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教育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医学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经济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金融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管理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科技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工业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SCI杂志
中科院1区 中科院2区 中科院3区 中科院4区
全部期刊
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柴生芳范文

柴生芳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柴生芳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柴生芳范文

第2篇:柴生芳范文

关键词:生物柴油,可再生能源,酯交换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世界范围内车辆柴油化趋势的加快,未来柴油的需求量会愈来愈大。而石油资源的日益枯竭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开发利用生物柴油替代化石燃料。生物柴油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能源,对环境污染小,同时对其开发研究可以减少对石油的需求,达到节约资金的目的,因而受到各国的极大关注。

1、生物柴油开发应用现状

欧盟是全世界生物柴油发展最快的地区。预计到2010年产量将达到8-10Mt,生物柴油在整个柴油市场中的份额将达到5.75%,2020年可升至20%。德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生物柴油生产国,主要以纯态生物柴油(B100)作为车用燃料,政府给予享受免征燃油税的优惠政策。法国的生物柴油以5%的调和比例,加入到石油柴油中进入市场。意大利则是目前欧洲生物柴油使用最广的国家,生物柴油主要用于柴油车辆和农业机械方面。

除欧盟外,还有很多国家也在大力发展生物柴油。美国主要用大豆油来生产生物柴油;巴西采用其丰富的蓖麻油为原料;印度是通过大规模种植麻疯树等油料作物来开发生物柴油;菲律宾用椰子油生产生物柴油;马来西亚采用棕桐油和废油生产生物柴油。

我国生物柴油的研究与开发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早在20世纪80年代,原机械工业部和原中国石化总公司就拨出专款立项,专题研究长达10年之久。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辽宁省能源研究所、中国科技大学、长沙市新技术研究所与湖南省林业科学院等单位都对生物柴油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近两年在产业化方面,海南正和生物能源公司等民营企业相继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并建成年产超过10kt的试验生产厂。此外,江西巨邦化学公司进口美国转基因大豆油和国产菜籽油生产生物柴油,正在建设100kt/a生产装置。由于生物柴油作为替代燃料的重要意义和发展潜力,我国相关行业和各地政府对此都给予了高度重视。相对有比较丰富的麻疯树果油资源的湖北、广东、贵州、四川、福建、海南等省份,都相继把发展生物柴油作为近期科技攻关项目和发展规划。在生产规模方面,目前海南正和生物能源公司生产能力为30kt/a,古杉集团公司生产能力为40kt/a,福建卓越新能源发展公司生产能力为30kt/a。

2、生物柴油的制备方法

生物柴油的制备有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两种。物理法包括直接使用法、混合法和微乳液法。化学法包括高温热裂解法、超临界法、工程微藻法和酯交换法。其中以酯交换法工业应用最为广泛。

2.1酯交换法

酯交换法是目前研究最多的一种制备生物柴油的方法,其反应方程式如下所示。由于酯交换法所采用的催化剂不同,其工艺路线也略有不同,下面将按照催化剂的种类进行介绍。

2.1.1碱催化酯交换过程

(1)无机碱催化酯交换过程。它的反应速率比酸催化要快得多。常用无机碱催化剂有甲醇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碳酸钠和碳酸钾等。Gemma Vicente等人以甲醇钠、甲醇钾、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等均相碱催化剂,对催化太阳花油合成生物柴油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采用甲醇钠和甲醇钾为催化剂可获得近100%的收率,而使用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的收率只有85.9%和91.67%;甲醇钠在用于制备生物柴油的碱催化剂中活性相当高,但易溶于脂肪酸。Alcantara等在用甲醇钠作催化剂制备生物柴油过程中发现,在60℃时,甲醇/油的物质的量比为7.5:1,加入质量分数为1%的甲醇钠,转速600r/min,3种油脂基本完全转化。然而,油脂中若含有水,甲醇钠活性将大大降低。同时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相对于甲醇钠的价格要便宜些。

由于醇与油属于两相而不互溶,使得催化剂的催化效果差。为解决两相不均匀的问题,Boocock提出了在甲醇—油体系中加入共溶剂THF(四氢呋喃),使得反应速率大幅度提高。另外,Quintana为使两相混合均匀,采用了超声波技术。其最优条件是反应温度40℃,醇油物质的量比为6:1,进行超声振荡,反应转化率在15min内达到99.4%。目前工业上常以天然油脂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因为天然油脂几乎都含有一定量的游离脂肪酸,它的存在不利于酯交换的进行,所以,单纯采用碱催化酯交换法生产脂肪酸甲酯损失大、得率低。一般先加入酸性催化剂,对原料进行预酯化,然后加入碱性催化剂进行酯交换。

(2)有机碱催化酯交换过程。传统的酸碱催化酯交换,由于油脂中水和游离脂肪酸易产生大量副产物,分离比较难。含氮类的有机碱作为催化剂进行酯交换,分离简单清洁,不易产生皂化物和乳状液。

Schuchardt等对1,5,7—三氮杂二环[4,4,0]—5—癸一烯(TBD)、1,3—二环己基—2—n—辛基胍(PCOG)、1,1,2,3,3—五甲基胍(PMG)、2—n—辛—1,1,3,3—四甲基胍(TMOG)、1,1,3,3—四甲基胍(TMG)和胍(G)等一系列胍类有机碱,催化油菜籽油与甲醇酯交换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TBD催化活性最高:70℃的温度条件下,1%(摩尔分数)的TBD催化3h后,产物的产率能达到90.0%。Schuchardt等将TBD和NaOH以及K2C03的催化活性进行了对比。结果发现TBD活性比NaOH稍差一些,但在反应过程中无皂化物生成,且TBD活性比K2C03要高一些。

(3)多相碱催化酯交换过程。在传统的酸碱催化酯交换过程中,催化剂分离比较难。因此,多相催化酯交换过程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Peterson等首先将多相催化引入油菜籽油的酯交换过程中。由于多相催化剂的存在,反应混合物形成油—甲醇—催化剂三相,因而反应速率相对较慢,但大大简化了反应产物与催化剂的分离。

Wenlei Xie等人报道了以NaX沸石催化剂负载KOH作为异均相催化剂,通过酯交换法制备大豆油甲基酯的情况。当NaX沸石负载10%KOH时,在约120cC下热处理3h效果最好。在约65℃下进行甲醇回流,甲醇与大豆油的物质的量比为10:1,反应8h,催化剂用量为3%时,大豆油的转化率可达85.6%。

