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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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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

第1篇: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范文

关键词:汉族  秧歌  民间舞蹈  审美特征

一、秧歌概述

秧歌是中国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类型,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如:东北秧歌、云南花灯、安徽花鼓灯、山东胶州秧歌和鼓子秧歌等。据史料记载,秧歌最早在800年前的南宋时期就已经流行于民间了,秧歌起源于插秧耕田的劳动生活,一般表现为自娱性与表演性、舞蹈性与歌唱性的统一,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秧歌是一种民族性的集体舞蹈,表演者通常扮作生活中或历史神话中的人物并组成方阵,由领舞者指挥,集体走出各种队形或图案。各地的秧歌一般以秧歌舞队为主要形态,舞队人数少则十数人,多时达上百人,既有集体舞,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等多种表演形式。基本动作较单纯,仿佛是民间劳作时基本动作的移植,为增加场面的生动和演出效果,秧歌队一般要配备扇、帕、伞、棒之类的简单道具,在锣鼓、唢呐等吹打乐器的伴奏下尽情舞蹈。各地秧歌的舞法、动作和风格虽各不相同,有的威武雄浑,有的柔美俏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但从中不难看出他们共同的审美特征。

二、汉族舞蹈的审美特征

(一)汉族舞蹈的形式美

舞蹈的形式美是指生活、自然中各种形式因素(色彩、线条、体形、声音等)的有规律的组合。舞蹈的形式美在舞蹈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它只有和生活的精髓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创造出时代的精品。在构思萌动的开始,舞蹈编导首先要思考的就是如何寻找恰当的形式,来完美体现舞蹈的思想和内容。舞蹈的形式美在舞蹈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影响着内容的表达和思想情感的体现。

舞蹈的形式美是一种直观可感的动态美。因此,创造舞蹈的形式美,除了必须具备作为物质材料的人体外,还要使人体按照艺术规律活动起来,创造出美的感性形态。那么人体凭借什么来创造出美的感性形态呢?凭借人体本身的动作、姿态造型、面部表情、手势和步伐,凭借各种线条、各种形状、各种色彩、各种节律、各种态势、各种质量的动作、造型、手势、步伐和技巧的组合,构成了变化万端的舞蹈形式美。

舞蹈艺术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同步产生,并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门最早形成的艺术形式之一。同样,舞蹈也在民族心理素质和审美理想的基础上,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发展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审美内容。在中国各民族中,汉族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蹈是秧歌。由此“扭”在汉族舞中处处皆是,一个“扭”字,把汉族民间舞势态形象地勾勒出来。各种各样的扭,各个地方的扭,都有不同。“线”的移动.“圆”的表象。妙用“道具”使用道具和歌舞结合是汉族民间舞蹈的突出特点。使用道具,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表现舞蹈的内容和抒发舞者的情感。这充分说明汉族民间舞蹈中道具的运用,进一步丰富了它的表现手段道具使用的方法很多,有的拿在手中,有的挎在腰间,有的担在肩头,有的戴在头上等等,无论那种道具,都来自生活,经过艺术加工, 对表达思想情绪、塑造人物性格、并起美化舞蹈形象的作用。

(二)汉族舞蹈的内容美

舞蹈的内容美是指舞蹈作品所反映和表现的社会生活内容的真与善的统一,是舞蹈作者审美理想的形象体现。如:“优美、英姿、丑态”都借助人的各种生动的形态来表现;又如同说话一样用人体把“凶猛、嬉笑、恐怖”表演的活灵活现;同样用人体把“悲悯、愤怒、和善”等内心情感表现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

作为表演艺术的舞蹈,不仅要求编导创造的形象有真情舞感,同时也要求演员的表演要真挚而富有激情。舞蹈是人们挤思想感情在高度激动时的形象表现,作为表演艺术的舞蹈,其主要特征就是凭借人体在有节律而富有美感的运动中所产生的强烈情绪和情感的直接动觉传感,使观众获得审美感受并引起情感共鸣,因此舞蹈表演家必须情动于衷—注情入舞一一以舞传情,求得情与舞合、神与形合。

再如由曲立君创作,海燕、成森联袂表演的一台名为“记忆的风帆”的舞蹈表演会,在用舞蹈来表现人生旅途中一段最值得怀念的时刻—童年中的几个片断,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台晚会最能打动人的就是那两颗天真无邪的童心。

以上的例子说明了真实地表现生活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表现人们内在的精神世界,是构成舞蹈内容美的重要前提,也是衡量一部舞蹈作品美学价值高低的重要依据。著名舞蹈家吴晓邦在论述舞蹈美时是,很重视舞蹈思想—即舞蹈的内容美的。他认为:“我们舞蹈创作都是为了反映和表现我们的社会中生动的人物和内容,在舞蹈家的创作下人物必须栩栩如生。通过作品要人们去认识出什么是可敬的、可爱的,什么是可笑的、可怜的和可憎的种种人物形象和思想。要具有无私无畏地去塑造出真和善的形象,来表演我们当前的生活,那时美就像光芒一样通过事物的表象来深入我们各部感官中去,也即感动了我们。”①以上论述是这位老舞蹈家数十年艺术经验的总结,深刻而精辟地论述了舞蹈的内容美在整体舞蹈美中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汉族舞蹈的表演美

舞蹈表演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艺术。舞蹈艺术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舞蹈表演艺术的提高和深化。舞蹈是情感的“极致”,而情感的“极致”需要舞蹈表演。舞蹈与舞蹈表演是密不可分的,只有重视舞蹈表演的培养,提高舞者的表演水平和艺术鉴赏力,舞蹈本身才有意义,其生命力才会更强。 舞蹈,作为一种人体动作的艺术,是借着人体有组织有规律的运动来构成各种舞蹈形象的。舞蹈中的人体动作是经过提炼、组织和美化了的人体动作。舞蹈表演是属于舞蹈艺术的,是舞蹈艺术第二个层次上的艺术,是舞蹈艺术的另一个重要分支。舞蹈艺术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舞蹈表演艺术的提高和深化。

第2篇: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范文

摄影的用途很广,新闻、体育、人像、民俗、广告和科研等,它们有的是艺术作品,有的只是具有美感的图像信息,并不是任何摄影照片都是艺术品。那么,什么样的摄影照片才能成为摄影艺术呢?我个人认为只有符合以下双重审美特性的摄影作品,才算踏进了艺术殿堂:一是要具有艺术的共性;二是要具有摄影特有的美。两者结合起来,共同构成摄影艺术的审美特征。

一、艺术的共性

1、人文性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文学即人学”。艺术同样是人学,聚焦于人的社会活动,表现人的本质力量,着力描写人的命运和精神世界。摄影作品要想成为艺术,也应以表现人的性格命运、内心世界和精神风貌为重心。拍摄一个人,单纯地记录表面就只是一张平常的证件照,毫无艺术性。若挖掘、塑造其独有的精神面貌,显示出人物青春的活力和憧憬美的内心,艺术美的魅力便很鲜明。证件照和艺术人像,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说艺术是“人学”,并不是说风光、静物等自然客观静物就不是艺术。当艺术家在它们身上寄托着人的审美理想,间接表现出人的精神力量时,这些纯自然的景物可同样成为艺术的载体和表现内容。如《清香流溢》(见图1),作者通过荷花之美,赞颂“荷花的品格和精神”,就是一幅很好的艺术品。

2、形象性

艺术是通过具体生动的感性形象来反映客观世界的本质的,无论是大幅巨作还是方寸小照,艺术的成败往往取决于作品有没有塑造生动感人、富有深刻内涵的形象。

摄影作品天生以图像说话,但图像符号并不等于艺术形象,图像只是被摄景像的简单记录、表层模写。艺术形象一定要具有典型特征,融入了作者的主观情感,表现出深厚的思想内涵和社会意义。如《爸爸送我上学去》(见图2)拍的是新疆牧民生活,与一般的旅游留影绝然是两种性质的图像。《爸爸送我上学去》是艺术,这幅作品的摄影艺术语言非常突出,画面上主体清晰,背景虚化,快速奔跑的马背上人物在秋色黄叶的逆光照射下显出十分快乐与幸福,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该作品是我国西部新疆牧民生活的象征,并表现出作者歌颂祖国,热爱家乡,赞美和谐社会的情怀;而旅游图片尽管也有一定美感,但只是介绍人文地理的记录品。

3、情感性

艺术作品应情理交融,以情动人。艺术创作需要理性和观念的指导,它是作品的内在思想,但它们不应直白,地出场,而应寓理于情,情理融合,以浓厚地感情来打动读者。此外,摄影艺术作品虽然可分为记实和创意两类,但其创作源头离不开生活,离不开生活中情和事的体验,拍谁?拍什么神情?如何去拍?这里面都有感情的引导,同样都需要情感的渲染、倾注和描绘。

4、形式美

艺术之所以能激动人心,让观众流连忘返,令读者爱不释手,思想内容的深刻固然重要,与优美的表现形式也紧密相关。艺术形式是内容在作品中的存在方式,包括内部的结构安排和可见的外观形态。要使艺术作品呈现优美的形式,必须做到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根据内容的需要采用生动、鲜明、合适的表达方式。各类艺术特点不同,表现形式也具有自己的面貌,并带给人不同的美感,这是不能抹杀的,并需要不断更新发展的。除此之外,还要研究自身工具材料等技术要素,表现出独有的形式美感。

二、摄影艺术特有的个性

1、记实性

这是摄影艺术的基本特性,指通过摄影独有的技术手段,逼真地再现镜头前的景物,形成画面影像外观和细节的真实,使摄影艺术独特的美感展现出来。

摄影艺术之所以有别于文学、音乐和绘画等艺术,记实性起着最基本的作用。它以无与伦比的真实影像使人产生高度的可信性和亲近感。摄影形象运用高清晰度、丰富的影调层次和自然的色彩,惟妙惟肖地表现被摄景物光线气氛的微妙变化,以及景物的形体结构、体积和外表纹理质感等。摄影的写实本领远远超过绘画,是当今视觉真实感最强的艺术。

2、瞬间性

摄影艺术与绘画虽然都是瞬间艺术,但它们的创作方法不同。绘画是事后关门作画,它的画面瞬间是组合出来的,是想象的瞬间;而摄影必须在生活的时空现场进行取舍,这种取舍的瞬间是与生活同步的,是真正的生活的一刹那。

任何事物运动都有开始、发展、、终止等变化过程,而最富有艺术美感的时刻不是随时都有的,这就需要摄影艺术家去抓取最动人、最精彩的一刹那。精彩瞬间是造型艺术共同追求的效果,但对摄影来说,它比绘画、雕塑更不容易。一般来说,它不能摆布和制造,需要摄影家心明眼亮,在现场掠取。可以说,任何一幅摄影佳作都是精彩瞬间的表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恰当地说明了瞬间机遇的重要性。

3、科技性

摄影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这是建立在光学、化学、机械学、电子学,包括当下被广泛应用的数码科技等许多科学技术基础上的综合科技手段,这种高度的科技能力不仅把生活中转瞬即逝的真实影像固定为可视画面,而且极大地拓展了人们的视野。从黑白到彩色,从胶片感光到数码影像,影像更丰富真实;从宏观到微观,题材更新颖全面。科技化的发展使摄影艺术的题材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和创新。

第3篇: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范文

教育教学必须具备艺术性往往是许多人所忽视的,而在具体教学中对教学的艺术化问题的思考更是淡漠的。在艺术教学领域里,对于教学的艺术性问题,可能思考得多一些,但是常常有这样一个误解,想当然的认为在艺术领域中的教学由于所教授的内容是艺术本身,那么教学就自然而然、也毋庸置疑地具备了艺术性,艺术教学也就是一种艺术化的教学。这是一种片面甚至错误的理解。

艺术教学是教师向学生展示艺术美的形式、传递美的本质,并和学生一起欣赏美、感悟美的过程,因此艺术领域的教学更需要让教学遵循艺术审美特征,让教学审美化、艺术化。而艺术教学的艺术化不仅仅体现在教学的内容是艺术的,而且教学的方式、教学的理念、教学的结果等都应该是艺术化、审美化的,是符合美的规律的,教学的全过程和教学的结果都是与艺术的本质、艺术的特征息息相关的。

