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

第1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关键词】公共管理 公共性 流失

一、公共管理中的公共性问题界定

公共管理是公共部门为了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由此,公共管理活动中无论是主体还是对象,都涉及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这就决定了公共管理活动必须以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而非某个单个的个体利益。政府的公共权利是全体社会公民赋予政府依法享有并代替公民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而公共性是指政府公共活动必须实现公民的公共利益,公平、公正地配置公共资源,解决公共问题,处理公共事务。因此,公共性是一切政府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衡量公共管理活动是否有效的标准,也是公共管理活动最本质最突出的特性,是公共管理活动区别于其他一切组织活动的根本性质。

二、公共性流失的具体表现

1、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不足。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进行公共管理活动的途径,然而公共品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的现象时有发生,表现为公共品不足,尤其是保障性公共品数量不足。公共品在市场机制下无法提供,但公共品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求政府完成。现阶段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主要是GDP的增长,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保障型公共产品很可能被忽视,造成本应该得到政府重点支撑的公共品供给产生严重不足或价格扭曲现象。

2、社会不公。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国家,由于客观因素的存在,社会结构的现状允许社会存在一定的不平等现象,但差别不应过大。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收入差距较大,生活条件的差异大。如果忽视这些巨大差异的存在,社会不公、突发等将动摇我国的改革成果。尽管客观条件、自身因素的确是造成这些差异的不可忽视的原因,但是由于政府工作的片面性和政策倾斜,少数地区的公民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普享型公民权利,或本应享受到的权利被他人侵犯,这些都属于公共性流失。

3、政府机构臃肿等自利行为。政府工作的价值取向是为公众谋福利,将公共利益最大化。但政府工作者是单独的个体,存在个体私人利益,并希望获得个人利益最大化,这是由理性人所决定的。当政府的工作重心倾向于获取私人利益时,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共性出现异化。由于现行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以及财政预算机制的不完善,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掌握着大量支配资源的权利,因此不断进行自我扩张、增加财政开支,但实际工作成效并不与之匹配。政府工作人员占有的是公众赋予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然而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以及公众监管和制约的不到位使得政府部门的扩张和膨胀现象与日俱增。公共资源原本应当为公众服务,却演化成了为政府部门谋利,使公共管理活动偏离了原有的轨道,变得不再具有公共性。此外,当政府在支配各种资源时,由于具有绝对的权利优势,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寻租现象,这是对社会经济生活危害较大的行为,不仅浪费了资源,更是对竞争的侵蚀,违背了公平导向的初衷。

三、公共性流失的原因

1、理性经济人假说。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中,个人和企业在面临选择时都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作出抉择。消费者的目标是效用最大化,企业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这一假说似乎并不涉及到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但事实上,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部门正是由一个个这样的理性经济人构成的,他们有私人的需求和利益,依然希望自己的活动能够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同时,他们比起普通居民而言,拥有一定的公共权力,比起普通人更有可能直接为个人谋利。当政府工作人员将个人利益置于首位时,他们的行为和选择可能同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发生偏差。在公共部门的私人性与公共性的矛盾面前,这些原本应当为全体公民谋福利的公务人员的行为,不再符合公共事务和公共决策的公共性,致使公共性发生偏差,严重时造成公共性流失。

2、委托制度的缺陷。全体公民赋予了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政府部门与社会公民的关系是一种委托关系,这是政府活动的合法性依据。政府部门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来自于全体社会公民,因此政府公共活动归根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然而现实中由于各种现实原因,这一根本目标发生了偏差。公共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政府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不高,服务质量差,民意不能及时反应等现象屡见不鲜,这正是政府公共性流失的具体表现。委托制度造成公共性的流失主要是由于政府公务员在完成任务时,更多的是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并非从最大化公共利益来考虑。

3、一味追求提高政府效率。西方国家首先开始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主张在公共管理过程中追求3E目标,即经济、效率和效益。在这场改革运动中,政府的主要任务包括以市场化为导向,缩小政府规模、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强调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把公共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实行绩效管理,及时为公众提供规范、公正、快捷、透明的服务等等。除了政府部门的改革,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把政府行政人员设计成为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人员,认为政府部门工作者也应当具备企业家精神。然而,开展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时代背景是当时政府服务部门的效率低下,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效率低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奉行效率优先原则的情况下,政府工作的开展围绕效率第一的准则,政府工作的考核也仅仅围绕工作绩效进行。政府工作注重效率的结果就是忽视了公平。当前,解决效率低下不是最主要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资源,在全体公民间合理配置,让公民充分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共同享有社会公共利益。

4、市场化和私有化。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政府部门集中了配置资源的绝对权力,政府效率极其低下,出现了市场需求不能得到较好满足的现象。无论是从提高经济效益还是建立一个新的市场主体来看,当时的改革都是必要并且行之有效的。然而,部分改革措施从一开始就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以极端的方式开展改革,最终伤害了公民的公共利益。市场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充分挖掘了政府的潜能,但却让政府丧失了公共性。市场化和私有化只能作为政府部门处理公共事务时工作方式的要求,绝不能成为工作的唯一目标和价值取向。

5、利益集团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公共事务的最终目的都是为民造福,但是现实中却有很多实力强大的利益集团总是在公共政策制定初期企图用各种手段改变政策的取向,试图使政策朝着最有利于自我的方向发展,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形成扭曲改革的机制。在一些政策的制定中,总可以看到这些利益集团的影响和作用。由于这些利益集团的参与,一些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措施,在实际操作中甚至收到加剧社会不公平的效果。正是由于这些利益集团对公共事务强有力的参与,使得原本具有公共性的政策措施,变得私人化,扭曲了政策制定的初衷。

四、公共性流失的防范及其治理

1、明确界定政府职能范围。政府公共事务是为了弥补市场不足,满足公共需求。公共需求赋予了政府使用公共资源处理公共问题的权利,要求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全社会公民的公共需求,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因此,政府职能范围的界定要区别于市场的功能,只能限于那些市场不能完成且公民又有需求的领域。同时,政府职能还包括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即政府的规则制定者角色,这就造成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间接干预。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社会各个主体的利益划分,使制度向更有利于促进公共利益的方向发展。

