保障,切实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加强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保证重点,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改善我国医疗卫生废物处理的现状问题,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参考文献

[1]李月东.医疗废物的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0,10(2):139.

[2]张屹.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中国现代医学杂志,2003,13(5):154.

[3]梁道宝,李书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模式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2002,18(2):252-253.

第3篇: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范文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

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

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

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

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

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

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

条件。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

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

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

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

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

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

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

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

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4篇: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范文

一、监督检查情况

在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单采血浆站、城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乡镇抽取部分村卫生室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医疗机构,现场予以指导,并下打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截至目前已对6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处以警告,共计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各医疗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认识,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分类处置要求。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使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收集。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第5篇: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范文

1 病房内医疗废物的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1.1 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放

1.1.1护理人员进行各种注射时,针眼处按压的棉签或输液贴、胶布,患者将其丢进生活垃圾中。

1.1.2由于医务人员的宣传力度不够,患者陪护将污染的一次性中单,尿垫随手丢入生活垃圾中。

1.1.3个别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分类不够了解,将进行无菌操作的一次性口罩,帽子丢进生活垃圾中。

1.2 医疗废物的包装袋不符合要求,未达到“三防”;防水,防渗漏,防刺破或医疗废物盛装过满,过散,增加了感染的机会,同时又给分类,,运送造成诸多不便。

1.3 对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防护观念淡薄

部分科室监管人员环保意识不强,有麻痹思想,认识不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为节约成本而使用非专业性的黄色塑料袋盛装医疗废物,损伤性的医疗废物放置的利器盒反复使用,增加了医源性感染的机会。

2对策

2.1 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

(1)提高医务人员的意识 定期组织各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配套文件,提高医务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标准预防”意识,将有关的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打印装订成册,定期考核。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时,要养成随时向患者陪护进行宣教,指导他们处置医疗废物的合适方法,在进行各种穿刺后,按压穿刺部位不出血后方可离开。

(2)患者陪护的培训 进行入院宣教的同时,将医疗废物的分类,贮存容器标识,告知患者及陪护,每个病房门口设置标识明显的存放医疗废物的和生活垃圾的容器,由保洁人员定时收回。

2.2 健全医疗废物的管理,加强督查整改

2.2.1强调基层领导的监管工作,科室负责同志严格检查,每天或不定期的对各个环节,各个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第6篇: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范文

【关键词】 口腔医疗门诊;医疗废弃物;感染管理

随着口腔专科门诊医疗设备的不断更新,新的诊疗操作技术不断应用于疾病诊疗中,伴随而来的医疗废弃物日益增多,引起医务人员乃至社会人群的关注。如何对疾病诊疗后的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规范——运输——终末处置管理等,成为医院领导、后勤部门领导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不仅关系到改善社会环境、医院环境卫生污染状况;而且关系到医院医务人员、就诊病人的身体健康;重要的是关系到有效地减少和预防病原微生物流行传播疾病。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对医疗废物的产出、分类、收集、转运、焚烧及处理的全过程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处理进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使我们口腔专科医院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防止诊疗中、诊疗后医疗废物引起的交叉感染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

1 门诊医疗废弃物种类

1.1 感染性医疗废弃物 口腔医院门诊诊疗工作与综合性医院门诊诊疗工作不尽相同,其疾病受口腔特殊的组织解剖生理特点的限制,分科细,治疗途径多,每一项治疗必须通过医师双手完成整个治疗过程。治疗结果必须通过护士双手及保洁人员双手完成污染器械收集、洗涤、消毒、灭菌,敷料及各种废弃物回收、分类、转运等,产生的医用废弃物种类多、数量多,几乎涵盖了8种医疗废弃物分类内容的全部,因而更具有传染性及传播疾病的危害。例如:诊疗操作使用高速手机头和牙钻;龋齿等治疗用的各种类型器械及小器械;水汽枪、吸唾器;拔牙用的各类器械;正畸牙、修复牙使用各类器具等,其表面残留病人口腔内血液、唾液、食物残渣、磨牙碎屑组织;污染的各种敷料,如:棉条、棉球、棉签、小纱布、小毛巾、牙胶、小纸捻等,数量众多的敷料均染有血液、唾液,成为医用废弃敷料交叉感染的途径之一。

