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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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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

第1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法律基础知识 特点 模式 问题

《法律基础知识》课是一门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相配合,在高校非法律专业中开设的必修课,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然而,《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几乎覆盖了法学专业的所有主干课程,课时少,实践性又强,如何教好这门课程难度很大。如果按传统的“满堂灌”讲授法进行教学,学生肯定感到抽象、乏味、反感,学习积极性不高,开设这门课的目的也无法实现。笔者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认识到,案例教学法不失为理想方法之一。

一、案例教学法及特点

案例教学法渊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20 世纪末介绍到我国。《法律基础知识》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采取结合较为典型的司法判例,通过引导学生自主分析、研究和学习,从而达到对法理和法律规范认识和了解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目前已在我院《法律基础知识》课中广泛应用,深受同学们欢迎,因为它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第一,它是一种形象、真实、生动的教学方式。传统的教学方式,重点放在讲含义、特征、性质、意义、历史发展、法律规范等内容上,这种教学方式可以系统地完整地把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但较少鼓励学生对这些法律知识提出挑战和怀疑。因此,学生上课忙于记笔记,下课忙于背笔记,成了一个被动接受知识和记忆知识的机器,学生理解和运用能力都很差。案例教学法以案说法,使抽象的法理变得形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深奥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例如,在讲《刑法》时,我是先给同学们播放了一个“助妻安乐死”的案例:王某的妻子李某,由于全身瘫痪,生不如死,因此有了自杀的念头,自己曾多次自杀,但在家人的及时抢救下活过来了,但要死的念头,她一直没有放弃。一次丈夫王某受伤要住院治疗,李某又向丈夫王某提出要结束生命,王某考虑到自己住院后,妻子没有人照顾,实在可怜,于是同意了妻子的要求。由妻子李某口述,王某代书写了一份遗嘱。王某将买好的两瓶安眠药交给了自己12岁的儿子,让儿子拿药给母亲李某吃,李某吃了100多片安眠药,躺在床上静静离开了丈夫和儿子。结合案例我给同学们提出了以下问题:你是如何看待李某死亡这件事的?王某对于李某的死亡是否有责任?为什么?他们12岁儿子行为又应该如何看待?为什么?让同学们先进行判断,在分析、讨论问题的过程中就自然而然地将犯罪基本原则,犯罪的构成条件等《刑法》主要内容引出来了。形象、生动、真实的案例,立刻把同学们的注意力吸引到课堂教学主题上来,通过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同学们会自觉地去思考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犯罪的构成条件等等理论问题,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学生对法律知识由具体上升抽象,由个别扩展到一般,依法办事理念渐渐在学生心目中保留了下来。

第二,它是一种主动、开放、创新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过程中由教师唱独角戏,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状况,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活生生的案例,现实的问题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因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都调动起来。例如在讲“助妻安乐死”的案例时,同学们不仅积极主动地去寻找教师提出的问题答案,同学们还会围绕“安乐死”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思考,比如,我国法律为什么没有允许安乐死?如果法律允许安乐死,王某还会是犯罪吗?国外的法律允许安乐死吗?我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样办?等等。学生的争论、质疑、提出的新问题、新观点,不断刺激学生求知的欲望,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也激发教师的科研灵感,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第三,它是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教学方式。传统的“注入式”、“填鸭式”教学中,教师占有绝对的中心地位,教师教什么,怎样教,完全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学生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关心什么,教师很少去了解和关注,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领导和服从关系。现代教育理论强调“以人为本”,实行案例教法正符合这一思想,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学生成了课堂中真正的主角,教师在选取案例的过程中除了认真研究教材外还要了解学生,把握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知识背景,因为只有这样,选出的案例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就案例阐明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例发表自己的意见。平等的讨论、自由的辩论,使大家在民主、平等、和谐氛围中对相应法律问题认识越来越清晰、理解越来越深刻,从而引导大学生自觉地去知法、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第四,它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式。认为:“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并根据现有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1]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基础知识》课的教材,存在一种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问题,教材上讲的理论知识和现实问题不搭架,理论学习后,学生还是不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案例教学法拉近了理论和实践的距离,弥补了教材中这一缺陷。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同学们的各种能力得到提高。

二、案例教学法的模式

案例教学法的形式类型多种多样。目前,在我国高校《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模式:

(一)课堂讨论模式

把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在课堂中交给学生讨论的模式,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讲授新课之前交给学生,并提出问题,让同学先研究分析。这种方式教师最好要求同学做好预习准备,以免学生在讨论时走题。二是在讲授新知识的过程中提出来供学生讨论。三是在讲授完某一新知识后交给学生,让学生运用刚学过的理论分析案例,巩固已学知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目前,《法律基础知识》课的教学,绝大多数学校采用的是上大课的形式,为了避免讨论课只是少部分同学参与的局面,教师可以将全班的学生分成若干组,先进行小组讨论,然后再在全班讨论。讨论过程中教师要适时地引导学生抓住主要问题,鼓励学生从不同的多角度思考。案例分析结束后,老师应及时做出有针对性的点评,肯定学生的优点和长处,指出学生需要改进的地方,并阐明正确的观点,遇到目前学术界还存争议的问题,教师也应该亮出自己个人观点供学生参考。

(二)旁听审判模式。

目前高校开设《法律基础知识》课的定位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大学的法律基础知识课一般只安排了20学时,而这门课程不仅包括了社会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还几乎涵盖了全部部门法知识。在短短的20个学时里,要想让学生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识无疑缺乏可行性,更不要说培养起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基础知识》课应把培养学生的法情感,对法律的认同、尊重、热爱和信仰作为自己核心任务。心理学研究认为,态度是一种心理和行为的倾向,它形成的核心因素是价值,即人们对事物的态度往往取决于事物对他的意义大小。所以,要想培养起学生对法律的积极情感,就应让学生亲身感受到法律的价值,旁听审判这种案例教学模式,正好符合这一特点。让学生走出课堂,来到法庭旁听审判,通过旁听法庭审判活动,让学生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感受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意义。观摩结束后,教师可要求学生写一个旁听体会,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三)模拟角色模式。

