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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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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第1篇: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固定资产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3-0061-01

我国的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工程质量管理也得到较大的水平提升。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不仅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相关条例规范实施,还要形成完善的法规体系。近几年,政府开始根据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条件,形成良好的质量监督方式。不仅要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形式改革,还要建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

1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现行质监体系不完善。监督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的建设活动已经达到了一定数量,建设的房屋工程也不断增多,一些固定资产也逐渐形成。随着建筑活动的增加,在施工过程中、勘察以及对工程设计期间,也体现了工程的复杂性,特别是一些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以及新材料的使用,专业的施工队伍成为工程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主要趋势。对于工程建设质量,由于质量主体体现较大变动性,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及优化等形式成为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期间,人员的流动性也不断增多。而且,一些官商现象的存在,存在的行政干预现象、特殊政策待遇等,不仅减少投资,也影响了工程的质量。所以说,面对建筑市场发展的复杂环境,质量监督体系在执行过程中根本不能完全制约一些现象,还应对其不断改进与发展。

1.2 质量监督责任不明确

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监督机构成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他们直接参与到工程建设环节中去。但没有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导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颠倒了人员的负责程序,还只是由政府作为工程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如果在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责任不够明确,在客观形式上,无论是微观、宏观性管理,还是直接、间接性管理,都会直接影响政府的管理体系,以产生工程质量监督运行中的矛盾,从而实现了多头管理以及条块分割的形式。

1.3 监督机构的监督方式单一,无法实现全面监控

由于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比较长,具有专业性以及技术性特点,所以,单一的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根本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经济需要。质量监督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本没有发展创新理念,实际的发展速度也没有跟上时代的变化与发展。随着该制约形式的不断展开,不仅影响了工程质量的检验准确性,有效的评定方法也很难评判。

1.4 质监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严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虽然在人员素质、使用设备以及监督理论、经验等形式上都得到较大改变,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人员素质、使用设备的不完善现象,并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质的改变。在这种监督形式下,不仅会降低工程质量的监督深度与力度,还会影响政府监督的权威性与有效性。

2 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随着监督职能的不断优化,保障监督内容与监督程序的一致性,能够保障工程的质量监督方法。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两方面。其一,确保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受控。因为对工程进行监督内容比较多,特别在设计、材料等监督过程中,存在的事故比较多。因此,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在工程设计期间,首先,应对设计文件进行优化,并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而且,要把握工程中的重点,以提高工程结构的质量。其次,将工程中的主体结构作为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并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最后,对民生工程进行有效监督,考虑到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利益,对实施工程中的质量因素进行监督。

其二,抓好工程的源头。首先,应对招标阶段进行监督与管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优先选择施工队伍。然后,设立各种制度,不仅要减少工程在建设中存在的风险问题,还要提高企业在社会中的责任意识。其三,明确监督程序,能够促进监督的权威性发展,要转变微观的监督形式,以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改变;还要加大检测力度,以先进设备,利用相关数据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3 如何加强质量监督

为了能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的建设标准,在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发展形式下,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角色以及相关职能,不仅要形成新的认识,不断发扬创新理念,还要优化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体系,完善法律执行机制,以促进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新形式。

3.1 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

在传统的工程监督机制中,执行的是单一的监督行为,目前,已经促进了该监督方式的延伸。

针对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各个质量行为,对工程产品质量都要进行监督,并将工程中的主要参与者作为质量监督过程以及形成的最终结果。不仅要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监督,执行巡视监督以及季度性的监督检查等相互结合的发展模式,还要对工程质量中的各个要素进行全方位监督。

3.2 建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能够促进监督执法的透明性发展,从而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的“阳光行为”。工程在建设初期,相关人员就要具有知情权,不仅要能够掌握监督工作中的主要方法、相关内容以及相关手段,还要充分利用工程监督各个部门,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以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出现相关的质量事故。

3.3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

集体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发展能够促进监督行为的公平性以及准确性。随着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不断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以及监督执行的相关手段成为重要的发展形式。因此,应优化传统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在人员配置形式上,要由一个专业人员转化为两个,并要持证上岗。在日常的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还要制定严格的执法理念,根据不同的监督行为,在各个科室分别设置监督,从而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的合法性与标准性。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进步,在工程建设期间,对工程质量以及监督行为提出了较高要求。在监督职能不断转变形式下,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成为发展中的主要任务,所以,要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不断研究与优化,从而提高建筑行业的施工质量以及规范的监督行为。

参考文献

第2篇: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文

关键词: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地方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0-0230-02

教育部于2007年正式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2011年底,在此基础上推出第二期名为“本科教学工程”。本文所指“质量工程”是第一期“质量工程”及第二期“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与改革项目的统称,主要是指国家级和省级两类建设项目,也涉及高校自身所设置的相应校级、院级、系级质量工程的建设内容。本文力求从申报及建设的角度研讨相关工作,分析问题,寻求对策,以利于地方高校认真对待每一次建设机会,在点和面上都能有所突破。同时,精耕细作,以建设本科质量工程项目为引领,切实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地方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在高校本科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加之在社会评价中占据较高权重,无论地方高校还是部委属院校都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地方高校由于种种原因,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

1.申报成功率不高。据不完全统计,在第一期“质量工程”建设中,近70%的国家级项目和近50%的省级项目都被那些在科研和教研方面有着明显优势的部、委属院校获得,而数量众多的地方高校在申报工作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地方高校申报成功率偏低,只能选择性地填补一些数量上的空白,获得的经费支持也较少。在第二期质量工程建设过程中,教育部在政策上更多地注重了对地方高校的支持,但总体来说,相对于地方高校的绝对数量,质量工程项目获批数量仍然偏少。

2.获批立项难成体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是一个优选的过程,只有具备了深厚的积累基础才具有申报的条件与资格。地方高校一方面要举全校之力,拿出最好的项目参加竞争,方能保障推荐的项目脱颖而出。另一方面,为了实现内部的平衡,适当的兼顾不同科类专业的建设水平,地方高校又不得不将本来不充裕的资源配置到不同的专业领域,这样不多的申报建设机会往往被平均化。因此,地方高校很难做到质量工程项目的全面斩获,所批的为数不多的质量工程项目很难构成一个相互支持的工程体系。

