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乡镇采购管理制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摘要】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虽然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实行了民营化的改革,但是作为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在方便农村百姓用药就医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卫生院药品使用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药品的安全与质量,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减轻农民负担提供基础,为乡镇卫生院发展提供生机与活力。
【关键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一
新形势下加强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的必要性
(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条件: 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医药卫生事业面临广泛化、信息化、人口老龄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挑战,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作为“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枢纽,连接县级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更承担者配合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二)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农村卫生工作中,乡镇卫生院承担着农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等重要任务,在控制传染病、提高农民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农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由于农村乡镇卫生院的体制机制、财政投入和药品流动等政策因素,使得其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困难,农民的看病问题日益突出。正式并解决乡镇卫生院的难题,推进乡镇卫生院得改革和发展,成为建立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人口生活品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三)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药品消费的主要渠道,也是药品流通的终端销售者。药品的采购、存储和使用是否规范,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只有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药房规范化管理,才能更好的为临床提供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 我国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的现状
本文选取当地31所卫生院进行调查研究,与工作人员进行约谈了解实际状况,设置调查问卷,共收回调查问卷857份,对信息不完整的调查问卷进行筛选,共得到有效调查问卷826份,对其中涉及药房管理的情况总结如下表所示。
(一)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在市场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一些学历低,不具备专业知识背景人员进入了乡镇卫生院,同时由于工作条件差,福利待遇不健全,致使一些高学历专业人员不愿进入卫生院工作,造成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如调查所示,77%的药方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技术技能。
(二)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目前,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只明确了医药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没有指定药品的监督管理制度。如: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和药品存储管理制度等,从而造成药品管理环节出现诸多问题。如调查显示,约66%的卫生院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当前,绝大多数药房药库面积较小,没有设置待检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和退货区。室内没有配备必要的空调、排气扇和窗帘等设施,没有基本的防虫、防潮的措施。药方的质量管理堪忧。如调查显示,约58%的乡镇卫生院药方设备配置不全。
(四)缺乏采购环节的监管。由于我国的药品生产供过于求,药品市场混乱,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水平较低,造成药品购销中的暗箱操作现象,使药品的价格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越来越重。如调查显示,约62%的人认为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的监管不够严格,使采购价格居高不下。
三 改进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的措施
(一)人员与培训:一是设立人员准入制度。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师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专业知识,执证上岗;二是设立健康检查制度。接触药品的人员,卫生院应每年组织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确保药品安全;三是设立在岗培训制度。定期对药品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介绍药品管理制度和药品使用和保管的专业知识,提升药品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二)制度与管理:卫生院必须制定药品管理的相关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制度的内容应包括药品的采购、药品的验收、药品的存储、药品的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制度等,以严格的制度约束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保证用药安全。
(三)设施与设备:应根据卫生院的规模大小,与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设置独立的药方和药库,要保持药房与药库的环境卫生,室内配备空调、温度计、湿度计和冰箱等必要的存储设备,不能存放污染药品的物品和设施。药房及药库应有防潮、防尘、防虫和避光的特性,保证药品存储过程的安全,保证药品质量。
(四)进货与验收。药品的采购过程应严格审核供货方的资质,建立供货商档案,留存采购过程中的票据,控制采购源。药品的验收应遵循严格的内部控制,应安排三人以上共同验收,验收要全面,确保数量和质量与采购计划一致。
(五)陈列与存储:药品应实行分类陈列与存储,应按针剂与片剂;内服药与外用药;西药与中药等大类存放,每类上应贴有标签。容易变质和挥发的特殊药品应专柜存放,建立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六)调配与使用。:药房需凭医师的厨房调配药品,药品调配过程中发现假药劣药应及时封存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乡镇卫生院肩负着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多发并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加强对其药方工作的管理,有利于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新时期新背景下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郝模.我国农村卫生发展的关键问题政策研究[J].复旦大学学报,2003年.
[2] 熊巨洋.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绩效评价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
[3] 潘新花.农村预防保健服务模式探讨[J].浙江大学学报,2003年.
