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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高效农业扩张裂变
1、激励发展高效设施农业。(1)对各镇新发展一个连片千亩以上设施栽培(含设施园艺)基地,且每亩设施大棚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当年建成使用,在本地使用期6年以上,土地流转价格每年每亩不低于500元,并建立以土地流转农户为主体、运作规范、实行保底分红合作组织的,对投资者每亩设施钢架大棚补助2500元,竹木大棚补助850元。每亩奖励镇村50元。(2)对村(居)新发展规模设施栽培基地、每亩设施大棚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当年建成使用,由当地农民投资经营,使用期6年以上的给予补助,其中100亩以上连片规模基地,钢架大棚补助1500元/亩,竹木大棚补助700元/亩;200亩以上连片规模基地,钢架大棚补助2000元/亩,竹木大棚补助750元/亩;300亩以上连片规模基地,钢架大棚补助2500元/亩,竹木大棚补助850元/亩。符合上述要求的规模基地,每亩奖励镇村50元。(3)对新建一个1万平方米以上的智能温室,每平方米补助120元;新建1个1万平方米以上连栋大棚,每平方米补助40元。每万平方米奖励镇村10万元。(4)对新发展1个100座以上标准食用菌大棚(占地面积110平方米、五层菇床以上),每座补助2000元。每座奖励镇村500元。(5)新建一个300亩以上连片有机稻米等高效基地(亩纯收益3000元以上)的,每亩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元。每亩奖励镇村5元。
2、激励发展规模生态养殖。(1)对新建1个1万平方米以上、当年饲养生猪万头以上(出栏8000头以上)的发酵床生态养猪场,补助投资者50万元,奖励镇村1万元;新建1个1000平方米以上,当年饲养生猪千头以上(出栏800头以上)的发酵床生态猪场,补助投资者5万元,奖励镇村1000元;对现有千头以上猪场实行发酵床技术改造的,每平方米补助投资者30元。(2)对新建1个标准化10万只禽场(6000平方米以上),肉禽出栏或蛋禽存栏8万只以上,补助投资者15万元,奖励镇村5000元。(3)对新发展一个连片100亩以上、万只以上的林间养禽基地或新发展一个面积100亩以上的“水稻+龙虾”等特种种养项目,每亩补助投资者400元,每亩奖励镇村5元。(4)新建一个连片10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基地进行水产等特种养殖(繁育)的,每亩补助2500元,每亩奖励镇村50元。
二、推进高效农业示范带动
3、激励农业产业招商和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1)新招引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或流通项目,对招引单位内资按1︰3、外资按1︰4抵算工业招商引资任务。(2)对新投入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现有农业龙头企业新上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按阜发[2009]6号、28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技改补助标准奖励。(3)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开票销售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且销售年增幅在2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4)对被新确认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1万元。
4、激励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品牌创建。(1)对新办农产品专业特色市场或原有专业市场扩大规模,新投入固定资产(不含市场中的住房建设)在100万元以上的,补助10万元。(2)对新办农产品专业特色市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除永久性大型建筑外的用地视为农业用地,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3)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县内行政性收费。(4)凡新获得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的,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0.3万元;凡获得国家名牌(驰名商标)、省级名牌(著名商标)、市级名牌(知名商标)的,每个分别奖励100万元、10万元、2万元。
5、支持各类人才和“凤还巢”人员自主创业。县镇机关部门、农科人员发展农业项目,县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投资带头创业,在使用土地、税费减免、信贷、办证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县外客商同等优惠。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县直、镇区机关干部、返乡创业人员投资符合本意见规定的设施栽培、高效种植、生态养殖和农产品加工项目,除享受县鼓励机关干部到工商等企业投资、任职的政策外,本意见的相关激励政策同样享受。加快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对组织本县农产品营销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员和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组织免费办理相关证照,优先安排“绿色通道通行证”,并给予适当奖励。
6、支持发展高效农业项目与实施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相结合。积极探索扶持“一有三缺”农户脱贫致富的有效形式。凡享受补助资金的高效设施农业基地和生态养猪场必须完成镇区下达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任务,按照入股或入社形式与贫困户签订有效带动协议,确保按期实现脱贫目标,否则不享受补助资金。入股农户的股金按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0元标准由县财政支付,入社的贫困人口在基地务工连续3年以上,年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由县财政每人一次性补助种养基地投资者1000元。
三、推进高效农业创新突破
7、支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和合作组织建设。(1)对连片流转土地300亩以上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用于发展高效农业的,给予流出土地农户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2)对新注册登记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入社社员100人以上、或入股土地300亩以上、或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每个补助2000元。(3)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300亩以上、开展合作经营、社员分配年纯收益900元/亩以上(含土地入股保底分红)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实体、当年盈余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4)对新培植1个国家级示范、省“四有”、市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1万元。
8、支持镇区制定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激励政策。各镇区在执行本意见的基础上,可结合镇区实际创造性地制定推进高效设施农业规模化、本土化、特色化的工作措施和激励办法,加快本地高效设施农业迅速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
关键词:小额贷款;支持“三农”;加强管理;大力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11-0079-03
农村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户、农村工商户以及农村小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贷款。实践证明,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是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支农惠农精神,为更好地发挥农村小额贷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农村信用社应结合当前农村经济金融形势,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围绕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做了大量工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广度不断拓展,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农村小额贷款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约了其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机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深入,等客上门思想仍比较严重;二是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机构信贷管理能力较低,信贷电子化建设滞后,贷款手续繁琐,贷款操作不够规范,办理效率低,业务发展缓慢;三是对政策的领会不到位、执行比较僵化,一些机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授信额度“一刀切”、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等现象;四是农村信用建设滞后,征信体系尚未建立,担保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消费者金融意识薄弱,部分农村地区信用环境较差;五是原有农村小额贷款制度滞后,利率定价机制不灵活,风险管理缺乏持续性,贷款用途、额度、期限等与农村需求不适应。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小额融资需求已逐步由简单的生产生活需求向扩大再生产、高层次消费需求转变,由零散、小额的需求向集中、大额的需求转变,由传统耕作的季节性需求向现代农业的长期性需求转变,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特征,原有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可见,主动适应农村小额融资需求变化,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是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促进农村市场繁荣和城乡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农村信用社履行社会责任,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选择;是加强农村诚信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抑制非法金融活动,建立良好金融秩序的重要依托。
当前,农村信用社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对发展农村小额贷款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小额贷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转换经营理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农村小额贷款的营销和管理,为“三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
二、调整完善农村小额贷款的相关政策
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关键靠创新。农村信用社要在认真总结农村小额贷款工作,借鉴成功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因时而变,大力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创新,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