1.2 非感染性医疗废物 诊治牙病所使用的各种重金属类,如汞、砷、铅等特殊废弃物;放射科废弃的冲洗X线胶片液;病理科废弃的各种病理组织切片标本;检验科废弃的各种血液标本、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废血清、废标本、采血用品等;修复科、正畸科废弃的技工印模材料、石膏模型、石英砂等;药剂科废弃的挥发性、蒸发性化学药剂废气;洗衣房洗涤排放的污水;手术室、供应室洗涤器械的污水及残余物;各科室废弃的损伤性刀片、缝合针、扩大针、光滑针、金属成形片、金属车针、拔髓针等。均会产生物理、化学、放射污染源,同样对医院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及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1.3 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具的推广使用,对预防口腔疾病诊疗起到了预防作用,受到病人、医护人员的欢迎。但增多的医用塑料废弃物如:一次性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漱口杯、手套、胸巾、印模、托盘、注射器、针头等的处置使医院难以承受。例如:就诊人数日门诊量1000~1500左右人次,需使用1000~1500套的一次性无菌治疗用品。长此下去,每日、每周、每月、每年产生的废弃物可想而知。这些废物可成为最直接的污染源头,成为血液性疾病传播的传染源。这些医疗废弃物在医院的产生不仅对医院内医务人员有造成感染的危险,也可能污染环境造成社会疾病的流行[1]。

2 门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2.1 组织管理及制度不健全 表现在:有组织、有制度、但不健全。未建立主管和监管部门,或两者未能协调配合。对医疗废弃物的类别、规范、处置缺乏足够的重视,使组织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流于形式,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各级部门重视。如:后勤管理部门无专人环保负责制;医疗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协调、检查、监督职责不到位。

2.2 分类环节控制不严格 医院医疗废弃物的产生——分类——收集——回收——运输——焚烧等环节应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程序。但我们在工作中时常表现:诊疗后废物混放、混装;锐器废物与医用其他废物混放、混装;医用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送;废物装袋过满、过多散落等现象依然存在。电梯旁、楼道内、马路上常常可见到医疗废弃物留下的痕迹。为传播疾病埋下了严重隐患。

2.3 规范操作不严格 表现在:诊疗使用后注射器与针头不卸或不分类;一次性治疗配套盘器械用毕丢弃在生活垃圾中或不分类混放一起;一次性手套、口杯、纸巾使用后丢弃在生活垃圾箱内等,缺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的意识,既没有保护病人,也未到达保护自身健康的目的。

2.4 终末处理运输不严格 表现在:将院内废弃物集中车辆运输至院外垃圾场焚烧,缺乏医疗废弃物严格的分类、分装标准和运送标准;缺乏社会的必要监督机制;缺乏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缺乏必要的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专业技术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加之交接手续不完善、不规范,专人负责填写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基本处于滞后空白,从而造成了医疗废弃物不规范收集和运输。

2.5 医务人员防护认识不到位 表现在:防护认识淡化,认为口腔诊疗工作废物面广,种类多,不仅含有易致伤人体的锐器物,还有大量含有致病微生物具有感染性、病理性、化学性、放射性、血液性物质常伴左右,怎么处置是保洁员、院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事,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思想重视。

2.6 医院环保设施滞后于医疗业务技术的发展 表现在:暂存处设置及建筑不合要求,管理脱节,设施不全,设备陈旧,废水管网渗漏,废水排放不标准,装运及存放地点简陋或露天放置或离工作区域太近。认为运行维护费用高,回收处理费用多,经费负担难以承受等。对挥发性、蒸发性、污染源未进行有效的过滤装置排放等。