随着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近年来艺术教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艺术教学的情况是不容乐观的,存在的问题亟待我们共同探讨与研究。艺术教学遵循传统的教学模式,没有突出艺术审美特征,缺乏艺术性,教学的内容艺术含量不足,教学方式缺乏艺术性都是艺术教学中存在的主要的、突出的问题。在艺术教学中,艺术的审美特征和审美本质没有完全贯通在教学的整个过程中,也没有融入在教学的细节中,教学的内容、方法,都没有得到艺术性的深化、艺术性的整合和创新,或者,即便教学的内容是艺术的,但是教学的方法却是非艺术的,艺术的审美特征和审美本质只附在教学的表层,甚至完全脱离了教学。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很多艺术教师对艺术和艺术教学本身认识不足,同时缺乏教学艺术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导致教学理念、方法陈旧:一方面体现在艺术教学遵循传统教学模式,艺术教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缺乏艺术性,另一方面体现在运用艺术化形式教学的能力不高。

探讨艺术教学中的艺术化的教学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教学形式,我们必须从艺术谈起!对艺术和艺术的本质的研讨是我们阐述艺术领域中艺术化教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一〉艺术的审美本质和审美特征

艺术是人对真实世界审美认识、精神掌握之后的意识和表现,是一种精神生产活动和精神活动物化的结果。艺术是对世界的一种认识,艺术通过人的精神动机和精神活动认识体验世界,展示所获得的对生活的独特的审美认识后进行的创作和表现,同时将这个过程和结果物化。这种认识活动是一种能动的认识,是主体个性化的精神和情感主动作用于客体对象,同时对客体进行艺术加工、艺术提炼、艺术创造的实践过程。在这个认识过程中,认识事物的重点是事物的特征、个性和美,同时以高度概括的、具体可感的形式和形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因此,艺术就具备了具体性、概括性、感染性等形象性的特点,同时所塑造的形象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艺术与美是密切相关的,美是艺术的灵魂,审美是艺术的核心本质。“一般地说,艺术有以下几个主要的审美特征:

1.实践性和主体性

2.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

3.形象性

4.形式美和形式感

5.创造性

6.情感性”(《艺术概论》p102页)

7.自由性

8.真实性

下面我们简单阐述艺术的审美本质

深入全面地把握艺术的本质,是我们探讨艺术教学和艺术化教学的关键所在。艺术与美是密切相关的,美是艺术的灵魂,艺术来源于现实美,又形成一种高于现实的美,这种美是需要人的意识和精神去审视、感知、体会才能重现的一种抽象的美。艺术中所蕴含的美是我们无法用具体的言语和文字能够表达的,可以说是无法翻译的,这种不可翻译性使得艺术的美必须直接面对人的鉴赏和判断。“美”的面前如果没有一双审美的眼睛,一颗审美的心和欣赏美的情感,那么“美”的价值就会大大减弱,甚至不复存在。因此,审美是艺术美存在的依托,艺术美的根本价值是审美价值。“审美的问题是贯穿在艺术理论的核心问题,艺术的认识是审美认识,艺术的创造是审美的创造,艺术的欣赏是审美的欣赏,可以说,审美是区别于其他社会事物的根本性质。”(《艺术概论》p78页)敏泽:“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其根本特征和价值根源在于审美。”(转引自《文学理论:回顾与展望》第72页,河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杨恩寰也认为:“审美是一切艺术的审美本质,无审美也就无艺术。”(杨恩寰主编《美学引论》第161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审美是艺术美得以形成和存在的前提条件。我们说艺术来源于现实美,又形成一种高于现实的美。现实的美如果没有审美的认识和创造,就只能永远是一种自然的、天然的美,审美先于艺术而存在,而后促使了艺术的形成,我们说审美是艺术得以产生和形成的最根本的、无可取代的条件;同时,审美也是艺术得以传承的前提条件,艺术一旦形成就以凝练、完善的形式融集了丰富的艺术文化,汇集了深远的艺术意蕴,也不同程度地聚集存留不同时期、不同文化背景的积沉,以及不同艺术家的审美经验、审美趣味、审美情感。没有创造者的审美,艺术的美将不会存在,没有欣赏者的审美,艺术中所凝聚的艺术美将不可能再现。

审美是艺术的本质。一般说来,审美是主体通过对美的物体的鉴赏和体验,从而在精神上获得愉悦和享受。那么审美具有什么样的性质,或者说审美的过程需要遵循什么样的精神原则呢?

艺术不是为了直接满足使用的需要,而是在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中,给人以精神上的影响。艺术的美是一种在情感上具有感染力的形象,给予人精神上的陶冶、愉悦和感染,这种愉悦是超功利性的,没有具体的、现实的目的。康德认为美学意义上的美是一种不受功利、概念、目的束缚的美,是一种用最纯真的眼光来看世界所发现的美,而审美也不是用日常的目光对事物进行美与丑的判断和褒贬,而是用最纯粹的眼光洞察事物本身。同时,审美是一种完全开放的状态,在审美过程中主体是自由的,是解放的;审美也是一种充满着联想想象和创造的状态,审美主体把自己投入到作品中,面对作品中最富孕育性、情感性的点,结合自己的阅历体验和价值取向进行联想和自由创造;审美还是一个饱含情感的过程,没有蕴含情感的艺术品是不可想象的,也是苍白无力的,同样,一个审美的过程没有情感也是不可想象的,只有用情感才能感受到情感,只能用情感才能感动情感。

二〉突出艺术审美本质、体现艺术审美特征的教学才是真正的艺术化教学

艺术与美有血缘般的联系,艺术和美始终是水融的。美是艺术的真谛,是艺术的生命之源,艺术是按照美的规律从事创作的领域,因此说到艺术,不能不谈美,而说到艺术教学,我们更不能不谈艺术和美。我们追求艺术化教学,就是追求美化的教学,追求突出艺术审美本质和审美特征的教学。不具备教学艺术的艺术教学不是真正的艺术教学,突出艺术审美本质、体现艺术主体性、形象性、创造性、情感性、自由性等审美特征的教学才是真正的艺术化教学。

俄国著名的教育家苏霍木林斯基说:“我一千次的确信:没有一条富有诗意的、情感的和审美的清泉,就不可能有学生全面的智力发展。”同时他又强调:教育,如果没有美,没有艺术,那是不可思议的。

教学艺术是教师娴熟地运用综合的教学技能技巧、按照美的规律而进行个性化的独创性的教学实践活动,这种教学可以营造课堂教学生动鲜活的面孔和朝气蓬勃的生机,使课堂教学有了活的灵魂和永恒的生命力。教学艺术不仅将教学引入审美的境界,而且赋予教学无穷的魅力,焕发师生学习和创造的激情。艺术化的课堂教学必定是一幅“教师青春常在、学生如沐春风、课堂春意盎然”的绚丽画卷。

艺术化教学首先能够淋漓尽致的展示艺术的美和艺术的本质。艺术的东西、美的东西,如果不能用美好的方式和手段去展现,虽然内在的美本身不会被打折,但是美却不能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学生所领略到的美就不完全。其次,艺术化的教学能够提高教学质量,让教学方法达到最高层次,实现教学的最优化。教学艺术是一个不需要增加学习时间、教师数量和设备,甚至不增加教学的内容,就能优化艺术教学的效果的方法,同时实现教学的最优化。我们可以这样打个比方:教学的效果是教学内容和教学艺术的“乘积”,即便教学的内容丝毫不变,只要教学艺术化程度越高,值越大,则“乘积”(教学效果)就会(越)大。阎增武在《浅析教学过程中的审美感》中认为:“教学艺术是通过诱发和增强学生的审美感以提高教学效果的手段,这种手段的运用能使学生在有益身心健康的积极愉快的求知气氛中,获取到知识的营养和美的享受。”

勿庸置疑,教学存在美。教学的美使学生愉快、激动、向上,使教师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因此,教学美可以使教学生动活泼,情趣盎然,教学效果也会很好!朱作仁等编写的《教育辞典》中指出:“教学艺术是能够达到最佳教育、教学效果的各种知识、条件手段和方法的综合。”

其次,艺术化教学能够做到以美引入,以情感人,情景交融,形声并茂,让学生在美好的学习气氛中,获得学习的愉悦。在艺术教学中,艺术化教学必然体现美学特征,给人以审美感受。教师通过艺术作品的生动形象和艺术感染能力,使课堂形成一种感情和艺术气氛,创造最佳效果,学生则以主动愉快的心情,在审美中接受知识,并从教师的教学艺术和感知生动的艺术形象中接受潜移默化的艺术感染和熏陶。凡是具有艺术性的东西总是具有美感的,即有非凡的魅力,能够感染人、愉悦人,能够让人倾倒、迷恋。艺术领域内的教学一旦具备了艺术性,经过教师的精雕细琢形成一种美的形象和手段,就能让学生由厌学变成好学、乐学,在课堂学习中乐此不疲,在愉悦的气氛中如沐春风。教师通过创设美的情景,酝酿美的情感,挖掘美好的感觉,置学生于一种情感激发、陶冶的气氛中,使之感动、愉悦,从而转化为强烈的学习动机,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

《礼学*学记》中讲:“善学者,师逸而功倍”,这就是教学艺术的体现。而在教学中,如果没有艺术的教学,学生没有置于美好的学习气氛、没有受到感染、没有得到学习的乐趣,就失去了善学与乐学的基础和前提。与此相对,在艺术化教学中,教师把自己的知、情、意融入教学中,构建创造了一个美的教学环境,使教学达到激情洋溢、生机勃勃、意象情思纷至沓来、愉快轻松的感觉不可遏止的最佳教学环境。

三〉艺术教学和教学艺术的关系

教学艺术和艺术教学是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艺术教学的主体内容是艺术,蕴含着美的作品,艺术教学是展示美,传播美的教学,艺术教学蕴涵着丰富多彩的生动活泼的艺术元素,这些艺术元素如果没有最合适的形式,没有最佳的传播方法,就不能由教师的一端传向学生的另一端。而教学艺术是教师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的教学,它用美的方式将美的内容展示得淋漓尽致,而且将教学引入审美的境界,赋予教学无穷的魅力,实现艺术教学的教学目标。可以说艺术教学和教学艺术一个是目标,一个是实现目标的有效方法和手段。艺术教学需要展示美,教学艺术的过程不仅展示了艺术的美,也展示了教学的美,艺术的美也在艺术化的教学中得到升华。

艺术教学和教学艺术的另一种关系,我们可以概括成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艺术化教学也是一种艺术,一种教学领域中的艺术。从构词逻辑看,教学艺术,教学的艺术,教学艺术是归属艺术的。人们通常所指的艺术具有相对独立的自身形态,如文学、音乐、绘画、雕塑等。虽然教学艺术不是此种意义上的艺术,但是教学艺术同样具备艺术的特征,教学艺术是一种不能脱离审美本质的艺术,是一种具有个性、创造性、主体性等审美特征的艺术。展示教学的方式的美,本身就是一项必不可少的艺术教学的内容,而且,艺术教学中,教学若无艺术性,不但艺术的美不能展示,教学方式也就成不了艺术教学的内容。

四〉教学艺术的困境

艺术领域内的教学艺术问题是不容乐观的,主要问题一是艺术教师对艺术教学本身认识不足,二是艺术教师缺乏教学艺术的意识和能力。审美本质是教学艺术的灵魂,艺术的审美特征也必须贯穿在整个教学当中。艺术教学当中,艺术的审美性质和审美特征在教学的内容和教学的形式上都应该有所表现。而在具体的教学当中,对于艺术教学领域内的艺术化教学有许多种误解,这些误解散见在整个教学当中。比如有:误解一:想当然地认为在艺术领域中的教学由于所教授的内容是艺术本身,那么教学就自然而然、也毋庸置疑地具备了艺术性,艺术教学也就是一种艺术化的教学。即便教学的形式没有遵循美的规律、教学的形式没有贯彻审美的本质,教学的艺术性也丝毫不会有所减少。误解二:教学的内容具备了审美特征,艺术教学中的教学内容就一定实现了艺术性,就符合艺术教学艺术化的要求了。艺术教学内容的选择不需要考虑学生的艺术欣赏水平和审美心理特征,教学内容的艺术性不需要考虑整体内容的整合,也不需要考虑所选的教学内容在教学当中的最佳顺序和比例。误解三:艺术教学中必须注重艺术技能教学目标、可以忽略艺术欣赏教学目标;在艺术欣赏教学中,只需要完成对艺术形式的欣赏,不需要加强艺术精神的领略、人文知识的学习等等。

