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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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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

第1篇: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策略

全球气候变暖,“低碳”生态环境的建立成为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2007年APEC会议上,主席提出了要发展低碳经济;2009年,国务院强调要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经济增长点,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2009城市发展和规划国际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博士提出建设“低碳生态城市”,他将低碳经济和生态城市这两个关联度高、交叉性强的发展理念相结合,提出要把低碳城市和生态目标相结合,走自己发展的模 模,建立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低碳生态城市。到2011年,已经有许多大中小城市(如江西南昌、深圳等)打出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口号,这些种种都说明了在全球低碳时代,低碳生态型是城市规划建设必须走的道路。

一、低碳生态城市的内涵

“低碳城市”(Low-carbon City)是指以“低碳经济”为城市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以“低碳社会”为城市社会发展样本和发展蓝图,以“低碳生活”为城市生活方式和生活导向的城市。实质上“低碳城市”是低碳经济理念、低碳社会理念、低碳生活理念在城市发展中的实际运用。生态城市的概念是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不断升华而提出来的,它不仅反映了人类谋求自身发展的意愿,最重要的是体现了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更加丰富的规律的认识。正如美国著名生态城市研究者R•White(2009)所指出的那样:生态城市是一种不耗竭人类所依赖的生态系统和不破坏生物地球化学循环,为人类居住者提供可接受的生活标准的城市。

“生态城市”与“低碳城市”有着密切的关系,任何一座生态城市必然首先是低碳的,但是生态城市涵盖的范围要大于低碳城市,它是更为综合、更高更长远的目标。当然在当前的低碳时代,“低碳”毫无疑问地成为了生态城市发展、规划、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和需要优先突破的领域。

二、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策略――将生态环境承载力引入规划建设中

1、生态环境承载力与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关系分析

①目标的一致性

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目标是使城市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生态环境承载力本质上是使城市在保持城市自然系统可持续的基础上发展,因此,生态环境承载力是使城市得到“长治久安”延续的根本保证。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是人类营造栖息环境的阶段(当然这一行为可能是迄今为止最适合城市、并具有相当高的可行性的行为);而生态环境承载力对城市发展的制约和限制作用则更为长久。在目标层面上而言,尽管生态环境承载力与低碳城市规划建设在语义上具有不同的内涵,但两者在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却是高度一致的。这一目标的一致性,使得我们建构融合两者的城市规划体系的思考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②效应的双向性

低碳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对城市发展具有革命性的意义,这种意义又使其对城市发展具有广泛、深刻的“效应性”,即对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系统的影响和作用。必须指出的是,虽然人们的正确的主观意志可使这种效应具有积极、正面的作用;但是,也不可否认,这种效应完全可能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当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路线出现偏差时――这正是低碳生态城市效应的双向性表现。与之类似,由生态环境承载力概念可见,生态环境承载力具有明显的功能属性,其至少具有支撑、保障、调控城市生态环境状况及运行等正面作用和功能;生态环境承载力的正面效应的另一面,则可以理解为,当坚持城市规划建设在生态环境承载力阈值下进行时,后者对城市发展速度、规模等的限制和制约。显然,这种效应与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时出现偏差时纯粹的负面效应有较大的本质区别。但是,生态环境承载力促进城市发展的功能属性,以及“限制”城市发展的作用(尽管这种限制在长远意义上对城市有利)还是使其具有了明显的“双向效应”特征。而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所共同具有的“效应性”的特征,使得我们可以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低碳生态城市及城市可持续发展途径等问题的探索。

2、生态环境承载力视角下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若干途径

①在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中建立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制度

生态环境评估在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所体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对拟议中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是这一规定只是重点控制,局限在工程项目上,并未在城市整体层面建立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制度。

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对城市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1)生态环境承载力是城市发展的背景条件之一,它影响和制约了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式以及强度。(2)生态环境承载力对该地域人的行为有一定的影响。 当生态环境承载力水平较高,人的社会经济活动的自由度及强度可能较大;反之, 当生态环境承载力水平较低,则人的活动的自由度及强度可能受到限制。(3) 城市发展受生态环境承载力制约,要将生态环境承载力的所有组成部分都作为城市发展的参照因素,如有所遗漏,则意味着城市发展有可能遗留隐患。以上说明, 掌握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动态、特征及趋势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制度是城市生态化建设评价的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体现。低碳生态城市规划规划需要具有全局层面和意义的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信息作为规划的重要依据。缺乏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的信息,漠视生态环境承载力的重要性,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将缺乏目标,并可能因此步入歧途。具体从事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可依据不同的城市发展目标与评估需要,构建各具特色的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模型。评估模型建立后应定期对城市区域进行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指导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方方面面。

②将生态环境承载力指标体系与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指标体系融为一体

低碳生态城市指标体系是实现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目标的具体化工作之一。其功能具有多重性,既可对城市发展的生态化水平进行评价及测度,又可作为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目标及建设目标的分解之用,使之具体化、实际化和阶段化。 低碳生态城市的指标体系从构成内容上,可以分解为人口、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结构、效率、公平等指标;在阶段上可以分成近期、中期、远期指标;在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方面可以分成初级、过渡、高级阶段等指标;在功能或服务对象上包括低碳生态城市测度及评价指标、规划指标、规划标准指标;在指标体系来源上可分成国际性组织指标、国家级指标、城市级指标等。

生态环境承载力可以按照其构成元素,从资源承载力、社会经济承载力和污染承载力(环境容量)等几方面分别构建。从类型上,生态环境承载力有综合承载力指标和专项承载力指标等数种类型。生态环境承载力指标体系明确和清晰地反映了其现状特征、问题、水平,可以作为对生态环境承载力进行调控的重要依据。

③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应加强碳汇系统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

碳汇系统是指存在于地球圈中的具有储碳作用和效应的生态系统,包括植被(含森林、草地、农田)、水体、湿地等等。城市碳汇系统是指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范围内,以各种类型的碳汇组分构成的具有碳汇功能的整体。从内涵上归纳,城市碳汇系统具有生态、空间和社会等多种效应。 从这种意义上来解释城市碳汇系统,可以将其定义为:在城市空间环境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能发挥生态平衡功能,且其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目标之一为去碳化(decarbonization),去碳化的重要方式是采用低碳能源甚至无碳能源,以减少碳排放;同时,还包括加强城市的碳汇系统建设。 作为城市中的自然生态空间的构成要素, 碳汇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低碳生态城市的“生态”(绿色空间)的外在体现。一般来说,生态城镇的绿色空间不应低于总面积的40%。可以通过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的估测,结合城市产业构成、污染强度等推算出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所需的碳汇空间比例。更重要的是,低碳生态城市规划通过加强城市碳汇系统的建设, 将有效地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的水平,并因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居民美好生活的标准。

三、结束语

总之,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是大势所趋,但“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是一项范围广、时间长、新兴复杂、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它的一些新型的理念有悖于传统的城市规划理念,因而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因此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不同领域的科研合作,因地制宜,更灵活更有效地规划“低碳生态”城市。

