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离职经济责任审计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分析了现阶段我国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镇域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途径。
关键词 :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
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制度改革的发展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已在党和政府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和任职管理,预防和惩治腐败中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推进了民主法制的建设和完善,促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然而,镇域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尚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就为镇域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1.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形式,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和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因此具有一定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来说是指审计机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进行监督、审计、评价等活动。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的变革,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也不断完善、发展,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2.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审计工作发展到现在已经逐渐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不断得到拓展,目前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执行有关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情况;本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建设情况;主要负责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由此可见,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方方面面,经济责任审计就是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对领导干部应该负担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和核实,分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负有的责任,为组织及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现阶段我国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1.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
我国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审计质量不高,分析其原因一是镇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要求较高。镇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审计风险大,这就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技能以及知识结构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其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对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二是地方审计部门任务重、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审计部门审计任务现状是越到基层审计任务越重,除了经济责任审计外,还有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项审计等等,由于地方审计机关人员较少,审计人员被要求成为“全能型”人才,这极大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
2.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不统一
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是基础,评价是关键。由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再加上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涉及面广、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审计评价工作随意性大、审计评价表述五花八门,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3.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
由于缺乏对审计结果运用的正确认识以及地方审计机关面临审计任务重、压力大等原因,目前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存在着项目计划管理薄弱、审计项目质量不高、未建立相应的审计结果公示制度等诸多问题,造成了“审”和“用”脱轨,导致了相关部门不能准确、快速的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运用和处理。
三、镇域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途径分析
1.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镇域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实施
要想提高审计质量,首先要进行的就是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因此,我们应对审计人才的管理模式以及绩效管理系统进行建立和完善,通过绩效评估机制的引入,客观、正确的评估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工作业绩、个人品德以及管理能力等,综合分析判断其是否有被提升的潜力;其次,应引进绩效考核机制,对审计人员的德、廉、勤、绩等进行考核,并建立与审计机关相符合的任务要求,这对于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另外,还应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审计人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行调动,使每一位审计人员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增强审计人员的忧患意识,促进他们自觉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进而促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2.确定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使其具有全面性和可比性
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取应与其履行的经济责任有密切的关系,在指标的选择中应全面包括可能会对其评价产生影响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因素,使其具有全面性,并且还要便于从横向和纵向的角度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基本情况以及任职前后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使其具有可比性,采用“以责定评”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完善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在镇域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中,要想合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就必须要使其结果运行机制具有运作规范、评价科学以及管理严密的特点,审计机关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差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严格规范审计结果的运用原则,并对其领导下的责任和范围进行明确,并通过规定各个部门的结果运用方式以及责任保障机制等,建立一套规范的操作流程和管理体系,对其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结果运用落到了实处,并将审计监管和组织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其更好的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服务,实现干部的合理调
四、结语
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发展起来的,其主要任务就是对镇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的评价,为党和政府加强对其的监督和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这对于促进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和保障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加强镇域领导干部的管理对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都有着积极作用,因此建立镇域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无论是对领导干部本人还是对党和政府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戚秋虹.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初析[J].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9(03).
