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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然环境 发展 认识误区
【中图分类号】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2)05-0194-02
自然环境是与社会环境相对的一个概念,有着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自然环境是指与人所处的地理位置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位置、气候、土壤、山脉、河流、植物、动物、矿藏等。广义的自然环境指除了人类社会之外的各种自然物质、能量、信息的因素所构成的一个整体系统。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之中,人的生活和发展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都要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离开了自然环境,个人乃至整个人类将失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人也将不复存在。由此可见,自然环境对人的发展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人们在谈论自然环境对人发展的作用时,由于受传统定式思维的影响,往往会陷入两个认识误区,这两个误区在人们的思维里已根深蒂固,必须从认识源头上予以澄清,充分发挥其实践指导意义,利用好自然环境,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一 走出“误区之一”:在探讨自然环境对人发展的作用时,不能只讲人类,不讲或少讲个体
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人”这一概念,既不仅是指“类”,也不仅是指单个的个人,而是一个反映“类”与“个人”辩证统一的概念,既可以指区别于物、区别于动物的一个特殊的物种或族类,也可以指构成这一族类的各个单个的个人。马克思在讲人的全面发展时是指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类的全面发展的有机统一。
而以往学术界在谈到自然环境对人发展作用这一问题时,大多研究探讨的是自然环境对人类整体的影响,却忽略了以作为个体的人为研究对象去分析自然环境对个人发展的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影响,以至于陷入了认识的误区。其实马克思所讲的人的发展虽是个体、类的发展的统一,但马克思认为类的发展最终要落实到“现实的个人”身上,并通过个人表现出来,“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是发展的起点”。他明确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只有个体发展了,社会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只有每一个体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才能得到解放。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个人”是唯物史观的根本前提,是唯物史观范畴的原始依凭。因此我们在探讨自然环境对人发展作用时,千万不能陷入认识的误区――只讲人类,不讲或少讲个体,应在看到自然环境对人类发展作用的基础上,注重从个体维度上对其进行探讨研究。
二 走出“误区之二”:在探讨影响人发展的因素中,不能不讲或少讲自然环境,应注重人发展制约因素的双重性
在谈到影响人发展的因素时,人们大多都是从社会因素去考虑,以此作为基本的方向进行探索研究,这是必要的。人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性动物,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只能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人的发展受到社会因素的种种制约,具体表现在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制约着人能力发展的方向和高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人物质生活需要的内容及其满足程度;社会精神文明和教育发展的状况制约着人的智力、文化和思想的发展。因此社会环境对人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社会环境决定论的巨大光环下,人们往往会忽视从自然环境角度出发,探讨影响人发展的因素,以至于陷入另一个误区――只讲社会环境,不讲或少讲自然环境。其实,自然环境作为人生存和发展的先在性条件,对人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它不仅为人生产和生活提供最基本的场所,而且为人生命的延续源源不断地输送着资源。它可以直接作用于人的生理,是人自然发展的基础,还能通过社会因素的间接作用,影响着人的性格、气质、心理、文化素质等,甚至人发展的方向和职业选择也要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
对自然环境作用充分的肯定,当属18世纪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他认为,人的生理和心理、民族的道德面貌和风俗等,都是由气候、土壤及人们居住领土的大小等自然环境决定的,自然环境在人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孟德斯鸠尤其强调气候的作用,认为“气候的影响是一切影响中最强有力的影响”;“不同的气候形成人们不同的精神气质和内心感情”;“不同的气候需要产生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不同种类的法律,以及适合他们的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孟德斯鸠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总的来说是片面的和不正确的,特别是把自然环境的作用加以简单化、直线化、夸大化,完全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生产方式等过渡环节及其作用,是错误的。
但是,孟德斯鸠作为法国革命的先驱之一,在考察人类社会发展时,摒弃神意决定一切的观点,从自然力量中寻求社会发展的原因,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而且“地理环境决定论”中的某些观点也含有一定的合理成分,它看到了自然环境对人发展的重要影响,错就错在只讲自然环境对人发展的影响,完全抛弃了社会对人发展的作用。由此可见,在影响人发展的因素中,自然环境的作用不容忽视,不能不讲或少讲自然环境,应注重个人发展制约因素的双重性,既要看到社会环境的决定性,当然也要重视自然环境的基础性,两者缺一不可。
自然环境对人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然环境因素就是人发展的先在基础性因素。因此,我们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重视自然环境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走出认识的误区,对自然环境对人发展的作用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一方面在探讨自然环境对人的发展作用时,应在看到自然环境对人类发展作用的基础上,注重从个体维度上对其进行探讨研究;另一方面在研究影响人发展的因素中,不能不讲或少讲自然环境,应注重人发展制约因素的双重性,既要看到社会环境的决定性也要看到自然环境的基础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省环保局污控处: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环发[××××]×××号**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情况报告
省环保局污控处:
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环发[××××]×××号**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全市××县区环保部门下发了《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环发[××××]×××号),要求各县区环保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省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两个《紧急通知》精神,以***水污染事件为前车之鉴,高度重视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环境污染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二)确定重点,抓好落实。在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全市××县区环保部门按照要求,集中力量,组织工作组加大对居民集中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河等主要河流沿岸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重点清理检查,确定了检点和内容。截止到××月××日,全市共出动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人员×××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家,检查城镇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处。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小炼铁厂×个,停产治理企业××家(其中:造纸行业×家;铅锌洗选矿行业×家;化工行业×家),检查危险废物堆放场所×处。
