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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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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1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东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6-0032-1

1 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土地的资源和资产属性更加显现,人们普遍关注县城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从而淡化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忽视了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加之征地拆迁中的补偿安置不到位。因此,我们有义务更有责任把农村土地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权利。

2 妥善处理好权属主体

根据东明县实际,集体土地主要确定给以下几个主体:一是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要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乡(镇)政府代为行使。二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依法确认给村内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内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行使。三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要依法确认到每个土地使用权人。四是对于已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村并居等工作的区域,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和权属关系妥善做好确权登记王作,确保不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

3 开展试点,以点带面稳妥推进

在每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选取1-3个经济基础较好、班子较强的行政村或居委会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试点村,总结工作经验,研究相应的土地确权登记政策。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推进工作中诸多难点问题,积极开动脑筋,创造性地研究和实践,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良好的开端和基础。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逐一确定集体土地产权归属主体。一是全面调查,分类登记。在选点的基础上,对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全面调查摸底、测绘,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做到乡镇(办事处、开发区)不漏村,村不漏户。二是在试点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尽快确定专业队伍,采取超常规方式开展工作,以最快的速度高质量完成测量任务。三是及时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

4 充分利用好已有的成果资料

多年来,土地登记和地籍调查,尤其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积累了大量丰富详实的地籍管理资料,要充分利用好。对于在以往工作中形成的调查登记资料,在甄别其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基础上,可作为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依据。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图件资料,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现场标定和测量依据,对原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所有权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点的,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现场指认和设置界标,并作为原协议书的补充,用于此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和其他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界线。

5 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一是严把土地登记标准关。土地登记发证必须符合“申请主体合法、权属材料齐全、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面积准确”等基本条件,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五不登记”和“十二不登记”的标准。二是严把土地登记程序关。严格按照“政府通告—地籍调查—权利人申请—初审公告—政府审批—注册登记—发放证书”的总登记程序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三是严把调查成果质量关。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基础,调查成果质量关乎登记结果的公信度、权威性和准确性。要选好作业队伍,做到资料填写准确、齐全、规范。四是严把土地登记审核关。要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的规定,加强对调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实事求是填写审查意见,确保土地登记内容合法有效。

6 切实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各乡镇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方便广大农民群众的土地登记申请工作。县局可设立专门的土地调查登记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也可在乡(镇)国土资源所或一定区域设置登记窗口,统一受理权利人的土地登记申请,要及时将有关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进行公告,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要及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有效化解各类矛盾,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保证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对短期内无法调处的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和纠纷,可将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暂不确权发证。

7 注重发挥土地登记成果的作用

第2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范文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农经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经营体制,提升基层组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经营,创新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精心指导做好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健全基层组织

村经济合作社换届是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村经济政治生活,要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把握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和督促,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原则,做好换届选举公开、换届进程的监督工作,确保村经济合作社依法、民主、有序地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深化村经济合作社治理机制建设,做好社长易人和区域归属变动村的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工作。

二、加快推进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维护集体利益

1、建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市有关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三资”领导和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出台我市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及“三资”管理办法;完善村级会计委托制,将会计中心提升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并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为目标,以完善会计制为抓手,以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做好镇(街道)区域调整后的财务核算网络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计算机网络的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其监管功效。在提升镇(街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基础上,推进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创建“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村30个。

3、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网络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若干意见》,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市、镇(街道)两级工作网络平台,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先试后推、循序渐进”的原则,引导农村各类产权(资源)进入平台进行流转交易,实现农村产权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规范交易行为,促进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的若干意见》要求,认真分析我市农村社区发展状况,制订出台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步伐;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资源折股量化办法,制订出台《市关于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的实施意见》,选择1个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推进城镇化进程,协调城乡统筹发展。

5、深化农村财务公开。继续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的通知》,深入开展村级财务公开。组织多形式检查,在各镇(街道)定期公开财务的基础上,对村级财务收支按月逐笔公开和村级重大经济事项逐项即时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全年计划组织全面检查2次。

6、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贯彻落实临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村级组织招待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用开支,将招待费用使用控制情况纳入镇(街道)“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1年村级集体招待费用比上年下降10%。

7、强化“三监督”职能。以村社监会监督、中心监督及农经审计监督为手段,以村级民主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及规范财务收支票据等为重点,强化农村财务监管网络的监管作用,开展“三资”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加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监督,计划全年完成农经审计、财务清理项目100项。每镇(街道)确定重点监管村一个,列入跟踪审计对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完善经营制度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及时依法做好因土地征用、土地整理(互换)、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地等原因引起权证信息变更工作,确保农户承包土地信息的一致性。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网络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充分发挥好市、镇(街道)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积极采取土地信托制等有效形式,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村、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然后由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通过招商引资,将土地经营权租给有需求的经营主体。不断创新流转模式,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推进土地连片集中流转;吸引工商资本投资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力争全年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8000亩,到2011年底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9000亩。

3、强化土地流转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相对接,推进土地承包和流转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实行由镇(街道)、村或中介服务组织委托流转的,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流转合同。建立市、镇(街道)、村土地流转档案台帐,加强土地流转信息数据的管理。强化土地流转财政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总结工作,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4、深化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坚持调解先行,提高镇(街道)对纠纷案件先行处理的认识,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择案搞好庭审仲裁,为今后的庭审结案积累经验。加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实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队伍,充分发挥全市农经队伍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体系,落实惠农政策

1、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和《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积极落实党委政府负总责、涉农收费部门责任制,完善市、镇(街道)两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组织,健全“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2、实时监测农民负担动态。充分发挥村级农民负担监测点、镇(街道)、市直涉农收费部门联系员、农民负担监督员、会计中心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掌握农民负担动态信息,实现动态监测。

