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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值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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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值方法

第1篇: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风险防范;控制方法

[ Abstract ]: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combination of theory with practice, summarizes the audit of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in the presence of several risk, and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were discussed.

[ Key words ]: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audit; risk prevention; control method

中图分类号:F530.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型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资也不断加大。作为审计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要承担一定的投资审计风险,为了更好的减轻甚至避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以减少甚至避免产生经济损失,审计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风险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审计风险进行防范和采取必要的控制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一方面是优化企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工程,同时又是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施工过程和施工工艺复杂、工程材料和设备工器具繁多,工程变更比较多,造价的不确定性因素贯穿整个建设过程的风险项目,因此,由其自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具有审计周期长、审计内容多、涉及到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审计,且技术经济性较强、审计方法复杂、审计范围广泛以及审计要求较高等一系列特征,决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风险也较大;对审计风险的关注、预测、分析、评价,进行识别及科学分类,有利于审计人员增强风险意识,正确认识和评估审计风险,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水平,保障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

1.审计风险的定义和特征

1.1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采用了没有意识到的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或者错误地估计和判断了审计事项,作出了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审计结论,进而受到有关利害关系人或潜在的利害关系人的指控,乃至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审计风险防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审计部门的声誉和形象。

1.2投资审计风险的特征

1.2.1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审计风险涵盖了工程从立项开始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建设工程工期长、技术复杂、一次性不可逆转、外部条件的不确定性等客观事实决定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人的意志而转移。

1.2.2风险具有潜在性。有时审计人员所做出的审计结论偏离了被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审计风险暂停留在某阶段,这并不能说风险就不存在,一旦造成影响,引发追究行为,潜在风险就能转化为现实风险。

1.2.2风险损失具有多重性。投资审计风险的后果,损失的层面不仅是审计部门责任,而且也造成企业或国家资金的损失,降低审计部门的权威。

1.2.3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审计风险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而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审计方法,经过工程竣工图与现场核对等恰当的审计程序,去降低或控制风险。

2.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根据作者多年的审计实践经验,认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2.1审计技术与方法运用的局限性,这是现代审计方法本身的缺陷。如审计分析性复核方法和抽样方法的采用,审计抽样带来了推断总体和抽样结果的误差,必然带来审计风险;而大量的分析性复核又会产生分析性复核的风险,使审计风险的构成内容更为复杂。

2.2被审计单位潜在的审计风险。被审计单位不积极配合,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是审计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和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问题,而作出错误的判断。

2.3依据混乱、审计操作困难。审计依据既包括与项目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建设管理行为直接有关的施工签证、设计变更、图纸等;由于建设管理依据来源于建设、金融、交通、通信等各行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考虑本行业的特点较多,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审计时,常发现各行业的文件相互之间存在着矛盾,审计操作比较困难,如在我省对建筑装饰工程造价的审计,可同时使用省建工系统、轻工系统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同一项目使用这两套定额,得出的审计结果差异较大,另由于施工签证不实、不全,特别是隐蔽工程部分,也会潜在的影响审计质量,增加审计风险。

2.4审计人员专业结构、知识、经验和能力的有限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体现了较强的技术经济综合性特征,工程审计人员既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还要具备深厚的工程技术知识,同时还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职业判断能力,才能完成与施工技术内容有关的审计工作;目前我省电信审计人员多为财务等部门的转岗人员,专业素质较高的工程审计人员仍比较缺乏,如不注重改善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拓展知识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风险必定会日益加大。

2.5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关注意识。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职业关注意识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工程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注意识别风险,保持必要的职业和技术关注;同时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须是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具有高尚的品德、正直的人格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如审计人员责任心差,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就发现不了应发现的问题,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风险。

2.6项目复杂、内控制度不健全,工程管理不规范,或者管理处于无控制状态,使审计风险增大。如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不规范或签订的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合同的某些条款与实际情况或与定额文件相违背,但在工程合同中却以合法的形式确定下来,遇到这类问题时,审计人员要保持职业审慎性,注意回避审计风险。

2.7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引发的审计风险。由于审计工作业务量大,时间紧、要求急、审计人员工作不细,取证不到位;审计方法使用不当、审计程序不合规、忽略或省略了必要的审计工作程序;以及审计人员的自身缺陷所形成的内在审计风险。

3.应采取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方法

根据作者多年的审计实践经验,认为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风险防范和控制上面应采用如下几种方法:

3.1科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鉴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多,任务重,周期长的特点,更需要以科学的年度计划为指导,保障审计工作科学、有序运行。通过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全面监督;既确保审计效果,又促进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兼顾审计效率。

3.2针对评估风险易发点,准确把握重点环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一项涉及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等诸多环节的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也必定是多环节、多步骤、多内容的全方位监督,但在审计实践中,应避免事无巨细,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要根据新准则的精神,针对不同阶段设置审计的关键控制点,对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控,以点带面,如此既能控制审计风险,达到审计目的,又能取得事半功倍之效。如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建设在勘察设计、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各自的不同特点及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环节加以监督,确保建设程序及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3.3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强化人员综合素质。人员素质高低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一项永恒话题。新准则特别强调了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职业胜任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3.4视审计整改检查,明确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质量是项目审计的灵魂,加强对审计质量的控制,既是其根本目的所在,又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内在举措。为了加强全员、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明确审计责任,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针对审计质量责任、审计职业道德、审计人力资源、审计业务执行、审计质量监控5个要素建立有效地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并通过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等方式对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此外,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机构、总审计师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应按照新准则规定,充分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通过分级质量控制,多道程序把关,有效防范审计风险,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

3.5重充分发挥团队作用。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滞后及技术问题的无定式,很多问题的定性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此外,审计人员与施工单位分别出自为建设资金的使用把好关口和单纯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不同目的,对同一问题,尤其是缺乏明确的判断和定性依据的问题,双方的观点会不相一致甚至截然迥异,即便不同的审计人员之间,因各自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对技术的掌握程度的差异,对相同的问题的看法也会存在不尽一致的情况。因此,要十分重视审计组的团队作用,不应将成立审计组仅简单地视为一种形式,而应实实在在地发挥审计组的集体力量,遇到争议问题,可以根据有争议事项涉及的金额大小设置重大事项的权限节点,按照不同的权限节点分别向审计组、审计组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逐级汇报,通过集体会商,多方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寻求解决问题的最合理、最有效的途径,最大程度的避免个人的局限而造成对问题判断、定性时的偏颇、遗漏、不准确。

3.6审计人员要做好施工现场的跟踪审计,重在获取原始数据,并监督和促进工程施工及项目管理规范。审计人员要强化主动跟踪审计意识,从项目运作之初就制定计划,选择关键事项和关口环节,定期或不定期的到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工地现场,进行过程跟踪,主要获取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掌握和记录一些施工数据,特别是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确认,为结算审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对跟踪审计过程中遇到和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

结尾: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于我国城市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既是技术人员又是管理人员,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并注重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做到又红又专,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风险防范和控制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案例》石爱中等,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杨殿福等,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第2篇: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 质量分析; 获利能力; 投资收益

一、引言

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是指长期股权投资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的能力。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企业内部资产可控性较弱,风险较高。质量较好的长期股权投资能够为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而质量较差的长期股权投资却由于种种原因不但无法给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其原始投资也一再缩水,甚至于全额计提减值,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长期股权投资在上市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对于以广大投资者为代表的外部分析人员来讲,对拥有高额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质量分析就显得至关重要。但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分析较为复杂。首先,由于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特点导致现阶段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其他资产相比较差;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通常以其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的能力作为判断依据,而对于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能力的判断方法也有很大的差异。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分析方法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张新民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分析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成分析;权益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所产生的“泡沫利润”和“泡沫资产”;资产质量恶化迹象;会计处理的异常变化。但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的具体方法进行深入的研究。