3.建设过程监管不严。高校的教务处以及质量工程项目所在的相关学院,是实施项目监管的主要业务部门,也是保障项目运行、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关键所在。地方高校在项目监管过程中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由于教务部门往往限于事务性工作,导致无法对日常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管;二是相关学院难以充分调动学校资源,创建用于日常监管的项目执行系统(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为主)、项目日常管理系统(以学院或系一级为主)以及项目监督与评价系统(学院自评,学校管评二级),导致过程管理缺失。

4.建设推广力度不够。部分地方高校获批项目的建设推进工作长期处于一种自觉、自发、自为的状态,一些项目往往束之高阁。例如,反映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有的精品课程网站获批若干年,但始终停留在申报时的状态,没有内容更新,也没有学习反馈互动。有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既无法实现网上预约,更没有实现资源的共享。又如,反映在项目的影响力方面,一些项目并未在教学过程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并未引领教师的教学改革与创新,也并未引起社会的关注。因为项目建设的力度不够,导致一些项目的结项工作一拖再拖,或是低调结题。

二、地方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不力的原因

由于办学历史、师资力量、生源质量和教学经费投入等方面的差异,部、委院校在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竞争中具有相当大的先天优势。除去“先天不足”这个客观存在的因素之外,造成地方高校质量工程建设不力的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不到位。在教育部、财务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中明确提出,“质量工程充分考虑了提高教学质量的系统性和复杂性,确定了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引导性的项目作为改革的突破口,以调动广大高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实质上,推进实施质量工程,项目是契机,改革是手段,提高是目的。而部分地方高校把质量工程当作“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单纯为了“挂牌”而申报,申报时千方百计集中优质资源“做文章”,一旦立项后却疏于建设和管理,后期靠零碎素材的拼凑来完成检查与验收,这显然违背了质量工程建设的初衷。

2.培育机制不健全。地方高校对校一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够重视,部分学校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比在建的校一级质量工程项目还多。这种项目建设架构导致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根基不牢、力量分散。如果把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体系比作一个金字塔,那么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分别是塔尖和塔身部分,而起到基础支撑作用的塔基部分是由大量校一级项目构成的。缺少了校一级质量工程项目作为“孵化器”,地方高校的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在申报与建设上,往往变得“昙花一现”。

3.分工协作不够。地方院校获批质量工程项目的历程往往是经过多方配合、团体努力、历次、反复雕琢的结果。从分工上来看,负责质量工程申报的主持教师对专业教学情况有较强的了解,学院(系)掌握着专业整体办学状况,作为主管部门的学校教务处更胜于对申报建设政策及整体工作状况的认知与把握,作为支撑力量的各相关部门各自有着与教学改革紧密联系的业务领域,如果没有全方位的支持及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申报与建设的机会可能稍纵即逝。如果申报工作只是简单的上传下达,以“击鼓传花”的方式展开,无论是何种项目的申报材料都很难突破严格的筛选评审程序。

4.趋势把握不准确。不同的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侧重点是不同的。一期质量工程项目涉及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课程教材建设与资源共享、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等六方面的内容,注重于支持学校整体条件的改善,强调基础性建设。而二期质量工程项目涉及质量标准建设、专业综合改革等五方面的内容,偏重于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要素环节提升。二期质量工程在“学校实力”、“校企合作”、“辐射推广”三个要素之中,明显加大了对后面二者的考评强度。这些变化因素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走势。一些地方高校的管理者和教师似乎没有重视这些“走出去”、“动起来”的趋势,这也直接导致了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的偏颇。

三、地方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基本建议

从本科教学改革的走势来看,质量工程建设可能会以一种新的形式持续下去。“十三五”期间,重视本科人才培养过程、重视教学环节改革将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地方高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强化质量工程项目。

1.明确建设目的,转变工作理念。质量工程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本科人才的培养质量,这既是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工作的落脚点。地方院校不仅要高度重视申报组织工作,把质量工程项目“揽进来”;还要切实大力推进改革与创新,把项目“建设好”。必须转变观念,把成功获批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视为播到田地里的“种子”,而不是视为教育教学已取得的“成果”。必须把质量工程项目的实施同本科教学常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用质量工程引领学校本科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才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2.完善建设体系,加大培育力度。地方高校应积极构建以学校项目为基础、省级项目为骨干、国家项目为龙头的三级“质量工程”的申报及建设体系,既重视已有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工作,又要精心设计、合理布局,依托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积极打造量大面广的以促进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和团队建设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校本质量工程项目,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培育工作。

3.加强监管,强化评价考核力度。地方高校应建立“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在学校内部以学院(系)为主体集中各自参与项目按年度进行总结,并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汇总公布相关信息情况。建立项目中期检查制度,由学校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共同参与,由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报告及阶段性建设成果,接受专家组的检查审核。对检查合格的项目可按计划继续建设;对工作进展不力的项目勒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项目可予以撤销。

4.激发工作热情,扩大辐射与推广范围。质量工程的建设主体是学校,但任务需要由一线教师来落实,能否实现质量工程的建设目标,发挥项目效能,关键在于一线教师能否真正行动起来。地方高校应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评先、课时酬金、福利津贴等方面向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并完善配套的奖励政策及激励机制,引导一线教师自觉、自愿地投身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同时,地方高校应在建设成果的总结、提炼、辐射和推广方面下功夫,为优质教学资源的辐射与推广创建平台,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从而全面提升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高思.质量工程:提高高校本科教学质量重大举措[J].中国高等教育,2007,(5):18.

[2]杨培强,等.以“质量工程”为抓手 推进本科教学内涵建设[J].中国大学教学,2010,(5):80.