(三)制定预案,落实制度。一是检查落实了全市××县区环保部门《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应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帮助和指导对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隐患企业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建立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信息报送和制度,制定了企业与县区级环保部门、县区级环保部门与市级环保部门互通信息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环保经费投入不够,缺乏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和应有的环境污染应急装备。在这次检查工作中,少数企业对自身的检查工作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不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经费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对企业环境污染设施治理,情愿接受处罚也不投入经费加强治理。
(二)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过于老化,长期处于带病生产状态,安全隐患较大,特别是矿石采选行业,基本上都建在主要河流沿岸,污染治理设施防渗漏处理工艺不彻底,污水渗漏严重,长期下去,有可能对河流沿岸及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带来严重污染,有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个别县环保部门客观上由于人少事多,交通工具不便,对排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在查找问题上还不够彻底,上报工作情况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企业业主和相关部门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整治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落实环保规章制度,改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毫不迁就,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特别是对***河等几条主要河流沿岸的矿石采选行业、化工行业的违法排污问题要彻底根治,下大力抓好污染源头的治理工作,确保河流沿岸及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关键词】海洋污染;危害;途径;防治措施
0 引言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强,各国之间的进出口贸易越来越频繁,航运业也随之不断的发展,船舶活动对海洋的影响越来越大,其中船舶活动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一些民营个体船舶,船舶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和增加效益,在船舶防污染方面的投入往往不足,致使船舶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海洋环境。
1 海洋环境污染的危害
海洋环境的污染物大体可分为三类:1)生活污染物;2)油类污染物;3)物理污染因子(辐射、噪声等)。船舶生活污染物排人海中之后,会逐渐被海洋中的微生物氧化分解,消耗掉海水中的氧。当海水中溶解的氧不足时,船舶生活污染物就会发生无氧分解,即发生腐烂,致使海水发臭,对海洋生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危害。例如,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入海后,由于船舶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磷酸盐和硝酸盐,容易造成海水富营养化,致使海水中的澡类大量繁殖。在这些藻类死亡后,枝叶氧化腐烂,消耗海水中大量的氧,致使高级海洋生物无法生存,海水变黑腐臭。另外,1ml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中往往含有几百万个细菌,其中大部分是病原体或是诱发因子,可能会造成一些疾病的传播,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和生活。
船舶活动往往会因船舶操作不当或船舶事故而造成海洋油污染事件的发生,当船舶油类污染物入海后,往往会在海面上形成一层油膜,油膜存在不仅降低了阳光向海水的辐射,削弱了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致使地球上氧气量下降,同时还阻挡了空气中氧向海水中的扩散,破坏了海洋食物链,最终导致生态的失调。因此,海洋污染不仅直接危害着沿海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而且还会破坏海滨环境,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健康。
2 船舶对海洋环境污染途径
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主要是通过事故性和操作性等因素将污染物带入大气或海洋而造成污染。船舶对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有:
1)船舶压载水、洗舱水、生活污水、含油舱底水的排放。
2)船舶垃圾和包装有害物质的倾倒。
3)船舶发生事故造成溢油入海。
4)船舶有毒液体的排放。
5)船舶废气的排放。
3 减少船舶对海洋污染的措施
3.1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和完善海洋环境法律体系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人类在海上的活动越来越频繁,活动的类型也越来越多样化,海洋环境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所以应根据现代海洋污染的表现形式和国际相关海洋防污染条约的规定,在我国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订,不断完善我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全面强化海洋环境管理,提高人们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意识。
3.2 通过船员培训教育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船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对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发现,船员的安全意识、防污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致使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比较严重,是造成船舶海洋污染事故的最主要因素。因此,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污染意识是减少船舶海洋污染事故的有效途径。通过船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船员对防污染设备的操作技能以及对国内和国外相关防污染公约和法规的认识,同时通过宣传教育的强化,使船员充分认识到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另外,公司应该制定相应的考核和激励制度,是船员能够自觉学习相关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技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从而保证船舶的安全航行,保护海洋环境。
3.3 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完善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制
作为船舶污染防治监管的主管机关,海事主管部门应具备配套的、有效的海洋环境污染监督管理机制。在船舶安全检查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检查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备是否符合标准,还要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性能和结构以及使用情况作详细的检查和记录。除了对防污染设备做严格的检查之外,还要对船员严格检查,一方面严格考察船员对船舶防污染设备操作程序的认识以及操作的熟练程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操作程序或不规范的操作,要及时纠正并要求整改。另一方面还要考察船员对一些国际防污染公约以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 使船员能够真正具备防污染知识,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操作管理技能。此外,海事主管部门还应配备必要的装备和仪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船舶的现场监督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的专项检查,对于一些违章操作以及违法排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船舶,应加大惩治力度,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增强船方的海洋环境的保护意识。
3.4 建立完善的海洋污染监控系统,提高处理海洋污染事故的能力