[2]尚伟伟.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探讨[J].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3).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国家治理; 实现路径;
一、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定位
(一) 促进用人制度完善, 确保选拔阳光公开
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中严格把关, 对确保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对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导向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不断完善, 可以为党政机关组织部门考察和选拔领导干部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 监督权力规范运行, 着力打击腐败行为
由于国家管理结构存在的固有缺陷和公共权力所导致的市场效应, 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作为理性人的领导干部很有可能会出于自身需要来利用市场监管和国家资源的配置权力谋取不当的经济利益, 导致权力寻租等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发生。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对其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从而达到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效果, 尤其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打击腐败行为。
(三) 推动干部责任落实, 实现工作高效透明
从问责的角度看,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见得和追究责任的审计机制。它从目标责任入手, 确定领导干部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这种机制强化了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 进而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 提升了国家治理效率。
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障碍分析
(一) 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缺乏明晰性, 覆盖范围不全面
在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中, 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相对模糊是一个最突出的问题, 尤其是党政责任、前任与继任的责任、集体与个人的责任、故意与过失的责任和主观与客观的责任难以合理划分和界定, 从而派生出集体担责为个人行为护盾, 个人违纪演变为集体违纪等多种治理乱象, 致使问责不公, 监督失实。
(二)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存在滞后性, 评价缺乏科学性和公正性
当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多为离任审计, 介入滞后, 往往只强调事后问责, 缺乏事前约束和事中监管。
(三) 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不到位, 没有形成合力监督
目前来看, 我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并不到位, 其结果既没有全面运用, 也没有做到充分运用, 具体表现为审计结果只在审计内部体系传达, 组织和纪检等部门知识用作简单的参考, 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并不足, 没有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对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履职评价并没有实质性效果, 人为地造成了监督脱节。
三、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实现路径
经济责任审计是服务国家治理目标的必然要求, 基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观的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路径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实现:
(一) 全面覆盖, 合理确定监督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确定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是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能否及时有效地履行目标经济责任, 是领导干部是否履职尽责的一个重要表现。确定目标经济责任, 就是要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决策事项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充分分析和判断, 决策过程中是否出现了违背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律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具体经济项目建设中, 是否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招商引资是否公平公开, 是否兑现了上任之初的承诺等等。坚持以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为导向, 经济责任审计更能突出审计重点, 为责任政府的建立和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二) 及时, 科学建立评价体系
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报告要体现以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为基础的报告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定结果事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任用和选拔, 也关系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效果。审计结果要及时对外公告。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让社会公众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有效监督, 对被审计对象具有极强的震慑力, 让权力运行接受群众的全天候监督。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下, 尽可能公布更多的审计结果;审计公告内容也要进一步丰富, 既要深刻指出问题, 也要推广优秀的经验和做法, 提供借鉴学习的平台。对于公告后的群众反馈, 要及时作出反应, 进一步开展调查, 完善审计结果。
(三) 齐抓共管, 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要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如果仅有科学的制度规范安排, 而不注重问责力度, 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与一般类型的审计不同, 是领导干部个人, 极具针对性, 更应加强对其本人经济责任的判断和追究, 从权力源头上遏制行政权力的滥用, 保证行政职权和经济责任的实时挂钩。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 应当按照权责一致原则, 充分考虑其发生的历史背景和实际过程来确定, 同时严格落实终身问责制度, 必要时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进一步追责。
(四) 跟踪回访, 促进行政制度完善
逐步制定和完善审计跟踪回访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干部个人的专项审计, 其结果势必会对其本人有深刻的影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通常发生在领导干部离任之时, 审计报告的内容对于其下一步任职和工作的开展将会起到一个重要的参考作用。在未来的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中, 领导干部本人出于对其自身形象和政绩的考虑, 也会避免出现在其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生过的失误和问题, 从而让政治合格型干部向经济管理型干部转变, 财盲加法盲的领导干部向懂法与守法的理财型领导干部转变, 做到慎用财权, 用好财权, 从而科学决策和布局, 整体提升国家的治理水平, 更好地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离任审计 审计制度 加强部队建设