第3篇: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问题;有效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a large comprehensive project,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problem is not only related to individual and the security of the property, but also related to social stability.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test problems and based on perfect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 quality detection of effective measures. This for our country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test of the industry has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detection; Problem; Effecti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质量检测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全民质母意识的提高而

不断被人类所重视。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始终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所以其对建筑行业的乃至社会经济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当今社会,建筑市场十分活跃,市场竞争存在极大的不规范,建筑行业管理体系中法律法规和管理性文件相对来说还不完善,市场管理较混乱。尤其是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关键环节的工程检测活动,还有待加强完善管理。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1、带有政府色彩

检测行业是政策性较强的行业, 检测机构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管理规

定运而生, 检测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受政策导向直接影响。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可和

行业资质管理本身就是政府政策调节的手段, 检测市场的大小同样也是由政府

质管理政策直接决定。因而各级监督机构设立的检测室由于有了政策上的绝对优

势, 由于其政府背景, 使其克服成立时间短的劣势, 通过垄断检测任务的形式

很快在规模和检测能力上占据优势, 成为目前检测市场中主流检测力量。但是垄

断行为的副作用使其长期处在政策保护状态, 相比其他机构效率低下, 技术水

平不高, 服务意识差, 自身竞争意识差。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

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于母体的部门形式进行运作, 还没有形成独立

企业运作的理念。

2、建设单位不走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

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

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据统计,我国有三分之一的

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有的擅自降低设计标准,如部分小区降低防

水等级、有的工程基坑支护降低安全等级等等。有的盲目压缩工期,不按科学规

律办事,有的工程压缩合理工期达60%左右。有的要求施工单位垫资现象严重。

有的干预检测结果的公正性,有的开发企业怕影响销售,甚至要求检测机构不准

出具不合格的检测报告。

3、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工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产生检测数据的每个环节无法全面监控,造成监管盲区,检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也就大打折扣。因此,如何解决好对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已成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国很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存在着这一问题。

4、检测人员素质不高

我国建设工程检测行业的从业人员存在着素质偏低的现象, 并且我国大专

院校开设了检测行业这个专业的也很少,从而导致了专业人才的缺乏。从而影响

了我国检测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在检测方法上的不合理, 检测质量控制有缺陷、

导致了检测及验收不规范问题产生。故检测人才的培养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

的重点。因此必须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从而加强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整

体水准。

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

1、严格界定建设程序、加强检测管理

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各个检测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我国工

程基本建设的主要程序来执行。主要分为 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

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后评价阶段。按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程序。

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先规划研究,后设计施工,有利于加强宏观经济计划管理,

保持建设规模和国力相适应;同时能够保证工程质量的检测,确保工程的顺利完

成。

2、提高检测人员检测意识和素质

由于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检测意识和素质直接影响到检测工作的质量,因此,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人员的检测意识和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检测人才的培养成为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重点,应当把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从业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的管理,2010年以来,我国很大部分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管理的要求,对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使从业人员达到本检测岗位所必需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同时检测机构必须提高检测行业从业人员的门槛,建立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

制和人才培养机制,以提高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

3、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

作为检测机构应该首先从观念上改变,认识到在机构内部实行现代企业管理

方式的重要性,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观念。摆脱传统的行业垄断概念,借鉴和利

用一切企业管理的先进手段和方法来帮助检测机构健康发展。同时各个工作人员

树立起全面质量意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强化服务和人才意识,。将我国

的检测行业真正的推向市场,按照市场的机制来运行,提高检测行业的竞争意识,

努力的把握检测的质量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适应

将来的国际竞争, 从而确保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以质量来赢得市场。

4、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

由于政府监管岗位不到位,导致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在管理上存在着盲

点,因此运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能够加大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监管

力度,提高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可以利用检测监管系统平台这一有效的监管工具,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技术、3G

网络技术、GPS 定位技术和IC 卡身份识别技术,实现工程验收无纸化管理,这

将有助于加大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最

终将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结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关乎工程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步骤,其检测报告和相应

的数据直接关系到工程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具体工作的实施,同时也关乎我国

质量监督部门和行政主管单位的健康发展。因此质量检测单位必须做出科学、公

正、准确的检测报告工作的任务是向社会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结果。为

建设工程质量的判定提供依据,是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起到的是基础作用和

手段作用。只有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才能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其有效措施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伟伟.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措施[J].工程管理,2011,(05).

[2]叶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现状及发展对策[J].山西建筑,2010,(12).

[3]黄飞慧, 陈华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的问题分析[J].四川建筑,2009,(1).

[4]王秀峰,蒋国涛,高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概况及发展对策[J].山西建

筑,2011,(06).

[5]陈春林.论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探讨[J].科技向导,2011,(05).

[6]张成祥,刘伟俊,姜兆洋.浅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困境及出路[J].探索

第4篇: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检测;转型升级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其发展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作为保证建筑业实现良性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直以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存在“画圈占地”、“一家独大”的现象。但随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的不断加强及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必须未雨绸缪,认真研究提升自我能力的有效措施,实现转型升级的完美蜕变。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概述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起步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标准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通知》,要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在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标准化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检测行业不仅仅在机构数量上得以增大,在工作内容上更是实现综合化,并在经营方式上逐步迈入市场化。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在浙江省通过计量认证的建筑工程检测机构已达326家。

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依托于政府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这类机构基本依靠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大部分通过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并获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由于在资金方面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其在规模和检测能力上占据主导优势,成为目前检测市场中主流检测力量。

2、依托于科研院校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这类机构利用学校和科研单位现成的试验室、试验设备及相关人力资源,以良好的技术资源和较低的经营成本,迅速地在检测市场中占据一席之位。但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松懈等问题产生的影响,也颇为巨大。

3、依托于企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这类机构主要是企业为了保证自身产品质量而设立的,主要承担企业内部的试验任务。但由于其自身独特性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该类检测机构朝综合化方向发展,致使竞争能力处于劣势。

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存在问题

经过长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所取得的成绩虽然是有目共睹的,但行业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若问题无法得到正确对待,放任自由,必然给检测行业带来重伤。

1、市场监管力度缺失。检测行业市场化是形势所趋,但市场化不等同于放任不管。目前,检测行业市场片面强调市场化,监管力度未能同期到位,导致检测市场极度混乱。众多检测机构为求业务增长,以数据造假来吸引客户,满足施工单位企图利用资料蒙混过关的违法欲求。在检测市场中,极易形成衡量一个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的标准不再是公平、公正、科学,而是在必要时能任意篡改的错误意识。显然,这对诚实可信的检测机构无疑是一种伤害。

2、机构分布欠科学。检测市场化是可以加大检测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检测机构的自我淘汰,但一个地区的检测机构数量盲目增多,必然会导致“僧多粥少”。检测机构将无心再把资金投入到技术发展层面上,只会花费在抢夺客户上。长期以往,竞争力弱的检测机构惨遭淘汰,而竞争力强的检测机构得以留存,检测市场又将回归到“一家独大”的原始局面。

3、检测行业入行门槛不高。 由于进入检测行业要求不高,造成取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在技术水平和检测设备都有很大差距,数据不尽相同,工作质量也随之受影响,这与检测要求的“公平、公正、科学”总方针相违背。有些地区还存在以“挂靠”形式,开展不合法的检测活动,扰乱了正常的检测秩序。