为了能够及时发现船舶污染海洋事故,分析和判断船舶污染事故发生的规模、地点,扩散趋势等,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将船舶污染损害降到最低,在国家沿海海域建立先进的网络化监视系统是很有必要的。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一些船舶将海洋污染物直接排放入海的违章操作,还应建立陆-海-空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利用巡逻艇、直升机、卫星等设备加大海洋监控力度,对于一些故意违章操作引起海洋环境污染的船舶和个人,应加大惩处力度,并限时整改,使船员能够真正吸取教训,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减少人为故意违章操作而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在做好海洋环境污染监控的同时,相关管理部门还应做好海洋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反应体系,一旦海上发生船舶污染事故,能够整合较多的应急资源,建立强大的污染事故处理力量,并且能够自上而下有条不紊、积极有效应对和处理污染事故,使污染的损失能够降到最低。
4 结束语
海洋占据了地球将近四分之三的面积,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离不开海洋庞大的资源,但是随着海洋环境不断的被污染,海洋资源也正遭到巨大的破坏。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利用,人们已经深深的认识到了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各个国家尤其是一些沿海发达国家不断采取措施甚至是通过立法来加强海洋环境的保护。保护海洋环境是每个人共同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真正认识到海洋的重要性,从而主动承担起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尤其是作为船员,应该深深的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和活动都直接影响着海洋环境,不断提高自己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自己对船舶防污设备的操作技能,不断改进自己对船舶设备尤其是船舶防污染设备的管理方法,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从而使船舶航行更安全,海洋环境更清洁。
【参考文献】
[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法规
1.导致我国当前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的主要原因
现阶段,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日益凸显,为何我国的环境污染如此之严重,其原因是多方面,一部分是由于市场经济原因造成的,还有一部分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下面本文就导致我国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的具体原因进行分析。
1.1经济因素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其日益深化,有效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虽然这一时期内,社会在不断进步,国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从发达国家在这一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中不难看出,这正是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主要阶段,故此,我国在经历这一阶段的发展时,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也是无法避免的,这也是摆在我们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2社会公众缺乏环保意识
可以说我国的环境污染并非一朝一夕或是某一部分人造成的,而是在不断地日积月累中以及社会公众缺乏环保意识的前提下形成的。在我国,绝大多数人对环境保护都缺乏理『生的认识,正因如此,很多环境污染问题随之发生,如工业废水、废气的排放;人为原因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等等。不得不承认我国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以及与环保有关的知识水平都相对较低,而且应有的环境道德也有所缺失,未能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此外,多数人都认为保护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是政府的事,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环境污染。
1.3环保法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其一,行之有效地政策法规相对较少,经济、技术方面的政策也略显不足,同时各政策、法规之间缺乏一定的协调配合,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二,当前,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操作性较差,对于一些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不够。由于环境保护部门缺乏应有的强制执行权,严重影响了部门的行政执法效果;其三,因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从而使得环境执法受到诸多阻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法不依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且在一些个别地区还存在监管力度不足的现象;其四,执法监督实效性差,内部监督机制也不够健全,社会及舆论监督的落实也不到位。基于以上种种原因,使得环境污染治理难上加难,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日益加剧。
2.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的有效对策
2.1建立并完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市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国家应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污染工程治理市场,并通过对该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来提高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整体质量,借此来达到降低环境污染的目的。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的运作过程中,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健全政策法规、建立市场管理机构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等途径,实现对市场的有效管理。对于政府而言,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其职能并不直接作用于市场,而是通过一种间接的方式来建立及完善市场,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能够有效地避免政府直接参与管理带来的弊端,如责权不明、以及管理不到位等等,而且还能够进一步使市场运作更加高效和规范。
2.2建立健全与市场运作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现阶段,随着我国环境工程市场日趋国际化,这就要求环境管理也必须与国际接轨。而在我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前提下,应借助经济手段来促进环境工程市场化。为此,环保部门应在原有管理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不断地改革和创新,借此来提高行政效能。首先,政府可通过制定一些政策来强化对环境工程市场中主体的管理,如减免税收、财政补贴以及贷款优惠等等;其次,通过建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及验收制度等,调节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市场运作;再次,加大对市场运作中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一些在市场运作中威胁到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运用法律及相应的行政手段对其的生产经营活动予以终止,若是已经造成危害,应当根据其危害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建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标准体系
工程标准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规范市场和促进其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应当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并遵循宽严适度的原则进行。如果标准制定的过于宽松,极有可能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留下隐患;若是标准过于严格,则会使市场发展受到制约。对于我国而言,最佳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标准应当是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适应市场竞争,并且能够起到强制性行政措施无法起到的作用。
