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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的目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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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的目的

第1篇:离任审计的目的范文

(一)有利于预防国企领导干部腐败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我们知道,进行任职监督与离职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重要举措之一。领导者怎样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科学合理地分配、管理和使用现有资金,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对于领导干部的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效果来看,依然存在着一些极为突出的困难与问题。综合分析产生这些困难和问题的根本原因,都与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没有认真履行自身所肩负的职能职责有着很大的牵连。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全面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仅可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那些无视国家财经法纪,、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驾驭经济管理水平,增强遵章守纪意识以及自我制约能力。

(二)有利于国有资产安全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安全管理。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特别是在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有的领导者以合资、联营、对外招商引资、办企业等为幌子,把国有资产逐步转为集体资产,甚至是个人财产,并从中牟取暴利,导致了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极为严重。而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则可以有效地遏制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不良现象,确保国有资的产保值和增值。

二、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表现形式

(一)实施群众监督

进行群众监督,其具体操作程序就是,通过从常委会讨论决定以后,由组织部门牵头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示、公告等有效形式,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或者离任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一般情况下,公示期限通常为7天。如果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没有问题的,则可以按照正常任职程序履行手续。但是,如果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存在问题的,则需要由同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与核实。经核查确实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影响领导干部任职或离任的,可以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履行和完善有关任职或者离任手续。而对于确实存在比较严重问题,并可能影响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则需要对任用人员和有关问题进行复查审议,并需要做出相应处理的决定。此外,对于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则需要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二)实施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对此,我们可以由组织部门向审计机构发放审计委托,然后由审计机构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经济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落实有关财经法律、政策、收支、投资、负债以及经济管理等情况,并进行全程审计、监督与管理。可见,推行执法监督,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三)实施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形式。目前,自我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同级监督或下级监督上级,对此,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有高超的领导艺术,同时又具有自觉接受来自各方不同级别监督的意识。各级组织部门必须把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监督列入正常化、法规化管理,上级领导部门也把所属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列入考核指标,这样,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效约束机制。(四)实施组织监督组织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形式。因此,我们必须以审计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并切实做好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财务交接工作。此外,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在进行交接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接工作,并认真填写任职或者离任财务交接情况说明书。在开展这些工作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必须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确保交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值得一提的是,并依法按规定确定监督交接的有关人员。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真正们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财务经济行为以及有关责任。

三、当前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是当前对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实际上,虽然我国已经有了相应的任职和离任审计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少数国企领导干部的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办事不按程序,个人说了算。在目前主要依靠下级监督的大环境下,职责权力有限,审计监督显得十分乏力和无力,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制约了国企领导干部任职和离任审计监督职能的全面发挥。

(二)审计监督职责不够清晰

一般情况下,我们开展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既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又促使人才资源能量最大限度的发挥。然而纪检审计监督部门是国有企业本单位的一个下属部门。目前比较普遍存在着:审计上级怕丢位子,审计同级怕丢面子,审计下级怕丢票子的“三怕”现象,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加上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本身专业业务水平有限,即使事后发现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领导干部自身的问题,不会追究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责任。

(三)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所执行的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审计的工作规定、法律法规等都是上个世纪研究制定的,不仅内容极为简单,而且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并已不能适应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的现实需要了。此外,也会经常出现移交过程中轻率了事、敷衍应付等现象。甚至有的接交手续不够齐全和完备,新任同志常使因资料不齐、底数不清等问题和困难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另外,也有可能出现因离前任领导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导致了新任职的领导接任不久便暴露这样那样的具体问题。

(四)审计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当前,在我国一些单位的审计过程中,在正常情况下,往往是下级审计上级,而且审计监察人员是国企本单位任用的,因而导致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都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应付。这样一来,就必然导致了审计监察工作领导要你审你就审,不要你审你就没法审,失去了审计监察工作应有的作用。往往造成了审计报告进口袋的结果,形成了审归审、审白审等不良现象。

四、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对策

(一)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以及统一、科学、高效的基本原则,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依法办事、善于创新、勤政廉政的国企领导干部选拔上来。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就在于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事任免体制,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则为其中重中之重的一环。实际上,坚持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开展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进而使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的内容更加全面、渠道更加宽畅,信息更加真实,范围更加广泛,效果更加明显。所谓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指审计部门受组织管理部门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分析和评价的具体行为与活动。一般情况下,对国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任前、任中以及任后经济责任审计三种。因此,审计结果可以作为评价、分析和判断领导干部从事经济工作的素质、决算水平以及履行经济职责的重要依据。因而比起考察评议结果而言,就更具有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进而使得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都能实现定性、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二)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

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这是因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以后,我们可以把审计结果作为国企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以及驾驭经济能力的综合评价,也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国企领导干部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此外,通过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结合,可以帮助审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任职监督或离任审计,可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也可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进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