1.放宽小额贷款对象。进一步拓宽小额贷款投放的广度,在支持家庭传统耕作农户和养殖户的基础上,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农村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类微小企业,具体包括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农产品流通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
2.拓展小额贷款用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拓宽农村小额贷款用途,既要支持传统农业,也要支持现代农业;既要支持单一农业,也要支持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各产业;既要满足农业生产费用融资需求,也要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各个环节融资需求;既要满足农民简单日常消费需求,也要满足农民购置高档耐用消费品、建房或购房、治病、子女上学等各种合理消费需求;既要满足农民在本土的生产贷款需求,也要满足农民外出务工、自主创业、职业技术培训等创业贷款需求。
3.提高小额贷款额度。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收入水平和信用状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小额贷款额度。比如说,对农村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0万-30万元,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万-5万元,其他地区在此范围内视情况而定;农户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对个别生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信用记录好、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在报经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后可再适当调高贷款额度。
4.合理确定小额贷款期限。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灵活确定小额贷款期限。禁止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坚决打破“春放秋收冬不贷”和不科学的“贷款不跨年”的传统做法。应允许传统农业生产的小额贷款跨年度使用,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灾害等带来的客观影响,个别贷款期限可视情况延长。对用于温室种养、林果种植、茶园改造、特种水产(畜)养殖等生产经营周期较长或灾害修复期较长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消费贷款的期限可根据消费种类、借款人综合还款能力、贷款风险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确因自然灾害和疫病等不可抗力导致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予以合理展期。[1]
5.科学确定小额贷款利率。实行贷款利率定价分级授权制度,法人机构应对分支机构贷款权限和利率浮动范围一并授权。分支机构应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贷款利率授权,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资金及管理成本、风险水平、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区间内进行转授权或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6.简化小额贷款手续。在确保法律要素齐全的前提下,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查时间。全面推广使用《贷款证》,对已获得《贷款证》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凭《贷款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贷款手续。增加贷款申请受理的渠道,在营业网点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办理专柜或兼柜,开辟农村小额贷款绿色通道,方便农户和农村小企业申请贷款。协调有关部门,把农户贷款与银行卡功能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条件逐步把借记卡升级为贷记卡,在授信额度内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贷款便利程度。
7.强化动态授信管理。根据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特点,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建立农村小额贷款授信管理制度以及操作流程。综合考察影响农户和农村小企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信用记录等各种因素,及时评定申请人的信用等级,核发《贷款证》,实行公开授信。对农村小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以法人机构或授权的分支机构为单位,推行内部统一授信,同时注重信息工作,注意发挥外部评级机构的作用,防范客户交叉违约风险。对小额贷款客户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实行按年考核、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彻底纠正授信管理机制僵化、客户信用等级管理滞后的问题。[2]
8.改进小额贷款服务方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贷款营销,及时了解和满足农民资金需求,坚决改变等客上门的做法。要细分客户群体,对重点客户和优质客户,推行“一站式”服务,并在信贷审批、利率标准、信用额度、信贷种类等方面提供方便和优惠。尽量缩短贷款办理时间,原则上农户老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天内办结,新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农村小企业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个别新企业也应在二周内告具结果。灵活还款方式,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可采取按周、按月、按季等额或不等额分期还本付息等方式。对个别地域面积大、居住人口少的村镇,可通过流动服务等方式由客户经理上门服务。提高农村小额贷款透明度,公开授信标准、贷款条件和贷款发放程序,定期公布农村小额贷款授信和履约还款等情况。
9.完善小额贷款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小额贷款绩效评估机制,逐步建立起“定期检查,按季通报,年终总评,奖罚兑现”的考核体系。实行农村小额贷款与客户经理“三包一挂”制度,即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客户经理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对农村小额贷款发放和管理各环节的尽职评价,对违反规定办理贷款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尽职无错或非人为过错的,应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对所贷款项经常出现风险的,要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岗位,或视情况加强有针对性培训。
10.培育农村信用文化。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依托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尽快规范和完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信用档案。要积极主动加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制度,发挥好农村信用社的主导作用,通过建立“农户自愿参加、政府监督指导、农村信用社提供贷款支持”的信贷管理模式,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把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引向深入。要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避免流于形式。对信用户的贷款需求,应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的正向激励机制。结合信用村镇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为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督和指导
在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工作的过程中,各级农村信用社要精心组织,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信用社要把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作为长期重要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推动农村小额贷款工作。要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指导分支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任务目标。应把农村小额贷款的增量和质量作为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绩效考核。要加强对农村小额贷款客户经理的针对性培训,提高其开拓市场和发展业务的能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解决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特别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和支委会的作用,对参与贷款清收工作的地方党政人员、村委会和支委会干部,可根据放贷金额、贷款利息和不良贷款清收等,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奖励措施。[3]
2.加强农村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要继续完善农村小额贷款制度和流程,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风险控制到位。全面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客户经理制,根据客户经理的营销能力、业务素质、前期业绩和业务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强化对一线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建立充分覆盖风险、成本和收益的小额贷款利率自主浮动机制,合理确定客户经理的贷款权限。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科学确定客户的小额贷款授信额度,对超过小额授信额度的大额贷款需求,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保证、抵(质)押等贷款方式发放。切实加强贷款“三查”,贷前要认真考察借款人还款能力,深入分析评价贷款风险;贷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小额贷款双签审批制,全面实行贷款上柜台,实现贷款管理与款项发放的分离;贷后要定期深入管辖村镇,及时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严格监督贷款实际用途。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的转移、分担和补偿机制,把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与农村小额保险业务结合起来,与当地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结合起来。要把农村小额贷款主体真实性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对挪用贷款、顶冒名贷款或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及时采取取消授信、停止放贷、限期收回和资产保全等措施,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专题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一、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素质低、适应性差,难以承担起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任。目前,在近1万多农村劳动力中,文盲率为0.6%,小学文化程度占17.4%,初中文化程度占64.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7.4%。农村平均受教育年限7.9年,不足初中文化水平。而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流动过程中,出现的农民人力资本的“逆向选择”现象:流出就业非农行业的基本是年富力强、受过较多教育的农村“精英”,留下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人力资本含量和劳动技能较低的儿童、妇女和老人,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了从事农业生产的留守农民素质。无疑,农民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其素质偏低,难以承担起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任。