3、开展农民负担查访和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村级组织向建房农户收取设施配套费等检查工作,全年计划组织开展检查2次。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对农民个体、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积极落实“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积极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各镇(街道)扎实做好省、市级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检查,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新方式。

5、加大惠农资金监管力度。加大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农民种粮补贴调查、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惠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扶农惠农功效。

五、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壮大集体经济

1、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提升村级集体创收项目实施水平,用足用好村集体留用地政策,鼓励标准厂房、民工公寓、贸易市场物业经营项目,发展壮大以物业经营为主的村级集体经济,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

2、加大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对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扶持覆盖面,将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列入扶持范围。

3、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查,制订化解债务对策,逐步化解债务。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约束新增债务行为,严格制止新债。

六、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现代化

1、继续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围绕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管理民主化的“五化”建设目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认定和复评工作,建立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和办法。新培育一批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培育市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

2、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业、品牌、资产等进行联合与重组,着力培育一批大社强社,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支持合作社发展连锁经营、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和兴办农产品加工物流业,着力拉长合作社产业链和服务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试点,不断总结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创新典型。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和指导。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和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培训,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监管工作体系,培养懂合作、善经营、会管理、愿奉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

七、深入开展农经工作调研,发挥参谋作用

1、抓好调研统计工作。全面动员、突出重点,多方式开展调研,组织全市农经干部立足如农村经济发展等农经工作热点、难点,坚持“走下去、请进来”的工作方式开展座谈会、实地查访等形式的调研工作,做深、做细调研工作,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

2、做好各类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类业务报表、1‰农经信息及农经年报统计工作,认真分析统计调查资料,及时反映动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3、及时调处各类。深入基层及时做好涉及农经管理的各类案(事)件的调查工作,认真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及相应法律法规处理矛盾冲突,为群众答疑解惑、排扰解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八、夯实农经管理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能

1、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培训,增强基层管理力量。开展新任村干部财务管理、会计业务知识、农经干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等农经管理知识培训,打造一支人员稳定、素质过硬的农经队伍。创建农经信息交流平台,多渠道宣传农经政策,交流和推广农经管理经验。

第3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 农民增收;特点;问题;对策;浙江嘉兴;秀洲区

中图分类号 F3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0-0265-02

农民增收致富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工作永恒的主题,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问题,是打造现代化田园新秀洲的升级版。改革开放以来,嘉兴市秀洲区农民增收致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向小康目标的过渡。但是农民增收困难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通过分析研究秀洲区农民增收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新措施,以期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加快农民增收步伐[1-3]。

1 当前秀洲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1.1 农民纯收入增长幅度稳定

秀洲区农民纯收入稳步增长。近几年的农民收入抽样调查显示,秀洲区农民纯收入处于稳步增长状态。2013年、2014年、2015年秀洲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0 370.00、22 874.00、25 460.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82%、12.29%和11.31%。从近年来秀洲区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情况来看,秀洲区农村经济发展平稳、协调。

1.2 农民收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

农民纯收入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部分构成。近年来,非农产业收入在秀洲区农民总收入中的比重逐步增加,农民纯收入的增长由过去主要依赖农业的增产,发展为依靠当地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增收由依靠增产和涨价转型为依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这一发展趋势看,非农产业收入将是影响农民增收的关键。

2 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

秀洲区农村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83年的410元,提高到2015年的25 460元,年均增长率13.77%。随着农民纯收入基数的进一步增大,农民纯收入的增长量将有所回调,增长速度也将趋缓。当前,秀洲区农民纯收入增长速度趋势平稳。一是农业生产总值增长缓慢。由于秀洲区农业产业结构尚不够合理、种植面积减少、农产品价格不稳定、农产品消费市场需求不旺等原因,有些农产品“丰产不增收”,农业效益提升不够明显。二是众多企业面临二次创业,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而该项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达6成以上,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三是农民对未来收入缺乏稳定预期,不敢大胆投资,从而影响二、三产业的增长,影响农民收入的进一步提升[4-6]。

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农民文化程度偏低,制约农民收入增长

随着农业生产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分散经营农户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加,难以根据市场供求信息做出准确判断,导致农产品供给不平衡,农产品出现滞销,农民收入大幅降低。另外,农业生产的新品种与新技术不断出现,而由于农民的文化程度较低,掌握新技术存在困难,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7-8]。

3.2 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自农村改革以来,每户农民经营的土地面积约为0.27 hm2,要在如此有限的土地上把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到发达或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难度非常大。另外,虽然近几年区政府推出了鼓励土地流转政策,但流转的力度仍不够大。目前,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过于分散、盲目性较大,在市场竞争中缺乏优势,从而影响农民增收。

3.3 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服务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农业信息化发展要求

目前,市场对农业发展的约束作用日益凸现,推进农业信息化迫在眉睫。然而农民由于受限于文化素质水平,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农业信息。政府部门目前也还没有形成一套高效的信息服务渠道,无法为农民提供高效的农业信息,从而导致分散经营的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盲目性,限制了农户收入的提高。

3.4 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和扶持力度仍有待加强

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要面对市场与自然的双重风险,而分散经营的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影响了农民增收。近年来,政府通过减免农业税、种子补贴、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等各种方式加大对农民的扶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不能满足农业自身发展和转型的要求。

3.5 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变化,农民增收受市场约束

目前,我国农产品的供给总量能够满足消费需求,并且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随着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增加,因而应主要靠提高农产品质量来促进农民增收。