所有的教学都是以一定的教学思想和观念为基础的,如果教学思想、教学方式、教学手段和教学研究滞后,那么教学就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同样,艺术教学也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艺术教师对艺术教学本身认识不足,对艺术教学的目标和艺术价值的片面理解,直接导致了艺术教学没有突出艺术审美特征、缺乏艺术性!其主要的、突出的问题是艺术教学中只注重艺术课程的外在价值,而忽略艺术的内在价值和本质价值——审美价值,只注重艺术非审美的体验(知识、技术、历史、思辨)而忽略审美体验(联想、想象、创造、情感),漠视艺术在开发潜能、培养创造力、完善人格、美化人生等方面所起到的不可取代的作用。同时,艺术教学依然遵循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学理念,方法陈旧,停留在“教书匠”的水平上。在艺术教学中,一些过时的、保守的、封闭式的教学观念,严重的束缚着艺术教学的手脚。我国传统教育观念陈旧、方法落后、弊病众多,在教学目标上偏重艺术知识技能的传授;在教学内容上注重单一、高深、繁难的知识技能,没有向学生提供能够拓展视野的丰富多彩的艺术文化知识;在教学形式上长期停留在单一枯燥的形式上。长期以来,教学过分地强调整齐划一,强调共性,漠视个性,强调统一,无视差异,无形之中扼杀了许多颇具创新、颇有建树的设想;教学中处处充斥着刻板的程式、机械的灌输、单调的训练。我国传统教育基本是灌注式教育,在灌注式教育中,衡量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是对知识的掌握。艺术教育是与灌输式教育是水火不相容的。但是由于人们缺乏正确的认识,艺术教学在一段时间内成为灌输的俘虏,教师一味要求学生掌握技巧,耗费了学生许多时间和精力,却事倍功半。这种艺术教学从根本上违背了艺术本身的精神,学生在学习中领略不到学习的乐趣,享受不到美,感觉不到愉悦,整个课堂死气沉沉,呆滞僵化,没有活力和生机。

缺乏对艺术教学的认识,同时忽略对体系中的新教学思想、教学观念和方法的研究,直接导致了艺术教学的水平停滞不前。而在具体的教学当中,运用艺术化形式教学的能力不高,也直接导致了艺术教学的非艺术化。正确把握、运用教学的方法和艺术性,是教学中至关重要的。在艺术领域内,要求艺术教育者既是教育家,同时也是艺术家,艺术教学更需要艺术教师具备艺术家和教育家的双重素质,能够将教学和艺术两者融会贯通,将艺术的手段和形式融入教学当中。

我们都知道,一个专业技能很强的演员,并不一定是一个称职的教师,因为它可能缺乏教育知识和教学能力。同样,一个具备非常丰富的教学理论的教师,如果对艺术的本质不了解,对艺术的领悟能力不高,在艺术教学中也是不会称职的。因此,一个合格的艺术教师的教学技能包括两个部分:艺术化教学的能力和艺术能力。只有在教学中将这两部分相交融和才能共同构成艺术教师的教学技能。

本论

一〉艺术教学内容的艺术性

艺术教学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审美教学,这就在本质上决定了在艺术教学中必须以艺术为主,艺术教学的教学内容必须具有审美特征、审美价值,教学内容构成的主体应该是体现艺术审美本质和艺术精神的。艺术教学所选择的作品的内容必须是美的,只有美的内容,才能体现艺术的本质,才能让学生得到美的熏陶,才能引导学生置身美的艺术境界,才可以培养学生健康的、高尚的艺术品位,才能提高学生美的感悟能力,达到高层次的艺术鉴赏水平。

当然,并不是教学的内容具备了审美特征艺术,教学中的教学内容就一定实现了艺术性,就符合艺术教学艺术化的要求了。我们举一个非常通俗的例子:中学课堂上的艺术教学,所教授的内容是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艺术知识,老师讲得津津有味,学生却听得一头雾水。这样的教学内容虽然突出了艺术的美和艺术的审美本质,但由于不符合学生的艺术欣赏水平和审美心理特征,我们就可以说这样的教学内容是不具备艺术性的。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教学内容构成的主体应该是体现艺术审美本质和艺术精神的,所选择的内容要求是艺术的,同时内容的整合和组织也要求具备艺术性。在教学中,首先要选出符合学生心理特征与艺术审美水平的艺术作为教学的内容,同时这些艺术的内容又必须经过筛选、整合。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注意内容取向的多样性和综合性,使其成为教学中适宜而经典的成份。因此,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整合也必须具备艺术性。除此之外,组合这些适宜而经典的内容,让其在教学中具备最佳的顺序和比例构成也是教学内容具备艺术性的一个方面。

在艺术教学中对教学内容上的把握,艺术教师必须同时把握好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教学内容的主题内容必须突出艺术的审美本质和艺术特征。

突出艺术的审美本质和艺术特征一方面可以来源于艺术精品,另一方面可以来源于自然和生活。

艺术教学必须充分利用中外一切优秀的、具有经典性的艺术文化遗产,把经典的艺术引进学生的课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作品。经典的艺术作品具有经典性和永恒性,在艺术形式上、技法上是优秀的,同时“它往往反映人性最深处、最本质的东西、代表了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最高成就,所以能经得住历史的筛选和考验”。(《艺术课程标准解读》98页)因此,其中所内涵的精神是一笔不朽的精神财富。在艺术教学中,把古今中外经典的艺术遗产融入课堂教学,并引导学生充分接触和感悟经典的艺术,细细体会,品味其中所蕴含的生命力、所凝聚的艺术魅力,学生课堂和生活就有了重要的文化养分。

艺术教学的内容,可以来源于生活,来源于大自然。把现实生活和大自然的美引进学生的学习当中,既可以让学习的艺术形式更加丰富多彩,还可以让学生更贴近艺术的源泉。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艺术家罗丹说过:“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艺术中的美经历了人类的高度概括与提炼,融入了人类鲜活的个性和充满智慧的创造,是高于生活和自然的。但是艺术的源泉是大自然,大自然中的色彩、声响、形状甚至动态等都是艺术形成的基础,都是艺术美赖以生存和提炼的源泉。一位学者说过:“如果一个人看过蚂蚱,抓过蛐蛐,挖过蚯蚓,摸过鱼,那他对人类和大自然的感觉会完全不同”,他眼里心里的艺术形象也会更加鲜活和动人。现实生活中的美和大自然的美是艺术的有利根据和根源,在教学中引进大自然中的美,让学生扎根于艺术的源泉,学生形成的艺术感觉就会更真实、更鲜活,审美愉悦的实现就更容易做到水到渠成。

第二个方面:艺术教学尚未真正树立起“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在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的选择上,无视学生心理与生理的需求,很少考虑学生的认知过程中的心理顺序,这是教学内容缺乏艺术性的体现。教学内容的选择必须符合学生心理特征与艺术审美发展水平,遵循学生的心理活动规律和认识规律,本着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需求出发,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生理、心理以及审美的认知规律,提供学生感受艺术、表现艺术、创造艺术以及学习艺术文化知识的机会,为学生终身学习和艺术素养的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个方面:教学内容选择和整合的综合性。艺术教学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艺术创造实践,这种实践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艺术在自身的发展中,不断经历着分化和综合的过程。每个艺术门类以及其中的各种样式,都是一个个开放的体系,而不是各自闭关自守的领地。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它们都会从其它艺术中吸取营养,甚至同其它艺术结合起来而创造出新的艺术品种,以丰富和发展自己,并使得整个艺术体系得到发展。(《艺术概论》186页)

艺术教学的内容的组合要注意体现综合性、融合性的原则。艺术的多元化和艺术风格的多样化,也为艺术教学追求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的多元化、多样化提出了要求,并提供了条件。而且“不同的艺术门类之所以能够相互结合在一起,首先是因为它们有着共同的本质。也就是说他们都是客观世界在人的意识领域的审美反映,都是以感性形象反映世界。这是他们共同的“基因”,是他们能够相互联系和融通的根本原因。”

美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雷默提出了“综合审美教育”这一概念。他认为:每种艺术都有自己的主要要素,音乐中有旋律、和声、节奏,绘画中有色彩、线条、质感,诗歌中有比喻、形象、韵律,如此不一而足。每一种艺术都可以借用其他艺术的要素,再与自己的领域同化,同时许多艺术又,还可以借用非艺术的要素,艺术地加以运用,转化成表现素材。

同样在《艺术标准解读》中所说:“由于社会对具有艺术素质的综合型人才的渴求,促使艺术教育自身也不断向综合的方向发展,形成各学科之间相互交叉、渗透和综合的大趋势。不仅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不同艺术门类开始以生态的方式交叉和融合,美学、艺术批评、艺术史、艺术创造等不同领域间也开始相互渗透。”美国部分学校的艺术教育采用了把各种艺术学科结合起来的综合艺术教学形式,即利用绘画、音乐、舞蹈、刺绣以及其他不同的艺术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去启发学生。

艺术教学内容上的融合可以从两个层面上把握:一个是艺术和非艺术门类之间的融合,另一个是艺术自身各要素之间的融合。艺术教学要注意发掘艺术各门类的文化内涵,加强姊妹艺术之间和其他相关文化的联系。艺术教学是一个与姊妹艺术及相关文化相互联系与渗透的教学。艺术教学可以把相关艺术门类的艺术特点结合,进行知识整合;可以把视觉艺术听觉艺术触觉艺术等融为一体。霍斯曼曾这样说过:“一个不需要增加学习时间、教师数量和设备、却能扩充艺术课程的方法”,就是使整个艺术教学课程一体化。这种教学强调所有艺术之基础的、共同的东西,即艺术的审美性、创造性、表现性的东西。艺术教学可以把视觉艺术、听觉艺术、触觉艺术等融为一体。

艺术教学可以同其他学科,或者是个艺术门类之间相互交织在一起,这样可以相互增强活力,否则艺术教学将是贫乏的。提倡艺术教学内容的融合和综合性发展,是对传统艺术教学观念的一大突破,是我国教育改革深入发展的一大成果。

著名的德国音乐家舒曼说“有教养的音乐家能够从拉斐尔的圣母像得到不少启发。同样美术家可以从莫扎特的交响乐获益匪浅。不仅如此,对于雕塑家来说,每个演员都是静止不动的雕像,而对于演员来说,雕塑家雕塑的作品又何尝不是活跃的人物?在一个美术家的心目中,诗歌却成了图画,而音乐家则善于把图画用声音体现出来。”(《舒曼论音乐与音乐家》第148页,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版)

在教学中,利用现有的教学内容,需要再组织一些延伸和拓展的材料,形成结构化网络化的教学知识。第四个方面:教学内容顺序和比例的合理设计。

在当前的艺术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单一的教学手段,单线条的设置教学的程序,而并没有从多维的角度来考虑教学的目标,立体的设计教学要包含的内容。

为达此目的,教师应当具备很强的分析教材和组织教材的能力,对所选择的内容能够控制有度,既要放得开,选取丰富多样的教学内容,又要能收得拢,做到重点突出,言之有物。这样再根据内容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就能使课堂教学生动,特色突出,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同时,教学程序是教与学之间形式和内容安排的和谐组合。具备渐进性、创造性和突破性的组合,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自然性和主动性,使得学生能够由浅入深的领悟美,并能触类旁通,富有创造力。

所以好的老师,要将教学内容合理搭配,给不同深度、不同方面的教学内容分配合理的比例,并使各部分内容保持合理的出场顺序,从整体上把握教学内容的艺术性和完整性。

二.教学方式的艺术性

在艺术教学中,教学的内容应该是体现艺术审美本质的,教学的方式也应该遵循艺术的美的规律和审美特征,使得艺术教学本身艺术化、审美化,让艺术教学这一行为和过程具备艺术的美,同时也让其本身成为一种美的艺术。因此在教学实施中,艺术教学在具备各门课程教学所具备的教学艺术的同时,更应该强调艺术教学所特有的教学艺术。基于这个原因,本文从一般课程的教学艺术和艺术课程所特有的教学艺术两个方面来陈述。首先,针对一般课程所应具备的教学艺术,简单阐述了教学意境的艺术性、教学节奏的艺术性、教学空间的自由性;其次,阐述艺术教学特有的教学艺术:一方面根据艺术教育的审美规律,主要针对艺术主体性、形象性、创造性、情感性等审美特点提出了艺术教学的个性化、艺术教学的直观性、艺术教学的即兴创造性、艺术教学的情感艺术;另一方面遵循艺术美学原理,主要针对艺术审美心理特征提出艺术教学的距离美、艺术教学的移情美。

<一>教学意境的艺术性

意境是一种艺术境界,是一种在思想感情上极富感染力的艺术效果。艺术教学中教学意境的营造能将学生带入一个美的境界,让学生置身在美的情韵和诗意般的境界中。具备意境的教学是一种具有艺术魅力的教学,这种教学让学生在课堂上始终充满激情,保持愉快的心情和审美愉悦。艺术从来就是一种充满情感和美感的东西,在艺术教学中,遵循艺术的审美特征,就可以营造出艺术化的教学境界。具备艺术性的教学意境,应该是一种景真、情深、意切,情景交融的意境,这是一种以“实”情实景营造的教学意境。除此之外,在艺术中常用“艺术空白”的引导和启发下,我们以“空”代“实”,同样营造出一种高层次的教学意境。

