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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进行了数次的改革,这些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现在,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和大部分西方国家一样,政府出现了财政负担沉重、办事效率低下、公共服务落后等问题。但是,随着新公共管理体制理论的不断发展,西方国家根据新公共管理体制理论取得了明显的改革成果,这对于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而言,具有深远的引导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方向页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性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浪潮的兴起以及政府内部关系的调整,公共管理理论出现了从传统的研究公共管理部门的公共行政学向研究公共事务的“新公共管理学”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丰富了公共管理科学研究的研究方向和视野,还促进了公共管理事务治理模式和公共管理治理理念的变革,为广大人们的公共利益的有效实现铺平了道路。本文就公共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讨论,分析了公共管理体制未来的改革方向。
一、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模式
政府控制公共管理模式其实是我国政府为了能更好地满足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来的一种管理模式,并将这种模式运用于公共事业领域。一直以来,公共事业管理体制都是处于政府控制的模式,这其中不仅包含了历史因素,还有一部分经济因素。主要的经济因素有:特权、辅助政府管理以及与事业单位或组织代行我国政府的职责有关。首先,政府在选择适用模式的时候,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政府部门理所应当地把自己当成公共事业的垄断者,他们认为,只有政府才能为人们提供那些公共事业上的服务,然而,这样的做法极易滋生特权主义。这些特权主义又与寻租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政府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时需要承担大部分活动经费以及全部政治风险所产生的成本,这就为政府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同时带来了极高的风险。然而,只有政府部门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活动中取得较高的利益,才能让政府有能力承担那些由公共事业管理带来的活动经费和活动风险。其次,政府本身的管理能力是有限的,但是这个社会需要管理的公共事业的数量却远远超出了政府的能力范围。为了能保障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的权利,政府在公共事业的各个阶层都设立行政组织,这样,不仅造成机构臃肿,还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造成了国家财力不支的状态。因此,由事业单位代替政府实施公共事业的管理职责,不仅能对社会起到良好的控制作用,还能有效地节约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最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对政府部门进行直接服务,社会公众成为了事业单位服务的间接对象。事业单位的服务目的并非是为了向广大的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健全的服务,而是为了获得政府部门的财力支持。因此,事业单位的活动常常受制于政府部门的意志。由于事业单位并非政府机构,所以,事业单位在人员编制、财务支出上具有很大的弹性,或许是出于对临时安排离职或者退休人员的需要,或许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或许是出于满足领导者个人需求或者满足政府部门利益,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整改,比如合并、成立、撤销、扩张等来达到上述目标。
二、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方向
从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管理实践来看,社会选择和政府控制是两种根本不一样的公共事业管理机制。在传统的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下,政府部门对公共事业的控制是连通整个公共事业管理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政府部门的这种控制完成方式是通过组织的形式达到的,换而言之,政府将自己的权利通过社会组织延伸到整个社会的各方面,从而达到政府部门对整个社会的控制。实际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大部分是人们运用公共资源获得利益的一种方式,但是,当国家成为那些社会公共资源的绝对拥有者和占有者时,那些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就会转化成一种组织化手段,而这种组织化的手段有利于国家目标的实现。社会选择和政府控制不仅是不一样的管理方式,它们的意义也完全不一样。第一,在政府控制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政府部门是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主体,但在社会选择的管理模式下,社会是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主体。政府控制比社会选择更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而社会选择比政府控制更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第二,从法律方面来说,政府控制承担着所有的社会责任。然而,事业单位则具有相当独立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事业单位属于事业法人。第三,社会选择和政府控制下的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结果也不一样。社会选择下的公共事业单位独立性高且数量多,然而,政府控制下的公共事业单位独立性较低且数量少。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对待国外的公共管理体制时,要保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不能一味地推崇国外的公共管理体制,也不能一味地固守自己的公共管理体制。公共事业管理机制是构成我国社会管理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共事业管理机制和企业管理机制、国家行政管理机制及一些其他方面的管理机制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要想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发展的公共事业管理机制,必须依据我国的根本国情,这样才能确保我国公共事业管理机制的健康发展。
作者:韩康 单位:贵州省凯里学院学生处
【参考文献】
[1]朱仁显.公共事业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7.
(一)改变传统授课模式,实现分类授课、小组教学。通过组建专业的实验室,--是可以通过教师的公共管理案例教学课发掘不同类型学生的专业兴趣点,实现有的放矢的分类式教学与授课这样可以增强学生的专业特长培养例如,有对电子政务感兴趣的同学河以由电子政务课老师和实验员与学生共同完成相应的案例编写成者通过电子政务软件实现人机对话与相互交流。小组教学是可以通过一个老师与几个学生的方式在一起进行专题讨论的方式实现对案例的解读与分析研究,这种教学形式放开了老师的教学空间,同时也有相对充足的时间释放学生的争论与思考的能力容易创造出更多智慧的结晶。
(二)为培养职业化、高素质公共管理人员提供实习实践基地。通过建立健全实验室,培养专业学生职业化发展取向与打造高素质公共管理人员的实践基地,学生利用实验室的软硬件设备学会发现与跟踪社会热点问题、利用方针政策思考问题、创新管理思维与方法主动寻找对策,这样公共管理案例实验室就逐渐具备了实习实践基地的作用。同时在大力倡导府校合作、协同创新的当代,公共管理案例实验室也具备了为政府公务员提供职业培训训的舞台,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的专用空间。高校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物理空间往往分为两类,在具有MPA专业学位点的二级学院公共管理案例本科教学基本设于MPA中心;在没有MPA专业学位点的学校有两种情况:一是将公共管理案例实验课改为课堂讲授的理论课这样就没有真正的实验室成者在借用计算机中心的电子设备勉强完成实验课程。由于我国MPA专业学位点是为了适应专业硕士而进行功能设计的因此,它的功能不能完全对应现有的本科学生而对于国内的几百所没有专用实验室的公共管理专业而言其案例实验课往往只能沦为形式。
(二)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的管理体制落后缺乏专业管理与服务人才。现有实验室的管理体制明显落后基本延续工科实验室管理方式,缺乏制度设计,对实验室的人、财、物缺乏长远规划责任、权力、利益关系安排失当,容易挫伤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缺乏专业的管理与服务人才也是制约实验室发展的瓶颈。专业管理人才是指对实验室进行硬件维护维修、软件升级与制定操作手册、配合授课老师指导学生开展案例实验、对实验室内部进行保洁的专职工作人员篙理人才的缺乏易导致实验室硬件运行不畅;服务人才主要是专业的案例编写人员或案例研究员(casewrti-er)s月及务人才的缺乏导致实验室缺乏自主产权的案例与案例库易导致软件更新能力受限。
(三)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长远规划不足。实验室长远规划不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有实验室的硬件设施基本上是一次采购、持续消耗,缺乏更新理念,容易导致电子设备等加速老化及快速折旧;二是实验室软件采购不能适时更新往往为了节约经费而导致学生利用过时案例,无法达到更新知识与提升学生创造性思考能力的目标;三是从学校到二级学院往往没有意识到案例研究员的重要性,缺乏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政策;四是现有高校教学实验管理体制处于教学科研管理的末端导致相应管理与服务人才的培训与再培训机制长期处于缺位状态,老化的实验室管理理念已经无法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与教学科研人员缺乏双向交流。实验室管理人员与教学科研人员缺乏双向交流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面临的又一困境。一方面,学校分配一个实验员编制给二级学院下辖的实验室实验员既要分担硬件维护维修的任务、兼顾软件的调试任务、录课与剪辑任务还要负责消防安全与保洁任务,往往工作重点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另一方面教学科研人员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利用实验室作为教学场地这样管理人员与教学科研人员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两者既无双向交流的任务,更缺乏双向交流的激励机制。
三、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一)重视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的软硬件升级换代与性能匹配。一是实验室硬件采购与更新要适合专业课程设置与学科培养方向,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可以采取全方位采购战略即对软硬件采取一揽子采购战略,便于此类高校公共管理专业在多领域的实践化培养目标的达成。二是软件要及时更新换代软件更新的速度与软件采购的质量是提升案例实验教学的核心它标志着一个时期以来公共管理领域的热点与重点问题。三是硬件与软件要实现谐和、共进式的采购与匹配战略,既要避免软件更新过快而计算机等硬件更新速度无法跟进池要避免硬件投资过多而软件升级停滞导致的“空机”现象。
