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公共管理范畴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公共管理范畴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公共管理范畴

第1篇: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关键词:工程管理;范畴;重要性

引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工程行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使工程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残酷的竞争环境中,企业想要生存下去,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工程企业中,工程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提高对工程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的优化管理措施,可以有效的提高管理效率,并提升项目利益,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推进企业稳定的发展。

一、工程管理工作的具体范畴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的工期较长、涉及范围较广,若是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施工方案不合理而导致停工,将会拖延施工工期,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在工程施工之前,必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将涉及到项目决策和估量的工作都做好。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当初步完成方案制定之后,还应该对其进行不断地调整,最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二)对项目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在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好之后,企业需要分析项目的投资价值,确定其实施具有合理性。在初步的价值分析之后,应该对工程技术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工艺、水平等内容。分析项目的可行性,需要半年的时间,主要是因为其可行性与银行贷款有着密切的联系,若是项目能通过银行贷款,可以初步的证明其具有可行性。

(三)对项目进行决策和评审

在项目可行性分析工作完成之后,需要对其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有建议书、数据以及资料等,通过评审工作及时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另外,企业还应该对项目进行决策,在决策的时候不能盲目进行,需要参考历史数据和资料,从而确保决策的准确性。

(四)设计

设计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基本设计阶段,另一个是施工图设计阶段。基本设计就是对施工所需要的设备配置以及设施布置进行简单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是指在基本设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完善,从而使设计更加的合理。

(五)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环节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很多企业忽视了施工前的准备环节,从而导致施工中出现各种问题,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施工环节,还应该注重施工前的准备环节。在准备环节中,企业需要选择施工单位、设计施工方案、并采购物资,培养技术人员。企业在选择施工单位的时候,一定要对其进行仔细的调查,然后选择有信誉的单位,施工单位确定后,企业应该设计施工方案,根据施工方案做好机械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接着做好生产工作。

(六)投产

开展投产工作的前提是工程建设达到投资方的要求,在投产一个月之后,还应该进行试生产,当试生产的结果符合标准之后就可以竣工。

二、工程管理工作的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农业化转向工业化的重要时期,在这样的阶段中,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逐渐的扩大,确保工程质量是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发展的核心,而确保工程质量离不开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不仅可以确保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还可以对工程项目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确保工程的质量,增加企业的收益。

三、工程管理的重要性

(一)在施工过程中强调管理的重要性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阶段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管理者必须重视对施工阶段的管理,关注施工的进度和质量。一方面,工程管理者应该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管理者在施工阶段中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通过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可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管理者应该学习更多更先进的管理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国家需要对相关的工程管理法规进行完善,并加大宣传力度,从而提高管理者对工程管理的认识程度,进一步的了解工程管理的重要性[1]。

(二)强化对施工质量的管控

在工程建设中,确保施工质量是非常有必要的。若是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将会对工程整体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管理者必须强化对施工质量的管控,通过严格有效的控制,确保施工的质量。在施工中,施工设备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管理者对施工质量进行管控,可以从设备质量入手,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可以正常的运行,与此同时,还应该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施工人员可以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施工,并且施工技术可以满足项目的要求,从而确保施工的质量[2]。另外,管理者应在施工中开展监督工作,通过对施工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从而提高施工质量。

(三)重视安全管理与教育

在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从而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影响安全的因素,管理者应该对这些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降低安全事故出现的几率。管理者应该重视安全管理与教育,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有制度可依的情况下开展工作,才能取得显著的效果。管理者还应该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为施工人员讲解安全防护知识,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施工中注意其自身的安全[3]。另外,想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应该对施工中需要使用的设备、机械进行维修和养护,确保机械设备可以正常的运行。

(四)对成本管理工作给予重视

工程建设的工期较长,涉及的范围较广,需要投入的资金数额也比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施工项目进行成本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成本管理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预算成本,另一部分是实际成本。为了更加准确的计算出施工项目的成本,企业通常是采用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进行比较的方式来确定企业是否盈利。对施工项目进行成本管理,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施工中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进行控制,从而实现成本控制的目的,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

结语:

建筑工程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也比较复杂,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需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强强联手,共同为确保工程质量而努力。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管理占据着不容忽视的地位,对工程整体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企业必须重视工程管理工作,不断的提高管理水平,才能充分发挥工程管理的作用,取得明显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蔺元元,刘宇.试述工程管理的范畴及工程管理的重要性[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6):1098-1098.

第2篇: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关键词: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统筹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6)10-0066-06

一、引言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社会保险项目之一。它是由社会性的工伤保险基金为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伤害时,提供医疗救治、经济补偿、职业康复、伤亡者遗属补偿等保障的制度,其目标是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分散社会风险。自1884年德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伤亡事故保险法》以来,到2000年,全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已有17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其中,有164个国家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其他30多个国家和地区也有与工伤事故相关的保障制度安排。①

“统筹层次”一般指社会保险基金池的统筹管理层级,经常以相应的行政管理范围为参照。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启动时间不长。由于历史原因,2004年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启动之初,并没有对各地工伤保险的统筹层次进行明确的规定,而是效仿了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县级统筹管理模式。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县级统筹的局限性愈加明显,易导致基金安全隐患及经办管理服务的“碎片化”等问题,从而阻碍制度发展,因而有学者主张工伤保险县级统筹应由省级统筹替代②。“十二五”期间,国家人社部一直致力于推动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逐步建立省级基金调剂金,并积极主张实行省级统筹管理。2010年颁布的我国《社会保险法》第64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作出了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但是,我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推进提升工伤保险统筹层次的实践探索进展缓慢。迄今为止,仅有4个直辖市实现了省级统筹,8个省实现了市级统筹,其余各地依然采取县级统筹管理模式。本文结合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管理理论,对我国工伤保险统筹层次的五种类型、演变路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对工伤保险适度统筹管理层级进行探讨。

“大数法则”也称“大数概率论”,是现代保险学的数理基础。“大数法则”指的是统筹层次越高,覆盖面越广,参保缴费人数则越多,保险基金池的抗风险能力就越强;反之,则越小。③一般认为,社会保险制度遵循“大数法则”的基本原理,工伤保险当然也遵循其道。但是,工伤保险的统筹层次是不是越高越好,学界认识并不统一。

一种观点认为,提高工伤保险的统筹层次可以增强其待遇的公平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克服区域间的不平衡,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待遇公平。④当前,一些地方实行工伤保险县市级统筹,使得一些高危行业被拒之门外,难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⑤也有学者对一味提高统筹层次可能导致财政负担过重、管理无效率的情况有所担忧,主张谨慎看待统筹层次的提升。如张军等人认为,不宜过多依赖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层次。像山西这样的资源型省份,省级统筹不但难以解决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基金不足的问题,还会影响到全省的工伤保险基金平衡。⑥

一些学者对统筹层级提高到省级统筹所带来的难题进行了研究,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赞成者认为,根据实际管理运行情况,适度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统一政策是前提,明确政府责任是关键,加强管理是保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是必要支撑。⑦我国《社会保险法》虽然明确了要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但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还面临着诸多障碍,最大的难点在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地区间不同利益格局的制约。不同地区在历史债务、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且长期以来形成了中央、地方、企业、个人等不同的利益格局,严重制约着统筹层次的提高。⑧反对者认为,社会保险资金的省级平衡,等于弱化了市县级政府的责任,如何维持市县级政府的积极性,是实现资金省级平衡的重点和难点。⑨统筹层次提高将会发生不同地区利益失衡现象,统筹层次越高,经济发达地区的积极性会越低。⑩省级统筹的难点在于如何平衡市县级政府与省级政府的权利与责任,同时谨防道德风险的出现。

其实,单就基金池的风险共济能力而言,基金池规模越大,化解风险的能力越强。但在具体的管理中,提升工伤保险统筹层次的难点不仅是要面临如何划分各级政府责任、打破利益藩篱、统一思想认识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要考虑如何调动包括企业在内的多元主体的积极性,使其共同发挥工伤预防的作用,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在提升统筹层次的过程中,要充分研究和高度重视企业主体的责任变化。因为企业在工伤保险预防中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工伤保险相对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所不同的地方,也是工伤保险制度独有的特点所决定的。

第一,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关涉其基金池的兜底责任。研究工伤保险统筹层次,不仅要考虑基金问题,更要考虑各级管理主体的责权关系。统筹层次提高,意味着在统筹范围内公平性的增强,但同时也就要求统筹范围内的财政具有相当强的填空补缺的能力。在县级统筹管理模式下,社会保险基金共济的兜底责任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全县范围内的参保主体共同承担的。同理,在市级、省级和国家统筹管理模式下,基金共济的责任分别由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政府及其范围内的参保主体共同承担。一般来说,各级政府的责任能力与基金池的抗风险能力以及制度的公平性成正比(见表1)。

