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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危害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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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危害性

第1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

关键词:环境污染 犯罪 客观方面 探讨

一、 国内外重大环境污染犯罪客^方面简介

(一)国内重大环境污染犯罪客观方面简介

在我国的现有刑法罪名和体系下,重大环境污染刑事立法主要指《刑法修正案(八)》修订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或修订后的重大环境污染罪【下文论述在不特别区分修订前后的规定而作统一讨论时,将两罪合并写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因此,对重大环境污染刑事立法的客观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进行探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客观方面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对该罪究竟应该属于结果犯、危险犯还是行为犯的争论。从修订前97《刑法》第338条的规定来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属于结果犯,只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才能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而该罪修订后的规定虽然摒弃了以往的强人类中心主义,不再规定要“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弱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上向环境保护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但仍然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才构成犯罪。这“严重污染环境的”仍是一种损害结果,只是将对人的损害提前到了对环境的损害,但实质上该罪仍属于结果犯。然而学界对该罪为结果犯的规定提出了很多质疑,并形成了两派观点,一派认为应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规定为行为犯,另一派则认为应规定为危险犯。在弱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下,笔者结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刑法中的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做了一番思索和比较,认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规定为结果犯的犯罪形态欠妥,而危险犯和行为犯都各具优劣。

(二)国外重大环境污染犯罪客观方面简介

在探讨我国重大环境污染犯罪的客观方面之前,先看看国外一些国家的规定。一些西方国家非常注重刑法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作用,规定环境污染犯罪的成立不要求法定危害结果的出现,只需实施行为或造成危险即可,如德国、欧美均是如此。对造成危害结果的,则以结果加重犯的相关规定处之。

日本环境污染犯罪的成立,无论故意或过失,也不要求危害结果的出现,只需造成危险性,即日本环境污染犯罪属于危险犯。对造成危害结果的,也以结果加重犯论处。如《日本刑法典》第206条规定:“将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混入由水道供给公众的饮用水或者其水源的,处二年以上有期惩役。”第209条又规定了该罪的结果加重犯:“犯第206条之罪,其结果致人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五年以上惩役。”

二、 弱人类中心主义视角下重大环境污染犯罪的客观方面

(一)重大环境污染犯罪之结果犯

结果犯,是“指以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外界的一定的变动即结果为必要的犯罪”。1行为犯,是“指仅以一定的行为为犯罪构成的要件,而不以结果的发生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2危险犯,是指对构成要件以之为前提条件的受保护客体造成了危险情形的犯罪。3即它不仅要求实施污染或破坏环境的危害行为,而且要求这种危害行为造成可能导致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但仅仅是只需达到危险状态即可,而不要求危害结果。三者的区分正好表现出行为犯和危险犯的规定较之结果犯的存在在人类中心主义向弱人类中心主义迈进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因为环境污染事件遵循的是环境污染行为环境法益遭到侵害人身财产遭到重大损失这样一个时间和逻辑上渐进的过程,而由于环境污染的特性,其环境法益或人身财产法益的受损往往并不是马上就能呈现出来,可能需要几年、几十年或几百年的时间才会显露。假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坚持结果犯的规定,强调对环境或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实害结果出现之后再来关注、处罚和补救,势必会造成对前期环境侵害行为的纵容和对环境恶化过程的漠视,所以,坚持结果犯的做法只会带来我们周遭环境全盘严重污染的结果。这时就算剥夺某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自由或财产也无法挽回我们美丽宜人的自然环境,这种剥夺又有什么意义呢?!甚至可能到时已经过了追溯时效或已经找不到责任人了,失去即时惩罚犯罪的时机,使环境刑法的惩治和预防作用难以发挥。因此,在环境被全盘严重污染的惨景还未完全发生的今天,我们在立法上要做的就是防患于未然,将环境污染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只要有罪过并实施了这类环境污染的行为或者行为足以造成危险状态,不须等到危害结果出现,就被认为是犯罪。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法益。

(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之行为犯和危险犯

既然行为犯和危险犯的规定较之结果犯都能更好地预防环境问题,那么它们二者之间又该做何种取舍呢?笔者认为它们二者之间各有利弊。

(1)行为犯比危险犯要求的危害性程度更低,不仅不要求结果犯要求的危害结果的出现,也不要求危险犯要求的危害状态的出现。因此行为犯比危险犯对行为人的要求更高,定罪的时间更加提前,从理论上来说,是比危险犯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的。

(2)在我国的环境刑法中,已有行为犯的规定,如《刑法》第339条规定的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第341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151条规定的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刑法修正案(四)》第6条规定的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刑法》第151条第3款规定的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等。这意味着在修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时,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其修订为行为犯,而不会破坏环境刑法的理论体系。而危险犯虽然在刑法其它章节出现过,如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但我国环境刑法还没有危险犯的规定。如若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危险犯,则可能会改动环境刑法的部分理论体系。

