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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现状
2005年我国科技部了一个国际科学技术发展报告,其中指出安全研究在大西洋两岸极受重视,我国政府将安全研究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范维澄提出面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如何科学决策、科学协调和处置,这些问题的回答和解决都需要从科技角度提供理论、方法、技术、装备和人力资源的持续支持,这一点也是公共安全科技和教育界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黄明解提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技支撑体系主要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应急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应急技术与管理标准化体系以及评价体系建设、应急技术与管理的学科体系建设等四部分构成。刘彦伟提出构建高危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的宏观构架包括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技术平台、安全生产监管科技服务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控技术平台、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平台等四大平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关于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普遍侧重于技术和应用,以及科技服务,对于公共危机管理中涉及的科学意识、科技培训问题的研究还非常缺乏。事实上,危机管理中的科学意识、科技培训问题与技术应用、科技服务问题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
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要素实践分析
1公共危机典型案例分析
在现代社会里,科学技术是产生公共危机事件的一个诱因,如科学技术的滥用和缺失,但是科学技术更是预防危机、应对危机的重要力量,因此,科技对公共危机管理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本文选取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分析比较公共危机事件在预防预测阶段、应急阶段以及恢复学习阶段中对科技的实践需求以及科技发挥的支撑作用。本文共搜集了16起公共危机事件,提炼出其中的科技因素,如表1所示。从中看出,科技管理方法、危机意识、经济发展方式、公共安全投入、科技研发、科技人才、科技装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的培训、科技知识培训、检验检测技术体系、检测网络、监测信息传播、地方预案、安全标准、应急信息通报以及制度体系等是这些案例反映出的现实的科技需求。
2公共危机事件的科技因素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界定公共危机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第二类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第三类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第四类是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根据四大分类和相关理论,结合16起典型案例分析以及现代社会上公共危机状况的有关分析评论,寻找每一类公共危机事件中具有的共性的科技因素,如图1所示。引发不同类型公共危机事件的关键科技要素不同,其中引发自然灾害的关键科技要素是科技思想,表现在管理者要有科技应对自然环境的意识,要有居安思危的思想;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科技要素是科学技术培训体系,不仅针对管理者、灾害救援者,还应针对一般公众特别是农民工和下岗人员等弱势群体;引发事故灾难的关键科技要素是知识管理,表现在加强安全技术研发服务以及安全制度、标准、数据库建设;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关键科技要素是科学技术应用和管理,表现在要加强科技管理和公众培训。与此同时,四类危机事件的案例都体现出对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加大安全技术研发的需求,体现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的科技需求。因此,公共危机事件的关键科技要素归纳为科技水平、知识管理、科技思想、科技培训和监测体系。
公共危机管理科技支撑体系的理论分析
1科技支撑体系的界定
本文研究的科技支撑体系是在危机管理中能激发公共危机管理活力、强化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应对效率、保证危机管理顺利进行,将能起此作用的科技要素或条件组成的系统为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2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的内涵
本文提出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的定义: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是源于科技对公共危机的影响作用而建立的,是由科技管理思想、科技培训体系、科技研发服务体系、检验监测体系以及知识管理体系五大要素组成的有机系统,与危机管理的不同核心要素耦合,通过管理组织对公共危机管理发挥支撑作用,即激发公共危机管理活力,强化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应对效率,保证危机管理事件顺利实行。
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概念模型
本文构建公共危机科技支撑体系概念模型如图2所示。
1构建原因
科技对公共危机管理具有巨大的影响作用,科技是导致公共危机发生的原因之一,科技更是应对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支撑力量。基于此,我们就能够构建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2构建基础
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概念的界定基础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实践基础,即从不同类型的公共危机典型案例中分析科技的影响要素,进而提炼出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的概念框架;另一个方面是理论分析,建立在已有的相关研究基础上、建立在科技与科技支撑含义的基础上,探讨公共危机管理科技支撑体系的概念构成。
3功能
关于危机管理的任务,格林认为减少损失是危机管理的主要任务,也就是尽可能控制事态,在危机事件中把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事态失控之后争取重新控制住;芬克等学者提出有效危机管理应做到转移和缩减危机的来源、范围和影响,提高危机初始管理的地位,改进危机冲击的反应管理完善修复管理以便能迅速有效减少危机损害,重视危机事后的总结与学习。本文在对公共危机发生的人—危机互制规律的论述中,又提出人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危机或减轻危机,可以通过科学技术应用、制度设计、非工程措施等控制危机的发生与发展。因此,可以确定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是公共危机管理任务完成的关键力量,它具有激发公共危机管理活力、强化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应对效率作用。
4作用对象
本文以公共危机管理理论的生命周期三阶段、危机事件四类型以及中国应急体系建设的核心“一案三制”为作用对象,由此界定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是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生命周期的公共危机事件提供支撑力量,同时体现“一案三制”内包含的科技元素。
5主体
公共危机管理是涉及内容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同时在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里,防灾减灾又成为高度社会化的自主行动,要求政府进行有效的指导管理,实施有效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引导。在面临公共危机事件时,政府通过采取特殊措施,监测、预防、缓解和处置,从而避免或减轻公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和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对于具体的科技支撑体系而言,则由科技部及其在各区域的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加以负责,以科技管理部门为主导,整合各类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科研人员等多元化主体共同发挥作用,形成公共危机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的主体系统。
6构成
关键词:地方政府;协作管理;公共危机
1政府危机管理的概念界定