对部队主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军队领导干部依法行使经济权力,促进军队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行先审后提、先审后离,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创造了有利条件。可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仅限于支队(团)以上单位主官或重要岗位人员,对基层单位主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处于初始阶段,但从当前部队建设形势看对基层主官适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已是大势所趋。因为武警部队基层同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打交道多,经费来源渠道较多,导致部队经济方面的不安全因素随之增加。
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加强部队基层后勤建设,提高基层主官后勤管理素质的必然趋势
基层主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部队财务审计部门根据党委的指令,在基层主官离职前,对其任期责任范围内完成的主要经济指标和基层单位的财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价。部队基层后勤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下,要增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队基层后勤建设离不开全方位的职能监督,其中也包括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方式。
1、任期目标的业务评审
基层主官任期目标责任虽然很多,但基层后勤建设和管理的经济目标集中了反映基层后勤建设的整体水平,是借以考核基层主官业绩的重要指标。在基层主官任期届满或提升时,对其任职期间内经济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审查和评议,需要采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去具体落实。这是因为:(1)部队审计实行既受单位首长又受上级业务部门双重管理体制,同基层主官本人和其他部门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相对独立,可以不受或少受行政干预;(2)依照国家、部队的法规进行审计,具有客观公正的特点;(3)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在审计实践开展得比较好的单位,经过几年来实践的摸索已日趋完善。这些都是其他业务部门或业务方式替代不了的。业绩评审同时也明确了接任人的起始线,因而是下一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这实际上是一种验收。从这种意义上讲,任期目标的业绩评审,对离任人和接任人以及上级单位都是必要的。
2、基层主官提升的鉴定参考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好部队干部考核,促进部队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鉴定一名基层主官后勤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仅靠汇报反映、座谈调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评议,一件件、一项项,是非分明,褒贬有据。只有充分运用审计这种方式才能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价,经过批准认可的审计报告,无疑是首长和有关部门考核干部任免的鉴定参考。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评价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审计原则,在界定经济责任上必须以审计取证的数据为基础,以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如实反映实际状况,分清职责,不偏不倚;最后要进行综合分析、谨慎评价。
3、离任人述职的重要依据
基层主官在抓基层后勤工作中,必须接受来自两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基层军人委员会的监督;二是上级审计部门的监督。这两方面的监督是加强部队基层后勤建设的客观需要,它们互为补充,共同制约基层主官的行为。根据有关条例,军人委员会有权对基层主官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目标和实施情况进行审议。在每年例行的民主评议中,基层主官就基层后勤建设情况向军人委员会所作的具有真实性、准确性的工作报告,是离不开审计评议的。因此,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议成为离任人的述职依据。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应把握的三个基本关系
1、主流与支流
通常,基层主官都有搞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广大官兵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主观愿望,在他们没有严重失误或经费严重超支的情况下,思想方法上应首先肯定其工作成绩,与此同时要指出其后勤管理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或应注意的问题。人毕竟不能先知先觉,工作上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因为一点失误而否定其工作成绩,要注意分清主流与支流、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集体与个人责任、错误与舞弊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关系。
2、任期与追溯
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几乎每个基层单位都存在未入账的费用或收益。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有关人员预支款项或垫支办理有关业务,尚未结算;第二种是实际已经发生,但未支付款项也未挂往来款项;第三种是支出不合理或其他原因,前任主官未批准报销处理等。这些账外经济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活动的运转,自然会入账处理,而离任审计时,基层主官交、接双方由于所处地位不同,对这部分账外经济事项所持的处理态度也不同,再加上有关费用特别是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等,给审计认定造成很大困难。因此,在开展业绩目标审计时,必须分清本期与前任或历任的关系。对任期内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念,划清现任与前任的责任,客观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能简单地把所出现的问题算在本人任期头上。
3、内容与形式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审计工作更应注意其被审对象的工作实质,对被审对象不仅要看其多少工作,更应把其工作做得怎么样作为重点,不能被一些表面现象所左右。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基层主官不把心思放在如何提高后勤管理上,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尽量提高和改善官兵的物质生活上,而仅是做些表面工作,虚列数字,报喜藏忧。特别是在农副业生产上,只注重干了多少事,投入了多少资金而不问其最终的生产收益如何,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认真地进行审计。
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1、离、接任者特别是离任者的配合非常重要
离任者,在其离开工作岗位时是愿意有个明确交待的,渴望审计人员对其工作给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在离任者叙述或回答问题时,往往会不经意地提供一些非常重要的情况或线索,由于其所处的特殊地位,审计人员切不可忽视。接任人,也希望对前任的工作有个明确的了解,出于承前启后搞好基层后勤建设的心理,渴求审计,他是审计人员“不请自来”的合作者,因此对接任者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审计人员应给予充分的理解或支持。