(3)从另一方面看,行为犯虽然比危险犯要求更高,更利于环保,但是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规定为行为犯,对环境犯罪的客观要件的要求未免过于严苛,很可能将导致实践中的难于操作,导致法律失去它赖以实现的人心。即便这种法律迫使现实中的人们停止了污染环境行为,恐怕同时停止的还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因此,从这个角度说,危险犯既比结果犯提前关注了环境,更好地坚持了弱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又最为科学可行。

(4)危险犯虽然在我国的环境刑法中没有规定,但是纵观世界各国,许多国家的环境刑法都有危险犯的规定,世界各国环境刑事立法的趋势是更多地将污染环境的行为规定为危险犯。4 如日本的《关于处罚危害人体健康的公害犯罪法》、现行俄罗斯刑法典关于生态犯罪的规定、《巴西环境犯罪法》等,并将实害结果的发生作为从重情形。尤其是日本,属于大陆法系,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系具有亲近性,其《关于处罚危害人体健康的公害犯罪法》更有借鉴作用。该法第2条规定:(故意犯)在工厂或企业的生产活动中排放有损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在人体中积蓄后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给公众的生命或身体造成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百万日元以下的罚金刑。因此,危险犯在其它先进国家已有示例,并且事实上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所以虽然危险犯的增设可能会撼动环境刑法理论的部分内容,但是如果这种改变是一种积极的改变,我们大可以为之。

(5)从逻辑上说,既然环境刑法大量规定了比它危害性程度要求高的结果犯,也规定了少量危害性程度要求低的行为犯,那么处于它们之间的危险犯自然就应该有其存在的空间。从理论上说,既然环境刑事立法有从结果犯向行为犯逐步转变的趋势和必要,而这两类犯罪形式的规定又相去甚远,作为中间形式的危险犯便有可能会起到过渡和协调的作用,避免转变过程中的突进和左右为难的尴尬。

因此,如果是按照现行法律一罪的规定,应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规定为危险犯更妥。因为结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若将该罪规定为行为犯,意味着该罪的成立只能以故意为主观状态,过失不能构成。根据刑法理论,过失犯罪必须有危害结果的出现才能成立,否则不以犯罪论处。但我们知道,《刑法修正案(八)》修订之前,过失就是该罪的通说心态。《刑法修正案(八)》修订之后,只是删除了“事故”二字,从而间接承认了该罪的故意心态,但无论如何,“过失”都是该罪的“明媒正娶”,不能因此而否定掉过失犯的成立。而如果将其规定为危险犯既也能有效预防环境问题,又不会出现这一矛盾。因为危险犯所要求的危险状态也可以看作是危害结果的一种。这样,就能合理地将实践中的过失和故意的主观心态都纳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中。

而更科学的办法应该是根据主观心态分两罪名规定的情形。将故意犯罪规定为行为犯,过失犯罪规定为危险犯。(1)如上文所述,行为犯和危险犯对危害性程度的要求有别,分别对应故意和过失两种不同罪过,区分入罪门槛,更为科学合理。(2)分罪名分别规定为行为犯和危险犯,可以吸取上述行为犯和危险犯规定的优点,而同时避免其不足。不至于将其全部规定为行为犯而导致实践中的难于操作(仅将故意犯罪规定为行为犯是现在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可以接受的,并且将这部分犯罪的入罪阶段提前,更利于保护环境法益),也不至于将其全部规定为危险犯而间接放纵了故意犯罪。

三、Y论

第2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

那么,如何在思想政治课上,适时,恰当地创设教学情境呢?这要根据不同课程安排和不同的课堂气氛做出决定。平时,我根据教学实际做出的安排 有下列几种:

一.用语音描述情境

教师利用带有情感的语言,渲染气氛。诱导启发学生。让课本中的人物或事物复活。或者情境出现时,教师伴以形象,动情的语言描绘,从而激发学生的形象,使学生如身临其境,倍受感动。如:我在讲《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一课时,为了让学生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我举了一个西北某地因环境污染,致使许多人患上癌症的事例,并描述村中大片植物中毒的状态。让同学们在具体的背景中感受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

二、用音乐渲染情感

音乐对人的振奋,感染力自不必说,它还可以以自身特有的旋律。节奏,把学生带到特有的情景中去,唤起学生情感的共鸣,拓展学生的想象空间,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给学生以美的感受,从而达到“寓教于乐”。例如,放一首热爱祖国的歌曲,会激起学生的爱国情操。再放一首校园歌曲,会是学生觉得校园的美好与幸福。从而更喜欢自己的校园。然后在教育学生保护校园的一草一木的时候就简单容易的多了。

三、利用图画再现情景

利用图画把课文的内容形象化,使学生感知丰富,记忆加强,为思维提供丰富的想象支柱。如在讲《热爱祖国》一课时,为让学生认识到爱国光荣,卖国可耻。设计一幅岳飞受人尊重的图画,和一幅秦桧受万人唾骂的图画,构成对比。这样,让学生在直观中明白:爱国者,千古流芳;卖国者,遗臭万年。从而激发起学生的爱国情操和民族意识。