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增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主体,时刻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机,而政府处理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畴的,被称为公共危机。所谓的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部和外部的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生产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那么能够引起这种危机情况的紧急状态的事件就是公共危机事件”。学界通常对“政府危机管理”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等同的概念,不做严格的区分。
但是以张小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双重意义。政府作为一般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的组织一样也会面临自身体系内外的一些危机状况,比如财政危机、生存危机或人力资源危机等,关于应对这些危机的管理活动是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一层含义。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这个身份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政府应对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围的,是对公共危机的管理,这属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层含义。文中使用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危机管理”不做区分,且是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个层面出发研究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由于公共危机普遍是由地方开始引发和蔓延的,地方政府在预防、遏制公共危机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强调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协作式公共管理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存在状况。
2地方政府协作式管理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协作性公共管理“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公共管理从方向上可以分为纵向协作和横向协作。纵向协作强调政府组织内部层级间的协作活动,政府部门直接,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横向合作强调政府和非政府直接的联络和合作,通过伙伴关系、网络、契约关系、结盟、委员会、联盟、公会和理事会,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管理者代表其组织共同制定战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本文侧重于研究地方政府的横向协作管理。
奥图尔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为何跨越组织(例如组织间网络的管理),普遍存在且有可能增加的五个重要原因。协作性公共管理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众的需求多样化和政府失灵的矛盾以及协作主体的成长造成的。
处理艰巨或者复杂问题的政策可能需要这样的结构来执行。政府面临的公共危机和问题越来越复杂。问题的环境更加恶劣,单个部门已经不可能独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更不用说严重的公共危机,协作成为了政府管理的必然选择。
基于政府直接干预范围上的局限性鼓励而不是抑制了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法。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公众偏好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产品而同时要求政府减少干预。此外。政府失灵一个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不能为公众提供个性话的公共产品,为了满足公众的这些需求,政府只有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协作才能做到。
政治驱动力诱导出需超越因政策目标而可能必要的联网;行政管理者经常必须平衡清晰集中的项目权威的技术需要与要求包容和更宽广影响的政治要求。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意识的增强和途径的增多,为政府横向协作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组织网络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为政府间纵向协作提供了平台。
3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协作主体分析
3.1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除了政府和企业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狭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文中采用的是狭义的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政府组织从产生开始就与政府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由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在我国政府成为非营利组织获得经费的来源之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形式主要是采取合作和赋权的方式,关键是利用非政府组织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取得在危机管理中的更好效果。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整合作用,由于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以公共利益为所有活动的最后依归,能够得到公众的信任,以最快的速度和号召力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地方政府解决危机提供协助。此外,非政府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社区中的活动频繁,为地方政府解决公共危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诚信机制的缺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缺失成为非政府组织走不出的困境。公共危机的管理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参与主体起监督和指导作用。然而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甚至不能避免组织内部的寻租行为,更不用说能很好地监督和避免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谋取私利。
3.2营利性组织
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在地方治理理论中,企业作为政府协作的对象,主要以外包和委托的形式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领域。营利性组织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利润最大化,提供的是多样化的私人物品。营利组织的高效性和对环境变化的高度适应性是区别于政府低效、反应迟钝的特点。现代政府面临的是更多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不仅要对公共危机事件作出快速的反应还要解决手段陈旧的问题。营利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公共危机管理是有一个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危机发生前和发生中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但在危机发生后的重建阶段,政府需要营利组织通过契约和合同的形式将政府的部分工作外包给企业去完成。政府将危机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给企业,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的监督管理权。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并不能改变营利组织追求私利的特性,为避免营利组织的外部不经济行为,政府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协作模式,以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我国政府在管理中往往重结果不重投入,就会出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对等的结果。
3.3公民