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关键策略。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对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自觉接受并切实做好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此外,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作为考核干部任职重要指标,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而且也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关键渠道。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夯实基础。

(四)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

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途径。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逐步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首先,要组织安排好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述职报告,要把审计对象以及内容重点放在任职期内负责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措施和主要成绩、存在问题等方面。其次,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而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履行职责职能的情况。再次,要组织开好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议。必须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任职或者离任审计报告。此外,需要我们建立相应的综合评价体系。即任职或离任审计要根据有关职能职责,对任职或者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法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同时必须建立健全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报送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需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五、结束语

第2篇:离任审计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 离任审计 审计制度 加强部队建设

对部队主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军队领导干部依法行使经济权力,促进军队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行先审后提、先审后离,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创造了有利条件。可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仅限于支队(团)以上单位主官或重要岗位人员,对基层单位主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处于初始阶段,但从当前部队建设形势看对基层主官适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已是大势所趋。因为武警部队基层同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打交道多,经费来源渠道较多,导致部队经济方面的不安全因素随之增加。

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加强部队基层后勤建设,提高基层主官后勤管理素质的必然趋势

基层主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部队财务审计部门根据党委的指令,在基层主官离职前,对其任期责任范围内完成的主要经济指标和基层单位的财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价。部队基层后勤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下,要增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队基层后勤建设离不开全方位的职能监督,其中也包括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方式。

1、任期目标的业务评审

基层主官任期目标责任虽然很多,但基层后勤建设和管理的经济目标集中了反映基层后勤建设的整体水平,是借以考核基层主官业绩的重要指标。在基层主官任期届满或提升时,对其任职期间内经济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审查和评议,需要采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去具体落实。这是因为:(1)部队审计实行既受单位首长又受上级业务部门双重管理体制,同基层主官本人和其他部门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相对独立,可以不受或少受行政干预;(2)依照国家、部队的法规进行审计,具有客观公正的特点;(3)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在审计实践开展得比较好的单位,经过几年来实践的摸索已日趋完善。这些都是其他业务部门或业务方式替代不了的。业绩评审同时也明确了接任人的起始线,因而是下一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这实际上是一种验收。从这种意义上讲,任期目标的业绩评审,对离任人和接任人以及上级单位都是必要的。

2、基层主官提升的鉴定参考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好部队干部考核,促进部队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鉴定一名基层主官后勤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仅靠汇报反映、座谈调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评议,一件件、一项项,是非分明,褒贬有据。只有充分运用审计这种方式才能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经过批准认可的审计报告,无疑是首长和有关部门考核干部任免的鉴定参考。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审计原则,在界定经济责任上必须以审计取证的数据为基础,以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如实反映实际状况,分清职责,不偏不倚;最后要进行综合分析、谨慎评价。

3、离任人述职的重要依据

基层主官在抓基层后勤工作中,必须接受来自两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基层军人委员会的监督;二是上级审计部门的监督。这两方面的监督是加强部队基层后勤建设的客观需要,它们互为补充,共同制约基层主官的行为。根据有关条例,军人委员会有权对基层主官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目标和实施情况进行审议。在每年例行的民主评议中,基层主官就基层后勤建设情况向军人委员会所作的具有真实性、准确性的工作报告,是离不开审计评议的。因此,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议成为离任人的述职依据。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应把握的三个基本关系

1、主流与支流

通常,基层主官都有搞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广大官兵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主观愿望,在他们没有严重失误或经费严重超支的情况下,思想方法上应首先肯定其工作成绩,与此同时要指出其后勤管理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或应注意的问题。人毕竟不能先知先觉,工作上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因为一点失误而否定其工作成绩,要注意分清主流与支流、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集体与个人责任、错误与舞弊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关系。

2、任期与追溯

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几乎每个基层单位都存在未入账的费用或收益。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有关人员预支款项或垫支办理有关业务,尚未结算;第二种是实际已经发生,但未支付款项也未挂往来款项;第三种是支出不合理或其他原因,前任主官未批准报销处理等。这些账外经济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活动的运转,自然会入账处理,而离任审计时,基层主官交、接双方由于所处地位不同,对这部分账外经济事项所持的处理态度也不同,再加上有关费用特别是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等,给审计认定造成很大困难。因此,在开展业绩目标审计时,必须分清本期与前任或历任的关系。对任期内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念,划清现任与前任的责任,客观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能简单地把所出现的问题算在本人任期头上。

3、内容与形式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审计工作更应注意其被审对象的工作实质,对被审对象不仅要看其多少工作,更应把其工作做得怎么样作为重点,不能被一些表面现象所左右。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基层主官不把心思放在如何提高后勤管理上,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尽量提高和改善官兵的物质生活上,而仅是做些表面工作,虚列数字,报喜藏忧。特别是在农副业生产上,只注重干了多少事,投入了多少资金而不问其最终的生产收益如何,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认真地进行审计。