Hak—Joo Kin等人首次考察了以非均相碱催化剂Na/NaOH/γ—A1203,催化植物油酯交换反应制备生物柴油的情况。结果表明,在最优的工艺条件下,Na/NaOH/γ—A1203催化剂具有和传统的均相催化剂NaOH同样的催化活性。GryglewiczS以引入超声波和共溶剂THF来促进反应,对多相催化油菜籽油的酯交换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对Ba(OH)2、Ca(MeO)2和CaO催化剂进行对比,认为Ba(OH)2和Ca(MeO)2催化活性比CaO高。Suppes等采用一系列NaX分子筛、ETS—10分子筛和金属催化剂催化大豆油酯交换,发现ETS—10分子筛比NaX分子筛更具有催化活性。Sehuchardt等将胍类负载在有机聚合物如聚苯乙烯上,与均相催化相比,催化活性稍有下降,但经过较长时间后,也能达到同样高的转化率。多相催化虽解决了分离的问题,但反应时间太长,且有些催化剂如分子筛和固体碱制备成本比较高。此外,催化剂易中毒,需解决其寿命问题。

2.1.2酸催化酯交换过程

碱催化法在低温下可获得较高产率,但对原料中游离脂肪酸(FFA)和水含量有严格限制。因为在反应过程中,FFA与碱反应产生皂类会在反应体系中起到乳化作用,使产物甘油与脂肪酸甲酯产生乳化而无法分离;所含的水则能引起酯水解,从而进一步引起皂化反应,最终减弱催化剂活性。因此,碱催化法在实际应用中受到很大限制。许多研究者开始把目标转向酸催化法,酸催化法虽然反应温度较高,但FFA和少量水的存在对酸催化剂催化能力影响不大。另外,FFA会在该条件下发生酯化反应,且其速率远大于酯交换速率,这时可采用成本较低废餐饮油(FFA占油重2.0%左右)为原料制备生物柴油,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使生物柴油较石化柴油更具竞争力。

(1)均相酸催化酯交换反应过程。该法常用催化剂有硫酸、盐酸、苯磺酸和磷酸等,多数都是Brφnsted酸。硫酸价格便宜,资源丰富,是最常用一种均相酸催化剂。用酸催化时,耗用甲醇量要比碱催化时多,反应时间更长,通常要求含水量小于0.5%。另外,FFA酯化产生水也会使催化剂活性下降。

Siti等研究以硫酸为催化剂,米糠油为原料采用两步法制备生物柴油,研究发现,米糠油中FFA含量与米糠油的储存温度、时间和湿度有一定关系,当FFA含量较高时,利用两步酸催化法可获得较高产率。Serio研究了Lewis酸催化制备生物柴油以降低催化剂成本。最具有活性的有Cd、Mn、Pb、Zn的羧酸盐,并对其活性和阳离子酸度之间进行了关联。醋酸铅的活性会随着反应中因发生FFA的酯化反应生成水而有所降低,因此采用较低浓度的醋酸铅(与油质量比为4:1000)时可获得较高的FAME的产量,并且FFA的浓度可低于1%。

Edgar Lotero对酸催化合成柴油的情况进行了综述,尽管均相酸催化活性相对碱催化而言要慢4000倍,但却不易受FFA的影响,且酸催化剂对酯化反应和酯交换反应有同等的催化能力。

(2)多相酸催化酯交换反应过程。采用均相酸作为催化剂时,虽油脂转化率高,但催化剂由于均相而难以与产物分离,反应后需进行中和水洗才能除去;同时,催化剂也会随产品流失,从而使催化剂消耗增加,生产成本升高。因此,多相酸催化剂逐渐成为研究热点。在多相酸催化过程中,Brφnsted酸和Lewis酸可同时起作用,在有水存在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Furuta等采用固定床反应器在常压下,分别以W03/Zr02(WZA)S04/Zr02(SZA)和S04/SNO2(STO)为催化剂催化大豆油与甲醇酯交换反应。研究发现,在250cC时,20h后生物柴油产率达到90%,且该催化剂活性持续100h后未见降低。另外研究还发现,WZA、SZA和STO在250℃时催化FFA酯化率为100%,因此,该催化剂能同时催化酯化和酯交换反应,可用于生物柴油生产。Abreu等报道将锡复合物Sn(3—羟基—2—甲基—4—吡喃酮)2(H2O)2负载到离子交换树脂上作为催化剂催化植物油与甲醇反应,结果发现在60cC时,3h后脂肪酸甲酯产率可达93%,但由于其在离子交换树脂上脱落而无法重复使用。另外,他们还发现将Sn复合物负载到有机树脂上后,其催化活性降低,而使用SnO时则表现出较高催化活性,且可重复使用。

2.1.3生物酶催化酯交换法

酶催化制备生物柴油具有条件温和、醇用量小、产品易于收集、无污染排放等优点。研究表明,脂肪酶对醇与脂肪酸甘油酯的酯交换反应具有较好的催化性能。另外,酶作为一种生物催化剂,具有高的催化效率和经济性,日益受到关注。D.Royon报道了以酶催化由棉花籽油为原料,t—丁醇为溶剂生产生物柴油。采用脂肪酶Candida Antarctica为催化剂。原料混合物浓度为32.5%t—丁醇,13.5%甲醇和54%油,酶催化剂为0.017g/g油,在间歇式反应器里50℃下反应24h,产物收率可达97%,在固定床反应器中以9.6mL/h.g酶的流量进料时,产物酯的收率可达95%。

Andrea在不采用溶剂的情况下,比较Candida Antarctica B和Pseudomonas cepacia生物酶合成生物柴油的情况,结果表明Pseudomonas cepacia生物酶更具有催化活性,反应6h后转化率可达100%。Kazuhim等以多孔高岭石作为载体的固定酶催化剂,与其他催化剂相比,不但寿命长,无需经常更换,而且活性高,易于分离,是一种性能上和经济上都具有竞争力的新型催化剂。

3、结论

生物柴油的制备有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两种。在化学法中尤以酯交换法工业应用最为广泛。由于酯交换法所采用的催化剂不同,其工艺路线也略有不同,主要有:碱催化酯交换、酸催化酯交换和生物酶催化酯交换等。

(1)碱催化剂具有活性高,反应速率快等特点,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催化剂,但是碱催化剂对原料中少量的游离态脂肪酸和水分也具有敏感性,因而其适宜催化的原料等级较高。