政府与公民的协作关系主要体现在公民和政府协调合作共同创造社会安全文化和在应对危机意识和能力上的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危机预防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影响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因素。公民是公共危机的直接受害者,社会安全文化是需要在政府的管理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公民的广泛和积极参与下形成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的伦理和文化。在预防公共危机的管理中建设安全文化有三层次的要求:一是观念意识,主要是社会管理者和民众一起培养起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只有在观念上形成了预防公共危机的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很多危机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二是行为文化方面,行为文化是观念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观念,“公民社会”的发展使公民增强参与政府管理的积极性和增加了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公民行为文化的发展为公共危机管理中快速动员社会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是制度文化方面,政府在长期的安全文化的培养和管理中形成有效地管理制度,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提供制度的保证,为社会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出现社会、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协作关系。
4地方政府协作管理的困境
4.1公共危机协作管理的责任问题
责任是一个控制问题,明确责任是协作管理的难题。在官僚制体制内,组织的层级结构极其严密,严格规定了不同层级和职位的职责。而在协作性管理中纳入的主体本身是处于体制外的组织。这些政府组织外的组织要承担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中的部分职能的时候必然存在责任的分配问题。政府不管与那个协作主体合作都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其他主体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要的话责任的大小如何分配,这是协作管理中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多组织条件下的责任丧失出现在合同关系中,现在已经大量存在。最让人担忧的是合同组织的雇员会追求与政府不一致的目标,实际上也存在这种不一致的现象。凯特尔描述了合同关系中的这种不一致的情况,他认为合同外包的哲学假定是,政府与承包人的基本关系是委托关系,受委托的主体是在政府的有效监督下进行管理的。现在存在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委托关系的双方达成一个不受政府约束和监督的内在的隐性的关系,致使行政监督和委托关系发生断裂。在法律和制度健全的发达国家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国同样也会出现这样的困境。由于体制上的漏洞,为政府管理者的寻租行为找到了机会。政府重结果轻投入的导向性为协作的破裂制造了更大的可能性。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组织学习;文献综述
[中图分类号]DF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0)089-00199-02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一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一书为代表,组织学习理论进入中国。在突如其来的灾难威胁下,唯一能够让社会保持持续生存能力的只有不断的学习如何预防危机、应对危机、从危机中获取知识。因此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和组织学习理论基础上,本文对危机情境下的公共部门组织学习展开探索。
二、危机管理综述
1 危机的界定
对于危机的概念,国内外许多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看法。学者罗森塔尔认为,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这个定义更为全面地反映出危机的特征:突发性、危害性和紧迫性。危机的特性还体现在他的周期性上,它有五个显著阶段:危机酝酿期、危机爆发期、危机扩散期、危机处理期、危机处理结果和后遗症期。
2 危机管理
危机管理作为一种现代的科学理论体系起源于欧美,其理论的提出始于1962年的古巴危机。对危机管理概念的界定上,芬克从危机管理的目的性出发,将其界定为,任何防止危机发生、为消除危机产生的风险与疑虑,所为之应变准备措施即是危机管理。雷米认为危机管理是指组织针对危机的发展阶段作不同的管理措施。这种观点,将研究扩展到危机各个阶段,将危机的事前和事中管理结合起来。
3 公共危机管理
研究发现,任何原因导致的危机,只要其危害深重,影响范围广泛,都能转化为公共问题。这时,危机就演变为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理论主要包括三种过程模型:伯奇和古斯等诸多危机管理专家推祟的三阶段模型、五阶段生命周期模型、的五阶段模型。在各阶段的管理流程基础上。各系统在实施的过程中会积累大量危机数据和信息,其中有价值的部分经过进一步的发掘和修正,可通过突发性公共危机管理知识库,在不同的危机管理主体之间充分共享。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深入研究,魏志荣对我国公共危机预防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王刚义、盛平分析了我国危机管理能力的不足,任慧成指出当危机事件来临时,地方政府实行的是分部门管理模式和临时性、非常设机构的缺陷。由此可见,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是危机意识淡薄。1989年美国埃克森公司瓦尔迪兹号邮轮搁浅并泄露,给人们预防水环境污染敲响了警钟,2005年,类似这样的事件出现松花江11・13苯污染事件。由此可见,政府未能树立起足够的危机管理意识,致使整个政府危机管理系统建在一种常态假设状态之上。政府管理者习惯于按常态来规划和开展工作,但危机是非常态、高度不确定的,所以没有危机意识的管理机构具有很大的脆弱性。
第二是信息沟通不良。在我国目前的各级政府运作体制之间,下级政府由于种种原因往往采取虚假治理的行为,隐报瞒报的现象时常发生。地方政府过多从局部利益考虑问题,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从而有意地扭曲危机信息的传输渠道,致使上级政府无法掌握准确的危机信息,因此也无法做出有效的危机决策。
第三是技术和物质准备不足。应对公共危机需要大量的技术和物质准备,包括一定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各种监控和测试技术、各种评估指标、预防设施、援救设施、各种物资储备。
第四是专门机构缺失。我国政府每次在灾害发生后都是根据灾害的程度,成立临时性的救灾小组或指挥机构,来协调各个部门分类别分部门对各类危机事件进行应急管理,而不是以日常行政应急工作为基础。
第五是缺乏对危机系统化的科研、培养和教育。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方都未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化的教育机制。
四、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公共部门组织学习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学者们通过研究国外成功的危机管理经验发现,它们一般都有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这些机构平时负责组织各种危机的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有关的政策和措施,组织落实危机预防的各种工作,进行各种准备。危机一旦爆发,这些常设危机管理机构就成为危机应急的指挥部。很多时间在突变之前,不仅有征兆,而且突变也具有一定的规律。这些重要规律,正是应对危机所需要的知识,李志宏等学者在危机管理模型中详细阐述了危机管理流程中的知识需求,包括:危机预防的知识需求、危机识别的知识需求、危机决策与控制的知识需求、危机善后的知识需求和危机评估的知识需求。
而组织学习是一个组织成员不断获取知识、改善自身的行为、优化组织的体系,以在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中使组织保持可持续生存和健康和谐发展的过程。在危机事件日益常态化的今天,社会对安定生活的需求,使得公共部门越来越重视危机管理。因此,社会对公共危机管理的效率需求,使得对危机管理的知识需求变的更加迫切,而知识的获取和传输就需要通过组织学习来实现。
因此,我国政府成建立起全国性的危机管理教育、训练系统。强化危机教育,增强人们应对危机的能力。
关键词:地方治理;多中心治理;公共危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公共危机也日益具有全球化的特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公共危机事件已不再是单一因素的事件,往往变成了复合的危机类型特征。
1、多中心治理、公共危机的理论基础
1.1、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理论是一套包括了相应的分析单位、分析框架、经验研究方法等一系列知识的治理理论。从政治学的方面来看,多中心理论从汉密尔和麦迪逊那里采纳了联邦制理论,从托克维尔中吸收了自治思想。认为“民主是一个多中心秩序环境中的自主自理的过程”,由此提出了民主治理思想。从理论上说,政府不是万能的。由于政府及其官员在客观上也存在自利性,导致政府行为并非永远代表公共利益;政府也存在信息的不充分和不对称。也就意味着当发生公共危机时,如果以政府或国家为唯一权力中心的危机治理机制必定会失效的。任何的危机都需要全社会共同来面对,公共危机的多中心治理就是指在政府主导下,由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和公民等多元主体,为了更高效、快捷的应对公共危机,彼此之间相互合作,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治理危机的过程。