二、河南省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调查

我国许多上市公司都拥有高额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河南省上市公司为例,截至2011年,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23家公司(剔除1家ST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10家公司,在深市中小企业板上市的22家公司,以及在深市创业板上市的8家公司在内的63家上市公司中,长期股权投资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在40%以上的有6家,其中最高的达到了80%,长期股权投资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在30%~39%的有2家,占比在20%~29%的有7家,占比在10%~19%的有16家,其余的为10%以下(见表1)。

长期股权投资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20%以上时,应当视为比重较高,对这些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应当进行重点分析。河南省63家上市公司中,长期股权投资占资产总额比例在20%以上的共计15家,约占总数的24%。

三、长期股权投资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影响

本文假设其他影响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因素不变,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合并报表及附注、母公司报表及附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第四章第十七条有关长期股权投资披露的规定,投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的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信息包括:(一)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二)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当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合计金额。(三)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四)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五)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由此可见,需要披露的被投资企业信息极为有限。所以,当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同时集团公司的主要资产集中在母公司,且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主要由母公司带来时,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透明度相对较高,因为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集团公司和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都需要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而当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高,被投资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及经营业绩占集团总额的比例较高时,由于子公司、联营与合营企业的财务信息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十分有限,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及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根本无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造成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透明度相对较低,加大了对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的难度。而对于这一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又恰恰需要进行重点分析。

四、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方法

无论是以对企业自身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控制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还是以企业多元化扩张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扩张核心业务或是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质量高低的衡量都应当依据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来判断。但对于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判断依据与分析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因素包括投资方向、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及影响度,减值准备的计提,投资收益、现金股利等。本文认为应当从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构成、获利能力和资产减值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构成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可以将被投资企业分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控制三种类型。在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深入分析之前,应当首先计算上市公司不同类型长期股权投资占全部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以估算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集中度以及上市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能力。投资较为集中、能够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控制程度较强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相对较高;反之,质量相对较差。

以2011年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份额达到20%以上的15家河南省上市公司为例(见表2),根据各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份额在99%以上的公司有9家,80%~90%的有3家,且各家公司的投资方向都集中在核心业务;只有两家企业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超出了对子公司的投资;有一家企业对无控制、无共同控制及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投资额度较高,达到39.92%,控制程度相对较弱。总体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都集中在控制能力较强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较少,无控制、无共同控制及无重大影响的投资极少,整体表现出控制能力和集中度都较强的特点。

(二)长期股权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在对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利能力进行分析时,对不同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需要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

1.对子公司的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对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效益性的分析,首先应当关注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类型,考察该项投资是属于上市公司主业的扩张、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还是上市公司主业成熟之后的多元化经营、是否与上市公司的战略相吻合。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利益的一致性以及母子公司之间通常存在着关联交易及内部转移价格,在分析对子公司的投资获利能力时,投资企业是否从子公司获得了现金红利以及获得了多少现金红利都不应当作为分析的重点。对子公司投资的效益主要体现在集团公司整体价值的提升、整体经营业绩的提高,以及子公司自身的获利能力。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子公司应当纳入合并范围;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成本法下,当被投资企业宣布当年损益时,投资企业无需做任何会计处理,只有当被投资企业宣布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才按自己应得的份额计入投资收益。在这种条件下,子公司整体所实现的损益只能通过财务报表合并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子公司净利润的差额反映出来。由于子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分析时应重点关注合并报表数据并结合母公司报表进行对比分析。主要关注点包括:母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与相应的合并数相比所占的比例,母公司利润与合并利润相比所占的比例。由此可以推测出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盈利能力的总体状况,以对上市公司该类长期股权投资的整体获利能力作出判断。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相对于母公司拥有较高的资产份额,但却只能带来微薄的利润甚至是亏损,就说明该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效益性较差。分析时可以通过计算对子公司的投资报酬率(IRR)来衡量投资的获利能力,以CNP代表本期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NP代表本期母公司净利润,以CB代表本期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得的现金红利,以LTEI代表本期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平均数,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当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高于母公司净利润时,投资报酬率为正,差额越高,说明子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越强,投资报酬率越高。当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从子公司收到的现金红利之和低于母公司净利润时,投资报酬率为负,说明子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差,绝对值越大,说明其效益越差。

从上述8家公司中选择三种投资类型都有涉及的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该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为6.09亿元,期末余额为9.59亿元,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1亿元,母公司净利润3.94亿元,计算该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报酬率:

该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报酬率为-1.66%,说明子公司总体亏损,盈利能力较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较差。查阅其年报中披露的子公司信息,验证了上述结论。

需要注意的是,考查盈利能力时应当关注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状况以及母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的现象。对子公司投资额占总资产比重较大的公司,还应结合附注中披露的各个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对每一笔投资的获利能力进行考查。

2.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投资企业根据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而确认投资收益时,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不能带来现金回款的部分,将形成泡沫利润(投资收益)与泡沫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从而降低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质量。在对这一类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利能力进行分析时,应重点关注投资收益率以及投资收益的现金回款率。以IRR代表投资收益率,以I代表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LTEI代表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平均数,则投资收益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以CR代表现金回款率,以CB代表当期从联营和合营企业分得的现金红利,以I代表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则现金回款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也可以同时计算现金投资收益率,即从联营和合营企业分得的现金红利与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年平均数的比率,以CRR代表现金投资收益率,则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仍以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该公司对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的期初余额为9.54亿元,期末余额为13.56亿元,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90亿元,投资收益率为:

虽然投资收益率高达33.77%,但是,由于来源于联营与合营企业的现金红利为0,其现金回款率为0。也就是说,该公司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全部为泡沫利润。同时考虑到该公司的两家联营与合营企业中,一家亏损,来源于另外一家企业的投资收益3.91亿元,占公司该年度净利润的102.55%,该公司的利润完全依赖于对这一家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且没有带来任何的现金流入。根据上述分析判断,该企业对联营与合营企业的投资质量不高,且经营状况不佳,整体利润质量较差。

3.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投资获利能力分析

首先,应当关注这一类投资的规模及其在全部长期股权投资中所占的比重。由于对被投资企业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决定了这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程度较差,质量不高。该类投资所占比例越高,风险越大,会降低长期股权投资的总体质量。

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企业对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这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获利能力的分析应当重点关注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现金红利的多少。可以通过计算相应的投资收益率来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的获利能力。以IRR代表投资收益率,以CB代表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现金红利,以LTEI代表对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年平均数,则投资收益率的公式可以表示为:

仍以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该类长期股权投资额的年平均数为0.10亿元,来自于该类被投资企业的现金红利共计0.01亿元,投资收益率为:

10.00%的收益率证明焦作万方该类投资的收益能力一般。同时,该类投资仅占该公司2011年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的0.44%,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整体质量影响较小。

(三)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质量的影响

由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旦计提不允许转回,势必造成上市公司在业绩不好的年份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过于保守,而在业绩较好的年份一次性大量计提减值准备。所以,在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时,必须考查其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

以焦作万方为例,2011年度,该公司没有计提长期股权投资的资产减值准备,但是,根据其年报中所披露的信息,其子公司的净资产合计数仅为6.26亿元,比该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9.59亿元还要低3.33亿元,同时考虑其中一家子公司已经进入清算程序,该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计提明显过于保守。

综合以上对焦作万方2011年长期股权投资质量分析可知,占其资产总额比例高达45.43%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较差。由此可以推测其资产总体质量状况不佳。

五、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河南省上市公司中有将近四分之一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在20%以上,比例较高;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构成分析可知河南省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集中在对子公司的投资,控制程度较高,且大都集中在主业,体现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由于不同类型的被投资企业的性质及会计处理差异较大,在分析对子公司、联营与合营公司及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质量时应当有不同的侧重点并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和财务指标,通过理论论证并结合对焦作万方长期股权投资的质量分析,证明本文所研究的分析方法和财务指标可以作为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简便有效的分析工具。