4、自我运行体系不完善。目前,检测市场存在一些原本依托于行政部门或科研院校,现已从母体脱离的的检测机构,由于过去一直接受行政管理模式,未能形成科学化的企业运行模式,导致检测机构无法正常运行。如:部分检测机构的内审员如同虚设。

5、与国外检测机构仍有差距。加入“WTO”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往来更为频繁,市场也进一步开放,检测市场亦是如此。由于国外检测行业起步早,其制定的标准、使用的检测设备及操作经验大都领先国内企业,这对国内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现走出去还是抵住国外检测机构涌入会造成不利的一面。如国外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导则25来管理实验室,而对于国内的检测机构来讲这是一片空白区。

四、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转型升级的应对措施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运行相对于国外的检测行业来说,只能算刚刚起步。问题的出现是在所难免。现在,我们应客观对待,认真思考检测行业如何转型升级,使其具有科学性、综合性、竞争性,并能满足市场需求。

1、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市场机制。各地政府部门可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推出适合本地的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和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市场运行机制,对扰乱正常的检测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2、加强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行为。为维护检测市场运行的良好性,可考虑采用“全程跟踪制”。建立监管平台,对检测数据及报告实时监督,及时查处虚假检测报告。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不仅对检测机构内部工作进行检查,还要对现场检测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测人员有不良行为,登入在案,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3、合理部署机构数量,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在当下市场化还不完善的环境下,一个地区检测机构数量太多,必然会陷入恶性竞争。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机构数量,并对检测机构实施全程跟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检测机构及时淘汰,以便市场化稳步推进,资源配置得以最优化。

4、提倡诚信检测,创建良好环境。在检测行业中,广泛宣传诚信检测的重要性,吹起一股“诚信风”。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检测机构进行诚信测评,并实行“末位淘汰制”,促使形成人人心中有诚信的良好检测环境。

5、创新运行体系,增强竞争力。鼓励检测机构走出去、看一看,学习国外检测机构先进的管理模式,再从本身实际出发,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运行体系。比如引进ERP来控制和降低检测成本、提高检测工作的效率、利用CRM软件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利用“5S”的管理方法来加强检测现场的有序性。只有运行体系得当,检测机构的竞争力才有望增强。

6、树立人才观,做好队伍建设工作。检测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检测机构检测水平的好坏。这不仅仅要求检测人员必须具备除了过硬的技术能力,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检测机构应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搭建人才施展才华的平台,充分调动检测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并主动解决检测人员生活中实际困难,使其无后顾之忧。使这群检测工作人员能真正成为一支“拉的出、打得响”的硬队伍。

五、小结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现在所处的时期,既是困难期又是机遇期。各检测机构应抓住机遇,在实行高效科学化的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尊重人才,提倡诚信检测,自觉维护检测市场的良好氛围,必然能挡住各种竞争力的撞击,最终实现我国检测行业的完美蜕化。

参考文献:

第5篇: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设备管理

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的设备管理能够有效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完整性与精密性,确保机械设备能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与生产制造类的企业对设备仪器管理的方式相比,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对于设备管理就占有很大的优势地位,在管理方面有自己特有的模式与手段。

1设备仪器管理的意义与目的

建设工程的设备仪器是构成质量检测机构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工程企业培养拥有高素质、丰富经验人才的重要保障与资源。通过对设备仪器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有效管理,才能确保设备仪器处于正常运行的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出其最大的效能,提供工程建设的效率与精准度。质量检测机构切实有效的做好设备仪器的管理工作,有利于防止工程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浪费、损失,控制建设成本,有利于为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保障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1]。质量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的设备仪器进行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对设备仪器的安全运输、处置、使用、存放与维护等。用来保障设备仪器的使用功能正常,并提高其运行的准确度与精准度。从而达到检测试验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与有效性的管理目的。

2健全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

2.1设备仪器的配备

检测时应该要对样品制备、数据分析与处理进行正确的配备,将包括软件在内的检测设备与标准物质进行合理的配备专业的设备仪器,并且要求技术与功能性能够必须要符合国家的标注与规定的相关要求。但凡没有对专用的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定型,应该要提供给相关的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2]。

2.2设备仪器的使用

在公司永久固定资产清单之外的设备仪器,比如说借用、租用与使用的客户设备,这其中也包括一些价格昂贵、使用频率低或者是特定的质量检测设备仪器,应该要满足国家对其的相关要求,并检验合格之后方可投入建设。与此同时还要制订一份周期的检定或者校准计划,从而测量影响最终检测结果的设备仪器的关键值或量。其设备仪器的管理人员也应该完善开展检测工作时所需要的标准物资与监测设备的《周期检定或者校准计划一览表》、《设备检测一览表》并且有专门的部门与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与批准。其次对于全部需要检测的设备而言,比如说一些修复设备、新购设备、借出又返还的设备、停用时间过久的设备等,在进行检测工作时应该要对其采取严格的核查与校准的工作,以保证其能符合质量检测机构的规范要求与标准[3]。另一方面,使用设备仪器的人员应该要在操作前后对检测的环境条件与运行状态做好记录。

2.3设备仪器的管理

设备仪器的管理应该要派专人负责量值溯源与保管,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贵重的、精密度高的、操作流程复杂的、技术难度系数大的设备仪器的操作管理,应该制定一份安全设备仪器使用的说明书与安全操作与维护的规范要求,并交由达到规范化操作标准的人进行操作。而设备仪器的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应该要及时更新,包括设备仪器的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操作手册与注意事项,都要让相关的技术人员熟悉与掌握。对于那些需要检测并且结果收到检测影响的设备与软件,应当对其进行分类编号管理与唯一标识性的标记[4]。一切正在运行的设备仪器应该在其使用的部门上贴上相对应的标识。并且结合检测结果,用颜色来分类,如果是绿色就代表检测合格,如果是黄色就代表准用,如果是红色就是检测不合格已停用,来增强设备仪器的受控性能。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设备仪器的移动或者固定使用的特点,制定安全运输、处置、使用、存放、有计划的进行设备仪器的维护与检测的程序,继而确保其运行各功能的正常,并避免性能老化与设备仪器的污染与破坏等情况。如果设备仪器脱离了质量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公司应当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被退回的设备仪器进行严格的核查,并保障其校准状态与功能能够合理有效的显示满意结果。而对于那些长期的稳定性较差、使用频次较高的主要检测设备与仪器,应该定期核查与检测。但是如果校准某些设备时,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要求使部门的监督员与负责人责成设备仪器的使用人员,并勒令他及时更新修正因子。建设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还应当制定包括软件与硬件的设备仪器的采购、研制、验收、保管、使用、维护、修理与淘汰等环节的检测管理程序,尤其要注意防止出现没有授权的人员随意使用设备而致使检测结果失灵,操作失效的情况。而对设备仪器的周期检定、溯源都应当让管理人员通知各质量检测部门安排有序的送检工作。并将检定的报告证书及时上报到个质量检测部门,并及时更新需要修正值的所有资料。其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设备的维护、使用、修理、溯源、标准设备的周期核查与监测状态以及考核稳定性的结果进行记录存档,以便后续的经验累积与查阅。