3 门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对策

3.1 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由后勤部门负责制的行政管理组织,医教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协助监督检查。各科室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标准执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工作中对医用废弃物处置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回收人员体检制度等,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纳入医疗后勤管理质量范畴。对医用废物有分类收集、分类装置、分类标示(如: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医用废物用黄色塑料袋,以及锐器放置耐刺、防水、防渗盒)。对生活垃圾在公共场所设置带盖垃圾箱,减少医务人员及病人的直接接触污染。每日科室有保洁人员对医用废物收集、分类、运送至医院放置点进行交接记录,每月统计上报。改变目前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中存在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状。转贴于

3.2 加强医疗废弃物设施的建设 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排放的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建立医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定点、定车、定位、定装置、定专人的运输流程;防止医疗废弃物在收集、分类、运输过程中丢失、遗弃或混入生活垃圾,给社会、医院造成污染;开展对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技术研究,变废为用,变害为宝。

3.3 加强环节控制与规范操作 医院从医疗器材敷料用品使用后产出源头抓起,实行严格的统一采购;科室从领取数量、种类进行把关;保洁员对使用后的敷料废物类规范收集,分类装袋贴标示,定时定点交接给医院负责废物存放处理专业人员;省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废物回收公司,定期规范密封运输焚烧点处理。从而杜绝医疗废物流入社会,达到防止污染源扩散污染环境及危害社会人群。

3.4 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环保职能部门的协调统一 省内建立医用废物焚烧处理点。解决目前各医院尤其是离城市较远的中小医院各自为政,购置焚烧炉焚烧医用废弃物,即达不到完全焚烧毁废物,又造成空气质量环境严重污染;解决目前存在的另一现象大医院负担高额回收医用废物费用,中小医院无力交费、无力投资,无处设点,加之经费受限而出现的医用废弃物混杂于生活垃圾中运出医院外丢弃或填埋;医院则应解决好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场所,对贮存时限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判定[2]。反馈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5 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教育 在国家危险废弃物的名录中,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排在第一位。尤其是口腔诊疗后的医疗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很易成为疾病的传染源,形成交叉感染或二次污染。因此,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弃物相关的宣传普及教育至关重要。开展书面宣传与授课培训相结合;科室检查与纠正不合理的分类、处理方法相结合;强化医院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对医疗废弃物的重视。使每个医护人员都意识到医疗废弃物的危害性,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参与。从而减少和避免因医疗废弃物而引起的医院内感染的发生。

3.6 加强院务后勤部门的监管力度 确保医疗废弃物从初始产生、回收、分类、装袋、运输、焚烧,做到交接手续等全过程进行重点关注,做到万无一失。并有定时巡查督促管理分工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解决、关注、汇报,防止对医院内外环境造成污染。这样不仅可有效地防止医疗废弃物流失,还可明确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责任,起到一定约束和监督作用。

3.7 加强专业培训与监督治理 对医疗废弃物处置操作专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学习,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乳胶手套、专用工作服、防水围裙、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免疫接种,防止其操作中健康受到损害。提高他们对医院医疗废弃物危害的思想认识,提高在岗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环保意识。

3.8 加强医疗废物包装,贮存管理 科室按要求分类、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3/4时进行封口或密闭容器,有明显的标识,送至医院固定放置点;医院按要求有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贮存不超过两天时间,并没有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绳、防盗、防儿童接触安全措施等,专车、专用、专路线运输,并做好记录,如产生单位、类别、送交科室、日期等。

