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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型医疗保险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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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型医疗保险

第1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

摘要:我国农村医疗保持通常都比较落后,农民的总体收入较低,很多农民家庭都具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国家政府和党针对农村医疗保障的实际情况,在2003年开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的试点工作,至今已过去了十二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在这十二年时间内快速的发展,全面改善了我国农村医疗的环境。本文主要从客观角度分析了商业保险在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中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 :商业保险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管理优势

国家政府针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在2003年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至今已过去十二年,在这十二年时间内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阻碍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的卫生医疗环境造成危害。

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发展现状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农村开始实行,过去的集体经济形势逐渐开始瓦解,原有的合作医疗模式由于制度问题无法再执行下去,农民失去了医疗服务的保障。在1980年我国还有70.2%的农村有合作医疗,但是到了1990年这一年全国具有合作医疗报站的农村只占总体的3.9%。在这一段时期内我国多数农村家庭因病致贫,据不完全统计调查一些农村因病致贫的人数占村庄总人数的88%,那段时间的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在2002年10月我国政府为了改善农村卫生医疗的困境,提出“要创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确定了农村合理医疗制度的相关方针,次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工作。三年之后,随着《关于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2008年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覆盖试点。到现在全国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了8.55亿,参合率提升到了97%。

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不利于吸引农村参加保险。由于一些商业保险公司缺乏较高的公信度,再加上社会上一些对商业保险企业的非议,让商业保险得不到农民的信任,部分参与商业保险合作的农民对保险企业的操作存在疑虑,从而大大降低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商业保险在农村医疗合作中的工作。

2.受到政府管理费用的影响。例如,农村政府支付管理费的委托合同管理模式的前提就是要政府定期支付全额的管理费用,不然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工作就难以展开。政府以委托合同的方式托付商业保险企业开展运行模式,最大的问题就是政府所支付的管理费用难以准时到位,因此,支付费用是否能够及时到位是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条件。如果政府的费用不能够及时到位,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进度。

3.不利于商业保险在农村医疗合作中的长期持续发展。以长远的眼光来看,商业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但是以现在的合作模式,给商业保险企业留下的盈利空间非常之小,一些中小型的商业保险企业甚至会出现亏损的现象。所以,在新农合中引进商业保险,并且还要保证新农合基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让商业保险企业还要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这种情况还得不到有效的证实,需要长时间观察。

三、促进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有效措施

1.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要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业务的税收支持法案,点明商业保险企业在新农合中的位置,创建定时更新的厘定费率的制度,为商业保险企业开展工作营造一个优良的环境。

2.推算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费用,同时保证费用及时到位。根据现有的人均医疗保险数额,再结合商业保险的相关信息,推算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所需的相关费用,这项费用的推算一定要符合实际情况,同时当地的政府单位和监督机构一定要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3.全面提升专业服务的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商业保险公司应该注重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特点,注重加强信息管理、客户维护、基金完整和医疗风险控制这几个方面的管理力度,优化传统的理赔流程,增强医疗服务的效率。

所述,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无疑是一种多元化商业发展的体现,在提升我国农村卫生医疗环节的同时,还促进了我国商业保险多途径的发展,盘活了我国的保险市场。

参考文献

[1]隋宇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商业保险合作的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3

[2]魏波.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1

第2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 基金管理 问题 方法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断发展的同时,医疗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虽然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在历年发展和探索中已经有了很好的改进,但随着参保人群的扩大及医疗费用的增长,仍然出现了很多问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研究力度还不够完善,我们需要针对现阶段涌现出的种种问题,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一、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现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由参保单位和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收入中,医疗保险费是主要的基金来源。作为参保职工的“救命钱”,对基金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既是对参保职工负责,也是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常有序运行的关键。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地税部门根据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征缴计划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征缴入库,征缴收入定期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门根据经办机构提出的基金使用计划将基金从财政专户转入经办机构支出户, 最后由经办机构通过支出户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人支付。为了更好地对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支付、运行等环节的管理,十几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监管政策,如在全国范围内制定了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的原则等,特别是《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表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尽管各级部门按照国家政策加强了基金的管理,但由于参保人群的不断扩大,征缴的医疗保险基金逐年增加,医疗费用也在不断增长,给基金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致使在基金筹集、运用、监管等环节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基金来源渠道少,结构不合理。目前,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参保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来源渠道的单一,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金支付的压力;二是统筹层次低,不能发挥基金调剂作用。现阶段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市级统筹,各省之间缴费基数、待遇支付标准等都不一致;三是基金监督管理难以协调。尽管国家规定了收、支、管相分离的管理政策,但在实际运行中,财政部门仅对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基金进行管理,而对社会保障部门在基金征收核定、待遇支付审核等环节的监督不能完全到位;四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础工作薄弱。因编制紧缺,人少事多,工作人员疲于应付日常工作,基金管理流于形式,未能落到实处。

