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国债投资技巧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1 凭证式国债发展的历史回顾
从1994年开始,财政预算出现赤字不再向中央银行贷款,财政筹集资金只能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解决。而在此之前发行的国债大多为实物形态的无记名国库券,不仅印刷、调运、保管、反假成本过高,而且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大量购买的需要,记账式国债也因当时债券市场的建设还在初级阶段,机构投资群体远未形成等因素,不能在财政筹资过程中承担主渠道作用,在此背景下,凭证式国债诞生了。
凭证式国债自1994年4月1日发行以来,经历了初创、调整、完善三个阶段。经过10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已逐步理顺了凭证式国债的承销和管理机制,凭证式国债的发行机构由最初的几家银行发展到今天的几十家金融机构;管理方式由最初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承销机构的储蓄存款新增部分所占份额确定发行任务,发展到目前的组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并签订全年承销协议的方式;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品种也由最初的只有三年期一种,发展到现在短、中、长期等多种,基本上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要求。
2 凭证式国债发行中存在的不足
凭证式国债从无到有,直至当前成为我国国债市场上的重要品种,这是一个较大的进步,是对国债市场的有力推动,也为国债二级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任何新生事物的起步和发展都必然地伴随着矛盾和问题。
2.1 凭证式国债结构不合理
2.1.1 期限结构不合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国债的短、中、长期结构比较合理,对于政府预算收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短期国债可以用于经常性的财政支出和短期资金调剂,中长期国债可以弥补年度预算赤字,因此,发达国家国债的发行都有短、中、长期合理的搭配。而我国目前市场上的凭证式国债以二年、三年、五年的中期国债为主,短期国债(一年以下)和长期国债(十年以上)的比重过小。以2000年为例,一年期国债发行量仅占当年国债发行总量的4%;2001年国内首次发行十五年和二十年期长期国债,当年长期凭证式国债的发行量仅占国债发行总量8.19%,这种短期、长期国债比重过低的状况,不利于丰富国债期限结构,也难以满足投资者对国债持有期限多样化的需求2.1.2 时间结构不合理。凭证式国债发行时间过于集中,缺乏均衡性,使国债发行规模在短时期内急剧膨胀,国家还本付息时间也过于集中,客观上不但影响了国债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成为进一步扩大国债规模的障碍。同时,还会导致社会现金流量突变,使国债发行与投资者的闲置资金在时间、数量上不相适应,给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带来冲击。
2.1.3 持有者结构不合理。我国凭证式国债持有者大多是个人投资者,个人持有的国债比例约为国债发行量的60%,大大高于西方国家,机构投资者相对缺乏,而且机构投资者无论从构成、分布和资源配置上都很薄弱,不便于国债集中托管进行交易。
2.2 凭证式国债利率机制不合理
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国债利率和公债利率实际上已经成为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的基准利率之一,中央银行的利率政策要以它们来制定和调整。而我国尚未实现国债利率市场化化,凭证式国债的利率变动取决于银行存款利率,目前我国银行存款利率体制还是一种行政色彩较浓的利率体制,这种利率体制下凭证式国债的利率很难反映市场的实际需要。此外,我国凭证式国债和定期存款的利率结构也不合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风险高于国债,在流动性相似的情况下,国债利率将会低于存款利率。而我国凭证式国债的安全性比银行定期存款好,流动性不比银行存款逊色,收益率却比银行存款高,显然,这种国债利率结构欠合理。
2.3 还本付息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凭证式国债采取的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对于大额长期投资凭证式国债者需要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生活或急需资金投入到生产中去时,因为在短时间内得不到按年或按一定期限的返息资金的补充,使得国债持有者不得不进行提前兑付或办理质压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的积极性。
2.4 凭证式国债流动性有待提高
尽管凭证式国债可以提前兑付,但也只能是一次性全额兑取,而且是只能在原购买网点办理,当持券人身在异地时,凭证式国债就无法变现。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的流动性将日趋频繁,如果不尽快建立凭证式国债的流动市场,将对凭证式国债的发行产生不利的影响。
2.5 凭证式国债发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现在国债发行市场上仅仅依靠一些条例、制度、文件和领导讲话来加以约束,缺乏法律约束力,对出现的问题没有明确的处理手段和管理措施,尤其在承购包销方式发行国债时,管理难度更大,有些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发售行为不规范,甚至出现“暗箱操作”现象,造成大量“人情国债”、“内部国债”的产生,严重侵害了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阻碍了正常销售。由于现有的国债发行主要是采取由各金融机构包销的方式,所以中央银行对国债的具体销售过程,很难直接介入和进行有效监督。
3 改进政策及建议
3.1 改善凭证式国债的期限结构
凭证式国债期限结构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国债投资者对金融资产期限多样化的需要。财政部应根据各种资金的需要,增设一年期以下、十年期以上的凭证式国债品种,同时设立常年发行网点、适时发行,使短、中、长各种期限的凭证式国债合理搭配,满足各种资金的投资需求,同时可以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
3.2 调整凭证式国债持有者结构
为了改变凭证式国债主要由个人持有的现状,应尽快改变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办法,扩大凭证式国债应债资金来源,培育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培养有理性的投资理念、熟练的投资技巧和独立的投资取向。机构投资者实行多种国债投资品种的组合,将促使国债流通市场结构的合理和稳定。有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能防范市场的大起大落,促进国债市场趋于成熟。机构投资者的成长和成熟,必将带来投资技术和技巧的不断提高与投资战略的多样化,并由此促进国债市场发生质的飞跃和量的拓展。
3.3 逐步实现凭证式国债利率市场化,完善国债利率机制
目前,凭证式国债利率设计的主要依据是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而较少考虑发行时的资金供给状况和商业银行的承销意愿,存在较浓的行政色彩。建议尽快引进凭证式国债竞标性招标式发行方式,理顺国债与存款利率结构,由市场决定国债的价格。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国债利率客观上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基准利率。
3.4 建立国债偿债基金制度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储蓄类债券,在还本付息方式上应满足不同投资者的要求。不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采取不同的付息方式。对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凭证式国债可采取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对二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国债可以采取按年付息或贴现发行。同时,随着我国每年偿债支出的增加,为避免出现债务危机,均衡债务负担,应建立偿债基金制度。
3.5 加快凭证式国债市场化培育,提高国债流动性
近几年,我国国债市场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相继在一些中大城市建立了国债流通市场,开办国债交易业务。国债流通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不仅有利于国债的发行,而且促进了国债二级市场收益率的产生。但是,目前国债二级市场把占国债发行量60%以上的凭证式国债排除在外,这样极大的限制了凭证式国债的流动性。因此,当前应尽快建立凭证式国债二级市场,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运行与货币政策运作的要求,才能有利于国债投资资金的有序流动。
随着国债发行量的逐步增大与交易额的不断增多,国债市场已成为整个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结合点以及社会资金循环的一个重要渠道。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债以多品种、多期限、滚动发行的方式,在调节财政收支、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全面实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中国国债市场起步较晚,中国国债一级、二级市场还处于初始阶段,与国外高度发达和健全的国债市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国债利率并没有成为市场的基准利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债利率在金融市场上往往作为确定市场利率水平的基准利率,其他各类债券或金融资产均以相应期限的国债利率为基础,根据不同的风险、期限或成本确定其价格或利率,其收益率与同期限国债收益率保持相对稳定的差额,并随着国债利率变动而变动。同时,由于国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流动性,遵循收益与风险对等原则,其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存款利率。然而,中国目前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发行的国债均属固定利率债券,且以银行存款利率为确定依据,其利率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要高出几个百分点,在通货膨胀较高时期,还对三年以上的国债实行保值补贴。这种做法不仅无法提供金融市场银根松紧的信号,而且也加大了国债的筹资成本,加重债务负担。
2.国债期限结构不适应国债市场发展需要。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国债的短、中、长期结构比较合理。政府发行不同期限的国债,对于政府预算收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短期国债可以用于经常性的财政支出和短期资金调剂,中长期国债可以弥补年度预算赤字。而中国大部分国债均为中期国债,长期以来一直未发行过短期和长期国债。由于国债期限结构单一,难于满足国债持有者对金融资产期限多样化的需求,也使国债发行规模在短期内急剧膨胀,国家还本付息时间过于集中,客观上不但影响了国债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成为进一步扩大国债规模的障碍,并使中央银行无法选择多种不同期限的国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3.国债投资者结构比例失调。西方国家个人的金融资产多委托给机构投资者管理,国债市场的参与者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个人直接拥有的国债一般不会超过10%。而中国国债认购对象主要是居民个人,其中城市居民投资者占主要部分,农村投资量非常有限。国债作为金融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有着重要作用,其不应该局限于财政筹款阶段,而应扩大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提高国债发行效率,也有利于今后国债上市流通,活跃国债流通市场。
4.国债品种缺乏多样化。从1991年起各种期限的国债开始市场化发行,这些都符合其特定的筹资需要。但从实际发行中看,短期国债被投资者看好,特别是二年期国债最畅销,反映出居民对市场物价、存款利率的心理预期。因此,国债的期限设计应兼顾市场需求,宜长则长,宜短则短,使之适应不同机构和不同收入水平购买者的需求以及不同层面投资者的偏好。
二、中国国债在市场运行中应遵循的原则
中国自从1981年开始发行国债以来,基本建立起了国债发行市场和国债流市场,随着社会主义市经济的发展,国债市场也要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债市场管理政策及发展方向的制定,既要从中国国债市场现状出发,又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立足国债市场的发展,建立一个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低成本、高效率的国债发行市场和高流动性、高安全性的国债流通市场。需不断完善国债市场,提高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更好地把握经济运行、缓解经济波动周期和稳定经济增长,为此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坚持国债发行规模适度的原则。国家在发行国债时,要全方位考虑问题,从中国国情出发,量力而行。要重点考虑影响国债发行规模的三个因素:社会应债能力是决定国债发行数量的最基本因素;国家的偿债能力是确定国债发行数量界限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国家的财政政策也对国债发行数量有着重要影响。在国债发行过程中,既要适应中国目前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又要以偿债能力和应债能力为限,不可顾此失彼。要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降低国债依存度和偿债率。同时要以此原则为指导,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实现国债期限结构的多样化,要调整国债利率结构,逐步实现国债利率市场化。
2.坚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原则。国债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结合点,不论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其实施过程都与国债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适应的国债政策是实现财政和货币政策调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和保证,而国债政策的有效实施,也同样需要货币政策予以协调配合。提高国债的流动性,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具有很大作用。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控国债的流量和流向,从而调控流通中的货币存量,保证供需平衡,促进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3.坚持加强国债监管,防范国债风险的原则。国债在市场运行中存在着发行风险、利率风险、竞争风险、核算管理风险等多种风险。为了规范和完善国债市场,必须坚持加强国债监管,防范国债风险。首先要建立健全国债法规,使国债管理有法可依,明确国债管理部门权限职责、相互制约关系和法律责任等,财政与人民银行要加强合作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国债监管效率。要加强对承销机构的监管,提高国债风险意识,主动规范承销行为,使其树立市场意识和社会意识。加强对国债发售整个过程和内部核算的有效管理,积极维护国债市场正常秩序。
三、中国国债在市场运行中的创新与发展
现代经济的重要特征表现为信用经济即债务经济。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债已不再是单纯的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更是各国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和工具。国债的突出任务是强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应,调节生产和消费,促进社会总供求总量和结构的平衡。为此要创新和发展中国国债,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发展国债市场,形成统一托管结算的国债登记托管系统,创建低成本、高效率的国债发行市场和高流动性、安全性的国债流通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服务。
1.改变国债利率结构,实现利率市场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债是由中央政府发行并以国家财力和国家信誉为保证的债券,是金融市场中信誉最高、安全性最好、风险最小的金融产品。按照金融市场上收益与风险对等的原则,国债利率在市场利率体系中应是最低的,并作为基准利率供市场利率参照。然而,目前中国国债发行利率都是比照银行存款利率设计的,并且前几年总要比后者高1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国债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地位无法得到确认。不仅如此,国债利率机制缺乏弹性和灵活性,既不利于反映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也不利于运用国债利率政策灵活地调节货币流通和经济运行。因此,从长期目标看,中国必须从基准利率的市场确定角度出发,逐步调整国债利率结构,改变历时已久的国债利率高、银行储蓄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利率低的状况,增强国债利率弹性,充分发挥国债利率机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合理的国债发行利率,逐步实现国债利率市场化,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资金市场情况,兼顾通货膨胀、市场利率的发展趋势及投资者的偏好等参数,适当提高长期国债的利率,适时调整以银行存款利率为基准的做法,使国债利率真正反映出国债市场的资金供需状况。
2.增加国债发行品种,加大国债市场供应量。为了满足国家财政的不同需要,促进经济发展,要对国债进行改革。笔者认为,可在现有已发行国债的基础上,组成一种新型的记账式国债。这种国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后,投资者可拿这种国债在银行网上进行买卖,银行购入这种国债后,可以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统一托管变更转变成可以流通的记账式国债,这样投资者可以随时在商业银行柜台买卖国债。在大力调整国债品种结构中,还可以适当增加财政债券、建设债券、可转换债券和储蓄债券以及本息分离债券等券种的发行,使国债品种结构进一步多样化。而且,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国债发行应以可上市国债为主,同时应进一步实行国债发行无纸化,逐步减少凭证式、无记名式等实物券国债,扩大记账式国债发行,增强国债的流通性。
3.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加快国债市场化步伐。调整国债期限结构,适当增加短期和长期国债比重。中国在以往几年的国债发行中,期限多以三年左右的债券为主,且大多数不能上市流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兴趣,不利于进一步开拓国债市场。为了配合公开市场业务开展和繁荣证券市场,提供更具短期调剂功能的国债品种,应当增加短期国债的发行,并逐步实现发行制度化、周期化。同时,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满足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也为满足部分投资者获取稳定投资收益的需要,长期国债的比重也需适当提高。特别是应当利用低通货膨胀时期的有利条件多发一些长期国债。国债期限结构的合理化有助于调整偿债期结构,降低举债成本,避免和缓解偿债高峰的压力。笔者认为,应积极推行发行短期国债,适当增加发行长期国债,短期凭证式国债的期限应以半年、一年、二年等,长期国债期限在五年以上,形成一个短期、中期、长期国债结构,丰富国债发行市场种类。
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已连续运行10多个交易日了,其正式上市也是大势所趋。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投资者适合参与国债期货呢?操作上又以何种策略为好呢?
