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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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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第1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协作

一、引言

内、外审计在对公司的财务监督以及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尽管这两种审计有着截然不同的责任,但两者审计职能的一致及审计工作的交叉要求双方需要一个有效的协作关系来共同开展审计工作,以避免审计工作的重复,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目标。近几年来,尽管许多相关的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二者进行相互协作,但由于各个企业面临众多的实际问题,使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相互协作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障碍。本文立足于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对策。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基础和必要性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是存在着基础的。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其关注的关键问题是控制、风险管理与治理过程。

外部审计的含义是指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它是由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两部分组成,是对企业内部虚假、欺骗经济管理行为的一个重要而系统的检查。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虽是审计的不同分类,但同属于审计的范畴,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的相同之处,内、外部审计之间的联系为二者的协作提供了基础。其联系具体表现在:一,同为公司的治理,IIA指出,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二,审计职能一致,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的三方面职能,这三种职能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具有的。三,审计方法基本相同,双方都需要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函证、监盘、重新计算、分析程序、审查抽样等方法。四,工作成果上可以互相利用。内部审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可以相互借鉴对方的成果,可很大程度上提高自身的审计效率和质量。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的审计协作是十分有必要的。虽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同属于审计体系,但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国家审计是不同职业性质的审计形式,二者之间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别。区别体现在:一,审计的独立性不同:前者是一种双向独立,独立性较高;后者是单向独立,独立性较低;二,审计目标不同:前者主要是检查公司运营以及审计报告的合规性与公允性,后者的目标在于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三,业务范围不同:前者主要是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后者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主要有经营审计、财务审计、管理审计等。

这些区别将二者分为两种不同的审计形式,但二者并不能孤立的存在,双方需要相互协作,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自安然事件后美国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对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加以强调,法案规定的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披露与评估责任给内部审计带来了契机, 并与外部审计一样, 需要对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问题格外关注,这使得两种审计职业之间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审计。这就要求内、外部审计人员加强协作关系,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或对机构人员的过度需求,从而降低总的审计费用,提高审计效率。

其次,内、外部审计的协作可加强公司治理。2002年7月23日,IIA在给美国国会的建议中指出,一个健全的治理结构是建立在四个主要条件的协同之上的,这四个条件是:董事会、执行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 。良好的内、外部审计协作加强了双方沟通与业务合作,同时也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使得内、外部审计可以切实有效的实施起来,这对公司的治理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我国出台的《第2303号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中指出:内部审计应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以实现保证充分、适当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结果,降低审计成本;持续改进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四项目标。相关准则的出台从法律层面上要求了我国内、外部审计人员需要建立积极有效的沟通协作关系。

三、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现状

我国在《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指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的相关细则,就目前状况来看,虽较前几年而言,双方的协作有很大进步,但仍未系统地建立起积极有效的内、外部协作关系。主要的问题表现在:一,没有建立起明确的协作机制,使得内、外部审计协作缺乏相应的保障,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双方协作的进一步发展。二,我国存在相当多数量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公司在内部审计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就更谈不上内、外部协作的问题。三,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缺乏重视,导致内、外部审计协作的支持机制缺失。内、外部审计相互协作需要相应的执业环境、专门的协调机构以及审计人员本身的专业水平等多种条件予以支持。但许多企业领导者意识不到内、外部审计相互合作的潜在优势, 常常会隔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桥梁。四,内、外部审计人员相互协作的意识不高,各审计群体只关心自身的审计目标而没有考虑长远的沟通协作,同时也不愿为合作承担责任,使得内、外部协作工作无法开展下去。五,内部审计部门自身独立性相对较弱,其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强,有些公司内部控制环节薄弱,导致外部审计机构在与内部审计人员合作时有所顾虑,从而阻碍了双方协作关系的建立。

四、针对我国内、外部审计协作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有效机制。

内、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应由相应的机制提供保障,有效的合作机制是内、外部审计协作的基础,在考虑如何促进内、外部审计协作时,我们应从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的协作机制着手。

1.完善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机制。内部与外部审计师总是通过交换所需要信息进行合作,面对面的会议交谈是最直接的方式。而交换审计文本记录、采用相同的审计技术与方法以及合并相关审计项目计划等协作机制也是建立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的,这些都要求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沟通机制。

2.加强协作性工作支持。由于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之一,其自身独特的地位使得它较之外部审计更加了解企业内部情况,获取企业相关信息时更加便捷。因此在有些情况下,外部审计进行审计工作时,需要内部审计提供相应的帮助,此时,内部审计应做好外部审计的助手,协调审计工作的执行。协作性工作支持的加强,是内、外部审计合作的进一步体现

3.完善审计发现的支持性跟进机制。一方面由于审计成本和审计目标的约束,内、外部审计不能对所有的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另一方面,外部审计不会像内部审计那样深入地参与组织的运营程序,也不会像内部审计那样去跟进审计建议,所以内、外部审计应分享影响当前组织的运营程序效果的信息,提出审计发现以及后续跟进建议时,双方应积极的关注,利用自己的特长进行进一步审计。完善审计发现的支持性跟进机制,不仅使得内、外部审计协作进一步延续,而且可很大程度上提升审计效果。

(二)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内部审计的管理。内部控制作为组织内部的一种制度安排,有助于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御能力、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最终服务于企业价值创造的终极目标,对公司治理有着重要意义,而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环节,它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完善公司治理。

(三)提升高层管理者的重视程度,取得高层管理者的理解与支持。审计委员会和首席财务官对内部审计投入的重视程度是决定内部审计能在多大程度上与外部审计师合作的主要因素,双方协作的开展需要高层管理者作为支撑的桥梁。让高层管理者明白内、外部协作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从而使其增加对这方面的重视,为内、外部合作提供支持的平台。

(四)树立内、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执业理念,提升审计人员的合作意识。协作的意识是双方实现有效合作的必要基础,而协作意识的建立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首先内部审计应积极发挥审计合作中的主导地位,主动与外部审计协调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换相互协作的意见;其次,外部审计人员应以信任和诚意对待内部审计人员,尊重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成果,尽力获得内部审计的支持与协作。

(五)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其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可通过聘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资深审计人员来公司进行培训或是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外出学习,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从而很大程度程度上消除外部审计师在使用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资料时担心其客观公允的顾虑。

(六)进一步完善内、外部协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的支撑,虽然我国相关部门已在内、外部协作上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但仍是框架上的指导,所以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颁布审计业务指南的方式,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流程,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机制。

五、总结

在经济迅猛发展、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如何完善公司治理已成为每一个企业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同为公司治理的基石,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互补充的关系,使两者之间的相互协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完善协作机制和内部控制系统、提供支持性平台、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协作意识,从而使内、外部审计建立一个有效的协作关系,以增强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企业价值的提升。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S].2013

[2]王鑫,武彰纯.浅议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J].品牌(下半月),2015(01)

[3]张俊,耿慧敏.浅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08)

[4]傅黎瑛.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02)

第2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制约,基建审计

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医疗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条件,各医院加大了对基建的投入,基建工程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我院每年投入基建维修改造资金高达上千万元,新建医疗大楼也高达近二个亿,由于目前医院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有的医院内部审计人员没有基建工程造价专业人才,所以对基建维修改造所涉及的土建、安装等工程成本难以进行核实。适时适度的引进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基建工程审计已成为决策层关注的一个话题。