【关键词】青海省 环境污染责任 保险 绿色保险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生态保险。它要求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就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在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时,就由保险公司负责对污染受害者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在二战以后经济迅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诞生的。其最早起源于发达工业化国家,因政府对于绿色环保的关注应运而生。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发达工业化国家已经由最初的起步阶段,向不断成熟的阶段发展,对于环境保护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背景及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环境风险管理形势日趋严峻。在我国,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1200亿,近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如重庆天然气井喷事件,死亡人数263人;沱江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元人民币,当地生态环境5年内无法恢复。①就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接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达到108起,平均每两个工作日1起。污染事故发生后,由于善后处理没有机制保障,企业应承担赔偿和恢复环境责任往往不能落实,污染受害人不能及时获得补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这种“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买单”的现状不能再持续下去了,建立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迫在眉睫②。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统称三江源),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生态屏障。长江总水量的25%,黄河总水量的49%和澜沧江总水量的15%都来自于三江源地区,使这里成为我国乃至亚洲的重要水源地,素有“江河源”、“中华水塔”、“亚洲水塔”之称。可见,青海省生态地位在全国举足轻重,乃至对亚洲生态环境也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2014年青海省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把握生态在全局工作中的战略地位,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和环境整治,进一步巩固生态安全屏障”。
近年来,由于西宁地区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农用化学残留物及其他有害物质未经处理排入河中,造成黄河上游(湟水河)地区严重污染,影响了河流水质和青海省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下游地区居民健康和生存造成威胁。此外,海西、海东等重工业分布地区也时有污染事件发生。可见,青海省环境风险管理形势日趋严峻。这就迫切要求建立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以期实现约束企业行为、保护公民利益免受损害的目的。
2013年8月,青海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青海省第一批试点企业共12家,主要是重金属冶炼、有色和金属矿采选、危险废弃物处置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据人保财险青海分公司统计,截至2014年5月,全省12家试点企业已承保企业11家,非试点企业承保1家,累计承担保险金额4900万元,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49.13万元。
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青海省乃至全国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尚存在许多制约发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
法律法规缺失或不健全。我国现行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法律制度主要由民法、民事诉讼、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有关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国家环保部门的有关行政执法解释共同构成,具体包括《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它们是现今我国处理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然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侧重的是对环境污染责任投保,世界上多数国家已经将其列为强制保险,而我国目前只在个别法律中涵盖了环境责任保险的内容,还没有针对环境责任保险的专项法律。而且对有关承保范围、责任事故认定、损失评估、索赔时效等方面没有具体规定。可见,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环境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就青海省而言,2013年9月修订通过的《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虽然已将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纳入其中,但目前尚未建立相关制度。
企业的环保意识和保险意识缺乏,投保主动性不强。首先,企业的行为总是以自身经济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总期盼以较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所以一般都不会主动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甚至有些企业故意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自身利益。其次,我国对环境侵权责任追究不够严格。我国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方面的追究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制度非常不完善,而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额度有限。在以往的环境污染事件中,环境污染造成的绝大部分损失由国家承担,企业承担的风险和损失相当有限,导致企业认为根本就没有必要投保。
2013年,国家环保部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青海省共有117家企业被列入2013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而青海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批试点企业仅有12家,仅占该名单的10.26%。除此之外,主动参保的企业也只有1家。这些基本上都是规模较大、盈利性比较强的企业,而存在较大风险的小微企业则几乎未参与,这对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全面推广极为不利。
政府支持缺乏。如今,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经营管理方式还不是很成熟、承保范围窄、赔付金额巨大,因此该险种的经营风险较一般的商业保险要大。一旦发生环境侵权,保险公司将面临巨大的赔付压力,保险公司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和承保工作表现不积极。因此,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帮扶和支持。作为西部边远省份,青海省经济总量与内地相比较小,与之相对应,青海省保险业总体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因此,保险业面临的压力和风险较内地省份更大。截至目前,中央和青海省相关政府部门尚未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企业和开展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给予资金支持、保费补贴及税费减免等帮扶。
保险公司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诸多环节技术要求较高,费率厘定难度大、损失评估技术性强、复杂性高,而国内保险机构目前在风险评估、精算、损失鉴定等方面的技术还不能完全适应要求,在准确评估环境风险与损失、科学厘定保险费率等方面还有一定难度。因此,需要保险从业人员具备保险学、环境学、精算学、医学、化学等方面知识,而在事故勘察、责任认定、损害鉴定评估中,更需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型人才。
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途径