2、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
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审计人员应尽的职责,特别是被审审对象是人的时候,关系到其切身的利益,这就要求从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三种素质,即政策理论水平、政治思想道德和专业理论知识。只有这样的审计人员,才能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具体来说,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工作准则,严格执法,公平办事,切忌带有倾向或个人色彩。要做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经费收支审计相结合,应充分利用以前年度经费收支审计的有关资料,并善于进行综合和分析、比较和预测、推理和判断。审查会计账目、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是必要的,但仅靠审查财务账面是不够的,有些经济问题,通过查账是很难发现的,因此,要坚持账面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通过向干部部门了解情况、找相关人员谈话、现场查询基层单位业务流程等等方式以提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3、在离任人任职命令下达前进行审计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在于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基层主官的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等情况,为正确使用好干部提供有力的依据。这就要求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是在离任人的任职命令下达前进行,要充分利用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否有生命力,审计监督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审计结果能否真正成为考核、使用领导干部的依据。要坚决防止走过场的现象发生: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因离任人的离去而无法解决;或是离任人因早知道自己的离职(或任职)命令而把以前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通过不正常的手段加以掩盖,从而使审计徒有虚名,审计报告如同废纸,进而影响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所以,工作中应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使用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审计评价为优秀的主官,可以给予通报表彰,同等条件下优先提升使用;对审计评价为称职的,干部考核时结合审计情况评定干部考核结果等次;对审计评价为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已经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对于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应明确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性质及数额,明确违纪责任的轻重;对于截留收入、挤列费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私分国家和部队资财者,应从重处罚和提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建议。
4、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与任期审计相结合,突出任期审计
从近几年的审计实践来看,随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离任审计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越来越突显,审计所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在:一是被审计者认为自己已经离任,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什么关系了,或者离任时就存在各种情绪,心不甘,情不愿,因此,采取各种理由搪塞审计人员工作,不愿配合审计工作。二是新接任的领导者往往存在着“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认为这种“马后炮”的审计,于事无补,或怕事多影响日常的正常工作,或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影响一方安定;或者担心别人认为自己不道义,在搬弄前任的是非等等,影响自己今后的声誉,因此也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三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如离任审计任务的增多、审计力量的不足等,造成审计部门为了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只能被动应付,使这项工作流于形式,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审计风险不断加大,因此,注重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显得更为突出。
【参考文献】
[1] 谢赞春、郑乐平: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3(1).
为了加强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在离职之后公正客观的看待村干部的业绩,应多开展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障集体资产的完整,财务信息的公开。文章从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现状出发,窥探其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农村审计结构
目前,为了更好的治理农村,提高村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在任期间的业绩水平,提出要在任期与离任期间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审计。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使得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工作透明化,查出任职期间的纰漏,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理论上有利于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但在现实实践中也遇到很多的问题,本文从存在问题角度探讨如何更好的开展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现状
1.实施策略。第一,从县政府到村委会,各个阶级分工明确。县政府成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小组,负责设定实施的方案,监督乡镇政府的执行;乡镇府要制定更加详细的工作计划,成立乡级审计组,对村级干部进行审核分析,通报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意见。第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计操作,遵守审计准则。审计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的操作流程,根据当地情况,结合客观性原则、准确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等对当地的村干部的工作进行审计,做出合理客观的评价。与此同时明确村干部的各项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第三,加强对村干部的审计业务指导,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第四,联合各大监督部门,增强审计效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各审计组通报审计结果与审计建议,对外公开,对出现的违纪问题进行整改,充分利用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审计效果。