(2)酸催化剂反应温度较高,催化活性远低于碱性催化剂,但对水分不敏感,具有反应活性稳定,同时可对原料中游离态脂肪酸进行酯化反应,增加生物柴油的收率等特点,因而可以用来催化较低等级的原料。

(3)酶催化剂可以避免传统的酸碱催化剂所存在的醇消耗量大、工艺复杂、污染环境等缺点,但由于酶价格高,反应时间太长,反应产率低,如何提高酶的活性和防止酶中毒是该方法的关键。

第3篇:柴生芳范文

第一条为知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实施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入。

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济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区改建、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居住条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加强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在拆迁的安置中应当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或者安置;被拆迁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土地、公安、物价、文物、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对城市综合开发地区和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的,可以统一组织实施。对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八条城市房屋拆迁实行委托拆迁或者自行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委托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拆迁协议,拆迁人按照规定支付委托拆迁费。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经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接受委托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管理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接受委托拆迁。

第九条拆迁申请人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向所在地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拆迁立项。申请拆迁立项时应当根据不同项目,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拆迁申请书;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3

(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七)拆迁人的资信证明文件;

(八)委托拆迁协议书;

(九)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第十条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拆迁立项申请,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立项的决定。符合立项条件的,发给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立项决定书,退回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拆迁人必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第十二条拆迁人申请拆迁时,用于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并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白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监督使用。

第十三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有关部门,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公安机关办理的迁入居民户口或者居民分户。但因出生、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婚姻、大中专毕业、刑满释放等确需迁入户口或者分户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城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房屋、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折产等手续。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决执行的除外。

(三)规划、建设部门办理的房屋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批准手续。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

前款规定的事项,其停办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停办期限的,拆迁人必须报当地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第十四条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人、实施拆迁单位、补偿安置方式、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过渡期限、搬迁期限等情况予以公告。

拆迁公告后,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拆迁人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在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拆迁补偿或者安置等事宜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应当明确补偿方式、办法、数额,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协议签定后,应当报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拆迁当事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者作出裁决。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是批准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裁决通知书送达之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予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或者提供周转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但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除外。

第十七条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搬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八条拆迁人拆除房屋应当在房屋拆除前到当地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除登记手续,并于房屋拆除后三十日内办理房屋注销登记手续,缴销原房屋权属证书。

拆迁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条拆迁人应当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三十日内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

第二十一条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人的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拆除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和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前款规定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拆除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补偿价款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二十四条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实行房屋补偿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被拆除房屋的补偿价款,结合所补偿房屋的价值,与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结清差价。

补偿的房屋包括按照规定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和可供被拆迁人选择的其他商品房,其建设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十五条被拆除房屋需要评估的,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办理。

评估机构对拆除房屋的评估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除用于非营利的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由当地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二十八条拆除出租的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原租赁关系可以继续保持,原租赁合同条款应当作相应修改。

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拆除出租的非住宅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承租人进行补助。

第二十九条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所有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其房屋应当按照营业用房给予补偿:

(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营业”或者“生产”等字样;

(二)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

(三)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生产的地点、时间相一致。

营业用房的补偿办法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拆除的房屋存在产权、债务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拆迁公告规定限内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可先行拆除;待纠纷解决后,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一条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或者向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方可给予补偿。

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告的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按照本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实施拆迁。

第四章拆迁安置

第三十二条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安置的,应当妥善置。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作为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

第三十三条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磅定。

第三十四条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

第三十五条拆除住宅房屋的,按照原建筑面积或者原使用面积进行安置。

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原面积安置住房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解困标准的,可以增加安置面积,并按照规定交纳超面积安置费。

第三十六条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的,由拆迁人付给搬家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为同一人并实行货币补偿的,由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自行寻找安置用房,拆迁人付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第三十八条拆除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按照古关规定安置使用人。

第三十九条拆除出租的非住宅房屋由使用人自行安置。

第四十条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付给临时安置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付给临时安置费。

第四十一条拆迁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双方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到期不得拒绝迁往安置用房、腾退周转房。

第四十二条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增加临时安置费。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日起应当付给临时安置费。

第四十三条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付给补助费。

第四十四条临时安置费、超面积安置费、搬家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其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返回目录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拆迁,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的;

(二)拆迁人擅自改变拆迁范围和期限约3

(三)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未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拆迁单位进行拆迁的。

第四十六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违反城市规划进行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4篇:柴生芳范文

关键词:安置房景观绿化

中图分类号:TU98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快速城市化,一方面表现为城市总体规模的迅速扩大,另一方面表现为城市自身的有机更新,两者都涉及较大规模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相应产生了一定规模的失地农民和拆迁户。快速为失地农民和拆迁户提供高品质的拆迁安置房,引导其融入城市生活并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已成为城市发展提升大背景下保障民生的现实要求。

一、做好安置房景观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安置房建设事关千家万户,既是民生工作,又是惠民工程。安置房景观绿化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好坏直接决定安置户的居住品质和小区观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江苏省提出了“绿色江苏”的口号,在城市园林化的前提下,安置房小区的“花园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同时也成为加强城市生态建设、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

1、经济效应。目前有部分安置房小区,因先天不足,日常养护费用偏高,绿化效果却很不理想。建设中如果能科学决策,合理设计,优质管理,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大幅降低前期建设投入和后期管理成本,从而节约宝贵的建设资金,大大提高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安置房小区内的景观绿化建设直接关系到安置户的切身利益和生活幸福指数,快速、高效建设优质的拆迁安置房,及时安置众多搬迁群众,可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在目前大力提倡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安置房小区景观绿化工作是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3、环境效应。安置房小区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植物配置,丰富生态系统,营造良好的社区自然环境,不仅可以提高对空间的利用率还可以提高安置房小区生态的丰富性和稳定性。

二、拆迁安置房建设基本情况

“十一五”以来,市区新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1305.54万平方米,竣工交付817.1万平方米,安置动迁户5.2万户,目前市区在建拆迁安置房约880万平方米。根据专项规划,未来几年还将新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约1800万平方米。

早期由于重视不够,既不重视设计规划又舍不得资金投入,往往把新建的安置房小区又建设成了升级版的新城中村,景观绿化的硬件质量、管理水平与商品房社区差距明显。大多数安置房小区绿化景观看不出任何设计意图,体现不出“人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和谐和良性互动,更看不出任何设计的理念,只有简约到极致的景观绿化,几乎谈不上生态效益和审美功能,造成绿地建设的先天不足。

