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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企业;信息技术;施工管理
一、引言:
信息技术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不但在计算机科学和技术方面有很强的覆盖性,而且在建筑工程管理方面也在不断推广,建筑企业中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深入,工程项目招标、建筑结构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水平日益提升,技术也愈加趋向于现代化。我国目前的建筑企业与国际上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同等建筑企业还不能抗衡,仅仅拥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还远远不够,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更是不可缺少的。只有二者相辅相成,不断的提高信息技术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我国的建筑企业才能够与国际接轨。
二、目前信息技术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一)软件应用范围不广
我国目前的建筑企业管理中能够实现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计算机和计算机软件,能够提高一定的工作效率,能够进行普通的辅助管理工作和计算工作,如办公自动化和招投标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和竣工资料备案等。但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软件的应用范围不广,软件的开发工作不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软件的应用一般情况下集中在建筑企业管理的前期,如招投标、造价预算、成本控制方面、管理过程中的数量、质量等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软件进行控制,很少有软件是专门为建筑企业管理量身定做的,如果有这一类的软件,价格也是非常的高,有的企业会经常进行改革创新,如果在一定时间内只使用一种软件,并不能够满足建筑企业管理对计算机软件的需求,而且有的软件开放商只注重短期内的项目开发进度和企业本身的利润,很少有开发商熟悉企业内部的管理细节,进行细致的规划,所以导致建筑企业管理中软件应用范围不广。
(二)信息化管理人才的缺乏
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对于人才的需要也是至关重要的。建筑行业的人才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不但需要从业人员具备扎实的信息管理知识,还需要从业人员掌握企业的管理知识。目前建筑行业的专职从业人员很少,年轻的专职从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建筑行业又比较重用年龄大的从业人员,很多项目施工管理主要看年龄大的从业人员的经验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习惯等,缺少一定的创新能力与信息化管理能力。
(三)没有充分利用网络
很多企业目前还是停留在传统的建筑企业管理模式上,信息化管理只是摆设,通常使用电脑只是把已经画好的表格或者数据输入电脑然后打印出来进行使用,并没有直接的在电脑上进行相应的操作,这样以来电脑并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一般情况下,网络可以帮助企业进行网上采购和招投标、信息交换、项目管理等。但是大部分的企业并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而是多以单机应用软件为主。没有实现信息的共享与交换。
(四)企业制度的落后
目前建筑企业缺少专业的,与企业管理紧密结合的,操作性强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很多传统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的今天对相应管理制度的需求,信息化系统缺少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制度支持。领导者没有给予相应的支持,使得企业制度的落后。
(五)不同区域软件开发的局限性
关于软件的开发有很多的局限性,例如我国的南北区域差异,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建筑行业标准,对于软件的应用也是各不相同,本身软件开发成本就很高,如果应用不广泛,会打击开发商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建筑企业的信息技术在施工管理中作用
(一)信息技术可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建筑业属于传统产业,在不改变传统产业的企业宗旨和优秀的方面的前提下,加入信息化元素。这样不仅可以使建筑业与国际接轨,也可以保留我们传统产业留下的宝贵经验。而且用信息化等高端技术来改造传统的管理技术也是大势所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建筑企业的项目管理和企业管理可以体现信息技术的重要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工程进度,加快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交流,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也能够进行严格的控制,例如建设和运行一个信息化平台,这个平台由专业软件公司开发,全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都要上线输入项目信息,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物资、财务、预算等等。公司高层每天只要登录平台,就可以了解所有项目的实时情况。这个信息化平台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实时监控。它能根据总的预算,总的进度等等,在项目运行的过程中,根据每次的材料进场,现场的形象进度等等,能预计盈亏,成本情况一目了然。有了这样一个平台,企业管理过程也逐渐实现由被动控制向主动控制方向发展,对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起到了举重若轻的作用。
(二)信息技术可以有效的存储、处理、传递数据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平公共权力
公平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的核心价值范畴。在学术界,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对公平作出了不同的理解,主要包括边沁功利主义的公平观、亚当斯管理学角度的公平观、罗尔斯社会学角度的公平观以及平均主义的公平观。公共管理是一个由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与管理学等学科构成的综合性学科,对公共管理中公平的理解也就由于人们学术背景的差异而不同。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重新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分配,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社会学意义的群体公平。即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公平
虽然学术界基于不同学科背景的公平观为我们解读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提供了基本的学科视角,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套用上述公平观来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理解任何一项社会活动的核心价值理念,都必须从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出发,使这一核心理念符合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那么,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呢?