“期货是一种风险对冲工具而不是大众性的投资工具,什么样的需求运用什么样的投资工具是理财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散户而言,一般债券持有量很小,而且基本是到期兑现以保证本金安全和取得利息收入,对冲债券持有风险的意愿和需求很小。”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金融理财》记者采访时表示。
期货本身作为一种高风险的资本市场,需要投资者有更高的抗风险能力,这也是大多数普通投资者所不具备的,当然有一定专业能力、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成熟投资者还是可以参与其中的。他提醒投资者,期货杠杆放大收益,也放大风险,金融期货品种表现更为明显,投机者尤其个人投机者应有充分的认识。
大有不同
较之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避险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将更为明显,参与者机构化特征将更为显著,对投资者专业性的要求也更高。
“作为一种专业化避险工具,国债期货更适合机构投资者。当然,有一定经济实力和风险管理经验的成熟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其中。”光大期货研究所所长叶燕武坦言,相对股票市场和商品市场而言,个人投资者对国债市场和交易规则缺乏了解,国债期货的定价机制相对于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较为复杂,一般投资者想要掌握并非易事。
具体而言,尽管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合约与大部分期货产品一样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等。交易上实行多空双向及T+0的模式,并有每日最大价格波幅、持仓限制等一整套风险控制制度。但是细读合约可以发现,国债期货也与商品期货大有不同:
首先,国债期货每手合约价值100万元,但最低保证金只要3%,因而相应的杠杆也较高。但其波动显著低于股指期货,且其涨跌停比例为2%,仅为股指期货涨跌停的五分之一。一旦极端性风险到来,将受到交易限制的制约而终止交易,从而达到了抑制极端风险的效果。
其次,未来国债期货实盘交易亦可能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且交易中面临保证金比例上调的可能性。类比股指期货,2006年刚推出仿真交易时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设定为8%,但随后随着市场走势逐步上调至20%;实盘推出后,最低交易保证金确定为12%。
再次,由于仿真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01个点,每张合约最小变动100元。表面上,每张国债期货合约短线操作最小盈亏比股指期货要大了不少(后者为60元/最小价格跳动),但实际国债现货每日波动幅度很小,这将限制期货品种的日内价格波动,并不适宜过于频繁短线操作。
从隔日行情考察,国债现货隔日波幅多集中在1%甚至0.3%以内,对应预计每张期货合约的隔日结算盈亏也在数千元水平。这样来看,国债期货投资价值并未像股指期货那样诱人。
除此之外,国债期货标的合约的设计也与商品期货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最重要的三点:一是最后交易日不同,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国债期货是第二个星期五;二是交割方式不同,股指期货是现金交割,国债期货是实物交割;三是交割日期不同,股指期货与最后交易日是同一天,国债期货是最后交易日的连续三个工作日,原因在于与债券交易结算规则相匹配。
从合约月份上来说,国债期货交易的是最近的三个季月合约(三、六、九、十二季月循环),股指期货交易的是四个合约,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从标的物上来看,国债期货的标的物为面值10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5年期名义标准国债,股指期货的标的物则是沪深300指数。
参与门槛
一手最低仅需3万元保证金,引发了国债期货参与门槛偏低的争议。
赵锡军提醒,个人投资者对国债期货仿真合约3%的保证金比例应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目前仿真合约采用100万元的票面面额,3%最低保证金水平,加上期货公司增收保证金比例部分,大约5万元左右能做一手,与铜、黄金的水平相当。
表面上看,国债期货比股指期货资金门槛似乎有所降低,也因此引起不少中小投资者的兴趣。事实上,国债期货的参与门槛不低。当前,股指期货实行适当性制度,开户门槛在50万元,适当性制度在股指期货上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因此,国债期货也会实行适当性制度,可以预见其开户门槛不会低于股指期货。
就保证金而言,3%的比例是由国债现货市场的波动特点决定的,国债现货日内波动一般很小,隔日波动也大多在1%以内,但由此带来的较高的杠杆率也意味着更大风险,市场一旦出现较为剧烈的波动,可能带来较大损失,对此个人投资者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根据国际上国债期货的成功经验以及国内期货合约的设计,从操作方式来看,国债期货最适合三种操作的投资者:以套保为目的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以获取稳定收益为目的的期现套利投资者以及跨期套利投资者,由于现券交易相对不活跃,国债期货更适合跨期套利;日内交易者,目前来看国债期货仿真合约基本沿某一均值上下波动,日内交易者来说比较容易把握其波动规律。但是国债期货趋势波动并不明显,单边投资者的操作空间可能较小。
量力而行
相比权证这类博弈性衍生产品,国债期货是最为初级的风险控制产品。它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同时又有很大的局限性――毕竟是在国债价格上做文章,与基础利率以外的因素关联性很小。CPI、货币供应量、国家信用、全球经济环境还有政府财政收支等都是影响国债期货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而最核心的因素是利率因素:其价格与利率走势相反,利率涨得越高,国债价格下滑幅度越大。
简单而言,购买国债期货相当于看空利率走势,也就是预期利率下滑。卖空债券期货则相当于看涨利率走势,也就是预期利率上涨。
从影响国债价格因素的角度来看,叶燕武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央行的货币政策和公开市场操作,国债期货直接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国内存贷款利率不是由市场交易产生,而是由央行规定,所以央行的货币政策对于国债期货价格影响是最重要的。
其次,市场资金状况也值得国债期货投资者关注,投资者可参照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的走势,对国债期货走势进行判断。
另外,经济发展也可以作为投资者的参考。“利率水平本质上是经济发展对于货币的需求程度,经济发展过快时利率一般将上升,反之经济低迷时,利率则一般会下降。”叶燕武说,但对于投机者,国债期货仿真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01个点,每张合约最小变动100元,但国债期货的涨停板是2%,总体来看,国债期货日内价格波动较小,并不适宜做高频短线交易。
“投资国债期货最大的技巧在于对跨合约价差以及期现基差的把握上。日内投资者可利用统计工具通过找出国债期货日内波动规律获利;趋势投资者则最好选择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把握加息减息周期以及利率市场当中的季节性因素。”
试试看,在刚刚过去的“加息大战”中,您是否具备了这样的技巧和意识。
年初:加息争论激烈
情形描述:
一场该不该加息的争论由此展开,程度逐渐激烈到白热化。
一场该不该加息的争论正式展开,程度逐渐激烈到白热化。当然,加不加息,还是得由央行说了算。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举行的新闻会上称:虽然消费物价指数CPI有所上升,但还不到要调利率的程度,是否加息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投资心态:大多数投资者处于观望态度,还没有采取应对加息的措施,未对资产进行一番重组,也未对投资理财心态进行一番应时的调整。
从1996年以来,我国一直处于降息状态和降息氛围之中。大众对这久违了近10年的加息概念早已淡化。此时,突然冒出一个要加息的议论,大众当然只是开始关注起CPI来,只是开始考虑更为有效的资产增值与保值渠道。因此,大多数的投资者还是处于观望的态度,还没有采取应对加息的措施,未对资产进行一番重组,也未对投资理财心态进行一番应时的调整。
加不加息,的确会给每个人的投资理财生活带来直接或是间接的影响。因此,广大投资者对加息的争论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他们也在观望中和媒体一同判断是否会加息。
专家点评:
当一个已陌生许多的事物刚刚重现时,人们的普遍态度就是观望。加不加息,还只是讨论,在没有很确定时,静观其变,看准走势,是一个正确的心态。
二三季度:加息论调趋于一致
情形描述:
争论中加息一方占据了很大的优势。
加息的论调也渐渐趋于一致。大众似乎对加息已取得共识:升息已成必然,只是选择加息的合适时间还未确定而已。
投资心态:明智的投资者,已经做好准备,重新调整投资心态和策略,采取实际行动应对加息。
随着加息论调的一致和加息预期的增强,大众似乎对加息已取得共识:升息已成必然,只是选择加息的合适时间还未确定而已。因此,许多明智的投资者,已做好充分的准备,未雨绸缪,重新调整投资心态和投资策略,采取实际行动应对加息。
此时,多数的普通投资者拥有一个最为直接的投资心态,那就是等着加息,希望把钱放在银行里多赚点储蓄利息。这当然不是坏事。但要想到,加息后钱存银行在扣除利息税和CPI的上涨因素后,实际存款利率仍是几个百分点的负数。单纯地投资储蓄存款,会让我们的资产在逐渐缩水。一个优秀的投资者随时随地都在寻找更高的投资回报,他们不会单纯地等待加息。
专家点评:
特别要注意在等待加息的同时,要积极寻求高效的投资渠道,努力赢得更多的收益。
国庆:加息预期空前膨胀,千呼万唤不出来
情形描述:国庆是加息预期最高的时候。
大众对加息的预期已空前膨胀。特别是9月份,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天津调研时的"当前宏观调控仍处于关键阶段。宏观调控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但稍有放松就可能出现反弹。特别是当前在建规模仍很大,新开工项目很多,各地投资积极性仍比较高,投资增长有反弹的可能。"的表示,被市场理解为央行在为加息作最后的舆论铺垫。
加息近在眼前!但让众多翘首以待的投资者大失所望的是,国庆竟这样如此平静地度过,没有任何一点加息的消息。
投资心态:时刻准备着,等待央行的一声令下。
时刻准备着,就等待央行的一声令下――这是投资者对国庆加息的强烈预期之下的心态。在这种心态之下,应对加息的表现就更为强烈。就以第六期凭证式国债的销售为例,第六期凭证式国债分为两个阶段销售,第一阶段是10月1日10月30日。由于市场普遍认为"加息就在眼前",纷纷推迟了国债的购买行为,以期升息后再购买增加收益。于是,本来很畅销的国债却很难卖动,承销银行不得不将承销任务分解到各基层行处,要求无论如何都得营销完毕。
在风雨欲来之时,这种等待的投资心态是必要的。不等待,则意味着损失。有一位投资者经受不住保险人员的营销攻势,在国庆节后,购买了大额的储蓄型寿险。由于该险种是低息时代的产品,投资收益率低。结果,当升息成为现实时,又不能退保(第一年退保的损失近100%),结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与升息后的较高收益擦肩而过。
专家点评:
面对升息的日益逼近,投资等待是必要也是明智的。但此时,果断也是必不可少的。总之,要在"等"与"不等"中谋取未来的最大投资收益。
十月末:加息冷不丁冒出来,突然成现实
情形描述:目前对官方的主流判断是年内不可能加息。
国庆是加息预期最高的时间,但却没有加息。于是引发了新一轮的对加息的判断。一位国有股份商业银行的高层研究专家称:目前对官方的主流判断是年内不可能加息。与此同时,央行高层官员还在国庆节之后出来表态:近期不会考虑加息。
但10月28日晚,正当对加息预期已搁在一边的人们在轻松地看着新闻联播时,一条央行加息的新闻突然而至,让众多投资者措手不及。
投资心态: 投资者都从惊讶中猛醒过来,做一番或早或迟的仓促应对。
由于国庆期间不加息,使大众对加息的预期落空,又有银行高层语气坚决地说:年内不会加息。因此,一些投资心态主要受媒体所左右的投资者,就减弱了升息预期。这些投资者带着强烈等待升息半年后的疲惫心态,在国庆节后就急忙将投资资金作了分配,迅速实施了年内不升息的投资计划,以期尽快挽回投资资金等待观望半年的损失。面对加息的"突然"而至,结果是碰个措手不及。
但不管是情理之中,还是意料之外,投资者都得面对加息这个事实,并都从惊讶中猛醒过来,做一番或早或迟的仓促应对。11月1日至11月30日,是第六期凭证式国债的第二阶段的销售期。由于升息导致国债利率随着攀升,与第一阶段完全不同的是,第六期凭证式国债第二阶段的销售异常火爆,银行还没有来得及吭一声,国债就被抢购一空。工行上海市分行总额2.95 亿元的国债仅1个多小时就售罄。
债券指数的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但债券指数化发展仍方兴未艾。至今,国际上已有了成熟的债券指数,并且还在不断的发展研究之中。从比较研究中我们不难领会国际上最新的债券指数发展趋势:
一是指数编制覆盖面的国际化趋势。在债券市场日趋国际化的情况下,为了能够给投资者提供与其投组完全可比的基准,指数也必须完成自身的国际化。表现为增加新的国际债券指数,新兴国家市场细分指数。比如2000年所罗门新增加的指数中包含了大量的国际性的债券指数,如所罗门全球综合投资级债券指数(Word Broad Invesment-Grade Bond Index,World BIG),所罗门全球货币市场指数等。
二是客户化服务趋势。除了保留总指数及不断完善编制方法外,指数的板块越分越细,指数也越编越多,不断出现针对特定投资者的特征指数。
三是“指数家族”的系统化设计思路。综合指数由各子指数板块组成,而同一子指数板块可以是不同综合指数的组成部分。这不仅方便了指数的跟踪和新指数的创建,而且综合指数的板块划分方式趋同,使指数投资者能更好更快地接受新指数。
四是流通规模不断提升趋势。国际指数发展变化的一个趋势是提高进入指数中的债券流通额的下限。
五是指数编制规则的细化和统一化趋势。由于固定收益工具本身的特点及交易、结算规则的异同,尽管人们一直强调指数的编制应尽量做到简单适用,但因编制对象的复杂和不断创新而使指数编制规则不得不细化。由于各国或各机构编制债券指数所用的公式和选择的标准并不相同,所以不能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比较,为此欧洲金融债券分析师协会(EFFAS)和欧洲债券委员会觉得有理由要重新检查债券指数建立的基本规则,并努力统一规则和方法,期望能确定一个类似国际证券市场协会(ISMA)计算债券收益公式的标准方法,以便于各指数间的比较和复制。当然由于债券市场呈现极不相同的证券产品、市场惯例和操作规章,要达到一致所需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不过这倒为新兴市场国家编制债券指数提供了借鉴意义。
编制中国债券指数的主要目的和原则
主要目的
中央结算公司编制债券指数旨在反映和揭示中国债券市场总体情况,并提供有可比性的、稳定的并易于复制的市场参照基准,其目的主要有:
1、反映和揭示中国债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总体特征,具体指标有:指数水平,当日平均到期收益率、平均派息率、平均待偿期、平均修正久期及总回报等;
2、为基金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人管理与业绩评估提供准确基准,以间接导向投资行为的理性化及规范化;
3、为资金监护人,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准确地选择基金管理人和评估其投资业绩提供科学依据;
4、为未来推出指数衍生产品,如期货和期权等创造条件,以完善债券市场的风险控制工具;
5、为不同债券市场的比较提供基础,同时也是为外国投资者了解中国债券市场提供一个窗口;
6、推动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债券报价和定价的合理化。
主要原则
为达到上述目的,我们在指数编制中遵循如下六条原则:
1、反映市场原则。既反映和揭示债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总体特征,也反映市场细分状况;
2、公开原则。将样本选择原则、指数计算公式、流动性调整标准等定期公布,以利于投资者验证;选择和加工数据客观,债券的选择标准公开;
3、简单客观的原则。指数编制应尽量做到简单、实用、易于理解,并且可以运用同种方法来计算某种特征指数,并可与指数相比较;
4、可复制性原则。中国债券总指数中的系列债券指数具备可复制性,并能反映完全追踪(复制)该指数的投资组合的业绩,帮助投资者实现其所遵循的一种现实的基础投资战略。
5、持续性和稳定性原则。指数必须保持稳定,不能改变太频繁,且指数的所有变更应是简单易懂和可测,但指数有时也不得不进行修正以准确反映市场结构。指数的计算必须考虑其构成债券的不断变动,如新券的加入,增发,剔除或赎回等,但成份债券的这种变动在价格未变时不应引起指数计算的大幅变动。
6、实用性原则。在实践中接受市场投资评判,同时指数既能反映市场相关时间段的百分比变化,也能反映不同期限结构的变化。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说明
中国债券指数的种类