情景交融的教学意境

情景交融的教学意境在教学中处处洋溢着美和迷人的魅力,其实现的前提首先是有“情”也有“景”,然后再实现情与景的交融,构造出景真、情深、意切,情景交融的美妙境界。

这种意境的实现,可以说是需要将视觉效果、听觉效果甚至触觉效果融合在一起方能达到。在艺术教学中,我们可以这样去促使情景交融的教学意境的形成。在教学语言上,用散文化的言语去描述对象。散文化的语言是一种美丽的、富有诗意的语言,她能真切而细腻地表达出人内心美妙而短促的思绪和情感,同时其中蕴涵的袅袅流动的韵味和激情可以将学生带入一种美的境界,让学生获得美的愉悦和情韵;在教学表示上,用美丽的画面展示对象,画面是静态的、固定的、明晰的。流动的音乐是一幅流动的风景;流动的风景以线条、色彩的形式停留下来,就构成了一幅美妙的图画。艺术的形象以图画的形式凝固,静态的图画展示着流动飞扬的情感。艺术教学把听觉艺术和视觉艺术融为一体,引发学生的审美想象和审美愉悦服务。美丽的图画、流动的风景、诗意般的言语融入着教师的情感,同时带动着学生的情感,一种情景交融的教学意境展示着美的空间和深远的意蕴,也将学生引入美的艺术境界之中。

“空白”的教学意境

空白艺术是美学史上一个重要研究范畴,“空白艺术”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老子《道德经》中的八个大字“达音希声,大象无形。”在老子看来,无声是最美的声音,无形是最完美的形象。中国画家常常用“空白”来藏境,空白是构思立意的一部分,是集中、提炼、概括的结果,是创造意境必不可少的,它留下联想、想象的余地和空间,可以表达更多的东西。

在艺术教学中,运用“空白”来营造一种教学意境,是教学艺术化的表现。

艺术作品留下的空白,并非空无一物,它是以空显示实,由实而空,“空”正是情感充盈的艺术空间,是作品的艺术内含所在,清代袁枚在其《随园诗话》中对艺术之“空”有这样的论述:“凡诗文妙处,全在于空”。空白艺术就是对那些能够引起激发人们想象的地方进行画龙点睛的提示,通过暗示和隐语将真正艺术想象的空间及其作品所要直接表达的真正艺术内含和意蕴留给欣赏者,接受者,以最少的笔墨从侧面间接而不是直接地展示作品的艺术魅力。

在艺术领域中,空白的运用是很受青睐的。空白的运用是为了更好的表达作品的蕴涵和思想情感,驱动想象和情感的驰骋。因此,在教学当中,教师更应该尊重这种空白的存在,切不可枉自聪明地去填补。空白艺术正如道家的无为之无,这无并非空无之意,而是“无为而无不为”,突破了时局局限的“意无所制”,其范围更加广泛。在教学中运用空白营造教学的意境,以“空白”诠释“空白”,可成就一种超越的教学艺术。

有人把空白的艺术称作是“召唤”“空筐”的艺术,认为空白可以召唤学生发挥其潜在的创造力,空白为学生打开了一个个空筐,等待学生用自己的思索和想象去填充。艺术空白营造的教学意境可以让学生在空白中驰骋自己的想象,进行再创造以获得完整的美感。不同的学生完全可以“各取所需”,在艺术的想象空间创造美妙的形象,获得美的享受,而教学中的“空白”因此可能变得非常的丰富和异彩焕发。艺术化的教学意境应该有意无意的设计许多境界空灵,意趣无穷的艺术“空白”,让学生去补充和创造,让其在自己的创造中获得最大的艺术享受。

在艺术教学当中,运用空白艺术营造教学意境可以学习国画中“计白当黑”之法,音乐之空白的“休止”之法,雕塑中断臂的维纳斯雕像,诗词中“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做法等等。除此之外,艺术教师还可以运用沉默来达到艺术空白美的效果,实现艺术化的教学意境。在教学中用来“布白”的沉默,不是没有内容、空洞无物的。空白,虽无,却有,似无,却又可见;沉默虽无声,却奔涌着情感。它能使人想到“象外之旨”“弦外之音”“境外之物”,它具有一种无限性。“沉默”这种无言无语的“空白”,胜过了明白直露的千言万语,富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正如白居易《琵琶行》中“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二>教学节奏的艺术性

节奏是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一种普遍存在的方式。音乐要有节奏,诗歌要有节奏,平仄相间,动静相间。美学家朱光潜说:“节奏是一切艺术的灵魂”。一张一弛,文武之道,是课堂教学的一大艺术。艺术教学在课堂教学中讲究教学的节奏性,体现了教学的艺术化。艺术教学节奏是指教学活动的组织富有美感的规律变化,给人以艺术的享受。

在教学中,不能不追求教学节奏的艺术性。首先,教学本身就是一门艺术,需要遵循艺术的本质和特征,因此不能不注意教学节奏的协调。艺术教学的教学过程应该像奏乐一样,按照主旋律,曲调抑扬顿挫,音节疏密相间,节奏明快相联。其次,追求教学的节奏美,让教学过程中各要素有秩序、有节拍、有动律的变化,会使教学节奏呈现出一种明快、生动的韵律之美、流动之美。这种美有利于学生学习和创造,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和身心健康的发展,又能这种美能够感染学生,让他们受到美的熏陶,也有利于师生间思维与情感的沟通交融,达到优美和谐的境界。再则,教学中要增强感染力,提高教学的效率,就不能不注意教学节奏的协调。具备节奏美的教学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促进思维发展,提高课堂效率,使课堂生机勃勃,优质高效。实践证明:凡是课堂教学效率高的教师,必定是善于控制教学节奏,或有张有弛,张弛得法;或有密有疏,疏密得法;或有高有低,错落有致;或新颖多变,起伏和谐。课堂教学能否具备鲜明的节奏感,是提高教学效率的关键之一,也是衡量教师课堂教学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在把握教学节奏上,最重要的是教学的节奏应该遵循学生学习中的心理特点。教师要善于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科学地安排教学程序和时间。心理学研究认为:青少年的认知节奏和生理节奏像潮涨潮落一样呈现出波浪式状态。教师只有遵循学生生理特点和心理规律,以曲线式的节奏推进教学,设置课堂教学的若干“浪峰”“波谷”。巴甫洛夫高级神经活动学说中这样认为:人脑接受刺激引起的兴奋点如果不断转移,那么相对来说人就不容易感到疲乏,反之,某一兴奋点持续活动,就容易由兴奋转入抑制,同时抑制还可以扩散,一旦出现这种现象,人脑就会出现困倦乃至睡眠状态。教学中节奏的艺术性可以让学生解除学习的卷怠感和单调感,使学生在课堂上也能回归精神的“自然保护区”。美学大师朱光潜说:“人用他的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去应付审美对象时,如果对象所表现的节奏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人就感到和谐而愉快。”

一堂课平铺直叙,没有起伏,没有跌宕是缺乏节奏艺术的表现;课堂上始终紧锣密鼓,不留一点空闲,不留一点空白实际上是一种没有节奏的课堂;课堂上教学气氛松散平淡,杂乱无章,课堂气氛压抑,沉闷也是没有节奏美的表现如此不一而足。在这样的课堂上,学生自然觉得枯燥无味而昏昏欲睡,正如)著名特级教师于漪说:“如果40分钟都是一个调子,平铺直叙,像流水般地淌,学生也会感到乏味,打不起精神。”。

那么,课堂教学中如何把握艺术化的节奏呢?在教学中,通过动静搭配、张弛交错、疏密结合、起伏有致等多种对比和转化,形成强烈的节奏感,并和学生的心理节奏像切合引起共鸣,产生美感。

动静搭配:动,应该是有控制、有节律、有针对性地对问题的研究,而不是杂乱无章、随心所欲的;静,是指教学过程中学生积极的思考,认真的钻研,而不是一潭死水般的沉寂,而是在酝酿一个成熟的见解,是一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恬静美。艺术教学中,教学的节奏应该是静中有动,动中有静的和谐统一。

疏密结合:(空白)密的地方要求教学内容的容量较大,教学速度较快,用紧张的节奏要求学生集中注意力,思维敏捷,反应迅速;疏的地方要求教学的内容较少,教学的速度比较平缓,同时留给学生的空间大,自由思索的余地大。“疏可走马,则输出不是空虚,是无长物,还得有景,密不透风,换得有立锥之地,切不可让人感到窒息”,艺术教学中疏密结合要求是宽松而不涣散、严谨而不威慑的和谐统一。

张弛交错: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在艺术教学中,教学节奏也应该是有张有弛有起有伏的和谐统一。所谓张,就是紧张、急促;弛,就是轻松、舒展、宽松,张与弛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张和弛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统一,教学中要么会显得平淡无奇要么,不能突出波澜和,整堂教学就陷入没有弹性,没有张力的状况;只有有张有弛,张弛交错才会既有“大弦嘈嘈如急雨”,又有“小弦切切如私语”,相得益彰,韵味无穷。

<三>教学空间的艺术性

艺术教学需要营造艺术化的教学意境,同时也需要给学生留一个艺术化的空间,一个自主、自由的空间。

1.自主的空间

人作为独特的、精神的主体,有形成自我的本能,也一直在成为他自己的过程中表现出自主性。人的自主性表现为他可以产生自己的情感、形成自己的思维、决定自己的行为,不断地在自知自觉中把握世界、形成个人主体生命的意义,在确定自己的行为当中主动积极的形成自己、完成自我。

德国的卡西尔用“人是符号的动物”来解释人的自主性,认为人是一种能以符号的形式来解释世界的动物。艺术便是符号中最生动的一种,人类在不断地通过艺术的形式体现着人的自主性、也发展着人的自主性。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因为艺术融入了主体的呼吸和生命,融入了生命主体完成自我、超越自我的行为和过程。“艺术作品之所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就是因为艺术创作主体对生活原料进行了创造性的选择、提炼、想象、虚构,并在其中渗透着自己的认识和评价,从而表现出自己的意愿、情感和审美理想。因此,艺术作品融入了主体的呼吸和生命,体现了对生活的新发现和审美的独特建构;艺术创作活动是凝聚了创作主体的全部心血的、个性化的、能动的、艰辛的创造性生产过程。”(--《艺术概论》第277页)在艺术创造和艺术作品之中,艺术家都毫无例外地表现出他们的主体能动作用和主体个性。

在艺术教学中,需要留给学生自主的空间,一是由人的自主性特性所决定的,二是由艺术的主体性特征所要求的。在艺术教学中,教学的内容始终是艺术,只要有艺术存在的地方,艺术的审美本质和艺术的特征就会毋庸置疑地跟着存在。在艺术创作全过程中,艺术家这个主体起着决定性意义,在体验艺术家这个主体所释放出来的意蕴时,学生这个主体毋庸置疑同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艺术教学可以说是主体与主体之间交流的过程,教师的主体和学生的主体、作品包含的主体和学生的主体都应该处在不断地交流和融合之中。

在艺术教学过程中,学生并非是被动的、消极的、不做任何变动的适应。人都有自己的主体性,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接受。教学的过程实质是学生的认知过程,学生的学习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行动,离开了学生的这个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就会落空,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学生认知的目标最终要依靠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完成。在艺术学习中,学生在欣赏、创造等过程中,感受、领悟、审美都是要通过自主的活动才能完成的,离开主体的能动性,教师传递出去的知识就得不到学生的接收和内化。

教学中,应该淋漓尽致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给学生以发现、探索、创造的自主发展的空间,使其充分施展个人能力,由学习的奴隶变成学习的主人,这既是我国教育改革的目标,也是我们不断追求的教学艺术。

2.自由的空间

“在艺术活动中,人们并没有在主观上带着掌握世界的功利目的,但却足以在享受到精神自由状态所带来的愉悦和惬意中掌握了世界,可见,艺术是具有自由品格的。正是艺术的这种自由品格,使得人们在艺术审美活动中,能够细腻而充分的体验自身的情感和想象,从而达到各种心理机能和谐统一的自由境界。”《艺术教育论》p3艺术是一种情感自由的、自主的表现,创造艺术、鉴赏艺术是人追求美、追求自由的象征。人在自由创造中发展了艺术,酿造了美,而美的根源也落在了人的自由创造之中,正如杨辛教授在《艺术美学原理新编》中所作出的结论:“美的最终根源在于人的自由创造”。(《美学原理新编》第19页)

