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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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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第1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

关键词:民间融资;中小企业;民营银行;监管

1民间融资概述

1.1民间融资定义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行为。它处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以资金筹措为主,以获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利息为目的。

1.2主要形式

1.2.1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主要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民间借贷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货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这种民事法律行为,而广义的民间借贷则是指除狭义的民间借贷外的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者有价证券的借贷行为。它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互助型的民间借贷,另一种是高利借贷。

1.2.2 有价证券融资

最近几年民间融资出现了新的形式,如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这些有价证券主要被借款人用于抵押、质押以取得借款,有些民间融资借贷双方还会约定收取一定的差额利息和手续费。这些有价证券融资方式在民间融资中较为流行。

1.2.3 票据贴现融资

由于银行汇票风险较低,加上银行办理汇票贴现需要增值税票、购销合同等,所以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要求严格、手续繁琐、时效性差,一些小型银行不予办理小面额票据的贴现。为了获得生产经营中急需的资金,小面额票据持有人常常会到规模较大的民营商贸行融资,既不需要增值税票,也不需要购销合同,手续简单,融资速度快。其利率一般通过面议,期限越长,利率越低,反之越高,利率受金融机构利率的直接影响。

1.2.4 企业内部融资

由于中小企业经营效益差、可抵押资产少、信用等级低等因素,使得中小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筹集资金。为了保证正常的经营活动得以进行下去,企业不得不向其职工进行筹资,有的以“保证金”为名义向职工筹资,这种资金筹集方式的利率一般略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1.3民间融资的特点

1.3.1 手续灵活、简单。

借贷双方一般为亲朋好友或者本地方的人,当资金需求者需要资金的时候,自己或者通过中介者向资金富余者说明借款意图、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息等相关事项,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借贷过程中一般不需要复杂的手续,即使有手续也只是简单地记载一些事项。民间融资中大部分是私下达成的交易,对借款者来说,手续灵活简单。

1.3.2 利率弹性大。

总体来说,民间融资中,中小企业借款利率高而个人借款的利率则较低,前者的年利率一般在15-30%之间,后者一般在10-20%之间,前者融资金额较大,后者融资金额较小。因此在民间融资中不同借款者利率弹性大。

1.3.3 融资规模大、主体多元化。

金融危机之后虽然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刺激经济运行,但对于个人以及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而言,要想从中获得融资上的便利还是很困难的。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民间融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优越性逐渐显现出来,中小企业对其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在需求规模增加的同时,需求主体也逐渐多样化,不仅有个人与中小企业,还有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组织。

1.3.4 区域性明显。

民间融资的活跃程度与各地经济总量、中小企业发达程度以及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等因素紧密相关。北京、上海、天津等一些金融生态发展较好的大城市,民间融资相对较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民间融资量也较小,利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在中小企业较多的地区如浙江、广东等地区民间融资活跃。

1.3.5 呈现出专业化趋势。

民间融资的便利性已在生产生活中充分体现出来,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民间融资逐渐从“地下”转向“地上”,特别是商业银行一些业务的推出以及宏观调控措施的实行使中小企业融资更加紧张。种种因素促使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活动更加活跃,民间融资逐渐呈现出专业化趋势。

1.4民间融资产生的合理性

1.4.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不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都是普遍现象。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种种原因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此时民间融资却能解决它们的燃眉之急。无论初始投资还是后续追加资本,由于民间融资的低门槛性,中小企业均能从获得所需资金。民间融资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了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的进一步优化。

1.4.2 优化资源配置。

由于借贷双方比较亲密,借款人可较方便的对贷款人及贷款项目进行评价,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并对贷款项目进行实时监督,了解贷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民间融资中的信息优势可以使借款者对投资项目的风险、发展前景及贷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做出最佳决策,提高了资金的安全度。所以在缺乏相关监管的情况下,民间融资为实现资源在小范围内的配置提供了条件,即民间融资优化了资源配置。

1.4.3 促进金融制度的创新。

民间融资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个人日常生活的紧急开支和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要。我国资本充足,但存在的状况却是,一方面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闲置资本,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却难以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这种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现有的融资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民间融资的发展正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种匹配不平衡问题,它使资金最小障碍地进入所需领域,因此民间融资的发展促进了金融制度的创新。

1.4.4 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民间融资的诞生打破了原有金融市场融资主体的垄断格局,带来了竞争性的融资环境。随着民间融资的不断发展,正规金融机构所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正规金融机构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必然会进行改革,从而促进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同时民间融资形式的介入可以使整个金融市场体系通过多元化产权形式之间的交易最终实现其整体效率,降低金融市场风险。

1.5民间融资与高利贷的区别

1.5.1 合法性不同

民间融资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融资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融资的本金以及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受到法律保护,超过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但高利贷却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1.5.2 存在基础、借贷目的不同

民间融资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化的大生产方式,而高利贷存在的基础却是小生产占优势的旧生产方式。民间融资主要用于生产,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高利贷则主要用于生活性消费,与生产没有密切关系。

1.5.3 对经济的作用不同

民间融资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节约交易成本,保证社会大生产的顺利进行。高利贷的借贷对象主要是仅用于维持简单生产的小生产者,它具有资本剥削的性质,对生产的促进作用小。

2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原因分析

2.1中小企业自身原因分析

2.1.1 治理结构不健全。

我国的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现代产权制度,多为家族式经营,公司行为不规范,经营机制落后,企业集权化严重,内部沟通不畅,组织僵化,效益低下。投资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创业初期很难引入风险投资。

2.1.2 忽视财务管理。

由于多为家族式经营,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常将企业的财务工作交给自己的亲信去打理,缺少内控机制,增加了财务风险。同时这些财务人员往往缺乏专业性,导致成本失控、报表失实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使得资本的安全度大打折扣。即使有了好的项目,也没有一支精干的队伍去经营,导致技术创新的效率低下,融资能力缺乏,融资成本和风险较高。

2.1.3 规模小、实力弱。

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方面中小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会受到资金和能力的限制,使得企业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缺乏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在技术和规模上的劣势使得企业在规模和成本上缺乏优势。在激烈的竞争中难以实施差异化战略和成本领先战略,企业抗风险能力差。

2.1.4 退出机制不健全。

我国现阶段对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与《公司法》规定的硬性条件相差甚远,由于有限的市场容量以及过高的市场准入条件致使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愿望落空。能不能安全地将资本从中小企业撤出,也是风险投资家考虑的重要因素,中小企业由于其较高的退出壁垒限制了较多资本的介入。

2.2商业银行原因分析

由于利益导向机制,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主要是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提供贷款以保证贷款的安全,提高信贷资金收益率。大型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机制较健全,给商业银行的贷前审查、贷中跟踪检查提供了较大的便利,商业银行能够时刻根据掌握的资料了解贷款的使用情况。这一方面节约了银行的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贷款的安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原则,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商业银行在对中小企业的贷前审查中容易产生逆向选择问题,甚至部分企业将资金投向贷款条款以外的业务,致使商业银行遭受道德风险。

2.3金融环境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还很不健全,直接融资渠道主要是发行股票和债券,可现行的《公司法》对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的要求很高,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不满足发行的条件,即使部分企业能够发行也因其前景不被投资者看好,很难吸引投资者。中小企业的股票很难达到上市的要求,一方面上市的成本太高,企业必须聘请专业律师和会计审计机构对其进行上市评估,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另一方即使其股票能够上市,也因其不被投资者看好而带给企业负面影响。从发行债券的角度来说,我国债券发行采取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资信度不高的企业是不能进入债券市场的,因此从整个金融大环境来看,中小企业融资存在很大的困难。

3我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

3.1非法集资的行为屡禁不止

中小企业进行非法集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有着正常融资需要的集资活动,集资者由于无法从正规渠道取得资金或者由于认为正规渠道获得资金成本太高而选择非法集资的方式;另一种是无融资需求的集资活动,集资者利用虚假宣传等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非法募集资金,企图以非法集资方式骗取他人资金。

3.2高利贷充斥民间市场

银根的紧缩使得银行不得不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份额挤掉,而投向优质客户。大量中小企业涌向民间融资市场,需求量的激增使民间融资的利率“水涨船高”。不断攀升的民间融资利率加重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负担,民间融资成了压榨中小企业利润的最强力量。中小企业支付高额利息获得了经营所需资金,虽然解决了燃眉之急,却肩负着重大的财务压力,当难以支付到期债务时,中小企业不得不采取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维持生产,但很多情况下,由于高利贷对经济的巨大伤害性最终使得中小企业归于破产。

3.3引起社会问题

民间融资的法律界限比较模糊,借款手续不规范,对资金链的各个环节都很敏感,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民间融资还易导致诈骗行为,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民间融资是双方当事人自发的行为,双方的权力与义务都没有法律保障,一旦出现纠纷,当事人可能采取非法律的手段去解决问题,容易影响社会治安。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方式获得资金,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虽然民间融资门槛低、效率高、手续简单,但这些也是它的缺点。借贷双方迅速达成交易,不确定因素很多,易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3.4法制化的具体实施办法不明确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涉及到民间融资的有两处:一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使闲散的民间资本得到充分的利用,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这为民间融资的法制化奠定了基础;另一个规定是支持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变为村镇银行,这也为民间融资找到了另一条渠道。这些规定虽然为民间融资指明了方向,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间融资问题,允许民间资本转变为银行资本只是来源上的转变,却没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4规范我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措施