第二,研究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层次,必须充分考虑各参与主体的道德风险。所谓道德风险是指人们享有自己行为的收益,而将成本转嫁给别人,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在工伤保险统筹中,从市级统筹提高到省级统筹,极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体现在:实行省级统筹意味着较统筹层次低一级的地方政府将不需要为支付工伤保险金兜底,这会使这些地方政府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有所松懈,不再会花大力气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不再会积极提高基金征缴力度,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会违规做出降低缴费率、违规认定工伤等行为。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过程,实质上是各相关利益主体相互博弈的过程。博弈包括市县级地方政府与省级政府的博弈、省级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各级经办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在制度运行中相关的财政部门等的利益矛盾等。可以说,各相关利益主体都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参加到利益的角逐中,使整个制度改革都深深刻上了各利益主体的行为痕迹。因此,结合主体责任、风险控制能力、基金池风险程度和保障公平性程度,可将各级统筹层次的规律和特点概括如下(见表1)。表1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影响因素

第三,盲目提升工伤保险统筹层次需警惕“大数法则”的理论陷阱。大数法则是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的经济理论基础。工伤保险强调的制度公平目标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社会成员参与的机会公平。任何社会成员凡符合工伤保险制度规定的条件,不论其地位、职业、贫富等均被强制性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工伤保险的社会化程度愈高,这种机会的公平性就愈充分。二是工伤保险社会统筹。通过统筹实现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互济,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激烈的市场竞争使一些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后可能陷入生活困境,进而可能威胁社会稳定。而健全的工伤保险制度可以保障社会成员受伤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起到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剂作用,从而为提高经济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与促进经济效率的和谐统一。但是,人们往往容易忽略的是,上述分析实际上存在着理论陷阱,即“大数法则”的成立是基于保险对象同质性和风险概率一致性这样的基本前提。“大数法则”要求“风险单位彼此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也即参保单位或对象趋于一致性。由此,引发工伤保险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将高风险行业和低风险行业强行放入一个统筹池,到底是制度公平的体现还是有违制度公平呢?这些理论争议决定了工伤保险制度到底是执行单一费率还是行业差别费率的问题,继而影响到工伤保险的制度模式以及基金的统筹管理模式。这些研究同样是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后能否更好地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及其费率浮动机制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地方实践

我国工伤保险统筹是从县级统筹起步的。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进入全面社会统筹的阶段,各省均根据《条例》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同时成立了相应的管理部门――工伤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条例》启动之初,并没有对各地工伤保险的统筹层次进行明确规定,全国半数以上的省份承袭了原县级统筹的管理模式(见表2)。到2005年底,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份中有19个省份实行了工伤保险县级统筹。

随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原县级统筹管理模式的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弱、易发生基金缺口的弊端逐渐显现,个别县、市出现了工伤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扩面工作难以进行、风险逐步增大的严峻局面。2008年以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计划逐步提高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层次。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推动下,2010年全国近半数的省份实现了工伤保险地市级以上统筹,全国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共计986个,其中省级统筹4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占0.4%;地市级统筹277个,占28.1%;县级统筹669个,占67.8%;委托企(行)业单建统筹36个,占3.7%;17个省份实现全省地市级以上统筹,占全国的53%,其中地市级统筹中统收统支模式的占90.3%,其余为调剂金模式。对此,实践很快证明,市级统筹管理并不能满足基金共济的需要,一些地方产生了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的需求和动机。但贵州等先行探索并实现省级统筹管理的地区的实践经验表明,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也存在诸多问题。

1.地方管理责任主体地位被削弱

在省级管理制度模式下,市县级经办管理机构责任主体地位被大大削弱,边界责任更加模糊。市县级经办机构因为有调剂金的兜底依赖,基金管理责任的主体意识被相对分散化。在省级调剂金制度下,工伤保险基金缺口的兜底责任仍在市县级经办机构。但是,由于相当一部分工伤保险基金被上解,地方的积极性还是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目前,全国多数地方仍然实行“市县统筹+省级调剂金”模式,该机制最大的问题就是省级经办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手段。

2.省级统筹监管难度高

由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起步晚,有关经办管理的监督考核体系尚不健全,相关的科学评估标准比较缺乏。统筹地区一旦发生基金缺口危机,其最先想到的便是等待上级机构的救助和调剂。但上级机构在接到下级机构的调剂申请报告后,往往因编制限制、人手不足、能力手段不够等制约,难以就下级机构的基金缺口责任做出科学评估。另外,法制建设滞后,缺乏有关公开、公正的运行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也使上级机构在具体决策过程中难以就基金缺口问题做出准确的评估。现实中的调剂金决策机制随意性强,往往受人情关系、地方公关等因素的限制。而从制度机制上说,省级统筹制度也存在着各级机构工伤保险财权责任不清晰的问题,容易产生争议并导致权力寻租等弊端。

3.实施行业差别费率及浮动费率机制受限制

在实施省级统筹以前,地方政府迫于基金收支平衡的压力,在探索行业浮动费率和差别费率方面积极性较高。当统筹层次提高后,地方政府责任降低,极大影响了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的执行效果。贵州省等地的实践表明,在省级统筹格局下,行业差别费率机制被淡化。2009年以来,贵州省遵义市在工伤保险方面积极探索推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自2012年开始实行省级统筹以后,该市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能进一步平衡企业缴费负担,使企业费率水平更趋合理,从而有利于调动企业参保的积极性,解决目前部分地区出现的参保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促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但是,目前全国仅海南省和广东省有地方人大的相关立法强调工伤保险的地方政府责任,许多地方并没有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四、域外管理经验与启示

发达国家工伤保险发展时间较长,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制度体系。因国情和制度模式差异,国外学界对工伤保险制度的研究多集中在基金的筹资、投资以及工伤保险待遇补偿的公平性等问题上。国际上,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级相对应的英文术语为“Polling”,意为“基金风险池”,一般侧重基金管理的层级和覆盖人群的规模。

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工伤保险制度模式以及不同的基金筹集、管理和待遇保障模式。概括起来,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制度可划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德国模式。由公立机构即同业公会负责经办工伤保险事务,主要采取行业差别费率,为多数发达国家工伤保险制度所效仿。二是美国模式。通过公立机构、私营保险公司以及雇主自我保险等多种方式共同承办工伤保险事务、支付工伤保险费用。三是以新西兰、荷兰、瑞士为代表的模式。不区分工伤事故伤害与非工伤事故伤害,进行一体式均等化赔偿。第一种模式多实行行业统筹管理,以行业或企业差别费率、浮动费率为基础筹集资金,各行业间的基金不能相互调剂。第二种是区域统筹的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模式。如美国在联邦法律框架内,由各州组建州级层面的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对不同行业企业征收不同的费率,并进行费率浮动。第三种是区域统筹模式下的统一固定费率制。在所覆盖的区域内,针对所有行业企业征收相同的工伤保险费率。从上述这些国家的情况来看,各种不同制度的筹资模式对应着不同的基金管理体制和基金管理层级。就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层次来讲,行业统筹、地方统筹、全国统筹以及混合统筹加调剂金模式都有,不一而足,关键在于具体的制度运行环境和管理因素。其中,作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起步早、制度体系较为完备的德国和美国,都未实行工伤保险的全国统筹或省级统筹。德国的主要特点是行业统筹,其全境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主体主要分为农业同业公会、工商业同业公会、公务人员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三大类。2010年,这三类机构共56个,其中农业同业会8个、工商业同业会21个、公务人员同业会27个。除公务人员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属地原则统筹管理外,其他各类工伤保险同业公会根据行业类别进行组织,各行业间基金不能相互调剂。其基金缺口问题主要通过行业、企业差别费率以及费率浮动措施予以解决。与其风险分散机制相对应,德国高度重视行业工伤预防和企业主体的作用,其制度建构理念主要是行业统筹模式下的劳资分责制。

近年来,国际上有关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研究情况也表明,建立在风险管理与评估机制(Risk Adjustment/Risk Equalization)之上的统筹机制已成为研究的一个新趋势,并在德国、美国、法国、瑞士、荷兰、韩国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理论界获得高度认同。所谓“基于风险管理与评估进行统收统支”模式,是指原本实行行业和地区性统筹的国家或地区,建立一个中央层面的医疗保险基金筹资再分配机构,在风险管理和评估的基础上,对部分或全部保费收入实行再分配,达到在合并全国或地区风险分散池的同时有效控制支出风险的目的。考察域外,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启示:一是世界各国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层次因制度模式和资金来源不同,往往采取不同的模式,其主要模式为行业统筹、地方统筹、区域统筹加调剂金制度。二是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主要效仿德国模式,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强调雇主责任和行业统筹,特别注重发挥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的调控作用。

