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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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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第1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

为了调查目前我国各普通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情况,笔者向教育部属76所高校以及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院校发放了调查问卷。本问卷共发放了91份,收回有效问卷54份,回收率为59%。本调查问卷得到了各高校的支持和配合,其中综合类高校占69%,文科类占11%,理科类占13%,医学类占近7%。问卷调查结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比较一致,主要为院系主要行政负责人(94%)、机关部处主要负责人(93%)、校办产业主要负责人(85%)、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94%)、附属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80%),个别高校还认为只要是处级领导干部都需要审计。审计内容上,98%以上的高校认为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责任方面是必须包含在内的,也有17%的高校认为教学科研等方面应该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和方式 超过半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类型以离任审计为主,仅有9%的高校为任期审计,36%的高校将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相结合。审计方式以先离后审的方式为主,仅有11.4%的高校采取先审后离的方式,8.6%的高校采取先审后离和先离后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 目前,各高校主要是由学校的组织部门委托,31%高校的委托部门还包括学校的产业集团、后勤集团、科技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96%的高校有委托部门的书面委托书。

(四)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 目前,2/3左右的高校在中层干部任职时没有书面的任职责任书。即便在有书面任职责任书的高校中,也有60%的高校对中层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没有明确规定

(五)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目前各高校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建设方面做的较好,89%的高校单独制定了相关文件并以校发文的形式全校发放执行;7%的高校以审计机构发文形式发放执行;将近5%的高校没有单独制定相关文件,只是参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执行。

(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 目前,各高校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超过50%的高校没有公开审计结果,仅有4%高校的经济审计结果全部公开,44%的高校则根据不同范围公开不同的内容。审计的效果也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仅有26%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达到了应有的效果,65%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是部分达到了应有的效果,9%的高校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结合上述调查问卷的结果和目前我国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情况,归纳起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难点:

(一)审计评价困难 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目前,大部份高校的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时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学校对于领导干部任期内应负的责任、任期目标、考核标准等都没有给出科学、明确的界定。此外,在高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机关部处、院(系、所、中心)、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不同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点不同,因此有针对性的评价也相对困难。

(二)审计程序单一 根据调查问卷显示,目前各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以离任审计为主,且采取先离后审的方式。因此,在审计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因为被审计对象己离岗,而继任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好处理,审计结论难以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三)尚未建立完整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从调查问卷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已广泛开展并成为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考察所需要履行的一个步骤。但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主要关注被审计对象有无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失误,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还没有从审计报告中挖据有利于干部考察任用的其它信息,审计成果也没有成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资料部管理部门所重视。此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仅向委托部门、主管领导等报告,并未向广大师生员工公布,甚至在被审计领导干部单位内部也未公开,广大师生员工并不了解审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完成了哪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干部任免之后,审计报告被搁置、遗忘,造成了审计成果一次性利用的弊端,有悖于经济责任审计真正的目的。

(四)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不够,学校部分领导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尚不到位,特别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够全面。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支持与配合不够,对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不够重视。

(五)审计人员较少与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 由于学校批量任免、调动,集中开展审计,审计任务重与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表现得十分突出,直接影响到审计的效果。突击性审计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并且有的责任人任职时间较长,由于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短时间内很难将其经济问题查清、查透,从而导致审计缺乏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

三、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对策:

(一)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对于学校没有明确规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即:依法行政的责任、规范管理的责任、创造效益的责任。在这三个方面中,依法行政是基础,规范管理是手段,创造效益是目的。(1)依法行政的责任。作为组织的负责人,必须带领所在的组织,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逾越这个范围。对于所在组织的行为的合法性,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2)规范管理的责任。作为组织的负责人。需要使其组织在一个有效的秩序下运行,其本人也必须受这个秩序的约束。那么,这个秩序是否建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运行,就构成了领导者在规范管理方面的责任。(3)创造效益的责任。创造效益是一个组织的目标;既包括已经创造的效益,也包括拓展的未来效益空间,是过去与未来的兼顾;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结合。

(二)灵活运用先审后离和先离后审的审计程序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是全方位、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片面强调先审后离而忽视先离后审,有悖于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的初衷,很难涵盖经济责任审计中各种复杂的情况,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既包括先审后离,又包括先离后审,这两种方式都是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施审计的有效方法。在正常的领导干部换届和现有的审计力量前提下,力争做到逢换届必审,同时又要适量安排任中审计,将“换届审计”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1)逐步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为了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和转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效果,建议各高校可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逐步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置于广大师生的监督之下,努力建立“四个公开”的制度: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公开;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公开;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公开;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开。(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每审完一个,将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分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与此同时,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实行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信息网络体系。

(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 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可以由学校的审计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编印经济责任审计册子,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有关规定、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的支持与配合等内容包含在内。审计部门应与学校的组织、人事等部门相互配合,力争将经济责任审计册子列入到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诫勉程序中去,努力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发挥教育和防范的作用方面取得新突破。

(五)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内部审计人员是主体。所以审计人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不断提升自己的整体素质。(1)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审计人员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保持廉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使用职业判断;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2)端正自身态度。审计人员必须将不断改进工作的精神带入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把自己的身份看作是被审计单位的支持者或顾问。(3)自学。审计人员应提高自学意识,使自己在不断学习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进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第2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机制 分类管理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部门、国企等单位,涉及高校的并不多,并且主要以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研究。陈晓芳、桂珍若(2006)区分高校不同部门、不同性质单位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作了明确阐述。张晓红(2009)分析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及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框架。王亚荣、冯民柱(2011)认为应当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分析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最后确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石莎莎、杨明亮(2012)基于受托责任理论,分析了将社会责任纳入高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必要性。贾明春、张鲜华(2013)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影响高校科研绩效的各项因素,提出应当强化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科研绩效的评价。胡萍(2015)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型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分为“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并详细列出了“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的内容。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研究。王奇杰、陈悦东(2008),朱莹、 杨柏冬(2010)将层次分析法用于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问题。王奇杰等(2008)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构建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吴秋生(2012)认为,经济责任有积极面和消极面。对积极经济责任应当采用指标分析评价法,消极经济责任应当采取问题责任界定法。耿彦军(2013)分析了高校不同财权配置模式下,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评价指标。张凯(2015)设计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共性指标,还设计并详细解读了高校不同职能部门、教学部门负责人的个性指标。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方面研究。孙宝厚(2008)认为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成反比。刘更新(2012)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框架。杨玉新(2012)分析了审计各个阶段的流程及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完善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杨从印、刘琴(2015)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调查了以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