公共管理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为了有效地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必须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以及提供什么公共物品这两个公共管理的基本问题。在可以用来提供公共物品的社会公共资源稀缺(有限)的前提下,公共管理解决这两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也就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具体说来: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主体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将这一财政支出用于为偏远地区修公路还是为城市建广场);解决提供什么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形态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同样是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利用这一公共财政支出是为贫困群体解决住房问题还是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因此,从公共管理解决的基本问题出发考察,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的分配。从社会公共资源具有的价值角度分析,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对社会价值的分配。
与针对个体进行分配的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活动不同,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是针对社会不同的群体而不是个体进行的,这是因为公共管理直接提供的是公共物品而不是私人物品。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论述,公共物品是具有可分享性的物品,也是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可分享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使用并不影响他人的使用;非排他性是指不能剥夺任何公民对公共物品的使用权利。在西方经济学对公共物品上述论述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具体体现是什么?对此,我们的回答是: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排他性是在一定的地区内实现的,是对一定地区内社会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社会成员可以平等分享该地区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普遍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地区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例证就是,在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西方国家,社会福利主要由各成员国政府(州、省)负责提供,各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是有差别的,各成员国的公民可以分享本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但不可以分享其他成员国提供的社会福利。第二,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是在一定社会阶层(群体)内实现的,是对一定社会阶层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定社会阶层(群体)的社会成员可以分享社会为这一阶层(群体)成员选择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的例证就是,任何一位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享用市内公共交通、任何一位老年人都可以免费进入市内公园,但非残疾人、非老年人则不拥有这一权利。根据对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理解,我们可以将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进一步表述为: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
既然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也就应该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体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群体公平。
二、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对于公共利益的认识,学术界存在着比较大的认识分歧,“甚至有些学者,如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肯尼斯·阿罗,根本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神话”~。布坎南等人之所以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是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根据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人们在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在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一致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个人的偏好是不同的,并且每个人都有充分的决策信息与足够的决策能力。因此,人们无法形成共同的需求,也就无法形成公共利益。事实上,公共利益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其内涵也是比较清晰的。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是由公共与利益两个基本概念构成的。公共的含义是共同的、公众的,而利益则是“人们为了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因此,我们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如果将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的需要概括为需求,我们也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显然,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是通过满足公共需求完成的,公共需求的满足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结果。因此,与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不同,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结果的公平,是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如何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呢?公共管理的目标是满足公共利益,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公共需求的主体是民众,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应该由民众评定。在现代民主制度的背景下,民众对公共利益的评定是通过民主机制、依据民主决策规则进行的。尽管不同政治体制下的民主机制是不同的,但是民主决策的规则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全体一致规则与绝对多数规则。在采取全体一致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的整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在采取绝对多数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大多数(含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普遍需求的个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所谓实现公共利益,包含两个要素:一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需求,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决定的;二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分享,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可分享性决定的。我国学者陈庆云等人认为,公共利益应该具有分享性,而且“实际上分享人数的多寡并不是决定公共利益的惟一因素,决定是否真正构成公共利益的基本特征是“是否具有社会分享性”。由此可知,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提供了为全体民众所需求或大多数民众所需求的利益以及这一利益是否为民众所分享。因此,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地分享了公共利益。
实现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这是一个动态的、整体的平衡过程。由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与民众利益需求的多元性及差异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一项公共管理很难同时满足所有民众的利益需求。一般说来,一项公共管理总是在满足一部分民众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另外一部分民众的利益需求或者是在满足民众某一方面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民众另一方面的利益需求(这正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这一本质属性的体现)。因此,公共管理要不断地对利益需求受抑制的群体(如弱势群体)或利益需求受抑制的方面予以补偿,用动态的、整体的利益平衡过程来渐进地实现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使公共管理尽可能地逼近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享公共利益这一理想目标。
三、公平与效率分属公共管理的不同理性层面。公平是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效率是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效率是为实现公平服务的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学术界已经多有论述,这些论述大都是抽象的,缺乏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放在具体的社会活动中的具体分析。事实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或不同的社会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含义是不同的,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那么,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关系如何呢?