(二)设置案例研究员职位,重视公共管理数据库组建与更新。一是必须设计专业的案例研究员岗位,聘请或内部培养具有制作公共管理案例能力与技巧的案例研究员。二是尽量做到组建自己的公共管理案例数据库(erposotiyr),可以效仿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做法,案例数据库按照“研究地域”与“研究领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规划。以国内公共管理为研究对象可以按照东、中、西部作为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按照“研究领域”分类灰可以划分为决策科学、经济发展政策、教育科技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学科进行分类。三是数据库必须做好充实基础与定期进行更新工作既要保证外购案例质量,更要做好内部的案例编写与审查工作;按年度淘汰过时案例。
(三)重视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的管理人员配备。当前实验室管理人员作为“教辅”人员,与教学人员相比其行政编制与物质待遇不受重视,同时,自身的管理技能培训与敬业精神严重不足。因此从建立健全实验室的管理体制出发必须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一是从工科背景的毕业生中招录管理人员实验室的硬件与软件维护保养更需要懂得专业同时又掌握一定电子设备维护技能的“一专多能”的人才中选拔任用。二是必须在政策层面对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岗位重新认定,提高其在单位内部的地位,并且逐步改善其物质待遇,改进实验员的职称评聘标准。三是强调实验员的管理职能与操作技能,同时沫曾加实验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性。
(四)转变管理观念浏新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实验室的管理制度。一是变管制型、管理型的管理观念为服务型的管理观念。将以往对实验室采取二级或三级管理的方式,转为系或教研室按照学科或研究方向直接管理实验室,并下放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聘用权、简化设备采购流程等,这样可以有效改善官僚体制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管制型观念,真正落实以学生学习实践文本、以专业教学科研为重的服务型理念。二是可以试行教学人员兼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方式在不需转变教师编制的同时,便于教师熟悉实验室的各项设施设备做好备课和案例准备工作。三是鼓励实验室创新研究方法与管理方法,实验室本身应向新的“学术增长点”方向发展。四是实验室建设应具有开放性,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有识之士献策献力形成一个“问题研究基地”。
【论文关键词】公共信息 资源体制 模式
1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体与客体
1.1公共信息资源的概念
目前,公共信息资源尚无一个公认的概念,纵观国内外学者及行政机构等对于公共信息资源概念的界定,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狭义的观点认为公共信息资源即是政府信息资源,而另一种更加广义的观点认为公共信息资源的内涵应大于政府信息资源,即包含政府信息资源在内的任何产生并作用于公共领域的信息资源都可视为公共信息资源。
随着社会的 发展 ,仅靠政府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公众广泛的信息需求,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乃至私人 企业 开始为公众提供信息。显然,单从政府角度来定义公共信息资源是不够全面的。我们认为,公共信息资源是产生于社会领域并能为公众所享用的具有公共物品特性的信息资源。这里所说的公共物品特性,是指它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除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
公共信息资源作为一种公共物品,除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两点基本特征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首先,公共信息与公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工作、 教育 、医疗、社会保障、娱乐等方方面面,政府十分有必要公开这些信息来满足公众对其的需求。
因此,公共信息资源具有公开性。其次,公共信息涉及社会的 经济 、 政治 、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为社会各项事务提供信息支持,具有十分广泛的适用面。所以公共信息资源具有基础性。再次,公共信息资源还具有公益性特征。公共信息资源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社会组织要免费或者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为公众提供,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1.2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概念
鉴于人们对于公共信息资源概念的不同界定,对于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概念也有各自不同的理解。一部分人仍从政府的角度理解,认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即是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但是由于公共信息资源产生主体范围的扩大,数量的急剧增加,显然,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已经不能单纯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来解释。结合公共信息资源所具有的公共物品的特性,文本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理解为:政府或第三部门等生产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组织,为满足公众对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以及实现公共信息资源的全社会共享,而对其进行的收集,加工,整理,组织,提供等活动的过程。
1.3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客体
管理作为一项实践活动,必定有它实施管理的一方与接受管理的一方。也就是说必然具备管理活动的主体与客体。很明显,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客体无疑是公共信息资源本身。而我们主要要讨论的是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体。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公共管理活动不仅仅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也不仅仅将公共管理活动等同于公共部门的管理活动,而是将公共管理看成是在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由多元主体共同组成的复杂 网络 的治理,是由公共部门、准公共部门及部分参与公共服务提供的私人部门共同对公共事务的处理。
政府作为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体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政府在公共信息资源的生产与产生领域中占据着龙头地位。但我们所认同的这项管理活动的主体不再是单一性的,它应包括一切产生公共信息资源的组织或机构等。也就是说,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体应由政府、第三部门以及企业这三方共同组成,而在其中,以三者所占比重来区分其主次。
2建立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管理体制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作为一个多方参与的管理活动,其管理体制应当是多元化的,而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政府、第三部门以及企业在其中的地位与作用。建立一个政府主导,第三部f3辅助,企业参与的管理体制十分有利于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
2.1政府主导
政府是公共信息资源的主要来源,政府信息资源是公共信息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政府信息资源与公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一些 法律 法规条例,医疗制度,劳动保障制度等,都是社会公众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公共信息,对于此类信息的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能否有效地管理好政府信息资源,及时地为公众提供所需信息,都是衡量一个政府能力的关键指标,而政府对于其所产生的信息资源进行管理也是责无旁贷的。
政府作为公共信息的主要生产者,势必要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起到主导作用,在全社会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总揽全局。政府在其中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设立专门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对全社会的公共信息资源作统一合理的管理、规划和配置。这一机构应当聘用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加工、存储和提供等活动。
(2)制定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规范社会各个领域对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利用与获取,防止出现公共信息资源的垄断、浪费、不公开等社会问题,尤其要注重 金融 保险、教育、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等信息问题比较严重的公共领域的管理。
(3)为社会公众提供有效的公共信息资源服务,方便公众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查找和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提供与获取要做到规范化,政府设立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机构作为公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窗口,通过建立信息中心或官方网站等途径,为公众搭建获取公共信息资源的平台,以便更好地进行信息服务。
2.2第三部门辅助
第三部门,亦称非营利性组织,是指除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部门(企业)之外的组织或部门。第三部门包括慈善组织、民间社团等,具体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学校、 医院 、福利院、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 体育 馆等,它与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共同构成当代社会协调运转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三部门在其自身的运作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相关信息,而其作为一种公共组织以及它的非营利性则决定了这些信息是具有公共性质的,其自身所产生这些的可公开、可供公众利用的信息也属公共信息资源范畴。第三部门所产生的公共信息资源种类繁多、参差不齐、分布分散,加强第三部门对其自身所产生的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也是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完全可以并且有理由加入到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中,帮助政府进行管理。