艺术教学作为一种以艺术为参照对象的教学,必须体现艺术的特征,自由性是艺术的审美特征之一,也是教学所应该突出和遵循的;同时教学作为一种自由活动,与其他各种艺术活动一样,需要体现出人类的精神、意志活动的自由性,必然要以自由性为其特征的;而且对于艺术主体来说,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是最高境界,将自身从自然和社会必然性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获得精神世界的自由,是艺术家甚至全人类的追求。庄子就是追求自由生活的典范,他不断地以自由的方式追求人的全面发展。

第4篇: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范文

关键词:剪纸艺术;陶瓷装饰;形式美特征;陶瓷艺术

一、陶瓷装饰和剪纸艺术

1.陶瓷装饰概念

所渭陶瓷装饰,是根据装饰美的一般规律和表现形式,在限定的陶瓷器物上,将客观世界的真实感受上升到理性认识进行的艺术再创造。运用装饰规律和形式美法则在陶瓷上的进行装饰,从而达到由器型到画面的完美结合。简单地说,陶瓷装饰是通过釉色、纹饰来美化陶瓷造型,用陶瓷装饰所特有的语言表达作者的创意与思想感情。现代陶瓷装饰是材质肌理装饰、雕、刻、划、印装饰、釉色装饰、纹饰装饰、彩绘装饰与陶瓷造型相融合所呈现的一种特有的、自然成趣的美的装饰。

2.剪纸艺术概述

“民间艺术是一切艺术形式的摇篮。”剪纸就是这种最古老的艺术品种之一,例如北朝的艺术作品《团花剪纸》中的花纹和图案借助几何抽象的排列使得形象鲜明生动,更可以将剪纸追溯到更久远的年代。剪纸作为中国最为流行的民间传统艺术,通常用于装饰生活等方面,人们将剪好的图案贴在门媚、窗子、桌子、柜子等等,以表达自己的喜乐、感情及生活感受,因此我们又称之为“剪画”或“窗花”。剪纸多取材自喜庆节令、五谷丰收、民间戏曲故事等,既饶富趣味性又装饰美观,既通过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表达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审美价值又传达了现代人的好愿望,象征着吉祥、美满。

剪纸艺术是经过积累、淘汰、 逐渐完善而定型,并以程式化的符号形式世代相传的。在今天,剪纸不再局限于传统表达的范围,其俨然成为一种特有的艺术形式。

二、剪纸艺术与陶瓷艺术的结合

现代陶瓷艺术的发展延伸的越来越广泛,剪纸艺术与陶瓷艺术相结合,在装饰上有一定的独特魅力。把传统的剪纸融入到陶艺创作中,使得作品范围扩大。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更加强烈。从剪纸艺术方面来说,可以体现出以下特征。

1.剪纸艺术为陶瓷装饰提供题材和内容

作为民间艺术的主要样式之一的剪纸艺术所表现的题材很丰富广阔,体现了民俗活动与民间文化背景。人们用天地人间万物表达幸福美满、福寿安康、合家团圆、硕果丰年,并且将其形象生动的转化到蕴含着“图意吉祥”的陶瓷装饰纹。样中,大大丰富了陶瓷创作的题材和寓意。

2.剪纸艺术为陶瓷装饰提供文化积淀

作为现代的陶瓷装饰艺术,对民间剪纸造型的应用,不可能是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把其当做视觉语言的新变化创作现代人需要的具有审美情趣艺术作品,是每个陶艺家未来的发展方向。

在历史的长河中,手工造物是衡量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标尺。剪纸艺术作为一种民间的、平民的艺术,他是劳动人民用最简单的材料表现出高度的概括性的具有智慧性的艺术作品,代表的是大众的文化;它虽然是一种平面的表达,却与陶瓷艺术背后的文化所表现出的艺术风格惊人的相似,都是表现劳动者的至纯质朴、率直刚烈。陶瓷装饰的创作中,可以用现代的流线型线条作为主线与剪纸图案的块面结合,抑或选取其单一的红色与传统的青花作对比;在大与小、强与弱中表现现代陶艺对传统上的突破。

人们对于美的不断追求和心理期望,对陶瓷艺术有更高的审美需求,将一种传统文化的寓意寓于另一种文化中,不仅是一种简单意义的叠加,而且在增加其艺术价值的同时,引起了其精神共鸣。比如现代的婚庆陶瓷中,情侣对杯以及卫浴用品的设计上,剪纸的艺术效果通常被广泛应用,既有“喜”又有“意”。

剪纸艺术造型语言富于意味性,是陶瓷艺术的传统与现代结合的桥梁,也是新兴陶艺创作的契机之一。

三、剪纸艺术的形式美特征在陶瓷装饰中的体现

形式美法则是总领大自然一切美的规律的宗旨和概括。而它也是艺术生产力的发动机,剪纸艺术是人们对美好事物的体验运用,匠心独运的带给了陶瓷艺术的装饰上,这种提炼与加工的创作方式使陶瓷装饰极具观赏性和创新性。

1.“和谐”与“对比”统一

任何装饰形式亦是尤点、线、面的平衡构成,在陶瓷装饰引入剪纸构成的阴阳契合元素时,也是以多种形态打散重新排列组合:一是以对称的图案作为陶瓷上的装饰。在构图上饱满,在细节刻画上采用了剪纸的圆角、切尖的手法。从线上,一排同形状的剪裁类似于二方连续的排列方式,或弯曲流畅或尖锐分明:从面上,左右的轴对称重复给人以稳重安定的感觉,最大限度地表现了“和”。一是表现在陶瓷器皿其他部分与运用了剪纸艺术表现形式的装饰部分的多与少的对比,位置上的中心与四周的对比;另外还表现在已装饰部位本身的和谐统一。二是剪纸的形式以不规则的图形出现在陶瓷器皿上,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图案,也可以是多个不规则的个体以一种规律的堆叠装饰。例如施于人的青花作品《蓝风系列》是以中央为矩形的青花底色和其他白底纹饰对比来装饰,形成一种呼应和默契,而另一件作品综合装饰《民风》以不规则的剪纸块面和青花块面斜相切,上下交错,对比中统一而和谐,有一种空灵的意境美。三是色彩上的对比。陶瓷装饰尤其是综合装饰中,多运用绘画与雕刻等不同的表达方式,青花为主调,以“红”为主色的剪纸元素调和相互呼应,另一种多采用影青白釉的刻划花纹饰和以上两者结合,活灵活现、生动活泼地融入艺术品创作中。

2.节奏活泼与韵律

节奏是指视觉元素有规律的连续重复所产生的运动感,而韵律则是某元素或者图形规则变化或相似排列产生的律感,避免了单调乏味,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人们的审美感觉也是也是在这种节奏的变化中不断的适应和满足。在陶瓷装饰中可见植物等纹饰较为常见,其分布规律也是按照一定的线形排列,或扇形发射或以弧线扭曲翻转,例如缠枝纹、纹;而这些纹饰的规律也可以在剪纸艺术中寻求。剪纸艺术中的植物大多是以抽象的图形或者简洁明快的线条进行创作,陶瓷装饰中运用于此。

剪纸艺术的另一应用在陶瓷装饰上的特征是镂空和雕刻。一些艺术家运用剪纸中红色与底色的对比产生的镂空感在陶瓷胚体上雕刻,或是点或是线或是块面,亦或是几种的穿插,以不同的疏密、方向组织上美感追求,创造了实空间与虚空间的对比,节奏感和韵律感应运而生。这种体和空间的对比为陶瓷艺术家所尝试的艺术表现手法增添了多样性、广泛性、综合性。这种节奏感和韵律感强而又符合中国传统的表现方式,为剪纸艺术应用在陶瓷上提供了可鉴之法。

结语

剪纸艺术和陶瓷艺术同属于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瑰宝,将两者相互柔和,则异彩绽放。在陶瓷装饰上,将剪纸的形式美特征的运用作为一种新的创作手法开拓了陶艺工作者的思路,提高了大众的审美需求,丰富了现代陶艺与传统陶艺装饰的艺术语言。这是艺术与文化与时俱进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通过剪纸艺术的形式美特征在陶瓷装饰中的体现,我们得出一定的规律和经验,在日后的创作中需要遵循并且更好地发挥和运用。

注释:

1.王琥.装饰与民间艺术.重庆出版社,2003.3.1.

参考文献:

[1]钟德棋.《中国陶瓷设计与传统装饰艺术》景德镇陶瓷2003.

[2]田永翔,刘建军.《蔚县剪纸》[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3.15-27.

第5篇: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范文

本论文关键词:歌唱艺术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一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一种审美感受。无论那一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一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无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一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因素,应值得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无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而情感审美又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审美也不能轻视,二者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只有做到声情并茂,才能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要想把审美情感正切地表达出来,就必须“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作品所表现的情境之中,才能赋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声乐作品能否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让听众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关键就在于歌唱者需要准确表达作品的内涵,从心灵深处爆发出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表达出来的强烈愿望。

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一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一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一番,共四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一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一个歌唱家,又是一个审美家。

五、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无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一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一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一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四是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总之,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审美认识,审美观念,审美感受,以及对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声音的审美、情感的审美、艺术形象的审美。这些都是歌唱艺术审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奇妙的审美感受,只要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歌唱感觉更好,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

参考文献:

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管建华著:《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10月。

王次炤主编:《音乐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

田丁著:《论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中国音乐》编辑部,2002年7月。

赵梅博著:《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11月。

第6篇: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范文

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wwW.lw881.com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 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第7篇: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范文

关键词:藏族舞蹈 审美特征 继承和发展

舞蹈艺术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同步产生,并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门最早形成的艺术形式之一。同样,藏族舞蹈也在民族心理素质和审美理想的基础上,伴随着藏民族的形成发展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审美内容。

探讨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历史上如何看待舞蹈,以及如何定位舞蹈艺术在藏族文化中的地位。在藏族传统文化典籍“大小五明学”中把舞蹈归于“工巧明”(即工艺学),这就表明舞蹈艺术在理论上被定位于大文化范围之内,并形成具有成熟理论依据的艺术形式之一。在西藏历史上,“羌姆”等舞蹈大多不仅配有文字记录的“舞谱”,还用“线”记录着“舞曲”;“卡尔”舞蹈的音乐“藏文古谱”流传至今。在古代藏族民间歌谣中传唱着众多的有关“说舞蹈”方面的歌谣。在众多舞蹈论述中,什么是舞蹈、形体运用以及“舞蹈艺技九”等舞蹈理论是古代论述藏族舞蹈的精髓之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舞蹈理论部分。藏文古籍(注:工珠·云登加措:《知识总汇》[M],中册290页(藏文),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年。)中关于“舞蹈的各种动作姿态是人体塑造的精彩工艺之一”这一论述,首先把舞蹈定位于人,以及人体所做出的各种动作,塑造出的千姿百态的“精彩工艺”。恰恰是这一活生生的“工艺”,表现着当时当地人的思想情感。古人能把审美对象的表现手段论述的如此精辟,充分证明了当时舞蹈艺术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的地位,以及人们对舞蹈艺术的认识高度。同时“舞蹈艺技九”(注:桑杰加措:《四部医典蓝流璃注解》[Z],第130页,木刻板(藏文)。)中简洁透彻地阐明舞蹈是用人体的“形”,动作语言的“声”、舞动的“情”表现生活和情感。如:“优美、英姿、丑态”都借助人的各种生动的形态来表现;又如同说话一样用人体把“凶猛、嬉笑、恐怖”表演的活灵活现;同样用人体把“悲悯、愤怒、和善”等内心情感表现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从以上“舞蹈艺技九”的观点中不难看出舞蹈以升华到艺术高度来表现人的思想情感。“形、声、情”和谐运用到舞蹈中,更进一步突出了舞蹈的美学特色。同样,随着社会的进步,种类繁多的藏族民间舞蹈,也由起初的简单模仿、无意识的自娱性逐渐发展成为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一门艺术。值得指出的是,有人认为西藏古代的“舞蹈艺技九”是古印度“乐舞论”中婆罗多牟尼论述的,与藏族舞蹈无关。对此,经笔者查阅有关资料考证,在藏族历史上,人们在吸收印度佛教文化的同时,也吸收了不少相关的艺术理论和技法。“波罗多牟尼在论述‘拉斯’时只提出了八种,后经印度舞蹈家增至九种。这九种‘拉斯’主要作为卡达卡利舞演员的面部表情和眼神训练之用”(注:于海燕:《东方舞苑花絮》[M],第180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这与藏文古籍“舞蹈艺技九”中论述的内容相重合的只小胺攮、恐怖、英武”三种,其余六种则根本不同,而且古印度的“拉斯”也没有提到“形、声、情”和谐运用于舞蹈艺术中的观点。这就有力地证明藏族先人在吸收外来文化时非常重视与本土的审美意识相结合,以民族审美需要和创新精神创造了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