参考文献:

第2篇: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现状;学科;科学;专业;方向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city planning determines the development of a city, plays a vital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city. Therefore, to promote the city planning to develop more scientific, professional is to strengthen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city planning specialty.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ity planning by the city development process for the practice of city planning must strengthen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This paper mainly from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ity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briefly described the development of cit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for scienc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process.Keywords: city planning; present situation; subject; science; professional ;direction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对于城市规划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一直以来都是人们话题的兴趣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和专业建设的实践出现了重大转机,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学术界对城市规划的发展与专业建设的认识与探究也在不断深入,对于推进城市规划发展及专业建设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一、 城市规划的发展和专业建设现状

城市规划的发展与城市规划专业的建设密切相关,二者是理论与实践相互发展、相互协调的关系。城市规划的不断发展导致该学科专业的建立和发展,而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规划发展和一个城市的建设方向,为城市规划提供了理论基础,而城市规划实践则为该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实践机会和发展机会。

对于城市规划发展及专业建设的现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体现出来:

1、城市规划发展与专业建设步骤不协调

作为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学科, 城市规划在其发展过程中已经向多方向多领域发展趋势渗透,这种综合式的发展往往使得规划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与之不相应,跟不上当前形势的变化。与此同时,对城市规划更深层次的认识与探究也引发了规划专业人员对于专业建设定位的思考,并推动了城市规划的发展。但当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发展与专业建设还没有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作用的统一体系。

2、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与专业建设有待深入研究

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与专业建设方面的理论空白是我国城市规划长期以来对各个学科知识综合却不适用的现象,应该要在大力强调城市规划学科拓展的同时,科学地对各个学科的空间属性进行探究并使其交叉领域知识成为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向导,如与城市社会学等相互渗透。所不同的是,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交叉领域的研究应始终以空间为中心,再围绕中心进行探究。基于我国目前的国情,城市规划领域更应注重城镇化的发展规律、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城市规划学科基础知识等方面,在城市规划过程中逐渐形成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理论体系并且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建立平衡,使得我国城市规划在理论与实践方面不断革新进取,从而把握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方略。

3、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与专业建设的价值观等问题更应受重视

当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与专业建设涉及到经济和政策领域后,规划工作往往会遭遇价值判断困惑之类的问题。如在当前发展形势下的规划,人们应如何权衡公平与效率?主张公平的人认为规划应该以社会的长期有效运行为依托。但对于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中的现实情况看,这种理念很难充分贯彻。但是若把效率作为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则城市规划作用的发挥将大打折扣,其存在的合法性也将受到质疑。因此,那些主张效率的观点的人们希望改革传统的规划理念,将经济学理论等融入到城市规划实践与专业建设中来,使之更适应我国当前的发展,并被地方政府所接纳。

二、 推进城市规划科学化发展与专业建设的对策

1、 注重对城市规划专业办学的管理

城市规划专业建设在我国起步晚,并且许多学校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等方面也都存在许多问题。况且,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体系还是借鉴西方国家的制度来完成对规划办学质量的认证,我国的城市规划教育还未形成完善统一的体制。而专业评估制度对于城市规划专业的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国外的认证制度并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国情,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因此,加强对城市规划专业的办学管理刻不容缓。只有全方位加强对城市规划专业办学的管理,才能切实提高我国城市规划专业的教育效率。

2、 明确城市规划专业建设的办学方向并呈现特色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规划理论研究的深入,使得城市规划的教育事业有了空前发展并呈现出它的特色。探究国情,我国的城市规划是在公有制的背景下产生与发展的,在城市规划教育中起主导作用的城市规划专业,大都是来自建筑学学科,将城市规划当作设计的办学理念早已在人们心中占据重要地位。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工程领域的知识和建筑学知识对于城市规划同样非常重要。所以,相对于有较好设计学科基础的高等院校,有经济地理背景的规划可突出区域规划和区域发展的特点,并可以延伸至社区发展的领域,将社会的和谐发展理念作为城市规划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呈现不同的办学特色。

三、城市规划科学化的具体实践

1、城市规划科学化应增强规划意识

城市规划科学化建设应在规划过程中增强规划意识,树立科学的规划意识。城市规划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总体进步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城市的具体规划中应树立整体观念和总体意识,把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与交通规划、环境规划等融为一体,树立全方位城市规划、全过程城市规划意识,把宏观城市规划与微观城市规划,长期规划与短期规划结合起来,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交通、通讯等城市规划资源配置等各方面因素,确保城市规划科学化具有具体的实践方向。

2、城市规划科学化应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

城市规划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把城市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为第一要素。城市规划应紧密围绕城市发展整体大局来开展,而不能只强调理论规划而不顾具体实际。目前,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政策形势持续变化,城市规划要建立灵活机制,保持调整余地,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与时俱进才是科学城市规划的认真负责态度。

四、结语

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应建立在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和相应知识的积累之上。城市规划新的理论、新的理念和新的经验层出不穷,城市规划工作者应紧跟时代步伐,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另外,由于城市规划本身的综合性和广泛性特点,对规划工作者的知识经验要求较高,需要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多学科。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应建立在理论体系的完善和丰富充实的知识积累之上,为城市建设实施提供相应的理论基础。除了理论知识的完善,还应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实践,做到学以致用,通过先进的理论模式建立更科学合理地城市,发挥城市规划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孙立,肖伟榕;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动态规划布局方法研究[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3年03期

[2]胡娜;论城市规划的价值理念与生态城市建设[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03期

[3]章光日;关于新城开发热的冷思考[J];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2008年01期

第3篇: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设发展;专业建设;实践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对于城市规划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一直以来都是人们探讨的话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和专业建设的实践出现了重大转机,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学术界对城市规划的发展与专业建设的认识与探究也在不断深入,对于推进城市规划发展及专业建设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一、 城市规划的发展和专业建设现状

城市规划的发展与城市规划专业的建设密切相关,二者是理论与实践相互发展、相互协调的关系。城市规划的不断发展导致该学科专业的建立和发展,而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规划发展和一个城市的建设方向,为城市规划提供了理论基础,而城市规划实践则为该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实践机会和发展机会。

对于城市规划发展及专业建设的现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体现出来:

1、城市规划发展与专业建设步骤不协调

作为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学科, 城市规划在其发展过程中已经向多方向多领域发展趋势渗透,这种综合式的发展往往使得规划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与之不相应,跟不上当前形势的变化。与此同时,对城市规划更深层次的认识与探究也引发了规划专业人员对于专业建设定位的思考,并推动了城市规划的发展。但当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发展与专业建设还没有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作用的统一体系。

2、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与专业建设有待深入研究

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与专业建设方面的理论空白是我国城市规划长期以来对各个学科知识综合却不适用的现象,应该要在大力强调城市规划学科拓展的同时,科学地对各个学科的空间属性进行探究并使其交叉领域知识成为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向导,如与城市社会学等相互渗透。所不同的是,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交叉领域的研究应始终以空间为中心,再围绕中心进行探究。基于我国目前的国情,城市规划领域更应注重城镇化的发展规律、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城市规划学科基础知识等方面,在城市规划过程中逐渐形成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理论体系并且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建立平衡,使得我国城市规划在理论与实践方面不断革新进取,从而把握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方略。