随着口腔医学技术的发展,诊疗后的医疗废弃物产量、数量将会越来越多。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了解和认识医疗诊疗结束后带来的医疗废弃物处理问题,离国家对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新法规条例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这需要一个认知过程。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都必须意识到医疗废物正确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在为数不少的医院,医疗部门还未从旧的医疗废弃管理模式中走出来,缺乏正规的实行办法和运行机制。且经济政策、处理废弃物、废水的技术水平滞后于社会经济与医疗技术发展。出现政策管理办法与现实操作脱节,有漏洞、有薄弱环节。如:注重强调焚烧与填埋为主,注重医院自行无害化终末处理等。这样,既不能废旧利用,又不能技术更新转化再利用;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空气环境、水源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因此,我们应在确保诊疗疾病安全的前提下,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金属类医疗器械(如: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等口腔诊疗器械),重复消毒灭菌使用,以减少医疗废弃物产量,塑料垃圾产量;减少使用器械中诸多中间环节的污染;改变过去管理、处理模式,向综合治理方面发展去研究和探讨。将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处理重点放在具有传染性危害的关键医疗废弃物品上。狠抓严格回收——严格分类——严格包装——严格运输四个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发挥医院各部门相互协作与沟通,发挥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医院医疗废弃物造成的医源性和外源性感染,切断交叉感染途径。减少医疗废弃物给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医院成本的投入,为病人、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清洁、安全的诊疗环境。使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更趋合理化,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3]。使口腔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真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张红玲.医用高度危险性物品的全程质控管理.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13(5):454-455.

第7篇: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范文

关键词: 益阳市 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

随着物质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通常带有大量的病毒和细菌,是具有相当危险性的废物,若处理不当,必将引起二次传染和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医疗废物的处置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目前,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成为医疗机构和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就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实践进行调查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以期为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提供建议。

1.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现状

1.1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前提和背景。

“非典”之后,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工作开始受到益阳市政府的重视,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集中收集、转运,并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处置。2007年,益阳市政府批复成立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废处理中心)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2009年,医废处理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市人民政府以[2008]6号市长令颁布了《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步入制度化轨道。在此之前,益阳市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部分有小型(或简易)焚烧炉,但普遍炉体结构简单、焚烧不彻底、缺少除尘净化的环保设施等,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部分无自有焚烧炉的医疗机构,则自行将其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送往某些有焚烧炉的单位焚烧。由于绝大部分几医疗机构均位于居民闹市区,分散处理医疗垃圾排烟点多,群众反映强烈。其他诊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未经处理的医疗废物流入生活垃圾的现象严重,医疗器具被拾荒者拾回,通过某些途径流入诊所,被再次利用,公共环境安全隐患大,社会影响极坏。

得益于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良好基础,2011年,益阳市成为“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项目”全国6个试点市之一,在医疗机构积极倡导医疗废物减量、低害化,逐步减少持续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排放,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1.2目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基本情况。

医废处理中心位于桃江县桃花江镇,距益阳市中心城区约20公里。占地10亩,总投资1782万元,日处理医疗废物量5吨,建设有焚烧处置生产、消毒清洗厂房一栋、废水污水处理装置一座及配套生产线。该中心采用热解焚烧技术,采取企业化运行模式。

1.2.1医疗废物处置工艺

固体医疗废物在热解亚融熔系统中通过缺氧燃烧转化成可燃性气体,经二次完全燃烧系统、锅炉冷却系统、急冷脱酸系统、中和装置系统和烟气除尘系统,达到控制二英产生、去除酸性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及烟尘的目的。经过以上一系列的处理过程,医疗废物可达到完全无害化,原医疗废物中的有机元素不复存在,最终排放的气体及产生的灰渣非常稳定,完全达到国家标准。焚烧产生的灰渣通过与益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签订合作协议,定期送往填埋场填埋。

1.2.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益阳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村卫生室,下同)799家,其中医院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14家,各类诊所614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8家。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326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医废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置,占比不足41%。2012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医疗废物总计约1800吨,医废处理中心共处理医疗废物1173吨,集中处置率不足70%。