1.2公共危机相关理论概述
赫尔曼曾对危机下过一个经典的定义:“危机就是一种情境状态,其决策主体的根本目标受到威胁,在改变决策之间可获得的反应时间有限,其发生也出乎决策主体的意料。”在我国,一些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如薛澜、张强等认为”危机通常是在决策者的核心价值观念受到严重威胁或挑战、有关信息很不充分,事态发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需要迅捷决策等不利情境的汇聚。”
有危机就要进行危机治理。所谓危机治理,它指的是整个过程中处理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组织各种决策问题,危机情境规划,实施,政策调整措施进行总结,经验和系统修复。政府要进行危机管理是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和手段的实施计划,协调,控制,管辖权,有效参与和积极动员社会团体,提高对各种危机的反应和得到的经济支持和保障能力,并通过法治原则规定政府,各种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的权利,责任,利益关系,从而形成了克服危机的目标,战略,组织和管理制度,政策和制度的规范和行为模式的有机整体。
2、地方多中心治理下的公共危机解决机制的构建
2.1、地方政府构建危机治理的柔性机制
(1) 以人为本理念。“人的生命、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这是公共危机治理实践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危机治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地方政府在这个理念下应当将”以人民的生命为重”确立为公共价值,这就确定了政府公共政策的基础和工作的终极目标。
(2)法治理念。法治的理念是有效化解危机的重要保证。在法治理念的地方政府,根据法律,紧急权力配置,协调,依法动员,应急资源整合,在权威的法律保证各种资源,有利于形成合力应对危机。法制的优越性还在于形成了统一行动的法律规则,在危机中要防止自己的自由意志的行为,保障令行禁止。
(3)协治理念。在危机治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树立协治的理念。在面对危机时,地方政府仍然是危机治理的主体,并且占有核心地位。由此,地方政府不仅要承担起协调其内部各部门、各机构之间关系的重任,还要主动协调政府与其他危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引导他们同政府加强合作,共同参与到危机治理方方面面的工作之中,形成公共危机治理的全方位联动的格局,从而实现一种整体效能,大大提高危机治理能力。
(4)培育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应对公共危机的重要力量。由于拥有极其广泛的社会触角和成员,公民社会对于可能发生的公共危机具有较高的预见能力,并且通过自我约束、自我治理、自我救助,公民社会能够极大地缓和社会矛盾,利于社会的安定,形成预防公共危机的一道重要屏障。
2.2、地方政府构建危机治理的刚性机制
与柔性机制不同,公共危机治理的刚性机制能直面公共危机。它主要是通过各种体制、制度以及应急法律等的制定和实施,使用监视、控制、惩罚等硬性、强制性手段来预防和处理公共危机事件。
从危机治理的刚性需求来看,公共危机治理可以划分为危机前的预警机制、危机爆发时的应急机制及危机后的恢复机制。
(1) 公共危机的预警机制。是指能灵敏、准确地昭示风险前兆,并能及时提供警示的机构、制度、网络、举措等构建的预警系统。完善的预警机制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
(2)公共危机应急机制。应急阶段是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公共危机应急机制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快速反应机制。危机一旦发生,地方政府必须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故障的措施,派专职的危机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各种应急储备物质和其他社会资源的利用,迅速控制混乱状态,尽快修复社会系统,使社会恢复均衡状态。第二,指挥决策系统。一般而言,这种危机指挥决策系统应该由政府各部门领导组成,可以包括常设的指挥机构,也可以有非常设的指挥机构,如临时的危机决策小组等。无论是常设还是非常设的指挥机构,都以危机治理最高决策者为核心。
(3) 公共危机恢复机制。公共危机恢复阶段是“危机应急结束后,危机治理主体为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运行状态所采取的一切措施的总和。第一,灾后重建。灾难过后,我们必须首先紧急安置救助,包括临时房屋修建,搜索和救援伤亡人员;第二,心理救助。心理干预专家要让患者把自己压抑的情感充分宣泄出来,并针对各个患者的情绪予以疏导,使他们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信心。第三,危机总结。在系统的实施原因的调查分析,预防和危机原因的治疗措施,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危机评估系统的作用,对危机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黄顺康。公共危机管理与危机法制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1。
[2]马建珍。浅析政府的危机管理[J]。长江论坛,2003(5):48。
[3]蔡志强。社会危机治理―价值变迁与治理成长[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36。
【关键词】公共危机;预警机制;政府责任
目前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利益和权力将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重新的分配、转移,形成诸多不稳定因素,我们要站在复杂和综合的角度上,对危机的性质、状态和前景有一个比较客观的把握、估计和预测。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人,在公共危机的预警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试图分析政府在公共危机预警中的责任缺失,以明确政府责任问题,进而在理念上实现由强调公民义务和政府权力到强调公民权利和政府责任的转变。
一、公共危机预警机制及政府责任
(一)公共危机的概念界定
按照国际社会的一般看法,公共危机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突然发生的、严重危及社会秩序、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而美国学者罗森豪尔特认为,社会公共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我国学者认为公共危机是由于某些无法预测的因素诱发产生的对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形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二)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中的政府责任
公共危机预警机制是指在危机演变的不同阶段中,对可能引起危机的各种要素及其所呈现出来的危机信号和危机征兆进行严密监测,对其发展趋势、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及其危害程度作出合理科学的估计,并向有关部门发出危机警报的一套运行体系。
建立一个有效的完善的危机预警机制,需要政府做的工作有:
1.建立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控系统,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处理。
2.制定各种科学意义上的应对控制措施,努力探究危机形成、爆发的一般规律及其解决的一般规律和控制策略。
3.开展政府雇员危机管理培训和全民危机管理意识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政府雇员危机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4.在危机的潜伏期和初显期,政府应对可能导致其爆发的因素做好控制工作,努力把一切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化解于爆发之前。
二、我国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中政府责任缺失的具体表现
(一)危机监测不力
危机预警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对各种潜在风险进行随时评估,我国现行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中就缺少风险评估机制,对危机发生或能发生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因素的调查、评价和预测。再加上没有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控系统,未能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处理,缺乏敏锐的危机判断能力,很难做到对危机的详细预警分析。
(二)预案粗陋,缺少演练
要做到预案求实,不仅要有危机一旦发生应对各种可能情况的多套行动(遏制危机、处理、消除危机,重建或恢复正常状态)方案,而且要通过教育、培训、演练或计算机模拟、培养,提高领导者的指挥能力和群众的应变能力,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使危机一旦发生,预案能够切实地发挥作用。我国现实存在的问题,不仅是预案粗陋,更重要的是缺乏培训和演练,停留于应付上级检查,做表面文章,甚至多发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预案也是如此。
