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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联动。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五个目标”,即: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
二、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范围
(一)重点部位和环节:中治贿发[]3号文件和《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中均已明确,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主要是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产权交易等重点部位,规划审批和资质资格审定、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资产评估、特许经营权取得等环节。
(二)范围: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质量检测、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具体经办或从事与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项目审批有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具体经办或从事与上述项目审批有关的建设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其工作人员,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或干预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
三、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重点工作
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仍按《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各地、各单位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动员部署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二)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营造舆论氛围。尚未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抓紧制定体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已经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继续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照检查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思路。要通过审查项目获得方式、经营费用、合同,查看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各企业事业单位及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重点查找在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单位有没有账外账、账外物等。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工作人员,要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一是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是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中的索贿受贿行为;三是违反规定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四是失职渎职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五是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手段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地、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二)针对不同情况,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整改落实阶段的重点工作:
制定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自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同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巩固成果阶段的重点工作:
组织评估验收,抓好建章立制。各企业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系统及自身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做好统计汇总分析,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补课”。
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协(学)会要在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设部在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之后,各地、各单位还要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四、加强对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格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要主动加强与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沟通联系,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根据《关于推动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 2021年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工作活动方案分解落实表》,依照方案落实表认真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
公司党委将《通知》及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内容列入2021年中心组学习之中,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学习。同时,安全环保部组织部门全体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题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了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种表现和危害,深化认识,为问题查摆打牢思想基础。
二、自查自纠情况
1.发现问题。本次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主要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检查、及公司“四不两直”等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公司“四不两直”中发现,标识不清;库标线模糊不清等问题。公司领导多次强调要规范采购、存放、使用、处置全流程,各个环节均要做好台账管理, 但仍然还在“四不两直”中发现该问题,这说明现存在部分管理人员全安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不严不细不实,应付了事走过场。主原因是责任心不强,工作自我要求低,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其次部分管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差,有规不遵,有章不循。其原因是规矩意识差,侥幸心理作祟。
2.整改措施
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立即整改,一是对产成品库标线年久失修问题,马上安排作业人员及时标线,合规合理使用库房位置。二是制作标识牌,摆放至货物前方,做到标识规范。同时由公司纪委牵头,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四不两直”等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检查是否整改措施都落实到位,是否有问题反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间点,纪委随时抽查。“回头看”结束纪委对问题部门的基层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强化执纪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和晋城市委的统一安排,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常规检查、深化整改和巩固成果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当天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及时成立了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同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紧急抽调成立了4个市级督导抽查组、16个推磨交叉检查组和16个自查自纠检查组,推开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三个阶段抓监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抽查三个阶段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检查组走访本乡镇(街道)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查看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做到了四个全覆盖。交叉检查阶段,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16个乡镇(街道)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必须走访所有的贫困村,必须走访20户以上“插花式”贫困户的村,必须走访不低于10%的贫困户,必须查看扶贫项目和抽查扶贫资金,做到了四个必须。督查抽查阶段,4个督导抽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开展暗访督导。