高校中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无论是办学规模、组织结构还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也决定了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评价、成果运用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首先,财务管理模式方面,与本科院校多实行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相比,高职院校由于办学规模小,其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大多实行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即学校只设一级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整个学校的所有财务管理、经费收支、预算及决算。校内所有二级单位均无权设置财务机构,也无任何财权。在这种模式下,二级学院(系部)及不同职能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就与本科院校有着很大的区别。其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本科院校大多设置了独立的内审机构,设置不同专业领域的专职内审人员。相比之下,很多高职院校的内审机构尚未独立设置,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也与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

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来看,多以本科院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的潜在对象,并没有区分本科与高职院校的现实差别。而且在目前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也没有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作为参考,实施及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着不同学校不同做法的普遍现象。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工作机制的探讨

(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障机制。

1.加强内部审计组织领导。(1)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对于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应当把内部审计的开展情况列入学校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在对高职院校负责人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作为审计的侧重点,以此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2)要求高职院校校长参加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会议。(3)保证学校审计部门的知情权。学校审计部门作为高职院校的内部监控机构,应当充分享有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应及时抄送内审部门,必要时学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列席校长办公会议,便于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4)组织校内审计培训。在校内积极举办内部审计以及财务规范培训,要求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通过相关法规与案例的学习,加强其对内部审计及财务风险的了解,充分认识内部审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内部审计将防范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领导的财务风险,也能提高整个学校的资产使用效益。(5)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的走访调研。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高职院校的实地走访督查或调研,与学校党政领导进行深度交流。对专职审计人员配备、内审经费、经济责任审计轮审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使高职院校领导意识到内审工作的必要性。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审工作。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审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议事规则,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将审计结果在联席会议上通报,以制度促进审计信息的公开,从而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有关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专题联席会议,应该要求基建后勤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应纳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范围,在会上传达新形势下教育厅、审计厅等上级部门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提高学校领导的审计意识。把审计结果作为学校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2)确保高职院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3)建立全面、系统、可操作的学校内审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出台的相关审计法规和会议、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实际和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及时制定、修订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的立项程序和操作规程,做到学校内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4)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对属于内控制度缺失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不定期地对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属于人员操作层面的,要加强人员管理,对流程不规范不清晰的要加强过程管理。学校要加强资金监管,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资金预算和项目论证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制度执行,以控制业务活动的真实性为重点,加强经费支出的报销审核,规范报销流程,提高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不能以审计监督来代替内控机制,协调发挥各类监督综合作用。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机制。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将凡是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单位“正职”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实际主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形成全覆盖格局。在高职院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同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审计原则、审计程序及评价标准的选择上,根据被审计人员的不同类别有所侧重,以确保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职院校内无论是什么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都存在着共性。主要是(1)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4)任期内遵守廉洁规定情况。在这些共性的责任之外,各部门由于工作岗位性质、部门职责不同及经济活动复杂程度等因素,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可以据此将经济责任被审计人员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学校下属经营活动频繁、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经济责任除了共性责任之外,还在于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第二类是承担着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校资金数额大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财务、基建后勤、资产设备、网络中心等。这些部门管理整个学校的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工程、设备采购、实验室网络及设备使用等,由于其部门职能所致而使得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重大。第三类是承担着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院资金数额大的系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管理使用着大量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生帮困资金、奖助学金等专项资金,除了共性的经济责任外,其责任重点还在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第四类是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由于岗位性质其经济责任较小,管理资金也少。

2.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同,相应的经济责任也有所区别。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针对高职院校实际情况,遵照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的分类,对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第一类独立经营核算的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采用对单位财务审计或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方式,至少每年对单位开展一次财务审计或者任期内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任中审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二类经济责任重大、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一个任期内必审一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三类管理着各种专项资金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宜采用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以离任审计为主,加以必要的任中专项审计。对于第四类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必要时开展审计调查或抽审。

(三)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经济责任运行机制就是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审计人、被审计人以及信息使用人之间关系以及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各项程序和制度。具体来看,主要有委托人与审计人之间的委托机制,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执行机制,信息使用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成果运用机制。

1.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机制。经济责任的产生起源于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两权分离。财产、资源的所有者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无所有权的人,由此而产生关系。为了降低成本,所有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人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中,校内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通常是组织人事部门。虽然这些部门不是公共财产的所有人,但是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对他们的管理一般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的,所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在操作中,高职院校组织人事部门向内部审计联席会议提出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经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报校党委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部门发函,由审计部门具体实施。

2.经济责任审计执行机制。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终结阶段。(1)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部门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委托书,对被审计部门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可单独立项,也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等联合立项,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组成审计工作组,向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开展审计。(2)在审计实施阶段,现场审计正式开始前,应当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工作组全体人员、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或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出席,通报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听取被审计人员介绍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在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被审计对象的类别,明确相应的经济责任,侧重不同的审计重点。除了查阅会计凭证、文件记录等原始资料、实地盘点以及对一些疑问进行询证之外,还可以通过与被审计干部谈话,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其他干部、教职员工代表分别座谈,多渠道了解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三重一大”、廉政从业等方面的情况。(3)在审计终结阶段,审计人员在充分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和询证单的基础上,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审计对象,充分征求其及所在部门的意见。如果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持有异议,审计人员则需要进一步核实。根据最终无异议的征求意见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做好文件归档。正式审计报告应送达委托审计的组织人事部门,被审计人员本人及其分管校领导。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被审计部门现任领导干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自收到审计报告2个月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已离任干部应予配合。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应对有关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审计部门可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后一轮审计时要将前一轮审计提出的整改事项作为审计内容。