对于公共管理中公平的含义,我们已经进行了一定的讨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分配结果的公平,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我们再来讨论公共管理中效率的含义。公共管理中使用的效率概念来源于经济学。在经济学中,关于效率有两个含义:一是资源利用效率,是指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程度;二是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利用有限资源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程度。经济学中效率的概念涉及了微观与宏观经济两个方面:资源利用效率是微观经济问题,属于企业管理范畴;资源配置效率是宏观经济问题,属于政府宏观调控范畴。公共管理中,效率一词的含义仍然是经济学中的含义。惟一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以赢利为目的,有些公共物品也不存在经济收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将收益理解为社会收益与经济收益的统一。这样,在公共管理中使用效率这一概念时,既与经济学的效率概念保持了一致,又符合了公共管理的特点。
在公共管理中,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从公平原则出发并注重效率。这一基本准则有三个含义:(1)公共管理必须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不能以不公平的方式剥夺任一民众的消费权力。第二,公共管理的国民经济再分配性质,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将公平放在公共管理的首位。公共管理是国民经济的再分配过程,尽管各国的分配原则有所不同,但在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中,都要贯彻公平原则。从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角度出发,可将世界各国的收入分配原则分为两类:效率优先与公平优先(尽管公平优先的国家是少数)。在公平优先的国家,再分配过程必然要贯彻公平优先的分配原则,以进一步实现公平。在效率优先的国家,国民经济的一次分配必然要形成社会收入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为缓和由一次分配形成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在公共选择中获取大多数人的支持,政府在国民经济再分配中,也必然要贯彻公平原则。(2)公共管理也要充分注重效率。经济学基本原理表明,公共资源是有限(稀缺)的,在有限资源的制约下,公共管理必须注重利用有限资源提供更多与效用更大的公共物品,以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3)公共管理中的效率是在公平统领下的效率。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作为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的公共管理也必须解决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这三个基本问题。与其他经济活动不同的是,公共管理解决这三个基本问题的顺序是:先解决为谁生产,再解决生产什么与怎样生产。这是因为: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本质属性,要求公共管理首先要解决将社会价值分配给谁,即为谁生产公共物品的问题,在解决了为谁生产公共物品这一根本问题之后,公共管理才能考虑为这些人生产什么样的公共物品以及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解决上述基本问题的顺序并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将公平放在首位,用公平来统领效率。具体说来就是:公共管理在决定为谁生产公共物品时从公平出发,在决定生产什么公共物品与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时注重效率。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共管理中,公平作为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始终是第一位的;效率作为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是为价值理的,也就是为公平服务的。我国的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是在借鉴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介绍西方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展开的。诚然,西方的公共管理理论与英国撒切尔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率先开展的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是以提高公共管理效率为中心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理论与运动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在公共管理中比较好地实现了公平的前提下进行的。认识到这一点,会使我们在努力提高我国公共管理效率的同时,始终坚持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并将其放在首位,避免再次出现前一时期我国社会某些公共管理领域(如医疗、教育等领域)存在的为了追求效率而显失公平的社会现象。四、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只有实现公共管理中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才能从根本意义上实现公共管理的公平