三、提升拆迁安置房绿化景观建设的建议对策

安置房景观绿化工作是一个复杂和系统的工作。我们要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多方面着手。

(一)统一绿化景观设计要点。在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审批确定后,由拆迁安置房建设扎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特点,从项目资源利用、设计理念、功能布局、植物配植等方面提出项目绿化景观设计要点,明确小区出入口景观、小区外立面景观及空间景观、小区灯光、水、声环境景观、小区道路及地形地貌景观设置要求及绿化建设费用标准。

在整体规划设计中,应始终将城市大环境与居住区小环境相结合,将小区的景观设计作为对城市绿化功能的延伸和过渡,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复合绿化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绿地系统的实用功能。要始终注重社会化、人性化要求,满足人们游憩、活动、交流的功能,其环境氛围要充满生活气息,做到景为人用,富有人情味。要多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乡土树种,避免盲目引进外地的园林植物品种,按照自然、生态原则进行设计,通过明显的季相变化让人们感受到四季交替;通过丛植、片植、散植等种植方式,创造丰富多样、层次感强的园林景观

(二)统一绿化景观设计招标。由拆迁安置房建设扎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拆迁安置房项目绿化景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针对各项目特点,就项目绿化景观设计的内容、要求以及设计单位资格提出明确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以及设计、建设单位人员对各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成果(平面图、道路广场图、管线图、小品图、绿化图、材料及投资估算表以及中标后施工图设计周期)进行竞选。

(三)统一绿化景观施工招标。由拆迁安置房建设扎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拆迁安置房项目绿化景观施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1、如景观绿化图纸在招标时较为齐全,且现场情况比较简单,则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若在招标时图纸并不齐备或景观绿化工程在实际施工期间,现场需进行调整的地方较多,最终竣工后与施工图有较大的差距,则采用费率招标形式。

2、因景观绿化工程对施工质量及成本控制均有较高的要求,在招标过程中应将技术标与商务标适当换算系数,同时列入最终评定。

3、针对苗木部分,应要求投标单位报苗木综合单价及综合费率,综合费率包含种植、养护(含施工及养护期内的水费等)等全部费用,并要求投标时报送较大乔木的照片,作为合同附件,以便在施工期间进行控制。同时要明确保留甲供苗木的权力,对该部分甲供苗木,中标单位只按综合费率收取种植及养护费用,但应确保100%成活。

4、工艺小品、雕塑等在招标时要作汇总统计表,并提供规格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进行报价并附上照片。同时要明确保留甲供的权力,由建设单位寻找专业生产单位,将价格进行比较,在确保品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控制成本。

(四)统一绿化景观竣工验收。依据审定的绿化景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由拆迁安置房建设扎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绿化景观竣工验收。过程验收期限较长,主要由监理单位实施控制。

1、主要验收内容:对照设计图纸,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植株有无出入;支柱是否牢靠,外观是否美观;有无枯死植株;草坪的栽种是否符合规定;草和其他植物或者设施的接合是否美观。

2、资料移交:除了按照有关法规规范应当移交存档的资料外,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时要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交底,以便于以后的养护管理,同时提交一份验收后的主要包含绿化养护方面注意事项。

(五)统一绿化景观建设费用管理。拆迁安置房绿化景观建设涉及的设计、招投标、评审、施工、竣工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拆迁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具体如下:招投标信息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实同步支付给信息的媒体;设计费用按照招投标文书明确的标准和付款方式,经拆迁安置房建设扎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认,开发企业凭确认书支付给设计中标单位;施工费用,按施工招标文书明确的标准和付款方式,经拆迁安置房建设扎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认,开发企业凭确认书按进度支付给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绿化景观的保修、维护等管理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合格后支付尾款。

参考文献:

第5篇:柴生芳范文

第二条  在各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应遵守《条例》和本规定。

第三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条例》和本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四条  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第五条  拆迁单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文件、资料:

(一)固定资产立项、投资批文;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用地批文及附图;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个人申请拆迁自有房屋,应当提交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领有土地使用证的,还应提交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在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营业登记手续;通知房屋拆迁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和居民分户的手续。

因出生、军人复转退、婚嫁、就学毕业回迁等需入户或分户的,经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由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后回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第七条  拆迁期限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以及批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确定。

第八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规定,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和安置的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内容应当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的地点、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自房屋拆迁公告之日起,被拆迁人改建或装修房屋及其附属物,改变房屋用途,不能作为安置补偿的依据。

第十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使(领)馆房屋、军事设施、教堂、寺庙、道观、文物古迹以及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国人的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评估的临时建筑的残值价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房屋因为部分拆迁而影响了正常使用的,应予补偿,补偿标准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定。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或者由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参考近期同类房屋市场交易价给予评估作价。采用的补偿结算方式由被拆迁人选定。

第十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可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一)拆除住宅平房,按不低于1∶1的比例在住宅楼房中调换产权面积,楼梯分摊面积不计入调换面积之内。楼梯分摊面积产权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二)拆除二层以上住宅房屋,按1∶1的比例在住宅楼房中调换产权面积。

(三)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或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四)拆除房屋中的技术层(含夹层、阁楼),如属于原建筑物整体结构和布局或者经报建批准,层高超过2.2米,楼底高度不少于2.4米(即自然层高不少于4.6米)的,可计算产权面积,按1∶1的比例调换产权面积;经报建批准的技术层,层高不足2.2米的,按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评定的残值补偿。

(五)拆除房屋附属物,属天井、庭院、花园等不作产权调换,但应予以补偿。补偿标准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因偿还的住宅单元房屋不便于分割,超过被拆除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的,可按照房屋成本价结算;超过5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够补偿拆除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第十五条  在拆迁范围内租住公房并有正式户口的公民,在拆迁公告前单位已分配给住房或已有自行购建住宅的,可以不作安置或者减少安置面积。

第十六条  对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到区位差的地段或者从市区迁到市郊区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其比例最高为1∶1.2.第十七条  拆迁安置,实行“先搬迁,先选择安置房屋”的原则。