2、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难以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农业生产受水资源短缺、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低、产业化进程慢等因素的制约,其生产仍然没有跳出小规模、低水平、传统粗放经营的怪圈。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低,实际机播、机收、机电灌溉率不高。农民出售农产品多以原粮、活畜为主,农产品深加工少,附价值很低。
3、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水平相对较低。改革开放初期的耕地极大的促进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进一步出台推进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4、综合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专业组织,服务内容涉及销售、信息、科技、物资、加工、劳务、金融、经营决策、政策和法律服务等诸多方面。全市各类行业协会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整体规模小、服务形式单一,特别是信息、金融、经营决策和法律服务等方面更为缺乏。如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布局规划、项目可研、决策咨询及相关的农业担保、保险等系列服务,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契约公证、合同仲裁等服务还较欠缺。
二、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建议措施
1、加强农民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认识。二是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特别是资金支持,解决经费短缺问题,争取做到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能把农民工转移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整体效果。
2、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切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基层治理要由“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政府、金融、政策的支持,使之迅速壮大成长,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推广和探索龙头企业联系农民的机制,种养殖户和企业要形成利益联合体,逐步实现农工贸、产加销一体化。让农民分享到产后各环节的利润,使龙头企业壮大与农民增收实现互动。
3、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竞争优势
3.1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和生态的发展要求,加快主导产业基地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果蔬、药材、食用菌和林下经济等优质特色农业,发展水产养殖业及貂、鹿、林蛙等特色高效养殖业;加大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增强龙头企业加工创税和对基地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农产品和主要畜产品由初加工、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利用全市良好资源和基础,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打造绿色、有机农业,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农业生产流程,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知名度。
论文摘要 农村技术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的桥梁。文章介绍了山西省农村技术市场的发展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发展山西省农村技术市场提出了5点具体意见。
1 山西农村技术市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自主的基础,而我省发展农业面临着土地减少、水资源贫乏、人口增加等诸多制约因素。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使我省5年实现粮食自求平衡、农村达小康目标,关键在于依靠科技进步。
农村技术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的桥梁。发展和开拓农村技术市场,加速沟通科技部门与农业和乡镇企业的联系,加速农业和乡镇企业科技成果由知识形态向商品形态、由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缩短农业科技与农村经济一体化进程,才能实现科技兴农。
山西省农村技术市场发展形势一直较好,特别是国家科委于1992年确定洪洞县、襄汾县为全国农村技术市场试点县后,我省农村技术市场得到长足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技术市场先进县和乡,如朔州城区、夏县、侯马市、寿阳县、大同市小南头乡等。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农村技术市场管理薄弱,大多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难以开展经常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缺乏发展和开拓农村技术市场的优惠政策,难以调动科技人员、乡镇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三是普遍没有实行技术合同,现有的技术市场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四是技术信息少、资金少,难以转化技术成果;……。
目前,要发展和开拓农村技术市场,就必须逐步解决农村技术市场存在的上述主要问题,同时要加强和开发农村技术市场的服务功能,扎扎实实为农业和乡镇企业办一件或几件实事,转化一项或几项技术,推销一个或几个新产品,逐步把农民及乡镇企业吸引到技术市场上来,靠技术市场求生存、找出路、谋发展。
2 关于发展山西农村技术市场的几点意见
(1)紧紧围绕山西省科教兴农的5大重点工程吸收、应用、推广新技术。
种子工程、节约灌水工程、旱作农业工程、农畜产品加工工程、人才开发工程等5大重点工程的完成,要靠科技,要靠科技成果的转化。为此,要充分发挥农村技术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凡有利于完成5大重点工程的科技成果,应及时汇报、积极吸引、认真推广。其中:种子工程:应抓选育,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有条件的县,应逐步形成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生产一条龙服务。节约灌水工程:应研究当地的实际情况,引进、推广先进节水技术,有条件的,可引进高效节水技术设备。旱作农业工程:应抓改土和保墒新技术和设备。农畜产品加工工程:应抓农畜产品保鲜、加工、储运、包装技术和设备。
人才开发工程:应抓紧对农民的科技培训,特别是宣传普及实用技术,培育农民科技人才。
(2)积极为省科委确定的龙头企业服务。
山西省科委为了打好科技扶贫攻坚战,搞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1997年培育和完善了大约100个以科技为先导的“公司加农户”龙头企业。农村技术市场应把壮大龙头企业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一要加强与龙头企业的联系,深入了解龙头企业的产品结构、技术现状、农户要求及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尽快研究掌握龙头企业对科技成果的需求,有的放矢地开展服务工作,引进科技成果,帮助技术改造等,提高龙头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协助龙头企业引进人才和资金,促进龙头企业攀登新高峰;四是发现和培育各行各业的新的“公司加农户”龙头企业;五是不断总结农村技术市场为“公司加农户”龙头企业服务的经验,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专门会议交流、研究。
(3)建立农村技术市场网络,交流情报,开展联销。
农村技术市场受县域和地(市)域的影响,各方面的交流都比较困难,因此建立省、地(市)、县(区)、乡(镇)四级技术市场网络交流情报、开展联销十分必要。
交流情报。即要求省、地(市)、县(区)、乡(镇)四级科技部门各指定一名技术市场管理人员负责搜集农村技术市场买卖双方的供求信息,然后由下而上逐级传递,每传递一次,接受部门应整理、过滤一次,对本地区能够消化的供求信息,不再向上传递。反之,仍应向上传递,一直传递到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省市场办对下边传递的供求信息应认真对待,整理后输入计算机,并尽快将供求信息传递到有关部门,然后将供求衔接情况逐级或直接反馈回去。
开展联销。联销是技术市场服务的一种形式,负责农村技术市场技术信息供求的人员可兼任联销员。联销员的主要责任是负责技术成果和新产品的销售。联销方法同情报交流。联销侧重推销县“龙头”企业产品、各种优良品种、各种新肥料、新的农作方法以及适合农业和乡镇企业的科技成果。
(4)开展技术市场“结对”活动。
技术市场“结对”是指省、地(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科协、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新技术开发能力或拥有大量技术信息以及能够开展技术咨询或服务的单位与县结成一对,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促进农业和乡镇企业经济的发展。1996年,太原市科技咨询中心与平遥县结对,该中心到平遥县技术信息,平遥县到太原市考察技术,彼此建立了感情,取得了信任。“结对”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促进城市、农村技术市场并肩发展。今后应把技术市场“结对”活动列入各级科委技术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1997年年底,各地市均应建立一个技术市场“结对”试点。“结对”的对象可以自已找,各级技术市场管理部门亦可牵线搭桥。根据情况,1998年将召开一次技术市场“结对”经验交流会。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障碍;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1-0197-02
21世纪的经济是金融化的经济,现代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尤以农村经济受到其影响之深、范围之广而引人瞩目)农村金融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所扮演的信贷融通角色越来越重要。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在其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使得金融的推动作用没有有效的发挥出来,而这也与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关于建立现代农业金融体系的要求相不符。基于此,我们通过审视并剖析农村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新农村金融体系。