4.1确立民间融资的合法地位

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出《民间融资法》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明确民间融资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明确民间融资适用的原则,确立民间融资合同的主要条款,保证民间融资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从法律上明确界定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正常民间融资的界限,允许中小企业以吸收股本金、内部职工集资等方式融通资金,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逐步走向规范化、契约化。

4.2引导成熟组织演化为规范的中小商业银行

当前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定程度上由于银行业垄断造成的,过分地追逐利益,真正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甚少。因此应积极引导成熟的民间金融组织转化为规范运作、定位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通过改造现存的成熟的金融组织,或通过合并整合成为地方性的民营商业银行,或通过吸收民营资本改造我国现有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使之为中小企业服务。

4.3完善监管方式

金融监管机构要充分尊重中小企业融资的灵活性和规律性,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将其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畴中。一种方式是建立金融监测反馈系统,颁布监管指引,充分发挥银监会的金融监管作用,规范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行为。银监会还应积极与人民银行、保监会、证监会等其他部门的合作,及时掌握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使用状况,并将所掌握的信息及时公布,让市场公开透明化,增强市场效率。另一种方式是建立民间融资安全的运行环境,充分发挥银监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的联合力量,加强对自发形成的民间融资组织的检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民间组织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行为,要形成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保障中小企业的利益。

4.4完善民营银行的进出机制

民营银行的建立将会使我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行为更加正式,通过民营银行的进入和退出使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行为更为规范化,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监管部门要根据民营银行的特点制定系统的经营法规完善民营银行的进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出资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信誉标准,对其建立详细的档案并定期审查;二是禁止股东高分红行为,严禁恶意抽逃资本的行为;三是将资本金进行分类,并为每类资本金设置风险系数,时刻关注资本金的安全情况,限制民营银行资本金进入高风险领域进行投资;四是进一步完善民营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提高对关联交易的识别能力,规范对关联交易的会计核算,避免出现虚增利润或者故意增加亏损的不法行为。

4.5发展民间融资中介组织

4.5.1 信用互助社

这种组织主要是由民间资本发起的互助式信用组织,其资金来源以及借贷对象都只限于该组织内部的成员,基本上不与外界进行资金融通。中小企业可以考虑基于中小企业协会的信用互助社,相互之间筹集资金然后借给急需资金的组织成员。

4.5.2 行业协会

为了给民间融资的双方提供咨询与指导,可以尝试设立民间融资行业协会,加强民间融资行业的自律管理和制度管理,在全行业形成相互监督、互帮互助的融资氛围。该协会应该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融资指导,规范其民间融资行为。

4.6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民间融资对信用担保要求不高,即使是这样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仍然有助于中小企业获得民间融资。为完善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的担保体系,首先必须完善我国企业的征信体系,将中小企业的财务和业务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做到信息透明化,减少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其次应使担保机构的所有形式多样化,不仅要有政府的参与还应有民间联合经营;最后还应发展再担保结构,由政府部门主导该机构,充分分摊风险,降低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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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

关键词:农村公路;融资效率评价;融资方式;综合效率

中图分类号:U4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2-0138-03

理论上分析,农村公路建设对融资方式的选择受融资成本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但在融资实践中,农村公路建设需要一个综合的能直观评价优劣的综合指标作为实际融资选择的依据。融资效率是一个能包涵一系列单因子影响的综合指标,本文尝试利用模糊集中意见决策方法对国家投资、地方财政支持、国债资金投放、银行贷款筹资等融资方式的效率进行评价,并将民间融资纳入金融体制效率分析框架进行评析。

一、农村公路融资方式选择影响因子分析

农村公路融资方式包括权益性融资与债务性融资,在我国正规金融体制下,权益性融资具体包括国家投资、地方财政支持,债务性融资包括银行信贷、债券融资等。农村公路融资方式选择受一系列因子影响。

1.融资期限。权益性融资一般无固定偿还日期,它们构成持续终身的投资,能满足农村公路建设长期资金需求,投资者主体一般是国家有关部门或财政税收。债务性融资通常有期限限制,其中农村公路建设银行信贷融资期限一般低于一年,债券融资期限则较长。

2.融资成本。不同的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差别比较悬殊。使用国家投资表面上看并不发生费用的实际支付,但由于国家存在其他投资选择,一般投资数目是有限。因而需要有当地政府的支持,包括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由于农村公路是一种准公共产品,一般带有公益性,投资回报率低,从而限制了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机会,但国内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还是可以实施。

3.融资风险。融资风险是在筹资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资本预算偏离优化资本结构目标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融资风险按其形成的原因,一般可以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两大类。经营风险(Bussiness Risk)是由生产经营活动的未来经营收益或息税前收益(EBIT)的不确定性。财务风险是指在负债经营的情况下,企业的支付能力不足以偿付债务的本金和利息,面临债权人索偿的压力,这种由于负债经营而可能对普通股股东收益产生的影响,称之为财务风险。农村公路在利用BOT和贷款筹资时,就存在筹资风险问题。特别是利用国外贷款进行县乡公路建设时,不但面临着支付利息和本金的风险,还面临着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债务性融资风险一般高于权益性融资风险。

4.资金使用的自由度。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也就是纳税人的钱,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立大局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管好用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投入的资金取得应有的社会效益。农村公路建设对以不同方式融入的资金的自由支配程度是不同的,这就是资金使用的自由度。在自由度上资金的使用上看,上述的几种融资方式大体相当。与权益性融资相比,债务融资还要受到还款期限的限制。

5.资金到位率。由于农村公路建设实行的是“三自”政策,国家只给予一定的补助,所以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需要是靠当地政府自行筹资建设。但是由县农村公路主要是地处边远山区,本来经济就很落后,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根本就没有多少钱来修建县乡公路,所以使得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到位率很低。在所有的融资方式相比较中,国家投资和地方财政拨款是到位率最高的。银行信贷资金中,长期分期投入的信贷资金到位率一般不高。

6.融资主体的自由度。由于农村公路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使人们认为农村公路应该由国家投资,但是根据《公路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原则为“三自”方针,即“自建、自养、自管”。这一政策与建国以来农村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样,都是建立在向城市倾斜的分配格局基础上的。在这一背景下,就出现了城里人走路,不需掏自己腰包,而农民走路却得留下买路钱的现象。“三自”政策强烈依赖地域的特点,造成了农村公路建设上的“马太效应”:经济发达地区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充足,道路建设速度快,反过来促进经济更加繁荣;地处偏远的落后地区没有资金修路,结果是没钱修路,道路条件不好,经济更加落后。所以我国现行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这就造成了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融资主体的自由度主要体现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投资,而银行贷款等其他方式显得不是那么可取。

农村公路建设不同融资方式单因素效果比较了民间资本的一种融资方式可用表1大致描述:

表1 各种融资方式选择因子排序

二、农村公路融资效率的的模糊综合评价

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融资过程中,对融资效率的需要制定科学评价缺乏足够的认识,相应的对这方面的研究也比较薄弱。基于这一问题,对其融资效率的评价,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方式抉择上具有重要的实用意义和经济意义。显然,各种融资方式各有优缺点,这使得农村公路的建设方对各种融资方式很难取舍,当然本身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融资就相对困难。

农村公路对融资方式的选择应该是基于对各种影响因子权衡基础上的综合比较,融资效率是这样一个综合指标。效益及效率的评价都是不确定的,具有模糊性,客观上不能通过精确的数学方法对此进行评价。在上述分析的初步判断基础上,我们用模糊数学中Borda数作为衡量融资效率的综合指标,虽然计算出的是具体数字,但仍然只能定性说明效率的高低。

设论域U={u1,u2,u3,u4},其中u代表以上分析的中小企业四种融资方式,u1代表国家投资,u2代表地方政府的支持,u3代表银行贷款,u4代表国债资金的投入。根据表1的分析结果,可以对这四种融资方式在不同范畴的融资效率进行单因素效果排序,结果如表2:

表2融资效果排序

根据表2,可分别计算出u的Borda数。B1(u1)=3,B2(u1)=3,B3(u1)=3,B4(u1)=3,B5(u1)=3,B6(u1)=3,所以B(u1)=18;类似地,B(u2)=8,B(u3)=6,B(u4)=4。由计算结果,有B(u1)>B(u2)

>B(u3)>B(u4)。按Borda数集中后的综合效率排序为:u1,u2,u3,u4,即先是国家投资、地方财政支持、银行贷款筹资、最后是国债资金投放。

三、民间资本的筹集

囿于正规融资渠道的限制,特别是民间借贷是中小企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的重要补充。在我国,民间投资是指由集体经济单位、民营经济单位和个人作为投资主体的三大类投资的总和,有别于政府为主导的投资和以国有企业为投资主体的投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情况充分说明,民间投资对改革开放中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民间投资是改革开放以来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作为总需求中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投资增加扩大了内需,直接带动经济增长,也扩大社会生产能力,统计数据显示:1978~2000年新增GDP中民间资金的贡献率达到了66.6%,远远高于其他各部分投资贡献的总和,可以说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支柱;同时即便是国家投资,也需要民间投资跟进配套,发挥乘数效益。其次,民间投资的蓬勃发展能加速我国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但是目前,由于社会总需求不足,导致民间资本的投资,风险和收益比例不合理由于我国对外资的国民待遇和国企的“皇亲国戚”待遇,造成了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实质上形成了对民间资本的歧视,挫伤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由于管理不规范和高税费的征收使民营企业的正常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造成了民间投资启而不动,结构不合理的结果。