那么,如何才能在正确认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关系的基础上,内外相互监督制约的开展重大基建审计工作呢?在此笔者根据本人多年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作如下探讨。敬请审计同仁赐教。

一、内外审计界定

目前我国在审计组织体系中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审计组织: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三者分工协作,相互联系,共同承担整个社会的审计任务,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审计监督网络,保证国民经济的发展。

本文所说的“外部审计”特指社会审计组织所进行的审计。也称民间审计或第三方审计。具体的说就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医院基本建设的工程结算造价实施的审计。它是依法设立,接受医院委托独立承办基建审计业务的组织。在组织关系上体现了它的独立性特征,它既不隶属于政府,也不隶属于某一部门或单位,而是独立存在的法人组织。工程造价机构依照医院的授权按照一定的职业标准开展工作,为医院提供服务。

本文所说的“内部审计”是指在医院内部从事包括基建审计业务在内的专门组织。它是由所在医院授权,代表医院的利益开展审计业务,是该医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医院的审计处(科)等。

二、内外审计关系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二者分工协作,相互联系,共同承担医院重大基建审计任务,保证了医院基建工作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但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也存在一定区别的。主要如下:

1、在审计的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受本院直接领导,仅仅强调与所审的其他职能部门如基建或总务处相对独立,与双向独立的外部审计差异极大。

2、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受本医院运营管理的需要安排施行;而外部审计则是受医院委托进行。

3、在审计职责和作用上,内部审计所进行的基建审计结果只对本院负责,对内有效,对外不起签证作用,并向外保密;而外部审计需要对医院负责,对外出具的基建工程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尽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存在上述差别,但其审计成本较低、熟悉医院基建情况和便于全程跟踪审计等优势也是外部审计所无法替代的。实际基建审计工作中,二者应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充分利用对方的工作成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共同完成医院重大基建项目审计工作。

三、相关规章要求

对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联系、沟通与合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相关条款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可以说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一)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第九条规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包括下列方面:1、与外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沟通。2、配合外部审计工作。3、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4、利用外部审计成果。

(二)原卫生部制定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三)原河北省卫厅制定的《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相关条款要求如下:

1、6.3.3.1条款中“评审要点”栏内:[A] 加强基本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大项目实行第三方审计,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未发现被查实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该条款中“查阅资料”栏内:基建项目审计报告,重大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2、6.6.6.1条款中“评审标准”栏内:建立与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有工作制度与计划,对医院经济运行定期评价与监控,审计结果对院长负责。

四、具体实务做法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关系,内外结合相互监督制约的开展重大基建审计工作。

第3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审计延迟;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第404条款要求完成对财务报告审计的时间显著增加了。作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内部专家,内部审计职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报告的过程,因此会造成审计延迟。另外,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帮助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协助外部审计人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在这个过程中,外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职能的依赖,即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是否会缩短审计延迟呢?

二、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内部控制和审计延迟之间的关系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由公司管理层而非内部审计人员负责。然而,只要内部审计人员保持其客观性,就可以帮助公司管理层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IIA 2004,3)。1992年9月,COSO委员会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提出内部控制包含五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监控和信息和交流。IIA(2004,2011)一直主张,企业管理咨询与内部审计职能一起解决框架中的所有要素。在担任管理咨询顾问的角色中,内部审计职能帮助公司管理层评估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监督。在其传统的监督职能下,内部审计人员评审和测试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果内部控制被认定有问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评估管理计划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纠正之后还要执行后续评审。最后,内部审计职能还负责确保进行的内部审计活动的结果传达到相关的信息使用者。

高质量的内部审计职能必然会伴随着有效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减少财务报告中的错误,从而缩短完成外部审计的时间,即缩短审计延迟。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更有效,外部审计师也有可能会更加依赖于这些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依赖,会减少其进行实质性测试,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年底。即使外部审计师不打算更多地依赖于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必然会使年终测试期间较少的异常情况发生。检查和解决审计异常往往会增加审计完成过程中审计资源的消耗。在某种程度上,更高质量的内部审计职能会提高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质量,相应地,会降低控制风险。因此,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越高,完成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所耗费的资源越少。

尽管有学者早就认识到内部审计职能可能对内部控制质量产生影响,但也是近几年才开始提供这一关系的直接实验证据。Prawitt et al.(2009)用一个全面的替代变量来度量内部审计职能――应计项目,并发现内部审计职能的这个全面的替代变量和盈余质量之间存在正向关系。Lin et al.’s(2011)研究结果表明,某些内部审计活动(使用质量保证技术、财务报告的审计活动和后续监测)可以有助于防止重大缺陷的发生。而其他的活动则提高合规流程。

内部审计职能的关键作用是帮助公司管理层维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应地降低控制风险并减少财务报表错误。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表明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应当与年底完成审计工作所需要的资源数量负相关,因此会造成审计延迟。如果外部审计师由于公司具有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而每天分配很少的资源去完成审计工作,这种关系就不成立。Abbott et al.(2012)在134个上市公司样本中并没有发现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用内部审计花费的时间度量)和审计延迟之间存在关系。然而,他们的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只是从内部审计人员的经验这一方面度量,并没有考虑其他与内部审计职能质量相关的重要因素,比如客观性、实际工作质量和审计范围等。因此,我们认为,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越高,审计延迟越短。

三、内部审计职能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贡献和审计延迟之间的关系

外部审计标准一直承认,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是一项有潜在价值的资源(AICPA,1991;PCAOB 2004,2007a)。这些标准允许外部审计师依赖于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完成的相关工作或者说在外部审计师的指导下完成的相关工作,只要内部审计职能质量被认为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依赖内部审计职能相关工作可以提高外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Schneider,2009)。根据PCAOB (2005,11),“审计人员适当地使用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效率。”PCAOB还提出,外部审计师未能使用他人的工作成果是审计效率低下的一个原因(PCAOB 2005,2007b)。为了使SOX404条款更加有效率,PCAOB通过允许外部审计师使用他人的工作作为主要证据来增加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职能的机会(Fogelman、Peterson、Heninger & Romney,2007;PCAOB 2007a;Woodlock,2007)。

内部审计工作贯穿全年,到年底,可能影响审计完成的时间。相关临时的内部审计职能工作可以减少外部审计师在年底必须完成的实质性测试。

Abbott et al.(2012)认为,内部审计职能在年底提供的帮助对审计延迟有特别显著的影响。到了年底,事务所通常面临人力资源的约束,因为年底是检查、确认和重新计算资产负债账户最有效的时间(Arens、Edler & Beasley,2010;Lambert et al,2014)。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执行相关程序和任务来帮助事务所缓解年底的人力资源约束。例如,内部审计可以协助事务所审计人员进行库存数量和应收账款的函证等相关工作。Knechel and Sharma(2012)提供的证据表明,了解与客户相关的信息可以有效地减少审计工作完成的时间。