2、改善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如前文所述,公共品的供给存在不足或扭曲现象,为避免公共性的流失,必须改善公共品的供给机制。首先,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提供上的分工。中国现在实行“自上而下”的公共品供给机制,公共支出的方向和最终的决策是上级集体决策的结果,往往和现实存在偏差。对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政区域,应该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职能范围。其次,丰富公共物品提供的主体。公共品的提供属于政府的职能范围,但是公共品的生产、投资主体可以由不同性质的单位来完成,可以提高公共品供给的效率。

3、完善公民参与制度。当前,公共事务处理过程是按照政府部门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则来处理,公民对自己享有的权利并不熟悉。传统观念和意识中,政府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公民应当按照政府政策来行事。但是在现时的委托制度下,是公民赋予了政府支配公共资源的权利,公民理应参与到政务中来,并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当政府工作与公共利益发生偏离时,公民应该能够很直观的观察到并且及时地纠偏,避免公共利益更进一步被侵蚀。公民参与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包括很多方面,首先,在政策过程的前期,如制定政策阶段,应当充分考虑公民的意愿,广泛听取民众意见,保证公民的知情权。这就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公民表达机制,要求公民的诉求能够得到充分表达。其次,绩效考核除在政府部门内部实行以外,还应该接受以公众为主体的民众考核。绩效考核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大特点,要保证政府工作不偏离公共性的轨道,就要求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够接受公众的考核。现在我国的公民考核政府工作人员的渠道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结合现实情况,将民意充分考虑到工作中来,这样才能确保政府工作不偏离其公共性的本质要求。

4、培育有效的监督制约手段。在委托制度下,政府的权利来自公民的委托,因此公共事务理应接受委托人的监督。政府越是广泛的接受公民的监督,越是能够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执行公共权力,解决公共事务。接受公众监督,能够有效遏制政府部门将公共性向私人性转化,保证政府工作维持公共性的根本。一个社会的公民意识越是强大,这个社会的政府部门企图运用手上的公共权力为己谋私的可能性就越小。随着我国公民意识的觉醒以及科学技术手段的发展、网络的普及等诸多因素,一个新时期的公民社会正在逐步形成并且日益完善。在公民意识觉醒的同时,也要求一个完善的保障公民监督权的制度,让公民的监督真正有法可依;当政府工作出现问题时,公民的监督能够行之有效,诉之有道。

五、结束语

公共性流失的根源是公共利益与政府部门私人利益的矛盾,也是政府工作中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归纳公共性流失问题的各种应对措施不难发现,缺乏完善和配套的制度是导致公共性流失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的制度建设在经历了30年改革开放过程中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当今社会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中仍然稍显不足。不可否认,制度建设是一项任务重、时间长、见效慢的过程,但是只要注意了制度建设的方法,明确制度建设的目标,完善对制度的执行,确保执行过程中对公权力的监督,仍然能够确保制度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发挥制度设定最原始的目标。制度本身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就具有完备的公共性。政府部门在制定或实施一项公共政策时,首先要考虑的必须是这项政策实施前后,公民享受到的公共利益是否发生改变,有没有出现少数人的私人利益侵吞公民的公共利益的现象。保证了制度的公共性,也就保障了公民应该享有的公平、公正的享受公共利益的权利,政府工作也就实现了公共性。

【参考文献】

[1] 黎民:公共管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 孙立平: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3] 曾保根:从维度审视新公共管理的“公共性”流失[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1).

[4] 黎民、曹朝晖:公共经济管理公共性的偏失与矫正――基于公共管理的视角[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第2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一、新公共管理在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中的适用

(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性政府

基本公共服务具有人性化的特点,强调一方对另一方的服务性质。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是政府,需求者是公众,是政府对公众的服务。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供应商”,公众是“需求者”或“顾客”。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政府在服务的提供过程中要有“顾客向导”的意识,所提供服务要满足“顾客”的需求。“顾客向导”的意识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性政府转变。不断回应公众的需求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必要的工作,通过公众的信息反馈来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服务,促进政府服务质量的提高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二)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模式,吸引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到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

基本公共服务分散性、劳动密集型的特点决定了单一的政府供给模式难以有效的得到提供。应当允许私营经济部门或其他社会团体参与到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如给予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同样的补助,鼓励私立医院的发展壮大,为私立就业中介提供更多机会等。这样一方面为基层政府日益繁重的行政事务松绑,减轻政府负担;另一方面增强私营企业和其他相关团体的社会责任感,共同承担起社会事务管理的重任。

(三)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要增强竞争性,注重效率的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公共开支不断增长,政府的财政赤字压力越来越大。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开支中,不仅要关注预算分解在每个项目的资金,还要均衡各个项目所能得到的结果和收益。基本公共服务属劳动密集型产业,效率的降低将会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通过私营部门的加入,增强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竞争,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增加社会收益。

(四)行政效率的提高是基本公共服务有效提供的保障

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政府行政效率直接影响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高低。对政府行政体制进行改革,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基层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性、分散性、公共性特点决定了基层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要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创造性、灵活性地进行行政决策。基层政府组织文化应是弹性的、创新的、竞争性的、解决问题的。这也要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部门对“员工”放松管制,进行充分的分权,改变传统公共服务中的人员管制、集权式采购和配置的控制,增强下级部门或“员工”的创造性和责任感。

(五)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

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出现是伴随社会问题的出现而出现的。基本公共服务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就需要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不仅要保障现实社会问题得到解决,还要预防未来问题的出现。基本公共服务预见性的增强可以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预见性增强对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更重要的是要使社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不是具体服务项目质量的高低,各项公共服务能够得到顺利提供。政府应扮演“掌舵者”而非“划桨人”的角色。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矛盾冲突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我们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但是它作为一门发展中的新理论,本身还具有一定的自身缺陷,在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冲突。

(一)企业家精神注重竞争和效率,不利于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所必须的基础内容,具有基本性和公共性,体现的是最根本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本性和公共性统一于公正性和公平性。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和配置要以公平性为基础,要让每个公民享受均等的机会,全体公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企业家精神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模式和市场竞争的公共行政运作机制不利于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分配。基本公共服务中,公平和效率应是辩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得到高效配置的社会,那么社会公众也应该是公正、合理地享受到均等化公共服务;同样,实现均等化公共服务的社会,资源也得到了有效配置,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极大的发挥。但在现实社会的基本公共服务的配置中,公平和效率常常不统一,尤其对于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促使基本公共服务效率的提高,往往要牺牲社会公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的公平性,也往往要以降低效率为代价。