从农村公路民间融资的事实和比例,根据上述效率的思路,很容易导出民间融资高效率的结论。实际上,如果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所有的融资方式置于同一平台上,仅从融资结果来看,是可以反推民间融资这种非正规融资方式的高效率的。融资主体的自由度、资金使用的自由度、资金到位率都仅次于国家财政投资。将民间筹资纳入上述效率分析框架,结果见表3。

在论域U中加入民间借贷,用u5表示,对这五种融资方式在不同范畴的融资效率进行单因素效果排序,分析结果如表3:

表3融资效果排序

根据表3,可分别计算出u的Borda数。B(u1)=24;类似地,B(u2)=10,B(u3)=8,B(u4)=6,B(u5)=12。由计算结果,有B(u1)>B(u5)>B(u2)>B(u3)>B(u4)。按Borda数的综合效率排序为:u1,u5,u2,u3,u4。即民间借贷对农村公路筹集建设资金而言是很重要的一种方式。

四、结语

在所有的融资方式中,自我积累的融资效率最高,民间资本其次。但是,农村公路从其经济属性看,属于政府应该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其社会效益特征明显而经济效益相对匮乏。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结论,农村公路的商品性指数为1,商品性在所有公路中最低,近乎于纯公共物品。因此,经济效益的缺乏导致了资本市场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中的作用不太可能得到充分的体现。故加快农村公路的融资效率在农村公路筹集资金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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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

关键词:民间融资;中小企业融资;正规金融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6-0053-03中图分类号:F832.479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民间融资日趋活跃。为了摸清当前湖南民间融资的基本情况,我们对湖南省338户企业和700户城乡家庭(包括个体户)进行了调查。

一、民间融资已成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一)民间融资规模大,活跃程度高

根据调查样本资产、负债、存贷款及户数等占全省比重等情况,综合推算出2004年末湖南省民间融资总规模约占全省贷款总量的15%左右。2004年湖南省民间融资比2003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区域行业分布差异大,发达地区与资本密集行业融资相对活跃。

经济发达地区民间融资量大,而经济落后地区相对较小。2004年末,调查样本中,湖南省经济相对较发达的长沙、株洲、湘潭、常德等地民间融资规模相对较大,四地家庭户均融入资金2.1万元,比经济欠发达的湘西、张家界和怀化等地高1.7万元左右。

资本密集型行业融资额大,劳动密集型行业融资相对较小。调查问卷显示,制造业、采掘业和房地产业民间融资总量大,而商贸餐饮业、农业融资总量相对较小。

(三)融资方式多样化,直接借贷和集资占主导地位

调查问卷显示,700户家庭样本中,采用简单的直接借贷方式占86.3%,通过中间人借贷的占12.6%,而通过互助会、合会方式的仅6户,通过典当和寄售商行的仅1户。338户样本企业中,通过向股东、职工和社会集资方式融入资金占其民间融资总额的56%,借入资金占21.8%,其中向典当行、寄售商行、钱庄等借入仅占0.5%。

(四)期限设置灵活,利率波动大

融资期限灵活,以不定期为主。民间融资主要是满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融资期限较为灵活。有融资行为的调查样本中,41.9%的家庭和30.7%的企业民间融资期限为不定期。

融资利率随行就市,上下波动大。从调查样本看,民间融资月利率主要在2‰―16‰之间波动,最高达50‰。其中40%的企业和28%的家庭融资利率为10‰左右。从调查情况看,相对发达地区的利率水平较高,欠发达地区利率相对较低;农村春耕季节和年关将至时期市场利率较高,月利率一般在20‰左右;有重大项目发盘或企业急需补充流动资金时市场利率急剧走高。

二、民间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选择

(一)从资金需求面分析,民间融资需求旺盛

1.中小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带来资金需求。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和市场需求转旺,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投资扩张欲望激发,在大批企业创立的同时,农村初具规模的民营企业开始大规模向城市发展,形成了巨大的资金需求。从调查情况看,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由过去偏重消费性融资转向生产经营性融资为主。样本企业中92%的民间融资用于生产经营,其中,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占57.6%,购建固定资产及投资新项目的占23.6%,创办新企业的占10.4%;样本家庭民间融资用途中,用于经商办企业占比最高,达37%。

2.农户大额信贷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资金需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轨,农村规模种植和规模养殖业发展迅速,这种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的新型“大”农业对资金需求急剧扩大,是当前农村融资需求最迫切的新型群体。虽然这些规模经营户是信用社重点支持的客户,但由于贷款需求大、风险高又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信用社难以有效满足其贷款需求,部分经营户只能求助民间融资。我们调查的408户农户中,有53%有民间融资行为,其中14%的资金用于农业生产。

(二)从资金供给面分析,企业资金供给趋紧,而充裕的居民储蓄成为民间融资的主要供给来源

1.金融资金供给不足,为民间融资的迅速扩张创造了空间。湖南属中部欠发达省份,在当前全国资金统一市场配置的格局下处于相对劣势,资金来源较之沿海发达地区普遍偏紧。一方面,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供给呈现萎缩态势。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推进,贷款集约化管理加强,对县市及以下机构一部分实行撤并,保留的机构实行严格的贷款规模控制和授权授信管理,客观上限制了对小企业贷款投放;同时,由于小企业单笔贷款规模小,无法覆盖相对较高的贷款固定成本,加之信息不透明使得传统贷款分析技术失效,也使得银行不愿意向这些企业放贷。2004年湖南省县域经济银行贷款余额占全省比重为26.3%,比2000年下降10.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困难。2004年湖南省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51.8亿元,仅为同期银行贷款的9.4%,湖南省企业债券2000年就已经停发,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基本无门。

2.宏观调控使部分企业资金进一步趋紧,为民间融资日趋活跃创造了条件。一是在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大背景下,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调查问卷显示,认为当前向银行、信用社贷款比2003年难度有所增加的占34.6%,增加很多的占12%,而选择不变和更容易的分别占15%和18%。二是政府投入减少。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转向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国家严格控制土地政策出台,政府资金进一步吃紧。调查中许多企业反映,2005年以来许多政府项目资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拖欠企业项目资金的现象较以前增多。三是企业应收账款拖欠严重。近年来,受国家严控行业资金收紧、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企业拖欠账款现象突出。我们调查的338户企业,2004年末应收账款达18.8亿元,户均555万元。

3.居民投资渠道狭窄,充裕的民间资金成为民间融资动力源泉。近年来,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湖南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末的5702元增加到2004年的86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144元增加到2838元;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余额由2496亿元增加到3557亿元。当前民间资金急于寻找出路,但居民投资渠道狭窄,选择空间非常有限。银行收益率不高、股市不景气又大大挫伤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而投向民间融资等非正规金融领域,投资的风险介于前两类投资工具之间,而收益明显高于第一类,因而被许多居民所接受。可见,在趋利动机的驱动下,充裕的居民储蓄资金构成了民间融资的主要供给来源。

(三)从民间融资特点看,民间融资具有当前正规金融不可比拟的比较优势

一是信息优势。民间融资的融资双方一般都是由亲戚、邻里和同事组成,对彼此的资信、收入状况、还款能力等都比较了解。在融出资金时,选择哪些企业、哪些人,都是经过慎重考虑才作决定,这是一种对风险的事先防范机制。在借款途径的选择中,50%的家庭在需要借款时,首先考虑的是向亲戚、朋友借款,高于向银行贷款比重。

二是隐性担保机制。民间融资各主体间的关系大多是企业和企业员工,比较熟悉、关系较好的亲戚、同事和朋友,双方除了有民间借贷关系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物质、精神和情感方面的交流和往来,有共同的社会生活圈子。如果资金融入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他将受到融出方及双方共同的社交圈子及群体的排斥,甚至将名誉扫地,这样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这其实就是民间融资中存在的一种隐性担保机制。尽管民间融资手续简单,很少签订正式合同,但我们调查的样本中企业和家庭民间融资“按期归还”的比例分别高达74%和61%。当前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抵押与担保问题,调查中,75%的样本认为贷款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自己抵押不足或缺少担保,而民间融资正是通过隐性担保机制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瓶颈问题。

三是交易成本优势。简单、便捷的交易方式使得民间融资具有比正规金融低得多的交易成本优势。一方面,手续简便。调查的样本中,在借贷方式上,仅凭信用的家庭融资占90%,企业融资占80.6%。调查中有63%的家庭融资只是打了借条,仅5%正式签订了合同,4.3%有中间人担保或个人财产抵押,没有一户到公证处公证。企业民间融资中,有财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的分别仅占11.5%和7.9%。另一方面,由于民间融资双方彼此熟悉、信息对称,因此大多数均采用现金交付方式。调查中近95%的样本家庭和84%的样本企业采用手持现金或从银行、信用社取出现金进行支付,通过银行、信用社转账的分别只占5%和16%。