很少有实证研究直接测试审计投入和外部审计师使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程度两者之间的关系。Stein et al.(1994)采用金融服务行业中108家审计公司作为样本,衡量了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与外部审计师花费的时间和费用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与他们的预期相反,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与外部审计师花费的时间呈正相关,但与审计费用无关。在一项有70家公司的研究中,Felix et al.(2001)用外部审计师的观点和看法由内部审计职能完成的百分比来衡量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研究结果与他们的预期一致,他们发现外部审计费用会随着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而减少。Prawitt、Sharp & Wood(2011)采用GAIN的数据,选取了235个样本,用内部审计职能致力于提供外部审计援助、审计年度决算、财务报告所耗费的时间来度量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审计援助措施(用于度量直接援助)与审计费用显著负相关。第二个措施(外部审计师依赖于内部审计职能的工作的变量)与审计费用无关。这两项研究表明,当外部审计师使用内部审计职能所执行的工作时,外部审计师在完成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需要耗费的外部审计资源相应的减少,因此审计费用也降低。审计延迟给审计费用提供了一个有用的互补的变量,因为它既反映了内部资源的消耗也反映了外部资源的消耗,并且它不受来自“低价揽客”、交叉补贴以及其他定价政策等因素所引起的测量误差(O’Keefe et al.1994)。

Abbott et al.(2012)在134家样本公司中为内部审计职能在审计延迟中所起的作用提供了有用的证据,然而在度量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时有一些限制。他们用内部审计职能对外部审计师提供的直接帮助和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审计所耗费的时间来衡量IAF的贡献(Abbott et al.2012)。直接援助是SAS No.65中指定的衡量内部审计职能贡献的两种方法之一。外部审计师也可以使用由内部审计职能独立执行的相关工作,但目前尚不清楚内部审计职能致力于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时间(Abbott et al.2012)。花费在审计子公司的时间可能反映子公司的数量,但不包括在假设检验的控制变量中。Abbott et al.’s(2012)第二个限制因素是样本数据,来自于2005年以后,这是行业的巨大动荡时期。Bronson et al.(2011)发现,审计延迟平均从2003年的49天增加到2005年的68天;Ettredge et al.(2006)报告说,SOX404实施后,一般纳税人审计延迟增加了34天。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果外部审计师采用内部审计职能的工作成果帮助其自身完成审计工作(不管内部审计职能提供的帮助是独立完成的还是在外部审计师的指导下完成的),那么审计延迟将会缩短。

四、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和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之间的关系

如果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被认定为很高,那么外部审计师可以只依赖于内部审计职能的相关工作。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由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客观性以及完成工作的有效性决定。之前的实验和调查研究通常采用外部审计师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各方面的相对重要性的看法的排名,但这并不与外部审计师对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依赖性相关。一个显著的例子是Felix et al.(2001),他发现外部审计师对内部审计职能的整体质量的看法和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贡献的看法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关系。我们认为,应当采用多维度的客观衡量内部审计职能质量的指标,这个指标基于内部审计人员的经验、培训、首席审计师的报告和其他的客观指标。与Felix et al.(2001)和审计标准一致的是,我们认为外部审计师对内部审计职能工作的依赖的可能性随着内部审计职能质量的提高而增加,于是我们认为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越高,外部审计师使用内部审计职能的相关工作完成财务报表审计的可能性越大(不管内部审计职能的工作是独立完成的还是在外部审计师的指导下完成的)。

五、小结

一般而言,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不仅仅关注财务报告的质量,也关注其公布的时间。财务报告中所包含的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下,尽可能地缩短完成对财务报告审计的时间显得尤为重要,即缩短审计延迟的时间。本文就此提出,可以通过提高内部审计职能的质量以及加大内部审计职能在外部审计师对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的贡献两大方面,缩短审计延迟,从而使财务报告所包含的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主要参考文献:

[1]江锋,唐均,于荣霞.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实践探索[J].全国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集,2013.

[2]冉龙飞.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思考[J].国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集,2013.

[3]尹顺达,曲世友.对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质量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2.2.

[4]付文妹.企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研究[J].财会通讯,2011.9.

第4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

1.内部审计外包是基于波特的价值链与竞争力而产生的,它是指组织将其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给组织外部的机构执行。它主要有两种形式:

(1)全外包。这种形式下企业将全部内部审计职能整体交给会计师事务所来做,企业不设内部审计部门,但是企业也可设置或保留内部审计长以监督审计业务的执行,并担当在会计师事务和管理层之间沟通的媒介。这种形式最受内部审计外包反对者的指责,其主要缺点是使内部审计丧失了主导地位,容易产生“套牢”效应,而且内部审计也失去了“连续性”特点,而这是内部审计实务操作的重要方面。所以这种方式主要在本来就没有设内部审计部门的中小企业比较流行。

(2)合作内审。合作内审是指企业内部保留少数几个内部审计人员,对于一些经常性的、不太重要的内部审计工作,由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而对一些重要的、涉及面较广、需要较高职业判断技能和合理知识结构的内部审计工作则由外界人员与内部审计人员共同开展。在合作内审中,内审人员自始至终参与内部审计工作,在合作审计项目的规划、决策和起草最终报告中都起着积极的参与作用。在企业的审计工作中,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聘请CPA和其他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专业人员开展临时性的审计工作。

2.我国集团公司内审外包的形式的定位

针对以上两种内审外包形式,我国集团公司应选择合作内审的形式。因为这种形式能够使内部审计的过程和结果更符合企业集团的特定情况,因为在合作审计中,内部审计人员和外界专业人士就审计方式、目标等问题达成一致,内审人员可以帮助外界CPA及专业人士熟悉企业自身情况,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进行询问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尤其是企业集团这样一个集团公司,如果全部实行内部审计外包,则很难对审计过程进行过程,势必会增加集团公司的风险。同时,合作性的内审外包能够聘请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士,在合作审计下,集团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聘请不同领域、行业中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士,相对于内审全部外包全部交给一家会计事务所的情况,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水平,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管理过程的效率。

二、集团公司内审外包的缺陷

集团公司内审外包存在着一些优点,例如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节约成本、缓解审计力量薄弱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以及可以集中发展核心竞争力等等,但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

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资源的浪费

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集团公司的管理政策、业务程序、经营活动和人事状况,了解企业的组织文化、业务过程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特点,能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当局长期战略的咨询服务。而外部咨询机构只能通过一些公开的资料以及通过询问和观察来确定服务的重点,往往由于保密的需要,企业集团不可能向他们提供完整的资料,这势必影响到外部咨询机构的判断和对企业进一步的了解,从而影响咨询服务的质量。

另外,由于内部审计人员有权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企业集团的各个组织部门进行观察,因而他们对企业有着独特的视角和细致的了解,他们可以深入到集团文化中去,透彻地了解本行业及本企业的经营特点,从而结合审计工作的开展得出更有价值的结论。而外部审计人员尽管具有丰富的经验,但毕竟是企业集团外聘的定期执行审计的人员,其所负责任及对企业情况的了解远不及内部审计人员,所以其对集团公司的一些具体或特殊情况,以及关键领域审计建议的合理性及可行性的理解深度都不能与该企业自身的内部审计人员相比,无法让整个集团公司利益人放心。

2.外部审计人员的忠诚度比较低

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的命运与整个集团公司的命运是密切相关的,管理层决策的成败往往与内部审计人员做出的审计结论有关,因此内部审计部门会更多地从单位的长远利益出发,进而得出有利于集团长远利益的审计结论。也就是说,内部审计人员首先必须对自己所在的企业忠诚,必须考虑到其所做出的发现和建议在整个集团内可能引起的影响和副作用,因为其本身就是集团组织中的一员,这就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必然具有较强的忠诚度和较高的责任感。而外部审计人员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雇员,他们和作为被审单位的集团公司没有风雨同舟的利害关系,其忠诚度比较低的,在审计过程中很难深入了解被审单位的具体情况,因此,他们的审计结论是很难以从被审单位的长远利益出发的,并且很难以高度的责任心去考虑被审单位的特殊情况。