对于整个债券市场而言,只计算一个指数并假设所有人都可参照它进行比较是远远不够的,如国内的一些长期投资者既可能投资变现性强的债券,也可能投资变现性差的债券,他们会要求编制一个“总体债券指数”;而一些积极型的机构投资者或国际投资者会投资于变现性强的债券,据此编制的指数可称为“领头指数”。国际上通常对一“族”债券指数编制有若干种类指数,借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揭示债券特性。总结起来,应对每“族”债券分别计算下述若干种指数:(1)全价指数,反映总体增长或回报水平;(2)净价指数,仅反映原本金的业绩;(3)总收益指数,将所有的利息再投资在该指数上;(4)本年付息指数,本年收到的利息总数,以便于投资者申报收入和纳税。此外,还可编制收益率指数,用以揭示债券的收益变动情况。
中央结算公司所编制的债券指数是一套体系(见表一)。表一所列的债券指数体系,总体上可分为两类:总指数和特征指数。首期推出共有十四条指数线,供各类投资者选择使用。这十四条指数线都是按照同一个编制规则进行的,只是选样和编制目的不同。同时,我们又针对每一类指数按其样本券的待偿期不同划分为五段,并提供相应的指数,因此投资者实际将要看到的是很多种指数曲线。
表一:中国债券指数系列族谱
体系
选样
中国债券总指数
所有流通的符合指数设计原则的记账式国债
(固定、浮动)、金融债券,基期共80只;
固定利率债券指数
固定利率国债、固定利率金融债,基期共46
只
浮动利率债券指数
浮动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券,基期共
34只
国债总指数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基期共43只
中短期债券指数
待偿期限1-10年;不包括浮动利率债券,基
期共76只
长期债券指数
待偿期限10-20年:基准日共4只
银行间债券总指数
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国债、金融债,基期
共72只
银行间国债指数
银行间市场流通的国债,包括固定、浮动品
种,基期共37只
交易所国债总指数
全部取自上海交易所国债,包括固定、浮动
品种,基期共12只
固定利率国债指数
银行间,上海交易所流通的固定利率国债,
基期共35只
浮动利率国债指数
银行间、上海交易所流通的浮动利率国债,
基期共10只
金融债券总指数
国开行、进出口行发行的可流通债券,基期
40只
固定利率金融债指数
国开行、进出口行发行的固定利率可流通债券
,基期共16只
浮动利率金融债指数
国开行、进出口行发行的浮动利率可流通债券
,基期共24只
货币市场指数
所有待偿期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包括央行票
据
企业债券指数
银行间和交易所流通的所有企业债券(不含
可转换债券)
中国债券指数的样本券选择标准
中国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的选择将按如下原则处理,同时对未来发行的新的债券品种是否进入样本,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公布。
1、选样空间: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可流通的记账式债券;
2、资信等级:国家主权级、准主权级及AAA级;
3、流通场所: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债券柜台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4、待偿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待偿期在1年以内的债券被认为是货币市场工具或流动性差而通常被排除一般债券指数之外,或者作为独立的品种单独与货币市场工具一起编制一个新的指数。
5、债券种类:零息债券、利随本清债、附息债券、含期权债券;
6、流通额度:不低于50亿元;
7、计价币种:以人民币结算本息;
8、利率类型: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需要说明的是,国际上的债券指数编制一般不包含浮动利率债券。但对于中国债券市场而言,由于浮动利率债券定价基准与国际上并不一样,且浮动利率债券的存量也很大,将其排除在总指数之外并不可取。因此,我们除单独编制一个浮动利率债券指数外,各总指数中仍包含了浮动利率债券,借以评价比较那些投组中含有浮动利率债券的机构投资者的业绩状况。项目小组的实证研究表明,包含了浮动利率债券的中国债券总指数,走势与浮动利率债券指数走势很接近,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有很大的差距。
中国债券指数计算标准
1.指数的计算频率。指数的计算是每日一次,但也可每周或每月进行计算。指数计算必须能模拟其所包含的债券的业绩,这也就意味着指数的计算要每日进行。但对债券而言,有意义的点是日终闭市后的指数点,并不是每一时刻的指数值,这也是债券指数不同于股指的地方。换句话说,日终、周末、月末、季末、年末的债券指数值总是机构投资者特别关注的点。
2.指数债券的复查和调整。构成指数的债券检查既不能过频,如每周,因为这样耗费精力过大,也使投资者难以跟踪;但也不能过长,如6个月,因为这样无法反映新上市债券及不符合指数编制标准的债券变化,通常好的调整是每月末(或月初)调整一次。中国债券指数的复查和调整是每月月末一次,调整分为常规性调整和非常规性调整。常规性调整包括新上市债券加入,到期债券的剔除,在该月中,指数不加入或剔除任何债券。中国债券指数调整规定是,凡符合样本标准的新券上市第一个结算日在本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的债券都将纳入下月指数中。当债券不再满足到期日、流通数量、评级标准时,就从指数中剔除该债券。非常规性调整,又叫对某种事件的处理。指数有时不得不对如下一些事件进行随时处理:债券除息;现金流入的产生;已流通债券的增发或部分赎回;债券没有报价与出现异常价格;债券被暂停交易;债券违约等。对于这些事件若按常规性调整规则进行处理,显然会使指数反映过于迟缓和钝化。
3.关于债券持有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的处理。对构成指数的债券在持有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现金流该如何处理,有不同的方法:(1)计算时剔除所有收入;(2)将此类收入计入“现金类账户”,该账户没有利息或能赚取一定的利息;(3)对每次收到的债券利息进行再投资,并忽略各种交易费用;(4)对期间收回的现金,仍按最初的结构和权重进行再投资,并忽略交易费用。
以上各种处理方式都有其可取之处,并会在不同指数中派上用场,但都会面临或多或少的问题。比如当选择将收入计入“现金类账户”赚取一定的利息方式时,须选择和指定一个外部利率,如隔夜或3个月利率等,但这又有背于指数计算不受外部主观因素影响的基本原则;若选择(3)或(4)时,无论是将利息再投资至同一付息债券本身,还是按原结构和权重进行再投资,在目前债券不活跃情况下都会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中国债券指数对上述四种情况进行了论证,对利息的处理是采取了上述第(4)种的处理方式,即将利息按原来的权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
表二:中国债券指数计算标准
基期
2001年12月31日=100
权重
以发行量为权重进行市值加权并对单只债券
品种对债券指数的贡献率进行流动性调整;
随着样本中债券的加入和退出,权重结构相
应调整
计算频率
每天
利息再投资
将利息按原来的权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
指数样本券构成
可流通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
收益率曲线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公布的中国债券收益
率曲线
流动性调整
债券流动性指标每两个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
日调整一次
跨市场债券价格处理
分指数取各自的结算行情和各个市场的流通
量
指数样本券的维护
样本券每月月末调整一次,分为常规性调整
和非常规性调整
注:所有新券加入指数的时间将在调整日前一天通过chinabond.com.cn对外公布。
取价与定价原则
价格选择遵循如下原则:价格选择要做到公开、透明、尊重市场,选择实际交易结算价以及做市商的双边报价,同时配合询价机制,模型推导放在最后。就同一工作日而言,由于指数每日只公布一次,因此选取日终全价。取价原则按如下1-4次序进行:
1、有交易结算发生的,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债券选取该债券日终加权平均结算价(剔除远期价或协议价);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取每日收盘价;
2、无交易结算发生有双边报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取双边报价中的最优申买价;
3、既无交易结算价也无双边报价发生的,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询价窗口询价或直接询价;
4、对于没有市场价格的债券,采取模型定价。
中国债券指数的计算公式
中国债券指数计算采用市值加权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附图
其中
I[,t]为t日指数;
I[,t-1]为t-1日指数;
L[,i]为债券i的流动性;
R[,i]为债券i的每日相对回报;
附图
PV[,it]为债券i在时间t的全价;
PVi[,(t-1)]为债券i在时间(t-1)的全价;
n为指数中债券样本个数;
W[,i]为市值权重;
当日指数是由该指数中每只样本债券当天总回报的加权总和与前一天指数值相乘而得来,同时,考虑到债券的流动性,指数计算中将给以流动性比重调整。因此指数的计算实际上是一个加权平均的过程,权重是以流动性调整后的市值为权重,当L=1时,权重仅为实际市值。在数学上,对于可比数据(不同日期的指数之间要进行比较)要求权重满足归一化条件,
附图
任何指数的计算必须能有效模拟出一个组合的本质特征和业绩。尽管指数的编制原理相同,但编制的具体公式和选择的标准并不完全相同,使指数在运行上表现并不一致,并导致了各种指数不能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比较,也使有!弗即的指数很难被超越。指数从总量上讲是一个资产组合市值的反映,但从个券来看,却是每只债券以市值为权重的相对回报水平总和。
按指数计算公式所采用的权重不同,我们将债券指数的编制方法划分为四种:简单市值法、昨日法、今日法和混合法。指数工作组以2002年债券市场的长期债券投组为例进行了四种编制方法的实证分析,发现这四种方法编制的指数有着明显不同,如今日法编制的指数表现就很难被超越,并表现出强的抗跌性和强的上涨性,对于编制领头指数具有独特意义;而昨日法编制的指数最为稳定,并且在解释性上也最强。中央结算公司所编制的债券指数作为市场总体反映,采用了昨日法的计算方法。
关于指数计算中的流动性调整的说明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考虑了流动性问题。根据国际清算银行定义,市场流动性是指市场的参与者能够迅速进行大量的金融交易并且不会导致资金资产价格发生显著波动。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市场发生频繁大额交易,成交容易且价格比较稳定。由于流动性会产生溢值,因此债券的流动性指标被投资者广泛关注。就某一只债券而言,其流动性通常有如下标准来衡量:成交量(也叫债券的“深度”);成交笔数(也可叫债券的“频率”);出现的工作日历天数(也叫债券的“广度”);价格变化幅度(也叫债券的“宽度”)等,在欧洲债券市场,某债券的做市商的个数被认为是最能反映该债券的流动性指标。
在中国债券指数编制中,指数工作组根据掌握的大量结算数据进行统计,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流动性划分出客观标准并提出流动性计算公式,目前可实现机器自动计算。我们对交易所流通的国债给予了100%的流动性。流动性的调整必须能够考虑到每一只债券的交投状况且要保持一段时间的稳定,一般调整是季度一次。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表明,由于现券活跃程度不同,以季度为调整一次,显然会扩大或降低个券的流动性水平,因此,较好的调整是每两个月调整一次。基金投资者掌握了流动性编制规则后,就可以根据流动性状况提前进行投组中的样本债券组合调整。在流动性调整选择债券指数计算中,必须消除一个误区,流动性好的债券组成的指数不一定回报好,可能回报率还很低。
中国债券指数计算的指标系列
表三 中国债券指数公布的指标系列
指标
累计
1-3年 3-5年 5-7年 7-10年 10年以上
指数值
平均修正久期
平均凸性
平均到期收益率
平均待偿期
平均派息率%
总市值
流通总市值
上一日指数
实证研究表明,仅公布一个指数值并不能满足基金经理的投资需要,还需要提供方便的其他统计分析指标,这些指标也可称为指数,是衡量固定收益类最重要的指标,但这些指标的计算必须能考虑到中国债券市场的独特情况。同时,对于组合投资经理而言,将他的组合与一个持有期不同的指数进行比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并不能准确反映其投组的业绩水平。因此,中国债券指数除了计算总指数外,还根据期限选择标准进行细分并计算如下分类指数:1-3年;3-5年;5-7年;7-10年;10年以上。从这一角度一看,中央结算公司所提供的债券指数种类远多于已公布的十三种指数。中国债券指数公布的指标系列为:
综合上述指数编制说明,中国债券指数的突出特点是:
1.首期推出的中国债券指数是全样本债券指数;
2.中国债券指数是全价成长指数;
3.中国债券指数的建立规则是以流动性为核心,包括债券选择标准、流动性选择标准和样本债券市值标准等因素,以满足中国新兴债券市场的发展要求。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后续工作
在编制中国债券指数必须结合中国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中央结算公司首期推出的债券指数只是整个指数“族”体系的一部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期推出的中国债券指数需要有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指数工作组将广泛收集市场专家及各机构投资者的意见,以利于后续工作的完善。后续工作工作组将围绕如下方面展开:
一是,在推出全价指数的基础上继续推出特征指数,以利于控制投资风险,发掘债券自身内在规律;
二是,提供指数的详细跟踪服务;提供基金管理人如何评估基金及基金管理人业绩相关指标、图形分析、组合指标比较;
三是,为满足机构投资者的需要和便于与中国债券指数跟踪比较,工作组为机构投资者定制了“我的资产组合”,投资者只需要根据在中央结算公司预留的账号和密码输入自己持有的债券,即可实现以同样的指数编制方法来评估自己的投资业绩;
二是客户化服务趋势。除了保留总指数及不断完善编制方法外,指数的板块越分越细,指数也越编越多,不断出现针对特定投资者的特征指数。
三是“指数家族”的系统化设计思路。综合指数由各子指数板块组成,而同一子指数板块可以是不同综合指数的组成部分。这不仅方便了指数的跟踪和新指数的创建,而且综合指数的板块划分方式趋同,使指数投资者能更好更快地接受新指数。
四是流通规模不断提升趋势。国际指数发展变化的一个趋势是提高进入指数中的债券流通额的下限。
五是指数编制规则的细化和统一化趋势。由于固定收益工具本身的特点及交易、结算规则的异同,尽管人们一直强调指数的编制应尽量做到简单适用,但因编制对象的复杂和不断创新而使指数编制规则不得不细化。由于各国或各机构编制债券指数所用的公式和选择的标准并不相同,所以不能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比较,为此欧洲金融债券分析师协会(EFFAS)和欧洲债券委员会觉得有理由要重新检查债券指数建立的基本规则,并努力统一规则和方法,期望能确定一个类似国际证券市场协会(ISMA)计算债券收益公式的标准方法,以便于各指数间的比较和复制。当然由于债券市场呈现极不相同的证券产品、市场惯例和操作规章,要达到一致所需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不过这倒为新兴市场国家编制债券指数提供了借鉴意义。
编制中国债券指数的主要目的和原则
主要目的
中央结算公司编制债券指数旨在反映和揭示中国债券市场总体情况,并提供有可比性的、稳定的并易于复制的市场参照基准,其目的主要有:
1、反映和揭示中国债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总体特征,具体指标有:指数水平,当日平均到期收益率、平均派息率、平均待偿期、平均修正久期及总回报等;
2、为基金投资者及各类投资人管理与业绩评估提供准确基准,以间接导向投资行为的理性化及规范化;
3、为资金监护人,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准确地选择基金管理人和评估其投资业绩提供科学依据;
4、为未来推出指数衍生产品,如期货和期权等创造条件,以完善债券市场的风险控制工具;
5、为不同债券市场的比较提供基础,同时也是为外国投资者了解中国债券市场提供一个窗口;
6、推动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促进债券报价和定价的合理化。
主要原则
为达到上述目的,我们在指数编制中遵循如下六条原则:
1、反映市场原则。既反映和揭示债券市场运行和发展的总体特征,也反映市场细分状况;
2、公开原则。将样本选择原则、指数计算公式、流动性调整标准等定期公布,以利于投资者验证;选择和加工数据客观,债券的选择标准公开;
3、简单客观的原则。指数编制应尽量做到简单、实用、易于理解,并且可以运用同种方法来计算某种特征指数,并可与指数相比较;
4、可复制性原则。中国债券总指数中的系列债券指数具备可复制性,并能反映完全追踪(复制)该指数的投资组合的业绩,帮助投资者实现其所遵循的一种现实的基础投资战略。
5、持续性和稳定性原则。指数必须保持稳定,不能改变太频繁,且指数的所有变更应是简单易懂和可测,但指数有时也不得不进行修正以准确反映市场结构。指数的计算必须考虑其构成债券的不断变动,如新券的加入,增发,剔除或赎回等,但成份债券的这种变动在价格未变时不应引起指数计算的大幅变动。