(三)没有及时准确地信息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信息传递方面喜欢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致使内部信息渠道严重阻塞或扭曲;与此同时,政府部门缺乏规范、及时的信息披露制度,宣传主管部门又习惯用计划经济的办法管理大众传媒,大众传媒缺少必要的法律保护,这诸多原因使大众传媒的信息传递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受到极大限制。再加上各级政府为了“保稳定”,各级官员为了“保乌纱帽”,以及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过分看重吸引外资、发展旅游等方面的近期局部利益,使得各级政府在预防和救治危机进透明度极差。
三、我国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中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危机意识淡薄
在全球化背景下,危机的来源发生了变化,不只是战争会引发危机,环境、金融、病毒等也成为诱发危机的重要因素。而且,随着国家与国家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联系的日益紧密,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和小概率事件的触发下都有可能诱发大规模的危机。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基本上保持着和平稳定的发展势头,各级政府部门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经济建设,忽视了危机意识的培养。
(二)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府职能的划分不够清晰,许多事项管理的权力、责任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部门封锁现象,沟通存在比较明显的障碍。在这种制度下,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困难。当危机爆发时,对于一些重大事项谁负责、对谁负责的问题更是难以明确,许多事项往往要由中央政府统一下令才能协调一致,导致了政府应对危机的反应能力大打折扣。
(三)缺乏常规性危机管理部门
危机爆发时,训练有素的危机管理机构有利于政府作出正确的反应。危机管理机构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必须把懂得危机管理的人员组成专业机构固定下来,持续累积信息和经验。使危机刚出现时,及时控制。而我国现有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主要依赖于各级政府现有行政机构,既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体系,又缺乏专业人员和应急运作机制,对于危机处理方式经常是遇事就成立一个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具有浓厚的临时色彩,因此在进行跨部门协调时工作量非常大,效果也不明显。
(四)法制滞后
法律制度是各种制度中最强硬的一种,它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稀缺资源,同样地,法制建设也是危机管理制度建设中关键的一环。在西方发达国家,危机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学术成果就体现在立法上,如美国、日本、俄罗斯就有《紧急状态法》。而我国在危机管理的法制建设则相对滞后,政府在处理危机时仍然习惯于运用人治方式,相对忽视了法治方式。
(五)问责制度缺失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把自己视作管理者,把民众视为被管理者,这种理念必然造成问责制度的缺失。我国政府官员经过授权拥有公共权力,必须接受监督并负有责任。但是实际过程中过于强调官员个人的主观动机而不论其工作成效,缺乏一种权力与责任对等的意识。有时即便是对责任官员做出了处理,也通常是久拖不决,甚至到最后不了了之。
四、强化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中的政府责任
预警机制中政府责任缺失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一方面导致危机的扩大,增加危机处理成本,另一方面破坏了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强化公共危机预警机制中的政府责任势在必行。
(一)建立敏感的信息系统
1.加强危机管理软件系统建设。应当利用IT和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全国性的信息网络,覆盖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基层自治组织、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非营利团体、民间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从而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有效的政府信息管理系统,形成自己专用的、畅通的、可靠的信息采集、加工系统。政府危机管理信息系统从静态上讲,包括三个方面的信息库:涉及各种社会现状与发展情况的信息库;危机防治与救治的资源信息库;危机管理中的技术数据信息库。从动态上讲,政府危机管理信息系统除上几个方面的信息库所涉及到的信息收集能力外,还包括高效的信息处理能力。
2.整合外部力量。一方面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功能发挥必须有广大民众的积极配合,因此必须加强民众的危机意识和科学精神。从科学决策的角度看,政府应该对危机涉及的各个方面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智囊机构的作用。他们带来的是新的视角,新的逻辑,新的对策,他们常常能够使决策出现柳暗花明的气象。另一方面在危机管理上,我们要积极争取国际性的组织和地区性的组织在资金、人员、技术、教育和培训、以及道义上的支持,同时加强与国际组织在信息方面的沟通。通过全球合作,一方面可以获得更多的谅解,维护国家的国际形象,一方面可以提高危机管理的效率。
(二)强化危机预警的组织保证
1.建立分权式的组织结构。面对越来越多的决策,分权式组织结构可以让“下面”或“外面”做出更多的决定,减轻政府做决定的负担,有利于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提高危机预警的效率。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政府自身自上而下的行政组织系统,在各省、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设置专职专业人员负责各种与危机有关的信息的收集、加工、分析和传播;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吸收各类社会组织尤其是基层自治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管会)的参与。通过这两方面的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危机应对组织网络。
2.设立常规性危机管理机构。在中央一级政府这个层面上,应尽快建立起具有会商决策和综合协调的常设性危机管理机构,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任务,组织有危机处理经验的专家和政府官员对各类危机开展分析总结工作,在国家安全的高度上制定长期的反危机战略和应急计划,并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工作,加强他们协同运转能力。在地方各级政府层面上,地方政府应在上级政府的指导下,设立相应的对口管理部门,并根据本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具体的职能部门及组织形式,加强各部门间协调运作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加强紧急状态立法。我们可以借助国外的危机管理经验和相关的法律制度,结合国内处理各类危机的经验,制定出一部统一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紧急状态法》。对危机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权力义务、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义务、组织运行程序、政府紧急权授予的规定、社会各阶层和公众的责任和义务、紧急管制措施规定、政府社会动员和征调规定、公民权利保障规定、政府信息通报规定、危机处理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及责任追究等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
2.建立行政问责制度。所谓行政问责,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公众等对公共行政行为进行质疑。权责对等是“行政问责”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它认为官员在接受权力的同时,也就接过了责任。不肯或未能承担起应有责任,则其便没有资格或不必再持有权力。它更加强调的是工作效果。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主要有:司法机关追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法律责任;各级党委行使人事任免权,追究行政首长的领导责任,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责任追究;行政相对方的追究。其中行政相对方的追究是构建我国公共危机责任机制中最重要最有力的一环。
【参考文献】
[1]罗伯特·希斯.危机管理[M].王成,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1.