2.取得的成效。通过开展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农村的管理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首先,审计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工作,通过审计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上一任村干部在任时的工作情况,并针对该村实际存在的问题,实施有效的措施,解决其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其次,帮助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在村内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化管理,认真做好财务监督、财务开支审批及报账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防止越位、错位、缺位的发生。最后,促进了村干部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对存在问题的村干部起到教育作用,有利于其更好的为村民服务,减少了农村负债,降低了为应付领导而举行活动的现象发生的概率,村干部都廉洁履职。总之,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得农村财务管理正规划,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腐败现象降低,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在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农村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限制了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主要问题有:
1.财务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村落在财务开支时并未严格遵守财务标准,例如超标发放村干部补贴、奖金等;开支控制不严格,出现了达标活动、形象工程、奢侈浪费等现象;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招待费支出太多;使用非正式票据、白条,手续不完整;基础设施建设流程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建成后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这些问题都导致农村本身负债累累,而且村内部财务收支状况记录不详细,出现错账、假账等问题,财务公开的质量很低,总是报喜不报忧,公开不及时,公开程序不规范,这些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2.集体经济薄弱,民主理财决策有待强化。目前,很多村都不看重集体经营,成为空壳村,自身的经济收入很低。上级为发展集体经济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然而效果并不明显,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而且在面对重大事件要支出巨额资金时,没有依据民主决策的原则进行表决,采取一言堂的方式来决定,导致财务支出风险极大,使原本自身经济就低农村负债状况更加严重。
3.审计机关定位难,监督力度欠缺,部分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村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农经办实施的,而农经部门作为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定位比较难,国家并未给审计机关明确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职能,而且由于上级部门内部人员安排不合理,经济审计缺乏人员,一些人员身兼多职,审计的力度也不够大,甚至是走走过场而已,达不到审计的预期效果,导致上级下级都不是很重视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不按时开展,审计流程操作不规范,监督力度大打折扣,一些遗留的问题也就不得而终了。在村干部换届时,各岗位之间的交接人没有交接意识,出现资产或档案没有移交,收支账目没有完全处理,债权长期挂账未及时催收,债权管理不善。新任干部对离任干部的以往工作不了解,导致无法开展新的工作。
4.审计工作没有严格标准,开展困难,很难做到统一。目前,我国农村发展参差不齐,各个村的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审计的结果不能很好的推广,审计的效果、力度、程序规范性等很不理想。这和农经部门作为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定位比较难有一定的关系,也反映了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不到重视。除此之外部分的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能力并不足以担任村干部,村干部和群众的不理解使得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不到积极的配合,以致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应对策略
首先,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审计力度。政府应根据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使审计工作有依可循,增强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操作性。审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审计流程,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审计核查,加强审计核查的监督力度,客观公正的看待村干部的业绩。值得注意的是,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并且要保质保量的,深度的对村干部的以往业绩进行审计,减少疏漏。其次,加强农村干部素质培训。审计工作的开展可以为基层干部增添有责任心﹑素质高﹑能带领群众走向富裕的人才,提高基层干部的整体水平。这需要我们在换届之时着重注意村干部们的培训工作,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村干部的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村干部的思想境界,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带领全村搞好农村建设。另外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问题作为村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村干部任期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以供新任村干部学习借鉴。再次,构建强化农村会计队伍,解决村干部能力不足问题。这一政策在保证村干部三权不变得情况下,可以挑选出优秀的代会人才,提高农村财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村集体经济得以提高,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最后,探索发展模式,壮大集体经济。根据村组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经济的需求,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引导村组制定合适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全方位的发展村组的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的经济水平。
四、结语
村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保障我国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完整的主要措施,有利于提高农村的集体经济能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为了更好的实施这些审计措施,文章整理了以往的实施策略和取得的效果,并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希望对相关研究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马艳华.关于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探讨[J].农民致富之友,2012,01:74.
[2]李鹃梅.南涧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08:390-391.