第3篇: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增资;成本法;权益法

[中图分类号] F275.15 [文献标识码] B

一、问题概述

近期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年报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司对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引入新的投资者,造成上市公司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进而使原子公司变为联营公司的交易处理原则不统一,由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应用指南中并未对这种交易的处理原则做出规定,未规范该类交易的会计处理,财政部会计司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会计处理原则进行了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该类交易在个别报表中会计处理方式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财政部会计司在最终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以下简称:《正式稿》)根据意见反馈对上述交易的处理原则进行了调整,本文将结合案例讨论《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对上述交易会计处理原则差异和各自的特点,并说明如何根据已生效的《正式稿》对该类交易进行计量。具体案例如下:

2015年1月1日,A公司支付1000万元取得了B公司100%的股权(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当日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万元,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由一项固定资产导致,该资产账面价值10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尚可使用10年,无残值。

2015年年末,B公司股本500万元,全年实现盈利3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上升100万元,无其他导致B公司净资产变动的事项,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1200万元。

2016年1月1日,C公司以3000万元取得公司750万股新发行股票,增资后B公司股本为1250万元,其中:A公司500万股,持股比例为40%;C公司750万股,持股比例为60%。交易完成后A公司不再对B公司实施控制,但仍对B公司实施重大影响。

A公司和B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

二、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征求意见稿》的处理原则如下:首先,将原长期股权投资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后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正式稿》的处理原则如下: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对比《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的处理原则可以发现,针对该类交易财政部会计司使用了不同的处理思路。

根据《征求意见稿》,上述案例的会计处理如下:

首先,将原长期股权投资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

2015年按照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B公司净利润=300-(900-800)/10=29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90

贷:盈余公积29

未分配利润261

2015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100

贷:其他综合收益100

上述调整后,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290+100=1390

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3000×0.4=1200,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后的金额=1390×0.6=834,差额=3000×0.4-1390×0.6=366: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66

贷:投资收益366

上述处理后,A公司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390+366=1756;影响当期利润366元、其他综合收益100、盈余公积29、未分配利润261。

根据《正式稿》,上述案例的会计处理如下:

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3000×0.4=1200,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1000×0.6=600,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0

贷:投资收益600

按照新的持股比例(40%)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2015年按照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量的B公司净利润=300-(900-800)/10=29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90×0.4=116

贷:盈余公积29×0.4=11.6

未分配利润261×0.4=104.4

2015年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100×0.4=40

贷:其他综合收益100×0.4=40

上述处理后,A公司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600+116+40=1756;影响当期损益600、盈余公积11.6、其他综合收益40、未分配利润104.4。

三、差异及分析

对比《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针对上述案例的会计处理可以看出,两种会计处理方式下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报表中的价值相同,差异体现在对投资收益的处理方式。从本质而言,《正式稿》采用了模拟处置法,在个别报表中,对应股权比例的下降部分视为对享有的新增投资者投入净资产的对价,而在《征求意见稿》中使用权益法进行了处理。两种不同的处理思路,导致了对投资收益的计算不同。

在《正式稿》中,其会计处理模式可以按照以下交易模式理解:2016年1月1日,A公司首先以3000万元向B公司增资,增值后A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然后以3000万元的价格向C公司处置60%的股权。在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法计量,处置前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000+3000=4000,处置部分的账面价值=4000×0.6=2400,处置部分收到对价为3000万,故投资收益=3000-2400=600。

《讨论意见稿》中,其会计处理模式类似于合并报表中使用的模拟权益法:2016年1月1日,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权益法核算其账面价值=1000+290+100=1390。在增资后,B公司新增净资产归属A公司部分=3000×0.4=1200,权益法下需调增长期股权投资1200万元,同时A公司付出对价价值为1390×0.6=834,上述差额=366,计入当期损益。

两种会计处理方式不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价值的计量,但对损益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笔者认为,《正式稿》的会计处理原则有利于实现企业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首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于控制情形下,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法计量,所以使用模拟权益法与现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后续计量的原则不符;其次,《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15条第二款规定了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但仍可以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情况下处理原则,《正式稿》采用了与发生处置交易相同的处理原则,有利于实现长期股权投资计量方法的等效,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结论

本文结合案例讨论了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对投资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通过比较分析,《正式稿》中采用的模拟处置法更为合理,且可以实现和目前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趋同和等效。

[参 考 文 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征求意见稿)[R].2015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R].2015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R].2014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R].2014

第4篇: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随着中国大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Equity,以下简称PE)的快速发展,PE规模与相对落后管理水平间的矛盾日益突出,PE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较难了解到基金的真实价值,这给投资者本身的风险管控和投资评价带来困难。本文拟结合现有PE的估值方法,探讨在实务中采用何种操作方式可让估值方法更具合理性及公信力。

二、PE估值的现实意义

PE是以非上市公司股权为投资对象的基金,与公开募集的基金相比具有投资者数量有限的特点,因此在现行的相关投资基金法规中并未对PE价值评估方法有明确的规范,但PE估值对投资者和管理者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对PE投资者而言

由于PE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信托机构、保险机构以及基金,由于它们本身需要对其资金提供者的收益和风险负责,大都属于风险厌恶型投资者。若PE管理人能定期披露其所管理的基金价值及价值变动情况,投资者则可以以此来对投资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评判。如果其投资收益和风险指标低于预期,投资者将对管理人失去信心,可能考虑撤销后续的投资额度,改为安排其他投资;若收益和风险指标高于预期,投资者也可尽早调整投资策略,向管理人争取更大的后续投资份额。另外,由于会计准则的要求,金融工具必须以公允价值作为确认和计量标准,投资者需要真实的公允价值以计量投资。

(二)对PE管理者而言

随着PE规模的扩大,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按目前PE广泛采用的有限合伙制形式,投资者数量的上限可达50人。PE管理者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价值能提高其金融服务的水平,提高投资者对PE管理团队胜任能力的认可程度、信任度以及PE管理团队在业内的知名度,为PE的后期发行做良好的铺垫。同时,PE的价值主要由所投项目的价值组成,经过合理评估后的基金价值可成为评价基金经理投资业绩的依据之一。

三、PE估值方法的合理性

(一)现有主流基金评估方法及分析

目前对PE主要的估值方法是先根据行业评估准则评估基金投资项目池中已投资的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而后将这些单个项目的价值进行加总计算出PE的价值,这种方法也被称为“自下而上”①的估值技术,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市的证券基金所用的估值方法类似。对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主要有以下评估方法:

1.可比公司法

可比公司法主要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交易和营运统计数据得到该公司在公开的资本市场的隐含价值,主要使用的可比指标包括:市盈率(股价/每股利润)、市净率(股价/每股净资产)、企业价值/EBITDA、企业价值/收入、企业价值/用户数等。可比公司法的优点在于基于市场公开的价值信息,易于得到投资者的认可;缺点在于可比公司难以寻找且其市场价值易受政策面的影响而不准确。

2.现金流折现法

现金流折现法主要通过预测未来若干年的经营现金流,并用恰当的贴现率和终值计算方法计算这些现金流和终值的贴现值,以此计算企业价值和股权价值。现金流折现法的优点是理论最完善且反映了对项目未来的预测,受市场短期变化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少;缺点是折现率、增长率等假设条件难以准确预计。使用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对单个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各有优缺点,在实务操作中可将两种方法结合使用。但在加总各项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后,尚不能全面反映私募股权基金价值,因为从有限合伙人的角度来看,PE秉持的是一种购买并持有的投资理念,价值应涵盖投资持有到期并计划退出的时间点。因而,简单将项目价值加总不能为有限合伙人提供私募股权基金的经济价值。基金的整体价值除了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还应包括拟投资部分预期产生的价值。

(二)理想的基金评估方式探讨

根据以上论述,基金的整体价值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应包括已投资项目价值和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两部分内容。