拒绝拆迁安置而被强制拆迁搬家的,在拆迁搬家中受到的损失,不予赔偿。

第十八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建筑面积安置。

第十九条  拆除住宅房屋,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建筑面积安置。

第二十条  对按第十九条规定安置住房有困难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增加安置面积的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一条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原居住地的,由拆迁人付给搬家补助费。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月起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50%;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月起应付给5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一般由拆迁人提供临时生产、营业用房给被拆迁人过渡生产、营业。拆迁人不能提供临时生产、营业用房造成被拆迁人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付给适当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经补偿后,拆迁双方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其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手续。以产权调换形式补回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应在取得房屋后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五条  拆迁房屋损坏四邻建筑物的,拆迁人应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结论,对受损坏的建筑物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六条  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其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地点、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与拆迁人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二十七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以向拆迁人收取拆迁管理费,管理费标准按拆迁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额0.5%至1%计收。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拆迁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人按已拆迁的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拆迁期限或者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人予以警告,并可按被拆迁户或应回迁户的总数,处以每户每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被拆迁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退还周转房,并处以每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罚款应全额上缴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分成。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条例》和本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6篇:柴生芳范文

[关键词]脂肪酶响应面法生物柴油

基金项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07J0217)。

通讯作者:郑毅,Email:eyizheng@fjnu.省略

生物柴油是生物质能的一种形式,其主要成分是脂肪酸甲酯或脂肪酸乙酯。它是通过生物油脂中脂肪酸与短链醇(甲醇或乙醇)在一定的条件下反应得到的脂肪酸酯类物质。生物柴油作为生物燃料,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受到全球科学家的广泛关注。目前,工业上生物柴油的生产方法主要是化学合成法。由于该法以强酸或强碱为催化剂,反应过程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极大。利用脂肪酶进行生物柴油的催化合成,能较理想地避免化学合成法中产生的一系列负面效应,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无污染、可再生的目的,打造了名副其实的“生物柴油”这一环保定义[1,2]。本研究利用固定化脂肪酶催化油酸与甲醇合成生物柴油(油酸甲酯),采用响应面法对工艺条件进行优化,旨在以最优的反应体系实现最大限度的提高转化效率,为脂肪酶催化合成生物柴油提供实验依据。

1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1.1.1 固定化脂肪酶:采用硅藻土吸附法制得。

1.1.2 化学试剂:橄榄油(CP,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化学试剂公司),聚乙烯醇PVA(聚合度1750±50),油酸(AR,汕头市西陇化工厂有限公司),甲醇(AR,天津市永大化学试剂开发中心),95%乙醇、正己烷均为AR。

1.1.3 主要仪器:恒温摇床(Beijing North TZ-Biotech Develop.Co.,SHK-99-Ⅱ)、电热恒温水浴锅(国华企业,THZ-82)、高速组织捣碎机(江苏省金坛市荣华仪器制造有限公司,JJ-2)。

1.2 方法

1.2.1固定化脂肪酶酶活的测定

固定化脂肪酶酶活测定采用橄榄油水解法[3]。一个脂肪酶国际单位(IU)定义为:在pH7.2,38℃的条件下,每1min催化水解橄榄油产生1μmol游离脂肪酸的酶量。对于固定化酶粉以每g酶含有的脂肪酶国际单位数(U/g)表示[4]。

1.2.2 非水相脂肪酶催化合成油酸甲酯的反应体系

在100mL具塞三角瓶中加入一定量的油酸、甲醇及有机溶剂构成的非水相反应体系,加入一定量的固定化脂肪酶,混合均匀,将反应瓶放入恒温摇床中,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以150r/min的速度旋转振荡,并间隔一定的时间加入一定量的3A分子筛以吸收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水。

1.2.3 油酸甲酯转化率的测定[5]

在恒温摇床中反应一定时间后,取0.5mL样液,加入5mL、95%乙醇终止反应,以1%酚酞为指示剂,用标准氢氧化钠溶液滴定,并按下式计算油酸的转化率:

式中:a为油酸甲酯的转化率;V0为反应初始时样品耗碱体积(mL);V为反应一定时间后样品耗碱体积(mL)。

2结果与分析

2.1 试验设计与结果

通过单因素轮换筛选试验,初步确定影响脂肪酶催化合成生物柴油反应转化率的主要因素有:反应体系中酶添加量、有机溶剂量、底物摩尔比。为了最快、最有效地找到它们的最佳组合,采用响应面法进行优化,实现催化反应的最高转化率。

通过分析,确定采用三因素三水平中心组合旋转设计,以每g油酸所加酶量(X1)、底物物质的量之比(油酸与甲醇的物质的量之比,X2)、正己烷用量(X3 )3个因素为研究对象,考察它们对反应过程中转化率的影响,并对各个因素条件进行了优化。该设计共15个试验,对应的因素和水平见表1,实验设计及结果见表2。结果表明:转化率实测值与拟合值之间的差异非常小,较为吻合,平均拟合误差只有0.23%,实际试验结果得出的转化率较为理想。

2.2 建立二次响应面回归模型

利用SAS统计软件的二次响应面回归(RSREG)进行数据分析,参数值见表3,得到拟合二次回归方程如下:

Y1=94.44+1.22×X1- 0.74×X2-0.95×X3-0.02×X1×X1+0.40×X1×X2+0.13×X1×X3- 1.13×X2×X2-0.30×X2×X3+0.16×X3×X3

拟合二次回归方程建立的模型可信度分析见表4。结果表明:(1)二次响应面回归模型是极显著(决定系数R2=0.97),模型拟合程度较理想,说明这3个因素及其二次项能解释Y变化的97%。(2)由表4可知,线性项P值为0.005、平方项P值为0.0187,说明因素线性及平方项变化对转化率影响较大,而交互项P值为0.2358,反映出因素之间交互不明显。(3)总模型回归P值为0.0027,回归极显著,拟合不足P值为0.66,失拟程度极不显著,因此该模型的拟合程度较高,可用于该催化反应体系优化的理论推测。

2.3 回归方程岭脊分析寻找最佳组合

在获得响应面分析结果以后,为了求得催化反应体系最佳组合,对响应参数进行岭脊分析,得到最大酯化效率的最佳反应体系组合(如表5):X1=0.71 (每g油酸加入0.568g固体酶);X2=―0.06 (油醇摩尔比1∶1.2);X3=―0.70 (2g油酸加入3.3mL正己烷 ),预测值为95.99%,即酯化效率最高时的最佳反应体系组成:每g油酸加入0.568g的固定化脂肪酶及3.3mL的正己烷;油酸与甲醇物质的量之比为1∶1.2。