3.容易降低审计的权威性

集团公司内审外包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但不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但取决于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公司员工的广泛拥护,也取决于相关法规制度的有效支撑。而外部审计的“外部人”身份很难取得企业集团领导的支持和群众的拥护,所以其权威性比较受限,此外缺乏权威性的审计是很难在企业内部权力制衡中大有作为的,比较容易被排挤或是被收买,从而使其独立性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因此当外部审计力量进入到集团公司时,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将会大大的降低。

4.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可能会受合同限制

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广泛的审计范围,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随时为集团公司提供服务,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不会受到限制。而当集团公司聘请外部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外部审计人员会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他们在审计过程中即使发现可疑情况,如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在未获得委托人的允许之前,他们不会对可疑的事项和风险进行跟踪和深入的调查。尤其是出现突况时,就会降低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方便程度和灵活性。

三、集团公司内审外包的策略

1.对内审外包进行风险分析控制

集团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外包存在着风险,内部审计作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的有效与否对整个集团十分重要,而且内部审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生产管理、营销、财务等各个方面,内容琐碎繁杂,而且有些内容可能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企业在选择外包服务提供者时,必须考虑其职业信誉、职业经验和专长。

此外集团公司还应对以下方面进行风险分析控制:首先是外包商所能提供外包服务的项目或范围是否与企业现在外部审计业务冲突,是否影响二者的独立性;其次内部审计作业的管理及计划的执行过程;最后是预估的审计总成本或小时费用率,企业集团公司根据以上三方面,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对外部审计师就内审服务的业务交接、人员配置、业务开展、责任范围、保密义务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从而降低企业外包的风险,进而更有保障的将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做好。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外包最终要走出一条“从内到外—从外到内”的演化路径。因此外包企业要注意标杆跟进,从中不断获取新的洞察力和学习能力,努力将外部优势资源内部化,进而提升整个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和控制能力。

2.加强外部审计师的内部审计知识培训

集团公司在进行内审外包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审计方法、审计程序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但是两者在审计目的、内容、职责等方面仍有很多不同,仅依靠外部审计的工作方法来完成内部审计工作,难以满足内部审计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承担内部审计任务的外部审计师定期进行适当的培训,强化内部审计执业资格认证,加强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等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使之同时具备内部审计师应有的素质,进而提高外部审计师在内部审计工作上的胜任能力。

3.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组织相结合,可以补充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处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进而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但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外包并不是要削弱或取代内部审计部门,而应该一直关注提升内部审计部门的核心竞争力。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对本单位的情况熟悉,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公司业务过程的分析与评价上,并对整个审计工作过程进行参与和监督,在合作内审中内部审计部门应处于主导地位。同时,集团公司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内部审计力量,例如及时选拔具备合理知识结构的内审人员,从集团成员企业中抽调内审人员建立兼职内审队伍,鼓励内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等。

4.确保良好的沟通

对内审外包中的合作关系应该实施良好的沟通,集团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外包,应与外部审计师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讨论公司设想、任务、价值观以及审计原则等,以使他们充分了解集团管理层的期望,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尽可能缩小外部审计师工作效果与内部管理层期望之间的差距。同时,集团管理层应使内部审计人员明白,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师之间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外部审计师是用更富效率、更经济的技术来帮助他们的,这才能使内部审计师真正接纳外部审计人员。

第5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包;问题;应对

内部审计外包(又称内部审计外部化,Outsourcing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指企业管理层将本企业的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地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人员实施。内部审计外包有助于企业节约运行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但不可否认内部审计外包发展的时间还很短,还不够成熟,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

一、内部审计外包并非十全十美

(一)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值得商榷

外部审计人员既独立于所有者,又独立于经营者,他们的独立性的确比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更强,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状况。然而,不应简单的认为所有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都是毋庸置疑的、无可挑剔的,因为这样就会把形式上的独立同实质上的独立混为一谈了。形式上的独立是有形的、可评估的,熟悉情况的利益相关者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可以合乎逻辑地做出推断;而实质上的独立是无形的,是审计人员的一种个人属性,外界相关利益者很难评估。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各有侧重,但又密不可分。在某种程度上,形式上的独立可以提高实质上的独立,但二者不能完全相提并论。

例如,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注册会计师“跳槽”奔向客户都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了。但是没人能保证外部审计人员对已经成为审计客户高管的“前同事”依然能够保持客观、独立、公正的态度来行使内部审计职能。虽然外部审计师在形式上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但并不能排除其实质上的独立性的缺失,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又关系着内部审计工作的成败,因为内部审计的过程离不开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所以我们不能仅凭审计人员是外部的,就把“独立性高”的标签贴上,而应更要警惕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不独立”给企业内部审计外包带来的隐患。

(二)外部审计人员的信息不充分

一方面,外部审计人员在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的时间比较短,尽管有着丰富的阅历和经验以及先进的审计技术,但在短期内对企业的情况是无法全部掌握的。另一方面,有很多企业的员工对内部审计的工作还有误区,总认为内部审计是监督他们工作的“监工”。员工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不理解自然会导致其对外部审计人员的敌意,不用说认真积极的配合外部审计人员的内审工作,就连他们熟知的信息可能都不会告诉审计人员。外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固有的“信息不充分”和员工对企业情况的刻意隐瞒会给内部审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进而影响到内部审计的效果,严重的有可能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指的是人们享有自己行为的收益,而将成本转嫁给别人,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又可译为“不利选择”)是一种市场失灵现象,这里主要指中小企业期望将内部审计外包给更能胜任的外包商,但事实往往恰好相反。

首先,由于企业将来的发展和前途与外部审计人员的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外部审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外部人并不会关心企业将来的长远发展。这种利益上的不完全相关很可能会让外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产生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想法。与之相应的消极怠工心理,很可能会导致外部审计人员不适当的缩小审计范围,忽视本该发现的重要内控漏洞或是内控风险,让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其次,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审计外包的过程中,肯定要试图实现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很可能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悖。此时外部审计人员很可能没有从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进行适当的监督和长远的规划,使得内部审计效果受到影响。

再次,企业在选择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时,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无法对其做全面细致的考核,不能很好的具体评估外包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可信度等,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愿意支付的报酬比较低,那么比较胜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不愿意为其进行内部审计,往往最终接受企业内部审计业务的外包事务所是那些水平不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结果在执行内审任务时由于外包事务所不能胜任而给企业带来了风险。最后,外包合同中的条款说明不清也会给企业的外包带来潜在的风险。

(四)不少企业将内部审计盲目外包

有的企业可能会忽视讨论自己企业的具体情况,而选择不恰当的内审外包方式。在内部审计外包快速发展的今天,不能否认其中有一部分企业并不是基于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才把内部审计职能外包出去的,而是这些企业的管理层在盲目跟风,把企业真正的管理需要、内部审计需要通通抛到脑后,别人部分外包,他们就全部外包,认为外包就是比内置好。还有的企业规模庞大,并不适合把内部审计全部外包出去,但是企业的领导认为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花费太大,为了眼前节省的一点资金就放弃了掌握内部审计的主动权,导致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不能更好的为企业增加价值。

