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对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范文

对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对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对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

第1篇:对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范文

一、国外外贸低碳化转型发展经验

低碳贸易作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已被公认是未来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不少国家或地区积极助推经济贸易的低碳转型。通过归纳比较国外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外贸低碳化政策实践可以发现,有关区域所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虽然有所差异且各具特点,但其核心举措大体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战略引领,推动低碳转型。在外贸低碳化转型发展过程中,不少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纷纷制定与实施了各自的低碳经济贸易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或推行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引导、规范并推动各国或地区外贸的低碳化发展。

英国是世界低碳经济的倡导者和先行者,早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中,英国就确定了低碳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此后,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也都相继提出各自的国家低碳发展战略或规划方案。日本是一个资源稀缺的国家,更为重视节能减排,2008年提出的福田蓝图,标志着日本低碳国家战略的正式形成。为了更好地推动低碳经济贸易的发展,有关国家还相应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典型的有英国的《气候变化法案》、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等。

美国是唯一未加入《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且未形成明确的低碳发展国家战略,却已经把与低碳发展有关的内容纳入法律,主要包括:《能源政策法》《低碳经济法案》《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及《绿色能源法案》等。这些法案的颁布牢牢确立了低碳发展在美国重要的法律地位。

2.研发创新,促进低碳转型。低碳技术是低碳经济贸易发展的动力和核心,低碳技术的创新、开发和使用是减少碳排放的重要途径,且能有效推动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倘若一个国家掌握了先进的低碳技术,即可获得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制高点;此外,低碳标准和低碳技术的推广也将给该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因而,低碳技术的创新与研发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英国政府对于低碳技术研发与创新方面的扶持政策措施较为全面。在该领域,英国不仅给予高额的财政资金投入,还通过创设专门银行,建立碳基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低息甚至免息贷款,以降低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成本。此外,还积极兴建低碳技术研发中心或研究所,提供合作平台,以加强产学研之间的联系,促进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并为企业提供可快速获得高质专利的通道。美国则实施了多种措施以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技术等领域的进步。如为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提高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按照低碳技术的成熟程度,给予研发项目持续性资金补助;不断出台低碳领域的优惠贷款等举措,为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筹集资金。德国也同样出台了强有力的研发支持政策,其每年的研发总预算超过550亿欧元。日本政府则采取了所谓的综合性措施与长远计划,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加强低碳发展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并对低碳技术创新项目、节能减排技术及其装备直接投资或对投资企业给予资助或补贴,以推动实现低碳发展目标。

3.财税政策,激励低碳转型。根据政策指向不同,用于激励低碳转型的财税政策大体可归为两大类:一是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其形式主要有:对低碳技术创新与研究投资项目的财政补贴、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扶持、税收优惠或减免以及贷款利息优惠或免息等措施;二是抑制高碳产业产品生产及消费行为的财税政策,比较常见的有碳税、生态税及能源税等手段。

为了推动并激励对外贸易低碳转型,许多国家积极运用财政补贴、一般性税收优惠、贷款贴息、提供专项财政资金或成立碳基金等财税政策进行激励。不同国家政策操作具体措施大致相同:或直接对能源投资项目及有利于低碳发展的生产或消费行为进行财政补贴(澳大利亚、荷兰、英国、德国等国家);或按额定的比率对企业购买的专门用于提高能效或开发低碳技术的设备予以折旧加速,或给予所得税抵免,或免征进口税(加拿大、日本、荷兰等国);提供专项资金,创建碳基金或公共利益基金,为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提供融资渠道及便利,或给予相应的利息优惠(如英国、德国、美国、意大利等国家)。

也有较多国家通过征收气候税、能源税或碳税,来规制激励贸易产业的低碳转型。能源税或碳税不同于一般税种,其征收目的不是为了税收收入,而是为了刺激相关贸易企业减少能源消费量及碳排放,税收收入往往又通过调低企业雇员的国民保险金或是强化投资补贴项目等措施返还企业,以减轻企业的负担。能源税或碳税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率先实施于北欧一些国家,随后被逐步推广到欧洲其他国家。目前,开征能源税、碳税或类似税种的欧洲国家有丹麦、芬兰、挪威、德国、意大利、瑞士、英国以及荷兰等国。

此外,英国还实行碳预算这一独特财税政策。目前,全球唯有英国将碳预算直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之中。在英国,每年有大量预算内财政资金直接投向与发展低碳经济有关的领域,主要包括:节能低碳技术研发、能效示范项目投资以及支持低碳产业与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其中,为吸引民间投资,拓宽低碳技术项目的融资渠道,以种子投资的方式而投资建立的世界上首家专门为低碳项目融资的国家银行绿色投资银行,也可算是碳预算制度引致的一个特色产物。