2.4 回归模型的验证

以岭脊分析得出的最佳反应体系组合进行催化反应试验。分别以分析结果得出的最佳体系组合进行验证试验,预测值与实验结果如表6所示,通过定时测定(如图1)可知,最终转化率达到95.59%,试验值与预测值相差+0.417%,可见该分析方法可以较好地预测实际的转化率情况,说明利用响应面分析法进行实验优化是可行有效的。

3结论

3.1利用响应面法优化获得固定化脂肪酶非水相催化合成油酸甲酯的最佳体系为:在每g油酸加入0.568g的固定化脂肪酶及3.3mL的正己烷,油酸与甲醇摩尔比为1∶1.2。

3.1建立了二次响应面回归方程Y1=94.44+1.22×X1- 0.74×X2-0.95×X3-0.02×X1×X1+0.40×X1×X2+0.13×X1×X3- 1.13×X2×X2-0.30×X2×X3+0.16×X3×X3,可以很好描述体系中酶添加量、有机溶剂量、底物摩尔比的三个因素对转化率的影响。

3.3对响应面分析结果进行验证试验,最终实验转化率达到95.56%,与响应面预测值95.99%的吻合程度较高,说明利用响应面分析法进行优化催化体系是成功的。

参考文献:

[1] 张呈平, 杨建明, 吕剑. 生物柴油的合成和使用进展[J]. 工业催化, 2005, 5 (13) : 9- 13.

[2] 黄小明, 谢文磊, 彭红. 生物柴油的现状和发展[J]. 精细石油化工, 2005, (1): 59- 61.

[3] 陈建平, 崔建兵, 郑毅. 油酸甲酯酶法酯化合成的研究[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2008, 24(增刊): 109-112.

第7篇:柴生芳范文

关键词:汽油组分 生物柴油 尾气排放0、引言

我国的汽车工业的突飞猛进,2011年,我国实现汽车产销1841.89万辆和1850.51万辆,产销总量继续居全球第一位[1]。汽车排放已成为大气主要污染源之一,我国的排放标准越来越严格。然而影响汽车排放的因素很多,包括人们非常关注的发动机技术、尾气排放控制技术和交通情况,我们也知道燃油组分、品质对汽车尾气排放的影响也很大。

1、汽油组成及其对排放的影响

汽油主要是各种烷烃的混合物,此外还有影响排放的硫、烯烃、芳烃、苯等。

1.1 硫含量对排放的影响

硫含量是汽油质量标准中的重要参数之一,硫含量对发动机的排放和腐蚀有着重要影响。我国汽油车上普遍安装了三元催化转换器,硫含量过高,会对三元催化转换器的活性、耐久性有直接影响,降低其转化效率,同时使氧传感器灵敏度下降,进而导致车辆有害气体排放量增加。所有硫化物在燃烧后生成的SO2和SO3,排放至大气中都会污染环境,并且与水相遇后会产生具有腐蚀性的酸性物质,腐蚀发动机及曲轴箱部件。硫含量还影响现代汽油发动机汽车现场排放诊断的准确性,导致车辆行驶后期因诊断错误而使排放增加[2]。总之,硫含量是现代汽车对汽油品质要求的重要指标,世界各国汽油标准中硫含量均呈下降趋势。

1.2 芳烃和烯烃对排放的影响

芳烃的碳氢原子比高,随着汽油中芳烃含量增加,尾气中HC, CO排放浓度增加;而且碳含量高的芳烃燃烧时会增加燃烧室积炭引起发动机的爆燃和不正常燃烧。烯烃具有较高的臭氧生成活性,在日光下会形成有害的低空臭氧。烯烃的不饱和双键性质不稳定,在进气系统中易被氧化生成胶质沉积物,影响汽油车排放的稳定性,增加排放。烯烃碳含量较高,燃烧速度快,燃烧时火焰温度也略高,导致NOx排放增加。烯烃在三元催化转化器中的氧化速度比烷烃和芳烃快,所以增加汽油中烯烃含量能降低尾气HC排放。降低汽油中烯烃含量对尾气中有毒污染物总量没有显著影响,但是能降低1,3-丁二烯排放量,明显减少尾气排放物的光化学反应活性[3]。

1.3苯含量对排放的影响

苯是公认的致癌物,同时也是汽车尾气中含量最多的有毒污染物,它在汽油中会通过蒸发和不完全燃烧等途径排入大气,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对HC和CO排放也有重要影响。尾气中苯含量会随汽油中苯、芳烃含量增加而上升。汽油中苯含量对废气中苯的影响程度大约是汽油中甲苯、乙苯、三甲基苯等烷基芳烃的10倍[2]。因此,欧盟、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国的汽油标准中均对该指标加以限制,一般规定为不大于5 %(v/v)。但是作为环保要求,各国政府及有关机构还可做出更严格的限制。

2、生物柴油对排放的影响[3]

生物柴油主要是由C、H、O三种元素组成.以菜籽油制备的生物柴油为例,其主要成分是软酣酸、硬脂酸、油酸、亚油酸等长链饱和或不饱和脂肪酸同甲醇或乙醇等醇类物质所形成的醇类化合物。

2. 1 生物柴油对CO排放的影响

生物柴油对CO排放有一定的降低效果,随着混合比例的增加,CO排放降低比例增大,但效果不是很明显。根据国内外的研究资料,发动机的CO排放随掺烧比例的增加而下降,掺烧10%生物柴油的混合燃料,CO排放变化很小,只有0.1%左右,掺烧20%的生物柴油时CO排放下降约在1%左右,掺烧30%的生物柴油时CO排放下降约在4%左右。

2.2 生物柴油对HC排放的影响

生物柴油对HC排放有明显的降低效果,随着混合比例的增加,HC排放降低比例增大,因此,提高生物柴油的混合比例可以降低HC排放。掺烧10%的生物柴油,HC排放降低相对较少,在大部分工况点的HC排放降低10%左右,也有少部分工况点HC排放略有增加,整体平均降低3%左右。

2.3 生物柴油对NOx排放的影响

随着生物柴油掺烧比例的增加,NOx排放量略有增加.根据国内外的研究资料,掺烧10%的生物柴油几乎在所有工况NOx排放都有所降低,而掺烧20%和30%生物柴油后,NOx排放略有增加,但增加量比较少,整个工作范围平均增加只有1. 5%左右,NOx增加基本在3000rpm以上的工作区域。