2.3 企业 参与
科斯的经典 论文 《 经济 学的灯塔》中的研究表明,一向认为必须由政府经营的公共产品也是可以由私人提供和经营的。同时,私人部门的一些信息也内在的具有公共信息的性质,例如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市场交易信息等都属于公共信息资源。可见,公共信息资源并不是与企业毫无关系的。
但是,企业毕竟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其对于信息的公开程度是非常小的。有些企业的信息是政府强制规定要求公开的,如食品的原料、配料,药品的成分、副作用等,但涉及企业内部技术等的商业信息则不属于公共信息。大多数情况下,企业自身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产生的一些公共信息,这些公共信息仅是以“副产品”的形式被顺带生产出来,而企业可能也没有多少兴趣来对其进行专门的管理。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忽视这部分信息资源。我们所说的企业参与到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中来,是说企业作为生产公共信息资源的一类主体管理好其自身所产生的公共信息。
3构建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模式
3.1分散式管理模式
分散式管理是一种微观的管理模式。简言之,就是社会各部门、各机构对自己所生产的公共信息进行收集、加工、整理、保存与提供等活动。就政府而言,各个政府部门、机构在日常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活动中都会产生大量的公共信息,而这种分散式管理就是各部门自行管理其所产生的那一部分信息。
第三部门所涉及的社会组织是十分庞杂的,它们在社会活动中也会生产出繁杂的公共信息,对于这些公共信息,各部门则要配备专人来进行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公共信息有时作为一种“副产品”被生产出来,这些信息中的一部分是公众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比如药物的成分与副作用的这一类重要的信息。可见,企业也完全有必要将自己的这一部分信息管理起来。
可见,分散式管理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管理模式。但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在政府的统一规范与监督下,这种相对宽松的管理模式才可以顺利实施。
3.2集中式管理模式
集中式管理是一种宏观的管理模式,在整个社会领域中,主要在政府和第三部门两个领域中完成。这种管理模式要求政府设立专门的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如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个政府部门的公共信息资源进行统一的管理。这一机构除了制定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外,最主要的是要对各政府部门中所产生的公共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各政府部门将其所产生出来的公共信息上传到这一集中管理机构,由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加工后,通过官方网站提供给社会公众。
在第三部门中,公共图书馆相对于其他机构而言,在信息的管理上,具有人员、技术、设备、环境等一系列的优势,因此,由各地区的省级图书馆管理第三部门其他组织的公共信息资源是十分适合的。各地区省级图书馆作为第三部门中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主导,定期收集、整理、加工第三部门中所产生的公共信息,这些庞杂的公共信息就不会再另我们感到头疼,同时,对于企业中所产生的那一少部分公共信息也可以由当地的省级图书馆进行集中管理,这样也可以克服企业中的公共信息太过分散而不便管理的难题。各地区图书馆不仅可以作为一个管理机构,同时也可以通过建立查询网站或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等,为公众进行信息服务。
3.3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分散式管理模式与集中式管理模式分别从微观与宏观的角度探讨了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模式,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管理模式是可以多样化的,我们同样也可以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搞好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运作,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管理体制的创新,首先要创新管理理念。
创新管理理念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指把人视为经济发展中的第一要素,形成“人力资源是工业园区最重要资源”、“人力资源环境是工业园区最重要的投资环境”的理念。园区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中,建立精干高质量的公务员队伍和复合型经营管理技术队伍,以适应园区开发建设、管理服务的需求。
另一方面指建立无微不至的客户服务体系,充分尊重客户的意愿,为客商提供快捷、简便的一站式服务体系。提供有吸引力的特殊政策,确立为我而用的招商标准;改善园区形象,提升信誉,促进园区经济发展,形成高税收、高就业的园区发展格局。使园区实现主动服务、一条龙服务、高层次服务。
二是“依法治园”的管理理念。探索建立依法治园的法规体系和执法机制,形成工业园区完善的法制环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首先建立专家治园的规划管理体制。园区规划公布后,授权规划师分级管理。行政首长只处理违规申请和上诉案例,推行严格的监督机制。
其次,完善和明晰园区法规。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分项管理办法,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招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行政性收费管理办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等,将园区公共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第三,执法透明化。园区制定的各种法规、程序和工作时限,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一视同仁,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园区投资环境,从而使执法主体与投资企业之间形成信任关系。通过依法治园,形成精简、高效、廉洁的园区形象,增强园区的综合竞争力。
我们的工业集中区将按照这种理念设计管理,实现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创新管理体制
从人文与法治的管理理念出发,确定管理目标,设计管理机构,创新管理形式。实现以下管理目标: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效率开发、高品位建设、高效能管理;能够使基础设施共享,公共资源共享,使资源和空间得到有效利用;还能够使招商引资资源(信息等)得到共享,改变重复招商现象。
一是创新职能定位。工业集中区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区域,管理重点在于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在不同的阶段,工作职责也不同,组织机构也应适时进行调整,以适应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在建设初期,工业园区的管理应侧重于园内规划建设、项目立项上,具体包括园内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报批、投资立项审批、土地征用、政策处理以及形成主要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侧重于招商引资、人才的引进与园区管理等。园区成型后,将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保健、娱乐、教育等......我们的工业集中区正介于第一与第二阶段之间,基础设施、招商与管理要一齐上,职能定位要有灵活性。
要有决策、监督、协调、招商的行政职能;由于前期资金匮乏,还应具备融资的功能;要有全方位的服务职能;还应具备管理经营的职能——要根据职能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另外,我们还具有两个工业园区。
二是建立精简精干机构。工业集中区在确定的框架内负责具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管理及招商引资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机构设置应该精干,不能“大而全”。
成立一部、一公司、一中心,即总部、实业公司、服务中心。成立工业集中区行政总部,负责两园区决策、协调、规划、监督、优惠政策的制定等行政职能。成立实业总公司,负责融资;成立服务中心,负责全方位的服务,如进区企业立项后到投产前的一切审批手续办理,进区企业投产前后的收费工作,以及文印、晒图、后勤保障等工作。
将行政管理、具体服务、市场经营相剥离。对于区内的经营性事项,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则应推向市场,由开发区市政公司负责,按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管理。
二、创新运作机制
促进服务高效廉洁合理顺畅的
运作机制,是履行职能到位的有效保证。涉及决策、规定、审批等事项采用行政管理程序,涉及经营活动则采取企业管理方式,协调者、管理者、承办者、经营者、监督者各自到位,分工负责。
一要建立园区自主决策机制,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管理事项在园区内自行解决。
二要建立园区高效服务机制。采取各种方式开辟办事绿色通道,实行政务公开,推行承诺制,减少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尽可能一个楼层服务,一个图章解决,营造良好的园区投资环境。
三要促成园区间建立良好的协商机制。园区虽实行封闭管理,,但其管理活动是开放的,与职能部门,与乡镇、村,与企业等方方面面都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工业集中区与政府部门要搞好协商,工业集中区之间要搞好相互协商,工业集中区与乡村也要搞好协商。
这样有利于培育园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形成布局合理、协作关系紧密的生产体系;促进共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带,推动形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从而,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三、创新招商、融资平/!/台
关键词:水利管理体制创新改革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4月23日,水利建设与管理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矫勇强调,当前我国水利事业正处于深化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以改革为动力推动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新局面。几十年来,我国水利管理理念经历了由供给管理向需求管理转变,强调改变粗放的用水模式,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由注重工程管理向健全和完善制度转变;由注重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为主向引入平等协商为基础的市场机制调节转变;从生产导向向人水和谐、注重饮水安全转变,并形成了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自己,量水而行,给河流以空间,给洪水以出路的理念。下面笔者就新时期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谈一下观点。供参考。