1.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

对于已投资项目,评估其价值可将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相结合,使得两种方法的优势互补。若在一个有效市场中能找到一家或一批与所投资项目的行业、产品周期、生产规模、客户群体相似度很高的上市公司,则可以采用可比公司法;若相似度不高,则可以分行业性质按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进行评估。如:新能源、新材料等处于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使用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EBITDA、企业价值/收入等可比公司法;传统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可使用现金流折现法;或者两种方法同时使用,取其算术平均值。

2.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评估

PE的预期未来现金流不仅从已投资的项目中产生,而且还从即将进行的投资中产生。由于PE基金经理在项目投资过程中,会选择最佳的时机进入,投资总是分批进行的,因此截至定期评估的时点,仍会存有部分未投放的资金。在评估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时,可将这些未投放的资金以项目池中尚未投资部分所需资金量大小为权重摊分至其中,再按上述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计算出还未投资部分的预期价值。

3.局限性

以上对基金价值的评估方法是基于既定项目池中的投资项目来预测的,而现行基金发展过程中,PE的管理人有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才确定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因投资项目的收益会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样就导致了所投和拟投的项目不会总是固定不变。所以当项目变化,就会使基金价值失去可比性。

四、PE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中国证监会从1999年实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开始,就不断地通过各类法律法规规范公募基金的估值方法及审核流程,提高基金估值方法及结果的公信力,但对于PE基金的估值规范却并未明确。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方法提高PE基金估值的公信力。

(一)由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审核由于PE募集的对象大都是特定投资者,因此目前PE管理人主要采用与现有投资者共同探讨并认定的估值方法来对基金价值进行评估。但此做法缺乏第三方的审核,造成公信力的缺失,对基金后续进入者缺乏说服力。

1.选择具有公信力的投资人审核

由于目前PE基金广泛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而合伙企业并不是一个金融机构,其设计基金估值方法并披露基金价值存在公信力不足。基金管理人可与投资人共同设计基金估值的方法,并让具有公信力的投资人审核估值方法及过程,并按期披露基金价值。例如,PE基金的投资人中含有信托等机构投资者,就可让信托公司审核该基金的估值方法并按期披露价值,因为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具有第三方监管资质,这样处理可提高基金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2.由托管银行审核目前PE的托管银行与公募基金的托管银行所起的作用差别较大,PE的托管银行只起到资金存储并保障资金安全的作用,无法起到审核估值方法并对外披露的作用,这

也与PE基金有关估值的相关法规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但为了提高PE基金估值的公信力,PE管理人可与托管银行商议在托管协议中增加托管银行审核估值方法、估值过程及按期披露的职能,使得PE托管银行起到与公募基金托管银行相同的作用,从而增加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二)保持估值方法的连贯性

由于股权投资的收益体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价值变动相对证券投资缓慢,PE基金无需做到像公募基金那样频繁披露基金价值。但为了保证各披露期基金价值的可比性,确保后续进入者的公正性,需要PE管理者在初始确定基金评估方法之后,应保持基金价值评估方法在整个存续期内一致。

第5篇: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 企业估值;行业竞争;产业博弈;战略投资

1 经典估值方法

1.1现金流量折现法

现金流折现法理论基础是,企业的价值等于其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总和。计算方法是将企业每期自由现金流折现后加总。再根据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锚定标的,可将贴现法分为红利贴现法、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法、公司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法、EVA贴现法。每种方法又可分为固定增长模型、二段增长模型、多段增长模型。

现金流折现法拥有比其他常用评价模型更为完整的模型分类,是框架最严谨但相对较复杂的评价模型。需要的信息量更多,评价角度更全面,预测时间较长,考虑变量多,能够提供适当思考。

但该法存在的主要缺点如下。

(1)需耗费较长时间,须对公司营运情形与产业特性有深入了解。

(2)虽然DCF是考察公司未来获利、成长与风险的完整评价模型,但数据估算具有高度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3) DCF为比较复杂的模型,可能因数据估算不易而无法采用,即使勉强进行估算,错误数据套入完美模型,也无法得正确结果。

(4)敏感性比较强,输入值的小变化将导致输出值的大变化。

适用该法进行估值的公司需具备如下条件。

(1)目标公司现金流为正;

(2)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有效资料,能够比较可靠地预计目标公司未来现金流发生的状况;

(3)针对目标公司,能够恰当地测算折现率。

不适用该法进行估值的公司。

(1)财务状况极度恶化的公司;

(2)拥有有重要价值专利或重大核心技术的公司;

(3)正在进行重组的公司;

(4)业务经营不连续,业绩缺乏可比性的公司等。

由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经济改革正在推经,导致中国企业生死存亡瞬息万变,经济企业数据可得性与权威性较差,两个缺点在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中表现尤为明显。因此,经典估值理论中的复杂模型难以适用,即需要对现金流量和折现率进行准确估算和预测的DCF方法难以使用,需要严格假设前提及精确参数估计的期权定价模型也难以使用。于是,在实践中,资产评估法和相对估值法成了最常用的估值方法。

1.2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法的假设前提是,企业由一系列彼此独立的单项资产集合而成,公司价值取决于公司构成要素资产的评估价值之和。

该法从构成企业整体资产的各要素资产重建角度来考察企业的价值。

适用范围,一是企业各资产的整体性较差,企业整体获利能力较低,企业收益水平不高或企业收益难以预测的公司;二是企业所投入要素资产的重置成本能准确计量。

用资产评估法估值,关键是选择合适的资产评估价值标准。根据不同计算标准,可把目标公司净资产分为净资产账面价值、调整账面价值、重置价值和清算价值。

1.2.1资产评估法的优点

(1)计算简便、直观易懂,适用于非持续经营下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

(2)着眼于企业的历史和现状,不确定因素少,当企业价值主要由各项资源组成时,尤其适用;

(3)方法操作简单,资料比较可靠,人为干扰因素少,且评估结果可具体到各项资产和负债的明细项目上,便于会计帐务处理。

1.2.2资产评估法的缺点

(1)以企业拥有的单项资产为出发点,忽视整体获利能力;

(2)不能反映企业未来获利能力,当企业获利能力很强时,该方法的评估结果误差较大。

资产评估法在中国运用较多较广的领域是国有企业估值,投资机构常以不低于净资产的价格投资。此法相对规范,操作容易。但正如前所述,资产评估法假设企业是由一系列独立的要素资产相加而得,较少考虑到企业整体性,因此往往忽略通货膨胀、过时贬值、组织资本等因素,导致评估结果偏离企业的实际价值。

1.3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价法的理论基础是,相似的资产应具有相似的价值。这种估值方法的假设前提是市场完备有效。只有在此前提下,可比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才会等于或接近其内在价值。

相对估价法的关键点,一是确定合理的比率,二是选择合适的可比公司。

其中比率的选择要充分体现影响企业资产价值的最关键因素,而且比率中的规模控制变量必须是可观测的。可用于相对估价法的比率很多,如市盈率法、估价/每股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市净率、市销率、托宾Q等,具体使用哪种方法,与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属性,所用经营模式等因素相关。

相对估价法直观易懂,不需要太深专业知识,计算简单。在市场是完备有效假设前提下,只要可比公司选择得当,再选用适当的比率对目标企业估值,结果常常比较理想。

然而,正是由于相对估价法采用单一比率的方法进行估算,该单一比率暗含所有信息,一旦所隐含假设条件不成立,相对估价法就易得出错误结论。

随着股权投资蓬勃发展,为了竞争需要,投资方往往采用更简单的相对估价法。且主要采取市盈率法估价,此法在当下相当流行,可以说是当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投资中的首选估值方法。

市盈率相对估值法有其独特优点,便于使用,便于快速做出判断决策。在抢项目资源的大背景下,流行该法顺理成章。但市盈率法等相对估价法在当前中国股权投资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单一的市盈率估值法,使投资人在竞争中一味调高估值,PE由2005年的五倍,上升至最高十多倍。也正由于项目争夺激烈,估值法单一,目标企业漫天要价,投资收益减小。