(一)对任期内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由于煤炭生产企业的经营规模一般都比较大,资产规模达到几个亿、几十亿甚至是上百亿,要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大规模的审计任务,在用以前的审计模式已经不适应审计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风险作出充分的评估,并对经营期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合法性、真实性等进行审计,可以通过查看财务账册、凭证、报表、资产管理台账以及盘点记录等纸质资料进行审查,还可以通过现场查看、函证等方式证实其存在性,并检查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者资产流失等问题,并对是否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等进行分析。
(二)对煤炭开采回收情况进行审计
煤炭是一次性开采不可再生的资源,其开采情况严重受到井下地质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地质条件好的地方煤炭开采比较的容易,地质条件复杂、断层多、煤层浅、矸石含量高等地方,开采难度就比较大,还有就是当前煤炭销售形势供不应求,销售价格也比较高,给企业带来的利润也比较大,有的煤矿生产企业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和个人政绩,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盲目的开采,或者是只开采生产条件好、煤质好、发热量高的煤炭,而对地质条件差、开采难度大、需要进行处理才能能开采的地方舍弃不采,甚至是对可经过洗选加工就能够挑选出来的煤炭不加工洗选直接与煤矸石一起排掉,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损失。
(三)对人才培养情况进行审计
我们都知道,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对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的生命力,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对人才的培养情况能反映出企业生产的机械化、现代化程度的高低。因此,我们也要将对人才的培养情况纳入任期经营责任审计的范围。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开展审计工作:审查煤矿每年对教育经的投入情况,是否能够满足职工教育培训的需要;查阅每年引进优秀人才情况以及每年技术人员尤其是关键技术人员或领导层人员离职情况;检查对科研人员队伍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果;检查矿井职工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情况;查阅煤矿为了调动职工生产的积极性所制定和采取的激励政策等。
(四)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是不断提高煤矿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降低煤矿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也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内部控制环境,即评价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在内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风险评估,即分析企业风险控制目的设置的合理性,评价开展风险评估范畴的全面性、风险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风险应对策略的科学性;控制活动,即评价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设置的内部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煤矿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到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比如安全生产评估,我们在这方面的专业审计人员相对缺少。有些煤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相对滞后。在有些煤矿,该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在调离了该工作岗位之后,组织人事部门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与先审计后离任的要求不相适应,也大大降低了审计的效果。部分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的内容相对滞后,跟不上煤炭企业的经济发展需要。
三、结束语
一、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应当符合辞职条件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规定,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公务员辞职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保障干部的辞职权利,又要掌握好辞职的条件。对党的高级干部、地方党政正职和一些特殊岗位的干部辞去公职应当从严掌握。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不得辞去公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也不得辞去公职。
二、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履行辞职程序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辞职申请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辞职后去向;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申请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要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指派专人与申请辞职的干部谈话;被批准辞职的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务交接和离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任免机关批准干部辞职后,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申请辞职的干部在任免机关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从业应有必要限制
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具有审批、执法监督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辞职,要按照上述精神从严管理。以上规定,也适用于提前退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离职后要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各地组织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应措施,保证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相关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因领导干部辞职“下海”诱发新的腐败行为。
既要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又要注意为党政机关保留工作骨干。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奉献精神,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干部施展才干、实现抱负创造良好环境。
一、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应当符合辞职条件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规定,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公务员辞职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保障干部的辞职权利,又要掌握好辞职的条件。对党的高级干部、地方党政正职和一些特殊岗位的干部辞去公职应当从严掌握。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不得辞去公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也不得辞去公职。