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两办《规定》中虽然已提出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但缺乏强制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率仍然不高。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应用不够重视,审计结果还未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考核中的具体作用,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分析运用,健全与经济责任审计相配套的组织人事工作制度。此外,还必须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整改;加强对科研项目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专项的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科研及专项经费使用;加强对财务的审计整改,确保资金运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人才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保障力度。学校内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应当单独进行,根据内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业绩,由内审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审计的校领导直接考核评价,切实保护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提升内审工作的效度。鉴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高职院校同类岗位经济责任的同质性和可比性,可探索实行同类岗位附近高职院校内部联合审计,尤其是经济责任较重的岗位,增强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保障力度。

3.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应当出台政策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学历进修和职称晋升等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要重视实践对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性,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各个高校之间内部审计工作的交流,研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耿彦军.新形势下我国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3,(1)

第3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

[关键词]高等学校 内部审计 制度建设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9-0050-0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校依法独立自主办学地位的确立,高校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活动日益广泛复杂。在当前形势下,有效地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高校内部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内部审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管钱、管权、管事,从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制度,给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才能发挥权力应有的作用。但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还需进一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促进经济活动规范化,保障高校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现状

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1983年国家审计署成立,1985年,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大方向。在随后颁布的《审计条例》中,又明确地规定了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及审计范围等。1995年,国家审计署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它对于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主义内部审计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布并施行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10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这也是我国内部审计工作面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又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四号――高校内部审计》,从根本上规范了高校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与国家审计制度建设相比,目前许多高校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则显得不够完善。一些高校未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缺乏宏观指导,责任不清、奖罚不明,操作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例如缺少对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审计工作记录不完整,一般仅记录审计问题事项,而未完全记录审计人员认为正确的审计事项,使得审计复核、审计控制无从入手。在审计方法的选择和应用上,也没有从各种方法的设计原则入手,缺乏实施的依据。对于内部审计工作而言,明确审计目标是前提,建立和完善制度是保障。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应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但往往也是现实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的责任追究制度泛泛而论,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还有的有制度但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其结果是造成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风险意识,导致行为不规范,随意为之。而一旦出现审计过错,责任也无法落实到人,结果不了了之。因此要结合高校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审计制度,加快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单位内部审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状况是高校内部审计管理的关键环节,对提高高校内部审计管理水平至关重要,可以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防御作用。同时通过内部审计制度的检查和评价作用,可以查找出高校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促进高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反映高校负责人的管理水平,调动管理者们工作的积极性。

(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技能

在每一个审计项目中,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都应按照制度的要求,始终如一、全神贯注、精益求精地投入到工作之中。通过对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也可以了解到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如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程序和技术、管理原则等,从而进一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地总结经验、积累知识、寻找差距,明确学习目标和改进方向,通过接受持续教育、进行培训、参加资格认证考试等形式来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准,以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三)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在实施具体项目审计之前,首先应当熟悉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了解被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审计目的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在审计方案周密制定之后,就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实施审计。从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依法做出审计处理处罚、送达审计决定等,每一环节都应严格按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环环相接,不漏不乱。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尤其要严格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减少或消除人为审计误差,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保证审计计划的顺利进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四)有利于促进高校经济目标的实现,增加组织管理能力

此目标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终极目标。高校内部审计的目的就是为增加价值并提高运作效率。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可以防止内部审计工作出现偏差,及时发现错误并予以纠正,确保落实责任制,从而帮助高校达到预期经营目的。内部审计制度贯穿整个审计活动,将内部审计工作分解到每个具体环节,每个审计人员都应对照制度进行自我约束,并由审计部门领导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涉及高校内不同的层次和领域,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揭示风险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弱点,建设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并跟踪落实,能够把高校的战略层、控制层和执行层上下左右联系成一个有机整体,既支持高校的战略层针对目前需要改进的地方做出科学决策,又合理保证执行层按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不偏离目标,最终促进高校经济安全平稳地运行。

三、完善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策略

高校应依据《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教育内审法制化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制度

高校内审人员要针对资金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审计监督。高校资金业务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要加强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审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于重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转移资金等行为。高校对外投资活动必须建立集体审议联签制度,必须经过科学论证,杜绝个人舞弊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责任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为使学校资金有序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堵塞漏洞,杜绝隐患。对审计工作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一旦发现该审计而未审计、该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经过学校内部审计后,国家审计机关或有关部门再发现问题,并引起学校资金损失的,应追究学校内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经办审计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结果公开制度

随着审计结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结果公开的客观要求已经形成,但很多高校内部审计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上做得并不是很好。目前,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很小,公开的内容与形式非常有限。造成审计结果公开不到位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就是制度上的缺陷。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审计结果公开不仅可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而且会使不依法依规办事的部门感到压力。因此,要想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是必然要求。审计结果运用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推动高校事业发展、完善组织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手段。审计结果运用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审计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高校应积极制定审计结果运用的相关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通过推进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审计地位,努力形成“审计实施―结果运用―落实整改―内控提升”的良性循环。

(四)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制度

审计问题的整改是实现审计服务与监督价值的重要环节。有审计没整改等于没审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落实,关键是责任追究体系的建立。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才有可靠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里面包括问责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方式等内容。从国家的层面来看,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制度指导,且没专门针对教育系统的文件规定和操作依据,这既影响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又使审计责任难以追究,更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效果打折扣。教育部已经意识到了制度层面缺失的问题,正在积极组织专家起草研究相关制度。各高校则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运用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利用和审计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制度化,走好内部审计规范化道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五)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4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