一、近年来的水管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治水实践的不断深入,我国水利管理体制在管理理念、定位、机制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并取得了成效。
1、建立健全水利管理法制法规。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水利管理初步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为主体的架构,其他水利法规配套的法规体系,着力通过正式制度安排解决我国水多、水少、水混、水脏的问题,并颁布实施《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注重依法行政。我国新《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确立了流域管理机构在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对水资源规划、管理、调度的职能。
2、确立完善了水价、水权、水市场作为解决水资源不规范管理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和完善的前提下,水价、水权、水市场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经济手段被引入,丰富了水利管理原有的单一行政手段。水价经历了从无到有、价格体系逐渐健全的过程;水权在实践中由非正规向正规、由点到面拓展;水市场建设步伐加快,不仅开始探索空间场所的建设,而且注重交易关系的规范,促进了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方向流动。
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引入市场机制。2002年我国出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部分流域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选取试点单位进行分类定性,推行管养分离,加强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引入市场机制,取得了重要成果。一是城市供水、排水事业由最初的政府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向引入市场化机制转变,实现了向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资产出资人职能分离的飞跃。二是城乡分立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在一些地区取得了重要进展。三是我国结合国情在有条件的灌区引入参与式灌溉管理模式,培育农民用水户协会,改变了以往单一依靠政府建设、管护灌溉设施的传统管理模式,不仅使得政府得以从越位的境地中解脱出来,同时还激发了农民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热情,实现了双赢。
二、新时期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
我国水利管理制度改革与我国大改革趋势一致,选择了渐近的方式。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由探索、完善到充实、巩固、提高的渐进式过程。2013年4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3年11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公布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有14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出台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55个试点县中已有41个出台了实施方案,各项改革工作正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因此,我国水管理体制改革更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设定一个明确的改革目标,以便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制度变迁或为制度演进创造条件。
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及现代水利发展需要,把实现人水和谐、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水利管理的主要目标,通过合理的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有限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保护和高效利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化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保障,以及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统筹城乡水利,实现水利从推动农业发展、解决温饱向服务于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改善生态和环境、促进民主管理方向转变。根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导向,结合我国水利管理体制现状,加强制度创新,为水利管理制度创造便利条件。
3、加强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与相关制度相互衔接。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水资源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利管理与土地、交通、航运、渔业、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关系密切,并共同构筑成为社会管理制度体系的一部分[4]。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不仅要着眼于水利管理体制的内部建设,还要着眼于其他相关制度,尤其要关注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将水利管理体制变革全面纳入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大局的轨道,做好与相关管理制度的相互衔接。
4、全力做好提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便利条件。加强对话交流机制、利益共享与补偿机制建设;注重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因与水利发展的外因的变化关系,在深化水价改革的过程中,对资源成本、环境成本予以考虑,完善水权和水市场制度建设;多种措施并举,创造有利条件,推进水利管理制度的改革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树峰,滕克营,王吉敏.水管体制改革后东阿黄河工程管理的探讨[J].科技信息,2008(3):368.
[2] 熊长青,张峰,陈明奎.关于水管理体制改革后工程险情抢护的思考[J].科技信息,2009(33):298.
根据“行政法”的字面意义和行政法内在的“法”的属性与“行政”的属性,传统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建构视角可分为两种基本方向,一是“法学”视角,二是“行政”的视角。
1.1“法学”的视角:传统的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视角
所谓“法学”的视角,就是指基于行政法的法理基础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从“法学”视角上理解,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和行政法律的发展规律的学科。从行政法的起因来看,“所谓行政法者,为公法之一部分而规定行政官吏之组织及其能力;且指定权利利害之时,而以救济之道予个人者也”[1],也就是说,行政法的实质就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行政法的产生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由此,“法学”视角关注行政权的合法合理运用问题,行政权成为传统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但是,行政权是一个行政法内在的抽象性概念,单靠行政权概念无法描绘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活动,这就需要寻找和借助能够体现行政权目的和本质的外部性概念———行政行为这一特殊的社会行为。因为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规制的对象主要是社会行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因为行为就是我为之要求生存权利,要求现实权利的唯一东西,而且因此我才受现行法的支配”[4]。由此,“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关注的是作为行政权行使行为的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权运行活动所需相关的规范性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透彻理解行政法律条文之法理内涵,培养处理行政争讼的法律思维,掌握适用法律文件的能力和处理行政案件的技巧技能,进而使学生培育成法律专业工作者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这就要求“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必然包容所有的行政法理论知识和案件处理技能。但是,对于公共管理类专业而言,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从事公共管理的行为方式以及对自己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在此,因行政法本身所具有的涉及领域极为广泛、内容非常丰富、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交织并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的特点决定,“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无法使原本缺乏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在规定的有限学期时间段内能够全面有效地领会这种庞杂的知识体系之内容,“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也无法适合于以培养公共管理人才(而不是法律专业人才)为目的的公共管理专业行政法学教学要求。而且“行政法学的知识积累明显不足,且没有以一种开放的姿态接受其他学科研究成果对自身的影响”[5],使“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知识体系无法适应和解释当代公共行政(行政管理)的多样化、复杂性发展趋势,无法适应当代行政体制的改革要求,无法适应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的。
1.2“行政”的视角:对“法学”视角的发展