四是利率更加灵活。由于民间融资中包括利率等许多结构性要素可以灵活调整,因此对各种各样的环境都具有适应性,能够被各种层次的人们广泛接受。一方面,利率定价更加灵活。对正规金融而言,中小企业贷款属于完全的卖方市场,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说了算,而民间融资就具有更多商量余地,利率更趋于市场化运作,一般随行就市。另一方面,利率支付比较灵活,不管是按年、按月支付,还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均由双方商量,甚至不需要支付利息。调查的家庭中,不需要支付利息的占全部调查家庭户数的1/4。

三、当前民间融资急需引导和规范

(一)缺少法律护航,合理的民间融资生存空间有限。目前,从法律的角度没有给民间融资一个正确的定位,民间融资通常被称作“地下金融”、“灰色金融”、“黑色金融”,一些合法的民间融资活动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保护,制约了民间融资积极作用的更好发挥。

(二)缺乏利率监控,隐含一定还款风险。民间融资利率过高不受法律保护,危及放款人权益。我国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超过中央银行基本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利率,就不予保护。我们调查的样本企业和家庭中,有延期偿还情况的占22%,有无法偿还的占13%。同时民间融资的利率高,有的相对央行基准利率上浮幅度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4倍界限,这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吞噬了企业正常的利润收益,而且超过法律规定界限的利率不受保护,潜伏着一定风险,不利于中小企业和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三)缺乏统计和监测制度,民间融资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效果。因目前民间融资是一种游离于银行信用之外的信用行为,国家尚未对其形成制度性的调查统计制度,包括央行在内的宏观调控部门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其具体动态,而目前民间融资规模日益扩大,已成为中小企业和农户融资的主要来源,如果不对其进行监测和统计,必将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金融运行状态的准确判断,造成决策的偏差。同时,民间融资最大的特点和最本质的东西就是趋利。但是一些眼前高利率、高回报的行业和企业往往是国家宏观产业政策要压缩的,如小钢铁、小水泥等属于当前国家宏观调控重点限制对象。一些民间融资填补了银行信贷资金抽回的缺口,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宏观调控效果。

(四)缺乏监管主体,容易扰乱金融秩序和信用环境。由于民间融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经营活动随意,如果任其发展,容易引发非法高息集资,或为非法资金提供活动空间,扰乱基层金融秩序和信用环境。借款人在还款困难时大多优先归还民间借贷,而对银行贷款则采取拖欠、逃废手法,甚至把风险转嫁给正规金融。同时尽管民间融资力量不足以冲击正规金融机构,但对农信社和城市商业银行这样的中小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的经营压力。

(五)缺乏规范正式手续,为金融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民间融资因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抵押担保等原因,极易引发经济纠纷。如常德市鼎城区近年来部分乡镇“”猖獗,屡禁不止,赌资激增,仅钱家坪、沧山两个乡镇2004年村民输掉的赌资就在600万元以上,其赌资大多来自村民的银行存款和相互之间的借贷。民间融资手续简便等优势也正是部分不法分子不正当用途寻求的对象,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间融资搞非法集资、标会、地下钱庄等非法圈钱。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发生民事纠纷、暴力行为等,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四、充分重视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

(一)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一是要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的合理流向。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放宽对民间投资的产业准入条件,增加民间投资的项目选择范围,防止民间融资背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二是应允许在民间专业合作组织内,探索建立互质的资金合作形式,积累经验,发展新型的合法的民间信用合作组织。三是可考虑扩大现有各类金融机构的民间资本股份,改革完善其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打破我国金融业的垄断格局,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四是通过必要的整合过程,成立“区域性投资公司”,或者区域性投资基金,如产业投资基金、行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让民间金融浮出水面,以合法的身份更好地支持地区性经济发展。此外,应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使之充分认识到民间融资的潜在风险,树立风险和责任自负的意识,避免盲目和无效投资。

(二)加强对民间融资市场的监测,坚决打击非法圈钱活动。

一是要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测分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建立民间融资信息采集机制,定期收集有关数据。重点监测民间资金规模、性质、利率、资金流向和风险状况等情况,分析民间融资对宏观经济和中观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特别是依靠研究民间融资对金融宏观调控和转轨过程中我国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冲击的应对策略,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二是建立对民间融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包括建立大额民间融资保险制度和担保制度等,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对社会稳定和整个金融体系安全带来的冲击。三是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民间融资的负面影响。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地下钱庄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三)充分发挥正规金融对民间金融的主导和示范作用

一是中央银行要从宏观上建立起资金调控机制,确保农村资金用于农村。二是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缺位与资金支持缺位问题。建立与农村信用社并存、适度竞争的合法金融机构。三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要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允许民间资本控股;对农业发展银行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扩展其对农业开发、农业高科技及农业产业化进行信贷支持;农业银行要切实加大对“大额农贷”项目的支持力度;成立政策性的专业保险公司,对属于国家急需扶持的弱势产业、行业提供风险保障。四是切实改善金融服务,满足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民营企业和“三农”经济的资金需求。五是加快金融产品开发和创新,满足社会资金投资多元化需求。同时,要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充分发挥利率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作用,逐步压缩属于“高利贷”性质民间融资的生存空间。

(四)尽快出台民间融资的法规或管理办法

一是从法律的角度给民间融资正确定位,给其一个合理、宽松的生存空间。现阶段,加强对民间融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加快立法,将民间融资纳入法制化轨道,为规范民间融资构筑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通过立法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方面,通过法律形式对民间融资进行必要的界定,从而使民间融资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明确民间融资的管理主体、职责和内容,对民间融资的用途、期限和利率等方面作出指导性的规定,使其参与到整个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中去。二是执法部门应保护合法的民间融资行为,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引导。三是依照法律处置民间融资风险与纠纷。

第4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

一、民间融资现状

目前全球经济持续走低,我国经济也随之明显下滑,日趋活跃的民间借贷也在逐步收缩,为此我们通过对民间融资的规模、借贷利率、借贷用途、违约率情况、催收手段、运作模式来描述民间融资所呈现的新特点。

(一)民间融资规模呈下降趋势

此次调查随机选取了500余户中小企业、500余户自然人,通过对样本年末融资余额及其借款户数增幅的分析,可测算出2007年末至2008年末全区民间融资变化情况。2002年末至2008年末,全区中小企业、自然人融资额共增长了1.4倍,其中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增长了1.1倍,中小企业向民间融资余额增长了1.5倍:自然人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增长了1.5倍,自然人向民间融资余额增长了1.8倍,均低于对民间融资余额预期增长的2至3倍(根据2008年3~4月份我区民间借贷快速调查测算得出)。在调查的样本户中,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户数只增加了17户,向民间融资贷款的户数只增加了7户:自然人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户数减少了2户,向民间融资贷款的户数更是减少了41户,由此可推出内蒙古民间融资规模呈萎缩状态。(见表1)

(二)民间融资利率水平小幅下降

从2006年至2008年末民间融资利率的变化情况表明,民间融资利率水平浮动较小基本与2007年持平。由于受到国家利率政策年末下调的影响,四季度民间借贷的利率有所下降。2008年末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的民间借贷利率分别为13.55%、18%、28.52%,与2007年同期基本持平。与2008年末相比,中小企业增长仅0.55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只增长0.38个百分点,农户下降了0.21个百分点。(见表2)

(三)民间融资用途呈现新特点

通过调查问卷表明,民间融资用途仍以消费型、生产型、投资型为主,农村中农户之间表现为互质的相互借贷和高利贷性质的相互借贷较为频繁,主要用于农牧民的子女上学、盖房建院、购买农机具或进行农田水利配套建设等消费性资金需求。而城镇居民同个体工商户之间、居民个人同企业之间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餐饮、商贸批发和流通、修理、采矿及资源性产品开发与加工等服务行业。往年企业融资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等,但2008年特别是下半年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资金回笼困难,为不影响信誉度,这段时期企业融资除用于临时短缺经营资金外,新增了一些用途,即用于偿还贷款、发放工人工资或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等困难,主要融资对象为典当行与小额贷款公司。

(四)民间借贷主体中小企业违约率低

民间借贷的原则是“不熟不做”。因放贷人对借款人或借款人从事的行业较熟悉,故风险相对较低。同时,借款人与放贷人多已形成稳定客户群,故更加注重自身信誉,因而中小企业民间借贷违约率较低。以包头市2008年10月份年成立的蒙银小额贷款公司和鑫盛小额贷款公司为例,10至12月末贷款额为2.26亿元。两家小额贷款公司80%以上的贷款是信用放款,选择的贷款客户基本上是股东及股东朋友熟悉的客户,对客户自身信用状况、经济实力、社会关系彼此都非常了解,故安全性较高,因此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信用贷款至今未出现违约现象。

(五)民间融资主体自然人违约现象显现

由于农村大粮销售缓慢,农民变现率低,加之经济作物大幅降价,收入锐减,使农民收入预期大幅缩水,给按期偿还借款带来了困难;城镇个体工商受大环境影响,物流不畅,消费需求有所下降,商品销售周期加长,变现率低于往年,给按期偿还借贷造成了一定困难,使得个别农户及其个体工商户出现民间借贷违约的现象。以兴安盟为例,2008年民间借贷违约率农村约为20%,城镇约为10%,与往年相比,违约率略有上升。