   一、整章建制、促进内部审计规范化建设

   1、学院审计室于今年年初以独立处室开展工作,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审计室强化了制度建设,拟定了《xxxxx学院审计室工作职责》、《xxxxxx学院审计室主任工作职责》、《xxxxxx学院审计室工作人员职责》。明确了审计室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重心。

   2、学院审计室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拟定了《xxxxxx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点,理清了工作思路,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使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求真务实、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1、认真全面地做好了学院离任院长xxx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了迎接审计工作的协调方案,加班加点、积极配合上级审计部门进点审计,同时做好了与各处室的协调工作。为上级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切实保障了xxx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2、积极配合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学院东西两院“三合五统”以前的家底进行了全面清理,审计室负责清理基建工程项目,共清理大小项目87项,合计金额5644.29千万元。

   3、严格按程序办理学院各部门申请购置的各项设备项目,审计室人员与设备使用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深入调研和认证,坚持货比三家,把好质量关和价格关。审计室自始至终全过程参加,充分发挥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的监督作用。全年共参与审计监督 人次,累计金额为: 元,为学院节省资金约为 元。

   4、随着学院的改革发展,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审计室参与各项工程的招投标和重大经济项目的审计监督,在招投标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今年共组织参与大小工程和经济项目21项,累计金额约为2千多万元。

   5、审计室会同有关人员对东院继续教育处XX年履行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核算,并为学院提出了今后运行和管理的建议,为院领导提供了决策参考依据

   6、审计室合同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对各系部执行二级核算方案报送的教师课时津贴审批表进行了严密细致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纠正,经过几轮的反复核算,测算出行政工勤人员的岗位津贴的基本津贴值,为院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确保了XX年上期教师课时津贴和行政工勤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

   7、对学院各项经济项目和招投标工程实行了档案管理,收集了各种经济项目和招投标工程文本资料,对有电子文档的还进行了数据保存,为今后的内部审计监督累积了工作资料。

   三、真抓实干、加强监督促其他工作

   1、审计室人员会同院纪委、办公室和工会组成的学院工作督察组,参与了学院的督察和检查工作。强化了学院的内部管理。

   2、审计室与纪检、监察以及工会的有关人员一起对今年对口升学考试中舞弊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同时积极配合、协助xxx教育局和市纪委调查组成员调查我院教师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监考情况和学生舞弊情况。

   3、审计室还参与了调查了xxxxxxx勤工俭学学生斗殴事件和调查协调教职工纠纷等工作。

   4、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院宣传统战部的具体要求,扩大对外宣传,审计室制作了xxxxxx审计室网站,开设了对外宣传的窗口。

   四、存在的差距

   一年来,审计室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离教育内审和学院发展前进的步伐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人员结构的合理性;二是对外交流和学习培训的机会不多,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浮于表面;三是学院内部审计监督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的建立健全。

   五、工作体会和建议

   1.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内审工作的关键。领导的重视程度越高,内审工作就越有依靠,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我们在今后做好工作的同时,还要更加注重同上级领导的交流,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以争取领导的信任,取得了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健全的审计机构,合理的人员结构及知识结构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础条件。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的工作。目前学院审计室的人员配置和人员结构与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希望能在新的一年有所改善。

第5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

一、指导思想

在落实教育法规职责过程中,要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于为实施科教兴县的战略决策,立足于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法规学习、贯彻教育法规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法机构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深入开展宪法、教育专业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对我县所有教育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纠正。

(二)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促落实核拨情况,对滞留、挪用等情况坚决纠正,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三)对教育附加费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房屋修缮款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实际,加大审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纠正。

(四)对校办企业为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改善教职工福利所上交的管理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加大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杜绝校办企业在资金管理使用上的漏洞。

三、做法和措施

(一)健全审计制度,为教育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不断规范审计行为,强化教育审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强化审计队伍,为教育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审计机构与审计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审计组织体系健全完善。截止20__年底,我县共有审计人员18人,外聘9人。教育部门由行政事业股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进行前置审计和结算审计。

(三)拓展审计领域,不断提高审计效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积极探索审计方式,拓展审计领域。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预决算审计、基建维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传统审计项目的同时,不断探索经济合同审计、计算机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新的审计领域。近年来,开展的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义教工程、重点高中建设资金、国债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对规范资金管理和维护教育系统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创新审计理念,提高审计质量。审计人员不断更新审计理念与思路,强化审计的服务与增值职能,从单纯关注财务活动逐步转向对管理活动的全方位关注,更加注重从源头上把关,促使单位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重视与教育部门沟通与交流,帮助和指导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经济行为,防范经济风险,增加经济效益”。积极探索计算机审计,不断提高审计效率,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工作职责

(一)局长负责全局落实教育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随时检查教育部门审计项目的工作进展,并协调好审计工作开展。

(二)副局长负责对所分管股室的教育部门审计项目进行跟踪随审,高度重视审计效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6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

关键词:基础教育;内部审计;职能

2018 年审计署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 号)(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起到制度保障作用。基础教育内部审计部门,应紧跟新时代要求,抓住审计制度发展和变革的战略机遇,深刻理解内部审计功能和价值,通过强化教育经费监管,防范风险,提高经费使用绩效,有效发挥内部审计职能。

一、内部审计职能的变迁

内部审计职能是内部审计的内在功能和本质。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内部审计的历次定义来看,内部审计职能已经渗透到组织运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不断实现价值增值(见图1 )。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明确内部审计具有“确认”和“咨询”职能。在我国,内审职能随着审计目标和内容的变化而拓展。审计署《规定》明确将内部审计职能从“监督与评价”拓展为“监督、评价和建议”,强调要发挥内部审计的“建议”职能,这与IIA的“咨询服务”职能不谋而合。