[4] 宁岩.农村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分析[J]大连医科大学学报,2003年.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在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以及防范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个别单位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监督、处罚不到位,操作执行环节不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资金、程序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管采”分离的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机构相分离,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机制。做到管采分离、政事分开、独立运行、相互制约。
(二)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县财政局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县政府采购委员会下设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财政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县政府采购政策及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拟定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县政府批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建立和管理县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检查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审核采购资金的结算;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等。
(三)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县政府采购中心是我县的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在采购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的采购;受采购人委托,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直接组织招标活动;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了解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市场行情;对采购项目合同、供应商履约行为进行审核和管理;办理供应商质疑事项;参与采购项目验收,跟踪采购项目售后服务;搜集、汇总和报送采购相关信息等。
(四)财政部门要从事前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项目预算审批和计划管理;事中采购操作执行、招标评标过程监督、合同签订;事后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审核,以及违规处罚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管,实现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操作执行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五)集中采购机构(县政府采购中心)要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按采购流程设置岗位,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并形成制衡;要推进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人员职业化建设,实行岗位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操作执行质量,实现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
二、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
(一)加强采购目录管理,严格采购实施范围。县政府每年颁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政府采购中需要重点管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是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申报采购计划的依据。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确实增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严肃性。尤其是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
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单项采购额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也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财政部门要及时科学合理地拟定好我县的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保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从2010年起,《左权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颁布实施后,采购目录若无调整,不再每年重新颁布。
(二)加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管理。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当前应重点将农村沼气、饮水安全、绿化造林、市政工程、维修改造、装修装饰等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在工程类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上做到信息共享,资料互用,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实施方案,参与政府采购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三)积极扩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实施范围。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类的货物(规格型号统一、价格相对透明且波动幅度不大)以及公务接待、会议、办公用品、印刷、保险等服务类的政府采购项目,能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品种合理确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时间和金额标准,加快分步实施,以适应采购人的零星采购需求,基本解决单位小额采购、紧急采购时效性不足问题,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具体程序和做法,加强对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和退出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四)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业务,不属于省级统一装备、配置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基层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纳入当地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三、坚持依法管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将该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在部门综合预算中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财政部门要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对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以及临时需要采购的项目要履行报批手续,先落实采购预算,再进行采购,严禁无预算采购。
(二)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是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采购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年中调整(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前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管理办公室要按月汇总编制并批复政府采购计划,确保政府采购中心有计划地安排采购业务,切实提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和工作效率。未经采购办公室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擅自采购。对未按规定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或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的采购资金结算。