二、完善内部审计外包的具体路径

内部审计外包属于新兴的业务领域,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服务业务纳入统一的管理和指导当中,规范内审服务的竞争秩序,并制定相应的指导性规范,使内审服务自诞生之日起即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应该完善相应的法规,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审服务所导致的独立性等相关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一)选择独立性更高的外部审计人员

针对外部审计人员可能独立性不高的问题,一方面企业在选择外部审计人员时,要考察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其独立性的调查报告。在考察独立性的过程中,不但要注重考察其形式上的独立性,更要看重实质上独立性的调查。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也要在推荐注册会计师之前对其独立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双重把关让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得到很好的保证,也保障了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在客观公正的环境下更好的进行。

(二)与外部审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

虽然外部人员固有的信息不充分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但人为因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是完全可以通过管理层的正确引导和大家的努力配合来解决的。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管理层向企业的员工正确传达内部审计的职能来消除他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误会。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讲座和座谈会等来宣传内部审计,让员工认识到内部审计的职能是为企业服务,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为企业增值的目的,而不是监督他们的工作。化解员工对内审的误会,让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得到他们的积极配合,减少信息不充分给内审工作带来的困难,会让外部审计人员更好的开展内部审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企业应掌握内部审计主动权

对于外部审计人员可能产生消极怠工心理的问题,首先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注册会计师自身也要注意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用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对待内部审计工作。同时外包的企业也要充分掌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权,可以与外审人员共同制定好内部审计计划并明确相应的内部审计任务,在外审人员执行内部审计过程中最好有相应人员进行协助监督,做好沟通工作。企业也可以考虑将内部审计工作完成的效果同支付给外包事务所的费用挂钩,比如外审人员完成审计计划之外的内部审计任务,并且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很好的效果,管理层可以适当在原有报酬水平上增加一定的“鼓励报酬”。这样一来不但提高了外审人员的积极性,而且也给和外包事务所的再次合作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

面对内部审计外包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企业首先要积极同外包事务所沟通,共同解决双方利益不一致的矛盾。其次,企业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一定要谨慎,要在充分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选择一个可以完全信赖、能够胜任且最适合自己的,避免逆向选择的出现。最后,在起草外包合同时,一定要详细的说明内部审计的服务范围、安全保密、报告制度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不要有字眼模糊不清的条款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选择恰当的内部审计外包形式

如何选择外包的方式,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内部审计业务的需要是因企业而异的。比如,有的企业可能只在一两个审计项目上有外包的需要,那么选择补充审计是比较合适的;而有的企业可能觉得整个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都不尽如人意,内部审计的低水平已经限制了企业的良好发展或者内部审计部门已经成了企业的一个负担,不仅不能创造价值,而且阻碍了企业的良性运转等等,那么选择将内部审计全部外包是很有必要的。因此,企业决定外包之前应首先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具体分析应该采取的内部审计外包方式。管理层在外包内部审计之前作一份关于本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研究报告,报告要根据企业的现状具体分析内审外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外包给企业带来的效果,并将外包前后的情况作相应的比较。然后由董事会投票决定是否要选择内部审计外包以及选择什么方式的内部审计外包,以减少内部审计外包的盲目性。

总之,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有优势,也会有潜在的问题。企业在将内部审计外包的同时一定要注意避免问题的产生,并在问题出现后尽快的解决。相信在选择了合适的外包方式以及妥善处理好存在的问题之后,内部审计外包会给企业带去越来越多的优势,内部审计职能也可以得到更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王琴,苑振前.试论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的应用[J].审计月刊,2007(6).

2、史德刚.中国公司内部审计探讨[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7(6).

3、许怀宇.我国中小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可行性分析[J].会计之友,2006(12).

4、赵恒伯.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的新趋势――内部审计的外包[J].审计与理财,2005(1).

第6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包;SWOT;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1

一、引言

内部审计外包最初是由国外知名的事务所提出的,在国外已经比较普及,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的外包也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本文先对内部审计的相关概念进行概述,分析了我国企业内审外包的形成动因,并在此基础上运用SWOT分析法对内审外包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得出研究结果。最后再在研究结果的基础上从合理利用机会和注重规避风险两个角度给出了建议。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定义及形式

内部审计外包即内部审计的外部化,指组织将其内部审计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职能以契约的形式委托外部的更专业的机构来执行。内审外包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1.补充式外包:企业主要的内审工作仍由其所设立的审计部门来进行,只将部分的内审职能赋予第三方。2.审计管理咨询:指企业通过聘请咨询机构来帮助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3.全部外包:指企业不设立专门的内审部门,直接将全部的内部审计职能外包。4.合作内审:指企业内部虽然不设立专门的内审部门,但会配备一些审计人员。

三、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形成动因分析

1.企业自身的需求

(1)企业内审的独立性和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各种经济利益关系,企业自行设立的内审机构在人员配置和工作范围等方面都不免受到管理层的影响,独立性比较弱。且我国的审计方法以制度基础审计为主,风险基础审计的方法应用范围较小,也尚未普及计算机辅助审计,这些都会影响企业内审的质量和效率。

(2)企业降低成本的考虑。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使企业的内审工作与其发展相适应,企业就不可避免的要增加对内审工作的投入。而外部的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却可以提供质量高且费用相对较少的内审服务。

(3)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随着目前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将有限的资源更多的集中于其核心业务,将一些职能委托给外部的机构。企业将内部审计的工作外包出去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必然选择。

2.外部环境的需求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外的各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会计服务市场上,企业的内审外包业务正好能够成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创造新盈利点的条件,成为一项利润增长点,进一步促进国内会计师行业的发展。

四、内部审计外包的SWOT分析

内部审计外包的SWOT分析。(1)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和质量:企业将内部审计工作外包后,外部审计师独立于该企业,难以产生利益冲突和经济利益关系。外部审计师可以站在一个客观而公正的角度,严格地遵循审计准则的要求和事务所质量控制等要求来对企业进行内部审计。节约审计成本:企业将内部审计工作外包,可以减少相关的招聘选拔及培训费用,也避免为了适应变化的经济环境而不断更新的审计方法而购买或开发新的审计软件。为企业带来附加值: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的知识,熟悉多种经营理念以及管理方式,向企业提供先进的管理经验。

(2)内部审计外包的劣势。消弱内审的优势:内部审计师比外部审计师更加熟悉企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提供更符合企业当前发展所需咨询的建议。外部审计师可能会把企业所委托的内部审计工作视为一项程序化的工作,很难全心全意为单位考虑,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内部审计工作本应具有的优势。面临商业风险:外部审计师缺乏对企业的忠诚度,可能会引起一定的职业道德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出于成本控制及利益的考虑,有可能会将工作交给不能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而且外部审计师可能会造成企业商业机密泄露,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可能会引发舞弊:企业出于提高独立性的考虑选择将内部审计工作外包,但是如果企业长期选择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来提供内部审计的服务,或者选择由同一家事务所同时来提供该企业的内部和外部审计的服务,可能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机制而引发舞弊。

(3)内部审计外包的机会。①内审外包职业化的发展:第三部《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提供了对内审的活动和结果进行评价的依据和提供内审的外部审计机构在独立性、胜任条件和客观性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新定义中也弱化了审计主体,即企业可以通过外包的形式来获得更高质量的内审服务。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国的内部审计协会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为我国企业的内审外包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行性,规范了内审外包的发展。