四、模拟生活情景

第3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

关键词:绿色观念;化学实验教学;意义;方法

目前,我国有很多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化学实验设备不完全,没有完善的废弃物处理设施。在化学实验中产生的毒害物质会直接排放到下水道或者大气中,既会造成环境污染又会损害师生的健康。初中化学相比较于高中、大学来说,虽然实验规模比较小,但是产生的危害却不容小觑。现在,人们逐渐认识到了环保的重要性,绿色观念深入人心,也渗透到了化学实验的理念中。现在很多学校已经接受了绿色观念,提倡进行绿色化学实验。

一、初中化学实施绿色化学实验的意义

化学的学习,实验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对化学实验进行绿色改革是时代的必然要求。绿色化学实验的实施有以下好处:

1.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中学生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还没有完全定型,在这段时间内对学生进行各种教育最为有效。绿色化学实验需要每个学生都有环保理念,需要每个学生从实际行动上落实,能够让学生形成“环境保护、我们有责”的思想观念,能够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2.降低了实验的危险性和污染力

化学实验的过程涉及药品的选择使用、实验反应、危险排除、试验后有害物质处理等多个步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另外,实验过程中还会产生各种有害物质。进行绿色化学实验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最少量地产生有害物质,降低实验的危害性和污染力。

3.符合新课标的要求

新课改要求化学教育要关注人类面临的与化学相关的社会问题,并要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而应用了绿色观念的化学实验,正是出于对当前社会问题中环保、生态平衡与安全问题的考量。而且在进行绿色化学实验的过程中,能够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主人翁的心态,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正符合新课标的要求。

二、实施绿色实验的方法

1.培养学生的绿色化学意识

培养学生的绿色化学意识,首先要加大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培养。尤其是初中生正处于思想认知水平急速发展的时期,培养他们的环保观念、绿色化学意识对学生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没有绿色化学意识,对实验中的有害物质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不仅会危害师生健康、造成环境污染,还会逐渐地淡化环保意识,时日长久就会养成不良的实验习惯进而影响到生活习惯。因此,在初中的化学实验课上不能只注重化学知识的传授,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以及主人翁精神。

2.控制实验过程

化学实验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可能会扩散到空气中。大多数的化学实验室都没有相应的处理设备。但是,在实验的过程中,可以采用一些方法减少有害气体的危害性。比如:在做燃烧条件的试验时,我们可以用两支试管代替薄铜片放入烧杯中,将红磷和白磷分别放入两支试管中,再给试管塞上连接有导管的橡皮塞,导管的口端连接上气球,然后将它们置入有热水的烧杯中。这种方法就将原本敞口式的实验装置改成了密封式,能够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另外,在进行化学试验时要控制好药品的用量。

此外,还可以采用多媒体教学,有一些剧毒性物质的实验过程可以使用多媒体技术演示。教师在化学实验的过程中做好控制,时时注意环保与安全,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自然能形成良好的行为

习惯。

3.妥善处理实验物质

不少化学实验的生成物没有什么危害,但是他们的反应物如果处理不好却会产生环境污染。比如:在金属活动的强弱性研究中,反应结束后会残留有很多酸碱性物质,直接倒入下水道或者洒在地上会造成严重的腐蚀,所以最好能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丢弃。另外,有一些实验反应后的剩余物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直接处理掉会造成不小的浪费,所以需要将之回收处理。

绿色观念是化学实验的新理念,在将来也会是化学实验的主导理念。绿色观念的应用对于学生素质的培养和环境保护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如果有更多的老师能将绿色观念应用到实际教学

中,就有更多的学生将这种观念应用到社会生活中,其意义非凡,其影响深远。

参考文献:

第4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

一、中学化学教学中培养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必要性与紧迫性 

1.环保意识的定义 

从根本上讲,环境意识是一个哲学的概念。是人们对环境和环境保护的一个认识水平和认识程度,又是人们为保护环境而不断调整自身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协调人与环境、人与自然互相关系的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也就是说,环境意识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人们对环境的认识水平,即环境价值观念,包含有心理、感受、感知、思维和情感等因素;其二是指人们保护环境行为的自觉程度。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培养中学校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紧迫性 

环境教育是全民教育、终生教育和全程教育,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重视环保意识的培养是社会赋予教育的责任,目前环保已成为全球人类关注的问题。教育影响着一代人思想,所以我们责无旁贷。近年来中国工业迅速发展,人们在享受它带来的巨大利益的同时,也遭受着污染的严重危害。有人说环境污染都是化学惹的祸,这话虽有点偏激,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许多导致空气、水体被污染而对人体形成危害的污染物的形成都与化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化学学科对环境污染的预防与治理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已成国家的议事日程。而中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与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向中学生渗透和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运用化学知识解决环保问题的能力。对学生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致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培养学生环保意识是一件事关未来,影响深远的事情。 

二、环境及环境污染的定义和环境污染的分类和危害 

1.环境的定义 

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综合体。 

2.环境污染的定义及分类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的各种社会活动而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进而有害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环境污染一般可以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按污染源的性质可以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按污染源的形态则可以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和固体物污染及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 