五、总结和讨论

工伤保险制度的特殊性以及管理中监管能力的不足,使得地方管理主体以及企业主体极易放松管理责任,发生道德风险。这表明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层级不宜越高越好。来自贵州、云南等地的实践管理经验也显示,省级统筹模式依然面临诸多新的问题。因此,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层级应以适度为要。

1.适度工伤保险统筹层次的确定应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工伤保险制度明显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如对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而言,将其置于一个标准下,实行统一的支付和补偿标准,不管制度设计是按照发达地区还是按照欠发达地区的情况确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部分地区的积极性。因此,适度工伤保险统筹层次的确定,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筹资和相对应的待遇保障机制上,应突出按比例筹资和按比例享受待遇,以增强制度弹性,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2.适度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层次应突出强调地方政府的责任

在工伤保险统筹中,片面追求统筹层级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和企业主体对工伤防控责任的忽略。提高统筹层次后,低一级政府不再为工伤保险待遇承担兜底责任,必然会对辖区企业工伤保险防范有所松懈,继而引发一系列与之相关的行为,如减弱扩面征缴的力度、降低缴费率甚至违规认定工伤等。在省级监督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对基层政府考核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实行省级统筹,不利于发挥地方政府提高劳动安全的积极性。因此,适度的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必须充分考虑财政分级管理体制,防止地区出现道德风险。在目前分级分税财政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仍应是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在工伤保险中的责任,仍是现阶段的理性选择。

3.适度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层次应注重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的调控作用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在国家行业差别费率的基础上,由各地根据企业一定时期内工伤事故率和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情况展开评估,定期对企业费率在其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给予上下浮动的机制。实行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对于完善工伤保险筹资机制、增强制度吸引力和开展企业工伤预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高风险行业聚集的县市往往因基金抗风险能力弱难以开展实施。实行更高一层的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如何充分合理地调动各地积极性、防范道德风险是关键。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基金分责机制和具体量化指标,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工伤基金征缴责任,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方面,要避免省级统筹后个别地区出现“吃大锅饭”的情况,对于完不成征收目标的地区,应要求当地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要避免过去“鞭打快牛”和“收支自我平衡”的情况发生,对于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的地方政府,不再把收支平衡作为其主要责任,这也是省级统筹的意义所在。同时,要建立合理的费率机制,通过实行“差别费率+浮动费率”,切实将费率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结合起来,下大力气鼓励、敦促企业加大事故预防的投入,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在减少基金支出的同时也降低企业的负担,形成工伤保险制度的良性发展。

总之,工伤保险重在预防,其本质是劳资责任险。无论是理论分析,还是国内外的实践经验均表明,统筹地区出现工伤保险基金缺口问题时,除了采取提高统筹层次的措施外,还可以通过提高缴费基数、实施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责任、加强企业安全预防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适度工伤保险统筹层次的确定,应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管理主体责任、工伤风险防控能力等因素相适应,可以在“市级统筹+省级调剂金”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完善“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增强基层政府的监管意识和一线企业的责任意识,共同防控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3篇: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当前,利用自己的形象从事商业广告活动,为企业做广告、做企业形象代言人的“形象大使”已形成一类庞大的群体。笔者认为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孕育出来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在市场经济中运行,提出了应把其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范畴的观点。通过对“形象大使”在广告活动中的经济关系分析,证明了“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活动中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从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治国、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商管理部门管理和广告受众、形象大使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角度,论述了把“形象大使”纳入注册登记范畴的客观要求。

关 键 词:工商管理 注册登记 形象大使 管理

注册登记管理是国家规范和管理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终止,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行为,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和保障。当前,影视名星、歌坛名星、相声名星、小品名星、体育名星及其他一些中外名人等,在市场经济中将自己的“形象”作为资本,做企业的代言人,为企业做形象宣传,为企业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等等,获取经济利益。笔者认为,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孕育出的新型经济形态,应把其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规范其行为,为其营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其在监督管理中健康发展。

一、“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活动中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

透视“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活动中的经济关系,可以清楚看出,是“形象大使”将自己的形象或以往积累起来的,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印象,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形象”,卖出去获取投入特殊资本的利润。这是一种抽象、独立、特殊的商品交易行为,是一种新的、独立的经济形态在市场中运行。

(一)“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活动是把“形象”作为商品的经营活动。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形象大使”本人与一般人一样,都是人,没有什么本质或根本的区别,只有他们的“形象”与其他人不一样, 在商业广告活动中人与人的“形象”不同,产生了不同广告效应,不同的广告效应产生了经济效益。“形象”是产生经济利益的基础和根本条件,“形象大使”只有把自已的特殊商品—“形象”推销出去,才能获得经济利益。

(二)“形象大使”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设计者、制作者)、广告者,在广告活动中的关系是经济合作关系,法律地位平等。“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活动中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平等互利的契约结成的经济合作关系,法律地位平等。“形象大使”在广告活动中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的地位是平等的经济合伙人,不是雇用的工人。他们在商业广告活动中从事的不是一般劳动,投入简单、极少,获得的经济利益丰厚。“形象大使”在网上公布的的合作报价,一则广告一年都要以数十万或以百万、千万为单位予以计算?。

(三)“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活动中起的是广告作用。“形象大使”的“形象”是商业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自己的“形象”附加在广告主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上,使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得到相对提高,产生的是潜在经济效益,只有将商品或服务销售出去,“形象大使—广告”才能使广告主得到经济利益。从“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中所起的作用上看,与其它商业广告的属性一样是“广而告知”,不能独立为广告主创造出经济利益。

(四)“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活动中是独立的交易行为。从“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中获得的经济利益看,“形象大使”获得的经济利益依赖于商业广告,而不从属于商业广告给广告主带来的经济利益。因为,广告主在利用“形象大使—广告”获得经济利益之前,“形象大使” 已从商业广告活动中获得了自己契约中约定应得的经济利益,即广告制作完毕就得到了自己应该得到的经济利益。“形象大使—广告”未起实质性作用之前,“形象大使”的契约已履行完毕,从商业广告中脱离出来,交易活动结束。“形象大使—广告”无论将来能否给广告主创造出经济利益,无论为广告主创造的经济效益多、还是少,“形象大使”都要获得经济利益,而且数额都是一样的、约定的利益。

特别是,我国《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表明国家已认定“形象大使”在广告经营活动中是个独立的经济个体。

二、把“形象大使”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是客观要求

当前,“形象大使”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加快,在经济生活中空前活跃,并且呈现快速发趋势。为使“形象大使”健康发展,更好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用,客观上要求国家把其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范畴。

第一,把“形象大使”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是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没有必要的法律规范就没有秩序可言。面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新形势,客观上要求用健全的法律依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形象大使”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规范有序的经济秩序客观要求把其注册登记管理范畴,确认市场主体的的法律地位,规范其经营行为。

第二,把“形象大使”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制就没秩序可言,也就不可避免地有挑战法律行为出现。依法治国理念是逐步使人们在政治、经济、社会、 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人们的各个方面行为用法律加以规范。依法治国的理念要求将“形象大使”纳入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让其受到法律的约束,使其经济活动中符合社会主义法制要求,使在市场经济中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违法违章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把“形象大使”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是推进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我们已步入信息时代,消费者和用户购买商品往往是靠广告、认品牌,是所谓印象交易。当前,有些“形象大使”唯利是图,在商业广告活动中明知自己的广告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而放任后果的发生。对明知设计广告内容违法,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一般,甚至质量低劣,信誉极差的情况下,为自己获取经济利益,背离伦理道德,丧失良知和人格和尊严,“纵”、“横”为信誉极差的企业,为劣质商品、劣质服务叫“好”。甚至编造谎言,贬低与广告主同行业的经营者及商品,诋毁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良好信誉。使用绝性语言,采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侵害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形象大使”在商业广告活动中是否能一以贯之,坚持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要看其遵守法律、法规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用其信用记录来衡量,如果其没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工商部门就无法为其建立经济户口、建立信用档案,客观上要求把“形象大使”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促进社会经济信用体系日趋完善。

第四,把“形象大使”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是广告受众的要求。广告主是通过“形象大使”的广告,刺激广告受众产生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欲望,得到自己销售商品或服务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形象大使”的广告行为直接影响广告受众的思想意识和生产、生活行为方式。在市场发达的欧美国家,均视名人代言为“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消费者可据此担保索赔。美国更是要求做广告的名人必须是此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处以重罚②。广告受众需要广告内容真实,有真实可靠的广告信息来正确引导自己生产消费、生活消费、实用消费、理性消费、眼前消费和长远消费。因此,广告受众要求通过把“形象大使”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确认其市场主体的合法地位,来明确与其的民事关系、法律关系和责任、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把“形象大使”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范畴,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的要求。“形象大使”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共同完成了广告,共同从广告中获得了各自的经济利益,达到了自己的经济目的。因此,广告主、经营者、广告者要求把“形象大使”纳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的范畴,确立其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当商业广告行为产生的危害后果时,让“形象大使” 承担相应由商业广告活动引起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