2.4设备仪器的保养

对于设备仪器的保养也是质量检测机构实施管理主要内容之一。其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仪器的存放点要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排列,周围不得堆放影响操作或者正在正常保养的其他设备仪器,存放点的环境条件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2)设备仪器应当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每日的清洁、保养与维护。(3)对于长期不适用的设备仪器,要对其实施每季度或每月通电措施,做好设备仪器的检测状态的记录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与保养。如果使用的是直流电,需要将电池取出再保养[5]。每年度按照公司的设备仪器的计划进行维护与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3提高检测机构的设备仪器的管理对策

3.1提高重视程度

工程企业的领导层应该对设备仪器的检测、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重视起来,明确设备就是产出生产力的管理理念,提高检测机构的管理意识。围绕“以人为本、全员管理”,贯彻落实好设备是基础、技术是动力、管理是关键、人员是根本的管理方针。

3.2培养高素质、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

设备仪器只有在高技术、高素质、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的手中,才能不断发挥出设备仪器的最大效能,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生产力。随着越来越高端、先进的设备被引进质量检测中,需要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人才的设备使用、保管、维修与保养的技术水平,制定“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培训”的培训策略。

3.3健全设备管理制度

健全设备使用责任制度、设备申购报废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设备检定与校准制度、设备点检制度、外出设备借用制度、设备定期核查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设备租赁制度等[6]。建立设备检测的各级管理机构,将设备的管理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健全激励机制、奖惩机制、监督机制,从而充分调动起检测机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将公司的发展理念与自身发展目标有效结合起来。此外还要重视前期的设备管理工作,避免存在“档次越高、型号越新、价格越贵”就越好的思维,应该结合实际工程建设的需要,选购那些高指标、高规格的精密性的设备仪器,并提前做好设备的安装、试运行、调试等工作。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设备管理对于提高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提升工程的建设质量,推动建设工程的稳步发展,增强工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宋国辉 单位:重庆市云阳县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

参考文献

[1]时柏江,陈小伟.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设备期间核查的应用[J].四川水泥,2016,01:178+107.

[2]曾维芳.浅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及运营发展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5,52:57~58.

[3]王荣青.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检测设备管理研究与探讨[J].石油工程建设,2016,02:85~87.

[4]郭烽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的途径探析[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16,02:24~25+37.

第6篇: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文

新年伊始,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视工作座谈会,主要工作是回顾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分析当前面对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年主要工作。前面,大家围绕大会主题做了很好的发言与交流,既量力而行地总结了工作,反映了问题,又提出了良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听后很受启发。下面,我谈三个方面意见:

一、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年是建筑业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工作的枢纽一年,在工作工作重、社会压力大、制约因素多的情况下,全国工程质量监管系统齐心合力,攻坚克难,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各地围绕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规章轨制,加强步队建设,改进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有力地保证了我国工程质量总体形势的不乱,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慰问。

(一)高度正视工程质量立法工作,健全法规轨制体系

过去的一年,我们不断把建章立制摆在各项义务的首要位置,针对现行轨制不完满、不适应的本地,展开了一系列律例规章的制修订义务,首要有:积极推进《树立工程质量管治条例》的修订义务,组织有关单位分七个专题进行了深化钻研论证,为下一步修订义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制定出台《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举动方法工程质量看守管治规则》(住房和城乡树立部令第5号),进一步规范了工程质量看守的内容和挨次,推进详细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视任务;展开《树立工程质量检测管治办法》(树立部令第141号)的修订义务,组织多次调研和座谈,已完成了修订初稿;印发《关于做好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举动方法工程质质变乱讲演和查询措置义务的通知》(建质〔〕111号),为工程质质变乱的查询措置义务供给了基本依据。各地也在律例轨制树立方面做了不少义务,制定了良多的规范性文件,等省市还积极推进出台或修订关于工程质量管治的本地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力促进了工程质量监视任务的法制化过程。

(二)积极立异工程质量监管方式,进步监管工作效能

过去一年,各地以5号部令的出台为契机,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为目的,以履行看管放哨和差异化监管、加强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等为重点,积极探究,不时立异,有针对性地改良和完美监管方法办法,监管效能不时提高。北京将巡回看管和完工验收同步看管连系起来,增强对工程施工全进程的放哨,上一年合计巡回看管反省16265项次,宣布整改告诉书1761份。江苏省常州市树立荫蔽工程网上告诉系统,使看管职工可以依据状况随机抽查,加强了监督工作的有用性和威慑力。湖南省住房城乡建立厅每季度均公布全省差异化管治企业名单,指点和催促各地增强对其所承建项目标看管反省,加强差异化监管。广西、贵州等省市积极推进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加强监管局部的信息沟通,完美结合法律机制,加大了看管法律力度。

(三)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保证工程质量

过去一年,各地在任务中注重凸起重点范畴和单薄环节,不时完美监管办法,加大监管力度,获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房屋工程尤其是保证性住房质量监管,不少省市开展了保证性住房质量专项反省,在保证性住房中具体施行质量分户验收轨制,全体质量获得有用包管。二是深化开展工程质量凸起问题专项管治,在中间一致摆设的专项管治排查任务中,全国合计排查工程项目63411个,发现问题60884个,罚没、补交等款子金额合计5320.5万元,有用遏制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在抓好汶川、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及上海世博会工程等重点工程质量监管,有关省市克制工夫紧、任务重的晦气前提,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地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包管了这些工程保质保量按时投入运用。特殊是在灾区恢复重建中,全国工程质量监管系统严密协作,相互支援,如上海市援助玉树灾区100万元专门用于树立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有力支撑了灾区的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管治任务。