历史上每一个民族都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一整套反映民族生活、思想情感并具备一定审美特征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是每个民族开创时间最早,历史延续时间最长,流传范围最广,最能直接表现情感的一门艺术,也是每个民族历史发展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具有民族特色,最能反映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的一门艺术。任何一个民族或部落的人们,当听到他们最熟悉的音乐或舞步声时,都会情不自禁产生兴奋情绪,并传达给身体各部位、各关节,随着舞律的变化,身体便自然舞动起来。这就是这个群体审美意识的一种本能的具体表现。由于每个民族所处地理环境、政治历史、宗教信仰、民俗民风的不同,又形成了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风格,如不同地区舞蹈,动作的力度、软度、开度、幅度和舞律的差异,有的民族舞蹈动作的重点在人的下肢,而上身动作较小;有的民族舞蹈,上身动作较为丰富,而下身动作较少;有的地区舞蹈以大动为美,有的地区则以含蓄舞动为美。正是诸多舞蹈风格中蕴藏着民族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特征。

“审美意识是客观存在的诸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能动的反映,一般通称之为‘美感’”(注:王朝闻:《美学概论》[M],第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美感中包含着审美意识活动各个方面和各种表现形态,如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感受等等,同时还包含欣赏活动或创作活动中的特殊的审美心理现象。

如前所述,藏民族在历史上已形成了比较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体系,但这一理论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审美能力的提高,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舞蹈理论与舞蹈美学有着紧密联系,但又不能等同看待。舞蹈理论是解决什么是舞蹈,怎样舞蹈的问题,而舞蹈美学则解决舞蹈的身韵、姿态、动作、节奏和如何表达情感、体会美感的问题。

藏族舞蹈有其共性的审美特征,但是由于人们居住的地理气候差异、方言差异、服饰差异、宗教影响而形成了独特的审美情趣。藏民族的舞蹈有广泛流传于民间的众多民族民间舞蹈;有专供上层社会享用的卡尔歌舞;也有专为宗教仪式服务的羌姆舞,以及众多门派的藏戏舞蹈。以上舞种虽表现形式和手法各不相同,但

舞蹈的基本身韵、动作、姿态和技巧却很相近,音乐的基本曲式结构和节奏风格比较相仿;在服饰方面除宽、肥、瘦及色彩的区别外,样式也基本相同;另外,它们以圆圈舞为主的跳法也很相似。因此,相似或相近的身韵是形成藏族舞蹈美学特征的“根”,是相对稳定的审美感受的共同反映。藏文古籍(注:《智者入门》[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1年。)一书中把“舞蹈艺技九”变成为“诗歌写作九”,要求诗歌写作者用诗写出舞蹈者的身姿、韵律和丰富情感。同样,要求舞者也在舞蹈时表现诗情画意,融诗舞于一体,有歌就有舞,以词带情,以姿促情,使藏族舞蹈富有生命力和激情。在藏族歌谣中唱到要跳舞“就要跳天空无边无际舞”,要跳“高山不可动摇的舞”,跳起来的“卓舞的节奏快如夜空的闪电”。这就像萨班·贡嗄坚参的书中所述(注:萨典·贡嗄坚赞:《乐论》[M],第10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86年。):“人们梳妆打扮,人们歌舞欢畅,那里没有悲伤,神圣的音乐至高无上”。这就是藏民族对歌舞的共同审美意识的体现,也是藏族歌舞的魅力所在。藏族舞蹈还与地域、时间、年龄、男女等不同对象各自有不同的舞姿和舞律,如前藏人的舞蹈,活泼有力、热情典雅、柔和敏捷,具有浓厚的纯农区和城镇市民特色;后藏人的舞蹈,奔放潇洒,在“扎念”琴的伴奏下步法灵巧、多变,充分展现着西部高寒人的性格特征;阿里地区的舞蹈,有着典雅稳健的舞步、优美自如的舞姿,充分体现着古象雄文化的韵味;而藏东康巴人的舞蹈,威武粗犷、豪放潇洒、矫健雄姿,充分展现着康巴人的气质特征。

关于藏族舞蹈的形态美,除藏文古籍中有大量记载外,在民间歌谣中也有许多记述。如《中国歌谣集——西藏卷“打开歌门”》章节中就记录了大量的传唱舞蹈者身姿的歌谣。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藏族舞蹈的基本审美特征。如:林芝地区果谐“祝歌舞者门面三层高”中唱到:

胸部是锅庄的仓库,今日要打开仓库门;

胳膊是卓舞的翅膀,今日我要炫耀翼力;

腰部是歌舞摇摆处,今日我要放松放松;

膝盖是锅庄的风轮,今日我要转动转动;

双脚是锅庄的滚球,今日我要滚一滚它。

藏文古籍(注:工珠·云登加措:《知识总汇》,中册,第292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年。)对舞蹈者的形态要求有:

上身动作像雄狮,腰间动作要妖娆。

四肢关节要灵巧,肌腱活动要松弛。

全身姿态要柔软,表演表情要傲慢。

举止要像流水缓步,膝窝曲节要颤动。

脚步脚尖要灵活,普遍要求英姿雄壮。

……

从以上舞蹈时对人体各部位提出的基本要求不难看出藏族舞蹈的基本美学思想。形体美、韵律美、动作的和谐运用是舞蹈美的基本特征。藏族舞蹈非常强调舞蹈时脚、膝、腰、胸、手、肩、头、眼的配合及统一运用。众多藏族古老民歌中关于具体形体要求的歌词和古籍的理论如此一致,不能不说是一个民族对舞蹈者形态、舞姿的共同审美感受。上述关于舞蹈形态的要求不是空泛的,脱离实际的,而是至今保留在众多的藏族舞蹈中,如“热巴舞”、昌都“果卓”、定日“甲谐”、贡布“箭舞”等舞蹈中,男子舞者的上身动作非常讲究,不论手持道具与否,其“上身动作像雄狮”威武雄壮,极富有高原人彪形壮汉的气质,给人以战胜一切艰难险恶环境的信念,而女子舞的上身动作则含蓄典雅,给人以健康和优美的感觉。与此同时,“果卓”、“果谐”等不少舞蹈中男女舞者的前胸或上身动作稍向前俯,这不是表现背东西的舞蹈,这一现象除了与服装的肥厚、装饰物等有关外,从舞蹈学角度分析,向前微俯与动作的大小、强弱、高低对比等关系密切。

在藏族舞蹈中用腰动作非常丰富,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舞蹈者,对于“妖娆”的腰、“摇摆”的腰运用的非常讲究。不管是以脚的点子为主的“堆谐”,还是讲究线条富有动感的“谐”,腰部轻软摇摆,在似动非动中给人以充分展现人体的线条美。女子的腰部动作在“热巴舞”和牧区“果卓”中表现得非常丰富。她们的各种翻身动作,侧腰、下后腰动作都把用腰做到了最佳状态。“妖娆”的腰部动作是藏族舞蹈突出的一个审美特征。另外,在民谣和古籍中,认为“膝窝”、“膝盖”是“最灵处”,“要颤动”并被形容为“风轮”、“轮子”。藏族众多舞蹈的“膝盖”动作的确是一个最具典型的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动作之一,也是最能表现内心情感和舞蹈动感的表现手法之一。

正如藏文古籍所指(注:桑杰加措:《四部医典蓝流璃注解》,第131页,木刻板。)“歌舞剧(戏)是:往事如同语言一样,用形态表达各种语言的歌舞剧,它主要靠舞蹈者手、头的各种变化,如卷羊毛时手的动作反复多次后形成优美、迷人的舞”,可见,双手的动作在藏族舞蹈中尤为重要。从对双手的基本要求看,除灵活多变外,手势还要如同“莲花印”,即双手要像盛开的莲花瓣,要有层次地旋转,在旋转中产生优美的想象。我们在观看藏族不同风格的舞蹈时会发现其双手的动作是非常丰富的,极富有活力。双手动作在藏舞包括藏戏舞蹈中已经演化成千姿百态的舞蹈语汇,如藏戏舞蹈中的手势与戏剧语汇融为一体成为藏戏不可缺少的表现手法。同样,在羌姆舞蹈中不少舞全靠手势动作来展示内容;热巴舞中的“颤肩舞”;果谐中的双手前后甩动和胸前划摆,至于“手镯舞”中海螺手镯舞的手势动作就更加丰富。藏戏舞和羌姆舞中很多手势动作直接反映生活,随着剧情、节奏的变化,手势动作也跟着变化,双手始终随舞蹈内容的变化而舞动,并为升华情感需要而创新、发展,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和独特的审美特征。

民谣和古籍中还提到“双脚是锅庄的滚球”、“双脚是舞轮”、“脚下没有刺”、“脚步脚尖要灵活”,脚是舞蹈跳动、踏节的关键。要求舞者的脚像“轮子”、“滚球”般灵活多变,如果说手势动作是“噶尔”歌舞,脚部动作则是“卓”舞蹈,手舞足蹈就形成了舞蹈。舞蹈时要如同“脚下无刺”,踏着强有力的节奏舞起来。藏族舞蹈的双脚动作灵活轻巧,节奏鲜明,脚步热烈而整齐,如,踢踏舞步活泼、清爽,踏出的节奏热烈、坚强有力而轻重分明;果谐舞步是典型的集体舞步,舞蹈充满了劳动气息,在粗犷昂扬的歌声中步伐整齐而富有生命力;昌都果卓的“亚巴舞”步,虽没有音乐,但音乐产生在双脚有力的跺踏声中,一种振天的声响回荡在舞场上空。此外,民谣和古籍中还谈到头部动作,“头是舞的摇晃处”、“做右手势动作和向右行进时头向左看,左动作要反

姿,做下面动作时向前看”。从中不难看出不少藏舞的规范程度和形体和谐运用的美学特征。藏舞中的头部动作也是非常丰富的,有绕头舞、甩头鞭舞、前后甩动舞、左右甩动舞等,这些都是舞蹈内容与形体变化紧密结合具有独特头部动作的舞蹈。

以上分别针对舞蹈者各种形体部位在舞蹈中的舞姿运用作了简要论述,至于舞蹈者的全身要求在民谣和古籍中的论述也较多,如女性“全身姿态要柔软”、“体态轻捷如身上无肉,舞姿柔软如腰上无骨,从背影看好像没有臂部,从前面看好像无腹肚”,男性“普遍要求英姿雄壮”。这些形体要求在当时可能属于理想化的,但它所反映出来的审美愿望符合舞蹈艺术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先人们讲究匀称的美学思想。形体是舞蹈艺术的表现工具,那么怎样的形体才算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要求。那么,在藏文古籍和歌谣中反映出来的舞者的形体要求就体现着藏民族的审美意识,同样也是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之一。

除了以上舞蹈形态动作的审美特征外,用“比喻”的手法来创作舞蹈也是藏族舞所具有的一个重要美学特征。“藏文舞谱”(注:《康嗄尔新旧卡羌姆原词告示》[Z],第169页,手写本(藏文)。)就有一条用“比喻”的方法创造舞姿的论述,认为用“比喻”的方法可以丰富人的想象,从而产生新的联想,如“雄狮抖搂绿鬃在火中燃烧”,“大鹏展翅飞翔”(注:《中国歌谣集——西藏卷》[C]“打开歌门”章节,第8页,1989年。)。正如昌都果卓中所唱:本文来自范文中国网fw789.com。“虽不是鹿生的小鹿,要学会鹿卧地的美姿;虽不是鹰生的小鹰,要学会鹰展翅飞翔;虽不是鱼生的小鱼,要学会水中鱼尾闪耀;虽不是狮生的小狮,要学会雄狮的骄姿”。还有日喀则歌谣中“央扎姆拉,这舞叫左右舞,左右兔子蹦,左右狐狸藏,左右狼爬行”。舞姿中还有众多例举,如“走马步”、“野马跑”、“鱼穿梭”、“雀开屏”等等。目前藏族舞蹈中动作名称沿用动物姿态的比较多,但完全模仿动物姿态而保留的比较少,这是因为动作向更加舞蹈化方面发展的原故。总之,“比喻”的手法丰富了藏族的舞蹈,从而形成了丰富多采的藏族舞蹈语言。