第4篇: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公共管理同工商管理之间本身存在着较多的异同点,其中两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四个集中方面:管理领域、资源以及价值体现和运行机制。本文针对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差异的分析,从根本上对于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之间的区别进行有效的分析,通过有效异同点的比较分析能够进一步实现对两者的科学化比较分析。

关键词: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区别

一、引言

公共管理同工商管理本身都属于管理学,因此具备着管理的发展特性,在组织、管理以及调控等方面有着较多的相似点。这些共同特征直接导致了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成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的公共管理中将企业管理直接运用在公共管理中,更多的倾向于引用科学化的市场机制,但是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本身就是不同时特质的管理,根据不同的发展规律,有效的借鉴公共管理的发展前提,保证公共管理发展能够实现进一步的创新管理和发展。公共管理本身就是通过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权力使用实现,对于社会公共管理发展,其本身就是公共权力的管理和实际运行,工商管理的发展核心内容是工作效率,其最终的发展目标是进行最小的成本投入,通过实施有效的运行机制和措施,最终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发展目标。两者的发展目标都是为了实现主体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从其出发点来说,都是为了实现更好的发展目标所采取的一定的措施和方式。

二、公共管理概念分析

公共管理是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同时也是公共行政管理发展的最终必然发展趋势,对于传统意义中的公共行政问题提出了巨大的发展挑战,公共管理就是公共行政的延伸发展,从本质上来说,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两者都是一致的,但是,对于两者来说,公共管理更加倾向于重视社会发展公平和平等问题,公共管理的产生和发展本身就是公共组织进行创新和深入发展的基本职能,同时公共管理最终的发展目标就是进一步实现公共利益的获取,维护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从广义的层面上来说,公共管理主要包含:行政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等内容,属于现代化管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共管理的核心权力层是各级政府,政府部门通过出台实施相关的政策、法律来进一步增强政府管理水平,同时对于公共管理的发展主体来说,公共管理的多元化发展主体能够有效的实现提升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目标。一般来说,公共管理中公共权力部门同政府机构等都属于国家的权力机关,其同国家政治以及治理等方面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有着较为浓厚的政治色彩,同时在权力方面则是更加侧重于政治权力的赋予和使用。

三、工商管理概念分析工商管理的研究

重点本身就更加侧重于经济方面管理,工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对企业内部行为管理问题,工商管理有着较为独立的应用性,属于企业内部重要的行政管理部门,工商管理对于相应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同时通过对管理学以及经济学的有效运用,能够实现对企业管理的发展目标,保障整个企业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和进步。工商管理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相应的专业性要求也较高,因此,对于企业的发展而言首先要保证的是对工商管理工作进行完善化的发展。工商管理更加侧重于企业建设管理等方面,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范畴中有着重要的发展意义。

四、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的区别

1、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领域不同公共管理主要是针对公共领域的分析和研究管理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公共问题,工商管理则是更加侧重于私人领域管理问题的分析和研究。社会本身可以直接分为三种基本的发展领域和部门,主要包括公共领域或部门、私人领域和第三部门,其中公共领域或部门主要指的是政府组织,私人领域或部门则是针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等,第三部门主要指的是介于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之间的部门,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准公共部门。第一部门和第三部门两者都是公共部门的发展范畴,因此,对于第一部门和第三部门来说,其中最大的发展问题就是公共问题的解决。公共管理主要是针对公共领域所产生的管理问题,其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公共管理问题,也就是所需要提供的各种公共物品管理。公共问题主要指的是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所受到的各种影响,两者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同公共利益相关的公共性问题本身就是社会问题。对于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发展来说,首先两者的发展领域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对于公共管理来说,主要针对的是公共领域管理,同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为公共社会问题,对于工商管理来说,则是更加倾向于私人领域问题的解决,主要是以企业的发展为管理对象,是带有较强竞争性的企业。2、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资源配置不同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通过运用本身权力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最终实现其发展的职能管理目标,但是,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其本身需要主动的掌握一定的公共资源,其中公共资源主要包括:公共权力、财务资源以及自然资源,其中公共权力主要指的是公共管理主体在进行实际管理活动过程中所具备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政府的财务资源则主要指的是政府的合法纳税收入,政府财政从本质上来说属于公共财政,政府只有保障移动的财政发展基础,才能够实现对财政资源的有效控制和管理进行相应的管理活动。对于政府所管理的自然资源,如:水利、国土等资源来说,则是能够实现一定意义上的垄断性发展,对于公共管理来说,通过公共权力的使用能够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管理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工商管理来说,主要掌握的是非公共资源,和非公共权力,工商管理的非公共权力主要是企业内部的组织权力,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实施的管理活动,最终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工商管理的权力主要是组织内部的约束力之外的企业产权,工商管理的管理权力合法性主要是来自于企业的产权,是企业产权所产生的权力。对于工商管理来说,其所支配的资源主要是市场经济发展范畴中所涉及的各类生产资源,这部分的发展资源通过企业科学化的使用,最终能够保证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

3、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价值目标不同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本身是政府部门,政府通过公共权力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维护发展目标,对于公共管理的发展而言,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维护和获取,针对公共管理作用的有效评价除了要基于其管理的实际效率之外,同时还需要从公共利益方面进行直接的体现,通过有效维护和获取公共利益的方式为更多的群众创造更多的福利。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真正意义上为公共利益所服务的群体和组织并不存在,政府部门以及内部人员属于理性的经济人,能够通过自身权力的有效利用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发展目标,满足更多社会群众的实际发展需求,促进社会福利的平等化发展。公共管理本身属于法制化的管理方式,其本质上的发展目标是为了实现公众的福利发展需求,现今,随着政府阶级统计职能的进一步弱化发展,相应的社会职能开始逐渐地提升发展,公共管理本身的能力提升发展能够为公共创造更多的集体利益。公共管理的内在价值体系是为了进一步实现公共权力的公平化和科学化实施。同公共管理不同的是,工商管理本身就是盈利组织的管理问题,属于私域管理的范畴,公共管理的根本价值目标就是实现企业利润以及利益的最大化发展,工商管理的主体是经济人,经济人在进行管理的实际过程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严格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同时受到市场经济管理的直接影响。工商管理的发展核心内容是工作效率,最终的发展目标是进行最小的成本投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发展目标。对于工商管理而言,其所采取的发展手段和方式本身就是一致的,工商企业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产品,但是这种提品的发展形式最终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更多的经济利益。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实现经济利益获取的最大化,在市场竞争的发展环境下,通过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利润的获取。

4、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运行机制和方式不同公共管理本身就是通过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权力使用实现,对于社会公共管理发展,其本身就是公共权力的管理和实际运行,公共权力在进行实际运行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根据国家法律,实施法制化的管理,公共管理在进行实际决策的过程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遵守法律的发展要求,行政行为需要符合现行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在进行公共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时刻保持被监督的状态,保证整个管理过程中的公共监督性。公共管理本身同政党政治之间有着较大的联系,同时在公共权力的使用方面也存在中密切的关系,对于公共管理的发展而言,首先要保证的就是运行主体的客观性特征,同时在实际的运用机制和实际的操作方式方面,则是更加的偏向于政治化发展。工商管理主要是基于市场发展规律进行的,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言,其本身也属于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但是由于法律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规范来说本身就是外在的管理监督方式,能够对市场经济发展进行直接管理和决定的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企业为了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发展优势,就必须要顺应市场发展规律,保证对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深入的了解,最终实现在市场中进行科学化的发展,对于工商管理而言,需要积极的应对市场发展的快速变化要求,把握市场发展热点,才能够最终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下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五、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联系

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两者从本质上来说都是管理学的重要内容,但是两者在实践领域以及管理范围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和区别,从整体上来说,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两者属于辩证统一的发展关系。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都是通过特定的管理方式实现对其相应主体的管理和规划发展,同时其实施都对主体的发展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通过科学化的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能够实现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目标。

六、总结

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本身就是不同时特质的管理区别,两者的管理主体、重点以及具体内容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根据不同的发展规律,有效的借鉴公共管理的发展前提,保证公共管理发展能够实现进一步的创新管理和发展。本文针对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差异的分析,从根本上对于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之间的区别进行有效的分析,通过有效异同点的比较分析能够进一步实现对两者的科学化比较分析。

参考文献

[1]陈荣富.试论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的区别[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3,04:28-31.