作为提供公共物品活动的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人们在提供公共物品过程中的动机与在提供私人物品中的动机是相同的,或者说,人们在非市场(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相同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集体行动的逻辑角度分析,与市场决策不同的是,在非市场决策中,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个体的理性选择必然导致集体的非理性选择。这一非理性选择在提供公共物品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从公共物品的生产角度分析,由于存在“搭便车”或“逃票乘车”的现象,人们不可能有效支付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公共物品就无法生产出来;从公共物品的消费角度分析,由于存在“囚徒困境博弈”或“牧人博弈”,人们无法合理消费公共物品。为了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除非共同体成员极少,否则,共同体成员必须向来自心灵之外的强制力(利维坦)心眼,这一强制力电就是公共权力。只有公共权力的介入,公共物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才可能在公共权力的作用下通过个体的理性选择形成集体的理性选择,个体间的理性博弈才能在集体理性的制约下达成最优均衡。公共权力的介入,虽然增加了公共管理的成本,但是作为“必要的恶”,它可以使公共物品得到合理生产与消费,使公共利益得到较好的满足。换言之,没有公共权力也就没有公共管理,公共权力是公共管理的核心。公共管理以公共权力为核心,使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具有了公共权力所决定的权威性。
公共管理是一项以政府为行动主体,联合社会非政府组织机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工作,以达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也是公共管理的本质所在。其中,管理观念、执行方式以政府政策为准则,执行主体以政府为首,社会非政府组织广泛参与,在政治、文化、经济等各个领域进行有效的体现民意的公共服务。从公共管理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公共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也包括了非政府组织为推动社会发展进行的一系列社会活动,着重体现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这也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共管理的对象,小到社区琐事,大到国际外交。现如今,社会公共管理依然以政府为实践主体,政府承担着大部分社会活动的管理范围,但随着非政府组织队伍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出现在管理公共事物的活动中,承担着相当一部分公共管理的职能。尤其是在新形势下,政府在公共管理的职能范围内,较多的体现在外交事物上的管理,例如社会安全、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等行使的宏观职能范围;对关于社会保障和服务及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方面较多由非政府组织来完成,管理内容更加细致化和民主化,更多体现人民意愿和利益需求。
二、公共利益的概念和本质
顾名思义,公共利益的受益者是公民群众,区别于以谋求个人目的为出发点的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体现公民民意,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尽管国家体制不竟相同,公共利益在任何一个民主法治国家都是社会公众认同的存在。“公共”是公共利益的性质和价值取向,体现了利益受益的主体是公众而非个人;“利益”是公共利益追求的目标。公共利益的内容包含范围较广,利益对象、利益内容、处理方式相对复杂多样。狭隘的理解,利益就是需求,但是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总和,也就是说公共利益不同于公众利益,因为公众利益包含较多个人利益成分,公共利益在一定情况需要牺牲个人利益。例如公共安全、环境卫生、公共广场的使用、公共器材的使用等,都是公共管理活动的体现,公共利益具有非排他性,即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任何人都能谋求公共利益和享受公共利益带来的权利。公共利益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个政府政策的改进,公共利益的内容也会随之改变,公共利益受益主体不会改变。我们往往认为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唯一或最大授予者,这是政府特性决定,但认识是片面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志愿者组织和公益组织的大量涌现,就说明了政府已不再是公共利益上的唯一提供者和维护者,在维护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公民和非政府组织同样可以参与公共管理。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一)公共管理主体单一化及管理内容笼统化
公共管理应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一切公共管理活动是否行之有效的标杆。在大多数国家,政府是最大权力的象征,是公共利益的最大授予者和最强维护者。但如若政府的承担过多公共事宜,就会出现两种情况:公共管理主体定位单一,管理内容过于笼统。前者是由于政府的权威形象在公众心中根深蒂固,实现共同利益或出现与公共利益利益相悖的事件,全权由政府来解决,忽视民众力量,导致政府压力过大,以至于公共管理活动的开展和公共利益追求的结果与民众最初的期望又落差,甚至会产生以公共管理部门或个人为追求个人利益额忽视公共利益的现象。后者则是因为管理主体(政府)的单一化,公共管理的内容就容易笼统化,比如公共资源的垄断性、公共财产的使用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由于管理主体单一而超负荷“运作”使得公共管理本身具有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以及最大利益的本质体现被忽视,公众参加公共管理的积极性降低,都会加剧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冲突。
(二)公共管理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共管理的本质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达到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所以公共管理活动的开展,需要各项政策法规的支撑,而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要最大程度体现公众利益。近年来,我国的公共管理政策体现出很大的滞后性,比如房价问题,政府作为公共资产管理人,却在调控房价问题上屡屡达不到民众期望,房价过快增长和“房姐”现象的出现,公共政策仅起到了事后调节的作用,总得来说就是政府政策在公共管理事项中的决策具有滞后性,政策缺乏预见性和及时性,从而有效性降低,出现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不平衡。公共管理决策的民主性体现在公众是否获得公共利益所带来的权利。在公共管理部门,管理者往往会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之间迟疑,索引公共管理者政策的制定需听取公众意见,增加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公开性,政策的制定随公众利益的需求及时改进,缩小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联系