(4)内部审计外包的威胁。①设置内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作为企业文化和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已经受到企业管理层越来越多的关注。很多企业的规章都对其设立内审部门进行了强制性规定,这种行为对内审外包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冲击。②外部机构间的不良竞争:提供内审服务对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而言是一项新的业务。他们为了增加收入,吸引更多的客户,往往会降低所需的审计费用。同时,他们为了控制成本和追求利益最大化,会减少人员的培训工作,这会造成了内审外包市场的混乱。

五、相关建议

1.合理利用机会

(1)企业在选择外部审计机构时,应尽量选择高信誉度和专业性,且与提供其外部审计服务不同的事务所,这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质量水准。

(2)对一般的企业而言,无论是否设立了内审部门,选择部分外包都是不错的,可以使企业在较低的成本下获得较高的效益。对一些大型企业而言,与外部机构合作内审,可以学习先进的审计技术和理念,弥补自身的缺陷。

2.注重规避威胁

第7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化;审计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5-0148-02

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措施之一。强化内部审计,有利于公司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有利于对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也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价值。随着内部审计职能的不断扩展,企业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传统的内部审计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已不能完全满足管理者的需要,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已成为解决内部审计弱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形式

内部审计外部化(internal audit out sourcing,也称内部审计外包)是指组织将其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通过契约委托给组织外部的机构执行。内审外包主要有四种方式:(1)最简单的外包形式是补充,即企业只将能力之外的特定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赋予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第三方。内部审计功能仍主要由组织内部的审计师承担,外部人员只起协助作用。(2)审计管理咨询。审计管理咨询是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咨询或审计业务的延伸,主要是帮助企业确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及配备情况,并可帮助企业制定内部审计计划。(3)内部审计业务部分外包给外部中介机构。即组织将全部内部审计业务中的一部分或审计项目的某些程序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中介机构。(4)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在这种外包形式下,组织一般不设内部审计部门,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这四种内审外包形式各具特色,组织可依据自身规模、内部审计部门的优势与综合实力、所处行业的不同来决定采用内部审计外包的具体形式,关键是要进行成本-效益关于内部审计外部化的研究分析,实现内部审计功能的最大化。

二、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优势

1.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部门,其实际工作与管理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使内审部门不能公允地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另外,在利益牵制下,内部审计部门也需要迎合管理层的要求,同管理层协调好关系,这使得内部审计机构可能会失去独立性。内部审计外部化后,审计主体由独立于企业、独立于董事会和总经理之外的相关专业人员来担任,审计主体的独立性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得到明显的增强。外部审计工作一般都是由注册会计师来完成,能站在一个客观和公正的立场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其结果只对社会公众和合伙人负责,能够毫无顾忌地指出企业经营和控制中存在的漏洞。同时,由于他们独立于所有者和管理者,又有严格的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约束,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维护自身信誉,会千方百计保证审计质量,因此,能够站在比较客观的立场进行审计,并客观地报告审计结果。

2.节约企业的费用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内部审计为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不断扩充其职能,逐渐向风险管理和管理咨询拓展。风险管理和管理咨询业务的开展需要金融、会计、人事、市场、工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士来共同完成。此时,企业将面临高额的成本。而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降低企业成本:(1)节约招募、培训费用和维持成本。内部审计外部化可以避免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费用,为更新和扩充知识而发生的培训费用以及支付专业人员的高额薪金。(2)节约开发软件和新方法的成本。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内部审计面临的新环境,为适应网络环境下的审计,必须不断开发新的审计软件以及对新出现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案,这会给企业带来高额的开发费用。如果内部审计外部化,咨询机构的这些开发费用就可以分摊给多个客户。(3)降低雇佣成本。外部咨询机构之间的竞争可能导致在相同的价格下,企业可以选择更为优质的服务。

3.提高审计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专业咨询机构拥有大批专业化人才,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的要求选用合适的人才。同时,外部注册会计师经验丰富,熟悉不同行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能够根据自身经验及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色、经营过程、风险控制和管理等活动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提出符合管理者需要的建议,从而提高内审工作质量。

4.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咨询机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他们经过专门考试合格后,受过正规训练,长期从事签证、咨询业务,在执业过程中形成了较强的职业敏感,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分析能力,企业完全可以将内部审计的相关业务交给相应的专业服务公司去做,这样既可以节省成本、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又能够使社会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从而起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

5.促进内部审计技术的改进

内部审计外包使内部审计师有机会与外部审计师交流知识与经验,外部人员能为内部审计带来崭新视角,拓展内部审计人员的视野,转变其传统的审计观念,从而使内审人员更加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领域,站在增加组织价值的角度提出更具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同时,合作交流也能使内部审计人员发现自身的不足,自觉学习先进的审计方法与技术。

三、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劣势

1.破坏内部审计职能的整体性

内部审计的评价、监督、咨询的职能是相互支持、互为基础的一个整体,能为企业增加价值的咨询活动是建立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的基础之上的,而咨询意见的采纳和顺利实施需要对过程进行监督,并且对绩效和风险进行评价,保证过程按预期方向发展。因此,将任何一项职能外部化都不利于内部审计发挥其整体。

2.外部审计人员的信息不充分

一方面,外部审计人员在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的时间比较短,尽管有着丰富的阅历和经验以及先进的审计技术,但在短期内对企业的情况是无法全部掌握的;另一方面,有很多企业的员工对审计工作还有误区,总认为审计是监督他们工作的“监工”,因此自然会导致其对外部审计人员的敌意。外部审计人员对企业固有的“信息不充分”和员工对企业情况的刻意隐瞒会给内部审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进而影响到审计效果。

3.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首先,由于企业将来的发展和前途与外部审计人员的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外部审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外部人并不会关心企业将来的长远发展。这种利益上的不完全相关很可能会让外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产生不负责任、 敷衍了事的想法,忽视本该发现的重要内控漏洞或是内控风险,让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其次,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审计外包的过程中,肯定要试图实现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很可能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悖。此时,外部审计人员很可能没有从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进行适当的监督和长远的规划,使得内部审计效果受到影响。最后,企业在选择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时,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无法对其作全面细致的考核,不能很好地具体评估外包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可信度等;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愿意支付的报酬比较低,那么,比较胜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不愿意为其进行内部审计,往往最终接受企业内部审计业务的外包事务所是那些水平不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结果在执行内审任务时由于外包事务所不能胜任而给企业带来了风险。

4.使企业浪费了原有内部审计的资源优势

首先,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公司的管理政策、业务程序、经营活动和人事状况,了解企业的组织文化、业务过程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特点,能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当局长期战略的咨询服务。而外部咨询机构只能通过一些公开的资料以及通过询问和观察来确定服务的重点。而且由于保密的需要,企业不可能向他们提供完整的资料,这势必影响到外部咨询机构的判断和对企业进一步的了解,从而影响咨询服务的质量。其次,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有着很高的忠诚度。他们是企业的成员,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与他们自身的利益休戚相关,会比外部审计人员更加投入地来实现组织的目标。再次,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的战略管理、组织操作程序和企业文化的了解程度是外部审计人员所不能及的。最后,内部审计机构的消失将会使企业越来越受制于外部审计人员,他们可能索要越来越高的佣金,因此企业必须权衡成本一效益问题。

5.易于引发“审计寻租”行为

企业内部审计外包为外包方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各个利益集团会采取多种手段影响审计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使其有利于自身利益,从而对企业造成伤害。寻租行为不仅会导致我国社会经济资源的非生产性配置,还会损害我国审计的健康发展。

6.可能会涉及到商业秘密泄露问题

内部审计可能会涉及一些例如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方针等不能对外透露的信息。如果是由内部审计人员来完成内审工作,当然不存在问题,但是,如果对内部审计外包是由注册会计师来完成,那企业就要承担注册会计师不遵守职业道德,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如果这些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获知,就会对企业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通过上述对内部审计外包的利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内部审计外包与否是管理层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需要来决定的,是内部审计资源和外部审计资源优化配置达到最佳使用效率的过程。在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组织之间如何选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远不是根据成本效益比率就能确定。因此可以预见,内部审计外包的结果,必将是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组织相互结合开展内部审计业务,结合的比例会因企事业单位的规模、行业的特点及内部审计部门的能力等不同而不同。

参考文献:

[1] 张国伟,胡洁.对我国企业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的思考[J].生产力研究,2009,(12).