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1、离、接任者特别是离任者的配合非常重要

离任者,在其离开工作岗位时是愿意有个明确交待的,渴望审计人员对其工作给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在离任者叙述或回答问题时,往往会不经意地提供一些非常重要的情况或线索,由于其所处的特殊地位,审计人员切不可忽视。接任人,也希望对前任的工作有个明确的了解,出于承前启后搞好基层后勤建设的心理,渴求审计,他是审计人员“不请自来”的合作者,因此对接任者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审计人员应给予充分的理解或支持。

2、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

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审计人员应尽的职责,特别是被审审对象是人的时候,关系到其切身的利益,这就要求从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三种素质,即政策理论水平、政治思想道德和专业理论知识。只有这样的审计人员,才能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具体来说,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工作准则,严格执法,公平办事,切忌带有倾向或个人色彩。要做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经费收支审计相结合,应充分利用以前年度经费收支审计的有关资料,并善于进行综合和分析、比较和预测、推理和判断。审查会计账目、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是必要的,但仅靠审查财务账面是不够的,有些经济问题,通过查账是很难发现的,因此,要坚持账面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通过向干部部门了解情况、找相关人员谈话、现场查询基层单位业务流程等等方式以提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3、在离任人任职命令下达前进行审计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在于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基层主官的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等情况,为正确使用好干部提供有力的依据。这就要求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是在离任人的任职命令下达前进行,要充分利用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否有生命力,审计监督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审计结果能否真正成为考核、使用领导干部的依据。要坚决防止走过场的现象发生: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因离任人的离去而无法解决;或是离任人因早知道自己的离职(或任职)命令而把以前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通过不正常的手段加以掩盖,从而使审计徒有虚名,审计报告如同废纸,进而影响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所以,工作中应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使用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审计评价为优秀的主官,可以给予通报表彰,同等条件下优先提升使用;对审计评价为称职的,干部考核时结合审计情况评定干部考核结果等次;对审计评价为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已经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对于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应明确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性质及数额,明确违纪责任的轻重;对于截留收入、挤列费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私分国家和部队资财者,应从重处罚和提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建议。

4、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与任期审计相结合,突出任期审计

从近几年的审计实践来看,随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离任审计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越来越突显,审计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一是被审计者认为自己已经离任,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什么关系了,或者离任时就存在各种情绪,心不甘,情不愿,因此,采取各种理由搪塞审计人员工作,不愿配合审计工作。二是新接任的领导者往往存在着“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认为这种“马后炮”的审计,于事无补,或怕事多影响日常的正常工作,或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影响一方安定;或者担心别人认为自己不道义,在搬弄前任的是非等等,影响自己今后的声誉,因此也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三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如离任审计任务的增多、审计力量的不足等,造成审计部门为了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只能被动应付,使这项工作流于形式,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审计风险不断加大,因此,注重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显得更为突出。

【参考文献】

[1] 谢赞春、郑乐平: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3(1).

第3篇:离任审计的目的范文

一、 前期准备工作

1、经济责任审计委派书的取得。内部审计机构在进行离任审计之前,必须取得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书面授权之后或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才能开始实施审计工作。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审计人员应该与委托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在进行经济责任鉴定时,委托人的支持力度是非常关键的。

2、审计通知。在取得审计委派书之后,必须对被审计人与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的包括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作的准备工作,以及要求被审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3、取得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的支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进行沟通,有利于审计活动顺利实施,对搜集到真实的信息资料,及时反映在审计过程中未觉察到的有很大的帮助。

二、 审计工作实施

1、存量资产的核实。存量资产的核实是经济责任审计所关注的重点,其一,委托人需要对被审计人任期内资产的安全性、增值性等进行核实;其二,离任人与接任人都要求对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审计核实,以划清前后任的经济责任归属。因此,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谨慎原则。例如,对于资产报废的认定,必须有亲历证据(如房屋毁弃现场等)或者有相关技术鉴定书,否则就不能确认。

2、真实负债情况的核实。对负债情况的核实,主要集中在被审计单位是否隐瞒情况,被审计人可能以隐瞒部分负债,以达到粉饰其任期业绩的目的。

在核实负债情况的工作中,除了检查未入账合同或其他财务资料外,还可以与接任者进行沟通。作为接任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未反映出来的负债情况。他从不同的渠道也许能得到一些相关信息,且接任者对审计工作的细化要求相对离任者要高得多, 这些信息可为我们进行深入的审计调查提供线索。

3、潜在损益的核实。在实践中发现,几乎每一个都存在着未入账的费用与收益。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从潜在费用方面来说,主要原因为:已支出但未及时入账;损失已经形成,但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而未入账;已经发生但相关部门认为不合理的费用等。从潜在收益方面来说,主要原因为:为了避税等原因而考虑多列费用部分,比如多计折旧等;收益已经实现,但由于票据等原因未入账。