2.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存在的问题

2.1收集管理体系不健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低。

医废处理中心投入运行近4年来,虽然城区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绝大部分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但数量仍不足医疗机构总数的一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不足70%。特别是数目庞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绝大多数仍然处在分散自行处置的状况。全市只有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312家诊所推行集中处置,全市2871家村卫生室仅个别处在医废处理中心周边的推行了集中处置。这些数量众多的医疗单位,单体医疗垃圾产生量虽不多,但也成为管理的盲区和推行集中处置的遗漏点。由于分布过于分散,成为集中处理管理上的难点,收集体系不健全,无法实现应收尽收。

2.2医疗废物分类欠科学。

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放射性、感染性、病理性和损伤性废物。在实际操作中,各类未被污染的大量的包装袋、包装盒等纸质废品等大量的非感染性废物常被混入感染性废物中,对医院大量需要处理的玻璃输液瓶分类未做明确规定,导致固体医疗废物数量不断增多,未能从源头上实现减量化。而此类废物一部分应作为生活垃圾处理,一部分亦不必作为感染性废物,这样可节约再生资源,减少处理污染,降低处理成本。

2.3收费政策不合理。

尽管《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对医疗废物处理的费用明确规定由政府、医院、病人三方承担,但至今还是由各医疗机构独家负担。益阳市按每床每天1.8元的医疗废物处置费收取,一所500床位的县级医院每年医疗废物处理费用就达32万元,加重了医院的经费负担。同时,由于医疗垃圾处理费用远高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加之医废处理中心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转,导致亏损严重,严重影响到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健康发展。

2.4监管存在漏洞。

由于收费政策的不合理,使得医院受利益的驱使,将部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人为减少医疗垃圾的产生量。经调查,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小诊所以及乡镇卫生院,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排的现象,甚至还存在将一次性注射器与输液器外卖的现象。同时,医废处理中心及大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理信息存在掌握不全、报送不全的情况。

3.强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对策

3.1严格制度执行,加强源头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益阳实际制定的《益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各方面工作,要求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从严格执行制度的角度,环保部门应协同卫生部门,要求医疗机构积极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严格控制一次性医疗器具的使用,坚持废弃物分类收集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降低对环境污染的风险,降低处理成本。同时,作为“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项目”的试点城市,应当持之以恒地在医疗机构倡导医疗废物减量、低害化,逐步减少持续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排放,促进环境持续发展。

3.2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标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基础。可操作性的分类才能科学合理地收集医疗废物,从而减少医疗废物流失并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传染病房的医疗废物除法律上已规定的放射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以外,都归入感染性废物是合理且必要的。而普通病房的病人一次性卫生用品则不必严格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应按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分开收集和处置,而不是笼统地归入感染性废物。

3.3健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收费机制。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费用由医疗机构独家支付经济承受压力大,处理医疗废物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政府、医院和患者共同承担。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其均已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费用收入大幅度减少,加之水电费均按企业标准收取,医院基本建设债务等问题不堪重负,由医疗机构独家支付的模式难以为继。

在处置价格问题上,作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机构的医废处理中心,希望提高价格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医疗机构又可能因处理费用较高,减少按规定处理的数量或干脆自行处置。建议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按照医疗机构性质、规模、级别每年预收一定数额的处理保证金,这样可以有效保证处理单位的正常运行,也能保证医疗废物不流失。对于医疗废物处置的收费标准,建议实行处理企业让一点、医疗机构拿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的灵活经费供给措施,推进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3.3强化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

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行为,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的网络化管理系统。特别要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各类小医院、小诊所的监督管理,要求其做好医疗废物的贮存,然后集中转运处理。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让受处罚者感受到违规行为带来的后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投入,充分运用现代化通讯技术对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理中心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进行全程可视化监控,以切实强化监管。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相关部门应定期深入医疗废物产生、排放、收集、处置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汇总,为政府和百姓提供准确、及时和全面的信息,充分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

4.结语

医疗废物的处置一个关系到社会、环境和民生的系统工程。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医疗废物可能带来的危害,也许不比空气、水体污染般容易得到公众的关注。但是,政府必须从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全局考虑医疗废物处置的重要性。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必须要充分履行监管和指导的职责。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本着对自身行为和环境负责的态度,做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分类收储。对于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益阳市已经拥有了良好的软硬件基础设施,以及充分的实践经验,完全有理由将其推向更高的水平,这对维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建设绿色生态益阳有更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范花香.完善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J].文史博览(理论),2010,1:70-72.