[2]董建新.论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的区别[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03:64-68.

[3]漆圆方.论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区别和联系[J].现代经济信息,2015,24:109.

第5篇: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1. 我国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历史沿革,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也即是:1979-1988年期间的公共管理学科的恢复与重建时期、1988-2005年期间的公共管理学科的整合与发展时期以及2005年至今的公共管理学科的优化与提升时期,下面主要就这三个时期的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发展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

1.1公共管理学科的恢复与重建时期(1979-1988)。

在我国,公共管理学科是以行政管理为基础发展而来,1979年,我过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当时政管理体制的不实用以及不适应逐渐显现出来,为了解决时展中的复杂政治以及公共管理行政的交织的问题,国家在院系学科的调整中开始逐渐的恢复以及重建公共管理学科。

这在个恢复与重建时期,由于社会在公共管理学科方面本身的自我意识较差,学科也缺乏较为明确范畴体系,在研究与教学方面,公共管理学科的涉及面相对较窄,因此,对于公共管理学科的定位主要是注重于政府的行政管理领域以及公共管理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习。而在此时期的人才培养方面,我国主要强调的计划性人才培养,也即是根据国家在某方面的任务导向,进而实行计划培养,以达到国家圆满任务完成的目地。

1.2公共管理学科的整合与发展时期(1988-2005年)

1988年,在北京正式成立了我国的行政管理学会,之后我国其他各省市地区也随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管理学会,这也标志这我国的行政管理研究已经基本形成了自己的独立体系,这也标志着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也正式成为了显学,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开始注重于对我国社会体制改革以及社会建设方面等等的实际问题,这也使得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进入了整合以及发展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我国在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方面,主要是以引进以及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共管理理论为主,由于整合导致公共学科概念和合法性基础没有自立,同时由于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初期的特殊性,我国对于公共管理学科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定位,未有形成公共管理学科方面的学术争鸣局面。而在公共管理学科的人才培养方面,之前的计划性人才培养方式,在思想以及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上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了,从而开始注重于对经济决策、管理以及经营型人才的重点培养,以达到社会发展需要的目的。

1.3公共管理学科的优化与提升时期(2005 至今)

2005年,我国进入了改革攻坚年,以我国政府体制改革为标志,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也从整合以及盲目扩大发展的时期正式进入了优化与提升的阶段,该阶段主要开始注重公共管理学科的质量发展,强调的社会的需求,抓的是相关人才培养的质量。

这这个阶段,我国在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方面,开始注重多专业多角度,也即是从公共管理相关的人口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以及管理学等都专业多角度来探讨我国的政党以及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为国家社会的发展奠定理论以及人才的基础。而在学科的才培养方面,注重对实践性以及动手操作能力强的人才培养,以求能够使得培养的人才具有较高的应用技能和实践能力,是综合性的管理型人才。

2. 公共管理学科面临的挑战与发展趋势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公共管理学科面临的挑战与发展的趋势主要集中在公共管理学科内涵需要厘清和优化、需要进一步的内外融合、人才的培养体系建设以及公共管理学科师资队伍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这三个“进一步“,下面对此进行简单的分析阐述:

2.1公共管理学科内涵需要进一步厘清与优化

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以行政管理为基础,基本已经形成自己的独立体系,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的失业以及研究的问题也逐步的与现实接轨,也逐渐开始将理论在实践验证。但是,以目前全世界的社会发展来看,政府、社会以及公民的三方参与国家的治理已经成为了趋势,也是当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因此,这对于社会管理学科的内涵也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进一步的厘清和优化公共管理学科的内涵也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共管理学科应该以实践为基础,以现实为出发点,以社会公共管理的问题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寻求解决社会公共管理所现实问题的方法和依,从而进一步的理解公共管理的革命性意义,用服务的态度去发展社会的公共管理体系结构以及行为模式,为社会的前进做出应有的贡献。

2.2公共管理学科需要进一步内外融合

公共管理学科是以解决公共组织以及政府相关组织管理的社会事务问题为目的,和以研究当代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产生的实践矛盾,提供科学的综合性的治理手段与工具为目的的研究型实践性学科,其本身涉及的学科较多,属于跨学科性、交叉性以及多样性的学科,需要融合以及发展各种学科知识。因此,公共管理学科应该在各学科的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推进公共管理学科的综合化,以及进一步的融合公共管理学科下,政治学,经济学以及社会学等等二级学科,想从而形成一种具有特色的学科专业群,进而能够更好的解决公社会公共管理的问题。

2.3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以学科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6篇: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公共行政学与政治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政治学是其母学科。现代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情况不断地将官僚体制推上统治过程中的杰出位置……结果,业已成为现代国家主要政策场所的不是政党政治,而是官僚政治。公共行政的首要也是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是官僚模型。传统的官僚模型始于弗雷德里克•泰勒的科学管理。它强调以机械的控制手段来提高效率,利用严格的科学原理进行组织设计与管理,却忽视了对人的关怀。逐渐发展的新官僚模型改进其原有的静态结构研究,形成理性的决策模式。同时,也更关注人的需要,以及非正式组织的作用。公共行政在某种意义上一直又都比政治学的内容要少,因为作为政治学这个母学科的一个子学科,公共行政不仅与其母学科的关系不太融洽,而且它还一直在热切并富有成效地在其他学科中寻找自己的“父学科”。在霍哲等人看来,公共行政=政治+管理。广泛吸收公共选择理论与管理经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始于新西兰。它强调将私营部门的管理经验引入公共部门,并充分利用市场的理性选择作用,是一套取自于市场经济和企业管理的价值观,倡导管理的自由化和市场化,并且强调政府应集中力量“掌舵”而非“划桨”。公共管理要求以政治敏锐和公共服务价值观来平衡责任感。作为一个术语,“公共管理”意味着公共政策与行政的会聚,并确认在公共管理中管理与政治两者不可或缺。在公共管理模式中,政治家与经理的关系比以前更有弹性、更为融洽。不仅如此,公共管理的作用范围较之公共行政阶段的官僚体系也更加广泛。但是当我们急于掌舵时,也许我们正在淡忘谁拥有这条船。正是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批判的基础上登哈特夫妇提出了公共服务理论。公共服务是一套以公民为中心的理论,它所关注的不是“掌舵”或“划桨”的问题,而是如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建立一套“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公共管理要为社会的公共利益服务。政府组织已不在是传统意义上社会资源的提供者或创造者,政府及其公共部门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多种机制和方式的灵活运用,提供各种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公共物品,以不断回应社会公共需求偏好、维护公共利益。同时,作为统一学科的中国公共管理学又具有双重性,不仅体现在其作为学科的研究性,还体现在它是一个“职业的、实务领域的公共行动”。从理论层面来说,公共管理学将公共管理活动作为研究主题,探究如何有效组织公共部门合理配置资源,综合研究各种理论或学派的理想方案并结合社会现实状况,寻找适合本国国情的公共管理路径;在实践意义上,公共管理学又旨在培养高质量的公共管理人才,使其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中能够与所处的政治环境有效沟通并熟练的执行各项政策,运行所处机构。