在传统的“法学”视角的基础上,一些研究者们也重视“行政”视角的行政法研究,试图从“行政”的视角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行政”指的是“公共行政”,在此,按照传统行政法理论和传统行政学理论,“公共行政”主要指“国家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换句话讲,“公共行政是指政府特别是执行机关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活动,行政官员或行政人员在这种活动中主要是执行由别人(政治家)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律,关注的焦点是过程、程序以及将政策转变为实际的行动,并以内部定向关心机构和人员以及办公室的管理”[6]。据此,公共行政实际上就是国家行政权行使主体,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具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活动。如果说“法学”视角侧重于国家行政权运行的法律依据和运行条件的合法性,那么“公共行政”视角则更加关注国家行政权运行的过程或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此,行政权的实现是通过行政行为来完成的,因此在以行政权控制为本位的理念下,“公共行政”视角的出发点和归属只能是国家行政层面上的行政行为论,据此“公共行政”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在“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更加关注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行政行为的构成与合法、效力、撤销要件等行政行为之一般法理基础,增加了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责任等具体行政行为之具体法律制度及其法理解释。可以说,关注行政权行使过程的合法合理性是“公共行政”视角对“法学”视角的发展和丰富,更加符合公共行政部门及其行政实践的发展要求。然而,随着20世纪后期公共行政的改革,很多过去国家(政府)包办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转由社会的非政府性质的公共机构来承担。公共行政已经不再仅指国家行政,“也指国家以外的非营利为目的,以为一般社会公众和本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公共组织(如律协、医协、消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的职能、作用和活动”[7]。据此,传统的公共行政行为主体,从过去单一的行政机关,扩大成包含特别授权的公共组织(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等多元化主体的复杂系统。也就是说,传统的“行政法”字面意义上的“行政”内涵,已经演变成主体、内容、方式日趋多元化的“公共管理”。在此,“行政”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因其研究对象(国家行政权的行使活动)的局限性,无法完整地解释公共行政范式向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向,无法解释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问题,更无法满足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要求。
2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分析逻辑
2.1“公共管理”视角:对传统“行政”视角的发展
关于如何定义公共管理,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有的甚至相去甚远,国外有一定影响的概念不下十几种,近年来,国内的定义也是不胜枚举。按照曹现强等人的观点,所谓公共管理,就是公共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和公共企业为促进社会的发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满足公众的需要而对公共事务和公共部门进行管理的活动[8]。非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业成为管理主体是公共管理区别于以国家行政为内涵的传统公共行政的特点之一。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是国家集权形式的一元主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官僚制管理形态,那么公共管理则是国家放权或还权形式的多元主体(国家行政机关、非政府组织、公共企业等)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形态。按照休斯的观点[9],“行政”基本上指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则指:(1)取得某些结果;(2)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据此,如果说传统公共行政关注的是国家行政权的运行过程,强调服从上级的指令,提供公共服务,那么公共管理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就国家行政权而言,公共管理不仅是关注国家行政权的运行过程,更加关注行政权运行的结果及其个人责任,更加关注社会公共组织如非政府组织、公共企业等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结果与责任。由此,公共管理多元化主体的角色、地位、行为方式以及公共管理主体与国家、公众之间的法律关系,进入到行政法学研究对象范畴,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研究必然成为当代行政法学研究的一种新的视角。比起传统的“法学”视角和“行政”视角,“公共管理”视角的思维方式,更有利于解释当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方式、内容的多元化发展,更加符合公共管理类专业等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此,如何基于当代公共管理实践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就成为公共管理类专业行政法学教学改革的时代课题。当前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研究和教学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理解公共管理类专业中的行政法学课程地位?如何根据公共管理实践需求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如何选择适应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方法?就当前的课程建设要求来看,当务之急是重构符合公共管理实践和教学对象需求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问题。因为课程知识体系决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2.2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分析逻辑
近年来,一些高校行政法学教学及研究人员开始尝试从公共管理视角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如皮纯协与张成福主编的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行政法学》[10]、苏祖勤主编的《行政法概论》[11]、温晋锋主编的《行政法学》[12]等是针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育而编写的代表性行政法学教材。但是这些教材在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思路上仍然残留传统行政法学的视角的影响,并且没有能够理清各知识模块与公共管理实践之间的衔接关系和各知识模块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无法真正体现现实的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无法真正满足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行政法学知识需求。在此,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公共管理视角的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行政法学分析逻辑的问题。按照关保英教授的观点[13],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既是一个理论体系,又是一个能够帮助我们认识行政法现象的操作工具;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是对行政法认识的一个方法论,它所包含的哲学原理是以具体的操作得到体现的;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是一个行政法学研究的实用理性问题,它的最大效果是对行政法分析过程的指导和在行政法分析过程中的具体应用;行政法学的分析逻辑是以一定的分析范畴为依据的,没有一定的分析范畴我们将无法对行政法现象进行具体的分析;行政法学分析逻辑中的范畴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即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进行范畴上的选择,取一些范畴而舍另一些范畴。据此,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应当从规范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的角度去选择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在此,需要明确三个基本点;首先,要明确如何从“公共管理”视角认识行政法?这是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其次,要明确公共管理活动所要依据的基本的行政法律制度有哪些?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管理类专业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公共管理法治观念和依法从事公共管理的行为方式以及对自己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不是以培养学生的解决行政争讼的法律思维和技能为教学目的,这一点是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内容的选择标准。最后,要明确哪些行政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构成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有用的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本内容。
2.3行政法行为论: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理论主线