[2] 于和平.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分析[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3).

第8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包;改进建议

内部审计业务外包是指组织及其内部审计机构将业务委托给本组织外部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由这些中介机构对组织内的部分或全部业务进行审计,并帮助企业发现新问题,提出有用的解决思路,从而提高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水平,最终达到增加企业价值的目的。

一、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的优点

(一)获得更加高水平的服务,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目前,大多数企业忽视内审队伍建设,企业缺少足够多优秀的内审人员,他们大多数仅掌握一定的财务知识,对于其他领域知识知之甚少,难以综合的对问题进行深层次考量。会计师事务所则不缺乏这些审计的主力军,他们不仅具有扎实的财务知识,还掌握了管理咨询、数据分析、工程项目等方面的知识,并且这些专业人才在会计师事务所中接触过各行各业的业务,了解不同行业的经营管理,能够较好地将自身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相结合运用到审计工作中去,能够有针对性地找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点,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方案。所以,合理地运用具有一定资质的外部审计机构的力量,不仅会大大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还能使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

(二)提高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使审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企业中内部审计人员都是企业的员工受雇于管理层,可能在进行审计工作和出具审计报告时或多或少会受管理层意愿的影响,得出不恰当的结论。大多数企业在部门的设置上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设置为平行部门,这会削弱内部审计的功能性与实用性,外部审计机构只需根据与企业签订的内部审计业务外包合同来开展审计工作,不受管理层意愿的影响,与其他部门也没有利益关系的牵扯。因此,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可以站在一个更加中立的角度来提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此外,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还需要受到来自监管机构的监督,为得到更加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三)更加符合成本效益原则,降低企业的内部审计成本。企业设置了内审部门必然会产生相应的支出,除了办公场地费、内部审计人员工资等费用,还需要支付对内审人员进行培训的费用。并且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内部审计业务也愈发复杂,内审人员由于知识结构较为单一,不能较好地满足管理层对于内部审计结果的要求。此时,如果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审计技术,不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也会花费不菲的支出。但如果将内部审计业务外包出去,这部分成本会远远低于对于内审人员的培训费或者雇佣专业的内审人员的成本,并且还能获得质量更高的服务,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四)可以优化资源配置,集中精力做好主业。随着市场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企业要想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必须要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这就要求企业能够抓住重点,集中有限的精力和资源做好自己的关键性业务。企业将内审业务外包,既能满足自身审计需要,又可以节约时间和资源发展自己的核心业务,符合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而对于外部审计机构来说,审计业务就是其主要业务,将内审业务外包又能够满足外部审计机构的业务需要,这也是社会资源优化的一种体现。

二、当前审计外包存在的问题

(一)外审人员掌握信息不充分,内部审计人员资源浪费。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相比,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和企业组织文化等更为熟悉,更加了解企业在整个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能够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更加切合长远发展战略的咨询服务,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外部的审计机构与企业只是短期的合同关系,其审计人员对公司的了解较少,只能掌握一些企业对外公开的资料,对于一些的资料无法完全掌握。另外,部分员工会认为内部审计是在故意找他们的错误,难免会对内部审计有一定的抵触。在这种抵触情绪支配下这部分员工很难会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而这种不配合的情况对于外部审计人员来说只会更加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外部审计机构不能对企业形成充分的了解,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另外,对于内部审计人员而言,他们是企业的内部员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其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并且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更加强烈的认同感,对于企业的忠诚度也更高,也更能够做出符合企业需求的建议。如果将内部审计业务进行外包,内审人员就可能会认为外包出去的业务应该由外部审计机构全权负责,便会减少参与度,这无疑是对审计资源的一种浪费,会对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造成影响。

(二)部分企业盲目外包,内部审计外包决策管理不科学。目前,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外包制度。首先,企业缺乏内审外包方式、决策的制度,忽略了对外包项目的风险和机会进行系统的评价。部分企业可能未考虑周到就做出了内审外包的决策,往往会忽略企业的具体情况。我们不否认一部分企业在选择审计外包时只是盲目跟风,而不是在对自身的管理需要进行综合的考量后进行的选择。此外,多数企业没有建立外包供应商选择的规范制度,没有对外包机构的资质、外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人员知识领域是否与项目需求一致进行系统的评价。还有一些企业对于价格过分关注,为了节省成本可能会选择一些不具备专业资质的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内审外包出现决策错误也就意味着审计工作质量的降低。

(三)缺乏内部审计外包质量评价机制。内部审计外包的工作质量难以用量化的指标来进行衡量和评价。企业仅仅通过外审机构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来评价审计质量,往往很难得出合理的评价结果。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企业评价审计质量时仅仅将审计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和实际完成时间进行比较,这只能衡量审计工作的完工进度情况,并不能对审计过程质量和审计结果的质量进行综合的衡量。另外,将内部审计业务外包,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内部审计人员忽略了对外包部分的关注,盲目信任外审人员形成的审计意见和出具的审计报告,缺乏对内审外包业务的质量评价。

(四)企业商业机密可能发生泄露。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经济效益。这就意味着内部审计工作会涉及到企业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的内容,所以如果将内审外包,外部审计人员将无法避免地接触到企业的商业机密。尽管审计职业规范道德对外部审计人员的行为有约束力,但不能确保外审人员在面对利益诱惑时还能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完全保密,而商业机密的泄露会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

三、内部审计外包改进措施

(一)加强与企业内部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的沟通。外部审计人员掌握的信息不充分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客观的因素,比如企业核心业务保密的需要,这种因素造成的信息不充分是无法解决的;二是人为因素,比如企业内部人员与外审人员缺乏有效沟通,这种因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是可以通过人为的努力解决的。管理层可以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正确的引导,要让员工明白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企业的价值,并不是刻意地找员工问题。可以通过专题会的方式让员工充分理解内部审计外包的必要性和好处,增强对审计工作的理解,积极沟通,减少信息不充分问题给审计工作带来的困难,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另外,管理层可以适当的允许并引导内审人员在面对审计业务时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遵循安排。对于外部审计人员来说,管理层自身应该与其加强沟通,签订明确的外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内审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地进行解决。并且引导内审人员和其他员工与外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在不泄露公司机密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二)建立完善的内审外包管理制度。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内审外包管理制度,杜绝盲目外包现象。在考虑是否要进行审计外包时要先评估企业内审人员整体的工作完成情况和专业胜任能力,再评估内审外包的可行性和存在的风险。在选择外包方式时如果企业内审人员可以完成部分工作且可以保证工作质量,那么就可以选择补充式外包的方式。对于内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审计工作的情况可以选择全部外包。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本身业务不多,设置内审部门成本较高得不偿失,也可以选择将内审业务全部外包。选择外包机构时要针对企业自身的业务需要客观地评价其胜任能力。根据外包业务的需求,外包的预算和自身想要达到的目标选取一定数量的外包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承包机构。