二、价值基础

选定与夯实合理完备的价值基础是当代中国公共管理学学科建设的津要所在。一方面,公共管理学的学科特色、专业内涵以及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均取决于价值基础的价值结构的合理规划、价值秩序的有效构建;另一方面,合理的价值基础不仅在理论上为公共管理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存在提供了坚实的合法性、正当性理据,也在实践中成为对公共管理实践做出好坏优劣等评判的基本准绳。考虑到“公共行政是政府的艺术与科学跟管理的艺术与科学的联姻。效率与经济主要属于管理理论的范畴,而社会公平属于政府理论的范畴。”同时,随着公共服务理论的发展,民主参与、公民权也日益成为公共管理学走向成熟的重要理论支柱。因此,公平、民主与效率应当成为当代中国公共管理学的价值基础。进而言之,正如学人江畅所言,“由于人的需要(欲望)所指向的无非是目的和手段,同时只有当一个事物作为目的或手段时它才能成为满足人的需要(欲望)的事物,因而目的和手段对于人都是有价值的,而且对于人而言的所有价值都无非是目的(性)价值和手段(性)价值这两类。”借鉴上述对价值的分类,公平应属公共管理学的目的性价值,而效率则是手段性价值;至于民主,笔者认为兼而有之。首先,公平应当被确立为公共管理学的目的性价值基础。“社会公平强调政府提供服务的平等,强调公共管理者决策和项目执行的责任,强调公共管理的变革,强调对公民需求而非公共组织需求的回应……新公共行政所关注的基本问题之一就是公平的对待公民。社会公平就包括旨在增强这些少数群体政治权力并改进他们经济福祉的一系列活动。”在《正义论》中,罗尔斯针对正义分配提出了著名的“差别原则”,即:“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诚然,社会公平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不平等都会消失,但是每个人的基本利益都应该得到起码的尊重与保障。公平价值赋予了公共管理伦理的内容,强调了公共组织提供的服务是面向全体公民的,每个人都应该享受平等的权利。公共管理学研究如何合理有效的配置社会资源,如何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这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次,民主既是一种手段性价值也是一种目的工具性价值。就前者而言,不论是政治生活还是社会生活,目的都在于追求一种公平、正义、自由、幸福的生活。近千年的人类政治实践历史已经揭示了如下政治学公理,即:相对于其他政治范式,民主是实现优良生活的最有效手段。就后者而言,民主本身已然成为一种可欲的现代生活方式。现代民主生活中所充盈的平等的理念、自由的氛围、尊重的品格、人道的魅力甚至参与的乐趣等待,已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个人与民族矢志不渝地将民主作为上下求索的价值目标。在当代共和主义思潮、尤其是公民资格理论的深度影响下,民主即参与、“民主意味着参与”,已经成为公共管理学学科建设的思想背景。民主价值、公民参与等依然成为作为公共管理理论重要补充的公共服务理论的观念圭臬。因为公共服务中公民参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公民的参与来保障公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不论是公民参与还是享受公共服务,都是公民权的重要体现。公共服务是政府运用公共资源,根据社会公共需求,为社会福利最大化而提供的社会产品和服务。公民的参与能迅速高效的反应社会需求,从而为政府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需求提供有力参数。最后,作为公共管理学的手段性价值,“效率”是一个颇具歧义的概念。通常而言,效率可分为经济与社会两个层面,经济学效率“强调的是以最少投入取得最大产出”;社会性效率“以社会价值观念为目标,规范的予以衡量的效率”。从行政学本身的应用属性来看,对于效率的一定追求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然而由于实际操作中对于“效率至上”原则的过分夸大,原本的“工具合理性”变为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公共管理学在合理吸收西方价值工具的同时也要警惕工具的目的化,尽量规避效率原则的弊端。不可以简单的将绩效作为评判组织优劣的标准,还要防止效率异化而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以致出现公共权力的滥用现象。西方传统的科学管理所追求的效率原则是建立在工具理性的操作程序之上的,而当代社会的公共管理学在研究其效率的同时更应关注“人”———效率的创造者;毕竟,公共管理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效率,它只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中国公共管理学早期深受传统行政学“效率至上”原则影响,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并以此指导社会实践。单纯的追求效率让社会陷入两极分化动荡不安,中国饱尝效率至上之苦。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公共管理学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其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变化,认识到行政的目的在于更好的服务;亦即,公共管理要为社会的公共利益服务。政府组织有先天的官僚特质,在参与社会利益分配时不仅会降低效率更会损害其公平性,因此公共管理学要做的是建立公正合理的分配秩序,满足公共需求。

三、研究对象

众所周知,确定研究对象不仅是划定学科分类的重要依据,也是界定研究任务、创建学科体系的观念前提。就当代中国公共管理学学科建设而言,确立妥当的研究对象是其立身之本与发展之源。人类是在对利益的不断追求中发展进步的,然而人的社会性又决定人类对于利益的追求不能离开社会,也就是说面临着公共利益的分配。公共管理就是要满足社会需求,合理分配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公共管理学以公共部门管理作为研究对象,其核心是政府部门管理。公共利益的现实表现形态是公共资源。政府组织要做的是有效地组织公共资源,使其能够有效增值;合理分配公共资源,使其能够依据社会需求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政府保障对于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是满足社会和个人需求的前提。但与此同时也要防止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对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破坏。对于中国来说,政府以官僚组织的形式运行,在官僚体制中人治现象突出缺乏法制规范。同时,臃肿庞大的官僚机构也容易使得信息在收集、传递过程中出现失真,效率低下。这就容易导致政府对于社会需求的变化反映迟缓,也就不可能有效地组织、合理地分配公共资源。权力过分的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权力有限。但我们面对的是瞬息万变的21世纪,长长的信息传递链条不仅容易使信息失真,而且往往会错失良机。公共服务理论认为现代政府组织的角色是帮助公民表达并满足他们的利益诉求,而不是“掌舵”。因此,行政机构改革势在必行。“力求使政府不走弯路,使政府专心处理公务减少闲杂事务,加强和纯洁政府的组织机构,为政府的尽职尽责带来美誉。”这也要求政府组织在进行政策制定、执行时要鼓励公民参与。民主不仅有利于公民的主人公意识、公民精神的培育,也会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流动。另一方面,随着公共管理学的推进,公民社会自治网络的形成,公共管理的主体趋向多元化,不仅包涵政府组织也包括为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服务的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管理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条路径,同时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也是对于政府组织管理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对于维护公民权利有重要意义。俞可平先生认为:由民间组织独自行使或他们与政府一道行使的社会管理过程,便不再是统治,而是治理……治理和善治的本质特征是公民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独立管理或与政府的合作管理。当前中国社会非政府组织发展极不健全,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中国公共公共管理学未来的发展中,应探究如何应健全法规从制度层面保障非政府组织的合理存在,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应有作用。

四、结语

第7篇: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创新;行政管理

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提出与应用,其在政府行政管理上的优势也不断显现出来。其中,结合市场经济的竞争管理方式、重视效率的战略管理方法、以结果为重的目标管理等构建了全新的公共管理体系,在政府开展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了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对公共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深入探析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的主要特征

第一,工具理性特征。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来源于经济学理论,比以往的公共行政的理论更加科学、严谨,但该方法论重视工具理性思维方式,将价值因素剔除在外,强调效率和结果,认为公共行政管理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和工具。因此,此种方法论提倡规范性和客观性,关注行政管理的方法、程序及手段,具有显著的工具理性特征,能够较好地增强公共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第二,个人理性特征。有关研究表明,新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是理性经济人,此种逻辑起点是一种鲜明的个人主义理性思维方法。理性经济人是对人性利己观念的一种继承和发展,它主张个体都是经济人,其活动的基本动机和最终目的都是获得最大的个人利益。基于这样的思想观念,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也具有鲜明的个人理性特征,提倡政府行政管理要符合市场导向,尊重个体层面的自利需求,尤其要满足顾客的合理需求和组织成员的个人利益。第三,实证主义特征。在新公共管理理论形成、发展的过程中,引入并融合了企业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方法,这些经验和方法都是实证主义方法论,遵循的原则是有用即真理,重视实际操作方法和管理经验的积极作用。因此,借鉴了战略管理、目标管理、项目预算和绩效工资制等方法论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具有较强的实证主义特征,可以较好地推进公共部门变革,促使其创新行政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2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的创新作用

2.1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新公共管理理论基础主要来自经济学理论,如新制度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这是一种重要的思想武器,既可以用来批判以官僚体制理论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也有助于推进政府改革实践,同时还能够为公共管理和决策模式的创新、完善提供基础的方法论支持。相较以往的公共行政学理论基础,经济学理论具有的确定性、经验性及精确性都更高,使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的视角朝着经济学取向的竞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此种方法论不仅有助于丰富政府公共管理理论的内涵,使之更科学完善,也可以较好地推动公共行政管理改革,使之更有序地实施。就理论层面来说,新公共管理方法论的理论范畴和视野都得到了较大扩展。在以往的公共行政理论中,理论基础主要为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理论提出者:威尔逊、古德诺)和官僚制理论(理论提出者:韦伯),这两种理论都在政治学理论范畴之内。而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当代工商管理学、西方经济学等均被纳入其理论基础中,从而打破了以往公共行政学方面存在的学科局限,公共组织也从过分关注效率转变为重视市场价值,这为开展公共管理学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例如:公共选择理论借助现代经济学领域的方法与逻辑,通过理性经济人理论中的供求分析、交换及效用最大化等要素,对那些和民众联系紧密的政治个体进行行为特征分析,同时也对典型的政治团体和政府所具有的行为特征进行了总结。这使研究的侧重点和涉及范围都得到了拓展与延伸,关于如何有效执行、拟定政府公共政策也逐渐成为了一个现实性课题。由此不难看出,公共选择理论的引入拓宽了公共行政学的思考范围和研究视角,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从实践角度分析,新公共管理方法的应用有助于提升公共组织的行政效率。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政府公共行政管理的效率日趋低下,甚至出现了严重的信任危机。而经济学理论包含的方法论极为独特,学科基础也颇为成熟,尤其是其重产出结果比的绩效理念对公共行政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将其引入公共管理研究后有效地扭转了这种效率低下的局面,同时,在应用过程中逐渐被置于支配地位,促使公共管理改革朝着市场化方向健康发展。有学者深入探讨了经济学理论基础和新公共管理方法论的内在关联,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论坚持市场取向是因为引入了经济学理论,受这种理论思想和方法论的影响,逐渐认可了市场价值的积极作用,当其被应用到公共管理改革过程中之后,逐步取代了以往公共行政学理论的地位,也使公共官僚组织的思想观念得到改变。