(二)政府理性“经济人”假设和官僚政治的影响可能会背离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新公共管理主张的市场竞争、私营部门参与等,再一次将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推到了争议的前沿。政府行政是通过官员代表来行使的。政府官员在进行公共决策时要考虑政治因素,且他们都是有欲望的,有利己的一面。因此,当官员自我利益和公共利益一致时,基本公共服务就得到顺利的实施;当官员自我利益和公共利益出现偏差或不一致时,“经济人”的理性心理就往往促使政府官员选择自我利益或单位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虽然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公共行政应当是“满足顾客的需要,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但是现实政府官员同时也是政治官僚,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有时既是行政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大公无私的官员很少,多数情况会因政治利益的需要而降低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

新公共管理理论将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经济效益低而私营部门不愿参与或政府比私营部门提供更有效率的,由政府直接提供,其他的由私营部门提供。政府处于垄断地位,政府官员花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办事,缺乏积极性。现行行政体系中,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绩效考核,地方政府就会为了追求政绩,盲目追求GDP高速增长,而淡化社会公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隐性目标。私营部门依据市场规则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他们只要维护好和政府的关系,使政府利益不受损失,对公共服务的提供缺乏主动性,服务质量降低。私营部门在公共物品提供过程中,对公众提出的新要求也会缺乏回应性。公众的要求就必须通过政府的中转来传达给私营部门,这样在传达过程中,既浪费时间,还可能造成信息失真。当私营部门利益和公众利益起冲突时,行贿、腐败等现象发生,而致公众利益受损,导致公众和政府矛盾的增加。并且在获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资格的过程中,寻租现象也会导致大量公共资源的浪费。

(三)只注重“掌舵”而不“划桨”,可能会迷失方向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企业化的政府把政策制定(掌舵)同服务(划桨)分开的体制。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通过引入私营部门来提供直接服务的供给,政府的主要任务在于增强预测性和控制性,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对私营部门的监督、控制来促使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有效的提供。但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复杂,没有一个政府能对全部经济事务进行有效的控制。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私营部门、公众应是三个相互合作、平等的主体,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的自发作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极少的,政府充当的是“守夜人”的角色,而不是进行有效的控制,政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政治—行政二分法认为行政主要在于政策的执行,新公共管理一方面认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相互联系、难以分开的统一过程,行政人员应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来;另一方面又将“掌舵”和“划桨”分开,将一个行政过程又分成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基层政府,最主要是在于政策的执行职能,若全部由市场来提供,基层政府职能将会被架空。但若完全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职能分离,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舵手”不知水性,使航船迷失方向。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基本性的特点,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所必须的;它具有公共性的特点,许多的服务事项通过市场的力量不能得到有效提供。尤其对于公共安全,有且只能由国家作为唯一的供应方来提供。

三、结束语

新公共管理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应用中,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配置为基础,将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作为行政应追求的结果。政府要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引导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更加透明。要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政府既要有“掌舵”的能力,还要有“划桨”的本事,当好社会航行大船的“水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配置。

参考文献

[1]戴维·H·罗森布鲁姆,罗伯特·S·克拉夫丘克.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第五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M].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3]竺乾威,马国泉.公共行政学经典文选[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4]姜佳英.论新公共管理中的前提假设在公共部门的适用性[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6).

[5]高瑞.浅析我国行政管理在新公共管理模式下的改革趋势[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1(06).

[6]曾宝根.评“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改革取向[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03).

第3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世界范围内政府对传统行政模式的改革,教育领域也掀起了一场以市场化、民营化为主题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教育伦理、政府管理教育的公共职责都或多或少地疏离了公共利益这一中心理念,公共利益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公共服务以公共利益、民主治理为核心理念,在实践中力求通过构建服务型教育政府来不断完善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新公共管理的不足。

20世纪后半叶以来,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及其指导理论,不断受到来自实践和理论的双重挑战,这种模式过分强调等级、集权、计划和直接控制主义,导致了效率低下、腐败滋生等问题,进而引发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针对传统行政模式的弊端,从80年代起,英美等发达国家开始了以企业家精神改革政府、提高政府效率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并逐渐成为潮流。新公共管理模式逐渐取代旧公共行政模式,成为一种正在成长的公共部门管理新模式。

虽然人们对新公共管理有不同的界定,但综合起来大都具有如下相同的特征:1)新公共管理主张通过民营化等形式,把相当部分的公共服务交由市场和社会力量来提供,通过引导它们为实现公共利益服务,试图打破政府垄断教育造成的低效、腐败等局面,形成灵活多样的公共管理服务机制。2)基于管理具有相通性的特点,很多国家都主张在实践中广泛借鉴企业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大力倡导科学的绩效评估方法、程序和标准,对公共服务部门的成就、业绩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3)新公共管理把社会公众视为政府的“顾客”,认为政府的职责就是根据顾客的需要提供回应性的公共服务,要尊重并赋予顾客应有的权利,坚持“顾客导向”,以“顾客满意”为宗旨。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教育领域中的积极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领域也经历了几次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未完全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的教育管理和运作体系,并面临着越来越多难以解决的困难。上述行政改革的思想,作为教育改革的新理论源泉,也影响着我国现行公共教育体制的改革、这种变化的基本取向是形成一种新的管理关系,这种关系既有利于政府进行统筹管理,又有利于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也能使学校享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政府垄断学校教育供给的局面,减少了由政府部门对学校进行直接干涉而造成的管得过多、效率低下等问题,提高了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效率;通过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促进了学校等教育服务提供部门之间的竞争,从而提高了教育质量和效率;家长和学生也被赋予了一定的教育选择权,促使学校重视家长和学生(顾客)的不同需要和愿望,对他们的需求做出积极的回应,从而不断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二、新公共管理在教育改革中遭遇的挑战