模拟教学是一种情境式教学方法,通过学生自己扮演各种角色,点燃起学生兴趣的火把,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从而调动起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模拟教学模式分两种:一种是模拟法庭模式,通过让学生自己扮演各种诉讼角色,掌握实体法的运用方法,了解程序法的重要性。一种是模拟案情模式,通过学生自编、自演小品的形式进行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这两种形式安排在学期末比较合适,因为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学生对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已经有所了解和掌握,也有一定的法律修养,操作起来也比较得心应手。

(四)运用媒体模式。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进行案例教学。教师组织学生通过电视、互联网络收看有关普法的教育节目,从而达到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的目的。目前,我国电视台有关这方面的节目很多,比如中央电视台1套的《今日说法》、2套的《经济与法》、12套的《法律讲堂》、《庭审现场》、《大家看法》等栏目,都是一些以社会、道德、法律为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好栏目,教师可以挑出一些和学生联系比较密切的节目录制下来,交给学生课代表,课余时间定期播放,弥补本课程理论性太强,理论和实践相脱离的缺陷。

(五)课后作业模式。

每个阶段结束后,教师留一些案例作业由学生独自完成。这种做法的好处是:一是通过学生作案例题,了解学生课堂学习的情况;二是通过做课后案例作业,促使学生复习学过的内容,进一步加深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三是培养学生独自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现在已成为《法律基础知识》课教师不可缺少的教学手段,如何运用好这种方式也成了大家探讨的话题,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我认为,要运用好这种方式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择好案例。《法律基础知识》课是针对大学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思想教育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的时候应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案例的思想教育性。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因此,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时不要忘记思想道德教育的义务,选择的案例应结合大学生的实际,重点选择一些和大学生相关的案例,比如,讲《刑法》时,可以选择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硫酸伤熊案例、马加爵残杀同学案例,大学生因恋爱问题而导致犯罪的案例等等。讲《合同法》时,选择与就业、择业相关的案例。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还应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选择和他们专业相关的案例。比如,面对计算机专业学生,教师选择网络上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网上犯罪等案例。面对会计、审计专业学生,教师选择会计犯罪、会计诚信等问题的案例。

其次,案例的可操作性。一是案例难度要适当。案例要有挑战性,有一定难度,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思维。但也不能太难,如果学生用力跳都摘不到自己想要的苹果,那么学生就会丧失学习的兴趣和信心。二是案例长度要恰当。一般时间在2―5分钟为宜,如果案例太长,占用课堂时间过多,上课变成了讲故事,就丧失了案例教学的意义。

(二)设计好问题。思维自疑问和惊奇开始,在教学中,学生的思维一开始处于等待和被激发的状态,好的问题能一石激起千重浪。教师在设计问题时要考虑到学生的知识、阅历,使学生可以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进行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思考,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问题可由老师提出,也可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提出。

(三)组织好教学。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双向性互动教学法,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的主体,学生是一线的演员,教师是幕后的导演,因此上课之前教师自己先要熟悉案情内容,对案例可能出现的结果自己心中有数,制定好方案或流程图。

第2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

(一)课程设置安排不合理。

经济法是门专业基础课,其课程安排应该在专业课程讲授之前进行。但是,学生在学习经济法的同时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目前高校中已经开设有《思想品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但是在法律基础、经济法、专业知识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在衔接上存在一些问题。课程设置方面,按照知识学习逻辑,学生应该首先掌握法律的基础知识,例如:法律规范、法律关系等概念的学习,法律基础的学习应该在经济法学习之前进行。但是,在实际的高校教学中,《思想品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和经济法的开设时间是在同一个学期,一般是大一下学期。

(二)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不同专业的学生所学内容的侧重点原本应该是不同的,但是,实际教学中,不同的专业仍然使用同一本教材—《经济法概论》,使用同样的教案,完全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差异性,导致教学目标无法实现。另一方面,由于各个课程在制定教学计划并没有综合考虑相互的关联性,因此法律基础、经济学和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的协调性存在问题。法律基础教授的法律知识很有限,导致讲授法律基本知识的重担压在了经济法教学上,结果经济法教学内容所需讲的内容偏多,严重影响教学质量,无法实现素质教育。

(三)教学评价不全面。

作为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评价不仅能够检验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也是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然而,受传统教学方法的影响,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评价和考试方法过于简单,仅仅依赖考试来评价学生和教师显然是不全面的。另外,在考核内容的选择上重理论轻技能,这种忽视学生综合技能培养的考核对于学生的实际能力的培养是极不利的。

(四)理论与教学实践严重脱节。

在目前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学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运行法、市场调控法及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法等五大部分,课时方面设置大部分在50到30多个学时之间。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往往以讲授式为主,受应试教育影响,教学偏重说理。其优点是可是帮助学生快速的建立完整的经济法学知识体系框架。但是这种教学模式也有其弊端,即忽视了教学的实践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与现实脱节,很难法律本身的价值及法律的合理性。在实践过程中,学生具体的司法纠纷时很难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导致理论与实践产生严重脱节。很多人都知道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但是在最后在做到的时候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在日后经济法的教学中,教师应该对教学进行创新,增强理论的实践性应用,真正实现理论联系实际。

二、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一)创新教学计划,使经济法与基础课衔接。

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可以为日后经济法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两者具有前后的继承性。因此可以将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放在法律基础课程之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间时间不能间隔太久。经济法与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课,后续开设经济类的专业课程,这样学生在学习时不会感到吃力或者是无所适从。

(二)教学内容因专业不同而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中涉及众多的法律条文和法规,教师在有限的课时内不可能面面俱到,一一介绍清楚每一个条文,这就要求在讲授的过程中,教师要针对不同专业有选择、有侧重的进行教学。例如:工商管理类的专业教学中要重点介绍市场主体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财会专业应将重点放在介绍财会、税收等法律上;农林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应重点介绍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教师只有充分把握好学生的专业特点,在教学实践中探索,精心设计每一章节的内容,才能有的放矢的教好每一节课。

(三)改革教学和考核方法。

以往传统的以考试为主的考核方法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学生能力的要求标准。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应该注意改革教学和考核方法。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针对目前社会中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并且撰写专题论文,章节内容学习之后布置思考问题或者是作业题,通过对论文和作业的完成情况来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通过过程性的评价不仅可以实时的让学生反馈学习结果,还有助于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另外,最后的考试教师可以采用多种考核方式,闭卷的方式以加强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记忆;论文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口试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和思维敏捷性。

(四)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

第3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

Abstract: In the gradual process towards a society ruled by law in China, legal literacy has become one of the must-have qualities for university students, so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ourse is important to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Starting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combined with the course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the paper discussed the way to improve college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for improving the actual effect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ourse.