4 对策

4.1 改革政府支农投入机制

猿职雅┮蹬遄魑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强化完善扶持政策,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农民采取减灾增产、节本增效等实用技术等,以期实现政府支农投入结构优化,提高支农效果,促进农民增收。

4.2 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

在秀洲区农产品总量平衡且有结构性过剩的情况下,要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应优化农村内部产业结构。一是加快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稳步推进粮食功能区建设,大力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扩大“万元千斤”模式覆盖;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抓好王店―洪合现代农业综合区、新塍现代农业综合区和北部湿地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坚持培育与改造并举发展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业有效投入。二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针对秀洲区农业生产实际,选择一些先进适用的农业科研课题作为切入点,取得一批领先的农业科技成果;加快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三是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和精品园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作用,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加快构建公益和经营、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服务中心全覆盖。

4.3 加强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

加快培育以农民为主体、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障。一是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工程。通过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改良设备,改进技术,完善管理,引导企业整合发展,抱团营销,做大做强企业品牌,拓展营销空间。全区发展区级农业龙头企业63家,实现销售收入14.9亿元,带动农户达8.81万户,收购农产品3.58亿元。二是着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各类主体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同类专业合作社走联合之路,做强区域品牌。目前,全区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73家,纳入政府管理的98家,注册资金6 284万元,成员4 149名,实现收入1.8亿元,带动农户3.86万户。三是积极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出台了《秀洲区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和《示范性家庭农场管理办法》,培育一批专业种养大户发展家庭农场,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全区创建各类家庭农场216家,为周边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

4.4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

近年来,秀洲区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以实施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计划”为抓手,创新“1+1+3”工作模式(即明确1个责任主体,梳理1批扶持项目,开展好项目攻坚、要素保障、帮扶督查等3项行动),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创新组团帮扶机制,在重点围绕扶持项目做好“增收”文章的同时,以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全面构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切实加强村级“三资”管理为补充,做好“拓收、挖潜、控支”3篇文章,有力推动了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截至2015年底,全区113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总收入14 312.50万元(村均126.66万元),集体经济经常性收入9 221.04万元(村均81.60万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39.06%和58.38%;被市锁定的42个薄弱村经常性收入全部超过30万元实现脱贫,87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超100万元,占总村数76.99%,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三年两目标”任务。

4.5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秀洲区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农民增收起到显著效果。首先,积极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活动。在加强镇、村两级相关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各镇(街道)要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界定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合理确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和以资代劳工价标准,防止违反政策加重农民负担。其次,开展涉农收费重点领域专项自查工作,结合三资管理工作,落实《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秀洲区2015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秀洲农监〔2015〕2号)等相关文件,对涉农收费领域开展专项自查工作。最后,强化考核机制,推动农民负担工作再上新台阶。对各镇、街道及区级各相关涉农收费部门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连续发生加重农民负担案(事)件的镇、街道和部门,由区农监办纳入重点监控对象。

4.6 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奠定基础

秀洲区积极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2016年对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和秀洲区实际,以新塍镇为土地确权试点镇,区、镇、村及测绘单位紧密协同、密切配合,切实遵照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目前全区土地确权工作初见成效。截至12月31日,96个村正式开展现场指界、测绘工作,共完成实测面积1.66万hm2,土地外业测绘工作基本完成。此外,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统一监管”的改革思路,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要素市场流动和价值彰显,谋求农民增收新亮c。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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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红宇,张海阳,李伟毅,等.当前农民增收形势分析与对策思路[J].农业经济问题,2013(4):9-14.

[3]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课题组.关于金融支持湖北农民增收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金融研究,2005(7):150-162.

[4] 匡远配,汪三贵.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问题研究综述[J].学术交流,2006(1):79-83.

[5] 汪晓文,何明辉,杨光宇.农村经济开放、农业生产效率提高与农民增收: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2(5):58-64.

[6] 王阿娟.论影响当前农民增收的因素及解决对策[J].特区经济,2010(4):194-195.

第4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以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加快推进“一减四增”,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强特色产业,扩大发展规模,提高质量效益,延伸产业链条,构建带贫防贫机制,不断提升农业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升扶贫特色产业综合效益

(一)优化调整特色种植业。制定实施特色种植业(含水果)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方案,落实“一减四增”要求,在全区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和良种繁育基地。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要求,对紫山怀小米、博远、秋景、喆兴、现海5个产业扶贫园搞好扶贫带贫示范作用;对32个蔬菜产业扶贫项目149个蔬菜大棚加强技术指导,搞好风险防控预警,实现产销衔接,发挥好效益引领作用;对51个产业扶贫基地加强指导,加大贫困户从业就业示范引导作用;指导各乡镇、村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发展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特色杂粮、水果等特色高效种植产业,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精品化和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经作站、种子管理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做大做强特色养殖业。制定实施特色养殖业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方案,在乡发展肉鸡、肉驴等养殖扶贫项目的基础上,在其他乡镇重点发展家禽、肉牛和肉羊养殖,支持各乡镇、村发展特色养殖。(责任单位:畜牧科、各基层动检站)

(三)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各乡镇积极扶持孟德、广兴、可利尔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设施,提升产后处理能力,使产品更适宜进入精深加工。(责任单位:产业化办,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培育壮大农业新业态。指导各乡镇、村依托特色农业、农事景观、人文景观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养健身、创意农业、体验农业等多元业态。一是对名关镇南石口食用菌加强技术扶持指导,打造成我区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二是加强休闲农业品牌创建培育工作,开发广府、王边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做好宣传推介;三是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抓好西部以博坤家庭农场、博远智慧农业园区、刘窑核桃基地、永合会万亩油菜花基地和东部以耐思、科瀚、相知农场、垂钓中心等节点为主的两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提升我区农业生产附加值。(责任单位:环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加强产业带贫主体培育,提升产业带动能力