2.4 生物柴油对颗粒物排放的影响

柴油机掺烧生物柴油可以明显降低发动机的颗粒物排放,颗粒物排放随生物柴油掺烧比例的增加而降低。从10%的掺烧比例增加到20%.排放降低大约一倍,继续增加到30%后颗粒物改善变缓。在整个柴油机工作范围内,燃用B10颗粒物比柴油平均降低10%左右,燃用B20颗粒物则比柴油降低30%左右。

3、改善排放的措施

在汽车上装置闭环控制电喷抗硫效果好的三元催化转化器,可以减少硫含量对排放的影响。

对于生物柴油我们可以使用乳化生物柴油,生物柴油加一定比例的水乳化后形成乳化油。燃用乳化油会促进发动机的燃烧更完善,从而起到提高燃烧效率和热效率、降低比油耗、改善排放指标的效果。其次利用多次喷射,多次喷射相当于减小了主喷射的喷油提前角,从而可以降低NOx排放。采用多次喷射,燃烧室内形成多个碳烟生成区。由于第一次喷射后的燃烧产物为主喷射形成了一个高温的燃烧环境,燃油燃烧速度随之加快,有利于减少碳烟的排放。

4、结束语

降低汽油中硫含量对于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有着很大的作用,同时烯烃、芳烃含量的降低也可带来同样的效果,并且提高油品的抗爆性能也可以降低尾气污染物排放。随着石化能源的急剧减少及日益严格的排放法规,而且生物柴油的原材料是可再生资源,发展好生物柴油我们可以摆脱对石化资源的依赖,因此生物柴油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

参考文献:

[1]中国汽车工业年鉴[N].中国汽车市场年鉴编委,2011

[2]廖光华. 汽油质量标准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影响[J].石油库与加油站,2010,8:43-45.

第8篇:柴生芳范文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的房屋拆迁估价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房屋拆迁估价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房屋拆迁估价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 房屋拆迁估价应遵从房、地整体性原则(采用成本法估价的除外)。

第六条 委托人与受委托的评估机构不得有隶属关系。

第二章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确定

第七条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是指在城市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用途相似、地段相连、地价相近的原则划分区段、分等定级,调查评估出的某一时点各区段、各类型房地产的平均市场价格。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作为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参考。

第八条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确定与公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择优委托承担评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拟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测算技术方案,并报委托方审定。技术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思路、测算方法、工作程序、样本采集、各种数据的处理方法及承担测算工作的技术力量等。

(三)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及审定后的技术方案进行测算,并按规定要求提交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估价报告。

(四)委托方组织有关部门、估价专家对估价报告进行论证。对估价报告进行论证时,评估机构应提交估价报告形成的背景材料、说明、各种数据结果的详细计算过程等有关依据材料。

(五)根据论证通过的估价报告,拟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公布方案。

(六)对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公布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同时将公布结果报上一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从事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估价报告应由5名以上(含5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第三章 房屋拆迁补偿估价

第十条 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是指估价结果专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房地产估价。不包括房屋拆迁中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的评估。

第十一条 从事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报告应由2名以上(含2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第十二条 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只能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不得将受委托的估价业务转让、变相转让或者再委托。

第十三条 评估机构接受估价委托,应当核验委托人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屋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评估机构应当按照估价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委托估价任务,并向委托人出具估价报告(含技术报告和分户报告)。评估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委托估价任务,或者估价失实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拆迁当事人应当如实为评估机构提供估价所必须的资料,并协助评估机构开展现场查勘。如拆迁当事人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未履行义务造成估价失实或其他后果的,由拆迁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出具估价报告后,有义务向拆迁当事人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选用的估价方法、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等有关技术问题。

第十六条 评估机构应当将下列资料与估价报告(含技术报告、分户报告)一并整理存档,并将复印件报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存档资料至少保留10年。存档资料包括:

(一)估价委托合同;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估价对象的产权证明材料及有关房屋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估价对象的实地查勘记录、照片等资料;

(五)可比实例的实地查勘记录、照片等资料;

(六)确定估价结果的有关系数、参数等证明资料;

(七)其它涉及估价项目的辅助资料。

第十七条 拆迁补偿估价的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附属物及其权属证书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安置用房及其权属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估价报告中估价目的载明为“房屋拆迁补偿估价”。

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

采用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影响。

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应当综合反映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环境、容积率、结构、成新、层次、建筑面积等情况以及装饰装修等因素。

第十九条 房屋拆迁补偿估价宜选用两种以上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当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收益性房屋的估价,应当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在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进行估价的情况下,可采用成本法。

第二十条 采用市场比较法估价的,应在与被拆迁房屋相同或相似区域内收集成交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的最近的充分房地产市场交易实例。在分析、筛选的基础上确定与估价对象区位、用途、建筑类型、结构和设备等相同或相似的 3个以上可比实例,并制作可比实例调查表。

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一般相差不应超过20%.第二十一条 采用收益法估价的,房屋收益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同一经营用途、同一区域的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即客观正常收益修正确定。

第二十二条 采用成本法进行估价的,应当采取房地分别估价的方式,评估出房地产市场价格。房屋权属范围内的土地价格应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或基准地价修正等方法求取。

建筑物重置价格的费用构成应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应运用工料测量法或分部分项法求取。

房屋折旧以直线折旧法计算,不适合用直线折旧法计算的,可以使用成新折扣法计算。无法搬迁的房屋建筑设备应单独计算折旧。

第二十三条 居住房屋估价应采用市场比较法。

第二十四条 非居住房屋可按其用途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类。经营性房屋估价应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非经营性房屋估价可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能搜集充分成交案例并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可比实例的,应采用市场比较法。

第二十五条 装饰装修补偿估价应按照本省装饰工程定额标准确定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

第二十六条 在建工程估价应当采用成本法。在建工程土地估价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参数或规划设计方案等为依据。在建工程建设进度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停止施工时的状态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按照其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进行估价。

第二十八条 拆迁补偿估价结果的货币单位精确到人民币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估价活动的,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范未作规定的,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柴生芳范文

干什么才能挣到钱?