关键词: 法律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意识;教学

Key words: legal literacy;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legal awareness;teaching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9-0267-02

0 引言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国社会正逐渐迈向法治社会,任何人尤其是大学生们都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法律素养已成为大学生们必备的素养之一,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已成为高校必须承担的任务,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正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的最好切入点。

1 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所谓素养,是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1]其实就是指人们能够把所学的知识内化和融合,并对自己的思想、行为等产生影响。法律素养就是人们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实践运用法律的能力和自觉提高的综合体现。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指大学生认识、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或素质,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法律知识是理论基础,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是法律素养的外在表现,三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当前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主要表现在:

1.1 法律知识缺乏

当前,绝大多数学生都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并想去学习法律知识,事实却是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欠缺。

第一,基本法律知识缺乏。基本法律知识是指作为普通的社会公民所应具备的法律常识,包括一般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我国主要的部门法知识。[2]调查发现学生对这部分法律知识缺乏整体上的了解,尤其对我国主要的部门法知识掌握情况更不乐观。

第二,基本法律常识缺乏。很多学生无法分清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不清楚哪些是“可为”,哪些是“不可为”,不知道违反法律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处罚,这些基本常识的缺乏使当前大学生的基本行为选择出现了问题,导致犯罪率上升。

1.2 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促使公民积极守法。[3]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

第一,混淆道德与法律。常常将法律问题道德化,习惯于从道德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问题,不能准确地辨别道德与法律及二者的关系。

第二,对待一些社会现象和涉及情感因素的问题的评价和处理缺乏公平公正的标准,习惯将感情因素加入其中。

第三,对于一些涉及到个人权益的事件,很多学生不愿意采取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1.3 法律能力欠缺 法律能力是体现大学生法律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表现就是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内化与外化能力。当前,学生在这两方面的表现不理想。首先,大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强。很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是通过《基础》课的课堂教学,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完成公共课任务,修满学分,自然也不会在课后去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其次,大学生将自身法律知识外化的能力弱。很多学生没有真正理解法律意义,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意味着一种权利、一种保护,从而不善于将自己的法律知识运用于日常生活中,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如何维权,更缺少维护法律尊严的行为。

2 《基础》课在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上存在的问题

05方案改革后,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要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面对新的变化,作为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主要途径的《基础》课的法律部分教学遇到了诸多困境,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2.1 教学课时无法容纳全部教学内容 合并后的《基础》课,教材几经修改,但法律部分的内容并无突出变化,法律知识完整的章节只有第7、8两章,另外第5、6两章中也有少部分法律内容,从篇幅上看,法律部分只占教材的1/3稍多一点。基于此,高校都大大缩减了法律部分的教学学时,而且大部分高校是按照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来划分教学,一般留给法律部分的教学学时在10到20学时之间,仔细分析教材,其涵盖的内容与原先的《法律基础》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内容更为精简而已,罗列出较多的法律条文,缺乏帮助理解的辅助型教学内容,知识晦涩难懂。这使原本就存在的课时少与内容多的矛盾更为突出,致使很多学生甚至是任课教师都觉得无所适从,影响了教学效果。

2.2 教师的教学能力难以达到教学要求 新的《基础》课内容体系和讲解上要求将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既能在德育中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又能在传授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要把握《基础》课的真正目的,然而很多教师难以把握这一点,在教学中依旧遵循以前的教学模式,把二者割裂开进行教学,这对大学生在德育的过程中同时培养自身的法律素养是不利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来自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课,对法律知识掌握较少,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知识结构,进而在教学中无法得心应手的讲解法律部分,更不能从深层次上将德育和法制教育融汇贯通,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3 实践教学优势没有充分发挥 实践教学是一种以实践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理论教学,成功的实践教学可以引起学生学习理论的兴趣,巩固理论教学的成果,促进理论教学的发展,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提升法律素养。然而很多教育者由于理论课教学学时的缩短,教学任务重等原因,就大大压缩实践教学或简单安排实践教学,没有具体的规划、制度约束等,致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学生无法从教学实践活动中获得感性认识,提升学习兴趣,反过来也不利于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实践教学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也影响了教学效果。

3 《基础》课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3.1 注重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基础》课的课堂仍然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渠道,这是所有教师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点。面对当前法律课时少、内容多的情况,教师应建立起清晰的法律知识框架,教学中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根据教学目标、学生可接受性、社会需求来安排教学内容;要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如案例式、亮点追踪法、讨论式。尽量利用社会中的热点以及和学生有关联的案例来引起学生的兴趣,启发思考,引导其向正确的方向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这些都有利于我们尽可能在短暂的课堂时间内向学生灌输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培养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进而增强课堂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3.2 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 作为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基础》课教学应尽可能多地、合理地安排法律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参观监狱;和学生一起观看法律题材电影,并一同分析影片中的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法律辩论赛和模拟法庭;帮助学生组建法律社团;课程组可以与校外建立法律社会实践基地等。这不但可以减少课堂教学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亲身体验的机会,帮助学生实现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和外化,激发学生学习、参与法律的热情,提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3.3 提升教师的法律素养 合并后的《基础》课要求教师既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又要有较高的法学素养。

第一,教师要充分利用较少的课时将法律知识讲完、讲好、讲透,必然要求教师要全面掌握法律知识,总结法律知识特殊的教学方法,方能完成教学任务。

第二,教师必须树立法治理念、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等,并在讲授的过程中将其融入教学内容,使法律知识与法治理念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法律教学的目的。

第三,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新的法律条文等不断出现,学生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断提升,这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教师应通过各种交流、培训和自主学习不断增加和更新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法律能力,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3.4 合理开发利用网络教学平台 网络教育的辅助作用在信息社会和网络时代显得尤为突出,为此,应积极打造网络教育平台,充分延伸课堂教学,将课程内容延伸到网络。建立教学网站,将教学课件、教案等教学资料传到网上,实现与课堂教学的同步;建立法律交流论坛和QQ群等,对学生的法律困惑给予及时的解答;设置一些网络虚拟法庭、案例追踪、法律游戏软件等,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巩固法律知识;开设法律视频教学等丰富网络课堂。网络平台的合理开发利用,不但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也能增强法律部分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本门课的教学吸引力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面向2l世纪中小学素质教育论纲[M].山东教育出版社,1996:3.