(一)培强新型经营主体。立足资源禀赋,围绕全链条需求,聚焦重点领域,以高科技、高质量、高成长性为标准,积极开展农业大招商,主动对接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引进培育能够支持带动扶贫产业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做好招商项目跟踪指导服务,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责任单位:产业化办、项目办)

(二)发展高效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协调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鼓励中小型服务组织通过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加强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引导大型服务组织通过参股控股、特许加盟等形式,与中小型服务组织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形成各有分工、互有侧重、共同发展格局。全区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30家,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责任单位:农经科、植保站、农机管理科、农机推广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完善扶贫资金、长期订单、股份合作、资产收益、产销衔接、土地流转托管、公益岗位和就业帮扶模式。推行以股份合作为纽带的政府+金融+科研+龙头+合作社+农户“六位一体”新兴合作经营模式,实行企业统一流转土地、基础设施、种养品种、技术指导、品牌打造、加工销售和农户分户经营管理“六统一分”,把大多数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引导带贫主体和贫困户依法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实现贫困户与企业、金融、科技的有效联结。建立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产业项目和引导就业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农业科、经作站、农经科、产业化办,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成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增加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比重,全面提升试点工作质量。巩固“消零”成果,防止反弹。继续实施“消薄”工程,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资源开发、产业化经营。盘活政府投资和社会帮扶到村形成的资产,多举措、多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服务型经济,通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以及旅游、商贸流通与市场管理服务,增加服务性收入。(责任单位:农经科,各乡镇农经站)

四、深化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一)加快农业创新驿站建设。认真落实《农业创新驿站建设管理办法》,每个驿站辐射带动5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帮扶10个以上贫困或普通农户脱贫增收,使驿站成为县域产业发展的动力源和孵化器。深化“十个一”模式,帮助科研教学单位研究制定科技人员参与驿站建设和科技下乡的扶持政策,建立创新驿站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提升农业技术服务水平。落实《省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扶贫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帮扶重点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全产业链方向转移,组织开展“十项服务”。继续实施《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帮扶全覆盖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培训力度,培训产业扶贫干部、产业扶贫带头人、实用人才带头人、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贫困户200人。(责任单位:科教站,人事科,各乡镇)

(三)健全农业科技信息化网络。发展智慧农业,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在特色农业中的推广应用。积极参加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农技推广云平台,通过配备终端、网络书屋、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16等及时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安排农业生产,解答技术咨询、推送科技信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在平台上、展示、交易。(责任单位: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制定完善防控预案应对干旱洪涝等气象灾害,加强监测预警。依托区级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建立农业扶贫产业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定期价格、供求信息,指导贫困地区防范市场风险。科学开展产业扶贫风险评估,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市场等风险和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带贫能力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应对措施,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加强扶贫资金、资产资本监督管理,防止出现产业扶贫失败风险。(责任单位:农业科、技术站、科教站、财务科、蔬菜科、植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农经站)

五、推动农产品营销,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一)严格质量标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县乡村农产品监管追溯体系,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应用,做到专网专人负责。(责任单位:农产品监管科、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强化品牌培树。制定特色优质农产品目录,强化品牌设计、品牌提升、品牌宣传,培育1-2个区域公用品牌,集中打造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各乡镇在中央、省市媒体、高铁站平台等进行产品宣传,支持鼓励品牌农产品创新创意设计、讲好区农产品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农产品监管科,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强化产销衔接。构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组织参加京津冀蔬菜食用菌产销对接活动和品牌万里行活动。鼓励各乡镇建立营销体系,加强与一线城市农贸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对接合作,拓展区品牌农产品展销窗口。组织各乡镇企业和产品,入驻北京新发地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组织实施品牌农产品“六进工程”,开展爱心购买农产品公益行动。支持举办品牌电商促销宣传活动,支持建立农产品电商特色馆,打通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渠道。(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环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六、抓好定点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政策落实

搞好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区农业农村局在柳村、榆林东、榆林一、东睢宁、赵刘营、杜屯等6个村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组织局“一帮一”帮扶责任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及时了解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相关科室)

七、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一全一直一最一中心”工作机制,将农业产业扶贫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各科室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专项谋划,科室站所负责人要具体抓、深入抓,安排得力人员负责产业扶贫工作。要保持产业扶贫人员队伍的稳定,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产业扶贫专班中来,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产业扶贫队伍。(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建立清单台账。要结合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清单、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产业扶贫任务清单,对所有乡村的产业情况,逐村逐项建立产业情况清单。认真落实扶贫产业各项政策措施,以村为单元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户为单元加快落实特色种养扶贫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产业项目库,积极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成果验收等工作,实时了解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和指导。(责任单位:产业扶贫办、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加强调研督导。在狠抓中央巡视、国家考核、督查巡查和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结合扶贫产业问题困难大排查和产业扶贫“回头看”工作,围绕重点工作,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和调研指导活动,分析问题与趋向,研究提出前瞻性意见建议,通过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农业扶贫产业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第5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建议

一、关于我国土地利用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土地管理问题

1.农村集体土地利用问题。农民没有对土地的最终支配权,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变更由政府决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渠道过于狭窄,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隐性化、非公开化的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行为的发生和农村土地自发入市现象。目前,一些地方征用土地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仅仅是以发展城市经济、招商引资、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

2.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问题。城市呈“摊大饼”式无序外延扩张,用地面积和规模过大,占用大量耕地,土地利用浪费严重,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城市人均用地水平偏高,目前我国的城镇人均用地为133平方米,超出国家标准(100平方米)33%;城市土地利用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已有建设用地强度偏低,容积率不高,城市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不规范。