二、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所面临的挑战

(一)老龄化程度加重

计划生育以来,虽然人口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加剧了人口老龄化的现象,在我国逐渐出现了一种“未富先老”的现象。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卫生消费支出带来了压力。据不完全统计,在不考虑医疗服务价格变化的影响下,因为人口老龄化加剧而导致医疗费用增长比为百分之一点二二。在以后的十五年内,因为人口老龄化,医疗费用将会比当前医疗费用增加百分之二十七点六。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大,出现疾病的人群将会不断的增加,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加大和老年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将会大大增加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面临严峻的挑战。

(二)医疗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消费价格呈上升趋势;另一方面由于受医疗消费刚性及消费信息不对称性的影响,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难度日益加大,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大型检查、大额处方等行为屡进不止,致使近年来,医疗费用一直持续高速增长,这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提高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是迫切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难题。

三、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一)优化参保人员结构,加强预警,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

针对医保人群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趋势,一是应积极有效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尤其是要广泛吸纳就业年龄结构相对较为年轻的个体私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参保,逐步优化参保人员结构,平抑参保人员中老年人口的比例,使医保基金得到合理的配置;二是在基金运行过程中加强预警分析,实时监测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状况,分析影响收支的关键因素,及时发现基金运行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将风险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加强监管,合理控制,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

一是改进现有的医疗费用结算方法,医疗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不仅直接影响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也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产生明显的作用。在现阶段总额付费的基础上,将按单病种付费、服务项目付费、住院封控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综合使用,通过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的多元化,以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二是以金保工程数据库传递的数据为基础,适时进行指标的监控与分析,增强稽查力量,针对重点指标、重点人群、重点医疗机构、重点病种开展稽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警和事中控制,使费用控制关口前移。同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定点资格,以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基金流失。三是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制度,由于经办机构人员有限,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建立制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举报,可以按违规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完善内控,强化监督,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制定内控制度,规范业务经办,优化操作流程,将内控嵌于业务流程之中,使各岗位之间、各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定期对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基金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从源头防范挤占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等不法行为发生。同时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完善医保基金监督体系。依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将本部门应管的事管好。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四)加强保值增值管理,提高基金运行效益

按照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规定,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除国家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它种类的国家债券。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它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针对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额逐年递增的现象,各级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应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基金增值的有效途径,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积极稳妥地进行投资运营,使医疗保险基金增值。首先,在充分了解医疗保险基金特点的前提下,探索医疗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向,把握好医疗保险基金的投资原则。同时要时刻关注市场经济下的资金流动趋势,充分了解我国投资市场的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在低风险的情况下投入市场,获得高收益。其次,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和投资部门内部的监督体系,努力改善医疗保险基金投资的外部环境。

第3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 档案管理 信息化 重要性

医保档案管理是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各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体现着医保基金的管理水平,代表着医疗保险部门的服务质量,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医疗保险档案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记录,是支付各种医疗保险待遇和计算机数据录入的唯一依据,也是参保信息、待遇支付的唯一凭证,所以,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对医疗保险的整体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明确认识医保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医疗保险档案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医疗保险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电子、数据等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是医疗保险机构、参保单位和个人直接使用的原始资源,是整个医疗保险事业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反映。《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证据、依据,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与保管期限》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分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如参保单位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为永久,参保人员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为100年等等,各项保险待遇资料保存期限也作了详细的规定。由此可见,加强医保档案管理工作是何等重要,作为管理人员一定要认识到它的重要性。

二、运用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能

传统的管理方式是工作人员手工收集、整编、管理、利用,工作量大,效率低,费时费力。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它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尽可能地运用当代科技新成果和管理新手段,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以尽快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是信息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要求,也是档案人员应努力的方向。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先进管理技术,以适应现代化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措施,提高医疗保险档案开发利用的效能。为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要改原始手工操作为计算机操作,利用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程序,建立档案电子文档,利用计算机检索档案目录,实现数字化管理,不仅减少工作量,也可为档案查询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实施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后,工作人员可以从繁重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不再是单纯的目录打字员和档案保管员,可以更好的从事档案的收集工作和档案的编研工作,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提高了工作质量。

三、加强医保档案管理、为档案再利用提供依据

业务档案是政府部门宝贵的历史资产,是行政绩效的准确体现和长期记载,由档案管理人员分类、编目,最终成为各级领导的决策依据,而文书档案通常是领导决策的具体体现,所以档案的信息化可以使领导更加准确及时地对档案进行利用,为决策提供依据。档案管理信息化以后,单位的历史资产可以有条件地通过网络向群众提供利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医疗保险的档案资料记录和真实地反映了参保人员或居民的诸多信息,比如他们的健康信息、工作收入信息、家庭信息等等,对这些信息的深度挖掘和模式识别,不但可以更好地制定针对性的服务策略,提高参保人员的满意程度,而且还有利于医疗保险行业的管理人制定有前瞻性的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对参保人员的档案资料的合理分析是应该的也是合法的,但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对参保人员的资料保密性的处理,否则不但会造成不好的影响,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所以一定要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工作的能力,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为社会和本单位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档案信息资源。

参考文献:

第4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指导工作,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经办本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四条  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与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规定如实提供与建立个人账户相关的基本情况。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将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准划入个人账户。自参保人员年满35周岁、45周岁、70周岁的次月起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之月起,按《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标准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

    第六条  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在本区、县转移、续保的,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存储额不进行划转。

    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跨区、县转移、续保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存储额转入职工重新参保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

    职工转往外埠的,由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应转移的个人账户存储额通过银行转入接收地的基本基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账户。

    第七条  破产、关闭、解散、撤销的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或其他用人单位接收安置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手续。

    第八条  职工在参保期间被征为义务兵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存储额的继续计息。退伍回京安置后,其个人账户启封;退伍异地安置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接收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第九条  从地方考入军队院校及直接招收为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入伍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军队后勤财务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第十条  本市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安置从外埠应征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在原应征入伍地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供原应征入伍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证明和有关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基本情况,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通过银行向其原应征入伍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应转入的个人账户存储额。

    第十一条  义务兵、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由用人单位接收安置,恢复或新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军队后勤财务部门通过银行汇至或划入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银行账户上的医疗保险金,与军队后勤财务部门开具的《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或《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核实后,为职工启封或建立个人账户,补记个人账户结转金额。

    第十二条  职工在参保期间考入中等以上院校并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存储额的继续计息。毕业后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其个人账户启封;毕业后在外埠就业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接收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予以注销。个人账户中有存储额的,应依法继承。

    (一)继承人为参保人员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将被继承人的个人账户存储额转入继承人的个人账户;

    (二)继承人为非参保人员的,其应继承的个人账户存储额由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继承人。

    (三)没有继承人的,个人账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第十四条  办理个人账户继承手续时,由用人单位填写《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继承(清算)申请表》,如继承人为多人的,还应提供继承人签订的被继承人个人账户存储额分配协议书,报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没有继承人的,用人单位也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继承(清算)申请表》,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按规定将其个人账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第十五条  职工在参保期间出国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存储额的继续计息。加入外国籍的,注销其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有存储额的,用人单位填写《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继承(清算)申请表》,经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核准后,将个人账户存储额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或职工亲属。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被判刑、劳动教养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存储额的继续计息。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其个人账户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由用人单位接收安置的,用人单位应到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办理恢复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启封手续。参保人员为职工的,从领取工资之月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按月划入;参保人员为退休人员的,从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之月起,个人账户按月划入。

    (二)职工在判刑、劳动教养期间达到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回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后,从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之月起,个人账户按月划入。

    (三)职工在判刑、劳动教养期间达到退休条件,未达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的年限,但符合补缴条件的,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回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后,本人应一次性补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从补缴之月起,个人账户按月划入。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下落不明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存储额的继续计息。经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后,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注销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存储额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办理。

    经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的参保人员,从继续领取工资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之月起,重新建立个人账户,并按月划入。参保人员请求返还个人账户存储额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时,其个人账户有存储额的,用人单位填写《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继承(清算)申请表》,经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核准后,将个人账户存储额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本人。

    第十九条  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金定期由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支付给本人。

    第二十条  个人账户的支付按照《规定》及其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个人账户存储额的计息,按照每年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并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  每月20日,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将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分配总汇总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到位分配汇总情况表》报送区、县财政部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月2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分配情况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

第5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

    第二条  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包括:从本市转往外地就医的人员、因公出差和探亲人员、常驻外地工作人员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

    第三条  常驻外地工作的在职参保人和异地安置的退休参保人,必须由其用人单位单独填报花名册,并报其姓名、姓别、年龄、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统一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这些参保人可选定当地一所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就诊医院,在非定点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急诊住院的除外)。

    第四条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转往外地就诊:

    (一)经本地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患者;

    (二)本地无条件检查或无条件治疗的危重病人。

    第五条  转往外地就诊的办理程序:先由病人家属填写《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书》,经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科室主任初审,到本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登记,由参保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再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第六条  参保人员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只能按病情选择其中的一所医院就诊,转诊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最长为3个月,超过3个月的应办理转诊延期手续。

    第七条  参保人因本地无条件诊断而转出的,诊断明确后,凡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有条件治疗的,必须回到本地治疗。

    第八条  转往外地就诊人员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垫付。参保人在转入医院的门诊检查和住院医疗费用,待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清单、出院小结和发票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  因出公差和探亲人员因病住院必须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医疗费用待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清单、出院小结和发票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条  常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和异地安置的退休参保人,其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清单、出院小结和发票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第6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

【关键词】暴发性急性胰腺炎;观察和护理

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ystemic inflammatory response syndrome,SIRS)、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ultiple organ dysfunction syndrome,MODS)和腹腔间隔室综合征(abdominal compatment syndrome,ACS)是FAP病人急性期死亡的主要原因。研究显示,重症急性胰腺炎早期进行血液滤过可以有效改善临床症状,预防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和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降低病死率[1]。

1 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收治的39例FAP病例中,男24例,女15例,年龄22~69岁,平均53.4岁,其中早期手术6例。余33例均于入院24或48小时内给予ISVVH联合床边微创引流治疗。