第4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

一、积极发挥教师的主导的作用.讲课要做刘生动有趣.激发学生兴趣。

教师讲课是否生动.直接影响学生的听课效果。教师在讲课时要最大程度激发学生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为此教师首先要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熟练、重点突出、口齿清晰。其次要精心设计教案,使讲课如同演剧:开场不久即有悬念,能吸引学生,集中其注意力;随着课程往前进展,不断有出现,令学生动情、喝彩或自发讨论问题。

例如在进行有关犯罪的案例教学时。不能单纯展示案情,案例讲述时也不宜过多地渲染细节和介绍作案手段。一定要向学生充分揭示犯罪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犯罪后应受的惩罚.引导学生对案例作深刻地思考.从而将他们的好奇心转变为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仅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而且给学生提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交流协作的机会,有利于培养学生善于配合、敢于表现、尊重他人等道德品质,使理论形象化、通俗化。寓理于事,提高教学效果。教学中还要做到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的多样化,运用各种形式,使教学气氛生动活泼.让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部分内容都为学生所喜闻乐见。从而提高教学的效率,达到教学的目的。

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要与时俱进。

首先,联系学生的思想、纪律实际。初人中等职业学校的许多学生存在着不遵守校纪校规的现象。他们认为只要学好课本上的法律知识。在社会上不违法就行了,校规校纪无关紧要,一般的违纪学校也不能对我怎样。因此,就出现一些学生学习法律课很自觉。成绩也好,但就是不屑于遵守校纪校规。这种思想导致部分学生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一个缺乏纪律观念的人很难想象他会接受法律观念,因为守纪是守法的思想基础。所以,教学中要把平时学校政教部门开展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制讲座、图片展、报告会等形式的法制教育渗透到课内的法律教学中。联系学生的思想、纪律实际.让学生明白平时的守纪是一种聚沙成塔的守法修炼过程。其次,联系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涉及各个行业.不同行业有各自的相关法律法规。学生毕业后将从事不同专业行业的工作,因此,他们除了要通晓基本的公共法律知识以外.还需要了解将来所从事行业专业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克服现有公共法律教材缺乏涉及行业法律知识的不足,充实学生的行业法律知识。在教学中必须紧密结合行业法规教育.依据不同的专业。在讲授好规定内容的同时,适时地有选择地讲授一些行业法律法规。如对旅游专业的学生,就应增加讲授旅游行业的条例等;对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学生,就应增加讲授公安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运行规定等;对电工专业的学生。就应增加讲授关于电工的职业技术资格的暂行规定等。

二、在教学的互动过程中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一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教师要从发号施令的位置上走下来,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作为课堂组织者,教师要把自己作为普通的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和睦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转变“被教、被管”的被动角色,树立“课堂主人”的意识。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今天,社会已经步入到“权利的时代”.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解放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

总之。在中职学校的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应把“教”与“学”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教学效果和德育实效.使学生能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的劳动者。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是中专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如何充分发挥法律教学的优势,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兴趣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兴奋剂,是学生获取知识的巨大动力。爱因斯坦曾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非仅仅从责任感产生,而是从对客观事物的爱与热忱中产生的”。我国古代着名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也曾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第5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闻教学模式”的价值意义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闻教学模式”,是指将社会新闻有机地渗透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和过程中,建立“新闻式教学”的基本理论框架和可操作的教学程序与方法,以提高思政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

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政课的生命力所系,努力回答现实问题是思政课的魅力所在。新闻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的“剂”、“催化剂”和“兴奋剂”,它能极大地促进教学信息的有效传递,促进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积极互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内容体系与现实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文本化的教材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提炼后且“理论化”了的社会现实。高校思政课教师的任务就是要把教材的抽象概念、范畴、理论观点、结论回归到具体的、生动的、典型的社会现象和数据资料,进行理论的实际运用,解决具体的、现实的问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闻教学”,把社会新闻引入课堂,将社会热点与教学内容有机结合,通过新闻分析、评论、辩论、讨论、电视节目模拟、讲评等多种教学方式展开教学,可以实现让学生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世界、用自己的心灵去感悟世界、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世界,这不仅契合于当代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和要求,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思政课教育实现理论密切联系实际,使思政课教学做到与时俱进,有助于培养大学生认识和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从而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真正成为大学生终身受益的课程。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新闻教学模式的运用有助于把思政理论课中抽象的理论知识密码“破译”为生动的新闻材料,从而增强思政课的“教学磁性”,提升高校思政理论课的“正向导性”;新闻教学模式的运用还有助于引导大学生运用基本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认识社会问题,做到“明辨是非”。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闻教学模式”的运作框架

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闻教学模式,需要基于该模式的基本特征,总结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课程运作框架。总体来说,新闻教学实施过程应包括如下六个环节。(1)研读教材与收集新闻材料。新闻教学首先需要挖掘教材知识与现实社会新闻的交汇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现实紧密相联系,教师可以有效捕捉与教材知识点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新闻。(2)教案设计与多媒体课件制作。思政课教师在对新闻材料选取、加工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课堂教学组织方式的需要编写新闻教学案例,并精心制作教学课件。新闻教学案例包括新闻呈现(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问题设计与点评三个部分。(3)师生交往系统与课堂教学组织。根据新闻教学案例设计课堂教学。课堂教学组织方式可以采取教师引导讲授、新闻评论、新闻辩论、电视节目模拟(“嘉宾访谈”)等多种形式。(4)实践教学。高校思政课教师可以每学期安排5-6次学生新闻播报活动,具体做法由学生课后根据所学知识寻找新闻话题,并撰写新闻评论,在课堂中进行新闻播报。(5)教学考核。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闻教学的考核方式应加大平时考评成绩的比例,根据学生参与课堂的状况及其表现进行量分。卷面考查也应当把考查基础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卷面考查的导向。(6)教学效果评价与反馈。反馈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定期和相对正式的方式,即在学期中期或终结时对学生进行关于“新闻教学模式”的问卷调查,让学生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二是非定期、非正式的方式,即教师在课堂之外主动与学生沟通交流,获取关于思政课“新闻教学模式”效果的真实信息反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总结反思。