(六)民间借贷催收手段趋于理性

民间借贷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一是借贷双方订立口头契约或借据,确定借贷金额、利率和归还时间,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到期还本付息:二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借债,常常是无息的,归还时间也不明确;三是用价值高的物品作抵押获取现金。据了解,民间借贷讲究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贷双方提前讲清责权利关系,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和经济责任都较强,一般不会损害自己的信誉赖账不还。通常放贷人在约定还款日前1周打电话,通知贷款人及时还款或履行续约手续,如贷款不能及时偿还也不会借助暴力或法律手段,而是采取协商延期还款或变卖财产等方式解决。只靠暴力催收的方式逐年递减。

二、原因分析

(一)央行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民间借贷利率下降

受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央行下调了利率以及存款准备金率,银行利率水平的降低,是国家为了促进经济消费水平的提高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此来鼓励企业从银行借款。而企业民间借贷的利率相对较高,使得民间融资规模下降,对抑制民间融资的扩张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导致民间融资规模收缩

随着金融组织体系的逐步完善,邮政储蓄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相继成立,金融信贷投放逐年增长。特别是随着国家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金融部门加大了信贷资金投放力度。2008年11月至12月,贷款增速明显回升,新增贷款197.01亿元,同比多增228.64亿元,占全年新增贷款的22.42%。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联社也在2008年年初重新评定了农户的信用等级,并根据实际需要提高了“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授信额度,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由最高限额的5000元增加至10000元,联保贷款额度由最高限额8000元增加至20000元。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

增加,支持了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草原生态建设,牧民抗灾保畜能力明显增强,支持了林业下岗工人发展特色养殖,帮助下岗职工实现二次创业。由于正规金融机构信贷结构逐步改善、信贷投放量大幅增加,致使部分民间融资被挤出融资市场,民间融资规模收缩。

(三)民间融资投资主体理性借贷导致资金回流储蓄

全球金融危机引发投资者在心理上的恐慌导致其投资行为的改变。9月后储蓄存款和企业存款的高速增长表明了一部分民间借贷资金退出地下融资市场,回归正规金融体系。2008年,新增人民币存款1387.12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8年末,着资金回流,正规金融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间融资的扩张。

(四)民间融资主体风险意识增强导致违约率下降

一是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债权人对信誉要求较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融资者一旦违约,违约者的不良信誉就会传遍其社会关系网。其失信行为的后果将会影响到违约者今后一段时期的融资行为:二是由于近年来征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受到一定限制;三是民间借贷规模呈下降趋势,特别是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调,致使中小企业承受的还款压力逐步缩小,使违约率下降。

三、政策建议

民间融资虽有其不利的因素,但就当前在全球金融危机持续恶化的冲击下,我国经济也出现下滑,虽然国家采取积极的宏观政策,金融机构也相应地增加贷款力度,但多为刚性需求。金融机构纷纷采取谨慎原则,这无疑对举步维艰的中小企业更是雪上加霜:而由于经济不景气使大批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3211.66亿元,同比增长26.35%,增速比上年末上升14.44个百分点,人民币企业存款余额1752.62亿元,同比增长28.44%,比年初增加387.82亿元。随农民工返乡创业,这使得资金需求量急增,鉴于民间融资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应对民间融资进行规范和引导。

(一)政府应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目前民间借贷尚未有完备的操作制度出台,大部分民间借贷手续比较简便,主要是以口头形式、借条等方式,抵(质)押、担保相对较少。建议尽快出台民间借贷管理的相关法规,对民间融资的主体、范围、用途、期限、利率、借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用法律来规范和保护民间借贷的发展,引导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并促其成为市场经济融资方式的正常补充。

(二)央行应对民间借贷进行监测,正确引导资金流向

一是人民银行应建立民间借贷监测体系,加强对民间借贷利率、规模、影响的监测,特别是民间借贷活跃的地区,要定期进行监测,随时掌握其规模、利率、用途及偿还情况,及时进行警示,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二是积极宣传国家的货币信贷政策,送金融知识下基层,使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及民间借贷的风险性,避免因利率过高、投向失误及资金过度集中而形成投资风险,增强借贷双方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针对民间借贷手续不规范甚至只凭信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现状,建议对民间借贷手续进行规范,减少法律纠纷以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三)金融机构应加大信贷投资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第5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

一、民间融资样本选择情况

为使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随机选取企业样本15个,其中工业企业样本5个,非工业企业样本10个;非工业企业样本涵盖了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及非金融类服务业等。

样本企业按规模划分,大型企业1个,中型企业3个,小型企业3个,微型企业3个;从企业注册类型上看,国有及国有控股2个、中外合资1个、股份制4个、其他(私营等)3个。

二、民间融资的几个特点

(一)企业民间融资较为普遍

调查显示,15个企业监测样本中,有6个存在民间融资行为,比例较高;同时,在走访其他企业时也了解到企业的融资现象也普遍存在,只是出于对民间融资问题的敏感,不愿意透露细节情况。从行业上看,民间融资行为体现在批发和零售业2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家,其他非金融服务业1家。

(二)民间融资规模较小且只用于流动资金

调查显示,截止2012年末,15个样本企业银行贷款余额为98123万元,6个存在民间融资行为的企业融资余额为360万元,融资额占银行贷款比例为0.43%;从融资流向看融入资金290万元,融出资金90万元;据了解,融出方融出资金并不是为了谋取收益,而是关系较好的企业之间相互支持;从用途看,6家企业融入的资金全部用于流动资金;从渠道看,从其他企业融入210万元,从股东或内部职工融入30万元,从其他个人融入70万元。

(三)民间融资行为多存在于小微企业

在6个存在民间融资行为的企业中,1个是中型企业,2个是小型企业,3个是微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居多。

(四)主要是凭信用融资,未出现高息融资现象

从担保方式上看,有3个样本企业担保方式是无担保公凭信用融资,有3个样本企业采用了财产担保;协议形式多样化,有4个是正式合同,1个是口头约定,1个是借据;从利率情况看,1家企业融入利率较低,经了解是从亲属处融入,有亲情因素;其余5家的融入利率基本与银行同期利率相当,未出现高息融入资金现象。

三、民间融资存在的原因探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正规金融机构得不到有效满足

一方面,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给中小企业贷款确实存在着形不成“规模经济”的问题,因为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但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登记、监督等环节都大致相同,结果银行贷款的单位经营成本上升;大银行从节约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的“经济性”出发,不愿与中小企业打交道。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一般规模小、担保不足、风险偏高,很难江中正规金融机构的借款条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正规金融机构也很难把握信贷风险。因此,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及时、全部的信贷支持。

(二)民间融资高效、灵活

中小企业物生产经营方式灵活,也就决定了其资金需求在时间、额度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当企业出现商机有资金需求时,企业在熟悉的范围内,如关系企业、内部职工、亲属等渠道,经过简单协商,即可在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达成借款协议,企业的资金需求很快将能得到满足。

(三)民间融资手续简便

民间融资多在熟悉的范围内进行,相互信任度较高,借据、合同文本也比较简单,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审批程序复杂,验资、评估、抵押登记、公证等环节繁多,且审贷周期长,与民间融资相比,企业更愿意避免“麻烦”。

四、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引导其步入正轨轨道

随着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不断提升,如何促进中小的发展,逐步改善融资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鉴于民间融资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而且民间融资也切实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解决就业和支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法规,规范民浊音融资行为,使民间融步入正轨渠道。

(一)引导民间融资由“地下”走到“地上”,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

调查显示,有50%的样本企业认为资金状况偏紧,有80%的样本企业认为下一个季度本企业资金状况将超紧;不难看出,民间融资的需求空间很大,同时,从社会各界对待民间融资的态度上看,绝大多数是讳莫如深,很忌讳谈及这个话题。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也提到,温州金融改革要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这更加突显出探索民间融资阳光途径的必要性的迫切性。一是尽快制定相应法规,在法律的层面确立民间融资的地位、作用,为民间融资正名;二是要引导和鼓励企业正当的民间融资行为,以解决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的突出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要明确界定民间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概念、范畴及不同对待政策,消除企业对民间融资行为的模糊认识,引导民间融资进入法制化轨道。

(二)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探索民间资本的保值、增值途径

在通胀压力下,楼市价格高企,股市低迷,期货、黄金等投资品风险很大,存款利息负增长,民间资本面临“走投无路”的境地,于是民间资本便自然而涌入“放贷”市场。因此,为民间资本开辟投资领域,从而分流进入放贷市场的民间资本就显得十分必要。一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创业,贪污设立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机构,为经济社会提供投资咨询等服务;二是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转化为可被金融机构利用的金融资源,通过专业的金融机构这一渠道,流向实体经济,降低单纯采用民间融资方式融资的风险;三是引导民间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把民间资金由借贷关系转化为投资关系,从而增加中小企业实有资本,真正壮大发展实力。

(三)充分的风险提示,降低民间借贷融资风险

加强宣传和指导,充分提示民间融资风险。一是相关部门及媒体应加强公益宣传,通过一些案例分析来增强社会各界对民间融资的认识;二是严格限定民间融资交易中出借方资金为合法“自有”、“富于”财产,不得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避免一旦出现风险后引发社会问题;三是严格限定民间融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主要是遏制民间借贷的高利贷化倾向,减少市场投机风气;四是严厉打击高利贷活动和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