【关键词】电子政务;公共危机管理;平台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转型期,各类矛盾和问题不断被引发,不同程度的公共危机亦相随而来,暴露出现有危机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公共危机管理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其基本职能。政府只有将危机状态下的社会有序管理起来,并将其所带来的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才会获得公众的信任。
一、危机与公共危机管理概述
美国著名学者罗森塔尔认为“危机”就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国内学者薛澜等人认为“危机”通常是在决策者的核心价值观念受到严重威胁或挑战,有关信息很不充分,事态发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需要迅速决策等不利情景的汇聚。关于公共危机的定义也有很多,我认为,所谓公共危机,就是由于发生某一突发性事件,对社会公共秩序形成巨大冲击,对公众的生命、财产等构成巨大威胁,危及公共安全,要求政府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加以应对的危险状态或事件。公共危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突发性、不确定性、危害性、社会性、决策的非程序化、信息的不充分性等。危机是一种危害,也是一种“机遇”。科学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和管理理念是现代政府治理模式的主要改革内容,是组织变革与创新的一个基点,也是体现现代政府责任的重要机制。所谓公共危机管理应该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持续的动态过程,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各种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危机,处理已经发生的危机,以达到减轻损失,甚至将危险转化为机遇,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管理活动。
二、电子政务概述及其发展现状
我国学术界对电子政务定义的主流观点是通过其主要流程来完成的,即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部门分隔的限制,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标准的管理和服务。电子政务不能简单的等同于办公自动化、政府上网、电子政府等。电子政务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政务进行持续不断的革新和改善,以实现政府管理与服务的高效载体,从而建设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电子政务与传统政务的比较可概括成表1。通过对比,可以看出电子政务具有很多优势,比如更具开放性、亲民性;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减少了管理的层次、环节和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网状型的沟通和管理方式拉近了公民与政府的联系,使政府真正成为以顾客为导向的公共服务组织。电子政务提供了一种更直接的双向沟通平台,有助于实现政府组织、职能和信息资源的优化整合,让政府的信息实现低成本共享,从而更好地作出科学决策。
美国是率先提出电子政务的国家,在短短几年里,迅速发展为一种全球性浪潮。“电子政务”这一概念在中国开始普遍使用始于2001年。受全球化和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以及行政改革的挑战,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信息化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但是,由于受到各种阻力,其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各地区、部门的发展极不平衡,电子政务的利用效率不够高。可以说电子政务离它的效用最大化还有很大距离。
三、以电子政务为平台构建新型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
要克服传统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的弊端,发挥电子政务的最大效用,以电子政务为基础,搭建公共危机管理的新型平台是一次很好的尝试。简言之,围绕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核心问题,搭建以电子政务为基础的四个平台:数据收集交换平台、信息交流平台、决策制定传达平台和危机普及教育平台(参见图1)。
1.建设数据收集交换平台。在危机管理中,数据及时、全面地收集以及对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对于危机的预警、应对、善后都是非常关键的。
①数据收集。为了应对危机,需要建立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数据收集处理系统。高效的信息收集能敏锐地捕捉到危机的到来,从而有可能在危机爆发前将其化解。为此,要从横向、纵向和外部等方面建立一个电子危机数据库,重新构建我国政府部门现有的办公网络和门户网站,为电子信息通畅、及时收集打下基础,以全面地收集与危机相关的数据资料。另外,还可以通过政府电子信箱系统进行
数据收集。
②信息标准化处理。由于信息获取渠道、载体、格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繁冗庞杂,因此对信息的标准化处理是很有必要的。要想使收集到的信息成为有效资源就必须进行标准化处理,统一为计算机可计算统计且易于人工识别的电子格式,才可保证对其后续分析的可行性。 标准化之后的信息就要面临一个筛选、挖掘、分析的过程,将支持公共危机治理的信息挖掘出来,并对其进行更加深层次的分析、总结,从而产生正确的决策,积累丰富的危机管理经验,并不断在每一次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进行应用和更新。
2.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在危机管理中,政府需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电子政务恰恰可以提供这一及时、公开、透明地披露信息的平台。首先,政府可以通过网站以网上预警或网上新闻会等方式对外公告危机管理的的相关信息。这种方式,一方面节省了时间,增加了在处理公共危机时的主动性,为快速做出决策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减少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节省了资源。
"公共安全"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①公共安全的目的和性质主要是为公众提供服务。②强调执行公共安全管理活动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机构。③强调公共部门所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④强调公众的参与性。公共安全的整个活动过程和广大公众的利益有密切联系,这种参与主要表现在公众对政府安全决策的影响。⑤强调了安全活动的公开性。公开性一方面说明政府部门官员的安全工作要高透明度,让公众知晓,另一方面说明要让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主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接受检查、调查和监督。⑥运用管理的、政治的、法律的、军事的理论和手段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部分进行安全管理和提供安全服务。
在现代社会,公共安全已经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和公共安全秩序,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安居乐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公共安全"内涵涉及政治安全,如政治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分裂、宗教问题等。
2 社区公共安全的内涵