需要指出的是,在高校思政课“新闻教学模式”的运作过程中,思政课教师需要特别注意把握和运用如下四个基本策略:以情乐学,通过新闻教学模式营造学生参与学习的氛围;培养兴趣,通过新闻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积极探究的动机;主动参与,通过新闻教学模式提供学生参与课堂的机会;学法指导,通过新闻教学模式提高学生主动发展的质量。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闻教学模式”运用的课例解说

本文以高校思政理论课的主干课程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选取三个章节的教学内容,在明确教学核心的基础上突显新闻教学的实施要点,以此框架性地展示新闻教学模式的运作策略。

参考文献:

第6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

关键词:经济法;教学改革;课程设计

本文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经济法教改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

在高职院校中,“经济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实用性强,影响面广。为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为学生未来就业着想,本文结合教学实践,就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一点看法。

一、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特点

(一)学习兴趣。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情绪化较强,对感兴趣的东西学习积极性较高,对于内容枯燥的内容则学习效率较低。因此,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必须注意结合社会实际,增强教学的生动性,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作为高职高专教育,实践教学应该是其一大特色,学生对实践性环节的学习兴趣明显高于理论课程的学习,我们应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学习动机。动机是导致人的特定行为的重要原因。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动机多种多样,而且也随着学生生活的社会历史条件和个人的成长经历的不同而发展变化。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动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自尊心、进取心和不甘落后;2、为了今后能有一份好工作,多挣点钱以使自己和父母能生活得好一些。

(三)学习方式。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具有较高层次的职业定向性。他们在进校之初就已经基本明白将来的工作岗位(岗位群),并围绕一定的职业定向学习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与中学阶段的学习相比,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具有更多的自,学习途径具有多样性。高职高专学习具有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学习内容有一定的可选择性,而且实践性教学环节提供给学生更多可以发挥的余地。

二、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同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相同,且存在滞后性。对于不同专业,应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学生素质层次的高低,取舍经济法课程的内容。而在实际教学中,同一教案、讲稿轮流使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同时,教材的内容通常未包括新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出现所教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吻合,即教学内容存在滞后性。

(二)教学计划安排缺乏合理性、科学性。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年轻的学科,其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我院目前只开设了这一门法律课程,最基本的法律基础都没有开设,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对应不上,影响学习效果。因此,应充分考虑课程之间的衔接,使知识的传授与接受具有连续性,使教学计划趋于合理、科学。

(三)教学方法陈旧,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理论课程。在教学中,仍采用单一传统的课堂讲授法,即以教师为主体,教师讲学生听。教师是课堂的主角,是知识与真理的传授者;学生是配角,是知识与真理的接受者、追求者。

(四)考核方式有待合理化。经济法课程一般通过学期末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这种闭卷考核方式使学生特别关注于分数,无法充分挖掘学生潜力,也无法深入了解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一)内容改革应体现偏重实际应用。对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有限的学时数不可能使其过多探讨经济法理论并取得较深的造诣。经济法教材通常以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开篇,涉及诸多艰深的法学原理和理论争鸣纯法理的研究,学习难度大而实际意义有限,对学生的学习热情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轻理论体系应该是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1、经济法课程基础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一般不具备基本法理常识,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和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他们学习经济法,只需要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律体系等与后续学习内容相关的简要知识点就可以。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为学生构建一个结构清晰的经济法理论体系。

2、教学内容应与其他专业课程相配合。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需求和其他课程内容适当增减,形成相互呼应的统一体。如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专业课中已经包含的内容,那么经济法课程中就可以删减这部分内容;而市场营销专业就要以合同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为重。实现教学内容的配合并不困难。

(二)案例教学法的适用。案例教学具有提高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优点。运用案例进行《经济法》的教学,符合人类的思维运动规律,从而更有利于开发人的智力。因为案例总是附有大量的问题,思维从问题来,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经济法》的教学,通过对案例中涉及的大量法律问题进行思考、分析,就能锻炼、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三)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通过教学内容调整的教学实践,发现毕业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赞许。但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感到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如果单靠以教师讲授、引导为主的教学方法,也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的主体地位也无从实现,那么无论有多么科学的教学大纲、适合的教材、先进的教育技术,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发展仍会受到限制。参与式教学法是一种合作式或协作式的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可变学生在课堂上对知识的被动接受为主动探讨,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四)改变作业模式,培养学生法律技能。所谓法律技能是指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技能,在教学中采取两个措施:一是改变作业模式。将过去写概念、背概念的经济法作业变为书面作业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二是把法律技能分为写作技能和运用技能,用不同的方法培养学生的两种技能。写作技能就是书写法律文书的能力,通过法律文书的写作练习来完成;运用技能是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主要是通过案例和社会实践来培养。

(五)运用“任务驱动法”进行教学过程设计。运用“任务驱动法”进行教学过程设计,应通过以下几个步骤实现:1、确定课程教学总体目标,对教材进行整合和开发,并形成若干个教学项目;2、掌握学情,考虑教学安排;3、设计课程单元任务。课程单元设计就是一次授课的全面设计。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当勇于创新,改革现有的教学方法和手段,针对教学对象的心理特征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学习能力,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遵循一般的教学规律,而且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突破和创新,激发学生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鼓励学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鼓励、提倡教师采用启发式教学、参与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并通过案例分析、热点问题讨论、角色扮演、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文书写作与修改等多种形式进行互动式教学,让学生有直接参与的机会。把教学过程从知识的传授转向能力的培养,从单向的灌输变为双向的交流,起到调动学生主动思维,增强学生创新意识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杨紫.经济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第7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从业要求,不仅要具备财务处理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还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知识。为了满足社会的用人需要,为了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以及综合能力,各个高校都在对教学进行必要的改革,以便于更好地培养复合型人才,使学生更具有从业能力和竞争力。会计专业经济法的教学也应当适应这样的培养目标,但是目前会计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教学内容的选择缺乏系统性

做为法律学的二级学科,经济法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会计学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非常庞杂,教材章数很多。由于各章独立性较强,许多教师只是单纯地把相关知识传授给学生,却没有讲到各章之间的关联,忽略了教学内容的系统性。部分教师也没有针对会计学专业的特点组织教学内容,没有突出教学重点,比如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等内容和学生未来从事会计专业有很强的关联,应当作为重点来讲授。教师在教学内容上处理不恰当,就导致了表面看起来每一章内容都讲授给学生了,实则没有突出重点知识,特别是和会计专业密切相关的内容。