如果说传统行政法学视角中的“行政法是行政主体与其他社会因素发生冲突的控制性规范,反映并联接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关系”[14],那么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行政法调整的是因实施公共管理权而形成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既包含国家行政权力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国家公共行政关系,又包含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NGO)、公共企业与其管理对象之间的社会公共管理关系,也包含因国家权力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公共管理活动进行监督而形成的公共管理监督关系。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而形成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相关行为主体的权力(权利)与责任(义务)关系。这些主体的行使权力(权利)、履行责任(义务)的法律行为———包括公共行政权主体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即为公共行政行为、非政府组织和公共企业等社会公共部门的根据行政法律授权行使公共管理权力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即社会公共管理行为、公共行政权或公共管理对象的依法行使行政法上的权利和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的公众法律行为即公众守法行为、对公共管理行为的监督行为即行政法律监督行为,共同构成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行为”,成为现代行政法规制的对象。没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即行政法行为就无从谈起公共管理法律关系。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国家制定和实施行政法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规范公共管理中的各种法律行为主体的行政法行为,来控制和规范各类行政法行为主体的权力(权利)与责任(义务)关系,使公共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意志。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是一个集合概念,当我们讨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时,也就是以对行政法的总体认识以及这种总体认识所形成的机制为焦点的。但是,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总体性认识不能完全排斥研究者对基于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而对特定行政法问题给予的关注,而所关注的视角不同,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方向和结果也不同,此时被关注的特定行政法问题就构成这一视角上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由法权通过法律行为来实现的法理决定,我们需要关注的特定行政法问题就是行政法行为。从以注重结果和行为责任为核心要素的当代公共管理的视角看,树立法律权威理念,以行政法来规范行政法行为,就是行政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主体的多元化是公共管理区别于传统公共行政的最大特点,不同的主体在行政法上的地位、权利(权力)与义务(责任)的规定性,使公共管理与行政法发生了关联,而各类公共管理主体的法律行为方式,则成为行政法对公共管理进行规制的核心内容。如果说法学视角的“行政法治的前提是行为法定,行为法定必须以完善的行政行为理论为条件”[15],那么从公共管理角度上讲,行政法行为就是贯穿整个行政法学理论的核心概念范畴,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应当以行政法行为论为核心,行政法行为论成为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石和理论主线。
3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知识模块及其逻辑关系
对行政法行为的关注,必然引发出行政法行为之主体问题(需要解答谁作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资格条件等)、行政法行为之本身理论问题(需要解答何谓行政法行为,如何作出行政法行为等)、行政法行为之监督问题(需要解答如何监督公共管理行为,对违法公共管理行为如何加以制止等)、行政法行为之救济问题(需要解答如何纠正瑕疵公共管理行为、如何补偿或赔偿违法公共管理行为所导致的侵害后果等)等相关理论问题的关注。而这四个方面的理论知识的学习,需要用以解释行政法基本原理为目的的行政法基础论(法理基础)来加以支撑。由此,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公共管理类专业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知识模块:
首先,行政法基础论:行政法基础论主要解释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功能、行政法关系(包括各类公共管理行为引发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等)、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等有关行政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对于缺乏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训练的公共管理专业学生来说,行政法基础论是学习行政法学其他专题理论的法学理论基础。
其次,行政法主体论: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行为主体,主要指公共管理主体(国家行政主体、社会公共管理主体等公共管理权行使主体)、公共管理对象(包括国家公共行政层面上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社会公共管理层面上的管理对象等公共管理权的相对人)、监督公共管理主体(国家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等依法对公共管理进行监督的监督主体)等。行政法主体论主要解释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各类行政法行为主体的概念、类型及其含义、法律地位、法定权力(或权利)与责任(或义务)等相关主体理论问题,注重有关公共管理组织的实体法知识的解释,为学习行政法行为论提供基本理论框架。
第三,行政法行为论:行政法行为是行政法上的行为主体即行政法主体依法行使法定权力(或者权利),履行法定责任(或义务),产生行政法上的法律效果的行为。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根据行为主体的性质不同,行政法行为可分为国家公共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合同等法律行为)、社会公共管理行为(依法创制行为规范、解决争议、执行法律规定、建立契约等法律行为))、行政法制监督行为(国家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等对公共管理进行的监督行为)、公众守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法上的权利、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等四种。行政法行为论主要解释与四种行政法行为的概念、成立要件、效力、形式、具体种类、程序等相关基本理论问题。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行为论,注重的是行政法行为的程序法知识的解释。
第四,行政法监督论: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行政法上的监督指的是对公共管理主体法律行为的监督。违法公共管理是行政法监督的主要对象,它指公共管理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公共管理关系或监督公共管理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瑕疵)公共管理行为。行政法监督论主要解释监督公共管理的内涵、监督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监督的形式和方式、对违法公共管理的界定等监督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问题。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监督论,注重行政法制监督的实体法知识的解释。
【关键词】公路施工 质量管理 有效措施
1.前言
公路工程的管理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质量的管理贯穿于可行性研究一勘察设计一施工一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是贯彻设计意图实现并决定了工程的质量。由此,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在整个过程当中是最为关键的环节,探索与我国国情及现代特点相适应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与管理方式势在必行。新形势下,要做好公路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应以重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业务素质较强的监理队伍、建立以工程施工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质量控制及检验工作等几个方面为出发点。
2.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2.1 概念
所谓质量管理就是工程负责人员从方针制定开始到实施方针内容的整个过程都需要以高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并在实际中认真实施质量方针和评价工程质量过程中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
经过对过去实践经验总结得出,质量管理主要有全面质量管理以及PDCA循环两大基本原理。前者主要在高层领导的方针指引下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后者主要是在预期目标的指引下对整个工程设计、施工以及检验进行全面管理,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从而起到提高质量水平的目的。
2.2 特点
①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因素多。设计过程计算失误、施工过程技术运用失误或不当,以及使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等都会导致工程出现较大的质量隐患。
②影响质量因素多。整个工程设计、准备、施工以及最后竣工验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因素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公路工程的质量。
③质量波动大。公路工程施工主要是露天作业,仅有少量在隧道等非露天作业,因此比较容易受到气候影响,质量稳定性比较差。
④前后工序质量容易检验失误。公路工程需要多道工序施工,有些部位比较隐蔽,会造成施工后被其他工程掩盖,检验人员仅对上面的工序进行检查,导致隐秘部位的质量无法检验,很容易造成误判。
3.我国当前公路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公路施工涵盖了诸如道路施工放样检测、土石方工程、边坡工程、挡土墙工程、桥梁隧道涵洞及附属工程和交通工程等内容。不同的工程项目其施工方案与自身特点也是不同的。所以公路施工所引发的质量问题也较为复杂,这样一来对质量问题的危害与性质的分析、判断、处理也就变得更为复杂了。
第一,在施工管理中未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先开工后报告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二,施工管理中,存在着先检验,后写检验申请报告的情况,质量管理资料写“回忆录”等现象。第三,未按规范规定频率检验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承包人只抓施工进度,忽略了按规定频率进行自检。监理没有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这明显是把施工监理程序摆在一边。承包人其技术资料管理人员不足或经验欠缺,再者没有按时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致使技术资料不够完整,常常“缺胳膊少腿”,有的资料不够可靠与真实。比如,一般而言,砼施工配合比与砼的设计配合比是不同的,但在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比与其施工配合比完全相同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承包人其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保证体系就像是个摆设, 自检人员配备不足,致使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发挥,承包人中存在着报监理检查之前未先自检的现象,许多施工单位存在着技术交接不清的现象,施工时忽略了一些重要的问题。这样一来给开工后的施工埋下了一系列隐患。比如:施工时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在修改设计时没有征得设计部门与监理的同意:在施工之前,图纸没有经过会审。不按图纸设挡土墙滤水层,留排水孔,导致土受到更大的压力,使得挡土墙崩塌:未按图纸施工,不分铰接和刚接,不分连续梁与简支粱,抗裂结构不分变形钢筋与光圆钢筋,导致结构出现裂缝或被破坏。