第二,中国产业结构瞬息万变,相对估价法没有考虑产业变迁后企业是否能生存,也很少考虑企业与竞争对手间的博弈关系,这意味着投资隐含高风险,而高风险在市盈率中难以体现。

第三,相对估值法所需数据测算比较粗放。比率选择上,多数情况下选择市盈率和市净率两种,较少考虑其他相对估值法;可比公司选择上,往往仅选取同行业平均估价水平作比较,更不会对可比公司、目标公司详细测算;最后,目标公司财务数据测算粗放,大多简单采用当前利润指标,大致估算增长率。

2 中国企业估值的经济环境和假设前提

经典估值方法难以适用中国企业估值的根源是,中国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不稳定。因此产生于西方稳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背景下的经典估值理论,在中国应用水土不服。在中国投资需要更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环境和产业发展状况的估值方法。

2.1经济环境

中国经济的大环境是高速发展和结构转型。

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企业作为微观主体,既能享受经济增长带来的增长效应,也受到新兴同行企业冲击。因此,企业某段时间发展速度很快,某段时期发展很慢,甚至破产。

在经济结构转型时期,很多产业C会转瞬即逝,很多产业得到升级发展,很多产业变成夕阳行业,很多产业成为朝阳行业,产业竞争极其剧烈的。白色家电、手机、电脑行业的剧变最能说明此点。

在高速发展和结构转型背景下,中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都不稳定。一般认为,中国多数产业已过萌芽期,处于激烈竞争期,在国外可能只有三五家企业竞争的行业,中国可能有上百家。最明显的万科在房地产行业以仅以1%的市场份额,就成为国内地产老大。在转型背景下,昨日还是明显企业,明日就可能成为破产企业,如昔日德隆系。

在此不稳定状态下,微观企业在竞争中的生死存亡极难预测,要准确预测企业未来自由现金流量更有难度,更别说准确预测企业资本成本。

于是,笔者提出一种适应中国多数产业现状的估值方法,即基于博弈情形的估值方法。该假说与经典估值理论前提假设最大区别在于,假设目标企业所在行业,其产业结构是不稳定的。

2.2基于博弈情形的估值方法原理

为简化计算,突出核心思想,假设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是完全有效的,企业间竞争是信息对称且静态博弈的。

以下逐步构建基于博弈情形的估值假说理论模型。

假设某个产业存在n家企业,市场需求恒定,且为便于推理,进一步简化假设每家企业的固定生产成本为零,边际生产成本均为常数c,每个企业状况一样。

由于假设是静态的完全信息博弈,每家企业的最优化利润水平与行业内存在的企业数量密切相关。

首先,当行业内企业数量n越大时,意味着竞争越激烈,每家企业利润水平加速下降。

其次,由于产业结构不稳定,n随时变化,企业利润水平也随之大幅变化,经典估值理论难以对这种情况做出准确估测。

分析两种极端情形下,企业的利润变化。

首先,当n非常大时,市场接近完全竞争,每家企业最优利润趋近于零。

其次,当n=1时,市场为一家企业垄断,其最优利润为整个行业最大利润。

可见企业数量变化,导致每家企业最优利润急剧变化。即竞争环境对企业估值产生重要影响。中国多数产业处于结构变迁、数量剧变时期,企业竞争博弈情形瞬息万变,对企业估值产生巨大影响。

以上是基于博弈情形估值假说的基本依据和原理。

3 总结

第6篇: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大小非”减持;金融资本;产业资本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10-0082-03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e confusion and chaos of market valuation system caused by the “non-size” reduction are analyzed, and the market valuation system differences between financial capital and industrial capital are summarized and expounded systematically in this paper. It is also proposed that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market valuation system will be the game result between financial capital and industrial capital. At same tim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market valuation system is the symbol of close integration between financial capital and industrial capital.

Key Words: “Non-size” Reduction; Financial Capital; Industrial Capital

一、引言

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结束,我国股市自2005年998点短短两年时间上涨6倍之多,接着股指又从6000多点的高位8个月内跌到3000点以下,最低达到2000点附近,最大跌幅超过60%。短短一年间,我国证券市场便由“黄金十年”的大牛市,转眼变成了不知底在何处的熊市,一时间,无论基金、券商还是各路经济学家和研究机构,纷纷在探究为何在这么短短的时间里,我国的证券市场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诚然,前期涨幅过大,期间没有一次真正、充分的调整,市场必然要进行回调,另外目前的宏观调控、从紧的货币政策、高位运行的CPI和 PPI、屡创新高的油价、企业业绩增长的不确定性都是这次股市暴跌的罪魁祸首,其中大家一致认为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 “大小非”的减持以及其所造成目前市场估值体系的困惑和混乱。

据WIND资讯统计,2008年、2009年、2010年限售流通股解禁市值分别大约为2.55万亿元,6.3万亿元和6.7万亿元,累计解禁市值约15.55万亿元。据交易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14日收盘,两市总市值为18.9万亿元。因此,“大小非”注定将会逐步成为证券市场上最大的参与者,原来由基金、保险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以及散户参与的市场将会迎来一个更有话语权的伙伴。面对如此庞大的拥有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大量筹码的原来的产业资本出现在金融市场里,市场原有的机构和参与者都感觉到无所适从,市场原有的估值体系被打破,所有的技术分析失效而失去意义,我国的证券市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必然面临着转型期的估值体系紊乱,而最终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博弈将决定将来新的证券市场估值体系的建立。

二、金融资本的市场估值体系

在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里,金融资本一般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市场估值体系和方法:即在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基本逻辑下,通过比较公司估值方法得出的公司理论股票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从而指导投资者的具体投资行为。公司理论股票价格的估算方法简称股票估值方法,主要分为股票相对估值和股票绝对估值两种:

(一)股票相对估值方法

PE估值法:PE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市盈率,有两种计算方法,静态PE=股价/每股收益(EPS)(年);动态PE=股价×总股本/下一年净利润(需要自己预测)。

PB估值法:市净率(Price/Book)就是每股市场价格除以每股净资产的比率。

PEG估值法:市盈率相对利润增长的比率(市盈率/盈利增长率)。 如果PEG>1,股价则高估,如果PEG

EV/EBITDA估值法:就是计算企业价值与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比率。

(二)股票绝对估值方法

DDM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即股利折现模型,根据股利发放的不同,DDM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零增长模型、不变增长模型、二段增长模型、三段增长模型、多段增长模型。

DCF模型:Discounted Cash Flow即现金流量折现方法,DCF估值法与DDM的本质区别是,DCF估值法用自由现金流替代股利。公司自由现金流(Free cash flow for the firm )为美国学者拉巴波特提出,基本概念为公司产生的、在满足了再投资需求之后剩余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前提下的、可供公司资本供应者(即各种利益要求人,包括股东、债权人)分配的现金。

EVA经济增加值估值:Economic Value Added表示净营运利润与投资者用同样资本投资其他风险相近的有价证券的最低回报相比,超出或低于后者的数量值,企业价值是未来EVA的现值之和。

RIM剩余收益模型:剩余收益模型是充分利用现有的会计信息,以公司权益的账面价值和预期剩余收益的现值来表示股票内在价值的数理模型。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方法:主要是运用期权定价模型(OPT)来计算和衡量公司的价值,该模型认为,只有股价的当前值与未来的预测有关,变量过去的历史与演变方式与未来的预测不相关 。

(三)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方法的对比

股票相对估值方法的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使用市盈率、市净率、市售率、市现率等价格指标与其他多只股票(对比系)进行对比。它并不是直接从公司股权价值的内在驱动因素出发来进行价值评估,而是从价值驱动因素对公司未来获利能力(未来股权价值增长的能力)的反映程度出发,间接评估股权的价值。乘数估值法的最大特点在于不能直接计算出公司股权的内在价值,该方法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由于无法肯定可比对象的价值是正确估值的,因此无法准确确定拟估值公司的内在价值。