2教学计划的制定缺乏合理性

众所周知,教师在教授一门课程时,需要制定一个完整、详细、合理的教学计划,经济法的教学也是如此。一个完善的教学计划应当由明确的教学目标、合理的教学时间、系统的教学内容以及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等要素组成,它能够指导教师实施科学的教学活动。有些教师在经济法的教学中只是按照教材教案机械地讲解知识,并没有根据会计学专业以及社会需求的特点来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3教材的选用缺乏针对性

我国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版本很多,在教材编写的质量上也有好有坏。对会计专业经济法教材的选择没有统一标准,有些院校选用的教材缺乏针对性,内容难度太大、研究性内容居多,导致学生对部分知识无法消化理解,完全不适合会计专业本科教学。有些院校选用的教材版本过于陈旧,而经济法相关立法经常变化,教材不能与时俱进,导致学生学习到的是过时的、滞后的法律知识,无法应对相关会计资格考试。

4教学方法缺乏科学性

许多教师在经济法的课堂教学中,仍习惯于传统的“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方法,甚至于一本教案使用多年。大多数情况下,只有教师一人在讲,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缺少教学互动的环节和氛围。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得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没有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5考核方式缺乏灵活性由于经济法的知识点大多都是要求能够识记、理解、分析,所以当前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以闭卷考试为主,试题一般为填空、选择、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等几种类型。学生为了应对考试,往往对知识点采取死记硬背的方法,不能真正地理解和掌握从而做到举一反三。这会导致学生在以后遇到实际问题时,欠缺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因此,这样的考核方法实难达到培养复合型会计人才的目的。

二、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思路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对会计专业的经济法教学提出几点改革的思路:

1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

经济法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较多,如何在有限的学时之内,既要做到贴近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大纲,又要注重对经济法知识的系统掌握,这就要求教师能够针对会计专业的特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由于每年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对经济法的部分都会做出一定的调整,教师也应据此对教学内容做出相应调整。具体来说,教师应对公司法、合同法等历年考核重点安排更多的学时以便于进行详细的讲授,而对一般性的内容则根据大纲突出重点即可,让课程内容更加紧凑,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学生掌握系统的经济法理论知识。

2教材的选择要有专业学科的针对性

不同版本的教材因为取材不同,在内容上侧重的方向也有所不同。会计专业的经济法主要是为了培养会计从业人员掌握与会计相关的经济、民商法律基础知识,并具备分析解决实际案例的基本能力。从这个角度出发,依据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贴近会计资格考试的大纲来合理的选择教材,不失为一个好的做法。考虑到学生学习的难易度,建议选择内容系统、重点突出、实务性强的教材。此外,由于我国经济立法相对活跃,选择教材时应注重与时俱进,以避免教材内容严重滞后。

3改变教学方法,增加教学实践内容

如果选择合适的教材是选择好的工具,那么选择合理、科学的教学方法,就可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加省力、更有效率。目前很多学校在传统讲授的教学方式之外,都实施了实践教学。其一,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生动形象,改变了以往由教师一人主宰课堂的局面,而是将教材的理论知识与社会的热点问题相结合,让学生变成课堂的主人,有力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增加了教学的互动性,通过讨论、辩论,使学生既牢牢地掌握了理论知识,也做到了举一反三,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思维。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对案例提出的问题,适时地将一些理论补充到课堂中来,达到了因材施教的教学目的。其二,模拟教学法。比如在讲授公司法、合同法的时候,可以让学生分组进行实践,模拟制定公司章程、模拟设立公司、模拟签订合同等等,然后再分组进行讨论,最后由教师对讨论的结果加以点评,这样就可以让书本上的知识“活”起来,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掌握,也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强调实践教学的同时,应当认识到,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建立在理论知识的掌握之上的。因此,不能因为加强实践教学而忽略传统的课堂教授法。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十分强的基础学科,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是不可能在以后的工作中用好经济法的。在纯理论的讲授中,教师应尽量避免一些生涩难懂的专业术语,运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深入浅出。在讲解完理论知识后,再辅之以案例教学法与模拟教学法,将传统的讲授法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既能够让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能够锻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考核应当注重应用能力测试

课程考核的最终目的不是简单地考察学生对知识的记忆效果,还应当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笔者认为,在考核题型的设置方面,应适当地减少考察记忆能力的填空题、名词解释和简答,适当增加考察应用能力的选择题和案例分析。在考核成绩的构成方面,建议采用“期末考试+平时成绩”的做法,二者比例各占50%。其中,期末考试可以采用试卷的方式,主要用于检验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平时成绩则可采用更为灵活的计分方式,主要侧重于学生课堂教学、分组活动、案例讨论与模拟实践的参与度,让学生真正地参与到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来,避免平时上课不努力、考前临阵忙磨枪的情况,也能更好地督促学生积极培养自己实际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

5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融入职业道德教育

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道德意识淡薄,在利益面前没有守住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因而触犯了法律。在大学本科阶段会计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特别是讲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融入职业道德教育,让学生意识到法律和职业道德同为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二者的评价方式虽然不同,但作用方向是一致的。可以用实际案例来警戒学生,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让学生在建立法律观的同时建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

6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教师,作为推动教学改革的先锋,教师队伍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直接影响到了教学质量的优劣。作为讲授经济法课程的教师,除了要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实务能力外,还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完善知识结构。讲授会计专业经济法的教师,要对经济学、会计学和税务学的知识有充分的认识。在掌握本专业知识的同时,在课下要与会计专业的教师、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税务师及税务工作人员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增加自己的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多了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课堂教学上教师可以结合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一方面提高了跨学科的知识交叉性和渗透性,另一方面也使得教学有了一定的现实性和前瞻性。(2)注重科研、调研活动。教师在课堂之外应当积极展开科研活动,以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另外,经济法与社会的经济活动紧密相连,教师可以利用假期对企业进行实际调研。通过调研,在企业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将其做成经济法案例,回到课堂与学生一起分析讨论,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教师将科研、调研的成果充实到经济法的教学中来,既能够提高教学水平又能够推动教学改革。