部分施工人员施工有悖于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不按规定的方法与位置留设施工缝,未按组砌形式砌筑砌体,砌体砌筑不按规定留沉降缝或沉降缝不垂直。没有依据操作规程来施工,诸如游丁走缝,末横平竖直,砖砌体包心砌筑,浆彻片石砌体砌筑层铺现象。灰浆不够均匀饱满,上下通缝等因素都使得砖柱、砖墙破坏与倒塌:又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未按插点均布、层层扣搭、上下抽动、快插慢拔的操作方法,以至于混凝土振捣不实。
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不到位及有关操作人员的的基本结构概念知识薄弱,使得质量与安全出现许多问题。如砼路面锯缝时间过迟或深度不足造成早期断板:二级公路等二幅砼路面三辊轴施工工艺中模板使用塑料薄膜作脱膜剂及密封浆时,因施工人员在排振振捣及三辊轴提浆后不及时清理走,使塑料薄膜隔离砼浆造成砼板崩边、崩角现象。又如,倒放安装钢筋混凝土预制梁;结构构件吊点不合理,对吊装受力与结构使用受力的状态不了解;把悬臂梁的受控钢筋放在受压区等。
4.强化公路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
第一,完善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力度。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技术干部、服务人员及操作人员共同作用于工程质量之上,他们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所以健全组织机构、优选施工人员在施工质量的控制当中必不可少。因此按照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来建立施工企业公司工程施工处、项目经理部、专业工程施工队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是必然的。工程施工处以各处处长为最主要质量负责人,该处的质量自检工作由质量自检员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由质检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 由质检处负责开展具体业务工作,并组建质量自检组、工地试验室、资料整理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专业工程施工队以各队队长为质量第一负责人,该队的质量自检工作由质量自检员负责,要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制定并层层落实质量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不容忽视。
第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化、规范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十分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建立质量刨优制度,组织、决策、推动工程创优工作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提高工程质量,优化施工工艺,施工项目的创优工程的组织与实施由各施工队队长负责:各个管理职能部门及其人员负责各自的质量职能工作。领导制定并负责逐层实施这些强效的质量保证措施,责任明确,质量上层层有人负责,致使工程质量完全被控制,对于整个过程的质量管理与监控十分有益。
第三,强化公路施工质量的监督控制。一是要把好质量关,应严格按照指导一检查-评审成果一反馈信息这个步骤来进行质量管理,丢掉只顾结果,不顾中间检查的习惯:二是要认清检验的组织形式。就检验的工程环节来讲,专检人员应严格检验施工准备、竣工交验等环节,施工程序、原材料等核心因素也不能忽视。应当更为严格地要求施工人员规范操作,强化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三是要重视质量管理的完整性与连贯性,把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评审与信息反馈等重要环节结合起来,在质量管理中彻底丢掉忽视过程检查,只顾事后把关的习惯,以此来避免发生质量不过关的现象。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 质量管理
“八五”以来,我省的高速公路得到迅 速发展 ,到1999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605km,居全国第3位。高速公路的设计标准和工 程质量要求高,必须重视和加强高速公路现场施工中的工程质量管理,提高高速公路的施工 质量。
1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做好质量宣传工作,是搞好制质量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我们既不能把质量管理 看成简单的事情,也不能把它想象得十分深奥。由于参加施工的大部分工人的文化程度不是 很高,你跟他讲大道理,很有可能他今天听进去了,明天却忘记了。所以质量意识的灌输, 要分层次,一级一级地下去,使得往往是很复杂的理论,逐渐会变得浅显易懂,而且符合大 众的口味。对质量的认识,有一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过程,这样经过多次循环,质量意 识才能深入人心。质量监理不也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这样的循环过程吗?所以 ,要 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就要把宣传工作循环、循环、再循环,具体、具体、再具体。天下 没有木头脑袋和石头脑袋,只要我们有信心、有耐心、有诚心,相信质量这根弦会绷紧在每 个人的脑海中。
2在现场施工中对工程质量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在经济社会,质量管理理所当然地要和经济挂钩,但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真 正的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千万不能本末倒置。有一种现象值得重视,那就是好像敲掉 多少片梁、砸掉多少个结构物、路基路面返工多少次,就证明质量工作抓得严,质量工作做 到家 了,这种风气好像还很流行。例如,连徐高速公路上有一座箱通,墙身处有一块面积20cm2 、厚1~2mm的涨模凸块,完全没有必要砸掉整段墙身,而可以通过磨光处理等办法来解决。 为了不留下遗憾工程,砸掉一部分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结构物,这是完全合理的。但如果不分 青红皂白和轻重缓急,敲砸成风,那就应该好好深思了。所以,应看到问题的另一面,敲、砸和返工证明你质量管理没有做好或做过头了。为什么不在发生质量问题的前期,采取预 防 措施?为什么非要等既成事实之后,再来兴师问罪?因此,质量管理措施过左不好,过右也不 行,我们一定要把保证质量、提高质量、对质量精益求精做为大提前,措施一定要合理得当 、让人心服口服。
质量管理措施要强硬有力,不能讲人情,不能拖泥带水,该一票否决就一票否决,没有什么 通融的余地,质量管理搞不下去的原因,往往就是已形成的指令被浩瀚的人情海洋所溶解了,在连徐高速公路结构物的施工中就发生了类似的现象。质量管理不得力的人该换的要换,不得力的施工队该清退的要清退,决不能心慈手软,否则会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现在的质量管 理体制有一个弊病,就是管理质量的人没有真正的否决权,技术和行政相对来讲还是分家的。
质量管理措施要有可操作性,过高过低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现在指挥部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对施工队都有了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状,光有这些大目标还不够,还要具体细化,并确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质量管理小目标。
在实践中我们总结出这样的经验,即是工程质量管理按月进行考核评比,在每月的月底召开 质量会议,由各施工队的质保人员参加,评述当月工程在质量方面的优劣,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互相交流在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质量考核按100分制:自检一次不合格,扣5分;监理组一次检查不合格,扣10分;市高指一次检查不合格,扣15分;省高指一次检查不合 格,扣20分;累计分为零或为负分时,则该施工队要清退出场。各施工队队长交质量保证金 5000元,各施工队的质保员交质量保证金1000元。每扣1分,施工队队长罚款50元,质保员 罚款10元。这些钱都由施工队长和质保员个人出,单位不予报销。如工程结束,施工队(没 有扣分)仍保持100分,则退还施工队长和质保员的保证金,并另外奖励施工队长5000元、质保员1000元。
3工地试验室是现场施工中工程质量管理的前哨
施工单位往往对工地试验室不加重视,试验室的房屋简陋,试验仪器残缺不全, 完全不能适应高速公路建设的需要。
工地试验室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企业自检的一个重要部门。施工人 员住的条件可以简陋一点,但试验室一定要按标准建设;人员工资可以少开一点,但试验仪 器 一定要装备齐全。试验人员的素质一定要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认真精神 。施工产品符不符合要求,要由试验室拿出第一手材料,一切应以数据说话。不合格的资料, 千万不能擅自修改合格后往上报,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密实度该是达到90%的,89.9%就绝对不行。宁愿自己先返工处理,也比监理组、市高指抽查出来不合格后,再返工要好,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工程的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证明,只有合格的施工员和试验人员,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在试验室的各项试验中,最大干密度标准试验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处在比较重要的位置,这些试验都应在项目开工之前就做好,其试验结果将指导施工,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做这些试验时,要特别谨慎小心,有时要做多组试验,才能和实际相吻合。
试验室配备的仪器和使用的试验方法要先进。使用全站仪校验放样,一是精度较高,二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环刀法检查密度,高速公路一般都不再采用,因此就应用灌砂法来检查密实度,以提高其准确性。
4现场跟踪检查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实用办法
工程质量的许多问题,都是通过现场跟踪检查而发现的。要做好现场检查,质量 管理人员就 一定要腿勤、眼勤、手勤。腿勤就是要勤跑工地,眼勤就是要勤观察,手勤就是要勤记录。 要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减少经济损失。在连徐 高速公路E-4标段奎河桥钻孔灌注桩的施工中,一根桩刚浇到2m时发生混凝土堵管现象, 而且经过努力堵管问题仍不能解决,此时正好质量检查人员到现场,果断采取拔出导管、移钻机重钻的处理办法,避免了一次重大的断桩事故。
质量管理人员要在施工现场督促施工人员按规范施工,并随时抽查一些项目,如混凝土的砂 石料、水的称量是否准确,钢筋的焊接和绑扎长度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模板的搭设是否牢固 紧 密等。质量管理人员还应在现场给工人做正确操作的示范,遇到质量难题,质量管理人员要 同施工人员一起研究解决;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把责任一齐推向施工人员。质量管理者只有 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才能做到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分明,措施得当。