第8篇: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范文

舞蹈艺术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同步产生,并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门最早形成的艺术形式之一。同样,藏族舞蹈也在民族心理素质和审美理想的基础上,伴随着藏民族的形成发展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审美内容。

探讨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历史上如何看待舞蹈,以及如何定位舞蹈艺术在藏族文化中的地位。在藏族传统文化典籍“大小五明学”中把舞蹈归于“工巧明”(即工艺学),这就表明舞蹈艺术在理论上被定位于大文化范围之内,并形成具有成熟理论依据的艺术形式之一。

在历史上,“羌姆”等舞蹈大多不仅配有文字记录的“舞谱”,还用“线”记录着“舞曲”;“卡尔”舞蹈的音乐“藏文古谱”流传至今。在古代藏族民间歌谣中传唱着众多的有关“说舞蹈”方面的歌谣。在众多舞蹈论述中,什么是舞蹈、形体运用以及“舞蹈艺技九”等舞蹈理论是古代论述藏族舞蹈的精髓之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舞蹈理论部分。藏文古籍(注:工珠?云登加措:《知识总汇》[M],中册290页(藏文),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年。)中关于“舞蹈的各种动作姿态是人体塑造的精彩工艺之一”这一论述,首先把舞蹈定位于人,以及人体所做出的各种动作,塑造出的千姿百态的“精彩工艺”。恰恰是这一活生生的“工艺”,表现着当时当地人的思想情感。古人能把审美对象的表现手段论述的如此精辟,充分证明了当时舞蹈艺术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的地位,以及人们对舞蹈艺术的认识高度。同时“舞蹈艺技九”(注:桑杰加措:《四部医典蓝流璃注解》[Z],第130页,木刻板(藏文)。)中简洁透彻地阐明舞蹈是用人体的“形”,动作语言的“声”、舞动的“情”表现生活和情感。如:“优美、英姿、丑态”都借助人的各种生动的形态来表现;又如同说话一样用人体把“凶猛、嬉笑、恐怖”表演的活灵活现;同样用人体把“悲悯、愤怒、和善”等内心情感表现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从以上“舞蹈艺技九”的观点中不难看出舞蹈以升华到艺术高度来表现人的思想情感。“形、声、情”和谐运用到舞蹈中,更进一步突出了舞蹈的美学特色。同样,随着社会的进步,种类繁多的藏族民间舞蹈,也由起初的简单模仿、无意识的自娱性逐渐发展成为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一门艺术。值得指出的是,有人认为古代的“舞蹈艺技九”是古印度“乐舞论”中婆罗多牟尼论述的,与藏族舞蹈无关。对此,经笔者查阅有关资料考证,在藏族历史上,人们在吸收印度佛教文化的同时,也吸收了不少相关的艺术理论和技法。“波罗多牟尼在论述‘拉斯’时只提出了八种,后经印度舞蹈家增至九种。这九种‘拉斯’主要作为卡达卡利舞演员的面部表情和眼神训练之用”(注:于海燕:《东方舞苑花絮》[M],第180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这与藏文古籍“舞蹈艺技九”中论述的内容相重合的只有“愤怒、恐怖、英武”三种,其余六种则根本不同,而且古印度的“拉斯”也没有提到“形、声、情”和谐运用于舞蹈艺术中的观点。这就有力地证明藏族先人在吸收外来文化时非常重视与本土的审美意识相结合,以民族审美需要和创新精神创造了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

历史上每一个民族都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一整套反映民族生活、思想情感并具备一定审美特征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是每个民族开创时间最早,历史延续时间最长,流传范围最广,最能直接表现情感的一门艺术,也是每个民族历史发展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具有民族特色,最能反映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的一门艺术。任何一个民族或部落的人们,当听到他们最熟悉的音乐或舞步声时,都会情不自禁产生兴奋情绪,并传达给身体各部位、各关节,随着舞律的变化,身体便自然舞动起来。这就是这个群体审美意识的一种本能的具体表现。由于每个民族所处地理环境、政治历史、、民俗民风的不同,又形成了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风格,如不同地区舞蹈,动作的力度、软度、开度、幅度和舞律的差异,有的民族舞蹈动作的重点在人的下肢,而上身动作较小;有的民族舞蹈,上身动作较为丰富,而下身动作较少;有的地区舞蹈以大动为美,有的地区则以含蓄舞动为美。正是诸多舞蹈风格中蕴藏着民族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特征。

“审美意识是客观存在的诸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能动的反映,一般通称之为‘美感’”(注:王朝闻:《美学概论》[M],第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美感中包含着审美意识活动各个方面和各种表现形态,如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感受等等,同时还包含欣赏活动或创作活动中的特殊的审美心理现象。

如前所述,藏民族在历史上已形成了比较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体系,但这一理论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审美能力的提高,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舞蹈理论与舞蹈美学有着紧密联系,但又不能等同看待。舞蹈理论是解决什么是舞蹈,怎样舞蹈的问题,而舞蹈美学则解决舞蹈的身韵、姿态、动作、节奏和如何表达情感、体会美感的问题。

藏族舞蹈有其共性的审美特征,但是由于人们居住的地理气候差异、方言差异、服饰差异、宗教影响而形成了独特的审美情趣。藏民族的舞蹈有广泛流传于民间的众多民族民间舞蹈;有专供上层社会享用的卡尔歌舞;也有专为宗教仪式服务的羌姆舞,以及众多门派的藏戏舞蹈。以上舞种虽表现形式和手法各不相同,但舞蹈的基本身韵、动作、姿态和技巧却很相近,音乐的基本曲式结构和节奏风格比较相仿;在服饰方面除宽、肥、瘦及色彩的区别外,样式也基本相同;另外,它们以圆圈舞为主的跳法也很相似。因此,相似或相近的身韵是形成藏族舞蹈美学特征的“根”,是相对稳定的审美感受的共同反映。藏文古籍(注:《智者入门》[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1年。)一书中把“舞蹈艺技九”变成为“诗歌写作九”,要求诗歌写作者用诗写出舞蹈者的身姿、韵律和丰富情感。同样,要求舞者也在舞蹈时表现诗情画意,融诗舞于一体,有歌就有舞,以词带情,以姿促情,使藏族舞蹈富有生命力和激情。在藏族歌谣中唱到要跳舞“就要跳天空无边无际舞”,要跳“高山不可动摇的舞”,跳起来的“卓舞的节奏快如夜空的闪电”。这就像萨班?贡嗄坚参的书中所述(注:萨典?贡嗄坚赞:《乐论》[M],第10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86年。):“人们梳妆打扮,人们歌舞欢畅,那里没有悲伤,神圣的音乐至高无上”。这就是藏民族对歌舞的共同审美意识的体现,也是藏族歌舞的魅力所在。藏族舞蹈还与地域、时间、年龄、男女等不同对象各自有不同的舞姿和舞律,如前藏人的舞蹈,活泼有力、热情典雅、柔和敏捷,具有浓厚的纯农区和城镇市民特色;后藏人的舞蹈,奔放潇洒,在“扎念”琴的伴奏下步法灵巧、多变,充分展现着西部高寒人的性格特征;阿里地区的舞蹈,有着典雅稳健的舞步、优美自如的舞姿,充分体现着古象雄文化的韵味;而藏东康巴人的舞蹈,威武粗犷、豪放潇洒、矫健雄姿,充分展现着康巴人的气质特征。

百事通

关于藏族舞蹈的形态美,除藏文古籍中有大量记载外,在民间歌谣中也有许多记述。如《中国歌谣集——卷“打开歌门”》章节中就记录了大量的传唱舞蹈者身姿的歌谣。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藏族舞蹈的基本审美特征。如:林芝地区果谐“祝歌舞者门面三层高”中唱到:

胸部是锅庄的仓库,今日要打开仓库门;

胳膊是卓舞的翅膀,今日我要炫耀翼力;

腰部是歌舞摇摆处,今日我要放松放松;

膝盖是锅庄的风轮,今日我要转动转动;

双脚是锅庄的滚球,今日我要滚一滚它。

藏文古籍(注:工珠?云登加措:《知识总汇》,中册,第292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年。)对舞蹈者的形态要求有:

上身动作像雄狮,腰间动作要妖娆。

四肢关节要灵巧,肌腱活动要松弛。

全身姿态要柔软,表演表情要傲慢。

举止要像流水缓步,膝窝曲节要颤动。

脚步脚尖要灵活,普遍要求英姿雄壮。

……

从以上舞蹈时对人体各部位提出的基本要求不难看出藏族舞蹈的基本美学思想。形体美、韵律美、动作的和谐运用是舞蹈美的基本特征。藏族舞蹈非常强调舞蹈时脚、膝、腰、胸、手、肩、头、眼的配合及统一运用。众多藏族古老民歌中关于具体形体要求的歌词和古籍的理论如此一致,不能不说是一个民族对舞蹈者形态、舞姿的共同审美感受。上述关于舞蹈形态的要求不是空泛的,脱离实际的,而是至今保留在众多的藏族舞蹈中,如“热巴舞”、昌都“果卓”、定日“甲谐”、贡布“箭舞”等舞蹈中,男子舞者的上身动作非常讲究,不论手持道具与否,其“上身动作像雄狮”威武雄壮,极富有高原人彪形壮汉的气质,给人以战胜一切艰难险恶环境的信念,而女子舞的上身动作则含蓄典雅,给人以健康和优美的感觉。与此同时,“果卓”、“果谐”等不少舞蹈中男女舞者的前胸或上身动作稍向前俯,这不是表现背东西的舞蹈,这一现象除了与服装的肥厚、装饰物等有关外,从舞蹈学角度分析,向前微俯与动作的大小、强弱、高低对比等关系密切。

在藏族舞蹈中用腰动作非常丰富,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舞蹈者,对于“妖娆”的腰、“摇摆”的腰运用的非常讲究。不管是以脚的点子为主的“堆谐”,还是讲究线条富有动感的“谐”,腰部轻软摇摆,在似动非动中给人以充分展现人体的线条美。女子的腰部动作在“热巴舞”和牧区“果卓”中表现得非常丰富。她们的各种翻身动作,侧腰、下后腰动作都把用腰做到了最佳状态。“妖娆”的腰部动作是藏族舞蹈突出的一个审美特征。另外,在民谣和古籍中,认为“膝窝”、“膝盖”是“最灵处”,“要颤动”并被形容为“风轮”、“轮子”。藏族众多舞蹈的“膝盖”动作的确是一个最具典型的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动作之一,也是最能表现内心情感和舞蹈动感的表现手法之一。

正如藏文古籍所指(注:桑杰加措:《四部医典蓝流璃注解》,第131页,木刻板。)“歌舞剧(戏)是:往事如同语言一样,用形态表达各种语言的歌舞剧,它主要靠舞蹈者手、头的各种变化,如卷羊毛时手的动作反复多次后形成优美、迷人的舞”,可见,双手的动作在藏族舞蹈中尤为重要。从对双手的基本要求看,除灵活多变外,手势还要如同“莲花印”,即双手要像盛开的莲花瓣,要有层次地旋转,在旋转中产生优美的想象。我们在观看藏族不同风格的舞蹈时会发现其双手的动作是非常丰富的,极富有活力。双手动作在藏舞包括藏戏舞蹈中已经演化成千姿百态的舞蹈语汇,如藏戏舞蹈中的手势与戏剧语汇融为一体成为藏戏不可缺少的表现手法。同样,在羌姆舞蹈中不少舞全靠手势动作来展示内容;热巴舞中的“颤肩舞”;果谐中的双手前后甩动和胸前划摆,至于“手镯舞”中海螺手镯舞的手势动作就更加丰富。藏戏舞和羌姆舞中很多手势动作直接反映生活,随着剧情、节奏的变化,手势动作也跟着变化,双手始终随舞蹈内容的变化而舞动,并为升华情感需要而创新、发展,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和独特的审美特征。