三、结语

第8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

关键词:思政课;活力课堂;建设路径

高校思政课堂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思政素质的主要途径。由于受应试教育理念和传统思政教育模式的影响,高校思政课堂教学经常采用理论灌输的教学方法,学生被动接受理论知识,学生在课堂上缺乏思考和交流,课堂活力不够。而在新形势下,想要增强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和课堂氛围的活跃性,教师就要积极构建活力课堂,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和学习积极性。因此,思政课活力课堂建设成为思政教育的重要任务。研究思政课活力课堂建设路径不仅能推进思政课活力课堂的构建,而且对思政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生思政素养的培养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思政课活力课堂建设的必要性

1.新时代的要求

高校思政课教育应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学生作为课堂教学的中心。在新形势下,教师的角色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传统以教师为主体的课堂教学已经不再适用于当前的课堂教学,教师成了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和帮助者。因此,建设思政课活力课堂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2.提高思政教育质量的要求

在传统的思政教育模式下,思政教育教师一味强调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记忆。建设思政活力课堂能够加强学生对思政理论知识的思考和探讨,使其对生活中的思政现象进行深入研究,通过理论和实践实现自身思政素养的提升。

3.学生发展的要求

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思政教育的最终目标。建设思政课活力课堂能够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并且,学生与教师和其他学生的讨论与交流能够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合作能力、思考探索能力。

二、思政课活力课堂设计理念

思政课活力课堂要求学生转变被动的学习方式,改变传统的“灌输式”教育,加强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不断提高思政课课堂教学效率。因此,思政课活力课堂设计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思政课教学应帮助学生从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探究,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交流与互动,深化对思政知识的理解,培养其自主学习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其次,思政课教学应改进传统的教育模式,采取互动式教学法,让学生在课堂上相互交流,探索思政知识,并积极鼓励学生提问,加强教师与学生的沟通,进而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使学生在知识探究后获得成就感;最后,思政课活力课堂的构建要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开展讨论、辩论,改变传统单一的纸质测试形式,进而丰富学生的学习模式,优化评价效果。

三、思政课活力课堂建设路径

本文以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通过翻转课堂和设计思维训练模式,对思政课活力课堂进行了构建。其中,在几个章节中运用翻转课堂设计,在项目驱动环节中运用设计思维方法,引导学生打开思路,盘活课堂。具体方式如下。

1.课前准备阶段

因本课程是公共基础课,采用大班教学,为使教学顺利进行,教师要对班级进行分组,每组6~8人,以便学生更好地以团队形式参与教学。教师在课前准备教学资源,包括参考书、电子课件、教案、相关的专题学习网站等素材。资源准备完成后,教师将课前学习任务明确告知学生,并提前通知学生本节课的教学形式。教师在自主学习结束后,统计学生的问题,及时了解学生的自学情况。自主学习结束后学生要总结自己学到的知识,汇总存在的疑惑,并将问题反馈给小组长,再由小组长将问题反馈给教师。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实现了个性化学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学习资源,确定学习时间。

2.课中活动设计

(1)小组成员合作探究。由教师安排任务或提出相关问题,小组成T合作完成。学生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与其他学生讨论自主学习时遇到的问题,或根据教师任务发表自己的观点。在合作学习过程中,学生为了完成小组学习目标和合作学习任务,可以采用协商、讨论等形式,对问题进行充分论证,以期获得完成学习目标的最佳途径。这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沟通能力,还能提高其学习积极性。(2)教师进行个性化指导和点评。每一个小组在合作探究阶段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所以教师可以根据问题进行个性化指导,为每个小组解答疑惑,因材施教。(3)小组作品展示。学生在讲台上向其他小组介绍本组的作品、特色以及设计思路,这不仅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提高了他们的课堂掌控能力。同时,在观看其他小组的作品展示时,学生也会开拓自己的思路,取长补短。

3.设计思维训练

教师运用项目驱动形式,让学生以小组形式选择需要完成的项目,项目选题分为三大模块,课内讨论并展示成果,课外进行社会调查实践活动。(1)关注社会进步,文明立国。如传统节日与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传统文化,“互联网+”如何改变世界。大学生通过运用设计思维理念和方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知识优势,培养自身的劳动观念和奉献精神。(2)关注校园和谐,文化立校。如校园安全月活动、绿色校园环保主题活动、宿舍管理问题调查活动。运用设计思维方法,在校内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可以引导大学生对校园文化展开思考与探讨,为和谐校园建设出谋划策,进一步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关注个人发展,文雅立己。如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大学生诚信问题调查、大学生就业创业。开展与大学生活、个人价值相关的活动,帮助大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进一步深化对天华学院“为做人而学习”的校训的理解,使大学生明事理,知荣辱,学会做事做人。

4.教学评价

本门课程在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新的评价方式,由以往注重结果评价转变为注重过程评价,逐步实现课程的公平评价,提高学生的参与率。其中,平时成绩占60%,包括小组展示30%,课上表现(包括参与讨论、出勤、对小组的贡献等)20%,课前材料的预习情况10%;期末考试成绩占40%。小组展示部分由教师、学生双方进行评价,取综合得分。教师评价要尽可能做到客观、公平,通过学生提交作业情况、小组合作情况等多方面对学生做出客观、综合的评价。

四、思政课活力课堂模型

思政课活力课堂的模型主要包括课程开发、自主翻转、课堂内化、学习评价、提炼升华几个方面。其中,课程开发主要指教学资源的整合。思政教师应积极整合网络公开课、文档、影音、阅读资料等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自主翻转主要指学生的课下预习。教师要求学生通过观看资料、阅读材料、准备课堂讨论题目,使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前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课程内化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中的讲授、讨论、学习成果展示、深化理解等环节,要求学生通过团队协作进行知识交流和探讨,并展示交流,讨论成果。评价反馈主要指作业、评价、考试等方面,要求教师为学生布置课下作业,加强学生的课后复习。提炼升华主要指教学总结与反思。另外,学校应采取集体备课的方式,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进而提高思政课堂教学质量,实现学生与教师的共同发展。具体如图1。

参考文献:

[1]王晓丹.慕课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思考[J].衡水学院学报,2017,19(1).

[2]王晓燕.浅谈项目教学法在打造活力课堂中的运用[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5(21).

[3]时长江,刘彦朝.课堂学习共同体的意蕴及其建构[J].教育发展研究,2008(24).