第6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

[关键词] 民间融资影响对策

近年来,由于苍南县没有上市企业,也没有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形式,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除银行贷款外,主要融资渠道为民间借贷。因此,民间融资是苍南县域融资的重要形式。而且,苍南县民间借贷历来活跃,并有效缓解了苍南县中小企业信贷资金供应总量不足问题。从苍南县近年来民间融资情况看,基本现状如下:

一、苍南县民间信用的主要形式及主要特点

(一)主要形式

一是企业股份信用。指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资金短缺而又不能向银行贷款,或临时资金周转不灵,由股东按出资额大小分摊借款比例,公司按季支付利息或年底统一分红。此方式普遍存在于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如在2003年以前的工业园区建设调查中发现,苍南县企业入园建设投入中,其中50%左右为股东自有,30%左右以个人私房抵押贷款方式自筹,20%左右通过民间借贷借入。

二是民间直接借贷。企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性资金不足,向其他企业、个人、或本企业职工直接筹资。企业出具借条,加盖财务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字,注明期限和利息,月息一般为8厘-1分,私人借款手续更简单,一般只有“今借到某某人人民币多少元”这些内容,大部分没有写明利率、用途及签约地等。

三是民间商业信用。主要指专业市场在交易过程中的欠人与人欠形成的应收应付行为,以及少数企业与客户达成协议利用推延应付款方式购买原材料。符合还本付息的信用特征,这是一种双方自愿建立在信用关系基础上,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民间商业信用形式。

四是民间票据贴现,指企业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另一家企业购货或贴现。民间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已完成原始积累、但无更好的投资项目资金宽裕的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配套生产企业向经营往来中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合同等部分加工制造企业、依托专业市场,零售使用现金、购货使用银票结算的经营者、纯粹以买卖票据赚取利差的企业和个人等。

五是老人基金会。以农村老人协会名义进行借贷,原每家融资量在50-100万之间,经过打击清理,存、贷款量明显下降。

六是呈会,主要是私人购买房地产及农村婚丧嫁娶资金不足时所采用的民间信用,有互助会、抬会、标会等多种形式。农村几乎每个家庭都有1-2个会,平均利息在1-1.2分之间,每人每季出资1000-3000元,单个呈会规模在1-5万之间。

(二)主要特点

一是借贷规模总体稳步增长。自10月29日加息以来,银行存款利率相应上调,但相对于居民投资收益率(如房产投资等)和民间借贷利率仍然偏低,且由于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方式多样、期限灵活等比较优势,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居民的闲置资金依然流向民间借贷。

二是民间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趋紧,各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利率的情况下,部分小型企业和个人转向民间借贷,苍南县民间借贷利率也因此稳定在较高水平。去年11月末,民间利率达到最高点,加权平均利率水平达11.2%,比年初增加2.1个百分点。

三是资金集中用于生产经营。据苍南县民间监测数据反映,50户居民监测点的民间借贷的用途依次为:生产经营占79.2%,其他用途占14.6%,家庭消费只占6.3%;民间借贷关系分别为:个人借给个人占62.5%,个人借给企业占33.3%,其他类型占4.2%,表明了苍南县个私经济发达的现状

四是民间借贷期限以短期为主。由于民间借贷以信用方式为主,为便于控制和防范风险,民间借贷期限的短期比重大,相对于银行贷款期限长期化趋势,而民间借贷期限呈现短期化现象。

二、苍南县民间投资的主要去向

一是投资房地产。2002年以来,随着温州、杭州、上海等地房地产市场成为苍南县民间资金的投资热点,逐步形成为吸引苍南县民间富余资金外流的强大引力。据调查,从投资主体看,涉及县内各行各业人员,并由单个购买向合伙、合股、集体整层、整幢批发方向发展;从投资的资金规模看,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一次投入,如苍南县信用社反映联社营业部某分社,6月30日有一客户一次提取600万元前往上海购买房子。

二是外出经商。苍南人外出经商有悠久的传统,从小本经营的商贩,到企业、公司、商场的老板、经理不下10万人,遍布全国各大城市,其带走资金相当巨大。仅对山区乡镇马站镇调查,其外出做皮鞋人员达4万多人,其资金外流近1亿元,占整个马站存款总额(一家信用社和一家邮政储蓄机构)的76.9%。

三是企业外迁带走资金。目前企业外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规模企业在外投资办厂。据十家企业问卷调查显示。十家企业有5家已在外地投资5个项目,投资金额达5313万元,占其县内企业实收资本总额的17.6%。二是衰退行业的企业退出股东外出投资办厂剧增。主要是苍南县塑编行业,还有一些退出股东经过比较纷纷外出,前往原材料出产地和产品销售地投资办厂。

四是外出承包开采煤矿。近年来,由于能源价格不断上涨,煤碳生产经营利润高涨。据了解,国家限制年产5万吨的小煤矿开采后,大型煤矿开采投资利润丰厚。如苍南矾山灵溪等地私人以工程队名义,招集亲戚朋友搭股投资承包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煤碳开采,投资金额均在2000万元以上,且利润达到100-200%。

三、当前民间融资现状对苍南县经济金融的影响

(一)积极的信用

1、弥补了银行信用不足。银行信用由于受机构数量、风险控制、投资范围及权限、经营方式、信贷规模等多方面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生活中多方面对信用的需要,客观上要求其它信用形式予以补充。

2、打破了单一融资方式。货币资金不仅要比较价格高低,还要权衡收益大小,不仅要计算数量,又要评价质量。民间信用的存在和发展,打破了单一银行融资方式,拓展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

3、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民间信用的扩大,形成多种竞争机制,给传统的融资方式施加影响,从而推动银行、信用社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品种,改革管理模式。

(二)消极影响

1、民间信用的盲目性和自发性,不利于资金规模的控制和投向。民间资金外流,缺乏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和法律制度规范, 存在较大盲目性、投机性, 容易造成不合理的社会资金投向和导致某些行业的大起大落。

2、民间信用中会案的(如2004年矾山会案),债务的纠纷,个别人甚至还有金融投机、诈骗行为,不但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而且还容易引发社会问题。

3、民间资金外流,并游离于金融市场监督管理之外,加大流出地资金的“体外循环”,干扰央行对信用和资金的总量监测, 影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实施效果,也增加了宏观调控的难度。

四、对策建议

一是密切关注民间资金动向,及时监测和反映民间借贷流动趋势、风险隐患,尽早采取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是中央银行对民间资金雄厚活跃地区,应扩大存款利率浮动范围和幅度,督促各行社用好用活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的政策,使银行利率逐步接近市场利率水平,发挥资金市场的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地组织存款,使民间资金回流银行,同时也控制某些行业的投资过热现象。

三是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实业。通过提高政策透明度、降低税费负担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等措施, 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对于基础设施等公共建设项目, 凡适合于社会化运作的应按社会化方式运作,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四是拓宽资金的筹资渠道。除了尝试发行彩票外,还可以允许企业集团内部成立财务公司进行资金余缺调剂,允许净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来筹资。各商业银行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应继续尝试出台如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等新的融资方式。

第7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

(一)机构多、数量大

融资服务功能是典当公司最主要的也是首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社会交易功能,在鄂尔多斯民间融资中,“典当行”和“投资公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00年对典当行的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向经贸委移交后,鄂尔多斯典当行发展迅速,至2008年6月末,全市典当行由2000年的1家发展到15家及27家分支机构,注册资金1.79亿元。此外,专事民间融资活动的类似融资机构还有很多,据调查,到2008年6月末,经鄂尔多斯市工商部门注册的投资公司414家,注册资金82.47亿元,担保公司159家,注册资金7.8亿元,委托寄卖商行46家,注册资金499.46万元,小额贷款公司1家,注册资金1亿元,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公司总计635家,注册资金93.1亿元。

(二)业务发展迅速,规模大

由于民间融资形式多样且大多无法通过正规统计渠道进行统计测算,因此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的规模一直没有准确权威的数据统计,目前根据注册机构的注册资金发放情况调查测算,2008年末鄂尔多斯市的民间借贷机构借贷资金总额达到220亿元左右,约占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的28%和34.4%;然而另外根据一份对企业、家庭及个人的问卷调查测算,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规模达到410亿元,约占同期全市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的66.72%和71.65%。

(三)民间借贷利率水平总体较高

民间融资利率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基本趋势是随行就市,并参照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随时变化,集资集股的利率还要考虑资金使用的回报率。据调查,企业和家庭的民间融资利率主要集中在月利率为10‰-20‰和20‰-30‰这两个区间,并且民间融资利率与企业规模、融资规模没有显著相关性,只是与行业有一定的关联。从总体利率执行结果来看,家庭民间利率大约在20‰-30‰,其中农户借款利率一般在20‰-30‰之间,个体工商户融资利率相对较高,在20‰-30‰,中小企业集资的利率一般在20‰左右,以典当和投资公司为媒介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一般在3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50%。据调查,融资机构吸收存款的利率一般维持在20%左右,最高的达到25%。