1 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正规金融(即通常所称的农村金融“三架马车 ”: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 ),以及以农村合作基金、合会、民间借贷、私人钱庄、民间集资为主要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
我国农村金融目前有以下特征:从农户对金融需求看,中国农户信贷需求总量巨大,2.5亿农户中一半以上有信贷需求;单个农户以小额短期信贷为主,但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造成农户对资金表现出多层次,多元化之间的差异;信贷资金用途日渐多样性,生活性信贷占较大比重。从农村对金融供给看,资金缺口大,信贷供给满足不了需求;贷款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贷款期限不够灵活;单个农户经常出现难以满足抵押和担保的要求。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特点看,规模大;发生率高;主体多元化;利率弹性大,高利率占比大;由隐蔽走向公开,逐步呈现专业化趋势。
2 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障碍
2.1 金融外部环境障碍
回顾历史的发展,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到金融制度的改革,政府运用强大的行政手段来解决金融领域中出现的多数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当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带有强制性的计划痕迹。
目前来看,政府对于农村金融机构及市场严重管制的现象还相对突出。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投资建立的,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其主要特征是组织方式上的政府控制性。从组织形态方面看,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上处于政府的控制下。商业银行本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追求最大化资本收益率为目标的,但农村商业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也会受到政府相关审核机构及政策意图的影响,使其偏离以利润为最终目标的轨迹,形成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局面。在农村信用社中,由于各级政府的介入过多,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农村信用社承担的行政性和政策性义务过多。这几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都直接或间接受到政府的管制,打上政府主导的烙印。。
2.2 农村金融体系自身障碍
(1)信贷供给能力不足。
截止2007年末,在金融机构约30万亿的总贷款中,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额约占不到20%。其中,涉农贷款2.36万亿,仅占总贷款的9%。
从金融信贷的供给渠道看供给不足的原因有。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支持农村长期生产性投资,但从农民短期的资金流动性偏好来说所发挥的作用很小,这主要是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不是单个农户的缘故。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同时兼顾考虑债务人信用额度及资金回收风险,因而愿意面向大的企业而非小规模的农户服务。面对农村中规模较小,并且如此分散的农户,国家商业性银行对其资信程度及其资金回笼无不有所顾虑,而这也就不难理解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大批从农村地区撤出的现象。农村合作金融的商业化倾向逐渐加强,其投向农业的生产性融资呈下降趋势,而更乐意向高收益率的企业融资。
(2)信贷产品还比较单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对金融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也不断增长。这不仅体现在农村再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对于传统借贷资金的需求上,同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多,金融商品的投资需求也开始受到广泛关注。但是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品种单一,主要仍是限于存款,取款,贷款和一般汇兑,这显然无法满足农民对于多元化金融产品的需求。
(3)信贷担保机制还不完善,金融风险还比较高
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不高,金融机构的放款风险分散及风险转移机制还比较缺乏。我国农村金融放款风险主要表现在:不良贷款占信贷款额的比例较大,信贷资产质量不高。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仅面临着严重的业务萎缩问题,而且其部分资金无法回笼,造成严重亏损。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主要代表中国农业银行在四大国有银行中资本充足率最低,信贷资产质量较差,截至2007年末,不良贷款合共为8,179.73亿人民币,较2006年末增加826.86亿元,不良贷款率从23.43%略升至23.5%。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2008年度研讨会上透露,经测算,目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有高于6000亿元历史存量包袱,其中,贷款损失约4000亿元,历年亏损挂账880亿元左右,非信贷资产损失约950亿元。农村正式金融机构对抵押品的选择过于单一,各地担保机构数量少缺,形式单一,资金实力不足,缺乏法律规范,存在监管漏洞。当前抵押资产一般只限土地和房产和部分设备。各地的担保公司大多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其运作理念是为了分散信贷的金融风险,从而扩大信贷机构的信贷供给,但是没有监管的担保公司的实际运作本身可能导致金融风险:一旦被担保农户或企业无法如期还贷,担保公司很难说有足够储备资金向银行支付。
3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2007年中央1号文件进提出,要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按照这一要求,现提出以下建议:
3.1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组织活动及市场管制必须控制在一个度内,即应以市场为主导,适度合理的进行干预,而不对其进行过分管制或完全放开听之任之。政府的干预是对市场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替代市场作用的发挥。政府要明确其职能范围,尽量减少行政干预,避免损害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通过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建立农村资金良性循环机制。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发挥政府的能动作用,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各国农村金融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我国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还要积极发挥能动作用:第一,继续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财政支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为农业发展提供广泛的资金支持。第二,为许多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适当剥离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第三,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利息补贴等,来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第四,政府主导建立农业保险制度,避免农业发展大幅波动,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3.2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市场化的金融体系
在可实施金融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各种经济体兴办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多种金融实体。要不断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形成众多具有地域特点的区域性地方性商业银行,并建立村级商业银行。重视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作用,使之成为正规金融的辅助工具。虽然非正规金融存在诸多问题,但目前非正规金融对农村发展提供了最大部分的信贷支持,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当地农村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于非正规金融来说,政府不能一味打压或放任,而要通过对其管理引导来解决正式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农村非正规金融能够有效弥补了农村融资缺口,解决农村地区资金供求矛盾。对于农村金融市场,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各种金融机构机制健全、职能明确、分工合理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运行机制。
3.3 丰富金融产品,满足农村多元化资金需求
农村金融机构既要支持农户的生产经营加工,又要适当支持农户的投资和消费,做到为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提供系列化金融服务。改变传统金融产品统治金融市场的局面,开发符合农民自身需求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衍生品。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做好融集资金封闭管理的同时,积极拓展业务。其业务内容应从传统的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展到:强化贷款担保制度,完善金融结算体系,建立金融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对于商业银行要加强引导,给予优惠政策或财政补助,促使其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继续面向社区服务,积极吸收社会空闲资本,改变其农村金融输出机的尴尬处境,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使之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加油站”。
3.4 创新信贷方式,化解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发展多种产权形式的担保机构,在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的地区鼓励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深入农村,开展面向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担保业务;继续深化信用合作社担保业务,不断增强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竞争力。大力推广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信贷,尽快解决遇到的诸如法律规范不完善、后续资金不足贷款担保风险等问题,实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积极推进多种抵押品形式并存,逐步摸索从传统的不动产抵押到动产抵押权益抵押的担保品延伸道路,扩大从实物抵押向非实物抵押领域迈进的速度。担保机制的完善和担保品的丰富加速了资金的变现能力及资金的回笼,进一步最大化的消除金融机构的呆账坏账,降低了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古明加.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7,4,(2).