(一)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本质体现
从两者的概念上看,公共管理政策制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公共”的含义就是公众共同拥有,所以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一切公共管理部门,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就要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把虚幻抽象的公共利益变得具体实际。利益的获取驱使人在追求其的过程中制定行之有效的规则,当利益的拥有者范围扩大,就要公众遵守一定的规则,进而从个人利益发展成为公共利益,从个人的行为准则转变成公共准则的遵守,公共管理政策应运而生。因此公共管理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必须与公共利益相符,否则就失去两者特有的“公共”的本质。
(二)公共管理是公共利益实现的工具
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捍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关键词]公共管理运动;服务;政府;绩效;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6)02-0082-02
国外西方前沿的公共管理服务运动正在沿着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更新与超载演变轨迹,我国的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则面临着责任履行的系统困境,现代政府发展创新的根本在于完善和创新公共管理服务责任机制,用广视域、多方法的分析及论证,提升我国公共管理服务责任机制的创新,提高我国政府绩效成果的有效性。
一、国外西方公共管理服务运动的沿革阐述
对于国外西方公共管理服务的理论追溯,要遵循国外公共行政发展和变革的轨迹进行沿袭,根据西方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服务的宗旨和追求,它包含不同的责任含义和实现路径,而探查国外不同理性之下的公共管理服务责任机制,则是我国借鉴国外西方的必经之路。
(一)国外工具理性主导之下的公共管理责任控制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公共行政是国外独立的一个研究领域,随着事务的繁杂和增多,政府行政建立了行政当局,以更有效地控制政府,并积极有效地应对社会复杂的难题,尤其在实现政府管理绩效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然而,在20世纪70年代,国外西方国家历经了一系列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危机,传统的、以官僚制为主要特征的公共行政管理模式呈现出较多的弊端,导致政府的绩效下降,并引发了财政危机。在这一前提下,欧美国家的公共管理部门实施了许多积极的企业、政府管理变革,代表了当时政府管理的新公共管理运动风靡一时,新公共管理运动倡导以市场为基础,以竞争为驱动的策略进行变革,新公共管理运动影响深远,其核心理论是以市场的优越性取代传统的政府行政垄断性,以绩效的提升作为其公共管理改革的核心导向性目标,并以公共选择理论、委托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为智力支持,在公共管理部门中实施商业化管理模式,注入了私人的扁平化的、柔性的和更为负责的组织体系,采取了系列的财务管理改革方案,如:明确和量化绩效考核指标、针对官僚旧体制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明确划分责任并进行职能的细化分解等。由此可以看出,政府绩效正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衍生产物。
时代进入21世纪,诸多反思新公共管理的声音纷纷出现,批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声音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核心的分权、竞争和激励主题本质上是一种市场教条主义,它注重结果而忽略了公共管理服务的过程,忽视了更为广阔的政府、政治、社会、文化环境,于是,出现了以网络治理和实现整体管理调整的后新公共管理理论。它关于政府绩效的核心价值和理念包括:强化政府的适度集权,否认分权;注重多元化治理,否认商业化管理;提倡治理信息网络共享,实现资源的充分开放;从整合的概念强调协同化治理。
(二)国外价值理性呼唤之下的公共管理服务责任内蕴
上述的工具理性强调以主体的手段达成目标的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追求绩效的最大化,注重客观条件下的整体考量和评价。而价值理性则呼唤主体内心的追求,应该说,绩效最大化或工具理性并不是公共管理服务的唯一或最高准则,它也应具备一系列反映人类崇高追求价值的意蕴,在国外也曾掀起了以价值回归的公共管理重塑的创新运动。
赫伯特.H.西蒙就曾在《行政行为》中提及:公共行政组织不同于私人组织,它需要在考虑各种价值的前提下,实施公共管理行为。还有,乔治.弗里德里克森曾在《公共行政的精神》一书中说道:公共行政管理阐述的是其政治主张,而公共行政管理者要在此之前仔细地权衡利弊得失。
二、政府绩效责任的内涵
目前,学术界对于政府绩效的责任评估主要从以下角度来界定。
(一)从政府公共管理过程的视角对政府绩效进行界定。国外著名政府绩效学者认为,公共管理的绩效需要引用效益、效率和公正等重要标准来进行引导,以实现结果为目的对政府公共项目进行管理。我国的公共管理政府绩效研究学者也指出,政府绩效重点针对政府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效果两方面,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行政成本、政府效率、民众满意度、社会进步等。
(二)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质量对政府绩效进行界定。国外学者认为,政府绩效的评估要兼顾效率与有效成本两方面,如果只能提供其中之一,则会产生偏颇,即指:若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以牺牲单位成本为代价则不公,或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以片面投入产出而提高绩效也不可取。因此,两者互为依赖,缺一不可。