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其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当前全球化背景下,社区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应大力加强社区公共安全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区生活、工作环境和质量的提高,努力建设安全社区。本质上,安全社区即社区的公共安全。"这应该是一个更高层面、更大范畴的概念,它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治安,即社区刑事案件的预防、社区劳教劳改释放人员的矫正、社区不良青少年和吸毒人员的教育、社区外来人口管理、社区消防安全事务,还应当包括新形势下的一些安全问题,主要是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安全、公共安全、信息网络安全、发生紧急事件和危机时的社会各方面的安全,包括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性工业事故、重大突发性社会骚乱、重大突发性政治危机乃至战争威胁及战争状态。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有效地配置现有资源,以便更好地应对不断增多的公共安全事务。
3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提出的。提出这个概念的目的,旨在以社区发展为切入点,全方位加强社区建设,增强城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将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的新型社区。它也是社区资源和仕区力量的整合过程。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依靠杜区力量促进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依靠社区力量促进城市管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搞好城市管理,除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要有管理水平较高的专业管理队伍,要有必要的完善的硬件设施外,还必须依靠社区力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4 社区公共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4.1建立完善的社区公共安全制度体系
4.1.1制定社区安全防范公约。社区安全防范公约是杜区内各种力量围绕社区安全问题进行共同讨论、共同拟订、共同遵守的关于参与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章程。公约明确社区内各种力量在社区安全工作中的义务,包括出入、出资参与社区安全工作,定期及时缴纳治安费,加强自家安全防范工作,勇敢地与危害社区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等。
4.1.2 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是规定社区不同岗位上的人员对本岗位上的安全工作应承担的责任和应享受的权利的一种制度。它要求每一个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防范切实负起责任,并且把它与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在安全防卫方面也做到责任权利的统一。安全岗位责任制是一个社区安全与否的关键,是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制度的核心。各社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各个岗位的制度,并认真执行,使之真正成为促进社区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4.2建立健全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机制
4.2.1组织领导机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安全社区标准,各社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分别承担相应的职责。例如,火灾防救组、疾病防救组、刑事案件防范组、现场搜救组、现场救护组、事故防范组、后勤保障组、减灾救灾组等。
4.2.2危机处理机制。建立危机处理预案,根据情况及时灵活处理。
4.2.3 信息支持机制。建立信息动态管理系统,随时掌握社区信息,及时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处理。
4.2.4绩效管理机制。对社区安全管理人员,要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并根据他们的德、能、勤、绩综合表现评定他们的工作水平与能力,对优秀的要予以奖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使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
4.2.5监督监管机制。对涉及社区公共安全的危险源加强责任监管,从制度上约束和减少危险发生,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
4.3建设社区公共安全的文化体系
4.3.1社区公共安全文化的形态方面。安全文化包括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精神层,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是安全文化的制度层,安全物态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物质层。
4.3.2 社区公共安全文化的对象方面,即具体的个人,是对某一特定的对象加以衡量。对于不同的对象,所要求的安全文化内涵、层次、水平是不同的,其具体的知识体系需要通过安全教育的培训建立。
4.3.3 社区公共安全文化的领域方面,即地区、行业、
关键词:地方政府;形象;公共危机;传播
一、相关理论
(一)政府形象
国内学者虽然对“政府形象”没有一致的概念界定,但是在本质上的理解是相同的,即普遍认为政府形象是指社会公众对政府的整体表现与客观效果所作出的公认的、相对稳定的评价。
政府形象包括三个部分:价值理念部分、视觉部分和行为部分。政府形象是是这三个部分的体现和有机整合。
(二)政府形象管理
即使政府形象十分抽象,但是它仍能够作为一个对象进行管理。虽然政府无法干预公众的心理活动,但公众的心理活动建立在特定的事实基础上,还受外部因素的作用。政府可以采取积极的措施影响产生公众心理活动的事实基础进而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价值判断,形成良好的政府形象。政府形象管理包括政府形象规划、控制、传播、调整以及反馈五个要素。这五个要素彼此联系、互相制约。良好的政府形象不仅是社会公众对政府的施政效果所作出的良好评价,更是政府继续施政所依赖的精神支柱。
二、研究问题
(一)对公共危机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
就像贝克所言,我们已经迈进风险社会,危机已成社会常态。2008这一年中国经历了3.14暴力事件、南方冰雪灾害、三鹿奶粉事件和5.12汶川大地震。面对频繁发生的危机,社会各界需要站在各自的角度,为公共危机管理提供有效的意见。
(二)对公共危机传播管理中大众媒介与政府的关系进行分析
危机传播管理对危机管理而言是重中之重。这是由于传播是在人们之间的所有关系产生的基本机制,是社会系统协调运转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对公共危机,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危机时期,难以进行有效的、无障碍的信息传播。如今,大众媒介是最有效的,最普遍的,使用数量最多的、最快的方式。所以,大众媒介身肩维持有效的信息流通,实现其社会功能的重任。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忽视,政府享有公共决策权、社会资源最终配置权,还是一个重要的源媒体。所以,政府理应是危机事件的领导者与组织者,有义务竭尽所能减少成为公共危机传播中障碍的可能性。
(三)对地方政府如何在公共危机中提升形象提出建议
在中国,地方政府有相当的自治权。公共危机往往发生在地方政府的管辖区域。能否得当管理公共危机反映了当地政府的治理能力。若对公共危机处理不当会直接损害当地政府形象。地方政府由于旧的思维习惯,往往采用封堵的方式。这种方式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容易产生谣言。直接后果是损害地方政府的形象,并最终影响到当地政府统治的稳定性。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的推广,消息无法阻挡,传言升级,致使信息失去控制,最终为政府所用的传统大众媒体,也很难实现应有的效果。维护地方政府的形象依托于政府和公众的互动沟通。如果实现了有效互动,能将危机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甚至在危机形成期消除危机。相反,将使危机越来越严重,造成损害地方政府形象的恶果。危机对于当地政府的形象来说即是挑战也是机遇。
三、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具体如下:
(一)案例研究法
对某些特定的案例进行研究,由此发现问题,并为文中观点提供论据。借助网络来寻找案例。新华网、新浪网、人民网等都保留了公共危机发生时的很多报道,而且可以保证它的真实性。
(二)文献分析法
通过对历史文献进行梳理收集,可以找出需要关注的问题并且发现新问题。这篇文章中的很多观点和分析建立在大量文献分析的基础上。这些历史文献包括理论专着、期刊文章、危机事件的解读等等。