二、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履行辞职程序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辞职申请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辞职后去向;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申请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要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指派专人与申请辞职的干部谈话;被批准辞职的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务交接和离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任免机关批准干部辞职后,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申请辞职的干部在任免机关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从业应有必要限制
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具有审批、执法监督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辞职,要按照上述精神从严管理。以上规定,也适用于提前退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离职后要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各地组织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应措施,保证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相关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推行玫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因领导干部辞职“下海”诱发新的腐败行为。
既要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又要注意为党政机关保留工作骨干。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奉献精神,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干部施展才干、实现抱负创造良好环境。
*镇党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征求区委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意见,制定了《关于村级党支部书记实行公职化管理的规定(试行)》(张党字【2005】12号),并于当年3月1日正式实行。具体办法:
1、按村确定村级党支部书记的工资标准。根据各村现有人口数、土地亩数、经济规模及工作量大小确定村级党支部书记工资额。工资标准定为五档,依次为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不等。按照确定的工资档次,村级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由镇里统一按月发放。工资档次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村发展变化情况每年上下调整一次。
2、制定村级党支部书记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根据《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等相关政策,镇里制定了在职村级党支部书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细则。一是参保范围:年龄男在60周岁(女在50周岁)以下并任满三年的村在职党支部书记。二是险种: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工作变动:参保人因工作调整,可将其保险关系连同缴纳的保险费转入其新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被保险人经镇党委批准辞职的,或者落选离职的,或因正常工作调整被免职的,可继续投保,但费用自理。四是处罚: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因、工作不负责任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被免职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受撤职处分和劳动教养、被判刑的;终止其全部镇政府应缴纳比例费用。
3、完善制定对村级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办法。一是对村级党支部书记和村级干部实行职责程序化管理。制定了《村级干部岗位职责管理手册》,对村级党支部书记和村级干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以及从政行为提出明确要求。每半年对《手册》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年初,由镇党委确定考核指标,一方面由镇主管部门根据考核内容的完成情况,依照《村级干部报酬与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另一方面由组织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各村“两委”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并将评议结果纳入个人档案。三是建立党支部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镇经管审计科每年度对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对确有重大经济问题的,对有关当事人按党纪条规做出相应处理。
此外,还规定享受统发工资人员、下派的具有公职身份的人员不得在村内领取工资性报酬。
二、实行村级党支部书记公职化主要做法
一年来,*镇对57个村支书中的42人实行了工资统发;按照规定为35名具备条件的人员办理了个人养老保险。同时采取了如下几项措施:
1、打破常规做法,让“能人”挑重担。该镇党委注重发现、培养、提高和使用“能人”,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本村具有一定能力的党员中直接委以重任。目前,已有3名党员被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
2、选派机关干部,直接到村任职。实行公职化管理,该镇党委对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村,采取了下派干部到村任职的办法。一方面加强了对这些村的领导,另一方面也使机关干部得到培养和锻炼。去年,共下派了6名机关干部到村任职。
3、拓宽任职渠道,实行异地交流。该镇党委坚持先定事、后定人的用人原则,把党委确定的村级优秀后备人才列入储备库,作为异地交流的人选。目前,已有3名村级干部到其他村担任了村党支部书记。这一做法,使异地交流的村党支部书记在发展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致富方面发挥出特有的作用。
4、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从政行为。该镇党委依照区《关于加强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如对新任职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事后将其撰写的“廉政承诺书”张贴在公开栏上并报镇纪委备案;又如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大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进一步完善了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使公职化管理支部书记,为群众监督提供了可能。
此外,还建立了任中审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推行了“一线工作法”,建立包片驻村制度,加强对村级支部书记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实行村级党支部书记公职化取得成效