二、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定位与职能

(一)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定位

1.增强基础教育防御风险能力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在具体业务流程中关注风险因素,特别是关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风险评估、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等,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预警危害,做到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完善机制、增强基础教育风险防御能力。2.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实现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应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决策,完善学校经济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学校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实现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二)基础教育内部审计职能内涵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长,内部审计部门在加强中小学校经费使用监督、强化基础教育重大项目全过程审计,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和廉政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新时代背景下,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应促进审计职能向“监督、评价与建议”方向转型升级,助力教育事业发展。1.监督职能是基础监督职能是指通过对中小学校财务收支行为的审计,合理保证学校教育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促进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对不对”的问题。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审计的监督职能既是加强基础教育系统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基础教育本身存在和发展的基础。2.评价职能是支撑通过客观评价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及教育教学管理的安全性,提升基础教育经费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解决“好不好”问题。内部审计向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提供财务管理和资产运行状况,真实、客观的审计评价,为学校优化管理,及时、有效进行决策提供了依据。3.建议职能是升华利用教育内部审计资源和信息,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财务管理活动,提供管理建议和支撑服务,解决“怎么好”问题。内部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和咨询建议,帮助被审单位健全机制、提升管理水平、防范风险,实现教育事业目标。

三、影响基础教育内部审计职能发挥的障碍

(一)机构独立性不强,审计职能发挥受限

我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笔者通过调研C市教育行政部门发现:该市教育行政部门存在未配备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情况(见表1 )。基础教育未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政策法规等部门合署办公,将会削弱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同时大大降低内部审计的职能发挥。

(二)人员和知识结构单一,审计业务能力较弱

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内容比较广泛,需要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包括具备财务、审计、工程建设、政策与法规、教育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目前,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主要由学校的财务人员兼职承担,在人员配备、知识储备方面,显得较为单一和薄弱。以C市市本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例,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均为中小学会计人员,其综合专业知识、审计业务能力与素质均有待提升(见图2 )。图2C市教育行政部门内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构成情况据调研,大部分中小学校一线会计人员,缺乏内部审计所需的其他专业知识。这种人员和知识结构单一、专业素质不高,现代审计意识不强的状况,使得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团队建设出现“乏力”状态,不利于审计工作后续发展。

(三)思维与方式传统,审计深度与广度不大

教育内部审计主要包含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审计等。目前基础教育内部审计使用的是传统的财务审计方法,重点是针对教育经费收支、财产物资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注重查错纠弊,更多的是强调监督职能。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绩效审计的深入开展,基础教育内部审计覆盖范围更加深入,往往需要涉及教育教学管理的业务流程中去,单纯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的思维,已不适应基础教育审计发展的需要。

(四)信息化水平不高,审计内涵发展受阻

随着学校教学、科研、财务等内部管理的逐步规范,特别是在“智慧校园”建设背景下,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和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部分市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构建区域基础教育财务数据平台,实现中小学校财务集中核算与管理。相比较而言,基础教育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仅能够通过计算机进行简单的文字、表格数据处理,既无专用的内部审计软件、也未建立基础教育内部审计信息共享平台,无法实现内部审计过程中的财务数据收集与筛检、内部控制测试、绩效建模评价等功能,仅凭内审工作人员的手工收集、复核数据、测试与分析,审计工作效率、效果难以提升。

四、提升基础教育内部审计职能的路径

(一)提升独立性,保障内部审计职能发挥

现代审计之父――劳伦斯・索耶提出“对有效的内部审计来说,独立性是必不可少的。这种独立性主要是通过审计组织的地位和客观性得到的。”随着内部审计的发展,这种独立性包含:机构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和工作独立。(1 )机构独立。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和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保障审计工作独立性,使审计的职责、权力和范围有法可依,减少外界因素对审计部门的不利影响。(2 )人员独立。一方面,增加审计人员编制,为教育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审计人员的调动、考核等应由单位最高管理层讨论决定;另一方面,部分审计项目聘请和借用外部专业审计力量,完成审计工作。(3 )经费独立。教育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培训经费等,应纳入年度预算并予以保障。(4 )工作独立。教育内部审计人员能够依据审计计划,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其他干涉,做出公正、客观的审计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

(二)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内部审计队伍素质

随着基础教育内部审计范围扩大,审计职能的转变,内部审计人员需要掌握多种专业知识,才能胜任审计工作。采取如下措施:(1 )招聘其他专业人才(如计算机软件、工程造价、教育教学管理等专业)充实内部审计队伍,破除目前单一“财务会计”的人员结构。(2 )选拔优秀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在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挂职锻炼,一方面充实内审人员在教育管理知识方面的欠缺,另一方面也让挂职管理人员熟悉并掌握教育财务和审计管理知识,提升综合管理能力。(3 )制定基础教育内部专(兼)职审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内部审计人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择优聘用和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对于考核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和晋升;对于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不得(或终止)聘用。(4 )制定岗位培训计划,采用面授和网络教学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充实内部审计人员在教育管理、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基本建设、信息技术、人际沟通与交流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素质。

(三)强化工作机制,提升审计质量

在确保基础教育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同时,需强化审计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审计质量。(1 )完善制度。借鉴国家审计制度,从基础教育实际出发,补充修订基础教育的《内部审计制度汇编》《内部审计整改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与工作手册》《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等,规范指导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工作。(2 )规范流程。逐步建立统一的基础教育内部审计规范化流程,设计流程作业模板与操作程序,保证全面覆盖审计内容与关键风险点,降低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同时,为后期开展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做好准备。(3 )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审计结果运用包括通报审计结果、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计建议改善管理等,教育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检查内部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力的学校,进行深入分析,帮助、督促和强制整改到位;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与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考核与管理。