上述不同形态的体制性改革确实给教育管理带来了一些初步变化。然而,这场以市场化、民营化为特征的改革也给教育带来了一些显而易见的负面影响。

1改革中遭遇的教育伦理问题

公益性是现代公共教育的一个基本特征,由公益性取代以往教育的私事性,这是现代公共教育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教育的基本的价值前提。然而当市场介人教育领域时,公共教育的公益性遭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从理论层面来看。首先,追求私人利益的满足和利润最大化,是市场化运作的民间资本的天然本性。通过市场竟争机制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教育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效率,但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又使教育服务具有了可分性和竞争性,从而使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一个营利性质的领域”。其次,教育的价值基础又决定了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以促进人的个性发展为目标,并将满足人的需要与满足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最终使社会得以延续和发展。教育的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在现实生活中就体现为资本寻利性和教育公益性的冲突。

从实践层面来看。一方面,市场化运作的教育服务机构为了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更加关注自身提供教育的灵活性、多样性,努力提高办学的绩效和责任意识。与此同时,在我国教育市场需求旺盛但供给却相对不足的现状下.广泛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或参与投资教育服务事业,打破教育的政府高度垄断性,也大大缓解了国家投资教育的沉重负担。但另一方面,用"3E"(经济、效率、效能)作为自身价值基础的市场化运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公平、民主等公共管理核心价值的弱化,忽视了人对公平愿望的要求,加重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扩大了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差距,强化了社会分层,并有可能将那些因社会和地理位置的原因而被边缘化的群体排除在竞争新机制之外。事实上,在我国现行的改革过程中,就有许多人因为经济原因、政策原因或其他社会原因,而得不到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和良好的教育条件。另外,引进市场激励取代对学校机构随意的行政干预,放松规制以鼓励各种非政府组织甚至营利性组织介人教育领域,从而改进一个国家的公共教育系统。各利益主体通过公平竟争的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提高了整体教育服务的质量。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有些学校往往会一味追求个人利益,利用“信息不对称”等市场机制运作的特点来降低教育的标准或质量,甚至欺诈学生,滋生“权利寻租”等教育腐败。

2改革中政府公共职责的弱化现象

教育具有公益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像普通商品一样完全通过市场来提供。市场的驱动机制是私益而不是公益,如果缺少了必要的市场限制,就会演变成一种无序的状态,因此必须通过市场以外的政府来平衡资源配置。这就导致现代国家政府在提供教育的服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新公共管理主张将企业家精神引人政府,把原来由政府履行的部分职责交给社会来实现。通过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以及公共部门之间展开竞争,缩小政府规模,建立一个高效政府,从而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效率。但是,在实践中对效率和经济利益的过分关注,却导致了政府公共责任的弱化。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不是一个立竿见影的工程,一旦以提高效益作为教育管理者的行动指南,那么社会效益概念的模糊性、凸显效益所需较长时间的特点.就很容易成为教育管理者逃脱责任的借口,从而使公共教育失去公益的捍卫者。此外,私人企业代替政府提供教育服务,由于它的首要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其提供的产品就很难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教育是一种社会公共行为,它的价值不仅在于满足和促进个体的成长和发展,还在于它是造福他人、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公益事业,而政府恰恰是这种公共利益的维护者。盲目对自利“顾客”的短期利益做出回应,放宽私人企业代替政府提供教育服务的市场准人制度,却没有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进行引导,又缺少合理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和监督,必然无力确保教育的公益性。过度的市场化降低了教育服务的公共性,导致政府在教育管理中迷失了自己的方向和宗旨,必将在更深层次上、更广范围内,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埋下隐患。

三、在新公共服务理念指导下构建服务型教育政府

当新公共管理理念指导下的教育改革遭遇挑战时,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基于公共利益、民主治理的全新理念,通过对新公共管理价值的反思,以为人民服务来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致力于使公共管理中那些具有价值性的理念重新回归,并在实践中通过构建服务型教育政府来不断完善政府职责,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新公共管理的不足。

新公共服务是由登哈特夫妇于2000年提出的,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角色的一套理论。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公共管理者很清楚自己行为的动机,行为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下采取何种行动。它更好地体现了公共行政的精髓—以为公民服务来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新公共服务理论在理论基础、价值取向、政府责任等方面很好地纠正了新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重新强调公共性、合法性、公民精神、政府责任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强调公民社会与政府资源的协调和互融,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希望所在。

根据新公共服务的理念和要求,在教育行政管理中构建服务型政府需要重视以下问题:

1转变政府行政观念,合理界定服务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要从思想上树立“公民为本”“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教育服务意识,对受教育者个体的价值观和权益给予充分的关注,要关怀弱势群体,统筹不同阶层、地区的利益需求,实现教育的均衡化发展;传统的全能型政府模式使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的事,不仅导致了教育资源的浪费,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教育体制的僵化并滋生大量腐败,因此要明确界定政府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管理范围,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一方面要将自己的职责严格限定在公共领域,同时给各级教育组织以充分的自治权。另一方面要担当起弥补市场失灵的角色,提供私人和社会无力或不愿提供的,却又与公益紧密相关的非排他胜的教育服务。

2建立政府与公民对话的沟通机制

教育是一种社会公共事务,涉及到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利益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发展,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公民应该主动了解教育发展状况,参与政府的教育管理活动,在活动中推动教育的发展,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从而实现教育效能的最大化。因此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机关应该是开放的,能够对民众的教育需求做出敏感的反映,同时致力于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与公众沟通对话的机制,共同促进教育的发展。在实践中,可以通过电子政务的方式建立起政府与公民之间有效的沟通渠道,同时将政府手中的权利切实赋予公民,调动公民参与到教育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活动中去。这样做不仅推动政府对教育负起责任,也满足和尊重了公民合理的教育需求,形成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氛围。

3完善教育公益性的制度保障体系

利用市场机制来配置教育资源,使教育既具有了公益性又包含了营利性的双重性质。国外民办学校或私立学校发展的实践说明,真正在市场合法经营中营利的学校,往往是办学质量高而且有信誉的学校,因而也往往比较好地实现了社会效益和公益性。可以看出市场中运作的教育活动能否实现教育的公益性,取决于教育市场制度的成熟程度。

政府及其教育行政机关首先要明确,以市场化运作的民间资本有追求投资回报的权利,应该容许营利性教育组织在保证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合理营利,政府从中发挥认证、管理、监督和调控的作用,促进教育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同时应通过教育立法和制定政策等手段,完善教育市场的竞争规则,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实现依法治教。制定法律时应尽可能详尽,具有可操作性,改变因过于空洞、含糊而无法操作的局面。