1.2治疗方法

血液滤过在本中心ICU床边进行。锁骨下静脉置入双腔管作血流通路,采用高流量HF,血液流速均控制在200~300ml/min。无肾性肾功能不全者滤过率4000ml/h,前置换方式补充置换液4000ml/h;对肾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在保证滤过率4000ml/h的同时,酌情超滤。低分子肝素抗凝,首剂40U/kg体重,追加速度8U*kg-1*h-1。每次血滤时间为4~6小时,按照以前制定的指征确定血滤次数[2]。

1.3治疗结果

29例ISVVH联合床边微创引流患者治疗后症状明显好转,最终治愈出院;3例患者死于严重的MODS,1例死于腹腔感染。6例手术患者中治愈3例,死亡3例。

2 护理

2.1心理护理

因患者发病十分突然,而且会出现腹部不适及交流的困难,给患者造成较大的心理负担,患者及家属不了解HF的原理及效果,担心治疗费用昂贵等不安的心理,因此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心理护理十分重要,在护理工作中应做好健康宣教,使患者了解治疗的目的及效果,减轻患者疑虑,让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2饮食指导

由于进食可刺激机体分泌大量消化液,进而刺激胰腺分泌胰液,加重胰腺炎症,故暴发性胰腺炎的患者需绝对禁食。在护理工作中应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观察胃管引流情况,及时向医生汇报。随着胰腺炎症的消退,胃肠功能逐渐恢复,先拔除胃肠减压管,在医生指导下给予肠内营养(EN),并做好肠内营养的健康宣教,告知其进行肠内营养的注意事项,使其更好的配合治疗。实施肠内营养时,应遵循从慢到快,从少到多,从低浓度到高浓度的原则进行,以避免短时间内大量高渗肠内营养液在肠道内聚集引起的急性肠扩张、倾倒综合征和腹泻等并发症。

2.3心电监护

在ISVVH过程中,患者的血液容量、成分以及电介质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在治疗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患者病情,做好患者生命体征监测。应监测患者中心静脉压同时进行持续心电监护,并准确记录每小时出入量等。如果在观察中发现患者心率加快,血压降低,中心静脉压下降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医生,快速补液,必要时暂停血滤。

2.4ISVVH的护理

2.4.1 静脉置管的护理

研究显示,相比于颈内静脉置管,锁骨下静脉置管在成功率以及安全性方面均有优势 [3]。本组患者均采用锁骨下静脉置管。护理中注意保持管道通畅,每天用肝素液冲洗;严格无菌操作,避免外源性感染;拔管后至少压迫30 min,并加压固定防止局部血肿的发生。

2.4.2 抗凝护理

凝血是ISVVH治疗过程中的常见并发症[4]。因此,在ISVVH治疗过程中必须同时进行抗凝,但FAP患者本身有出血、坏死倾向,所以护理中应密切观察患者是否有出血现象。治疗前应常规检查患者的凝血功能,根据患者是否有凝血功能障碍选择肝素抗凝或无肝素抗凝;血滤过程中也应密切监测凝血功能,定时复查。肝素抗凝者每次ISVVH治疗均应监测,无肝素抗凝者可适当延长检测时间。

2.4.3 血滤机参数观察及管路护理严密观察管道压力各参数的变化

了解各参数的意义,当出现跨膜压升高,说明滤器的滤过吸附能力不足,需减慢脱水量及置换液流速;HF时,须保证一定的血流速度,当静脉压及跨膜压渐渐增高,或者血滤器中有凝血块出现,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应及时对管路压力的报警进行处理,使血泵保持正常运行;保持管道通畅,在患者翻身时需格外注意,防止管道挤压、脱落;做好管道护理,注意无菌操作,防止外源感染。

参考文献

[1]毛恩强,李磊,武钧等.血液滤过治疗重症急性胰腺炎和暴发性胰腺炎的策略与疗效[J].中华外科杂志,2009,19:1468-1471.

[2]陶京,王春友,杨志勇等.不同血滤方法治疗重症急性胰腺炎疗效比较及适应症探讨[J].中国普通外科志,2003,1:9-12.

[3]赵宗河,王久艳,张新等.锁骨下静脉上位置管与颈内静脉置管在血液透析中比较[J].中国血液净化,2004,3;316-318.

[4]苏红霞,陈丽倩.连续性血液滤过治疗急性重症胰腺炎的护理体会[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6,18,153.