3、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与专业建设的价值观等问题更应受重视

当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与专业建设涉及到经济和政策领域后,规划工作往往会遭遇价值判断困惑之类的问题。如在当前发展形势下的规划,人们应如何权衡公平与效率?主张公平的人认为规划应该以社会的长期有效运行为依托。但对于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中的现实情况看,这种理念很难充分贯彻。但是若把效率作为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则城市规划作用的发挥将大打折扣,其存在的合法性也将受到质疑。因此,那些主张效率的观点的人们希望改革传统的规划理念,将经济学理论等融入到城市规划实践与专业建设中来,使之更适应我国当前的发展,并被地方政府所接纳。

二、 推进城市规划科学化发展与专业建设的对策

1、 注重对城市规划专业办学的管理

城市规划专业建设在我国起步晚,并且许多学校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等方面也都存在许多问题。况且,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体系还是借鉴西方国家的制度来完成对规划办学质量的认证,我国的城市规划教育还未形成完善统一的体制。而专业评估制度对于城市规划专业的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国外的认证制度并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国情,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因此,加强对城市规划专业的办学管理刻不容缓。只有全方位加强对城市规划专业办学的管理,才能切实提高我国城市规划专业的教育效率。

2、 明确城市规划专业建设的办学方向并呈现特色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规划理论研究的深入,使得城市规划的教育事业得到了空前发展并呈现出它的特色。探究国情,我国的城市规划是在公有制的背景下产生与发展的,在城市规划教育中起主导作用的城市规划专业,大都是来自建筑学学科,将城市规划当作设计的办学理念早已在人们心中占据重要地位。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工程领域的知识和建筑学知识对于城市规划同样非常重要。所以,相对于有较好设计学科基础的高等院校,有经济地理背景的规划可突出区域规划和区域发展的特点,并可以延伸至社区发展的领域,将社会的和谐发展理念作为城市规划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呈现不同的办学特色。

三、城市规划科学化的具体实践

1、 城市规划科学化应增强规划意识

城市规划科学化建设应在规划过程中增强规划意识,树立科学的规划意识。城市规划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总体进步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城市的具体规划中应树立整体观念和总体意识,把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与交通规划、环境规划等融为一体,树立全方位城市规划、全过程城市规划意识,把宏观城市规划与微观城市规划,长期规划与短期规划结合起来,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交通、通讯等城市规划资源配置等各方面因素,确保城市规划科学化具有具体的实践方向。

2、城市规划科学化应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

城市规划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把城市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为第一要素。城市规划应紧密围绕城市发展整体大局来开展,而不能只强调理论规划而不顾具体实际。目前,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政策形势持续变化,城市规划要建立灵活机制,保持调整余地,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与时俱进才是科学城市规划的认真负责态度。

四、结语

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应建立在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和相应知识的积累之上。城市规划新的理论、新的理念和新的经验层出不穷,城市规划工作者应紧跟时代步伐,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另外,由于城市规划本身的综合性和广泛性特点,对规划工作者的知识经验要求较高,需要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多学科。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应建立在理论体系的完善和丰富充实的知识积累之上,为城市建设实施提供相应的理论基础。除了理论知识的完善,还应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实践,做到学以致用,通过先进的理论模式建立更科学合理地城市,发挥城市规划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孙立,肖伟榕;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动态规划布局方法研究[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3年03期

[2]胡娜;论城市规划的价值理念与生态城市建设[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03期

[3]章光日;关于新城开发热的冷思考[J];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2008年01期

第4篇: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社会公平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margin and connotation of planning, emphasizing the important value and significanc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under the condition of market econom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our country 's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the question and the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in the future, how to embody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play a role in decision-making,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efforts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maintenance of social equity, people-oriented,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Key words: urban plann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social justice

中国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标号:2095-2104(2012)03-0001-02

0前言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城乡建设又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在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指出“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规划原则,规定了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这就要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监督的过程中必须全面的实行公众参与机制,以确保当家作主的人民公众对于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制体系的逐渐健全以及新闻媒介、传播媒介透明度的增加,公众参与规划决策的意识逐渐增强,也从客观上推动了政府鼓励公民参与城乡建设的进程。

1公众参与的概念

公众参与起源于美国和加拿大,为平复市民的“不满”情绪而出现的一种安抚措施。是随着政治文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成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民主理念。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是指让公众参与到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的各个环节中去,。强调公众对规划编制、管理过程的参与、决策和管理,强调对话与沟通,协调公众各方利益,力求实现规划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2公众参与规划的意义

公众参与规划事业的作用:(1)在不改变现存体制的原则下,鼓励公众去支持政府,以报社会安定;(2)通过参与,使公众更能接受政府的决定,不做“非分”之想,以稳定民心,使公众对规划方案的实践采取更合作的态度;(3)满足公众自治的要求,进而促进民主思想的发展;(4)公众作政府的监察,确保政府维护“公共利益”,不受“特别利益”的影响;(5)增加公众的信任,削弱公众的离心倾向,并且通过公众的反馈,使规划实践工作进行的更顺利。

3国外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政策

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的一些城市中成立了诸如社区改造中心之类的机构,以帮助社区居民学习有关社区建设的知识和技术,为居民提供服务。而在联邦政府方面,从1968年开始的新社区计划和以后的示范城市计划,审批援助款项时的先决条件就是要证明市民们已经真正有效地参与了规划制定过程。

澳大利亚洲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一个项目时,不仅通过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宣传,同时征求周边地区社区的意见,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

新加坡的城市规划堪称世界一流,这与新加坡政府重视公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有密切关系。新加坡政府充分发挥国家地理位置的优势,与时俱进,善于规划。城市规划从策划、修编、实施、管理,每一阶段,每个环节,都广泛调动公众参与的热情,积极采纳群众建设性的提议,集思广益。同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管理从严,重法典,城市规划的修编、审批、实施、管理都有完备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

由上可见,国外城乡规划在加强公众参与规划方面的形式主要有:成立社区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增强公众参与规划意识;形成制度,逐步将公众参与纳入规划立法体系,设立强有力的仲裁机构和干练的组织部门,并且通过这些形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4我国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规划工作过程中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公众参与。但在全国大部分城市的实际规划中少有公众参与的实质性作用,仍旧停留在规划展览会或一般的问卷式民意调查上,而没有上升到协助建立社区组织,以社区组织为单位的参与,因而没有发挥公众参与规划对加强社区凝聚力,发展潜力的作用。总的来说,我国城乡规划中公众参与就目前而言还存在许多不足,公众参与规划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主要表现在:

(1)公众参与规划的普遍性不足。我国当前城乡规划的各项活动常常成为极少数专家和领导封闭式自我意志的充分表现。这种封闭式、内向型的城乡规划工作方式客观上造成规划不能同公众对话,而只是片面的追求“宏伟政绩”工程、向上级交差,公众完全没有发挥到作用。

(2)广大公民对公众参与的程度有限。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落后偏远地区,公众参与规划的广度和深度参差不齐,很多未涉及城乡规划的关键领域,真正意义上的参与规划也无从谈起。

(3)公众参与的机制不健全。公众参与的顺利开展要有法定的程序、强有力的仲裁机构和干练的组织部门,而我国政府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建立的制度渠道往往不能满足市民的要求。

5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方法探讨

一是采取多层次、多方式的宣传,增强公众参与规划意识,普及城乡规划建设知识;二是是成立多种参与机构,如建立社区组织,实行以社区组织为单位的参与;再次是建立起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听证制度、法定图则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把公众参与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

6结语

一个好的规划应该在公众的广泛参与下制定,并在公众的广泛参与下实施。公众参与规划实质上体现了规划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和追求社会民主的人类之永恒精神。若想顺利推动公众参与,那么最重要的是培养参与意识。形成参与意识,一方面需要将城乡规划公开、透明,允许并鼓励公众讨论、评判;另一方面需要普及城乡规划知识,使公众能够利用基本知识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规划师应当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宣传、普及规划知识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董秋红. 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以城乡规划为例[J].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02)

[2] 路金启,戴烨. 北京城乡规划:推进公众参与 实践共同决策[J]. 城乡建设. 2009(05)

[3] 郭培宜. 对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认识与思考[J]. 北京规划建设. 2009(04)

[4] 徐善登,李庆钧.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态度分析与政府责任——以苏州市和扬州市为例[J]. 城市问题. 2009(07)

[5] 黄莹,王希希. 利益博弈下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北京新城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模式的探索[J]. 北京规划建设. 2009(S1)

[6] 郭红莲,王玉华,侯云先.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系统结构及运行机制[J]. 城市问题. 2007(10)

[7] 黄宏. 浅析我国当今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J]. 工程建设. 2008(04)

第5篇: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字:国际化城市;规划建设;指标;体系;建构;全球城市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提高,加上国际社会之间的交流的加深,国际化城市建设成为了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目标。我国的上海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便已提出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如今已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其他各大中城市纷纷也提出了国际化城市建设的口号。

1 对国际化城市的认识

1)国际化城市的概念。国际化的概念由苏格兰的一位城市规划师于1915年率先提出。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国际化是指跨越了国界的商业活动、贸易、资金的流动,而这些交易活动规模是持续不断的加大,并联系了各国经济的合作行为。因此,简单的说,只要是参与了全球化的所有活动都可以成为国际化。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各国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往来越来越多,这些交流有效的实现了资源互补,互惠互利,推动国家的发展与建设。因此,国际化建设越来越成为了城市化建设的目标。

2)国际化城市的分类。虽然说只要参与了全球化的活动都算国际化,但是不同城市由于其经济条件和发展情况的不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式对其进行大致的分类。常规的分类是将国际化城市为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和综合性国际化城市。区域性国际化城市主要是以城市发展的最好的方面来判定。比如说北京、首尔、华盛顿等城市主要是政治集中的地方,因此可以划分为政治型的国际化城市;上海、香港、洛杉矶、法兰福克等城市可以划分为金融型国际化城市;芝加哥作为美国五大湖地区最大的工业中心就是典型的工业型国际化城市代表;还有罗马、雅典代表着文化型;梵蒂冈、耶路撒冷代表着宗教型等等。而综合性的国际化城市顾名思义就是综合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工业等等各方面都发展的比较好的城市,比如美国的纽约,法国的巴黎,日本的东京,英国的伦敦等等。

2 对国际化城市的评价指标

对于国际化城市的评价指标,国内外有着不同的意见,同时也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国外对城市国际化的研究更早,对于国际化的评价指标也众说纷纭,有的提出了几项大标准及衡量指标,也有的学者提出单一方面的指标来作为国际化城市衡量的标准。但更多的是倾向于用单一方面的指标衡量,比如说政治文化,或者跨国公司,或者国际流量、跨国公司等等。这些评价指标都有各自的合理之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狭隘。我国对国际化城市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众多学者商议最终提出以年资金融通总量、年人均生产总值、港口吞吐量、外汇市场日交易量、外贸转口额为评判标准;第二阶段是二十世纪初刘玉芳在肖耀球、顾朝林等多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从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社会进步和国际化水平4个方面综合评价城市的国际化程度;第三个阶段是倪鹏飞博士通过对众多学者的的理论进行综合完善,提出国际化城市的评价指标不仅要以国家和国际政治权利、跨国公司总部、国内和国际的贸易、全球金融机构、全球专业化服务、全球信息、全球消费、全球文艺、世界性活动、全球交通节点、全球制造中心、城市经济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为标准,还要从城市人文国际开放度来评价城市的国际化程度。

3 国际化城市规划建设的指标体系

要建设更加符合标准的国际化城市,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国际化城市规划建设指标作为理论依据。

1)对经济的建设。经济是城市发展和壮大的基础。经济的建设主要把重心放在金融的建设上,要提高以金融为核心的综合服务水平。要提高金融业带来的产值,只有提高了产值,才能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和建设基础。同时要提高金融机构的数量,金融机构的数量间接的反映了城市的金融资本影响力。也是作为判断一个城市的金融发展情况的重要指标。另外是提高生产器增加值在城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变化的重要指标,它可以反映出经济结构的优化程度、城市的综合服务水平。目前发达的国际化大都市三产比重已超过80%,中级国际城市第三产业要占GDP的70%,初级国际城市至少要到60%。如纽约达到了80%(1989年)、东京达到了72.5%(1 988年)。

2)企业的发展情况。在以上的国际化城市标准统计中可以看出,很多的评判指标都有一项就是跨国集团。因此,城市要考核跨国企业的发展和能力,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指标:第一是外贸依存度,外贸依存度是反映城市外向型经济特征的主要指标,即城市的出口总额与城市GDP之比。从其他国际城市的发展经验来看,外贸依存度在30%左右即具备国际化特征;第二是跨国公司总部的数量。跨国公司总部是负责着全球的生产经营决策和企业战略决策的中心。是衡量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国际控制能力的重要代表,所有的国际化都市都驻扎着一众多大型跨国公司的总部;第三是在国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本地企业数量,先进国际化城市要求有很高的经济开放度和广泛的国际经济联系,是国内外贸易中心,为了强调对本地企业的培育,为今后形成跨国经营、国际资本运作奠定基础,将本地企业在国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也作为考核指标。