4合理降低“准入”门槛,培育和发展非营利组织

随着西方国家福利制度的改革和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非营利组织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力量,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非营利组织(NPO)也称为非营利机构,是指介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非政治性的独立组织。在教育领域鼓励非营利组织发展,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人们日益高涨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同时还可以提供个性的、多元的个体教育;此外非营利组织比私立组织更具公共性,在承担政府职能方面更具优越性。在竞争的环境下,它们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比较讲求效率,而这一点又正是公立组织的弱点。政府要加深对非营利组织的理解,加大对其法律政策的扶持,完善非营利组织进人教育领域的准人制度,促进非营利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实现非营利组织在教育领域内透明、有效的运营。

第4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论文摘要:在诸如大学生住宿安排方式等管理决策上,大学管理者应结合管理对象的属性认定、管理目标的价值认同、管理抉择的依据选判、管理决策的现实考量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针对大学组织结合的特性,大学管理者应突出会共决策过程中对公共性维度的把握。

    随着中国社会整体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高校对大学生的管理活动不断出现新变化,产生新问题。以大学生的住宿方式为例,“校方如何安排和管理才合适”就是一个极有争议的问题。目前校方提供给学生的住宿方式主要有两种:要么按同一班级人住,而不考虑学生及其家庭之间的经济差异;要么打破院系和班级编制,按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而选择不同收费档次的公寓或宿舍。这类问题看似微不足道,但如马斯诺所谓的“最低层次的需要”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会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如果推而广之,实际上关涉大学管理者如何理性决策,而其关键在于大学管理者如何把握公共决策中的公共性维度问题。

    就大学生的住宿方式问题来说,管理决策至少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判断:

    一、管理对象的属性认定

    为什么会产生大学生到底按班级住宿还是按经济能力安排的纷争,这里首先涉及大学生的身份认定问题,即管理对象的属性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与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教育性质不同,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而是既带有教育性质,又带有服务行业商品化的性质。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度就是这种商品化服务、经济性质的体现。我们通常在探讨教育的基本属性时,会说教育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但它的本质属性还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基于此,大学生相应地就具有双重身份属性—既是大学的客户,又是高等教育的对象和产品,是教育的对象和未来国家社会的公民。对于大学生的这种双重身份,视角和侧重点不同,相应的价值观和采取行动的抉择也不同。

    二、管理目标的价值认同

    对于大学生身份属性的不同认定,由此也引导出两种不同的高等教育的价值观—高等教育的平等和效率的矛盾对立。

    教育平等和民主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主张。我们所理解的高等教育平等的含义,有两个基本点:第一,教育平等与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等有密切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教育平等的内涵也有所不同,教育平等的概念只有放在特定的范围内才能确定出它的准确含义;第二,高等教育平等是一种理想和现实的复合体,作为一种理想,任何人都不受限制地享受高等教育的各种权力和资源,任何人为的障碍(个人的经济收人和社会地位的差异)都是不合理的,人们甚至还试图借助高等教育平等达到消除社会差异的目的。“高等教育平等”作为一种理想,包括三个方面:(一)进人高等学校的机会均等;(二)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平等;(三)接受高等教育的最后结果平等。

    由此可见,高等教育平等作为一种理想所追求的是绝对平等。然而,现实中的“高等教育平等”只是相对的,不平等则是绝对的。目前,任何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都未能实现理想的平等,高等教育存在着各种不平等的事实:城乡之间的不平等、贫富家庭之间的不平等,等等。从理论上讲,“高等教育平等”的实现程度可以不断提升,但永远不可能完全达到绝对的平等。随着人们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不断增长,使得高等教育平等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教育平等主张每个人不受外部条件限制平等地享受教育权利(包括人学机会、各种教育资源等),而教育效率又涉及到投人和回报的比例关系,教育效率它追求资源的合理配置,追求投人与回报的利益最大化。显然这两种价值取向总是处在相互矛盾之中。把大学生当作客户,必然要追求高等教育的效率;把大学生当作受教育的对象和未来国家社会的公民,必然要追求高等教育的平等。是高平等低效率,还是低平等高效率?面对这种矛盾,到底是更注重其一还是兼顾两者,如此,抉择就需要依据。

    三、管理抉择的依据选判

    上述大学生的住宿方式问题,就管理对象的公众性、管理目标的社会性特征,无疑使对其管理成为一个公共决策的过程。英国政治哲学家戴维·米勒在《社会正义原则》一书中谈到了公共决策的合理性和正义性问题。他按组织、社区、群体和共同体的结合紧密程度,划分如下三种“公共性维度”:第一种是团结型社区(家庭、宗教团体、职业协会等紧密结合的小团体),其正义原则是按需分配;第二种是工具性联合体,如公司、社区等经济性关系,其正义的标准和原则是“应得”—所得与贡献相等;第三种是公民身份的联合体,如国家、民族等,其正义原则是“平等”,特别是“法律上的平等”,对应的主体是“公民的主体。”

    戴维·米勒的理论核心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公共性维度”是进行“公共决策”首先要考虑的前提条件。根据这个“公共决策”的原理来看大学,大学是第二种和第三种公共性维度的复合体,也就是说既有“工具性联合体”的特征,又具有“公民身份的联合体”的特征。相应地,大学在对学生的住宿安排和收费方式等问题上,是更注重“应得”地效率原则还是教育平等原则,取决于该大学的“公共性维度”或公益性程度如何。

    我们知道,国有大学和私立民办大学在“公共性维度”或公益性程度方面就有很大的差异。两者的差异主要由大学的资源配置方式决定并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国有大学的存在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国家、社会的投人,更多地反映为社会公众的共有性,而私立民办大学在创立之初主要依靠私人资本的注人,并依赖于办学维系其滚动发展,社会公众性较低;其二,尽管两者的培养对象都是未来国家社会的公民,具有“工具性联合体”的一致性,但国有大学的工具目地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因此其“工具性联合体”的特征实际很大程度上具有公众性,而私立民办大学因其生存、发展的需要,比较偏重于办学的工具性效益。而当大学的工具性特征比重偏高时,其“公共性维度”或公益性程度就会相应降低。