第7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

医疗保险专业特点和人才需求特征是构建医疗保险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依据。医疗保险人才培养模式必须反映专业特点,符合政府、社会、市场对医疗保险人才的需求特征,满足医疗保障改革事业对医疗保险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1.医疗保险专业特点

(1)医疗保险专业是一门跨学科性和交叉性学科特点突出的专业目前医学院校的医疗保险专业大多设置在管理学门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并以专业方向来说明办学方向,如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疗保险)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专业虽然归类于管理学门类,但是从医疗保险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该专业具有明显的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特点。如江苏大学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疗保险方向)的主干课程包括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西方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经济学、人身与健康保险、医疗保险学、保险核保与理赔、医疗保险精算、医疗保险统计学等课程,其课程设置涵盖医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等多门学科,而公共事业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医疗保险学、医疗保险精算、医疗保险统计学课程具有交叉学科特点。因此,医疗保险专业既不同于临床医学专业,又有别于纯社会科学专业,它是集医学专业、金融保险专业、管理专业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相关学科于一体的跨学科专业[1]。(2)医疗保险专业注重多学科知识的融合与多专门技能的综合集成医疗保险专业的跨学科性实质上要求学生掌握不同学科的知识与专门技能,而其学科交叉性则要求学生能够能够将医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等学科知识相融合,把多种专门技能综合集成,成为“懂医学、会保险、能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此外,医疗保险业务涉及医疗卫生政策法规、疾病分类与病案管理、药品目录与处方管理、健康风险管理、医疗保险的核保与理赔、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医疗卫生财务会计、健康保险市场营销等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业务项目和内容。开展医疗保障业务对从业人员有着较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求。虽然有不少金融保险类、管理类、医学类等专业人才涉入医疗保险行业,但是这些专业人才知识结构不完整、专业技能单一、综合素质不高等原因难以胜任医疗保障工作。不难看出,医疗保险专业注重多学科知识的融合与多专门技能的集成,既是专业的内在要求也是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胜任医疗保障业务活动的外在要求。

2.医疗保险人才内涵及其需求特征

(1)医疗保险人才分类及其内涵医疗保险人才服务于医疗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医疗保障制度特征与发展趋势将对医疗保险人才类别及其内涵产生重要的影响。总体来说,医疗保障制度产生与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从理念、制度构思到制度设计再到制度实施的过程,是发现医疗保障规律、创新医疗保障知识、转化为医疗保障实践的过程。通常按照医疗保险人才在医疗保障制度产生与实施的过程中所发挥作用的性质不同可以划分为理论型和应用型两大类。理论型人才富有创新能力和研究兴趣,主要承担发现医疗保障规律、创新医疗保障知识的重任;应用型人才主要承担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制度运营管理与操作的任务。此外,依据应用型人才运用的知识和能力所包含的创新程度、所解决问题的复杂程度,还可以将应用型人才进一步细分为专家型、管理型和实务型等不同人才层次。专家型医疗保险人才主要依靠所学专业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将医疗保障原理及知识转化为制度设计方案;管理型人才主要从事医疗保障产品开发、运营决策与管理等活动,使医疗保障制度转化为具有某种保障功能的产品并制订相应的运行规则;实务型人才则熟悉医疗保障运行规则与业务流程,依靠熟练实务技能来实现医疗保障产品的各项具体功能。(2)医疗保险人才需求状况及其特征近年,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取得进展,据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保人数由2005年的3.17亿增加到2011年的13.05亿,增加了3.12倍,参保率为97.46%。庞大的参保人口急需大量的医疗保险专业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按照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人员数与参保人数的比例为1:5000计算,我国需要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人员数为260余万人,而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培养的医疗保险专业每年毕业生人数为1800左右。因此,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医疗保险人才培养规模难以满足实际人才需求量。医疗保障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业务多样化、分工精细化必然体现对医疗保险人才需求的多类型与多层次特征。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事业涉及三方参与主体。一是政府方面,包括高等院校、社会保障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主要承担医疗保障政策研究与构思、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政策制定、医疗保障体系运行监管、医疗服务供给与保障等职责。主要需求研究型和包括专家型、管理型和实务型三个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二是市场方面,包括商业性保险机构、第三方管理机构等。市场方面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手段,提供更高层次的商业医疗保障,为政府及社会医疗保障项目提供专业管理服务等。主要需求管理型和实务型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三是社会方面,包括行业组织、慈善组织等非盈利组织。按照国家政策和行业规范要求,提供非盈利的医疗保障服务。主要需求实务型层次的应用型人才。随着我国医疗保障改革的不断深化,实现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化运营与精细化管理将逐步成为核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未来将更多地需求各类型各层次的医疗保险专业应用型人才。

二、医学院校医疗保险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办学理念指导下,通过明确培养目标,设置课程体系,采取一定的教育教学方法使学生具备某种程度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一种教育教学范式。当前,一些医学院校的医疗保险人才培养模式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落后的办学理念与功利性办学动机,导致“粗放式”人才培养模式

办学理念是关系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方向性问题。受传统办学理念的影响,我国部分医学院校存在片面重视医学学科,忽视管理与人文学科的发展;重视知识传授和技能的培训,忽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育;强调科学研究,忽视教育教学质量,这些落后人才培养理念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医疗保险专业培养目标设置与培养方案的制订。此外,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一些医学院校的办学理念呈现商业化功利性特征,办学目标严重走样。比如有些院校追求学科专业的大而全,开设医疗保险专业纯粹为增加管理类学科门类,或以此作为“更名”或为“升格”成综合性大学的基本要件;还有些院校把医疗保险专业看成“低办学成本、低投入、高产出”的文科专业,当成扩大招生规模、获取办学预算经费的途径和工具。这种功利性办学理念使学校难以理性思考医疗保险专业的办学定位与发展方向,疏于教学资源投入,忽视人才培养质量,最终形成“粗放式”人才培养模式。