(三)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项目主要配置、技术参数、规格需求,以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等,应当由采购单位负责提出,但不得带有歧视性和倾向性,不得随意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监管和操作机构负责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也可委托专家进行论证或公开征询供应商意见,对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的,应当予以指出并纠正。
(四)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应当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首选采购方式,不得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要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审批工作。
(五)规范实施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中心对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分类汇总,整合出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依法组织采购。编制采购文件时,要合理设定评标办法、评审程序、实质性条款、采购合同草案等内容。切实做好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文件发售、开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六)依法确认采购结果。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必须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无故推延或拒签,损坏政府形象。
(七)严把验收环节确保采购质量。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应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并在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上填写验收意见。一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由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机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以保证采购质量。
(八)全面推行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部门要从支付上把握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安全、有效和透明。今后,凡是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其资金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充分发挥支付制度作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九)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要严格按规定在财政部、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依法公开,同时还必需在市、县政府采购网上和当地公众媒体,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充分竞争和采购结果的社会监督。
(十)坚持管用分离,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和使用办法。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统一建立评委专家库,加强培训、实施严格的监督考核,建立专家的准入、退出制度,按照“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原则做到管理与使用分离。要完善评审专家抽取办法,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监管。对业务不专、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专家应及时调整,对已经聘用的,要坚决辞退,通过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
四、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处罚机制
(一)坚持依法处罚,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对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的行为;评审专家违反评审制度、评审程序和标准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等行为;中标成交结果不执行、采购合同不履行行为;集中采购机构违法违规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罚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
(二)要建立以财政部门综合监管、监察和审计等部门专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
1.加强财政依法监管。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起《政府采购法》赋予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要以政府采购资金运行过程为主线,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人员、集中采购执行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2.强化行政监督。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对政府采购行为、采购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将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作为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行为,要参与重大招投标采购项目评审的现场监督和跟踪监督。
关键词: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有了长足的飞跃,村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越来越被社会和广大农民群众所关注。
一、记账和农村村级会计记账制度
(一)立章建制,规范管理。
为顺利开展记账工作,应制定各项规单制度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记账会计岗位考核细则》,对实施记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记账会计人员的条件、工作职责及考核、奖惩和报酬做出具体规定,为村级记账的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
对各村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做到""五清五查"",即清理各项开支,查是否符合规定;清理财产物资,查是否帐实相符;清理承包合同,查合同是否兑现;清理各项往来,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现金存款,查有无短款现象。
(三)、择优录取、定岗定责
通过业务考试和综合测评,在原村会计中,择优聘用会计组建镇会计站。通过组织学习和参加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中心人员的业务素质,自觉维护中心的权威。
(四)、统一管理,集中办公,分设记账。
所属乡镇各村委会委托镇会计站招聘的记账会计人员,由各镇会计站统一管理,集中于各镇会计站办公,负责全镇各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五)、明确内容,开展监管服务
为进一步明确村出纳和镇会计站记账会计的责任,各镇财政所对村级财务记账的会计应进行严格分工。村出纳负责组织收入、支出的结算,对审核后的各种收支票据按用途,分类填制收入、支出凭证,按期到镇会计站报账,严禁平调、挪用和代扣村集体资金。
二、实施村级记账制度的积极效果
(一)、规范各镇会计站的会计基础工作。将纳入各镇会计站管理的村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调整、完善。将村会计业务统一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中来。使之在会计核算体系上,更加科学、有效、规范。
(二)、由于各镇会计站工作形式的集约化,核算手段的现代化,使得一个各镇会计站5—6人全镇各村的会计业务成为可能,从而节约了大量人力,节约了政府行政成本,为政府机构改革创造了条件。
(三)、各镇会计站作为整个财政工作的操作平台,对于构筑公共财政体系框架,对于财政工作整体推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关各项财政方针、政策,都可以通过各镇会计站得以贯彻、落实。
(四)、各镇会计站集中管理着分散于各村的巨额财政资金,有利于防范财政风险。如果发生金融危机而且集中转化为财政风险,国库财力难以支付时,通过各镇会计站就可能筹集一部分闲置的资金以化解突发性的财政风险。
(五)、由于各镇会计站办公地点集中,实行团队作业,便于形成整体的职业风险防范。避免委派的会计人员“单枪匹马”在受派单位工作时,抵不住来自周围环境的压力,从而难以履行其职责,使会计委派流于形式。
(六)、稳步有序推进“村财镇管、镇财区管”改革。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票据统管、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的财政管理方式,推行“财政预算信息管理系统”和“财政预算编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区财政预算管理,加强了对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