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建设。一是国家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增加和补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面的条款规定,要明确规定政府、企事业单位、公民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规定环境污染责任者对清除污染的费用及对第三方损害所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民事责任等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尽快出台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的风险评估、事故勘察、责任认定、损害鉴定评估、损害赔偿、保险保障范围、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以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使得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建设“有法可依、有法能依”。三是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环境责任法》等确立污染强制责任制度,明确环境污染保险赔偿的原则、主体、责任范围、责任承担方式、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内容。四是要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纳入青海省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青海省地方法规体系,确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为主,任意保险为辅的保险模式。环境责任保险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必须投保分为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任意性环境责任保险。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又称法定环境责任保险,是指污染环境的企业依照法律的强制规定,对其污染环境所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必须投保的保险。任意性环境责任保险又称自愿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机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③。
目前,国际上存在三种比较典型的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强制保险制度;以德国为代表的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以英国和法国为代表的自愿保险为主、强制责任保险为辅的制度。我国尚属于发展中国家,企业普遍规模不大、财力有限,并且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不会为保护环境自愿购买环境责任保险。那么可想而知,西部欠发达省份的企业投保主动性就更差了。因此,只能确立以强制责任保险为主,任意保险为辅的模式。对高污染高风险领域(如石油、化工、造纸、核燃料生产、有毒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等)先推行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其它污染程度较轻的行业(如城建、公用事业、商业等)或已采取清洁生产等有效环保措施的单位则由政府利用自身的威信积极加以引导,促使企业自愿购买环境责任保险④。同时,鉴于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对中国的生态状况及国民经济发展的特殊作用,对其涉及的行政区域(包括玉树、果洛、海南、黄南四个藏族自治州的16个县和格尔木市的唐古拉乡)的污染企业不论风险程度高低,均应实行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切实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激励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要将此项工作的开展纳入到其政绩考核体系中去。二是对于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的保险企业,要在税收优惠、规费、政府服务、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以降低保险人的经营成本,提高其开办环境责任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三是对于参保企业,不仅要在税收优惠、信贷支持、上市审核等方面给予激励,而且还可以考虑在此项保险的保费补贴方面提供一定支持⑤。
多渠道融资,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持续发展。青海省经济实力较弱,财力有限,因此,确保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不能仅仅靠政府的财力支持,还必须多渠道融资。筹集的资金既可用于投保企业的保费补贴,亦可用于企业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后,在保险赔偿后仍无力承担的损失赔偿。一是成立青海省地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金会,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项基金,资金可以来源于中央转移支付,亦可面向社会公开募集,也可以由投保企业、保险机构每年缴纳。二是采取公益“众筹”的模式,即基于捐赠的众筹和无利息众筹。主要做法是青海省地方政府、保险公司或投保企业要作为发起人利用众筹平台(互联网和社交网络),对公众展示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实施方案及要达到的目标等,促使环保公益活动与“众筹”相结合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以得到大家对环保及污染补偿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加强监管引导力度,确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健康有序发展。一是保险监管部门、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作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大对污染企业的引导力度,促使其积极利用市场化手段管理污染风险和责任。二是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经营主体的监管,切实维护投保企业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环境污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利用其专业化知识和经验,加大防灾防损投入和频次,防患于未然,切实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降到最低。四是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险条款,对企业环保技术、减排标准与保险费率、保险赔付比例等挂钩,形成有效约束杠杆,提高投保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将防范污染事故变成企业自觉行为,形成良性循环。
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提高保险公司的技术水平。一是保险公司要切实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专业水平,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邀请有关专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尤其要加强对环境学、化学、精算学、医学及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补充学习,以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现场勘查、理赔及定损能力。二是高等院校要围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完善相关专业的知识体系及教学内容,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长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加强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有关环境污染侵权的法律意识,提高企业投保积极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不仅要靠相关政策制度的建立,也取决于公民是否具备较高的环境污染侵权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因此,政府应同保险公司一起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让广大企业与民众知法、懂法,提高公民的环境维权意识,增强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社会影响力。一是政府相关部门、保险公司要深入各类企业,通过组织讲座或开办培训班的形式,使企业认识到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提高企业投保的积极性。二是要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新闻宣传,普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知识,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舆论条件。
(作者单位:青海大学;本文系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气候变化背景下实现青海藏区绿色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XMZ052)
【注释】
①张思佳:“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初探”,《电子世界》,2013年第6期,第185~186页。
②任宝:“建立绿色保险制度迫在眉睫”,《中国保险》,2008年第11期,第44~45页。
③刘东旭:“环境责任保险浅论”,《商品与质量》,2011年S6期,第162页。
④孙访竹:“浅析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模式的选择―基于国外经验的启示”,《经营管理者》,2010年第10期,第5页。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 现状 原因 措施