6、实用性原则。在实践中接受市场投资评判,同时指数既能反映市场相关时间段的百分比变化,也能反映不同期限结构的变化。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说明
中国债券指数的种类
对于整个债券市场而言,只计算一个指数并假设所有人都可参照它进行比较是远远不够的,如国内的一些长期投资者既可能投资变现性强的债券,也可能投资变现性差的债券,他们会要求编制一个“总体债券指数”;而一些积极型的机构投资者或国际投资者会投资于变现性强的债券,据此编制的指数可称为“领头指数”。国际上通常对一“族”债券指数编制有若干种类指数,借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揭示债券特性。总结起来,应对每“族”债券分别计算下述若干种指数:(1)全价指数,反映总体增长或回报水平;(2)净价指数,仅反映原本金的业绩;(3)总收益指数,将所有的利息再投资在该指数上;(4)本年付息指数,本年收到的利息总数,以便于投资者申报收入和纳税。此外,还可编制收益率指数,用以揭示债券的收益变动情况。
中央结算公司所编制的债券指数是一套体系(见表一)。表一所列的债券指数体系,总体上可分为两类:总指数和特征指数。首期推出共有十四条指数线,供各类投资者选择使用。这十四条指数线都是按照同一个编制规则进行的,只是选样和编制目的不同。同时,我们又针对每一类指数按其样本券的待偿期不同划分为五段,并提供相应的指数,因此投资者实际将要看到的是很多种指数曲线。
中国债券指数的样本券选择标准
中国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的选择将按如下原则处理,同时对未来发行的新的债券品种是否进入样本,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公布。
1、选样空间: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可流通的记账式债券;
2、资信等级:国家级、准级及AAA级;
3、流通场所: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债券柜台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4、待偿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待偿期在1年以内的债券被认为是货币市场工具或流动性差而通常被排除一般债券指数之外,或者作为独立的品种单独与货币市场工具一起编制一个新的指数。
5、债券种类:零息债券、利随本清债、附息债券、含期权债券;
6、流通额度:不低于50亿元;
7、计价币种:以人民币结算本息;
8、利率类型: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需要说明的是,国际上的债券指数编制一般不包含浮动利率债券。但对于中国债券市场而言,由于浮动利率债券定价基准与国际上并不一样,且浮动利率债券的存量也很大,将其排除在总指数之外并不可取。因此,我们除单独编制一个浮动利率债券指数外,各总指数中仍包含了浮动利率债券,借以评价比较那些投组中含有浮动利率债券的机构投资者的业绩状况。项目小组的实证研究表明,包含了浮动利率债券的中国债券总指数,走势与浮动利率债券指数走势很接近,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有很大的差距。
中国债券指数计算标准
1.指数的计算频率。指数的计算是每日一次,但也可每周或每月进行计算。指数计算必须能模拟其所包含的债券的业绩,这也就意味着指数的计算要每日进行。但对债券而言,有意义的点是日终闭市后的指数点,并不是每一时刻的指数值,这也是债券指数不同于股指的地方。换句话说,日终、周末、月末、季末、年末的债券指数值总是机构投资者特别关注的点。
2.指数债券的复查和调整。构成指数的债券检查既不能过频,如每周,因为这样耗费精力过大,也使投资者难以跟踪;但也不能过长,如6个月,因为这样无法反映新上市债券及不符合指数编制标准的债券变化,通常好的调整是每月末(或月初)调整一次。中国债券指数的复查和调整是每月月末一次,调整分为常规性调整和非常规性调整。常规性调整包括新上市债券加入,到期债券的剔除,在该月中,指数不加入或剔除任何债券。中国债券指数调整规定是,凡符合样本标准的新券上市第一个结算日在本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的债券都将纳入下月指数中。当债券不再满足到期日、流通数量、评级标准时,就从指数中剔除该债券。非常规性调整,又叫对某种事件的处理。指数有时不得不对如下一些事件进行随时处理:债券除息;现金流入的产生;已流通债券的增发或部分赎回;债券没有报价与出现异常价格;债券被暂停交易;债券违约等。对于这些事件若按常规性调整规则进行处理,显然会使指数反映过于迟缓和钝化。
3.关于债券持有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的处理。对构成指数的债券在持有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现金流该如何处理,有不同的方法:(1)计算时剔除所有收入;(2)将此类收入计入“现金类账户”,该账户没有利息或能赚取一定的利息;(3)对每次收到的债券利息进行再投资,并忽略各种交易费用;(4)对期间收回的现金,仍按最初的结构和权重进行再投资,并忽略交易费用。
以上各种处理方式都有其可取之处,并会在不同指数中派上用场,但都会面临或多或少的问题。比如当选择将收入计入“现金类账户”赚取一定的利息方式时,须选择和指定一个外部利率,如隔夜或3个月利率等,但这又有背于指数计算不受外部主观因素影响的基本原则;若选择(3)或(4)时,无论是将利息再投资至同一付息债券本身,还是按原结构和权重进行再投资,在目前债券不活跃情况下都会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中国债券指数对上述四种情况进行了论证,对利息的处理是采取了上述第(4)种的处理方式,即将利息按原来的权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
注:所有新券加入指数的时间将在调整日前一天通过对外公布。
取价与定价原则
价格选择遵循如下原则:价格选择要做到公开、透明、尊重市场,选择实际交易结算价以及做市商的双边报价,同时配合询价机制,模型推导放在最后。就同一工作日而言,由于指数每日只公布一次,因此选取日终全价。取价原则按如下1-4次序进行:
1、有交易结算发生的,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债券选取该债券日终加权平均结算价(剔除远期价或协议价);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取每日收盘价;
2、无交易结算发生有双边报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取双边报价中的最优申买价;
3、既无交易结算价也无双边报价发生的,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询价窗口询价或直接询价;
4、对于没有市场价格的债券,采取模型定价。
中国债券指数的计算公式
中国债券指数计算采用市值加权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附图
其中
I[,t]为t日指数;
I[,t-1]为t-1日指数;
L[,i]为债券i的流动性;
R[,i]为债券i的每日相对回报;
附图
PV[,it]为债券i在时间t的全价;
PVi[,(t-1)]为债券i在时间(t-1)的全价;
n为指数中债券样本个数;
W[,i]为市值权重;
当日指数是由该指数中每只样本债券当天总回报的加权总和与前一天指数值相乘而得来,同时,考虑到债券的流动性,指数计算中将给以流动性比重调整。因此指数的计算实际上是一个加权平均的过程,权重是以流动性调整后的市值为权重,当L=1时,权重仅为实际市值。在数学上,对于可比数据(不同日期的指数之间要进行比较)要求权重满足归一化条件,
附图
任何指数的计算必须能有效模拟出一个组合的本质特征和业绩。尽管指数的编制原理相同,但编制的具体公式和选择的标准并不完全相同,使指数在运行上表现并不一致,并导致了各种指数不能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比较,也使有!弗即的指数很难被超越。指数从总量上讲是一个资产组合市值的反映,但从个券来看,却是每只债券以市值为权重的相对回报水平总和。
按指数计算公式所采用的权重不同,我们将债券指数的编制方法划分为四种:简单市值法、昨日法、今日法和混合法。指数工作组以2002年债券市场的长期债券投组为例进行了四种编制方法的实证分析,发现这四种方法编制的指数有着明显不同,如今日法编制的指数表现就很难被超越,并表现出强的抗跌性和强的上涨性,对于编制领头指数具有独特意义;而昨日法编制的指数最为稳定,并且在解释性上也最强。中央结算公司所编制的债券指数作为市场总体反映,采用了昨日法的计算方法。
关于指数计算中的流动性调整的说明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考虑了流动性问题。根据国际清算银行定义,市场流动性是指市场的参与者能够迅速进行大量的金融交易并且不会导致资金资产价格发生显著波动。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市场发生频繁大额交易,成交容易且价格比较稳定。由于流动性会产生溢值,因此债券的流动性指标被投资者广泛关注。就某一只债券而言,其流动性通常有如下标准来衡量:成交量(也叫债券的“深度”);成交笔数(也可叫债券的“频率”);出现的工作日历天数(也叫债券的“广度”);价格变化幅度(也叫债券的“宽度”)等,在欧洲债券市场,某债券的做市商的个数被认为是最能反映该债券的流动性指标。
在中国债券指数编制中,指数工作组根据掌握的大量结算数据进行统计,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流动性划分出客观标准并提出流动性计算公式,目前可实现机器自动计算。我们对交易所流通的国债给予了100%的流动性。流动性的调整必须能够考虑到每一只债券的交投状况且要保持一段时间的稳定,一般调整是季度一次。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表明,由于现券活跃程度不同,以季度为调整一次,显然会扩大或降低个券的流动性水平,因此,较好的调整是每两个月调整一次。基金投资者掌握了流动性编制规则后,就可以根据流动性状况提前进行投组中的样本债券组合调整。在流动性调整选择债券指数计算中,必须消除一个误区,流动性好的债券组成的指数不一定回报好,可能回报率还很低。
实证研究表明,仅公布一个指数值并不能满足基金经理的投资需要,还需要提供方便的其他统计分析指标,这些指标也可称为指数,是衡量固定收益类最重要的指标,但这些指标的计算必须能考虑到中国债券市场的独特情况。同时,对于组合投资经理而言,将他的组合与一个持有期不同的指数进行比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并不能准确反映其投组的业绩水平。因此,中国债券指数除了计算总指数外,还根据期限选择标准进行细分并计算如下分类指数:1-3年;3-5年;5-7年;7-10年;10年以上。从这一角度一看,中央结算公司所提供的债券指数种类远多于已公布的十三种指数。中国债券指数公布的指标系列为:
综合上述指数编制说明,中国债券指数的突出特点是:
1.首期推出的中国债券指数是全样本债券指数;
2.中国债券指数是全价成长指数;
3.中国债券指数的建立规则是以流动性为核心,包括债券选择标准、流动性选择标准和样本债券市值标准等因素,以满足中国新兴债券市场的发展要求。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后续工作
在编制中国债券指数必须结合中国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中央结算公司首期推出的债券指数只是整个指数“族”体系的一部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期推出的中国债券指数需要有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指数工作组将广泛收集市场专家及各机构投资者的意见,以利于后续工作的完善。后续工作工作组将围绕如下方面展开:
一是,在推出全价指数的基础上继续推出特征指数,以利于控制投资风险,发掘债券自身内在规律;
二是,提供指数的详细跟踪服务;提供基金管理人如何评估基金及基金管理人业绩相关指标、图形分析、组合指标比较;
三是,为满足机构投资者的需要和便于与中国债券指数跟踪比较,工作组为机构投资者定制了“我的资产组合”,投资者只需要根据在中央结算公司预留的账号和密码输入自己持有的债券,即可实现以同样的指数编制方法来评估自己的投资业绩;
>四是,为债券市场提供中性的、可比较的一套价值评估系统,给基金管理人选定基金托管人一套科学的依据。
一、入世后外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的前景
(一)WTO有关金融领域的协议条款。
国债市场作为整个金融市场的组成部分,其对外开放的程度与我国加入WTO后整个金融体系对外开放的总体进程密切相关。到目前为止,WTO协议中涉及金融领域的协议条款,主要有两个部分:《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以及我国与美国和欧盟签署的有关协议。
1.世界贸易组织《金融服务协议》。
在WTO的22个协定中,与金融业有关的主要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有关条款及附件和1997年12月13日WTO在日内瓦签订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FSA),由此构成了WTO关于金融开放的法律规范体系。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规定了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1)市场准入:要求各缔约方在条件待遇等方面,对国外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其承诺义务计划安排表中列明的同等待遇。
(2)国民待遇:按照乌拉圭回合最终协议,各成员方承诺义务协议的附件规定,每一参加方应该允许在其境内已设立机构的其他参与方的金融服务供应商,进入该国的由公共机构经营的支付和清算系统或部门,利用正常的商业途径参与官方的资金供给与再筹集。
(3)透明度: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任何一谈判签字方都必须把影响服务贸易措施的有关法律、行政命令及其他决定、规则和习惯做法(无论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作出的,还是由非政府的有权制定规章的机构作出的)在生效之前予以公布。
(4)最惠国待遇:《服务贸易总协定》提出:每一签约方给予另一签约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也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任何签约方的业务供应商。
(5)逐步自由化:此为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待遇的保护性条款,即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目前大都属于幼稚产业,缺乏与发达国家的竞争力,所以允许存在一定时间段的保护期。
《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于1997年12月签署,并在1999年初开始执行。102个WTO成员国作出了开放市场的承诺,全球95%的金融服务贸易随之纳入自由化进程。该协议的签署意味着WTO的管辖范围已经延伸到金融服务业。根据该协议,各国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取消跨边界服务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所占比例超过50%。70个国家(欧盟以15国计)和地区同意开放各自的银行、保险、证券、金融信息市场。
2.中国和美国、欧盟签署的双边协议中有关金融领域的条款。
1999年中国和美国、欧盟签定的WTO双边协议中,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条件是:
(1)银行业。中国加入WTO两年后,外国银行将可以与中国企业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在准人后五年,外国银行将可以与中国居民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外国银行可与中国公司开展人民币业务,分支机构不受地域限制;五年后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外资银行进行人民币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可吸纳人民币存款,可从事零售银行业务。加入WTO后外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可提供汽车消费信贷融资业务。
(2)保险业。允许外国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五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并逐步扩大外国保险商的业务范围,使之包括人寿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审慎原则为基础对外资保险公司发放营业执照,取消数量限制;两年内,允许非人寿保险外国保险商在保险机构中持有sl%的股权和建立独资附属机构;五年内,外资在保险公司中持股比例最多可达50%;第六年起,外资股份可超过50%。
(3)证券业。允许外商合作企业参与基金管理,外资证券公司可以承销国内证券,参与以外币计算的证券(债券或股票)的发行与交易。3年内,外资可持有基金管理公司33%的股份;3年后可增至49%。外资券商可持有证券公司对%的股份。
(二)外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的具体途径。
中国加入WTO后,国债市场自我封闭的状态将被打破,外资将以多种途径进入我国的国债市场。具体而言,我国的国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都将有外资机构进入。