(七)、加强业务指导,规范镇级票据和政府采购管理。一方面建立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村级内部控制和资产清查制度,另一方面对各镇明确政府采购程序、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标准、采购资金管理及镇财政管理职责等,扩大政府采购范围。
三、实行村级财务记账制度实施中产生若干问题
村级财务记账制度,是一个新兴事物,在实施过程中会或多或少产生许多问题,下面试着举出若干问题:
(一)、村级账务衔接存在没有连续性。实行”村级财务记账制度”前。由于村级账务比较混乱,村会计没有认真及时地建账、记账、结账,离职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会计账成了“包包账”、“断头账”,有些村甚至无账可查,更谈不上固定资产账。
(二)、收入交不清,资金收入管理混乱。
(三)、报账不及时,收支票据不规范。由于村级收入属于集体性资金,支出属于集体性支出,村级干部人员缺乏财务管理的意识,他们认为只要是支出,不管什么票据都可以记账,这样就造成了一些 “白条”。
四、探讨破解村级财务记账制度所产生的难题的着手点
第一,从各镇村领导方面要进一步解决认识问题。要充分认识村级财务记账制度这项工作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只能做好。
第二,从基层方面要进一步解决态度问题。既然村级财务记账制度有那么多好处,作为农村基层就应该端正态度,认真对待,真正明确这项工作是规范财务管理,保护基层干部之举,是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之举。
第三,从农村会计人员方面要进一步解决素质问题。从事农村财务管理方面人员既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又要有高超的业务技术和水平,还要做到专职专用,并保持相对稳定。
目前,我县豆制品生产加工产业化程度较低,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企业少,大多以小作坊加工点形式存在,无证照生产加工者居多,且生产加工点卫生条件差,生产加工设备及环境简陋,产品质量堪忧,给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因此,为确保我县豆制品市场秩序,促进豆制品生产、经营及使用规范有序,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豆制品,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豆制品市场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治目标
以规范整治豆制品市场准入为重点,使无食品生产许可证(QS)的豆制品生产经营者限期退出市场,扶持发展豆制品优秀企业、优质产品、优良品牌,推进工厂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方式。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列入质量监控范围,持证率达100%;农贸市场、超市及其它豆制品经营场所豆制品进场(店)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餐饮企业等等100%实行豆制品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直接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经营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二、规范整治范围
(一)豆制品小作坊加工点作坊、豆制品生产企业;
(二)重点整治豆制品品种为豆腐、豆腐干、豆芽等。
三、规范整治内容
(一)开展豆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规范整治。严把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市场准入关。加大对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市场准入考核办法。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卫生安全基本条件现场核查表》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卫生安全基本条件考核申请书》的相关要求对现有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进行严格审查,督促豆制品小作坊其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取证(QS),对整改后达不到取证条件的豆制品小作坊仍不能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的要限期退出;严把豆制品生产加工质量关,切实。加大对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定期通报检测结果,对生产不合格豆制品的企业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开展豆制品流通市场的规范整治。加大对销售无证豆制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凡对进入农贸市场、超市及其他经营场所的豆制品经营户必须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建立进货台账。(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三)开展豆制品使用环节的规范整治。加强对豆制品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严禁使用单位采购无证豆制品。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业以及餐饮企业等豆制品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制度,采购豆制品时,必须索取豆制品生产厂家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及豆制品检测合格证明,做好台账记录。(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
三、时间安排
(二)规范整治阶段(3月1日-6月3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原则和实施方案进行集中整治,整体推进,全面攻坚。主要任务是全面实行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取缔无证无照豆制品加工工作坊企业(含小作坊),规范豆制品市场经营行为。着力培育和发展规模企业,使“放心豆制品”的市场占有率达100%。同时规范升级一批特色豆制品加工企业。
(三)检查督办阶段(7月1日-7月1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职能单位,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规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豆制品市场规范工作,点多面广,涉及政策性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分工责任制。为有序推进豆制品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经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信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城管局、环保局、农业局、教育局、公安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放心豆制品”工程县豆制品市场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经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豆制品行业发展规划并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协调组织豆制品加工企业建设及与市场对接;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对豆制品销售企业、个体经营户的采购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QS),依法开展生产环节豆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豆制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单位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餐饮企业建立豆制品采购管理制度;
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豆制品加工项目进行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加强环境监管;
县农业局负责豆制品原料的质量安全管理;
县物价局负责豆制品的价格监管,督促豆制品生产企业建立价格备案制度,确保豆制品价格稳定;
县城管局负责加强对豆制品小作坊滥搭乱建、滥排乱放和乱摆摊点的行为的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维持取缔无证无照豆制品加工作坊中的执法秩序对规范整治期间干扰、阻挠、抗拒执法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豆制品规范整治工作。
(二)注重政策引导。县直相关部门要对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的豆制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帮助其健康快速发展,使之上规模,提档次,做大做强。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餐馆和以及餐饮企业和超市必须在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采购豆制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财政;支出;监管;机制