农地快速非农化,建设用地粗放扩张

1.巨额土地资源开发成本被低估。一些地区为招商引资低价出让土地,不仅导致产业进入门槛过低,出现过度重复建设、产业结构低水平雷同现象,而且低地价或零地价致使经济增长没能扣除应有的土地资源成本而呈现虚假繁荣。

2.部分地区已无地可供。由于土地资源自然供给有限性的特征,大量土地的开发增加了未来土地资源供给的难度,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有的发达地区几乎无地可供。

3.耕地土壤生态质量明显下降。农地大量损失导致边际耕地大量开发,尤其是“占一补一”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使更多的后备土地资源超前开发和土地复垦,土地生态质量出现下降趋势。

4.农地资源大量损失。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周边地区,高质量农田快速消失,加之农业比较利益低下,粮食生产受到影响,食物安全令人担忧。

5.快速的农地非农化过程,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由于土地产权不清、土地征用的城市利益导向严重,农民权益受到侵害,失地农民面临生计问题,成为一个影响较大的社会群体(或利益集团);土地权益之争不断涌现,社会安全的不确定性增大,不仅带来了土地资源浪费,而且带来了一系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严重影响。

近年来,(特别是在城郊或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收益在村级经济和农民收入中也已占有了一定比重。由于农村居民拥有分得宅基地和自建房屋的权利,为更多地获取房租收入,农民违规或超标占地建房的行为相当普遍。从而造成了村庄布局凌乱、功能混杂的现象,村庄环境问题令人堪忧。

二、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根本解决土地产权不明晰和所有权主体虚置问题应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改革和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一是在坚持公有制的基本前提下,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实现方式,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具体落到实处。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应在农地承包权物权化基础上,探索农户农地使用权制度成为集体土地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可能性,赋予农民永久土地使用权,推进使用权转让、抵押和继承。对于城市国有土地,正视国家与地方产权关系问题的存在,探索建立在土地管理和权益分配制度上的委托-关系或土地权益分级占有和管理的机制。二是改变土地政策二元分割格局,按照“权利平等”的原则,实行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公平对待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有限制的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

(二)建立科学的空间规划体系

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总的原则是: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约束性、权威性,明确城市与农村区域的边界划分,落实现代土地管理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土地管理秩序,从宏观上确保土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尽快安排、落实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改变目前土地利用规划普遍失效、土地宏观调控依据不足的局面,为土地管理提供权威、科学的调控依据。在获取客观、准确土地资源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市场经济规律,科学预测土地需求,制定规划控制指标,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理,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向“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设计)”模式的转变,建立与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弹性与刚性相结合的土地规划。规划编制思路应从以行政控制为主向激励、引导、控制相结合转变,对于生态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进行刚性控制;对于一般性用地,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保留适度的弹性发展空间。

(三)打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格局

1.将政府征地权的行使范围真正限定在“公共利益”的范畴。在立法方法上,制定“公共利益征地否定式目录”,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用地,均不属于公共利益用地;同时,列举非公共利益建设的名录,作为土地征收和国土监察的基本依据。与此同时,鉴于目前行政划拨用地的用途过于宽泛,占地过多,既浪费土地,又滋生腐败的情况,对建设用地中公共设施建设划拨用地的比重要作出严格限定,清理已用于营利性目的的用地。

2.打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格局,遏制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的国有化趋势。修改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明确集体土地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可以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也可以自由流转,以保障集体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土地收益最大化。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时,建议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预留部分建设用地,由其建造标准厂房、铺面等出租。对于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民长期使用、受益;对于城市建设范围外的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分配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给农民集体。

3.加强对补充耕地和征地的审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城市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必须实行先补后占,并要及时对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验收,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为失地农民建设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城市郊区的失地农民,要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对于远离城市,因修建铁路、公路等原因而失地农民,在土地重新调整前,失地农民的辖区应负担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其保障金的来源应由集体和农民共同承担。待土地重新调整之后,自动取消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并且按照平均分配原则重新给失地农民分配一份土地。

4.严格限制地方政府土地立法的权限。加大力度清理并逐步减少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国土行政法规,凡违背国土管理法律和国家国土政策的地方性法规、政令,无论以何种名义颁布,均予以废除。

5.稳妥建立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市场。允许各省辖区内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的交易,形成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平台。鼓励地方出台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

(四)建立和完善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1.按照管用分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原则,理顺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下负责专项用地规划的实施,按照统一的土地政策和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专项管理。

2.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土地管理权限和土地收益分配。严格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中所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土地征用和建设用地审批权,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来行使相关权利,并按照规定对国有土地有偿收益的范围及收益分配,即有偿使用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费,存量土地的收益全部归地方、增量土地的收益按3:7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分成,从而打破“卖地机制”对地方政府的利益刺激。

3.理顺政、事,以及事、企的关系。通过将土地管理许多技术业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交易活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土地的分等定级、估价等)交给相应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性中介服务机构去完成,转变政府职能。

4.土地利用的决策、执行两者的职能和监督职能应相对分离。将审计制度引入监督职能中,对各级土地部门领导进行年审和离职审计。

(五)优化土地执法监管体系

在现行的土地督察制度下,国家土地总督察直接向国务院负责;同时,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但省以下的土地督察体制没有本质变化,原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建议设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的土地监察委员会,健全大地执法监管体系。