上述情况随着经营活动的继续,在将来形成或部分形成费用或收益入账。由于交、接双方不同角度的要求,他们对此类事项处理的态度也不一样,给审计人员在进行核实清理时造成困难。在核实潜在损益时,审计人员搜集到完整的资料后,可以先按照处理与原则,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由于票据未到,不能入账部分单独列表进行说明,再与双方征求意见,在掌握主动权的前提下协调双方的意见。当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从尊重客观事实出发,向审计委托人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后,进行确认。

三、 根据审计结论进行责任审计评价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对其任期的企业经营状况发表审计意见,界定企业负责人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负何种经济责任。

第4篇:离任审计的目的范文

1、区财务2012年度预算执行状况审计;

2、乡201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二、以促进改善民生,保证专款专用为目的,增强重点专项资金审计。重点检查各项专项资金运转和治理近况,提醒资金运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政策具体落实,促进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3、社保资金审计;

4、计生事业费及计生政策落实状况审计;

5、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

6、工业园区及生物产业园征地拆迁资金审计;

三、以促进提高项目建设治理程度和资金运用效益为目的,增重点建设项目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建设顺序治理、工程概预算治理、资金治理;关注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关注严重违法违纪、严厉损掉浪费和经济犯罪问题。

7、旭光村村民安顿小区工程决算审计;

8、联丰村村民安顿小区工程决算审计;

9、小学教育楼完工决算审计;

10、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计;

四、以防备金融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目的,增强金融企业审计。关注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坚苦和问题,提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11、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办法落实状况审计查询;

五、以规范粮食储藏治理,保证粮食安全为目的,关注粮食风险基金及粮食收买借款的运用治理状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时提出整改和增强治理的建议。

12、开展当地粮食储藏治理状况审计;

六、以促进指导干部依法履职为目的,增强指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当地区、本部分、本单位财务进出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正当和效益状况;贯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状况;恪守有关经济司法法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计划部署状况等。

13、区商务和旅行局原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4、万寿桥街道办事处原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5篇:离任审计的目的范文

近年来,人民银行在内部审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离任和履职审计经验,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同时为党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人民银行1999年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规定分支机构、重要业务部门、行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确认其承担的责任。2005年,人民银行又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制度》,要求在领导干部任期内,对其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促进其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依规对本单位的预算管理、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二、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要素分析

(一)明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人民银行的基本活动是经济活动。人民银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如何清晰界定审计内容是一项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内容扩大到人民银行所有经济活动,大而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分散了审计注意力,耗费了审计资源。如果内容仅限于财务收支情况,则显然过于侠窄,不利于发挥内部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结合人民银行离任和履职审计,建议对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可以包括:执行金融法律法规、金融宏现调控政策和规章制度情况、执行财政经济法体法规情况、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情况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

(二)突出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关注

人民银行离任审计对重大决策一直有所关注,离任审计制度中提及的“重大事项”包括大额信贷资金运用、金融风险处置、预算资金分配、大额财务开支、基建立项与变更、大宗物品采购等。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决策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确定下列事项作为重大经济事项:经费预算分配、执行和调整,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大额信贷资金运用,大额国库资金的拨付、退库,大额财务开支,大宗固定资产、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工程,大宗固定资产的处置,大型基建工程的招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未决经济诉讼,群众反映大的事项。审计应当围绕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内容的合法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规范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效果的真实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资料的完整性进行。

(三)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的特点

目前,人民银行开展的离任审计具有委托性的特点,立项依据是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调整计划发出的“离任审计建议书”,经行领导批示后内部审计部门实施。履职审计立项具有自主性的特点,内部审计部门拟定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计划,报行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正确看待对廉政情况的审计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宜回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否则不能体现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监督管理的宗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干部廉洁内容,应不同于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廉政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也不能替代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的廉政监督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从内部审计的视角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围绕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核算和重大经济决策进行。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采取在审计现场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布电话、征求意见在民主测评中设计内容等方式,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廉政情况。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获取相关情况或线索,筛选后进行进一步核实。可以包括:领导干部是否有长期借用公款未及时归还以及长期占用国家资产情况。是否未经批准,私自出国考察,有无超标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有无利用职权收受和索取有关人员礼金、回扣等贿赂问题,有无转移、挪用国有资产为个人或者牟取私利的问题。015年第4期下旬刊(总第586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4,2015(CumulativetyNO.586)