[2]王新华.中国农村发展概况及政策建议[J].上海金融,2008,(4).
龙湾区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8.04℃,平均日照时数1793h,平均降水量1746mm,降水量空间分布差异较大,山区大于平原,最大值2030mm,最小值930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4~6月(梅雨期)和7~10月(台汛期),占全年总量的78%左右。该区防洪排涝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但排涝标准有待提高。农田灌溉灌排设施老化,农田水利设施数量多、维修养护不能全面贯彻到位,此外,由于市政建设和土地开发打乱了本地区的水利体系,导致一些地区灌溉灌不上水,大部分农田的灌排设施需要重新进行改造。
2龙湾农村水利未来的发展趋势
1)加快水利信息自动化化建设。加快龙湾区水利建设,以节水型社会信息化建设项目作为支撑,提升水利管理水平。
2)合理配置龙湾灌区水资源。以水调整产业结构、决定产业结构。用工业化的思维计划农业发展,根据水资源条件和水资源所承受的能力确定不同地区各自的发展方向以及功能定位,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从而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加快促进发展节水型农业。
3)多管齐下,加大节水管理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农业节水综合技术的推广应用,最大限度提高节水抗旱能力。大力推广田间节水技术,坚持常规节水与高新节水两者的相互结合,沿山灌区在抓好骨干工程更新改造的同时,改革原有的灌溉技术,加强井灌区的滴灌、喷灌等高新技术;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改善自然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4)强化领导,落实各级责任。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利必须为现代化建设做好基础工作和提供基础保障,各级水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多下功夫,认真贯彻水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水平,把水利管理的重点真正转移到管理上来,向管理要发展,向管理要效益。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感,建立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的运行机制,为水利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5)依法治水,确保水利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水法》,加强重点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要充分发挥各级水政监察等执法队伍的作用,及时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侵害水利工程安全、盗窃和强抢水利工程设备器材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对一些重点典型案件,全力侦破,并进行公开审理,坚决刹住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和整治侵占河道、破坏水资源环境、造成水土流失等不法行为,维护良好水利运行秩序。
3对龙湾农村水利未来发展的建议
1)在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面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龙湾地区必须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努力在机制和体制上实现新的突破。例如,在资金补助上实行差别化政策,在河道整治中实行“先做后补、多做多补、择优奖励”。
【关键词】数字电视;意义;建议
1.在农村发展数字电视的意义
由于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广电模式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收益增长缓慢、发展空间变小、竞争压力日益增大和缺乏新的增长点。三网融合已是大势所趋,为了减轻压力,广电已步入数字电视时代,以更积极的状态完善自己,领先抢占传媒业数字化先机,满足现代化技术的发展需求。数字化为广播电视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发展数字电视既是广电的发展方向,更是广电的必经之路。但是广电要想更好的发展数字电视,务必首先考虑农村市场。第一,农村聚集了我国大部分的人口,因此农村是数字电视和有线电视最大的潜在用户。尽管在发展数字电视初级阶段,全国各地广泛采用的发展模式只为争取高端用户,首先在经济收入状况良好的城市加以开展,以便得到更高的ARPU回报,达到减轻发展资金压力的目的。但从长远看来,发展数字电视要想实现以人为本,就必须在庞大的农村市场大做文章。数字化是广电的前进方向,农村网络作为县级广电网络的关键组成单元,广电要想实现有线电视模式完全转换,那么农村必不可少。第二,广电除经营之外,还要肩负起将政府和党的声音传到每家每户的使命。用数字化来建立新型而全面、被群众喜闻乐见、关乎农民冷暖的交换和宣传平台,使农村群众能及时掌握实时信息,享受到与时代同步的科技成果,因此发展农村数字电视的意义非常重大。第三,各个县级城区以宽带互联网为主的信息业务的发展已相对的完善,广电要想在这些区域的相同内容上得到突破,非常困难。可是广大农村由于信息化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因此能在农村的数字电视平台上,大力开展各种信息化增值业务。
2.发展农村数字电视所存在的问题
广电的有线广播电视的HFC网遍布整个农村,比电信等运营商要更有优势。虽然县级光电在发展农村数字电视上有了有线电视网的支持,但并不代表发展农村数字电视就毫无障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1)农村人口比较分散,甚至有些住户非常偏远,改造和建设数字电视的网络技术的工作量和难度都相当大。在实现“村村通”的过程中,广电始终坚持用户至上、以人为本以及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以投入高成本来建设农村网络。但相比传统有线电视网络,数字电视网络的要求要高、试工难度要大。因此,要想实现数字电视网覆盖整个农村,在经济上大部分县级广电难以承受。(2)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城乡差距仍然存在,安装与维修有线电视的费用对于不少农村用户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如果再加上数字电视点播、机顶盒等费用更加承担不起,而以县级广电的实力又无法解决大多数困难农民的费用问题。因此农村数字电视如何保持投入与产出平衡?存在多大的消费能力和市场呢?这些都是广电发展农村数字电视所面对的现实问题。(3)农村群众大多文化程度低,难以接受新鲜事物。在数字电视的发展中发现,有些农村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众尚且掌握不好有线电视遥控器的操作,又何来去操作数字电视甚至交互点播呢?不会使用这些,那么数字电视的强大功能只能是一种摆设。因此要想发展农村数字电视,不仅要满足“可以用”,而且要处理“如何用”。(4)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完成后,运维成本较大。农村地域广阔、群众居住分散,运维数字电视不仅需要新的技术,而且还需要运维专员反应敏捷、分析和处理故障及时,仅靠现有的县级城区的技术和人员无法满足大范围数字电视网络的需求,因为要建立一支有力、快速的运维队伍,对于县级广电,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挑战。(5)数字电视内容限制。如果无法提供农民群众感兴趣的内容,跟传统电视的服务没什么区别,那么就无法吸引大多数的农民用户。
3.发展农村数字电视方案和建议
3.1发展农村数字电视方案
在数字付费电视上,需要使用双模入户的方式,利用相对简单和统一的网络技术,把农村原有的有线电视网络最好扩容550M以上,然后增添QAM调制器,将网络数据通过广播的形式在有线网上传送,最后授权用户使用机顶盒收看这些节目。在交互电视上,需要先建或是改造双向网络。针对农村市场,我们可以采用EPON技术。EPON传输距离有限,传输距离普遍为10km,对于农村地区来说,这个覆盖范围实在太小。而HFC双向网能实现远距离传输,能同轴电缆一线入户,几乎不用改变HFC原有的网络结构,比较适合松散模型网络,而且成本相对较低,但施工难度大。实现在同轴电缆上进行以太网数据传输的技术统称为EOC。有源EOC产品稳定性高、架设简便、覆盖成本低,施工简单,能进行多种业务的开展,能在现有农村大规模采用,不过最好采用EOC与光纤收发器来实现农村的交互网络。
3.2发展农村数字电视的建议
(1)大力宣传数字电视,普及数字电视的知识。将数字电视的机顶盒的内容和使用方法在有线电视里轮番连播,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数字电视不单单是用来享受文化娱乐,更是用来最快了解致富信息和增长知识的平台,是帮助农村奔向小康的得力助手。(2)农村数字付费电视优先发展。由于数字付费电视接入简单、实施快捷、对网络改造小,农村用户能够“用得起”“买得起”。在农村首先发展数字付费电视,有助于争取到农村市场,营造农村数字电视消费氛围。(3)内容要贴近生活。广电要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设计农村群众喜欢收看的内容,大力宣传农村卫生、科普、娱乐和致富等信息,增强对农村用户的新引力。(4)培养高质量的农村数字电视的运维人员。数字电视采用了新的技术、新的内容与新的服务方式,这就需要有更高要求的从业人员。(5)政府财政和政策的支持。农村数字电视发展初期投入极高、工作量大,投入和产出悬殊太大,长此以往,广电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无法很好的完成村村通和有线电视发展的工作。诸如目前这些问题,希望政府能在财政和政策上给于相应的支持,以促进农村数字电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董勇.县级广播电视发展的瓶颈与对策分析[J].科技资讯,2011(14).