随着经济的快迅猛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环境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且这不仅仅只存在于城市中,这一现象正在向广大农村蔓延,有许多农村环境已经受到很严重的污染。如不及时治理,不仅对村民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甚至丧失生命。所以,我们必须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以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1.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分析
1.1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日益严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肉、蛋、奶等产品的需求的增加,畜牧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国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已近4万多家,我国每年产生的畜禽类粪便约27亿吨。目前,我国农村畜禽养殖多为无序分散状况, 且数量较多, 大量畜禽粪尿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 不仅对大气、地表水造成恶臭和富营养化污染, 甚至还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特别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一些养殖场的粪便随地堆积,污水任意排放,严重污染了周围的环境。如果不对畜牧业发展造成的污染进行有效地处理,将进一步导致环境恶化,进而威胁农产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由此可见,畜禽养殖业的污染已经成为农村主要污染源。
1.2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造成的污染。化肥、农药作为农业增产的主要措施,一直以来倍受农民的青睐,为了提高产量,不合理、过量使用化肥的现象尤为普遍。甚至有一些农民错误的认为化肥用量越多粮食产量越高。实际上在我国农药、化肥的实际利用率只有30%-35%,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利用标准,这就使得化肥、农药绝大部分挥发到空气中或从排水沟渠流失,因而造成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空气污染,进而通过呼吸或食物链影响人类身体健康。
1.3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系统亟待完善。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成份也越来越复杂,造成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大。过去农村的生活垃圾主要以菜叶、尘土、纸张等易分解的成份为主。近年来,农村的生活垃圾成分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垃圾中的难降解有机物迅速增加,在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还有大量的工业垃圾产生。目前在农村,有效的垃圾清运处理系统还没有建立,垃圾不能及时回收和有效处理,随处倾倒的现象比较普遍。
2.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2.1思想认识不到位,环境意识不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农产品质量,忽视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对农村土壤以及河道的污染。对畜禽养殖污染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大多数农民对科学用药、平衡施肥知之甚少,不能根据作物生长规律、土壤养分状况决定化肥、农药的配比,只是一味单纯地加大剂量滥施农药,结果不仅造成化肥农药利用率不高,而且对环境污染严重,土壤肥力下降。
2.2农民的环境保护参与和主人翁意识薄弱。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民的环保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只是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有所顾虑,而真正发自内心去维护的农民并不多。农民对自己应有的责任、权利、利益认识很薄弱,大多数情况下只顾自己的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公共利益,为了暂时满足自己的私人利益,而把别人的利益、社会的利益抛掷脑后。最终导致农民缺乏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民失去了参与的意识,也失去了治理环境污染的意识
2.3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治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结构不能适应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需要。有机肥商品化生产举步维艰,优惠扶持力度不足,商品有机肥与化肥相比价格偏高,普及推广难度很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市场推广扶持力度不够,绿色农产品通道不畅,其质量、价值优势在价格上无法得到体现,导致生态农业先进技术推广难度加大。畜禽养殖污染在我市农村环境污染已占很大比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已超过工业污染位居第一,但与工业污染防治投入相比,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投入严重失衡,致使污染长期得不到有效控制。
3.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对策措施
3.1强化农民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意识。一是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二是要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三是要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3.2改善不规范的畜禽养殖所造成的畜禽粪便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农村致富最有效的、最普遍的途径是发展副业—畜禽养殖,其中,基本上都是分散的、自己经营的养殖户,配套设施差,缺乏相应的粪便处理和利用措施,大量的畜禽粪便被随意堆放、或直接排入就近河流中,不但影响了农村的整体面貌,而且畜禽粪便中的细菌通过水体、大气传播,造成大面积的环境污染。即使在有些地区实行限养区、禁养区,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对环境的污染,还是同样的没有相应的配套设施,没有实现有效的废物利用。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保工作;作用意义
1环境监测的概念和意义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其中部分,对环境保护工作顺利与否起到决定性作用。环境监测含义是借助特定的监测设备和手段明确测量出规定范畴内环境的污染物程度。有助于专人掌握该范畴内特定环境污染物的分布程度、变化规律以及污染浓度等。根据上述监测得来的数据能够判定区域的污染情况和未来发展形势。现如今,人类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渐有了新的认识,环境保护工作应运而生。环境监测首先对地域的环境污染状况进行全方位评估,掌握当地污染情况,根据监测结果划分为不同污染等级,以便为后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持。环境监测的主体则是环境污染的标志性污染要素,环境监测可以划分为水环境监测、土质环境监测以及大气环境监测等。在进行环境监测时,通过采样环境中的大气、土壤和水,对样本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进行分析,同时通过仪器测定样本所含成分和浓度,使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测定出来,从而使环境污染的真实状况能够得到直观体现,给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2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2.1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工作宗旨是利用环境管理、保护手段,恢复原生态系统的自身净化能力以及避免人类生产、生活对环境污染。开展环境污染整改工作,首先要明确地域的污染物浓度的现状,全方位认知环境污物情况,对污染物的规律变化进行探讨研究,为后续环保方案的设计提供数据参考,最终实现生态环境的逐层复原,杜绝环境污染的再度发生。
2.2环境监测是环境影响评价重要的信息来源
国家出台的环境保护有关政策包括环境影响评估机制的出台。该制度明确了社会工程建设的投资项目的施工,首先要求该项目的坐落不会大幅度造成当地环境污染,且根据当下环境状况开展环境影响评估。
2.3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国家针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了不少完善该工作的条例政策,环境保护机制。代表的机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级机制以及排污收费、污染治理整改机制等。从健全环境保护机制做起,借助各方力量下完成环境监测的功能,从而为实现环境保护奠定重要的基础,促进国内环保事业的发展。
2.4环境监测是解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方法