(1)大气污染的定义及对人类的危害 

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并危害人体健康、生物生存或环境污染的现象。 

大自然曾经山清水秀、美丽如画,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化工厂及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废气的任意排放,使得我们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改变,尤为重要的是我们的空气变得污浊最近引起人们恐慌的事件是雾霾现象,冬雾有“冬季杀手”之称,加上工业废气、车尾气、空气中的灰尘、细菌和病毒等污染物,附着在水滴上,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出行中,这些物质会对人体的呼吸道产生影响,引起急性呼吸道感染(感冒)、急性气管炎、肺炎、哮喘、鼻炎、眼结膜炎及过敏性疾病的发生,对幼儿、青少年的生长发育和体质均有一定的影响。雾霾天气不仅对人类引起各种疾病、还影响人的心情甚至引起交通阻塞,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等。这些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2)水体污染的定义及其对人类的危害 

水体污染是指由于某些物质进入水体而使水体发生物理或化学的变化,且超过其自净能力范围的现象,并对人类及生物生存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水体污染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造成的,它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以及农业上的农药不合理使用而引起水体污染,水污染是对人类健康危害最严重的污染。因为人在生活中摄入的水很多,人体中的污染物经过代谢富集起来,从而造成各种严重的危害并导致疾病。如1953年的水俣病事件,主要是含甲基汞的毒水排入水中,甲基汞被鱼吃后,人又吃了甲基汞的毒鱼,由于食物链的富集,而使人类摄入过量的甲基汞,从而使患者大脑受损,导致患者口齿不清、步态不稳、面部痴呆、耳聋目瞎,非常痛苦。造成180多人死亡,水体污染对对鱼类也造成很大的危害,造成大量的鱼类死亡。 

(3)土壤污染的定义及对人类的危害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中排出的有害物质进入土壤直接或间接的危害人畜健康的现象,如铅、镉等重金属引起严重的土染污染。 

土壤污染主要是由于农药残留、化肥滥施以及使用工业污染过的水体灌溉造成的。1992年全国有不少地区已经发展到生产“镉米”的程度,每年生产的“镉米”多达数亿公斤。仅沈阳被污染的灌溉区已达2500公顷土地受到严重的镉污染。粮食产量遭到严重的损失。一旦人们吃了含镉浓度达到0.4~1.0mg/kg就会引起疼痛病,而我们所说的水俣病和癌症都与土壤污染有着一定的联系。当土壤污染严重时会造成土地板结。 可见,环境污染给我们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为了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我们需要加强环保知识的大力宣传,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二、在中学化学教学中,进行环境教育的方法及措施 

1.在化学课堂教学中,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在化学教学中要充分利用教材的,充分挖掘教材中环保素材对学生进行环保知识的教育。在教学过程中,当讲到涉及环保知识的内容,应及时向学生进行环保教育。如介绍,大气污染物的头号“杀手”二氧化硫,其产生途径主要是煤、石油等化石燃料的燃烧及工厂排放的废气。二氧化硫进入空气中会形成酸雨,酸雨的危害性很大,当酸雨进入河流会污染水源,导致鱼类死亡,影响水生生物的繁殖;进入土壤会使土壤酸化,植物枯死,影响作物生长;酸雨还能腐蚀建筑物酸雨更会危害人体健康。要防治大气污染应从源头入手,化学科学家正在研制开发替代化石燃料的新型能源、化石燃料的脱硫方法、廉价回收二氧化硫的技术、尾气处理技术等,为减少以至消除大气污染而做出贡献。再如水资源,地球虽有“水球”之称,但可供给人类使用的淡水资源却十分有限,而水体的污染又加剧了水资源危机,应用化学原理可以防止水体污染,如研究反应条件实现产品无污染生产、研制无污染的化肥农药、研制无磷洗涤剂、研制高效低耗污水处理技术等。通过这类实例的学习,都能提高学生对环境污染的重视程度。 

2.结合化学实验教学,强化环境教育 

(1)收集有毒气体时,要进行尾气处理,强化环保教育 

中学教育的目的之一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后备劳动者,中学化学教育对环境科学的学习将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化学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来巩固和深化学科知识。在教学实践中,要在有限的实验中融入更多环保方面的东西。众所周知,在化学实验中,会使用或产生一些有害的物质,如果这些物质进入环境,就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和破坏。 

化学实验,特别是制备硫化氢、二氧化硫、氯气等气体,做铜与硝酸,浓硫酸的反应实验等,往往会污染教室、实验室的空气,直接影响师生健康。我们可将制备过程中多余的气体或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气体,通过导管,通过三角形的导管,进入相应的吸收液,进入相应进行尾气处理。(如图6所示是实验室制取氯气的装置图)制取氯气的反应原理:2MnO2+8HCl(浓)3Cl2↑+2MnCl+4H2O 