一、目前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是有项目预算,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项目未实施,预算款无法拨付。
(二)专项资金在多个环节滞留。因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链条较长,管理不规范,监督跟不上,导致专项资金(含上级专款)在市财政、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滞留严重,随着滞留时间的延长,专款被挪用的可能性和风险就越大。
(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性质比较恶劣。部分单位收到专款后没有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资金,而违规用于弥补经费不足或者发放职工工资、补贴。
(四)专项资金配套不到位。由国家财政出大头,地方财政出小头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予以扶持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很多地方预算后已无财力进行再分配,对全力争取到的重点项目,不能及时足额按比例匹配资金的已不足为奇,且有扩大之势。
(五)专项资金结余沉淀。有的单位项目已完成或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中止、撤销后,没有及时将专项资金缴回财政,个别单位还将结余款长期存放在银行,赚取利息以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此外,现行的预算批复时间与预算执行年度不相匹配,为赶进度完成年度预算,年底集中下指标,仓促拨款、突击花钱,资金安全存在隐患,财政资源闲置浪费。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既涉及体制,也涉及管理。初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财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改革还未到位。从目前财政管理体制上看,还依然存在政府间财权与事权不够匹配;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财政部门与职能部门在资金分配和资金管理上责权不够统一等问题。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看,部门预算、综合预算尚未真正改革到位。
(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以及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三)财政支出管理的透明度不高、信息不对称。
(四)科学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五)财政违规成本较低,责任追究缺乏力度。目前,《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或缺乏规定,在经济责任追究上,也普遍存在处罚偏轻,或难以实施处罚的现象,特别是资金使用结果与资金分配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尚未严格建立起来,难以达到惩戒效果。案件移送机制尚待加强,很多问题严重的责任人没有得到严肃追究,甚至“明处理暗保护”、“明降暗升”。
三、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必须尽快建立起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
(一)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强化财政监督与预算编制、执行的衔接,建立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为因果、互为印证的密切联系。
(二)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预算刚性。1.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按照“透明”财政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完善预算分配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财政政策、重大支出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资金分配必须制定分配办法并事前公开,严格分配程序,规范分配行为,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增强利益主体的相互监督,防止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2,.实行“精细”化预算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的要求,加强项目库管理,细化项目预算,为增强预算约束力和加强监管奠定基础。3.要进一步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规范管理,堵塞专项资金监管上的漏洞。建设类专项资金的拨付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其他专项资金适合国库直付的就实行国库直付。专项资金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并按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管理。4.积极创新项目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方式。研究改进项目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的时间流程,尽可能将编制时间提前,并由人大常委会采取适当方式授权,提前预拨资金。加快审核,加强执行管理,均衡资金拨付进度。
(三)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严格责任追究。1.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及时遏制专项资金监管上存在的问题。要扎实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当前要以检查和纠正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为重点,坚决查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以及扶贫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切实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2.严格责任追究和移送制度。加大对违规问题责任人员的处理处罚力度,继续坚持并规范将违规责任人移送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处理外,对领导干部的财经违规行为,要移送组织部门备案和处理;建立健全部门、地区和单位的利益追究机制,严厉惩罚违规获取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3.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优势,统筹安排好监督检查工作,合理调配力量,既要保证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又要尽量减少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各部门要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对专项资金强有力的监管合力,保证专款专用,保证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4.完善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通报制度。将监督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处理处罚决定、整改意见、对策建议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强化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反馈制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会同有关事权部门搞好联合督查,确保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参考文献:
一、加快财源建设步伐,为财政发展增添后劲
(1)积极支持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着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3)大力支持科技型农业、增值型农业的发展,确保预算内支农支出依法增长。
(4)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支持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
二、强化征管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1)尽早下达财税收入任务,继续深化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2)继续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广大纳税户自觉纳税意识,为征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切实抓好财政部门直接组织收入的征收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全县征收管理情况,增添措施,堵塞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同时积极有效清收欠税。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