[2]闫晓洁.包头市推行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实践的理性思考[J].环境卫生工程,2011,4(2):33.

[3]胡志敏.衡水市医疗废物处理现状调查及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8(4):61-65.

[4]马俊伟,聂永丰,白庆中.中国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J].中国城市环境卫生,2003,(4):16-18.

第8篇: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范文

Whole Course Manage of Medical Treatment Trash in Our Hospital

Key words:Medical treatment trash ;Whole course manage ;Stop harm

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医疗废物的产生、管理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减少医院环境的污染,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避免其对社会和医务人员的直接损害,根据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文件,我院实行对医疗废物从“产生、包装、收集、运送、处置”全程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产生、包装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5类。各科室每天对产生的不同医疗废物均按照要求,严格分类、包装,院领导专门订制符合国家环保局和卫生部要求的标准黄色医用垃圾袋,上面印有黑色警示标识和医院名称。并购置了专用利器盒、密闭医用垃圾桶、垃圾车、医用垃圾焚烧炉,经我区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投入使用。

1.1 感染性废物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器械,及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的物品全部装入防渗漏的标准医用垃圾袋中,达到3/4满时用绳子扎紧袋口,贴上标鉴,注明科室、日期、类别,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不需再浸泡消毒、毁形,供应室按各科当日使用数量补充次日使用量,这样既节省了消毒液又降低了护士劳动量;传染患者及疑似患者的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装入双层医用垃圾袋中,并及时扎口密封,其排泄物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消毒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检验科的细菌培养基、标本等危险废物,在检验科就地压力蒸汽灭菌后装入双层医用垃圾袋中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装入双层医用垃圾袋中,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2 病理性废物 病理室病理切片后的组织、病理腊块用甲醛浸泡,妇产科、手术室产生的胎盘、人体组织等储存在冷藏柜内,当天下午均装入医用垃圾袋中,扎紧封口,贴上标鉴、注明科室、日期、类别。

1.3 损伤性废物 诊疗用后的针头、缝合针、刀片、手术锯、玻璃试管、玻璃安瓴、载玻片等,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利器盒内,并在盒面标鉴、注明科室、日期。

1.4 药物性垃圾 少量的药物性垃圾,可混入到感染性垃圾中,但在标鉴上须特别注明,多量的药物性垃圾,如药房报废的药品等,请示药品监督部门指导处理。

1.5 化学性废物 废消毒剂,如过期的过氧乙酸加等量水放置1周后倒入下水道;放射科和检验科产生的化学试剂按规定比例稀释后放置一定时间倒入下水道;口腔科废弃的银汞材料收集在盛有盐水的容器内,深度达17 cm以上;各科报废血压计中的汞由设备维修科收集,作为修旧利废再使用。

2 收集、运送、处置管理

对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医院责成一名专职人员(经培训后上岗)每天下午固定时间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与科室当班人员认真交接、签字登记后(医院印制统一的医疗废物交接联单)装入密闭医用垃圾车内、按规定的路线送到焚烧炉处,再与焚烧人员(经培训后上岗)交接、签字登记。工作结束后由专职人员对运送、贮存医用垃圾的工具、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全院医用垃圾日产日清,登记资料最后由后勤科统一保存。

3 加大督查力度,实现目标考核管理

为使《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到位,医院领导亲自抓此项工作,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列入到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中,进行具体的量化,加强考核力度,由感染科人员深入全院各科室,对照标准逐项检查,每月考核一次,与奖金挂钩,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考核后反馈。通过抓环节、堵漏洞、加大检查力度,使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牵涉面广,相互协调部门多,所有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均要认真负责任。我院通过以上对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包装到运送、处置,环环紧扣、层层把关、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保证了医疗废物不流失、不泄漏、不扩散,减少了环境污染,降低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减轻了护士非护理性工作量,节约了消毒液,杜绝了医疗废物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参考文献:

[1] 姚林燕.依法管理医疗废物[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4,14(8):912913.