5工程质量管理与进度、效益的辨证关系
施工单位往往有这样的错误认识,认为要搞好工程质量,就要影响工程进度和效 益。其实,搞好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效益并不发生矛盾,他们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发展的矛盾结合体。看问题要全面,不能片面。工程质量搞上去了,减少了返工,相对来讲就节省了时间、加快了进度,也就节省了人力、物力的消耗,提高了经济效益。
在锡澄高速公路江阴高架桥N4标的T梁施工中,虽然我们敲掉了一片外观不符合要求的T梁、报废了三套T梁模板,直接经济损失达十几万元,但通过这次教训,总结了经验,工作更加 认真,在短短的8个月中,顺利完成了476片25m T梁的浇筑任务。无论是进度还是质量在全 线 都是名列前茅,并且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相反,在连徐高速公路的某些施工单位,没 有正确处理好质量、进度、效益这三者的关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结果砸掉多道涵洞基础 ,进度上不去,还搞得声名狼藉。
6现场施工要密切关注设计质量
目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强烈要求提高设计质量。设计质量的优劣与施工质 量的好坏是息息相关的。例如,在连徐高速公路罗岗互通立交的施工中,由于设计地质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相吻合,致使18根桩的桩长与设计桩长都不相同,原定一个月可施工完的项目,结果搞到四个月才最终结束。这不仅给施工带来许多麻烦,影响了施工进度,还浪费了 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连徐高速公路贾村分离式立交、毕庄分离式 立交和沟绘中沟中桥的桩基础施工中,至今沟绘中沟中桥的桩基础还没有施工完。
在连徐高速公路上,出问题的结构物大多都是盖板涵,这必然让人们产生疑问,如果施工没 有问题,那么设计是不是有不合理的地方?由于徐州铜山地区地质情况多变化,设计勘探中不可能对每座盖板涵都做地基承载力试验,而施工单位也不可能在施工前对每座盖板涵都做 地基试验,而是按图施工。所以,在设计时就应充分考虑地基承载力不足而造成的影响。目前盖板涵基础的设计,对基础的加固考虑不充分,未设计用碎石、砂砾垫层等补强处理方案,所以当地基承载力不足时,发生结构物局部不均匀沉降,致使沉降缝处产生裂缝。最后只 有返工,重新对基础进行加固处理,不但影响工期,而且还影响工程的质量,因此对基础设计要严密谨慎。返工处理后的质量,肯定不如一次浇筑完成的质量,E-2标段的K235+830盖板涵就是这么一个鲜明的事例。
设计质量高,施工单位省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也省心。然而,由于目前国内高速公路上 马较多,设计单位的工作量较大,因此很难做到精心勘探、精心设计,现在对设计单位相应 的监督管理体制一时又无法跟上,所以就造成在施工中发现大量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把设计 的最后一道关交给施工单位,这是非常危险的现象。施工单位水平高还好,如果施工 单位水平低,预先发现不了设计问题,等到产品出来后才发现不对头,这就造成了许多麻烦 和损失。连徐高速公路上就发生梁与支座间距离偏差1m的严重质量问题,究其原因,还是设 计坐标产生错误。E-1标的罗岗互通立交在放桩基础样时,也发现桥台桩基础坐标与设计坐 标偏差25cm的现象,由于是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发现的,没有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很多,有些桥从基础、下部构造到上部 构造都发生了设计变更,变更图纸比原设计图纸还多,这让施工单位还怎么能做到按图施工。遇到变更问题,都是要施工 单位先拿出处理方案,然后再由设计部门审批,这不是硬要考验施工单位的设计水平吗?施 工单位为设计变更做了大量试验,花费了许多资金,而这些钱又无法计量,只能自认倒霉。
公路工程建设的基本特点是战线长、工作面广,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量大、投资高,因而对其影响的因素就多,管理起来也比较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全体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抓住工作重点,主次分明。
一、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做好质量宣传工作,是搞好质量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由于参加施工的大部分工人的文化程度不高,所以质量意识的灌输要分层次,一级一级地下去,使很复杂的理论,逐渐变得浅显易懂,而且符合大众的口味。对质量的认识,有一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过程,这样经过多次循环,质量意识才能深入人心。要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就要把宣传工作循环、循环、再循环,具体、具体、再具体。天下没有木头脑袋和石头脑袋,只要我们有信心、有耐心、有诚心,相信质量这根弦会绷紧在每个人的脑海中。
二、在现场施工中对工程质量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在经济社会,质量管理理所当然地要和经济挂钩,但这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真正的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千万不能本末倒置。质量管理措施要强硬有力,不能讲人情,不能拖泥带水,该一票否决就一票否决。质量管理搞不下去的原因,往往就是已形成的指令被浩瀚的人情海洋所溶解了。质量管理不得力的人该换的要换,不得力的施工队该清退的要清退,决不能心慈手软,否则会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现在的质量管理体制有一个弊病,就是管理质量的人没有真正的否决权,技术和行政相对来讲还是分家的。
质量管理措施要有可操作性,过高过低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现在,指挥部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对施工队都有了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状,光有这些大目标还不够,还要具体细化,并确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质量管理小目标。
在实践中我们总结出这样的经验,即是工程质量管理按月进行考核评比,在每月的月底召开质量会议,由各施工队的质保人员参加,评述当月工程在质量方面的优劣,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互相交流在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质量考核按100分制:自检一次不合格,扣5分;监理组一次检查不合格,扣10分;市高指一次检查不合格,扣15分;省高指一次检查不合格,扣20分;累计分为零或为负分时,则该施工队要清退出场。各施工队队长交质量保证金5000元,各施工队的质保员交质量保证金1000元。每扣1分,施工队队长罚款50元,质保员罚款10元。这些钱都由施工队长和质保员个人出,单位不予报销。如工程结束,施工队(没有扣分)仍保持100分,则退还施工队长和质保员的保证金,并另外奖励施工队长5000元、质保员1000元。 这种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对于公路工程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三、工地试验室是现场施工中工程质量管理的前哨
施工单位往往对工地试验室建设不加重视,如试验室的房屋简陋,试验仪器残缺不全,则完全不能适应高速公路建设的需要。
工地试验室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企业自检的一个重要部门。施工人员住的条件可以简陋一点,但试验室一定要按标准建设;人员工资可以少开一点,但试验仪器一定要装备齐全。试验人员的素质一定要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施工产品符不符合要求,要由试验室拿出第一手材料,一切应以数据说话。不合格的资料,千万不能擅自修改合格后往上报,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密实度该是达到90%的,89.9%就绝对不行。宁愿自己先返工处理,也比监理组抽查出来不合格后,再返工要好,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工程的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证明,只有合格的施工员和试验人员,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在试验室的各项试验中,最大干密度标准试验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处在比较重要的位置,这些试验都应在项目开工之前就做好,其试验结果将指导施工,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做这些试验时,要特别谨慎小心,有时要做多组试验,才能和实际相吻合。
试验室配备的仪器和使用的试验方法要先进。使用全站仪校验放样,一是精度较高,二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环刀法检查密度,高速公路一般都不再采用,因此应用灌砂法来检查密实度,以提高其准确性。
四、现场跟踪检查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实用办法
工程质量的许多问题,都是通过现场跟踪检查而发现的。要做好现场检查,质量管理人员就一定要腿勤、眼勤、手勤。腿勤就是要勤跑工地,眼勤就是要勤观察,手勤就是要勤记录。要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减少经济损失。
质量管理人员要在施工现场督促施工人员按规范施工,并随时抽查一些项目,如混凝土的砂石料、水的称量是否准确,钢筋的焊接和绑扎长度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模板的搭设是否牢固紧密等。质量管理人员还应在现场给工人做正确操作的示范,遇到质量难题,质量管理人员要同施工人员一起研究解决;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把责任一齐推向施工人员。质量管理者只有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才能做到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分明,措施得当。
五、工程质量管理与进度、效益的辨证关系
施工单位往往有这样的错误认识,认为要搞好工程质量,就要影响工程进度和效益。其实,搞好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效益并不发生矛盾,他们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发展的矛盾结合体。工程质量搞上去了,减少了返工,相对来讲就节省了时间、加快了进度,也就节省了人力、物力的消耗,提高了经济效益。
六、现场施工要密切关注设计质量
目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强烈要求提高设计质量。设计质量的优劣与施工质量的好坏是息息相关的。然而,由于目前设计单位的工作量较大,因此很难做到精心勘探、精心设计,现在对设计单位相应的监督管理体制一时又无法跟上,所以就造成在施工中发现大量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把设计的最后一道关交给施工单位,这是非常危险的现象。施工单位水平高还好,如果施工单位水平低,预先发现不了设计问题,等到产品出来后才发现不对头,这就造成了许多麻烦和损失。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很多,有些桥从基础、下部构造到上部构造都发生了设计变更,变更图纸比原设计图纸还多,这让施工单位还怎么能做到按图施工。遇到变更问题,都是要施工单位先拿出处理方案,然后再由设计部门审批,这不是硬要考验施工单位的设计水平吗?施工单位为设计变更做了大量试验,花费了许多资金,而这些钱又无法计量,只能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