四、研究价值
(一)理论意义
以前的危机公关、政府形象研究中大多采用单一视角的研究方法。本文尝试突破传统方法,在同一个平台上研究危机公关与政府形象。通过对公共危机传播的整个过程以及当地政府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的分析,不但能够为公共危机传播研究提供一个更全面的角度,而且能够为地方政府形象研究提供一个新框架,即地方政府形象与公共危机信息传播过程互动性研究的理论框架。
(二)实践意义
1、通过地方政府形象与公共危机信息传播过程这一整体框架进行研究,能够使地方政府清楚地了解自身在公共危机传播中的作用,明确自身在危机传播中的优势、弱点及如何修复。
2、根据哲学中普遍联系的观点,从地方政府形象与公共危机信息传播过程的互动上对公共危机的有效传播和地方政府形象的树立进行分析研究。一方面,地方政府形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中的表现;另一方面,当地政府的良好形象,也有利于解决危机。
论文关键词 城市公共危机 管理体制 政府责任
一、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概述
(一)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概念城市公共危机是属于一种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如果政府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就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从而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转,对国家对人民都会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就需要对公共存在的危机进行一系列的管理,城市公共危机管理通俗点说就是指在城市范围内政府运用行政权力组织相关社会力量对城市所面对的危机事件进行一系列有效的处理,所以说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
(二)发达国家的危机管理机制国外相当一部分国家在经历了种种危机事件之时,为了使国家和人民的生活能够得到稳定,从而构建了一系列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并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体系。
1.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并设立危机管理机构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在面临公共危机时能够自然有条不紊地管理各种自然灾害和人,根本上是因为这些国家建立了健全的危机管理机制,并且在这基础上设立相应的危机管理机构。美国在应对危机时的管理模式是以总统直接领导、由专门政府部门参与的组织体系,并且美国形成了联邦紧急事务的最高管理机构,它建设了中央到地方的救灾体系,并实行单位一体化指挥,一旦遇到重大灾害即可迅速动员一切资源,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2.发达顺畅的信息沟通系统在对城市公共危机管理之时,需要最迅速的获得事故发生的确切信息,从而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采取应急措施,争取救济的宝贵时间,为此建立一套发达顺畅的信息沟通系统至关重要。日本在建立信息沟通系统之时还建立了信息管理一体化和危机认识、处理体制,并随时通过各种媒介向群众传播最新事故状况,从而使中央到危机发生地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相关信息。
3.完备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法律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世界各国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普遍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
很多国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来应对公共危机的发生,在德国宪法中,就直接对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直接做出了规定,奠定了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的基础;此外还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了如何应对城市公共危机。例如美国就制定了新的《国家应急反应计划》,并依据此计划设立一个永久性的国土安全行动中心。
4.重视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在危机管理教育和培训方面,美国和日本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都特别重视防灾工作,并开展了对预防公共危机发生的各种培训和演练项目,并且施行相关政策和举行各种活动来调动社会对防灾工作方面的积极性。除了在国内重视社会参与,很多国家还积极与国际合作,比如在涉及国家安全保障方面的活动之时之所以没有造成更大的恐慌和破坏,绝大部分原因是世界各国政府伸出援助之手,使得危机发生国在面对公共危机发生时能够解决燃眉之急。
二、我国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以及对不足部分的建议
(一)我国应对城市公共危机的管理模式我国自建国以来逐步形成了分门别类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使各政府部门井然有序地利用自身职能应对危机的发生,但是这种模式只能在一般的危机事故管理中能够体现出较高的效率。但是,在面临大的危机事故时,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就显露出来了,由于部门间联系比较机械,不能灵活地处理相互之间的职能分配,所以我国可以对每种危机管理分门别类的同时,可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政府再将社会团体、媒体、民众的力量介入其中,使得在总体上不缺乏秩序但是在事故发生之时又能很好地形成活动机制,增强灵活性。
(二)对我国城市危机管理的指导思想之解剖我国各个城市在应对危机时的指导思想还依然遵循着传统的只着重于直接救灾的指导思想,在城市发现公共危机时,还是较多以采用行政应急手段为主,依法行政的危机管理理念并不能真正落实,国际上一些前沿的科学管理方法以及高新技术还没有具体应用到城市的危机管理之中。对此,我国应当在注重应急救灾的同时,积极创新,创造出适合本国国情以及公众所能接受的城市公共危机管理理念。
(三)对公民的危机意识的教育问题我国政府在对公民的公共危机管理意识管理过程中,虽然也对公民危机意识的教育有所涉及,或者说也给予了重视,但是在执行力方面,并没有付诸多少力道,因此政府在加强本身防范城市公共危机管理同时,也应该多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理解到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艰难以及个人对整个社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这是最基础的也是必须的。
(四)城市公共危机处理过程政府责任首先,政府在公共灾难、危机发生后,现今处理模式是升级发放救灾物资,下级去执行,这其中的监管问题有待加强。很明显,经过一层层的剥削消耗,到了人民手中救助物资可想而知,所以政府在这其中应该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宏观方面,制定相关监督处理办法,实际执行方面,可以与工商部门、公安机关等强强联合,以便灾民能得到最好的救助。
我国政府对公共危机的管理有一层,重补救,轻防范,这倒是跟我国违宪审查模式有的一拼,虽然这种事后补救模式也有可取之处,但是为何不预防着呢?很多公共危机都是可以从国家体制到下面执法人员执行的过程中予以避免的,当真只能任其发生吗?对于如何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首先靠国家政策的辅佐,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相信大家都明白,就是政府肩负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了,要想执行强监督有力,这就需要有专门的机关或者规章来约束,现今纪律检查委员会倒是不错的选择,但一般为了能不混淆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职能,最好能建立单独的监督委员会或者机关。另外可以参照日本的危机管理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灾情,即能通过媒体报道或者网络传播等方式来向给广大人民群众做出预警。另外还缺乏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测系统,我国政府有必要予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