2.2使公共管理方法的取向和范围不断拓宽

新公共管理方法既囊括了工商管理学、经济学方面的理论,同时也将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及政策学等领域的方法和知识有机结合在一起,其核心主题是如何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物品,实现有效的公共管理,这有助于增强公共管理方法的综合性和广泛性。新公共管理方法认为,政府公共服务应当以市场化为导向,同时要充分考虑客户取向,在当代工商管理学理论的支持下,积极利用私人部门成功的管理经验、技术、方法和原则,创新绩效管理方法和战略思维。同时,充分运用政策科学分析方面的技术、方法,以及有关公共政策结果和过程方面的研究成果,从而建立起综合且广泛的管理方法,使公共管理研究更科学有效。相较以往的公共行政方法,新公共管理方法的应用使行政主题和理念得到了创新、完善。基于管理行政理念的指导,以往的公共行政重视层级节制和制度约束,多采取官僚化的管理方法开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对行政体制、机构及过程等行政组织内部事务进行研究,而没有对组织的发展趋势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因此,不难发现,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具有明显的内部取向特征。新公共管理方法认为,既要对组织内部进行研究,分析内部系统要素存在的关系,也要关注组织的未来发展形势和外部环境特征,厘清外部环境和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做好组织内部管理的同时,要通过战略管理、结果控制及战略计划等方法,将组织置于外部环境进行分析,探讨组织行政管理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分析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以便公共组织机构可以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在稳步管理中实现长足发展。基于服务行政理念的指导,新公共管理方法论主张,公共行政管理要对公民和公共管理者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行政管理活动要充分体现民主性和服务性。因此,公共服务和公共责任也被纳入新公共管理。相较以往的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引入并融合了当代工商管理与西方经济学领域的模式、经验、技术、方法及原则,向新公共管理方法注入了包括组织发展、制度安排、信息管理、人力资源开发、顾客至上、业绩工资制、合同雇佣制、成本核算、绩效目标、交易成本与公共选择等在内的许多全新的内容和主题,给公共行政赋予了全新的概念与涵义,为其作出了更为全面的释义。在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引入并使用这些管理方法,不仅能够彰显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特点,体现绩效评估和竞争机制的优势,较好地改善行政管理的效果,同时也可以拓宽新公共管理方法的研究主题和理论视野,使公共管理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3用激励机制取代规制的公共管理方法

一般来说,对组织结构行为和设计进行研究分析时需要一个逻辑起点。基于新公共管理方法论,人性假设被当作基本的逻辑起点,这有助于政府转变公共管理方法的导向,即用激励取代规制。以往官僚制度的逻辑起点是人性恶,所以,公共官僚组织在进行管理时非常重视规制,为了避免人出于恶的本性损害、破坏公共利益,往往会制定多种规章制度,以便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控制,防止出现滥用官僚权力的现象。韦伯在设计官僚制的有关制度时,非常看重规则的完整性和详实度,而且对权利体系的层级节制设计尤为关注,确保其能够达到较高的理性化水平。显然,这样的官僚体制是以规制为导向的,它能够起到推动公共行政发展的积极作用。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这种体制过于重视规则,可能会使行政工作陷入教条主义的危机,从而不利于行政效率和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会对公共行政长期发展形成阻碍。新公共管理方法强调市场的导向作用,认为可以通过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来完善公共行政管理。该方法基于人性假设这个逻辑起点,将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里面的个体视为理性经济人,其显著特征就是追求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在政府组织机构中引入市场机制,同时创建有效的竞争机制,将绩效管理纳入劳动报酬体系,并把绩效作为劳动报酬的重要指标,根据劳动和竞争形成的结果实施绩效管理。这样在竞争过程中就会出现差异和距离,为了不落后于他人,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机制中的理性经济人必然会主动增强工作积极性,做好本职工作。以往的官僚体制以规制为导向,重视层级节制,认为下级要绝对服从上级的命令,在工作过程中所有人都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这既不能够激发公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也会扼杀其创造性,还不利于充分实现公共利益。长此以往,公务人员不仅会养成按章办事的习惯,也会形成墨守成规的固定工作模式,从而将降低工作效率,甚至引发扯皮推诿等问题。基于新公共管理方法论,个人的合理利益得到承认,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被纳入政府内部,同时绩效管理也得以实现,这样可以较好地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充分挖掘其潜在能力,有助于突破僵化的官僚体制模式的限制,使公务人员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对协调、改善组织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有一定促进作用。

3结语

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引入了经济学理论,借鉴了工商企业管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等诸多方法论,对以往的公共行政管理作出了补充、完善,同时也提出了全新的公共管理理论概念,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更多视角,使公共管理方法完善,将其运用到公共部门行政管理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改善行政管理的效果。

作者:吴晓芳 单位: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何颖,李思然.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评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4(11).

[2]曹堂哲,孙智慧.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方法论、议题和逻辑[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5(1).

[3]范文.中外公共行政理论比较研究方法论思考[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3(3).

[4]王印红,王刚.对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中定量推崇的批判[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5]翁士洪,顾丽梅.治理理论:一种调适的新制度主义理论[J].南京社会科学,2013(7).

第8篇: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关键字] 公共政策 创新 和谐社会 制度支撑

全面理解、深入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需要从不同的学科视角进行深刻剖析。从公共政策角度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政策合法化程度高;公共政策体现社会公正;公共政策体现利益平衡;公共政策保障弱者。每一个时代都有与时代环境相适应的公共管理模式,国家的公共管理制度只有不断创新,才能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整体变革对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在改革传统的公共管理制度,取得了很大成绩:初步遏制了政府机构不断膨胀的势头;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开始调整和转变政府的职能,政企分开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初步理顺了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的局面;政府的行政程序正在

不断简化,行政行为正在不断规范化;等等。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公共管理制度仍然不能完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看,如何创新公共管理政策,协调利益关系,消除不和谐音符,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支撑,是摆在我们政府面前的严峻挑战

一、 重新界定公共产品的范围

从经济学视角分析公共政策,公共产品是关键。对于公共产品的划分和厘定,相关论述已是汗牛充栋。但公共产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停调整,尤其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因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公共产品也需要重新界定,以避免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首先,一些传统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如今已属于市场调节的范畴,如价格管理、工资管理等,因而应减少或取消公共政策的干预;其次,当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和突出的一些领域迫切需要公共产品的供给,如农村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如食品安全监管(传统上,这方面的公共产品是监管食品卫生),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公共卫生防御体系,以及环境保护等;再次,也有一些领域的公共产品供

给存在"错位"现象,如基础教育、网吧管理等。

二、 定公平的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政策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其普遍性和非排他性;人们也往往把政府视为公平和正义的化身。公平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管理政策是由政府的性质和公共服务的性质所决定的。其基本的涵义在于,社会中的任何群体、任何个人都不应该被排除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乃至整个社会的机制之外。具体而言,它意味着政府要维护和发展一切公民的基本权利,因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政府要尽可能地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创造公平的机会,尽管每一个人掌握和利用机会的能力存在差异;政府在其行政行为中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重要的是,公平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管理,核心体现在政府对社会困难群体提

供的服务上。政府要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保护困难群体的权利和利益,使其能够享受到

基本的公共服务(如医疗健康、环境卫生、教育文化、住房、社会保障等),分享发展的成果

三、 政策诉求的表达机制

公共管理要从以机关为中心转变到以公民为中心。公共部门和公共管理者要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为要务,倾听公民的呼声,为公民的参与、诉愿和救济提供必要的途径。公共管理者要经常思考这样的问题:谁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他们对政府机关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有什么要求?如何做才能满足公民合法的期待和要求?我们是否为公民提供了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政府的施政是否以公民的利益和公共的利益为出发点?公民对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有选择权?我们是否为公民权利的保障提供了救济的途径?等等。政策诉求的表达是政策合法化的重要过程,也是现代政治体系的民主要求。健全的政策诉求表达机制不仅使所有社会主体有机会向政策主体表述对问题的关切和各自观点,而且能产生诉求表达的互动效应。当前我国的政策诉求表达机制亟需梳理:第一,继续深化政策制定的民主参与。虽然关于政策制定在效率和公平方面的争论甚多,但从公共政策的可持续性角度看,二者并不矛盾。听政会制度作为现代政府治理的一种重要工具,在我国的某些政策领域已被采用。但从总体上说,完全发挥听政会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公共权威能否真正地、快速地和尽早地举办听政会。第二,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现代信息技术不仅给公共政策的传导带来了便利,也给公众参与政策过程提供了新的手段。政府应完善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使社会主体的政策诉求不仅可以快速地表达,而且能与政府在政策诉求上进行互动沟通。第三,坚定从过程上公开政策的取向。政务公开实施近二十年来,公共政策在内容和规则方面的公开都已逐步展开并不断深化,但在过程上公开却始终相对滞后。而公共政策的裁量权设计往往又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走样"或"肠梗阻"现象。因而必须坚