(四)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监视步队建设,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

过去一年,不少地域面临看管任务经费不落实、看管队伍泛起不不乱要素的严厉场面,然则各地工程质量看管机构在主管局部的关怀和支撑下,克制各种难题,队伍建立各项任务获得了积极发展。一是全力保证质量看管任务经费。经过各方起劲,财务保证看管任务经费的笼盖面进一步扩展,据计算,到岁尾,全国工程质量看管机构中已落实财务拨款的占48%,比2009年添加了20%,为质量看管任务的正常开展和看管队伍的不乱供应了有力支撑。二是深化开展质量看管机构和看管职工的审核培训。上一年全国各省市根本完成了对看管机构和职工的审核,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任务,看管法律才能和程度进一步加强。三是积极推进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立。大都省市树立了省级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平台,完成了全省监管数据的共享,经过运用现代信息化伎俩提升了质量监管信息化程度,促进质量监督工作愈加科学、标准、高效。

二、当前面对的形势和问题

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面对的形势仍旧非常严肃,工作仍旧非常艰巨。

一是工作重、规模大。跟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持续快速扩大,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量大幅增加。据初步统计,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27.8万亿元,同比增长23.8%;建筑业总产值达到95206亿元,同比增长24%;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达到70.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9%。其中,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正在经历跨越式发展阶段,年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同比增长55.3%,年又计划建设1000万套,比年增长69.5%;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面,国务院已经批复了28个城市的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目前有25个城市共有在建线路54条、1504公里。但是,工程质量监管职员并没有相应增加,监管气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二是要求高、责任大。跟着保障和改善民生日益成为经济建设的主旋律,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糊口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各级领导高度关心,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此外,从保证基本的结构安全到追求房屋功能公道、节能环保,老庶民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肩负的责任和压力越来越大。近两年来,中心领导同志对工程质量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反复夸大要高度正视工程质量问题,切实加强质量管治。同时,工程质量问题在媒体上的曝光率不断进步,工程质量已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三是问题多、难度大。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但距经济社会发展的要乞降人们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工程质量通病仍旧比较普遍,极个别工程质量差劲,甚至存在严厉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在当前我国经济体系体例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思惟观念深刻变化的转型时期,工程建设主体多元化,行为复杂化,工程建设领域面对大量新问题、新情况,工程质量监管的难度很大。去年查处了两起比较典型的案例,一个是有的省部门工程使用非法拉长的“瘦身”钢筋,导致钢筋截面尺寸和力学机能不符合国家尺度要求,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另一个是某保障房项目泛起大面积墙体和楼板混凝土不知足设计强度等级要求,导致6栋楼地上结构被拆除。钢筋和混凝土都是直接关系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如斯明目张胆地偷工减料,让人触目惊心。

对于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我们以为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质量意识淡漠,诚信缺失。市场经济首先是诚信经济,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工程建设企业信誉的根本保证。但一些企业和从业职员没有基本的诚信观念和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淡漠,缺乏搞好工程质量的内在机制。更有少数人利欲熏心,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对工程质量造成严厉危害。

二是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以不公道工期和造价为主要特征的恶性竞争加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现象存在,同时从业职员总体素质偏低,一大批技术气力薄弱、质量保证能力不足的步队挤占了市场,企业缺乏搞好工程质量的必备前提。

三是监管处罚不力。因为工程质量监管气力严厉不足,以及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地区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不严,处罚力度普遍较弱,甚至有个别地方基本没有处罚,致使企业违法本钱过低,缺乏搞好工程质量的外部压力。

三、年重点工作

年,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果断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心经济工作大会精神,牢牢围绕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大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为核心,切切实实抓好几项重点工作,取得实其实在的效果。

(一)持续推进法规轨制建设

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是政府依法实施监管的基础,加强法规轨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今年,要着力推进4个方面的法规轨制建设。一是持续发展《建设工程质量管治条例》修订工作。《条例》作为工程质量管治的基本法规,对其进行修订是一项政策性极强、涉及面很广的工作,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论证。去年我们对7个专题进行了研究,今年还需要再研究几个专题,包括确立监视机构的执法定位、增强对企业和职员资质资格的要求、鼓励企业创优争优等方面,要发展进一步的调研和论证,以扎扎实实地推进修订工作。二是修订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治办法》。《办法》修订稿经由反复的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这次会上也已印发大家,有的同志在前面发言中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但愿大家回去以后认真组织研讨,及时反馈书面意见。我们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部法规司审议,争取下半年修订出台。三是出台保障性住房质量管治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增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姜部长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会上特别夸大:“住房工程质量,特别是保障房质量,明年各地要作为重点抓一下。”因此,今年要把保障房质量监管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其工期紧、造价低、政府投资等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四是持续发展工程质量保险轨制研究。工程质量保险轨制是用经济手段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有效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研究,也但愿各地积极介入试点,积累有益经验,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二)加强以保障房为重点的工程质量监视执法

今年,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发展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视执法检查。各地要对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普查,在各省市自查的基础上,我部将适时进行督查。对于今年的检查工作,特别夸大三点:第一检查内容要突出重点。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职员质量行为、工程主体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轨制落实情况等。第二要多采用暗查的方式。检查工作不能走过场,暗查暗访,不提前通知,既可以增强检查的威慑力,又可以了解真实情况,我们到各地督查也将主要采取“扫马路”方式。第三要严格执法。对于部里督查的每一项工程,都要下发检查意见反馈书,检查结果将选择枢纽内容进行网上公示。各地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果断督促整改到位,并严格依法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执法。姜部长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会上提出明确要求:“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从业职员和企业负责人,要限制其从业资格;情节严厉的,终身不得从事建筑流动。同时,要把严厉查处违背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作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项治本措施,长期坚持,绝不松懈。”因此,我们将和市场司一起,对于工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进一步加大资质资格、招投标等方面处罚力度,并着力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诚信体系,实现市场和现场监视执法信息的共享。三是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行政处罚。去年部里一直在研究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文件,估计很快就将出台,文件对各类行政处罚的权限、尺度等进行了细化,使之更具可操纵性。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质量行政处罚工作。