(三)创新方法抓整改。对各检查组报告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书两单三报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强责任。将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单位)的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强化处级领导的包联责任。二是两个清单交任务。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监督责任问题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整改任务。三是三处报告严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同时报告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四组回查促落实。全市4个督导抽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线索核查到位,确保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及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情况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自查自纠检查组和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组走遍了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451户贫困户,查看了15个产业扶贫项目,检查了近1.9亿扶贫资金,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资金项目方面14个、政策落实方面7个、领导责任方面2个、干部作风方面5个,现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情况
根据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对我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督导,并反馈了督导建议,指出了我市9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领导责任、干部作风4个方面存在44个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41份;以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15份,下发监督责任问题清单5份。对于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7个,转高平纪委执纪监督室核查问题7个(查否1个,查结待处3个,正在初核3个)。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2016年3月份作为园区“质量整顿月”,开展工作质量大整顿活动。
机电设备部积极响应公司号召,按时开展质量月整顿活动。
在第一阶段,认真组织机电设备部全体干部员工,学习集团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机电设备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等。
在第二阶段,组织机电设备部全体干部员工对照自己在完成工作质量、职责履行情况、执行各种车型管理制度情况、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清理,共自查自纠问题47项。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填写了《工作质量问题清理整改记录表》。
第三阶段,机电设备部将配合工作质量整顿小组,对清理出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第四阶段,对需要长期整改见效果的问题,机电设备部将组织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核实整改效果,作为月度考核、年度评先依据。
总之,机电设备部通过这次“质量整顿月”活动,人人找不足,查差距,对问题不回避,不怕事,自查自纠,互查互纠,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改进,努力提升,机电员工工作作风大有改观,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机电设备部将更加努力做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公司生产顺利进行。
一、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是继续巩固警示教育成果,及时做好“补课”。根据上海市税务系统2021年度警示教育工作清单,对照所务会会议记录,整理检查是否存在相关的通知、通报和工作提示未学习未传达的情况,并对近期相关警示通知和案例进行再学习再教育,抓好持续的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全所税务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在政治上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警钟长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工作环境。
二是做好纪律作风专项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内容和精神,明确专项整改工作的目的和主题,不护短、不遮掩,敢于正视问题,做到深刻自查和剖析,班子成员带头,发扬优良传统,彰显政治担当,并第一时间做好整改,是一次聚焦问题、触动思想、锤炼党性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支部书记兼任支部纪检委员,真履行监督职能,及时了解掌握本支部2021年度警示教育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推动情况,抓好岗位廉洁风险排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微权力”造成“微腐败”;管理上动真碰硬、担当尽责,日常监督、常抓不懈;结合中央、总局、市局巡视巡查问题反馈和自查自纠,抓好“一岗双责”,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暴露出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落实长效机制,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把规矩纪律意识教育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二、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围绕“回头看”重点内容,通过查看资料、专题会议、交流研讨、谈心谈话,实施重点检查和分类抽查的方式开展工作,检查发现总体上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项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全所干部政治纪律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活动开展形式较为单一,交流研讨不多,还要在学深学透、成果转换上下功夫。
三、根据薄弱环节做好整改落实,以及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学习,坚持廉洁自律。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提升政治能力,保持政治定力,不断提高抵御廉政风险和诱惑的能力。
一、建立机构,明确分工
(一)建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领导、科室、大队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
(二)明确分工。
A、局办公室:
作为领导小组所设办公室,局办负责“迎检”工作各项具体事务的牵头组织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方面的有关“迎检”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负责组织召开机关“迎检”工作动员会;
2、负责整理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情况;
3、负责整理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4、负责整理局成立以来受理的件、市长公开电话的调查处理情况;
5、负责整理局成立以来各界对我局行风建设、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整理市人大代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7、负责与人大财经工委的沟通联系,根据人大的安排,落实检查期间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
8、负责汇总局机关在自查自纠阶段排查问题的情况,并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意见,形成本局的整改汇报材料,在6月初报市政府;
9、负责起草其他有关文件和材料。
B、综合监管科:
重点落实危险化学品行业(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迎检”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负责整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
2、负责整理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
3、负责整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整理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组织情况;
5、负责整理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采掘施工单位除外)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6、负责整理局成立以来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事故(涉爆事故除外)情况。
C、矿山监察科:
重点落实矿山、采掘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迎检”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负责整理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
2、负责整理矿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组织情况;
3、负责整理矿山企业、采掘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4、负责整理局成立以来调查处理的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D、执法大队:
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的有关“迎检”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负责清理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的格式合法性情况;
2、负责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情况进行自查;
3、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按时办理情况进行自查。
二、突出重点、精心准备
根据市人大的安排,这次执法检查范围主要是20*年以来我局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要准备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材料和资料:
一是本局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牵头开展相关宣贯活动的情况;
二是根据综合监管的职责和要求,本局落实监管责任的思路和措施情况;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查处重大案件的情况;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情况;
五是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和处理来信来访情况。
三、把握环节,稳步推进
根据人大的安排,“迎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时间为4月底前,主要工作任务:
1、成立“迎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迎检”
工作方案。
2、召开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科室和人员的责任与任务。
3、主动征询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4月底—5月下旬,主要工作任务是:
1、认真分析20*年以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事故案件调查处理等情况;认真梳理20*年以来上级领导交办、各级人大代表反映、群众和投诉举报的各类事项和案件处理情况。
2、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迎接检查阶段。时间为5月下旬—6月下旬,主要工作任务是:
1、精心组织,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对本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
2、根据本局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级人大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书面整改方案报市政府。
(四)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为6月下旬以后,主要工作任务是:
1、全面落实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并于11月底前将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市政府。
2、召开专题会议总结“迎检”活动,对下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要充分认识人大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大对我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为此,我们要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主动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检查,虚心接受意见建议,把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重点,通过主动参与人大检查,提高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积极的贡献,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建立组织
为确保全镇”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镇政府组织14个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组,各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对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巡查。各村居、企业要组织力量,在本辖区(单位)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活动。巡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二、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居(辖区),各行业(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密集型生产企业、旅馆、桑拿浴室、咖啡馆、歌舞厅、饭店、学校、医院、市场、超市、养老院、集体宿舍等)以及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重点消防单位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要按照《企业安全自查表》六大项内容。即:合法性、责任制、组织管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现场管理、操作管理等要求进行检查。(具体详见附表)
2、各行业可根据行业要求增加自查项目。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采取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和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村居、企业自查自纠为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二)工作要深入细致。要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全面覆盖企业、超市、仓库、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每一个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活动。
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统一部署,自转入自查自纠阶段以来,我局一方面加强内部排查,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围绕民主评议五个方面的内容,按照自查自纠从严,剖析原因到位的要求,认真排查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和开展社会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全局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排出。针对存在的问题,边评边改,未评先改,一些比较急迫的问题,如中层干部的竞岗、聘任到位、建设项目审批与市级机关行政服务中心的对接以及完善环保“12369”举报电话值班制度等整改工作已落实到位。现就带有全局性、前瞻性乃至于牵涉到创模、环保“十五”规划目标任务和2004年整体工作思路的整改措施;在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泰州市环境保护局行风评议活动中征求意见建议整改计划安排及分解表》附后,望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对照要求,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对抓好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细化整改方案和措施。对存在的问题,不论是共性的,还是个性的,都要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对在,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期限,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责任。二是在整改过程中要把群众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问题放在优先位置,采取扎实措施予以解决,真正取信于民。三是研究制订行风建设长效管理措施,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必须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把行风建设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推进环保系统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为促进泰州沿江开发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公车管理使用和各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专项检查、清理和整改的通知》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市、区车改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公务用车管理提出如下专项检查和整改方案。
一、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集团其他副职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二、检查范围
按照市公车改革组织实施实际情况和市委巡视“全覆盖”、区发展改革委专项检查有关要求,由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此次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范围包括集团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车辆和业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车辆。
三、检查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公车改革后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公车改革后保留公车的配备和运行管理情况;
3.公车改革补贴发放及公务出行交通费用管理情况;
4.公车改革后司勤人员编制、配备及管理情况;
5.公车日常管理运行监督执纪情况。
四、检查形式
一是按照既有的公车管理各类规章制度,组织集团及各子公司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和自纠,对检查内容、检查对象实行全覆盖。
二是在集团范围内组织现场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随机抽查。
三是对集团及各子公司检查结果全部如实记录,并存档备案备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立即予以整改。
五、检查整改目标
重点检查整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配备使用车辆、违规借用管理车辆、擅自配置处置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公车违规停放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整改,努力实现公务用车管理有序、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合理、公车管理严格规范的目标。
六、计划安排
根据市车改办及区发改委的要求,为保证此次公车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的质量,避免形式主义,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工作部署。召集集团及各子公司人员进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部署。(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方案》,并下发至各子公司参照执行。(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三是集团及各子公司自查完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整改时限,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完成时限5月17日前)
四是集团统一整改。根据集团及各子公司自查情况和集中抽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重点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立查立改,督促各单位在限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时限5月22日前)
五是迎接全市集中检查。集团及各子公司要围绕五个方面检查内容,做细做实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迎接市级部门5月下旬集中检查的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人负责,按要求组织落实好检查和整改工作。
二是注重整改时效。此次专项检查覆盖范围广、涉及单位多,请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要认真遵循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务必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实事求是、全面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