教育是立国之根本,幼儿教育是孩子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和整个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个人发展角度来看,幼儿教育培养交流沟通和团队生活的能力、培养礼节礼貌、塑造个人气质等等,为孩子的一生奠定基础。从国家和社会角度来看,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公益性,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人口素质的高低,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来看,教育事业发达的国家无不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幼儿教育当中。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已成为共识,人们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早期教育。
2.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现代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文化教育改革也不断深化,给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010年,中央政府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2010~2020),把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当中;2011年、又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把幼儿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等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下来;2015年,我国又启动新一轮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多个地方开展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从数量上来讲,我国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不断增加。2013年,我国共有幼儿园数量19.86万所,比起2010年的15.05万所增加了32%;在园幼儿数量达到3895万人,比起2010年增加了31%。从幼儿入园率来讲,全国学前三年入园率为67.5%,比2010年增加了10.9个百分点;2010~2014年,我国学玲儿童净入学率均在97%以上。此外,近些年来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快速成长,民办幼儿园在数量上已经超过公办幼儿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成为我国幼儿教育的主导力量。
可以看出,在政府、社会、家庭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幼儿教育事业在短时期内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幼儿教育尚未纳入到义务教育的范畴,在整个教育体系发展中是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不尽人意,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
3.我国农村幼儿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差
在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下,农村幼儿教育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很多幼儿园无法增设新的课桌椅,连最基本的教具和玩具都非常缺乏,远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幼儿园办园标准。其次,在幼儿保育方面,食品安全和校车安全方面仍存在较大隐患。在饮食上,农村幼儿园一般也会安排幼儿的午餐,但是很少有专职的营养师对幼儿食谱进行合理安排,特别是一些民办幼儿园为了使利益最大化,往往会购买一些廉价低劣食品,而一些公办幼儿园克扣幼儿生活费也是常有的事。在校车安全方面,由于农村地区人口较分散,很多幼儿园会派校车接送幼儿入园和离园,但是,由于资金缺乏、安全意识不强、对农村地区车辆检査不严等多方面的原因,车辆超载、超速、质量无保障等问题依然存在,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3.2 农村幼儿教师师资力量薄弱,队伍不稳定
幼儿教师师资力量薄弱、队伍缺乏稳定性,是我国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瓶颈。在目前情况下,我国农村幼儿教师待遇普遍较低,公办幼儿园教师没有纳入正式教师编制,而民办幼儿园如果经营不善、自身运营艰难,就很难保障幼儿教师稳定和满意的经济来源,这就导致很多幼教人员宁愿选择外出打工也不愿留在农村任教。由于缺乏专业的、高学历的幼儿教师人才,很多农村幼教是乡村招聘的教师,有的甚至是临时聘请的没有学历的农村妇女,她们基本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职前专业训练,加上缺乏在职培训机会,所以合格率极低。有的只是替家长看管好幼儿,使其不发生意外,根本谈不上什么教学。即使有些能上课的农村幼儿教师也存在幼儿教学经验不足、教学观念陈旧等诸多问题,难以保证教学质量。
此外,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流动性强、缺乏稳定性也是我国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一大困境,很多幼儿师范毕业生往往把在农村执教当成踏板,只要机会成熟便会千方百计地往城市发展,这严重影响了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整体质量的提升。
3.3 幼儿教育培养目标不明确,“小学化”倾向严重
幼儿教育是启蒙性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要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认知、技能等多方面的发展。2001年我国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我国幼儿教育的基本目标是要实现两方面的内容:①实行保、教结合的原则,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的发展;②为幼儿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目前,我国很大一部分农村幼儿教师对幼儿教育的定位不清楚,对如何促进幼儿上述五方面的发展知之甚少。这就导致了农村幼儿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脱离了幼儿的心智发展规律,农村幼儿“小学化”倾向严重。
在教学内容方面,由于长期受影视教育的影响,再加上农村家长思想相对比较保守,简单认为幼儿教育就是让孩子提前读小学,为迎合家长的要求,农村幼儿教育教学内容偏重于书本知识,读、写、算的训练是农村幼儿教学的主要内容。大多数农村幼儿教师课后会给幼儿留有算数、拚音、汉子书写方面的作业,有的老师还会给幼儿举行期中和期末考试,很容易造成幼儿学习上的逆反情绪,最终抑制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教学方法上,幼儿教育的教学理应具有趣味性和多样性,寓教于乐。但在现实中,农村幼儿教育的教学方法与对低年级小学生的教学方法如出一辙,延续着“教师讲、幼儿听,教师念、幼儿读,教师做、幼儿看的‘注入式’”方式。
3.4 农村幼儿家庭教育不足
父母是幼儿最好的老师,家庭教育对人的一生影响重大。我国农村幼儿家庭教育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我国农村父母文化程度相对比较低,对幼儿的教育问题关心较少,缺少幼儿学前教育意识,没能掌握正确教育幼儿的方式方法。第二、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多,父母教育严重缺失。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査资料》样本数据推算,我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人,比起2005年估算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增加了242万人,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1.88%,占农村儿童数量的37.7%。此外,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结构发生变化,学龄前儿童规模快速膨胀。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达2342万人,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05年的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757万人,增幅达47.73%。因此,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是当前农村幼儿教育的难点,也是学校教育应该关注的重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以隔代监护为主,由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而隔代监护人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幼儿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很难从监护人那里得到帮助,很容易在学习上产生无助感,影响学习兴趣的提髙。在心理方面,有调査报告显示,大部分(65.9%)的留守儿童会非常想念其父母,有64%的儿童会经常感到孤独,有30%的儿童会偶尔感到孤独,只有6%的儿童不会感到孤独,54.61%的留守儿童在遇到困难时会选择向好朋友求助,28.21%的幼儿会闷在心里不知向谁求助。留守儿童更容易产生脆弱、偏执、敏感等心理问题,会影响幼儿的心理健康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对农村幼儿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需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经常关注留守幼儿的心理情绪变化,尽量弥补家庭关爱的不足。