尾气处理反应原理:(Cl2与NaOH 溶液的反应方程式)Cl2+2NaOHNaCl+NaClO+H2O 

(2)对实验后的废液、废物应放入指定地点,来加强环保教育 

教师可以把环境污染物作为试验样品,进行观察分析与研究。例如测定大气飘尘的浓度、测定雨水的PH值、用SO2生成硫酸、硝酸的过程,化学老师在自己做或指导学生做实验时,也可以进行环境教育。对实验结束后的试验废液、废物应放入指定地点,这样既可减少污染物污染,又可教育学生环境保护要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只有这样,才能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3.在化学课外活动中,加强环境保护教育的方法及措施 

(1)参观水泥厂、化工厂等课外活动时、加强环境保护教育 

我们通过组织学生参观考察和社会调查(如参观造纸厂、水泥厂、化工厂,调查周边的水环境)等活动,并通过测定大气污染物浓度,附近河、湖水的酸碱度,从而使学生了解周围环境污染原因及对策,在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同时,增强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利用节假日到野外收集废电池等,让学生亲身体验环境污染的程度及其危害性,增强环境观念。 

(2)通过办展览和出黑板报,加强环境保护教育 

通过学生小组合作交流,根据我国环境的现状问题,提出一些具有宣传意义的寄语。如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请爱护我们的环境。还有如199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为了地坏上的生命-拯救我们的海洋等等。让学生通过这些寄语的渲染来提高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如2002年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主题的宣传语:生命如歌,让绿色渲染这美丽的旋律。 

(3)聘请环保专家来校作讲座的形式、加强环保教育 

通过聘请环保专家讲座的多种形式和途径,让学生对环境污染的来源、危害以及对其的治理方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让学生通过收集身边环境污染的事例,让学生亲身体验环境污染的程度及其危害性,增强环境观念。还要教育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时刻牢记环保使命,充分利用节约能源(如节水、节电、充分燃烧煤气、石油液化气等),并开发使用新能源(如图9所示风能),合理分类存放生活垃圾(如电池回收、不乱到污水等),不使用污染环境的物品(如含磷洗衣粉、喷发胶等),敢于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做斗争,努力将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保护好我们的家园。 

通过课外活动,并结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深学生对环保意义的认识,组织学生参加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3月12日植树节、5月31日世界无烟日、 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让学生在宣传中了解我国有关这方面的规定和常识,提高学生在环境管理环境文化方面的认识。并利用节假日、夏令营,组织学生对当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护区和环境污染区等进行实地考察,使他们认识到人与气温、气候、空气、谷物增产、水土流失、森林砍伐,以及环境保护等都存在着密切关系。通过现场对比,丰富学生环境方面的知识,结合已学的知识,开展有关环境污染与保护知识的问答活动等。 

4.透视社会热点,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作为化学教育工作者,关注化学生活也是成功教学的一个标志,经常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热点话题,如雾霾、苏丹红事件、塑化剂、三聚氰胺、低碳生活和绿色生活等。以上都是化学物质与人体健康的话题,不妨在课堂上和大家一起交流、分享,在教给学生化学知识的同时,引导学生做一个热爱生活和关注社会的公民。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指导学生做到不乱扔脏物,不随意丢弃废旧电池,不使用含磷洗衣粉、捡塑料袋、督促父母不焚烧秸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等活动。同时,也可指导每个人都应从防止家庭污染,保护环境通过这些信息的介绍,使学生切实感到环保要从自身做起,节约用水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少用化学用品,以减少污染,为保护环境而改变生活习惯。 

5.借助多媒体丰富环保知识 

第5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

1、犯罪主体是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还包括法人;

2、犯罪客体是因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而受到侵犯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3、客观方面是指有污染和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的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进行犯罪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第6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

一、培养学生环境意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我国的环境状况并不容乐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已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灾害性影响。曾经风景如画的南京十里秦淮,如今已是垃圾充溢臭气熏天的“龙须沟”,淮河水无法饮用,大运河鱼虾绝迹,九七年的黄河断流,九八年的长江洪水,去年的沙尘暴等等,其后果已是触目惊心。至于城市的酸雨、近海的赤潮、湖水的干涸等,早已不再是新闻。因此,提高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已经摆上了国民教育的重要议事议程。而中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与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环保意识一旦形成,对其一生的社会行为乃至对整个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无疑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是一件事关未来、影响深远的大事情。

二、化学教育在培养学生环境意识中的重要地位

化 学 学 科 的特点,决定了化学教育在培养学生环境意识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同物理、生物等都是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的主要学科。许多污染物的成分、特性、形成过程、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危害以及如何防治等,都与化学教学内容有着密切的联系。初中、高中化学教学大纲中也明确提出,化学教育应培养学生关心自然、关心社会的情感,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

三、化学教育如何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

在化学教育中,化学教师应有意识的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在化学课堂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在中学化学教材中,包含许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内容,例如作为大气污染物中的头两号“杀手”so2和co,在初中课本和高中一年级课本中都做过初步和系统地学习。教师在讲授该节内容时,就应给学生讲清so2、co的产生、特性及对人类的危害,并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讲解如何避免so2、co的产生及so2、co中毒后如何处理等。并由so2的特性讲解“酸雨”这种污染物的形成及危害。对于大气污染中的另一“杀手”――光化学烟雾,在高中第二册(试验本)教材中也介绍过,教师可结合1942年的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给学生讲清其形成过程及危害,从而提高学生对环境污染的重视程度。