(三)建立完善的内审外包质量评价机制。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内审外包质量评价机制。首先,在评价审计质量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外包机构是否按照签订的合同完成了工作,可重点关注审计范围、审计时限、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人员的保密情况。评价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程序是否适当、审计底稿是否清晰完整、发现的审计问题是否精准、形成的审计解困是否客观恰当、提出的审计意见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其次,在对审计质量进行评价后要积极与外包机构进行沟通,促进机构审计质量的提高。最后,要对外包机构进行动态的管理,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更新外包机构的备选名单,保留质量较高的机构,删除资质不够的机构。

(四)建立商业机密泄露追责机制。外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会产生机密泄露的风险,签订保密协议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外部机构的违约责任,要指出如果外部机构将机密泄露要承担巨额的违约金,并面临来自行业监管机构的惩罚。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外审人员进行一定的约束,强化其遵守职业道德的意识;从另一方面来讲,如果商业机密发生了泄露,签订了保密协议企业可以按照协议约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可以降低企业的损失。

四、结论

内审业务外包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可以促进企业经营目标实现,增加企业价值,若运用不当也会带来负面效果。要想使内审外包发挥应有的效果,企业就应该建立内审外包的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工作过程中人员的沟通,建立追责机制,维护自身的核心机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使内部审计外包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实现企业价值增值。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倩倩.浅议企业内部外包问题[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12).

[2]史伟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业务外包探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9(01).

[3]赵凯,王砚书,张春林.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的风险分析与建议[J].财务与会计,2019(17).

第9篇: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

一、会计责任与内部审计责任的概念

( 一) 会计责任含义

会计责任是指需要被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的单位要对本单位编制和出具的财务报表所负担的责任。

( 二) 内部审计责任含义

内部审计责任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对所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和出具的内部审计相关的报告负担责任。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联与区别

在企业日常运行中,通常面临内部审计、国家审计( 政府审计) 和社会审计( 事务所审计、独立审计) 这三类审计,其共同点为掌握基本的审计技术,审计结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鉴。但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仍存在较大的区别:

( 一) 独立性不同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外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 二) 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

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 三) 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

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 四) 业务范围不同

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

( 五)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不同

内部审计要求具备较高的管理知识水平,由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的,改善机构运作并增加价值,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管理知识与水平。

三、会计责任与内部审计责任联系与区别

( 一) 会计责任与内部审计责任联系

1. 会计责任与内部审计关系都是受托关系的存在

会计责任与内部审计责任在本质上是依据产权关系存在的,但在现代经济的发展中,根据当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我们可以看出,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就导致了两者之间委托与受委托关系的形成。虽然会计责任与内部审计责任相互分离,但是为财产所有者和经营者服务却是他们二者共同的目标。会计为财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编制出企业发展的财务报表,内部审计人员会根据报表为财产所有者和经营者做出判断,看其报表是否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

2. 会计责任与内部审计广泛的责任对象

会计责任与内部审计的共同特征之一就是广泛的责任对象。责任对象问题就是二者对谁负责的问题。在当今世界发展的时代大潮下,会计资料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在社会发展中深受重视。会计的责任对象与内部审计的责任对象都包括投资人、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 二) 两者之间的区别

1. 责任承担主体不同

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责任承担主体上,会计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审计单位的治理层和管理层。与会计责任不同,责任主体不同也导致在工作中工作手法也会有不同表现。

2. 责任内容不同

会计责任的责任内容主要会计编制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按审计规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通俗来讲,会计责任主要是对报表的编制,而审计责任主要是对报表的审核。编制报表,审核报表这是不同的责任内容,但是却都是对服务对象负责任的表现。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内容虽不同,但是二者相互有机的结合非常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3. 适用法律不同

法律是人们行为准则的最低标准,在我国社会的发展中,法律是不可或缺的一条准绳。任何一种行为,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行动。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也是一样,他们各自也都拥有着适用于自己的法律。《会计法》是会计工作所适用的基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中国内部审核准则》是内部审计所适用的法律。这是由于二者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所决定的。明确区分适用法律,能够在发生问题时,很快找到相应法律条文解决问题,有利于二者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得以顺利运行。

四、完善会计责任与内部审计责任界定的对应措施

( 一) 加强对两者责任的认知

1. 会计主体人员要认真负责

许多单位在年终的时候也都会进行内部审计。但是许多单位对会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并没有应有的重视,认为只是例行程序,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两种工作的重要性。一些会计主体工作人员也没有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事实上,无论在任何地方,内部审计工作都具有不可替代性,他们的作用是其他工作所无法替代的。会计主体和内部审计主体在企业中都应认识到自己的作用,在企业中各司其职。会计责任不能占据内部审计的工作,内部审计责任也不会减少会计责任。所以会计主体在发现制造虚假信息的领导或个人,一定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罚。

2. 内部审计人员要正视审计工作的作用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充分认定自己的作用。内部审计责任并不只是简单的对会计主体进行审计。更重要是要针对和会计主体的相关的更多利益者。所以在工作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平,要拥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只有这样,在工作过程中才能认真执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内容和条例。遵守法律条款,运用专业的审计知识和热情的工作精神,让审计工作能够得以一步步顺利进行。

( 二) 积极降低会计风险和内部审计风险

会计风险和内部审计风险是界定两者责任的主要内容。会计风险又被称为折算风险或转换风险,它的出现是由于外汇汇率的变动而引起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某些外汇资金项目金额产生变动的可能性。而内部审计风险发生是由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漏报或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漏洞与弊端而引起的。内部审计风险中,内部审计人员认为错误的财务报表具有合法公允性。降低会计风险和内部审计的风险可以有效降低两者潜在责任的后果。所以降低风险,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非常重要。内部控制制度,不只是企业管理中的一种手段,并且也是一个企业对会计人员以及内部财务人员的一种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仅能使会计责任和内部审计责任得以明确界定,也能够确保会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要要避免内部人控制现象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具有积极作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降低会计风险和内部审计风险,否则只能起到阻碍作用。

( 三) 提高从业人员能力

工作的效率在很大一部分是取决于从业人员的能力。提高从业人员能力要做到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最重要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是从业人员道德水平。在专业技能方面,要注重职业准入门槛标准,要招聘能够完成工作的工作人员,不能够因特殊关系而招聘;同时企业也要做好员工的专业培训,可以定期举行会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考核;从业人员自身也要注重知识的培养,多学习专业知识,让自己能够更加轻松应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在道德水平方面要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全面培养,尤其是职业道德方面,不能畏惧权威,坚守工作,对错不可因上司或者来自其它方面的压力而更改。会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提高了工作能力,减少工作失误,认清各自职责,才能降低会计风险和内部审计风险。

( 四)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是企业运行和会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基石。会计责任和内部审计的责任界定不清时,如若有完善的法规对其责任进行界定,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很清楚的界定出来。所以要想对会计责任和内部审计责任进行科学的界定,就要加强行业的监管,国家加强相关法律的建设和完善。法律可以对会计责任和内部审计责任进行科学界定的同时,还可以对会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作出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要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企业的会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才能合理合法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