4.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对策建议
4.1 树立正确的农村幼儿教育观
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观,是改变我国农村幼儿教育现状的基础。首先,要在农村加大对幼儿教育的宣传力度。让人们普遍意识到幼儿教育事业对个体和整个社会的重要性,形成关心幼儿、支持幼教事业的新风尚,鼓励社会各界,为农村幼儿提供更多就读的机会,创设有利于农村幼儿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在偏远贫困地区,要使家长们关注幼儿教育,增加对幼儿教育的精力投入。其次,在农村基层地区打下良好的幼儿群众教育基础之后,政府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家长介绍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以提高幼儿家庭教育的质量。
4.2 增加幼儿教育经费投入
必要的资金支持是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关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丹麦的幼儿教育经费占GDP比例在世界各国中最髙,达到1.1%,其次是西班牙、法国、瑞典、印度、美国,分别占GDP的0.71%、0.67、0.56%、0.42%、0.4%,而我国幼儿教育经费仅占GDP的0.05%,幼儿教育的投资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加大对农村幼儿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首先要在国家顶层制度设计的层面上,加大幼儿教育资金的投入总量,努力增加农村幼儿教育经费在幼儿教育经费总额中的比例,在经费分配上应重点倾向偏远农村地区。其次,要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各级政府农村幼儿教育财政投入的分担制。特别是乡镇一级政府,是建设和管理区域内农村幼儿园的主体,因此要加强与上级政府的联系,积极筹措经费,通过兴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以点带面,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在资金筹措方式上,坚持农村公办幼儿园为主导,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努力汲取社会资金办园,进一步贯彻“多渠道办园”方针。在资金分配方面,合理分配,确定优先秩序,选择合适的投入方式、途径和投资重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4.3 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农村幼儿教师素质的髙低及其队伍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幼儿教育质量的好坏,因而要大力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和师资力量的建设。第一,加大幼儿师范专业发展力度。现代化的教育对幼儿教育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提高教学质量,幼儿教育也需要向专业化和高层次的方向发展。笔者认为,高等院校可以定向、定额招收一定的幼儿师范生,首先在教师数量上满足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其次,大力发展大专及以上层次的幼儿教育专业,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第二,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待遇。一方面,在工资待遇上,要积极落实《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各级政府职责,保障农村幼儿教师的基本工资收入,并逐步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做到及时发放,经济困难的乡镇也不例外。另一方面,为免除农村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稳定农村幼儿师资队伍,要着力解决农村幼儿教师普遍关心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托社会保障局,借鉴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经验,根据农村幼儿教师自愿的原则,办理养老、生育等社会保险。
4.4 规范农村幼儿园课程设置
要严禁幼儿园开展小学课程,不得擅自开设蒙氏、英语、识字等非幼儿园规定的课程,确因实验需要开设的要上报教育局审核批准,执教幼儿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在保教时间内开设的各种特色、特长、兴趣小组等活动,不得挤占或代替国家规定的幼教课程,更不得另外收取费用。此外,对于幼儿园教材的的选取,要严把入口关。不得征订小学教材及教辅资料,统一使用国家有关机构审定通过的教材,防止教材乱用。在教材采购环节,应该通过新华书店统一采购,坚决禁止一些幼儿园通过非法经营单位、非法渠道、非法方式订购使用劣质盗版教材。教育局应当定期对各个幼儿园教材的征订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査,其结果与幼儿园年度办园水平评估、幼儿园等级评定、评优等相结合。
4.5 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园准入与退出机制
保障农村幼儿教育的有序发展,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园准入与退出机制。在审批新办幼儿园之前,各级政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对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査研究,了解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幼儿园能够覆盖适龄幼儿的数量、群众普遍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可承受程度、举办幼儿园的运营方式等等,以此为基础研究是否要开办幼儿园以及具体的办园模式,并根据不同的办园模式来明确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政府积极落实对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投入责任;审批过程中要严把保教质量关,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农村幼儿配齐配足硬件设施和合格的教师,严格审核幼儿园的保育与教育方案,新建的农村幼儿园必须是标准园,确保能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服务。对于已建成的农村幼儿园,政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督促举办者切实改善办园条件,提髙保教质量。
5.总结
一、基本原则
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一是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通盘考虑,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双向互动、协调发展。既要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又要为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二是坚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土地市场采取的是一种渐进式的市场化道路,对农村土地市场则采取了约束和抑制政策。农村土地市场化程度大大低于城市土地市场化程度,是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土地制度上的主要表现,也是城乡土地矛盾突出的主导根源。因此应加大农村土地市场化进程。三是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具体实现形式相分离。中国农村的集体土地制度是城镇化的最大障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应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其具体实现形式相分离的原则,按照稳定巩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思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
二、具体举措
1、统一城乡土地使用权权能,实现城乡土地二元产权微观对接
产权是一种权利,全部归同一人所有,并不一定是最有效率的,把同一物品(尤其是公共物品)的产权分解开,归不同人所有,往往效率更高,从而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可以同时拥有同一资产的不同属性。按各种用途分开的土地的产权归不同的人所有,每一种权利都是可以交换和让渡的。这种权利可以在一个临时的,甚至是一个永久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分割和重新分配。
产权的可分解性只有在社会化、市场化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才能转化为现实的可分割性。外在市场环境的变化要求对产权内部的权利进行重新分割、组合调整,以适应现实市场条件。产权的模糊度与市场的完善度具有相关性和一致性。清晰的产权、完善的市场交易及最优经济效率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而模糊产权、不完善市场交易及次优经济效率具有其内在的逻辑一致性。