2、在化学试验过程中,进行环境教育

化学试验作为化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担负着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的重要职责,并且较之课堂教学更具有直观性。一方面,教师可以以环境污染物为试验样品,进行观察分析与研究。例如测定大气飘尘的浓度、测定雨水的ph值、用so2形成硫酸、硝酸的过程等等。另一方面,化学教师在自己做或指导学生做实验时,也可以切身实地的进行环境教育。例如在做有有毒性气体(如so2、co等)放出的试验时,可增加尾气处理装置,以减少有毒气体排放。对实验结束后的试验废液、废物应放入指定地点,这样既可减少污染物污染,也教育学生环境保护要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3、在化学课外活动中,加强环境教育

第7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

关键词: 植物微核技术 原理 环境污染 水质监测

近年来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人类活动的加剧,人们排放的废物严重污染了我们的生活环境,使环境中的有毒污染物日益增加,这些污染物不仅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而且对人类的生存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检测出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危害,各种环境监测技术也应运而生,植物微核技术是根据遗传学上染色体畸变的原理而建立的一种环境污染的生物监测方法,在对大气、土壤、水环境中的各种有毒物质的遗传毒性检测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1]。

1.植物微核技术的建立及发展

微核技术(micrnucleus technology)是根据遗传学上染色体畸变的原理建立的,是以动植物为材料,利用细胞生物学方法观察其出现的微核率来表示材料受遗传损伤程度的一种检测方法。微核技术创建于20世纪70年代初,Matter和Schmid等在研究人类和哺乳动物细胞损伤时,初步建立了间期细胞的微核测定技术。1978年美国西伊立诺大学的马德修以紫露草为材料,通过花粉母细胞4分体微核数量作为测定环境污染技术,取得了良好效果[1]。20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的Degraas建立了蚕豆次生根尖微核检测系统[2]。此后越来越多的人采用各种植物微核技术进行不同领域的检测研究。实验证明,利用植物微核监测技术监测水质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1980年美国国家环保局将此方法确定为监测环境污染的常规项目,我国也于1986年将其编入《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植物微核技术最早主要应用于监测环境污染,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农药、杀虫剂、食品添加剂等毒理学检测的一项普遍技术。目前,植物微核技术发展较快,除紫露草外,又研究出了很多适合的植物材料,如蚕豆根尖、叶尖、大蒜根尖等,并建立了监测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水、饮用水、工业废水、海水等不同的测试系统。深入研究植物微核技术在水质监测中的应用,对于指导和完善水和废水的生物危害性测定及评价,进而深入保护我国水源及水质安全性评价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2.植物微核技术的原理

微核是指位于生物细胞的细胞质中独立于主核,直径小于1/20―1/3,完全与主核分开的圆形或椭圆形的小核,它可以是整条染色体或染色体断片,其染色性与主核一致,其中部分微核具有DNA复制能力。细胞的染色体在复制过程受损时经常会发生一些断裂或丢失,细胞进入下一次分裂时,断裂的染色体没有着丝粒,不能随有丝分裂进入子细胞,以游离的方式存在于细胞质中,从而形成一个或数个小核。因此在细胞分裂后就可以观察统计微核的个数,以此评估环境污染导致染色体畸变的程度,从而间接地体现环境污染的程度。实验中以微核率来表示材料受遗传损伤程度。微核率是指生物材料经细胞生物学方法制片后,在显微镜下观测的1000个细胞当中微核细胞所占的比率,也可以每个细胞当中微核的平均值来计算。微核千分率=(观察细胞中具有微核的细胞数/所有观察的细胞数)×1000‰。

3.植物微核技术在水质监测研究中的应用

植物微核技术是一种有效的生物学短期测试方法,在环境监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分别就植物微核技术在水质监测地表水、饮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海水等方面的研究作简要介绍。

3.1地表水

地表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植物微核技术因具有前述的诸多优点而被广泛运用于地表水监测的研究,目前已成为揭示水质生物危害性测定及评价不可或缺的工具。陈光荣筛选出了一个理想的敏感性高的蚕豆品种――松滋青皮豆,并首次运用该技术监测青山湖污染。后来提出了“污染指数”评判标准,为类似的水质检测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指导。赵淑媛在哈尔滨松花江上下游设四个采样点,采用蚕豆根尖细胞微核试验测试其蚕豆根尖细胞微核率和污染指数来检测其水质[3]。周立人等采用蚕豆根尖微核技术对南淝水河水体七个采样点进行了测定。结果表明:除董铺水库水源基本无污染外,其余各点均有不同程度的污染[4]。另外,王焕校、徐鑫成等也利用蚕豆根尖植物微核技术对松花江流域阿什河段的水质污染进行了监测。近年来利用紫露草、紫竹梅4分体微核技术,蚕豆、大蒜、洋葱、水花生等根尖细胞微核技术监测河流、湖泊等方面的研究多有报道,表明植物微核技术正日趋完善,便于规范化推广应用。