绝对估值法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是直接从公司股权价值的内在驱动因素出发来进行价值评估。但绝对估值法通常被认为理论虽完美,但实用性不佳,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相关的基础数据比较缺乏,取得准确的模型参数比较困难,不可信的数据进入模型后,得到合理性不佳的结果,从而对绝对估值法模型本身产生信心动摇与怀疑。另外,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不到总股本1/3,与产生于发达国家的估值模型中全流通的基本假设不符,而且中国上市公司分红比例不高,分红的比例与数量不具有稳定性,所以在我国的应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不同的估值方法适用于不同行业、不同财务状况的公司,对于不同公司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谨慎择取不同估值方法。目前国内用得较多的是乘数估值法,根据摩根斯坦利添惠1999年的报告,成熟市场上证券分析师最常使用的估值方法是乘数估值法(超过50%的使用率),剩余收入估值法(EVA)使用的概率只有30%多一点,贴现现金流量法(DCF)只有不到20%的使用率。表1对两种金融资本估值法进行了简单的比较。

三、产业资本的市场估值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随着股改承诺限售期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大小非”解禁进入二级市场,逐步实现全流通,来自实业企业的产业资本就随着“大小非”的解禁进入了二级市场,他们对于市场的估值将不同与原有的金融资本。

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考虑估值的差异在于股权成本,从实体经济的回报率和隐含股权成本的回报来看,当隐含股权成本远远低于预测的实际经济回报率时,资本市场将对于产业资本产生强烈的吸引力,产业资本不再抛售限售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大量回购,大举进入资本市场,从而产业资本引领市场发现价值。另外,现有“大小非”股东在衡量二级市场投资回报时会参照产业资本回报率,产业资本往往比金融资本更关注隐蔽资产,例如:土地价值,企业所拥有用户的价值、企业商标的价值、渠道的价值、股权的价值等等,从这些角度去寻找,也许还会发现一些公司的资产没有被市场充分挖掘。它参与定价实现的方式就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之间的套利,而它的收益率依据的是产业投资的回报率,当二级市场投资回报远远大于产业资本回报率时,此时的产业资本也将大举进入资本市场,反之将从资本市场上退去。

另外,产业资本在全流通后介入资本市场的程度和时机与金融资本有不同的其他多种因素,一是产业资本自身对现金是否存在强烈需求;二是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发展前景是否明朗乐观;三是大股东控股比例是否足够维持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四是上市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是否为大股东惟一的利益依托,比如是否有更具诱惑力的投资机会产生。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估值的最大差异在于:产业资本以长期的眼光衡量投资的内在价值,其投资回收期通常长达10年以上,而以公募基金为主的金融资本,其最长的考核期限也就3-5年,价值取向则比较短视,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资本可能愿意为了长期利益牺牲短期利益,一定程度上未尝不能避免投资者急功近利的目光。

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博弈

由于“大小非”解禁,逐步实现全流通,产业资本进入资本市场,从而使我国目前A股市场正面临两种估值体系的碰撞:第一种估值体系是旧有的二级市场证券以金融资本为主导的估值体系,或称价值投资,通常以市盈率和市净率相对估值体系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绝对估值体系来估值;第二种估值体系则是以产业资本为主导的市值估值体系。自2007年10月至今的本轮股市深幅调整很多专家和学者都认为是目前整个证券市场“大小非”减持下市场估值体系的困惑所致。旧的估值体系的打破,新的估值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我国股市正面临阵痛,“大小非”的减持只是市场重新构建估值体系的起点,未来证券市场上的资产价格估值体系将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博弈和结合中逐步形成和建立。

另外,我国资本市场渐入全流通时代,这将打通金融资本与实体资本之间相互转换的通道,从而开启了国内A股市场金融资本和实体资本之间的套利机制。产业资本的“托宾Q套利机制”将与原有的金融资本市场估值体系展开博弈,最终全流通时代市场估值均衡由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博弈共同决定。

最后,新的市场估值体系的建立将是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两者不同估值体系博弈的结果,同时新的估值体系的建立也标志着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紧密结合。因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角度不同,所以他们的估值体系不同,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必须要进行博弈,博弈的本质是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的套利机制,它会让市场估值回归到合理的状态。

五、结论

随着我国股市步入全流通时代,资本市场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过去由金融资本主导的市场估值体系逐步被打破,新的市场估值体系尚未建立,市场估值体系陷入困惑和混乱,金融资本的主导地位将让位于产业资本,未来将逐步进入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主导市场的新机构时代。目前“大小非”减持下市场估值体系的困惑,仅仅是由于过于集中的“大小非”减持彻底扭转了股市的供求关系,摧毁了旧的市场估值体系,所导致的暂时的扭曲,“大小非”解禁后,通过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估值体系的博弈,市场也将构建新的估值体系,新的市场估值体系的建立将是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两者不同估值体系博弈的结果,同时新的估值体系的建立也标志着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紧密结合。由于“大小非”问题是中国特色问题,没有有效的国际经验可借鉴,“大小非”减持下市场估值体系的困惑、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两者不同估值体系的博弈和新的估值体系的形成也将会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值得我们不断的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Fernández, Pablo: “Valuation using multiples, How do analysts reach their conclusions?” SSRN working papers, 2001.

[2]Morgan Stanley, Dean Witters: “How we value stocks?”, 1999.

[3]Penman, Stephen:“The articulation of pricing-earnings and market-to-book ratios and the evaluation of growth”,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Autumn): 235-259. 1996.

[4]田辉.乘数估值法在证券市场股权估值中的应用[J].中国资产评估,2004,(5):21-23.

[5]朱锡庆,黄权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综述[J].财经问题研究,2004,(8):60-63.

[6]潘国英.相对估值法之应用与局限[J].中国石油石化,2004,(3):63-6.

[7]肖明,万亚琴.剩余利润模型估值及其应用[J].市场周刊.研究版,2005,(3):25-26.

第7篇: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方法。

关键词:初创公司;估值方法;探究

“互联网+”型公司顺应了传统产业升级转型的大趋势,再加上政府出台的利好政策,互联网型公司,尤其是电商公司得以蓬勃发展。2015年以来出现了一种新的业态,即B2B(Business-to-Business)平台型互联网公司,开启了企业对企业的商业新模式。即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企业与企业之间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这种类型初创企业一般资产轻、客户流量小,交易规模不大,缺乏资金的持续投入。一旦获得融资,就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快速发展,为投资人赢得巨额的回报。但如果从财务指标看,此类互联网初创公司很难获得投资人的支持。究竟如何估值成为投资人与创业人非常关注的现实问题。

一、传统估值方法的缺陷

众所周知,完善的估值系统不仅可以避免因高估而产生的行业泡沫,也避免一个好的企业被“贱卖”,有助于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传统的估值方法有可比公司分析法、先例交易分析法,但这些方法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它们都是一种静态的估值方法,不可避免的出现高估或低估的问题。

互联网产业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获得了蓬勃发展,但复杂的股权结构、多样的企业设计和创新的盈利模式都增加了互联网公司运营成果的不确定性。从风险投资的角度而言,互联网公司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很难为企业未来收益确定风险率。此外,对互联网企业而言,用户量成为公司的核心资源,传统方法很难评估其价值。因此只有不断创新的、可操作的估值系统才能适应互联网产业的的不断

发展[1]。

二、互联网初创公司常用的估值方法

(一)DCF(现金流量折算)应用方法

将互联网公司全部现金流入扣除成本之后的剩余资产称为净现金流量,这一数据表示在某个时间段内可以为投资人提供的税后现金流量,是现金流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净现金流量主要包括自由现金流量和非营业现金流量,通常将非营业活动积累的税后现金流量称为非营业现金流量,将营业活动产生的税后现金流量称为自由现金流量。

以现金流量的变化特征为依据,折现现金流量可以分为两阶段增长型和三阶段增长型两种。

对两阶段增长型来讲,一般将现金流量值与后续期价值的总和称为公司的实体价值,发展呈现出两个阶段的初创型公式尤为适用。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中,增长率一般表现为持续增长的形态。