二、鄂尔多斯民间借贷情况有如下特点

(一)民间融资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

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旗区和经济水平中等的传统农牧区,民间融资依然保持着传统的自由借贷和民间集资的形式,而在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由于煤炭以及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表现的非常高而且极为普遍,其融资的形式更趋向于组织化、规模化的各类融资机构以及类似私人钱庄这种融资形式。据调查,鄂尔多斯民间融资较为集中,其中60%以上集中在东胜,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其融资需求主要体现在解决推动私营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房地产、采掘业的投资需求方面。

(二)借款期限灵活、用途广、手续简便

一是期限灵活。民间融资的期限由于用途的广泛及利率水平档次多而灵活多用,但总体来看期限集中于短期,最短有几天,最长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二是用途广。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以及解决购房建房的资金需要。从企业融资用途看,主要用于解决流动资金不足、更新固定资产以及投资开发房地产。从家庭融资用途来看,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经商和进行农业生产及购房建房。总体来看,民间融资的资金用途已从消费型向消费型与投资型并重转变。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开发、煤炭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三是手续简便。从民间交易的方式来看,民间融资的形式主要以信用借贷为主导,操作手段比较规范,手续简便。据调查,民间融资的协议方式以选择签订正式合同的形式居多,其次为打借条和口头约定,且借款方式中大部分需要保证人或者财产抵押。

(三)民间借款利差较大,趋利性强,融资方向转变

;过去民间借贷关系主要维系在亲朋好友之间,多数出于互助和支持,一般是向家境好的借用,也有大家之间相互帮助而发生的借贷关系。随着民间借贷的发展,期融资趋利性逐渐增强,融入方愿意承受一定的费用支出,融出方希望获得一定利益收入。融资方向也发生重大变化,以前,民间融资主要是“富帮穷”,资金从富裕户向经济困难户移动,现在资金是由一般居民个人向会经营、懂管理、有效益的经济主体方向移动,呈现“民助富”特点。如前所述,民间融资机构吸收资金利率在20%左右,最高的达到25%,然而发放资金的利率却在30%以上,甚至达到50%,利润空间可观。

(四)非公有制经济是民间融资的主体

民间融资的规模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主要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居民个人,在县域经济中,民营经济占据了中小企业的绝大多数。我国的金融体系结构决定了缺少专门为民营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制度安排,中小企业大多数缺乏贷款所必需的抵押品和信用担保,而且对资金的需求呈现规模小,时间紧等特点,正规金融机构出于对其信贷风险和信贷成本的考虑,很难把面辐射到中小企业,因此,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得已只能依赖民间融资,在民营企业发展越快越好的地方、民间融资的成长也非常迅速。

(五)外来资金占有相当比重

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鄂尔多斯市本市内居民的闲散资金,市外资金通过本市内的融资关系成为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的一个部分。通过个案调查,发现目前部分家庭事实上扮演着一个小型地下钱庄的角色,在那里聚集着来自四面八方社会关系的闲置资金。

三、鄂尔多斯市民间信贷的发展原因分析

(一)从民间融资的需求层面看,主要由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繁荣及其金融支持相对缺失几个因素

第一、从整体经济发展的历程来分析,民间融资的扩张主要依赖于地区经济环境的改善和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体系中各个经济体的资金需求量激增导致民间融资的繁荣。

第二、非公有制经济的生存与发展催生了民间金融。

第三、广泛的金融需求与信贷支持的有限为民间融资扩张提供了金融环境。正规信贷支持的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GDP增长率远高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增长率,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总量小,存贷比例远远高于国家水平。2)而正规金融机构数量小、种类少、结构不完善、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市场对于资金的需求。3)银行业与企业所有制结构不匹配。

(二)从供给层面看,民间资本的聚集和强烈的投资意识造就了民间融资的繁荣

随着鄂尔多斯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传统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个人收入有了显著提高。2007年全市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超过北京(7200美元)、上海(8500美元),排名全国第四,2008年已达到1.5万美元,赶上中等发达国家人均GDP水平;2008年,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9435元,较上年增长14.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也已达6500元,较上年增长8.5%。

四、民间信贷对鄂尔多斯经济的影响

(一)促进作用

首先,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矛盾,在弥补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满足弱势群体对资金的需求,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和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从经济学角度讲,民间借贷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调节的产物。由于市场需求与银行供给之间存在严重缺口使得民间资金走上舞台,鄂尔多斯经济的高速发展恰恰又成为民间融资渠道的催化剂。根据保守估计,鄂尔多斯的民间融资总量占鄂尔多斯市贷款总量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民间融资资金获得的快速性成为高利率的补偿,很好的适应了中小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公司和能源开发公司。与正规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繁琐手续和高标准不同,民间融资的手续往往只需签个合约,甚至熟人圈内的口头协议,这对于刚起步不符合银行标准的小企业或者资金周转速度要求高的新兴企业来说无疑是唯一的解决途径。以房地产行业来看,2008年,鄂尔多斯二级以下的房地产公司86家,占全部房地产公司的91%,这也就意味着91%的房地产公司或多或少需要依靠民间信贷来维持产业的高速运转,满足大量资金和快速的资金流动。

第三,民间融资能有效缓解央行的货币紧缩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所带来的制约。2007年至2008年上半年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但由于民间信贷的存在,紧缩的货币政策对于中小企业的影响并不明显,因此民间融资可以说是国家贷款政策与企业需求之间的的一个缓冲剂。

第四,民间借贷市场有利于促进银行业经营能力的提升,提高地区整体金融服务水平。民间融资繁荣对正规金融体系形成了压力,为争取社会资金融入正规金融市场体系,银行必须不断创新适应市场需要的金融产品,提高信贷管理效率,提升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负面影响

民间借贷对经济也可能存在一些负面影响,尤其在金融机构发展比较完善的地区。在鄂尔多斯经济发展模式以及金融机构发展现状下,目前可能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

第一,民间融资对制定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产生较大的抵消作用。民间融资使得部分社会资金需求由显性化转为隐性化,不能准确反映社会资金供求状况,货币管理监管部门依据的市场信息不全面,其所做出的宏观决策必然不够准确。在鄂尔多斯,资金的供求缺口十分显著,但银行爱莫能助,在这种情况下,信息的准确与否无法改变资金短缺的现状,因此,这种“自救”式的民间融资成为一种必要。

第二,是民间融资对储蓄存款市场造成一定干扰,给商业银行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民间信贷高利率的特点吸引了部分资金,与正规金融机构争夺资金来源和市场份额,分流了金融机构的存款。但是,我认为这种影响只是有限的影响。由于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个体在决策过程中也必然考虑到收益风险,最终的决策结果受到个体对于风险偏好的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说,民间借贷与购买股票债券相同是人们的一种投资选择。

第三,民间融资带来一定得市场风险

上述两个问题在我看来都不是民间信贷带来的主要问题,或者说在鄂尔多斯还不是主要问题,我认为,民间信贷造成的最主要的问题是给市场带来了一定得风险。的资金供应者以获取高利为主要目的,而资金需求者则以高利率为诱饵,一拍即合,但高利率使经济行为中蕴含高风险因素,助长投机现象,而非理性的长期投资。

第四、民间融资加重了维护稳定的压力。民间融资大多具有自发性和不规范性,缺乏合法的组织管理机构,因而很容易引发债务纠纷,也极易形成非法集资,扰乱当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但在鄂尔多斯,文化因素使鄂尔多斯民间信贷享有“信誉度高,资金安全性高,坏账率较低”的美名。当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不断扩大,仅仅依靠文化约束是不够的,事实上,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五、相关结论

第一、民间融资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合理化运行,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肯定性作用强于消极影响。民间借贷的发展方向是经济繁荣的一个侧面,而且相互依存。首先,推动多元化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的贡献功不可没,其次,促进行业群体的发展,市场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民间融资存在于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中,依赖于庞大的市场主体,从其存在的各种形式来分析,足以证明其巨大的市场需求。因此,民间融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而且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极大地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缓解其融资难的问题。

第二、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的规模虽然不断扩大,但其运作基本规范,民间借贷并没有出现大的社会问题。

第三、合理的政策结论不在于打击取缔民间借贷,而是应该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比如说自律机制使民间借贷的社会成本得以有效控制,与此同时,不断完善金融机构,使金融机构种类多样化、结构合理化。

第8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

关键词 TOT模式;筹资; 高校建设

TOT模式,是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筹资方式。其含义是“移交―经营―移交”。筹资方将已经建成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投资方进行运营。筹资方通过经营权的转让。一次性地从投资方融通到一笔资金。再将这笔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当经营期届满时,投资方再将项目移交回筹资方手中。因此,TOT模式是高校利用存量资产引进民间资本的有效途径。

一、TOT融资方式应用于高校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TOT融资方式只涉及经营权转让,不存在产权之争

采用TOT方式融资,转让的只是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权。不涉及产权这一敏感问题。巧妙地回避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易于满足我国特殊的经济及法律环境的要求。

(二)有利于打破金融管制。将直接融资变为间接融资

TOT融资方式不用直接与金融机构接触。就能为高校建设筹集资金,既降低了筹资难度,且无非法集资之忧。

(三)有利于民间资本进入教育产业。减少政府财政压力

高等教育作为一项特殊产业,不仅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大量的人才积累。还需要投入大量财力。目前,我国受教育人群数量庞大。而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足4%,中国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与国际水平相距甚远。并且在短期内不可能迅速提高。因此,民间资本通过TOT方式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既可以轻松投资高等教育产业。又可以解决由于高校扩招带来的政府财政压力。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