    由此可见,大学的公共性维度不同,进行公共管理的抉择和采取的行为方式也就应该区别对待。对于国有大学来说,应注重高等教育平等的考量,特别是精英大学,它的“公共性维度”的瞩目性及其自身作为优质资源的稀缺性,更加强化了高等教育平等的要求,一则是社会公共资源的倾斜要求公正、平等地分享国有精英大学的高等教育机会;二则是作为社会教化的重镇,也理应将公正、平等的理念落实于平常的管理活动中,熏陶现在的学子,未来的公民。而不能按家庭出生背景、经济条件等将尖子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对于私立民办大学,它更加注重对高等教育效率的追求来获得紧缺的办学资源,这也无可厚非。

    四、管理决策的现实考最

    然而,理性的决策离不开对现实的考量。决策的过程关键是达到一种合理与现实折中的平衡。对两种相互矛盾的高等教育价值取向进行抉择时,是“效率优先兼顾平等”,还是“平等优先兼顾效率”,要依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高等教育办学实力等具体国情而定:其一,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都还相当落后,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而国际竞争又相当激烈,这些都必须要提高高等教育的效率,从而实现社会与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其二,要正视高等教育过程中各种不平等的现实,兼顾“平等与效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最大可能的平等: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但另一方面,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因而对于不平等的地方,则只能用现实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在高等教育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需要提高高等教育的效率,而高校收费制度(住宿费只是其中一项)可以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利。因此,现实选择与总的趋势是“效率优先,兼顾平等”。这也是大学作为一种复合体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其“工具性联合体”的效用要求偏重于其公民身份联合体平等诉求的妥协与调整。

    从另一个角度看,突出人的主体精神(如心学)、道德人格(如理学)是中华文化的传统,只不过相同的主题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思想变奏;而中外哲人对人的道德和主体精神的探究,无疑对现实的高等教育的实践活动有重大指导意义,是大学管理者进行理性决策的又一个思想基础。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在“心与物的关系上”,就突出了“作用于物的心”的首要性和重要性,强调主体改造客体、心对物的改造,包含一种立足于现实、发挥每个个体的主体精神作用和自觉创造性的意蕴,体现出“进去向上”的人生观和新的人文精神。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对人的自由意志和“人为自己立法”的道德律进行了论述,人能够自己立法自己遵守就是意志自律,就是“自由”。人比自然界更高就在于人有自己的自由意志产!所以,从道德层面来讲,即使把大学生当作了大学的客户,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人不完全是环境的产物,还应有人格意志和精神力量,要发扬“颜回精神”。当年西南联大师生住的是茅草房,头顶上还有日本的飞机和炸弹,依然能够培养出杰出的一流人才。这些事例集中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逆境和贫穷首先给人带来的是困难,但是一旦当你克服它之后就变成了人生的巨大的财富。住宿方面的贫富差距的不平等并不是成才的实质和关键,能够在“穷国办大教育”的机遇中得到“有教无类”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已是在目前社会的现实条件下可以获得的最大的“教育平等”了。

第5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2、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对社会治理的主要责任。

3、公共管理强调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的互动以及在处理社会及经济问题中的责任共负 。

4、公共管理强调多元价值 。

5、公共管理强调政府绩效的重要性 。

6、公共管理既重视法律、制度,更关注管理战略、管理方法 。

7、公共管理以公共福利和公共利益为目标 。

第6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关键词:公路工程;重要性;质量管理;管理措施

1、前言

21世纪是我国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我国公路里程数在世界列居第二。由于公路工程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国家开始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过程中,技术以及管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使得每一个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优势地位,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重视质量管理这一问题。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够因为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质量管理。施工企业在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时候,要将质量管理作为施工的基础,并且通过良好的质量管理从而能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对于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来说,要重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并且要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施工能力以及技术水平来合理施工,确保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

2、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2.1在工程效用方面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竞争力逐渐加强,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要重视质量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建设过程中,任何一个部位以及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带来严重的质量问题,从而影响整个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如果工程的质量出现了严重的问题,那么就会影响公路工程的使用效益。目前,一些公路工程中出现了施工阶段路面坍塌、早期路面破损的情况,从而给国家财产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在公路工程施工阶段中,质量管理是生命线。

公路工程建设的进度与质量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不到位,从而使得公路的质量较差。一些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增加了维修、加固、返固等所需要的人才、材料以及机械,从而增加了公路工程的造价。与此同时,一些施工单位存在着偷工减料的行为,这就严重影响了公路工程的质量。豆腐渣工程严重影响了公路的使用寿命,甚至还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事故,最终给社会带来较为恶劣的影响。对于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来说,良好的质量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优良的质量管理不仅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而且能够使得承包商的预算得以降低。除此之外良好的质量管理可以使得公路工程进度加快,从而为企业赢得良好的信誉。

2.2在施工企业信誉以及效益方面的重要性

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企业要靠质量来树立信誉,考信誉来不断开拓市场,靠市场来不断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然后在通过经济效益来为企业谋求发展。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地位,这就要不断深化施工单位对质量管理的认识,并且要将质量管理作为施工单位发展的根本。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对内要注重现场的质量管理,对外要注重市场的变化情况,从而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工程质量的好坏影响着企业的信誉,并且也是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如果企业拥有过硬的质量保证,并且配备合理的、先进的、科学的质量管理系统,那么企业就会拥有一个广阔的市场。因此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要从施工阶段来重视质量管理,并且在企业质量管理过程中,项目质量管理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并且也是企业深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现阶段,我国建设部已经出台了新的质量规章制度,在其中强调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3、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

3.1在施工阶段要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是要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作为前提,,并且在开展工程监理工作以及监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将该体系作为依托来开展工作。为了能够使得公路工程的顺利开展,这就要不断加强各层次的职能以及政府的监督,并且要控制施工监理和企业自检“三个层次”。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中,要以工程监理为核心,并且要不断完善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合理安排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以及建设单位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注重质量管理,并且监督组织机构要监查项目,然而在监查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公路工程的监理师要按照合同来办事,并且要合理的行使职权,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准则来监督、审查建设单位以及承包单位,从而使得双方利益得到保护。第二,建设单位要成立检测小组,并且要抽检以及质检施工单位。第三,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要成立一个质量管理小组,并且要仔细的自检工程的每一处。