1984年,医药专业毕业的柴芳幽被分配到一家国营医药公司工作。这是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他每月的工资是52元,许多老师傅也挣不过他。本来以为会在这里干上一辈子的柴芳幽,突然有一件事让他受到了震动。一位在公司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师傅退休了,退休金是工资的80%--40几元钱。柴芳幽联想到了自己,难道也要像老师傅这样过一辈子?不!年轻而不安分的柴芳幽决心走出去了,尽管来自各方的反对之声很多。

1986年,自动离职的柴芳幽和几个朋友在中关村干起了电脑销售,这次,他的月薪是500元。通过当时正在深圳进行电脑相关课题研究的父亲,他能够方便地进货,这是一个不小的优势。柴芳幽知道自己离开国营单位的举动意味着什么,他刻苦地学习电脑方面的知识,希望在这一行站住脚。但越学习他越发现,这是一门精深的学问,自己半路出家,很难在这方面取得突破。"这是一个由技术优势决定生存空间的领域,好象不是我的归宿",踏踏实实地在电脑公司干了一年后,柴芳幽又出来了。

工作后这几年的经历让柴芳幽成熟了,当他再一次思索自己的人生方向时更添了几分踏实。"一个人如果能找到一份愿意投入的工作,并以之维持生计,那是最好的",科班出身的柴芳幽心中始终无法泯灭的专业情结又把他拉回了医药这个老本行。柴芳幽想起了开一个药店,他曾经专门学过一段时间工商管理,一年的电脑公司经历又使他积累了一定的商业经验,他深知国营药店的劣势,在竞争上他不会吃亏。同时,医药是个社会认可度很高的行业,只要大家认可,别人说什么也没用。

第一个吃螃蟹

于是,柴芳幽翻开了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政法》为自己开药店寻找法律上的依据。当时的《药政法》规定,医药生产企业一定要是国有制企业,医药批发企业可以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制,而对医药零售企业,《药政法》只从经营条件、场地、专业人员数量等要件上作了规定,没有所有制身份的限制!柴芳幽心里有底了,药店的蓝图已经在他心中勾画了出来。

柴芳幽说,当时开药店没有想到要当老板,赚大钱,而只是要为了生存,为了不闲着。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遇到的每一个问题都是一次考验。为了符合《药政法》关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他先花了1万5千元租下了一间50多平方米的房子,然后才能去申请执照。由于没有个体药店的先例,主管部门感到很为难,审批手续烦琐,时间一拖再拖,柴芳幽磨破了嘴,跑断了腿才最终拿到那张营业执照,而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药店还没有开张,他已经先花去了2万多。钱花光了,只好再借。

1998年8月,芳雪药店开张了,第一天的营业额是3毛8分钱,一位去颐和园的过路游客在药店买了10片去疼片。"政府怎么能让个体开药店,简直是拿人民的生命安全开玩笑。"这种议论让柴芳幽感觉比直接指责他还难以接受,群众不认可的程度是他始料不及的。在市场经济刚刚开始的阶段,竞争是无序的,个体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坑人骗人,无知野蛮。过去有句话叫"除了劫道的,就是卖药的",是说卖药的容易乘人之危,人们不敢到他这里来买药。

这种状况持续了半年,那半年是小小的体温计帮了柴芳幽的忙。那时是买不到体温计的,而柴芳幽通过在医药公司工作的老同学,搞到了几箱(每箱1440支),他以每支1.5元的价格销售体温计,受到了人们的欢迎。他把卖剩下的盒子堆在窗前,显示这里的"繁荣"。体温计维持了店里的经营,也让人们认识了柴芳幽,认识了芳雪药店。半年后,买药的人多了,经营状况开始好转。

过程才是重要的

药店开张时只经营50多个品种,店员只有柴芳幽和母亲两个人。他当时的工作就是每天往前门的同仁堂跑去进货,当时的小公共司机几乎都认识他。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开放,允许个体药店经营的范围越来越大,芳雪药店的经营品种也逐渐达到了3000多种,后来,他又经营起了中草药。柴芳幽的真诚赢得了顾客,药店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到1993年,柴芳幽还清了债务。

柴芳幽现在的店开在公交车站边上,这是他在西苑这块小地方的第4个店址,柴芳幽说这是他开店的一个"槛儿"。以前的3个店都在西苑里边,地理位置不好。现在的店址附近人流较多,但这里的房租很贵,在他租下此处的1993年,房租是每月3万元。是否搬过来让柴芳幽颇为踌躇了一阵子。如果搬过来效果好,不仅可以填补3万元房租的口子,甚至可以赢利,但如果效果不好,连租房的钱都收不回来,这对刚刚取得收支平衡的柴芳幽来说,将是一次在信心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为了想清楚这个问题,柴芳幽独自一个人跑到香山里呆了两天。思考的结果,他决定搬。他说当时正在播放的日本电视连续局《阿信》给了他很大的鼓励,阿信开店时说:"如果不行,就再回去洗衣服,没什么大不了的。"柴芳幽说:"如果不行就从头再来,我还年轻。"为了做到心中有数,他在新址旁的路口连续呆了一个星期观察每天的人流量。他感觉应该没问题,于是就横了横心搬了过来。事实证明,柴芳幽的判断没有错,搬过来后的销售情况不仅好,而且好得出乎意料,这一搬成了他事业的起点,药店茁壮地发展到今天。

另一种"微笑服务"

药店走上了正轨,使柴芳幽有精力进行内部机制的完善。他的药店从开始只有两人发展到现在有员工17人,管理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他制订了一整套管理制度,而且他说到现在这套制度已经进行了4、5次大的修改。他要求员工做到微笑服务,并与员工们讨论到底什么是微笑服务。他认为,药店的"微笑服务"不是整天把笑容挂在脸上,如果遇上一个被病痛折磨得很痛苦的病人来买药时,你还对他笑显然不合适。微笑应该出现在顾客脸上,是顾客在吃过药消除病痛后发自内心的笑。有一种治牙疼的老药叫"失笑散",取的就是这个意思。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有很丰富的医药知识。比如现在有30多种感冒药,顾客往往是凭感觉来买药,其实未必对路,这时销售人员的"指点"就很重要。能否做到这一点也是衡量药店服务好坏的关键。他翻了一下店员上学时用的医药教科书,发现里面还是十几年前的老内容,知识严重老化。现在药的种类越来越多,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于是,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成了这个个体药店雷打不动的必修课。

走自己的路

免责声明

本站为第三方开放式学习交流平台,所有内容均为用户上传,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不实请联系在线客服删除,服务时间:8:00~21:00。

AI写作,高效原创

在线指导,快速准确,满意为止

立即体验
文秘服务 AI帮写作 润色服务 论文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