1.国债一级市场。
目前,我国国债发行主要有两个品种: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由商业银行承销后通过自身的营业网点向国内居民销售;记账式国债由国债一级自营商经过国债利率或国债价格竞标后,在证券交易所于场内挂牌分销。我国加入WTO后,国债一级市场将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外资机构将日益成为一级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从外资进人一级市场的具体途径分析,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中外合作基金:我国证券监管部门为发展机构投资者,从1999年开始陆续设立了十大基金管理公司,专门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现在,中外合作基金的设立也已提上了议事日程。作为基金资产组合管理的一部分,国债无疑将成为中外合作基金的一大重要投资领域。
(2)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我国加入WTO以后,允许外资持有证券公司33%的股份。外资参股的证券公司和其他国内的证券公司一样,不仅可以参与国债的承销,还可以参与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
(3)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境内保险公司吸收境外资本后,理应享有其他保险公司应当享有的权利。为确保保费收入的保值增值,其最主要的保费投资渠道将首选国债市场。
(4)外资银行:根据《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以及我国与美国、欧盟签署的有关协议,外资银行在规定的保护期限以后,无须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就可以直接进入中国的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将运用国债作为调节资金头寸的灵活手段,直接参加国债一级市场的承销,并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交易。
2.国债二级市场。
上述凡能够参与国债一级市场的国外参与者,自然能够参与国债的二级市场。除此之外,还有两类外资持有者将随着我国加入WTO,也能够逐步进入到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中来:
(1)三资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尚未向外资开放以前,一些三资企业由于没有合适的获取稳定收益的投资渠道,纷纷采取高进低出的办法将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我国税收严重流失,也容易影响我国的外汇收支平衡。国债市场对三资企业的开放将有利于这一问题的缓解。
(2)外国投资者:我国国债二级市场的收益率要远远高于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对很多外国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我国加入WTO后,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调整,外国投资者将可能有机会进入中国的国债市场,直接参与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
3.外资进入国债市场途径的进一步分析。
中外合作基金、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外资银行、三资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等六类外资进入中国的国债市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人民币汇率体制仍然保持资本项目下不可兑换的情况下,这些投资者都需要将外汇进行结汇处理,兑换成为人民币,才可进行国债的承销或交易。
从六类外资对国债市场投资的资金来源分析,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中外合作基金、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外资参股保险公司都是通过外资投资入股形成资本后再取得人民币(利润,或兑换)进行国债市场的投资,另外其资金来源还包括机构在境内开展业务吸收的境内资金,如中外合作基金发行时筹集的资金,外资参股保险公司吸收的保费收入;外资银行由于必须遵守《巴塞尔协议》中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其投入国债市场的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境内人民币存款;外国投资者投入到国债市场的资金则完全是自有的资金。
从六类外资在国债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中外合作基金、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外资参股保险公司以及外资银行等四类机构无论在国债的一级市场,还是在国债二级市场,都将是外资机构的主力军;三资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投入国债市场的资金规模虽然不可与前四类机构同日而语,但也是外资参与国债二级市场的重要力量。
(三)外资进入国债市场的有关影响。
外资进入我国的国债市场,直接打破了“投资者”和“资金”两个要素全部在国内的封闭格局,我国的国债市场将产生重大变化,影响十分深远。
1.对国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
中国加入WTO,将大大促进我国国债市场的发育及其国际化。具体反映在国债价格上的表现就是,国债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将日益趋向于国际化和市场化。国债市场利率的决定,将由国内资金供求决定逐步转向由国内资金和国外资金的供求共同决定,国际上利率和汇率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影响我国国债市场的利率价格水平。
2.对国债市场整体交易规模的影响。
外资进入国债市场,将显著扩大国债市场的容量和交易规模,国债市场交易额占整个证券市场交易额的比例将会逐步提高,国债的流动性要求也将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
3.对国债市场结构的影响。
(1)参与者结构。
外资进驻国债市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改变了投资者结构。投资者全部在境内的历史将宣告终结。外资的进入也将进一步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比例,有利于国债市场的发展。
(2)市场结构。
外资进人将使国债利率日益市场化国际化的这一结果,无疑要求我国的国债市场结束分割状态,尽快建立统一的国债市场,以便形成统一的利率价格并和国际接轨。
(3)交易工具结构。
目前,我国的国债市场交易品种比较单调,只有国债现货和国债回购两种形式。外资的进入,交易规模的扩大,流通性的提高,国债市场的统一,都将为我国推出国债市场的衍生品种奠定基础。
(四)制约我国对外开放国债市场的现实因素。
如前所述,中国加入WTO后,外资可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国债市场,既可以参与国债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又可以参与国债二级市场(流通市场)。但中国加入WTO后,到底在多大程度上、采取何种方式对外资开放国债市场,这是受许多现实因素制约的。
1.我国国债市场的现时发达程度。
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外开放的经验证明,一国市场体系的发展状况是影响该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重要因素,特别是199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金融的自由化以及金融的对外开放,要求有一个健全、完善、发达的金融市场。国债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外开放同样要取决于国债市场的发达程度。国债市场越发达,就越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在较大程度上实行对外开放。但当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国债市场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国债的发行市场不完善。首先,我国发行的国债品种较为单一,种类少,与其他国家相比,差距较大。有关资料表明,澳大利亚国债品种达31种、加拿大为20种、英国为17种、瑞士为8种,而我国到目前为止可以上市流通的国债只有5种左右。品种单一的状况,十分不利于适应投资者不同类型的投资要求,也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其次,我国国债的期限结构也不合理。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已20个年头,但国债期限大多以2-5年期的债券为主,l年期以内和6年期以上的国债所占比重均不到10%,而2-5年的中期国债则占到80%以上,而且多数不能上市流通。这种单一的期限结构容易由于适应性调节中弹性余地狭窄而导致偿还债务的高峰,加大偿债风险。同时,国债期限结构单一,缺乏可用于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多样化国债工具,使得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传导机制难以有效形成。第三,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的市场化程度不高。1991年,我国第一次实行国债承购包销方式。但是在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以前,承购包销中关于价格的谈判只徒具一种形式,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购包销。1994年和1995年,我国引入了国际通行的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然而,除了国有商业银行以外,其他一级自营商自有资金的规模都不大,随着国债的发行规模越来越大,对这些自营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便往往对国债一级自营商实行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通过各级财政,层层下达承销计划。1996年,我国国债开始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招标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引入了竞争机制,提高了国债发行的市场化程度。但由于无纸化国债通过交易所买卖,投资者必须开立一级证券账户,因此给个人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由于我国国债承购往往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所以该种发行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至今也未得到广泛推广。
(2)我国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不强,尤其是场外市场发展滞后。国债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反映着市场的活跃程度,衡量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标准,主要是市场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表明市场越活跃。当前我国发行的国债中,多数品种不能上市流通,沪深两地国债市场可流通的国债存量规模只有不到1000亿元。此外,我国国债场外市场发展滞后。国债场外市场是国债市场的一个重要层次。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国债交易的绝大部分是在场外进行的。例如,美国国债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债市场,其二级市场交易量的99%是通过场外市场实现的。日本国债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1994年,日本场外市场交易额为3250万亿日元,占日本国内国债交易的99%。德国的国债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和日本,近几年来,其场外市场的成交额占全部成交额的85-91%。而我国国债的二级交易市场基本限于证券交易所中,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居主导地位,占上市流通量的90%以上。当前,国像场外市场的交易量微不足道。
总之,我国国债无论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都很不发达,这使外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受到制约。一方面,作为运作规范成熟的外资,其本身可能就不愿介入这种不完善的市场,形成外资自身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国债市场不发达、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国家会对国债市场给予一定的保护。国债是国家的信用工具,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与否涉及国家的信誉,关系到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因此,在对外资开放国债市场的过程中,国家必将考虑予以国债市场一定的保护。这也是外资进入国债市场的制约因素。
2.我国国债的持有者结构。
在国债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国债持有者通常以专业机构、政府部门为主,个人持有国债的比例较低。比如,美国个人持有国债的比例仅为10%左右,日本也不超过30%。而目前我国国债的持有者中,个人投资者的比例大约在60%以上。他们一般很少进入国债交易市场,其主要原因是,个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期满兑付型,而且个人进行国债交易很不方便。长期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不持有国债、专业银行很少承购国债。国外投资者基本不允许购买国债。这种极为单一的国债持有者结构,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在这种持有者格局下,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外资一旦准备积极进人,很可能造成我国国债市场动荡不安,进而很可能使我国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严格限制外资对我国国债市场的介人。
3.公开市场业务调控力度。
国债发展至今天,早已不再是单纯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它对货币政策的实施及其他政府追求的经济目标有着重要的影响。近些年来,我国已经利用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卖出国债,不仅可以调节货币供应量,还可影响市场利率的变化和整个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总需求状况。但由于我国国债品种单一,流通盘子较小,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还受到很大限制。特别是场外市场发展滞后,严重制约着公开市场业务的进行。这是因为央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时,吞吐国债的数量相当大,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撮合成交不现实,而场外市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今后外国资本尤其是外国“游资‘进入国债市场,必然伴随着相应的金融风险。如果公开市场业务发达,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上对国债的买卖平抑这种风险。而反观当前我国公开市场业务不发达,调控力度不足,因此对外资开放国债市场则必须采取谨慎态度。