3)城市的人文建设。作为经济的时代,人文似乎已经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野。然而实际上它应为作为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条件。没有人文的城市,即使拥有再先进的科技,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也只会让人觉得冰冷。城市的人文判别指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外籍人员的居住比重,外籍城市的人员选择在该城市居住生活就说明对该城市很满意,也反映了该城市具有开放性、多元化的特点。因此,在国家化城市的判别指标中,一般认为,国际化城市的外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应该不低于百分之五;第二是成熟的国际化社区数量,先进的国际化城市需要有外国人居住生活的国际化社区,社区中配有国际化学校、完善的配套设施,能够满足外籍人士的生活居住工作需求。如西方国际化城市都设有国际文化和社区(如唐人街、小意大利或其他移民社区);第三是国际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城市年入境旅游人数是体现城市国际交流功能和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根据经验,年海外游客入境人数在600~-人次以上才可成为具有“全球性旅游中心”特征的国际化城市。

4)历史文化和本土特色。对于历史文化和本地特色无法像旅游人数以及企业数目一样通过具体的数量进行判别。我们只能从它的知名度和价值以及城市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完整度来评判。主要通过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编制,加强对历史文化记忆和本地特色的保护,突出“本地化的就是国际的”的理念。要判断其文物古迹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对于一些价值非常重大的要予以加分,这样也是作为一种宣传,提高该城市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还要评判该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城市需要加强国际化建设,必须具有较高的国家知名度。

参考文献:

[1] 魏国杰,黄文选,杜江波.低碳生态城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应用[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B09):81-82.

[2] 丘建发,包莹,何小欣,盘玉丹,吴永臻,夏大为.一个命题的多解探索——郑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方案设计[J].南方建筑,2012(3):66-71.

[3] 陈玢.北京“多维”理念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实施指引体系的思考[J].北京规划建设,2012(4):129-133.

第6篇: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 :村镇规划;存在的问题;管理;建议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政策从“城市化”向“城镇化”转型,村镇规划建设日益提上日程,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积极稳妥地加快村镇建设和发展,是各级政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1 准确把握村镇规划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村镇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载体,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通过科学的村镇规划进行引导调控,才能保证城乡一体化的健康发展。村镇规划的内涵十分丰富,狭义的村镇规划是指乡、镇人民政府为了实现村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国家、市、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规划,以及村镇的历史、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合理确定村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村镇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而制定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广义的村镇规划是运用规划学、策划学、市场经济学、现代行为科学、社会学、环境美学等理论方法,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人力、财力、物质、信息的最优分配和利用为手段,以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导向,建立一个人口、资源、科技、环境及区域定位、分工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所做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是村镇未来发展和建设的蓝图,是保证村镇建设时空连续性、整体性的依据,是管理的准则和法律。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对于培育发展农村市场、发挥城乡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村镇规划建设深化广大农村的现代化水平,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和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2 当前村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村庄建设一直是自然自发的过程,基本谈不上什么规划,处于自然推进的状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潮中,村镇规划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牢固树立抓村镇建设就是抓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观念,真正把村镇建设作为事关农村改革与发展全局的战略重点。目前村镇建设规划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一直以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基本成熟和规范。但村镇规划建设机构很不健全,各地机构设置不一,五花八门,再加上建设项目资金短缺,很多时候工作重点主要偏重规划编制。村镇没有专业的建设管理分工,乡镇一级大多没有专设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室,即使专设也存在人员力量不足、兼职运作、素质不高等问题。还有的村镇规划机构人员工资无着落,机构运转艰难,对于庞大的村镇规划建设工程而言,显得很不适应。

2)村镇规划定位不准。表现在部分村镇规划建设缺乏有效的分类指导和区域协调政策与措施,各类村镇的职能和目标不够明确,发展重点不突出,存在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各自为政、小而全现象。一些地方的村庄布局缺乏规划指导和约束,农民建房缺乏科学设计,有新房无新村、环境脏乱差等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3)村镇规划盲目攀比,“求大、求洋”。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别,不是把农村建设成为城市,但不少村镇规划不切实际地用城市规划方法来进行村庄规划,在村镇规划中建生活安置小区、造大广场、宽马路、小洋房等,导致规划中出现很多形式主义工程,村镇失去原有特色。因此,村镇规划建设一定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大拆大建,提倡生态文明。

4)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措施不严。尽管国务院曾颁布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但由于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资金不到位,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不足,《条例》无法很好贯彻执行。多年来大部分地方农民建房仍然缺乏统一规划,统一安排,自留地甚至农田随意报建,面积不限,一户多宅、单家独户住房现象普遍。“农转非”户、进城就业户,所闲置的农村住房没有及时清理,土地浪费严重。

3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措施建议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抓住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有利时机,适度超前,有序推进,实现村容整洁、青山绿水。

1)要超前科学规划,合理建设。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做到专人负责、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充分调动政府、专业机构、农民的积极性,邀请地方建筑设计院所,结合当地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等因素,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开展村镇总体规划控制。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努力从单纯追求规模扩大转变到提高质量和水平上来,适应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和自然景观,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条件好的村镇要高起点规划建设,条件差一些的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要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经济实用。

2)要加强管理,确保各方责任到位。乡(镇) 及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搞好配合。乡(镇)重点负责做好规划经费的筹措,规划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技术论证、按程序报批、公示以及规划人员的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作,建设部门要在乡(镇)规划经费到位的情况下,负责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提供、规划方案的技术指导、村镇规划测量、规划成果上报备案等工作。土管部门负责提供乡域和分村土地利用规划图纸等有关资料,提前做好规划建设用地和企业占地的划界定桩工作。村庄和农民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规划,在涉及拆迁、回购等问题上要服从大局,确保建设规划落地。

3)要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村镇的基本自然资源直接来自于它周边的区域,村镇规划建设中必须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村镇规划要尽可能地保留乡村原有的资源、地貌、自然的形态,生物的多样性及人与自然、生物之间的紧密不可分离的共生共存关系。要发展生态产业,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在加快农民致富的进程中保留一片青山绿水。

4)要加强配套支持,维护村镇规划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各级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在市规划局单独设立村镇规划管理科,配备专人对全市村镇规划进行综合指导。乡镇也要建立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镇规划管理的专业人员,有计划地录用一定数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镇规划管理部门工作。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执法水平和专业素质。严格把关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落实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查处违法工程,切实维护村镇规划的严肃性。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法的宣传普及,在村镇试点工作中,加大对相关规划建设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

第7篇: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消防设施规划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建设向集约型、紧凑型发展,城市成为大量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集中地。城市集聚力显现的同时,人口大量聚集,用火、用电、用气频繁,致使城市火灾的频发,破坏性和影响力增强。从我国火灾造成的损失看,从80年代开始,一般火灾有向重特大火灾方向扩张的趋势,从90年代开始,重特大火灾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明显上升,城市重特大火灾占全部重特大火灾的80%,其中城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又占城市重特大火灾的40%左右。遏制城市火灾的标本兼治的途径,就是贯彻《消防法》、《城市规划法》,完善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促进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使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迈上“快车道”。