(五)对经济责任进行多层次界定

《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操作规程》对审计责任的认定,主要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确认审计对象所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参考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人民银行对经济责任可以区分四组关系:一是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前任责任指针对被审计事项,被审计者之前所有与之所处相同岗位的领导应承担的责任。现任责任指被审计对象在其任职期间内的责任。二是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集体责任是指由被审计者所处领导集体应当承担的责任。个人责任则是指被审计者应当承担的责任,领导干部在集体领导中作为全面负责人,应当承担集体责任中的主要个人责任。三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直接责任指被审计对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其形成问题和造成损失起直接作用的行为;间接责任主要是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由自己负责分管的事项。由于监管不力,疏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种经济问题应承担的除直接责任以外的责任。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虽然没有直接管理有关部门或事项,但由于该单位的所有行为都在其职责范围内,因而对其没有直接管理的部门或事项出现的各种经济问题都应当承担的除直接责任以外的责任。四是过失责任与故意责任。过失责任是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或监督而没有履行和实施监督,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后果发生的行为;故意责任是指责任人超越职权搜自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的经济事项或者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举措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执行力度

只有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相关制度完善制度环境,审计结果运用才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内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等各部门和个人在运用审计结果工作中的目标原则、方式、责任、要求和考核检查办法等,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的组织协调机制

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其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主职责,如研究制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的规章制度,跟踪检查,交流通报各部门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和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结果运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二是要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关于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什么时候应反馈、如何反馈、责任如何追究等。

(三)进一步营造审计结果运用的良好环境

只有营造基层央行内部重视审计工作,认可内部审计结果的良好氛围,才能提高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央行内部审计部门需积极主动争取各方的重视。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内部审计的理念,提高被审计单位各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认识”,增强对内部审计根本目的(为单位增加价值、为各部门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服务)理解。二是可以把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突出的部门和个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建立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先审后离”原则未真正落实是基层央行审计部门人员中认为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因素。目前,基层央行“先离后审”的情况仍十分普遍,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使其真正成为人事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应逐步建立起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在届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实时监督,又可缓解内部审计部门在领导干部集中换届时成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压力,化整为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质量的提高

第6篇:离任审计的目的范文

一、转变工作职能,突出审计重点。

1、狠抓内控综合评价,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的内控体系,是我们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建设要求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保证全行经营发展能够保持“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2002年起,我们始终按照全面推进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进程的要求,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切入点,以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为突破口,在全行持续地开展了对支行内控综合评价工作,促进了各项业务健康的发展。一是坚持推行连续、序时的评价做法。每年对各支行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交流、检查监督五个方面实行了全过程内控评价,评价内容涉及到全行每一个业务品种、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重要环节。在综合评价中坚持“三个重点”,即以三级行为重点评价对象;以关键环节为重点评价内容;以过去查出问题为重点评价切入点。通过几年的内控评价工作,使各种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内控环境得到了较好的改善,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02年支行内控评价等级为二级以上的行3个,占比42.9%;2010年支行内控评价等级为二级以上的行8个,占比100%。二是实施全方位的内控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总省行要求,将内控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单位评先重要参考依据的基础上,同时纳入对各支行经营绩效考核体系中。为各行狠抓内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而且牵动操作层、管理层、决策层的切身利益,使内部控制基础进一步夯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觉性得到了明显的增强。每年按照《分行内控管理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在全行开展内控管理工作先进评选奖励活动,对内控制度执行好、管理效果好的行处、网点和专业,以及模范执行规章制度、敢于抵制违规的一线员工和查处违规有功的检查监督人员给予表彰,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

2、抓好专项审计,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3年来,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内控合规工作要点,以强化内控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为核心,加大对重点业务、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监控力度,认真履行常规审计职能,实现了预定目标。2005-2010年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77个,累计检查营业网点229个,其中:支行内控评价3次,专项审计10次,临柜业务突击检查4次,离岗、离任审计60次。参加省分行专项审计13人次,配合省行及外部检查19次;累计发现问题629条,发出检查意见书129份,提出整改建议278条,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服务、保障作用。主要做法:一是按照“全面监督、突出重点、分步突破”的思路及实现“零违规、零差错”网点的目标,不定期地对各营业网点进行了临柜业务突击检查,每年网点覆盖面不低于30%,重点检查营业经理履职、现金管理、账户管理、反交易等16个风险点,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现场整改不留隐患,对严重违规的问题,按照《临柜业务处罚记分处罚标准》现场进行了现场记分处罚,做到了从严、从快的原则,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二是规范行为,深化专项审计。3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年终会计决算、贷款质量、电子银行等专项审计,其中把年终会计决算审计作为一项常规性审计工作进行了序时审计。通过审计规范了经营行为,经营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呈现出“存贷两旺、不良双降、结构改善、管理加强”的良好发展势头。三是严格各项业务专项审计工作。在监督检查中,我们坚守“三个杜绝”。即:杜绝“下不为例”。要求每一名检查人员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制度,犯什么错误就要接受什么处罚,决不能因错小而手下留情,形成恶性循环,进而弱化员工风险意识,放松案件防范警觉性。杜绝“姑息护短”。检查中如发现网点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缺乏管理,对出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事后补上的行为,我们会加倍进行处罚。杜绝“业务发展违规”。越是业务发展,就越要强化内控管理,预防案件事故,我们在检查中对因出发点是为发展业务而形成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在严格处罚的同时,加强内控意识教育,真正做到“尊重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内控文化氛围。