民谣和古籍中还提到“双脚是锅庄的滚球”、“双脚是舞轮”、“脚下没有刺”、“脚步脚尖要灵活”,脚是舞蹈跳动、踏节的关键。要求舞者的脚像“轮子”、“滚球”般灵活多变,如果说手势动作是“噶尔”歌舞,脚部动作则是“卓”舞蹈,手舞足蹈就形成了舞蹈。舞蹈时要如同“脚下无刺”,踏着强有力的节奏舞起来。藏族舞蹈的双脚动作灵活轻巧,节奏鲜明,脚步热烈而整齐,如,踢踏舞步活泼、清爽,踏出的节奏热烈、坚强有力而轻重分明;果谐舞步是典型的集体舞步,舞蹈充满了劳动气息,在粗犷昂扬的歌声中步伐整齐而富有生命力;昌都果卓的“亚巴舞”步,虽没有音乐,但音乐产生在双脚有力的跺踏声中,一种振天的声响回荡在舞场上空。此外,民谣和古籍中还谈到头部动作,“头是舞的摇晃处”、“做右手势动作和向右行进时头向左看,左动作要反姿,做下面动作时向前看”。从中不难看出不少藏舞的规范程度和形体和谐运用的美学特征。藏舞中的头部动作也是非常丰富的,有绕头舞、甩头鞭舞、前后甩动舞、左右甩动舞等,这些都是舞蹈内容与形体变化紧密结合具有独特头部动作的舞蹈。

以上分别针对舞蹈者各种形体部位在舞蹈中的舞姿运用作了简要论述,至于舞蹈者的全身要求在民谣和古籍中的论述也较多,如女性“全身姿态要柔软”、“体态轻捷如身上无肉,舞姿柔软如腰上无骨,从背影看好像没有臂部,从前面看好像无腹肚”,男性“普遍要求英姿雄壮”。这些形体要求在当时可能属于理想化的,但它所反映出来的审美愿望符合舞蹈艺术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先人们讲究匀称的美学思想。形体是舞蹈艺术的表现工具,那么怎样的形体才算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要求。那么,在藏文古籍和歌谣中反映出来的舞者的形体要求就体现着藏民族的审美意识,同样也是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之一。

除了以上舞蹈形态动作的审美特征外,用“比喻”的手法来创作舞蹈也是藏族舞所具有的一个重要美学特征。“藏文舞谱”(注:《康嗄尔新旧卡羌姆原词告示》[Z],第169页,手写本(藏文)。)就有一条用“比喻”的方法创造舞姿的论述,认为用“比喻”的方法可以丰富人的想象,从而产生新的联想,如“雄狮抖搂绿鬃在火中燃烧”,“大鹏展翅飞翔”(注:《中国歌谣集——卷》[C]“打开歌门”章节,第8页,1989年。)。正如昌都果卓中所唱:“虽不是鹿生的小鹿,要学会鹿卧地的美姿;虽不是鹰生的小鹰,要学会鹰展翅飞翔;虽不是鱼生的小鱼,要学会水中鱼尾闪耀;虽不是狮生的小狮,要学会雄狮的骄姿”。还有日喀则歌谣中“央扎姆拉,这舞叫左右舞,左右兔子蹦,左右狐狸藏,左右狼爬行”。舞姿中还有众多例举,如“走马步”、“野马跑”、“鱼穿梭”、“雀开屏”等等。目前藏族舞蹈中动作名称沿用动物姿态的比较多,但完全模仿动物姿态而保留的比较少,这是因为动作向更加舞蹈化方面发展的原故。总之,“比喻”的手法丰富了藏族的舞蹈,从而形成了丰富多采的藏族舞蹈语言。

第9篇: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范文

    通过实地考察,笔者以为,苗族图案造型在本质属性上并不存在可以定义为具象的图式,而某些特定的图案样式也不可以僵硬地套用既有概念,定义为非此即彼的类型,因此经过多年的研究,笔者提出超象形图案这一概念。那么,何谓超象形图案?超象形图案是特指在苗族装饰图案语境中,苗族艺术家通过在具象、抽象与意象艺术形式中运用解构和抽绎等创作方式,塑造、组合、重构而成的,具备超现实主义的艺术风格体系。而超象形图案造型是黔东南苗族人民借助拙、古、简的审美观念,借助超现实主义的艺术创作手法,在具象、抽象与意象艺术形式中选择图像元素,进行组合的图案造型方式。黔东南苗族装饰图案正是借助几何抽象化图案与超象型图案来体现其古拙厚重与简约的审美观念的,下面分别就这一点对苗族图案风格的两种类型加以具体分析。1.凯棠型,黄平型的一支,主要纹样有鸟纹、鱼纹、龙纹、银杏叶纹等,辅助纹样一般使用几何纹。2.都柳江上游型,长于表现动物纹样,通常出现的内容有鸟、龙、蝴蝶、鱼、龟、蛙、猫头鹰眼、蛇,甚至穿山甲等,造型比较粗犷野性、豪放不羁。3.施洞型,相较于其他类型,更有绘画性。本类型的重要特征是所有动物都是天马行空的超现实塑造,拼接、抽象化的动物居多。比如人、动物、植物的组合、不同动物的形象组合、动物躯干内部如同怀孕一样包含其他动物或人、双头或双身动物,甚至单独的一个兽头的表现。值得注意的是本类型与都柳江上游型、巴拉河型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龙图案纹样出现的频率之高,在全国少数民族艺术中是绝无仅有的。4.巴拉河型,表现内容主要以动物为主,但类型比施洞型少,主要集中于龙、鱼、鸡、飞鸟、蝴蝶、蝙蝠、蛇、狗、狮子等。尤其是龙的变化比较多,比如蚕龙、飞龙、双身龙等,配合的植物纹样主要为桃子、葫芦、石榴与其他小花草等。从以上几种超象型图案的造型特征中,我们不难看出超象型图案在造型特征趋向于图案的组合、超现实的变型及符号的指代,但是图案与图案间的可识别性及意义的指代却是相对具象而容易辨认的,这说明超象型图案的表现手法是单纯而直观的。通过资料考证,这种图案的表现形式与苗族艺术史上所载的图案形式并无二致,此装饰表现手法正是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集中体现。在超象型图案中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苗龙图案,与中原文化中龙所表示的权力象征意义截然不同,苗族所奉的龙一直保持着纯朴的自然神格和神性,视龙为保寨安民、赐福赐子予人的善神,它既是水神,又是山神、土地神、家神、寨神、祖先神、生殖神。苗龙图案更多地体现出古拙与简率性特征,而中原地区的龙图案则与权力和政治息息相关,所以未曾出现苗族龙图案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装饰造型意味,二者只是在整体外观形象上接近而已,其表现方法和造型意义实则天壤之别。

    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审美特征

    (一)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高度概括与抽绎苗族图案纹样具有高度概括的特征,这并不能解读为表现手法的简单,相反,高度提炼与概括形象,使之纯粹化是几千年来苗族艺术史的积淀,体现出苗族艺术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高度概括与抽离的审美取向。苗族图案造型中常见的有龙纹、鸟纹、鱼纹、蚕纹、回纹等,尤其是龙纹、鸟纹与回纹(云雷纹),虽然与中原艺术图案存在造型上的酷肖性,但是造型的审美趣味是完全不同的。毫无疑问,苗族图案的审美趣味与神话是密不可分的,苗族图案中的鸟纹样反映的基本上是对鹡鹆鸟的崇拜,但是由于鹡鹆鸟的形象在传说中并无明确限定,所以在实际图案概括上,往往出现多元化的形象特征,苗族艺术家往往汲取孔雀、锦鸡等的造型特征,加以形式上的参考与糅合,却并无统一的审美要求,反映出苗族图案审美中自然、原始、随意的审美特征,它并没有中原相对一元化的造型和审美标准那样严苛。造型的抽离主要体现在对动物形象元素,进行着超象化的变形夸张和抽象概括,例如苗龙造型与任意动植物进行结合,从而形成牛龙、鸟龙、蝴蝶龙、蜈蚣龙、蛇龙、树龙、蚕龙、人头龙、虎龙、鱼龙等怪谲而动人的形象。苗族装饰图案从艺术美学的角度看,比中原地区的审美趣味更具有因拙出古、因古出简古格厚重的审美倾向。(二)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苗族女性装饰图案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苗族女性装饰图案主要体现在何处呢?苗族女艺术家通常更专注于点、线、面与色彩搭配是否合乎规范与美观的搭配,这更加接近艺术创造的本质。由于苗族社会经历了较长时期的母系氏族社会遗存,苗族妇女对家族事务与艺术传统的影响力是汉族妇女不能比拟的。这些社会学特征也同样反映在了苗族图形艺术中,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图案的构成方式中得到论证。苗族图案艺术中的人物或动植物形象都通常具有圆弧的外轮廓,具有柔软的形象特征,气氛是追求和谐愉悦的、不具有侵略性的主体在创作中的意志比表现客体更占有绝对的支配地位。这种女性艺术的特征同样可以见于中原地区的剪纸艺术,剪纸艺术作为主要是女性参与的活动,曾深深地影响过西方立体派的发展。剪纸作为刺绣之前的准备工作,并不是中国的主流艺术形式,同男性艺术中或雄奇或秀美的艺术审美形式也存在很大的不同。由于女性本体特征和社会特征所限,苗族女性艺术家大多根据装饰特征要求,结合苗族地区的苗歌文化等日常文化经验,进行大小与形体的安排,她们去除了男性艺术中令人畏惧的形象特征,更多表现出一种母性的柔和与亲切的艺术审美趣味,这样反而让装饰图案具有古拙简率的民族女性装饰韵味。但几者间存在着共通的地方,便是它们都来自于传统艺术史的逻辑体系之内,因此无论作为女性艺术的剪纸还是苗绣,它们的视觉审美中都无所不在地渗透着古拙、简单、朴素,正是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集中体现。重复是设计图案常用的一种基本手法,苗族图案通常都惯于使用重复这一基本手段。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在苗族图案中的主要形象中,重复手法使用得极为频繁。这应该说与女性艺术中不突出对比而重视和谐有密切关系。而且重复手法的使用,始终调和在女性艺术的整体审美基调——拙古、简率之中,因此,凡是我们可以发现在苗族女性艺术家所创作的装饰图案中,无论造型形式如何变换,始终控制在或圆形或方形或三角形的原始构图形式之内,随着几千年的苗族艺术史发展而依然亘古不变,信守着那份古拙而又简率的审美情怀。这种审美特征于作为他者的我们来看或许是单纯的、简单的,但是对于苗族艺术的审美范畴来说却是华丽、厚重与完美的。除此之外,苗族图案风格造型中还有鲜明的古拙、简率的寓意特征,这是与苗人的审美需求密不可分的。

    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图案造型寓意转换

    (一)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娱神寓意特征苗族图案艺术走向娱神寓意特征的体现主要包含四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族父崇拜。在苗族图案艺术的题材中常常出现某些龙形象像怀孕一样掏空来放置人的形象,不是代表龙把人吃了,而是代表人驯服龙、战胜龙的骑龙形象,而这基本上都是赞颂姜央这一苗族传说中人类祖先的光荣事迹,又如纪念蚩尤的部分,传说蚩尤部落的图腾是龙、鸟与枫香树,而炎黄联军抓住蚩尤后以枫香木作枷锁锁住蚩尤以羞辱三苗,这些图腾纹样在苗族服饰图案中流传至今。其次是围绕农业生产、生殖崇拜与消灾祈福等意象的鬼神信仰,苗族崇拜龙和牛,农业意象是龙主水、牛主力的本体意识功能化、具象化。苗族鬼神不分,万物有灵的观念下,信奉的鬼神数量多不胜数,且每一种都有专门的剪纸神像、祭品、祭祀方式和祷词,而苗族相信鬼神有善恶之分,使用正确的方式对待,就有良好的祈愿消灾效果。再次是有关图腾崇拜的范畴,在苗族人民的图腾形象中,是以多个形象组合在一起表现的,苗族人民对图腾形象的表现是可以多个同时出现的。最后是对巫术祭祀活动进行装饰,增加神秘的氛围,最常见的是在鼓藏节等苗族重大节日中的装饰运用。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显见古代苗族的图案造型寓意深受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辐射,其审美取向和实际功能都是文化史带给其的深深烙印,无论是族父崇拜的寓意指向还是图腾形象中的寓意择取,都没有脱离古拙、简率的统一寓意指向而泛化为娱神。但是,随着本土化艺术的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古代苗族艺术娱神的寓意指向也在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统一形态下,逐渐发生从娱神向娱人寓意的转换。(二)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娱人寓意特征转换在苗族艺术仪式性的发展史中,艺术也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剧,发生着转换,即便如此其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美学基调仍占有支配地位。黔东南苗族图案艺术这种“艺术的衍生品”逐渐减淡或脱离原有的巫术意味,不断增加了“娱人”的意味。我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苗族艺术观念正是黔东南苗族装饰图案造型的依据和目的。这些我们均可以在黔东南苗族的图案风格类型和审美特征以及因拙出古、因古出简的图案造型寓意转换中搜寻到苗族艺术家在图案造型艺术上对这一审美特征的终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