(2)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做到“五个确保”;
(3)全面节约经费,压缩“人、车、会、话”等非生产性支出;
(4)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预算,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5)抓好专项资金管理,制订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
(1)积极开展经常性财经监督检查。
(2)严格执行《会计法》,重点抓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处理。
(3)对各项财政专项支出进行跟踪问效,做到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五、推行各项改革,创新财政工作
(1)继续推行部门预算试点。对过去试点的单位继续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完善管理办法,便于推动全县部门预算工作。
(2)认真总结“乡财县代管”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行“乡财县代管”工作。
(3)完善政府采购。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提高节约财政性资金额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力度。
(4)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配套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
(5)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和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实行“以票管费、收缴分离、收支脱钩”,为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奠定基础。
(6)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试点。
(7)继续抓好“金财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网络体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六、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1)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做好清产核资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按要求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证年检及会计电算化培训。组织好湘、鄂、赣毗邻县(市、区)第十七届财政工作暨珠算比赛联谊会的召开。
(3)及时、真实、准确地汇集好各种会计信息,编好各类报表。
(4)加强工资统发工作管理,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到干职工手中。
(5)抓好防洪保安资金收缴工作,确保不留缺口。
七、树立财政新风,加强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1)做好财政宣传、通讯工作,及时反馈最新财政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通讯任务。
(2)继续加强机关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两个规范”、财政法规、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
(3)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约束人,规范各项行为。
(4)切实加强党建和工、青、妇以及关工委工作力度,开展各项活动,推动各项工作。
这次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安排部署2009年度合作医疗工作。一、*年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一)参合情况。*年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181040人,实际参合162600人,参合率达到89.81%,比*年上升2.1%,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比*年增加4492人。*年中央省县三级人均补助80元,个人缴纳10元,我县合作医疗人均筹资90元,全年合作医疗资金总额为1463.4万元。
(二)方案调整情况。由于财政补助标准增加,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结合*年度我县合作医疗运行实际情况,对*年方案作了以下调整。
1、基金分配调整
⑴住院医疗基金:为体现合作医疗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将住院医疗基金由*年的35元/人调整为72元/人,住院基金由*年的70%上升为80%(其中1%为大病补助资金,用于当年住院累计补偿超过封顶线的大病患者再次补偿)。住院资金总额为1170.72万元。
⑵门诊医疗基金:由于我县实行的是门诊统筹模式,故将门诊医疗基金由*年的14元/人调整为16.2元/人,占18%,比*年下降10个百分点。门诊资金总额为263.412万元,比*年增加42.06万元。同时将门诊慢性大病的补偿纳入到门诊统筹。
⑶风险基金:*年提取2%作为风险基金,风险金总额为29.268万元。根据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规定,累计达10%后不再提取。
2、住院补偿调整
⑴提高补偿比,取消分段报销办法。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按70%报销,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55%报销,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40%报销,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20%报销,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均不分段。
⑵提高封顶线: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2万元调整到3万元。
⑶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定补标准:将住院分娩定补由原来的100元调整到200元,结合省政府300元的财政补助,达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的目的。
⑷免除住院起付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特困优抚对象因病住院免除住院起付线。
3、门诊补偿调整
⑴提高补偿比:在20%的比例基础上提高10%的补偿比,门诊补偿比达到30%。
⑵提高封顶线:将门诊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5元调整到6元。
⑶提高门诊慢性大病补偿标准:一是将门诊慢性大病补偿标准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二是将门诊慢性大病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800元调整到1000元。
(三)*年运行情况。*年1-8月,全县共有265883人次获得了合作医疗基金补偿(其中门诊就诊258931人次,住院6335人次,孕产妇住院分娩定补617人次),总共补偿合作医疗基金857.67万元。其中门诊总费用603.57万元,补偿208.85万元;参合病人住院总费用为1324.38万元,补偿639.71万元,住院病人人均获得补偿1009.80元(不含孕产妇住院分娩定补,其定补费用为9.12万元),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达48.3%。今年,我们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为全县农村党员、未享受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参合农民共7461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
(四)运行三年的同期数据对比分析
*
三年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有力推进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农民参合率逐年提升,由2006年的83.45%上升到*年的89.81%,三年平均参合率达到了86.97%,共筹集资金2928.17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470.54万元,政府财政补助2457.63万元(包括中央、省、县财政补助);截止*年8月,共报销人数631288人次,报销金额2077万元的,个人报销金额最高达3.5万元,住院人均报销金额801.88元。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合作医疗工作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步形成,管理机制和工作体制逐渐完善。二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效益开始显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所缓解。三是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群众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健康消费观念开始形成。