2城市消防规划现状及原因分析

2.1城市消防安全总体布局处于畸型状态

近年来,城市发展速度突飞猛进,本着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从节约土地资源的实际出发,我国的新城市建设的基本是以老城为基础,在对老城、旧城积极进行改造的基础上,有限度的扩大城市建设规模。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正是处于新城与旧城,城区与工业区、商业区与棚户区共存,相当一部份城市还遗留有历史原因建成的不符合消防规范标准的加油气站、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点等,城市格局处于畸型状态。

2.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严重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设施。城市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城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严重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历史性欠账太多,导致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积重难返,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尽管各地近年来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增长的速度和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2.3消防设施建设、装备不能满足形势需要

随着高层地下建筑的增多,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远远大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站的主战车辆吨位小、性能差、供水距离短、灭火效能低,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不足尤其是特勤装备的缺乏;另外,部分官兵对新装备及其作用了解不够,再加上训练、使用和管理跟不上,影响了消防部队灭火效能的提高。

2.4消防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据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现有建制镇2万多个,城镇人口约4.6亿,我国城镇化已进入世界城镇化发展规律所揭示的“加速发展”时期。城镇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第二、第三产业及非公有制小企业应运而生。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在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过程中,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总体上也还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区、县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空白点较多。回顾我国大中城市建设进程可以看到,片面的城市化忽视消防规划而造成消防设施不足,现在许多小城镇正在重蹈覆辙。

3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和落实的对策研究

3.1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城市消防规划涉及城市工作的方方面面,不能单靠消防部门一家,必须由政府组织实施。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要保障,针对规划制定的旧城区、城中村的消防改造,易燃易爆工业、仓储的迁移关闭,加油站、加气站的布局调节,“三合一”企业的清理、查处等措施,均涉及部分单位、团体和个人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必须有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作为强有力后盾。

3.2加强消防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消防规划工作是对地区或行业若干年内安全指数、安全模式的宏观构思,它的正确性、精确性直接影响该地区或行业社会经济因素的发展。预见性的正确与否可以帮助或阻碍社会经济综合因素的发展。城市消防安全总体布局要对城市的整体性、发展性、规模性、生产性、储存性、危险性等方面的一种综合评估,要能够比较科学地分析出若干年内城市发展的走向经济状况,评价出城市消防安全的属性和等级,为具体规划打下基础。随着“网络工程、信息产业、环保科学”等行业的崛起,需要破除原有的规划思想综合新方式新方法,从多层次、多方位的角度思考问题,城市规划编制要从技术型向政策型、管理型、综合型转变。

3.3加大规划管理和监督力度

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是基础,落实是关键。作为消防部门要当好政府参谋,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规划的有关内容。只有将编制完成规划成果转化为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政府文件,才能真正成为政府及其他部门的统一行动纲领,才能促进消防规划的持续发展。还可以通过建立近期规划的动态管理、滚动调校机制和年度实施计划,适时对近期建设规划进行调校。此外,还要建立近期城市建设项目库,每年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凡不符合消防规划建设要求的项目,应坚持原则不予审批,确有必要增加的项目,必须经过充分研究和严格论证,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3.4紧密结合城市其他专项规划

城市消防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子系统,在编制过程中必须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城市消防规划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交通系统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抗震规划、人防规划等总体规划子系统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不能把消防规划单纯看作是建消防站和设置消火栓,忽视了城区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及城市资源合理利用等深层次规划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搞好协调配合。如督促财政部门保障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建设等经费的落实,及和部门一同落实道路、供水、供电建设和维护保养。

3.5完善消防规划内容

加快城市消防站建设步伐。主城区消防站应严格按照公安部颁发的《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来建,在建设、验收中严格把关,保证建站质量。同时,要制定技术装备发展规划,调整装备结构,改善装备质量和性能,优先配备大吨位、高性能、多功能的现代化消防技术装备,全面提高消防站的基础装备设施水平。将消防站建设(包括营房、装备及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建设中,并与城市基础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消防通道规划从消防通道不畅和缺乏的突出问题入手,既从城镇路网构架体系中分析规划消防通道,又要充分考虑各消防站点道路交通情况,解决出警及作战的消防通道。既从分期规划实施路网规划入手,又紧紧抓住近期内市政工程实施计划,解决现有及拟建站点的通道建设问题。

3.6引导公众参与,动员全社会关心消防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是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大事,城市规划是政府行为,更是公众行为,公众自始至终都是实施体系主体和被服务者。过去过于依赖规划师、工程师自身的技术和思考,往往容易导致脱离现实,所以,在拟定初步规划方案后,要向群众讲解公布,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倾听各方面不同的意见,进一步修改规划。公众参与的过程亦是教育公众的过程,对消防规划及消防设施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就会自觉地维护消防设施,有助于城市规划的指定及其管理的实施。

3.7开拓渠道融纳资金,发挥金融、保险业的作用

地方政府要把消防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与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当地经济增长比例,逐步增加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投入。消防部门还要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经费。如洛阳支队积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购置消防装备,苏州市推行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利用保险费率这一经济杠杆作用,使保险费率的确定与投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挂钩,从而自觉维护、改善消防设施,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4结束语

要切实将城市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规划之中,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应清醒地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 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时,认真组织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市政、供水、电信、交通、电力、燃气、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城市消防规划,并切实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的城市消防体系。

参考文献

第8篇: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由“自由化”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纲要”在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历史上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定位、主要任务和成果要求,明确指出“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无疑将极有力地推动我国城市绿地的规划和建设。

随着“纲要”的出台,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市域问题也“正式”浮出水面。因为“纲要”要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包括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并规定市域绿地系统规划要“阐明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和分类发展规划,构筑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覆盖整个市域,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

当“纲要”将市域问题明确提出后,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就成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规定动作”。但是,如何使这项工作成果“货真价实”,对城市建设产生实际的影响,确实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还必须直面许多难题,而且有些难点在目前尚不具备解决的基础或条件,甚至有可能由此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的提法或做法,以求为该类规划初步建立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法。

1 相关概念的引述——认识不同的城市空间层次

将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作为研究对象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市域”这一概念所牵涉到的空间范围的界定和“市域绿地”的定义。因此,有必要引述一些在标准或文件中已有明确定义的相关概念。

1.1 有关城市空间层次的定义

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对下述概念的规定:

(1)城市(城镇)——“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与镇。”

(2)市域——“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3)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4)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

(1)“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

(2)“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9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由上述规定可以得出初步的认识: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市域、市区、城区、近郊区是常用的空间范围;而与城市规划建设相关的地域范围常用的是:城市规划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建成区。如:

(1)北京市 市域面积16 808km2,城市规划区16 808km2,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面积1 097km2①。

(2)郑州市 市域面积7 446km2,1998年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89km2,下辖6县(市)②。

(3)巩义市 市域面积1 041km2,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8km2③,隶属郑州市。

(4)葫芦岛市 市域面积10 415km2,城市建成区46km2,城市规划区348km2,规划城市建设用地65km2,下辖1市2县3区④。

上述的城市中有首都、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仅由这几个城市的相关数据即可窥见中国的城市因地域和行政区划体制等原因而产生的较大差异,无法一概而论。