3、规范离任审计,服务经营决策。

我们把任期离任、离岗审计纳入了干部管理程序和经营管理决策。一是在项目执行程序规范化管理上,我们按照人力资源部门先提交书面委托书,再拟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报分管行长审批,最后组织实施的基本审计程序开展,维护了审计监督和干部任免程序的严肃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规范化管理上,我们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审计、下审一级原则,在“四个必审”,即任期届满或届中离任必审、拟提拔使用必审、任期满三年必审、撤降职或辞职辞退必审前提下,对离任、离岗审计范围、内容、成果利用作了统一规定,对审计事前、事中、事后操作程序作了统一要求。三是在项目质量规范化管理上,我们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改进审计方式,严格执行了审计责任制、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主审人负责制、审计质量考核制、审计结果督办制和审计情况通报制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来确保审计质量,特别是推行了项目主审人制和审计质量考核办法,从而减少了审计风险。在审计中,我们始终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其在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行为、责任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作出了符合实际的审计评价。3年来,我们按照总行《中国工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稽核办法》和《省分行营业机构负责人离岗稽核实施细则》要求,共开展离任、强制休假离岗审计项目60次,其中:支行正副行长总会计及中心主任离任审计42个;强制休假离岗审计18个。

二、强化业务培训,培育良好的内控文化。

3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内控优先”原则,通过系统培训和宣传内控(合规)文化,使员工综合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普遍提高,遵章守纪和参与内部控制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升,促进各行内控评价等级呈逐年上升态势。一是加强科技投入,最大限度地扩大培训人数。为达到全行所有员工都能直接收看到总、省、市行培训情况,创造有利于员工学习的良好环境,提高员工的学习热情,2010年在我们积极协调下,为5个支行安装了视频装置。二是建立学习制度,制订学习方案,保证学习时间。2010年在全行开展了《业务操作指南》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全行相关部门制订了培训方案,确定集中授课培训内容,并列出详细的培训时间表。三是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学习成效。为确保学习真正起到培训员工、熟悉操作流程、提高操作技能和防范操作风险的目的,在培训内容上突出了重点和专业针对性,重点把握各项业务流程、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在培训授课上,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以操作实例、案件分析为重点。在培训反馈上,加强与员工交流,及时了解基层行员工对集中学习培训的反映,并针对反映的问题对部分课程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业务实例和案件分析。2010年共进行集中视频授课37次,累加参加人数2500人次。

三、加强审计结论的利用,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

审计结论的利用是实现审计目的、发挥审计作用的关键环节。只有从纵向和横向向两个方面扩大和深化对审计结论的利用,做到审计一个行规范全行,处理一个人教育全行人,才能提高审计工作成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我们主要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是通过审计听证会的形式,帮助被审计单位认识自己工作的现状、主要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被审计单位正确利用审计结论,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二是通过及时下发审计意见书、审计督办通知书、内部检查情况通报等形式,使主管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检查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及责任人处理情况,并结合自己的职能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对内外部审计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任人,坚决严肃处理,以儆效尤。3年来,共对146个违规违章单位和247名责任人提出了通报批评,对721名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11名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罚。

第7篇:离任审计的目的范文

(1)内部制度的初审。

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培植“为管理提供增值服务”的内审新理念,根据日常审计中所掌握的制度的健全性及其执行的有效性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在坚持审计独立性原则下,参与公司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讨论,以及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前期初审,为完善制度及内控流程提供建设性意见,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咨询服务。

内审人员具有更宽泛的业务视角和内控敏感性,从公司的宏观、战略角度分析问题,发挥风险管理的专业特长,指导业务人员的尽职调查分析,适度参与信托计划的设计,践行审计的咨询服务职能,规避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从而为公司增加价值。

2.事中审计

(1)信托业务专项审计。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公司只是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没有保证投资收益的义务,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但我国民众未能完整、正确理解信托的含意,形成了信托项目终止时信托公司按预期收益向投资者兑付本息的刚性兑付的行业规则,信托公司实质上需要承担其全部市场风险,加强信托项目管理显得更为迫切。每半年至少需要实施一次信托业务专项审计,检查公司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执行情况,信托业务流程控制情况,信托资金运用的合规和效益情况,以及与自营业务的分离情况,确保公司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和义务,避免声誉风险和财产损失。