(四)创新工作思路,向管理审计转型

(1 )在审计方向上,以“内部控制审计”为抓手,开展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规范管理、抑制风险和防腐倡廉的重要举措。目前,基础教育的内部控制审计仍处于起步阶段。以C市教育行政部门为例,对内部控制审计仅限于审查财务收支、翻阅会议纪要、规章制度、询问个别管理人员,从审计方式方法、审计流程、审计效果来看,都不尽如人意。基础教育审计部门应以财政部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单位自评价)为基础,整合进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并逐步引领“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形成基础教育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体系,发挥审计建议服务职能,夯实中小学校内部控制建设,防范教育风险(见图3 )。(2 )在审计内容上,随着政府会计改革,中小学校实行“双分录、双基础、双报告”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成本”概念。面对变化,基础教育内部审计顺应会计改革,调整审计内容。强化对中小学校资产审计,重点关注资产的采购、使用、折旧计提、处置等,摸清学校“家底”,确保国有资产信息真实、有效。在资产审计的同时,应强调对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与效率,进行审计数据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提升被审计学校资产管理水平。研究开展绩效审计,对教育经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分析,逐步探索构建基础教育绩效评价标准,在同类别学校之间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通过对标,审计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和优化措施,帮助被审计学校提升财务和业务管理水平。(3 )在审计方法上,采用“点、线、面”开展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在使用常规财务收支审计方式方法外,通过对资金收支行为的审计,延伸至关注整个业务流程和关键点,及时分析财务与业务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和风险,提出针对性管理建议。内部审计应从单笔经济业务“点”开始,关注业务流程这条“线”,最后才能抓住“业务与财务管理”(面)。以审计调研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耗材废品收入为例:通过1 笔“废品收入”金额入账(点),延伸到学校“实训耗材的预算、采购、管理、使用、废品处置”等环节(线):审核耗材预算的编制的科学性、采购方式规范性、耗材的出入库管理情况、废品处置及收入核算。最后归结至学校的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面)。审计人员针对制度缺失、制度执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管理建议,切实提升学校实训耗材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点、线、面”的审计方法将有利于拓展审计人员视野,从紧盯单个财务数据向数据背后的管理内涵延伸,做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4 )探索“内部审计关口”前移,从事后审计监督向事前、事中审计监督转变,将基础教育内部审计的事后监督、评价职能,延伸到事前、事中管控与建议。以“部门预算审计”为例,目前基础教育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是在年度结束后,针对学校上一个(或几个)年度预算情况进行审计,基本采用预算收入完成率、支进度百分比、结余资金占比等指标进行评价,远远无法满足“提高预算科学性和财政资金透明度、预防腐败、提高教育资金使用绩效”的预算审计目的。部门预算审计关口前移,即从“预算执行完毕后”前移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关口:首先,审计人员应全面了解基础教育(或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熟悉预算编制的组织和流程、以前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等;其次,通过关注预算编制的关键控制点(收入是否全面、教育重点工作的保障、重大项目的论证、绩效目标申报与评价),来参与基础教育预算编制过程,控制预算编制风险,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再次,分析以前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不足,提出指导建议和意见,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最后,年度中跟踪获取月度、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分析执行数据偏离预算的原因,并提出审计建议,保证预算目标完成。“内部审计关口”的前移,将有利于发挥优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内审作用。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为审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会计信息化发展经历了单项会计核算、全面会计核算与业财融合的财务管理与决策支持,毫无疑问,目前依靠传统手工处理的内部审计,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审计工作的需要,应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1 )开发基础教育内部审计作业软件。根据中小学财务核算情况,定制开发基础教育内部审计软件来辅助审计工作:模拟传统手工的审计流程,通过软件访问和获取财务数据库,具备查询、整理和分析财务数据功能,满足审计人员对数据分析需要;同时具备审计统计分析、审计底稿与报告生成等审计管理功能。基础教育内部审计软件开发与使用,将节约现场审计作业时间、提高审计工作质量。(2 )考虑构建区域性基础教育审计信息化平台。由于中、小学校管理模式、财务核算、财务信息报告基本统一,特别是部分城市已实行了财务集中核算,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可以在实现上述“单机作业审计”的基础上发展“网络化审计”,构建区域性基础教育审计信息化平台。通过构建区域性基础教育审计信息化平台,将审计资源平台与中小学财务集中核算平台、资产管理平台、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教务系统、科研系统等对接,打通信息流,实现信息共享、远程监控、数据采集与挖掘、对比分析、自动预警、审计决策分析支持等功能,使得审计决策过程更加智能,为内部审计职能发挥提供技术支撑。结语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应紧跟新时代要求,通过强化内审部门独立性、优化内审人员结构与素质,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积极创新基础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思路,向管理型内部审计转型,不断提升教育内部审计职能。

第7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

【摘要】以高校为代表的教育审计,在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中的缺陷主要表现为审计的预警性不足、审计的层次较低、审计领域狭窄等。以“免疫系统论”为指导,推动审计实践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路径选择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以安全性为一级审计目标;提高内部审计地位,保障内审机构实质独立;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推行审计问责制;建立规范的内审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形成信息化审计作业。

【关键词】免疫系统功能实现路径高校内审

审计“免疫系统论”是审计理论的最新成果,对推动审计实践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在教育审计环境变迁的背景下,以“免疫系统论”指导教育审计工作的开展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1审计“免疫系统论”的历史溯源

审计是对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评价与鉴证。审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1]。迄今,公共受托责任的核心内容历经受托财务责任、受托管理责任与受托社会责任三种形态,与之相应,学界对审计本质的认识亦由“经济监督论”转为“经济控制论”直至时下的“免疫系统论”。