(三)认真做好5号部令的贯彻执行工作

5号部令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文件,贯彻执行好部令,是现阶段进步工程质量监管效能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保障。去年9月份,我们在太原召开了宣贯会,随后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5号部令的通知,提出了详细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进步熟悉,把今年作为5号部令的贯彻执行年,务必使部令的各项划定落到实处。建议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各省市要尽快制定部令的详细实施办法,重点是细化工程质量监视内容和监视程序。好比,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验收监视是否以程序性监视为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视以巡查为主,是否要划定最低检查频次等,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大家常提尽职免责,各地的实施办法就是要把质量监视机构应该履行哪些职责划定清晰,既要留意体现行政执法的要求,不能越位,也要保证监视机构有能力充分履行职责,不能缺位。二是要严格落实企业和个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制。要加快建立本地区工程质量信用档案,认真执行在建筑物显著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及时宣布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划定,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资质资格的处罚力度,增强企业质量责任落实。积极探索领导带班制,保证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枢纽职员在岗到位,增强个人质量责任落实。三是要鼎力加强工程质量监视步队建设。按照部令要求,持续做好对本地区各级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及监视职员的考核培训,重点督促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机构和职员进行整改,保证监视步队素质和监视执法水平。还没有落实经费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有关部分沟通协调,尽快妥善解决经费保障问题。

(四)持续深入发展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管治

发展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管治,是按照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入发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管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消除制约工程质量水平进步的不利因素的重要举措。专项管治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与我们的日常工作密不可分。年全国工程质量专项管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机制建设还有待加强。因此,各地要进一步增强专项管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找出差距,按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管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治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围绕中央工作,扎实推进专项管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年是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大局,是我们的重要职责。但愿大家坚定决心信念,再接再厉,扎扎实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第7篇: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应以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为重点,以抽查、抽测为主要方式。

抽查是指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工程质量文件和工程质量行为实行的随机检查。

抽测是指必要时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进行抽样检测。

第六条鼓励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推行住宅产业化、推广装配式全板式结构体系。逐步推进建筑产品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精装配套化。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进建筑节能和相关技术的普及化。大力倡导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创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推行差别化管理方式,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管:

(一)保障性住房、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等涉及重大民生事业的建设项目;

(二)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节能以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行为、诚信机制建立等内容。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三)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四)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前立案调查。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照下列基本程序: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五)提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第十条在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重点查验以下资料:

(一)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文件;

(二)中标通知书;

(三)施工、监理等合同;

(四)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五)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后,对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第十一条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二)监督人员的组成;

(三)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抽测内容;

(四)工程质量行为抽查内容;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内容。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责令改正可以采用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局部停工整改和责令全面停工整改等三种方式。

第十三条抽查、抽测工程实体质量时,应有重点地选择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可能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并形成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抽测记录。

第十四条抽查工程质量行为时,应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主体资质和人员资格情况、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形成抽查记录。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时,主要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并形成监督记录。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竣工验收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写明工程质量监督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处理情况等。发现建设单位有违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或实体质量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工程达不到竣工验收合格条件的,应当将相关情况记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由负责该项目的质量监督人员编写,有关专业监督人员签字,监督机构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单位工程监督档案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保存。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随机抽查或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将巡查或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条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已造成主体结构安全隐患和主要使用功能重大缺陷等质量问题时,或者发现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进行调查,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并及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以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姓名。标志牌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具置。

第二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适时将工程质量信息、质量问题处理以及各方主体履行工程质量法定义务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配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依照国务院《条例》的规定处理工程质量投诉。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

第二十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统一考核,公布考核结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依法对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

第二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当地政府同意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批准文件;

(二)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授权委托书;

(三)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少于12人;县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少于5人。其中年新开工监督面积在300万平方米以上的监督机构不少于20人。专业监督人员数量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75%;监督人员专业配备应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结构应合理、配套;

(四)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年新开工监督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的监督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其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五)具备开展监督工作所需的固定办公场所。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具有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年新开工监督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的监督机构不少于800平方米;其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六)具有能够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含交通工具)和信息化管理所需的网络通讯等设备;

(七)有健全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除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持有执法类别为“建筑业管理”或“建设行政”的省行政执法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批准同意延缓退休的监督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二十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机构的基本条件;

(二)监督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情况;

(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四)所监督区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情况。

第二十八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以聘请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但聘请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未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要求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8篇: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引言

社会的发展推动着人们的进步,而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都离不开建筑这个重要载体,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建筑的质量要求也是更加的严格,可以说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已经受到了应有的重视。然而,在实践的过程中,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不是符合标准,主要是根据相应的、具体的、切实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方法以及相关数据来完成评价的,换句话来说,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方法以及检测出来的数据是不是具有真实性、科学性以及有效性,会直接的影响到对建筑工程的评价,更会直接的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就我国目前的形式来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的、积极的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的监督以及管理,这样才能够从本质上去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方法以及所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以及有效性,才能够解决问题,进而才能够促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的向前发展,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最终促进社会的进步。

1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发展历程

1.1 过程阐述

迄今为止,建筑领域质检行业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我们将1985 年以前看做第一个发展阶段,这一阶段质检行业的主要特点是它以另种不同性质的实验室的形式存在,一种属于建筑企业内部实验室,其设立宗旨是为本企业服务;一种是科研院校内部试验室,具有教学科研的性质。改革开放以后工程质检行业步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最主要的特征是建筑业多元化的格局逐渐形成。新的格局促使国家加强了对建筑工程及其所用物质、基建设备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力度。1985 年10 月21 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定》的通知,此后各地纷纷建立起从属于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无一例外,这些检测机构皆带有政府色彩。2005 年l0 月18 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的质量检测业迈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办法》中明确指出,检测机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性质为中介机构,它的运行不能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行业的特点

1.2.1 该行业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

政府政策调节的手段之一就是对检测机构的资格进行认可以及对该行业进行资质管理,政府质量管理的政策也直接决定着该行业检测市场的范围。因此,检测市场并非完全开放的市场,政策导向性是该行业的显著特点。

1.2.2 工作体制单一性

上述我们已经提到检测行业具备浓厚的政府色彩,这一行业特点决定了这一行业一般局限于特定的行业或机构,在我国从事这一行业的主要是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民营和外资企业无权涉及该行业。这一现状导致目前我国的检测行业体制单一。