(2)内部控制专项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是对公司一定时期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并判定的过程,将公司控制体系分成信托业务、自营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会计系统、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等九大子系统,以现场访谈、文档查阅、流程查看、穿行测试等方法,检查各子体系的各项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评价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目前,信托行业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信托项目风险逐步显现、资产管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信托业务的综合性、灵活性、监管政策的严格性,信托公司更需强化内功,注重合规稳健经营,加强内部控制专项审计。

(3)操作风险评估。

信托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由于组织机构设置以及组织控制失效或低效而产生的组织风险;由于管理人员以及管理职能失效而产生的管理风险;由于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不完备或失效引发的技术风险;由于内外部相关人员有意识、有目的地作弊或责任心不强、判断失误等原因而产生的人员风险;由于法律法规、内控制度缺陷而造成资产损失的制度风险。操作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操作风险管理架构是否合理,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性,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否建立,且运行是否正常,操作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操作管理中信息化技术运用情况等。通过操作风险评估,加强了通过操作风险评估,加强了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督,提升了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3.事后审计

(1)信托项目到期审计。

每个信托项目均是一个独立的核算组织,尤其是信托资金集合项目,涉及的委托人比较多,单个项目的效益高低及其利益分配的准确性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同时,根据银监发(2004)97号文有关终止或结束的信托业务要在一个月内进行审计的要求,因而应把信托项目到期审计作为一项常规性审计。依据风险的综合评价和识别,在全面把握到期信托项目的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将项目审批手续齐全性、核算的准确性、效益的真实性、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反洗钱义务履行情况等确定为到期信托项目审计的重点。对每个到期信托项目实施全面审计,揭示到期项目的风险隐患,为新的或存续的信托项目管理提供借鉴和警戒作用。

(2)经营管理专项审计。

内部审计不仅要监督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要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为激励和考核经营者的积极性和能力提供必要的依据。一是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审查预算管理环境、预算的编制(调整)及执行情况,评估预算管理的合理性、预算的编制及分解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和效益性,揭示和反映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加强预算管理,防范风险,提升公司竞争力。二是开展绩效专项审计,审核公司经营收入、净利润、费用、信托规模等二是开展绩效专项审计,审核公司经营收入、净利润、费用、信托规模等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核实业绩考核数据的准确性,提高公司绩效考核的公正性。

(3)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8篇:离任审计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 职工薪酬;舞弊;内部审计;审计程序

引言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而舞弊审计作为内部审计的一项非常规性审计项目,是为了防止、识别以及利用证据来证明贪污、盗窃、欺诈、腐败这类舞弊行为而进行的审计活动,它通过应用系统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本文通过一起舞弊案例探讨在企业中如何对职工薪酬舞弊行为进行内部审计。

一、案例背景

甲公司属商业企业,该公司中有部分员工因营销网络建设的需要在最近八年内被陆续派往全国各地的营销网点工作,但其劳动人事关系仍保留在甲公司本部。后该公司对营销网点进行改制,甲公司派往各地的员工绝大部分陆续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离开了甲公司。对于甲公司除经营者离任需由上级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每年的年报由所聘请的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2010年末,甲公司经营者李某经营8年后离任,上级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按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对李某任期经济责任进行离任审计,在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利用职工薪酬进行舞弊的行为,因此在离任审计的同时进行了舞弊专门审计(因本文论述舞弊审计,故离任审计的内容未提及)。

二、审计工作的开展

(一)审计目标

确定是否存在职工薪酬舞弊行为,如果存在舞弊行为,确认舞弊事实及舞弊主体;确定舞弊行为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揭示舞弊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二)确定重点审计领域

审计人员在审查甲公司财务账面的“其他应收款”个人欠款余额时发现原派往各营销网点后来因公司改制而离开公司的职工在财务账面上仍有个人往来业务,金额虽小但性质特殊。根据职业敏感性,内审人员对与职工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工薪酬进行核查。通过检查工资表、奖金表发现甲公司竟然每月为上述人员发放工资奖金,且奖金发放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种种异常迹象表明,甲公司可能存在虚报冒领或贪污等舞弊行为,内审人员遂决定将其列为重点审计领域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对舞弊行为的具体审计过程

内审人员在实施常规审计程序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额外增加以下审计程序,以确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

1.取得真实的职工花名册与工资表进行比对

内审人员利用对该公司派往各营销网点的人员比较熟悉的优势,通过询问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员,取得了该公司真实的职工花名册,通过与财务部门工资表人员名单进行比对,确定上述人员已离开公司并已解除劳动关系。按会计准则的规定,甲公司不应再为其支付任何薪酬。

2.穿行测试

对该公司薪酬发放的财务处理过程进行穿行测试,发现该公司工资奖金发放表无审批手续,且无当月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奖金发放依据,除工资按公司制定的薪酬等级执行外,每位职工奖金金额及发放人员名单均由公司领导口头指示确定,财务按领导指定的金额及人员名单造表发放。因此,甲公司关于职工薪酬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3.实施实质性程序