“经济监督论”产生于民主制度尚不发达的阶段,此时受托方承担的是受托财务责任,其职责是确保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与财务制度的规定。委托方较多关注的是受托财务责任的履行状况,审计重点验证受托方在财务信息处理中,是否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20世纪7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新运动强调结果至上,更加关注管理绩效。随之,公共受托责任由偏重受托财务责任发展到受托财务责任、受托管理责任并重,且以受托管理责任为主,委托方更多地强调对管理绩效的评价,审计也随之从以经济监督为主转向以经济控制为主,“经济控制论”由此诞生,审计目标更新为对3E的追求,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以往单纯强调经济的发展,一些曾经被忽视的环保问题、社会问题日益严重,作为委托方的社会公众希望政府能够及时发现、解决、防范这些问题及其带来的危害,该建议的推行将公共受托责任由受托管理责任拓展至受托社会责任,在这种背景下,以3E为重点的“经济控制论”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公众强化社会管理的需求,新的审计理论呼之欲出。2007年12月26日,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首次将审计定位为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运用医学领域免疫学的概念,将人体免疫系统的发现病毒、风险预警、产生抗体直至最后产生免疫功能的作用机理巧妙地引入审计工作,形象生动地阐述了现代审计应当具备预警、清除、修补功能[2],审计“免疫系统论”应运而生。

2以高校为代表的教育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现实背景分析

高校内部审计是我国内部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高校内部审计是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事后内部监督活动,审计特征显然主要符合“经济监督论”的目标约束,辅以“经济控制论”的目标约束。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高校办学自不断扩大,学生扩招、基建修缮工程量大增、学校融资投资活动日益频繁,这些都给高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压力和管理压力,这些压力引发的各式危机不断显现,例如因巨额贷款导致的破产风险已成诸多高校面临的共性难题,因基建寻租引起的违纪违规案件时有发生。此时若仍施行惯例的事后监督审计模式,对一些即成损失往往无计挽回。要扭转局势,高校内审就必须以主动性来扩大发现问题的视野、以预防性来提前感受风险、以整体性来看待问题对全局的影响、以宏观性来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公开性来促进整改与规范[3],这既是高校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基本要求,也是审计“免疫系统论”的总体思路。

3高校内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路径选择

高校内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缺陷主要表现为审计的预警性不足,未将学校资产资金经营等的安全性目标列为一级审计目标,安全只是隐身于各审计项目之中;审计的层次较低,长期以低标准的“摸清家底、核实盈亏”为审计目的[4],审计领域狭窄,如内控制度审计、问责制落实开展不力;审计建议仅仅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鲜见对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如体制制度、法律法规、环境建设进行剖析并从整体上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效益化。

高校内审克服缺陷、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实现路径,主要在四个层面展开:体制层面,应当赋予内审机构相当的独立性;制度层面,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机制层面,需要建立和完善各部门的协调机制;技术层面,要逐步形成以信息化技术为主要手段的计算机审计作业方式。

3.1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以安全性为一级审计目标

提高审计层次,加强学校资产资金经营的安全意识。拓展审计领域,强化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包括专项资金(重大对外投资、合作办学、教育收费、科研经费)审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做好审计调查,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及时发现和反映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更好地为学校宏观决策服务。

3.2提高内部审计地位,保障内审机构实质独立

据调查,2008年江苏省高校的内审独立性不太理想,总体上看,相对于教学、科研等部门而言,高校内审部门所受重视不够,高校独立设置内审机构的比例仅占28%,其余多为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对外保留或不保留审计牌子。内审独立性与权威性相辅相成,树立权威的前提是保障独立。增强内审独立性,赋予内审机构形式独立,特别是保障其实质独立,是未来改革的方向。

3.3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推行审计问责制

实施审计结果公告,目的在于扩大审计监督主体,功效在于通过审计透明化提高审计质量。当前在审计透明化进程中,众多高校采取的跟踪审计方式将审计关口前移,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统一,有利于审计预警功能的发挥。而审计问责制的推行也是大势所趋,不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也有利于促进所发现问题的消除和管理漏洞的修补,遏制屡查屡犯情况的发生。

3.4建立规范的内审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

认真执行《高校内部审计指南》,建立规范的内审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的联动协调,促进教育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8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

关键词:分级管理;会计委派制;内部控制;财务风险

随着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作为办学后盾的财务管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财务管理机构不统一、预算执行难、贷款筹资难等问题,如何管好用好有限的资金,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成为高职院校当前需要重点探讨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各级财务机构管理不统一,自成一体,各自为政

通过近几年的扩招,许多高职院校已经出现了诸多二级单位,为便于核算,大多数学校采取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但是存在以下缺陷:上下级财务机构之间没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管理脱节,只有经费领拔关系,没有统筹管理关系;二级财务核算不统一,如报账审批程序、报销标准、报表内容等,自成一体、五花八门;二级财务管理缺乏内控制度约束,为了小集团利益,隐匿收入、虚列支出、私设“小金库”现象屡禁不止。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弹性大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都没有科学的预算管理观念,具体表现为: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预算编制透明度不高,各部门经费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重编制,轻执行,预算执行弹性较大,预算执行进度没有控制,对预算执行结果缺乏奖罚机制。

(三)财务管理缺乏风险意识

由于教育部对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评估指标有着严格的标准,为了达到评估要求,高职院校在短时间内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建、买地、购置设备、引进人才等,这种外延式的扩张,一方面促进了高职院校的规模发展,另一面也导致了高职院校的过度负债,贷款缺乏风险管理和控制。

二、提升高职院校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创新财务管理体制,推行与二级单位垂直的财务管理体制

高职院校一级财务机构向二级系部直接派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二级会计机构与二级部门分离,脱离原有的隶属关系,独立于二级部门之外,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由一级财务机构据考核结果发放;二级会计机构作为一级财务机构的派出机构,由一级财务机构直接管理,独立行使高职院会计核算监督和管理权。这种管理体制有以下优点所在:首先,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可确保一级财务机构对二级会计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兼有“集中管理”、“分级管理”和“会计委派”的三重特征。其次,这种垂直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对高职院校二级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系统监督,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高职院“小金库”问题。第三,这种派出的管理模式,有利于执行会计监督的权威性。