3.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管理

在质量管理中,施工过程是一个主要的阶段,并且该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做好施工的技术交底工作,并且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监督施工方式,促使施工工程向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第二,检查以及抽检施工工程,并且要坚持质量检查以及验收制度,从而全面监督施工的各个环节,这样做不仅能够使得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以及质量得到保证,而且使得检验进度能够与公路工程的施工进度保持一致,完成一项任务,审查一项任务,可以避免重修、加固以及返工。像路基、排水工程等公路重点项目,要严格的审查,尤其是不合格的工程,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在质量检验过程中要善于发动工人以及群众的力量,并且要将专职检验与群众检验充分结合起来,从而使得检查验收的全面得以加强。第三,有关质量的分析。在质量管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在事故发生之前进行相关的预防工作。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要充分利用高科技设备分析质量检测的数据,从而能够获得大量反映质量问题的数据,并且要结合统计学原理来分析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以及缺陷。针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这些问题消灭,从而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第四,实现安全施工。在施工之前,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并且要猜想到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组织规章制度以及施工程序来进行施工,并且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且要确保现场施工场地的清洁,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从而使得公路工程的质量得到提高。

3.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的控制

3.3.1重视各个施工阶段的质量

在公路工程各个施工阶段,要通过定期检查的方式来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并且要对施工单位的各个施工阶段进行评比,与此同时要突击现场检查、评比以及交流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交流之后,质监部门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将施工要点、注意事项等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文件形式发放到施工单位,这样做不仅能够使得公路工程的质量得到提高,而且使得质量管理力度得到加强。

3.3.2重视公路工程中的重点要害工程或者普遍性的问题

对于公路工程中的重点要害工程或者普遍性的问题,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并且要将其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消灭掉,从而使得公路应有的效用得以保证。施工单位针对重点要害工程或者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路工程施工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3.3.3重视问题事故的多发点

对于问题事故多发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及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从而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4不断加强质监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主要是指施工单位要有目的、有计划以及有步骤的完成质量管理的总目标,与此同时,在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管理中,基础工作是最基本的前提工作。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要重视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从而能够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并且也能够使得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总体目标得以实现。

3.5按照标准以及要求来把握公路工程的质量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材料控制、工艺措施这些环节,从而能够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各个部门的施工阶段的技术负责人要做好质量管理的工作,并且要重视事前的指导工作、事中的检查工作以及事后的反馈评定工作。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不仅影响着整个公路工程的使用效益,而且影响着施工单位的信誉。在质量管理过程中,施工单位要运用现代管理的思想以及方法,并且要严格按照国际的质量标准来进行管理,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只有通过建立有效的、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能够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施工单位要想在市场中占有优势地位,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重视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翟振武;王连成;高云峰.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技术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6):90-92.

第7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关键词:电气工程 施工管理 施工调试

随着建筑物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加和扩大,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在建设工程中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大,对电气安装各系统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质量,对于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竣工后运行的安全可靠程度、投资效益的体现等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电气安装工程而言,从开工到竣工,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自始至终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总结,谈一下我的体会。

1、电气施工前期的准备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直到最后竣工验收各项工作中都会含有电气工程部分,如需建设单位参加研究的讨论会,也应对电气部分给以足够的重视,以便提供必要的资料。

(1)做好电气设计委托书。设计委托书应包括电气要求篇章,如果设计委托书不能详尽地有效地表达出建设单位对拟建工程的各项电气使用的具体要求,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将是不完整的。委托书应明确施工图设计对电气的要求、功能,应包括各项技术指标,主要设备的情况及建设位置提供电源的位置和方式,各相关专业与其他建筑物电气连接的要求和条件以及使用性质,以决定供配电设计的级别及设备用电计算利用系数等。所以委托书的质量将直接影响设计图纸的电气工程质量,作为电气主管人员应该认真参与委托书的起草工作。

(2)把好审图关:

工程施工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图会审制度。在施工图会审前,企业内部必须先进行自审,形成书面资料后交建设、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先行审查。

施工图会审依据:设计图纸、预算书、规范(特别是强制性条文)、施工工艺标准及类似工程经验等。

对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出详细的会审记录。其格式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工程名称、参加单位名称、会审时间、会审地点、会审参加人员、设计单位关于设计意图交底要点、会审决定事项、遗留问题负责解决的单位和时间,以及记录整理人的姓名。会审记录上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代表必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部应设专人负责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等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保管和使用施工中所必需的技术性、管理性文件、规范等,建立有效的文件资料目录清单,做好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相关规范的收发、保管、归档、领用登记等管理工作。

2、电气施工阶段的管理

一个建设项目工程是由多个分部工程组成的,只有每个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都达到合格(或优良),才能创造出合格(或优良)的项目工程。因此从工程开工建设起,电气施工管理人员就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尤其是未经验收及确认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或下道工序,切实把握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关。电气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检验的关键部位有:结构施工中建筑电气,主要是跟紧结构施工进度的预留、预埋作业,如:

(1)接地工程:基础底板钢筋的贯通,柱与底板主筋的焊接,防腐,做接地电阻阻值测试,是否符合图纸设计及有关规范,必要时可增加人工接地极,以减小接地电阻值。

(2)防雷引下线:当采用立柱主筋做引下线时,必须将作为引下线的主筋自上而下都做标记;当采用专用引下线时,应注意上下贯通成一体,并做好焊接、防腐处理。

(3)配管与箱盒的预埋、预留、位置、标高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管线内外壁应按规定做除锈和防腐处理,剔除管口毛刺,入箱入盒时需加护口,弯曲半径须符合规范要求;采用硬质、半硬质阻燃塑料管的预埋须根据埋入的墙体种类进行可靠的保护。当施工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后,建筑电气工程将随着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始进入安装期,其关键工序有:

吊顶配管,重点是跨接地线的焊接与防腐;消防报警系统、通讯电话系统等所用的电线管种类须符合规范要求。

管内穿线时要根据要求按色标分色,以区分零、地、相线。

电缆桥架与金属线槽安装要求横平、竖直,支点间距符合规定,并连成整体妥善接地。

电器设备安装的重点是定位、接地、接线相序。

屋顶避雷网与接地引下线焊接是否可靠,上下是否已构成一个贯通的接地体。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是:第一,系统测试与试运行工作,电气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认真查看,并检查各测试结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一切试运工作应服从指定的专人指挥。无论送电和停电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试运的指挥人员和参加试运的操作人员,应沉着镇定,严格按试运方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使整个试运工作有条不紊,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第二,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竣工资料是体现内在质量的文件,是贯穿于项目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的,是竣工阶段必须重点抓的一项工作,因此务必达到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的内在质量。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技术文件材料经收集、审查和整理,作为对工程进行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并做到各项文件资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真实,签证齐全。