程公开的理念和取向,通过民主旁听等形式使整个政策向社会主体公开。

四、 理性应对利益集团的参与

有关利益集团的描述是西方公共政策学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的研究却是这一两年的事,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特殊社会情况。在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之时,利益集团及其对公共政策的广泛渗入是我国公共权威必须正视的客观事实。在公共政策领域,利益集团以影响政策取向为宗旨,有社团型、机构型、非正式型等类别。对于利益集团,国外的经验证明,公共权威首先必须正视其存在,其次必须引导其合法的政策参与活动,控制和约束其非法的政策参与活动,再次在接收其政策诉求之时必须提高甄别能力以及协调能力。

五、 完善社会政策

社会政策,顾名思义是具有社会性的政策,它以增进社会整合、促进社会进步为目标,集中于促进社会生活福利和协调发展的各方面,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服务,房屋政策,教育政策,老人、青少年、妇女儿童的福利,社区与非营利组织发展等等。社会政策起源于工业社会初期的社会管理实践。社会政策虽然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但有满足社会主体多层次需要的多元性,也有集中于"公平"和"权利"的本质属性,因而是和谐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公共政策成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过去只有政治政策和经济政策,少有从社会性角度考虑和制定的社会政策。完善社会政策,首先要使社会政策集中在政府关注的公共福利活动方面,实现社会引导以保障满足社会需求这一社会传统上;其次,要把社会政策从传统行政中释放出来,但是其主要努力方向是强化经济政策和经济机制的自发作用;再次,转向需求的社会合作机制,即政府、企业与社会部门之间需要建立一种合作互动的良性关系

以缓解社会矛盾,适应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

叶海卡•德洛尔:《逆境中的政策制定》,王满传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

第9篇:公共管理范畴范文

一、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及“新公共管理运动”

关于西方学者对公共管理的看法上的分歧暂且不谈,仅就中国学界的研究来说,我国早期历史文献中的“行政”是指管理国家政务。当20世纪80年代行政学在中国恢复时,学者们提出:行政管理是伴随着国家而出现的,有政府才有行政管理。行政是行使国家权力的管理活动,凡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便不属于行政。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把行政确定为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不仅更符合汉语中行政概念的本意,而且也符合我国宪法对行政概念的界定。长期以来,我国学界主流观点是把“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简称行政,是政府依法对国家事务、自身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这一含义表明:行政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公共行政学又叫行政学、政府管理学”。(注:曾明德,罗德刚:《公共行政学》,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2)

80年代前后的西方行政改革,使得公共管理主体的“划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因为我们对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大大地扩展了。公共服务不仅包括政府的三个分支(即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而且包括非营利部门。所以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成为所有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员。”(注:张梦中:“美国公共行政(管理)历史渊源与重要的价值取向—麦克斯韦尔学院副院长梅戈特博士访谈录”,《中国行政管理》,2000,(11):44.)人们今天所讲的公共管理,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有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中那些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政府管理与公共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模式。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管理在内的全社会开放式管理体系。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角,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还需若干配角。

20世纪80年代前后,西方不少发达国家均出现了大规模的政府再造运动。与之相伴随的“新公共管理”,其实践背景正是各国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的再造运动。

正因为如此,台湾学者詹中原教授在他主编的书中,加进十分醒目的副标题,即《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论与实务》。詹教授在书中写道:“了解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内涵,我们可以发现,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学科发展的一部分。”“无论就理论及实务而言,‘公共管理’均是原本公共行政的典范内涵。”(注:詹中原:《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论与实务》,台北:五南图书出版社,1991.1.)作为特定历史范畴,无论是从内容还是究其实质,把“新公共管理”的研究看成是公共行政学的分支内容是可以理解的。但绝不能把“新公共管理”与我们所讨论“公共管理”混为一谈。

二、公共管理学是一门新学科

既然传统行政学的研究对象是以政府管理为基本内容的,那末从前面的分析可知,以公共管理为基本内容的一门新学科的建立已势在必行。

正如建立企业管理(学),以此去研究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般规律一样,不论是政府还是非政府的公共组织作为管理主体,人们都可以从他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实践中,找出关于研究公共事务管理的一般性规律,这些规律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基本内容。诚然,它也会包括政府管理学的内容。企业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有它们共同的规律,这些规律构成了作为研究所有管理活动规律的一部分,但它们也有由于各自研究领域的不同而获得的特殊规律。探求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中的一般性规律,实际上在传统的行政学中早已开始。不过人们误以为政府管理学的理论与方法是它的全部内容,而这些理论与方法基本上是以“政府为中心”所总结得到的。

作为独立的新学科,公共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框架是什么?它与公共行政学的研究框架有何异同?构成它的基础概念又是什么?等等。在编写《公共管理学》教材时,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回答,否则《公共管理学》与《公共行政学》会无实质性区别。

公共管理包含着两方面要素:管理性与公共性。从管理性分析,法约尔等早就指出,为实现管理中高效,需要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手段,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样,“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毫无疑问,公共管理中需要研究计划、组织、控制等问题,但人们已从大量的《管理学》著作中对此非常熟悉。从公共性分析,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主体(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他们拥有着公共权力,承担着与企业目标不同的公共责任。这些目标是有效公平地向民众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为了实现目标,公共组织需要不断制订与实施,旨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广义)。为了保证达到这些目的,需要强化公共监督,倡导高尚的公共道德。因此,对公共管理可从两方面定义:

从区别企业管理与各种形式的私域管理出发,公共管理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所进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追求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定义的前半部是区别企业管理,定义的后半部是区别非企业化的私域中一切形式的管理。

从公共管理所包括的基本内容出发,公共管理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运用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同样,公共管理学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学是一门研究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规律的科学。具体地讲,它要以那些拥有公共权力的公共组织,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为基本研究对象,它是一门实践性、综合性与操作性很强的新学科。”所以,公共管理要研究如下基本内容:

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公共管理系统公共利益公共权力公共责任公共问题公共决策公共产品(服务)公共资源管理公共项目管理公共监督公共道德法与公共秩序战略管理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计划、组织、控制、协调、激励等)公共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三、研究公共管理的意义

在我国,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包括政府对自身与社会两个方面的管理)走向公共管理,这确实是理念上的一场变革。从这个变化中,人们容易注重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管理主体从仅由政府发展到包括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在内的多元化主体;二是政府把一部分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下放给社会非政府组织,甚至部分公共产品允许私人企业生产。这些结论基本上属于“新公共管理”的理念。

我们认为,推行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开展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更大的意义是推进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我们不能从“政府中心论”出发看待这场变革,而要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角度进行探索。具体地讲,现代公共管理要以一种开放的思维模式,动员全社会一切可以调动与利用的力量,建立一套以政府管理为核心的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体系。政府不仅要下放权力,更多地是要认真考虑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公民。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政府权力太大,剥夺了大量应属于社会的权力,造成了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的大大萎缩,使得在如何发挥政府功能与社会功能方面形成巨大反差。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对应目标,应该是经济改革的市场化、公共管理的社会化与政治发展的民主化。经济市场化取向,人们对此已有了共识。而行政体制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政府机构的改革上,更多地是从政府自身需求安排的,没有形成政府与社会较好的互动关系。这样,政府职能定位很难跳出自身设定的圈子。不实行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就不会彻底。

社会的共同事务应由社会自身来做。由政府独家包揽一切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并在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由此所带来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否认政府管理的重要性及在公共管理的核心地位是错误的,用政府管理代替公共管理也是行不通的。

四、公共管理研究中几个技术性问题

既然公共行政研究的实质是政府管理,它与我们所讨论的公共管理是有区别的。而我国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把一级学科定为公共管理,二级学科中包括了行政管理,MPA项目又把人们以往经常译为“行政管理”的一词改为“公共管理”,那末为了防止混乱,又能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如下建议:

1.把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行政管理”改为“政府管理”,英文是否可译为"Administrationof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Administration"?

2.把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公共管理”译为"PublicAdministration",与MPA的译法相同。

3.在中文译为英文的过程中,凡涉及到“行政管理”一词时,是否可译为"Administrationof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Administration"?而涉及到“公共管理”一词时,均译为"Public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