对三阶段增长型来讲,一般将增长期、转换期和后续期的现金流量之和作为公司的实体价值体现,其中增长期为高速增长阶段,在转换期中,增长率呈现出一定的递减趋势,在后续期中,增长率逐渐稳定。以市场需要为基准,DCF方法在选择预测期的过程中有较高的灵活性,例如8年、10年甚至更长的时期。在实际估值中,一般将预测期选为3-5年,在这个时间段内,初创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可以预测的。

DCF估值方法拥有完善的理论估值体系,在现金流量为正的前提下,可以估计出未来现金流的发生时间,得出次结果后可以根据现金流的风险特性,求出折现率,为初创公司的估值提供依据,但此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第一,现金流量折算法不能可靠处理同伙膨胀带来的影响,在长期投资过程中,创业者无法对现金流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二,公司复杂的风险状态无法通过单一的折现率反应出来,因为在某一项目的发展过程中,后期的经营风险会逐渐降低。第三,创业者无法认识到灵活经营的重要性,管理和无法明确环境的变化和投资项目风险的不确定性,必须应用灵活的管理手段以取得更好的投资机会,为了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不得不应用多种投资方案。

现金流量折算法在国内的应用,通常都会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带来一定的问题,传统的现金流量折算法在正在发展的经营活动中无法得到较大的价值体现。

对高新技术公司来讲,在发展过程中,可能拥有某种特许经营权,但不能保证能够立即获得经济效益,甚至为处于亏损状态。

以B2B平台型的互联网初创公司为例,从长远来看,互联网初创公司可能会获得良好的获利机会和发展机会,这种类型的公司与相同经营状况但是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公司相比,理性的投资者愿意将更多的筹码加于前者。在该种方法的应用过程中,公司的评估可能缺乏一定的市场价值,因此必须找到科学的可以反映出公司优势的评估方法。在利用传统现金流量折算法的过程中,即使可以反映出公司的价值,但是对公司的增长机会做出合理的预估,可能带来低估公司价值的风险。

(二)DEVA模型及其修正

传统估值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结合公司的财务报表,将息税折旧前利润乘以8,在与行业的β相关系数相乘,就可以得出谈判的重要依据。在此基床上对数据进行微调即可得出最终的结果。对初创互联网公司的估值,一般需要经验和直觉来制定投资方案,而不是精确的计算,可以将 DEVA 估值法作为辅助手段,该手段适用于那些处于创意、创新、创业的早期阶段的公司或项目[2]。

1. DEVA模型的基本形式

DEVA 模型最早由摩根斯坦利的分析师 Mary Meeker 提出,其根本依据是互联网行业的开放化和多元化特点,互联网公司具有广阔的平台优势,因此互联网初创公司发展的核心资源和应力基础就是用户资源。DEVA模型的基本公式为E=MC2,其中E、M、C分别表示被评估公司的价值、单体投入的初始资本、用户的资源价值。在互联网行业中,如果存在两个以上用户的互动行为,即存在潜在的交易可能性,可以用C2表示用户资源的价值

属性。

例如,电话或网站的用户只有一个,其价值必定为0,只有第二个或者更多的用户诞生后,用户之间才有可能实现多种互动,附加价值也将体现出来,当用户的数量为2时,附加价值为4,当用户数量为3时,附加价值为9,以此类推。

固定成本M和C为指数关系,在实际应用中,如果不考虑固定成本线,固定成本的线性变动与后续的增长没有太大的关联,此时依旧会呈现出指数型的变化

形态。

以互联网公司的用户管理为例,创建完数据库之后就要对相应的用户进行管理,就管理潜力探讨,管理一名用户的数据和管理一万名用户的数据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不同的是,用户的投放收益会在日后呈现指数变化的形态。

为了实现指数型增长价值,可能会适当降低价格来吸引用户。

DEVA估值理论会催生新一轮的并购,例如A公司有100个用户,此时的估值为1万,B公司有300个用户,估值为9万,两家公司估值合计为10万。两家公司合并将诞生400个用户的新公司,从估值方面来看,400个用户的平方即为16万,可以看出,并购带来了6万的规模效益。为了实现这一效益,也就是实现并购,赚到6万的规模效益,B公司此时出价2万收购A公司,A公司原来的估价为1万,A公司将非常满意。B公司在原来9万估值的基础上增加了1万的并购费用,以16万的价格卖出,此时获利6万,从这一交易中看出,A公司和B公司获利都较大。

2. DEVA模型的修正

由于中国互联网初创公司种类较多,同时更新换代也较快,应用DEVA模型记性估值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需要在原来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修正。在构建修正模型的过程中,往往引入同类型公司的可比系数进行完善,取得a平均系数,将修正后的DEVA模型表达为E=aMC2。修正后的DEVA模型可以具备互联网公司的开放性和动态性,在注重用户资源价值的同时,实现对公司价值的客观描述。

3.修正后DEVA模型的应用

以Facebook收购Instagram公司为例,以DEVA模型为基础,先确定单一的固定成本和用户的价值,模型中的M表示成立初期分摊至每位用户的初始成本。在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时,固定成本可以很准确地描述出公司的获利能力,如果固定成本越高,公司在获取用户资源的过程中付出的成本费用也将越高,成本的高低直接表明互联网公司在市场中具有的扩张前景。公司拥有用户3500万人,公司成立之初投入的固定成本为50万美元,因此,M的计算表示为:M=固定成本/用户数量=0.014美元

在Instagram公司的价值估算方面,可以根据互联网公司的相关报告进行估测,该公司单一用户的价值为0.85美元,用户的总价值为2975万美元。

模型中的a系数表示被评估公司的模型估算结果与公允价值之间的比值[3]。a系数的取值可以根据同类公司a值的计算平均值,数据采集结果见表1(单位:亿美元)。

根据上表求出a系数的平均值为0.65,0.65即为公司的修正系数,因此可以计算出公司的价值为9.87亿美元,这一结果与Facebook收购Instagram公司的10亿美元报价十分接近。

三、互联网初创公司估值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初创公司的估值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只要创业者可以说服投资人,其估值就存在合理性。

以B2B互联网公司为例,在估值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有:1.公司目前的用户数量,单用户的价值;2.所在细分市场的规模和发展前景预期;3.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程度和目前所处的地位;4.创始人和团队的能力;5.自身模式的盈利预期和获利能力。

互联网初创公司要准确估值是非常困难的,通过定量化的共识求得公司的估值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通常需要找出一个可比公司,然后跟企业的创立成本、下一步需要的投资做对比[4]。

四、结束语

修正的DEVA模型可以在实际中满足互联网初创公司估值方面的技术需要,但在估值的过程中必须认识到市场的变化特点和商业模式的创新特点,该模型也并不是万能的,需要结合互联网公司本身的实际状况,对其进行观察和改进。

参考文献:

[1]李中阳.互联网初创公司的估值方法浅谈[J].社会学杂志,2015(25):72-73.

[2]沈乐.战略管理理论在初创公司估值中的应用研究[D].四川大学,2015,26(1):25.

[3]车亮.对初创公司估值方法的实证研究[D].中国人民大学,2009,12(1):25.