最近两三年来,国内工业污染事件频发,造成人心惶惶。作为环境保卫机关,对于突发性的大型环境污染事件应该及时发现,并追究责任人或责任主体,处理污染物,阻止污染物的进一步扩散。环保部门通过环境监测可以在出现污染情况时对污染范围与迁移情况及时了解,确保所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5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方
环境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后,得到的地域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土质污染实际数据,能够为后续环境整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让环境保护部门了解环境污染浓度和发展趋势,有效对环境污染物进行方向性的污染整治方案,督促环境保护业务的下步开展。
3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的有效措施
3.1在进行环境监测时提高队伍业务素质
要求环境监测站的专业人员紧密了解保护地区的环境实情,提升对环境保护、污染物的认识,对于监测结果有直接的鉴定素养,避免人为业务素质造成的污染数据的错误判断。对环境监测人员设立专门培训认知,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操作方式开展监测工作。所以,相关单位要对环境监测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使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更新,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提高,促进工作人员对新型设备的熟练掌握,提高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
3.2在进行环境监测时增加资金投入
为了扩大环境监测范畴,提升监测结果精准程度,则要求环境监测仪器具备先进性、精准性,加大资金成本,采购现金环境监测仪器,引入国际上主流的环境监测手段,结合国内环境实情开展科学、合理的监测工作,加强国内环境监测水平以及专业监测人员的业务素养,发挥环境监测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有的价值,为社会提供环保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3.3在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时加强管理力度
优化升级环境管理部门的环境监测手段,引入国际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和方式。提升监测员工的业务水平,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监测人员业绩和机关部门的政绩挂钩,间接督促环境保护部门注重对员工的环境监测的监管,利用奖惩机制强化员工实地工作职责感,迸发工作上进心,从员工监测操作等基础行为做到高效的环境监测水平。
4结束语
监测部门面向当下的环境监测状况后,主动调整环境监测技术、升级专业人员素养、环境保护部门从组织到个人树立环境管理服务意识,深刻该意识并反映到行为中去,夯实人才技术优势,扩展深入化的服务领域,从而让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重要奠定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室内环境 污染 质量控制
当前,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室内环境污染严重性的报道,以及市场上室内环境污染治理产品、治理公司的不断涌现,人们开始了解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会产生环境污染,但对如何防治却认识不足,特别是各级建设监管部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控制污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一些环境污染物超标的材料用于建筑工程,形成部分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危害。
一、室内空气污染物来源及危害
(1)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及家具产生的污染是目前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方面。内墙涂料、胶合板、密度板、油漆、泡沫填料、壁纸等材料都会含有或释放出甲醛、苯,甲苯、乙苯、氯仿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都具有相当的致癌性。轻者可以引起慢性中毒,重者会对人体的造血功能、呼吸、神经以及免疫系统造成影响,损伤细胞染色体基因等,严重超标时,还会导致鼻炎、咽炎、肺炎、肺癌、白血病等,甚至引起死亡。
(2)建筑物自身的污染。当前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主体材料产生的污染,一种是在建筑施工工程中加入的防冻剂、减水剂等化学物质会释放出有害气体氨;另一种是由建筑物基础范围地下土壤和建筑物中使用的石材、地板砖、瓷砖中释放的放射性物质氡,这是一种无色无味的天然放射性气体,有数据显示氡已成为导致人类肺癌的第二大“杀手”。
(3)室外污染物。室外车辆尾气、工厂废气等造成的大气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了室内空气的污染。
二、目前室内环境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1)工程设计中使用的装修材料用量和通风设计不合理,特别是一些装修程度较高的办公楼、旅馆酒店和文化娱乐场所,装修材料用量相对较多,极易造成室内环境污染超标。
(2)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的选择缺乏对室内环境污染的考虑,操作不符合标准要求。
(3)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超标后,目前还没有特别有效的治理措施,这就使得首先对样板间进行检测非常重要,但现实操作中首先对样板间进行检测的非常之少。
(4)有些工程为赶工期,准备验收资料,少于标准要求7天以上的挥发时间就要求进行检测;有些工程虽然有满足标准要求的挥发时间,但施工结束至检测开始前房间一直密闭,没有与外部进行有效的通风换气;还有的工程虽然尚未检测验收,但已开始投入使用或放置新购家具等,这些都干扰了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状况的准确评判。
(5)对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不重视,只要求有合格的检测报告通过验收,对检测过程是否符合规范敷衍了事。对检测超标率较高的建筑工程进行分析,这些超标工程均有不同程度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所以只要严格按相关规范执行,精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指标同样可以满足规范要求。
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控制的措施及对策
(1)抓源头、控制材料、增强“绿色建材”意识。鉴于目前市场上成熟的长期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缺乏,只有从根本上控制材料的使用,才能更有效的控制后期污染物危害的产生。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各类建筑和装修材料的环保性能指标严格监督,层层把关,促使材料厂家、用户都树立起“绿色建材”的环保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的问题。
(2)控制过程、严格把关。参与工程各方应肩负起各自在工程施工中应尽的责任,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设计前进行土壤中氡浓度的检测,将检测结果提供给设计单位,以便设计单位设计出有效的防氡措施;工程设计单位必须依据建筑物类型,选择使用环保性能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并控制装饰装修材料的使用总量;通风设计方面应符合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选择合理的通风措施以改善室内环境质量;创新设计理念、调整设计思路,设计出布局合理、通风换气措施优越的作品;针对材料进场,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检查其环保性能的检测报告,对规范要求必须进行工程复检的材料及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结果有疑问的材料,必须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施工行为;检测单位在实施检测时,必须按照标准要求实施检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当遇精装修工程,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方案时,宜先装修出一部分样板间,并对样板间的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后,再对其他房间的装修按符合标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查找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避免验收时检测超标,再行处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4)对交工验收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开始使用时也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对需要装修的工程严格控制装修材料,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同时可以考虑在装修阶段增加通风换气装置,通过通风换气装置对室内各个房间进行机械换气。一般而言,室外的空气质量总是好于室内的空气质量。其次,新装修好的工程,不要急于入住。目前市场上装饰材料中,化学建材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乳胶漆、油漆、喷塑剂、粘合剂、墙纸、石材等,一般都含有或会释放出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新购置的家具,胶合板、密度板、皮具等都会不同程度地释放出甲醛。这些有害物质都会有一个一定时段的释放期,前期的释放量较大,所以新装修的房间要注意通风换气,晾置一段时间,等释放量小的时候,通过自然通风能很快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时,再行入住,最好晾置半年以上。最后,对入住后的工程,平时要多注意通风换气,毕竟目前最好的空气质量控制措施就是通风换气,对装修后的房间增加一些市场上现有的治理措施,比如养花、喷涂治理药剂、添置空气净化器等。