在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坚持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是我国农村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是模糊的,使用权归农民,所有权归集体,导致侵害弱势农民权益行为的事时有发生。建立和完善农地市场不仅能优化资源配置,最重要的是能实现最优的产权结构,因为在法律制度保证人们有自由选择合约的权利下,最优的土地产权结构是通过自由产权买卖自发形成的。
因此,当前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第一,参照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能,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能。在此基础上,按照城乡土地使用权能一致原则,明确集体和农户在土地产权上的关系及各自拥有的权益。第二,按产权和用地性质分类,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权能。目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种类主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应赋予其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样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投资的权能;对农地承包经营权则赋予其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的权能;对宅基地则赋予其与城市划拨国有土地相应的权能。第三,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产权实现形式的法律规范,确立农民对土地的直接利益主体的法律地位。
2、统一城乡土地市场,加强市场对城乡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新古典产权理论认为,清晰的产权是有效率市场的前提和基础。我国国有企业和城市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表明,产权的清晰是在市场化过程中逐步进行的。从农地产权与土地市场制度的关系看,农地产权特定的配置状态是我国土地市场制度失衡与均衡的根本原因。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城市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一致,其核心是农民不拥有农地转非的处置权,意味着其土地开发权(发展权)被剥夺,代之的必然是国家独家垄断的行政土地征用和农村灰色土地市场大行其道,导致城乡土地市场的割裂和无序并产生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城乡土地使用权权能的一致性,从根本上讲,就是通过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权的有关制度和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化,使其成为与城市出让土地使用权一致的较完整的农村土地使用者的产权,其中最核心的是拥有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处置权。农民拥有农地转非的处置权,意味着农地可以直接合法入市,国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制度被打破,土地征用被规制到合理的范围,城乡土地市场有机接轨,形成新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因此应该通过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市场来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
第一,以分类完善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为基础,有序推进与城市土地市场相对接的农村土地市场建设。首先,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作为起点。确立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依法交易的制度,允许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其次,在坚持农业用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和用途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二级市场上流转。再次,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划拨、转让制度,促进农村宅基地的集约利用。在经济发达、条件成熟地区进行试验,取得经验后进行推广。在经济欠发达、条件不成熟地区,严格限制宅基地入市,以维护农村的稳定。第三,严格限制征地范围,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制定严格的公开化、法制化的征地程序,对征地行为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共利益征地的公平性。推进农地征用补偿市场化。除了公共利益用地外,土地产权交易均应采用市场竞争机制。
3 、统一城乡土地规划,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规划体系
我国已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奠定了城乡规划统一的法律基础。但现实中城乡规划不统一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宏观上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等缺乏有机地结合,微观上农村土地规划缺失。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是当务之急。第一,构建完善的城乡土地规划体系。改变目前城乡用地分类各成体系,城乡用地标准不一致的状况,建立城乡统一的规划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形成规划内容上各自有所侧重的国土——区域——城市、上下有机衔接的规划关系。第二,构建城乡统一的规划法律体系。从法律源头上将土地规划对象从城乡一体视角出发进行明确的界定和约束,根据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土地利用行为分类制定相关的配套法或细化的实施条例。第三,构建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和监督体系。打破城乡在土地规划与管理方面自成体系的状况,促使区域、土地、规划等部门的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统一在一个系统之下。规划的编制由一个部门负责,其他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和专业要求配合作好规划,并以所制定规划为依据进行专项管理。
4、统一城乡土地管理,用途管制与产权产籍管理相结合
目前城市通过土地征用的形式将大量的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再按照城市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标准进行经营和管理。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土地制度设计给予城市足够的法律支持进行这种城市土地经营模式。因此要真正有效的保护农地,首先要明确的就是地方政府的权责。具体而言,就是要求地方政府把经营土地和管理土地二者进行分离。地方政府不应该将自己作为土地的所有者,按照自己的发展要求和利益诉求进行管理。但是改变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模式,不可避免地需要考虑到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问题。如果不改变这种政绩考核制度,地方政府必然需要获取大量的预算外财政收入来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也就肯定会继续采用经营土地的这种模式。
统一城乡土地管理,由地方政府对城乡土地进行统一的行政管理。地方政府在城市内对所有者进行管理,在农村则对明确后的微观主体进行管理。在城市土地中,地方政府还充当经营的角色,但在农村中,地方政府仅仅充当行政管理的角色,经营管理则是农民这一微观主体的事情,地方政府给予相应的支持。
统一城乡土地市场需要改变当前我国土地宏观层面上多头管理、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管理结构。第一,进一步整合土地资源管理权,形成一个统一的土地管理部门,统筹管理城乡土地。第二,加强农村土地的基层管理,将对农村土地的用途管制与农村土地产权产籍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用地的性质、甚至范围等详细地落到每个具体地块,在其土地产权证中明确规定,且不随土地权属的改变而改变。第三,构建完善的农地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及奖惩机制。
5、统一城乡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利益
在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土地制度下,农地不仅是农民的生产资料,更是一种社会生活保障。改革开放后,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征用了大量的土地。被征地农民,虽然获得了补偿,但在城市中立足很难,成为城市中的“新贫困”人口。离开土地,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变成了尴尬的“农民工”。留在农村的“纯农民”则因为土地收益低,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农民的权益都没有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