[2] 沈谷雨,朱立红,黄惠芳.控制医院感染不容忽视医疗废物的管理,2006,16(1):73.

第9篇: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分类要求范文

理顺管理制度

医院高度重视项目示范工作,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修订完善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措施、技术标准、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及人员岗位职责,进而根据医疗废物在院内的产生和流转,摸索出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暂存、转运管理模式。

以医疗活动的过程分析,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既是医疗废物的产生者,同时也是医疗废物管理的参与者。因此,各科室护士长被任命为其所在科室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医疗废物管理的全过程。

医院总务科及保洁员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打包、封存、粘贴标签(产生科室、废物种类),然后与责任护士签字交接,再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站登记,随后与本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字交接。

医院的院感办负责对医疗废物管理的全程组织和落实监督。院感办的专职人员每周到科室进行2~3次的督查,对各科室中出现的医疗废物分类不清、撒落、收集运送不及时等不规范的现象时给予纠正并扣分,同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到各科科主任、护士长。每月院感办还会联合医务科、护理部对临床科室进行质量考核,将考核的综合成绩与各科室当月绩效挂钩。各科室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成效,也由院感办负责在医院《医务简报》上进行文字通报,对管理规范的科室部门予以表扬,对违规者进行批评。

除了监督管理,院感办还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组织各级各类人员参加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流程的操作培训,强化其工作职责。

在落实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医院结合“医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解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医务人员思想认识。通过树立医务人员的大卫生观,将绿色环保和医德操守联系起来,在医院营造出清洁、安全和人人参与的文化氛围。

在对外宣传上,医院邀请了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湖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到孝感进行指导,同时通过接受电视台采访、报刊和网站发表文章等方式,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促进绿色环保的项目现实意义。

绿色管理

依照2003年国务院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院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类。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采取焚烧、高温蒸煮或填埋等方式对各类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能有效防止疾病传播,解决感染控制问题。但由此产生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这一环节缺陷也不容忽视。围绕控制医院感染、减少POPs产生,医院深入思考了工作思路,通过简化操作流程,细化、调整分类环节,把分类与处置方法相衔接,从源头开始对医疗废物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管理。

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废物品种多、数量大,多为塑料、金属、棉纤维、纸质及橡胶等材质,这些物品需要分类处置。

医院将塑料、金属材质的感染性废物按可回收废物分装,便于再生资源化;对棉纤维、纸质及橡胶类物品,则按不可回收废物分装,直接交由处置中心焚烧或高温消毒后填埋;损伤性废物则置于利器盒,当装满3/4容量时及时封口。由于医院的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数量极少,所以由药学部直接交由专门机构处置。而感染性废物的消毒处理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直接完成,因此医院无须浸泡消毒后再移交,从而省去了中间环节,也降低了医院感染的风险。

按照原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要求,医院还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可重复使用医疗用品的清洗消毒灭菌质量,以灭菌合格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替代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从而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

在主管院长的签字倡议下,各科主任、护士长积极响应。医院在临床上推广可重复消毒使用的呼吸机螺纹管道、不锈钢换药碗、氧气湿化瓶等医用品。在一些感控重点部门,则采用可重复清洗使用的拖鞋,减少了鞋套的使用。医院还通过安装酸性氧化电位水设备消毒系统,减少有害化学残留;基本取消戊二醛消毒剂泡盘、持物罐,减少化学液体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