随着人们对室内环境质量的重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越来越重要,各个环节应加强监督,控制源头材料,把关施工过程,为提高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保证人们住上安全的居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发挥积极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环境污染;风险评估;策略
当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之一,作为地球的一份子,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为治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风险评估体系在很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建立环境污染评估体系具有积极作用,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并且积极进行环境污染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风险评估体系较晚,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当前我国的环境污染评估体系发展仍然处于落后阶段。本身针对环境污染的风险评估体系进行简要介绍,并且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1重视环境污染的必要性
人类的生存离不开环境,我们平时的生活、学习、工作以及其它社会行为都离不开环境,因此人类与环境之间息息相关,环境对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类身体健康以及交通等方面都有重大影响,环境污染也制约了他们的发展。当前尽管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是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却不容忽视,在很多大城市中都频繁出现雾霾等极端恶劣的天气,既影响了交通的正常运行,同时对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也产生了威胁,极大的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环境污染不仅对人类造成了危害,对于其他动物也造成了影响,因为环境污染导致很多生物的栖息地受到破坏,生物多样性逐渐减少,此外冰川融化等问题对于地球平衡和人类生存都带来了威胁。因此,人类应该重视环境的治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2环境污染风险评估当前存在的问题
2.1重视程度不够
环境污染问题是随着社会发展产生的,经济发展的逐日加快使得环境污染问题愈加严重,很多企业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甚至有很多企业领导者认为为了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牺牲环境是值得的,认为保护环境是经济建设道路上的绊脚石。企业过度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而忽视环境治理,在短期内确实取得了经济利益,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环境的破坏对于人们的生活以及健康都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所以是不可取的。此外,很多地方的政府只是将环境监管作为一种形式,环境监管部门并没有发挥作用。
2.2装备落后
环境监管有时候需要利用设备进行检查,但是当前我国很多地方执法人员的环境监管装备都较为落后,所以导致环境监察出现很多漏洞,监察疏漏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环境保护极为不利。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当地政府对于环境保护不重视,所以在这方面投入的资金很少,致使不能购进先进的设备,长此以往不利于环境保护执法,在民众的心中会认为环境保护只是一种形式,不利于政府和执法人员形象的建立,同时对于环保工作的开展也具有极大的阻碍。
2.3宣传力度不够
环境保护不仅仅是国家和政府的任务,环境保护是每个生活在地球上生物的一份责任,需要整个社会共同的努力。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的问题,需要坚持,此外人类对环境的破坏也是一个累加的过程,并不是在污染的过程中就立即能够感受到对自身的危害,所以很多人都不重视,甚至认为自己的力量是微博的,不足以对环境造成污染。面对这种现象,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让人们意识到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以及自己在环境保护中所要承担的责任。
3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方法
3.1制定并完善责任承包体系
不得不说工业化的发展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所以对于工厂而言在环境保护方面他们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前科学技术的水平不断提高,当前企业通过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将工厂排泄物的污染程度降低,达到不污染环境的目的,但是对排泄物进行加工处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实际中很多企业并没有按照这种做法去实现,直接将排泄物排至江河中,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环境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工厂排泄物的监测与管理,一旦发现污染源则要对该工厂进行惩罚,此外为了实现排泄物无污染排放,环境监管部门应该监督工厂安装处理设备。
3.2建立科学的环境监测系统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科技的发展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环境监测也应该考虑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其中,建立科学的环境监测系统,利用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作为硬件基础支持,这对于环境污染监测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监测样本的选择,应该具有代表性,对于不同条件下样本的选择应该具有针对性,做好环境保护的识别、监测以及预防工作。此外,由于环境保护的源头是工厂,所以局部地区的厂房在建设时环境监管部门应该参与其中,并且提出合理建议,尽量减小环境污染程度。总之,建立科学的环境监测系统,通过测量大户环境污染的一系列指标,并且对这些指标进行评估,加强人类对环境污染程度的认识,这对于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3.3重视技术人员的培养
环境保护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所以要求环境监测的技术人员也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形成一个系统,不仅要了解其中的原理,更要具备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当前环境污染程度加深的主要原因就是,自从近代以来人类在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飞跃性的进步,大量化学制品的使用,并且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于环境保护都没有概念,所以随着时间的积累,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显现。因此需要专业人员利用专业手段对环境进行治理,建立合理的环境污染评估方案,用合理的办法提出解决措施与建议,为环境保护不断努力。
4结论
当前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它属于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各界应该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问题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如果一味放任环境被破坏不去治理,则会对子孙后代的生活造成巨大的伤害。当前环境污染评估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装备落后以及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政府应该制定并且完善责任承包体系,建立科学的环境监测系统,重视技术人员的培养。致力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华.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构建[J].南京社会科学,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