(4) 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将被其他分项、检验批工程所隐蔽的分部或分项、检验批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防止质量隐患、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制度。

验收组织:一般分部(项)、检验批隐蔽工程在项目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质量员组织验收,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重要的隐蔽工程项目应由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主持,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双方共同验收后,应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其内容按各专业表式填写,填写应力求规范、简明扼要、说明问题;项目专职质检员和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共同会签。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四份,监理(建设)单位一份,自存三份归档。

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合格并写明处理情况。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完善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为了使参与施工的人员熟悉和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和应注意的问题,责任明确、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一系列规范、规程、规定,避免差错和失误、提高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制度分为设计交底与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技术交底为施工单位各级层层交底,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图纸、现行规范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各专业协调配合、主要施工工艺、施工措施、质量标准、施工安全和技术原始资料收集、整理等。

设计技术交底为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由设计单位对其它各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项目应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未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如发现有类似情况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进行设备调试、保证使用功能

调试是对前述大量工作的一次检查。设备调试要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要求,对其性能指标逐项进行,反复试验,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在整个调试工作完成后,还要经过时效考验,稳定可靠后,才能交付使用单位。

参考文献

1.《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及验收规范》GB20259-96

第8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关 键 词】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传统公共行政

【 正 文】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 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滥用职权。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主要参阅书目

①Christopher Hood:《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Public Administration》,Vol 69 Spring1991(3-9).

②Owen Hghes;《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5。

③Owen Hghes:《Public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An Introduction》,New YorkSt Martin's Press 1994.

④Metcalfe,Les Ruhard,Sue:《Improving Public Management》,London:Sega Publication1987.

第9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范文

“新公共管理”最早是由胡德于1991年提出的,将英国及其他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纷纷掀起的政府改革运动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其被看作是一种以强调明确的责任制、产出导向和绩效评估,以准独立的行政单位为主的分权结构,采用私人部门管理、技术、工具,引入市场机制以改善竞争为特征的公共部门管理新途径。新公共管理是以管理、业绩评估和效率为标准,在公共部门中广泛采用私营部门的管路方法,病引入竞争机制,把公民当做顾客,以顾客为主要引导,同时加强调整政府职能,优化和有效利用管理人员的自利、机会和风险的意识,使他们拥有合理充分的权利,适应激烈变化的外部环境,创造良好的管理绩效并强调对资源利用的节约性的理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表现:(1)政府转变职能,强调政府职能调整和优化,更加关心服务效率、效果和质量的结果。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公共机构形象;(2)强调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主要包括: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推行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3)注重公共行政传统规范与科学的管理方法的融合;(4)基于新公共管理的行政管理改革是在完善的法律和规章的基础上进行的,强调法制建设和遵守既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新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手段主要是通过对市场分析,采用市场经济下私营管理模式,以及市场经济下的私营单位企业成功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

2我国行政管理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来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研体制等各个领域的全方位改革主要是公共行政的传统准则,缺少当前西方各国流行的新公共管理的准则。世界各国在公共行政改革中面临的许多问题都是共同的,这一点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如此,因此,了解和吸取西方国家公共行政改革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实践是有积极意义的。在我国的行政改革中存在许多的问题,首当其冲的是行政机构膨胀和效率低下的问题严重,各级财政中出现财政赤字,精兵简政是必须执行的。其次,法律保障意识低下,政府机构改革不够法制化和规范化。行政管理改革受到的严重影响,导致行政管理改革无法正常运作,并且不能真正认识到中国行政权利问题。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着社会主义建设,然而基于我国的背景和国情以及我国行政管理中出现的弊端,要正视新公共管路理论,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吸收和借鉴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路,进行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机构规范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逐步建立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

3新公共管理模式下行政管理的改革思路

我国要立足自身国情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创新丰富的原则,进行反思性的借鉴。思考现阶段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特殊维度,主要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有限政府”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职能调整和优化对我国的行政管理有借鉴作用。我国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基本上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政府是“全能型”的政府,在这种管理模式下,行政权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政府对社会和公民进行无所不及的控制,政府垄断了社会的一切资源,公民和社会组织都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不到位”就逐步显现出来。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个人之间关系,界定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同志曾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也就是说政府应为“有限政府”。为此,行政管理改革必须在现有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政府应把自己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交出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摆正管理位置,实现正确定位,矫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现象。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在政府管理改革过程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管理新职能,通过有效的管理来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补足政府职能的或缺部分,解决政府职能的“不到位”现象,使政府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从“管制型”向现代“服务型”转变。

(2)在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政府的服务职能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实行必要的官职管制,重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新公共管理主张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公共机构形象。服务行政的理念是强大的内在规范和价值导向。我国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管制型政府管理模式下片面地以经济、效率作为政府行政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在这种价值取向下,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循着命令链只对上级负责,片面追求效率,往往容易忽视民意,忽视社会公平。而在现代社会的今天,政府应该转变管理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以社会和公民满意为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行政管理职能从管制向服务的转变,正是反映了行政管理的本质要求。我国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当然更应当树起服务理念,提升政府的服务职能。但是,由于我国尚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建立,政府还担负着培育市场的艰巨任务,因此,政府的管制职能不能轻易放弃,特别是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

(3)把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引入公共行政领域,以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对比政府公共管理和企业管理都是对管理对象、方式、目标和方法的管理,但是又都各有差异,将企业管理的方式完全实施在政府公共管理中并不合适。但企业管理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重视效率,重视产出,这些方面则可为我国的行政管理所借鉴。比如,把投入产出分析和成本核算等方法引入我国政府部门的管理,可以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更加科学地进行绩效考核。

(4)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遵守既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虽然也包含某些激进因素,但却未引起严重的国家失控和社会动荡局面,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法治化的社会环境将激进变革的负面影响衰减到较低水平。我国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法制不健全,制度供给不足的阶段,法治的总体水平低于西方发达国家。所以,要考虑在我国行政管理改革中一项重要任务即建立和完善各种行政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同时,要主要制度是手段,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时,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时,要将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使其为政府完成公共管理目标和任务服务,是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工作尤其应该加强的一个方面。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