(三)从资源的获取能力来对政府绩效进行界定。在当代社会中,政府的公共管理行为需要运用多种资源,而获取这些资源的能力及使用这些资源的熟练性,则成为对政府绩效的评估角度。国内外的学者都普遍认为,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绩效评估,要以其资源的获取和转化为产出的能力为重点,简明扼要地说,就是指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活动中的结果、效益、效能。
由上可见,当前学术界对于政府绩效的内涵尚不具备一个普遍性的定义,但是,都离不开政府公共管理的资源、投入产出、效果、效能等方面。
本文在公共管理视阙下,首先阐述了公共管理与社会政策之间的关系,并分析了社会政策问题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公共管理为视阙的社会政策问题的研究。旨在更深层次的认识社会政策,提高社会政策的实施效果。
关键词:
公共管理视阙;社会政策;关系;问题;措施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后,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而日益扩大的政府规模,开始加剧了财政经济压力,并因此出现了的腐败现象,导致政府的管理运作方式随之发生了变化,即由传统的公共管理的缺乏弹性、层级和官僚,向以市场为导向的、与复杂的外部环境相适应的公共管理转变。这就代表着以私营部门和经济学管理为基础的公共管理范式,已经取代了以行政和政治二分法官僚制的公共管理模式。而作为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社会政策所涉及到的公共领域是非常广泛的,所研究的内容和对象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变性。同时公共管理范式具有更加全面和细致的类型分类,进行合理的权威性分配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取向所在,它与公共渴望公平正义的要求相契合,及时地回应了公众的心声。因此,以公共管理为视角,研究社会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社会政策与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
作为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公共管理对社会的各种力量进行了整合,通过对各种法律、管理、经济、政治等手段的广泛运用,使政府的治理能力得到了强化,通过将公共服务品质和政府绩效的提升,而使公共利益和公共福祉得以实现。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综合性的社会活动,公共管理具有多元化的主体,它主要包括非政府和政府组织两种形式。从宏观上讲,政府组织对各项管理职能进行承担,如制定国家的社会政策和法律法规,保卫社会安全和国防安全。而非政府组织对于微观方面的管理进行着承担,主要是一些具体的事宜,如社会保障和服务等。即公共管理对于实施社会保障、制定社会政策比较关注。其中,社会保障和政策、法律的职能可为制定社会政策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且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反馈公共管理的事物。社会公共事物是公共管理的主要对象,主要包括资源、公共物品、公共项目和社会问题等。其中,又具有层出不穷和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所以,在制定社会政策过程中,公共管理不能提供任何依据,而且社会问题只有属于公共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内、只有与公共管理目的相符的,才能成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实现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宗旨。在实现的过程中,应对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解决:一是将公共利益的蛋糕做大,实现最大化的公共利益;二是合理分配公共利益的蛋糕。实施公共管理应对公正和公平的原则进行遵循。而这种价值理念体现了公共社会政策实践的核心要素,就是实现公共利益。从一定意义上分析,实现公共管理的重要工具,就是社会政策。它直接关联到人们的现代生活。而不断扩张的公共领域,使公私利益的对比非常的鲜明,它对制定社会政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同时还对人们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即对公共管理的公平和公正的价值取向起到了主导作用,同时也对公共管理的质量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社会政策决定了公共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社会政策现状问题分析
1、一些社会政策的目标和内容缺乏共性制定公共管理政策的前提,是使社会政策的目标和内容满足更多的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但在我们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对相关的政策进行制定时,往往与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相脱离。如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分流政策的实行,都是占用公共财政,而分流政策也是由社会政策的主体政府制定。由此可看出,有各种问题存在于社会政策的目标和内容之中,并由此出现了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不公平。
2、一些社会政策不能对公正和公平性原则进行体现在对社会政策进行实施的过程中,政府不能因为组织的不同而进行区别对待,否则就会使社会政策的制定失去意义。如一些再就业、社保和医保等社会保障政策,要求是具有城市户籍的人的政策,就意味着必须是具有城市户籍的人才能拥有。
3、一些社会政策主要是服务于政策的制定者在我国政府的各个部门之间有差异存在,主要是在分配权力和财政方面有所体现。政府部门对社会政策自行制定,往往具有模糊不清的权限划分,实际上仅仅是服务于制定社会政策的政府部门。这种以公共管理政策的名义,对部门利益进行获取,实际上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
三、基于公共管理视阙下社会政策解决途径
在公共管理视阙下,社会政策的关键核心是公共利益,它对分配公共利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只有对正义和公平进行强调,合理的分配公共利益,才能在多元化的利益冲突中,体现正义和公平的原则,实现公众利益的合理分配。
1、制定透明和完善的社会政策基于公共管理视阙下的社会政策,要想对各种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并有效解决各种利益冲突,就必须要做到公平和公正,在制定社会政策时,广泛邀请公众参与,如信息公开和行政听证等。作为政策的主体,要对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充分表达,规避暗箱操作分配社会资源,以更加公平和公正的制定社会政策。