第6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范文

一、农村综合改革成效明显

1.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验收工作。上半年全县确权发证率达99.8%,各项档案规范化整理达99.9%,档案入库率达100%,23个乡镇全部完成档案电子化扫描,完成土地测绘成果县级检查验收测绘精准度核对和验收报告编写,已向省农委申请省级验收。2月份我县公开招标聘请浩盘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确权数据汇交工作,已完成全县地理数据检查,通过了农业部质检软件检查,近期将出具检查报告。根据市委农工办要求,档案移交工作暂缓,待验收完成后统一移交。

2.继续做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2015年12月县成为省唯一一个同时入选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地区。全部试点工作于2017年底前完成。上半年全县新增办理“两权”抵押贷款1482笔,金额14617万元(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预测全市排名第一)。创新举措:一是2017年我县充分运用农地确权成果,积极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知名电商合作,创新农地抵押贷款模式,推出“京农贷”等金融产品。二是通过县乡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农地抵押贷款流程,做好农地抵押贷款扩量提质。在双沟镇周冲村、魏营镇刘营村、四河乡迎淮村试点以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主体,统一向银行借贷。

3.启动省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2016年11月15日我县成功获批成为全省13个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之一,承担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试点两项试验任务。上半年全县新增33个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占全县316村居总数的10.4%(实行年度过半任务过半),入股农户2865户,入股面积达29020亩(占全年目标290.2%);完成各类农村产权交易334个,交易额42436.16万元(交易笔数占全年目标的53.84%,交易额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数,预测全市排名第一)。创新举措:2017年我县利用省农村综合改革奖补资金463万元,通过试点先行,在瑶沟乡、魏营镇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在镇、双沟镇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试点。完成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注册、登记系统培训400人次,编报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革试验方案,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会在我县召开。

二、脱贫致富奔小康稳步推进

是全省12个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的重点县(区)之一,在全省六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中我县就有西南岗、成子湖两大片区。“十三五”期间,共有低收入农户3.6万户、11.6万人,共有35个省定经济薄弱村。2017年全县脱贫攻坚年度任务:低收入人口脱贫人数18760人,10个经济薄弱村达标,扶贫改革试验年度项目完成率100%,重点片区年度项目完成率100%,扶贫小额贷款累计发放量1.66亿元,精准帮扶到村到户率达100%,扶贫资金拨付率达100%。

一是提高对象的精准度。对新一轮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户籍、收入、车辆、住房、财政供养人员以及身份证号码、在校生、健康状况等信息,逐户核查,确保了农户实际信息、台账资料信息和建档立卡系统内信息三者一致。同时,对照建档立卡程序要求,规范退出不符合人员。

二是常态化开展主题活动。自去年4月启动“挂村包户”工作以来,“周访、月查、季报、年考”四项制度有效落实,基本做到了全员参与、全程帮扶、全责落实。“统一活动日”、“群”众助学、“扶贫日三送”等主题活动成效明显。截至目前,110家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161个村、6394户,实现帮扶到户资金285.57万元、到村资金627.08万元。

三是精准实施帮扶政策。围绕对象、对策、对子和对标“四个精准”,努力创新目标、政策、工作和考核“四项机制”。2017年以来,全县累计投放扶贫小额贷款6520.24万元(占全年任务数39.28%),惠及低收入农户3403户,有效解决农户种养发展资金难题。“扶贫100”保险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截至目前,已理赔1791例、支付理赔款657.77万元。四是加快扶贫项目实施。2017年“两大片区”计划实施项目126个,计划总投资15.7亿元,其中省补资金5.24亿元。我县共申报2016-2017年省级财政精准扶贫帮扶资金项目16个,主要实施高效设施农业、农户自主创业等项目,总投资2732.72万元。同时,实施20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支持车门王沟、上塘石庄等5个省定经济薄弱村组建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15个村建设冷库、购买烘干设备、购置农机,通过出租,产生的租金归村集体经济所有。目前已完成14个项目,其他项目正在实施。

三、关注民生实事,全力推进惠农强农政策落实

1.加大农业招商,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紧紧围绕优势资源、主导产业,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出台了《县特色农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上半年,全县农业招商协议引资2.64亿元,引进项目15个(预测全市排名第三);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2012个,入社成员20.68万户。全县有98个合作社进入2017年度省合作社名录库。国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总数分别达到1家、11家、51家和121家。各级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预计156.78亿元、利税2.04亿元,出口创汇250万美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运作机制逐步规范、农户覆盖面持续扩大、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的良好发展势头。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2017年2月9日,我县出台了《县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政办发〔2017〕12号)和《县基层村居“阳光村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办发〔2017〕27号)。在石集乡瓦房居开展“阳光村务卡”试点,实施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其他村居账户开设成功,“阳光村务卡”开户3日后可配备到位。规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必须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杜绝了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有效防止集体“三资”流失。取得成效:目前石集乡瓦房居412户、镇阳光居36户和周里居2467户农户基本信息和APP推送材料收集齐全并审核完成后发给电视台,电视台即将推送;完成农村产权交易201笔,金额27887.47万元;通过“阳光村务卡”结算收入4笔,金额188993.6元;支出8笔,金额187985.6元,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预测全市排名第一)。

3.加大力度全力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上半年,将实现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6106.62万元,其中,经营收入421.83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178.61万元,其他收入506.18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幅8.2%,完成目标任务的136.67%(预测全市排名第一)。

第7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增减挂钩实施难易情况,分年度、期限和批次组织编制挂钩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向省国土资源厅报批,按省厅批准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组织实施挂钩项目,达到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切实做到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㈠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组织专项调查,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摸清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及整理复垦增加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潜力,确定增减挂钩项目区的总体布局。根据挂钩专项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乡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制定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确定项目区的规模和范围、还建区、建新区和拆旧区的位置,制定安置补助方案、土地调整方案和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明确组织管理和实施措施等。