(五)入市后外资进入我国国债市场的前景展望。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原则是权利和义务要平衡,在加入WTO谈判的过程中,中国始终坚持两条基本原则:第一,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坚持这一原则的最根本利益在于享有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最惠国待遇,这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状况的。第二,要循序渐进,即享有开放市场的缓冲期,逐步地放开中国市场,这也是基于我国现实状况在WTO条款框架下作出的最优选择。当然,加入WTO后,总的趋向将是努力创造条件,开放国债市场。在向外资开放市场的过程中要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即《服务贸易总协定》中规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其中,前三项原则为一般原则,各缔约方在所有服务贸易领域都必须遵守。而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逐步自由化原则则属于特定义务,需要各缔约方经过谈判达成具体承诺并加以执行。总之,我国对外资开放国债市场,必须以发展中国家为标准,充分考虑我国国债市场的现实情况和制约因素,进行总体战略规划和部署。
前已提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在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及达成的有关协议基础上,有2-5年的缓冲期。国债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其对外资开放的前景可简要地作如下展望:
1.在入世后2-5年的时间段内,应向中外合作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开放国债市场。
在我国金融业开放2-5年的政策保护期内,国债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也必须按照这一规定渐进有序地开放。在此期间,要尽快完善国债市场,提高市场化程度,加强其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如丰富国债品种、合理改进国债的期限结构,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扩展公开市场业务。随着政策保护期内国债市场逐步走向完善,可考虑向中外合作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开放国债市场。这类机构投资者的进入,一方面可以为国债市场提供先进的运作经验,另一方面这类投资者比较稳定,可避免外资带来过高的市场风险。
2.从远期来看,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应向境外投资者全面开放国债市场。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加入WTO后用2-5年的政策保护期加以过渡是合理的和必需的。但作为WTO的成员国,保护只是暂时的,最终要实现国内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债市场也不例外。从长远来看,我国通过建立一套从发行到流通的国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公开市场操作,国债市场将走向成熟,自动调整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将增强。当现实制约因素消除,国债市场将有能力承受外资的冲击,走向全面开放;同时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国,本着国民待遇原则,也有义务履行向外资全面开放国债市场的承诺。从我国的受益来说,全国开放国债市场,不仅可大量吸引外资,弥补国内资金的不足,同时也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借鉴国外金融市场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国债市场的健全和规范。因此,从远期目标看,在国债市场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我国应向境外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全面开放国债市场。
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后的正面效应与压力、冲击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经济各个层面向国际经济的融合,将直接或间接地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允许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是大势所趋,并将随着加入WTO而指日可待。尽早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能够使我们更主动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同时促进经济与社会的繁荣。
(一)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所带来的正面效应。
1.使国债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
我国的国债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二大部分。加入WTO后,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外商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将逐渐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符合条件的外国证券公司和中外合作基金管理公司也将进入交易所参与国债的买卖。
市场参与者的增加,一方面,可以优化国债持有者结构。目前我国国债机构投资者比重偏低,虽记账式国债相当部分由银行持有,但由于各家银行的资金头寸状况相仿,限制了国债流通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外资的进入将显著改变这种情况。另一方面,有利于国内市场主体的发育和壮大。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仅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而且在金融市场上的运作经验丰富。他们的进人不仅为国内机构带来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也为国内机构提供了参照示范体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的市场主体也会抓紧时间“修炼内功”,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通过直接的交流合作,可以更有效地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水平,并促进它们的规范化运作。自1995年开始的合资投资银行试点证明,合资金融机构的建立对整个市场的发展和各类市场主体都大有裨益。
2.提高国债市场的效率。
就国债发行市场来说,国外资金的流入将为国债市场提供大量资金来源,加之近年国内利率处于较低水平,财政部可以此为契机,增加长期国债的发行,同时推出短期国债品种,以优化国债品种和期限结构。一级承销商的增加,还有利于降低国债发行成本,缩短融资时间,使国债发行利率趋向合理与稳定。
市场容量的扩大,市场参与者的增多,市场主体结构的优化,都会提高国债流通市场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国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利率水平会趋于统一,使国债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地位逐渐凸现,国债市场运行对金融运行和整体经济运行的影响力也会大大加强
此外,随着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所占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所对应的一级交易商更具市场性和广泛代表性,他们直接感受货币政策的影响,对央行的举措会作出更灵敏、更快捷的反应,从而增加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效果。国债、特别是短期国债的扩容,也将为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更加充足而合格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手段。
3.推进国债市场的统一和国债衍生工具市场的形成。
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后,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形成分割。两市场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不同于市场形成的利率存在相互背离的现象。1999年起农村信用联社、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相继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大大削减了这种背离。在放宽外国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后,必将进一步促进国债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因为这些外资金融机构多为混业经营或跨行业集团,直接连接两个市场,从而使国债市场上形成的利率更加真实地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也使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
外国投资者基于他们在业务能力、市场经验、风险管理和资金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相应地会对国债市场的金融品种提出多样性的要求,因此我们势必要重新启动国债期货市场,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以分散、转移、回避各种市场风险的衍生工具及其市场。
4、有利于改变中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的不利地位。
(1)为国内商业银行和国内券商提供走出国门、拓展海外业务的机遇。目前我国政府在海外发行外币债券的承销业务基本被海外券商包揽,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内券商没有海外分支机构有关。根据WTO的对等原则,在我国开放金融服务业的同时,国外的金融服务业也要对我国券商开放。我国券商可以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并享有所在国的国民待遇。他们不仅可以为我国政府及企业的海外融资提供承销服务,还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操作技巧,加快我国证券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在国际市场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改变目前中资银行在税负上的不利局面。为了吸引外资,我国一直对外资银行给予较多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外资银行综合税率为30%,在经济特区为15%,而国内银行原所得税率高达55%,视征收营业税率也适用8%的高税率。加入WTO后,要求对外资金融机构实施与本国金融机构相同的政策,这不仅体现国民待遇原则,也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可以预料,内外资银行的税负水平必将趋于统一。
(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国债市场所带来的压力和冲击。
1.国内金融机构面临强大竞争对手的挑战。
如果说从长期看,加入WTO有利于国内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壮大,那么从中短期看,国内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挑战则是巨大的。随着对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限制逐步减少,外资机构的竞争力将日渐显露出来。他们实力雄厚,操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手段丰富,资产质量优良,人员素质较高,在竞争中更具优势。他们不仅可以凭借自身优势抢占市场份额,争夺优质客户,而且可以凭借优越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把中资机构的优秀人才吸引过去。总之,国内金融机构将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
2.国外投机资本的介入和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传入会增加市场风险。
入世后外国投资机构涌入,不可避免会有一些国外投机资金随之而来,在我国证券市场进行投机操作。一旦一些大机构联手出击,可能对我国证券市场造成破坏性影响。随着国际金融资本进出我国频率的加快,我国股市、债市和汇率市场的不稳定性将增加,同时也增加了对短期外债管理的难度。国际金融市场与我国市场之间的传导机制也会增强,进而可能更易将国际金融风潮传入我国,增加我国的市场风险。如何防范国际投机商的过度投机和蓄意破坏,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提高金融监管和外债管理水平,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3.对债券托管和结算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前交易所对投资人持有的国债实行接券商席位托管,而不是按投资人实名账户托管的制度,以及国债的混合交收制度。券商可以很容易地挪用投资人的国债进行投机。入世后,如不改变这种状况,外国投资人也可能会由于对中国国债市场丧失信心而撤出资金,或者一些外国证券公司也可以利用这一漏洞,动用大量国际游资在国债市场兴风作浪,严重危害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交易所应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托管制度对接,实行实名账户制和钱券同时过户,保证国债市场处于低风险的运行状态。
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的结算服务系统也无法满足入世后的发展要求。现在该市场实行询价交易,结算和托管服务是两个分开的系统,因银行结算效率低下而制约了债券交易结算效率的提高。因此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必要象股票交易所那样,实行电脑撮合交易,以提高结算效率。
4.现存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受到冲击。
加入WTO后,进入国内的外国金融机构基本上是能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的全能型金融机构,他们在融资能力、赢利能力等各方面都比单纯的银行或证券公司强。国内金融机构若固守严格的分业格局,在竞争中必将处于明显的劣势;若也走混业经营的道路,则需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混业经营,也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需加强联系和沟通;在进行决策时,不仅要考虑本行业的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相关行业的状况;不仅要考虑国内金融市场,还要充分考虑国际金融市场。
5.削弱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加大宏观调控难度。
我国现行货币供应量中没有包括国内金融机构的外汇存款和外资金融机构存款两项。在金融业开放的情况下,这两部分是不容遗漏的,否则,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将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应将它们增加到货币供应总量的统计中。同时,货币供应量与有关宏观经济指标的相关性也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目前利率管理仍是强制性的货币政策措施。而国内利率政策对外资银行业和中资银行业是差别性的,随着外资银行业务量所占比重的增加,不受央行利率管制的金融业务量也越来越大,利率管制效率也会下降。
6.现行的资本项目管理政策受到挑战,并要求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