(二)建立经济责任制度,不断提高经济行为合规的程度

制定科学严谨的审核流程:经办人、证明人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经济事项负全部责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对不恰当的经济行为有权拒签并可以提出批评,对性质严重的还可以向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单位法人代表汇报,对本部门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负责;当财务负责人对不恰当的经济行为提出不同意见时,分管财务的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持否认态度仍坚持原签批意见的,对所批意见负责。

(三)强化预算管理职能,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为了保证高职院预算的良好执行,必须在高职院内部管理中制定统一的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把高职院的全部收支作为预算统一管理的对象,选择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和管理要求,在编制支出预算时,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不编赤字;人员经费按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须论证”的原则。强化收支两条线,各二级单位的自筹收入均应纳入学校统一预算,制定一套有效的收入上交和经费返还的的制度,综合全面地反映学校整体财务收支情况。

(四)建全完善内部控制度,提高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一,强化财务管理职能,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以大额资金流动集体决策、常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对外资制度决策制度,对重大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专家评议、集体讨论决策;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经济合同的签订权限和程序,做好经济合同审查、登记、备案的管理工作,防范由合同引发的经济纠纷和财务风险,有条件的可聘请法律顾问;第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要加强贷款管理,建立贷款资金风险防范机制,认真研究贷款项目的资金结构,以资金成本最低的标准来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合理安排贷款本息的偿还时间和额度,并建立贷款还款准备金制度,硬性规定还款准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避开独立法人主体易出财务失衡的缺陷,加强校企合作,在技术合作的基础上吸收有实力的企业资金;要充分利用国家助学贷款,积极催收学费,解决学生欠费问题。

(五)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客观地监督和评价

许多高职院校是在原专科学校或中专学校的基础上合并晋升而形成的,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有的高职院校几乎没有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要对财务管理工作起到监督和督促作用,要对学校所有的财务收支活动都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建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使内部审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要运用先进的内部审计工具如审计软件,要运用多样的审计方法,尽量地使内部审计工作前移,加大事中审计、后续审计的力度,并作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由于财务部门一般很难发现本部门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那么就可以运用内部审计部门作出的审计结果,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修订办法,这样财务管理工作就日趋完善了。

参考文献:

[1]张钰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之我见[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8,(4).

[2]王良驹.新时期高职院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与理念更新[J].教育财会研究,2009,(5).

[3]赵丽洪.对高职院资金运作中财务风险管理的设想[J].会计之友,2009,(1).

第9篇: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范文

摘 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但部分高校也存在着预算管理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强,预算执行审计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审计监督不够、绩效评价缺乏、创新不足等问题。今后,在高校预算执行审计中,应将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预算管理审计与支出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常用的审计方式与数字化审计方式相结合,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和绩效审计相结合,成果运用与整改落实相结合,以不断提高高校审计水平。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9-4474(2012)05-0125-04高等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是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学校经济活动的前提和依据,它反映了高校年度内要完成的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高等学校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必须加强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将审计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及有效“建设”的作用。

2008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预算执行审计工作,2009年的《教育审计规范》则对高校预算执行审计的一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作了明确规定。可见,加强高校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是新时期高校财务审计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高校预算执行审计的意义 “预算执行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1〕。刘家义审计长在2011年全国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审计工作要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2〕。”因此,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已经成为今后审计工作的重点。就高校而言,自1999年我国实施扩大招生规模政策以来,高校的财力大幅度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高校预算执行审计,对促进高校财务和高校建设的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加强高校预算执行审计,促进高校建设规范化

高等学校的预算综合了学校各项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特别是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与高等学校的事业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通过对高校预算执行的审计,可以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健全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预算管理水平,使高校预算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高校预算执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高等学校通过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计算相关经济指标以及考核重点项目的经济效益,可以更好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从而为学校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经济信息,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高校预算执行审计,推进高校财务建设科学发展

曾海梅 加强高校预算执行审计初探通过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可以使审计部门更全面地掌握学校财务状况,在有效监督学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情况的同时,向学校提出资金使用的合理化建议,从而使学校能更科学有效地进行资金与资源配置,更好地推动高校财务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当前高校预算执行审计状况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高校预算管理意识淡薄,制度不完善

预算执行审计是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目前大部分高校都制定了预算编制制度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为预算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仍有部分高校尚未建立预算执行审计规章制度,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2.部分高校预算参与意识不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力度不够

目前部分高校参与预算编制的人员只是财务人员,学校的审计、教学、科研及其他管理部门并没有主动参与预算编制工作,各部门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学校下达的预算,而财务部门又缺乏与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职能管理部门也缺乏与基层单位之间的协调,这就造成预算编制缺乏系统的科学论证,透明度不高,预算考虑不全面,在执行过程中调整的随意性比较大,约束力不强。加之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仅限于事后,缺乏对预算实施全程的监控和跟踪,未做到审计关口前移,从而与内审机构对财务预算执行要“事先参与”的要求差距较大。

3.部分高校预算执行考核机制不健全,缺乏绩效评价

一方面,绩效审计意识不强。据调查,目前高校开展的内部审计项目中绩效审计只占到8.5%,这意味着绩效审计工作十分薄弱。另一方面,相应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也严重滞后,在实践中既没有明确高校开展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内容,也没有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当前高校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大部分是对预算完成情况的总结,并没有对预算最终执行情况的效益性评价,这就导致对预算结果的审计流于形式,没有收到应有的成效。

4.部分高校内审人员队伍建设滞后

目前部分高校内审人员配备不足,年龄趋于老龄化。且一些审计人员专业较为单一,大多只是熟悉会计业务,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经济、财政、金融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有限,业务技能与实际工作经验欠缺,特别是在审计手段上,进行数字化审计存在一定困难。加之自身经历和素质的局限性,使部分内审人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认识不足,缺少主动创新精神,对日常审计工作中的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比较重视,但从客观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比较少,没有完全体现出审计的职能作用。

三、强化“六个结合”,加强高校预算执行审计 在新的形势下,高校审计部门必须切实提高对财务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好审计对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