2.人才培养目标设置缺乏差异性,人才培养严重“同质化”

人才培养目标是对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要求与规格的集中体现,是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实施路径和采用培养方法的基本依据。培养目标的设置是在办学理念的指导下,根据办学主体自身的资源禀赋,结合人才需求特征和具体要求,从知识、能力、素质三个层次明确培养要求。现实中,有些医学院校缺乏对医疗保险人才需求做全面的调查和分析,缺乏对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理性思考。梳理不同医学院校的培养目标就可以发现一个基本的现象,不同的医学院校其医疗保险人才培养目标的设置内容却大同小异,反映部分高校在设置培养目标时缺乏周密的调研和审慎的思考,显得比较盲目和草率。在这种情形下设置的培养目标容易忽视学校类别、办学定位、办学资源、办学能力上存在的差异性,致使人才培养方案雷同、培养方法相似,缺乏培养特色,造成较为严重的人才培养“同质化”现象。

3.医学课程缺乏设置标准与依据,难以体现医学学科优势

医学院校培养医疗保险专业人才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开设医学课程,培养学生具备一定医科知识、医技能力和医学素质,是非医学院校难以具备的核心竞争力[2]。然而,目前医疗保险专业的医学课程由医学教学部门设置,容易从主观经验出发将医学课程简单化、边缘化处理,如采用通识性的医学教材,并对教学内容进行简单化的“删减”与“压缩”,采取“快餐式教学”,不符合医疗保险职业对医学知识、能力和素质相对较高的培养要求。据安徽医科大学对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医学课程掌握程度进行调查,发现应届毕业生的医学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并未达到一些医疗保险从业人员认为的必要掌握程度[3]。此外,不同医学院校的医学课程数目与类别、教学课时与学分设置差异性大(表1),缺乏科学依据与标准。总之,目前医学院校的医学课程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教学内容、教学课时与学分设置比例与医疗保险业务要求不协调、不匹配[4]。医学课程设置缺乏设置标准与依据,使医学院校难以将医学学科优势转化为医疗保险人才培养优势,医疗保险专业学生未能掌握必要的医学知识与技能,将导致其在未来的就业和职业活动中缺乏足够的核心竞争力。

4.实践教学体系存在缺陷,学生实践能力不强、综合素质不高

实践教学是验证理论知识,培养学习兴趣,训练专业能力,养成职业素养的教学过程[5]。实践教学是对理论教学的巩固和发展,是拓展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在整个教学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目前部分医学院校对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视度不够,资源投入不足。有些高校还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思想,实践教学课时严重不足,如江西中医药大学医学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实验课时仅占总课时的2.67%(表2);有些院校形式上重视,实际上既缺乏总体的实践教学方案与具体的制度建设,也缺乏专门负责医疗保险实践教学的组织机构和保障足够的人员、经费安排。有些院校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缺乏系统性,教学项目和教学环节上存在一定的缺失,实践教学在形式、内容和教学安排上缺乏关联性和衔接性,如保险学课程实践教学中缺乏有关医学知识、技能在疾病风险管理以及医疗人伤核保理赔的等保险业务活动中具体运用的内容。校内课程实践与校外社会实践在内容上脱节,在安排进度上存在时间差,使学生获取的知识、技能缺乏相互印证与检验的机会。总之,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存在的种种缺陷是导致学生综合素质总体不高的根本原因。

三、完善医学院校医疗保险人才培养模式的对策

1.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端正医疗保险专业办学动机

2010年7月国家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要求高校树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推动教育观念转变,突出高尚品格追求和创新能力培养。”医学院校要端正办学思想,祛除功利化办学动机,扭转“粗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由传统的知识能力型人才培养模式向全面素质型人才培养模式迈进,把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与创新能力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工作。开办医疗保险专业的医学院校需要理性思考医疗保险专业的办学定位,深刻理解医疗保险专业跨学科、交叉性学科特点,掌握医疗保险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与教学体系安排的系统性,立足医学学科优势,加大教学资源投入,走培养医疗保险特色人才之路。

2.明确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立合理的人才培养规格

设置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能“闭门造车”,需要走出校门周期性地对政府、市场、社会三方面的用人主体的人才需求进行调研,收集各类型各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同时,通过跟踪调查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行业、岗位分布以及学生的发展状况,反馈职业活动对医疗保险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的要求,掌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新趋势。在此基础上,医学院校通过优化重组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积极挖掘校内外潜在的办学资源,广泛征询医疗保险领域、教育界和实务界专家,采取多轮论证方式确保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依据我国医疗保障改革事业对人才的需求特征和高等教育分类办学要求,教学型医学院校应着力于应用型人才培养,而研究型的医学院校承担研究型人才培养任务。这样既可以让不同类型的医学院校错位发展,也可以提升办学效益,体现不同瘄办学特色与人才培养特色,使之更加符合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特征。