(四)TOT融资方式可以提高高校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效率,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原则”

作为融资标的的基础设施,在作为融资工具融通资金的同时。融资高校可以通过支付租金等方式将其回租用于教学,以此达到充分利用既有设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

(五)对投资方而言。TOT方式投资风险较低。高校吸引民间资本的成功率较高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巨大。国民受教育的愿望强烈,同时教育作为国家“百年大计”一直以来得到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因此民间资本投资高教产业的经济风险和政策风险均相对较小。

二、民间资本利用TOT方式投资高校教育的政策支持

中国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急需大量的民间资本投资教育事业。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受教育人口占全世界的24%,而我国的教育经费只占全世界公共教育经费的1%。为提高国民素质、扩大教育供给、提升教育质量,国家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为民间资本在中国教育市场投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为了增加教育投入,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优惠政策。放宽对民间资本投资高等教育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高等教育领域,以建立多元参与、多方投资的新型办学投入机制。

近十年来,我国民间资本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得到了蓬勃发展,为我国的教育进步和国民素质提高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综观我国目前的民间资本投资高等教育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创办独立的民办高校,二是与公立大学联合设立二级学院。这两种形式的共同特点是非专业人员或者非专业教育机构对办学参与较多。由于高等教育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和市场性,兴办高等教育需要体系成熟的教育理论,对师资队伍、学术氛围等要求非常高。因此在非专业人员或者非专业教育机构独立办学或过多参与的情况下,培养的学生质量参差不齐,较难与公立大学培养的学生形成竞争。民间资本利用TOT方式投资高校教育的实质是社会力量间接参与高等教育,民间资本仅对高等教育提供财力支持,并从中赚取利润。而作为融资方的高校在解决资金瓶颈问题的同时,则可发挥所长,集中精力培养更多的满足社会需求的学生。

三、高校应用TOT融资的方式选择

高校的基础设施主要是为教学和科研而建。高校应用TOT方式融资,其目的是为了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同时,高校的基础设施因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设计用途的排他性。决定了这些设施只有用于办学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用。鉴于此。高校融资应用TOT方式在“经营”环节应采用租赁方式。对投资方而言,通过租赁收回成本、获得合理利润;对高校而言,通过支付租金使用作为融资标的的设施。既筹集到了建设资金,又满足了教学科研需要。由于特许经营期结束,作为融资标的的设施将移交回高校。投资方在出租收益既定的情况下出于商业目的,很难对这些设施进行全面有效维护。与此相反。在融资过程中,高校出让的仅是经营权。不涉及产权变动,在回租使用过程中,必然将其与学校其他资产同等对待、合理使用、全面维护,因此。在“经营”环节采用租赁方式。符合融资方的长远利益。

四、高校应用TOT融资方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经营权出让期的确定

应用TOT方式融资,必须依据高校总体规划,科学分析。合理确定经营权的出让期限。在确定经营权出让期限时,应充分考虑学校基建周期、建设资金需求量和收入组织能力。如果学校基建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较大、收入组织能力较差,为确保基建项目顺利完工。宜选择较长的出让期限;反之,宜选择较短的出让期限。

(二)经营权转让价格和融资标的回租价格的确定

TOT项目融资需要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营权的合理定价是必须的。由于在。经营环节采用回租方式,经营权的转让价格确定相对简单,可采用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拟转让的项目经营权的真实价值。由于经营期间风险的不确定性。承让方一般要求比较高的回报率。在确定融资标的回租价格时,应在转让价格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进行修正。使价格趋于合理、可行。

第9篇: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都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这使得融资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及讨论,造成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原因,也有企业自身原因,既有金融体制原因,也有的融资启示原因。融资难使得很多企业融资成本高企,融资风险居高不下,这给企业财务风险爆发埋下了隐患。目前我国企业在融资方式选择方面还比较被动,很多时候都是在没有对于融资方式进行比较的情况下,盲目做出选择,很容易就会出现融资方式选择不当的情况,这无疑会放大企业融资风险。融资对于企业来说事关重大,因此一定要对于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融资方式。

一、不同融资方式介绍

企业融资从不同的视角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方式,从融资来源看,融资方式可以划分为内源融资以及外源融资两种,从企业融资有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这一角度来看,企业融资方式可以划分为直接融资以及间接融资,从融资是否归还,可以将融资划分为债务性融资以及权益性融资,本文这里分别从债务性融资以及权益性融资两个方面来对于各种融资方式介绍如下:

1.债务性融资

债务性融资是指企业的融资形成了债务,企业需要按时还本付息,企业拥有融入资金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限,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经营运作,债务性融资不会改变企业的股权架构。债务性融资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应付账款、民间融资等等,具体分析如下:

银行贷款是目前企业主流的融资方式,银行将资金贷款给需求者,并约定利率水平以及归还期限的一种经济行为,从偿还期限来看,企业的贷款可以划分为长期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等,从贷款的担保条件来说,主要包括了贴现贷款、信用贷款、商品抵押贷款等等。银行是资金提供者,企业是资金需求者,企业从银行获得一定资金使用权限,并为使用权支付一定的利息成本。从流程来看,企业银行贷款一般都是企业提出贷款申请,然后银行进行企业资信调查,最终确定是否放款。

发行债券是指企业向投资者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一种形式,债券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债务凭证,债券上面会约定金额、利率、期限等。企业发行债券需要遵循《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一般来说,企业资信等级与发行债券的利率成反比,资信等级越高,往往意味着债券利率越低,资信等级较低则发行债券的利率也就越高,同时企业的资信等级与发现利率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债券发行是否顺利。

民间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一种形式,民间融资在目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时候企业不能够顺利的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时候,就会选择民间融资救急。

2.权益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融入资金成为了企业的自有资金,企业不需要还款,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形成了股权,可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去,可以享受到企业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但是不能够提出退出资金的要求。权益性融资主要包括了上市融资、增资扩股、风险投资等等,本文对于这几种融资方式进行简单探讨如下:

上市融资是指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公开出售股权进行募资的行为,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扩容以及对于企业上市门槛要求的不断下降,上市融资成为了很多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上市融资属于直接融资范畴,企业如果能够达到上市要求,就可以向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审核通过就可以上市交易。上市融资对于企业来说,本质上就是出售股权,获得资金,公众可以买卖公司的股票。

风险投资一般都是天使投资机构针对处于创业期的企业进行投资,通过投入一定的资金获得企业部分股权,给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风险投资机构从企业的发展壮大中获益。风险投资机构一般会利用自己的管理?验,参与到企业从小到大的发展中去,天使投资一般投资金额并不大,对于项目的判断基本上就是依靠天使投资人的感觉。风险投资从退出路径来看,一般都是投资企业上市或者其他投资者接手股权。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通过引入新的股东,或者让原股东增加资金投入,从而增加企业资本金的融资行为,增资扩股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就是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利用资本金投资新的项目;另外一种就是扩股,增加企业的股权数量,从而实现企业资金的更加充裕。

二、不同融资方式比较

对于企业来说,不同的融资方式可以说是利弊并存,企业只有做到对于这些融资方式进行全面比较,明确不同融资方式对于企业的影响,才能够选择最合适自己的融资方式。当然很多时候对于企业来说,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是非常有限的,并不是有各种融资模式可供选择,本文这里所探讨的是理想状态下情况。在不同融资方式的比较方面,本文分别从融资成本、融资风险、融资难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对比。

1.融资成本比较

从融资成本比价来看,不同的融资方式成本是不一样的,但是从融资利息支出来看,民间融资往往利率最高,这也意味着资金使用成本最大,民间融资利率往往是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利率的数倍以上,这是很多企业不愿意选择民间融资的重要原因,债券利率要处于银行贷款以及民间融资之间。从融资间接成本来看,应该是天使投资成本较高,天使投资往往以比较少量的资金,获得企业较多的股权,这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被分走较大的一块,企业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

2.融资难度比较

从融资难度来看,很多融资方式对于绝大部分的企业来说都是可望不可及的,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为例来看,能够符合上市条件,发行债券要求的企业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一般的企业很难实现上市融资或者债券融资。难度低一点就是银行贷款,即使是银行贷款,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面对银行提出各种信用担保、贷款抵押等要求,企业因为难以符合标准,而存在贷款困难的问题。民间融资遇到的阻力相对最小,但是需要企业付出的资金使用成本最高。

3.融资风险比较

从融资风险比较来看,融资客观上存在风险,这些风险主要集中在不能够按照约定还款付息的风险,存在股权分散风险等等,如果这些融资风险不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很容易就会导致企业陷入困境。一般来说,民间融资、银行贷款等需要按时还本付息融资方式,融资风险是比较高的,尤其是民间融资,高额的利息支出将会让企业背负巨大的成本。股权分散风险主要就是权益性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如果投资者占据了企业较多的权益份额,就会导致企业决策权限的旁落。

三、企业融资方式选择

企业融资方式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本文这里结合企业生命周期,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相对合理的融资模式选择进行归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