㈡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或方案应公开,充分征求项目区村民意见,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必须经被拆迁户签字同意,不愿意拆迁的,一律暂缓实施。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非法强拆强建。

㈢先易后难,循序推进。选择所在村组干部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整治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土地纳入挂钩范围,循序推进。

㈣先建后拆,规范实施。挂钩项目的实施要先建还建区,再实施挂钩项目涉及的拆迁。还建区的选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益设施,严把用地条件、选址定点和用地面积关,实行节约集约用地。要注意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为农民提供多种房型选择。同时,要统一规划,以村民自建为主,市场运作集中联建或货币补偿自主安置为辅等方式实施。还建区位于城市规划区一、二级控制区以内的,要按照城镇建设规划,建设小区公寓式楼房,不得一户一宅。还建区位于城市规划区一、二级控制区以外的,可以实行一户一宅,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㈤封闭运行,依法用地。严格控制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规模和速度,防止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要与项目实施进度挂钩,必须在3年内全额归还。还建区建设未启动的,不得申请使用挂钩周转指标报批用地。还建区建设完成前,挂钩周转指标使用不得超过50%。拆旧区整理复垦验收完成前,挂钩周转指标使用不得超过70%。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前,挂钩周转指标使用不得超过80%。建新区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按照法定方式供地。严禁借用挂钩名义进行“小产权房”建设。

三、组织领导

挂钩工作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批准挂钩项目上报、挂钩指标分配及具体项目建设事宜。

四、实施步骤

㈠调查摸底。由各地组织人员,全面查清本地农村建房用地整理潜力与可行性,核实土地权属、位置、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面积、数量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项目库。从项目库中选取挂钩项目,报国土部门。要结合“空心村”、“空心房”、“空心校”整治和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点搬迁等,优先申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地块。

㈡编制方案。国土部门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制定全市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㈢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批复,分配挂钩指标,组织有关乡(镇、办)和部门实施挂钩项目。

㈣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由领导小组组织初验。合格后,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五、保障措施

㈠政策扶持。位于城市规划区一、二级控制区以内的挂钩项目,比照执行“城中村”改造政策,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投资,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实施。引进的企业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引导传统种植业向生态观光休闲农业转变。位于城市规划区一、二级控制区以外的挂钩项目,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实施。大力发展板块农业,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挂钩试点提业支撑。鼓励农村外出务工能人回归投资挂钩项目,在资金、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

㈡项目整合。有条件的挂钩项目,积极申报配套国家、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同时优先配套实施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公路村村通等涉农项目。在还建区的建设上,优先配套沼气改造、农村安全饮水、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以及农网改造等项目。

㈢资金保障。挂钩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可用于支农开发的城镇土地出让平均收益的10%;建新区使用周转指标报批新增建设用地应收取的相当于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价款;各部门配套的涉农项目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自筹资金;民间资本。

使用挂钩周转指标所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中,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之和的部分纳入挂钩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区和还建区基础设施建设。所有项目必须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做到统一论证申报,统一项目分配,统一资金拨付,统一资金监管。

财政部门设立挂钩项目专户,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工程顺利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区所在乡(镇、办)按进度提出申请,财政、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实地勘察、核实,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拨付。

项目启动时,先期拨付30%的资金,之后,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直至工程预算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财务竣工决算审查批准金额拨付剩余资金。挂钩项目实施中涉及拆旧区、还建区的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除,中介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㈣指标管理。各地通过挂钩项目产生的周转指标,30%用于本地集镇建设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实行飞地招商的,使用本地周转指标),70%由市政府统筹安排,按项目使用。本地留用的周转指标,其他乡(镇、办)可协商有偿使用。未完成挂钩任务的地方,暂停安排该乡(镇、办)集镇建设、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用地计划指标。

㈤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挂钩项目“四个不批”的规定。即:未编制新农村规划的不批,未编制新区建设规划的不批,旧村腾地潜力小的不批,旧村复垦周期长、难度大的不批。

严格加强宅基地和新建、改建住房管理,坚决杜绝村民零星建房、骑路建房和“一户多宅”。高质量推进复垦整理工作,对拆旧区的土地复垦整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告制等制度。拆旧区要做到道路平整、垃圾清运、树木清理、土地整理、基础设施配套“五到位”,形成田成方、树成林、路相通、渠相连的标准化农田格局。

拆旧复垦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保证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通过验收。复垦增加的耕地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六、相关要求

㈠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挂钩工作,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地具体负责做好项目区的调查摸底工作,按时向技术单位、国土部门提供编制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必需的资料,同时做好拆迁、建设、复垦和群众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挂钩专项调查,编制挂钩专项规划,制定、审查和报批项目区实施规划或方案,组织申报项目验收,全程监管项目建设,管理挂钩周转指标,研究制定推进挂钩工作的政策措施。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整合挂钩项目资金,建立财政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审批挂钩项目预算和决算,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全程监管,研究制定挂钩资金的管理办法;牵头组织国土、农业、林业、水利、建设、交通、农发、扶贫、电力、通信等部门,整合农村能源、农村交通、中小水利、村镇建设、农村扶贫、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资金,投入挂钩项目建设。

规划部门负责指导、编制和实施还建区的新农村规划,加强农民新村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

建设部门负责还建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林业部门负责建新区、还建区涉及占用林地审批,指导建新区、还建区的绿化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

监察部门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项目实施中发现的违纪问题。

第8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范文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林改组织领导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大埔县的林业经济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立了县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镇、村二级也成立了类似领导小组),由主管林业副县长任组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订和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等。在此基础上,林业局内部还具体成立了纠纷调解组、内业组、外业组,负责协助全县林权纠纷调处林改技术方面的指导。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