第8篇: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公允价值 PE 估值技术

2014年国家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公允价值定义进行了修改,并对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从计量方式、披露等进行了一系列重述,对原本正处于活跃期的PE投资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是经济创新发展的必然结果

回顾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演变过程,我们发现,在2006年版的准则中,才明确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之一纳入准则体系。应该说是各种计量属性中起步最晚的,而且在当时的实务中也鲜有应用。随着经济业务的不断创新发展,特别是在近几年金融业务创新井喷,传统的计量属性已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信息可理解性和可比性的要求,因此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需求应运而生。至2014的第39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放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同时,也为相关经济业务中的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在39号准则中,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从技术的角度看,新定义与此前最大的不同在于,过去我们讲公允价值,是在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交易的一个价格,强调的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现在强调从市场的角度看,这个东西值多少钱,它的公允价值是多少,而不是特设的交易双方怎么样看待这个价值。

在实际业务中,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等都会涉及到公允价值的应用。本文重点讨论在39号文颁布之后,公允价值计量在PE行业的估值中如何应用。

二、PE行业对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符合其行业特性

PE全称Private Equity,即为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资金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可以看出,私募股权行业的权益性投资并非长期持有意图,而是作为一种产品,以资本增值、投资收益为经营目的,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转让。所以衡量投资资产的价值不是以该投资项目本身的利润、净利润为标准,而是将投资份额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时的交易价格,即公允价值。

PE机构的特质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投资性主体特征的描述的。对投资性主体,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投资性主体满足条件的第三条也列明投资性主体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所以,从准则的角度出发,对PE行业的投资也是应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三、估值技术在确定公允价值过程中的应用

一般而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负债,应该使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以确定在当期市场环境下有序交易中的资产或负债价格。在PE行业中,通常对投资标的的购买价格确定的时候就需要使用估值技术。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还需应用估值技术,对持有的投资进行价值估计,以确定公允价值调整的额度,其调整结果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估值技术应用得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投资的成本,以及持有期间的利润状况。

在39号准则中提到,估值技术通常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而在实际的股权投资业务中,对高成长的企业还有风险收益法、比较法、净现值法等。39号准则所介绍的估值方法中,成本法较易理解,相当于重置成本法。而市场法和收益法都涉及到一定的估值模型和算法。

收益法是将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使用较多的有现金流量折现法、多起超额收益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估值方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理论上来说是最可靠、理论上最健全的估值方法,同时考虑了风险因素。在西方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但实际上,现金流量法依托于对未来事项的预测,折现率的预计,而这些预测在很多程度上是一种主观判断,而难以很难穷尽,所以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国内投资实务中应用较少。

期权定价模型是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等经济模型来完成的,一般用于认股权证和有转换特征的金融工具,不适用于股权投资行业。

市场法是国内股权投资行业应用最广泛、最容易获得和衡量的估值方法。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或其组合的价格以及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是以市场产于者在相同或类似资产出售中能够收到或者转移相同或类似负债需要支付的公开报价为基础。可以看到,这种估值方法有一个可比基础,数据来源有一定的依据。

在市场法的具体运用中,除了公开报价,还会考虑当前状况、地理位置、出售和使用限制等。例如,公司投资的项目A实现了IPO,此时A的权益就有了公开市场报价,但公司持有的A股份有限售期,即缺乏变现能力,这样,在估值时就需要考虑限售的因素,在公开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折扣调整。

要取得公开报价,对于PE行业来说,其实也是有相当困难的。PE行业持有的股权一般为未上市企业,其本身股价无报价。要寻找类似的企业也几乎没有可能,企业在经营阶段、商业模式、经营规模、人员及资产规模等等诸多方面都不可能是类似的,这就是PE行业中著名的“双胞胎理论”,就是在市场中无法找到两个完全一样或者类似的企业。这样就跟市场法的定义相悖了。因此PE行业在运用市场法时,通常还要应用市场乘数法,即是适用可比企业市场数据估计公允价值的方法,包括上市公司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市场乘数包括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乘数等。

这里就探讨使用最多的市盈率乘数法。先寻找几家可比上市公司,求其市盈率平均水平R。以目标企业的每股净收益乘以R,即可求出目标公司的市值,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当前状况、地理位置、出售和使用限制等实际情况,以及控制权溢价、少数股东权益折价、流动性折价等,再对市值进行合理调整,最后得到其公允价值。整个估值过程也体现了准则中关于优先使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的要求。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是需要进行披露的,它取决于输入值,而不是估值技术本身。在PE行业实务中,在持有期间,出于谨慎性原则或绩效兑现延迟的动机,PE机构一般不轻易调整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但如果其所投股权有新一轮投资者进入,发生股权交易时,对股权就有了新的市场价格,一般会应用市场法中的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估值调整公允价值。

PE机构会制定一套公允价值确定的体系,对不同持有年限、不同持有意图、项目进展阶段等多方面的要素,在引入公允价值输入值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比如所投项目持有n年的,按可比公司市盈率打m%折扣;比如在新三板上市的,考虑交易量进行什么样的流动性折扣等等。这些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在上市的PE机构年报中可以查询到,比如中科招商、九鼎等PE机构年报中都有相应的体现。非上市PE机构也会相应设定自己的公允价值核算体系。每个会计年度末,审计机构对投资期末的公允价值发表意见。

相对而言,公允价值在技术层面看较其他的计量方式而言更富有主观性,但随着PE行业的发展、投资交易的频繁,进而借助于会计机构确认等第三方验证复核等手段,使公允价值在行业中的应用有了普遍的接受度。

四、结束语

PE行业现在处于黄金发展阶段,在会计准则框架内建立好各PE机构的估值规范,对PE机构的信息披露、合理评价PE业绩、消除估值泡沫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宜充分考虑国内环境,辅助信息的充分性,使对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计量真正做到体现其实际价值。

第9篇: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关键词】公司估值;DCF估值模型;贵州茅台

一、公司估值的基本介绍

公司估值是指着眼于公司本身,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公司内在价值决定于公司的资产及其获利能力。根据估值方法逻辑出发点的不同,企业估值方法分为绝对价值法和相对估值法。绝对价值法,也称内在估值法、折现方法,它认为企业的价值等于未来股利或现金流的净现值。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如DCF(Discounted Cash Flow)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期权定价方法等。相对估值法根据某一变量考察可比企业的价值,以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估值法、PB(PB)估值法、PEG(市盈率/盈利增长率)估值法、EV/EBITDA。

(一)绝对估值法(折现法)

绝对估值法依据现金流量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种类,当前应用最广泛的理论基本上就是股利折现模型(DDM)和自由现金流模型(DCF)。折现法基本公式为:V为公司价值,n为公司寿命,CFt为公司在t时刻产生的现金流,r为折现率。

1.股利折现模型(DDM)。股利折现模型依赖于这一思想:任何证券的价值都是证券期望产生的现金流的现值。最终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流是股息流,为了决定普通股权益的价值,我们预测未来的股息流,并用普通股股东要求的回报率或者普通股的成本把它们贴现为现值,它等于普通股权益的价值。根据这一原理,普通股的权益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全部股利现金流量的现值总和。DDM模型理论上可以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公司,即使长期不分红的公司也可以适用。但是为了使估值的结果更准确,计算更简单合理,一般来讲DDM模型适用于分红多且股利稳定船、处于非周期性行业公司。对于分红很少或者分红不稳定公司,或者处于较强周期性行业的公司,DDM模型不太适用。所以,DDM模型在国内基本不适用,因为国内上市公司一般分红比例不高,分红的比例与数量不具有稳定性,难以对股利增长率做出预测。

2.折现自由现金流模型(DCF)。折现自由现金流模型

DCF(Discounting cash flow)是一种常见的估值法。该理论认为公司价值等于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即选定恰当的折现率,将公司未来的自由现金流折算到现在的价值之和作为公司当前的估算价值。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一项资产的价值等于该资产预期在未来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的现值总和。公司的当前价值,等于其运营活动产生的各种未来(不确定)现金流量经过某种贴现率调整后的数值之和,其中贴现率反映了现金流量的风险(不确定性),这也就是最常用的折现现金流量分析法。DCF模型理论上也可以对任何类型公司估值,一般来讲,要求公司现金流量具有可预测性,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没有持续大额的资本开支。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要求公司盈利的波动性很小,没有持续的大额资本开支则要求公司处在不需要大量资本进行扩张的发展阶段。对于平均盈余为负数、不具备长期历史营运表现,例如成立不到三年的公司、公司的价值主要来自非营运项目等类型的公司,一般DCF模型不太适用。

(二)相对估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