对应付职工薪酬及期间费用账目实施实质性程序,对原始凭证及明细账进行核查,核对每月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证明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资料,证实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的工资表中扣减的个人应纳社会保险及应扣缴的公积金的确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也正常,属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该公司也已按比例足额缴纳,完全视同在岗职工进行管理。上述人员工资单中应发数扣除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后剩余的实发工资金额通常比较小,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挂账处理,内审人员正是通过上文中所提及的该条线索查出了这起舞弊案件。

4.通过观察及询问,进一步确认舞弊行为

该公司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支付工资奖金的现象确实不符合常理,但就已经取得的审计证据而言,还不足以证明其一定是舞弊行为。为取得进一步的审计证据,内审人员逐月观察奖金表上的人员签字,发现笔迹不完全相同,有代签冒领嫌疑,结合以现金发放奖金的现象,内审人员认为舞弊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故审计项目负责人当即决定约谈公司领导李某。

通过反复询问李某,在大量的审计证据面前,李某不得不交待了实情:上述人员确已离开公司,但是公司每年都要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为了避免审计时缺少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证明而被查出实情,该公司就假戏真做,每月确实为这些人员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而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对职工个人是否在本公司工作并不熟悉,仅通过正常的审计程序难以发现该舞弊行为。该公司为上述人员发放工资是真,但向其发放奖金却是虚假业务,其主要目的是利用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来虚列高额奖金,并找人代为签字,从而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最后将这部分人员的奖金作为小金库从而形成账外账,使甲公司损失近300万元。而离开甲公司的那些人员因为能得到个人利益也极力隐瞒实情,致使这种情况多年来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出来。而内部审计人员因为熟悉公司的改制情况并对曾经派往营销网点的人员重点关注,最终确定这确属舞弊行为并将该案件移交至监察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四)审计建议

甲公司发生上述舞弊行为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针对存在的问题,内审人员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是完善职工薪酬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对内部控制关键点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工资、奖金发放表必须有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是人力资源部完善劳动人事关系管理,对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及时下达人事通知给财务部门以停止发放工资、奖金及缴纳“五险一金”;每月必须提供考勤记录作为财务部门计算工资奖金的依据。

四是发放奖金避免采用现金形式,直接转账至个人工资卡中。

三、小结

通过上述舞弊案例不难发现,舞弊是一种故意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尤其是高层领导的舞弊行为更难发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时往往对企业的情况不够熟悉以及由于成本效益原则对现场审计时间的限制往往难以发现舞弊行为,而内审人员由于熟悉本企业具体情况并且在审计时间方面相对宽松,更容易发现舞弊细节。因此内部审计对于发现舞弊行为、改善组织运营具有一定的优势。

职工薪酬舞弊审计常用的程序、方法除了上文中所运用的账面审查、询问、观察、检查、穿行测试、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及实质性分析程序外,还有以下方法及技巧:

一是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精神,对特殊分录和异常调整分录或大笔非正常交易的业务合理性进行评估。二是故意制造错误以测试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审计人员实施舞弊审计时,制造真正的错误以观察其能否通过职工薪酬内控系统,用此方法评估内控系统存在的缺陷和易受舞弊行为破坏的某些环节。三是深入了解企业的历史变革及其所涉及的人员变动情况。四是运用分析性复核查找舞弊的迹象。五是对不正常的交易或违反常规的业务实施特别询问程序。六是转换思维方式。对于舞弊审计,技术方法固然重要,但是思维方式有时更重要。

一般的技术方法对于寻找和发现非故意的行为造成的错误无疑是非常有效的,但舞弊行为既然是有目的而为之,必然会在舞弊后采用各种手段对其进行粉饰,使其表面上看似合理,使人不易觉察。审计人员要想查清这些舞弊行为,要从舞弊主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以确定从何处入手,往往会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第9篇:离任审计的目的范文

一、建立领导干部相关动态数据库,做好基础工作。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与当地组织部门进行协商,请求其为审计部门适时提供纳入审计范围的各级领导干部信息。包括现任职单位、起始时限、职务等相关信息。在得到以上信息后。审计部门可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这样对哪些领导干部和单位已审、哪些多年未审,就能做到一目了然。二是审计部门可以对近年来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项目进行整理,建立起电子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将两类电子数据库有机结合,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四、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做到综合平衡、长短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同时审计部门任务量的来源很多,既有上级指令性任务和授权任务,又有地方政府交办的任务,还有部门之间的委托任务和协调任务。因此在制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审计期间任务量和审计资源的均衡配置,做到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年度计划与长期计划均衡。把当年计划与前几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未来几年审计工作规划一起统筹考虑,采用滚动式计划法,确定当年计划。既保证能对审计范围内的审计时象在一定的时间内轮审一遍,又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不至于集中在某一年度,确保审计资源的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