3.科学合理地设置医学课程,着力提升医疗保险专业的核心竞争力

无论是将医学课程边缘化还是“压缩饼干”式的处理都不能反映医学院校自身特有的医学学科与医学资源优势,未能体现医学院校开办医疗保险专业的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来说,如何设置医学课程,设置多少门课程,各门课程的课时、学分各为多少,需要以医疗保险职业对医学知识、技能、素质的要求作为依据,而不能将医疗保险专业单纯的视为管理学专业,忽视医学课程设置的重要性。此外,医学课程设置应依循职业———课程的设置思路,从医疗保险的业务岗位、业务环节和活动内容出发,梳理出对医学知识、技能和基本素质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征询医院管理部门¨医政科)与业务部门(如医保科)、保险机构、医疗卫生与保险等行政监管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和看法,整理出医疗保险专业的医学学科培养要求与培养规格并将其作为医学课程设置的依据和标准,并编写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适应于医疗保险专业的医学教材以及与医疗保险相关岗位相适应的医学技能培训手册。总之,基于职业特征的医学课程设置能够使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医疗保险业务的实际需要,才能将医学学科优势转化为医疗保险专业核心竞争力。

第8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存在问题;完善对策

事业单位的良好、稳定发展需要由单位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单位领导只有切实考虑员工的利益,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事业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管理的实施,降低了单位员工在患病之后的风险,最大化的保证了员工的利益。目前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医疗保险工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只有制定有效的措施对这些问题加以科学解决,事业单位才能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的含义

医疗保险管理是依靠相应的机构和程序实现的,涉及到医疗活动的全部过程,通过医疗保险管理,可以确保医疗活动按照规范的程序顺利开展,发挥医疗保险制度的最大价值。医疗保险管理包括两个管理层次,分别是国家的宏观管理和医疗保险机构的微观管理,国家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医疗保险管理进行指导和调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职责是对医疗保险资金进行控制、对医疗保险活动进行监督。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需要从六个方面来实现,首先应该自上而下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医疗保险的不同服务项目,制定科学、科学合理的费用标准;从省、市宏观层面对医疗保险专项资金进行调控,根据医疗保险的不同需求合理分配医保基金,确保全面医保的实现;完善医疗保险项目,实行多元化套餐服务,提供更多的医疗保险项目供员工自由选择;对缴费年限进行规定,并将医疗待遇划分成不同等级,为医疗保险建事业建设的持续深入创造有利条件;做好对医院医疗服务的监督,将医疗保险进行落实,科学计算医疗报销费用。

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医疗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对医疗保险管理进行规范,是将医疗保险进行落实的重要保证。我国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起步较晚,相关体系还不够成熟,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制约了医疗保险管理的发展。医保中心不同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将医保中心部门的医疗保险责任进行落实,患病员工在报销医疗费用的时候找不到相关负责部门;医保基金在进行分配的时候,没有制度进行约束,医疗保险资金不到位现象比较常见;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不足,无法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对医疗保险管理造成影响。

2.医保费控制不到位。对医保费进行有效控制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增加了医保费的控制的难度,经常出现医保费结算不合理现象。事业单位根据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类型对医疗报销费用比例进行明确划分,在进行费用结算的时候往往会存在不科学现象;没有建立成本制约机制,事业单位在对运行成本进行预算的时候,没有将医疗保险费用考虑在内,经常出现医保费不到位现象;没有对员工出入院标准进行规范,容易造成医保费过高现象;缺乏对院中住院期间以及结算之后的监督与检查,医疗费用的审核标准不统一、不规范,很多医保费的用处不明确。

3.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不足。医疗机构的职责是为患病员工提供医疗服务,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是医疗保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能够保证患病员工的就医质量,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不足,是当前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没有成立专门的组织或者机构对医疗部门实施监督和检查,医疗保险管理存在漏洞;有些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经常增加一些没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项目,增加了医疗保险费用;对医院的用药明细不够清晰,员工在治疗过程中随使用的药品价格不统一,导致医疗费用结算不合理,无形中增加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

4.缺乏技术参考和实例借鉴。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中的补充内容,相比于其他企业或者单位的医疗保险管理,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相关制度和程序都不够完善,没有比较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管理工作的开展难度比较大。在对医疗保险类型进行设计的时候,受技术限制,保险类型种类较少,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实际的医疗保险需要;由于缺乏优秀的管理实例作为参考,在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时候,考虑不够全面,服务平台功能建设不够全面,无法充分发挥管理机构的职能。

三、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的完善对策

1.提高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视。要想做好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就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意义,事业单位领导应该将医疗保险管理作为单位运营管理一部分,明确医疗保险管理在促进单位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作用,转变经营观念和管理思路,以国家颁布下达的法律法规为基本准则,结合单位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为员工的身体健康提供重要保证。加强内部管理,针对医疗保险管理中容易出现争议或者矛盾的环节进行明确规范,比如建立药品使用规范、出入院规范等,将医疗保险管理做到位。