4.市场规制,诱导低碳转型。国外运用市场规制诱导低碳转型发展的典型政策举措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推行碳排放交易。碳排放交易(简称碳交易)是为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其主要目的在于,运用该机制倒逼企业进行节能减碳,间接带动低排放、高能效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权的最佳配置,从而减弱排放权限制给经济造成的扭曲,并最终实现经济贸易向低碳平稳转型的目的。该机制通常的做法是,对各贸易企业核定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发放排放额定量许可,倘若企业排放超过额定量,就必须通过交易部门购买超额部分的碳排放,否则就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碳排放交易的国家,早在2002年,英国就已开始实施该交易机制。其后,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也相继推行了相类似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只不过在实施时间与配套政策上略有不同而已。意大利则实行所谓的绿色证书及白色证书制度,但具体做法与碳排放交易机制大同小异。

二是实施碳标签或碳认证制度。所谓碳标签是指为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而以产品标签的形式,把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用量化的指数在标签上标示出来。其施行目的旨在减少碳排放,缓解气候变化,并促进低碳排放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碳认证与碳标签的目的及做法基本类似。多数国家认为建立和完善国碳标签制度可以引导消费者购买碳排放更低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使得生产商或销售商为了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而进行自愿性温室气体减排,进而实现贸易产业的低碳化。也因此,碳标签制度或碳认证制度在美国、英国及日本一些国家先后推行开来。其中,又尤以日本的碳认证制度最为完善。

早在2009年,日本政府即开始施行碳认证制度,明确了碳认证的具体准则,为符合认证规定条件的产品授予碳足迹标签,并通过组织开展调研考察、研讨会等方式,主动寻求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此外,为了该制度的顺利开展,日本政府还配套建立了许多专门的组织机构与项目,如碳足迹产品的领导委员会、研究委员会、联络组织以及碳足迹核算与管理的专门项目等。通过上述有关措施,日本政府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碳足迹认证体系。

三是直接推动低碳产品的市场需求。亦即通过施行持续性或突发性的扰动产品需求的有关举措,在刺激低碳产品需求增长的同时,抑制高碳产品的消费,从市场需求方面,直接规制诱导企业积极生产与销售低碳、环保产品,推动并促使企业主动向低碳、环保方面转型。当前,有些国家推行的政府绿色低碳采购制度,即是直接刺激低碳产品市场需求的一个典型举措。其通常做法是,通过积极构建政府绿色低碳采购计划体系以增加对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支持,从而促进绿色低碳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早在1979年,德国就推行了环保标志制度,规定政府机构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自1990年以来,美国亦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绿色低碳采购计划,如循环产品计划、能源之星计划、环境友好产品采购计划等。此外,美国还在《政府采购法》、总统行政命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支持进行绿色低碳产品采购。欧盟委员会则于2004年了政府绿色采购手册,成立了欧洲绿色采购网络组织,并建立了采购信息数据库,以指导成员国的采购决策及其实施。为更好地推动低碳转型发展战略,韩国于2009年规定其政府所属部门需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

二、国外外贸低碳化发展经验对福建的启示

1.福建省对外贸易低碳化发展起步和尝试。如前所述,发展低碳经济已被认为是未来国际经济发展的一种新趋势,采取低碳经济模式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伴随着各国低碳实践的不断深入,贸易条件、国际市场及国际贸易竞争格局也悄然产生了一些变化,国际贸易领域中的碳规则越来越多,低碳贸易壁垒呈现不断扩展的趋势。中国亦高度重视低碳发展,近年来,积极采用总体经济规划、法律法规制约、开展低碳试点及实施激励性政策措施等手段,以规制引导和推动国内各省域的经济贸易向低碳方向转型。福建是我国经济外贸大省,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2013年约为47.800)且贸易结构高碳特征明显,矿物燃料、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机械及运输设备等高碳排放产品在福建外贸进出口中的比重依然高达50%以上。困当前,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推动福建省对外贸易的低碳化转型发展,已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几年来,福建致力于推动节能减排,布局低碳化,促进经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及低碳发展相关研究已在着力加强或积极开展;促进低碳发展的法规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亦在逐步建立之中。福建各地市也加快了低碳发展的步伐,早在2009年,泉州市即提出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推动泉州产业的升级转型。厦门则于2010年入选国家发改委低碳发展的第一批试点城市。但从全省总体发展情况看,福建省仍然处于低碳转型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推动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激励措施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完善与补充。

2.国外外贸低碳化发展经验对福建的启示。低碳发展是各国或地区经济贸易产业转型面临的共同挑战,不少国家或地区通过积极饯行,已成为贸易低碳发展的先进区域。福建省的低碳转型起步较晚,低碳发展总体水平相对落后,低碳发展的配套性政策措施也还在探索完善阶段。已有的国外外贸低碳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对于前行中的福建省外贸低碳化转型实践有着较为深刻的启示。