2、在制定社会政策过程中加强沟通透明的沟通和对话,是解决未来社会问题的前提。通过对所有人意见的整合,即是对公平公正原则的体现,同时更是在多元利益群体中,尊重人的本质、以人为本的理念的体现。不同的年龄、不同职业的人,在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讲,没有财富差异、没有地位差异,都能各尽其言。通过这种透明的规范加强沟通,真正从公众管理的角度,进行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社会政策的制定。
3、建立公共管理政策责任制在执行和制定公共管理政策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对全部的责任进行承担。政府公共管理政策的责任制,包括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等。这样需要由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这些社会政策,并且对民主、科学、公正和公平的责任进行承担。在制定政府公共管理政策的中,不管是对责任的执行还是制定,都需要受到人们的监督,并且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加强对制定和执行社会政策政府部门的监管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使政府部门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党性加强,以更加有序和高效的执行和制定社会政策。实现对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并使公共利益达到最大化,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发展。
四、结论
事实上,研究者们在研究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早就意识到,社会政策即是制定公共管理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社会政治活动的结果。而社会政策的制定者,同时也是公共管理的执行者。所以,研究社会政策,应对整个公共管理领域进行涵盖。研究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社会政策。而对于如何更好的运用和设计社会政策,公共管理要高度重视,使社会政策具有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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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的发展总是反映现实和服务于现实,而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理论滞后现实的阶段。在学界,使用过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锋和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陈瑞莲教授,两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本着不同的目的对区域公共管理有不同的见解。刘锋教授运用新公共管理、区域创新系统、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进行创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研究与本文所关注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是真正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从区域地理学的角度将创新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去。中山大学的陈瑞莲教授是我国研究区域行政的典型代表,也是实质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我国区域行政进行研究的开创者。她在对区域行政深厚知识积淀的基础上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些问题作了述评,认为任何一门学科和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也不例外,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提出主要是因为经济全球化下的区域主义与区域竞争的崛起、经济市场化下的区域政区间竞争加剧以及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兴起;而国外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间竞争理论、地区竞争力与区域创新研究、政府间关系与地方治理研究以及流域治理的实证研究。同时,她也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具有重要意义做了阐释,仅从理论创新角度看,一方面是推动区域科学研究的创新,另一方面,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全面展开,也能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现代公共管理学学科创新。这些认识是深刻并富有创新意义的,然而,这些认识是在区域行政研究的基础上对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个简约性的概括并没有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其实质进行分析。毫无疑问,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要解决以上的问题,有必要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要界定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公共管理,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具有什么样的区别国外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种冠以公共管理的研究著述层出不穷,但什么是公共管理,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有学者在综合国内外各种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公共管理即是“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还包括其它的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等。在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的比较分析上也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的依据,但一个普遍认同的观点便是在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比较中,公共管理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其他各种的社会力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政主体;在公共管理的性质方面,公共管理要体现公共性,即指公共管理主体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在行为方式上,公共管理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不可否认,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企业发展;影响;优化