为了增强广大村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识,大埔县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知识。在宣传层面上,一是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集体林权制度宣传活动,二是要求各镇召开各村村民大会宣传林改意义、作用。通过广泛宣传活动,使林权制度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参加林改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依法民主选举产生村级林改工作小组

各村林改工作小组成员的产生,必须经本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在选举方式上,可由村级林改领导小组提名,然后进行等额或差额选举产生,也可采取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必须确保所选出的是那些威信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本村有一定影响力的同志,而且群众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由于村级林改工作小组担负着实地调查核实工作的重任,因此,必须依法民主选举产生。

四、精心操作,认真实施

各镇以村为单位,由县、镇林改办技术人员、村干部和村级林改工作小组组成调查组,逐户现场核实林木权属、勘定面积和四至界线,填写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并绘制林地位置图,以确保林地、林木产权的全面性、合法性,参与调查人员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同时还要对村组现有户数、人口数及参与林改的户数、人口数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并将勘测登记表在村委会和学校等醒目位置张榜公布,确保公正透明。

五、狠抓纠纷调处,确保和谐稳定

调处林权纠纷是林改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大埔县在调处矛盾纠纷时,严格遵循“三个原则”,即相互协商原则、依法依规原则和合理公平原则,切实做到村民纠纷不出组,组间纠纷不出村,村间纠纷不出镇。同时落实“四访”责任,继续抓好已调解矛盾纠纷的监控和隐藏矛盾的排查,防止林改矛盾纠纷反弹。

六、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林改成果

林权档案是确定林地权属的永久性法律凭证,在林改运作过程中,大埔县就逐镇逐村逐组逐户规范建档、统一档袋式样,统一填写封皮、统一建栏内容。建立了高质量、高规格的现代标准化林权档案室,做到一户一袋、一组一档、一村一柜,落实专人规范管理,做到表格、地图、四至地名、面积、植被、户主、证书八个相符。

第9篇: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范文

2016年,四川省第一产业增加值预计增长3.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望增长9.5%。其中,前三季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64元,增长9.9%,增幅居全国第四。农业农村经济继续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

但这些亮丽的数字背后,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我省农业生产效率低,机械化水平远低于江浙一带,蔬菜平均亩产仅为山东的62.5%,茶叶平均亩产值比江苏低1000元,大量农业废弃物没有资源化转化利用,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也面临着诸多风险。

A面: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经济结构明显优化

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2016年已全面完成88个县、11501个贫困村的产业脱贫规划编制,落实88个县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22亿元,70个试点县整合资金67亿元,建立产业基金20.6亿元,易地扶贫搬迁累计完成投资128.6亿元,投资完成率85.2%。预计2016年度脱贫目标能够全面完成,即实现5个贫困县摘帽、2350个贫困村退出、105万贫困人口脱贫。

油菜籽全国第一

在2016年中,我省启动了新一轮33个现代农业、26个现代畜牧业(水产业)重点县和21个示范市县建设。预计粮食总产3478万吨,增产34万吨,同比增长1%;油菜籽总产连续15年创历史新高,跃居全国第一;菜果茶分别增长1.2%、5%和12.7%;蛋奶水产品分别增长5%、2.2%和4.6%,出栏生猪居全国第一。

乡村旅游收入1535亿

2016年,我省大力培育农民增收新型业态,农业经济结构调整逐步优化。今年我省出台了《关于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支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在全省启动了25个助农增收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创建,培育和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村文化创意、森林康养等产业,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开辟新渠道。据统计,1―9月,全省乡村旅游实现总收入1535亿元,同比增长14%;建成电子商务示范县57个,培育涉农电商企业3980户,预计实现农产品网销64亿元;“三品一标”产品达到5466个,“天府龙芽”“四川泡菜”等10个品牌入围全国区域品牌价值排行榜。

家庭农场达3.1万家

2016年中,我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8873家,其中国家级60家、省级7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8万家,家庭农场达3.1万家,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市场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民生保障明显改善

2016年里,我省的民生事业明显改善,其中新增城镇就业8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450.2万人,新增返乡创业农民工5.9万人,就业扶贫安置贫困群众3.3万人。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从244元和120元提高到284元和16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幸福美丽新村9582个,惠及农民群众858.3万人,带动371.6万贫困人口脱贫。

森林覆盖率提高0.86个百分点

我省绿色发展成效初显。全年,大力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完成造林9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0.86个百分点;大力开展水土污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5%

2016年,全省新建成高标准农田536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5%;完成水利投资285亿元,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3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面100万亩,新开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4个,加快推进68处大中型水利工程;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3.51万亩,比上年增加3.43万亩,居全国第一。

农村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等政策,扎实推进国家层面部署的9项改革试点、省上部署的11项改革试点和20个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土地确权已完成91.2%,比中央要求提前2年;全面启动180个国有林场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B面:农产品竞争力弱 农民增收面临挑战

据了解,四川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明显进步,基础设施大大改善,老百姓的收入也在逐步提高,幸福指数在增强。但是目前我省的三农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

据省委农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我省口粮基本有保障,但我省农产品竞争力不强,一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不足60%。

此外,国际农产品竞争日益激烈,国内农产品价格“天花板效应”逐渐显现,农业发展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极大变化,农民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压力。

与此同时,我省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起步阶段,既不多也不强,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公共财政扶持力度不足,农业科技贡献平均率、机械化率、生产效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蔬菜亩产仅为山东的62.5%,茶叶平均亩产值比江苏低1000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远低于浙江、江苏、河南等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