迄今为止,我国利率市场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1996年在国债发行中正式引入了价格竞争的招标方式,发行利率由意中人决定;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同业拆借利率,并逐步取消了该利率的上限限制;1998年扩大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1999年放开了对外资银行人民币贷款的利率;2000年放开了外币存款利率;等等。加入WTO后,必然会要求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除了上面提到的利率管制效率下降的原因外,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关联度提高,中国利率变动与国际市场利率变化的趋同性增强,也需要尽快完善中国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目前我国的资本项目尚未放开,本外币之间存在较严格的隔离,但进入WTO后,在华的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低成本融资,而外资的服务对象也扩展到了中资企业,这就会出现大量中资企业从过去在中资银行融资转向在外资银行融资,从而加强本币与外币的融通和国际资本的流入流出,也加大了资本项目严格管理的技术难度。同时中资企业和银行重组将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外资银行和企业将持有中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这都将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冲击,最终迫使将资本项目放开。许多国家金融部门改革的经验表明,放开利率减少信用补贴。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放松对资本账户管制的必要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利率市场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全开放是一个带有关键性意义的问题。
三、加入WTO后我国国债管理的应对方略
中国国债市场经过20年左右的培育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框架与基础,国际经验正在被创造性地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并被应用于指导市场发展的实践中,国债市场对于支持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推进货币市场发展和追求全局性宏观调控目标,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从目前看,国债市场完全对外开放的时间表主要取决于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时间安排,这可以给我们再留下数年宝贵的时间与机会作好开放的准备。基于前面关于外资进入前景及影响的分析和我国国债市场现状的考察,我们认为,我国国债管理应对“WTO挑战”,从指导思想上应坚持以下三条:
第一,利用有利的发展契机和正面影响,进一步从规模、效率、规范性、参与者素质及市场基础设施、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升中国国债市场,使之更好地发挥功能,为我所用,为我所控。
第二,积极寻求以平滑、渐进方式推进国债市场对外开放的途径,使国债市场成为探索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及与国际接轨的试验田与缓冲带,为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市场管理、运作积累经验。
第三,恰当设计市场进人的非关税壁垒和附加条件,缓冲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债市场带来时冲击,平衡其权利义务,为我方争取有关利益。
具体对策方面,我们认为在今后五年左右的时间中,应实施以下五大方面的举措:
(一)持续、稳步地扩张国债一级市场规模。
近三年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各年都安排发行1000-1500亿元的建设国债,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投资和大型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带动了大量银行资金和其它资金向这些领域投入,为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和“通货紧缩”的负面影响,拉动国民经济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我国面临的实际问题和今后若干年发展的需要看,注重运用国债手段绝非权益之计。今后几年稳步扩大国债一级市场规模,势在必行。
----受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十五”和今后我国将进入一个持续时间长、力度大、影响深刻的结构调整时期,而“入世”则可能在相当程度上将结构调整中的某些矛盾进一步显现和激化。从理论上讲,“入世’店关税壁垒和其它贸易壁垒的消除或弱化,有利于所有贸易伙伴国各自要素、技术的比较优势的发挥。然而对我国而言,如果不采取必要的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措施,加入WTO,将会使我国产业结构更偏向于劳动密集型。这种贸易自由化的结果对我国在世界贸易格局中地位的提升是不利的。即使是某些原本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如纺织工业),随着科技进步,其性质也正在发生变化,有可能发展成为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因而这些产业我们原来所具有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如果我们不能在今后5-10年内对纺织工业进行较为深
刻的技术改造升级换代,我们就很可能失去很大部分的纺织品国际市场。国外经验和我国实际都表明,要提升我国产业结构,不能离开财政的支持,必须充分运用国债手段。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入世”后进口产品的冲击,国内一部分缺乏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企业和行业将被逐渐淘汰,失业、下岗和转岗职工人数势必呈上升趋势,做好这部分职工的安置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加强其财力支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未来5一10年,政府应在两方面进一步发挥其职能作用:一是再就业培训及职业介绍。仅靠民间市场化运作的培训和职介机构是不够的,政府应举办或补贴这项事业,使失业下岗人员都以尽可能少的支出获得能帮助其重新就业的本领和机会。二是提供失业救济,保证失业者可维持个人最低生活水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和社会保障运作,也必须得到国债手段的大力支持。
----进入WTO后,关税平均水平进一步降低,进口需求呈上升趋势,为了刺激出口维持贸易顺差或贸易平衡,可能要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另外也不排除必要时采取人民币贬值的策略。上述两条都会带来财政增加支出因素,为了维护必要的收支对应关系,筹措增支财力,也必须充分运用国债手段。
基于以上考虑,财政除了应当继续扩大、培育新的税源和厉行节约之外,还应当进一步发挥国债市场的作用。第一,今后5-10年,国债发行规模可考虑与GDP增长保持同步。按我国目前国债发行余额1.5万亿计算,GDP年均增幅按7%计算,则国债发行余额规模可每年增加1000亿元左右。第二,利用近几年难得的低利率时机,适当扩大期限为10-20年的固定长期附息国债的发行量,以降低国债的平均发行成本。
(二)以提升市场流动性为中心,全面加强二级市场建设。
流动性是市场的灵魂,只有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一级市场的战略才能得以有效贯彻。国际上衡量流动性一般有两项指标,一是看换手率的高低,二是看大额交易是否会影响市场价格水平。我国国债市场流动性总体上还很不足,尤其是大宗场外交易市场尚处于培育阶段,换手率不高。2000年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为1.67万亿元,可交易的债券存量为1.6万亿元,年换手率大体为100%,而国外成熟的市场这一指标基本在1000-3000%。我国交易所市场的换手率虽然比较高,但市场的大额成交量对市场价格的影响较大,因此也不能认为流动性很好。
今后5一10年,政府应通过健全游戏规则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市场流动性的提升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建立做市商制度和引入同业经纪人。做市商制度已被国际债券市场证明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尤其是促进现货交易的有效手段。近一两年来,我国已有少数商业银行尝试在市场上进行双边报价,积累了一些经验。规范与完善这项制度应当成为主管部门在市场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促进大宗交易和适应部分市场参与者希望在交易达成前不暴露身份的商业经营要求,应当参照国际运作规则引人同业经纪人。同业经纪人一般都不是金融机构,没有必要用行政的办法去“官办”,应让市场去选择,政府的职责在于制定规则,实行监督。
2.完善资金清算与债券结算机制,尽快实现“券款对付”。较长时间以来,由于国家自动支付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债券过户与资金清算一直未能同步进行,既增大了结算风险,也影响了市场运作的效率。进入WTO后且不论外资机构进入市场因结算条件不利可能会引致的风险,就连许多国内投资人也会团结算风险而裹足不前。因此,加紧支付系统的建设,并使债券结算系统与之相匹配,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3.努力实现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国债市场债券的统一托管结算。目前,两市场的债券是分别登记托管、分别结算。实现统一托管结算,可以实现两个市场逻辑上和运作中的统一,不仅有利于合理的市场价格的形成,恰当发挥两个市场各自的优势,减少因体制原因造成的投机现象,而且可以使市场参与者获得以一个账户同时参与两个市场的便利,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
4.在适当时候恢复国债期货交易,逐步引人衍生品种。国际经验表明,衍生品种的多少既是国债市场繁荣的标志,又是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催化剂。目前国债市场除了现货交易外,衍生品种只有“质押”式“回购”,但质押式回购项下的债券在回购期间内不能被再次使用,虽然有利于控制结算风险,但对市场流动性有一定消极影响。今后几年应在严格的风险管理和统一的托管系统的支持下,依次、逐步引人“开放式回购”(即回购首期与到期均按买断关系进行结算)、远期、掉期以及期货等衍生品种。我国期货交易几年前因“327”、“319”事件而暂停,但当时的相关条件(保值补贴率和贴息)如今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在风险可控性上今非昔比,应积极考虑在适当时机恢复国债期货交易。
(三)推进市场信息建设和法治建设。
1.加快市场的信息建设。提高市场信息集散与揭示的水平,是发展市场规范市场、提高监管水平的需要。随着市场参与者、交易品种等方面的扩展与深化,市场信息需求正逐渐增大,应充分重视,采取措施,建设专业的国债信息系统及报价系统,培育专业信息服务商。
2.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监督体系。要利用几年的时间,在充分吸取国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比较严格、健全的市场法治规范体系。同时要积极发挥交易扬所、托管结算机构的一线监督和信息报告职能,逐步形成高效、灵敏的监督体系。应争取在市场对外全面开放之前,做到市场规范体系和监督体系基本与国际接轨。
(四)培育机构投资者,提高人才素质,扩大中间业务份额和发展柜台交易。
目前,国内市场参与者的构成中,商业银行所占市场份额最大,其债券持有额与交易额大体占到80%左右,因为随着资产管理意识的加强和准备金管理方式的改革,它们需要在自身资产中保有更高比例的无风险(或低风险)、病流动性的国债、金融债等。在近两年的市场运作中,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已将债券作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加以应用。但是,仅仅出于自身资产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的目的参与市场,商业银行是难以在市场发挥应有作用的,无法应对进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后迅速扩张其市场份额的挑战。事实上,如果商业银行能够在满足自身流动性管理需要的同时更多地从市场经营的角度积极参与市场,则不仅有利于市场的活跃和流动性的提高,而且能为自己培育新的中间业务生长点和赢利点。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还未真正以经营者的角度进入市场,因此在国债市场完全开放以前,促进国内市场参与者转变观念,练好内功,培育其优势业务,显得十分迫切。这其中,抓住了商业银行和国债市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就抓住了关键和重点。
1.应加大对市场参与者的培训力度。加入WTO后的竞争,首先会突出表现在人才的竞争方面。我们应充分认识这一挑战的严峻性,大力加强人才培训,不仅要让市场交易人员熟悉操作要领和提高市场分析能力,更要针对目前高层管理人员市场意识和经营策略存在的不足,重点加强这部分人的进修和提高。
2.扩大金融机构在国债市场上的中间业务份额。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经过几年的培育,已基本吸纳了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进入市场,部分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也已进入市场。将这一市场扩展为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体,各类机构投资人均可参与的批发性大额债券市场的时机,已渐趋成熟。从提高市场效率、减少市场交易结算风险的角度考虑,应当积极发展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交易结算人或经纪人的中间业务,使企事业单位均可通过人或经纪人进入市场。
3.发展国债柜台交易。国内商业银行在网点数量上具有优势,在计算机处理系统的支持下,储蓄网络发行、登记并挂牌买卖记账式国债是一项一举数得的好事。既有利于化解因利率变动、凭证式国债可能大量提前赎回而给商业银行造成的压力和风险,也有利于扩展国债市场、方便公众投资人,并使柜台市场与银行间市场形成联动,同时还有利于商业银行扩展中间业务份额,发展自己在国债市场中的作用。这项工作应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试点,取得经验后尽快推开,使国内商业银行的优势得以发挥。
(五)在人民币自由兑换前,开办美元国债市场。
B股市场向中国国内投资人开放,是实现局部美元化(硬通货化)的一项有份量的举措,是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接轨的重大尝试和进展。考虑到我国债券市场已有相当的基础,在人民币自由兑换前,开办美元国债市场应是另一项值得研究和探索的举措。所谓美元国债市场,是指利用现有国内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面向国内现有债券市场参与者和境外投资人发行以美元计价的政府债券,以及所有投资人之间进行上述债券交易的市场。从目前看,开办美元国债市场具有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第一,开办美元国债市场能更好地满足财政筹资的需要,更好地利用外资。我国目前政府外债余额大约为700亿美元,主要由美、日证券机构作承销商,在欧美金融市场或日本证券市场上发行,比较典型的有“扬基债”、“武士债”,发行工作复杂,发行费用较高,也较难实现连续发行和均衡发行。开办由我们自己管理的美元国债市场,建立稳定规范的承销体制,吸引国内外机构投资人参与市场,可为财政提供更为理想的筹资机制。
第二,B股市场开放后,B股投资者参与美元国债市场的需求增强。B股市场的开放意义重大,其规模在几年内将会迅速扩大。但是从长远计,如果投资人没有一个较为理想的美元债券市场作为资产管理和避险的手段,则B股市场也难以有稳健和长足的发展。
第三,开办美元国债市场有利于优化国际收支机制。目前我国居民、企业所持美元基本都存入了银行,形成了上千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而它们大都被用于购买美国政府债券,而我国财政所需要的美元债务资金则要从国际市场上筹措。如果国内有一个美元国债市场,必然能吸引大量国内投资人参与市场,这一市场不仅可支持我国财政,而且也有利于外汇储备的调控,使之保持合理的总量水平和结构。同时,我国经济地位的提高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将会使我国发行的美元国债在信用等级与收益水平方面的“收益信用比”保持一定的优势,对国外投资者会有相当的吸引力,尤其是会吸引海外华人社会的关注和投资。这些情况都将有利于建立新的、更为合理的国际收支机构。