经过三年的实践和摸索,我县合作医疗工作还为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建立农民医疗保障体系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推行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年,县合管办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06年上报的门诊基础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报经县合管委讨论通过,并报省合管办同意,对我县新农合门诊补偿模式进行了重大调整,将门诊帐户模式调整为门诊统筹模式。调整为门诊统筹模式后,参合农民门诊就诊按比例报销,年内不限次数,同时减免参合农村群众的挂号费、诊查费。制度调整后,新农合病人就诊呈现“两高两降”的良好态势。“两高”:一是报销费用大幅提高,*年的门诊报销费用比实行家庭账户的2006年增长了1.4倍,由71.3万元增长到167.6万元;二是就诊率明显升高,全县*年各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比2006年增长7倍,由38732人次增加到311487人次。*年继续保持上升趋势。“两降”就是门诊人均费用降低,门诊资金沉淀下降。*年门诊人均费用为23.4元,较2006年降低了6%。*年门诊人均费用23.3元,继续保持低费用水平。实施门诊统筹模式后,门诊报销金额大幅度增加,门诊资金沉淀逐年下降。门诊统筹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参合农民健康意识,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推动和加快乡村医疗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有效地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了基金运行风险。
(二)推行药品询价采购,让农民得到更多更大实惠。2005年12月,我们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强力推行药品采购管理改革,实行乡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集中询价采购。2006年,通过统一集中询价采购,使药品的采购价格与宜昌市的药品招标价相比下降了26.2%。*年统一集中询价采购后,与湖北省药品挂网招标价相比下降了24.08%,按全县最低采购量测算,全年让利于民达360多万元。通过统一集中询价采购,药品采购渠道得到了统一和规范,过去药品采购渠道杂乱、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扭转。
(三)设立常年缴费窗口,探索建立长效筹资机制。近几年来,收缴农民的参合资金,大多采取集中收缴的办法,即在年末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财政所人员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收取农民参合资金。对于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民政部门代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今年,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积极探索设立常年缴费窗口,实行定点缴费的办法。即在各乡镇财政所设立常年缴费窗口,在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收缴农民缴纳的次年的参合资金。为有效解决外出人员的参合,方便群众,提高参合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虽然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这一制度目前仍然处在探索阶段,无论是制度本身还是管理实践,都难免存在缺陷,还需要不断完善。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对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合作医疗的性质理解不透,存在畏难怨倦情绪,责任感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筹资办法单一,宣传不够深入细致,对群众教育引导不够,导致工作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参合率还不是很高。二是农村合作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工作规范化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方案还要进一步优化,报销的程序还比较落后繁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三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明显滞后,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于提高,与“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症不出县”的目标也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还不高,保障能力还很有限。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和解决。
三、2009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任务
(一)明确任务,完成收缴工作。筹资工作是新农合制度建立的基础和关键。在新农合筹资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筹资目标任务:以上年度全县统计农业人口为基数,全县参合率以乡镇为单位不低于95%,全县总参合率必须达到93%以上;二是要明确筹资标准:按国家新农合政策规定,农民个人缴纳参合基金标准,从2009年度起,由以前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中央省市三级补助每人每年80元;三是要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应该是县内常住农村人口,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四是要明确筹资时间:10-11月为集中筹资时间,12月份进行参合信息核对和录入工作。次年元月1日正式享受参合政策。
根据省市要求,2009年农民自愿参合率要达到93%以上,由于统计口径和农村务工等原因,这就要求各乡镇实际参合率要达到95%以上。加之2009年提高了个人筹资标准,这就增加了筹资工作难度,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必须改进方法,与当前农村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搞好结合,加强财政、卫生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全面完成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
(二)加强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一是要加大合作医疗监管力度。要切实加强县合管办能力建设,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实行医院查房、下乡随访、走访座谈等方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运行。二是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工作办法》,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能力,严格考核,促其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规范报销。三是要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坚持合作医疗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完善合作医疗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谈到企业的辉煌,公司领导和职工都会情不自禁地对审计办赞誉一番,大家都说这辉煌中凝聚着审计办的特殊贡献。
我们审计办是一个由五名审计人员组成的战斗集体。几年来,在公司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在审计机关的指导帮助下,坚持立足企业发展,服务改革大局,强素质,创大业,促进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仅三年来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238个,纠正违规违纪金额130多万元,核减基建工程投资1000多万元,审计经济合同386份,节约采购支出2000多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50多万元。审计办先后两次被省人事厅、审计厅授予"全省内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多次被市审计局、人事局评为"全市内审工作先进单位",连年被市审计局授予"内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多次被和内审协会授予"内审工作示范单位"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缘于以下三个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苦心锻造铁队伍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经营机制的不断创新,内审工作面临着更高的挑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总公司领导始终把内审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一是多措并举培育审计人员。内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要求内审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为此,公司领导一方面严把审计人员的入门关,在审计人员的选用上,坚持全面考察,严格考核,把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人员充实到审计岗位。