1.2 与“市域绿地”相关的概念

行业标准《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规定:

(1)城市绿地 “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在该标准的条文说明中有进一步的说明:“广义的城市绿地,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种绿地”。

(2)风景林地 “具有一定景观价值,对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起改善作用,但尚没有完善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提出:

其他绿地 “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该标准的条文说明中进一步指出:“’其他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生态、景观、旅游、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这类绿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它的统计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一致”。

从上述概念的定义看,目前我国城市绿地的术语、分类等研究的重点是在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相关的范围之内;对于市域范围内的“绿地”尚无较为深入的研究,因此也更谈不上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或相关的法规、规章作为规划编制的依据。转贴于 2 若干规划成果中相关内容的引述——了解现行规划方法

2.1 厦门市(三区一县)绿地系统规划⑤

编制时间:1996年10月

相关内容简述:至1994年末,厦门市市域面积约1 516km2,辖6区1县。本规划是除厦门本岛以外4个城区的绿地系统规划,尝试增加了“厦门市市域绿地系统规划构想”一节,旨在对厦门市城市绿地系统提出一些构想和建议。主要内容有:

(1)厦门市域绿地布局结构 根据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意图和对厦门市自然山水条件的分析,从整体上把握厦门城市绿地体系的建设,提出融山、海、城、岛、林为一体的“山环城、城环湾、海环城”的布局框架。

(2)厦门市域绿化用地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一,根据各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提出城区绿地的规划指标,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等;第二,从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的角度对厦门市域土地利用规划提出建议,对城市组团隔离带用地、郊野游览休闲用地、水源保护用地、自然生态用地等类型的用地提出规划设想。

2.2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系统规划⑥

完成时间:2000年1月

相关内容简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青岛老市区隔海相望,是青岛的辅城,辖区面积217km2,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4km2。

(1)规划范围与规划层次 第一层次为行政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用地规模为辖区范围,重点是通过对城区外围大环境的宏观控制,突出城区西北部山林景观与东南部海滨风光的结合,达到城市山水构架的重建与完善。第二层次为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用地规模为54km2,重点是按城市绿地分类建立城区的绿地体系。第三层次为行政商务中心区绿地控制性规划,用地规模为4.5km2,重点是在重点地区对城区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深化,强调微观层面绿地建设管理依据的建立(此阶段实质上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下一层次的工作)。

(2)行政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研究内容 第一,土地利用规划对绿地系统规划的限定因素的明确;第二,自然山水骨架为绿地结构提供的基础条件的明晰;第三,城市人工开发对绿地结构影响因素的分析;第四,景观要素与结构的把握;第五,开发区绿地结构的构建。

(3)行政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规划内容 第一,规划的定位;第二,系统的构成;第三,与海洋生态系统相关的保护要求;第四,城区外围风景区、森林公园、农副产品加工区、旅游度假区的规划控制要求;第五,开发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绿地的规划指标。

2.3 秦皇岛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1]

完成时间:1998年10月

相关内容简述:秦皇岛市辖3区4县,总面积7 523km2,至1996年底市辖3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海港区),建成区面积72.13km2。

(1)城市绿地系统发展框架 “建立市域环境概念,结合市域生态景观环境,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绿化格局,即生态保护、风景旅游、农林观光三位一体的市域环境”。

(2)系统布局与特色规划 城乡一体的市域环境规划、追求综合效益的城郊组团绿地、功能特色突出的城区绿地。

2.4 安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1]

编制单位:北京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安阳市绿地系统规划组

完成时间:2000年12月

相关内容简述:安阳市为河南省省辖市,市域面积7 413km2,辖1市4县,城市建成区69.8km2。规划提出“市域生态空间保护体系”,以市域内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大致形成市区景观区、近郊景观区和远郊景观区,处理好建成区园林绿化网络与城郊景观的配置和连通,以整体优化为原则,构成连续的整体。

从规划实例中可以看出当行政辖区规模较小时,其规划的内容、深度以及图纸的表达能够比较到位,而当行政辖区规模较大、面临问题较为复杂时,其规划成果往往只是原则性的阐述和示意性的图纸。

3 若干问题的分析与讨论

3.1 编制“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的可能性

从以上规划实例可以看出,各个城市和规划编制单位均已认识到大环境对城市绿地系统构建的重要性,并结合城市特点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规划探索,对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绿地的建设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笔者认为目前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中与市域相关的内容尚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完整的“市域绿地系统规划”,而只是做了“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中的一部分工作。这么说并不是否定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努力。在中国的现阶段,许多城市(恐怕还是大部分城市)还不具备编制这类规划的基本条件,主要是因为:

3.1.1中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下,此类规划的主体(指规划编制的委托方、规划成果的实施者)不明确

在地级市尤其是实行“以市带县(或市)”的城市,此类问题十分突出。例如笔者参与的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巩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如果按照“纲要”要求,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市域范围应包括巩义市,但是郑州市的城市规划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与巩义市的相关部门并无隶属关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郑州方面不会要求规划成果涵盖巩义市绿地系统规划。而巩义方面为了指导城市绿地建设,必须独立编制本市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况且市域内各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较城区更为复杂。众所周知,在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此阶段的各专业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的蓝图,也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政的依据。那么,当一个规划与其实施主体发生错位时,该规划的可操作性及其实际意义还有多少呢?

3.1.2编制该类规划的技术性基础(如市域的地形图、相关规划资料、大区域的现状调研等)不充分

从上述规划实例可以看出,与市域相关的内容基本上还是以规划原则为主,图纸均为示意图,与具体实施差距甚远。从参与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角度来看,实事求是地说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因为:第一,市域范围往往是市区范围的几十倍,如此大范围的现场调研,其工作量可想而知;第二,市域范围内各种用地隶属关系不同,各主管部门对于该类规划编制的理解和需求不同,因此规划所需基础资料(如市域地形图等)的获取难度可想而知;第三,市域范围内相关规划门类众多,由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一个专业规划来直面并协调各种规划,其力度可想而知;第四,鉴于以上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相应所需的规划编制费用和财政可能的投入也可想而知。

由此可见,如果上述状况不能改变,那么即使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含有市域的相关内容,也与“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之名称不相符。因此,与其名不副实,最后有可能导致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的丧失,不如实事求是地重新思考和研究应该如何对待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市域问题。

3.2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涵盖大环境绿地的必要性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不可能也不能回避市区周边大环境的问题。城市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城市规划不能就城区论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也不能就绿地论绿地,只有在城乡一体的基础上,城市绿地系统才能形成完整的构架,这已经是业内基本的共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这一城市绿地的基本功能的发挥仅仅依靠市区范围内的绿地是非常有限的,市区外围的自然山水等大环境具有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在编写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提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绿地”的概念。

3.3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市域问题应对方法的探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市区外围绿地规划编制的方法论研究包括规划范围、绿地分类、规划内容、规划深度、规划名称等等问题。