(1)积极构建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发展低碳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在低碳发展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构建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有关国家的外贸低碳化发展实践经验已充分表明,有效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保障是低碳经济贸易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正确完备的低碳经济政策规划可以指明低碳经济发展的方向与实施步骤;强有力的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则有利于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积极引导低碳经济的发展。

除了国家层面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法律规定之外,福建省目前与低碳经济贸易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比较缺乏,还停留在初步探索的阶段。因而,当前应结合国家提出的低碳发展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立足于福建省情,加快制定与国家颁布的低碳发展有关法律相配套的、细化的法规和政策,以便更加有效地指导福建省经济外贸的低碳化发展。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基础上,具体做法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积极推进政府组织机构创新。可考虑设立省级低碳经济贸易发展的专门机构,以统一领导全省低碳经济贸易转型,及时协调并解决低碳转型发展中的各种重大问题;统筹兼顾促进低碳领域的产学研结合,构建产学研联盟,共同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低碳发展战略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二是不断完善低碳发展的规制、监控及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省域低碳标准体系,严格限制或强制淘汰三高一低的行业或企业;建立健全行业或企业的碳排放信息监控体系,定期收集企业排放信息,并实施奖惩制度,依法对低碳转型发展较好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奖励或税收优惠,对碳排放超标的企业则给予相应处罚,或加重税负或提高信贷门槛,加大该类企业成本负担,以迫使其进行低碳调整户不断完善低碳发展的社会监管体系,积极倡导社会公众与新闻媒体的广泛参与,畅通信息反映渠道,让高排放、高污染企业接受社会的监督。

(2)着力完善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扶持体系。低碳技术对于低碳经济贸易发展的作用毋庸置疑,低碳技术的创新与研发受到了世界各国或地区的普遍高度重视。国外外贸低碳化发展先进区域无一例外地通过政府高额的财政资金投入以及其他一些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扶持低碳技术的创新与研发。福建省作为一个尚处于低碳经济贸易发展起步阶段的省域,在低碳技术研发与创新方面还比较薄弱且缺乏实践实验。在此情况下,为了促进低碳技术的创新、开发和使用,福建省应积极借鉴参考国外的有效举措,着力完善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扶持体系。

在低碳技术领域的投资方面,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考虑到福建省低碳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将部分财政资金投资于低碳技术项目,以直接促进低碳技术发展;也可以直接给予企业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及税费优惠,诱导企业积极主动地投资于低碳技术领域;在低碳技术发展的融资方面,应着力加强融资平台的建设。相对一般投资而言,低碳技术的投资风险要更大一些,也因此导致低碳技术项目在筹措或借贷资金时面临更大的困难。借鉴国外的已有经验,福建省可以通过成立低碳技术创新专项基金,为低碳技术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或贷款贴息,向低碳技术企业注入参股资本金等方式,为低碳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低碳技术的研发创新及其推广方面,则应积极推动并完善低碳技术创新研发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的建设。利用该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主导与协调下,有效地整合省内现有的技术资源,集中省内产学研各方面的研发力量,以形成低碳技术研发与创新合作机制;加强与区域外的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低碳技术知识共享及低碳技术成果的推广和运用,进而有效地降低低碳技术创新成本与风险。

第2篇:对地摊经济发展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品牌 ;人和荸荠;对策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涵义及发展现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涵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悄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蓬勃发展于90年代中期。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迅猛增长,但是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农业部统计,2006年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超过15万个,成员总数3870多万人,是2002年的7.2倍,其中农户成员3480多万人,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比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共有2.6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成员总数合计35.1万人。据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2009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样本调查结果显示,2/3组织的正式成员数少于50户。总体来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数量增长快,规模小;地区间存在不平衡性,在东部地区发展较快,在西部地区发展较慢,而且规模小;产业分布比例失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的比例很小。

人和荸荠协会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例。2006年,由县政府牵头,以发展当地荸荠产业和农民增收为目的,陈和镇组建了应城市陈河镇人和荸荠合作社,并得到市民政局的批准,制定了合作社的章程,确定了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了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模式和领导核心,吸收陈河一带26个组的97家农户为首批会员。合作社目前的运作模式是镇政府-合作社-管理区-农户,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主要业务是完善成员档案,制定和完善“无公害荸荠生产技术章程”,做好生产经营规划,沟通成员与成员、成员与合作社、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提供优质品种、原种和农资,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生产经营经验,广开门路、做好促销和联络经营。同时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如组织管理松散、执行力低下、技术支持力量薄弱、营销方法和渠道单一等问题。

二、人和荸荠品牌建设的状况

由于独特的地理条件优势,孝感市人和一带产出的荸荠个大、皮薄、肉甜,一直是当地的特色农产品之一,从20世纪50-60年代起就小有名气,是一个小的具有区域品牌效应的农产品之一。从人和荸荠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至今,人和荸荠品牌建设呈现以下特点:

(一)种植面积和生产总量稳定增长,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荸荠的种植面积从2007年的6000多亩增加到2010年的1.7万亩,其中张咀村从84.5亩增加到200多亩,先屋村从113.5亩增加到230多亩,种植面积翻了两番左右,总产量也相应翻了两番左右,荸荠种植的规模增加,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二)一品牌带动多品牌,产品品牌塑造地区品牌

前几年,由于人和荸荠品牌的形成与推广,对地区其他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目前,人和地区除荸荠种植这一特色品牌外,还有水产养殖(毛蟹、鱼),这些主要采取承包和外包的方式,而且发展态势良好。

(三)仍存在很多难以克服的技术问题

荸荠种植时由各种霉菌引起的烂根、死苗问题,成熟时的开裂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产量受到影响;人工挖掘、清洗效率底低下;荸荠上市时保鲜困难,容易腐烂,严重影响远销和长期储存。

(四)品牌定位不准确,农户品牌意识不强烈

在人和荸荠品牌建设过程中,并不是一直坚持区域性品牌的战略,还不断在尝试建设企业品牌的路线,但因为资金、技术难题一直未能成功。同时,由于当地荸荠滞销情况不严重,整个人和荸荠产区品牌意识淡薄,相当一部分农户满足于自产自销,不谋求整个产区的联合发展和更多的利润,使人和荸荠的发展受限。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品牌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合作意识薄弱

协会被作为争取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的工具,并且随着协会的进一步发展,有的社员的合作意识淡薄,短期利益驱动,“搭便车”心态严重,这样,在协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因为挫折而丧失热情,他们渐渐开始脱离协会,使得协会的发展受限。

(二)沟通不足,阻碍了信息的流通

荸荠协会在推进荸荠品牌建设过程中,忽略了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协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长期以来,使得信息较为闭塞,会员、协会、政府三者之间的合作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三)内部运行不够规范

一是当前人和荸荠协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稳定性较差、服务功能作用的发挥等方面都还是低层次的。二是人和荸荠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和“无公害荸荠生产技术”章程不健全,没有加强会员横向联系和合作、组织活动以及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经营经验并做好生产经营规划,使得人和荸荠协会在品牌建设上的目标难以实现。

(四)人才队伍不够壮大

目前人和荸荠协会的人才队伍中,传统种植人才占主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人才较少,实用人才总体上还处于传统劳动型农民为主体的农村人才结构,专业人才的匮乏牵制了人和荸荠协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资金不足和技术匮乏

起初,当地政府坚持荸荠“由地摊走向柜台”的思想,但面临两大问题:一是进行深加工,这一点福建曾今做过,即将荸荠制成饮料,添加相关辅料后,即可保鲜;二是要办厂,但由于量小、无人投资而无法进行办厂。资金上的不足与技术上的匮乏严重束缚了人和荸荠协会发展的脚步。

四、对策与建议

第一,加强农民积极与协会合作的意识,消除农民对协会的怀疑。大力向农民宣传协会的作用,根据每个农民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要求,让农民参与民主决策,进行民主监督,使得广大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的锻炼,逐步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农民的自身利益得到了保障,自然就会积极地与协会合作,最大程度地发挥协会的作用。

第二,保持信息的流通。为了进一步增强会员与协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可以采取广开门路,联络经营,网络体系促销的措施。为了增强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沟通,可以完善会员的档案,加强会员横向联系和合作,组织活动,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经营经验,并且做好生产经营规划。

第三,整顿协会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做好年度规划,帮助会员经营,进行日常资料整理发放。搞好分工合作:农业技术和农资服务部门提供优质品种、原种和农资,通过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由加工部门提供技术,加强纵横联系。坚持依法运行:对“七有”(有章子、有牌子、有章程、有场所、有计划、有活动、有实绩)的乡镇提供支持。

第四,加强人才储备,根据协会的机制明确分工。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通过协会对农民进行培训,结合合作社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和农时的特点,通过室内讲授、科学示范与现场指导等方式,传播新技术、新信息、新成果,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这样就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容易引起农民浓厚的学习兴趣,既能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也促进了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普及、推广和应用。同时,协会也可以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平台,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这也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其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转贴于

第五,针对资金不足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借助政府的力量,对外招商投资,或者采用银行贷款等手段筹集资金,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针对技术匮乏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与当地的大学或者科研机构进行洽谈,形成合作关系。一方面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解决荸荠深加工和保鲜等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输入技术人才,提供技术指导。

参考文献:

1、刘桂良,全洪松.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经营困惑与对策——来自湖南省50家良好合作社的数据分析[J].湖湘论坛,2011(1).