2.完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将医疗保险管理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协调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将管理责任进行落实,保证员工在就医之后可以及时得到相应的医保费用;制定完善的医保基金分配方案,结合事业单位的发展实情,根据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需求,对医保基金基金科学调控,确保能够将医保基金用到正处,最大化的发挥出医保基金的作用;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使医疗保险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同时要发挥员工的监督和舆论作用,实施举报有奖制度,避免医疗保险管理违法现象的发生。

3.创新医保费结算方式。事业单位应该对医保费结算方式进行创新,加强对医保费的控制,确保相关费用的科学性及合理性。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建立多元化的医保费结算方法,优化结算模式,加强对新的结算方式的探索;增加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给予患病员工更多的选择,患病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通过对不同服务套餐的对比,选择更加合适、更加经济的一种,节省了部分医保基金;加强对患病员工住院期间和结算后的监督与检查,对医保费进行核算,明确各项费用的明细。

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做好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患病员工可以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质量。制定统一的药物标准,邀请医药学专家,通过对不同药物的分析制定统一的药品价格,规范药物的收费标准,推动科学付费的实现;根据不同患病类型规范用药种类,将药品价格及各种信息进行公开,提高患病员工对药物的认识,在进行治疗的时候,对应该用到的药物种类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出现过度用药现象;明确不同患病类型需要进行的检查项目,防止医疗机构为了获取利益故意增加检查项目。

四、结语

就当前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而言,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待完善,必须坚定不移的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建设工作,提高思想重视、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结算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医疗保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我国基础医疗事业的发展。

作者:蒋海岩 单位:吉林省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1]赵庆欢.浅谈事业单位医保问题与解决建议[J].中国外资,2013,(5).

第9篇:管理型医疗保险范文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

在社会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下,信息系统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减少医疗保险工作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医疗保险办公室无法对医疗保险行为进行及时的监控,做不到事中监控、事后监管工作。一些具有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由于缺乏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导致其难以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保政策普及性不够

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质量对医院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意义,需要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对医保政策的普及和宣传,提升医保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医保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但是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下,政府和社会保险部门相应出台了更多的医疗保险政策,加大了医疗保险工作的难度。复杂化的工作影响,新医疗保险政策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宣传。

(三)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不完善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落后于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发展,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采用的是收支平衡、总量控制的管理手段,具体来说医院根据医疗保险改革标准要求为患者提供更为完善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医保资金有限,无法支付医院的医疗费用,导致医院在为患者提供服务的时候,受到资金的限制,无法充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要。另外,医院遇到的参保患者类型较多,包括城镇职工、学生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多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不同医疗保险对应不同的需求,在具体的操作执行上存在很多困难,不利于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医院医保基金的有限性和医疗保险服务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医疗服务是一种主动和被动结合的医疗消费模式,具有无限性的特点,但是受医院医保资金限制的影响,在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无法为参保人员提供完善化的医疗保险服务。另外,在医保制度的深化发展下,医疗患者能够自己选择所需要就医的医院,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医保固定化的量化指标之间存在冲突。

二、对医疗保险管理的完善措施

(一)建立完善化的医院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重视,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根据医院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持卡就医政策、及时结算业务的推行。同时,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简化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提升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效率,满足更多参保人员的需求,促进医院医疗保险事业更好的发展。三、结束语综上所述,在医疗改革的深化发展下,对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进行调整是十分必要的,需要引起有关人员的高度重视。在医院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有关人员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优化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提升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对医院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

第一,加强对医院医疗保险最新动态的掌握。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需要将最新出台的医疗保险政策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组织相关科室,结合医院发展实际制定出适合医院建设发展的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优化医疗保险管理流程,保证每一名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自己的基本权益。第二,提升医院医务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的重视。医院需要提升医院医务人员对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视,在最大限度上减少医疗保险拒付现象的出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每年举办医疗保险政策、医疗保险拒付常见问题分析,从而更好的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建设发展。第三,开展医院医疗保险培训。加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政策讲座,对医院全体人员开展全方位的医疗保险政策培训。

(三)加强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清醒认识

医疗保险制度在实行之后,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涉及到医院、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组织的共同利益。为了促进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有关人员加强对医患人群、对医疗保险管理要求的了解,根据医院医务人员医疗管理面临的困境,及时找到解决困境的策略。另外,针对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医院内外部经营发展环境的变化,需要参保患者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维权理念和消费意识,医院也要重新布置自己的医疗保险管理战略,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提升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

(四)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第一,完善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织机构。医院医疗保险制度要更加规范、有序,实现对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明确分工,根据不同工作职责对不同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需要加强学习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制度,保证及时解答患者咨询各项政策。同时还需要在医院内部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机制,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力量完善医院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第二,完善医院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医院医疗保险制度的服务性。医院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定需要实现定点医疗管理和传统医疗管理服务的结合,构建高效的医院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