1.2.3 地域性强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本身所具有的政策导向性这一特点,导致各级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都会根据自己地方实际制定有地方特色的管理要求,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资质审查注册制度直接决定了检测机构的服务范围以所在地为主,这就意味着外地机构难以进入本地市场。

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检测单位难以承担明确责任

2.1.1 试样代表性的问题

样本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是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现行标准明确规定了砖砂、钢筋、石、水泥等材料的取样方法。钢筋只送检一根,水泥送样原装一袋,砖、砂、石先挑选、后送样时工程中的常见情况。这种试样的最大缺点就是样本代表总体存在很大的误差。这种误差来自于质检机构与施工现场的脱节,最终导致质检机构只能对送检样本的质量负责,无法确保施工现场的物质是否合格。

2.1.2 试件制作的规范性问题

检测机构在实施检测时仅对样本进行检测,不考察样本的制作、来源等问题。这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所选的样本是否能代表总体的水平,样本是否真正来自于施工现场,送检程序是否合规合法。这些问题都无法给予保障。因此即使质检单位对送检材料出具了合格的证明,也无法保证施工现场所用的材料全部质量合格。

2.1.3 试样取样频率的问题

施工过程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就是对于所需的物资并非一次购入而是分批采购入场,这些所需物资不仅进场时间不同而且有可能来自于不同的厂商。如果抽样次数不够,会造成漏检,致使某些质量较差的工程物质用于工程,给工程安全带来隐患。

2.2 部分检测机构管理缺失,对软、硬件投入不足虽然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或标准对材料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单位并不遵守这些规定,在检测过程中未按规定程序、规范实施检测,严重影响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2.3 检测市场不规范

当前质检行业存在的普遍问题就是恶性竞争,在利益驱动下屡次出具不实报告。当然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来自由检测市场缺乏相应法律的约束,不够规范导致有些检测单位在选择检测样本时没有保存应有的职业谨慎,对数据的处理缺乏严谨性,更有甚者对签名都冒名顶替;主观原因在于检测单位对资质的非法利用。比如将资质高价出让给他人,严重者直接将盖章后的空白检测报告有偿供给无资质方使用。一些地区出于保护当地检测行业的目的,垄断经营,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检测质量,不利于检测行业的技术进步。

3 规范和完善建筑施工质量检测行业的对策

3.1 明确质量检测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法律责任

改善目前监测市场的现状是一项长期工程,首当其冲的就是让质检单位担负起施工物资的质量风险责任,将工程检测单位和工程监理作为并列的行为责任主体,检测单位在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由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明确。其次,在收费标准问题上,需要明确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充分认识到建设单位是委托者,质检部门是受托者。另外在收费方式选择上要合理要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质检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负责。

3.2 强化检测机构对施工现场的监管

工程检测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工程进场的各种物资首先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抽样,然后按照专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另外对于特殊材料物资,检测机构还负有向有关质检部门报送检验的义务。总之,保证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是工程检测部门应承担的重大责任。

3.3 发挥信息化管理技术在检测中的作用

力求设计一套系统软件,该系统检测与监管职能于一身,一方面,利用监管平台提供的加工信息,延伸对施工企业、监理公司等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管,及时了解、掌握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信息和现场施工质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利用建筑工程检测监管平台,实现包括对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设备,以及企业、个人诚信记录等人、物、事的动态监管。

3.4 提升检测人员的政治素质,增强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 在企业内部聘请专家进行讲座,注重对检测人员的技能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2)吸取工程建设中成功、失败的经验教训,根据所处地区的环境地质条件,有正对性的开展学术研讨。

(3)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科技攻关活动。

(4)培养全体检测人员善于总结、实践、探讨的习惯,促进检测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5) 树立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理念,坚强对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3.5 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管理

通过对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一些存在严重问题比如说检测技术水平较低或扰乱市场秩序的检测单位,必须给予严肃处理。另外对一些通过非法手段进行不良竞争的个人或单位必须给予严惩。由于目前我国质检行业存在不合理的收费因素,所以我们应该通过与物价局的协商,对目前的收费标准进行合理调整。最佳的收费标准应实现检测单位责任与利益相吻合。

第9篇: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范文

(一)20*年度工作总结:

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74项,建筑面积290.5万平方米。总造价33.5亿元,收取质量监督费944.3万元;

2、监督竣工验收103项,建筑面积160.7万平方米,总造价8.2亿元,通过竣工验收的合格率100%。

3、发出《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248份,质量问题处理合格率100%。

4、1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专项检查以及汇报工作;

5、2月份,全面启动xx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

6、4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启动“安全年”活动;

7、5月份,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8、6月份,开展抗震排查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9、8月份,派员参与省厅组织的全省建筑工程节能检查工作。

10、9月份,积极做好xx工作;

11、11月份,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12、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全面加大“创卫”检查工作力度;

13、全市进一步开展对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4、12月份,派员参加了由省厅办公室召开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现场管理观摩会,并做了相应的汇报和总结;

15、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开展质量监督站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1、不断提高站内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不仅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是长抓不懈,在业务上,一方面定期组织站内人员集中学习各种规范和条文,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部、委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交流会,以此来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

2、为了迎接省监督局对我站的监督机构考核,我站认真学习了“省监督局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通过积极认真的准备工作,我站顺利地通过了考核。

(三)、进一步开展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

为规范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办公效率,我站切实贯彻执行“五星级服务”效能建设,简化了办事手续,实行了一次性办理,方便了服务对象。同时站内部实施了四项基本制度;(1)首问责任制;(2)一次性告知制;(3)服务承诺制(4)限时办结制。

(四)、继续坚持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专项验收制度,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加强了对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全年有15项二次装修工程委托了质量监督。

(五)、节能工作监管开展情况

上半年,省厅出台了《xx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我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

(六)、存在的问题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地巩固和深化。以下是存在的问题:

1、少数建设单位缺乏工程建设法规意识,扰乱市场秩序,在不办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纵容施工企业盲目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及监督管

2、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素质偏低,现场监理人员不到位,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等问题。部分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监理人员不足,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总监极少到施工现场,现场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

3、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问题。

(七)、2009年工作打算

2009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依法监督,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促进建设和谐xx。

1、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安全工作研讨学习,开展各类质量安全讲评活动,提高全员素质;

2、大力开展日常抽查和各类专项质量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质量监督执法效能;

3、继续深化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加强部门监管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

5、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和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

6、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

7、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监管,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