另一方面拓宽渠道教育审计人员,首先通过常抓不懈的政治学习和日积月累的养成教育,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政策水平,使每个人真正做到立场坚定,纪律严明;其次通过创建学习型企业、举办培训班、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和鼓励审计人员自学成材等方式和途径,锻造业务精良的审计队伍,目前审计办五名人员全部具备本科文凭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再是制定了《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审计人员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审计人员的言行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二是交压重担锻造审计人员。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公司党委注重给审计办交任务、压担子,使审计人员的意志和业务在实践中得到锤炼和提高。如近年来,公司进行了大规模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总投资达1亿多元,包括对农村低压线路、变电站、35kv、10kv线路的建设与改造等。为管好资金使用,公司领导要求审计办对工程进行全面审计。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工程管理规定和农网工程审计的要求,对每一项工程从开工到验收直至工程决算进行严格审计,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丈量农网工程中,大家连续几个月奋战在一线工地,顶着夏日的炎炎烈日,一条一条线路地丈量,一个一个表箱地落实。一名同志因连续高温和极度疲劳,高烧39度,满嘴都是大泡,却顾不上请假打吊瓶,只是吃点退烧药,咬牙坚持下来。当时刚到总公司上任的吴学忠总经理去现场送消暑汤时看到这个情景,深受感动,说:"真没想到我们有这样高素质的审计队伍,我以你们为自豪。"正是凭着这份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我们出色地完成了农网审计任务,在国家审计总署和国家计委分别组织的农网工程验收中,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完善机制激励审计人员。为充分调动每名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领导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与积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包括《内部审计技术规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作业流程图》、《常用审计图表》等十几项制度和图表,涵盖了企业内审工作的全部内容,为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规章制度,既是审计人员日常工作的准则,同时也是公司考核审计人员的重要依据,为审计人员展示自我、公平竞争提供了一个舞台,从而有力激发了大家争先创优的意识,在审计办形成了学、比、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了审计工作水平的有效提高。
二、作为赢得尚方剑
俗话说:有为才有位,近年来我们坚持着眼企业改革,积极服务企业发展,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领导采纳审计建议,先后推出了三项重要改革措施:
一是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在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季度审计中,我们发现,由于下属单位达三十多个,且不少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存在着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制度,利用假发票等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单据套支现金挤占成本等违纪问题,虽然通过审计进行了处罚,但问题屡禁不止。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保证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具有效益性,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对原有体制下的财务状况进行分类综合分析后,发现问题的"症结"在财务管理体制,下属单位领导对财务的决定支配权及财会人员的从属关系是产生问题的关键所在。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对原有的财务核算体制进行改革。经过反复分析,我们写出了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可行性报告。公司领导非常重视,马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批准了审计办的可行性报告,立即组织实施。撤消了乡镇供电所的财务独立权和公司下属厂级单位的会计独立核算权,成立了热电、商贸、建筑、实业、农电五大公司财务科,对下属厂级单位以及乡镇供电所、电工组实行统管,厂级单位及乡镇供电所、电工组成为报帐单位,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统一委派。会计统管制度的实施,杜绝了原来财务分算时期的诸多弊端,财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此项改革精减人员30名,避免乱开支、增加经济效益130多万元。
二是实行车辆管理改革,大力压缩用车费用。在对总公司下属单位的审计中发现,由于公司车辆实行各下属单位自已管理的办法,导致车辆管理混乱,费用支出很大。为了详细摸清车辆的管理使用情况,我们在对19个单位开展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将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专题调查,掌握了翔实的资料,通过分析研究,提出了改革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取消各下属单位车队,实行车辆集中管理、费用包干的审计建议,得到总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党委会研究,公司采纳了审计建议,对车辆使用管理实施重大改革,取消了下属18个单位的车队,车辆使用实行统一调配,制定了《运输费定额制度》、《车辆有偿使用及结算规定》、《成本核算规定》、《车辆调度管理规定》、《年度各单位用车计划、用车费用定额》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又推出了小汽车改革方案,公司除保证生产用车外,原有小汽车实行集中拍卖,中层干部工作用车实行个人购买、单位给予一定补贴的办法,降低费用支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据统计,实行车辆改革后,总公司年可节约费用支出500多万元。
三是改革物业管理模式,减少跑冒滴漏。总公司下属企业厂区及职工宿舍区分布广、面积大,水、电及卫生都由下属单位分管,造成管理、维修混乱、资金浪费等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单位的正常工作,而且由于维修人员责任心不强,维修费支出很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提出了实行物业管理统管制度的审计建议,建议利用企业富余人员成立物业公司,负责厂区、宿舍区的水、电、暖、卫生、绿化及保卫等工作,提高公司物业管理水平。公司领导采纳了审计建议,成立了电业物业公司,促进了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据统计,此项改革共安排富余职工120多人,年可节约费用支出30余万元。
有为必有位,审计办的宏观建议和其造就的高额经济效益,使公司领导对强化内审工作的认识高度升华,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今后所有工程结算、所有经济合同都必须先经审计办审计盖章后,方可结算、生效。公司及下属的所有部门和企业审计办可以根据情况随时审计,任何部门不得干涉、阻扰,只有审计不到的,没有不该审的。这些措施充分确立了内审工作的权威地位和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力,成为审计办开展工作的尚方剑,使审计工作如虎添翼。
三、监督打出效益牌
企业内审工作的目标是促进管理提高效益,近年来,我们审计办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和阶段性中心任务,将内审监督的关口前移,通过不同类型的审计,找出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问题,不断强化了内审工作的监督导向职能和服务导向职能。
一是坚持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帐款实行中心结算制。每年年初,我们都按照上年签订的承包合同,对总公司属各单位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明确经营者的经营成果,摸清家底,为企业上年度的分配兑现提供依据。通过审计,查出了下属单位利用提高应收帐款数额增加销售收入和隐瞒销售成本提高产品成本等方法,虚增利润的事实,存在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下属企业滥开银行帐户,同客户虚转交易款项,虚列销售收入。为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总公司建立了内部结算中心,规定各下属单位所有往来款项都要通过结算中心来实现,不仅使下属单位的分散资金得到了集中管理使用,缓解了公司因建设投资紧张的矛盾,而且增加了下属企业经营的透明度,避免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据测算,结算中心成立后,下属单位的违纪违规问题减少80余万元,资金集中管理使用减少财务费用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