3.2饮用水

饮用水安全与人体健康直接相关。由于饮用水中存在大量氯的衍生物,此类有机物大都呈低剂量长期暴漏的特点,常规的理化分析不足以对水质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测试方法评价水中有机物对生物特别是对人体的遗传毒性,以准确直观地反映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植物微核技术对低浓度的有机物非常敏感,可通过微核率、双核率、有丝分裂指数、染色体畸变率等一系列指标得以体现,是一种快速、有效的体外短期生物学检测方法。

3.3工业废水

多年来工业废水的监督检测主要采用常规的物理和化学监测方法。理化方法虽能精确地分析废水的污染成分,但不能直接反映出废水污染环境后引起的生物学效应,以及污染物质潜在的长期的危害性,尤其是污染物质的遗传毒性。植物微核技术能反映出诱变污染物对生物遗传物质的综合毒性和破坏程度,是监测工业废水的良好方法。刘瑞祥等利用蚕豆根尖微核技术检测合成氨工业水的遗传毒性,结果表明:洗煤气水、洗甲醇水均具有较强的致突变性。这也是首次报道合成氨工业水的生物毒性检测。

3.4海水

海洋污染生物学监测也是水环境监测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使用较多的方法有微型生物群落分析法(PFU法)和海胆受精卵发育异常法两种。但由于受季节、气候、材料采集等影响,实验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发光细菌法在国内应用也不普遍。因此,建立一种简便可靠、适用于实验室操作的海洋生物学监测新方法有着显著的意义。马明辉等分别用紫露草和蚕豆根尖微核技术对我国金海海水的污染状况进行了研究,提示了该技术用于海水污染监测的可能性,并提出了污染指数划分海水污染等级的初步标准。

植物微核技术自问世以来,作为一种经济、简便、可靠的短期生物学监测方法而被广泛应用于水质检测研究的诸多领域。但是,植物微核技术也有其局限性:它适合于测试潜在染色体损伤的因子,但无法测出作用于特殊组织或不能达到靶细胞,以及仅仅诱发基因突变的因子;它见长于短期测试,而不适合于积蓄作用和慢性诱变力的检测;机理研究深入不够,新的检测技术探索不够;技术和方案的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Heddie J A,Cin ino M C,Hayash iM,et al.M icronue lei as an index of cy togentic dam age Past Present and Future[J].Environ M ole M utagen,1991,1&277-291.

[2]黄坤艳.植物微核技术在环境污染监测中的建立与应用[J].北京农业,2009,9,(25):14-15.

第8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

[关键词]工业固废 综合利用 法制体系

[中图分类号] TE992.3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8-338-1

1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法制体系现状

在《在节能环保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拟计划至2015年实现50%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另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进行了一定的规定,但实际上收效颇微,当前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法制体系现状如下:

(1)监管法规现状。在《固废法》中,规定工业固废的申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等综合利用内容,对于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来说,起到一定的法律保障作用,而在法律实践中,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监管,并未达到尽善尽美的水平,反之存在诸多漏洞。譬如工业固废的分类管理,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忽略了工业固废种类多样性,以及环境危害水平高低不一的现实性问题,仅以统一的监管规定,要求工业固废采用统一的综合管理模式,使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效果参差不齐。

(2)经营资质管理法规现状。工业固废的处置,当前存在不具备资质单位代为经营管理的情况,归根到底,主要是因为法律没有拟定明确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经营资质规定,譬如没有强制性规定工业固废经营管理的手续办理规定,以及明确违规的法律后果,以致经营资质无序性的情况层出不穷,不仅达不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预期效果,而且可能加剧环境污染。

(3)转移管理法规现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转移是必不可少的关键程序,在《固废法》中,要求以转移联单制度为依托,进行危险废物的转移,尽管如此,此项法规体系仍然存在不周之处。基于国外的工业固废转移管理的法律经验,可看出先进国家的工业固废转移管理,在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的同时,还实行了报告制度,但这恰恰是国内工业固废转移法律管理所欠缺的,以致工业固废处置随意,对环境造成很大程度的污染威胁,譬如在工业固废跨省贮存和处置时,法规中没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而相关企业更多时候以“综合管理”的名义直接跨省转移,逃避了有关部门的监管。

(4)污染防治法规现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过程中,包括贮存、焚烧、填埋等处理手段,均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当前工业固废的相关法规,仅有贮存标准和填埋标准,但综合利用时的其他污染防治,没有相应的法规要求,导致工业固废在综合利用时,往往只重视利用的效益,而没有兼顾可能付出的环境污染代价,这是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普遍诟病,亟待展开综合救治。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法制体系构建

基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法规现状,在构建相关法制体系的时候,应该针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存在的法规问题,对其予以查漏补缺,使得相关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具体的内容如下:

2.1监管法规体系的构建

由于工业固废的数量多、种类复杂,而且危害环境的程度不一,因此对其监管,老一套的统一法律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工作需求。为此,在监管法律体系当中,应该融入分类管理规定,以分类管理目录制度的形式,根据工业固废的种类和环境危害性,进行区别性分类。结合当前国内工业固废物的综合利用需求,可将其分为普通型和重点管控型两种,并赋予两种类型工业固废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以便在综合利用工业固废时,可有效筛选出危险系数较高的废物,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2.2经营资质管理法规体系构建

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尤其针对成分复杂的工业固废,需要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方可进行有效地综合利用,而针对当前工业固废综合管理企业鱼目混杂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在法律体系当中,应设置资质评定的标准,其中涵盖工业固废在贮存、利用和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以及规定违背资质评定标准时的处罚条件,这样就可以在法律层面上约束相关市场无序的情况出现,同时降低环境污染风险。除此之外,具备资质的企业,在贮存、利用和处理工业固废等环节,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便环保部门有效掌握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时的信息,提高对经营资质管理的成效。

2.3转移管理法规体系构建

在工业固废转移联单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工业固废跨省转移管理的法律制度。针对目前司空见惯的工业固废跨省转移时逃避监管的情况,应增加跨省综合利用管理的制度,规定工业固废在跨省综合利用管理时,除了按照现有法规采用转移联单,还要求到移出地和移入地环保部门备案。为保证跨省综合管理时企业备案的主动性,还需要同步设置强制执行的条件,其中包括违背规定时的处罚措施,以达到“以儆效尤”的管理效果。

2.4污染防治法规体系构建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环境污染防治,应该将标准从规章制度的层面,提升到法规体系内容的高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明确倾倒工业固废的法律职责和处罚措施,提高工业固废污染的“违法成本”,笔者建议参考借鉴《水污染防治法》的“双罚款制”规定,在发生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环境污染时,一方面行政处罚有关的单位,另一方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让污染防治法规体系更具强制性和权威性。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法规体系,在监管、经营资质管理、转移管理、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在监管法律体系当中,应该融入分类管理规定,以分类管理目录制度的形式,根据工业固废的种类和环境危害性,进行区别性分类,同时设置资质评定的标准,以及规定违背资质评定标准时的处罚条件、增加跨省综合利用管理的制度、明确倾倒工业固废的法律职责和处罚措施,对存在的法规体系问题予以查漏补缺,使得相关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王志平,贾晓红.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山西"十二五"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划》解读[J].能源与节能,2013,(12):83-84.

第9篇: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范文

一、培养学生环境意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我国的环境状况并不容乐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已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灾害性影响。曾经风景如画的南京十里秦淮,如今已是垃圾充溢臭气熏天的“龙须沟”,淮河水无法饮用,大运河鱼虾绝迹,一九九七年的黄河断流等等,其后果已是触目惊心。因此,提高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已经摆上了国民教育的重要议事议程。而中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与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环保意识一旦形成,对其一生的社会行为乃至对整个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无疑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

二、化学教育在培养学生环境意识中的重要地位

化学学科的特点决定了化学教育在培养学生环境意识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同物理、生物等都是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的主要学科。许多污染物的成分、特性、形成过程、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危害以及如何防治等,都与化学教学内容有着密切的联系。初中化学教学大纲中也明确提出,化学教育应培养学生关心自然、关心社会的情感,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

三、化学教育如何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

1.在化学课堂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在中学化学教材中,包含许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内容,例如作为大气污染物中的头两号“杀手”SO2和CO,在初中课本中做过初步和系统地学习。教师在讲授该节内容时,就应给学生讲清SO2、CO的产生、特性及对人类的危害,并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讲解如何避免SO2、CO的产生及SO2、CO中毒后如何处理等。并由SO2的特性讲解“酸雨”这种污染物的形成及危害。对于大气污染中的另一“杀手”――光化学烟雾,教师可结合1942年的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给学生讲清其形成过程及危害,从而提高学生对环境污染的重视程度。

2.在化学试验过程中,进行环境教育

化学试验作为化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担负着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的重要职责,并且较之课堂教学更具有直观性。一方面,教师可以环境污染物为试验样品,进行观察分析与研究。例如测定大气飘尘的浓度、测定雨水的pH、用SO2形成酸雨的过程等等。另一方面,化学教师在做实验时,也可以切身实地的进行环境教育。例如在做有毒气体(如SO2、CO等)放出的实验时,可增加尾气处理装置,以减少有毒气体排放。对实验结束后的试验废液、废物应放入指定地点,这样既可减少污染,也教育学生环境保护要身体力行,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3.在化学课外活动中,加强环境教育

一方面,可以通过化学课外兴趣小组,开展环境保护活动。例如组织学生测定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附近河、湖水的酸碱度,到附近工厂进行污水排放观察及污水处理参观,利用节假日到野外收集废电池等等,让学生亲身体验环境污染的程度及其危害性,增强环境观念。另一方面,要教育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充分利用节约能源,合理分类存放生活垃圾,不使用污染环境的物品,敢于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