第9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范文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思政课 教学实效性

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资源,近些年得到了较快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思政课现状的分析、教学方法及课堂内容设计的探讨,找到提高高职院校思政课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一、高职院校思政课现状分析

(一)教师方面。

1.师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

按照教育部要求,本专科思政课专任教师按不低于师生1:350-400的比例配备,但实际上在高职院校从事思政课教学的专任教师人数配比远远不够,由许多非专业兼职教师从事思政课教学,承担了大量的教学任务。这些兼职教师大多数是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或在读的研究生,所学也非思政专业,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同时高职院校对思政课专任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不够,专任教师外出开展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的机会相对较少,很难通过交流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2.教学方式单一、陈旧

目前,高职院校思政课存在的问题,主要因为教师教学方法单一、陈旧。在课堂上,老师标配是一本教案、一本教材、一个PPT课件,灌输式教学,只顾自说自话,不顾学生反应,学生被动地听甚至完全不听,师生之间缺乏互动。这种课堂影响了大学生听课的积极性,不易达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二)学生方面。

1.高职学生生源多样化

按照高职教育的发展规划,高职院校的生源由之前的普高生为主转变为中职生和普高生并重的局面,未来中职生将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对象。

闹柿可纤担全国“统考统招”高考录取的普高生,大部分学生思想活跃,灵活好动,经过高考前的系统学习,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基础和学习方法,但自控能力较差,存在学习动力不足、目标意识不清等问题;通过“技能高考”录取的中职生在中职阶段有一定的技能基础,动手能力较强,但文化基础知识薄弱,存在着学习方法不当、自觉性较差等问题。

2.一些学生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倾向居上

由于高职院校生源的特点,一些学生相对重实践、轻理论,对专业课学习、实践操作比较感兴趣,认为这对他们未来就业能起到决定作用;而思政课,他们认为尽是理论的东西,这对未来发展就业起不到多少作用。

另外,高职院校学生主体来自农村和小城镇,父母职业以务农、外出务工居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家庭负担较重,经济状况不理想,甚至需要靠借贷和勤工助学解决部分学费问题。对他们来说,解决生存、就业问题是他们关心的重点,因而对偏重理论的思政课不感兴趣。

(三)课程方面。

1.课程内容的重复性、滞后性

思政课教学内容的重复性与滞后性弱化了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果。重复性的表现为大学思想政治课与中学政治课有近1/4的课程内容简单重复。滞后性表现为思想政治课教学疏离学生的思想与生活实际。

2.课程设置“偷工减料”

在高职院校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的实习实践是极重要的教学环节,一些学院都会优先安排和满足自己的专业课和教学实践课,从而减少思政课课时总量,严重者课时量减少三分之一;或者把思政课都安排在晚上教学而不是正常的白天教学时段;或者不按要求在规定的学期安排课程,比如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安排到第三甚至第四学期上,这均与课程内容设置不相符。

从老师到学生再到课程本身,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思政课的教学实效性。要提高思政课的实效性,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必须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改革。

二、提高思政课实效性的探索

(一)改进教学方式,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性。

教师要主动改变传统的、陈旧的“填鸭式”教学方式,把模拟教学、主题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入课堂,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前是教师为主导的课堂变为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

精心设计课堂内容,以90分钟的两学时课程为例,总体思想是吸引学生主动参与课程学习,可以把教学内容分为几大块:前10分钟,学生自主交流平台分享所见所闻所感;中间60分钟,主要是知识讲授时间,以案例分析、主题讨论、模拟教学等方式展开;最后20分钟,观看与教学内容有关的视频或纪录片,对课程内容进行回顾与总结。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一直是教学的中心,这样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自然会主动参与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也会不断提高。

(二)加强实践教学,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认知。

实践教学一直是高职院校思政课的软肋。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虽然安排一定的学时进行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但其教学内容基本由任课教师自主安排,学校层面没有统一制定教学文件,实践教学任务模糊,没有被很好地执行落实。

实践教学包括课堂实践、校内实践、校外实践三种方式。课堂实践是以课堂为主阵地开展实践活动,如模拟表演、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校内实践是以校园作为实践的主阵地开展实践活动,如文明就餐“光盘行动”、五四青年节主题活动等。校外实践是以校外为实践的主阵地开展实践活动,如“三下乡”、实践活动、社会调查等。

课堂实践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精心设计与专业结合的课堂实践教学。任课教师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结合教学内容,尽量选用贴近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素材和喜欢的形式进行实践教学。以播音主持专业为例,根据学生的表达与表演能力特点,设置演讲比赛或朗诵经典比赛等。

校内实践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依托社团活动或主题党团日活动开展。任课老师可以充分利用青年节、建党节、国庆节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唱响主旋律。

校外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相结合,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例如志愿服务进社区、义务支教活动、关爱留守儿童等。

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实现知识的融会贯通,并形成知识体系,在实践中形成正确信念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

只有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改善和提升教学方法,才能不断提高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

首先,思政课教师必须要有坚定的马列主义信仰,要认真钻研马列主义的相关知识,强化自己的理论功底,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才能深入浅出地开展教学。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探讨并采用更贴合高职院校学生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其次,学校要高度重视思政课教师的培育培训,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要求,通过全员培训、骨干研修、在职攻读学位、国内考察、国外研修等方式,思政课教师得到培养与提升。

通过思政课教师自己主动学习和校内外系统的培育培训,整个师资队伍增强了,课程的实效性也会随之提高。

(四)改革考核方式,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目前高职院校思政课考核方式多是随堂考查,成绩评定由30%平时成绩(出勤率)+70%期末考试成绩(开卷考试成绩或结业论文成绩)。

为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应该建立一套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除了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外,还要考查实践活动成绩,并且加大平时成绩和实践活动成绩的比重,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实践活动成绩(30%)主要体现在考核学生是否积极参与了实践教学活动,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从中学到了什么东西;平时成绩(30%)主要体现在学生的课堂参与程度与活动效益,包括课堂讨论、作业、出勤等;期末考试成绩(40%)主要体现在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避免死记硬背,提倡学以致用,能够应用基本理论解释、说明问题。通过综合考核,促进学生做到知行统一。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改革,有效地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突出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素质。让学生既学到知识又增长才干,“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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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丽娟.高职院校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多样性研究[J].科教文汇,2015(9).

[3]王梅平,姜彦飞.高职院校思想政治课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10(1).

[4]郑兰兰.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改革研究[J].教改理论,2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