第四,允许国外金融机构进入美元国债市场是一个很好的筹码,同时也不会招致汇率风险。允许和批准国外金融机构进入美元国债市场,可以在人民币资本项下自由兑换这个重要的资本市场约束条件未解之前,就做出金融市场有限开放的实质性动作和极为主动的姿态,有利于增加我方在WTO组织中的筹码。同时,将参与美元国债市场作为国外金融机构的“权利”后,可以相应地增加其在其它方面的“义务”和有关附加条件,使其希望尽快参与中国市场的积极性能更好地为我所用。由于美元国债市场是向世界敞开大门的市场,其交易也全部用美元进行支付和结算,因此有可能成为国际游资的蓄水池,但其资金的涌入、涌出对人民币汇率不会有太多的影响。这样既可实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向实现对世贸组织的承诺迈进一大步,又同时使金融管理层在现有条件和经验下保持对市场的控制。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客户 营销
一、商业银行个人客户营销的背景
(一)个人客户成为金融业举足轻重的资源,主导着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实行改革开放政策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近10%的高速增长,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已达到80%以上,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这无疑为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据国家统计局预计,到2010年中国将有25%的城市家庭步入中产阶层,中国的百万美元资产家庭数量已位居全球第3。从国内外银行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个人业务对银行的整体利润所作贡献将会越来越大。
(二)目前。个人金融服务的种类由传统单一储蓄业务。逐步发展为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中间业务、个人理财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等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性个人银行业务。储蓄通存通兑、电子汇款、银证转账、外汇买卖、个人消费信贷、个人投资咨询、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个人理财服务以及各种代收代付、代保管等中间业务陆续推出,极大满足了个人客户的需求。丰富了个人金融服务内容。据统计,目前仅中国建设银行开办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已发展到六大类160多个品种,业务范围基本覆盖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各家银行都已建立了以个人客户为中心的零售服务体系,以个人理财业务为突破口,利用先进的个人客户营销管理系统,积极构筑以个人客户为中心的营销型业务体系,基本形成客户服务组织、客户经理队伍、维护体系和多元化服务渠道,努力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各种需求。
二、个人客户营销的策略选择
(一)产品策略
1,科学进行产品和服务分类。目前银行的个人业务产品可分为以下几类:
(1)按照业务类型可分为个人存款类产品,如定期储蓄、活期储蓄、通知存款等:个人贷款类产品,如个人汽车、住房、个人生产经营、个人委托贷款等:个人中间业务产品,如汇兑、工资、代收水电费、个人存款证明书等产品。
(2]按照产品流动性可分为:流动性强的产品,如活期储蓄存款、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国债等;流动性一般的产品,如通知存款、整存整取储蓄、教育储蓄等;流动性差的产品,如凭证式国债、保险、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
(3)按照理财功能可分为:一般保值型产品,如定活期储蓄产品、通知存款:免税保值型,如教育储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型产品,如基金、保险等产品。银行要在科学地进行产品和服务分类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准确制定产品组合和模板。
2,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产品组合以增强营销能力
产品组合是指企业生产经营各种不同类型产品之间质的组合和量的比例。产品组合由全部产品线和产品项目构成。产品线是指产品在技术上和结构上密切相关,具有相同使用功能、规格不同而满足同类需求的一组产品,如个人负债类、个人资产类、中间业务类。产品项目是指产品线内不同品种、规格、质量和价格的特定产品。如中间业务类产品中的基金就有几十种之多。
(1)根据客户开立账户需求不同可制定不同套餐。如开户套餐:卡产品+最低存款额+网上银行+开通其它账户功能:代收费账户套餐:卡产品+通讯费+物业费+网上交费+电话银行交费;投资理财账户套餐:开户+银保通+国债+基金;交易类套餐:个人结算开户+汇兑服务+个人授信+信用卡额度+网上银行。此外,保险产品组合、存贷款产品组合、投资与通知存款组合、最低存款额与定期存款、基金产品组合、质押贷款与融资结算产品组合、国债和基金产品组合等等产品组合。需要针对客户群体专门设计。
(2)根据个人客户消费习惯进行产品组合,制定不同营销方案。对保守型客户提供偏重安全、保值的产品组合,将储蓄、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进行组合;对中庸型客户提供有较高收益,但又十分安全的产品组合。将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分红保险等进行组合;对进取型客户提供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组合,将个人委托贷款、服票型基金与外汇宝等新产品进行组合。在进行产品组合时可根据个人客户消费行为偏好和激进性逐步调整低风险与高风险产品的比重和结构,适应客户追求风险与收益的恰当组合。
(3)根据个人客户的年龄特点和成长性进行产品组合。青年家庭可以提供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与资产类产品如消费贷款、信用卡、保险产品进行组合;对于中年家庭产品组合注重攻守兼备型产品,可以将教育储蓄、养老保险产品与投资类产品进行组合;对于老年家庭一般要进行稳健型产品组合,可以将储蓄、国债与基金等产品进行组合。
(4)根据个人客户的收入构成特点进行产品组合。对于超高收入的家庭,由个人客户经理根据个人客户行为和消费特点制定理财和产品组合方案,提供一对一服务。使客户得到超值享受:中高收入家庭是银行个人理财的重点,要依据个人客户消费行为制定不同的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一般收入家庭主要做好一般的金融产品组合服务。
(二)渠道策略
1,提高网点营销产品的综合能力
银行要对现有营业网点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一方面要改造原有网点的传统形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人性化设计,将无形网络与有形网点功能结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要加快网点从操作功能向营销功能转变。将传统交易型的网点转为提升客户满意度并增加销售的重要渠道,使之成为销售型的网点。提高网点营销产品的综合能力,从网点中获取最大回报。比如中国银行从2005年开始,从网点改造、流程整合、业务迁移、关键绩效考核、专业队伍建设、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营销体系建设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网点转型,实现网点从交易型向营销服务型和客户关系型转变,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网点营销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网点竞争力。到2008年底,累计完成网点改造6761家。通过网点标准化改造,网点功能区域更加丰富、人性化,服务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2,电子网络渠道延伸服务
在柜台功能具备的情况下,其他ATN、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也应提供相应服务功能方便客户。如通过网上银行吸引一些高价值的年轻客户,通过各类自助设备吸引客户,进行业务分流。对于没有本行网点的大型商场、酒店、高等院校、大型住宅区。以离行式自助银行为主。形成覆盖全省有效市场的服务网络,结合物理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使本行个人业务服务延伸到各个需求层次。
(三)公益活动策略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赞助、捐款、新闻报道、记者
招待会、庆典等形式进行品牌营销。
各级行还可为参加各类赞助、捐款、慈善活动的客户提供金融中介服务,以此提升银行公共形象。进行系统营销。满足客户的社会公益活动需求。
(四)其他策略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定期举办业务沙龙,成立会员俱乐部,在城市居民小区、高档社区,利用会所、居民管理委员会进行产品营销活动和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扩大本行形象和品牌宣传。
三、建立健全个人客户营销的服务保障体系
(一)逐步建立以个人客户经理为主体,以网点柜员服务和其它服务渠道为支持的个人客户服务体系
每个客户经理有自己的客户群体,建立自己的客户档案,定期更新维护,要让每个客户知道自己的客户经理。
(二)完善客户服务功能,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首先,要完善客户服务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客户服务中心在客户营销、拓展与维护中的桥梁作用。建立个人客户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客服中心要及时将客户投诉反馈有关部门、网点或客户经理进行处理,确保客户投诉快速处理;其次,各行各网点要建立投诉资料库。把客户投诉的全过程记录下来,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避免以后发生同类事情,或为今后的同类投诉创造解决问题的模板。对严重影响本行声誉、已造成或即将造成不良后果的投诉事件,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再其次,要建立投诉客户资料档案,着重进行关系修复。还要将客户需求中有关产品性能和政策性的部分及时报上级行,并提出改进方案。客户经理要从投诉处理过程中,总结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三)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
目前商业银行应该优选一批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对个人理财业务感兴趣的精英员工进行保险、股票、债券、基金、税收等金融经济专业知识的强化培训,建立起一支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同时具备各种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又通晓客户心理的高素质理财人员队伍,可为不同职业、不同消费习惯、不同文化背景的各类人士提供理财服务。同时国内商业银行应与境外机构积极合作,引进国际经验建立和完善金融理财执业人员自律性的行业标准、职业道德,创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以规范中国金融理财业的发展。全面提升理财师的服务素质。
我一直认为,一个优秀的保险营销人员,它只要把他的观点和理念向它的目标群进行推广,让他的听众接受并认同他的观点。然后 ,接受他的听众主动自愿向他购买产品邀请,并向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正道。但是,在现实中,我们许多低水平的保险营销员总是直接推销他的产品,或者转着弯去骗他的朋友和熟人购买连他自己都并不十分理解的保险产品。这种行为对我们的保险行业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以至于我们到现在做起保险相当艰难!
一个网友和我聊天时说到“一人做保险,全家不要脸”就是这种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生动写照!
保险在我们的家庭理财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曾经有一位朋友和我聊天时对我说:他在银行去年存了5万元钱,今年取出来时,总共得到了360元钱的利息,却还被银行代扣了72元钱的利息税。更要命的一件事,它在这期间得了一个痔疮,结果在中大五院做了个手术,花了5360元,所以结果一年下来,他的存款变成了44928元。
1 2 3 4 结果他向我请教关于理财的技巧。作为朋友,我也不好拒绝,所以,我也就把我理财的技巧传授给了他!
我认为:我们进行家庭理财的目的,是实现家庭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和增值。
作为家庭理财中最重要,但过去往往不被人重视的一项是教育与培训的投资。十年前,我有二个朋友到了珠海,二人在同一个公司上班,其中一个有了钱就存了起来,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要娶一个老婆,还要建房子。结果十年后的今天,他实现了他的梦想,目前他过得挺好,有了一个老婆还有孩子,而且也在家乡建了一个据说花了12才万建好的房子,他还在原来的公司工作,而且工资比十年前涨了一倍,现在都有了1600了。而另一个却有了钱就把钱用了,他把他工作前半年的钱用了,参加了一个电工培训,结果过了几个月,他在另一个厂当了个电工,后来他又参加了中级高级电工和电工技师的培训,而且还参加了自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的考试。结果在五年后,他拿了个本科文凭,一个电工技师证。现在他是一个厂里的负责设备的副经理,他没告诉我他的工资是多小,不过我知道他现在在珠海至小有二套房子,还有一辆小车,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据说是个研究生毕业。所以我认为:教育与培训是投资是投入最小,但回报最大的投资!一个受到良好教育和培训的人和一个没有接受培训的人,他们之间的收入,社会地位,工作环境,以至于对今后的生活和对将来的预期,那是根本无法相比的。教育与培训的投资回报率是多小,我想到目前为止,最精明的会计师也许还不能计算出它的回报率到底有多高,高到什么程度!因此,我们在家庭理财中,首先应当优先拔出我们自己和家庭成员的教育和培训费用,哪怕是欠债也应当去做。所谓“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磨刀不误砍柴工”说的都是这么回事!
1 2 3 4 在我们的家庭理财中,如果我们在交了房子月供后,还有一部份余钱。那么,我们配一点证券与股票资产也是有必要的,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而银行利率呈负利率的进程中,我们持有股票和基金也算是坐上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顺风车,享受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但是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在当前股指高企,投机极盛的股市中,风险也是极大的。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我们不但享受不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反而会把我们的银子变成别人的成果!因此,我们进行理财,一定要有风险意识,不要把所有的?蛋放在一个蓝子里,特别是不要借钱去炒股-----除非你是一个股市中的特等高手!因此在一般的家庭中,股票与基金类风险资产原则上不应当超过流动资产50%,就样,在风险来临时,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不会因此而受到太大的影响!
在我们的家庭理财中,配一些银行存款也是十分必要的,银行活期存款虽然利息特低,表面看起来根本是没什么投资价值。但是,它的流动性是最好的,在我们需要时,我们可以随时支取。这样,我们不需要再在我们要用钱时,去卖出其它资产来套现!另外,我们也可以配一点定期存款,但是在一个利率上升周期中,我们原则上不要将存期定得太长,以六个月定期比较合适,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每次加息时,我们都能享受到加息带来的利益!如果中国经济进入降息周期,我们就应当将存期尽可能的存得长一些,我们甚至于可以存个五年期限的定期,经济一旦进入降息周期,做什么生意和投资都特难赚钱,而定期存款是最好的投资,并能锁定较高收益的投资,这样我们就能得到最多的银行利息!银行存款在我们的家庭理财中,这一部份占20-30%就可以了!投资国债与投资银行存款具有相同的性质,利息也不低,但流动性比定期更好,必要时也可以随时卖出,因此我们也可以将我们配置的活期存款转成国债,也许收益会更高,而风险一点也不增加,流动性一点也不受影响!当然,我们也可以投资一些好的企业债券,但投资企业债券的风险比投资国债要高许多,收益却并不会高太多。因此,私低下,在投资国债与企业债券二者中进行选择,我更偏好国债投资!
1 2 3 4 我们的家庭理财中,有一个极不被人重视,但却相当重要的一部份,那就是保险资产的配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