公职化管理制度,作为一项农村干部队伍管理方式上的变革,实行一年来,取得良好成效。该镇党委书记邓乃庚谈到:“我们试行这个办法的初衷,是为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寻求一种保障机制,使其安心于农村工作,旨在提高其素质、能力和水平,加强管理,切实发挥领头人作用,以此推进新农村建设。”从该镇实践情况看,主要成效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增强了村支书的事业心、责任感。实行村级党支部书记公职化,使能者上,劣者下,实际上是引入了村级支部书记竞争上岗的机制,再也不是干好干坏一个样了。这是实行此项制度以后村级党支部书记形成的共识。苍头村于桂明深有感触地说:“我在村上当了二十多年书记,镇党委实行公职化,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我更加珍惜这个岗位了”。大高力庄村宋绍明讲:“公职化使我们支部书记的收入透明了,这不但有利于班子内部的团结,减少了相互猜疑,而且更鞭策我们必须一心一意、实心实意为百姓干事;要干好工作就得学习,就得提高自身素质,不然的话就难以适应这个岗位”。不少支部书记谈到公职化,认为这是“对我们最好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我们更要踏下心来做好工作”。
2、激发和调动了村支书工作的积极性。实行公职化复管理,增加了镇党委的凝聚力、向心力,激发和调动了村级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一些原来对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不积极的,现在千方百计想办法努力去完成;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部署的每项工作,不但积极参加,而且自觉地认真贯彻执行;改变了过去只重视发展经济和税收指标的完成,不注重其它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去年,该镇区域生产总值、税收、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大经济指标分别实现了14.85亿元、3.2亿元、8178元,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均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跨入了首都文明乡镇的行列。
关键词:农村财务;审计;财务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一、农村账务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审计决定落实难
审计本身具有强制性,应无条件地落实和执行审计决定。但是,审计决定执行是由乡级政府来完成,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利益关系审计决定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作为农业经管部门主审单位,缺乏有效执法手段。不仅审计出来的经济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那些违法违纪人员也不能受到应有的惩治,而且影响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事倍功半。
2.审计内容不全面
大多数乡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查清了村级财务的收入、支出和清理乡镇债务,开展的只是财务收支审计,没有将任期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等任期责任目标、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和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审计范围。
二、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措施
1.努力克服不利因素,积极改善审计环境。农经部门地位低,权威性差,是长期困扰农村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客观障碍。特别在审计结果执行上,往往因缺乏手段而不了了之。面对这方面的不利因素,要以加强农村财务审计为突破口,充分利用与纪检,监察等权威部门建立起来的业务工作关系,积极主动地配合查处案件,调解纠纷,尽职尽责地完成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他们对农村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通过这方面的努力,逐步改善审计工作环境。2.严格审计纪律,树立审计权威。随着审计面的逐步打开,要把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权威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来抓。要求并监督审计人员做到“四不”,即:审计账簿不留死角;核查手续不留漏洞;定性是非不偏听偏信;处理问题不留情面。在此基础上,我们借助各方面力量,运用各种手段加大审计结果的执行力度,树立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3.逐步加大审计力度,不断拓展审计范围。一是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经常化的目标,逐步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覆盖面。二是拓展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由原来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和集体财务审计拓展到村干部离任审计、承包合同审计、群众举报审计、重点财务审计等。做到日常业务定期审、班子调整离职审、群众举报专项审、重点问题经常审。4.突出重点,把握环节。在审计中,要始终抓住审计工作重点,做到“六审,六查”,一审财务收支账目。查收入是否入账,是否开具统一收据,查是否漏收、少收,开票人是谁,支付是否合理;查凭据的时效性、审批手续、用途说明、经手人;查大额开支是否经集体研究。二审货币资金。查现金、存款情况。三审财产物资,查账、物是否相符。四审债权债务。查应收款、应付款、内部往来等。五审项目承包合同的签订、结算和兑现情况;查项目的招投标、合同、预决算情况。如是集资项目,还必须查项目集资或收费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程序执行,是否有乱收费、乱集资行为,项目款是否专款专用。六审财务管理制度与村务财务公开执行情况。查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通讯费、干部报酬、招待费等具体规定。财务公开方面,查公开资料是否齐全,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干部误工及招待费是否逐笔公开。同时在各个环节上,力求做到查清、查深、查透。在审计程序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重点把握好两个环节。一是把握政策界限环节。对审计出的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处理,客观、公正、准确定性。二是把握资料规范环节,确保审计质量。对每个被审单位,坚持有审计通知书,有工作底稿、有原始资料复印件,有证明材料,有审计报告,有被审单位征求意见,有审计结论,审计处理意见,审计建议书。基本做到资料齐全,立卷归档。5.审建结合,巩固审计成果。在审计实践过程中,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加以积累,努力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巩固审计成果。在审计方法上,因地制宜地采取“四个结合”,一是专业审计与民主监督相结合,将财务公开是否落实纳入审计内容,帮助被审计单位搞好民主理财工作。二是审计监督与常规审查相结合,以乡(镇)为主负责审计监督,乡(镇)负责组织村会计或者报账员集中办公审查,坚持按月集中记账,检查财务收支账目。三是县级直接进行审计与乡(镇)、村自查自审相结合。四是审计监督与业务辅导相结合,审计中坚持查揭问题与提出合理化建议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及时指导帮助被审计单位,纠正错账、梳理问题、健全制度,较好地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总之,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按照《会计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村务公开,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马青,陈刚,张文婕.浅议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财务会计,2009(08):51-53.
[2]车德彬.强化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促进农业经济发展[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06):13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