3.3.1规划范围的探讨

首先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定位看,它是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专项规划,因此它的研究对象应该也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空间层次有较强的对应关系。在中国现行的城市规划体制中,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结合得越紧密,其实施的力度就越大,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对待市域问题时,规划范围的确定应坚持城市规划区的概念,与城市总体规划建立对应关系,既可以避免专项规划的各自为政,保证专项规划的实际意义;同时也能够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面向实际,而不是纸上谈兵。

3.3.2绿地分类问题的探讨

从构建科学、合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的角度看,建立广义的城市绿地的概念是十分必要的。而广义的城市绿地能否在行业内以及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内取得共识,关键是对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绿地如何认识。在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这个空间层次中,牵涉到的用地类型、归属部门、各种规划很多,因此绿地分类研究需要面临和协调的问题也很多,比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分类更复杂,诸如林地、耕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等等,既有各自的归属部门,又有不同的规划体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来讨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地分类问题是有法可依的。

3.2节中所述“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提出了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绿地”,但没有细分。如果从规划范围上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对应,那么从用地分类上也可以适度采用对应的方式,如此将更方便于规划编制工作的展开和有利于规划的实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E类“水域和其他用地”即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非城市建设用地,其中,水域、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种类均可以纳入广义的城市绿地。当然这只是一种思路,并非一种科学的分类方法,城市大环境绿地的分类还有待于在今后实际工作积累基础之上进行深入研究。

3.3.3规划内容与深度的探讨

规划内容和深度与规划的定位是直接关联的,也是由规划的主要任务决定的。“纲要” 编制说明中指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据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对于市域大环境绿化来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是解决空间布局问题。进而我们可以认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面对城市大环境绿化时,其编制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探讨和确定绿地布局结构,而且就目前基础研究的程度、工作条件的具备和已经编制完成的成果来说,这些内容和工作深度是编制单位能够胜任的。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这样的规划内容和工作深度形成的规划成果是不是真正完整意义上的“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4 结论与建议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必须应对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的需要,提高规划水平。

(2)目前尚不具备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编制完成真正意义上“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的某些基本条件。

第9篇:城市规划建设的认识和思考范文

关键词:快速城市化 城中村 城市规划 管理 对策

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是一个密切关联的完整系统,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迫切要求城市规划管理者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指导,这是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要实现城市的发展与繁荣,必须正确处理城中村的规划管理,以长远的、高品位的规划来体现整个城市建设的高规格,进而推进城市化进程向更高层次迈进。对此,笔者针对当前城中村规划管理问题,从三方面论述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规划管理。

一、目前城中村规划管理的现状

城中村问题是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是我国城乡二元化的管理体制对基于集体土地产权和集体经济属性的城中村地区,在户籍、土地、规划、建设、融资、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城中村的弊病主要体现在:外来人口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主要方式,高度集中于城中村,人口密度过高;城中村建筑密度过大,布局混乱,有的城中村建筑密度达到70%以上,甚至达到90%;城中村暂住人口过多、构成复杂,社会治安混乱;城中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欠缺,环境卫生堪忧,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等等问题。

而以上诸多问题的产生,正是由于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一方面是由于户籍制度、城市住房制度等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城市规划问题导致了城中村问题的产生。如: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不完善、不衔接造成城中村建设无据可依;城乡发展缺乏统筹安排,未考虑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城市政府为节省开发建设成本,只征用农用地,绕开现有农村居民点;城乡二元化分割造成城中村规划管理缺位、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力。

城中村改造应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各村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实现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全覆盖;按照“一步规划到位,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要求分步开展,使各项建设有据可依,不要让今天的规划成为明天发展的障碍,更不能让“今天建,明天拆”的现象发生;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控制,严禁一切违章行为发生。此外,城中村改造后其城市管理体制应在现有城市管理方式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全程加强新型社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城中村规划管理的原则与模式

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目标的过程,是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组织和控制。要想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规划蓝图能否实现,关键是规划管理。但是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中村的规划管理面临以上诸多严峻问题,及时解决城中村规划管理的重要问题,一定要明确城中村改造的原则和模式。

要充分认识快速城市化进程中老城区更新和危破房、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规划先行、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经济平衡,多轮驱动、点面并进,妥善安置、借改造惠,造福市民、改善环境、优化功能的思路,切实改善城中村的人居环境。科学、合理、有序、快速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需遵循六个方面原则: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行市、区、村联动,探索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多元化整治改造模式;2、规划统筹,配套建设。着力解决城乡二元割裂问题,深化“城中村”社会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和谐发展;3、村民为本,多方共赢。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4、吸引资金,多元筹措。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敢破善立,着力推进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5、依法安置,合理补偿。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整治改造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转型;6、分类指导,稳步推进。要注重方案的可操作性,着力强调工作的实效性。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包括两方面:一是城中村整治。除少量市政公用设施外,基本不涉及建筑的新建,通过多种手段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包括: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空间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和道路交通设施改善。解决安全隐患和市政基础设施不足问题是城中村整治的首要工作。二是城中村改造。通过建筑物的拆除和新建等手段彻底改造城中村的建筑形态和居住环境,原则上改造必须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改造后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且城中村空间形态基本上和城市一般社区相同。城中村改造通过改变物质空间形态的方式促进城中村社会组织形态等各方面的彻底改变,达到城中村与城市全面融合的目标。

三、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对策实践分析

一是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题内容之一,要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中村的现状、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产权属性和范围、整治或改造需求及可行性,对建成区和城中村地区的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管理,妥善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时序和规模,合理安排待改造城中村的安置场所和回迁住房建设。

二是明确城中村改造相关需求内容。出台城中村调查的要求,明确调查的具体内容,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及计划的编制技术规范:具体包括:城中村现状、问题及成因、村民改造的意愿、运作模式、资金筹集、拆迁补偿、改造方式、建筑功能和空间结构、改造后的用地结构、实施时序安排、拆迁补偿安置要求和配套政策建议等。同时,需要规范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流程。

三是规范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城市政府应对城中村项目的实施条件和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开发机构的资质做出具体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可逐步推行招投标方式确定开发机构;要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合同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监察部门对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国家、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加强规划监督力度,对纳入改造计划和范围内的城中村,按城乡规划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实现城中村建设活动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的有证跟踪管理和违法项目的惩罚管理。

四是实施城中村地区的动态监测。将城中村地区纳入动态监测,即时了解城中村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其变化趋势,掌握城中村空间发展变化的状态,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避免新的违法建设活动进一步恶化城中村问题。

当然,城中村的社会学属性决定了城市规划的技术手段只是解决城中村问题的方法之一,而城市规划以外的政策、策略和措施也要一并同时考虑,解决好城中村的户籍管理、土地和房产市场管理、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问题。

参考文献:

【1】李钊:《“城中村”改造途径的思考》,《安徽建筑》,2001年第3期

【2】李志生:《关于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城市发展研究》,2002年第5期

【3】沈磊、钟德祥:《城中村改造设计实例分析》,《山西建筑》,2007年第17期

【4】赵民、陶小马:《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经济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