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mgemem,NPM)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英、美等西方国家的盛行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同时也是近年来指导西方等国家行政改革的主体思想之一。其由理论基础、核心价值与思想、操作规则与手段三个层次构成。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在于:强调要优先发挥经济的的价值、强调市场机能的重要性、强调要大规模的使用企业管理哲学与技术、强调要形成以顾客为导向的行政风格。
一、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构成
首先,新公共理论和传统的公共行政的基本构成要素不同。传统的公共行政的基础理论是在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基础上形成的,而新公共理论的支撑点是建立在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方法之上的。
其次,新公共理论最重要的核心内容是引入了竞争机制,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质量以及产生的结果;强化国家核心的战略能力,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功效,引导国家对外界的变化和不同利益的需要作出自主、灵活的反应。
再次,新公共理论强调价值规律的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对政府和公众关的关系进行重塑。倡导政府改变以往发号施令的权威官僚机构的形象,应该怀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提供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对经济资源进行合理的调动和配置,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公众成为最终的利益最大的获得者。
二、新公共管理对于企业管理的影响分析
1.新公共管理中的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理念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新公共管理中的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新理念,要求企业转变以往单调死板的管理模式,寻求新的适合市场需求的管理理念与机制为企业注入活力。而新公共管理体制恰恰迎合了市场下的企业改革需求。
全球化使得各国企业无法避免地参与到国际竞争舞台当中,与诸多外国、跨国公司在同一平台上展开角逐和竞争。显然,企业面临的压力比以往更大,因此,他们就必须面向市场,以市场的需要和客户的要求为导向,对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和人事管理决策进行不断的调整,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投入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实现服务强有力的竞争的目的。新公共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的理念,符合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求,进而能够通过对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提高企业的竞争水平,这符合企业当前和长远利益的要求。
信息技术的变革也对企业管理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日新月异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使得信息无需通过传统介质就可以进行传播和储存,大量的中间管理层次就可以被裁减,企业本身具备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就可以变“扁”变“瘦”,这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组织机构扁平化。新公共管理蕴含的内涵能够为企业实现机构扁平化提供充实的理论依据,用该理论来指导实践,完成企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变不是一个泛泛而谈的空洞概念,而是切切实实的能够实现的实践活动。
新公共管理对企业发展中的影响
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人事管理体制十分僵硬,而新共共管理体制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缺陷和不足带来的问题,它更为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注重企业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一节上的灵活性的提高。传统的企业机构组织机械化,比较封闭,上下级之间等级过于明显,管理相互制约,部门安排不灵活,降低了企业效率。而新公共管理模式则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管理模式的不足之处。这样以来,既对企业人事制度的管理注入了新的理念,又在实践上减轻了由机构庞大的带来的弊端,优化了企业的人才和经济资源的配置,实现了企业的双重发展,新公共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影响是必不可少的。新公共管理从组织行为上倡导新的伦理观,强调“顾客至上”,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强调了企业的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